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中学亦被毁
闸北永兴路私立市北中学自置校舍,面积六亩,为闸北市区内唯一完备 之中学。自日军侵入闸北后,全部被焚毁。直接损失如校舍、图书、仪器之 类,计有廿一万三千余元。间接损失如校员、学生在校财物,约计七千六百 余元。
(8)在嘉定的烧杀抢掠(1932 年 6 月)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
二月 本县居民纷纷移家避难,大都迁往太仓、常熟、青浦、崑山等处。邑人
潘指行等筹组伤兵医院,以北门初级中学为院址,聘周泳京等医师担任医疗, 收容伤兵六、七百人,一切药品由红十字分会供给。八十七师、八十八师队 伍陆续由城厢及南翔等处开赴前线,吴淞、庙行等处战事剧烈,本城闻炮声
① 录自嘉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新嘉定大事记》1932 年编撰的稿本,由高家明整理供稿。
隐隐昼夜不绝。日军飞机侦察我军行动,结队翔空,日必数次。县府暨各区 公所招募夫役供应前方,协助运输、掘壕等工作。邑人集合食物用品炒米、 毛巾等,络绎送往前方,慰劳将士,努力抗敌。二十一日南翔车站被敌机轰 炸,站长徐斌中弹殒命。二十四日敌机炸毁南翔站以东,第十五号桥梁一座, 同时体育场、火车站、南翔中心校等处均被炸。车站□务司□王景□中弹殒 命,杨□明重□。二十八日,上官云相师开抵黄渡,担任构筑工事,忽奉蒋 令留守南京、镇江。二十九日晚,县长潘忠甲奉十九路军总指挥蒋光鼐电饬, 带领全县武装队团赴刘河防堵敌军,潘县长于子夜率领警察队长高宝琛并其 部队经娄塘趋刘河。司令部令饬县府转令各区公所将境内所有道路铺筑填 平,以能行炮车为度,北自刘河至罗店、真如,南自真如至南翔,东自广福 至石冈,挖掘长壕作第二道防线,各区公所奉今后即通知居户各出民夫,分 赴指定地点分段工作,参加者极为踊跃。
三月 一日拂晓,日军在大仓杨林口登岸,江口日舰数十艘同时发炮,并有飞
机数十架掷弹助战,城厢及娄塘等处炮声、飞机声震天,居民均从睡梦中惊 醒。傍晚潘县长率警察队由娄塘遍回城中。是日淞沪抗日国军奉令退却,自 是晚十时陆续经县城南翔向良山、大仓西去,至二日晚队伍经过未绝,六十 师刘占雄旅向黄渡撤退。六十一师张炎旅第六团向方泰撤退。七十八师翁照 垣旅撤至南翔集结。十九路总部撤往仪征。
二日盾晨第五军八十七、八十八两师全部自前线撤迟,一路自广福经马
陆而西,一路自罗店东来经外冈而北,由俞济时师长率领赴太仓。同日第十 九路军沿京沪铁路线撤退,由总指挥蒋光鼐、军长蔡廷楷率领,经南翔、安 亭赴良山,其驻县营底经外冈、望仙桥、钱门塘等镇往崑山。是日国军撤退, 虞集各乡镇敌机自晨至暮四处狂掷炸弹,嘉罗路东门附廓,以及城中娄塘等 处,抛□□批炸弹。计南翔中弹者,为火车站、南翔中心校、张六房住宅、 大德寺等处;嘉定中弹者,为东门外嘉罗路春桥附近,及城内张马弄、东坡 桥、圆通寺、北义仓、沈家桥等处之附近;娄塘中弹者,为东半镇及市中心。 此次日机到嘉掷弹,首以城中存仁堂为目标(以设保卫团团部故),飞机十 二架,凌空麇集,第一弹中北邻元泰昌,及命相馆、源来商店、社聚兴铅皮 作,作内有一老司务,未及逃避,葬身瓦砾。日机以未中团部,继续掷弹, 卒被炸毁,元泰昌后进,亦炸成深约六尺之巨洞,焚毁锡箔达万元。东门外 沪大汽车站,亦力彼掷弹之目标,吊桥槐黄鹤茶馆,全被炸毁,且毙一人, 时屋中人见日机掷弹,逃避室内,致多葬身其中。同时黄河楼茶馆,亦可炸 毁,连带及于邻居豆腐店等二十余幢房屋,中间偶有数幢未遭毁及,然以过 于受震,呈歪斜状。春桥南首张正明家,炸成深窟,当有四十余岁之男子, 葬身其问。春桥东大街安禄宅毛巾厂之房屋十余幢,全部炸毁,所有织机, 全部倾毁倒地。汽车站旁被毁车辆五、六辆,机械损坏,不能修理。娄塘镇 共被掷弹十余枚,邻近波及者数十家。嘉罗路施相公庙东杨树浜桥附近,掷 弹二枚,均落河中,居民未遭害。全县秩序顿时大乱,居民络绎向西南逃避, 是晚县长潘忠甲暨各机关人员退至青浦,警察及警察队均随往。
三日敌机掷弹威胁益甚,各军继续撤退,人民对十九路军军纪极口赞誉, 途遇辄向慰问,军士有痛哭对答者。午后日军前哨南路由真如进占南翔,南 路由刘河进占娄塘。是日娄塘皇庆焚烧终日,居民间有被杀者,南翔马桥农 民房屋被毁殆尽。
四日县城被占,四城及金沙塔悬太阳旗。是晚敌军向黄渡、朱家桥等处 推进,黄渡附近开火约半小时,日军死二百余,我军死三十余,外冈李九图 亦激战一时许,双方颇有伤亡。
五日我军完全退离县境,敌派队按户搜查,居民被杀者数人。敌于黄渡 丽四图布置防御物,并开炮示威,是晚敌至方泰即退。
六日敌觅人组织维持会,城中由冯启宸字开生担任,南翔、娄塘由方颂 台、周子兴担任。敌于六里桥掘壕布防,至八日撤退高僧桥。是日南翔、黄 渡、安亭等车站被敌占据。
七日敌强拉夫役及妇女,侮辱备至。敌在城约五、六百人,初设司令部 于县政府,旋迁教育局、公共体育场停飞机。同日旅沪同乡会组织临时救济 会,设收容所,收容避难同乡。
八日起至十四日敌十一师团调回本国,另由十四师团来嘉交替。日军侵 占本邑队伍,嘉定刘河间为第十、第十四师团二万余人,嘉定南翔罗店间为 第九、第十二师团三万余人,其主力集中于刘河、嘉定、真如等处。
十六日敌军约百人到葛隆,傍晚退去。十五、十六两日,敌自黄渡车站 起迤东经王家村、袁司徒至嘉翔、石路西转北,沿石路经石冈至城北,沿嘉 娄路至娄塘长四十里许,掘成深长之壕沟,并安设炮位,驻军约二万余人。 十八日敌军连日调动忙碌,各城门检查极严,朱家桥敌又增二千余人,
西门外一带敷设电网多处,白昼在前线各处放汽球,飞机夜出掷电光弹。
二十三日敌军不断运来,在黄渡等处积极备战。 二十四日中日停战会议在上海正式开始谈判,是时本邑城厢一带驻有敌
军二万余人,司令部设城内,安亭、娄塘前线频有接触。
四月 敌占据本县后即滥发日币,据财厅调查,敌日占领嘉宝两县后即发纸币
七千万元,分十元、五元、一元三种;又银辅市百余箱,分五十钱、二十钱、
