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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韩非子



二柄第七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 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 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故世之奸臣则不然:所恶,则能得之其主而 罪之;所爱,则能得之其主而赏之。今人主非使赏罚之威利出于己也,听其 臣而行其赏罚,则一国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归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 失刑德之患也。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 则虎反服于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 则君反制于臣矣。故田常上请爵禄而行之群臣,下大斗斛而施于百姓,此简 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故简公见弑。子罕谓宋君曰:“夫庆赏赐予者,民之 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刑罚者,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于是宋君失刑 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见劫。田常徒用德而简公弑,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故 今世为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则是世主之危甚于简公、宋君也。故劫杀拥蔽 之主,非(陶鸿庆曰“非”当为“兼”之坏字)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 亡者,则未尝有也。
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
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 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 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 故罚。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 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杀典冠。 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 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 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故人 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 无以异其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
  
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哙 好贤,故子之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 主欲见,则群臣之情态得其资矣。故子之,托于贤以夺其君者也;竖刁、易 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其卒,子哙以乱死,桓公虫流出户而不葬。此 其故何也?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 也。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则群臣为子之、 田常不难矣。故曰:“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扬权第八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病形;曼理皓齿, 说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 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阴见阳。 左右既立,开门而当。勿变勿易,与二俱行,行之不已,是谓履理也。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 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上有所长,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 辩惠好生,下因其材。上下易用,国故不治。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
命,令事自定。不见其采,下故素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 将自举之。正与处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 名参同,用其所生。二者诚信,下乃贡情。
谨修所事,待命于天。毋失其要,乃为圣人。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
巧不去,难以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因天之道, 反形之理,督参鞠之,终则有始。虚以静后,未尝用己。凡上之患,必同其 端;信而勿同,万民一从。
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
皆盛,而不与其宁。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 同情。故曰: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 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无双,故曰一。是 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 同,上下和调也。
凡听之道,以其所出,反以为之入。故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听言
之道,溶若甚醉。唇乎齿乎,吾不为始乎;齿乎唇乎,愈惛惛乎。彼自离之, 吾因以知之。是非辐凑,上不与构。虚静无为,道之情也;参伍比物,事之 形也。参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虚。根干不革,则动泄不失矣。动之溶之,无 为而改(陶鸿庆曰“改”盖“攻”字之误)之。喜之,则多事;恶之,则生 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上不与共之,民乃宠之;上不与义之,使 独为之。上固闭内扃,从室视庭,参(迂评本无“参”字)咫尺已具,皆之 其处。以赏者赏,以刑者刑,因其所为,各以自成。善恶必及,孰敢不信? 规矩既设,三隅乃列。
  主上不神,下将有因;其事不当,下考其常。若天若地,是谓累解;若 地若天,孰疏孰亲?能象天地,是谓圣人。欲治其内,置而勿亲;欲治其外, 官置一人;不使自恣,安得移并?大臣之门,唯恐多人。凡治之极,下不能 得。周合刑名,民乃守职。去此更求,是谓大惑。猾民愈众,奸邪满侧。故
  
曰:毋富人而贷焉,毋贵人而逼焉,毋专信一人而失其都国焉。腓大于股, 难以趣走。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主不蚤止,狗益无 已,虎成其群,以弑其母。为主而无臣,奚国之有?主施其法,大虎将怯; 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苟信,虎化为人,复反其真。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欲为其地,必适其赐;不 适其赐,乱人求益。彼求我予,假仇人斧;假之不可,彼将用之以伐我,黄 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下匿其私,用试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 故度量之立,主之宝也;党与之具,臣之宝也。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 具也。故上失扶寸,下得寻常。有国之君,不大其都;有道之臣,不贵其家。 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备(顾广圻曰“备”当作“彼”)将代之。 备危恐殆,急置太子,祸乃无从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厚者亏之, 薄者靡之。亏靡有量,毋使民比周,同欺其上。亏之若月,靡之若热。简令 谨诛,必尽其罚。
  毋弛而弓,一栖两雄。一栖两雄,其斗■■。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一 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
  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 公庭将虚,主将壅围(顾广圻曰“围”当作“圉”)。数披其木,无使木枝 外拒;木枝外拒,将逼主处。数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枝大本小,将不胜 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公子既众,宗室忧吟。止之之道,数披其木, 毋使枝茂。木数披,党与乃离。掘其根本,木乃不神。填其汹渊,毋使水清。 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八奸第九


