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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



前言
  接到中野氏在广东省北海遇难的报告,任华南警备之职的第三舰队终于 出动,派出便于接近北海浅滩的炮舰嵯峨号,事态遽然大为紧张。川越大使 为与南京政府交涉赴宁。正当此时,发生了枪杀出云水兵的九·二三事件。9
月 23 日晚饭后的午后 8 时 25 分,从市内来电转告东部方面。陆战队以极其 迅捷的速度按预定的目标,在现场及闸北、新女校等方面配备完毕。至此为 止,上海的冲突是颇为重大的。现概述如下,由分会长手书而成,以期消除 谬误,提供正确的情报,但要做到又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是突然发生后由 分会长紧急编集而成的,且先在前言上说明之。
昭和十一年 9 月 23 日
下午 8 时 30 分
  职工住宅菜商情报电话(40 分):在至诚堂前行进中的日本水兵遭支那 人枪击,一名当场死亡,二名负伤,进入至诚堂。
下午 9 时 30 分
  松永代理民团长上民团理事的电话:松永代理民团长察看现场,慰问陆 战队,去领事馆听取情报。
情报:乍浦路至吴淞路、有恒路拐角处的消防队,陆战队禁止通行,搜
捕犯人,从现场带走一名犯人。陆战队吹起紧急喇叭召集外出的队员。预定 明晨之前向乘船于 24 日晨可抵神户的甘浓民团长发电报。民团准备再收集些 情报之后,那怕时至深夜,也要召开临时参事会会议,现正在听取各方面的 意见。
下午 9 时 30 分
  并木少尉(商业班)询问情报,告诉确切情报,随即发出分会长命令: 眼下的措施是,查明所有退役军人的外出地点,全体人员紧急待命。
下午 9 时 45 分
  日报社蒲生氏情报基地来电:8 时 15 分(实际 8 时 25 分)一英勇水兵 揪住一名持枪犯人,将之押送至乍浦路派出所,现正在审讯之中。北四川路 方面尚不见支那人往外搬行李货物,但支那人骚动的程度与平时大不一样。 犯人逃亡嘉兴路方面。
  在分会长住宅,作了如下推测,现正在等待时机:如果犯人是朝鲜人的 话。那将要被支那人笑话,对川越交涉只有害处,无任何好处。如果犯人是 日本人的话。那情况也会同上。如果犯人是支那人的话。那就要设法将对工 部局交涉的问题转换成对支那的问题。再如果纯粹是支那共产党或反蒋派 时,那么就更甚于吉冈巡警事件,可以将川越交涉导向有利方面。是否会就 此开战,多数理由分析认为不会。东京大概还未考虑战争手段吧,只要有利 于川越交涉就好。
下午 10 时 10 分

  某经常往来的钟表商情报电话如下:据说抓犯人者是退役军人。已出动 警戒部队,其总部设在日本人俱乐部。
下午 10 时 20 分 给分会长的电话:前田同兴班长(此时正在义丰里长德院)来电,所述
情况同上。 拘捕犯人者是中部分会义丰里的掘江氏。北、中部分会已被正式召集起
来,正在协助审讯支那人。 上述同时
  让前田少尉赴昆山路中部分会事务所告知如下意思:东部分会也已作好 了待命准备,如有需要,当接受召换。
下午 10 时 15 分 民团情报:北部学校校长去陆战队讯问儿童上学事宜时获知,陆战队要
求工部局发布戒严令,并要求戒严外延部分由陆战队独立从事警戒。松永民 团长赴领事馆时,陆战队参谋也在场,听取了上述同样的意见。
下午 10 时 40 分 东部学校谷训导来电:电话通报如下:小学校明起停课。要传达至学生
家长。
  陆战队前任参谋发布支部命令,下午 11 时麻田副支部长来住宅传达如 下:立即准备五名会上海话者,并电告池端主计大尉。此外再动员 15 名,准 备出动。分会会员紧急待命,听候命令行动。报告班长现所在地址、电话号 码。
立即电告各班,发布如下命令:由班长率领若干传令兵到分会会长住宅
(分会夜间事务所)报到。
9 月 24 日发布了如下正式命令: 支部长和陆战队司令官虽是同一人,①但作为支部长,决心以支部的形式
协助陆战队,其意图已申报本省②并接到了指令,采取支部长发令的形式。
24 日发布的正式书面命令全文如下: 分会长:命令
一、本月 23 日下午 8 时 25 分出云士兵在吴淞路被支那人枪杀。
  二、陆战队刚出动,在虹口中部地区及日本人墓地一带、新女校附近和 工部局公安局一起维持治安。
三、每分会须各派 20 名退役军人赴陆战队,为眼下的警备事务担任翻
译。
四、各分会承担地区如下,派遣人员须与该大队大队长取得联系:
(一)北部分会 第一大队本部(六三公园)
(二)东部分会 第二大队本部(北部小学)
(三)中部分会西部分会 第四大队本部(日本人俱乐部) 上海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9 月 23 日下午 11 时 45 分 各分会长先生:
关于紧急出动在乡军人的事项:由于今晚吴淞路的突发事件,为保护侨



