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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挣钱巧开支—企业出纳手册




年 凭证 摘 要 对方 科目 借方 借 余额 月 日 字 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年 凭证 摘 要 对方 科目 贷方 贷 余额 月 日 字 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在有些单位中,为了在现金日记帐中更清楚地反映现金收入的来源和付
出的用途,往往采用多栏式的现金日记帐,即收入栏(借方栏)和支出栏(贷 方栏)按现金的对应科目设置专栏。多栏式现金日记帐的基本格式如表 3.2。

表 3 . 2 多栏式现金日记账














现金收人日记帐和现金支出日记帐主要是在收、付款凭证较多、并且现
金的对应科目也较多的时候,为避免日记帐的帐页过宽而设置的,多采用多 栏式,其格式如表 3.3 和表 3.4 所示。
表 3.3 现金收入日记帐
表 3 . 3 现金收入日记账


年 收款凭证 摘要 贷方科目 支出合计 结余 月 日 字 号 收入合计

表 3 . 4 现金支出日记账


年 付款凭证 摘要 借方科目 月 日 字 号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银行存款日记帐与现金日记帐相似,同样可以采用三栏式银行存款日记
帐、多栏式银行存款日记帐,或者更细地分别设置多栏式银行存款收入日记 帐和银行存款支出日记帐。为了便于与银行对帐,也便于反映银行存款收付 所采用的结算方式,并突出各单位支票的管理,银行存款日记帐还专设了“结 算凭证种类和号数”栏或专设“现金支票号数及转帐支票号数”栏。三栏式 银行存款日记帐与多栏式银行存款支出日记帐如表 3.5 和表 3.6 所示。

表 3 . 5 银行存款日记账



年 凭证 摘 对方
要 科目

结算凭证种类及
号码

借方 借 余额

月 日 字 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年 凭证 摘 对方
要 科目

结算凭证种类及
号码

贷方 贷 余额

月 日 字 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表 3 . 6 银行存款支出日记账


年 凭证
号数 摘要 结算凭证 借方科目 月 日 种类 号数 支出合计


□出纳日记帐的启用、更换与保管
  会计帐簿是一个单位重要的经济档案,出纳日记帐更是如此。为了保证 其完整性,防止舞弊行为,明确记帐责任,出纳员启用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 款日记帐时,必须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以及所属的年份, 在帐簿扉页上填写“帐簿启用表”。其格式如表 3.7 所示。
表 3 . 7 账簿启用表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账簿名称 账簿页数 启用日期 经管人员 接管日期 移交日期 会计主管 印花税票粘贴处 姓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名 盖章

会计人员在填写这个表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写明启用日期和启用帐簿的起止页数。 按规定,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一律采用订本式帐簿,出纳员在
启用帐簿时,对于未印制顺序号的帐簿,应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 数,不得跳页、缺页或缺号。
(2)写明记帐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姓名并加盖名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以示严肃。
  (4)当记帐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先办好帐簿移交手续, 并在启用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管人、监交人姓名、加盖名章。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要每年更换新帐,年度终了结帐时,出纳 员应将上年末帐户余额直接抄入新帐第一行的余额栏中,并标明余额方向(与 旧帐相同),在新帐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帐簿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年度终了结帐后,出纳员应将更换的帐簿 移交给本单位会计部门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由其负责保管出纳帐簿记录。按
规定,出纳日记帐应保存 25 年。
□出纳日记帐的设置
  日记帐可以用来连续记录全部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也可以用来连续记 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为了逐日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 各单位一般应设置出纳日记帐,通过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分别记录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采用普通日 记帐形式登记全部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但是,不同的单位,其经济业务的 性质不同,规模大小不同,经营管理的要求不同,相应地需要设置的出纳帐 的种类、格式也就不同。比如,在只有人民币现金的单位,一般只设置一本 现金日记帐即可,而对于除了人民币现金外还存在多种外汇现金的情况下, 一般应按现金的种类设置现金日记帐,以分别反映不同现金的收付和结存情 况。又如,有些单位只有一个存款帐户,那么只需设一本银行存款日记帐即 可,如同时设有多个银行存款帐户,则为了分别反映每个帐户上存款的结存 情况,需要设置多本银行存款日记帐。再比如,如前所述,出纳日记帐也有 多种格式,在一般情况下使用三栏式日记帐即可;如果单位经济业务较为复 杂,为了分别反映不同项目在一定期间内所收入和付出的货币资金的多少, 或者说为了分别反映一定时期内货币资金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去向,可以使 用多栏式日记帐。当然,为避免帐页过宽还可以分设收入日记帐和支出日记 帐。在具体设置出纳日记帐时,应当遵循一项基本原则,那就是既要满足核 算和管理的需要,又要避免烦琐。设置出纳日记帐是为了能够正确、全面、 及时地反映本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结存情况,满足会计部门和其他经营管 理部门对货币资金进行正确核算和科学管理的需要,所以应当从管理和核算 的需要出发来设置日记帐,不能为了简单而搞以单代帐、以表代帐,因为这 样就无法满足核算和管理的需要。但这并不是说出纳日记帐总是越多越全越 复杂越好,应当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满足管理和核算基本需要的前 提下,遵循节约原则,避免设置得过多和过于复杂,以充分节约人力、物力。
  
