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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世名著百部—(第48卷)论衡



语增篇

25·1 传语曰:“圣人忧世,深思事勤,愁扰精神,感动形体,故称尧

若腊,舜若腒,桀、纣之君垂腴尺余。”夫言圣人忧世念人,身体羸恶,不 能身体肥泽,可也。言尧、舜若腊与腒,桀、纣垂腴尺余,增之也。
  25·2 齐桓公云:“寡人未得仲父极难,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尧、 舜,仲父不及禹、契,桓公犹易,尧、舜反难乎?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尧、 舜得禹、契不难。夫易则少忧,少忧则不愁,不愁则身体不臞。舜承尧太平, 尧、舜袭德,功假荒服,尧尚有忧,舜安能无事。故经曰:“上帝引逸”, 谓虞舜也。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 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夫不与,尚谓之臞若腒,如德劣承衰,若 孔子栖栖,周流应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
  25·3 纣为长夜之饮,糟丘酒地,沉湎于酒,不舍昼夜,是必以病。病 则不甘饮食,不甘饮食则肥腴不得至尺。经曰:“惟湛乐是从,时亦罔有克 寿。”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困毒而死。纣虽未死,宜羸臞矣。然桀、纣 同行则宜同病,言其腴垂过尺余,非徒增之,又失其实矣。
  25·4 传语又称纣力能索铁伸钩,抚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恶来 之徒,并幸受宠,言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或言武王伐纣,兵不血刃。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辅以蜚廉、恶来之徒,与周军相当,武王德虽盛,不能 夺纣素所厚之心,纣虽恶,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虽为武王所擒,时亦宜杀 伤十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纣多力之效,蜚廉、恶来助纣之验也。
25·5 案武王之符瑞不过高祖。武王有白鱼、赤乌之祐,高祖有断大蛇、
老妪哭于道之瑞。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高祖有天下义兵之佐。武王之相, 望羊而已;高祖之相,龙颜、隆准、项紫、美须髯,身有七十二黑子。高祖 又逃吕后于泽中,吕后辄见上有云气之验,武王不闻有此。夫相多于望羊, 瑞明于鱼、乌,天下义兵并来会汉,助强于诸侯。武王承纣,高祖袭秦。二 世之恶,隆盛于纣,天下畔秦,宜多于殷。案高祖伐秦,还破项羽,战场流 血,暴尸万数,失军亡众,几死一再,然后得天下,用兵苦,诛乱剧。独云 周兵不血刃,非其实也。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
25·6 案周取殷之时,太公《阴谋》之书,食小儿丹,教云“亡殷”。
兵到牧野,晨举脂烛。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 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汉秦一实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 增益其实也。
25·7 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
实有所定矣。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夫以索铁伸 钩之力当人,则是孟贲、夏育之匹也;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则三皇、五帝 之属也。以索铁之力,不宜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顿兵。今称纣力,则 武王德贬;誉武王,则纣力少。索铁,不血刃,不得两立;殷周之称,不得 二全。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25·8 孔子曰:“纣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 之恶皆归焉。”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 如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殆沮浮杵;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浮杵 过其实,不血刃亦失其正。一圣一贤,共论一纣,轻重殊称,多少异实。纣 之恶不若王莽。纣杀比干,莽鸩平帝;纣以嗣立,莽盗汉位。杀主隆于诛臣, 嗣立顺于盗位,士众所畔,宜甚于纣。汉诛王莽,兵顿昆阳,死者万数,军 至渐台,血流没趾。而独谓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25·9 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

将酒也。如一坐千钟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饮酒有法,胸腹小大,与人 均等,饮酒用千钟,用肴宜尽百牛,百觚则宜用十羊。夫以千钟百牛、百觚 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案文王、 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 孔子之崇也。
  25·10 案《酒诰》之篇:“朝夕曰:‘祀,兹酒。’”此言文王戒慎酒 也。朝夕戒慎,则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内饮酒尽千钟,导民率下,何以 致化!承纣疾恶,何以自别!且千钟之效,百觚之验,何所用哉?使文王、 孔子因祭用酒乎,则受福胙不能厌饱;因飨射之用酒乎?飨射饮酒自有礼法; 如私燕赏赐饮酒乎,则赏赐饮酒宜与下齐。赐尊者之前,三觞而退,过于三 觞,醉酗生乱。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赏赉左右,至于醉酗乱身,自用 酒千钟百觚,大之则为桀、纣,小之则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誉 乎?世闻“德将毋醉”之言,见圣人有多德之效,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空 益孔子以百觚矣。
  25·11 传语曰:“纣沉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 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夫封虽嗜酒,亦欲以为乐。令酒池在中庭乎,则 不当言“为长夜之饮”。坐在深室之中,闭窗举烛,故曰长夜。令坐于室乎, 每当饮者起之中庭,乃复还坐,则是烦苦相踖藉,不能甚乐。令池在深室之 中,则三千人宜临池坐,前俯饮池酒,饮食肴膳,倡乐在前,乃为乐耳。如 审临池而坐,则前饮害于肴膳,倡乐之作不得在前。夫饮食既不以礼,临池 牛饮,则其啖肴不复用杯,亦宜就鱼肉而虎食。则知夫酒池牛饮,非其实也。
25·12 传又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是为醉乐淫
戏无节度也。夫肉当内于口,口之所食,宜洁不辱。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间, 何等洁者?如以醉而不计洁辱,则当其浴于酒中。而倮相逐于肉间,何为不 肯浴于酒中?以不言浴于酒,知不倮相逐于肉间。
25·13 传者之说,或言:“车行酒,骑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夫言
“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 非也。或时纣沉湎覆酒,滂沱于地,即言以酒为池。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 丘。悬肉以林,则言肉为林。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倮相逐。或时 载酒用鹿车,则言车行酒、骑行炙。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或时醉不 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告以纣用酒,期于悉极,欲以戒之 也,而不言糟丘酒地,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圣人不言,殆非实 也。
  25·14 传言曰:“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夫夏官百,殷二百, 周三百。纣之所与相乐,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数不能满三千 人。传书家欲恶纣,故言三千人,增其实也。
  25·15 传语曰:“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谓候之也。夫三公,鼎足之 臣,王者之贞干也;白屋之士,癌巷之微贱者也。三公倾鼎足之尊,执贤候 白屋之士,非其实也。时或待士卑恭,不骄白屋,人则言其往候白屋。或时 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礼之。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
  25·16 传语曰:“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斲。”夫言茅茨采椽, 可也;言不剪不斲,增之也。经曰:“弼成五服。”五服,五采服也。服五 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服五采,画日月星辰,茅茨 采椽,非其实也。
  
  25·17 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言燔烧诗书,灭去 五经文书也。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烧其书,坑其人,诗 书绝矣。言烧燔诗书,坑杀儒士,实也;言其欲灭诗书,故坑杀其人,非其 诚,又增之也。
  25·18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台,儒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 臣进颂始皇之德。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辅,刺周青臣以为 面谀。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 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敕史官,非作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藏
《诗》、《书》、百家语、诸刑书者,悉诣守尉集烧之。有敢偶语《诗》、
《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灭。吏见知弗举,与同罪。”始皇许之。明 年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阳者多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 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 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 尽坑之。此非其实则又增之。
  25·19 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 轲九族,其后恚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
  25·20 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宫,从山上望见 丞相李斯车骑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后,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损车骑。 始皇知左右泄其言,莫知为谁,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其后坠星下东郡,至 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 尽取石旁人诛之。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欲得泄言、刻石者,不能 审知,故尽诛之。荆轲之闾何罪于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 尽诛之,可也。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始皇二十年, 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彼或时诛轲九族, 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

