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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操作规范 党·团·工会·学生组织管理制度



某学校党内违纪案件检查及处理基本程序


总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一步,立案。
一、初步核实。
1.掌握违纪问题线索。
2.进行初步核实。 二、呈报审批:
1.写出立案报告。
2.呈报上级纪委或同级党委审批。 第二步,调查核实。 一、调查准备,拟写提纲理出调查线索。
1.组成调查组,人数视查情而定。
2.制定调查方案。 二、调查取证。

1.与被调查人谈话,进一步掌握情况。
2.进一步查询核实。
3.收集证据。
4.签定证据。 三、事实认定和与被检查人见面。
1.逐条认定错误事实。
2.错误事实与被检查人见面核对。 四、撰写调查报告。
1.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建议。
2.写调查报告。
3.审议调查报告。 五、移送材料。
1.整理材料移送审理。
2.送交所在党组织讨论。 第三步,定性处理。 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并与本人见面。 二、支部委员会讨论(充分复议)。 三、基层党委、纪委讨论。
四、案件审理部门将材料送交纪委、党委,纪委再送上级纪委。
  第四步,办理批复(请示审批)手续,处分批复后将“批复”分别抄送 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送给被处分人一份。
第五步,材料归档。
一、收集案件材料。 二、分类排列组卷。 三、抄写案件标题。 四、填写卷内目录被考。 五、案卷送交存档。

某学校关于党员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在支部大会讨论和决定党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通知本人 到会,允许申辩,书面处分决定应与本人见面,让其签署意见。
二、给党员纪律处分,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处分决定一经批准生
效,由做出决定的党组织通知受处分本人。 三、党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可以要求复议,并允许向上级党委、纪委、
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组织对党员的申诉,必须负责处理或迅速转送,不许 扣压。
  四、党组织在批准开除党员党籍前,必须指定适当的干部同受处分的本 人谈话,听取本人意见。
五、对党员处分,如需修正或处分错了,需要取消时,应做出书面决定。 六、给党员处分时,报送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
理恰当,手续完备。

学校共青团工作制度规范


某学校团委组织工作制度


  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团,强化团员意识,严格团内管 理,严格团籍注册,抓好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凝 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 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 6 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 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 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 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按比例、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
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 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 5 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某学校共青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使团的
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重庆电力技校团委根据西南电管局政治部通 知精神,特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及中 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团组织是学校里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

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行政的参谋和帮手,是学校精神文明 建设的突击队。团组织在学校中具有特殊的、不可代替的重要职能和作用。 第三条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 学文化知识武装青年,努力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新一代,使之能够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重任,为实现
共同理想而奋斗。 第四条团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育人为中心,全面活跃团的工作。
团组织的工作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改革服务。为 学校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服务,为青年成长服务,力求人才效益、社会效益 的统一。
  第五条校团委受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直接领导,向校党委和上级团委负 责。同时,接受校长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协助党委(或支部,下同)和校长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青年正确认识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促进改革健康发展。
  (二)经常对青年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共同理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民主与法治、 纪律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教育青年做国家和学校的主人翁,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
益之间的关系,同一切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四)建立健全团内青年思想动态研讨小组,定期调查分析青年的思想 状况,了解、研究青年的思想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抓 好第二课堂活动,调动和保护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为青年办实事。
  (一)建立“青年思想”信息反馈系统,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意愿,维护 青年的特殊利益。
(二)指导各类正当的青年社团活动。
  (三)与有关部门协作管理和共同使用校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学校 广播室,建立青年业余活动阵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 育等活动。活跃青年业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年身心健康发展。
(四)关心和帮助青年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倡导文明健
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八条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一)建设好团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实行科学管理。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结教育 青年的核心作用。
  1.加强团支部基础工作,健全团支部最基本的簿册(即:会议记录簿、 组织生活记录簿、团费收缴登记簿、好人好事登记簿、团员花名册)。
2.在各团支部推行“团的工作季度目标考核制度”。
(二)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途径培训团的干部,提高团干部的素质。
  (三)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 范作用。
  