十钱、五钱四种。以中国银圆一元作日本六十钱,并以民间所有物作为战利 品。城市乡镇各机关及居家被敌占据后,所有贵重物品均被运刘河舰上,书 籍、木器充作燃料。民众经过城门或市镇,日兵除盘诸外,辄加侮辱。日军 见我民众出入城门或市镇者,初则除盘洁外,强令脱帽举手为礼,继则鞠躬 致敬,偶不顺从必被殴辱,自此即使满意,亦必强令爬经防线,拍手以为乐, 见鞠躬而不诚者,立加殴击。有一居民出南门向之行鞠躬礼时,口含香烟, 日军视为不敬,被击耳光数下,至吊桥茶店中,口出异言,又被追上痛殴。 有时故意辱弄行人,或令徒手上举,或令持砖石上举,直立多时始止。见妇 女或令脱除衣服,使之赤露,或系铃乳头,使在其旁往来奔走。各地驻扎之 日军,时至附近乡村骚扰,见妇女必强行奸污,以此乡村妇女有钱者多逃往 上海,无钱而居家者,夜则匿居田野及柴草堆间,昼则站立村边四望,遥见 日军将至,即奔走远避,状态可怜。大批汉奸资敌利用,并诱妇女供敌宣淫。 日军占嘉后汉好资敌利用者多为江北人,而本地汉好为数亦不少,为其首者 为张启太。惟两种汉奸,互相诋毁,因江北人之汉奸,较忠于日人,故日人 信之深,本地汉奸,被其挤轧,故皆随附张启太居西乡。此辈汉奸,或为间 谍,侦察我军消息;或为搜寻物件,使敌便利;或作向导,指示地势;或供 差遣,甘为牛马;或代找妇女,供彼奸污。无耻妇女,贪得财物,自愿送往 资敌宣淫者,固亦有之,然终属少数。大多数之妇女,多为汉奸计诱,或强 拉。计诱之法,言之痛心。某次汉奸等假托上海某工厂招雇女工,给资甚丰,
无知妇女,信以为真,争随前往,汉奸等率领大批妇女绕道上海而至嘉定南 洋旅馆,幸为在沪国人知悉,设法向上海日军司令部交涉,日司令部无法, 下令禁止,否则此大批无知妇女,均将有不堪设想之虞矣。宵小乘机抢物, 辄被日兵刺死。敌占领嘉刘后,一般宵小见机关、商店、住家中人逃往他处 者,即乘机抢取物件,价值稍贵者为日军取去,次者均力若辈抢取,损失之 最大者为刘河盐山、东门外公森泰以及农场等,公森泰被抢小麦、蚕豆价值 万余元。农场上去岁由公家购备贱卖农民之棉种,除被日军烧去者外,尚有 多量棉种,尽为抢去。刘河共有盐山三座,三数日间,被抢二座,当抢时人 如潮涌,日人见之齿冷,抢取者固多数为不良分子,然小康贪利者,亦多混 入其中。东乡曹王庙东北秦家村秦礼文之兄,亦同往抢取,除抢取食盐外, 并携取椅桌等物,被日军当场用刀杀死,事后家人不敢前往收尸,雇用无赖 数人,给以十元重酬,令深夜往窃,往窃者将尸系之船底拖行而回,出南市 梢起视,见尸头落去,至今尚未觅得,举家追悔不止。三日黄渡附近各村被 敌掳略殆遍。同日陆渡桥敌哨二百余人中伏不支而退。
五月 上海各报记者陆续来嘉调查灾况,本月二十日新闻报刊有嘉定创痕录
云:
南翔镇上 镇中受炸最重者,厥为八字桥,凡中弹三四枚,桥身全断。桥之西堍,
路北被炸者,为应益深茶叶号等十五家;路南为恒昌南货号等西家,桥之东
挽,路北姚深甫鱼行、发茂作坊等十数家,此街盖已全毁;路南为晋泰纸号、 葛新盛米店等三、四家,一望之余,但见碎椽断柱,凌乱斜矗于瓦砾堆中而 已。该处被炸而死者,有朱式谷肉庄之伙金姓等,凡三、四人,次之为东市 梢杨家弄,被炸之户,弄东为陈尹良等十余家,弄西为张六房之房屋数十椽, 损失较八字桥为多,迄今已发现之尸身,有十余具,而失踪之人,尚有不少, 或者犹埋于瓦砾堆下也。马路口之中弹者,为中山小学宿舍之一部;西市梢 之中弹者,为大富贵寿器店及江姓住宅之半;万寿桥之中弹者,为□姓住宅 之前半。其他各处虽被炸而损失不甚重大者,不备载。至为日军放火焚烧之 处,则有东市梢陈允亭之房屋两进,香花桥街南之黄日新酒店、仁昌烟纸店, 及街南之钟表店等。人民死于日军枪刺下者,有阿虎及浦松令两人,浦被刺 未即死,为日军所活埋,惨矣哉。
毁灭文化
南翔公学,为先哲许苏民所创办,许氏藏书颇多,亦饶善本,均捐作公 学图书馆,历年添购,亦颇不少。固不知日军于我文化,有何深仇宿恨,闸 北商务书馆之东方图书馆,既毁于硫磺弹矣,陷我南翔后,复尽取公学图书 馆之图书,堆积广场中,举火悉焚之,其意何居,真令人切齿痛愤者也。
由翔到嘉 嘉翔间之道路桥梁,本甚整齐,日军到后,沿路桥梁,悉被破坏,完好
者,仅有其一而已,余或以木易石,或破坏其半,他日修复旧观,颇非易事。 嘉定南门外之沙场弄,全街皆以长石条砌成,其下为阴沟,乃多数石条,均 为日军所中断,折陷沟中,几不克通车辆。此等破坏,似非出于自然,修复 之费,当不在少数。
嘉定城中 城中为炸弹所毁者:(一)圈通寺桥东堍之项远村家,宅颇宏大,当时
建筑,已需四万金,今已毁其十分之九,除大厅之半及若干小屋外,悉数被 焚,度所投者当为硫磺弹也。(二)南大街与张马弄转角处,凡中三弹,其 一炸去秦姓花园之小屋数间及徐新甫住宅之右首厢房,其一炸毁胡师王家之 大厅,其一炸毁世界书局分销处后面之朱赞侯家。(三)塔前杜聚兴铅皮店 及百货商店,中两弹,店面全毁,其南邻元泰昌纸号之大厅与货栈,亦遭波 及。(四)石灰桥畔之张恒盛石灰行。(五)沈家桥中弹全断,桥东汪望农 家之门面而及下岸房屋,炸坏不少。(六)东坡桥下吴家馆之后进,波及浦 菊舟家之门面。(七)栅口弄中顾元发酒店楼房七幢及侯登兴客栈,完全炸 毁。(八)积谷仓之一部分。此外,尚有一枚落栅口弄中印隽丞家,未炸, 约有二尺见方,刻陷泥中,未敢轻动,须请专家前往销灭之。其为日军放火 焚烧者:(一)为慈善机关存仁堂。(二)为南门盐公堂,几全部被毁,本 有厅事九栋,今抵存其半矣,损失当在十万左右。(三)钟楼相近之农民四 家,其遭日军惨杀者,先后约十六七人,又有活埋者三人。西门外则有逃难 者五、六人,为日军机关枪扫射而死。
东门之外 东路街道,为日军行驶汽车,已中凹而边凸,非大修不可。出东门,一
望皆瓦砾,被炸者,凡四十一家,如藤万昌酒店、陈万盛杂货店及吴君禄住 宅等,昔日市面,尚属繁盛,今则椽柱焦黑,与砖瓦错杂,成奇惨景象,共 计牺牲于炸弹下者,一百二十四间。其炸死之人民,有朱阿四、吴长贵二人, 又有死尸下半截,炸飞人家屋上,不知其名。长途汽车站之周围,落弹甚多, 然站则无恙。
报施不爽
汽车站之东北,有斜径乡者,夹一小河,在南曰南斜泾,在北者曰北斜 泾,两村农户,不足四十家,乃为日军放火焚烧,毁三十余家,幸存者一、 二而已。在放火之前,捕乡民二十七人,悉数枪毙之,其中四人系沪北避难 来嘉者,终及于难,惨哉!被毙之乡民,多属贫苦,其乡有为道士之徐湘平 者,虽非富有而颇乐善,乃向木行赊棺殓之,力任其费,乃徐氏之居,四邻 皆焚,彼独保全,或谓报施不爽,然徐妻亦在二十七人之劫。春桥南之沈家 宅等处,亦被焚二十余家,被毙十六人。有所谓小宅者,全宅皆毁,该处有 县立农场,亦完全被焚。
北门之外
自东门至北门,沿城脚一带(城内),为日军放马之处,农田数百亩, 春熟悉遭践踏,损失甚巨。目下农人方在事爬松工作,然践踏经月余,土坚、 工作至苦。嘉邑素有冷北门之称,盖北门多贫瘠之家,北门外市应,亦不若 东南西三门之盛,总计商店、居户三十余家,乃悉遭焚烧,幸而获免者,两 个全家、两个半家而已,记者小憩于该处茶肆中,其前进已焚,仅有后进, 悬匾曰介石堂,此堂之幸存,岂仰赖军事委员长大名之灵耶,可叹!