艺增篇


  27·1 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 进恶没其罪。何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 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 使夫纯朴之事,十剖百判;审然之语,千反万畔。墨子哭于练丝,杨子哭于 歧道,盖伤失本,悲离其实也。蜚流之言,百传之语,出小人之口,驰闾巷 之间,其犹是也。诸子之文,笔墨之疏,人贤所著,妙思所集,宜如其实, 犹或增之。傥经艺之言如其实乎?言审莫过圣人,经艺万世不易,犹或出溢, 增过其实,增过其实皆有事为,不妄乱误以少为多也。然而必论之者,方言 经艺之增与传语异也。经增非一,略举较著,令恍惑之人,观览采择,得以 开心通意,晓解觉悟。
  27·2《尚书》“协和万国”,是美尧德致太平之化,化诸夏并及夷狄也。 言协和方外,可也;言万国,增之也。
  27·3 夫唐之与周,俱治五千里内。周时诸侯千七百九十三国,荒服、 戎服、要服及四海之外不粒食之民,若穿胸、儋耳、焦侥、跋踵之辈,并合 其数,不能三千。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尽于三千之中矣。而《尚书》云“万 国”,褒增过实,以美尧也。欲言尧之德大,所化者众,诸夏夷狄,莫不雍
  
和,故曰“万国”。犹《诗》言“子孙千亿”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 天地祚之,子孙众多,至于千亿。言子孙众多,可也;言千亿,增之也。夫 子孙虽众,不能千亿,诗人颂美,增益其实。案后稷始受邰封,讫于宣王, 宣王以至外族内属,血脉所连,不能千亿。夫千与万,数之大名也。“万” 言众多,故《尚书》言“万国”,《诗》言“千亿”。
  27·4《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言鹤鸣九折之泽,声犹闻于 天,以喻君子修德穷僻,名犹达朝廷也。其闻高无,可矣;言其闻于天,增 之也。
  27·5 彼言声闻于天,见鹤鸣于云中,从地听之,度其声鸣于地,当复 闻于天也。夫鹤鸣云中,人闻声仰而视之,目见其形。耳目同力,耳闻其声, 则目见其形矣。然则耳目所闻见,不过十里,使参天之鸣,人不能闻也。何 则?天之去人以万数远,则目不能见,耳不能闻。今鹤鸣从下闻之,鹤鸣近 也。以从下闻其声,则谓其鸣于地,当复闻于天,失其实矣。其鹤鸣于云中, 人从下闻之;如鸣于九皋,人无在天上者,何以知其闻于天上也?无以知, 意从准况之也。诗人或时不知,至诚以为然;或时知而欲以喻事,故增而甚
之。
  27·6《诗》曰:“维周黎民,靡有子遗。”是谓周宣王之时,遭大旱之 灾也。诗人伤旱之甚,民被其害,言无有子遗一人不愁痛者。夫旱甚,则有 之矣;言无子遗一人,增之也。
27·7 夫周之民,犹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灾,贫羸无蓄积,
扣心思雨。若其富人谷食饶足者,廪困不空,口腹不饥,何愁之有?天之旱 也,山林之间不枯,犹地之水,丘陵之上不湛也。山林之间,富贵之人,必 有遗脱者矣,而言靡有子遗,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27·8《易》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也。”非其无人
也,无贤人也。《尚书》曰:“毋旷庶官。”旷,空;庶,众也。毋空众官, 置非其人,与空无异,故言空也。
27·9 夫不肖者皆怀五常,才劣不逮,不成纯贤,非狂妄顽嘼身中无一
知也。德有大小,材有高下,居官治职,皆欲勉效在官。《尚书》之官,《易》 之户中,犹能有益,如何谓之空而无人?《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此言文王得贤者多,而不肖者少也。今《易》宜言“阒其少人”,《尚书》 宜言“无少众官”。以“少”言之,可也;言“空”而无人,亦尤甚焉。
27·10 五谷之于人也,食之皆饱。稻梁之味,甘而多腴。豆麦虽粝,亦
能愈饥。食豆麦者,皆谓粝而不甘,莫谓腹空无所食。竹木之杖,皆能扶病。 竹杖之力,弱劣不及木。或操竹杖,皆谓不劲,莫谓手空无把持。夫不肖之 臣,豆麦竹杖之类也。《易》持其具臣在户,言无人者,恶之甚也。《尚书》 众官,亦容小材,而云无空者,刺之甚也。
  27·11《论语》曰:“大哉,尧之为君也!荡荡乎民无能名焉。”传曰: “有年五十击壤于路者,观者曰:‘大哉,尧德乎!’击壤者曰:“‘吾日 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此言荡荡无能名 之效也。言荡荡,可也;乃欲言民无能名,增之也。四海之大,万民之众, 无能名尧之德者,殆不实也。
  27·12 夫击壤者曰:“尧何等力”,欲言民无能名也。观者曰:“大哉, 尧之德乎”,此何等民者,犹能知之。实有知之者,云无,竟增之。
27·13 儒书又言:“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言其家有君子之行,

可皆官也。夫言可封,可也;言比屋,增之也。
  27·14 人年五十为人父,为人父而不知君,何以示子?太平之世,家为 君子,人有礼义,父不失礼,子不废行。夫有行者有知,知君莫如臣,臣贤 能知君,能知其君,故能治其民。今不能知尧,何可封官?年五十击壤于路, 与竖子未成人者为伍,何等贤者?子路使子羔为郈宰,孔子以为不可,未学, 无所知也。击壤者无知,官之如何?称尧之荡荡,不能述其可比屋而封;言 贤者可比屋而封,不能议让其愚而无知之。夫击壤者难以言比屋,比屋难以 言荡荡,二者皆增之。所由起,美尧之德也。
  27·15《尚书》曰:“祖伊谏纣曰:‘今我民罔不欲丧。’”罔,无也, 我天下民无不欲王亡者。夫言欲王之亡,可也;言无不,增之也。
  27·16 纣虽恶,民臣蒙恩者非一,而祖伊增语,欲以惧纣也。故曰:语 不益,心不惕;心不惕,行不易。增其语,欲以惧之,冀其警悟也。
  27·17 苏秦说齐王曰:“临菑之中,车毂击,人肩磨,举袖成幕,连衽 成帷,挥汗成雨。”齐虽炽盛,不能如此。苏秦增语,激齐王也。祖伊之谏 纣,犹苏秦之说齐王也。贤圣增文,外有所为,内未必然。何以明之?夫《武 成》之篇,言武王伐纣,血流浮杵,助战者多,故至血流如此。皆欲纣之亡 也,土崩瓦解,安肯战乎?然祖伊之言“民无不欲”,如苏秦增语。《武成》 言血流浮杵,亦太过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纣于牧之野,河北 地高,壤靡不干燥,兵顿血流,辄燥入土,安得杵浮?且周、殷士卒,皆赍 盛粮,或作干粮,无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言血流杵,欲言诛纣,惟兵 顿士伤,故至浮杵。
27·18《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恒星不见,星霣如雨。”
《公羊传》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 曰: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
《春秋》时鲁史记,曰“雨星不及地尺如复。”君子者,谓孔子也。孔子修
之,“星霣如雨”。如雨者,如雨状也。山气为云,上不及天,下而为云。 雨星,星陨不及地,上复在天,故曰如雨。孔子正言也。夫星霣或时至地, 或时不能,尺丈之数,唯审也。史记言尺,亦以太甚矣。夫地有楼台山陵, 安得言尺?孔子言如雨,得其实矣。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如孔子 不作,“不及地尺”之文,遂传至今。
27·19 光武皇帝之时,郎中汝南贲光上书,言孝文皇帝时居明光宫,天
下断狱三人。颂美文帝,陈其效实。光武皇帝曰:“孝文时不居明光宫,断 狱不三人。”积善修德,美名流之,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夫贲光上书于汉, 汉为今世,增益功美,犹过其实,况上古帝王久远,贤人从后褒述,失实离 本,独已多矣。不遭光武论,千世之后,孝文之事载在经艺之上,人不知其 增,居明光宫,断狱三人,而遂为实事也。