  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在同床。何谓同床?曰:贵夫人, 爱孺子,便僻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托于燕处之虞,乘醉饱之时,而求其 所欲,此必听之术也。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谓“同床”。 二曰在旁。何谓在旁?曰: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 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此皆俱进俱退、皆应皆对、一 辞同轨以移主心者也。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玩好,外为之行不法,使之化 其主,此之谓“在旁”。三曰父兄。何谓父兄?曰:侧室公子,人主之所亲 爱也;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此皆尽力毕议、人主之所必听也。为 人臣者事公子侧室以音声子女,收大臣廷吏以辞言,处约言事,事成则进爵 益禄,以劝其心,使犯其主,此之谓“父兄”。四曰养殃。何谓养殃?曰: 人主乐美宫室台池,好饰子女狗马以娱其心,此人主之殃也。为人臣者尽民 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以娱其主而乱其心,从其所欲,而 树私利其间,此谓“养殃”。五曰民萌。何谓民萌?曰:为人臣者散公财以 说民人,行小惠以取百姓,使朝廷市井皆劝誉己,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此 之谓“民萌”。六曰流行。何谓流行?曰:人主者,固壅其言谈,希于听论 议,易移以辩说。为人臣者求诸侯之辩士,养国中之能说者,使之以语其私: 为巧文之言、流行之辞,示之以利势,惧之以患害,施属虚辞以坏其主,此 之谓“流行”。七曰威强。何谓威强?曰:君人者,以群臣百姓为威强者也。 群臣百姓之所善,则君善之;非群臣百姓之所善,则君不善之。为人臣者, 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明为己者必利,不为己者必死,以恐
  
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谓“威强”。八曰四方。何谓四方?曰:君人者, 国小,则事大国;兵弱,则畏强兵。大国之所索,小国必听;强兵之所加, 弱兵必服。为人臣者,重赋敛,尽府库,虚其国以事大国,而用其威求诱其 君;甚者举兵以聚边境而制敛于内,薄者数内大使以震其君,使之恐惧,此 之谓“四方”。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 不可不察焉。
  明君之于内也,娱其色而不行其谒,不使私请。其于左右也,使其身必 责其言,不使益辞。其于父兄大臣也,听其言也必使以罚任于后,不令妄举。 其于观乐玩好也,必令之有所出,不使擅进,不使擅退,群臣虞其意。其于 德施也,纵禁财,发坟仓,利于民者,必出于君,不使人臣私其德。其于说 议也,称誉者所善,毁疵者所恶,必实其能,察其过,不使群臣相为语。其 于勇力之士也,军旅之功无逾赏,邑斗之勇无赦罪,不使群臣行私财。其于 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
  所谓亡君者,非莫有其国也,而有之者,皆非己有也。令臣以外为制于 内,则是君人者亡也。听大国为救亡也,而亡亟于不听,故不听。群臣知不 听,则不外诸侯;诸侯之不听,则不受臣之诬其君矣。
  明主之为官职爵禄也,所以进贤材、劝有功也。故曰:贤材者处厚禄、 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是以贤者 不诬能以事其主,有功者乐进其业,故事成功立。今则不然,不课贤不肖, 论有功劳,用诸侯之重。听左右之谒,父兄大臣上请爵禄于上,而下卖之以 收财利及以树私党。故财利多者买官以为贵,有左右之交者请谒以成重。功 劳之臣不论,官职之迁失谬。是以吏偷官而外交,弃事而财亲(刘师培曰: “‘财亲’,当作‘亲财’,与‘弃事’对文。”)。是以贤者懈怠而不劝, 有功者隳而简其业,此亡国之风也。
  