  (四)搞好组织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使学校中团员占青年的比例 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第三章工作职权 第九条学校团委(或支部,下同)有下列参与权:
(一)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是党员且条件适宜的,参加同
级党委;是党员而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不是党员的, 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
  (二)团委书记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协助校长就学校中重大问题 进行决策。并带领团员青年积极贯彻实施。
第十条校团委有以下决定权:
  (一)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部 署团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二)团的组织发展、下级团干部的任免、团纪处分、团籍管理、审批 下级团组织的建立和撤销。
(三)表彰先进团员和青年,授予荣誉称号。
(四)支配团的活动经费。 第十一条学校团委有下列考核权:
(一)考核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情况。
  (二)受校党委和校长的委托。考核下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是否重视青 年工作和关心青年的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校团委有下列建议权:
(一)提出下级团干部的使用情况,协助党组织管理下级团干部。
(二)向党政部门推荐优秀青年入党,提干和上学深造。
(三)向党政部门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申请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组织设置和团干部 第十三条团组织应根据团员的数量而设置。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五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特殊情况下,团员 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两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特殊情况下, 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第十四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必要时团 的支部书记,总支书记也可由上级团委在征得有关党组织同意后任命,每届 任期一年。团的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五条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门,不是一级团组织,可根据青年工
种、班次、特点等情况灵活设置。 第十六条团干部应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配。
(一)团委书记一般应为同级党委委员担任。
(二)团委正、副书记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岁。
(三)团的专职干部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团委正、副书记一般应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七条团委专职正、副书记分别享受校中层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的
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十八条教工团支部书记每月应保证适当时间做团的工作,其奖金不受
影响,各单位党政领导应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第十九条团干部要专职专用,任何部门抽调团支部书记做其他工作七天
以上的,必须与团委协商。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条团的活动经费来源如下:
(一)团员缴纳团费的留用部分。
(二)由行政按西南电财(86)161 号文件执行。
(三)如上述经费仍入不敷出,学校可视情况拨出一部门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学校团委举行的大型活动,行政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二十二条团(总)支部经费来源:
(一)团委指定任务时拨给的经费。
(二)通过勤工俭学提取的部门经费。
(三)开展活动向团委申请的资金。
(四)评为先进后团委颁发的奖励资金。 第二十三条团的活动经费一定要用于开展团的活动。 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要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本着节约的原则合
理开支。
        第六章党政对团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定期讨论研究共青团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指导、考核团的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第二十五条校长应主动地给共青团工作以指导,根据学校教学等情况和
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吸收团委书记参加有关的行政会议。向团组织提出任务,
交团组织去完成。 第二十六条党政部门应尊重团组织的工作职权和提出意见,支持共青团
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团干部的配备、培训、转业安置、团的活动时
间、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制定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只适用于重庆电力技工学校。

某中学团委书记职责


  一、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学校党政领 导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二、制订团委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定期收缴、 上交团费,公布团组织经费的预决算,检查班级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名团委委员人选,报学 校党总支审批,审批各班呈报团支部成员的人选,审批新团员,办理团员组 织关系的转接。
  四、抓好中学生团校的建设,提高团校的教育质量,培养青年中的积极 分子,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
  五、抓好《中学生德育系列化教育试行方案》和《争创优秀班集体、先 进团支部量化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 的有益活动。
  六、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抓好广播稿的审查和黑板报的检查评比工 作,巩固校外学雷锋活动基地。
  七、组织领导全校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做好对违纪团员 的处理工作。
八、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九、主动与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学校
各项工作,完成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委托的各项任务。 十、副书记协助书记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保证团委会的工作正常进行。

某学校团委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共青团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宣传鼓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鼓动,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体, 开展系列活动,使团员青年认清形势,增强自信心,引导他们自尊、自爱、 自强,成长为电力建设事业的有用人才。
一、宣传工作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团委委员会,研究形势发展和学校主体工作,提出本月工作 重点;
2.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宣传委员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
作。
二、宣传工作检查制度
  1.检查核实各支部工作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的 读书读报活动的书面材料;
时间:每月第四周星期二组织人:团委宣传委员
  2.检查各支部每月一期的黑板报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重大节日、重大 活动的黑板报比赛单独检查;
时间: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 组织人:学生会宣传部长
3.检查各支部对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收看人数和收看效果; 时间:每周一次检查人:团委委员
  4.检查各支部每周通讯稿件的完成情况和写作质量,将结果纳入“五星” 级班级的评定内容;
时间:每月 24 日统计检查人:团委宣传干事
5.检查核实各支部每月一次组织学雷锋活动的情况,将结果纳入“五星”