谈天篇


  31·1 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 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 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文雅 之人,怪而无以非,若非而无以夺,又恐其实然,不敢正议。以天道人事论 之,殆虚言也。
  
  31·2 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 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安得不 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 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触不周山而 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 也,何不胜之有!
  31·3 且夫天者,气邪?体也?如气乎,云烟无异,安得柱而折之?女 蜗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 能胜也。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 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 者曰:“鳌,古之大兽也,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 鳌,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 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 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 利矢不能胜射也。
  31·4 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于 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 之?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 然者,女娲多前,齿为人者,人皇最先。人皇之时,天如盖乎?
31·5 说《易》者曰:“元气未分,浑沌为一。”儒书又言:“溟涬濛
澒,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如说《易》之家, 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于不周之山,共工得 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31·6 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
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 不周山而拆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 何则?山虽动,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 以能触而折之?以五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至其断鳌之足 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鳌之足乎?
31·7 邹衍之书,言天下有九州,《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禹贡》
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 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 海。九州之外,更有瀛海。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 读讽述以谈。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
  31·8 案邹子之知不过禹。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禹主治水,益之记 物。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四海之外,竟四山之表,三十五国之地,鸟兽 草木,金石水土,莫不毕载,不言复有九州。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 之辈,充满宫殿,作道术之书,论天下之事。《地形》之篇,道异类之物, 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邹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 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 形》,以察邹子之书,虚妄之言也。
  31·9 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其高三千五百余里,日月 所於辟隐为光明也,其上有玉泉,华池。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穷河源,恶 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
  
《山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昆仑之高,玉 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 金玉之珍,莫不悉载,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案太史公之言,《山经》、
《禹纪》,虚妄之言。
  32·10 凡事难知,是非难测。极为天中,方今天下在禹极之南,则天极 北必高多民。《禹贡》“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此则天地之极际也。日 刺径千里,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则察日之初出径二尺,尚远之验也。 远则东方之地尚多。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夫 如是,邹衍之言未可非,《禹纪》、《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 邹衍曰:“方今天下在地东南,名赤县神州。”天极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 地东南,视极当在西北。今正在北,方今天下在极南也。以极言之,不在东 南,邹衍之言非也。如在东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时,其光宜大。今从东海 上察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 地之广,少矣。
  31·11 雒阳,九州之中也。从雒阳北顾,极正在北。东海之上,去雒阳 三千里,视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东海、 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相去万里,视极犹在北者,地小居狭,未能辟离 极也。日南之郡,去雒且万里。徙民还者,问之,言日中之时,所居之地未 能在日南也。度之复南万里,日在日之南。是则去雒阳二万里,乃为日南也。
31·12 今从雒地察日之去远近,非与极同也,极为远也。今欲北行三万
里,未能至极下也。假令之至,是则名为距极下也。以至日南五万里,极北 亦五万里也。极北亦五万里,极东、西亦皆五万里焉。东、西十万,南、北 十万,相承百万里。邹衍之言:“天地之间,有若天下者九。”案周时九州, 东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万五千里。天下若此九 之,乘二万五千里,二十二万五千里。如邹衍之书,若谓之多,计度验实, 反为少焉。
31·13 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阴为德害,天
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人生于天, 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秘传或言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数家 计之,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下有周度,高有里数。如天审气,气如云烟, 安得里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 邮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案附书者,天有形体,所据不虚。犹此考之, 则无恍惚,明矣。

程材篇


  34·1 论者多谓儒生不及彼文吏,见文吏利便而儒生陆落,则诋訾儒生 以为浅短,称誉文吏谓之深长。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文吏皆 有材智,非文吏材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习也。谓文吏更事,儒 生不习,可也;谓文史深长,儒生浅短,知妄矣。
  34·2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则?并好仕学宦,用吏为 绳表也。儒生有阙,俗共短之;文吏有过,俗不敢訾。归非于儒生,付是于 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于文吏,又非所习之业非所当为也,然世俗共短之者, 见将不好用也。将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已不能理,顺文吏以领之也。夫论善
  
谋材,施用累能,期于有益。文吏理烦,身役于职,职判功立,将尊其能。 儒生栗栗,不能当剧,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 将以官课材,材以官为验,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 之高,本由不能之将。世俗之论,缘将好恶。
  34·3 今世之将,材高知深,通达众凡,举纲持领,事无不定,其置文 吏也,备数满员,足以辅己志。志在修德,务在立化,则夫文吏瓦石,儒生 珠玉也。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身则亦不能铺将。儒生不习于职, 长于匡救,将相倾侧,谏难不惧。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成三谏之议,令将 检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将欲放失,低嘿不言者, 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 宜,世之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优事 理乱者也。
  34·4 材不自能则须助,须助则待劲。官之立佐,为力不足也;吏之取 能,为材不及也。日之照幽,不须灯烛;贲、育当敌,不待辅佐。使将相知 力,若日之照幽,贲、育之难敌,则文吏之能无所用也。病作而医用,祸起 而巫使。如自能案方和药,入室求祟,则医不售而巫不进矣。桥梁之设也, 足不能越沟也;车马之用也,走不能追远也。足能越沟,走能追远,则桥梁 不设,车马不用矣。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极,须仰以给足者也。 今世之将相,不责己之不能,而贱儒生之不习;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 其材,谓之善吏。非文吏,忧不除;非文吏,患不救。是以选举取常故,案 吏取无害,儒生无阀阅,所能不能任剧,故陋于选举,佚于朝庭。
34·5 聪慧捷疾者,随时变化,学知史事,则踵文吏之后,未得良善之
名。守古循志,案礼修义,辄为将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戏。不见任则执欲息 退,见毗戏则意不得,临职不劝,察事不精,遂为不能,斥落不习。有俗材 而无雅度者,学知吏事,乱于文吏,观将所知,适时所急,转志易务,昼夜 学问,无所羞耻,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其高志妙操之人,耻降意损崇,以称 媚取进,深疾才能之儒。洎入文吏之科,坚守高志,不肯下学。亦进或精闇 不及,意疏不密,临事不识;对向谬误,拜起不便,进退失度,奏记言事, 蒙士解过,援引古义,割切将欲,直言一指,触讳犯忌;封蒙约缚,简绳检 署,事不如法;文辞卓诡,辟刺离实,曲不应义。故世俗轻之,文吏薄之, 将相贱之。
34·6 是以世俗学问者,不肯竟经明学,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
义理略县,同超学史书,读律讽令,治作情奏,习对向,滑习跪拜,家成室 就,召署辄能。徇今不顾古,超雠不存志,竟讲不案礼,废经不念学。是以 古经废而不修,旧学暗而不明,儒者寂于空室,文吏哗于朝堂。材能之士, 随世驱驰;节操之人,守隘屏窜。驱驰日以巧,屏窜日以拙。非材顿知不及 也,希见阙为,不狎习也。盖足未尝行,尧、禹问曲折;目未尝见,孔、墨 问形象。
  34·7 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日见之, 日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暂为卒睹,显露 易为者,犹愦愦焉。方今论事,不谓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尝为,而曰 知不达,失其实也。儒生材无不能敏,业无不能达,志不有为。今俗见不习, 谓之不能;睹不为,谓之不达。
34·8 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后,是从朝庭谓之也。如从儒堂