第三卷


十过第十



十过: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二曰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三曰
行僻自用,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四曰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 也。五曰贪愎喜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六曰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 之祸也。七曰离内远游而忽于谏士,则危身之道也。八曰过而不听于忠臣, 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九曰内不量力,外恃诸侯,则削国 之患也。十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
  奚谓小忠?昔者楚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楚师败,而共王伤其目。酣 战之时,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谷阳操觞酒而进之。子反曰:“嘻!退!酒 也。”谷阳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而甘之, 弗能绝于口,而醉。战既罢,共王欲复战,令人召司马子反,司马子反辞以 心疾。共王驾而自往,入其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不穀亲伤。 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醉如此,是亡楚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不穀无 与复战矣!”于是还师而去,斩司马子反以为大戮。故竖谷阳之进酒,不以 雠子反也,其心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故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
奚谓顾小利?昔者晋献公欲假道于虞以伐虢。荀息曰:“君其以垂棘之
璧与屈产之乘,赂虞公求假道焉,必假我道。”君曰:“垂棘之璧,吾先君 之宝也;屈产之乘,寡人之骏马也。若受吾币,不假之道,将奈何?”荀息 曰:“彼不假我道,必不敢受我币。若受我币而假我道,则是宝犹取之内府 而藏之外府也,马犹取之内厩而著之外厩也。君勿忧!”君曰:“诺。”乃 使荀息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赂虞公,而求假道焉。虞公贪利其璧与马,而 欲许之。宫之奇谏曰:“不可许。夫虞之有虢也,如车之有辅。辅依车,车 亦依辅,虞、虢之势正是也。若假之道,则虢朝亡而虞夕从之矣。不可,愿 勿许!”虞公弗听,遂假之道。荀息伐虢之(《吕氏春秋·权勋》作“荀息 伐虢,克之”),还反处三年,兴兵伐虞,又克之。荀息牵马操璧而报献公, 献公说曰:“璧则犹是也。虽然,马齿亦益长矣。”故虞公之兵殆而地削者, 何也?爱小利而不虑其害。故曰: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
奚谓行僻?昔者楚灵王为申之会,宋太子后至,执而囚之;狎徐君;拘
齐庆封。中射士谏曰:“合诸侯不可无礼,此存亡之机也。昔者桀为有戎之 会,而有缗叛之;纣为黎丘之■,而戎、狄叛之。由无礼也。君其图之!” 君不听,遂行其意。居未期年,灵王南游,群臣从而劫之。灵王饿而死乾溪 之上。故曰:行僻自用,无礼诸侯,则亡身之至也。
  奚谓好音?昔者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税车而放马,设舍以宿。 夜分,而闻鼓新声者而说之。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乃召师涓而告之,曰: “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神,子为我听而写之。” 师涓曰:“诺。”因静坐抚琴而写之。师涓明日报曰:“臣得之矣,而未习 也,请复一宿习之。”灵公曰:“诺。”因复留宿。明日而习之,遂去之晋。 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酒酣,灵公起,曰:“有新声,愿请以示。”平公 曰:“善。”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 “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师旷曰:“此师延之 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 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平公曰:“寡
  
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师涓鼓究之。平公问师旷曰:“此所谓何 声也?”师旷曰:“此所谓清商也。”公曰:“清商固最悲乎?”师旷曰: “不如清徵。”公曰:“清徵可得而闻乎?”师旷曰:“不可。古之听清徵 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平公曰:“寡人之所好者, 音也,愿试听之。”师旷不得已,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道南方 来,集于郎门之垝。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 商之声,声闻于天。平公大说,坐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 问曰:“音莫悲于清徵乎?”师旷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 而闻乎?”师旷曰:“不可。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 龙,毕方并鎋,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 蛇伏地,凤皇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今主(顾广圻曰“主”当作“吾”) 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 愿遂听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而有玄云从西北方起;再奏之,大 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隳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廊 室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故曰:不务听治,而好五 音不已,则穷身之事也。
  奚谓贪愎?昔者智伯瑶率赵、韩、魏而伐范、中行,灭之。反归,休兵 数年,因令人请地于韩。韩康子欲勿与,段规谏曰:“不可不与也。夫知伯 之为人也,好利而骜愎。彼来请地而弗与,则移兵于韩必矣。君其与之!与 之,彼狃,又将请地他国。他国且有不听,不听则知伯必加之兵。如是,韩 可以免于患而待其事之变。”康子曰:“诺。”因令使者致万家之县一于知 伯。知伯说,又令人请地于魏。宣子欲勿与,赵葭谏曰:“彼请地于韩,韩 与之。今请地于魏,魏弗与,则是魏内自强,而外怒知伯也。如弗予,其措 兵于魏必矣。”宣子诺。因令人致万家之县一于知伯。知伯又令人之赵请蔡、 皋狼之地,赵襄子弗与。知伯因阴约韩、魏将以伐赵。襄子召张孟谈而告之 曰:“夫知伯之为人也,阳规(《战国策·赵策一》“规”作“亲”)而阴 疏。三使韩、魏而寡人不与焉,其措兵于寡人必矣。今吾安居而可?”张孟 谈曰:“夫董阏于,简主之才臣也,其治晋阳,而尹铎循之,其余教犹存, 君其定居晋阳而已矣。”君曰:“诺。”乃召延陵生,令将军(《战国策·赵 策一》无“军”字)车骑先至晋阳,君因从之。君至,而行其城郭及五官之 藏。城郭不治,仓无积粟,府无储钱,库无甲兵,邑无守具。襄子惧,乃召 张孟谈曰:“寡人行城郭及五官之藏,皆不备具,吾将何以应敌?”张孟谈 曰:“臣闻圣人之治,藏于臣(顾广圻曰“臣”当作“民”),不藏于府库, 务修其教不治城郭。君其出令,令民自遗三年之食,有余粟者入之仓;遗三 年之用,有余钱者入之府;遗有奇人者使治城郭之缮。”君夕出令,明日, 仓不容粟,府无积钱,库不受甲兵。居五日而城郭已治,守备已具。君召张 孟谈而问之曰:“吾城郭已治,守备已具,钱粟已足,甲兵有余。吾奈无箭 何?”张孟谈曰:“臣闻董子之治晋阳也,公宫之垣皆以获蒿楛楚墙之,其 高至于丈,君发而用之,有余箭矣。”于是发而试之,其坚则虽菌干(“干” 赵用贤本作“簵”)之劲弗能过也。君曰:“吾箭已足矣,奈无金何?”张 孟谈曰:“臣闻董子之治晋阳也,公宫公舍之堂,皆以炼铜为柱、质,君发 而用之。”于是发而用之,有余金矣。号令已定,守备已具,三国之兵果至。 至则乘晋阳之城,遂战,三月弗能拔。因舒军而围之,决晋阳之水以灌之, 围晋阳三年。城中巢居而处,悬釜而炊,财食将尽,士大夫羸病。襄子谓张
  