级班级的评定内容;
  6.团委的黑板报、橱窗由团委会组织人员与各支部板报同期完成,并将 完成情况汇报给校党委宣传部,接受其考核;
  7.定期召开广播小组会议,商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把 握好对外窗口, 真正起到喉舌作用。
三、宣传工作评比奖励
  1.团委所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小组接受党委考核,由学校党委 宣传部学期末给予一次性奖励;
  2.广播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的两名学生由团委考核,每学期向人事科报 一次材料,领取奖励费;
  3.根据各团支部黑板报检查情况,每年按 15%的比例,在“五四”青 年节评出宣传工作优秀团支部,奖励活动费 20 元。完成情况较好的团支部奖 励活动费 10 元;
  4.通讯稿件、好人好事纳入学校“五星”级班级评比标准,由教育管理 委员会统一评比、表彰;
  5.在校刊《流火》、《点滴》上发表文章,由团委将投稿单反馈给班主 任,各班主任在班上奖励;
6.校外各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稿酬按学校党委宣传部有关文件执行。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中学 共青团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1980 年 9 月 10)


  全国在校中学生有五千九百万人。他们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后备力 量。中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逐步形成世界观的时期,搞好中学生的 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当前,广大中学生思想状况 的生流是好的、向上的。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毒害,社会上封建 主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在部分青少年思想品德等方面还 存在着不少问题;而我们对于新时期如何有效地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进行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还缺乏经验。因此,改进和加强中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中学共青团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中学团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 在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将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 规定:
  一、学校团组织应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同班主任密切配合, 协助党组织和学校行政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团员起模范作用,带动同学 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团组织要认 真搞好调查研究,经常主动地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团的工作情况,取得党 支部和学校行政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教育部门和各中学的党组织、行政领导要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要有一 名领导同志分管。学校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团的工作,听取团的工作汇报,把 团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学校党支部和行政讨论研究学生的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决定学生工作的重大问题时,应吸收团委(总支)书记 参加。对于学生思想教育问题,有关部门要注意征求和听取共青团组织的意 见。
  二、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团干部队伍,是当前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关 键。各地教育部门和团委要共同做好中学团干部的配备和培养提高工作。
  1.要配好团的干部。中学团的专职干部应从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热 爱团的工作,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相当大专毕业文化水平的青年党团员教 师或干部中选任。对现有的团干部,凡不及大专文化水平的,要给他们创造 条件,通过自学或进修等,逐步达到大专水平。
  城市和县镇所属的完全中学配备专职团干部一名。规模较小的中学,可 配备兼职团干部。为了便于工作,专职团干部最好兼任一些课,每周不超过 四节。对兼职团干部,要酌情减少其教育或行政工作,以保证有必需的时间 做团的工作。过去各省、市、自治区,已确定有团干部编制的,一般可维持 现状;没有确定学校团干部编制的,应按本规定的精神尽快配齐。
  2.中学团委(总支)书记的管理与使用,相当于所在学校的中层干部。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校团委(总支)书记,凡符合条件的尽可能 兼任学校党支部委员,或准予列席有关的会议,阅读有关文件。
3.要保持团干部的相对稳定。以利于积累经验,提高团的工作水平。基
层干部的任免、调动,由区(县)教育部门党委批准,并征求区(县)团委 的意见,由学校报区(县)团委备案,做到随缺随补。团干部离开团的工作 时,要根据本人情况,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对转移到教学岗位的干部,要 给他们一定时间进修业务,以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各地教育部门、团委和 学校领导要从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关怀团的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 难,鼓励他们做好工作。对于从事共青团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应予以表彰。 在调整工资、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时,应同其他教师、干部一律对待。
4.认真做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级团校要有计划地开办中学团干部培
训班。团委可适当利用寒暑假训练中学团干部或组织经验交流。 学校团干部应该热爱本职工作。钻研团的业务,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青年工作的内行和专
家。
  三、学校共青团组织为了教育学生,需要经常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所需 要的经费,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和讲究实效的原则,给予解 决。学校团委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收入,应适当提取一部分作为团组织 的活动经费。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和教育厅(局)研究制 定。
本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

某学校团员常规考查细则

支部: 姓名:

核 项 目

考核内容

扣分事项 怀
准 分 自
查 分 考
评 分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好 1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凡期末考试不及格及格者扣 5 分,
按学科累计 18





2 .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 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 1 )打架扣 5 ~ 15 分;(2)抽如烟
扣 5 分;(3)酗酒扣 5 ~ 10 分;(4)
动凶器扣 20 分;(5)破坏公物扣 5 ~
10 分;(6)早恋、偷盗、赌博分别扣
10 ~ 20 分( 7 )其他扣 1 ~ 15 分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按情节轻重分 别扣 10 ~ 25 分