二、怎样登帐

□登记出纳日记帐的基本要求
  在出纳工作中,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登记, 是出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它对于 执行和完成出纳任务,保证和提高出纳工作的质量,正确地计算和确定货币 资金收付和结存状况,及时地编制会计报表,都具有直接的重要影响。每个 企业的出纳人员,都应做好登记出纳日记帐的工作,做到按时登记、数字真 实,摘要简明,内容完整,便于看帐、报帐和用帐。为此,在登记出纳日记 帐时,应遵循的总的要求是:内容完备,数字真实、准确,字迹工整,摘要 清楚、简洁,登记及时,不漏记、重记、错记和积压帐目。
具体而言,在登记出纳日记帐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根据复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并以经复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及 所附原始凭证作为登记出纳日记帐的依据。如果原始凭证上注明“代记帐凭 证”字样,经有关人员签章后,也可做为记帐的依据。
  (2)所记帐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减。每一笔帐都 要记明记帐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 不能过于简略,应以能够清楚地表述业务内容为度,便于事后查对。日记帐 应逐笔分行记录,不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 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3)记帐凭证登记完毕,出纳员要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将登记帐页
的页码数填入记帐凭证内有关行次,或在“记帐符号”栏内打上“√符号, 表示此笔业务已经登记入帐。
(4)每登满一页帐页,应在该帐页的最后一行加计本页发生额及余额,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同时在下一页的首行记入上页加计的发 生额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上页”。
(5)为了使帐薄记录清晰,防止涂改,记帐时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
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登记。用红色墨水记帐, 仅限于以下 3 种业务:其一,用红字冲正法冲正错误;其二,在多栏式帐页 登记转出(减少)数;其三,在余额未设方向标记的情况下,登记页数。
(6)登记帐簿应按序进行,不得跳行、隔页。如不慎出现跳行、隔页时,
应将空行用斜线注销或用“此行空白”字样注销;将空页用“×”符号注销 或用“此页空白”字样注销。并在空行中间和空页的“×”记交叉点处盖章 负责。订本帐簿若出现预留帐页不够需跳页登记时,应在末行摘要栏内注明 “过入第××页”并在新帐页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承××页”。
  (7)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据适当留空,不要写满格,或越格错位,书 写文字应紧靠左线,书写数据应紧靠底线,保留大小一般应占空格宽度的 1/2
或 2/3,空出行距上截约 1/2 的位置,以便出现差错时按规定方法改错。阿 拉伯数字的写法要符合规范,例如,“1”字要倾斜 45 度,“7”、“9”的 上端要低于其它数,下端要超出横线,上下各占空格高度的 1/4,以防涂改。 文字书写要工整,不得生造或自行简化汉字。
  (8)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以银行对帐单或其它方法代替日 记帐。其帐页不得以任何理由撒去,作废的帐页也应留在帐簿内。在一个会 计年度内,帐簿尚未用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换帐簿或重抄帐页。记录金
  
额时,如为没有角分的整数,应在角分栏内写上“00”,不得省略不写,或 以“-”号代替。为防止字迹模糊,夏天记帐可在手臂下垫一块软质布或纸 板等书写,以防汗浸,墨迹未干时不要翻动帐页。
  (9)不得对帐簿进行刮擦、挖补、涂改或用其他化学方式更改字迹,以 防篡改舞弊。
□现金日记帐的登记程序
  现金日记帐通常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收讫”、“现金付讫” 的现金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不能 10 天半月,甚至
1 个月一次登记现金帐。借方栏一般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贷方栏根据现 金付款凭证登记。但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只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不再填制现金收款凭证,所以,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现金收入数额,根据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的借方栏。每次收付现金后,随时结出帐 面余额,至少将每日收付款项逐笔登记完毕后,计算每日现金收入和支出的 合计数及帐面余额,并将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同库存现金实存额核对,做 到帐款相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方法如表 3.8 所示。
表 3 . 8 现金日记账


年 凭证
摘要

上月结余
提取现金
张×借差旅费
支付广告费
出售废品
对方科目



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收入
借方



200




42
贷方





100

80
余额


200





262 月 日 字 号 9 1

1

1

1

1 记





5

7

10

20 1 本日合计 242 180 262
注:如用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凭证字号可用现收、现付第×号




□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程序
  银行存款日记帐通常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银行存款收款凭证、银行 存款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若一个单位开设有若干银行存款户,应 分别设户登记,便于与银行核对,也有利于银行存款的管理。银行存款日记 帐的借方栏一般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登记,贷方栏一般根据银行存款付款 凭证登记。但对于现金存入银行或从本单位其他存款户转入本存款户的银行 存款的业务,规定只填制现金付款凭证或其他存款户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不再填制收款凭证,所以,对于将现金送存银行或从本单位其他存款户转入 本存款户的银行存款收入数额,应根据现金付款凭证或本单位其他存款户的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借方栏。又由于银行收付业务比较 频繁,收付结算方式较多。因此,登帐时必须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 汇票、委托收款等不同的结算凭证字号登记清楚,以便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 对,查明未达帐项,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每次收付银行存款后,应随时结 出银行存款的余额,至少将每日收付款项逐笔登记完毕后,计算出每日银行 存款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及帐面余额,以便于定期同银行送来的对帐单核 对,并随时检查、监督各种款项收付,避免因超过实有余额付款而出现透支。
  
