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世名著百部之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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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武帝定儒家为一尊,罢黜百家,形成了一套与封建专制王权相适应 的系统化理论。这一理论思想的特征是把孔子及儒学神圣化,推崇天人感应, 大兴谶纬迷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王充写出了这部与“圣贤相轧”的《论 衡》。
王充字仲任,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27 年),卒年大约在东汉和帝 永元年间(约 97 年)。根据《论衡·自纪篇》所载,他的先祖是魏郡元城(今 河北大名)人,某一代因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不久失官,以农桑为业。 世祖结仇众多,祖父恐为怨仇所害,举家迁至会稽钱唐县,以贾贩为事。其 父亦勇势凌人,不得已又徙居上虞。《后汉书》本传记载,王充少孤,后到 京师,受业太学,拜班彪为师,“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 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其后回乡“屏居 教授”,也做过郡县一级的小官,一生主要以著述为事。本传又称:“充好 论说,始若诡异,终有理实。以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闭门潜思,绝庆 吊之礼,户牖墙壁各置刀笔。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释物类异 同,正时俗嫌疑。”王充还有其他一些著作,计《养性书》16 篇,《讥俗书》
12 篇及《政务书》等,今皆不存。《论衡》85 篇,现存 84 篇(缺《招致》
一篇),是一部被封建正统思想视为异端的代表作。 王充受前辈学者桓谭等人的影响较大。桓谭是东汉初年的思想家,曾著
有《新论》等书,反对谶纬神学,抨击俗儒,多次与刘歆、扬雄等人辨析疑
异。桓谭批判神学迷信和反对谶纬,对王充写作《论衡》有很大启发。《论 衡》中多次提到桓谭,并予以高度评价,王充说,桓谭“作《新论》,论世 间事,辨照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
《论衡》在《新论》的基础上,以黄老自然主义为出发点,进一步批判天人
感应和谶纬迷信的虚伪,并把论辩的焦点指向儒家圣贤和儒学经典,揭露书 传中伪言伪说的妄诞。
王充在《论衡》中多次提到该书的写作宗旨,他在《自纪篇》中说:“又
伤伪书俗文,多不诚实,故为《论衡》之书。”他在《对作篇》中又说: 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
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故《论衡》者,所以铨轻
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荀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也。 今《论衡》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辨其实虚,非造始更为,无本于前
也。
《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使后进晓见然否之 分,恐其废失,著之筒牍。
由此可见,王充写《论衡》,其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辨伪书俗文,疾虚妄 之说。虽然《论衡》一书的内容很广泛,但就对后世的影响来看,受人责难、 受人注重者,就在这一方面。
王充知识广博,深谙先秦史实,对汉代的经学也十分通晓,因此他在论 辩中常能引史实为据,以经传辩说。更值得重视的是,王充还具有一定的科 学技术和科学理论方面的知识。汉代科学技术,比较突出的有天文历算,农 田水利和医学。司马迁等人编“太初历”,刘歆等人编“三统历”,当时讲 历算方面的书有《九章算术》,王充本人对天文历算也很有造诣,《论衡》
中常常引用这方面的知识。农田水利方面的有《汜胜之书》,王充在论证一 种道理,批判一种荒谬说法的时候,经常用农业知识做实例。王充又精晓医 学,晚年曾作有《养性书》16 篇,这是一本关于医学方面的著作。此外,当 时有人体解剖和病理学的医书《难经》,有药典《神农本草经》,有《针经 诊脉法》。特别是《黄帝内经》,比较全面地讲述医学原理和治疗的原则。 这些科学成就都为王充的论辩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王充在论辩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当客观的思想方法,这就是“实事疾 妄”,以事实批驳虚妄。王充说:“《论衡》实事疾妄。”“论则考之以心, 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论衡·对作篇》)这里强调“证验”, 要求凡所立论,要以实事加以效验,这样浮虚之事就可以得到验证。在王充 之前,韩非也强调“征验”,他说:“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 之者,诬也。”(《韩非子·显学》)这是说,如果把未经过多方面的调查 研究,没有征验的资料作为依据,加以肯定,这是愚拙的举动;如果不能肯 定就轻易地依据它,这是欺诬的行为。对历史事实的说明和考证,韩非强调 调查研究,强调要以有征验的资料为依据,反对主观臆测,主张以事实立说。 王充继承了韩非的思想,进一步强调“证验”或“效验”,最值得注意的是, 王充把“证验”作为一种方法论,并应用到他的论述中。王充还注意到历史 事实的前后联系性,他指出:“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 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论衡·语增篇》)王充强调对一件事 前因后果的考察,并需有一个检验的标准,然后才可判明其是非。
在辩论过程中,王充对伪书伪说产生的原因作了考察,他说:“世俗所
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何 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 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使夫纯朴之事, 十剖百判,审然之语,千反万畔。”(《论衡·艺增篇》)王充指出伪书伪 说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著书立说者言过其实;二 是在传闻中,以一为十,事实变相,成为伪说。
在《论衡·书虚篇》中,王充认为,“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
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实不可信。当时有说颜渊与孔子登泰山 极目吴昌门,颜渊因精力竭尽而早死。王充说:“如实论之,殆虚言也。案
《论语》之文,不见此言。考六经之传,亦无此语。”王充又从客观规律上
据理驳斥,认为人目望远不过百里,何能见千里之外?更不能望远而致死。 王充将书本记载与客观事实相结合,对伪书伪说的批驳十分有力。世间又传 说淮南王刘安得道升天,连家人鸡犬也都成了仙。王充根据历史事实指出刘 安是因谋反事泄而自杀。“传称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实也。”(《论衡·道 虚篇》)世传宋医文挚为齐王治病,齐王怒而烹文挚,然三日三夜不死。王 充说:“置人寒水之中,无汤火之热,鼻中口内不通于外,斯须之顷,气绝 而死矣。寒水沉人,尚不得生,况在沸汤之中,有猛火之烈乎?”(同上) 王充从科学的道理入手,驳斥伪说。像类似的考辨在《论衡》中常常见到。 更可贵的是,王充敢于对儒家圣贤和儒家经典进行批判。他在《论衡·问 孔篇》里,列举了大量事实,指出孔子言行的矛盾处和《论语》中的不实之 辞。他总括说:“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专精讲 习,不知难问,夫贤圣下笔造文,用意详审,尚未可谓尽得实,况仓卒吐言, 安能皆是?不能皆是,时人不知难;或是,而意沉难见,时人不知问。案贤
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在《论衡·刺孟篇》里,王 充列出孟子言行矛盾之处多条,据实驳斥。例如,孟子所说五百年必有王者 兴,王充根据历史发展的事实,认为孟子的话没有史实根据。在当时,王充 能够破除对儒家圣贤的迷信,敢于离经叛道,这是相当有胆识的。