18
分 3 .认真完成团委、团支
部交 办的任务 (1)交办的任务不完成一次扣 3 分;
(2)工作完成不好一次扣 2 分 10
分 4 .在重大原则面前能分
清是非,旗帜鲜明能与歪 风邪与作业色 (1)对违法乱纪行为不制止后扣 5
分;(2)对不良行为和不良倾向不斗 争者扣 3 分; 10
分 5 .对团旗添光彩,多做
好事
(一季度三件以上) 缺一件扣 2 分,以此类推 10



核 项 目

考核内容

扣分事项
标 准 分
自 查 分
考 评 力



组 织 观 念 强 1 .参加每月四次的组织生活讨
论时积极发言 ( 1 )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一次
扣 3 分;(2)讨论时不发言扣 2 分 10
分 2 .母李厦过一汉民主生活会
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民主生活会缺席一次扣 4 分
(2)参加不发言扣 2 分 8;
分 3 .按时交团费(每月 14 号) 不按时交纳团费一次扣 1 分 6
分 4 .帮二差生(字习、品行、纪律
差) 不做工作的扣 1 分 8
分 5 .团员必须佩戴团微 不带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2


1.凡个人在为《点滴》、《流火》等校刊、广播积极投稿,在学校举行
的各种大型比赛中获胜,在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有突出事例的,经支委会研 究,报团委审批,可加 10~20 分。

  2.年终得分 95 分以上的团员而且有典型事迹材料,由支部向团委推荐 优秀团员。
3.年终得分 70 分以下的团员,要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4.此表每季度考核一次,先由团员自查,支部考评本人回避。
某学校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加分事项 自
查 分 实
际 分
扣 分
扣 分


团 风 建 设 1 .团支部每学期有切实可行的
争先创优规划 1 .无计划扣 8 分; 2 .有
计划未自查扣 5 分 2 .团员中无打架、酗酒、赌博
偷盗、损坏公物、旷课等违纪 现象 1、 .有一人扣 1 分; 2 .受
通报批评扣 2 分,警告以上 处分扣 3 分 3 .支委会团结协作、有战斗力
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1, .有明显不协作的扣 3 分
2 .模范作用差的扣 3 分











组 织 建 设 1 .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每月
工作有计划、小结 1 .无计划无小结扣 2 分;
2 .缺一件扣 1 分
2 .按时参加有关会议按旷句团 委上交团费(每月 1 一!号) 1 .无故缺席一次扣 3 分;
2 .迟到一次扣 1 分; 3 .不 按时交团费一次扣 1 分 3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不健全的扣 5 分 4 .各支部团员每季度过一次民
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缺一次扣 2 分 5 .每月四次组织生活会(应有
书面记录),出勤率达 100 %(公 假,病假除外) 1 .缺一次扣 8 分; 2 .无
故缺席一人次扣 1 分;
3 .没有记录扣 2 分
6 .教育团员遵纪守法和规章制 度,服从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有明显不遵守制度,不服从 分配的酌情扣分 7 .组织发展有对象、有计划
有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1、 .无计划扣 5 分; 2 .无
考核扣 3 分 8 .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青年有违纪行为,末做工作
扣 1 . 5 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加分事项 自
查 分 实
际 分
扣 分
初 分





活 动 开 展 好 1 ,坚持每天晚自习前十五分
钟的读报活动 读报活动每周按;次计划,缺
一次扣 0 . 5 分 2 .每月一期宣传板报 末出扣 3 分,多出一期加 2 分 3 .通讯报道稿件每月 3 篇
广播稿或上报稿点滴、流火) 缺:一篇扣 2 分,多一篇加0 .5
分,市级以上报刊刊登加 4 分 4 .积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
动。每月一次 缺一次扣 1 分,多一次加 1 分
5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 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1 .获各项团体名次加 3 — 7
分; 2 .组织活动不参加扣 5
分 6 .按时完成团委布置的临时
任务 1 .未完成扣 4 分; 2 .完成
得不好扣 2 分


说 明 1 .此表每季度考核一次,各支部每季度将在支部的自查情况交团委考

2 .此表得分累计作为五·四评选先进支部;考核团干部的主要依据
3 .团委考评一律以支部工作手册和原始记录为据
4 .各支部在各项工作活动中有突出事例报团委,经集体讨论后可加 5 ~
10 分