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方法如表 3.9 所示。
表 3 . 9 银行存款日记账


年 凭证
摘要 结算凭证 对方科目
借方
贷方
余额 月 日 字 号 种类 号数 9 1

1

5

10

11 记





10

15

20

25 上月结余
提取现金
支付运费
存入销贷款
付写字台款

现支
转支


转支

5024

8092


8093

现金
经营费用
商品销售收入
低值易耗品




3000

200

180


240 5000

4800

4620

7620

7380
注:如用收款、付款凭证,凭证字号可用银行、银付第×号


□多栏式日记帐的登记方法
采用多栏式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有两种登帐方法:
  (1)由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 的收入日记帐和支出日记帐,每日应将支出日记帐中的当日支出合计数,转 记入收入日记帐中当日支出合计栏内,以便结算当日帐面结余额。会计人员 应对多栏式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加强检查监督,并负责于月末根据多栏式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各专栏的合计数,分别登记总帐有关帐户。
(2)另外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出纳登记簿,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
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以便逐笔掌握库存现金收付情况和银行核对收 付款项。然后将收付款凭证交由会计人员据以逐日汇总登记多栏式现金和银 行存款日记帐,并于月末根据日记帐登记总帐。出纳登记簿与多栏式现金和 银行存款日记帐要相互核对。

三、错帐的查找及其更正

□出纳错帐及其原因
导致出纳错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记帐凭证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导致会计分录编制错误。在记帐时 “张冠李戴”,如将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2)记帐方向错误。在记帐时,把帐簿中借方与贷方的记载颠倒,把借 方记成贷方或者把贷方记成借方。如果把应记的红字数字误记为蓝字,或把 应记的蓝字数字误记为红字,这也属于记帐方向错误。
(3)漏记。在记帐时将某一凭证的金额数字遗漏未记入帐簿。
(4)重记。将已经登记入帐的金额数字,又重复记入帐傅。
  (5)数字位数移位。在记帐时将数字位数移动,即以大写小(少写 1 个或几个 0)或以小写大(多写 1 个或几个 0)。例如将 100 写成 10,或将
10 写成 100 等。
  (6)数字位数颠倒。在记帐时,将某一数字中相邻的两位颠倒登记入帐。 如将 12 写成 21,123 写成 132 等。
  (7)总帐记录正确,明细帐重记或漏记,或者相反,明细帐记录正确, 总帐重记或漏记。
(8)结帐时计算错误。结帐时发生数字打错,余额轧错,从而导致不符。
(9)其他不规则错误。
□如何查找错帐
  出纳错帐的查找方法按照查找的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普查法和抽查法 两种。所谓普查法是指当查找的重点很难确定,或者可能发生差错的地方很 多时,将所有的帐目全部进行核对。采用普查法,按照查帐的顺序又可以分 为顺查法和逆查法两种:
(1)顺查法。即按照记帐顺序,从原始凭证开始,逐步查到帐户发生额
及余额试算平衡表为止。首先,核查记帐凭证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凭 证中数字与合计的计算有无差错。其次,将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与有关 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及日记帐逐笔进行核对,检查有无漏记、重记及错记 等情况。再次,检查帐户发生额及余额试算表的抄写是否正确,结算是否正 确。顺查法主要用于期末对帐簿进行的全面核对和不规则的错误查找。对于 查过的帐目要在数字旁边打“√”或其他记号,以免重复查找。
(2)逆查法。即按照记帐的相反顺序,从帐户发生额及余额试算平衡表
开始,一直查到原始凭证为止。首先,核查帐户发生额及余额试算平衡表中 的数字及抄写是否正确;其次,逐笔核对有关帐簿记录与记帐凭证是否相符; 再次,核查记帐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如果出纳员认为错误可能出 在当天最后几笔业务或者当月最后几天的业务上,那么,按照这样倒过来的 顺序查找,有时可以事半功倍。
  所谓抽查法是指抽取帐簿记录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局部检查的方法。当发 现帐簿记录有差错,出纳员可根据差错的具体情况从帐簿中抽查部分内容, 而不必核对全部内容。例如,差错数字只在角位、分位,或者只是整数百位、 千位,就可以缩小查找范围,专门查看角位、分位或者百位、千位的数字, 其它的数字不必一一检查。
□更正错帐的方法