① 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长、日本海军上海陆战队司令官同为日本海军少将近藤英次郎。
② 指日本海军省。

民生命财产,帝国海军业已实施紧急戒备,为此要求当地部分退役军人担任 翻译员和后方勤务员。与此同时希望贵会方面作好如下工作:在召集退役军 人勤务员时,须让其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




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若杉要

昭和十一年 9 月 24 日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长近藤英太郎

  东部分会长接支部副部长大杉海军中佐(陆战队前往参谋)给分会长来 信如下:
  



各分会长先生: 关于陆战队派遣勤务员事项的通知:

昭和十一年 9 月 26 日 大杉支部副部长(盖章)

  一、关于派往陆战队的值勤人员在队内的待遇,规定按海军嘱托级对待。 但由于队内各部的设施是临时性的、且不完备,故在居住和其他方面将会有 很多不便,特别在各派遣队,居住条件只能同下士官兵一样。望能将那边的 情况如实地转告各分会会员,让他们充分理解。再者,本部勤务员安排使用 海军俱乐部内第二娱乐室及新馆一楼的浴室、便所。希望让班长事先向各替 换人员说清楚,现是战时值勤,是相当艰苦的,现时要以军人的精神进行奋 斗,要坚定信念,有所作为时自不待言,无所作为时要能忍耐,要为国家竭 尽全力。
二、现今的事体现了帝国国策之所向,而然此上海事件并非如此,因此
如支部长训示的那样,估计需要相当长的时期,为此望各班班长要向所属会 社各位通报如下意思:“此次的出动是为实现川越交涉而实施有效的监视。” 估计要长期征召,望能竭尽全力充分贯彻陆战队司令官的意图,并向他们披 露此项通知。
三、小学校等自 26 日开学,据说途中和学校由陆战队实施特别警戒。昨
夜与大康小队取得了联系。
  四、 26 日情况无变化。敌方军团等似乎无变动。昨天下午因一朝鲜人 路上病倒而引起的流言蜚语也已平息。有一酷似日本人、日语说得颇好者, 在公大一职工宿舍信口开河说什么日中战争等等,据说已被警察及陆战队取 缔。将来还会有流言蜚语,要特别仔细地调查清楚,希望各班班长要以军事 眼光进行观察,采取适当行动,以不辜负侨民的信赖。五、今 28 日起分会事 务所会报停刊,但班长可以下午 7 时来分会查询分会情报。
六、各班出动勤务员的派出情况表如附件所述。
  七、本通知今天下午 8 时前由汽车分发至各班。陆战队本部、音乐厅派 遣队及军需部派遣队方面由分会长直接提供。
  



支部命令(密)

昭和十一年 9 月 29 日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长

明30日上午8时起,作为译员派往陆战队的退役军人作如下安排:EMBED Word.Document.6 \s
  除上表之外,各分会要派人员到分会事务所值班,以及作好电话值班等 安排,但人数由各分会长决定。
上海海军特别陆战队命令第 18 号