学校少先队工作制度规范

某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思 想教育的主要途径。少先队组织应在党支部领导下,根据自身的特点,独立 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少先队组织应支持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一代合格的建设者。
坚持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理想教育,以学英模为主要活动形式的革命传统教 育;以集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品质教育,以培养自主能力为起点的劳动 教育。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队员学习队的章程,学习少先队的光荣历史, 使每个队员增强自豪感、荣誉感。珍惜自己的光荣称号,好好学习,天天向 上。
  二、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的领导机构,坚持召开少先队例会(星期四)。 大队活动一月一次,中队活动半月一次,小队活动一周一次。表扬好人好事, 批评错误言行,不断提高队员思想素质,增强少先队组织的战斗力,更好地 发挥队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少先队员必须与少年儿童一道,共同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争取优 良的学习成绩而努力学习,经常组织一些有利于学习的活动,教育学生遵守 纪律、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定期交流学习经验。
四、大队、中队、小队干部必须佩带队的标志,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

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每个少先队员都必须佩带红领巾。 五、组织队员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如:升旗仪式、诗歌朗诵、文艺
晚会、书画比赛、故事演讲、参观访问、野营学军等有知识性、趣味性、实 效性的活动。使少先队活动富有教育意义。通过这些有益活动,使广大少先 队员从小树立革命理想,养成优良道德品质和情操。
  六、做好少年儿童的超前政治思想工作,有计划地给他们讲解加入少先 队组织的意义。每年“六·一”节都要纳新适龄少先队员,壮大少先队组织, 增强队的战斗力。
  七、少先队组织要定期向党支部和学校领导汇报工作,取得党政领导的 支持和帮助,不断改进工作,使我校少先队活动更上一层楼。

关于学校少先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79)中青联字第 18 号(79)教普字 018 号
(1979 年 4 月 18 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布)


  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以后,全国少年儿童组织恢复了少先队的名称,工 作已经全面开展。为了加强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队的活动,配合学 校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革命事业接班人,现就少先队工作 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要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少先队工作
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要加强联 系,共同做好队的工作。团委对每个时期少先队工作的部署,应征求教育行 政部门的意见。教育部门需要团、队组织配合的工作,也应向团委提出,做 到互相通气,互相支持。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及活动,关心和指导少 先队工作,吸收大队辅导员参加校务会议。辅导员应该经常向学校汇报少先 队工作情况,在接受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后,要向学校行政汇报,取得指 导和帮助。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辅导员是做好少先队工作的关键,教育
部门和团委要共同做好辅导员的配备、培训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 际困难。
1.配备好辅导员,减少任课时间。要选配党、团员或思想进步、作风正
派、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教育部门及 学校在调动大队辅导员工作时,要征求团委的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
  城市学校和农村较大的(一般指十五个班以上的)学校要设专职大队辅 导员,他们要以主要精力做少先队工作,尽可能不兼任教研(或年级)组长、 班主任。为了便于工作,可以兼一些课,但兼课时间不宜过多,一般每周不 超过六课时。农村较小的学校和大队辅导员,也应适当减少任课时间。
学校应为大、中队辅导员安排一定的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时间。
  2.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在师范学校和师资训练班,应尽可能讲授少 先队工作的基本知识。团委要适当利用假期举办辅导员短训班或经验交流 会。
  3.从政治上关怀辅导员。在评奖、晋级时应将辅导员对少先队工作的贡 献作为条件之一,评选表扬优秀教育工作者时,要有一定数量的辅导员名额。
  