订之,则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从农论田,田夫胜;从商讲贾,贾人贤; 今从朝庭,谓之文吏。朝庭之人也,幼为干吏,以朝庭为田亩,以刀笔为耒 耜,以文为农业,犹家人子弟,生长宅中,其知曲折,愈于宾客也。宾客暂 至,虽孔、墨之材,不能分别。儒生犹宾客,文吏犹子弟也。以子弟论之, 则文吏晓于儒生,儒生暗于文吏。今世之将相,知子弟以文吏为慧,不能知 文吏以狎为能;知宾客以暂为固,不知儒生以希为拙,惑蔽暗昧,不知类也。
  34·9 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一郡修行之能,堪州从事。然而郡不 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巧习无害,文少德高也。五曹自有条品,簿书自有 故事,勤力玩弄,成为巧吏,安足多矣?贤明之将,程吏取材,不求习论高, 存志不顾文也。称良吏曰忠,忠之所以为效,非簿书也。夫事可学而知,礼 可习而善,忠节公行不可立也。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儒生务忠良,文 吏趋理事。荀有忠良之业,疏拙于事,无损于高。
  34·10 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于下第。法令比例,史断决也。文吏 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务,莫大法令。必以吏职程高,是则法令之家宜最 为上。或曰:“固然。法令,汉家之经,吏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 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儒生善歧大义,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 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 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春秋》、五经,义相关穿,既 是《春秋》,不大五经,是不通也。五经以道为务,事不知道,道行事立, 无道不成。然则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假使材同,当以道 学。如比于文吏,洗洿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水火,道也,用之者,事 也,事末于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 程矣。
34·11 尧以俊德,致黎民雍。孔子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张释
之曰:“秦任刀笔小吏,陵迟至于二世,天下土崩。”张汤、赵禹,汉之惠 吏,太史公序累,置于酷部,而致于崩。孰与通于神明令人填膺也?将相知 经学至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34·12 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
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文吏之能,诚劣不及, 儒生之不习,实优而不为。禹决江河,不秉䦆锸;周公筑雒,不把筑杖。夫 笔墨簿书,䦆锸筑杖之类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亲为之,是使将军战而大匠 斲也。
34·13 说一经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学一经之业,
一岁不能立也。何则?吏事易知,而经学难见也。儒生擿经,穷竟圣意;文 吏摇笔,考迹民事。夫能知大圣之意,晓细民之情,孰者为难?以立难之材, 含怀章句十万以上,行有余力。博学览古今,计胸中之颖,出溢十万。文吏 所知,不过辨解簿书。富累千金,孰与资直百十也?京廪如丘,孰与委聚如 坻也?世名材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然则儒生所怀,可谓多矣。
  34·14 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染自黑。此言所习善恶,变 易质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 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 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 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 圣教也。故习善儒路,归化慕义,志操则励变从高,明将见之,显用儒生。
  
东海相宗叔犀,犀广召幽隐,春秋会飨,设置三科,以第补吏,一府员吏, 儒生什九。陈留太守陈子瑀,开广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书之吏, 什置一二。两将知道事之理,晓多少之量,故世称褒其名,书记纪累其行也。

谴告篇


  42·1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为异遣告之也。灾异非一, 复以寒温为之效。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天神谴告人君,犹人 君责怒臣下也。故楚严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子乎!”灾异为谴告, 故严王惧而思之也。
  42·2 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 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 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 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 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 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 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 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42·3 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
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异其气以觉悟之。用刑 非时,刑气寒,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变其政而易 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欲 令变更之且。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历者,適也。太伯 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 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42·4 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
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 以渥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 “祀,兹酒。”齐奢于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何则?非疾之者,宜有以 改易之也。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是故康叔、 伯禽失子弟之道,见于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子令观桥 梓之树。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 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于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夫人君 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 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无相觉悟之感,有相随 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
  42·5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是故 离下兑上曰“革”。革,更也。火金殊气,故能相革。如俱火而皆金,安能 相成?屈原疾楚之臭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浴之言。 凡相溷者,或教之熏隧,或令之负豕。二言之于除臭洿也,孰是孰非?非有 不易,少有以益。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
  42·6 西门豹急,佩韦自宽;董安于缓,带弦以自促。二贤知佩带变己 之物,而以攻身之短。夫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
  
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 肉;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 顺其行。皇天非赏为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42·7 故谏之为言,间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周缪王任刑,《甫 刑》篇曰:“报虐用威。”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今刑失赏 宽,恶也。夫复为恶以应之,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故以善驳恶,以恶 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周公敕成 王曰:“毋若殷王纣。”毋者,禁之也。丹朱、殷纣至恶,故曰“毋”以禁 之。夫言“毋若”,孰与言“必若”哉?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 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曾其恶哉?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圣贤以善 反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42·8 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 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杨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 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 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 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42·9 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纆之,心疾之甚,安肯从 其欲?太伯教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倮也?故吴之知礼义也,太伯改 其俗也。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赵他入南越,箕踞椎髻。汉朝称苏武而毁 赵他。之性,司越士气,畔冠带之制。陆贾说之,夏服雅礼,风告以义,赵 他觉悟,运心向内。如陆贾复越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 汉制哉?
42·10 三教之相违,文质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袭也。遣告人君误,不
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遣告之教,不从如何?管、蔡纂畔,周公告教之, 至于再三。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纂畔哉?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 恶以罪,天道宜然。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 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如束罪人以诣吏, 离恶人与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狄牙之调味也,酸则沃之以水,淡则 加之以咸,水火相交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今刑罚失实,不为异气以变其 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温,此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 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必信也?今熯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 冷。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 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
  42·11 儒者之说又言:“人君失败,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 乃灾其身也。先异后灾,先教后诛之义也。”曰:此复疑也。以夏树物,物 枯不生;以秋收谷,谷弃不藏。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顾可言政治失 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儒者之说,
俗人言也。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裂,中杀人物。谓天罚阴过, 外一闻若是,内实不然。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非谓 之言,不然之说也。
  42·12 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后将复有, 愿贯械待时。后竟复然。即不为谴告,何故复有?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改 也。”
42·13 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始终。履霜以知坚冰必至,

天之道也。子云识微,知后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 也。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 曰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 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予之谴告,何 伤于义?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
  42·14 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于天德。“何以知其 聋也?以其听之聪也。何以知其盲也?以其视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也?以其 言之当也。”夫言当、视听聪明,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今言天之谴告,是 谓天狂而盲聋也!
  42·15《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 道于贤者之心。”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大人刺而 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故疑之也。
  42·16 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 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 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
  42·17 验古以知,今天以人,“受终于文祖”,不言受终终于天,尧之 心知天之意也。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舜之授禹,禹之传 启,皆以人心效天意。《诗》之“眷顾”,《洪范》之“震怒”,皆以人身 效天之意。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当时岂有上天之 教哉?周公推心合天志也。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 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世无圣人,安所 得圣人之言?贤人庶几之才,亦圣人之次也。