昭和十一年 9 月 29 日上海海军特别陆战队司令官近藤英次郎 上海海军特别陆战队命令
就退役军人的值勤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跟随哨兵及巡逻队值勤者,须戴好钢盔并携带巡逻用棍棒。 二、本部武警特务少尉及各派遣队小队长中的一名(原有)负责退役军
人的值勤并教育方面的事项,大致实施如下事项:
(一)上午 8 时整队,检查服装并作简单的精神教育。
(二)跟随哨兵及巡逻队出发时,每次都要检查服装并宣讲值勤守则。 昭和十一年 9 月 24 日
上海支部(致函) 分会长先生:
关于乡军①行动的注意事项备忘录: 一、须向分会全体人员作如下传达:鉴于遍及全支那的暗杀日本人事件
频发的现时局的严重性,本支部会员不可轻举妄动,在任何情况下都须保持 严肃的军纪,体现义勇奉公的赤诚。
         二、须密切与分会会员间的联系,使之立即处于待命姿态。要求做到: 一有命令,征召和非征召的分会会员立即按要求采取行动。 三、须立即调查如下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
1.9 月 1 日以后分会会员的身份变动。
  2.分会会员中因归国旅行等原因不在当地者,以及不能从军的患者的姓 名。
3.能应召的分会会员的姓名。
四、关于保守机密,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五、关于在指定地区实施警戒自卫等事项,须按支部长的命令采取行动。 六、整理好事务所,确定电话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可能的话在事务所或
在事务所附近准备一个能接纳相当人数并使之待命的场所,努力收集情报,
不失时机地作出报告。 七、每分会须各挑选二名陆战队本部和分会间的连络员,派往陆战队本
部,等待命令。再者,连络所需的车辆也须由分会准备。
  八、为日后有依据起见,须注意收集功绩调查材料以及整理制作关于分 会会员经历的文书,以免出现失误。
  



(密)(紧急)支部命令:

昭和十一年 9 月 30 日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明 10 月 1 日上午 6 时后,在命令发出后,各分会长要各增派 8 名分会会 员,于同日上午 10 时前赴上海海军特别陆战队实施紧急配备。
附令:10 月 1 日上午 6 时前不要让一般的退役军人知道本命令的内容。 昭和十一年 9 月 30 日
下午 8 时半 于分会长住宅东部分会会长堀场定藏
(密)各班班长先生 分会命令



① 指由日本帝国在乡军人会人员组成的作战队伍。

  一、刚接陆战队命令,原本要在今夜 12 时半班长会议上传达的紧急配备 人员的派出时间,现作如下更改。
  二、各班紧急配备人员须于 10 月 1 日上午 7 时至分会长住宅集合,然后 在分会长的指挥下进入紧急配备。
三、配备地点等无变更。 四、情况无变化。
五、东部分会教官任内中尉归入下士官集会所(东部派出地点)大队。 六、上述命令由汽车传令下达。 追述:请各班本命令受领者务必于接受命令后的一小时内转告其班长。
昭和十一年 10 月 1 日 帝国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支部命令:
10 月 2 日上午 6 时起,各分会会员在陆战队的值勤暂时中止。 昭和十一年 10 月 1 日
大杉支部副部长 关于向各分会会长传达暂时中止支部会员在陆战队的值勤事项的备忘录 一、关于暂时中止向陆战队派遣值勤的事项
自上月 23 日在海宁路发生出云水兵遭袭击的事件以来,本支部会员遵照
支部长的命令,在有条不紊的指挥下,迅速而严格地实施规定的任务,作为 陆战队哨兵和巡逻队的译员,与他们一起日夜奋斗,协助值勤,获得了陆战 队和侨民的一致感谢。今天遵照支部长命令,暂时解除派遣值勤行动。这是 由于:(一)鉴于这次的实际成绩,可以相信:在紧急的非常时刻,能够在 严正的军纪之下,迅速应召,立即满足陆战队的需要。(二)只要无突发事 件,时间呈现胶着状,陆战队以为,以现状而言,需要长期连续实施警戒, 为此不忍心长时期妨碍会员经营事业。望各分会会长要让会员彻底了解,时 局并不缓和以及上述的意旨,要做好准备,今后出现不测事变时,支部长一 声令下,能立即在规定时刻内接受征召。
二、关于会计并事务的整理事项
  支部及各分会在本次事件中协助陆战队所付出的诸项费用及各种事务记 录的整理,一并由池端理事整理,因此望将整理内容转达池端理事。三、关 于保管钢盔及巡逻用棍棒的事项
由池端理事负责之,供给各分会使用的钢盔及棍棒仍然由分会长保管。
关于其每周检查事,遵照 28 日陆战队首席参谋传达的三项指示办。 四、关于提交事件中实施事项记录事 为用于将来战事事变时参考,请各分会将此次事件中协助陆战队实施事
项并所见所闻详细记录在案,并迅速提交上来。




各分会长先生: 就如下事项通知:

昭和十一年 10 月 1 日 池端支部理事

一、9 月 30 日接帝国在乡军人会会长致上海支部长如下电报: “感谢贵官并各位将士在重大形势下所作的努力,并感谢会员共同努力
完成任务作出的贡献。”
二、今日上午 10 时半甘浓民团长到陆战队本部拜访支部长,代表上海居