  如果帐簿记录出现了错误,要按照规定的记帐方法更正错误。由于错帐 发生的时间、原因、性质及其错误的类型不同,其更正错误的方法也不一样。 常用的更正错误的方法有三种: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
  (1)划线更正法。在结帐前,如果发现帐簿记录有错误,而记帐凭证无 错误,帐簿错误纯属数字或文字上的笔误,可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更 正时,应将错误的数字或文字全部划掉用单红线表示注销,但应当使原有字 迹仍可辩认,以备查考;然后将正确的数字用蓝字写在被注销数字或文字的 上方,并由经办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需要注意,划线时应将错 误数字全部划掉,而不得只划其中的个别数字。如记帐员根据记帐凭证记帐 时,误将 2345 元记为 2435 元。更正时应将错误数字全部划红线冲销,将正 确数字写在被注销数字的上方,即 2345.00 2435.00,而不能只划个别数字。
  (2)红字更正法。用填制红字记帐凭证(金额用红字)更正错误记录。 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下面两种情况:
  一是在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和会计帐簿记录的金额有错误,所记金额比 应记金额要大。更正方法是:将多记的金额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记帐凭证会 计科目相同的记帐凭证,并在“摘要”栏中注明“冲销×月×日××号凭证 多记金额”字样,并据以登记帐户,用以冲销多记的金额,更正错误。
例如,采购人员预借出差旅费,付给现金 400 元。这项经济业务涉及“其
他应收款”帐户,该帐户是资金占用性质帐户。预付差旅费借记“其他应收 款”帐户。但在填写记帐凭证时,误将金额填为 500 元,并据此已登记入帐:
①借:其他应收款 500
贷:现金 500 更正时,填制红字记帐凭证,注销多记的 100 元:
②借:其他应收款 100
 贷:现金 100 表示红字,下同。


将红字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有关帐户的记录更正如图 3.1 所示。

  二是在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 和会计帐簿所 用会计科目或记帐方向有错误,或会计科目均有错误,但记帐凭证及帐簿记 录的金额没有错误。更正方法是: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记帐凭证完全相同 而金额是红字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中注明“冲销×月×日×号凭证”字样, 并据此登记帐簿,冲销原有错误的帐簿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张符合经 济业务内容的正确的记帐凭证,并据此登记帐簿。
  例如,采购人员预借出差旅费,付给现金 400 元。这项经济业务应记入 “其他应收款”帐户,但在填制记帐凭证时,误填成借记“应收帐款”帐户, 并据此已登记入帐:
①借:应收帐款 400

贷:现金 400 更正时,填制红字记帐凭证,冲销原错误记录:
②借:应收帐款 400 贷:现金 400 然后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
③借:其他应收款 400 贷:现金 400
将以上红字和蓝字记帐凭证登记入帐后,有关帐户的记 录更正如图
3.2 所示。

  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错帐时,即使原记帐凭证中只有一个科目有错误, 也应当将原有错误记帐凭证全部冲销,以反映更正原错误凭证的内容。
按照规定,由于记帐凭证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记帐方向有错误,或
者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记帐方向并没有错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正确金额, 而导致帐簿记录错误时,出纳员只能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不得以蓝字 或黑字金额填制与原错误凭证方向相反的记帐凭证去冲销原有错误。因为用 蓝字或黑字金额编制方向相反的记帐凭证,只是反映内容相反的经济业务, 而不反映错帐更正的内容。比如向银行提取现金 400 元,编制凭证时,误将
400 元记成 4000 元。原错误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如果编制蓝字或黑字方向相反的记帐凭证,那么其会计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600 贷:现金 3600
这样虽然从帐簿记录的最终结果即结余额上看是对的,使现金减少了
3600 元,银行存款增加了 3600 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最终结余数和实际结 余额相等了,但从凭证内容上看,该凭证反映的是企业向银行存入现金 3600 元,而不是更正错帐的内容。
  (3)补充登记法。就是用填制补充的记帐凭证来更正错误的记录。这种 方法适用于记帐以后发现记帐凭证和会计帐簿的金额有错误,且所记金额小 于应记的正确金额。更止方法是: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记帐凭 证会计科目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月×日××号凭证”字 样,并据此登帐,用以补充少记的金额,更正错误。
  例如,采购人员预借差旅费,付给现金 400 元。在填写记帐凭证时,误 将金额填为 200 元,并据此已登记入帐:
①借:其他应收款 200 贷:现金 200

更正时,再填制一张记帐凭证,补充少记的 200 元:
②借:其他应收款 200 贷:现金 200
将以上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有关帐户的记录更正如图 3.3 所示。









现将更正错帐的方法总结归纳如表 3.10 所示。
表 3 . 10 更正错账的方法
















种类
更正方法 适用范围 时间 错误类型

红字更正法 用红字填一张与原错误凭证完全相同的 凭证,冲销原记录。然后用蓝字重新填制 一张正确的凭证,据以入账。 记账后 记账凭证错误,过账同样错误
补充更正法 按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 字填制一张凭证,据以入账。 记账后 记账凭证和账簿借、贷科正确 但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
四、对帐和结帐

□对帐的内容
对帐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帐证核对。
(2)帐帐核对。
(3)帐实核对。
(4)往来帐款核对。
□货币资金的清查
1.现金的清查 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出纳人员必须在场,仅盘点现金的实
有数,并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进行核对。 在清点现金时,必须注意不能以借条、收据抵充现金,库存现金有无超
过规定限额,等等。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并有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章。
“现金盘点报告表”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其一般格式如表 3.11 所示。
表 3 . 11 现金盘点报告表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实存金额 储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人签章 出纳人员签章