乱龙篇


  47·1 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设土龙以招雨,其意以云龙相致。《易》 曰:“云从龙,凤从虎。”以类求之,故设土龙,阴阳从类,云雨自至。儒 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楚叶公好龙, 墙壁槃盂皆画龙。必以象类为若真是,则叶公之国常有雨也。《易》又曰: “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 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古者畜龙,乘车驾龙, 故有豢龙氏、御龙氏。夏后之庭,二龙常在,季年夏衰,二龙低伏。真龙在 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礼,画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闻能致雷,土龙安 能而动雨?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他类肖似,不能 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刘子骏掌雩祭,典土龙事,桓君 山亦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子骏,汉 朝智囊,笔墨渊海,穷无以应者,是事非议误,不得道理实也。曰:夫以非 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酒淇溢;鲸鱼死;彗星出,天 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47·2 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动,常以真气。今伎道之家,铸阳 燧取飞火于日,作方诸取水于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土龙亦非真,何 为不能感天?一也。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 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摩以向日,亦能感天。夫土龙既不得 比于阳燧,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二也。齐孟常君夜出秦关,关未开,客为
  
鸡鸣而真鸡鸡和之。夫鸡可以奸声感,则雨亦可以伪象政。三也。李子长为 政,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坎,以卢为椁,卧木囚其中。 囚罪正则木囚不动,囚冤侵夺,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将精神 之气动木囚也?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四也。舜以圣德,入 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凶殃。 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不可无也。夫金与土,同五行也, 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则亦将有云雨之验。五也。
  47·3 顿牟掇芥,磁石、钩象之石非顿牟也,皆能掇芥。土龙亦非真, 当与磁石、钩象为类。六也。楚叶公好龙,墙壁孟樽皆画龙象,真龙闻而下 之。夫龙与云雨同气,入能感动,以类相从。叶公以为画致真龙,今独何以 不能致云雨?七也。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故寝卧梦梧见事之象。将吉,吉 象来;将凶,凶象至。神灵之气,云雨之类。八也。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 独不能以伪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 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 卢索,执以食虎。故今县官斩桃为人,立之户侧,画虎之形,著之门阑。夫 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龙亦非 致雨之龙,独信桃人、画虎,不知土龙。九也。此尚因缘昔书,不见实验。 鲁般、墨子刻木为鸢,蜚之三日而不集,为之巧也。使作土龙者若鲁般、墨 子,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夫蜚鸢之气,云雨之气也。气而蜚木鸢,何 独不能从土垅?十也。
47·4 夫云雨之气也,知于蜚鸢之气,未可以言。钓者以木为鱼,丹漆
其身,近之水流而击之,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夫丹木非真鱼也, 鱼含血而有知,犹为象至。云雨之知,不能过鱼,见土龙之象,何能疑之? 十一也。此尚鱼也,知不如人。匈奴敬郅都之威,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 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如都之精 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精在于木人,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 十二也。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与父俱来降汉。父道死,与母俱来,拜 为骑都尉。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翁叔从上 上甘泉,拜谒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 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云雨见 之,何为不动?十三也。此尚夷狄也。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 坐有若孔子之座。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犹共坐而尊事之。云雨之知,使若 诸弟子之知,虽知土龙非真,然犹感动,思类而至。十四也。有若,孔子弟 子疑其体象,则谓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 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使 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十五也。
  47·5 既效验有十五,又亦有义四焉。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 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今设土龙, 虽知不能致雨,亦当夏时,以类应变,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礼,宗庙 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庙,主心事之,虽知木主非 亲,亦当尽敬,有所主事。土龙与木主同,虽知非真,示当感动,立意于象。 二也。涂车、刍灵,圣人知其无用,示象生存,不敢无也。夫设土龙,知其 不能动雨也,示若涂车、刍灵而有致。三也。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卿大夫 射虎豹,土射鹿豕,示服猛也。名布为侯,示射无道诸侯也。夫画布为熊麋
  
之象,也布为侯,礼贵意象,示义取名。土龙亦夫熊麋布侯之类。四也。
  47·6 夫以象类有十五验,以礼示意有四义。仲舒览见深鸿,立事不妄, 设土龙之象,果有状也。龙暂出水,云雨乃至。古者畜龙、御龙,常存,无 云雨。犹旧交相阔远,卒然相见,欢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则示 行各恍忽矣。《易》曰“云从龙”,非言“龙从云”也。云樽刻雷云之象, 龙安肯来?夫如是,传之者何可解?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则刘子骏不能对, 劣也。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论衡》终之,故曰“乱龙”。者,终也。

是应篇


  52·1 儒者论太平瑞应,皆言气物卓异,朱草、醴泉、翔凤、甘露、景 星、嘉禾、萐脯、蓂荚、屈轶之属;又言山出车,泽出舟,男女异路,市无 二价,耕者让畔,行者让路,颁白不提挈,关梁不闭,道无虏掠,凤不鸣条, 雨不破块,五日一风,十日一雨;其盛茂者,致黄龙、骐驎、凤皇。夫儒者 之言,有溢美过实。瑞应之物,或有或无。夫言凤皇、骐驎之属,大瑞较然, 不得增饰,其小瑞征应,恐多非是。
  52·2 夫风气雨露,本当和适。言其凤翔甘露,凤不鸣条,雨不破块, 可也;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 其数。言男女不相干,市价不相欺,可也;言其异路,无二价,褒之也。太 平之时,岂更为男女各作道哉?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异乎?太平之时, 无商人则可,如有,必求便利以为业,买物安肯不求贱?卖货安肯不求贵? 有求贵贱之心,必有二价之语。此皆有其事,而褒增过其实也。若夫萐脯、 蓂荚、屈轶之属,殆无其物。何以验之?说以实者,太平无有此物。
52·3 儒者言萐脯生于庖厨者,言厨中自生肉脯,薄如萐形,摇鼓生风,
寒凉食物,使之不臭。夫太平之气虽和,不能使厨生肉萐,以为寒凉。若能 如此,则能使五谷自生,不须人为之也。能使厨自生肉萐,何不使饭自蒸于 甑,火自燃于灶乎?凡生萐者,欲以风吹食物也,何不使食物自不臭?何必 生萐以风之乎?厨中能自生萐,则冰室何事而复伐冰以寒物乎?
52·4 人夏月操萐,须手摇之,然后生风。从手握持,以当疾风,萐不
鼓动。言萐脯自鼓,可也。须风用鼓,不风不动。从手风来,自足以寒厨中 之物,何须萐莆?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 象生肉足,论之既虚,则萐脯之语,五应之类,恐无其实。
52·5 儒者又言:“古者蓂荚夹阶而生,月朔,日一荚生,至十五日而
十五荚,于十六日,日一荚落,至月晦荚尽。来月朔,一荚复生。王者南面 视荚生落,则知日数多少,不须烦扰案日历以知之也。”夫天既能生荚以为 日数,何不使荚有日名,王者视荚之字则知今日名乎?徒知日数,不知日名, 犹复案历然后知之,是则王者视日则更烦扰不省,蓂荚之生,安能为福?
  52·6 夫蓂,草之实也,犹豆之有荚也。春夏未生,其必于秋末。冬月 隆寒,霜雪霣零,万物皆枯,儒者敢谓蓂荚达冬独不死乎?如与万物俱生俱 死,荚成而以秋末,是则季秋得察荚,春夏冬三时不得案也。二月十五日生 十五荚,于十六日荚落,二十一日六荚落,落荚弃殒,不可得数,犹当计未 落荚以知日数,是劳心苦意,非善祐也。
  52·7 便荚生于堂上,人君坐户牖间,望察荚生以知日数,匪谓善矣。 今云夹阶而生,生于堂下也。王者之堂,墨子称尧、舜高三尺,儒家以为卑
  