孟谈曰:“粮食匮,财力尽,士大夫羸病,吾恐不能守矣!欲以城下,何国 之可下?”张孟谈曰:“臣闻之:亡弗能存,危弗能安,则无为贵智矣。君 失此计者(王先慎曰“失”当为“释”之误,“者”字衍,《策》作“君释 此计,勿复言也”)。臣请试潜行而出,见韩、魏之君。”张孟谈见韩、魏 之君曰:“臣闻唇亡齿寒。今知伯率二君而伐赵,赵将亡矣。赵亡,则二君 为之次。”二君曰:“我知其然也。虽然,知伯之为人也,粗中而少亲,我 谋而觉,则其祸必至矣。为之奈何?”张孟谈曰:“谋出二君之口而入臣之 耳,人莫之知也。”二君因与张孟谈约二军之反,与之期日。夜遣孟谈入晋 阳,以报二君之反。襄子迎孟谈而再拜之,且恐且喜。二君以约遣张孟谈, 因朝知伯而出,遇智过于辕门之外。智过怪其色,因入见知伯曰:“二君貌 将有变。”君曰:“何如?”曰:“其行矜而意高,非他时之节也,君不如 先之。”君曰:“吾与二主约谨矣,破赵而三分其地,寡人所以亲之,必不 侵欺。兵之著于晋阳三年,今旦暮将拔之而向其利,何乃将有他心?必不然。 子释勿忧,勿出于口。”明旦,二主又朝而出,复见智过于辕门。智过入见 曰:“君以臣之言告二主乎?”君曰:“何以知之?”曰:“今日二主朝而 出,见臣而其色动,而视属臣。此必有变,君不如杀之。”君曰:“子置勿 复言。”智过曰:“不可。必杀之;若不能杀,遂亲之。”君曰:“亲之奈 何?”智过曰:“魏宣子之谋臣曰赵葭,韩康子之谋臣曰段规,此皆能移其 君之计。君与其二君约,破赵国,因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如是,则二主 之心可以无变矣。”知伯曰:“破赵而三分其地,又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 则吾所得者少,不可。”智过见其言之不听也,出,因更其族为辅氏。至于 期日之夜,赵氏杀其守堤之吏而决其水灌知伯军。知伯军救水而乱,韩、魏 翼而击之,襄子将卒犯其前,大败知伯之军而擒知伯。知伯身死军破,国分 为三,为天下笑。故曰:贪愎好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
奚谓耽于女乐?昔者戎王使由余聘于秦,穆公问之曰:“寡人尝闻道而
未得目见之也,愿闻古之明主得国失国何常以?”由余对曰:“臣尝得闻之 矣,常以俭得之,以奢失之。”穆公曰:“寡人不辱而问道于子,子以俭对 寡人,何也?”由余对曰:“臣闻昔者尧有天下,饭于土簋,饮于土鉶,其 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者,莫不宾服。尧禅天下,虞 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 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国之不服者十三。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禹作为祭 器,墨漆其外,而朱画其内,缦帛为茵,蒋席颇缘,觞酌有采,而樽俎有饰, 此弥侈矣,而国之不服者三十三。夏后氏没,殷人受之,作为大路,而建九 旒,食器雕琢,觞酌刻镂,四壁垩墀,茵席雕文,此弥侈矣,而国之不服者 五十三。君子皆知文章矣,而欲服者弥少。臣故曰:俭其道也。”由余出, 公乃召内史廖而告之,曰:“寡人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圣 人也,寡人患之,吾将奈何?”内史廖曰:“臣闻戎王之居,僻陋而道远, 未闻中国之声。君其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而后为由余请期,以疏其谏。彼 君臣有间,而后可图也。”君曰:“诺。”乃使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因 为由余请期。戎王许诺,见其女乐而说之,设酒张饮,日以听乐,终岁不迁, 牛马半死。由余归,因谏戎王,戎王弗听,由余遂去之秦。秦穆公迎而拜之 上卿,问其兵势与其地形,既以得之,举兵而伐之,兼国十二,开地千里。 故曰:耽于女乐,不顾国政,亡国之祸也。
奚谓离内远游?昔者田成子(《说苑·正谏》作“齐景公”,下同)游