另外,对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股票等)的盘存,也
可按照现金盘存的方法进行。
2.银行存款的清查 对银行存款的清查,主要方法是与银行核对帐目。根据银行的对帐单,
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进行核对,用以查明双方的帐目是否相符。
  由于办理结算手续和凭证传递之故,银行对帐单上的存款余额常常与本 单位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不相符。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未达帐项。
未达帐项,是指一方已经入帐,另一方因尚未接到有关凭证而未入帐的
款项。
  在存在未达帐项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帐面的存款余额不是大于银行帐 面的存款余额,就是小于银行帐面的存款余额。具体情况是:
(1)企业、单位已入帐,而银行尚未入帐的收款款项;
(2)银行已入帐,而企业、单位尚未入帐的付款款项;
(3)企业、单位已入帐,而银行尚未入帐的付款款项;
(4)银行已入帐,而企业,单位尚未入帐的收款款项;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都会使企业和银行之间产生未达帐项,而导致
双方的帐面余额不相一致,在(1)、(2)两种情况下,会使企业帐面的存 款余额大于银行帐面的存款余额;而在(3)、(4)两种情况下,又会使企 业帐面的存款余额小于银行帐面的存款余额。为了消除未达帐项的影响,应

根据双方帐面余额和发生的未达帐项进行调节。企业调节未达帐项通常采用 的是余额调节法进行调节。余额调节法是在双方帐面余额的基础上,采用各 自补记加上对方已经收款记帐,本企业尚未收款记帐的数额;减去对方已经 付款记帐,本企业尚未付款记帐的数额,使双方调节后的余额达到一致的一 种调节未达帐项的方法。采用余额调节法进行调节时,要由财会部门编制“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按下列公式计算:







□货币资金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货币资金的清查是财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单位通过财产清查, 必然会发现会计工作、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以及整个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认真、妥善地处理好这些问题,是财产清查的重要环节。财产清查的结 果,必须以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为依据,认真处理。
  对在财产清查中确定的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 查明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分别处理。
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帐;
属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经济责任,报请有关领导决定; 涉及贪污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办
理;
  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固定资产和超储积压的材料物资,报经审批后, 应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对清查中发现的财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总结经
验教训,及时加以改进。 下面着重就货币资金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一说明。 货币资金清查过程中,对于货币资金的帐面盘盈、盘亏及差异数,会计
部门应及时根据相应的会计凭证进行帐面调整,达到帐实相符,为编制会计
报表提供准确的核算资料。
1.现金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1)处理步骤。①根据财产清查小组填制的“现金盘存单”等资料中确 定的现金盘盈、盘亏及损失数,编制会计凭证,据以登记帐簿,使帐面数与 实存数达到相互一致。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清查报告之后,按照产生 差异的原因和性质,在帐簿中转销盘盈、盈亏及各种差异。
  转销的原则是:现金的盘盈数冲减本月“管理费用”;现金的盘亏,可 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其计入“其它应收款”,剩下净损失, 其中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计入本月“营业外支出”,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 分计入本月“管理费用”。
  (2)会计处理时设置的帐户。要反映、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各项财产 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处理情况,应该设置一个“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 “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属于资产类帐户,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在清查财产 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净额。“待处理财产损益” 帐户下应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两个明细
  
帐户。现金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要运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帐户。 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时,“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帐
户的核算内容及结构如表 3.12 所示。
表 3 . 12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平时 流动资产损益 (贷)

发生额——
( 1 )各项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数
( 4 )各项流动资产盘盈的转销数
借方余额:尚未处理、转销的流动资产盘亏 毁损净额

发生额——
( 2 )各项流动资产盘亏、毁损的转销数
( 3 )各项流动资产的盘盈数
贷方余额:尚未处理、转销的流动资产盘盈净额





(3)会计处理。
一是现金盘盈的核算。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现金盘盈 100 元。
  ①在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之前,根据“现金盘存单”,编制调整现金 帐实相符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 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00
  ②上述盘盈现金,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冲减本月管理费用。编制会计 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00
贷:管理费用 100 二是现金盘亏的核算。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盘亏现金 200 元。
  ①在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之前,根据“现金盘存单”等原始凭证,编 制调整帐实相符的
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200 贷:现金 200
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盘亏现金由出纳员赔偿,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员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200
2.银行存款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时发现的 未达帐项,在
会计处理时跟前面不同,不需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而是在调整帐 簿记录时,企业将银行入帐而企业未入帐的帐项,补充编制会计分录,并据 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这有两种情况:
  (1)银行已收款入帐,而企业尚未接到收款通知没有入帐 的款项,编 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 贷:有关帐户 ×××
(2)银行已代企业付款并已入帐,而企业尚未接到付款通 知,没有入