下。假使之然,高三尺之堂,蓂荚生于阶下,王者欲视其荚,不能从户牖之 间见也,须临堂察之,乃知荚数。夫起视堂下之荚,孰与县历日于坐,傍 顾辄见之也?天之生瑞,欲以娱王者,须起察乃知日数,是生烦物以累之也。
  52·8 且荚,草也。王者之堂,旦夕所坐,古者虽质,宫室之中,草生 辄耘,安得生荚而人得经月数之乎?且凡数日一二者,欲以纪识事也。古有 史官典历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数荚?尧候四时之中,命曦、和察四星以占时 气。四星至重,犹不躬视,而自察荚以数日也?
  52·9 儒者又言:“太平之时,屈轶产于庭之末,若草之状,主指佞人。 佞人入朝,屈轶庭末以指之,圣王则知佞人所在。”夫天能放生此物以指佞 人,不使圣王性自知之,或佞人本不生出,必复再生一物以指明之,何天之 不惮烦也!
  52·10 圣王莫过尧、舜,尧、舜之治,最为平矣。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 末,佞人来,辄指知之,则舜何难于知佞人,而使皋陶陈知人之术?经曰: “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人含五常,音气交通,且犹不能相知。屈轶,草 也,安能知佞?如儒者之言是,则太平之时,草木逾贤圣也。
  52·11 狱讼有是非,人情有曲直,何不并令屈轶指其非而不直者,必苦 心听讼,三人断狱乎?故夫屈轶之草,或时无有而空言生,或时实有而虚言 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古者质朴,见草之动,则言能指;能 指,则言指佞人。司南之构,投之于地,其抵指南。鱼肉之虫,集地北行, 夫虫之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圣人因草能指,宣言曰:“庭末有屈 轶,能指佞人。”百官臣子怀奸心者,则各变性易操,为忠正之行矣。犹今
府廷画皋陶、觟也。
  52·12 儒者说云:“觟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 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 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此则神奇瑞应之类也。”
52·13 曰:夫觟则复屈轶之语也。羊本二角,觟一角,体损于群, 不及众类,何以为奇?鳖三足曰“能”,龟三足曰“贲”。案能与贲不能神 于四足之龟鳖,一角之羊何能圣于两角之禽?狌狌知往,乾鹊知来,鹦鹉能 言,天性能一,不能为二。
  52·14 或时觟 之性徒能触人,未必能知罪人,皋陶欲神事助政,恶 受罪者之不厌服,因觟 触人则罪之,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没齿无怨言 也。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觟能触谓之为神,则狌狌之徒皆为神也。巫 知吉凶、占人祸福,无不然者。如以觟谓之巫类,则巫何奇而以为善?斯
皆人欲神事立化也。
  52·15 师尚父为周司马,将师伐纣,到孟津之上,杖钺把旄,号其众曰: “仓光!”仓光者,水中之兽也,盖覆人船。因神以化,欲令急渡,不急渡,
仓光害汝,则复觟之类也。河中有此异物,时出浮场,一身九头,人畏恶 之,未必覆人之舟也。尚父缘河有此异物,因以威众。夫觟之触罪人,犹
仓光之覆舟也,盖有虚名,无其实效也。人畏怪奇。入空褒增。
  52·16 又言太平之时有景星。《尚书中候》曰:“尧时景星见于轸”夫 景星,或时五星也。大者,岁星、太白也。彼或时岁星、太白行于轸度,古 质不能推步五星,不知岁星、太白何如状,见大星则谓景星矣。《诗》又言: “东有启明,西有长庚。”亦或时复岁星、太白也。或时昏见于西,或时晨
  
出于东,诗人不知,则名曰启明、长庚矣。
  52·17 然则长庚与景星同,皆五星也。太平之时,日月精明。五星,日 月之类也。太平更有景星,可复更有日月乎?诗人,俗人也;《中候》之时, 质世也,俱不知星。王莽之时,太白经天,精如半月,使不知星者见之,则 亦复名之曰景星。
  52· 18《尔雅·释四时章》曰:“春为发生,更为长嬴,秋为收成,冬 为安宁。四气和为景星。”夫如《尔雅》之言,景星乃四时气和之名也,恐 非着天之大星。《尔雅》之书,五经之训故,儒者所共观察也,而不信从, 更谓大星为景星,岂《尔雅》所言景星与儒者之所说异哉!
  52·19《尔雅》又言:“甘露时降,万物以嘉,谓之醴泉。”醴泉乃谓 甘露也。今儒者说之,谓泉从地中出,其味甘苦醴,故曰醴泉。二说相远, 实未可知。案《尔雅·释水泉章》:“一见一否曰瀸。槛泉正出。正出,涌 出也。沃泉悬出。悬出,下出也。”是泉出之异,辄有异名。使太平之时, 更有醴泉从地中出,当于此章中言之,何故反居《释四时章》中,言甘露为 醴泉乎?若此,儒者之言醴泉从地中出,又言甘露其味甚甜,未可然也。
  52·20 儒曰:“道至大者,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翔风起,甘露降。” 雨济而阴一者谓之甘雨,非谓雨水之味甘也。推此以论,甘露必谓其降下时, 适润养万物,未必露味甘也。亦有露甘味如饴蜜者,俱太平之应,非养万物 之甘露也。何以明之?案甘露如饴蜜者,着于树木,不着五谷。彼露味不甘 者,其下时,土地滋润流湿,万物洽沾濡溥。
52·21 由此言之,《尔雅》且近得实。缘《尔雅》之言,验之于物,案
味甘之露下着树木,察所着之树,不能茂于所不着之木。然今之甘露殆异于
《尔雅》之所谓甘露。欲验《尔雅》之甘露,以万物丰熟,灾害不生,此则 甘露降下之验也。甘露下,是则醴泉矣。

自然篇


  54·1 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 之类,知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 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 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试依道家论之。
54·2 天者,普施气万物之中,谷愈饥而丝麻救寒,故人食谷、衣丝麻
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物自生 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以若说论之,厌于人心矣。如天瑞为故, 自然焉在?无为何居?
  54·3 何以天之自然也?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口目之类也。口欲 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为也。今 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夫何为乎?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 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使 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
  54·4 曰:“凡动行之类,皆本无有为。有欲故动,动则有为。今天动 行与人相似,安得无为?”曰: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 矣。由人动气也,体动气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气也,非欲以生子,气 施而子自生矣。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
  