  (三)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它除有奋斗目标、组织纪律外, 还有自己的旗帜、鼓号,这都是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教育形式。少先队活动 也需要一些经费。因此,学校中少先队的设备和活动经费,根据需要和可能, 本着节约的精神,由学校统一安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接到本规定后,对上述问题要作一次检查和研 究,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订出具体的执行办法。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进行 研究,及时指导帮助。
  团委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对每个时期少先队工作的部署,要注意 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大队辅导员要经常主动地向学校党支部和行政部门汇 报学生的情况及少先队工作,以取得党支部的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的具体指 导。
  (四)各地团委和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配和聘请工 作。较大的小学(一般指十五个班级以上)要设专职大队辅导员。农村小学 应按学区(乡、村)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可以由学区中心小学的大队辅导员 兼任,也可由其他人员兼任。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设专职学区总辅导员。
  小学大队辅导员可按相当于所在学校的副教导主任管理和使用。有条件 的小学还可以选聘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副主任兼任大队辅导员,再配一名副 大队辅导员。为了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应吸收少先队大队辅 导员参加所在学校的校务会议,阅读有关文件。
要保持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相对稳定,以利于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少先
队的工作水平。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配备,由县、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共 同商定,县、区团委聘请。教育部门和学校调动大队辅导员工作,要征得当 地团委的同意,并做到随缺随补。
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
辅导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做好工作。对于从事少先队工作 有显著成绩的少先队辅导员应予以表彰。在调整工资、评选先进、评定教师 职称时,对于担任大队辅导员的教师,其业务考查应将其担任少先队工作的 水平、能力和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之一,并住意征求团委的意见。
(五)各级团委和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工作。根据一九七
九年联合规定中关于“在师范学校和师资训练班,应尽可能讲授少先队工作 的基本知识”的要求,为使中等师范学校学生掌握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知识和 技能,从 1983 年秋季起,在中等师范学校《教育学》中增加《少先队工作》 一章。在教育实习时,也要把辅导员工作列为实习内容之一,并可组织有关 这方面内容的讲座。对此,各校在教学中要予以落实;当地团委要积极进行 协助。对现任大队辅导员和总辅导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除各级团 校外,有条件的师范和进修院校,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开办辅导员培 训班。《辅导员》杂志是辅导业务学习和交流经验的阵地,各地应积极支持 办好,并为组织辅导员学习创造条件。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少先队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根本途径。 为了更好地在学校教育中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全日制六年制小学的少先 队活动在班队活动时间中统筹安排,各年级每周应安排一课时。

关于小学少先队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83)中青联字第 39 号
(1983 年 10 月 30 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布)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于 1979 年曾共同印发了《关于学校少先队工作几个 具体问题的规定》,对加强少先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81 年,共青团 十届三中全会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做出《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 后,少先队组织进一步贯彻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方针,从小学一 年级开始即把全体适龄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学习共产主义,从而使少先队工 作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现就小学少先队工作 中的几个有关问题再作如下补充规定: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她对少年儿童 的教育作用是通过特有的组织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和队员当家作主的集体 生活来体现的。多年的实践证明,少先队组织是整个少年儿童教育事业中不 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的得力助手。她与学校教育紧密 关联,相辅相成,各有侧重,不可分割。为了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作贡献的一代新人, 学校少先队工作不能脱离学校工作的实际和教育工作的规律;同时,教育部 门和学校更要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否则,是不能全 面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的。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领导要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县、区教育部
门分管小学的负责同志应把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并指定一名干部经常联系。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学校行 政要将少先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1983 年 2 月 24 日) 建国以来,全国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忠心耿耿、
任劳任怨、满腔热情地工作,为少先队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付出了辛勤 的劳动。为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 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蓬勃开展,鼓励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做出贡献,特制订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 励条例。
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够较好地掌握少先队 教育工作的规律,成绩显著,富有创造精神。
  3.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经常开展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 性的少先队活动。在活动中善于发挥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队 员受到良好的教育。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二、评选办法

1.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五年评选一次。
  2.评选工作要建立在经常考察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在评选过 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特别要注意征求评选对象所在单位领 导与群众的意见,使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确实为大家所拥护。
3.评选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负责,征求省、市、自治区教育厅
(局)意见,推荐名单报团中央批准,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办法
  1.对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发给纪念品。给予全 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荣誉和奖励,应当与优秀教师和模范班主任同等对 待。
  2.被评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者,由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颁发全国优 秀少先队辅导员证书和奖章,召开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
  3.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要在报纸、杂志、广 播电台进行广泛宣传。

关于中学少先队工作的若干规定

(87)中青联字第 02 号
(1987 年 2 月 10 日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发布)


  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自一九七八年恢复名称以来,经过广大少先队工作 者的辛勤努力、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培育少年儿童 一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少先队组织仍较薄弱。为使中学少先队工作 得以全面发展,切实发挥少先队组织应有的作用,从而适应初中少年的成长 需要,现就中学少先队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对中学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1.少先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初中少先队员正处于少年向 青年过渡的时期,在他们思想道德成长的这一重要阶段,进行少先队的组织 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中学少先队担负着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初中队 员巩固、发展小学少先队教育成果,完成好少年向青年的过渡,为共青团组 织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的重要任务。
2.各级团委要把中学少先队工作作为共青团的基础工作,切实给以领
导。要把少先队工作列入团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要 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共青团与少先队在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及方法上的合理 衔接,指导开展适合中学少先队员特点的少先队活动。
  3.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要关心、支持和指导中学少先队工作,充分 发挥队组织的作用。在检查学校工作时,要把少先队工作列为检查内容;在 总结评比学校工作时,要把中学少先队工作作为评比条件之一。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要认真挑选思想道德素质好、年纪轻、有一定的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党、 团员或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六个以上教学班的 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大队辅导员;不足此数的学校可设兼职大队辅导员。为 保证做大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少先队工
  
