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最早的分红制度创始人为孟斯润,于其私人企业运作推展。1988 年 时,Ca ble 在一项调查研究中,强调经由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财物上的参 与,以达到员工充分参与公司的运作,同时对生产或工资、奖金发放等决策, 亦可参与意见的表达。
6.西班牙
在西班牙北方,有一实施分红入股制度相当成功的企业 团体—— Mondragon,自 1950 年开始,经由分红入股制度的推行与产业拓展,于 197O 年时拥有 70 家合作厂商、1.5 万名员工、93 个银行的分支机构与 30 万个帐 户,而于 1982 年更达到 1.8 万名员工,其产品涵盖了制造业与农产品业等。 依照 Bradley 的看法,Mondrgaon 在经济上能达到如此特殊的成就,究
其原因是采用了“分配法则”,其具体作法为:
a.盈余时,由盈余中提取 30%作为准备基金与社会基金,而社会基金至 少应有 1O%以上的比例。剩余的 7O%则分配至会员的个别资本帐户,所以估 计约有 90%的盈余仍在合作社内移转运用。
b.亏损时,相对于盈余时的比例分配。但当准备基金不足时,对于不足 额部分,需由会员共同分摊缴纳。
c.为提高会员平均所得水准,有一著名的“三比一法则”,亦即所属会 员底薪高低差距应维持在三分之一之内。惟只有少数例外,加上红利的分配 可达到 4.5 比 1 的比例。
7.意大利
Jones&svejnar 曾于 1985 年针对意大利企业实施员工分红及入股概况 加以研究调查,发现透过分红入股制度,除可提升生产力外,尚可达到减少 失业的目的。
研究中指出,意大利采取的利润分享计划、所有权计划及准备基金计划
等,是基于员工与公司签订合作计划,必须将公司利润分享员工,同时员工 可拥有公司的部分股权;但为员工所提列的基金,必须保留于公司中,对于 员工提取,亦有一定限制。
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与员工持股
自 80 年代初以来,一些国家,包括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兴起了一股 国有企业私有化(又叫民营化)浪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风靡全球的私有化浪潮,发端于 7O 年代末 8O 年代初,由英国始,波及
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等西方各国,进而扩展至智利、 阿根廷、墨西哥以及泰国、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发展中国家。其来势迅猛, 出人意料,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学者的高度关注。 1986 年 2 月,联合国 开发计划署曾为此举办大型国际会议,专题研讨全球私有化问题。
私有化者,减少国有资产在企业中的比重也。 西方各国的私有化,方向大体一致,办法不尽相同。 在英国,私有化起步较早,主要是出售企业股份,1981 年,政府出售了
英国宇航公司、国家货运公司等国有大公司的股份。1982 年,出卖了石油和 运输业中的部分国有企业。
1988 年 11 月,英国煤气公司以 262.5 亿美元出售,成为世界最大一桩 股票交易。至 1988 年,国有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由 1979 年的 11.1
%下降到 6.5%。
在德国,早在 5O 年代初,经济部长艾哈德就曾提出民营化构想,至 8O 年代又加入全球私有化浪潮中。1987 年,国家全部出售了大众汽车公司、煤 炭电力公司和普鲁士矿冶公司的股份,并将所得部分资金建立大众汽车基金 会,用以资助科学研究。至于其他国有企业,则主要是降低国有股份至 50. 1
%和 25. 1%。这样,按联邦法律规定,国家便可拥有企业的决策权和否定 权。到 1990 年底,国家直接参股的公司有 411 家,主要集中在铁路、航空、 邮电和金融等重要部门。
在意大利,私有化主要是在国家三大公司即工业复兴公司、国家碳化氢 公司和制造业投资公司中实施。1987 年 1 月,工业复兴公司以 12. 5 亿美元 将亏损企业阿尔法一罗米欧汽车制造厂卖给了意大利最大的私人集团菲亚特 公司。1988 年又将其控制的中期信贷银行 5O%的股票卖给公众,6%的股票 卖给了私人企业。国家碳化氢公司也将大型纺织集团拉内罗西公司卖给了私 人。
在法国,私有化构想虽然始于 80 年代初,但真正实施是 1986 年希拉克 右翼政府上台。原计划 5 年内将 66 家企业和银行的 2750 亿法郎总资产出售。
从 1986 年 11 月至 1988 年 3 月希拉克政府下台,时间虽然只有短短 14 个月, 却已有 29 家企业实施私有化,总资产约 1200 亿法郎,转入私人企业员工约
500 万人。1988 年密特朗政府上台后,私有化即宣告结束。
在日本,国有企业比重不大,国家主要是对日本国铁、日本电讯电话公 司和日本烟草专卖公司等三家特大型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改革。这三家企业 因长期亏损而成为政府一大包袱。日本国铁于 1987 年 4 月民营化,另两家则 早在 1985 年 4 月即已转为民营。三家企业虽有不少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但比 民营化前已大有起色,因此,日本政府还准备将更多的国有企业转为民营。 应该补充说明的是,西方国家的私有化虽然来势迅猛,形成浪潮,但从 方式上讲并非完全彻底的私有化,不少企业仍由国家占有相当比例的股份; 从数量上讲也并非所有企业统统实行私有化。以法国为例,到 1990 年,其国 有企业产值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18%,投资额仍占全国投资总额的 27. 5 %, 出口额占全国的 25%。即使是私有化步伐迈得较大的英国,90 年代初国有企
业产值仍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6%左右。
经过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员工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有所增强。1984 年,英国只有 7%的成年人持有股票,到 1992 年已有 2O%的公民持有股票, 持股者达 1000 万人。在转为民营的原国有企业中,已有 90%的员工持有本 企业股票,这无疑增强了员工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东欧国家的私有化与员工持股
原苏联和东欧国家是怎样推行私有化的呢?从总体看,它们的私有化分 为两个层次:一是对国有商业、服务业及小型工业企业实行私有化,即“小 私有化”;二是对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实行私有化,即“大私有化”。一般 说来,小私有化进展较快,成效也比较显著;大私有化则进展迟缓,收效甚 微。原苏联和东欧国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免费发放私有化证券。 私有化者,把原属于国家的企业资产“化”给个人也。怎么“化”法呢?