娄塘镇上 三月二日之夜,我军分两路自嘉撤退,一路出西门,一路则出北门至娄
塘,日军追踪向北,遂于娄塘发生战事。娄塘镇甚繁盛,因战事之故,飞机 踵至,益以纵火,于是该镇之残破,乃更在南翔之上。被炸者为大北街等处, 有印书民、陈绢文、瞿子全诸家。印氏为前商务书馆总经理印锡璋之子,家 本富有,宅亦宏丽,当时造价六万元。其为日军火焚者,以东市市梢之小东 街为最惨,全街十毁其九,街左右共有七十余家之多;次之为西市梢之野泥
泾,然亦有十七家,几去其半。此外,尚有北市梢三家,河南二家,东南市 三家。是日适大雨,记者仅巡行小东街、野泥径两处,闻中日交战,自二日 夜中三时起,我军只数十人,且战且退,翌日退至朱家桥,日军亦追至朱家 桥。三日之傍晚,复在该处激战两小时而后己。日军死伤不少,因此之故, 自娄塘里、朱家桥一带,乡居之被焚者,有二百余家之多(连娄塘镇共二百 七十四家),人民之中流弹而死者,约百余人,有陶炳章等数家,全家皆亡, 可谓惨矣。小东街之梢有朱升泰花米行者,房屋独得保存,顾其主人朱诵清, 为日军枪伤死于沪上医院中,其弟镜澄,为日军拉扛子弹,责其不力,死于 刺刀之下。
垃圾满室 以上皆记房屋之被炸、被焚,及人民之被害,至于嘉邑各家,无论其曾
否为日军所占居,总之,家家残破不堪,室室垃圾遍地,程度虽有深浅,损 失莫能幸免,此则南翔、嘉定、娄塘、外冈乃至于一切乡间,莫不皆然。逃 难者归来,初入其室,类皆目定口呆,束手无策,门窗之类,罕有完整,且 多缺少,一家多者百余,少亦十数,虽未被炸被焚,亦属有家难住。至于室 中,总是满地垃圾,莫能插足,加以臭气熏天,不可响迩,则日军尿屎不择, 积两月之久,造成此等现象也。器具什物,或已焚烧,或多破坏,贵重之红 木紫檀,亦一例以柴薪论之。至碗盏锅炉,一经应用,即加弃掷,故碎磁破 铁,随地皆是。衣服之类,初不为日人所需,则往往焚之毁之。书籍字画, 佳者不翼而飞,次者皆在垃圾堆中,碎为纸片。其为日军占居者,墙壁恒为 凿洞,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毗连诸家,可以往来。嘉邑饮料,多赖井水, 然井中已多数成为厕所,秽浊不堪,无法应用。目下归家者,约十之四五, 均在整理之中,顾残破大甚,有力者且不易,境况平常者惟有叹息痛恨而已。 各家衣物,除毁灭之外,类多易地,甲家之物,移于乙家,乙家之物,复在 丙家,不肖者则据为己有,多多益善,恒避纠纷,闻有南门某氏者,家中棕 榻,有百数之多,他物无论,诚恐为物主所认,连夜运寄他处,以图变卖, 自非特别情形。
(9)在虹口的烧杀淫掠
(1932 年 1 月 31 日—1989 年 7 月) 报道—(《申报》,1932 年 1 月 31 日)
日军非刑殴击惨无人道 本报昨据目击暴行者报告:略谓昨晨七时许,日军将北四川路北四川里
之铁栏打破,并将俭德公寓大门及后门捣毁,占据公寓后之老虎灶,作为临 时俘虏收容所。同时率领译员、便衣队,分头冲入北四川里之前后门,挨户 搜索,当捕去男子廿余人、女子三人、孩童七人,某译员竟将妇女身畔之钞 洋卅元抄去,全数拘留于老虎灶内,即将男子衣服脱去,全部搜查一遍。约 半小时后,日军将妇孺释放,男子则由日陆战队汽车载往福民医院旁日本小 学之日海军陆战队司令部内,押至二楼俘虏诘问所审问。时先有我国苦力三、 四人在内,满脸流血,手背反绑,情形极惨。当时即令全数人盘地而坐,内 有一穿西服者,最为日军注意,盘问甚久,是人为粤籍,不懂上海话,审问
① 该节材料由中共虹口区委党史办供稿,部分选自《申报》,部分系走访受害人的笔录。
无结果,即罚其以手扶地,两足挺直约廿分钟,腹部不得贴地,否则棍棒随 之。其后逐一严审??当时数日军押来一俘虏,装束似小工,而日军硬指为 中国便衣队,将其衣服撕去,用二寸径粗绳索,痛击其身??复时以击棒球 木棍,向手臂猛击,此人辗转哀号,满地作滚,惨不忍睹。时穿洋服者已盘 地而坐,日军微笑向前,令其起立,连举双手,方不虞有他,而木棍已向其 背部如雨而下,痛极晕于地??
报道二(《申报》,1932 年 2 月 2 日)
虹口旅馆卅人被拘六人被杀 虹口旅馆昨为日兵捣毁,并穷搜各室,拘去卅人,当场枪毙六人,其尸
亦用车载去。 一百五十人被无辜枪杀
大陆报云:闻有华人约一百五十人,被日人认为便衣兵者,均为日人枪 毙。昨天凌晨,日人将彼等尸身用数货车载去灭迹。此外,临时枪毙者,尚 不知凡几。
无辜苦力百余人被解至日人俱乐部 大陆报代表曾于昨天正午后,在天渲路与吴泄路附近,亲见日人拘获苦
力状之华人百余人,解至日人俱乐部,恐生命均不保也。
报道三(《申报》,1932 年 2 月 5 日)
被拘释之小贩所见一百四、五十名华人被杀 昨据被拘释之一小贩云:曾见该日司令部内共押有华人一百四、五十名,
大都已被日兵刀洞胸腹而死,将尸装入麻袋车运而去。
黄浦码头岸上卅人无辜被捕 据目击者谈,昨天下午,黄浦码头岸上,有华人卅余人,被日兵捉往靠
岸之日军舰中,稍一抵抗,即遭日兵用刺刀猛戳,当时负伤者甚多,其中并
有孩童数人。 日军无辜屠杀大学工友
大陆报云:据称??昆山路东吴大学法律学校之仆人一,正倚门而立时,
忽来一日兵,无端以枪刺向其猛戳,其人顿时倒地,而枪刺甚深,不易拔出, 日兵乃以足踏尸而拔之,继复连戳数次??
菜场茶楼店主店伙被拘 虹口汉壁礼路三角地小菜场五凤台茶楼主冯春发、冯阿二兄弟及伙友十
余人,于十三日夜半,被日军拘至司令部后迄无下落消息。 日便衣队四出放火
连日,日本便衣队,在苏州河以北虹口一带大肆抢掠??并用重金雇用 中韩流氓,在虹口一带以汽油及硫磺等易燃品浇于各居民之门窗等处,再行 纵火焚烧??北四川路青云里于三日上午十一时,被焚去自 36—39 号计四 间。又隔壁广兴里亦遭焚,蓬路德兴里于昨日上午十一时被焚去 80—85 号计 六间。
日军屠杀学校工友十余人 前日下午四时,江湾路一带日军,突入持志学院中学部,当冲入时,立
将该院门警以刺刀惨杀。侵入该院内部,将该院男女佣役十余人驱逐一隅, 立时用枪击毙,无一幸免。继续侵入该院四楼大宿舍、三楼饭厅、教室、礼 堂等处,纵火焚烧,致该院所有大批图书、仪器及房屋,全部被焚。
报道四(《申报》,1932 年 2 月 8 日)
日军拘捕我同胞凶残暴虐 日寇掳我华人大都禁于黄浦码头栈房内,??经西捕数度交涉,始释放
一部分 103 人,由捕房车送利物浦路捕房预备队驻所收容,??但所救出者, 皆已遍体鳞伤,形成半死。据被难者云,吾辈监禁已四、五日,只吃过饼干 三片,每日受日兵用铁棍殴打,内有一人,因不能受其暴虐,于前日乘隙跃 浦,图谋自杀,不意被一日兵所见,将其捞起,并谓自欲溺毙,乃即置于缸 内,以水浸之。现有二人,生命甚为危险。
据被捕者所述,若辈大多数最初拘禁于日本人俱乐部,嗣后分押于两日 本人学校中,距今三天前,乘夜移送一驳船内,挤塞舱中,闷饥欲死。
据昨夜捕房报告,仍有十一、二人暂留捕房,因受刺刀戳伤甚重,?? 其刀伤大多数在身旁或臀部。有一小孩仅三岁,亦受创伤。
报道五(《申报》,1932 年 2 月 9 日)
日军在窦乐安路一带纵火烧民房 昨晨九时许,八字桥敌受挫,相战至下午二时许,日兵仍不支,乃于三
时左右,向北四川路方面败退,同时,日兵恐中国军队伏于民房内,故将窦
乐安路一带纵火焚烧。
报道六(《申报》,1932 年 2 月 13 日)
日本便衣队纵火烧我民房 昨晨六时许,日本便衣队六人,各持火油、油纸等引火物,潜至靶子路
赫司克而路十七号张姓民房纵火焚烧,先以火油泼于大门上,继即纵火。
报道七(《申报》,1932 年 2 月 15 日)
三元宫无辜同胞一二百人被日军施以酷刑 据二月十二日王阿发函称:仆于本月七日在杨树浦地方拉黄包车,日人
叫我拉到三元宫,拉到后,将我押在三元宫内一小时之久,后有一日本女人 叫我拉到汇山码头,方得出险。三元宫内只有日本人二、三十名,押有我国 同胞约一、二百人,见其将年青妇女,多将衣服脱去,身上仅存小衣,最后 将其两手反缚在凳上或柱上,又见老年妇人多被反缚在地上,男子亦是如此。 最惨者为多数女于,被日兵割去乳头,或用小刀刺伤者,余见我同胞受此残 刑,心实不忍,故特奉告贵会??