于海而乐之,号令诸大夫曰:“言归者死!”颜涿聚曰:“君游海而乐之, 奈臣有图国者何?君虽乐之,将安得?”田成子曰:“寡人布令曰‘言归者 死’,今子犯寡人之令。”援戈将击之。颜涿聚曰:“昔桀杀关龙逢而纣杀 王子比干,今君虽杀臣之身以三之可也。臣言为国,非为身也。”延颈而前 曰:“君击之矣!”君乃释戈,趣驾而归。至三日,而闻国人有谋不内田成 子者矣。田成子所以遂有齐国者,颜涿聚之力也。故曰:离内远游,则危身 之道也。
  奚谓过而不听于忠臣?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管 仲佐之。管仲老,不能用事,休居于家。桓公从而问之曰:“仲父家居有病, 即不幸而不起,政安迁之?”管仲曰:“臣老矣,不可问也。虽然,臣闻之: 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君其试以心决之。”君曰:“鲍叔牙何如?”管 仲曰:“不可。鲍叔牙为人,刚愎而上悍。刚则犯民以暴,愎则不得民心, 悍则下不为用。其心不惧,非霸者之佐也。”公曰:“然则竖刁何如?”管 仲曰:“不可。夫人之情,莫不爱其身。公妒而好内,竖刁自獖以为治内。 其身不爱,又安能爱君?”曰:“然则卫公子开方何如?”管仲曰:“不可。 齐、卫之间不过十日之行,开方为事君,欲适君之故,十五年不归见其父母, 此非人情也。其父母之不亲也,又能亲君乎?”公曰:“然则易牙何如?” 管仲曰:“不可。夫易牙为君主味,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子 首而进之,君所知也。人之情莫不爱其子,今蒸其子以为膳于君,其子弗爱, 又安能爱君乎?”公曰:“然则孰可?”管仲曰,“隰朋可。其为人也,坚 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则可以大任;少欲, 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君曰:“诺。” 居一年余,管仲死,君遂不用隰朋而与竖刁。刁莅事三年,桓公南游堂阜, 竖刁率易牙、卫公子开方及大臣为乱。桓公渴馁而死南门之寝、公守之室, 身死三月不收,虫出于户。故桓公之兵横行天下,为五伯长,卒见弑于其臣, 而灭高名,为天下笑者,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故曰:过而不听于忠臣, 独行其意,则灭其高名为人笑之始也。
奚谓内不量力?昔者秦之攻宜阳,韩氏急,公仲朋谓韩君曰:“与国不
可恃也,岂如因张仪为和于秦哉?因赂以名都而南与伐楚,是患解于秦而害 交于楚也。”公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将西和秦。楚王闻之,惧,召 陈轸而告之曰:“韩朋将西和秦,今将奈何?”陈轸曰:“秦得韩之都一, 驱其练甲,秦、韩为一以南乡楚,此秦王之所以庙祠而求也,其为楚害必矣。 王其趣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以奉韩曰:‘不穀之国虽小,卒已悉起, 愿大国之信意于秦也,因愿大国令使者入境,视楚之起卒也。’”韩使人之 楚,楚王因发车骑,陈之下路,谓韩使者曰:“报韩君,言弊邑之兵今将入 境矣。”使者还报韩君,韩君大悦。止公仲。公仲曰:“不可。夫以实告(吴 闿生曰“告”当是“害”之坏字)我者,秦也;以名救我者,楚也。听楚之 虚言而轻诬强秦之实祸,则危国之本也。”韩君弗听,公仲怒而归,十日不 朝,宜阳益急,韩君令使者趣卒于楚,冠盖相望而卒无至者。宜阳果拔,为 诸侯笑。故曰:内不量力,外恃诸侯者,则国削之患也。
  奚谓国小无礼?昔者晋公子重耳出亡,过于曹,曹君袒裼而观之。釐负 羁与叔瞻侍于前。叔瞻谓曹君曰:“臣观晋公子,非常人也。君遇之无礼, 彼若有时反国而起兵,即恐为曹伤。君不如杀之。”曹君弗听。釐负羁归而 不乐,其妻问之曰:“公从外来而有不乐之色,何也?”负羁曰:“吾闻之,
  