继《问孔》、《刺孟》二篇,王充进一步揭露圣人的虚妄。当时的俗儒 们认为圣人能够先知,并能预料死后的事情。王充在《实知》和《知实》两 篇中,列举大量事实,指出圣人不能先知,也不能预料后事。他说。“故夫 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 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篇》)又说:“圣人不 能神而先知。”(《论衡·知实篇》)很显然,王充明确指出知识来源于学、 问,或者说是来自于经验,而不是来自于先天。王充关于知识论的讨论是有 着深远的意义的。接着,王充指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 繁说,众不见信。论圣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间,不能独见;非徒空说虚 言,直以才智准况之工也。事有证验,以效实然。”(同上)王充再一次提 出“证验”与“效验”的重要性,反对凭空穿凿,不顾事实。
五经是怎样的一些书,这是中国经学史上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汉代的 经学家们在给五经作传时,从中求微言大义,牵强附会,加进许多虚言妄语, 并把五经捧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事实上,五经并没有什么特别,它们不过是 先秦时期平平常常的文献,其中《尚书》、《春秋》是当时的历史文献。王 充认识到这一点,他说:“《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 下所书,授事相实而为名,不依违作意以见奇。”(《论衡·正说篇》)这 是说《尚书》只不过是记录上古帝王言行的书。王充认为,《春秋》是鲁国 史记的名称,与晋之《乘》、楚之《梼杌》相类似,孔子所修的《春秋》“未 必有奇说异意,深美之据也”(《论衡·正说篇》)。王充把《尚书》和《春 秋》看作是远古的史书,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基于这样的认识,王充进一 步指出:“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前儒不见本未,空生虚说。后儒信前师 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荀名一师之学,趋为师教授,及时蚤仕,汲汲 竟进,不暇留精用心,考实根核。故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 失其实。”(《论衡·正说篇》)最后王充总结说:“经之传不可从。”
王充这方面的思想对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有很大影响。刘知几把《尚书》、
《春秋》、《左传》并不作为经书看待,他认为《尚书》等为记言类史籍,
《春秋》等为记事类史籍,《左传》等为编年类史籍,并把它们同《国语》、
《史记》、《汉书》一并作为正史六家并列,这是相当有卓见的,成为后世 “六经皆史”说的先河。此外,刘知几在王充论辩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尚 书》、《春秋》等书进行考辨。他在《史通·疑古》篇中,利用晋代出土的
《竹书纪年》、《汲冢书》等材料与儒家经典的矛盾,对《尚书》、《春秋》、
《论语》等书提出多种疑问,并认为这些书的记载仅“略举纲维,务存褒讳, 寻其始终,隐没者多”,不可尽信。在《史通·惑经》篇里,对《春秋》提 出未谕者有十二,认为《春秋》谬误和不实之处甚多,《春秋》不仅有很多 材料不可靠,而且也没有一定的史体,褒贬不一,沿习前史乖僻、讹谬的地 方很多,同时还指出,后学对《春秋》吹捧和虚美太过,并一一批评了这些 俗儒对《春秋》的盲目崇拜。
刘知几对王充思想的继承使王充的思想方法更受后世所注重。王充“买 事疾妄”,所用的事实是多方面的:(1)用比较可信的先秦文献驳斥后出的
伪书伪说;(2)用客观的历史史实驳斥那些歪曲历史的伪书伪说;(3)用 科学知识或客观自然规律作证据驳斥伪说和迷信。王充辩说方法的科学性和 运用材料的可靠性,使他的论说更具有说服力。由于王充的思想观点冲击了 儒学的思想体系,触犯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他的学说受到了封建正 统学者的排斥。王充活着的时候,《论衡》一书始终未能流传,直到王充死
后 100 年左右,其书才得蔡邕、王朗之力而公布于世。
《四库全书总目》将《论衡》列入杂家论,并认为王充作此书,“内伤 时命之坎坷,外疾世俗之虚伪,故发愤著书,其言多激。《刺孟》、《问孔》 二篇,至于奋其笔端,以与圣贤相轧,可谓悖矣”。但也认为该书“儒者颇 病其芜杂,然终不能废也”。
近代以来,《论衡》一书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章太炎认为王充是“汉 代一人”,绝未过火。侯外庐等人在《中国思想通史》里对王充作了高度评 价,他指出:
王充的反谶纬反宗教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中世纪思想史上第一个伟大的 “异端”体系,是两汉以来反对“正宗”思想的与反对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思 想的伟大的代表。
全文
逢遇篇
1·1 操行有常贤,仕宦无常遇。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才高行 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不可保以必卑贱。或高才洁行,不遇,退 在下流;薄能浊操,遇,在众上;世各自有以取士,士亦各自得以进。进在 遇,退在不遇。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故 遇,或抱洿行,尊于桀之朝;不遇,或持洁节,卑于尧之廷。所以遇不遇非 一也:或时贤而辅恶;或以大才从于小才;或俱大才,道有清浊;或无道德, 而以技合;或无技能,而以色幸。
1·2 伍员、帛喜,俱事夫差,帛喜尊重,伍员诛死,此异操而同主也。 或操同而主异,亦有遇不遇,伊尹、箕子是也。伊尹、箕子才俱也,伊尹为 相,箕子为奴,伊尹遇成汤,箕子遇商纣也。夫以贤事贤君,君欲为治,臣 以贤才辅之,趋舍偶合,其遇固宜。以贤事恶君,君不欲为治,臣以忠行佐 之,操志乖忤,不遇固宜。
1·3 或以贤圣之臣,遭欲为治之君,而终有不遇,孔子、孟轲是也。孔 子绝粮陈、蔡,孟轲困于齐、梁,非时君主不用善也,才下知浅,不能用大 才也。夫能御骥騄者,必王良也;能臣禹、稷、皋陶者,必尧、舜也。御百 里之手,而以调千里之足,必有摧衡折轭之患;有接具臣之才,而以御大臣 之知,必有闭心塞意之变。故至言弃捐,圣贤距逆,非憎圣贤,不甘至言也。 圣贤务高,至言难行也。夫以大才干小才,小才不能受,不遇固宜。
1·4 以大才之臣,遇大才之主,乃有遇不遇,虞舜、许由,太公、伯夷
是也。虞舜、许由俱圣人也,并生唐世,俱面于尧,虞舜绍帝统,许由入山 林。太公、伯夷俱贤也,并出周国,皆见武王,太公受封,伯夷饿死。夫贤 圣道同、志合、趋齐,虞舜,太公行耦。许由、伯夷操违者,生大量其世, 出非其时也。道虽同,同中有异;志虽合,合中有离。何则?道有精粗,志 有清浊也。许由,皇者之辅也,生于帝者之时;伯夷,帝者之佐也,出于王 者之世,并由道德,俱发仁义。主行道德,不清不留;主为仁义,不高不止, 此其所以不遇也。尧混舜浊;武王诛残,太公讨暴,同浊皆粗,举措钧齐, 此其所以为遇者也。故舜王天下,皋陶佐政,北人无择深隐不见;禹王天下, 伯益辅治,伯成子高委位而耕。非皋陶才愈无择,伯益能出子高也。然而皋 陶、伯益进用,无择、子高退隐,进用行耦,退隐操违也。退隐势异,身虽 屈,不愿进;人主不须其言,废之,意亦不恨,是两不相慕也。
1·5 商鞅三说秦孝公,前二说不听,后一说用者:前二,帝王之论;后 一,霸者之议也。夫持帝王之论,说霸者之主,虽精见距;更调霸说,虽粗 见受。何则?精,遇孝公所不得;粗,遇孝公所欲行也。故说者不在善,在 所说者善之,才不待贤,在所事者贤之。马圄之说无方,而野人说之;子贡 之说有义,野人不听。吹籁工为善声,因越王不喜,更为野声,越王大说。 故为善于不欲得善之主,虽善不见爱;为不善于欲得不善之主,虽不善不见 憎。此以曲伎合,合则遇,不合则不遇。
1·6 或无伎,妄以奸巧合上志,亦有以遇者,窃簪之臣,鸡鸣之客是。 窃簪之臣,亲于子反。鸡呜之客,幸于孟尝。子反好偷臣,孟尝爱伪客也。 以有补于人君,人君赖之,其遇固宜。或无补益,为上所好,籍孺、邓通是
也。籍孺幸于孝惠,邓通爱于孝文,无细简之才,微薄之能,偶以形佳骨娴, 皮媚色称。夫好容,人所好也,其遇固宜。或以丑面恶色黎媚于上,嫫母、 无盐是也。嫫母进于黄帝,无盐纳于齐王。故贤不肖可豫知,遇难先图。何 则?人主好恶无常,人臣所进无豫,偶合为是,适可为上。进者未必贤,退 者未必愚,合幸得进,不幸失之。
l·7 世俗之议曰:“贤人可遇,不遇,亦自其咎也。生不希世准主,观 鉴治内,调能定说,审词际会,能进有补赡主,何不遇之有?今则不然,作 无益之能,纳无补之说,以夏进炉,以冬奏扇,为所不欲得之事,献所不欲 闻之语,其不遇祸幸矣,何福祐之有乎?进能有益,纳说有补,人之所知也。 或以不补而得祐,或以有益而获罪。且夏时炉以炙湿,冬时扇以翣火。世可 希,主不可准也;说可转,能不可易也。世主好文,己为文则遇;主好武, 己则不遇。主好辩,有口则遇;主不好辩,己则不遇。文王不好武,武主不 好文;辩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辩。文与言,尚可暴习;行与能,不可卒成。 学不宿习,无以明名。名不素著,无以遇主。仓猝之业,须臾之名,日力不 足,不预闻,何以准主而纳其说,进身而托其能哉?昔周人有仕数不遇,年 老白首,泣涕于涂者。人或问之:“何为泣乎?”对曰?“吾仕数不遇,自 伤年老失时,是以泣也。”人曰:“仕奈何不一遇也?”对曰?“吾年少之 时,学为文。文德成就,始欲仕宦,人君好用老。用老主亡,后主又用武, 吾更为武。武节始就,武主又亡。少主始立,好用少年,吾年又老。是以未 尝一遇。”仕宦有时,不可求也。夫希世准主,尚不可为,况节高志妙,不 为利动,性定质成,不为主顾者乎?