报道八(《申报》,1932 年 2 月 22 日)
江湾镇之浩劫 昨激战尽日,敌炮火发狂轰击,加之飞机之掷弹,故江湾镇及附近有五
六处大火。记者曾往调查,途遇难民数人,据云:江湾镇上东岳庙被炸,毁 民居十数家,新江湾方面,因日机掷硫磺弹,故该处全部被焚,约有数十家, 至本人逃出时,火犹未熄。??街上市民之炸死及焚死者当在数百人以上, 现该处尚有居民未及逃出者,恐不被枪杀亦将饿死矣,言下流泪不止。
报道九(《申报》,1932 年 2 月 25 日)
江湾镇大街已尽成焦土 江湾镇东自大街万安桥起点,一直朝西延烧至花园弄口;新市路底起,
朝北烧至大街北弄止,计被焚商铺??百余家。 江湾惨屠记
廿三日晨十时卅分,余随同二西报记者,赴江湾日军阵地视察,余任汽 车司机职,另一华友则为余之车副手。车抵江湾时,见附近民房,业被日军 焚毁一空,??道旁尸体,纵横排列,??有尸体被劈为半截者,有头部分 裂、脑浆溢流者,惨状不忍卒睹。女子多服布裙,伏尸道旁,就余所见,已 在二百具以上,想见日军之残忍。??余前日(廿二日)往江湾时,尚无如 此景象,想日军下此毒手,屠杀民众,定系前晚(廿二日)惨败,恼羞成怒 所致。
报道十(《申报》,1932 年 2 月 28 日)
江湾小周家宅乡民被屠杀记 今有乡民王海如、袁小金者,家居江湾小周家宅,昨日结伴转辗逃出,
口述其目击日军残酷行为如下:日军猛攻江湾不下,即用飞机掷弹,轰炸村
镇,江湾全镇,现已炸成一片焦土。江湾附近小周家宅、沈家宅、徐家村等 村落,亦无一幸免。日军旋由江湾镇东北入侵,遇见逃难乡农,不问男女老 幼,悉遭屠杀,其稍幸者,则被捕去充当苦役。王、袁两者世居小周家宅, 未逃出时,目击该村乡民被杀者,无虑[不下]三十余人。王妻季雪玲,三岁 儿子根生及学徒袁金荣,14 岁,均目击其在村中被日军枪杀。更有同村李贵 祥夫妇及四岁儿子四根,亦死于非命。同村周桂生,虽幸得逃出,但其老母、 弟妇及四岁、八岁两侄,均死焉??
报道十一(《申报》,1932 年 3 月 2 日)
乡妇沿途哭夫 前日(廿九日)傍晚五六时,有年约卅,本地乡妇某氏,背负衣包一个,
将骆驼绒旗袍反穿身上,长发前披,戴紫酱色绒线帽,额系白洋纱手巾,似 患精神病,由公共租界东新桥沿浙江路向北,至广东路折而向东步行,骂不 绝口,??氏一路逢人询问丈夫下落,对人即问,你看见吾哩阿明否,人询 其阿明是你何人,答是丈夫,被东洋杀千刀捉去。旋有人询其姓氏、住址, 缘何如此狼狈,氏神经错乱,起先答非所问,嗣又云,吾逃难出来,江湾人, 住江湾跑马厅相近,日前与丈夫、四岁儿子逃出,路中被杀千刀东洋人将吾
丈夫捉去,儿子因号哭即被杀死,吾跪地叩求免难,家族中人均己失散,言 毕大哭??且哭且行,频呼丈夫之名,状殊凄惨。
报道十二(《申报》,1932 年 3 月 9 日)
江湾被劫惨状 日日社记者昨日上午十时驱车由虹镇绕道至江湾??田中炸痕累累,为
作战时日军飞机所掷。最为痛心者,尸身尽成白骨数根,似已为野犬所唾 弃??
河中尚氽数尸,江湾镇上河水均已发臭,作殷红色。东岳庙前之小河永 有两尸,尸皆向上,头部已断,似系死后抛入河中,尚有兵士尸身数具迄未 捞起掩埋??河水已成青紫色,腥臭不可闻??
江湾镇房屋大半被焚 日日社记者昨日上午十时,驱车由虹镇绕道至江湾?? 劳动大学被毁,至江湾镇时,昔日高耸云霄之钟楼,今日但见一片焦土,
东北角隅,存危楼一角,巍然独立?? 过劳动大学折入江湾镇,该镇已全部被毁,万安桥一带均成一片焦土,
东大街大寺前,全镇最盛之区,今已零落万状,第见几垛烽火墙而已??
受害人口述笔录(1989 年 7 月)
日军杀害了我哥哥陈风池
我家原住武进路长新里 49 号。哥哥陈风池是在 1932 年 1 月 29 日被日军 用刺刀戳死的,当时年仅廿四岁。
哥哥原在滇池路壁权公司打字,供养着六十多岁的老母和十二岁的弟弟
天云。“一二八”战事爆发后,哥哥不放心,便从公司(地属租界)回来探 望。由于隔天晚上有一辆装运日本伤兵的卡车开过四川北路武进路时,有人 打枪,这天日军就疯狂搜查,并杀人放火。上午,附近的五洲药房第二支店 的十一名职工刚被捉去,我哥哥正好下午二时半回家。哥哥刚到家里,日本 兵就来敲门,一进门就指着哥哥哇啦哇啦说:“界长界大中国兵”(意思如 此),并用刺刀乱戳。我哥哥于当晚十一时因流血过多死亡。天云在日本兵 进门时吓得躲到床底下。日本兵曾用刺刀往床底下乱戳,幸好没戳伤,但棉 袄上戳了几个洞。
(根据海山路 19 弄 13 号陈天云、黄桂芬口述整理) 一家十口人被日军活活烧死 “一二八”日本兵打到江湾时,我的公公、婆婆、大伯友生夫妇、二伯
林生夫妇和他们的女儿木铃及五叔顺弟等,包括二婶腹中即将出世的孩子共 十口人,都被日本兵活活烧死了,我是亲手参加收尸的。
那天是正月半元宵节(公历 2 月 20 日),他们本来已逃出去,因回去过 节,出了事情。我当时逃难在嘉定,那天丈夫买了五、六斤鲫鱼,本来也准 备回家过节的。由于在半路上碰到我的母亲,不让他回方浜村,他才免于遭 难。节后听说我们家的七间房子被日本兵统统烧掉了,但听不到家中十口人 的消息。我们曾回去过三次,但都没有找到尸体的下落,后来碰到同村人杏 根,才有了线索。那天日本兵来时,杏根躲在床底下旮旯里,日本兵用刺刀
戳来戳去未戳着。等鬼子走后,杏根就爬到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上,光看到鬼 子将公婆等一家人用绳子串了,拉到芦泾庙(现俞泾庙)西边一个广东人的 花园里,然后又看到火光,并听到喊救命的惨叫声。我们按杏根的指点,于 正月廿二日(公历 2 月 27 日)到广东人的花园中去寻,结果在葡萄棚下看到 有一堆尸体。两个人一对,面对面,用绳子缚牢的,背都烧得弓了起来,但 面孔还能认得出。我的姪女和隔壁的一个小伙子也被面对面扎成一对。那天 被烧死的,除我的公婆、叔伯、婶婶、姪女十口人外,还有我们家隔壁夫妇 俩、延松家婶婶及金发(十几岁的男孩)等共十四人。日本兵真残酷啊!将 我们家十口人活活烧死,当时的情况实在太惨了,我一想起来心里就难过。
(根据江湾镇辖水电路方浜村 64 号 82 岁老人须根英口述整理) 日军侮辱和杀害妇女 日本兵“一二八”打来时,我和大弟子在大麻子湖丝厂做工(该厂老板
叫大麻子,在今益民食品一厂隔壁)。一天,我和大弟子回家吃午饭时,碰 到日本兵,我手脚快,逃掉了。大弟子因怀孕,身体又胖,跑不动,被日本 兵捉住了。日本兵将她拉到汾水庙桥上(今临平路桥),把她衣服剥光,绑 在电线杆上。日本兵先是无耻地用两只贼眼盯着她看,嘴里还哇啦哇啦说: “好来西,好来西”,接着,用刺刀向她腹部一挑,真惨啊!她肚子里的东 西全部淌出来了。这是我逃到一个小楼上亲眼看到的。我们经历过来的人, 对日本侵略军没有一个人不恨的。
(根据东沙虹港路 301 弄 10 号 84 岁老人罗小妹口述整理)
日军奸淫妇女屠杀平民 “一二八”日本侵略军打来时,奸淫屠杀我同胞。粪码头那边,住着一
对夫妻,靠卖唱过活。男的是瞎子,管拉胡琴,女的唱扬州小调。日军来了
后,女的被他们拖去,瞎子去寻时,被日本兵用刺刀杀死。我们逃难回来后, 我拉着嫂嫂去看,瞎子尸体已烂得一塌糊涂了。日本兵真狠毒,我们年纪大 的没有一个不恨的。
(根据虹镇街道鸿福居委会 74 岁老人颜兰香口述整理)
何家宅被日军杀害十多人 “一二八”日本兵打来后,见人就杀,我们何家宅被杀害的有十多人。
何贵根(何忠尧的父亲)、何杏生、何祥生、何冬生、何湘荣、沈佛生、夏
奇,还有一个姓马的崇明人等,都是被日本兵杀掉的。其中何湘荣的尸体一 直未寻到。
(根据水电路 191 弄 25 号 503 室 94 岁老人何炳文口述整理)
外婆被日军枪杀 “一二八”日本侵略军到我们何家宅杀人放火。我们何家宅一百多户人
家的房子统统被日军烧掉,只剩下半间猪棚。我的外婆住在东窑,看到我们 何家宅的房子起火后,便跑出来看,不料被万恶的日本兵举枪打死了。当时 我的外婆已六七十岁了。
(根据水电路 191 弄 13 号 302 室 82 岁老人何文院口述整理) 我父被日军枪杀房子被全部烧掉 我老家住何家宅。“一二八”日本侵略军打来时,我们原认为两个国家