免费发给每个公民一定数量的证券,以作为分得“果实”的凭证,乃是顺理
成章的做法。在俄罗斯,从 1992 年 10 月 1 日开始,每个公民得到了面值为
1 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约合 30 美元)。这在当时或许还可算一笔“资产”, 随着卢布的急剧贬值,其票面价值也就仅具有象征意义了。在罗马尼亚,每 个公民得到的是面值为 97 万列依的私有化证券(约合 200 美元)。在保加利 亚,个人得到私有化证券的价值是 2.5 万列弗(约合 700 美元)。波兰、捷 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都可无偿分得一份私有化证券。 此证券可购买企业股票,亦可加入“投资基金”,或者出售转让。
第二,拍卖和租赁小型企业。
对于 50 人以下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及 500 人以下的中小型生产企业,各国 一般采取拍卖和租赁的方式使其私有化。哪些人来购买和租赁这些企业呢? 总的原则是本国公民优先于外国公民,本企业员工优先于外单位员工。比如 在捷克和斯洛伐克,全国公开拍卖 10 万家企业时政府就规定,第一轮只能卖 给本国公民,买主两年后可以转卖。从第二轮开始,可以卖给外国人。公民 用什么钱来买企业呢?一是用私有化证券,二是公民自己掏腰包,三是国家 给贷款。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业等国都相继制定了公民贷款政策,以鼓励 公民购买企业。匈牙利规定,每个公民可用无息贷款购买价值 10 万福林(约
合 1000 美元)的企业股份。保加利亚则规定,每个公民可获 30000 列弗(约
合 1100 美元)的贷款。在拍卖和租赁企业时,本企业员工不但优先,还可获 得经济上的优惠。有的国家规定,本企业员工可按一定比例(有的是 40%, 有的是 30%或 20%)元偿分得本企业资产,其余部分则须有偿购买。
第三,大型企业实行股份化。
“大私有化”是各国推行私有化的一大难点,怎么办呢?先搞股份化, 以此为桥梁,再过渡到私有化。其具体做法是,先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将 其转变为股份公司,再向国内外公开出售股票。除本国公民外,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以及外国公司和个人,都可购买。在罗马尼亚,国家选择了 4000 家大中型企业作为私有化和股份化的试点。政府先将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印 成小册子,公诸于众。公民选中哪一家,便可用手中的私有化证券去购买这 家企业的股票。如果个人不了解情况,怕冒风险,还可委托一些“投资基金 会”代为办理。在捷克,国家拿出了 4000 亿克朗(约合 1000 亿美元)的企 业资产试行股份化和私有化。
美日员工持股之比较
一般来说,企业与员工可能仅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是在发达国 家中,员工成为企业股东的情况并不罕见。员工持股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 种是在中小企业占有了控股地位。例如美国新泽西州的 700 名工人以 5300 万美元从通用汽车公司购买了海厄特·克拉克滚珠轴承厂,西弗吉尼亚州的
7000 名员工从全国钢铁厂买下了威尔顿轧钢厂等。另一种是在大企业中的参 股地位。
实际上,员工持股在发达国家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例如,法国 70 年代 员工持股企业年增长率为 18.6%,80 年代则为 27.0%;英国 1989 年时已有
900 家左右的公司采取了员工持股制,参加人数达 225 万以上;美国纽约州
1971 年只有 6 家实行员工持股的公司,而到了 1988 年则发展到 100 多家, 全美国大约有 1 万家公司,1000 万员工参加了持股;在日本,上市股份公司
的 91%以上有员工持股会,他们都是前 1O 名或前 20 名的大股东,有 20 家 左右的员工持股会成为了第一大股东。
实行员工持股的效果是明显的,例如,美国的威尔顿钢铁公司有 8000 余名员工,年产粗钢 300 万吨以上,自 1982 年开始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以来, 由勉强不亏转为连年盈利,1987 年盈利 6370 万美元,比 1986 年的 1800 万 美元增加了近 2.38 借。其它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的效果基本上也是较好的。 下面主要介绍美国和日本的有关情况。
美国的 ESOP——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 (Employee StockOwnership Plans,简称 ESOP)开始于 50 年代,最早的提倡者是路易斯·凯尔索(Lous Kelso)。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成立基金。标准的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成立一个信托基金,并由这个基 金掌握这个计划的所有资产,它是一个长期性计划。
·悬置帐户。基金从银行借款购买公司的股票,但不直接发放给员工, 而是放在一个悬置帐户内,随着借款的偿还,再按某个比例转入员工个人帐 户。
·广泛参与。至少应有 70%的非高薪阶层的员工参与这个计划,而且非 高薪阶层参与该计划所得平均收益不得低于高薪阶层所得平均收益的 70
%。
·获益限制。基金用于归还贷款的减税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 15%—25
%,每个参加该计划的个人从中得到收益不得超过其工资总额的 25%。
·股权获得。员工获得独立的股权要么工作满 5 年后,要么 3 年之后获 得应有份额的 20%,以后逐年增加 20%,7 年之后达到 100%。
·行使权力。已经分配到股票的员工以个人名义行使表决权,尚未分到
参与者手中的股票,由受托人或基金执行人行使表决权。
·多样投资。对接近退休年龄的员工,允许将其帐户中的资产投资到其 它行业,对接近 55 岁和参与该计划 10 年以上的员工,可将 25%的股份向外 投资。
·利益分配。如果员工帐户的股票价值超过 50 万美元。则每年只能分配
10 万美元,利益分配可以采取股票的形式,也可以给予等额现金。
·价值评估,对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分配给员工之前,信托基金必须 请独立的评估者按美国劳工部的规定进行评估,而且以后也要一年一次。
·股票回购。对于员工参加持股计划而得到的股票,如果员工希望变现,
公司有用当前公平的市场价格购回这些股票的责任。
·信托标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可以是一名或一些人,也可以是一 个独立的银行或信托公司,其主要任务是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保护参与者利 益。
·税收刺激。美国法律对 4 种不同的纳税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 实行该计划的公司、发放贷款的银行和出售股权的股东)给予不同的激励。
·公司补助。许多公司对员工持股给予补贴,例如惠普公司规定,公司 补助购股金额的 25%,假如股票市值为 100 美元,则员工只需出资 75 美元。
日本的员工持股会——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参加方式。企业应该设立员工持股会,参加者只限于本企业员工,离 职或失去本企业员工者为自动退出,本企业员工入会退出后不得再次加入。
·积资办法。一种是按月积累,从工资中扣除,一般最低 1000 日元,最
高 3 万日元;另一种是用奖金积累,即从年末奖金中扣除。
·内部帐户。员工参加的资金构成“股票购买基金”,购买的股票列入 参加者台帐,记清每人应得的股份。
·积零为整。股票市场以 1000 股为一个单位,额面 50 日元一个单位就 需要 5 万日元,当个人凑够一个单位时,就转到个人名义下。
·他人代理。员工凑在一起的钱以持股会理事长个人名义购买,在股东 大会上的议决权也由理事长行使。
·公司奖励。企业为鼓励员工持股,奖励参加额的 5%。
·分红水平。上市公司分红率为额面 1O%—14%,非上市公司约为 2O
%。
·会员退股。上市公司个人持股满一个单位的可提取个人股票,不满一 个单位的退还现金,非上市公司股票全部折算成现金。
美日员工持股目的的比较——美国企业采用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有:
·促进员工关心企业。本来,美国企业的劳资界限是很分明的,企业与 员工的关系就是生硬的契约关系:企业在获得较计划高出许多的盈利的时候 也不必多给员工钱;相反,在经营情况不好时也得照付工资。这样,员工往 往只关心给自己报酬的多少,而对企业经营不感兴趣。由于员工持有了本公 司的股份,于是开始关心本企业的经营效果,从而提高了劳动积极性。
·防止公司被他人恶意收买。在美国,公司被他人收买(T. O. B —Take
Over Bid)是家常便饭,经营者总会感到这种威胁。由于员工持股一般都只 有在退职时才能转卖,因此是稳定的股东队伍。这样,本企业员工持股经营 者带来了莫大的安全感。
·避开大股东高股息的要求。美国企业的经营者一般都受到股东的严格
监督,作为大股东的年金基金会,要求保持高的股利率,对于任何短期的下 跌都是不允许的。在这种要求下,自然就养成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由于员 工持股制度代替了年金制度,监督者换成了本企业员工,经营者可容得以从 长计议,其思想负担也就减轻了。
·税制上的好处。企业为转出股份,可以得到同一额度的融资资金,在
返还这部分资金时,企业所支付的本金与利息可以从所得中扣除,这实际上 是一种减税措施。另外,支付员工持股的股息也可以列在法人税对象之外。
·银行方面的积极性。银行方面对各企业员工持股融资的利息收入,可
以只按其中的一半申报所得税,这种减税措施使得银行方面对各企业员工持 股也竞相提供融资。
日本企业系用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有:
·员工个人财产的形成。由于日本企业有着不重视股息而重视股值增加 的习惯,因此,员工购买股票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储蓄。这样,实行员工持 股制度的上市公司和准备上市的公司基本上都是由企业员工每月定额出资, 而且公司对持股员工都给予奖励,主要的是按认购金额的多少给予一定比例 的奖励。
·提高员工参与意识。日本企业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通过年功序列、终 身雇佣等制度将员工固定在企业,而一旦员工成为了出资者,那么,他与企 业共担风险的责任也就更为明确了。由于员工队伍更加稳定,更加关心企业 的发展,因而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稳定股东队伍。在 1965 年时,建立稳定股东队伍曾是最主要的目的,
现在也依然有这个因素。虽然日本的企业不象美国的那样容易被别人收买,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这种危险。日本已经有了一些员工作为股东团结起来反对 被恶意收买而获得成功的例子。
·取代退休准备金制度。从表面上看,退休准备金制度与员工持股制度 有着某些相似的地方,例如,它也是每月由公司积累一些、作为公司投资资 金运用、员工个人在退休之前不得取出来使用等等,因此,退休准备金制度 在广义上也可算做员工资金参与的一种形式。但是,如果员工中途退职则在 退休准备金方面的损失太大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将员工“人质化”,使之 难以转出本公司。目前,它已成为了妨碍员工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纳税方面的好处。员工持股会的最高负责人往往由社长或由其最亲近 的人担任,其中也有减轻遗产税的动机。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各企业以奖学、 学术交流为名义设立的财团,社长为其最高负责人。这些财团反过来又成为 本企业的大股东,其目的也在于分散资本,减少纳税。
总之,美国与日本采用员工持股制度共同的目的有提高员工参与意识、 形成稳定的股东队伍、防止被他人恶意收买和纳税方面的好处等等。但是, 日本企业原来与员工的关系就比较密切,采用这种制度更注重于员工个人财 富的增长,富有开拓性;而美国的经营音原来与股东及员工的关系比较紧张。 采用这一制度可以使之得以缓和,具有较为明显的防御性。
《分享与分担──员工入股理论与实践》
中国大陆员工入股试点案例
通过股份合作制,实验证明员工入股的可行性和中小企业改制的迫切 性。
我国员工人股的探索是建立在股份合作制试点的基础上。一些政府部 门、企业、公司通过股份合作制试验证明员工入股的可行性和中小企业改制 的迫切性。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改造个案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申请书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华联商厦独家改制,采取募集方式设 立而成,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 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为适应振兴上海商业、加速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知名度、跻身于国际市
场的需要,现就设立“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出 申请。
一、设立目的
1.为实施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上海、开发浦东、服务全国、面 向世界”的发展战略,贯彻大市场、大商业、大流通发展上海商业的指导思 想,利用华联商厦的综合优势,扩大经营规模,强化经营功能,增强竞争实 力,为商厦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作进一步探索,更好地适应市场消费需求, 为国家作出更大地贡献。
“八五”期间,商厦将“向市区渗透、向国内辐射、向国外开拓”,加
速发展经营规模。在华联商厦已签约的发展项目中,“新上海商城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 2. 7 亿元,吸引外资 5500 万美元,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京沪 商业大夏”计划投资 5000 万元,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公司还将利用华联商 誉、经营、管理、人才的优势,采取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总代 理、联购分销、连锁店等形式,联合若干个经济实体,向工业、服务业、餐 饮业、旅游业、外贸业等延伸。商厦此次发行股票,吸收社会闲置资金,既 为广大公民提供了投资机会,又可通过股份公司挂牌上市交易,进一步提高 商厦在社会上知名度,并促使企业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为国家、 企业和个人带来一定的收益。
2. 员工入股,增强公司内部凝聚力。 吸收公司员工人股,并按照目前股份制公司设立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
股。员工持股,把员工利益和企业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使他们更加关 心企业的命运,更加积极努力地工作,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员工的主人翁责任 感。
3.接受社会公众人股、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 上海华联商厦实行股份制以后,将按股份制企业管理要求,定期公布财
务状况和公司重大经济行为,让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企业的经济状况,
监督公司的行为和保证公司的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外在动力。 二、设立公司的可行性
1.有利条件
上海华联商厦作为具有 70 余年历史的大店、名店,其前身上海水安股份 有限公司为海内外著名。近几年来,我商夏以创建“四个一流”为目标,企 业经营业务管理年年上台阶,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国同行业前茅,“穿在华联” 这一经营特色更是家喻户晓,企业声誉鹊起。因此商厦此次改制成功,将作 为上海商业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标志,对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和促进本市商业发 展起积极作用。同时,经过几年股份制试点,人们对股份制的认识已大大提 高,社会上也有巨额的闲置资金。
2.效益估算
(1)据预测,公司建立后三年,国家收益比公司成立前三年增加 6006 万,增幅 60.78%;
(2)综合性、多功能大型购物中心——新上海商城有限公司开张后。预 计年销售收入可达 8 亿元,利润 5000 万元;
“京沪商业大夏”开张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 6 亿元,利润 3600 万元:
(3)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发展,员工收入不断提高,员工的工资总额将每 年不断增长,并且每年还可分得可观的红利。
综上所述,上海华联商厦在实行股份制以后,国家、企业、个人均能得
利。故是可行的。 三、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公司的宗旨:立足市场、创建特色、促进生产、搞活流通、发挥优势、
共同发展、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坚持“顾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 坚持“环球百货、国内精华、新颖设施、高档服务”的经营方向。为国家、 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增加更多的收益。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百货、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电家电、文化用品、其他食品、 日用杂品、家具、烟、酒、黄金饰品、进口录像机。
兼营:工艺美术品、劳动保护用品、电话通讯设备、彩电、摩托车、凸
版纸、胶合板(均除批发)、附设分支机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司股份构成
公司注册资本为 6600 万元,其中国家股 3600 万元,占 54. 55%;法人
股 1000 万元,占 15.15%;个人股 2000 万元,占 30. 30%(员工内部股 4000 万元,社会股 1600 万元),估计溢价比 1:8,市盈率 15.67。
2.收益分配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按股分红的办法。
3.领导体制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五、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原企业名称:上海华联商厦 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35 号 法人代表:张达夫
上海华联商厦(前身上海永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多功能、