有福不及,祸来连我。今日吾君召晋公子,其遇之无礼,我与在前,吾是以 不乐。”其妻曰:“吾观晋公子,万乘之主也;其左右从者,万乘之相也。 今穷而出亡,过于曹,曹遇之无礼。此若反国,必诛无礼,则曹其首也,子 奚不先自贰焉?”负羁曰:“诺。”乃盛黄金于壶,充之以餐,加璧其上, 夜令人遗公子。公子见使者,再拜,受其餐而辞其璧。公子自曹入楚,自楚 入秦。入秦三年,秦穆公召群臣而谋曰:“昔者晋献公与寡人交,诸侯莫弗 闻。献公不幸离群臣,出入十年矣。嗣子不善,吾恐此将令其宗庙不祓(“祓”
《集解》误为“拔”,据乾道本改正)除而社稷不血食也。如是弗定,则非 与人交之道。吾欲辅重耳而入之晋,何如?”群臣皆曰:“善。”公因起卒, 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卒五万,辅重耳入之于晋,立为晋君。重耳即位 三年,举兵而伐曹矣。因令人告曹君曰:“悬叔瞻而出之,我且杀而以为大 戮。”又令人告釐负羁曰:“军旅薄城,吾知子不违也。其表子之闾,寡人 将以为令,令军勿敢犯。”曹人闻之,率其亲戚而保釐负羁之闾者七百余家。 此礼之所用也。故曹,小国也,而迫于晋、楚之间,其君之危犹累卵也,而 以无礼莅之,此所以绝世也。故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

第四卷


孤愤第十一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
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 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 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 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途之人,不 可两存之仇也。
  当途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 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 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 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 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途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 固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 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 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 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 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 数而又不得见;当途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 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 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 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 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不”《集解》脱, 据乾道本补)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 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 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 益尊。
夫越虽(赵用贤本“虽”字下有“国”字)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
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 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孙 诒让曰“主”字衍)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 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 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 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 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 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 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 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 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 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乱 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而人主之明塞矣。不以
  
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 污之吏处官矣。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 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 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 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 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 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 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 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途者之徒属, 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 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 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 有大罪于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说难第十二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 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
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
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 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 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 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
危。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 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 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 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 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止 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 则以为卖重。论其所爱,则以为藉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 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 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 强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其心有 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 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 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 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 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 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其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 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 疑而得尽辞也。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 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 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 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因问于群臣:“吾欲 用兵,谁可伐者?”大夫关其思对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 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 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 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此二人说者皆 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则非知之难也,处之则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 其为圣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此不可不察。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 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 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 “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 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 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 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
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 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 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 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 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 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
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 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 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 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 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 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
(陈奇猷曰“绝灭”即“裁减”之形讹)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 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 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 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 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 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

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 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奸劫弑臣第十四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 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 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 所非也,此之谓同舍。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 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 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 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 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为臣尽力 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 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 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 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 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 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幾■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 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其百官之吏, 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 方圆也,必不幾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 不幾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 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 此田成之所以弑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
国者也。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 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左右近习之臣, 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 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 幾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 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 必不幾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 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 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 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 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 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 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 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者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 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 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
  
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 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 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 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 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私奸(陶鸿庆曰顾校“奸” 上当有“告”字。“私”当为“利”字之误)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 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 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
也。
  且夫世之愚学,皆不知治乱之情,■■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 智虑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术之士。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 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此 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垤之比大陵也,其 相去远矣。而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 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 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 亦功之至厚者也。愚人不知,顾以为暴。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 而喜其所以危者。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 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 而顺于道德。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之者,异于义而同于俗。天下 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
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 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 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放 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 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 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 “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 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 而子以之死。从是观之,父之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 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 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 诛,无功者皆欲尊显。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 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世之学术(迂评本无“术”字)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 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 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 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 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 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 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 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
  