1·8 且夫遇也,能不预设,说不宿具,邂逅逢喜,曹触上意,故谓之遇。
如准推主调说,以取尊贵,是名为揣,不名曰遇。春种欲生,秋刈谷收,求 物是物,作事事成,不名为遇。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为遇。犹拾遗于 涂,摭弃于野,若天援地生,鬼助神辅,禽息之精阴庆,鲍叔之魂默举,若 是者,乃遇耳。今俗人既不能定遇不遇之论,又就遇而誉之,因不遇而毁之, 是据见效,案成事,不能量操审才能也。
累害篇
2·1 凡人仕宦有稽留不进,行节有毁伤不全,罪过有累积不除,声名有 暗昧不明,才非下,行非悖也,又知非昏,策非昧也,逢遭外祸,累害之也。 非唯人行,凡物皆然。生动之类,咸被累害。累害自外,不由其内。夫不本 累害所从生起,而徒归责于被累害者,智不明,暗塞于理者也。物以春生, 人保之;以秋成,人必不能保之。卒然牛马践根,刀镰割茎,生者不育,至 秋不成。不成之类,遇害不遂,不得生也。夫鼠涉饭中,捐而不食。捐饭之 味,与彼不污者钧,以鼠为害,弃而不御。君子之累害,与彼不育之物,不 御之饭,同一实也。俱由外来,故为累害。
2·2 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不能避祸。祸福之至,幸不幸也。 故曰:得非己力,故谓之福;来不由我,故谓之祸。不由我者,谓之何由? 由乡里与朝廷也。夫乡里有三累,朝廷有三害。累生于乡里,害发于朝廷, 古今才洪行淑之人遇此多矣。何谓三累三害?凡人操行,不能慎择友。友同 心恩笃,异心疏薄,疏薄怨恨,毁伤其行,一累也。人才高下,不能钧同。 同时并进,高者得荣,下者惭恚,毁伤其行,二累也。人之交游,不能常欢。
欢则相亲,忿则疏远,疏远怨恨,毁伤其行,三累也。位少人众,仕者争进, 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增加傅致,将昧不明,然纳其言,一害也。将吏异好, 清浊殊操。清吏增郁郁之白,举涓涓之言,浊吏怀恚恨,徐求其过,因纤微 之谤,被以罪罚,二害也。将或幸佐吏之身,纳信其言。佐吏非清节,必拔 人越次,迕失其意,毁之过度。清正之仕,抗行伸志,遂为所憎,毁伤于将, 三害也。夫未进也,身被三累,己用也,身蒙三害,虽孔丘、墨翟不能自免, 颜回、曾参不能全身也。
2·3 动百行,作万事,嫉妒之人,随而云起,枳棘钩挂容体,蜂虿之党 啄螫怀操,岂徒六哉!六者章章,世曾不见。夫不原士之操行有三累,仕宦 有三害,身完全者谓之洁,被毁谤者谓之辱;官升进者谓之善,位废退者谓 之恶。完全升进,幸也,而称之;毁谤废退,不遇也,而訾之。用心若此, 必为三累三害也。论者既不知累害者得行贤洁也,以涂搏泥,以黑点缯,孰 有知之?清受尘,白取垢,青蝇所污,常在练素。处颠者危,势丰者亏,颓 坠之类,常在悬垂。屈平洁白,邑犬群吠,吠所怪也,非俊疑杰,固庸能也。 伟士坐以俊杰之才,招致群吠之声。夫如是,岂宜更勉奴下,循不肖哉!不 肖奴下,非所勉也。岂宜更偶俗全身以弭谤哉!偶俗全身,则乡原也。乡原 之人,行全无阙,非之无举,刺之无刺也。此又孔子之所罪,孟轲之所愆也。
2·4 古贤美极,无以卫身。故循性行以俟累害者,果贤洁之人也。极累
害之谤,而贤洁之实见焉。立贤洁之迹,毁谤之尘安得不生?弦者思折伯牙 之指,御者愿摧王良之手。何则?欲专良善之名,恶彼之胜己也。是故魏女 色艳,郑袖鼻之;朝吴忠贞,无忌逐之。戚施弥妒,蘧除多佞。是故湿堂不 洒尘,卑屋不蔽风;风冲之物不得育,水湍之岸不得峭。如是,牖里、陈蔡 可得知,而沉江、蹈河也。以轶才取容媚于俗,求全功名于将,不遭邓析之 祸,取子胥之诛,幸矣。孟贲之尸,人不刃者,气绝也。死灰百斛,人不沃 者,光灭也。动身章智,显光气于世;奋志敖党,立卓异于俗,固常通人所 谗嫉也。以方心偶俗之累,求益反损。盖孔子所以忧心,孟轲所以惆怅也。
2·5 德鸿者招谤,为士者多口。以休炽之声,弥口舌之患,求无危倾之
害,远矣。臧仓之毁未尝绝也,公伯寮之溯未尝灭也。垤成丘山,污为江河 矣。夫如是,市虎之讹,投杼之误,不足怪,则玉变为石,珠化为砾,不足 诡也。何则?昧心冥冥之知使之然也。文王所以为粪土,而恶来所以为金玉 也。非纣憎圣而好恶也,心知惑蔽。蔽惑不能审,则微子十去,比干五剖, 未足痛也。故三监谗圣人,周公奔楚;后母毁孝子,伯奇放流。当时周世孰 有不惑乎?后《鸮鸱》作而《黍离》兴,讽咏之者,乃悲伤之。故无雷风之 变,周公之恶不灭;当夏不陨霜,邹行之罪不除。德不能感天,诚不能动变, 君子笃信审己也,安能遏累害于人?圣贤不治名,害至不免辟,形章墨短, 掩匿白长,不理身冤,不弭流言,受垢取毁,不求洁完,故恶见而善不彰, 行缺而迹不显。邪伪之人,治身以巧俗,修诈以偶众。犹漆盘盂之工,穿墙 不见;弄丸剑之倡,手指不知也。世不见短,故共称之;将不闻恶,故显用 之。夫如是,世俗之所谓贤洁者,未必非恶;所谓邪污者,未必非善也。
2·6 或曰:“言有招患,行有召耻,所在常由小人。”夫小人性患耻者 也,含邪而生,怀伪而游,沐浴累害之中,何招召之有!故夫火生者不伤湿, 水居者无溺患。火不苦热,水不痛寒,气性自然,焉招之?君子也,以忠言 招患,以高行招耻,何世不然!然而太山之恶,君子不得名;毛发之善,小 人不得有也。以玷污言之,清受尘而白取垢;以毁谤言之,贞良见妒,高奇
见噪;以遇罪言之,忠言招患,高行招耻;以不纯言之,玉有瑕而珠有毁。 焦陈留君兄,名称兖州,行完迹洁,无纤芥之毁,及其当为从事,刺史焦康 细而不用。夫未进也被三累,已用也蒙三害,虽孔丘、墨翟示能自免,颜回、 曾参不能全身也。何则?众好纯誉之人,非真贤也。公侯已下,玉石杂糅。 贤士之行,善恶相苞。夫采玉者破石拔玉,选士者弃恶取善。夫如是,累害 之人负世以行,指击之者从何往哉!
率性篇
8·1 论人之性,定有善有恶。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恶者,故可教告率 勉,使之为善。凡人君父,审观臣子之性,善则养育劝率,无令近恶;近恶 则辅保禁防,令渐于善。善渐于恶,恶化于善,成为性行。
8·2 召公戒成曰:“今王初服厥命,於戏!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 “生子”谓十五子,初生意于善,终以善;初生意于恶,终以恶。《诗》曰: “彼姝者子,何以与之?”传言:“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丹则赤。” 十五之子其犹丝也,其有所渐化为善恶,犹蓝丹之染练丝,使之为青赤也。 青赤一成,真色无异。是故杨子哭歧道,墨子哭练丝也,盖伤离本,不可复 变也。人之性,善可变为恶,恶可变为善,犹此类也。蓬生生麻间,不扶自 直;白纱入缁,不练自黑。彼蓬之性不直,纱之质不黑,麻扶缁染,使之直 黑。夫人之性犹蓬纱也,在所渐染而善恶变矣。
8·3 王良、造父称为善御,不能使不良为良也。如徒能御良,其不良者
不能驯服,此则驵工庸师服驯技能,何奇而世称之?故曰:王良登车,马不 罢驽;尧舜为政,民无狂愚。传曰:“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 可比屋而诛。”“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圣主之民如彼,恶主之 民如此,竟在化不在性也。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而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 之风者,薄夫敦而鄙夫宽。徒闻风名,犹或变节,况亲接形,面相敦告乎! 孔门弟子七十之徒,皆任卿相之用,被服圣教,文才雕琢,知能十倍,教训 之功而渐渍之力也。未入孔子之门时,闾巷常庸无奇。其尤甚不率者,唯子 路也。世称子路无恒之庸人,未入孔门时,戴鸡佩豚,勇猛无礼。闻诵读之 声,摇鸡奋豚,扬唇吻之音,聒贤圣之耳,恶至甚矣。孔子引而教之,渐渍 磨砺,阖导牖进,猛气消损,骄节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斯盖变性使 恶为善之明效也。
8·4 夫肥沃埆,土地之本性也。肥而沃者性美,树稼丰茂。而埆
者性恶,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其树稼与彼肥沃者相 似类也。地之高下,亦如此焉。以譨、锸凿地,以埤增下,则其下与高者齐。 如复增钁、锸,则夫下者不徒齐者也,反更为高,而其高者反为下。使人之 性有善有恶,彼地有高有下,勉致其教令,之善则将善者同之矣。善以化渥, 酿其教令,变更为善,善则且更直反过于往善,犹下地增加䦆、锸,更崇于 高地也。“赐不受命而货殖焉”。赐本不受天之富命,所加货财积聚,为世 富人者,得货殖之术也。夫得其术,虽不受命,犹自益饶富。性恶之人,亦 不禀天善性,得圣人之教,志行变化。世称利剑有千金之价。棠谿、鱼肠之 属,龙泉、太阿之辈,其本铤,山中之恒铁也,冶工 0 锻炼,成为铦利,岂 利剑之锻与炼乃异质哉?工良师巧,炼一数至也。试取东下直一金之剑,更 熟锻炼,足其火,齐其铦,犹千金之剑也。夫铁石天然,尚为锻炼者变易故
质,况人含五常之性,贤圣未之熟锻炼耳,奚患性之不善哉!古贵良医者, 能知笃剧之病所从生起,而以针药治而已之。如徒知病之名而坐观之,何以 为奇?夫人有不善,则乃性命之疾也,无其教治而欲令变更,岂不难哉!