作,他们兼任课时一般不超过六节。大队辅导员由学校提名,上级团委和教 育部门联合聘任。各校更换辅导员应征得聘任单位同意。是党、团员的大队 辅导员应任学校团委(总支)副书记。要保持大队辅导员的相对稳定,保证 工作的连续性,以利辅导员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为使辅导员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学校工作,学校应吸收大队辅导员参 加必要的校务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辅导员要经常主动地向学校汇报少先队 工作情况,在接受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后,要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及时 取得指导和帮助。
  6.辅导员同其他教师一样处于学校教育的第一线,工作具体、繁重,应 承认他们的工作量,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考核其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应予以表彰。在评奖、晋级时应将辅导员对少先 队工作的贡献作为主要条件之一。各地在评选表扬优秀教育工作者时,要有 一定数量的辅导员名额。教育部门与团委共同表彰的优秀辅导员享受同级表 彰优秀教师的待遇。
  7.各级团委要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团委要经常向学校领导 汇报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辅导员业务学习制度,同教育 部门紧密配合,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教育理论、形势政策。 系统地学习少先队业务知识。要适当利用假期举办辅导员短训班或经验交流 活动。
三、加强中学少先队的基本建设
  8.各校要把隔周一次的队活动作为学校固定的教育课时列入课表,保证 少先队活动的时间。
9.少先队的活动阵地是开展活动、实施教育的必备条件。中学团队组织
要积极创造条件建好队室、办好队报,健全少先队的各种簿册,积累资料, 形成学校队史,积极开辟一些宣传、劳动、文体等大、中队活动阵地。
10.开展少先队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专立款项。
具体办法由各地依实际情况自定。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规范 某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
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 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 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

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 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 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 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 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 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 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 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 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

成填表、上报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 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 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 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 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 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 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
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③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培训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讲课、培训情况 书面上报。
④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工会职能,工会地位、作用,结合校工
会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 会,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某中学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学习、宣传、贯彻工会的方针政策, 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为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二、制订工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工作总结、工会经费的予决算
及各种报表。 三、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审定工会委员、组长的人选。督导组织委员
做好接纳新会员和办理调出、调入工会会员的组织关系。 四、领导全体会员学习落实《师德规范》,开展“双先”活动,审查各
级先进工作者(含模范教师)的资格。加强工会的思想建设。 五、负责筹备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学校行政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
深入群众,广泛收集合理化建议,对学校工作不断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督导各小组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搞好职工福利。关心群众疾苦,协
助人秘科做好老弱病残职工的慰问和待业子女的安置工作。 七、完成上级工会、党总支和校教代会委托的工作。

某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发扬民主作风,坚持集体领导,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程序 化,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工作的开展,结合校 工会实际,特制定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工会委员(扩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分工会主席列 席。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议题主办的专职、兼职工会干部列席会议。 三、会议的提出由主席委托秘书提出议题,在会前 3~7 日,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应到会人员。 四、会议内容。研究每月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涉及校教
职工重大问题;传达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年度总结计划;创 先争优劳动竞赛;讨论困难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及分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任 免奖励。
  五、会议记录由兼职秘书对会议讨论情况和发言,认真做好记录;需要 指示报告或做出的决定,会后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或会议决定,并打印上报 下发。
  六、工会分管专职干部负责落实,并向工会主席汇报。如因特殊情况无 法召开工委会,需要延缓执行决定时,主席征得工会专职干部意见做出决定, 分别报告工会委员或在下次会议说明情况予以确认。工会委员会督促检查, 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会议要求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内容议题清楚,中心突出,严禁东拉
西扯。
  八、会议讨论工作和问题时,主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表达意 见。反对个人说了算。集中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的原则。
九、出席会议的人员,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会应在开会前两天报告
工会。如到会人员不足委员半数以上,则将会议改期进行。 十、迟到或无故不到者,不讲原因,主动赞助会务费 1 元,不到会者 5
元。

学生会工作制度规范 某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工作使学生会 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 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国家教委的有关政策 规定,特制定《重庆电力技工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二条重庆电力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下的参与学校管理、代表 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为宗旨。
(二)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