帐的款项,编制会计分录: 借:有关帐户 ××× 贷:银行存款 ×××
□结帐
  结帐就是当期(本月、本季或本年)的记帐凭证登记完毕 后,按制度 规定和管理需要,结计出各个帐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以总结出在一 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情况。
  出纳员将本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资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 帐并核对无误 后,为了了解本单位在本期内货币资金的全部收付情况和期末结存情况,为 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依据,应通过结帐的方式计算出本期内现金和银行存款的 收入总额、付出总额和期末余额。其中,期末余额的计算公式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收入—本期支出 结帐应按期进行。会计期间一般实行日历制。各单位应于月末、季末和
年末结帐,其中月末和季末结帐称为结算,年末结帐称为决算。另外现金日 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当逐日结出帐面余额。
  结帐以前,出纳员应首先查明本期内(包括当日、当月、当季和当年) 所发生的所有款项收付业务是否都己取得原始凭证,是否都已编制收付款凭 证并已经登记入帐。对于在对帐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处理了结之后 才能结帐。
(1)每日业务终了,出纳员逐笔、序时地登记完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
日记帐后,应结出本日结余额,现金日记帐应与当日库存现金核对。 在分设“收入日记帐”和“支出日记帐”的情况下,出纳员在每日终了
按规定登记入帐后,结出当日收入合计数和当日支出合计数,然后将支出日
记帐中当日支出合计数转记入收入日记帐中的当日支出合计栏内,在此基础 上再结出当日帐面余额。
(2)办理月结,应在各帐户本月份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
示本月结束;然后,在红线下结算出本月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和月末余 额(无月末余额的,可在“借或贷”栏内注明“平”,并在余额栏内填“0” 符号),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最后,再在摘要栏下面划一 通栏红线,表示完成月结工作。
(3)办理季结,应在各帐户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结下面划一通栏红
线,表示本季结束;然后,在红线下结算出本季发生额和季末余额,并在摘 要栏内注明“本季合计”字样;最后,再在摘要栏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 完成季结工作。
  (4)办理年结,应在第 4 季度的季结下面划一通栏红线,表示年度终了; 然后,在红线下面结算出全年 12 个月份的月结发生额或 4 个季度的季结发生 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在此基础上,将年初借(贷)方 余额抄列于“本年合计”下一行的借(贷)方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年 初余额”字样,同时将年末借(贷)方余额,再列下一行的贷(借)方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最后加计借贷两方合计数相等,并在 合计数下划通栏双红线,表示完成年结工作。需要更换新帐的,应在进行年 结的同时,在新帐中有关帐户的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或“年 初余额”字样,并将上年的年末余额以同方向记入新帐中的余额栏内,新旧 帐有关帐户余额的转记事项,不编制记帐凭证。
  
  在办理结帐时,为了避免计算错误,以保证结帐工作的质量,出纳员可 用铅笔填写发生额和余额,然后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再正式用蓝黑墨水填 写。
  
《能挣钱巧开支——企业出纳手册》 出纳业务(三)——现金出纳

结算是结算货币和货币结算的简称。

一、现金结算

□结算的概念
  结算是货币结算或者说货币清算的简称。它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 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其他单位,以及个人之间在进行商品交 易、劳务供应、信贷存放、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货币收付行为。
□结算的种类
结算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结算按照其是否使用现金,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现金结算是
指利用现钞进行的货币收付行为,转帐结算是不使用现钞,而是通过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款项由付款人帐户转到收款人帐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结算按其是否通过银行来办理,分为银行结算和非银行结算。所谓银行 结算是指通过银行来办理的结算业务,它包括通过银行办理的现金结算和通 过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非银行结算是指不通过银行来办理的结算,包括现 金结算和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转帐结算。
结算按照收款人和付款人是否在同一城镇或同一规定区域,分为同城结
算和异地结算。同城结算是指处于同一城镇或同一地区的收款人和付款人之 间的货币收付行为;异地结算是指处于不同城镇或不同地区的收款人和付款 人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
□现金结算
  所谓现金结算是指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使用现实的货币,即现钞来进行 的货币收付行为。现金结算主要有两种渠道:一种是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 给收款人,不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另一种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和非银行金融 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如邮局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和转帐结算相比,现金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直接和便利。在现金结算方式下,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面钱货两清,无须通过中介,因而对买卖双方来说是最为直接和便利的。 同样在劳务供应、信贷存放和资金调拨方面,现金结算也是最为直接和便利 的,因而广泛地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2)不安全性。由于现金使用极为广泛和便利,因而便成为不法分子觊 觎的最主要目标,很容易被偷盗、贪污、挪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极大多 数的经济犯罪活动都和现金有关。此外,现金还容易因火灾、虫蛀、鼠咬等 发生损失。
  (3)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由于现金结算大部分不通过银行进行,因而 使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控制。过多的现金结算会使流通中的现钞过多,从而容 易造成通货膨胀,增大对物价的压力。
  (4)费用较高。使用现金结算各单位虽然可以减少银行的手续费用,但 其清点、运送、保管的费用很大。对于整个国家来说,过多的现金结算会增 大整个国家印制、保管、运送现金和回收废旧现钞等工作的费用和损失,浪
  
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因此国家实行现金管理,限制现金结算的范围。

二、现金管理制度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金结算的管理,1988 年 9 月 12 日国务院颁布了《现金管 理暂行条例》,1988 年 9 月 23 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规定各单位办理现金结算的基本制度。
1.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由于现
金具有使用广泛、便利的优点,同时又具有使用不安全、不利于国家宏观管 理和控制以及费用较高的缺点,因此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 体、部队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按规定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 结算。具体的现金开支范围,1988 年 9 月 12 日国务院令 12 号发布的《现金 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 1988 年 9 月 23 日银发[1988]288 号文件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部队只能在下列范围内开支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
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 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 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等支付给外 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璜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 医疗费、法律服务费、咨询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 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
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 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费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如金银、工艺品、废旧
物资等的价款。
(6)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照规定,结算起点为 1000 元,超过 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帐结算。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 金进行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 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够方便,必须 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 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这里所说的开户单位,是指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企业、事 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和部队。这里所说的开户银行是指开户单位在其设立帐 户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
  