8·5 天道有真伪,真者固自与天相应,伪者人加知巧,亦与真者无以异 也,何以验之?《禹贡》曰“璆琳琅玕”者,此则土地所生,真玉珠也。然 而道人消烁五石,作五色之玉,比之真玉,光不殊别;兼鱼蚌之珠,与《禹 贡》璆琳,皆真玉珠也。然而随侯以药作珠,精耀如真,道士之教至,知巧 之意加也。阳遂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 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比真取火之道也。今妄以刀剑之钩月,摩拭朗白, 仰以向日,亦得火焉。夫钩月非阳遂也,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致也。今 夫性恶之人,使与性善者同类乎?可率勉之,令其为善;使之异类乎?亦可 令与道人之所铸玉,随侯之所作珠,人之所摩刀剑钩月焉,教导以学,渐渍 以德,亦将日有仁义之操。
8·6 黄帝与炎帝争为天子,教熊、罴、貔、虎以战于阪泉之野,三战得 志,炎帝败绩。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其猛兽, 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奋心盛气,阳战为强。夫禽兽 与人殊形,犹可命战,况人同类乎!推此以论,百兽率舞,潭鱼出听,六马 仰秣,不复疑矣。异类以殊为同,同类以钧为异,所由不在于物,在于人也。
8·7 凡含血气者,教之所以异化也。三苗之民,或贤或不肖,尧舜齐之,
恩教加也。楚越之人,处庄、岳之间,经历岁月,变为舒缓,风俗移也。故 曰:齐舒缓,秦慢易,楚促急,燕戆投。以庄、岳言之,四国之民,更相出 入,久居单处,性必变易。夫性恶者,心比木石,木石犹为人用,况非木石! 在君子之迹,庶几可见。
8·8 有痴狂之疾,歌啼于路,不晓东西,不睹燥湿,不觉疾病,不知饥
饱,性已毁伤,不可如何,前无所观,却无所畏也。是故王法不废学校之官, 不除狱理之吏,欲令凡众见礼义之教。学校勉其前,法禁防其后,使丹朱之 志亦将可勉。何以验之?三军之士,非能制也,勇将率勉,视死如归。且阖 庐尝试其士于五湖之侧,皆加刃于肩,血流至地。句践亦试其士于寝宫之庭, 赴火死者不可胜数。夫刃,火非人性之所贪也,二主激率,念不顾生。是故 军之法轻刺血,孟贲勇也,闻军令俱。是故叔孙通制定礼仪,拔剑争功之臣, 奉礼拜伏,初骄倨而后逊顺,教威德,变易性也。不患性恶,患其不服圣教, 自遇而以生祸也。
8·9 豆麦之种与稻梁殊,然食能去饥。小人君子禀性异类乎?譬诸五谷
皆为用,实不异而效殊者,禀气有厚泊,故性有善恶也。残则授不仁之气泊, 而怒则禀勇渥也。仁泊则戾而少愈,勇渥则猛而无义,而又和气不足,喜怒 失时,计虑轻愚。妄行之人,罪故为恶,人受五常,含五脏,皆具于身,禀 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犹或厚或泊也,非厚与泊殊其酿也,曲孽多少 使之然也。是故酒之泊厚,同一曲孽;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少多,故 性有贤愚。西门豹急,佩韦以自缓;董安于缓,带弦以自促。急之与缓,俱 失中和,然而韦弦附身,成为完具之人。能纳韦弦之教,补接不足,则豹、 安于之名可得参也。贫劣宅屋,不具墙壁宇达,人指訾之。如财货富愈。起 屋筑墙,以自蔽鄣,为之具宅,人弗复非。
8·10 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成为膏腴,则亩收 一钟。夫人之质犹邺田,道教犹漳水也,患不能化,不患人性之难率也。雒
阳城中之道无水,水工激上洛中之水,日夜驰流,水工之功也。由此言之, 迫近君子,而仁义之道数加于身,孟母之徙宅,盖得其验。人间之水污浊, 在野外者清洁。俱为一水,源从天涯,或浊或清,所在之势使之然也。南越 王赵他,本汉贤人也,化南夷之俗,背畔王制,椎髻箕坐,好之若性。陆贾 说以汉德,惧以圣威,蹶然起坐,心觉改悔,奉制称蕃。其于椎髻箕坐也, 恶之若性。前则若彼,后则若此。由此言之,亦在于教,不独在性也。
吉验篇
9·l 凡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验见非 一,或以人物,或以祯祥,或以光气。
9·2 传言黄帝妊二十月而生,生而神灵。弱而能言。长大率诸侯,诸侯 归之。教熊罴战,以伐炎帝,炎帝败绩。性与人异,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 命当为帝,故能教物,物为之使。
9·3 尧体就之如日,望之若云。洪水滔天。蛇龙为害,尧使禹治水,驱 蛇龙,水治东流,蛇龙潜处。有殊奇之骨,故有诡异之验;有神灵之命,故 有验物之效。天命当贵,故从唐侯入嗣帝后之位。
9·4 舜未逢尧,鳏在侧陋。瞽瞍与象,谋欲杀之:使之完廪,火燔其下;
令之浚井,土掩其上。舜得下廪,不被火灾;穿井旁出,不触土害。尧闻征 用,试之于职,官治职修,事无废乱。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腹蛇不噬, 逢烈风疾雨,行不迷惑。夫人欲杀之,不能害;之毒螫之野,禽虫不能伤。 率受帝命,践天子祚。
9·5 后稷之时,履大人迹,或言衣帝喾之服,坐息帝喾之处,妊身。怪
而弃之隘巷,牛马不敢践之。置之冰上,鸟以翼覆之,庆集其身。母知其神 怪,乃收养之。长大佐尧,位至司马。乌孙王号昆莫,匈奴攻杀其父,而昆 莫生,弃于野,乌衔肉往食之。单于怪之;以为神而收长。及壮,使兵,数 有功,单于乃复以其父之民予昆莫,命令长守于西城。夫后稷不当弃,故牛 马不践,鸟以羽翼覆爱其身,昆莫不当死,故乌衔肉就而食之。
9·6 北夷橐离国王侍婢有娠,王欲杀之。婢对曰:“有气大如鸡子。从
天而下,我故有娠。”后产子,捐于猪溷中,猪以口气嘘之,不死。复徙置 马栏中,欲使马借杀之,马复以口气嘘之,不死。王疑以为天子,令其母收 取奴畜之,名东明,令牧牛马。东明善射,王恐夺其国也,欲杀之。东明走, 南至掩淲水,以弓击水,鱼鳖浮为桥,东明得渡,鱼鳖解散,追兵不得渡。 因都王夫余,故北夷有夫余国焉。东明之母初妊时,见气从天下,及生,弃 之,猪马以气吁之而生之。长大,王欲杀之,以弓击水,鱼鳖为桥。天命不 当死,故有猪马之救;命当都王夫余,故有鱼鳖为桥之助也。
9·7 伊尹且生之时,其母梦人谓己曰:“臼出水,疾东走,母顾。”明 旦,视臼出水,即东走十里,顾其乡皆为水矣。伊尹命不当没,故其母感梦 而走。推此以论,历阳之都,其策命若伊尹之类,必有先时感动在他地之效。
9·8 齐襄公之难,桓公为公子,与子纠争立。管仲辅子纠,鲍叔佐桓公。 管仲与桓公争,引弓射之,中其带钩。夫人身长七尺,带约其要,钩挂于带, 在身所掩不过一寸之内,既微小难中,又滑泽铦靡,锋刃中钩者,莫不磋跌。 管仲射之,正中其钩中,失触因落,不跌中旁肉。命当富贵,有神灵之助, 故有射钩不中之验。
9·9 楚共王有五子:子招、子圉、子干、子皙、弃疾。五人皆有宠,共 王无適立,乃望祭山川,请神决之。乃与巴姬埋璧于太室之庭,令五子齐而 入拜。康王跨之;子圉肘加焉;子干、子皙皆远之;弃疾弱,抱而入,再拜 皆压纽。故共王死,招为康王,至子失之。圉为灵王,及身而弑。子干为王, 十有余日;子皙不立,又惧诛死,皆绝无后。弃疾后立,竟续楚祀,如其神 符。其王日之长短,与拜去璧远近相应也。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随入 拜,远近不同,压纽若神将教跽之矣。
9·10 晋屠岸贾作难,诛赵盾之子。朔死,其妻有遗腹子,及岸贾闻之, 索于宫,母置儿于裤中,祝曰:“赵氏宗灭乎,若当啼;即不灭,若无声。” 及索之而终不啼,遂脱得活。程婴齐负之,匿于山中。至景公时,韩厥言于 景公,景公乃与韩厥共立赵孤,续赵氏祀,是为文子。当赵孤之无声,若有 掩其口者矣。由此言之,赵文子立,命也。
9·11 高皇帝母曰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 蛟龙在上。及生而有美。性好用酒,尝从王媪、武负贳酒,饮醉,止卧,媪、 负见其身常有神怪。每留饮醉,酒售数倍。后行泽中,乎斩大蛇,一妪当道 而哭,云:“赤帝子杀吾子”。此验既著闻矣。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 子气。”于是东游以厌当之。高祖之气也,与吕后稳于芒、砀山泽间。吕后 与人求之,见其上常有气直起,往求辄得其处。后与项羽约,先入秦关王之。 高祖先至,项羽怨恨,范增曰:“吾令人望其气,气皆为龙,成五采,此皆 天子之气也,急击之。”高祖往谢项羽,羽与亚父谋杀高祖,使项庄拔剑起 舞。项伯知之,因与项庄俱起。每剑加高祖之上,项伯辄以身覆高祖之身, 剑遂不得下,杀势不得成。会有张良,樊哙之救,卒得免脱,遂王天下。初 妊身有蛟龙之神。既生,酒舍见云气之怪。夜行斩蛇,蛇妪悲哭。始皇、吕 后望见光气。项羽谋杀,项伯为蔽,谋遂不成,遭得良、哙。盖富贵之验, 气见而物应,人助辅援也。
9·12 窦太后弟名曰广国,年四五岁,家贫,为人所掠卖,其家不知其
所在。传卖十余家,至宜阳,为其主人入山作炭。暮寒,卧炭下,百余人炭 崩尽压死,广国独得脱。自卜数日当为侯。从其家之长安,闻窦皇后新立, 家在清河观津,乃上书自陈。窦太后言于景帝,召见问其故,果是,乃厚赐 之。文帝立,拜广国为章武侯。夫积炭崩,百余人皆死,广国独脱,命当富 贵,非徒得活,又封为侯。
9·13 虞子大陈留东莞人也,其生时以夜。适免母身,母见其上若一匹
练状,经上天。明以问人,人皆曰:“吉,贵。”气与天通,长大仕宦,位 至司徒公。
9·14 广文伯河东蒲坂人也,其生亦以夜半时。适生,有人从门呼其父 名。父出应之,不见人,有一木杖植其门侧,好善异于众。其父持杖入门以 示人,人占曰:“吉。”文伯长大学宦,位至广汉太守。文伯当富贵,故父 得赐杖。其占者若曰:“杖当子力矣。”
9·15 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于济阳宫后殿第二内中,皇考为 济阳令,时夜无火,室内自明。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兰,使出问卜工。 兰与马下卒苏永俱之卜王长孙所。长孙卜,谓永、兰曰:“此吉事也,毋多 言。”是岁,有禾生景天备火中,三本一茎九穗,长于禾一二尺,盖嘉禾也。 元帝之初,有凤凰下济阳宫,故今济阳宫有凤凰庐。始与李父等俱起,到柴 界中,遇贼兵,惶惑走济阳旧庐。比到,见光若火正赤,在旧庐道南,光耀
憧憧上属天,有顷不见。王莽时,谒者苏伯阿能望气,使过春陵,城郭郁郁 葱葱。及光武到河北,与伯阿见,问曰:“卿前过春陵,何用知其气佳也?” 伯阿对曰:“见其郁郁葱葱耳。”盖天命当兴,圣王当出,前后气验,照察 明著。继体守文,因据前基,禀天光气,验不足言。创业龙兴,由微贱起于 颠沛若高祖、光武者,曷尝无天人神怪光显之验乎!