留民团向乡军支部表示慰问,并赠送十枝装香烟(胜利牌)500 盒。又在去 乡军休息室时向在场的值班员说了如下感谢话:“尽管各位各有事业,且非 常繁忙,但为了保护侨民而进行奋斗,使全体侨民不胜感谢。望保重贵体, 勤奋工作。”这次赠送物品平均分发各分会,请各分会长派员于今天傍晚持 印章和容器来本部领取。






分会命令及希望: 一、迄今为止的情报如下:

昭和十一年 10 月 1 日 下午 11 时半 于分会夜间事务所东部分会会长堀场定藏

(一)中山水兵事件犯人公判 10 月 1 日结审,据说 2 日下午 2 时宣判。
(二)北四川路方面搬家者颇多,但无中山水兵事件后那样的事情。
(三)陆战队紧急配备延长一天。
  二、遵照 10 月 1 日支部长命令,暂时中止退役军人通常配备和紧急配备。 为此,2 日上午七时岛村少尉将通过京增上等兵指挥的车辆分别撤走云仙阁 及下士官集会所 6 名、6 名、8 名共 20 名派出值勤人员。铜盔及棍棒由分会 长保管。
今天派出人员回归之际,分会将拿出清酒 3 升予以慰劳。甘浓民团长赠
送香烟予以慰劳。 三、据说上述派出人员回归后,陆战队司令部内将设置乡军股。 四、据说退役军人敕令自发布日 10 月 10 日起实施。根据附带的法务省
令第一号规定,陆战队司令官能合法地进行征召。该法令不久将由支部发至
分会。 五、关于全体派出人员回归一事有如下详细说明:
(一)宣布了如下旨意:鉴于清楚地认识到是长期的事情,故决定暂时
休养,在此时期让会员们有充分的时间处理家务等事项,以消除出动的后顾 之忧。
(二)此外,希望回归人员做到:有命令时,要立即应召,而决不要存
有已解除征召的想法。 六、支部方面也在作回归的一切准备。
七、因急需整理名册,请各班提交名册未登记者名单,特别是第一次(此
次回归前)应召员名册未登记者的名单。
  八、请明确区别 10 月 2 日上午 6 时前的服务员、出动人员、班事务员、 分会事务所值勤人员,于 10 月 3 日中将名单提交分会。
  九、9 月 30 日东京在乡军人会会长铃木庄六大将来电下达如下:“近藤 支部长先生:感谢贵官并各位将士在重大形势下作出的努力,并感谢会员共 同努力完成各自任务作出的贡献。”
  十、 10 月 1 日夜间各班发布命令:明 2 日上午 7 时各班长在分会夜间 事务所集合。
  十一、关于会计事务,退役军人分会集合及各班替换所需费用,希望尽 可能各班自理。以后同样。但据说支部要将之汇总,使之成为将来军费的参 考,望将实际所需费用的概算书提交分会。
十二、宫内副分会长因急事于 10 月 2 日回国,其间由上纺江口军曹代理。 电话:白天 50350 夜间 50351(同分会长)

十三、情报的报告,按规定的办。 十四、胸章一星(红星)、三星(红星)二种自 10 月 2 日上午 6 时后废
止。
  十五、以后的出动人员,由分会发给钢盔、胸章后再出动。陆战队所需 人员,将源源不断地给予补充。
  十六、最后,“在此次第一次出动回归命令下达之前,不胜艰难,发挥 军人的精神,如前任参谋传达备忘录中记过的那样:‘遵照支部长的命令, 在有条不紊的指挥之下,迅速严格地按照规定实施配备计划,日夜奋斗。’ 承担起国家的重任,这是最使各位感到欣慰的。要给予记分,并向所属会社、 团体表示深切的感谢之意。望能领会回归整休的宗旨,以便作出更大的援 助。”
  
2.秘密购地扩充营房、兵工厂、机场等

(1)日海军在虹口秘密建造营房
(1933 年 3 月 16 日——4 月 21 日)

