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钱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为道经卷上,“上德不德”以 下为德经卷下。晁说之跋王弼注本,谓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不 知陆德明所撰释文,正用辅嗣本,题云“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与河上 本不异。晁氏所见者,特宋时转写之本,而翻以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 藏石刻道德经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经、德经为二,盖汉、 魏以来篇目如此。而此本为初唐所刻,字句与他本多异。
如“无”作“无”,“愈”作“俞”,“芸”作“云”,“誉”作“豫”,“荒” 作“忙”,“佐”作“作”,“■”作“翕”之类,皆从古字。又如“故能蔽不 新成”,石本作“能蔽复成”。“师之所处,荆棘生”下,石本无“大军之后, 必有凶年”二句。
“上将军居右”下,石本无“言以丧礼处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 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聊举一二,以见古石刻之可贵也。武亿曰: 分老子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亦与古本相彷。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 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论语疏 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征之一也。然又考汉书注, 如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 子德经云:“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 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 “知我者希,则我贵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 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子德经之言也。”“下士 闻道,大笑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 德分篇者若此,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公彦周 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 不德,是以有德。”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 “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真客碑:“稽之道经, 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 未尝混而为一,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成,始 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
称不分道德经,而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昺论语疏 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子道经、德经,分之者 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 经典释文所载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
则汉时此书已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今本正 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 唐故书之旧。
第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 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 至“象帝之先”为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 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 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 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 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 于金石,皆其麤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 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 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 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 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 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 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 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
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 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 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
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
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 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 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 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
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
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闇, 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 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 则安有所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
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
校语同。
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 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 又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
文云:‘奇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 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 元本均有“之”字。范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 “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
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
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 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 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 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
有则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有名
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亦皆“天地” 与“万物”二语相对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 字。又引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 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
“曒”。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 马温公、王荆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
无有”即此章“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
均无“故”字。
“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 景龙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 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说文‘曒’ 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 未着所出。诗‘有如曒日’,诗传云:‘曒,光也。’说文古本旧有‘曒’字, 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 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曒日’之‘曒’, 碻从日,不从白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
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曒”,“曒”者, 光明之谓,与“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曒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两者同”为句。
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 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 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 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
正。以下仿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 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
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 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
构掩乾坤;橐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 类而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
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欲考古韵之分,古必 考周代有韵之书;而周代之书,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 子。”今试以江有诰老子韵读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唐韵正, 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
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
子韵考(BernhardKarlgren:ThepoeticalpartsinLao-Tsi)说老子古音, 颇多肊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声律,斐然成章。 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矣。以下试分章述之。此章江氏 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
妙、徼韵(宵部,徼,去声),玄、门韵(文、真通韵,玄,胡均反)。谦之
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 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丛
书本)、傅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 “‘众妙之门’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 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章’。此无标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著书上 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
殊,碑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河上、王弼、傅、范诸家 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范本题“道可道章第一”。
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
曰:“达真、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 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并作“以知”。广明本、赵
孟俯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
两“已”并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说文五:“矣,语已詞也,從矢,
■聲。”字亦作“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
景福、庆阳、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 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 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较”,见释 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
作‘较’,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 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 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 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
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
“长”,因避父讳改“修”。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
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与“○”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 本作“○”,传写脱讹成“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
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
蒋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强本严君平注:
‘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 应于此独异。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 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 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
‘是以圣人治也’。”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
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
傅、范本作“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 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数语,全引此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 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说文‘○’
籀文从台作‘㖞’,夏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
‘○’,盖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 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 而不宰,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
弗居”,景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
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
辞正义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
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 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 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 “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
又纪昀校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 “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 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 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
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
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
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
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 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 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 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先
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处 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 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 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 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
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 之先,是谓不居;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 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 随,徐禾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 有音以),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 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
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 有、恃,之部,之、宵合韵。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 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 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
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
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 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 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 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 王弼本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第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 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
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 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 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
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 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 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
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 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 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
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 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 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
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
耳。
圣人治: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 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
常使民无知无欲”,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
下有“为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
知王本作“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 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
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 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 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 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
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
“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 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 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 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
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 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 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 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
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
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 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
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 “欲”“腹”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诗经 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
楚辞天问育、腹为韵。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 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 贤。’案‘坚’从‘○’,‘○’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 乃‘贤’声正读也。”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 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 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 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 章”,范本题“不尚贤章第三”。
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
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 子作○。
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 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
假字也。 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
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
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
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
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 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 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 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
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 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 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谦之案:傅本 “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 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案水 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 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 “‘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 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 兮似”。
“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 卢文弨曰:“‘○’,今本皆作‘兮’。”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 “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 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
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
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挫其锐,解其忿,
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
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
不休。”注文大略相同。 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
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 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
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 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 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 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 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 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 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
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
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 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
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谦之案:盅、盈、宗亦 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 道之体至冲也。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 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
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 “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 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 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 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 当读‘阿’。”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 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 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
“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