由化,以育人为中心,围绕学校教育管理。全面开展学生会工作,为教育改 革服务。
  (三)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党、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合格人才。
  (四)充当好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实事求是地向 校长和党委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切实为广大同 学服务。
  (五)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六)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 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七)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的活动,协助学校 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二章委员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委员制。
第五条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品德好。
(二)乐于担任社会工作,并且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特长和爱好。
(三)团结同学,心胸宽广。
(四)工作大胆,有主见,能够以身作则,表现好。
(五)有一定组织能力,为人处事正派,有魄力,同学反映好。
(六)是非观念明确,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七)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敢于开拓,奋发进取,认真负责。
(八)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好。
(九)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七条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权参与学生会一切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委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及有关
部门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学生会全体委员。
(四)修改学生会章程。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如有其他原因,可临时变动。 第十四条学生会机构:
(一)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下设秘书处和六个部:学习、文娱、 体育、劳动生活、治保、宣传。
(三)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秘书若干名。
(四)各部设部长一名,必要时可设副部长一名,设成员若干名。 第十五条主席职责:
  (一)传达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决议和指示,贯彻学生会的决议,完成学 校下达的有关任务,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会各部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学生思想,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 卫生、纪律、治安保卫等工作。
  (三)定期主持召开部长和委员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学生要求。
(四)有权任免学生会干部。
(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第十六条副主席职责:
(一)做好分管各部的组织工作。
(二)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
(三)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条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内务工作的准备及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准备。
(二)管理学生会档案、资料等。
(三)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
(四)有权对各部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部长职责:
(一)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
(二)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定期召开本部委员会议,商讨本部工作。
(四)及时向分管主席汇报本部工作。 第十九条各部职责:
(一)学习部:
  1.帮助同学树立为现代化努力学习的思想,鼓励他们走又红又专的道 路。
  2.了解同学在学习中的问题,配合教务科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反映同 学在学习方面的要求,对教师教学提出改进建议。
3.召开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
4.促进教与学,提高同学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5.积极到阅览室、图书室服务。
6.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二)宣传部:
1.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
  2.组织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 事。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共青团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宣传活动。
  4.会同党委宣传部、团委办好校级宣传刊物,同时办好学生会刊物,并 协助各班办好黑板报。
5.协助党委宣传部和团委抓好广播站工作。
6、做好橱窗的宣传工作。
7、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三)文娱部:
1.组织各班开展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2.组织好全校性的学生文娱活动。
3.积极配合团委、学生科开展其他活动。
4.积极配合其他各项的工作。
(四)体育部:
1.积极倡导全校同学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组织好各种体育比赛活动。
3.积极配合体育组的各项工作。
4.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五)劳动生活部:
1.搞好学生的生活、卫生工作。
2.组织同学积极参加义务劳动。
3.组织各班劳动生活委员检查寝室、教室的清洁卫生。
4.积极为学校食堂服务,为全校同学服务。
5.积极配合学生科、膳食科的工作。
6.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六)治保科:
1.积极配合保卫科、学生科搞好校园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为使各项活动正常进行,做好各项活动的执勤工作。
3.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工作。
            第四章职权 第二十条学生会有下列参与权:
(一)学生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参加或列席学校团委会议。
  (二)学生会主席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参与学生教育管 理委员会就学生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带领青年学生积极贯彻实施。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有以下决定权:
  (一)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领导的要求,在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结 合学校实际,部署学生会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独立活动。
(二)学生会部长和委员的调整和任免。
(三)有权开支学校拨给的活动经费。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有下列考核权:

(一)协助团委、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委干部的工作情况。
  (二)协助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早操、晚自习、食堂、就寝等时间的纪 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有下列建议权:
(一)向各班主任、学生科提出班委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建议。
(二)向学生科提出各班奖学金的拟发建议。
(三)向学生科提出班干部奖惩意见。
  (四)向团委、学生科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生提出给予表彰奖励的 建议。
(五)向党委和校长提出教育管理和教育改革的有关建议。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活动经费来源如下:
(一)开展勤工俭学创收。
(二)由学校从学生经费中拨出一部分专款。
(三)学生会的工作干得很出色,学校颁发奖励基金。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活动经费一定要用于开展学生的活动,任何人不得 随便挪用,要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六章学校对学生会的关心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学校领导以及各科室部门应对学生会工作加以支持和指导,
应尊重学生会的工作职权。
  第二十七条给学生会独立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学生会开展活动时间、 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应提供必要条件和保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 二 十 九 条 本 章 程 的 解 释 权 系 学 生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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