打仗,老百姓不要紧。由于舍不得点房子,我父亲就守在家中。我母亲是先 逃出去的,但后来横等竖等,就不见我父亲到来。我祖母出去寻找,差一点 被日本兵开枪打死。后来才知道我父亲是从水电路逃往坟山的路上被日本兵
开枪打死的。因为我父亲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就是被子弹打落在那里的,但他 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日本兵真残酷啊!我家有七间房子,一共造了七年, 是全家人辛苦的血汗,统统被日本兵烧光了。我们都是排字工人,弄得家破 人亡,我们对日本兵是恨透了。
(根据水电路 191 弄 17 号 102 室 70 岁老人何忠尧口述整理) 日军杀害我亲属 “一二八”日本鬼子打来时,别人都逃了,我姐姐不肯逃,结果被日本
人开枪打死。 日本兵杀人用刀劈。有一个人被他们捉住,说是偷电线的,一刀劈下来
劈到肩上,没有死掉。日本兵就把这个人活活埋在何家宅旁边的垃圾山里。
(根据水电路 191 弄 25 号 103 室 69 岁老人何宝山口述整理) 我的老爷老奶被日军杀害 被东洋兵枪杀的人,有屈家桥的豆芽和尚、金家巷的周宝二。我自己的
老爷、老奶(即祖父母),我在“一二八”逃难回来时,发现他俩被烧死在 屋旮旯里,尸体都蜷曲了。我们对东洋兵是恨透了。
(根据新市路 72 号 82 岁老人周莲娣口述整理) 江湾西陈家宅被日军屠杀九人 逃难回来,我帮着收尸,用了两天功夫。在现西陈家宅八号黄桂福家的
老宅基灶间里,就收了七具尸。七个人当中的三清、苗根和海根的儿子等三
人,是被东洋兵斩头致死的。特别是苗根的头颅没有全部砍下,还连着一点 点头颈皮,为了安葬,我还替他缝了几针。其他四人是被东洋兵用刺刀刺死 的。另外,海根夫妻俩是死在屋外。东洋兵真残酷,一点人性都没有。
(根据广粤路西陈家宅一号 83 岁老人黄生华口述整理)
日军在何家宅杀人放火 我们何家宅在“一二八”事变以前,共有一百多户人家,房子从花园路
到小宅,长约三百米,当中有一条洪。“一二八”日本兵打来时杀人放火,
我们这里一百多户人家的房子统统烧光了,只剩下半间猪棚、半间厢房。
(根据水电路 191 弄 25 号 503 室 94 岁老人何炳文、82 岁老人何文院、
70 岁老人何宗尧等口述整理)
(10)在普陀的烧杀抢掠(1992 年 4 月)
侵华日军于民国二十一年 1 月 28 日发动淞沪侵略战争。日军出动大批飞 机,狂轰滥炸。1 月 29 日~2 月 28 日,日机 30 多架次轰炸真如火车站,投
弹 30 多枚。其中 2 月 5 日投弹 8 枚,炸毁车厢 2 节,炸死士兵 11 人,马 7 匹,车站月台屋面被炸毁,候车室前炸死 1 人,炸伤 10 余人。其间,日机又 集中轰炸真如镇,先后出动 90 余架次,投弹 100 余枚,炸毁红十字会真如会 所和商店、民房 40 余间,汽车 1 辆,炸死 10 余人,伤 40 余人。对交通要道 杨家桥也多次轰炸:1 月 31 日,日机多批,投弹数十枚,炸伤 13 人;2 月 6 日,日机 7 架,投弹 13 枚,炸毁铁路道轨;2 月 9 日,日机 3 架,投弹 2 枚, 炸毁商店 6 家,住户 3 家,炸死 3 人,伤 10 余人。2 月 11 日,日机 2 架轰 炸潭子湾,投弹 2 枚,炸毁 1 家大饼店,炸死 2 人;2 月 28 日,日机数架, 投弹数枚,炸毁潭子湾河中难民船 4 艘,船民 13 人失踪。日机还轰炸近郊农
① 该节材料转录自《普陀区志》,1992 年 4 月出版。
村;2 月 2 日,日机 10 余架轰炸念八图等农村(今甘泉街道北块),投弹 5 枚,炸毁农舍 7 间,炸伤农民 10 余人;2 月 6 日,日机 3 架,在顾家宅(今 甘泉街道)附近投弹 3 枚,炸伤农民 2 人。
日军对区境日商纱厂和日籍侨民区,派遣海军陆战队驻守。2 月 1 日下 午,驻扎在日华纱厂(今上棉六厂)内的日军及便衣队,在厂门口检查行人, 先后有 20 余人被掳进厂里,严刑毒打后加以杀害,将尸体抛入吴淞江。同一 天,有一小孩在普陀路竹篱边小便被日军枪杀,并被抛尸河中。2 月 3 日, 槟榔路(今安远路)十间头民房居民,在屋内议论挖掘地窟避难,被路过日 军听见,叩门而入,捕去 10 余人,严刑拷打致死,后在吴淞江里发现 13 具 尸体,满身刀伤。5 月 7 日,闸北营造厂一工人行经东京路(今昌化路), 遇日军以日语呼唤他,此人不懂日语,稍有迟疑,即被刺刀戳伤胸部。
3 月 1 日国民政府十九路军退守南翔一带。3 月 2 日,日军侵占真如镇, 拘捕青壮男子数十人,指为散兵均被枪杀。居民家中因被搜出十九路军遗物 而被枪杀的达 40 余人。杨合兴花行职工朱宝倚,因住处有 1 架矿石收音机, 被日军戳死。同时日军便衣队和汉奸四出活动,搜捕烧杀,四乡农村有 40 余处被纵火焚烧。
民国二十一年 3 月 2 日,日军侵占真如镇后,四出奸淫掳掠,未及外逃 的妇女被奸污,财物被洗劫一空。
民国二十六年,太平桥太东 20 号,居民徐小毛的丈夫袁长生被日军掳去
未归。大东 76 号有一老年妇女,因年迈行走不便,逃避不及,日军用竹尖插 其下身,被活活捅死。太平桥北面的一个妇女,被日军奸污致死。杜家宅的 妇女杜氏,被日军奸污,她丈夫见状,同日军对抗,被日军枪杀。居民社福 祥的父亲被日军掳去,生死不明。
2.谈判期间日军的挑衅滋事
(1)军政部等密呈、令、电(1932 年 2 月 21 日一 5 月 18 日) 军政部致行政院容呈(2 月 21 日)
案据兼淞沪警备司令吴铁城呈称:案据上海市保安处处长呈略称:本月 三日午后三时,突有衣中国装之日人一名,不发一言,昂首直入该队护路部 队之太阳桥营舍,经卫兵拒不令入,始询你们队长在否,答以不在,即投名 刺二张,扬长而去。去后须臾,即有卡车一辆,载徒手日兵十余名,由北向 南,从中山路驶过。上列各点,形迹至可疑虑。当此时局紧张之秋,尤易发 生误会,拟恳呈请外交机关,迅加制止,以免演成意外,并详查该投刺日人
长岛 吉为何如入?此次拟见该中队长,有何私务?以释狐疑。除仍饬该 中队长严密注视戒备外,理合检同名片二张,胪请察核转请示遵。等情。据 此。理合检同名片二张,呈乞鉴核施行。等情。附名片二张。据此。查该日 人等擅闯军营,实属狂妄。除批回仰候呈请交涉,一面饬属注意戒备,并分 呈外,理合抄录原名片二张,备文呈请钧部鉴核,俯赐转向日外交机关诘问, 并请切实制止,以免意外,实为公便。等情。据此。除指令严密注意防范, 并请上海市政府向共同委员会申明制止今后日本住沪在乡军人之狂妄行动 外,理合节抄原呈及名片二张、备文呈请鉴核指示抵遵。等情。并抄录名片 一纸。据此。除分呈并函外交部查照,暨指令知照外,理合抄同名片一纸, 备文呈请鉴核。谨呈
行政院院长江
附抄录名片纸 军政部部长何应钦 次长曹浩森
签呈。查此案既经淞沪警备司令部指令上海市保安处严密注意防范,并
转请上海市政府向共同委员会申明制止今后日本住沪在乡军人之狂妄行动, 暨由军政部函达外交部。拟指令(呈悉)。当否请示。
金养谨签
二、廿一
指令 第六○五号 令军政部
行政院指令(1932 年 2 月)
呈据兼淞沪警备司令吴铁城呈报:本月三日有衣中国装之日人长岛 吉 一名,闯入护路部队太阳桥营舍。已饬属严密注意防范,并请上海市政府向 共同委员会申明制止。除函外交部查照外,转呈鉴核由。
呈悉。附件存。此令。
吴铁城密电一(1932 年 3 月 1 日)
① 原件无日期,现日期根据签呈时间考订,供参考。
① 原件无日期,现日期由编者考订,供参考。
院密第 165 号 吴铁城 上海 统密 东申电 廿一年三月二日到
限即刻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林主席、行政院汪院长钧鉴:军政 部何部长、参谋部朱总长勋鉴:统密。一、据报,敌军第十一师团之大部分, 今午在浏河登岸;二、据美国联合通讯社记者报告,接纽约电云:日政府已 拒绝双方撤兵为和平条件之提议。谨闻。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叩。东申。印。