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 “刍”作“■”。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 从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 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
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
○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 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 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 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
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
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
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
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 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 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 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
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
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 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 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 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
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
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
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谦之案:作“屈”
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 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
称,故有竭义。
‘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 谓通假作屈也。
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毕 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
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
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 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
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
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 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 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 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
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 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 谓无为,正此意耳。”【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
(中部)。诸家并同。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 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 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 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 狭,非可滥通东、钟者也。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
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
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第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
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
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 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
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
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
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 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 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 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
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 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譔本作“臧与谷二人 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 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
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 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 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 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
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
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 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 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
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
“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 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 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 今‘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 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
“廑”,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 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 佳鼎“念王母堇○”,“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
○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 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
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 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 韵(文部)。
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
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薛蕙曰:老子书大抵
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 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 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顾炎武曰:按“山谷” 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 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 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 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 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 谷,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 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 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 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轸)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 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 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为居隐切 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 部)。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 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 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 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
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 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第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严可均曰:“长久者”, 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 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
“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 案敦煌本与晋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
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
“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
外其身而身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
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
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
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 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 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
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
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 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 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
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
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
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
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
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万 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之物, 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 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
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
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
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 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乾坤或几乎息矣。” 礼乐记曰:“知乐则几于礼矣。”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 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也。”道者无形, 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
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
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
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 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之脚注。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
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 “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 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 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
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治,值也,
物皆值其所也。”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 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
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读若
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 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信’与‘渊’‘信’ 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右景龙碑本 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
王弼题“八章”,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
盈”也。
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 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 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
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 不若其已也。
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 下文“金玉满室,莫之能守”,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而梲”;“长保”,邢州本作“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
也。”案“量”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揣” 字古文欤?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 璞注:“揣度试之。”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 集韵:“‘揣’,冶击也。”皆是。
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 “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 字当读为“捶”(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
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梲” 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 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 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梲”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梲,木杖也。”梲既
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夺反, 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 “梲”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 “梲”字明系“挩”字之误。??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挩”不同,
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
子道应训作“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
‘挩’,盖王本作‘挩’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严遵、 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 易氏谓王本作‘锐’是也。”武内义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锐”。按 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梲”字为“锐”之假借,
河上从正字作“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
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室,实也。” 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遗其咎”, 治要作“还自遗咎”,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灾 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 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 “道”下有“也”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 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 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 俗作退。”【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
协音酉,保音○)。
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
首声,古音在幽部。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 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 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 已、保、守、咎、道为韵。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 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 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 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 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 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 章第九”。
第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 “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
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 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
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 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 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 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
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
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 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 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 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
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
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 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 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 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
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
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
(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 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 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
‘袌’字。”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
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
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 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 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菢”字,注“鸟伏卵”,疑为“抱” 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 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 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 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 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 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 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 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 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 “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 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 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 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 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专气致柔,能婴儿?谦之案:经 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
“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 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 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 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 与此文例正同。”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 “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 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 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 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 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 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 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 达,能无知?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 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 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 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严可均曰:“爱
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
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
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 “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
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
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 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
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 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 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
“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
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 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 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
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
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 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 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
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 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 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 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
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
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 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 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谦之案:离、 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
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 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 儿,亦歌、支通韵。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 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顾炎武唐韵 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 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 字与“知”为韵。
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 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 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 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 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
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邓廷桢曰:此 章用韵颇为出入。
“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
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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