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等,以及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 机构。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 金,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除上述第(5)、(6)两项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 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 1000 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 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 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 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一般情况下,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零星 开支的实际需要,核定 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 额。这里所说的日常零星开支,就是除去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如发放工 资、奖金等)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如新闻出版单位的稿费支出等)以 外的零星的行政费用支出等。距离银行较远且交通又不方便地区的开户单 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在 5 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 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各单位就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余数不 得超过核定的限额,所有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天送存银行。但库存现金 用完后或留存的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除可以用非业务性的零星现金收入
(如退回差旅费、出售废品收入等现金收入)中补充和允许坐支的单位可以
从业务收入中补充外,均应向银行领取现金补足限额。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 现金补足限额一般不得超过原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如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为
1100 元,已用去 800 元,那么向银行领取的现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 800 元。
如果零星费用集中支付,需要领取现金数超过 800 元,则应在领取现金时说 明情况经银行同意后方可领取,但单位当天留存过夜的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 过库存现金限额,即 1100 元。
另外,单位向开户银行领取零星现金时,在现金支票用途栏应注明“备
用金”字样,不属于备用金范围需要的现金,应另开现金支票领取。单位收 入的现金不得作为库存现金留存,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一个单位同时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允许在一家银行开设银行结算帐户
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户的 附属单位需要保留现金,也应核定限额,其限额应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 额之内。
2.坐支 所谓坐支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
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 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 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 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 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 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 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 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
  
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 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 以专门申请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1)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 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
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 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现金采购的有关规定 按规定,各单位派人到外地采购,应按银行结算办法规定通过银行将款
项汇往采购地点,接受采购地银行管理与监督,不准携带现金直接到外地采 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的形式套取现金。按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采购 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现 金进行采购的,应由开户单位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 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并开具有关证明后便可携带现金到外地采 购。
按照规定,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货款,
应当通过银行以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 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
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 现金。
另外,按照规定,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
业单位购置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现金管理“十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
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十不准”。这十不准是:
(1)不准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的待遇;
(2)不准用不符合财会制度的凭证(如用白单等)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4)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5)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6)不准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8)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小钱柜);
(9)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10)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十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
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5.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
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 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 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 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 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 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1)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 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
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 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 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
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 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
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
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 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
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 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 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 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 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 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 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 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 额在 200 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 500 无以上 1000 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主管副厂长(或副经理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
1000 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 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 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2.钱帐分管制度 按照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原则,各单位应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讨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 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 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 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 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 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 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 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 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 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 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 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 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 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 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 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 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 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 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 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 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 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 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 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
  
处理。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 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 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
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 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 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盘点库存现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面清点出纳员保管的和其他人暂时保管的属于库存公款的现金, 包括在保险柜、抽屉或其他包装容器以至个人手袋、衣袋内存放的公款人民 币、外币,并清查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存入储蓄所的存折余额;如果为了特定 目的的查核或年终盘点,还应对连同现金保管的有价证券、金、银等贵重物 品也一并清点。所有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经过清点后,都要分类分面 额登记数量和金额。
(2)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借款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制记帐凭证的字条(即
白条和白单),不得充抵库存现金。
  (3)代私人存放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事先未作声明又无 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
(4)私设“小金库”(或叫“小钱柜”)的现金,应视作现金溢余,另
行登记,等候处理。
  (5)对存放现金处所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察看,如发现存在安全难以保 障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提请解决。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
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 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 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 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 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当上级单位或银行、财政、税务、审计、检察等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事务所派员或派清查小组进行查核库存现金时,出纳员应积极配合协 助,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清查前,应将每笔收付款项全部入帐;清查 时,出纳员应在场提供情况和方便;清查后,应将清查结果编制盘点现金报 告单,作为调整帐目的根据。
5.错款和失款处理制度 错款,是指当日终了或经过一段时间,结算出纳手上的或库存的现金实
数,和收付款凭证或现金帐的结存数之间的差额。现金实数多于凭证或帐上 结存数的,叫“长款”,反之,叫“短款”。这些长短款大都是由于工作差 错造成的。当发现长短款时,对方人员已不在,不能退补,须另作处理。这 里介绍的便是这方面长短款的处理。至于在办理每笔收付款点数过程中发现 长短款的,必须立即向在场的对方人员说明,在这笔款项办完之前,要退回 长款给对方,或要对方补足短款,不存在事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失款,是指办完收付款之后,发现现金实数少于凭证或现金帐上的结存 数,是属于人为损失或自然损失的款项。
  在现金出纳工作中,务求收付款项准确和保管现金安全、完整,不出或 少出差错和损失。为此,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办理每笔收付款都要 集中精神,细致审核和清点,一笔办妥才办另一笔;要设置保障安全、有利 于准确点钞的设备、工具。一旦发生错款或失款,不论是责任事故或意外事 故,是人为事故或自然事故,出纳员都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如实反映情况, 切勿因怕受牵连、受嫌疑或因自己工作有缺点而隐瞒、掩饰真相,甚至制造 假象以图推卸责任,造成查明原因的障碍。要积极建议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查明情况和原因,力求挽回或减少损失。主管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和问题 作不同的处理。这里参照我国银行出纳制度,提出对错款和失款的处理要求 和办法如下:
  (1)属于技术性的错款(例如在坚持制度的前提下由于书写、计算、清 点、机器故障等技术原因所发生的)和一般责任事故的错款,经过及时查找, 确实无法找回时,按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手续处理:长款归公,短款报损, 不得以长补短。有关人员要检讨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按照我国银行现行出纳制度,长短款每笔不满 100 元的,由基本核算单 位负责人核批;满 100 元以上不满 500 元的,报中心支行核批;满 500 元以 上不满 5000 元的,报分行核批;超过 500O 元的,报总行核批。企业、单位 的主管部门可参考它,制订本系统本部门错失款处理的审批权限和手续。
(2)属于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有章不循,违反劳动纪律,因而
造成错款、失款的责任事故,应追究失职人员的经济责任,视情节和损失程 度的大小,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有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由于领导不贯彻 落实制度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领导的责任。
(3)属于有关人员监守自盗款项,侵吞长款、挪用公款的,均应按贪污
案件处理。
  (4)如由于不明原因,正在继续调查,一时难以处理的,应由错款人填 具《出纳错款、失款审批报告表》(见表 4.1),经财 会主管人员签具意见, 单位领导批准,列入应收(暂付)款或应付(暂收)款帐户处理,但仍须抓 紧进行清查,不能长期挂帐,也不能简单草率处理。
(5)如发生 1000 元以上的大额错款、失款,要填具《错款、失款审批
报告表》上报,其中情节复杂或有舞弊、被盗等嫌疑的,还要及时报告监察、 公安部门。
  (6)如发生现金被抢劫、被盗窃案件,应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的 任何东西,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
  (7)如发生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及时报请领导人员 和上级单位察看现场,将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毁坏情况和损失的 现金、支票、证券等的金额,书面上报。
  (8)企业、单位发生长短款时,都要在出纳帐上进行记录。未查明原因 的,先记入“待处理”帐户,已查明原因并经审批后,属本企业、本单位负 责的,要记入财产溢余或损失。要注意:不能以长款抵短款,或把长款先行 储存,再待日后发生短款时弥补,也不能不记帐。
  