现代化全民所有制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具有 70 多年历史,现有员工 2400 余 人,营业面积 13500 平方米,经营 3 万多种商品。1987 年商厦全面改建后, 以创建“设施、经营、管理、服务”四个一流为目标,开拓业务渠道,并逐 步形成了“穿在华联”这一家喻户晓的经营特色。1991 年销售额达 7 亿元,
为 1900 年 3733 万元的 18.77 倍,实现利税 6918 万元,并连续四年在本市同 行业中创销售增长幅度、利润增长幅度和单位面积卖钱额三个第一的佳绩, 销售总额居全国第二位,并先后被商业部和市政府授予“国家二级企业”、 “上海市市级先进企业”和“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关于上海华联商厦改组为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大中型商业企业的作用,适
应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发展趋势,我商厦计划在“八五”期间,把商 厦建成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在国外具有一定影响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 有制的多元化经营、多功能服务的大型企业并改制为股份公司,经多方研究 和反复论证,特提出改制方案如下: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35 号
3.公司概况: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上海华联商厦独家发 起,并向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募股组成。
上海华联商厦(前身上海永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多功能、
现代化全民所有制的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具有 70 多年历史,现有员工 2400 余人,营业面积 13500 平方米,经营 3 万余种商品。1987 年商厦全面改建后, 以创建“设施、经营、管理、服务”四个一流为目标,逐步形成了“穿在华 联”这一家喻户晓的经营特色。1991 年销售额达到 7 亿元,为 1960 年 3733 万元的 18.77 倍,实现利税达 6918 万元,并连续四年在本市同行业中创销售 增长幅度、利润增长幅度和单位面积卖钱额三个第一的佳绩,销售总额居全 国第二位,并先后被商业部和市政府授予“国家二级企业”、“上海市市级 先进企业”和“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类别、每股金额、股份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每股金额 10 万元,共 660 万股。 其中:国家股 3600 万元,占 54. 55%
法人股:1000 万元,占 15.15%
个人股:2000 万元,占 30. 30% 公司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股票。
股票将溢价发行,溢价率 1:8,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三、资金投向、规模、建设周期与费用估算 根据近几年公司发展规划及其资金需求量预测,总投资额共计人民币 4.
1 亿元。其中:
1.与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上合资兴办综合 性、多功能大型购物中心“新上海商城有限公 司”(暂定名), 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总投资额 1 亿美元,华联商厦投资 45%,折人民币 2.7 亿元;
2.与北京西单商城集团在北京市中心合资并经营 2 万平方米的“京沪商 业大厦”,总投资额 1 亿人民币,华联商厦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3.商厦本部营业场地扩、改建工程,总投资额 6000 万元;
4.投资组建和发展华联超市公司,前三年投资额需 3000 万元。 公司计划通过溢价发行股票能筹集到 2.4 亿元,占总投资额的 58.54%,
其它资金由企业自筹和贷款形式筹集。其中: 向社会发行股票 3000 万元。
溢价收入 21000 万元; 企业自筹(包括贷款)17000 万元。 四、公司经营范围、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状况 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百货、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电家电、文化用品、其他食品、 日用杂品、家具、烟、酒、黄金饰品、进口录像机
兼营:工艺美术品、劳动保护用品、电话通讯设备、彩电、摩托车、凸 版纸、胶合板(均除批发)、附设分支机构
公司发展方向是“环球百货、国内精华、新颖设施、高档服务”,逐步 建成适应市场调节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五、经济效益预测
1992 年——1994 年经济效益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2 年
1993 年
1994 年
商品销售总额
80000
85000
110000
商品销售成本及支出
75416
79594
102740
利润总额
4584
5406
7260
税后利润
3071
3622
4864.2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改制后,上述各工程项目陆续形成规模效益,预计到 1996 年底,公 司的总面积达 10 万平方米,总销售额可达 19 亿元,年平均递增率为 20%, 企业的资产总额达 3 亿元左右。在国内将成为资产雄厚、经营规模庞大、有 良好经济效益的以零售商业为龙头的企业集团,预计到 1994 年税后利润可达
4864 万元,每年递增率为 25%。
对国家来说:国家不花一分钱投资,可在短期内建成四大项目,至 1994 年可为国家创税收 1.42 亿元,红利 1665 万元。
对公司来说:新建四大项目,到 1994 年公司销售额可增加 3 亿元,利润
2230 万元,比改制前提高 40%,还可留得公积金、公益金 1216 万元。 对员工来说:通过员工个人认购本公司股票,将员工的经济利益与企业
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增强凝聚力,提高积极性,使员工更关心公司 的经营。
综上所述,华联商厦改制为股份制,无论从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 利益上分析,均是可行的。
上海市浦东大众的员工持股
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东大众)近年在经济改革
中,探索一种资本运营的新模式,这就是由所属员工出资组建员工持股会—
—2828 名会员控股浦东大众 20%,这是上海市第一家运作规范井颇具影响规 模的员工持股会,组建时间虽然不到一年,但已呈现勃勃生机。
该员工持股会规定:浦东大众总经理持有较多股份,员工所持股票没有 意外情况,一不能转让,二不能抛售,一直到退休,鼓励员工长期待有。
浦东大众员工持股会确实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一、把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捆在了一起。每投资一个项目,员工持
股会首先审议该不该上马,具有不容置辩的有效监督权。目前浦东大众员工 参股后,都爱岗爱业,很少跳槽。
二、员工持股会成了第二个法人治理机构。目前治理股份制企业的机构 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浦东大众持股会依法参加股东会,它所产生的代表 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决策,参与监督。
三、员工持股会成了公司民主管理的一个好形式。通过合法的形式,引 导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发挥其主人翁的积极性。
四、员工持股会成了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以每位员工现拥有浦东大众持股会股份 1 万股,以每年回报率 10—15%
计算,过 10 年,如员工退休,每位员工将拥有 10—15 万股,如员工退休加
上每月的利息、社会养老金和退休工资、初步估计月收入 1300 元左右,将过 上较为安稳的晚年生活。
山东省长清县乡镇村办股份合作制
山东省长清县乡镇村办股份合作制企业验收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使其逐步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验收办法如下:
一、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1.企业符合国家规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范围;
2.资产评估属实,产权界定明晰;
3.企业股份类别设置合理,已交股金占认缴股金总额的 90%以上,并依 权发证:
4. 章程完整,制度完善,符合法规:
5.企业机构设置符合规定程序,管理运行机制规范。 二、验收办法
(一)企业须提前 10 天,向县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县体改委)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好下列文件资料:
1.乡镇政府或授权主管部门的批示;
2.董事会关于本企业筹建工作的总结报告;
3.企业股份合作制章程;
4.国家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认证书或验资证 明:
5.企业股份设置缴交一览表(附件二)。
(二)县领导小组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验收标
准组织验收。
(三)经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发给《股份合作制企业验收合 格证书》,并据此办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享受其相应的优惠 政策。
三、验收时间:每年的第四季度对提出验收申请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四、本办法由长清县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
解释。 五、其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验收,可参照本办法。
附件一:关于乡镇村办股份合作制企业验收标准的几点说明。 附件二:长清县乡镇企业股份设置缴交一览表 长清县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一: 关于乡镇村办股份合作制企业验收标准的几点说明 一、国家规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范围
1992 年 8 月 20 日
1.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性较强的企业、资金技术密集型的规模 经济要求高的行业,都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
2. 国家重点发展的能源、交通、通信等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可以试行,
但公有股必须达到控股程度。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的企业,具有战略意义的稀有金属的开 采项目,以及必须由国家专卖的企业和行业,不实行股份合作制。
二、资产评估属实,产权界定明晰
无论是原有企业改组或新办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必须对其全部资产(包 括资金、机械设备、土地房产等),由国家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按有关规定据实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认证书或验资证明,并对其真 实性、合理性负法律责任,未经国家注册认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评估资 格,其证明材料不发生效力。
对无形资本的评估(包括技术、专利、商标、信誉、担保服务等等)不
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20%。
三、企业股份设置合理,已交股金占认缴总额的 90%以上,并依权发证。 股份设置应依据资产评估和验资证明确定的权属、资金的合法来源,设 立相应的股份类别,一般可设集体股、个人股(包括员工风险股和社会优先 股)、社会团体法人股、员工基本股(即由集体划归企业部分资产再量化为 员工个人的虚股)。有外资的还可设外资股,有国家投放的可设国家股。以 集体投放为主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股一般应占总股金的 51%以上, 或达到控股程度,其它股金缴交额应占认购额的 90%以上,并由董事会按县
统一制发的股东证书,依权发证,编制股东花名册。 对银行贷款,一般不能作为人股资金。 四、章程完整,制度完善,符合法规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以集体入股为主,多方入股合作的集体经济实体,必
须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的章程,执行集体企业财务制度,留有一 定公积金、公益金,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章程须明确规定企业经营宗旨 和范围、股份构成和管理、股东及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厂长(经理)的 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比例、企业限制和终止等项内容,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政
策规定。 章程及有关制度、议事规则要打印成册,公开上墙,以便股东执行和监
督。
五、企业机构设立符合规定程序,管理运行机制规范
1.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要申报乡镇政府或授权主管部门批准;
2.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要建立筹委会(组),新办企业应有两个以 上发起人;
3.企业章程由筹委会(组)或发起人草拟,经员工讨论修改,报主管部 门审查同意,股东大会民主通过执行:
4.股东大会的召开、董事会的产生、厂长(经理)的聘任要履行民主程 序,并有创立会议记录或筹委会总结报告:
5.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依照规定要求,履行注册登记手续。从注册登记 之日起,即宣告正式成立,并予公告,企业实行股份管理,并享受相应的优 惠政策。
附件二: 长清县乡镇企业股份设置缴交一览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地点:
股份 类别
股东 户数
每股 金额
认购 股数
股金 总数
已交 股金
占总股 金的%
集体股
董事长: 会计: 199 年 月 日
中央长清县委办公室 1992 年 9 月 16 日印发 长清县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乡镇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顺利实现
“奋斗 50 亿,提前奔小康”两个宏伟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逐步在全县 乡镇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行股份合作制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邓小
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 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从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有 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出发。吸收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使之成为适合我 县乡镇企业发展,产权关系明晰,内部机制完善,股份与合作机制都能得到
充分发挥,企业具有旺盛生机的强大凝聚力,发展前景广阔,又各具特色的 新的经营机制,以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面振兴。
二、实施步骤 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必须有领导、有计划,
由点到面,分批推行。其试点工作可分为以下六步。
1.确定试点企业。各乡镇试点工作从 4 月上旬开始,每个乡镇要确定 3
—5 个企业为首批试点企业,并排出年内第二批、第三批实施企业。
2.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县、乡镇和各企业,特别是试点企业,都要采 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员工做好深入的思想发动和对股份合作制的宣传工 作,大讲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广大干 部员工的参与意识,解除员工的疑虑和后顾之忧,保证这项重大改革措施的 顺利推行。
3.制定实施方案和章程。要参照《长清县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 法》,结合试点企业实际,由筹委会组织专门班子,拟定出本企业实行股份 合作制的实施方案和章程(草案),提交员工讨论修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或领导小组审批,如果是新建企业,可由发起人草拟。
4.资产评估。试点企业在做好财务帐目等各项准备的基础上,可聘请县 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委托的会计师)进行评估,并出据该企业资产评估认证 书,以此确定股权份额,同时在章程上予以载明。
5.履行募股建制程序。按照确定的章程(草案)和办事程序,向员工和
社会实施募股工作,完成募股后由筹委会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 生董事会及董事长,聘任厂长(经理)等事宜,并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6.搞好完善工作。对实行了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深化改革,
加强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巩固发展股份合作制的成果,搞 好向面上的推广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批试点企业从 4 月份全面展开,5 月底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要从 6 月初开始,7 月底完成(共 5O 个企业);第三批 60 个企业,11 月底完成。 今年乡镇、村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要达到 145 处,凡新建企业,都要创造条 件直接办成股份合作制企业。