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 也,老聘得以寿矣。老聘禀之于天,使天无此气,老聘安所禀受此性?师无 其说而弟子独言者,未之有也。
  54·5 或复于桓公,公曰:“以告仲父。”左右曰:“一则仲父,二则 仲父,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难;已得仲父,何为不易!” 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复与知。皇天以至优之德与王政而 谴告人,则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过上帝也。
  54·6 或曰:“桓公知管仲贤,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将谴告之矣。 使天遭尧、舜,必无谴告之变。”曰: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择 才若尧、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复与知。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 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遭参为汉相,纵酒歌乐,不听政治,其 子谏之,答之二百。当时天下无扰乱之变。淮阳铸伪钱,吏不能禁,汲黯为 太守,不坏一炉,不刑一人,高枕安卧,而淮阳政清。
  54·7 夫曹参为相,若不为相;汲黯为太守,若郡无人,然而汉朝无事, 淮阳刑错者,参德优而黯威重也。计天之威德,孰与曹参、汲黯?而谓天与 王政,随而谴告之,是谓天德不若曹参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卫, 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 之道也。
54·8 或曰:“太平之应,河出图,洛出书。不画不就,不为不成,天
地出之,有为之验也。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太公书,盖天佐汉诛秦, 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 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生,文在其 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 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 身乎?
54·9 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是以太史公记黄石
事,疑而不能实也。赵简子梦上天,见一男子在帝侧。后出,见人当道,则 前所梦见在帝侧者也。论之以为赵国且昌之状也。黄石授书,亦汉且兴之象 也。妖气为鬼,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为之也。
54·10 草木之生,华叶青葱,皆有曲折,象类文章。谓天为文字,复为
华叶乎?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三年乃成。孔子曰:“使地三年乃成一叶, 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如孔子之言,万物之叶自为生也。自为生也,故能 并成。如天为之,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观鸟兽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 可为乎?鸟兽未能尽实。
  54·11 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天地为之乎?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 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干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诸物在天地之 间也,犹子在母腹中也。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血脉 脂腴,骨节爪齿,自然成腹中乎?母为之也?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 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
  54·12 武帝幸王夫人,王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方术作夫人形,形 成,出入宫门,武帝大惊,立而迎之,忽不复见。盖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 之伪,故一见恍忽,消散灭亡。有为之化,其不可久行,犹王夫人形不可久 见也。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
54·13 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者,人为之也。

及谷入地,日夜长夫,人不能为也。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 不长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
  54·14 问曰:“人生于天地,天地无为,人禀天性者,亦当无为,而有 为,何也?”曰:至德纯渥之人,禀天气多,故能则天,自然无为。禀气薄 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不肖者,不似也。不似天地,不类圣 贤,故有为也。天地为炉,造化为工,禀气不一,安能皆贤?贤之纯者,黄、 老是也。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 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
  54·15 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无为 也。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惟天为大,惟尧刚之。”又曰:“巍巍 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周公曰:“上帝引佚。”上帝,谓舜、 禹也。舜、禹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舜、禹承尧之安, 尧则天而行,不作功邀名,无为之化自成,故曰“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年 五十者击壤于涂,不能知尧之德,盖自然之化也。
  54·16《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黄帝、尧、舜,大人也。其 德与天地合,故知无为也。天道无为,故春不为生,而夏不为长,秋不为成, 冬不为藏。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汲井决陂,灌溉园 田,物亦生长。需然而雨,物之茎叶根垓,莫不洽濡。程量澍泽,孰与汲井 决陂哉?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沛 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为也,气和而雨自集。
54·17 儒家说夫妇之道取法于天地。知夫妇法天地,不知推夫妇之道以
论天地之性,可谓惑矣。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烝上,上气降下,万 物自生其中间矣。当其生也,天不须复与也,由子在母怀中,父不能知也。 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训之义。
54·18 无道无为,听恣其性,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
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入渊者,何哉?拂诡其性,失其所宜也。夫百姓, 鱼兽之类也,上德治之。若烹小鲜,与天地同操也。商鞅变秦法,欲为殊异 之功,不听赵良之议,以取车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道家德厚, 下当其上,上安其下,纯蒙无为,何复谴告?
54·19 故曰:“政之适也,君臣相忘于治,鱼相忘于水,兽相忘于林,
人相忘于世,故曰天也。孔子谓颜渊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于我,亦 忘也。”以孔子为君,颜渊为臣,尚不能谴告,况以老子为君,文子为臣乎! 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淳酒味甘,饮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宾主嚬 蹙。夫相谴告,道薄之验也。谓天谴告,曾谓天德不若淳酒乎!
  54·20“礼者,忠信之薄,乱之首也。”相讥以礼,故相谴告。三皇之 时,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为马,乍自以为牛。纯德行而民瞳矇,晓 惠之心未形生也。当时亦无灾异。如有灾异,不名曰谴告。何则?时人愚蠢, 不知相绳责也。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
  54·21 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谴告之言生 于今者,人以心准况之也。诰、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 伯,德弥薄者信弥衰。心险而行诐,则犯约而负教。教约不行,则相谴告。 谴告不改,举兵相灭。由此言之,谴告之言,衰乱之语也,而谓之上天为之, 斯盖所以疑也。
54·22 且凡言谴告者,以人道验也。人道,君谴告臣,上天谴告君也,

谓灾异为谴告。夫人道,臣亦有谏君,以灾异为谴告,而王者亦当时有谏上 天之义。其效何在?苟谓天德优,人不能谏,优德亦宜玄默,不当谴告。万 石君子有过,不言,对案不食,至优之验也。夫人之优者犹能不言,皇天德 大,而乃谓之谴告乎!
  54·23 夫天无为,故不信。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 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气自为之。夫天地之间,犹人背 腹之中也,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小大厚薄,皆天所为乎?牛生马, 桃生李,如论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为马,把李实提桃间乎?
  54· 24 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又曰:“吾少也贱,故 多能鄙事。”人之贱不用于大者,类多伎能。天尊贵高大,安能撰为灾变以 谴告人?且吉凶蜚色见于面,人不能为,色自发也。天地犹人身,气变犹蜚 色,人不能为蜚色,天地安能为气变?然则气变之见,殆自然也。变自见, 色自发,占候之家因以言也。
  54·25 夫寒温、谴告、变动、招致,四疑皆已论矣。谴告于天道尤诡, 故重论之,论之所以难别也。说合于人事,不入于道意。从道不随事,虽违 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

恢国篇


  58·1 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此言颜渊学于孔子, 积累岁月,见道弥深也。《宣汉》之篇;高汉于周,拟汉过周,论者未极也。 恢而极之,弥见汉奇。夫经熟讲者,要妙乃见;国极论者,恢奇弥出。恢论 汉国,在百代之上,审矣。何以验之?
58·2 黄帝有涿鹿之战,尧有丹水之师,舜时有苗不服,夏启有扈叛逆,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周成王管、蔡悖乱,周公东征。前代皆然,汉不闻 此。高祖之时,陈狶反,彭越叛,治始安也。孝景之时,吴、楚兴兵,怨晁 错也。匈奴时扰,正朔不及,天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内附,贡献牛马。 此则汉之威盛,莫敢犯也。
58·3 纣为至恶,天下叛之。武王举兵,皆愿就战,八百诸侯,不期俱
至。项羽恶微,号而用兵,与高祖俱起,威力轻重,未有所定,则项羽力劲。 折铁难于摧木。高祖诛项羽,折铁;武王伐纣,摧木。然则汉力胜周多矣。
58·4 凡克敌,一则易,二则难。汤、武伐桀、纣,一敌也;高祖诛秦
杀项,兼胜二家,力倍汤、武。武王为殷西伯,臣事于纣,以臣伐周,夷、 齐耻之,扣马而谏,武王不听,不食周粟,饿死首阳。高祖不为秦臣,光武 不仕王莽,诛恶伐无道,无伯夷之讥,可谓顺于周矣。
  58·5 丘山易以起高,渊洿易以为深。起于微贱,无所因阶者难;袭爵 承位,尊祖统业者易。尧以唐侯入嗣帝位,舜以司徒因尧授禅,禹以司空缘 功代舜,汤由七十里,文王百里,武王为西伯,袭文王位。三郊五代之起, 皆有因缘,力易为也。高祖从亭长提三尺剑取天下,光武由白水奋威武海内。 无尺土所因,一位所乘,直奉天命,推自然。此则起高于渊洿,为深于丘山 也。比方五代,孰者为优?
  58·6 传书或称武王伐纣,太公阴谋食小儿以丹,令身纯赤,长大,教 言“殷亡”。殷民见儿身赤,以为天神,及言“殷亡”,皆谓商灭。兵至牧 野,晨举脂烛。奸谋惑民,权掩不备,周之所讳也,世谓之虚。汉取天下,
  