吴铁城密电二(1932 年 3 月 3 日)
院密第 165 号吴铁城上海统密江西电廿一年三月四日到 限即刻到。洛阳。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林主席、行政院汪院长钧鉴:
军政部何部长、参谋部朱总长勋鉴:统密。本晚日本广播台传播日政府对于 上海事件,已决定办法如下:(一)中国军队撤退至廿基口尖突②;(二)日 本军队俟将中国便衣队肃清后再撤退;(三)退出区域由中立军队驻防;(四) 确定上海永久和平办法;(五)上海此次损失,由中国负责赔偿:(六)谈 判未成立以前,保留军事自由行动之权云云。译其大意如上。上海市市长吴 铁城叩。江西。
吴铁城密电三(1932 年 3 月 116)
院密第 207 号上海吴铁城统密真西廿一年三月十二日到 限即刻到。南京。汪院长、蒋委员长钧鉴:外交部罗部长、军政陈次长、
中央宣传委员会特种外交委员会勋鉴:统密。(一)据报,东京命令白川,
如与中国谈判时,应将第十九路军最后所布之防线要求撤除,或于哀的美敦 书述及之防线要求撤除,或于哀的美敦书述判时,取得有利之地位起见,拟 实行占据上海,并强迫第十九路军撤退。日军总部已将攻占扬子江及沿海各 口岸之策略正在积极筹划中。谨闻。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叩。真西。印。
吴铁城密电四(1932 年 3 月 11 日)
院密第 281 号上海吴铁城统密真西电廿一年三月十二日到 限即刻到。洛阳。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行政院钩鉴:军政何部长、
参谋朱总长勋鉴:统密。据日本官方所传,日方鉴于我国积极准备抵抗,知
和平绝望,已决用武力解决其军事计划,即欲占领所谓吴越平原。按吴越平 原,即北以扬子江为界,南迄钱塘江止,西沿京杭省道,东至东海间之三角 形平原。日本将以陆军二千万人守京杭省道,并以军舰密布长江及钱塘江江 面,使我军不得渡江袭击。至长江以北及南京以西之长江上流一带,以无险 可扼,需兵力极大,故无侵占之意。至杭州以西及钱塘江南岸,则崇山峻岭, 不易攻取,故以杭州及钱塘江为界。陆军防御计划业由白川大将拟就,而海 军方面,以在沪野村少将资望稍差,故特派安保大将,即前海军大臣来沪设 计一切。日方之意以为,吴越平原系中国经济之中心,如能占领一年,中国 经济必致破产,可直接影响政治,而使我国当局屈服。又据上海日本商工会
② 原件如此。
议秘书长某氏言:日方悉杭州方面中国军队调动甚忙,故不日将调金泽第九 师团、昨由南翔前线调回后方者向沪杭路出动云。谨闻。上海市市长吴铁城 叩。真西。叩。
吴铁城密电五(1932 年 5 月 4 日)
上海吴铁城团密支午廿一年五月四日到 急。南京。汪院长、蒋委员长钩鉴:外交部罗部长勋鉴:团密。江日下
午,新闸路乌镇路桥附近,有日兵七八名,自该处爬越铁丝网,追逐行人, 东达派克路,追及时即以刺刀乱刺,当场受伤者达七人,已由捕房车送宝隆 医院。嗣有美兵两人经过该处,立即上前制止该日兵暴行,后该日兵始折回 闸北。除向工部局交涉外,肃电奉闻。上海市市长吴铁城叩。支午。印。
吴铁城密电六(1932 车 5 月 18 日)
院密第 677 号上海吴铁城团密巧午廿一年五月十八日到 限即刻到。南京。汪院长、蒋委员长钧鉴:外交罗部长、军政陈次长勋
鉴:统密。(1)据此间日领事馆消息,日陆军全部召回,已由日皇敕令发表,
限一月内撤尽,只留陆战队一千名在沪,保护侨民。一二八以前在沪日陆战 队,计三大队,约一千?①百名。 (2)一二八之变煽动最有力者为河端、 福岛、沪三井洋行行长、工部局董事田中武官等。除河端饬毙命外,据报三 井本店已决召还福岛,陆军省参谋部已决召还田中。(3)松冈洋右昨又来沪。 据云为慰问重光等而来,不日回国。外间盛传,为促开圆桌会议及实现自由 市计划,种种推测,尚难证实。(4)日人方面已有取消满洲国之呼声。谨闻。 吴铁城叩。印。
吴铁城密电七(1932 年 5 月 18 日)
院密第 677 号上海来电第一等一六一字 限即刻到。南京。汪院长钧鉴:团密。松冈洋右离沪之际,约晤会谈,
有膺白、岳军、雨岩诸兄在座。彼前以上海问题与满洲问题为谈话之中心。
谈话情形因电未能详尽,今日岳军、雨岩两兄来京,已托面陈。再据闻,日 政争内幕分为三派:(甲)主张坚持宪政常纲,维持政党内阁,如铃敝喜三 郎等;(乙)主张组织举国一致,内阁应付时局,如荒木陆相;(丙)主张 废止议会,以天皇中心主义,如青年将校等。谨电奉陈。铁城叩。巧午。印。
(2)日军破坏停战信约(1932 年 3 月)人类是有信用有道德的动物,虽 在战时,既经双方应允互订信约,当然应该相互遵守,不得破坏。然日军竟 一意蛮行,随意破坏,出尔反尔,全无信义,实在可说非人类也。
相约停战期中日违约进攻暴日无端侵略我国领土,进攻闸北,战事爆发 后,经英、美领事等调停,双方以三日为期。暂行停战,以谋和平解决。据
① 原文如此。下同。
① 摘自上海同志合作社于 1932 年 3 月编《日本侵略淞沪暴行之真相》一书,未正式出版,标题由编者所拟。
司令部与市政府宣称,须至二月三日下午回时方满三日之期。乃二月二日, 日军不守停战信约,于下午一时廿分,复以大炮机关枪等由北四川路底一带 向我军进攻,双方在狄思威路及天通庵路发生剧烈战事。同时日飞机二架在 闸北及南市一带侦察。市府于事先得英、美领事通知,谓将有日机出发侦察, 当时市府曾口头抗议。但日方不顾信约,仍出而侦察,而闸北又发生激战。 市府遂于二月二日下午许向英、美、日三领事提出正式抗议。但抗议自抗议, 违约仍自违约,进攻仍自进攻耳。
停战时间又不顾信义日便衣队混入进攻,自经法教士发动由英领事之赞 助,商准于二月十二日上午停战四小时,由各救护团体前往救护灾民出险。 讵日人又不顾国际信义,于该日晨八时,派便衣队约二百名,乔装中国难民, 身怀军火,分乘卡车七辆,混入灾民队中。向我军防地猛冲,幸我军虽奉长 官命令停止作战,但亦早有相当准备,即将日兵击退。致四川路一带,又陷 入混战状态中。此系日军蔑视人道主义,应由日方负完全责任云。
三、“八一三”前准备发动侵略的秘密动员、扩充营房、军事演习和渗透挑衅活动
1.秘密动员
(1)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动员计划书、会员通知①(1935
年 4 月 1 日—1936 年 10 月 14 日)
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动员计划书
(1935 年 4 月 1 日)
动员计划书(极密)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东部分会昭和十年 4 月 1
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计划就事变时本分会应实施的重要事项作了规定。 第二条各班要根据本计划制订详细的计划。
每年 3 月 10 日前将修改后的计划交给分会长,分会长经支部将之交给陆
战队东部事务管理人。 第二章下令动员
第三条动员令由陆战队司令官下达给分会长。 第四条分会长通过电话或紧急使者将接到的动员令传达给下级。 第五条班长立即将传达的指示通知班员及下级。
第三章警 备
第六条东部的陆战队的警备配置如附表一(表略)。第七条各班警备区 域如附表二(表略)。
第八条各班主要就其管辖下的学校、会社、工厂的生命财产担任警备。
其方法遵照各班长预告制定的计划实施。本条计划绝没有海军协助。 第九条若终止警备配置(至少应二小时结束),班长要立即派人去分会
长处接受命令。
此接受命令者要携带必要的传令兵。 第十条分会长要密切与陆战队的联系,以追加实施最适合的警备计划。 第十一条分会长要从陆战队领取附表三所示的兵器弹药,分配给各班(表