骨相篇
11·1 人曰命难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用之骨体。人命禀于天,则 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
11·2 传言黄帝龙颜,颛顼戴午,帝喾骈齿,尧眉八采,舜目重瞳,禹 耳三漏,汤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阳,周公背偻,皋陶马口,孔子反羽。 斯十二圣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辅主忧世,世所共闻,儒所共说,在经传者, 较著可信。
11·3 若夫短书俗记,竹帛胤文,非儒者所见,众多非一。苍颉四目, 为黄帝史。晋公子重耳仳胁,为诸侯霸。苏秦骨鼻,为六国相。张仪仳胁, 亦相秦、魏。项羽重瞳,云虞舜之后,与高祖分王天下。陈平贫而饮食不足, 貌体佼好,而众人怪之,曰:“平何食而肥?”及韩信为滕公所鉴,免于铁 质,亦以面状有异。面状肥佼,亦一相也。
11·4 高祖隆准、龙颜、美须,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单父吕公善相,见
高祖状貌,奇之,因以其女妻高祖,吕后是也。卒生孝惠王、鲁元公主。高 祖为泗上亭长,当去归之田,与吕后及两子居田。有一老公过,请饮,因相 吕后曰:“夫人,天下贵人也。”令相两子。见孝惠曰“夫人所以贵者,乃 此男也。”相鲁元,曰:“皆贵。”老公去。高祖从外来,吕后言于高祖。 高祖追及老公,止使自相。老公曰:“乡者夫人婴儿相皆似君,君相贵不可 言也。”后高祖得天下,如老公言。推此以况,一室之人,皆有富贵之相矣。
11·5 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异气殊类,亦两相遇。富贵之男
取得富贵之妻,女亦得富贵之男。夫二相不钧而相遇,则有立死;若未相适, 有豫亡之祸也。王莽姑正君许嫁,至期当行时,夫辄死。如此者再,乃献之 赵王,赵王未取,又薨。清河南宫大有与正君父稚君善者,遇相君,曰:“贵 为天下母。”是时,宣帝世,元帝为太子,稚君乃因魏郡都尉纳之太子,太 子幸之,生子君上。宣帝崩,太子位,正君为皇后,君上为太子。元帝崩, 太子立,是为成帝,正君为皇太后,竟为天下母。夫正君之相当为天下母, 而前所许二家及赵王为无天下父之相,故未行而二夫死,赵王薨。是则二夫、 赵王无帝王大命,而正君不当与三家相遇之验也。
11·6 丞相黄次公故为阳夏游徼,与善相者同车俱行,见一妇人年十七 八。相者指之曰:“此妇人当大富贵,为封侯者夫人。”次公止车,审视之, 相者曰:“今此妇人不富贵,卜书不用也。”次公问之,乃其旁里人巫家子 也,即娶以为妻。其后,次公果大富贵,位至丞相,封为列侯。夫次公富贵, 妇人当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贵。使次公命贱,不得妇人为偶。不宜为夫 妇之时,则有二夫、赵王之祸。
11·7 夫举家皆富贵之命,然后乃任富贵之事。骨法形体,有不应者, 则必别离死亡,不得久享介福。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 众不同者矣。僮奴则有不死亡之相,牛马则有数字乳之性,田则有种孳速熟
之谷,商则有居善疾售之货。是故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 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11·8 赵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莫吉,至翟婢之子无恤,而以为贵。 无恤最贤,又有贵相,简子后废太子而立无恤,卒为诸侯,襄子是矣。相工 相黥布当先刑而乃王,后竟被刑乃封王。卫青父郑季与杨信公主家僮卫媪通, 生青。在建章宫时,钳徒相之,曰:“贵至封侯。”青曰:“人奴之道,得 不答骂足矣,安敢望封侯!其后青为军吏,战数有功,超封增官,遂为大将 军,封为万户侯。
11·9 周亚夫未封侯之时,许负相之,曰:“君后三岁而入将相,持国 秉,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 侯矣,有如父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 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有纵理入口,曰:“此饿死法也。”居三岁,其兄 绛侯胜有罪,文帝择绛侯子贤者,推亚夫,乃封条侯,续绛侯后。文帝之后 六年,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至景帝之时,亚夫为丞相,后以疾免。 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 其盗买官器,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责问,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11·10 当邓通之幸文帝也,贵在公卿之上,赏赐亿万,与上齐体。相工 相之曰:“当贫贱饿死。”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 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韩太傅为诸生时,借相工五十钱,与之俱入璧 雍之中,相璧雍弟子谁当贵者。相工指倪宽曰:“彼生当贵,秩至三公。” 韩生谢遣相工,通刺倪宽,结胶漆之交,尽筋力之敬,徙舍从宽,深自附纳 之。宽尝甚病,韩生养视如仆状,恩深逾于骨肉。后名闻于天下。倪宽位至 御史大夫,州郡丞旨召请,擢用举在本朝,遂至太傅。
11·11 夫钳徒、许负及相邓通、倪宽之工,可谓知命之工矣。故知命之
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善器必用贵 人,恶器必施贱者;尊鼎不在陪厕之侧,匏瓜不在堂殿之上,明矣。富贵之 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亦犹此。
11·12 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
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 法,此见命之表证,不见性之符验也。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 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 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大梁人尉缭 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始皇从其册,与之亢礼,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 “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得志 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天下皆为虏 矣。不可与交游。”乃亡去。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 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11·13 以尺书所载,世所共见;准况古今,不闻者必众多非一,皆有其 实。禀气于天,立形于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实也。
11·14 有传孔子相澹台子羽、唐举占蔡泽不验之文,此失之不审。何隐 匿微妙之表也。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察外者遗其内, 在形体者亡其声气。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郑东门。郑人或问子 贡曰:“东门有人,其头似尧,其项若皋陶,肩类欣欣然笑曰:“形状未也, 如丧家狗,然哉!然哉!”夫孔子之相,郑人失其实。郑人不明,法术浅也。
孔子之失子羽,唐举惑于蔡泽,犹郑人相孔子,不能具见形状之实也。以貌 取人,失于子羽,以言取人,失于宰予也。
物势篇
14·1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 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 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于天地也, 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固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 实也。
14·2 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 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故 为之也。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 成乎?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曰:是喻人禀气 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兴喻, 人皆引人事。人事有体,不可断绝。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足 不得不摇。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 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故为之地。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 尽善,不能故生也。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天地合气, 物偶自生矣。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何以验之? 如天故生万物,为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14·3 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
相贼害。”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 反使相贼害也。
14·4 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故天用五行之
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 金不贼木,木不成用;火为烁金,金不成器。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 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 不得不相贼害也,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 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 常之道也。五藏在内,五行气俱。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 相贼害。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14·5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戌土也,其禽犬也。丑、未亦土也。 丑禽牛,未禽羊也。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亥水也,其禽豕也。 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午亦火也,其禽马也。水胜火, 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 虫,亦有不相胜之效。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 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 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猕猴者畏鼠也。啮猕猴者 犬也。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猴何故畏鼠也?戌土也。申猴也。土 不胜金,猴何故畏犬?东方木也,其星仓龙也。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 方火也。其星朱鸟也。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之 体,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著。案龙虎交不相贼,鸟
龟会不相害。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 不相应。