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无捶策之威,衔橛 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 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 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 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 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 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 可以致霸王之功。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 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 君得之,秦以强。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 世俗之言;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处位治国, 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汤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为天子;桓 公得管仲,立为五霸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 强。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 所谓忠臣也。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上不能说人主使之明法术度数之理以避 祸难之患,下不能领御其众以安其国。及襄子之杀智伯也,豫让乃自黔劓, 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是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 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古有伯夷、叔齐 者,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 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 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谚曰:“厉怜王。”此不恭之言也。虽然,古无虚谚,不可不察也。此
谓劫杀死亡之主言也。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 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而恐父兄豪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 故弑贤长而立幼弱,废正的而立不义。故《春秋》记之曰:“楚王子围将聘 于郑,未出境,闻王病而反。因入问病,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立也。 齐崔杼,其妻美,而庄公通之,数如崔氏之室。及公往,崔子之徒贾举率崔 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请与之分国,崔子不许;公请自刃于庙,崔子又不 听;公乃走,逾于北墙。贾举射公,中其股,公坠,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 之,而立其弟景公。”近之所见:李兑之用赵也,饿主父百日而死;卓齿之 用齐也,擢湣王之筋,悬之庙梁,宿昔而死。故厉虽痈肿疕疡,上比于《春 秋》,未至于绞颈射股也;下比于近世,未至饿死擢筋也。故劫杀死亡之君, 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若痛也,必甚于厉矣。由此观之,虽“厉怜王”可也。

第五卷


亡征第十五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
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内困者,可 亡也。好官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 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 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缓心 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饕贪而无餍,近 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喜淫刑而不周于法,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 不顾其功者,可亡也。浅薄而易见,漏泄而无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语 者,可亡也。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 恃交援而简近邻,怙强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国者,可亡也。羁旅侨士,重帑 在外,上间谋计,下与民事者,可亡也。民信其相,下不能其上,主爱信之 而弗能废者,可亡也。境内之杰不事,而求封外之士,不以功伐课试,而好 以名问举错,羁旅起贵以陵故常者,可亡也。轻其適正,庶子称衡,太子未 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大心而无悔,国乱而自多,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 敌者,可亡也。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 者,可亡也。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 者,可亡也。怯慑而弱守,蚤见而心柔懦,知有谓可,断而弗敢行者,可亡 也。出君在外而国更置,质太子未反而君易子,如是则国携;国携者,可亡 也。挫辱大臣而狎其身,刑戮小民而逆其使,怀怒思耻而专习则贼生;贼生 者,可亡也。大臣两重,父兄众强,内党外援以争事势者,可亡也。婢妾之 言听,爱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可亡也。简侮大臣,无礼父兄, 劳苦百姓,杀戮不辜者,可亡也。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 令数下者,可亡也。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 伐者,可亡也。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 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具 者,可亡也。变褊而心急,轻疾而易动发,心悁忿而不訾前后者,可亡也。 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贵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 敌国,内困百姓,以攻怨雠,而人主弗诛者,可亡也。君不肖而侧室贤,太 子轻而庶子伉,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则国躁;国躁者,可亡也。藏怒而弗 发,悬罪而弗诛,使群臣阴憎而愈忧惧,而久未可知者,可亡也。出军命将 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后妻淫乱,主 母畜秽,外内混通,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后妻贱而婢妾 贵,太子卑而庶子尊,相室轻而典谒重,如此则内外乖;内外乖者,可亡也。 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私门之官用,马府之 世(赵用贤本“世”下有“绌”字),乡曲之善举,官职之劳废,贵私行而 贱公功者,可亡也。公家虚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耕战之士困,末作 之民利者,可亡也。见大利而不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 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不为人主之孝,而慕匹夫之孝,不顾社稷之利,而 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馀用事者,可亡也。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 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亲臣进而故人退,不肖用事而贤良伏, 无功贵而劳苦贱,如是则下怨;下怨者,可亡也。父兄大臣禄秩过功,章服

侵等,宫室供养太侈,而人主弗禁,则臣心无穷;臣心无穷者,可亡也。公 婿公孙与民同门,暴慠其邻者,可亡也。
  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夫两尧不能相王,两桀不能相亡;亡、 王之机,必其治乱、其强弱相踦者也。木之折也必通蠹,墙之坏也必通隙。 然木虽蠹,无疾风不折;墙虽隙,无大雨不坏。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以 为亡征之君风雨者,其兼天下不难矣。