略)。
其领取分配方法,每次指示。 第四章出动准备
第十二条为顺应以后的情况,班长须发布出动准备命令,以集结一半分
会会员。应召人员的携带物品如下,服装为退役军人服。
(一)护身用品 酌情
(二)粮食 四餐
(三)水壶 一个
(四)日用品 应召人员由各班班长选定。
人数预定 150 名左右(各班人数的一半)。 第十三条分会长向各班野战人员发布集合令。无特别命令时,集合地为
上纺本部工厂分会事务所所在地。服装为退役军人服。
① 原件系日文,由曹霖华翻译,编者作了部分删节。
分会长组织分会野战部队。 野战分会长以下干部预定如下:
临战卫生部、兵站部、情报部、军政部同时开设,由留守分会长掌管。 第五章居留民保护 第十四条事变发生时,各班长要按附表四所示的那样让居留民避难。此
避难划分情况通常秘密传达(表略)。 第十五条各避难区的班指挥者,要就提供保护制订周密的计划。 第十六条若情况需要,分会长要视机将避难者集结至最终避难所。 注意:避难原则上步行,故每人限带一个包。
第六章通信连络
第十七条各班每天下午 5 时派员去分会事务所听取命令。 第十八条管辖区内的通信网如附表五所示(表略)。 第十九条信号意义作如下规定:
三色全亮
(表示:我危险请救援。)
忽亮忽灭 1.简单信号,随时发出。
2.有信号员时,可用颜色打信号。
国旗及全红旗
(表示:我危险请救援。)
手旗 有信号员时,可用颜色打信号。 附则
本计划书自昭和 10 年 4 月 1 日起有效。
本计划书与法令及陆战队命令,其他官员注意事项等有抵触时,以其他 规则为准。
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会员通知书
(1936 年 10 月 11 日)
分会通知昭和 11 年 10 月 11 日东部分会长 一、《战友》十月号到,载有在乡军人会令,据说细则尚在申请之中。
会员徽章作了变更,由本部发给,但每人须付 0.19 日元(本部庶务第 663
号通知)。
据说 11 月 3 日在东京举行了成立典礼。据说在市内销售新徽章将被看作 违法行为,要没收新徽章。旧徽章一律无效。第一次申请,由支部按人员数 定购发给 100 只。新徽章比旧徽章略大,形状大体相似,无底座等。
二、各班所需预备徽章,请于 17 日前按所需数目提出申请,由支部负责 订购。每个新徽章拟补助 0. 04 日元货款,货款最好与申请书一同送来。
三、关于新令,敝人的解释如下(非公文传达): 敕令的内容,今夏陆军省军务局横山中佐来沪时已作过说明。称作陆海
军省令第一号是前无先例的。敕令第二条注有“监督”的字样,表示要严格 对待。但上海每月的演习等,在第一条需达目的范围以内。
第五条的不干预政治,是对在乡军人会而言的,也是就退役军人的资格 而言的。不干预政治,是军队教育的标志。要牢记干预政治是公民的资格。 第六条,省令即陆海大臣要求就招募、召集、征发、防卫方面能得到会
(及会员)的协助。 这些业务是由警察、乡镇所执行的,但军人会参与辅助,其程度恐怕并
不停留于手续上,而是意味着实际上的行动吧。 召集、征发、防卫等的军事行动,是由军队主管的,军人会是不能主管
的。而且军人会既非国家的一个官署,又非一个行政机构,因此军人会是不 执行由联队区和乡镇所兼行的上述(第六条)任务的。
因此就上海而言,根据兵役法(法律第 47 号)第 61 条,免于值勤、演 习和查核点名。但不免除战时召集和扩员,因此虽然紧急动员等没列入联队 区的计划之上,但不免除召集。
再者根据兵役法施行令(敕令 330 号)第 118 条,军司令官、旅团长、 联队长或有同等以上权力的军队指挥官、海军的舰队长官、司令官、镇守府 长官和师团长,镇司长官就召集事项拥有同样的权限。本令允许上海等地在 形势紧急时可以合法地召集退役军人。据说在人员的补充召集方面,此法还 未被运用过。且从法的表面可以理解为:并非是要求召集犯法逃亡者等的补 充性法令。而在上海,汇集退役军人的组织只有在乡军人会。领事馆警察和 全国联队区与这方面无联系。
有合法的召集令,在形势紧急时,军人会事实上处于不得不担当起履行
其使命的境地。此时的受命者,当然是法令召集者。此时作为国民的自觉性 和退役军人,理应踊跃应召,因工作情况等提出不应召等,又不见任何效果 的情况下,会得到违反征兵令的法律制裁的,对此必须极其重视。
当地召集会打乱已制定的动员计划,且由此产生出困难,极大地影响召
集员的统一,为此实行也不容易,但也要根据情况,根据当地的紧迫情况。 那样的时候,要排除万难实行,希望能结合兵役法施行令,实施这次敕令指 示的第六条的招募、召集、征发、防卫等事项。
这次的退役军人的召集,在这次敕令效力发生的 10 月 11 日之前已实施
了,再必须注意的是:是对于在乡军人会会员的召集。因此可以理解为:并 非直接按照海军指示的那样,就退役军人身份者进行召集,而比其更高要求 的本省命令的精神已有了体现。这次应召体现了全体人员的完全的义勇奉公 之心。就法令强制性召集而言,这是一个具有巨大通融力的召集法。
虽然并不认为 10 月 11 日以后的召集方式会有变化,但事态紧迫时会以
如何的方式发布命令,尚不得而知。此时作为由大国民挑选出来的优秀国民 的考虑应该是:不管何时受召集,作为退役军人,都应时时作好充分的准备。 看来事态并来得到迅速解决。特别是居住海外第一线的退役军人,更要直接 培养军人精神,时时作好准备,以不辜负国家的期待。再者,这次敕令的特 征之一,明确规定退役者为会员资格者,限于第一国民役,但规定其他人根 据会则确定。虽然也想到本部是否会出示准则性的东西,但军人会的单位是 分会无变化。因此,可以认为:由于东部分会已决定将昭和 3 年 9 月 2 日东 部分会成立会协议转为会则,所以准会员者也是合法的。旦准会员是会员, 是毫无疑问的,是出色的会员。仅仅是非退役军人的会员,这些人可以按在 乡军人会会员召集,但遗憾的是,当正式的国家命令召集退役军人组建国民 军时,不在动员之列。但在以退役军人为基干的在乡军人会的统制下,可以
充分地奉公效力。这方面望遵循新敕令第一条的目的(与旧会规第 8 条的目 的显示的内容无丝毫不同)。
删除“奉体圣旨”的字句,成了法令,由于“军人”的本质已为诸令明 确规定,故称为“退役军人的精神”。
作为陛下亲令,可以理解应当如此,本敕令之所以脱离以往的私家团体, 依靠法令,是为在去掉“奉体圣旨”字句的文件上加上千金的重量。上述为 敝人的个人见解,相信大体上不会有差错,但尚期待着本部的指示。
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会员通知
(1936 年 11 月 14 日)
分会通知昭和 11 年 10 月 14 日东部分会会长掘场定藏 一、情况:迄今为止所获情况口头传达。
二、 12 日陆战队召集分会长,堀场、江口出席。前任参谋多田野、安 田、江阪三幕僚、池端理事、出云舰长、副舰长、炮术长、桥本少佐、麻田 氏、各分会长、副分会长出席。商量了警备问题。详情口头传达。
三、令 14 日下午 1 时就上述事项召开分会班长会议。 四、由于九·一三事件出动一事,分会决定发放 501 日元以致感谢,且
决定班长会议兼作上述款项分配的评议会议。五、未经过手枪射击练习者,
18 日进行射击练习。
六、24 日夜至星期日拂晓,退役军人进行演习,要组成中队。出云舰长 以及其他官员出席。上述中队的组成,与陆战队作战计划有关系,要慎重。
(后此次演习延期至 11 月 15 日实施)
七、九·一三事件分会财务报告事项。 八、本通知于班长会议上分发。
(2)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演习 方略计划(1935 年 9 月 20 日)
战云弥漫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东部分会编 杨树浦一带的朝霞。秋 10 月 20 日的黎明,乡军大演习