14·6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 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適,力不均等,自相 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 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则服畏也。人有勇 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阳虎,却行 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鹰之击鸠雀,之啄鸠雁,未必鹰、 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14·7 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讼必有曲直,论必 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或 诎弱缀跲,蹥蹇不比者为负。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利剑长戟,手足健 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 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则 以大而服小。鹊食猥皮,博劳食蛇,猥、蛇不便也。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 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鹿之角足以触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 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故十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象, 为越僮所钩,无便故也。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 服于羸也。
异虚篇
18·1 殷高宗之时,桑濙俱生于朝,七日而大拱。高宗召其相而问之, 相曰:“吾虽知之,弗能言也。”问祖己,祖己曰:“夫桑濙者,野草也, 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骇,侧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养老之 义,兴灭国,继绝世,举佚民。桑濙亡。三年之后,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 遂享百年之福。高宗,贤君也,而感桑濙生,而问祖己,行祖己之言,修政 改行,桑濙之妖亡,诸侯朝而年长久。修善之义笃,故瑞应之福渥。此虚言 也。
18·2 祖己之言,朝当亡哉!夫朝之当亡,犹人当死。人欲死,怪出;
国欲亡,期尽。人死命终,死不复生,亡不复存。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 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祸?夫家人见凶修善,不能得吉;高宗见妖改政,安 能除祸?除祸且不能,况能招致六国,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于命 的夭寿,不在行之善恶;国之存亡,在期之长短,不在于政之得失。案祖己 之占,桑濙为亡之妖,亡象已见,虽修孝行,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18·3 鲁昭公之时,鸜鹆一巢。师己采文、成之世童谣之语,有鸜鹆之 言,见今有来巢之验,则占谓之凶。其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出于齐,国果 空虚,都有虚验。故野鸟来巢,师己处之,祸意如占。使昭公闻师己之言, 修行改政为善,居高宗之操,终不能消。何则?鸜鹆之谣已兆,出奔之祸已 成也。鸜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根生,叶安得不茂;源发,流安得 不广。此尚为近,未足以言之。夏将衰也,二龙战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 而藏之。夏亡,传于殷;殷亡,传于周,皆莫之发。至幽王之时,发而视之, 漦流于庭,化为玄鼋,走入后宫,与妇人交,遂生褒姒。褒姒归周,厉王惑 乱,国遂灭亡。幽,厉王之去夏世,以为千数岁,二龙战时,幽、厉、褒姒
等未为人也,周亡之妖,已出久矣。妖出,祸安得不就?瑞见,福安得不至? 若二龙战时言曰:“余褒之二君也。”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龙称褒,褒姒 不得不生,生则厉王不得不恶,恶则国不得不亡。征已见,虽五圣十贤相与 却之,终不能消。善恶同实:善祥出,国必兴;恶祥见,朝必亡。谓恶异可 以善行除,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
18·4 河源出于昆仑,其流播于九河。使尧、禹却以善政,终不能还者, 水势当然,人事不能禁也。河源不可禁,二龙不可除,则桑濙不可却也。王 命之当兴也,犹春气之当为夏也。其当亡也,犹秋气之当为冬也。见春之微 叶,知夏有茎叶。睹秋之零实,知冬之枯萃。桑濙之生,其犹春叶秋实也, 必然犹验之。今详修政改行,何能除之?夫以周亡之祥,见于夏时,又何以 知桑濙之生,不为纣亡出乎!或时祖己言之,信野草之占,失远近之实。高 宗问祖己之后,侧身行道,六国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长未终,则谓起 桑濙之问,改政修行,享百年之福矣。夫桑濙之生,殆为纣出。亦或时吉而 不凶,故殷朝不亡,高宗寿长。祖己信野草之占,谓之当亡之征。
18·5 汉孝武皇帝之时,获白麟,戴两角而共觝,使谒者终军议之。军 曰:“夫野兽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为一也。”麒麟野兽也,桑濙野草也, 俱为野物,兽草何别,终军谓兽为吉,祖己谓野草为凶。高宗祭成汤之庙, 有蜚雉升鼎而雊。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说《尚书》家谓雉凶,议驳不同。 且从祖己之言,雉来吉也。雉伏于野草之中,草覆野鸟之形,若民人处草庐 之中,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民人入都,不谓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 雉则民人之类。如谓含血者吉,长狄来至,是吉也,何故谓之凶?如以从夷 狄来者不吉,介葛卢来朝,是凶也。如以草木者为凶,朱草蓂荚出,是不吉 也。朱草蓂荚,皆草也,宜生于野而生于朝,是为不吉,何故谓之瑞?一野 之物,来至或出,吉凶异议。朱草蓂荚善草,故为吉,则是以善恶为吉凶, 不以都野为好丑也。周时天下太平,越尝献雉于周公,高宗得之而吉。雉亦 草野之物,何以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则麏亦仍有似君子,公孙术得 白鹿,占何以凶?然则雉之吉凶未可知,则夫桑濙之善恶未可验也。桑濙或 善物,象远方之士将皆立于高宗之庙,故高宗获吉福,享长久也。
18·6 说灾异之家以为天有灾异者,所以谴告王者,信也。夫王者有过,
异见于国;不改,灾见草木;不改,灾见于五谷;不改,灾至身。《左氏春 秋传》曰:国之将亡,“鲜不五稔”。灾见于五谷,五谷安得熟?不熟,将 亡之征。灾亦有且亡五谷不熟之应。天不熟,或为灾,或为福。祸福之实未 可知,桑濙之言安可审?论说之家著于书记者皆云:“天雨谷者凶。”书传 曰:“苍颉作书,天雨谷,鬼夜哭。”此方凶恶之应和者。天何用成谷之道, 从天降而和,且犹谓之善,况所成之谷从雨下乎!极论订之,何以为凶?夫 阴阳和则谷稼成,不则被灾害。阴阳和者,谷之道也,何以谓之凶?丝成帛, 缕成布。赐人丝缕,犹为重厚,况遗人以成帛与织布乎!夫丝缕犹阴阳,帛 布犹成谷也。赐人帛,不谓之恶,天与之谷何故谓之凶?夫雨谷吉凶未可定, 桑濙之言未可知也。
18·7 使畅草生于周之时,天下太平,人来献畅草。畅草亦草野之物也, 与彼桑濙何异?如以夷狄献之则为吉,使畅草生于周家,肯谓之善乎!夫畅 草可以炽酿,芬香畅达者,将祭灌畅降神。设自生于周朝,与嘉禾、朱草、 蓂荚之类不殊矣。然而桑亦食蚕,蚕为丝,丝为帛,帛为衣,衣以入宗庙为 朝服,与畅无异,何以谓之凶?卫献公太子至灵台,蛇 绕左轮。御者曰:“太
子下拜。吾闻国君之子,蛇绕车轮左者速得国。”太子遂不下,反乎舍。御 人见太子,太子曰:“吾闻为人子者,尽和顺于君,不行私欲,共严承令, 不逆君安。今吾得国,是君失安也。见国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得国而 拜,其非君欲。废子道者不孝。逆君欲则不忠,而欲我之行,殆吾欲国之危 明也。”投殿将死,其御止之不能禁,遂伏剑而死。夫蛇绕左轮,审为太子 速得国,太子宜不死,献公宜疾薨。今献公不死,太子伏剑,御者之占,俗 之虚言也。或时蛇为太子将死之妖,御者信俗之占,故失吉凶之实。夫桑濙 之生,与蛇绕左轮相似类也。蛇至实凶,御者以为吉。桑濙实吉,祖己以为 凶。
18·8 禹南济于江,有黄龙负舟,舟中之人,五色无主。禹乃嘻笑而称 曰:“我受命于天,竭力以劳万民。生,寄也;死,归也。死,归也,何足 以滑和。视龙犹螟蜓也。”龙去而亡。案古今龙至皆为吉,而禹独谓黄龙凶 者,见其负舟,舟中之人恐也。夫以桑濙比于龙,吉凶虽反,盖相似。野草 生于朝,尚为不吉,殆有若黄龙负舟之异。故为吉而殷朝不亡。
18·9 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彗星出楚,楚操其柄,以问咎犯。 咎犯对曰:“以彗斗,倒之者胜。”文公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鹽其脑。 问咎犯,咎犯曰:“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战必大胜。”文公从之,大破楚 师。向令文公问庸臣,必曰“不胜。”何则?彗星无吉,搏在上无凶也。夫 桑濙之占,占为凶,犹晋当彗末,搏在下为不吉也。然而吉者,殆有若对彗 见天之诡,故高宗长久,殷朝不亡。使文公不问咎犯,咎犯不明其吉,战以 大胜,世人将曰:“文公以至贤之德,破楚之无道。天虽见妖,卧有凶梦, 犹灭妖消凶以获福。”殷无咎犯之异知,而有祖己信常之占,故桑濙之文, 传世不绝,转祸为福之言,到今不实。
福虚篇
20·1 世论行善者福至,不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 应之。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徒 见行事有其文传,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 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以明德报;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如实论之,安 得福佑乎?
20·2 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问:“王
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行其罪乎?是废法而 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国人闻之也。谴而行诛乎?则庖厨监食者法皆当死,心 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见之也,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 道无亲,唯德是辅。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为伤。”是夕也,惠王之 后而蛭出,及久患心腹之积皆愈。故天之亲德也,可谓不察乎!曰,此虚言 也。
20·3 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何则?惠 王不忍谴蛭,恐庖厨监食法皆诛也。一国之君,专擅赏罚;而赦,人君所为 也。惠王通谴菹中何故有蛭,庖厨监食皆当伏法,然能终不以饮食行诛于人, 赦而不罪,惠莫大焉。庖厨罪觉而不诛,自新而改后。惠王赦细而活微,身 安不病。今则不然,强食害己之物,使监食之臣不闻其过,失御下之威,无 御非之心,不肖一也。使庖厨监食失甘苦之和,若尘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
非意所能览,非目所能见,原心定罪,不明其过,可谓惠矣。今蛭广有分数, 长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犹将见之,臣不畏敬,择濯不谨,罪过至重。 惠王不谴,不肖二也。菹中不当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见,怀屏隐匿 之处,足以使蛭不见,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误在菹中,可复隐匿而强食 之?不肖三也。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报祐不肖人也。
20·4 不忍谴蛭,世谓之贤。贤者操行,多若吞蛭之类,吞蛭天除其病, 是则贤者常无病也。贤者德薄,未足以言。圣人纯道,操行少非,为推不忍 之行,以容人之过,必众多矣。然而武王不豫,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 实也!