四、组织领导
县成立“长清县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在县体改委)。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 试点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筹委会具体抓,以保证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顺利进 行。
股金红利分配记录
应分
实领
扩股额
年
月
日
股息
红利
总额
金额
付款人章
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在乡镇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在乡镇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是乡镇企业管理方式、分配形式上的重
大改革,它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
此,区委、区政府确定,在全区镇、村工业中逐步推行股份合作制,现提出 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1992]2 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壮大农村 集体经济为目的,以重塑企业发展模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为重点,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在全 区全面推开,为我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主要内容
(一)股份计划 界定企业财产权属,合理划分股权。这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基础,根据
“谁投资、谁获益”的原则,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
然后将量化了的产权 70%划归集体股(包括乡村集体股和企业股),30%划 归企业员工股。在股权的设置上,可划分为乡村集体股、企业股、员工股、 国家股和社会股五种。
1.乡村集体股:是指乡村直接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原始投入,追加投 入,承包前积累,企业应缴、未缴或少缴的部分。
2.企业股:是指企业承包后自身积累所形成的股份。
3.员工股:分为基本股和风险股两部分。基本股,即企业产权 30%的部 分,按贡献大小(工龄、职务、技术、表现等)量化到人,员工只有按股分 红的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理权,所有权归集体。风险股,即员工个人向 企业入股的现金而形成的股份,可以转让或继承。
4.社会股:包括社会法人和个人及外国投资入股所形成的股份,以及知
识产权形成的股份。
5.国家股:包括国家减免税和税前还贷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大部分。 在股权的管理上,根据股份来源不同,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对乡村集
体股、企业股、员工股和社会法人股可实行盈亏共负、风险共担的办法;对 社会个人股可实行保股保息的方法。
(二)参股形式 在参股形式上,实行多样化、不搞“一刀切”。可采取下列三种类型:
1.横向参股联营型。在松散横向联合的基础上,实行企业部门、学校、 科研单位等以资金、设备、场地、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入股,联合办厂,按 股分红,共担风险。参股各方组成董事会实施决策权,井实行董事会领导下 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2.财产折股合营型。通过清产核资,将企业存量资产的净值,按原始来 源和积累,分解为乡村集体股、企业股和员工基本股。员工必须根据所分的 基本股,再购一定数量的现金股份,以本股带新股。
3.个体集体联合共有型。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个体、集体招股,形成 多元化、多种成分的混合型企业。
以上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以横向联合关系的企业和新建企业为主,第 二种类型以老企业为主,第三种类型适用于集体经济条件较差的乡(村)举 办乡(村)办集体企业。
(三)利益分配
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体现 先积累后分配及按劳分配为主、按股分红为辅的原则,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 发,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原则上要企业税后利润,在上交“两金”后,按 1∶
5∶4 进行分配。即取 10%用于员工、员工福利,50% 用于企业发展,40 %
用于按股分红。要掌握两个标准:一是企业积累的最低限度不得低于税后利 润的 50%,部分新增积累,可根据股份多少进行扩股。二是股红原则上以股 金的 20%为限,效益好的企业可以适当调高,超过部分可作为股份增值扩大 原有的个人股份。
(四)管理体制
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的重新塑造,因 此应理顺各种关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建立股东大会及 其制度。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选举和解除董事, 决定重大投资方案,审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修改章程,决定企业的 前途。其次,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它对企业资 产负责。其主要职权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民主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解除 厂长(经理),制定落实承包方案,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分配方案,对企 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监督。再次,由董事会聘任厂长(经理)。厂长(经 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和决策权,并定期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主要是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在确定股东的权利时,实行一人一票制,不按股份定权利。同时注意使 股份合作制与现行的管理体制相适应。乡村经济主管组织负责人,可以乡村 集体股代表的身份参加董事会,以维护集体财产的合法权益。在利润分配上, 乡村集体可按股分红,保证集体收入不减少。乡村经济组织对企业提供的有
关服务(如洽谈项目,争取资金,提供风险担保等),可按软投入的形式适 当折为集体股。
三、实施步骤 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比较大的改革动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
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
1.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目前我区股份合作意 向尚薄弱,急待宣传鼓动。因此各级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行股
份合作制的意义、方法、步骤,增强广大人民的参与意识,保证这项改革措 施的顺利实施。
2. 坚持由点到面,层层深入,全面开花。各乡镇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先 行一步,然后按规范化要求铺开。
3.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各乡镇要及时研究实施方案和企业的股份 制章程,并制订出各自的工作目标(包括推行企业个数、集资数量等)。
4. 组织实施。方案目标确定后,各乡镇要尽快动作,大力 发动,大面积地推行股份制,并在典型企业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取
长补短。 四、组织领导
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制是一项牵动面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为此,区政府成立专门班子,有体改委、乡镇企业局牵头成立股 份合作制办公室,做好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领 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在各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把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工 作开展得卓有成效。
1992 年 4 月 30 日
沈阳市机械局和二轻局股份合作制改造个案