上海市公安局密呈(3 月 16 日)
  呈政字第 47 号呈为密呈事。查上月二十八日《新闻报》载日陆战队在沪 设制械处新闻一则内称:上海日本海军陆战队近自长江内日海军连同沪上共 有兵四千余名,而且为永久驻防性质。自热河战事发生,上海陆战队杉板司 令特呈请海军省就虹口新建兵营内添造军械处,增设造械修械部,海军省已 经批准。就佐世保海军军工厂内拨派制造军械技师草场沪见、并手斧吉、合 田完一、大野佐四、副岛良丰、吉田与平、岩永胜、林田数、喜平田强等三 十余名,随带造械机器,由日密乘日轮来沪。到申后,昨经杉板派赴虹新营 房装置机械,开始工作,专供长江日海军应用等语。当经密派督察员前往详 查具报去后,兹据复称:遵即前往虹口密查,探悉该项新营房建于北四川路 底之江湾路,规模宏大,建筑费用达伍百万元,所有工程人员多系日籍,一 切建筑材料亦均由日运来,现正从事赶筑工作,状况极为紧张。惟是否增设 制械处,因在兴工尚未落成之际,无形迹可稽。至技师草场沪见等三十余名 由日携带造械机器装具备节,经多方侦询,均无从知悉。报请鉴核等情前来, 除饬属严密注意继续侦查外,理合备文密呈,仰祈,鉴核。谨呈
公安局局长文鸿恩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上海市公安局印)
上海市政府电(3 月 22 日)
  外交部勋鉴:据市工务局呈称:窃局长倾据报告,日本海军陆战队现在 闸北区北四川路底黄陆路一带,圈收大部地界兴建营房,所有该处地上旧有 建筑物一部分尚在拆卸之中。此项工程究系何家营造厂承包?抑系日人自 办?无法探悉。等情。据此。查日军擅在我国辖境筑造营房,根本上乃有碍 我国主权之举。至其不遵本市章规,无照动工,犹其余事。今若设法交涉, 令其遵章领照,本无不可。惟是该项工程一经领照,似该项工程系经我方官 许,不无间接承认其可筑营房之嫌。然若积极制止不令建筑,则揆之目下情 形,恐非空言可达。此项情形关于我国外交方针者至大,究应如何办理。用 特电达,即希查照核示见复为盼。上海市政府叩。养。(上海市政府印) 上海市政府训令(4 月 21 日)
第 3553 号令工务局(上海市政府印) 为训令事。案查前据该局呈报,驻沪日本海军陆战队擅自动工兴建营房,
请迅予交涉制止等情来府。当经电请外交部核示在案。兹准马电内开:养电 悉。日军擅筑营房,已电本部刘次长,在沪切向有吉交涉,访求对于此项工 程立于阻止,仍希尊处与刘次长随时接洽为荷。等因。准此。合行令仰该局 知照。此令。

(2)日海军私租日川崎造船所土地
(1933 年 5 月 24 日—1936 年 8 月 10 日)

杨念祖密呈(1933 年 5 月 24 日)

  鸿钧秘书长勋鉴:敬密陈者:本局接准日本上海总领事署函送日本册七 八七号至八○二号永租契十六号,原租主为川崎造船所,转移于日本帝国海 军租用为过户等由。查核上开永租契地坐落周廿四图,在军工路两旁,一面 出黄浦江,计地共有四百五十余亩之巨。查永租契同一国籍过户,在前会大 局时,仅由该管领署自行批转,并不知照中国官厅。自土地局成立以来,几 经交涉,各领始允对于此项过户事件送由土地局批印,惟规定须于十天内批 注送还。今上述日册各永租契由日领署批注转与日本帝国海军,送请本局加 批与手续。租用如此巨额地亩,颇堪注意。兹为郑重起见,特将原函抄奉并 绘具略图,即祈鉴察转陈市座核夺示遵,至为感祷。专肃。祗颂勋绥。
杨念祖谨启 五·廿四
附送抄函一件略图录一纸 附一:日领事署来函
迳启者:案据本国商株氏会社川崎造船所禀称:本社所有日本册第 787、
788、789、790、791、792、793、794、795、796、797、798、799、800、801、
802 等号于民国廿四年五月六日转与大日本帝国海军租用,兹将执业下契呈 请转致市土地局分别加批,以便过户等情。附呈日本册 787 号至 803 号下契 十六纸、年租收据十六纸、加批费六十四元前来。据此,除将原呈下契及存 卷上契一并批转外,相应检同年租收据及加批费备函送请贵局长查照加批, 移送过署,以便存给备查为荷。此颂时祉。
计送日册 787 等号年租收据十六纸上下契各十六纸加批费六十四元
日本总领事馆启 五月十六日
附二:日本册永租契目录
号数 契载租 给契 坐落图 在租界内 契载 附注 主户名 年月 保圩号 或租界外 亩分 二十五保 租界内黄 六亩一分
三图 浦路 五厘三毫
172 大日本 民国元年 二十三保 租界内 十亩四分 陆军省 十一月 十二图臣 杨树浦路 七厘六毫 圩 549 海军省 民国十年 二十二保 租界外引 二十四亩 六月 十五图宾 翔沙虹路 七分九厘 圩 北首 三毫 852 帝国政 民国十五 二十七保 租界内徐 五十五亩 府 年六月 五图景圩 家汇路 854 帝国海 民国十八 二十四保 租界处洋 十五亩三 军省 年一月 十六图 泾区三井 分七厘三 媒栈 毫 857 帝国政 民国十六 二十七保 租界内徐 二亩二分 府 年一月 五图景圩 家汇路 三厘二毫 1164 大日本 闸北结九 租界处北 五亩三分 原租主日商 海军省 一图荒圩 四川路窦 二厘七毫 株氏 八号十七乐安路 会社泰