20·5 或时惠王吞蛭,蛭偶自出。食生物者无有不死。腹中热也。初吞 蛭时,未死,而腹中热,蛭动作,故腹中痛。须臾蛭死,腹中痛亦止。蛭之 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积,殆积血也。故食血之虫死,而积血之病人愈。犹狸 之性食鼠,人有鼠病,吞狸乍愈。物类相胜,方药相使也。食蛭虫而病愈, 安得怪乎!食生物无不死,死无不出。之后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见惠王有 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当死出,臣因再拜贺病不为伤,著己知来之德,以 喜惠王之心,是与子韦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动,无以异也。
20·6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家无故黑牛生白犊,以问孔子。孔 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即以犊祭。一年,其父无故而盲。牛又生 白犊。其父又使其子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复以犊祭。 一年,其子无故而盲。其后楚攻宋,围其城。当此之时,易子而食之,析骸 而炊之。此独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军罢围解,父子俱视。此修善积 行神报之效也。曰,此虚言也。
20·7 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报之,何必使之先盲后视哉?不盲常视,
不能护乎?此神不能护不盲之人,则亦不能以盲护人矣。使宋、楚之君合战 顿兵,流血僵尸,战夫禽获,死亡不还。以盲之故,得脱不行,可谓神报之 矣。今宋、楚相攻,两军未合,华之、子反结言而退,二军之众,并全而归, 兵矢之刃无顿用者。虽有乘城之役,无死亡之患。为善人报者为乘城之间乎? 使时不盲,亦犹不死。盲与不盲,俱得脱免,神使之盲,何益于善!当宋国 乏粮的时也,盲人之家,岂独富哉?俱与乘城之家易子析骸,反以穷厄独盲 无见,则神报祐人,失善恶之实也。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风寒发盲,围解之后, 盲偶自愈。世见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犊祭,宋、楚相攻独不乘城,围解之后, 父子皆视,则谓修善之报,获鬼神之祐矣。
20·8 楚相孙叔敖为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对其母泣。母问
其故,对曰:“我闻见两头蛇死。向者出,见两头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 其母曰:“今蛇何在?”对曰:“我恐后人见之,即杀而埋之。”其母曰: “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 相。埋一蛇,获二祐,天报善,明矣。曰,此虚言矣。夫见两头蛇辄死者, 俗言也;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议而必 报,是谓死生无命,在一蛇之死。
20·9 齐孟尝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婴让其母曰:“何故举之?” 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何也?”婴曰:“五月子长与户同,杀其父母。” 曰:“人命在天乎?在户乎?如在天,君何忧也!如在户,则宜高其户耳, 谁而及之者!”后文长与一户同,而婴不死。是则五月举子之忌,无效验也。 夫恶见两头蛇,犹五月举子也。五月举子,其父不死,则知见两头蛇者,无
殃祸也。由此言之,见两头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埋一蛇,获二福,如埋 十蛇,得几祐乎?埋蛇恶人复见,叔敖贤也。贤者之行,岂徒埋蛇一事哉? 前埋蛇之时,多所行矣。禀天善性,动有贤行。贤行之人,宜见吉物,无为 乃见杀人之蛇。岂叔敖未见蛇之时有恶,天欲杀之,见其埋蛇,除其过,天 活之哉?石生而坚,兰生而香,如谓叔敖之贤在埋蛇之时,非生而禀之也。
20·10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佑鬼神, 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十年。缠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 死。尧、舜、桀、纣犹为尚远,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夫谥者行之迹也, 迹生时行,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有误乱之行, 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案穆公之霸不过晋文,晋文之谥美于 穆公。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穆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与穆公同也。天下善 人寡,恶人众。善人顺道,恶人违天。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命不长。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何哉?
道虚篇
24·1 儒书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 迎黄帝。黄帝上骑龙,群臣、后宫从上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 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 吁号。故后世因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太史公记》诔五帝, 亦云黄帝封禅已,仙去,群臣朝其衣冠,因葬埋之。曰,此虚言也。
24·2 实“黄帝”者何等也?号乎?谥也?如谥,臣子所诔列也,诔生
时所行,为之谥。黄帝好道,遂以升天,臣子诔之,宜以“仙”、“升”, 不当以“黄”谥。《谥法》曰:“静民则法曰‘黄’”。黄者,安民之谥, 非得道之称也。百王之谥,文则曰“文”,武则曰“武”。文武不失实,所 以劝操行也。如黄帝之时质,未有谥乎?名之为“黄帝”,何世之人也?使 黄帝之臣子,知君;使后世之人,迹其行。黄帝之世,号谥有无,虽疑未定, “黄”非升仙之称,明矣。
24·3 龙不升天,黄帝骑之,乃明黄帝不升天也。龙起云雨,因乘而行;
云散雨止,降复入渊。如实黄帝骑龙,随溺于渊也。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 群臣葬其衣冠。审骑龙而升天,衣不离形;如封禅已,仙去,衣冠亦不宜遗。 黄帝实仙不死而升天,臣子百姓所亲见也。见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葬 不死之衣冠,与实死者无以异,非臣子实事之心,别生于死之意也。
24·4 载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 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禅焉。夫修道成仙与忧职 勤事不同。心思道则忘事,忧事则害性。世称尧若腊,舜若祐,心愁忧苦, 形体羸癯。使黄帝致太平乎,则其形体宜如尧、舜。尧、舜不得道,黄帝升 天,非其实也。使黄帝废事修道,则心意调和,形体肥劲,是与尧,舜异也。 异则功不同矣。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实也。五帝、三王皆有圣 德之优者,黄帝不在上焉。如圣人皆仙,仙者非独黄帝;如圣人不仙,黄帝 何为独仙?世见黄帝好方术,方术仙者之业,则谓帝仙矣。又见鼎湖之名, 则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而龙垂胡髯迎黄帝矣。是与说会稽之山无以异也。 夫山名曰会稽,即云夏禹巡狩,会计于此山上,故曰“会稽”。夫禹至会稽 治水不巡狩,犹黄帝好方伎不升天也。无会计之事,犹无铸鼎龙垂胡髯之实
也。里名“胜母”,可谓实有子胜其母乎?邑名“朝歌”,可谓民朝起者歌 乎?
24·5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 之士。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王遂得道,举家升 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此言仙药有余,犬鸡食之,并随 王而升天也。好道学仙之人,皆谓之然。此虚言也。
24·6 夫人,物也。虽贵为王侯,性不异于物。物无不死,人安能仙? 鸟有毛羽,能飞不能升天。人无毛羽,何用飞升?使有毛羽,不过与鸟同, 况其无有,升天如何?案能飞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驰走之物,生有蹄 足之形。驰走不能飞升,飞升不能驰走,禀性受气,形体殊别也。今人禀驰 走之性,故生无毛羽之兆,长大至老,终无奇怪。好道学仙,中生毛羽,终 以飞升。使物性可变,金木水火,可革更也。虾蟆化为鹑,雀入水为蜃蛤, 禀自然之性,非学道所能为也。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类,故谓人能生毛 羽,毛羽备具,能升天也。且夫物之生长,无卒成暴起,皆有浸渐。为道学 仙之人,能先生数寸之毛羽,从地自奋,升楼台之陛,乃可谓升天。今无小 升之兆,卒有大飞之验,何方术之学成无浸渐也?
24·7 毛羽大效,难以观实。且以人髯发、物色少老验之。物生也色青, 其熟也色黄;人之少也发黑,其老也发白。黄为物熟验,白为人老效。物黄, 人虽灌溉壅养,终不能青;发白,虽吞药养性,终不能黑。黑青不可复还, 老衰安可复却?黄之与白,犹肉腥炙之焦,鱼鲜煮之熟也,焦不可复令腥, 熟不可复令鲜。鲜腥犹少壮,焦熟犹衰老也。天养物,能使物畅至秋,不得 延之至春。吞药养性,能令人无病,不能寿之为仙。为仙体轻气强,犹未能 升天,令见轻强之验,亦无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24·8 天之与地皆体也。地无下,则天无上矣。天无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体,人力不能入。如天之门在西北,升天之人,宜从昆仑上。淮南之 国,在地东南,如审升天,宜举家先从昆仑,乃得其阶。如鼓翼邪飞趋西北 之隅,是则淮南王有羽翼也。今不言其从之昆仑,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 升天,竟虚非实也。
24·9 案淮南王刘安,孝武皇帝之时也。父长,以罪迁蜀严道,至雍道
死。安嗣为王,恨父徙死,怀反逆之心,招会术人,欲为大事。伍被之属, 充满殿堂,作道术之书,发怪奇之文,合景乱首。八公之传欲示神奇,若得 道之状。道终不成,效验不立,乃与伍被谋为反事,事觉自杀。或言诛死。 诛死、自杀,同一实也。世见其书深冥奇怪,又观八公之传似若有效,则传 称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实也。