沈阳市机械局已进行了两批试点,其做法不尽相同,一次比一次有所改 进。二轻局的做法与机械局也有不同。其差异主要表现在股份的划分和股息、 红利的分配上。
(一)股份的划分
一般按所有权和资金的不同来源,划分为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 3 种。
1.国家股:集体企业中国家对企业的投资、拨款、减免税款、核销借款 和主管部门投入的统筹基金作为国家股。在小型全民企业则把企业的固定资 产净值、国拨流动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作为国家股。对于原厂办集体企业, 由全民企业拨给的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金以及实行股份制以后国家新的投 资作为国家股。
2. 集体股:对于原集体企业和厂办集体企业,企业员工劳动创造的积累 包括自有固定资金(扣除非生产性福利设施)、自有流动资金和公积金作为 集体股。集体股又划分为企业股和员工股。在具体划分上,机械局和二轻局 又各自划了不同的界限。
机械局以 1982 年末第二次利改税以前积累的部分为企业股,属于企业集 体所有,原则上不再划分到员工个人身上。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增加的积 累部分为员工股。这一部分可按全体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的本企业工龄、 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和历年资金积累情况划分为个人所有。员工股可以继承
和在本企业内转让,但不许抽股。如沈阳小型压缩机厂,集体股全部划分到 个人。按两部分计算。工龄占 40%,身份占 60%。工龄股份的计算:1983 年以前连续工龄每 5 年作为 1 份计算,1984 年以后每 1 年为 1 份;新调人员 工,调人前每 5 年为 1 份工龄股,调入后每 1 年为 1 份。
二轻局是以 1978 年上收前所有的公共积累和 1978 年后减免税部分作为 企业股(该局称为公股)不分到个人身上。(这部分约占企业资金的 50%以 上。1978 年以前的老员工都退休了,也不参与分股)。1978 年企业上收后的 公共积累作为个人财产股,它又按四个部分划分到员工个人身上:(1)工龄 股份:按 1978 年后的本企业员工工龄折算。(2)贡献股份:按个人技术业 务水平高低和 1978 年后的个人工资总额折算。(3)职务股份:中层以上干 部分级定股,逐年固定到标准为止,不低于 100 元。(4)招聘股份:给新招 聘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划招聘股,原则上不低于同样工资级别的老工人的股 数(便于引进人才)。个人财产股可以继承和在本企业转让,转让时本企业 有优先购买权。
3.个人股:本企业员工和社会上的个人向企业的投资为个人股。个人股 又分为终身股(基本股)和期限股(浮动股)。对于终身股规定了起点额(机 械局不低于 200 元,二轻局不低于 100 元),每个员工至少人 1 股。可以继 承和在企业内转让,但不得退股。对于期限股规定了最短期限(机械局不得 少于 4 年,二轻局不得少于 3 年)期满可以退出。(这是考虑目前员工的心 理承受能力而设)。
企业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控制集股总金额,在此范围内,员工多人终身股
和增投期限股不受限制。 以上都是集体企业划股办法,试点企业中唯一的一个全民所有制小企业
是沈阳螺钉厂。由于没有企业股,该厂虚设有“干股”作为集体股分红的依
据。它是从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国拨流动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之和中,提
取 10%作为企业股,“干股”再划到个人身上,只在分配红利时起作用。设 “干股”是为了解决相对于集体企业员工分配过少的问题,并征得了主管部 门的同意。试点企业的三种股份比例举例如下表:
类别 单位
国家股(%)
集体股(%)
个人股(%)
机械局 17 个集体企业
0.6
95
4.3
小型压缩机厂(集体)
6.98
80.23
12.79
市螺钉厂(全民)
83
8.3
8.7
股票与股金的管理。目前机械、二轻两局只是在企业内部建立股金帐,
由企业发行内部股票或股金证,尚未向社会发行股票。机械局打算明年在局 系统发行股票。
(二)股息、红利分配 各类股利息的提取和红利的分配,机械、二轻两局不尽一样,有的只分
红不付息;有的付息、分红并行。而分红采取分层提取,按股分配的办法。 机械局的做法:
1.个人股:对于付息、分红并行的企业,股息从税前利润中列支,计入
成本。其中,终身股年息 10%,期限股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小型压 缩机厂:1 年,月息 6‰;2 年,月息 6. 45‰;3 年,月息 6.9‰;4 年,月
息 7.45‰;5 年,月息 7.8‰)。红利在税后留利(净利润)中按下列规定 分配。
(1)参与分红的个人股的计算:终身股,全额计算;期限股,4 年期的 按 80%,5 年期以上的按 90 %计算。
(2)企业净留利先按一定比例(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益金”和“劳 动分红基础”。剩余部分按各种股份占总股金的比例分配。
对于只分红不付息的企业,是在税前利润中先提取相当于股息的部分和 税后的红利加在一起,均作为红利进行分配。
2.集体股。不提股息。其中的企业股按股分红,留作企业股金的增值, 不分给个人。其中的员工股(或“于股”),按份额分红,在保证当年积累 资金额高于上年的前提下,它又按一定的比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支付给个 人;一部分作为员工股股票的增值。有的(微利)企业则全部分到个人。
3.国家股。不提股息。按股分得的红利作为国家股股份的增值。 为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对个人股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又作了一些限制规
定:息利相加,两者不得超过企业的资金利润率(微利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一 些);红利部分一般不超过股金额的 15%。对当年以现金支付给个人的部分, 又作了两条规定:(1)个人股不付息只分红的,当年支付现金数不得超过本 人股本金的 23%,所余部分仍属于个人所有,作为本人股票增值。(2)个 人股既付息又分红的,当年支付现金数不得超过股本金的 18%,所余部分作 为本人股票增值。
4. 企业亏损时,由各项股份(包括:国家股、集体股、个人
股和个人积累基金)按比例分担亏损。或分别减少股金额,或 股票贬值。
5.个人股所得的股息和红利、个人积累基金和员工股分得的红利,不纳 入奖金总额,不计征奖金税。
二轻局的做法:
1.个人股。股息,参照银行当年存款利率,在税前利润中提取,列入成 本。红利,按税后利润,扣除国家减免的税金、公益金、劳动分红后,按比 例提取,再分配到个人。计算公式为:
2.集体股。不提股息,只分红利。其中,企业股(公股)分得的红利全 部转入公积金,参与下一年度的股金分红,不分给个人;员工股(私股)分 得的红利,按章程计算分配到个人。
3.国家股。不提股息,只分红利。分得的红利作为国家股股金的增值。
4. 社会股(又称外股)。不提股息,只分红利。
5.为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对个人股股息和红利的分配,作了如下限制: 两者相加不足股金总额的 20%的。按实际比例分配:超过股金总额的 20% 的,暂按 20%分配,超过部分转入储备基金,入股期满时,按股金比例分配 给入股员工。
6. 发生亏损时,各项股份按比例承担亏损。 沈阳市在小企业试行股份制以来,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1.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试行股份制的企业,员工的地位起了变化,变 成了劳动者兼股东,有了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力;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 直接结合,增强了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的责任,不再 吃国家的大锅饭了。如机床电器厂,一个月份就有 100 多名员工提出合理化 建议 220 条。螺钉厂半年收到员工合理化建议 291 条,80%被采纳。小型压 缩机厂采纳职代会的 16 项合理化建议,一年增加效益 10 万元。
2.增加了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目前国家资金紧张,原材料涨价,小企 业普遍缺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流动资金也很困难。集资入股为缓解资金困 难开辟了一条渠道。机械局 18 个试点企业共集资 280 万元。小型压缩机厂集
资 22 万元,相当于原有资金(固定资产净值与流动资金之和)的 14.67%; 螺钉厂集资 13 万元,相当于原有资金的 9. 57%;重型配件二厂集资 100 万 元,相当于原有资金的 51.3%。
3.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股份制企业活力的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提高了经济效益。如机械局 1985 年先试点的两个企业(小型压缩 机厂和压缩机气阀厂)1985 年产值比 1984 年分别增长 24. 5%和 77.5%, 利润分别提高 26.2%和 47.5%。1986 年上半年 18 个试点企业与上年同期相 比,产值增长了 21. 38%,利润提高了 9. 13%。
(2)增强了自我发展、自我改造能力。如小压机厂,过去每年外购空气
滤清器 6000 多支,花钱 6 万多元。现在自己制造而且外销,每年节约资金 5 万多元。重型配件二厂从股金中投资 40 万元,购龙门铣床、3.5M 立式车床 等关键设备,大大提高了综合加工能力。金刚石工具厂改造金钢石锯片生产 线,提高生产能力近 2 倍。