表 4 . 11 出纳错款、失款审批报告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发生单位 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错(失)款人:
错(失)款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错(失)款调查主要情况及原因:


填报单位财会部门意见:
               签章 填报单位意见:
               签章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或三份,一份自存,另一份或两份上报;上级审批后,一份退填报单位入账。


6.现金保管制度
  如前所述,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现 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 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 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 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
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 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帐外小金库。银行一旦 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各单位的出纳员对
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 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一定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
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 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是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 面金额,每十张为一轧,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一定 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 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铸币,应按照不同币 面金额,分别存放在特别的卡数器闪。
  (6)从银行提取回来的整数纸币和硬币,每把上的纸条、每捆上的封签, 以及上面的签章,都要保持完整。动用这部分纸币和硬币时,均须按捆、按 把点数,若发现其中有超出和短缺时,凭此向银行联系处理。无误后,才将 纸条、封签丢掉。
  
7.保险柜的配备使用 为了保卫国家财产安全和完整,各单位应配备专用保险柜,专门用于库
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的保管。各单位 应加强对保险柜的使用管理,制定保险柜使用办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 一般来说,保险柜的使用应注意如下几点:
  (1)保险柜的管理。保险柜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授权, 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
  (2)保险柜钥匙的配备。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管, 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保卫部门封存,或由单位总会计师 或财务处(科、股)长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 用。出纳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3)保险柜的开启。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 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 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 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 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财物的保管。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 金支票和转帐支票)、银钱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 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其他有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 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 与帐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5)保险柜密码。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任出纳员应更换使用 新的密码。
(6)保险柜的维护。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
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经常擦抹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 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 以防泄密或失盗。
(7)保险柜被盗的处理。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
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 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员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 险柜锁孔处贴上封条,出纳员到位工作时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处 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 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三、现金收款业务核算



□现金收款业务的涵义
  现金收款业务是各单位在其所开展的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性业务过程 中取得现金的业务,它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取得 的现金收入业务,机关、固体、部队、事业单位提供非经营性服务而取得的 现金收入,以及单位内部的现金收入,如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退回的多余款 项、向单位职工收取的违反制度罚款、执法单位取得的罚没收入等。在不同
  
的单位中由于其本身的业务性质和规模不同,因而其现金收入的性质和规模 也不同,相应地出纳员的任务和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别。为全面介绍出纳员工 作实务,我们从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帐凭证的填制审核和现金的收付 及现金日记帐等方面进行专门讲解。
□现金收款业务原始凭证
1.现金收款原始凭证的种类 由于各单位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其从事的经济业务的性质也各不相同,
因而在具体办理现金收款业务时,所采用的原始凭证的种类也各不相同。一 般来说,涉及现金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发票。发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 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 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经济活动中,发票是一切企 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取得收入 时填开给对方的合法凭据。
  (2)非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按规定收取 规费和咨询服务费用时所开具的收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据由国家财政部门统 一印制或加盖监制章。这些收据一般是一式三联:出纳存根、交款单位回执、 会计记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按规定收取各种规费和服务费用时必须开 具非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的基本格式如表。
表 4 . 2 ××市行政性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
NO . 6204082
市财政局
印章位置 财甲—财政— 01
交款单位或个人 收费证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金 额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金额(大写)
收费单位(印章) 收款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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