24·10 儒书言:卢敖游乎北海,经乎太阴,入乎玄关,至于蒙谷上,见 一士焉,深目玄准,雁颈而戴肩,浮上而杀下,轩轩然方迎风而舞。顾见卢 敖,樊然下其臂,遁逃乎碑下。敖乃视之,方卷然龟背而食合梨。卢敖仍与 之语曰:“吾子唯以敖为倍俗”,去群离党,穷观于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已。 敖幼而游,至长不伦解,周行四极,唯北阴之未窥。今卒睹夫子于是,殆可 与敖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远至此。此 犹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时之所行,阴阳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犹突 屼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乡,西穷乎杳冥之党,而东贯 须懞之先。此其下无地,上无天,听焉无闻,而视焉则营;此其外犹有状, 有状之余,壹举而能千万里,吾犹未能之在。今子游始至于此,乃语穷观,
岂不亦远哉!然子处矣。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上,吾不可久。”若士者举臂 而纵身,遂入云中。卢敖目仰而视之,不见,乃止喜。心不怠,怅若有丧, 曰:“吾比夫子也,犹黄鹄之与壤虫也,终日行而不离咫尺,而自以为远, 岂不悲哉!”若卢敖者。
24·11 唯龙无翼者,升则乘云。卢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今不言 有翼,何以升云?且凡能轻举入云中者,饮食与人殊之故也。龙食与蛇异, 故其举措与蛇不同。闻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食精身轻,故能神 仙。若士者食合蜊之肉,与庸民同食,无精轻之验,安能纵体而升天?闻食 气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气。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气,则不能轻举矣。
24·12 或时卢敖学道求仙,游乎北海,离众远去,无得道之效,惭于乡 里,负于论议,自知以必然之事见责于世,则作夸诞之语,云见一士。其意 以为,有求,仙之未得,期数未至也。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 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况卢敖一人之身,独行绝迹 之地,空造幽冥之语乎?是与河东蒲坂项曼都之语无以异也。
24·13 曼都好道学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家问其状,曼都曰:“去 时不能自知,忽见若卧形,有仙人数人,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见月上 下幽冥,幽冥不知东西。居月之旁,其寒凄怆。口饥欲食,仙人辄饮我以流 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饥。不知去几何年月,不知以何为过,忽然若卧, 复下至此。”河东号之曰“斥仙”。实论者闻之,乃知不然。
24·14 夫曼都能上天矣,何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复还?夫人去民间,
升皇天之上,精气形体,有变于故者矣。万物变化,无复还者。复育化为蝉, 羽翼既成,不能复化为复育。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复降,羽翼如故。 见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无羽翼,言虚妄也。虚则与卢敖同一实 也。或时闻曼都好道,默委家去,周章远方,终无所得,力倦望极,默复归 家,惭愧无言,则言上天。其意欲言,道可学得,审有仙人,己殆有过,故 成而复斥,升而复降。
24·15 儒书言:齐王疾痟,使人之宋迎文挚。文挚至,视王之疾,谓太
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虽然,王之疾已,则必杀挚也。”太子曰:“何 故?”文挚对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王怒,则挚必死。”太子顿首强 请曰:“苟已王之疾,臣与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必幸臣之母。愿先生之勿 患也。”文挚曰:“诺,请以死为王。”与太子期,将往不至者三,齐王固 已怒矣。文挚至,不解屦登床履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文挚因出辞 以重王怒。王叱而起,疾乃遂已。王大怒不悦,将生烹文挚。太子与王后急 争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挚。爂之三日三夜,颜色不变。文挚曰:“诚 欲杀我,则胡不覆之,以绝阴阳之气?”王使覆之,文挚乃死。夫文挚,道 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焦,故在鼎三日三夜,颜色不变。此虚言也。
24·16 夫文挚而烹三日三夜,颜色不变,为一覆之故,绝气而死,非得 道之验也。诸生息之物,气绝则死。死之物,烹之辄烂。致生息之物密器之 中,覆盖其口,漆涂其隙,中外气隔,息不得泄,有顷死也。如置汤镬之中, 亦辄烂矣。何则?体同气均,禀性于天,共一类也。文挚不息乎,与金石同, 入汤不烂,是也;令文挚息乎,烹之不死,非也。令文挚言,言则以声,声 以呼吸,呼吸之动,因血气之发。血气之发,附于骨肉。骨肉之物,烹之辄 死。今言烹之不死,一虚也。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与金石同。金石虽 覆盖,与不覆盖者无以异也。今言文挚覆之则死,二虚也。置人寒水之中,
无汤火之热,鼻中日内不通于外,斯须之顷,气绝而死矣。寒水沉人,尚不 得生,况在沸汤之中,有猛火之烈乎!言其入汤不死,三虚也。人没水中, 口不见于外,言音不扬。烹文挚之时,身必没于鼎中。没则口不见,口不见 则言不扬。文挚之言,四虚也。烹辄死之人,三日三夜颜色不变,痴愚之人, 尚知怪之。使齐王无知,太子群臣宜见其奇。奇怪文挚,则请出尊宠敬事, 从之问道。今言三日三夜,无臣子请出之言,五虚也。此或时闻文挚实烹, 烹而辄死,世见文挚为道人也,则为虚生不死之语矣。犹黄帝实死也,传言 升天;淮南坐反,书言度世。世好传虚,故文挚之语传至于今。
24·17 世无得道之效,而有有寿之人。世见长寿之人,学道为仙,逾百 不死,共谓之仙矣。何以明之?如武帝之时,有李少君以祠灶、辟谷、却老 方见上,上尊重之。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长,常自谓七十,而能使物却老。其 游以方遍诸侯,无妻。人闻其能使物及不老,更馈遗之,常余钱金衣食。人 皆以为不治产业饶给,又不知其何许人,愈争事之。少君资好方,善为巧发 奇中。尝从武安侯饮,座中有年九十余者,少君乃言其王父游射处。老人为 儿时,从父识其处,一座尽惊。少君见上,上有古铜器,问少君。少君曰: “此器齐桓公十五年陈于柏寝。”已而案其刻,果齐桓公器,一宫尽惊,以 为少君数百岁人也。久之,少君病死。今世所谓得道之人,李少君之类也。 少君死于人中,人见其尸,故知少君性寿之人也。如少君处山林之中,入绝 迹之野,独病死于岩石之间,尸为虎狼狐狸之食,则世复以为真仙去矣。
24·18 世学道之人无少君之寿,年未至百,与众俱死。愚夫无知之人,
尚谓之尸解而去,其实不死。所谓尸解者,何等也?谓身死精神去乎,谓身 不死得免去皮肤也?如谓身死精神去乎,是与死无异,人亦仙人也;如谓不 死免去皮肤乎,诸学道死者骨肉具在,与恒死之尸无以异也。夫蝉之去复育, 龟之解甲,蛇之脱皮,鹿之堕角,壳皮之物解壳皮,持骨肉去,可谓尸解矣。 今学道而死者,尸与复育相似,尚未可谓尸解。何则?案蝉之去复育,无以 神于复育。况不相似复育,谓之尸解,盖复虚妄失其实矣。太史公与李少君 同世并时,少君之死,临尸者虽非太史公,足以见其实矣。如实不死,尸解 而去,太史公宜纪其状,不宜言死。其处座中年九十老父为儿时者,少君老 寿之效也。或少君年十四五,老父为儿,随其王父。少君年二百岁而死,何 为不识?武帝去桓公铸铜器,且非少君所及见也。或时闻宫殿之内有旧铜器, 或案其刻以告之者,故见而知之。今时好事之人,见旧剑古钩,多能名之, 可复谓目见其铸作之时乎?
24·19 世或言东方朔亦道人也,姓金氏,字曼倩。变姓易名,游宦汉朝。
外有仕宦之名,内乃度世之人。此又虚也。
24·20 夫朔与少君并在武帝之时,太史公所及见也。少君有教道、祠灶、 却老之方,又名齐桓公所铸鼎,知九十老人王父所游射之验,然尚无得道之 实,而徒性寿迟死之人也。况朔无少君之方术效验,世人何见谓之得道?案 武帝之时,道人文成、五利之辈,入海求仙人,索不死之药,有道术之验, 故为上所信。朔无入海之使,无奇怪之效也。如使有奇,不过少君之类及文 成、五利之辈耳,况谓之有道?此或时偶复若少君矣,自匿所生之处,当时 在朝之人不知其故,朔盛称其年长,人见其面状少,性又恬淡,不好仕宦, 善达占卜、射覆,为怪奇之戏,世人则谓之得道之人矣。
24·21 世或以老子之道为可以度世,恬淡无欲,养精受气。夫人以精神 为寿命,精神不伤,则寿命长而不死。成事:老子行之,逾百度世,为真人
矣。
24·22 夫恬淡少欲,孰与鸟兽?鸟兽亦老而死。鸟兽含情欲,有与人相 类者矣,米足以言。草木之生何情欲,而春生秋死乎?夫草本无欲,寿不逾 岁;人多情欲,寿至于百。此无情欲者反夭,有情欲者寿也。夫如是,老子 之术,以恬淡无欲延寿度世者,复虚也。或时老子,李少君之类也,行恬淡 之道,偶其性命亦自寿长。世见其命寿,又闻其恬淡,谓老子以术度世矣。
24·23 世或以辟谷不食为道术之人,谓王子乔之辈以不食谷,与恒人殊 食,故与恒人殊寿,逾百度世,逐为仙人。此又虚也。
24·24 夫人之生也,禀食饮之性,故形上有口齿,形下有孔窍。口齿以 噍食,孔窍以注泻。顺此性者为得天正道,逆此性者为违所禀受。失本气于 天,何能得久寿?使子乔生无齿口孔窍,是禀性与人殊;禀性与人殊,尚未 可谓寿,况形体均同而以所行者异?言其得度世,非性之实也。夫人之不食 也,犹身之不衣也。衣以温肤,食以充腹。肤温腹饱,精神明盛。如饥而不 饱,寒而不温,则有冻饿之害矣。冻饿之人,安能久寿?且人之生也,以食 为气,犹草木生以士为气矣。拔草木之根,使之离土,则枯而蚤死。闭人之 口,使之不食,则饿而不寿矣。
24·25 道家相夸曰:真人食气。以气而为食,故传曰:食气者寿而不死, 虽不谷饱,亦以气盈。此又虚也。
24·26 夫气谓何气也?如谓阴阳之气,阴阳之气不能饱人。人或咽气,
气满腹胀,不能餍饱。如谓百药之气,人或服药,食一合屑,吞数十丸,药 力烈盛,胸中愦毒,不能饱人。食气者必谓“吹呴呼吸,吐故纳新”也。昔 有彭祖尝行之矣,不能久寿,病而死矣。
24·27 道家或以导气养性,度世而不死,以为血脉在形体之中,不动摇
屈伸,则闭塞不通。不通积聚,则为病而死。此又虚也。
24·28 夫人之形,犹草木之体也。草木在高山之巅,当疾风之冲,昼夜 动摇者,能复胜彼隐在山谷间,障于疾风者乎?案草木之生,动摇者伤而不 畅,人之导引动摇形体者,何故寿而不死?夫血脉之藏于身也,犹江河之流 地。江河之流,浊而不清;血脉之动,亦扰不安。不安,则犹人勤苦无聊也, 安能得久生乎?
24·29 道家或以服食药物,轻身益气,延年度世。此又虚也。
24·30 夫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若夫延年度世,世无其效。 百药愈病,病愈而气复,气复而身轻矣。凡人禀性,身本自轻,气本自长, 中于风湿,百病伤之,故身重气劣也。服食良药,身气复故,非本气少身重, 得药而乃气长身更轻也,禀受之时,本自有之矣。故夫服食药物除百病,令 身轻气长,复其本性,安能延年至于度世?
24·31 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 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 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唯无终始者,乃长生不死。人之生,其犹水也。 水凝而为冰,气积而为人。冰极一冬而释,人竟百岁而死。人可令不死,冰 可令不释乎?诸学仙术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犹不能使冰终不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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