三守第十六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何谓三守? 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使 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适近习能人之心,而乃上以闻人主。然则端言直 道之人不得见,而忠直日疏。爱人,不独利也,待誉而后利之;憎人,不独 害也,待非而后害之。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恶自治之劳惮,使群臣 辐凑用事,因传柄移藉,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谓三 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要以资 群臣,使外内之事非己不得行。虽有贤良,逆者必有祸,而顺者必有福。然 则群臣莫敢忠主忧国以争社稷之利害。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 忠主,则国为亡国矣。此谓国无臣。国无臣者,岂郎中虚而朝臣少哉?群臣 持禄养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谓明劫。鬻宠擅权,矫外以胜内,险言祸 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恶。人主听之,卑身轻国以资之,事败与主分其祸, 而功成则臣独专之。诸用事之人,壹心同辞以语其美,则主言恶者必不信矣, 此谓事劫。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三守不完,则 三劫者起;三守完,则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则王矣。

备内第十七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 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慠 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 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 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 其馀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適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 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 “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 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顾 广圻曰“死”字当作‘疑’)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 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 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 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 危。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 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
  
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 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 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 者。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是故明王不举不参 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 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士无幸 赏,无逾行;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矣。
  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 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 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 然而釜鬵间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 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守法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 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 不从尊贵之臣也;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是以其民绝 望,无所告愬。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阴相善而阳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 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 子是也。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集解》与 乾道本“势”字下有一小字“也”。王先慎曰疑“权势”下有脱文,校者旁 注“也”字以完句)。

南面第十八


  人主之过,在已任在(顾广圻曰当衍“任”下“在”字)臣矣,又必反 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雠,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 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 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 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 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惛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 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 之谓明法。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
资,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 诱,诱于事者困于患。其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 有罪,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惛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 后,后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则先出说设言曰:“议是事者,妒事者也。” 人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 而誉臣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主道者,使人臣有必 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 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 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 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 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
  
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今大费无罪而少 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 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 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凡人 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 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 故虽拂于民心,必立其治。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 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愚赣 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谤。而■小变而失长便,故邹贾 非载旅。狎习于乱而容于治,故郑人不能归。

饰邪第十九


  凿龟数策,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凿龟数策,兆曰“大吉”, 而以攻赵者,燕也。剧辛之事燕,无功而社稷危;邹衍之事燕,无功而国道 绝。赵代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自以为与秦提衡,非赵龟神 而燕龟欺也。赵又尝凿龟数策而北伐燕,将劫燕以逆秦,兆曰“大吉”,始 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兵至釐而六城拔矣;至阳城,秦拔邺矣;庞援揄兵而 南,则鄣尽矣。臣故曰:赵龟虽无远见于燕,且宜近见于秦。秦以其“大吉”, 辟地有实,救燕有有名。赵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又非 秦龟神而赵龟欺也。初时者,魏数年东乡攻尽陶、卫,数年西乡以失其国, 此非丰隆、五行、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非数 年在西也(王先慎曰“数”上不当有“非”字,下同),又非天缺、弧逆、 刑星、荧惑、奎台非数年在东也。故曰:龟策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 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
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 削主卑者,山东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 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巨入宦于吴;反国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 则夫差为擒。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曹恃齐而不听宋,齐攻 荆而宋灭曹。荆恃吴而不听齐,越伐吴而齐灭荆(顾广圻曰上二“荆”字皆 当作“邢”)。许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郑恃魏而不听韩,魏攻 荆而韩灭郑。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为用,而小 国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荆为攻魏而加兵许、鄢,齐攻任、 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郑,而韩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 其社稷者也。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 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 三代不能以强。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以明古之功 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愿古之功,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 而臣以此徒取矣。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无功者受赏,则 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 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 荆师败,恭王伤。酣战,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其友竖谷阳奉卮酒而进之。 子反曰:“去之!此酒也。”竖谷阳曰:“非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为 人嗜酒,甘之,不能绝之于口,醉而卧。恭王欲复战而谋事,使人召子反, 子反辞以心疾。恭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 寡人目亲伤。所恃者司马,司马又如此,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寡 人无与复战矣!”罢师而去之,斩子反以为大戮。故曰:竖谷阳之进酒也, 非以端恶子反也,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此行小忠而贼大忠 者也。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赦罪以相爱, 是与下安矣,然而妨害于治民者也。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 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 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慢,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 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 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 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 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 则法禁不立矣。是妄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 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 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 则古者先贵如今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 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 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 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 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释规而任巧, 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 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 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者用。若 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 道。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 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 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 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下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之立法, 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如是者 禁,主之道也。
  禁,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 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 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 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 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 私心。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 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 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故先 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
  
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 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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