无此虚言。《武成》之篇,言周伐纣,血流浮杵。以《武成》言之,食儿以 丹,晨举脂烛,殆且然矣。汉伐亡新,光武将五千人,王莽遣二公将三万人, 战于昆阳,雷雨晦冥,0 前后不相见。汉兵出昆阳城,击二公军,一而当十, 二公兵散,天下以雷雨助汉威敌,孰与举脂烛以人事谲取殷哉?
  58·7 或云:“武王伐纣,纣赴火死,武王就斩以钺,悬其首于大白之 旌。”齐宣王怜衅钟之牛,睹其色之觳觫也。楚庄王赦郑伯之罪,见其肉袒 而形暴也。君子恶,不恶其身。纣尸赴于火中,所见凄怆,非徒色之觳觫, 袒之暴形也。就斩以钺,悬乎其首,何其忍哉!高祖入咸阳,阎乐诛二世, 项羽杀子婴,高祖雍容入秦,不戮二尸。光武入长安,刘圣公已诛王莽,乘 兵即害,不刃王莽之死。夫斩赴火之首,与贳被刃者之身,德虐孰大也?岂 以羑里之恨哉?以人君拘人臣,其逆孰与秦夺周国,莽酖平帝也?邹伯奇论 桀、纣之恶不若亡秦,亡秦不若王莽。然则纣恶微而周诛之痛,秦、莽罪重 而汉伐之轻,宽狭谁也?
  58·8 高祖母妊之时,蛟龙在上,梦与神遇。好酒贯饮,酒舍负雠。及 醉留卧,其上常有神怪。夜行斩蛇,蛇妪悲哭。与吕后俱之田庐,时自隐匿, 光气畅见,吕后辄知。始皇望见东南有天子气。及起,五星聚于东井。楚望 汉军,云气五色。光武且生,凤皇集于城,嘉禾滋于屋。皇妣之身,夜半无 烛,空中光明。初者,苏伯阿望春陵气,郁郁葱葱。光武起,过旧庐,见气 憧憧上属于天。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闻此怪。尧母感于赤龙,及起,不闻 奇祐。禹母吞薏苡,将生得玄圭。契母咽燕子。汤起,白狼衔钩。后稷母履 大人之迹。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鱼、乌。皆不及汉太平之瑞。
58·9 黄帝、尧、舜、凤皇一至。凡诸众瑞,重至者希。汉文帝黄龙、
玉棓。武帝黄龙、麒麟、连木。宣帝凤皇五至,麒麟、神雀、甘露、醴泉、 黄龙、神光。平帝白雉、黑雉。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 芝草、连本、嘉禾,与宣帝同奇,有神鼎、黄金之怪。一代之瑞,累仍不绝, 此则汉德丰茂,故瑞祐多也。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间,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四年,甘露降五县。五年,芝复生六年;黄龙见; 大小凡八。前世龙见不双,芝生无二,甘露一降,而今八龙并出,十一芝累 生,甘露流五县,德惠盛炽,故瑞繁夥也。自古帝王,孰能致斯?
58·10 儒者论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于天。”《论衡·初秉》以为
王者生禀天命。性命难审,且两论之。酒食之赐,一则为薄,再则为厚。如 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汉独再,此则天命于汉厚也。如审《论衡》之 言,生禀自然,此亦汉家所禀厚也。绝而复属,死而复生。世有死而复生之 人,人必谓之神。汉统绝而复属,光武存亡,可谓优矣。
  58·11 武王伐纣,庸、蜀之夷,佐战牧野。成王之时,越常献雉,倭人 贡畅。幽、厉衰微,戎狄攻周,平王东走,以避其难。至汉,四夷朝贡。孝 平元始元年,越常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夫以成王之贤,辅以周公,越常 献一,平帝得三。后至四年,金城塞外羌良桥桥种良愿等,献其鱼盐之地, 愿内属汉,遂得西王母石室,因为西海郡。周时戎狄攻王,至汉内属,献其 宝地。西王母国在绝极之外,而汉属之。德孰大?壤孰广?
  58·12 方今哀牢、鄯善、诺降附归德。匈奴时扰,遣将攘讨、获虏生口 千万数。夏禹倮入吴国。太伯采药,断发文身。唐、虞国界,吴为荒服,越 在九夷,衣关头,今皆夏服,褒衣履舄。巴、蜀、越雋、郁林、日南、辽 东、乐浪,周时被发椎髻,今戴皮弁。周时重译,今吟《诗》、《书》。
  
  58·13《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广陵王荆迷于蘖巫,楚王 英惑于狭客,事情列见,孝明三宥,二王吞药。周诛管、蔡,违斯远矣。楚 外家许氏与楚王谋议,孝明曰:“许民有属于王,欲王尊贵,人情也。”圣 心原之,不绳于法。隐强侯傅悬书市里,诽谤圣政,今上海思,犯夺爵士。 恶其人者,憎其胥余。立二王之子,安楚、广陵,强弟员嗣祀阴氏。二王, 帝族也,位为王侯,与管、蔡同。管、蔡灭嗣,二王立后,恩已褒矣。
  58·14 隐强,异姓也。尊重父祖,复存其祀。立武庚之义,继禄父之恩, 方斯赢矣。何则?并为帝王,举兵相征,贪天下之大,绝成汤之统,非圣君 之义,失承天之意也。隐强,臣子也,汉统自在,绝灭阴氏,无损于义,而 犹存之,惠滂沛也。故夫雨露之施,内则注于骨肉,外则布于他族。唐之晏 晏,舜之烝烝,岂能逾此!
  58·15 驩兜之行,靖言庸回,共工私之,称荐于尧。三苗巧佞之人,或 言有罪之国。鲧不能治水,知力极尽。罪皆在身,不加于上,唐、虞放流, 死于不毛。怨恶谋上,怀挟叛逆,考事失实,误国杀将,罪恶重于四子。孝 明加思,则论徙边;今上宽惠,还归州里。开辟以来,恩莫斯大!
  58·16 晏子曰:“钩星在房、心之间,地其动乎?”夫地动,天时,非 政所致。皇帝振畏,犹归于治,广征贤良,访求过阙。高宗之侧身,周成之 开匮,励能逮此。谷登岁平,庸主因缘以建德政;颠沛危殆,圣哲优者乃立 功化。是故微病恒医皆巧,笃剧扁鹊乃良。
58·17 建初孟年,无妄气至,岁之疾疫也,经旱不雨,牛死民流,可谓
剧矣!皇帝敦德,俊乂在官,第五司空,股肱国维,转谷振赡,民不乏饿, 天下慕德,虽危不乱。民饥于谷,饱于道德,身流在道,心回乡内。以故道 路无盗贼之迹,深幽迥绝无劫夺之奸。以危为宁,以困为通,五帝三王孰能 堪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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