(3)加速产品更新,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如小压机厂,1986 年开发
出具有 80 年代水平的新产品 7 种,试制出三防空压机(防尘、防毒、防烟)。 金刚石工具厂面临众多同行厂家的竞争,试制出110 金刚石小锯片,成为 市场俏货,代替了原来滞销的主导产品玻璃刀。
(4)加速企业配套改革,提高了管理水平。各厂纷纷实行内部承包责任
制。完善岗位责任制;实行中层以上干部聘任制和评议制;有计划地推行现 代化管理方法。
(5)努力提高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如小压机厂,认识到企业的竞争就
是人才的竞争。两年中送出 83 人到外面培训(大专 42 名,中专 21 名,车工
15 名,探伤工 4 名,电工 1 名)。 在小企业实行股份制,确是一项能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
的改革措施。但有些问题需要研究、探讨,并在实践中摸索经验,进一步完 善。
1.对按股资分红的性质的认识问题。按股分红是不是剥削?涉及到理论 问题,目前有三种认识:一种认识是,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资本 本身不能增值,按股分红就是剥削。第二种认识是,承认按股分红具有剥削 性质,但占的比例很小,社会主义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少量资本主义 存在,并不能改变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种认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股金是资金,而不是资本。股金是劳动的剩余价值,获得的红利一部分给国 家,一部分给员工,应属于按劳分配的范畴。我们认为,目前沈阳市还限于 在本厂员工范围内入股分红,虽然数额有多有少,但持股者毕竟是创造价值
的劳动者,而且每人股额不限制在一定限额之内。因此,不管怎么看,实际 生活中的矛盾不会太大。如果股金社会化,出现非劳动所得的巨额股票红利, 那就纯属另一个性质的问题了。
2. 股息和红利的数量界限问题。按沈阳市有关工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股 息、红利之和不得超过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超过部分计征奖金税。机械局限 制在本人股金的 23%以内,二轻局限制在本人股金的 20%以内。而实际上是 有突破的。如小型压缩机厂 1985 年资金利润率 16.8%,人均创利仅 500 元,
而 100 元个人股金实际分的利息和红利 28.8 元。入股最多为 4000 元的员工, 所得利息和分红收入 1152 元。再加上该厂 1985 年平均工资和奖金 1100 元, 则他所得利的直接收入是 2252 元,因此,就出现了所谓凭股金占有他人劳动 的问题。所以,适当给以股息和红利数量上的限制是必要的,也是员工可以 接受的。而限制到什么水平,需进一步研究。
3.各种股权不平等问题。按沈阳市现行办法,国家股、集体股均不计股 息,集体股的红利还要分出一部分给员工,全民企业即使没有集体股,也虚 设“干股”,分红利给个人。而个人股除了税前提取股息摊入成本外,还参 与多层次的分红。显然这三种股权是不平等的。实际上有扩大个人所得的倾 向,是需要研究解决的。而且究竟谁是国家股权的代表者,谁负责关心维护 国家股的利益并不明确,这个问题也需要探讨。
4. 领导体制问题,股份制企业设有董事会,由股东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董事长的主要条件是个人工作能力。结果有的书记被选为董事长。书记、 董事长一身二任,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如何发挥,它和董事会是什么关系?书 记如果也是股东,他又是什么身份?还有,职代会与股东大会并存,两个权 力机构的职权如何协调,股东大会代表股东利益,其成员有个拥有股票多少 的差别,权力上相应有所差异;而职代会代表员工利益,其权力是人人平等 的。这两个机构既不能互相取代,并在一起也不合适。只有并存,所以要合 理地确定二者的职权,理顺关系。
5.控制消费基金增长的问题。沈阳市在试点中已对每年以现金支付给入
股者的利息和红利作了一定限制,并注意把员工增加的收入引导到发展生产 上去。股份制进一步推开以后,消费基金的膨胀和冲击是值得重视的。按规 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办法;个人红利用于继续扩大股份,发展生产, 不转化为个人消费的部分是否采取免税,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江苏省盐城市城区联社实行股份合作制个案
盐城市城区联社推行的是以存量量化和增量入股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 其目的是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集体利益紧紧地捆在一起,增强员工的 主人翁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 社会主义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产权关系,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是划分股份,明确产权。首先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弄清企业资产的
来源和构成,核实注册,立据公证。接着划分股权,将企业的有效资产总额 按不同来源划分为公股、集体股。公股由上级主管部门拨入、投入企业的资 金构成,公股权属于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集体股由 企业历年自我积累的资金构成,包括自有固定资金和自有流动资金,集体股
的所有权属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所有。二是量化到人,由虚变实。他们认 为企业中的集体股部分是本企业员工过去劳动的积累,为了体现集体企业的 财产属本企业员工共同所有,使每个员工认清自己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不但关心按劳分配所得,而且关心企业资产的增值。他们把集体股中的 40% 按人头、60%按工龄量化到人,作为从集体股红中拨给个人分配的依据,挂 在个人名下的集体股,不得继承、转让、退股,职工离开本企业时不能带走。 三是自筹资金,带资入股。员工的个人股,分为终身股和浮动股。投终身股 是企业正式员工应尽的义务,一般为 5 股(每股 100 元),以后视情况,每 年可增加一到两股,有的企业现已扩到 1O 股。终身股可以继承,职工退休、 死亡或离开本企业时,可以退股或留股,亦可在本企业转让。浮动股实际上 是员工的临时性集资,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筹集, 员工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退取浮动股。凡入股的员工,均发给股票,作为 分红的凭证。据 1989 年年底统计,联社系统 24 家股份合作企业,全部自有 资金为 3683.63 万元,其中:公股和集体股为 3396.46 万元,个人股股金为
287.15 万元。
(二)坚持风险共担,搞活红利分配 这个联社坚持“按劳分配”为主,“按股分配”为辅的原则,既保证国
家多得,又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员工收入的增加。他们规定,公股和集体
股只分红不计息:个人股分红、计息。其终身股股息比银行利息率高 20%, 浮动股的股息和银行年息率相同。终身股、浮动股均不计复利。根据公股、 集体股和个人股的份额,按所占比例对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分配。公股 所得红利可上交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继续追加公股:集体股分得的 红利 60%作为公积金,30%—35%作为公益金 5%—10%作为按员工所占集 体股股权的大小分配到人:个人股所得红利要提取 3O%充实公积金,终身股 红利分配不得超过本企业的资金利润率,红息相加不得超过 30% ;员工浮 动股按终身股的 50%提取红利,其红息相加不得超过 18%,个人股所得红息 超过限额部分留作企业风险基金,以丰补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按股分摊。 员工的赔偿顺序,先用风险基金,后用个人股金。 1987 年,兽药二厂发生 经营性亏损达 5.7 万元,年终分配时按公股、集体股、个人股所占份额,分 别承担了企业当年的全部亏损,其中个人股金赔偿 7200 无,人均冲抵 60 元。
(三)理顺内部关系,建立与股份合作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和股东管理委员会。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 高决策机构,股东管理委员会为股东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公股、集体 股和员工个人股的代表在股东代表大会和股东管理委员会中各占一定的比 例。公股代表由公股所有者——联社委派,集体股代表由厂长担任,员工个 人股代表由全体个人股东民主选举产生。二是实行厂长负责制,根据两权分 离的原则,股份合作制企业同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做到股包结合。三是 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党、政、工各司其职。鉴于个人股份比较均等的实际, 采用股代会和职代会双轨体制并转运行的机制,当选者既是股东代表,又是 员工代表,把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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