一般方略
昭和十年 9 月 20 日,上海特别陆战队司令部发表一般方略如 东部分会以外人员保密
昭和十年秋季乡军演习乙军为假想敌。 一、甲国为宁武路以西、平凉路以北、眉州路以东的租界区域;乙国租
界为上述地区以外的共同租界。 二、甲乙两国国民的感情尖锐对立,甲国目前加强了租界线的防备,并
于最近集中了 300 名武装士兵和山炮、装甲车,似有于近日夺取我租界的企 图。
三、我上海在乡军人东部分会拥有山炮二门、装甲车二辆,现正在裕丰 公司职员住宅待命中,根据 2 时 30 分陆战队司令官命令,决心毅然决然地站
起来制止敌人的先发制人,消灭敌人。
预定 4 时陆战队第一中队携带装甲车前来支援,从西部策应我方攻击。 制度法令
1.共同租界以外地区为此演习区域,允许通行、利用。
2.4 时以前,演习人员虽为非武装人员,也不得进入腾越路以西、杨树 浦路以北、齐齐哈尔路以东地区。
可在上述各道路上配置哨兵。 规章:
1.无需在 4 时发布命令,便可开始演习。
2.我头戴铜盔的乡军及陆战队队员,打白旗,拥有山炮、装甲车的本部 以国旗表示。
3.敌方为头戴乡军帽的武装士兵及戴黑帽的陆战队员,拥有打红旗的山 炮、装甲车。
本部以军舰舰旗表示。 计划及指定所属关系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秋季野外演习计划时间
昭和 10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拂晓 4 时演习开始(无需特别命令) 一、演习区域:租界东部二、①训练课目:
1.夜间搜索侦察
2.市街区的接敌攻击
3.市街区的防御
4.枪队与炮队、装甲车队的协同作战法 5.阵地攻防战
6.阅兵分列式 四、演习部队编制如下:
(由在乡军人干部独立指挥操练)(表略)
五、指导部编成:
① 下序号原件遗漏三,似有误。
分配
指导部成员
随从人员
备注
中央
大杉中佐 安田少佐 紫北少佐 麻田副支部长
下士官 2
兵 4 (司) 信号下士官 1 兵 1
一、不担任演习的指 导、评判 二、搜集讲评资料、 待演习结束后,即交 宫田少佐
甲军
宫田少佐 石飞中尉 吉村特务少尉 窪田兵曹长 坂井兵曹长 桐泽兵曹长 菊地分会长
下士官 3
兵 3 (一大)
(内信号 2 ) 下士官 3
兵 3 (四大)
三、指导部随从人员 尽可能为掌炮兵,使 用自行车。 四、各军指导部成员 不担任前线的评判、 指导,各部队员将另 配指导官。计准士官 以下 15 ,下士官兵
26
乙军
原大尉 佐藤中尉 善本兵曹长 田口兵曹长
下士官 4
兵 4 (三大)
(内含信号 2 )
六、使用武器及空弹
1.各小队配重机枪 1、轻机枪 1、其余全为步枪。甲军使用电话机。乙军 使用轻便无线电话机。(通信队为二个组人员)
2.空弹
每挺重机枪配 60 发 每挺轻机枪配 90 发 每支步枪配 15 发
七、服装(因举行阅兵式,需佩绶带和勋章)
甲军着步枪类武装,乡军帽(陆战队员为军帽)。 乙军着步枪类武装,戴钢盔(不用下帽)。 指导部成员戴白帽、佩长刀,下士官、士兵戴白帽、佩刀(左臂系红布) 八、车辆分类使用情况:
类别
小车
货车
跨斗式 摩托车
中央指导部
2
1
3 时 30 分由部队出发
甲军指导部
2
1
2
3 时由部队出发
乙军指导部
1
1
2
3 时由部队出发
甲军
3
北部 3 中部 4 西部 4
2
2 时由部队出发戴 此部中队人员赴东部小 学 1 时 45 分由部队出发 3 时由中部小学出发赴东 部小学, 1 时 30 分由部 队出发, 2 时由水月公园 出发赴东部小学
乙军(含一中队)
2
东部 3
一中 4
3
2 时由部队出发赴星俱乐 部(武器) 3 时 30 分由 部队出发参加演习
合计
10
20
10
此外,分计队需用卡车
任务结束后,甲军“卡车”中的八辆卡车处于中立状态,6 时 30 分前至
上纺幼儿园。 演习结束后,除东部分会会员外,在陆战队缴销武装,之后用长车送至
各部解散。
九、指导预定要点 如附件一、二、三所示,发至所需各方。 十、演习结束后的活动
1.集合地点
宁国路、河间路拐角,上纺棒球场。
2.阅兵式分列式 按东部、西部、中部、北部、中队的顺序,一个中队一个中队地进行。
3.表彰勤勉人员
各分会向本年度内勤勤恳恳从事教育的人员颁发奖状,各分会应在 18 日将获奖人名单报司令部。
4.就餐 在上纺幼儿园。
5.缴销武装 解散时 十一、其它:
1.各分会长应根据编制表确定配属给各队的人员(包括见习、参观等人 员中需用早餐的人员),并于 10 月 18 日中午前将参加人员数报告陆战队司 令部。
2.会计长应于 6 时 30 分前在上纺幼儿园准备所有与演习有关人员的早 餐。
3.由军医长编排便捷救护班,并在演习期间于东部小学内开设诊疗所。
4.在因下雨及其它缘由中止演习时,应于前一天的下午 6 时前通知各分 会长。
5.禁止及注意事项参照附件四。
6. 10 月 18 日 16 时在会议室召开陆战队指导部会议,准士官以上有关 人士应出席。
附件四 演习中的禁止及注意事项
一、演习部队及指导部成员应严密关注,防止出现险情。 二、不明令禁止上刺刀。 三、使用教练弹时应特别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不得在步枪距敌 50 米、机枪距敌 100 米的间距内射击。
2.未经教练的士兵及对装填教练弹缺乏自信的士兵,应一发一发地装填 教练弹。
3.教练弹上膛后行进时,应采取推上保险钮的安全措施。
4.夜间在马路上施放教练弹时,枪口应向上。
5.每一发弹壳均应上交。
6.应经常注意枪口对准的方向,不要发生祸害。
7.在堆放易燃物品的附近及群众聚集之处不要射击。四、冲击中,两军 相距 10 米以内时停止冲击,由附近的评判员下达指示,在附近没有评判员 时,由两军地位相同的先任职人员进行合议,作出最为公正的判决。
五、不明令禁止格斗、俘虏和截取命令、通报、报告等。六、必须绝对
服从评判官的判决,在宣布阵亡时,应即脱帽,作跪射姿式,没有下令复活 前,不得采取行动。
七、不得变更规定服装,潜入敌防线内或刺探与演习无关人员的情报。
八、在横穿农田时,应注意尽可能走田间小道,不破坏农作物。 九、实际演习时不进行破坏性作业(含剪断电线)及征用。十、不得随
意进入人家,或未经许可使用家具。
十一、特别是小心使用家具、兵器,决不可损坏、遗失。十二、关于交 通事故,特别应格外注意。
(3)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东部分会 1936 年“九二三”事件《阵中 日志》选录①
(1936 年 11 月 23 日)
序
华中的排日,继中山水兵事件(去年 11 月)、角田巡警被枪杀(1 月, 汕头)、菅生氏惨遭杀害(7 月,上海)、长沙炸弹爆炸(8 月)、成都渡边、 深川、田中三氏遇难(8 月)、中野氏惨遭杀害(9 月,北海)、汕头炸弹爆 炸(9 月)、吉冈巡警惨遭杀害(9 月,汉口)的八次主要事件之后,9 月 23 日(秋季皇灵祭日)又发生了三名出云水兵在上海的日本人街中央遇难的事
① 1936 年 9 月 23 日,日海军出云舰三名水兵在上海被人暗杀,即被称为“九二三”事件。原件系日文,
由曹霖华翻译。
件。五卅以来排日活动连续不断,不接受上海事变教训的中国人中,不可救 药者大有人在。作案者犹如满洲的土匪强盗,究其原因,不外乎共产党及反 蒋派的借刀杀人策略在起作用。蒋介石若敢于实行政变,取缔排日活动,就 真正是对日邦交有诚意,并且如此,才定能取缔排日。据说业已查明了实施 此借刀杀人策略的主谋人物。9 月 23 日事件中,我上海特别陆战队终于采取 了战斗的姿态,并要求出动退役军人。作此阵中日志,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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