和银公司二 十三年五月
丘 过户加批 1169 大日本 特别区六 租界内密 二亩七分 原租主日商 帝国海 图列圩五 勒路 七厘七毫 株氏会社泰 军 号和银公司二 十三年十二 月过户加批
1170 大日本 闸北区五 租界外黄 三亩五分 原租主日商 帝国海 图寒圩二 陆路 ○二毫 株式会社泰
军 号二丘 和银公司二 十三年十二 月过户加批
蒋介石密电(1935 年 6 月 4 日)
  末字第 1806 号上海吴市长有电悉。嘉密。日总领事函请将造船所永租契 过户一案,既与条约及习惯均不符,希商承主管部妥筹应付为要。中正。先 戍。秘。蓉。印。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四号
[铁城·六·四]①
日本驻沪总领事函(1935 年 8 月 14 日)
  迳启者:关于本年五月间由本国商川崎造船所转让于日本帝国海军省之 坐落吴淞日册第 787 号等土地,现由本馆向贵市土地局请求过户一案。兹据 该局函询本国海军省之对本件土地用途,请予告知等由到馆,准此。查帝国 海军对该项土地将来之用途,目下尚未作何考虑,相应函达查照。再贵市土 地局方面申请外人永租土地过户手续之际,托辞询问永租权者使用目的如 何,虽由本馆请求过户后业经二月以上,迄未实行,搁置如故,殊觉遗憾! 并希严饬贵市土地局对本件迅予实行办理过户为荷!此致
上海市政府
吴市长铁城
 总领事石射猪太郎 昭和十年八月十四日
上海市政府密令(1936 年 8 月 10 日)
密令第 4571 号令土地局长徐桴 案奉行政院院长蒋二十五年八月八日自牯岭来电:略以近闻云云。中正。
齐午。侍参。牯。印。等因。奉此。查私有土地不得移转或租赁与外人之, 各地土地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早经规定。兹奉前电,合行密令该局长即便 遵照派员密查具报,勿稍延误。此令。
中华民国甘五年八月十日(上海市政府之印)

(3)日海军在施高塔路等购地作武官处
(1936 年 11 月 6 日—1937 年 5 月 12 日)




① 此系原电阅批。

蔡劲军密呈(1936 年 11 月 6 日)
  查前据临平路警察所呈报:施高塔路积善里对面空地,被日人承买一案, 节经据情转呈钧府核示在案。兹据该所续报称:本月五日据吉祥路分驻所巡 官李谦益报告;窃职于本月四日呈称,施高塔路积善里对面空地被日人承买 一案,调查情形请鉴核转呈在案。兹据益记地产公司帐房杨大榗声称,敝东 之二十五亩地皮,因当初来一张姓掮客购买,以为中国人所买,不知卖于日 人。现已一切手续办妥,始知为日人,悔之已晚。并得日人某云,系建造海 军军官宿舍之用。至外传作兵营及飞机场等用,均系谣言等语。职于本日上 午八时五十分查勤时,见日军卡车二辆,装有长木多根,日兵四十余名,至 该空地内进行竖椿工作,似有围筑竹篱之模样。兹特绘具草图,报请核转办 理。等情。附草图一纸。据此。查此案业将调查所得情形报请核示在案。兹 据前情,理合照绘草图具文续报,仰祈鉴核示遵。等情。据此。理合抄同原 图一件,据情续报,仰祈鉴核。谨
呈 市长吴
附呈草图一纸
                公安局局长蔡劲军(印)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六日(上海市公安局印)
杨虎密报(1937 年 5 月 6 日)
  据报:日本海军武官室原在狄思威路,于上月间以价洋三十三万元,向 粤人某购得窦乐安路二四六及二四八号房屋,改为是项武官室,现已改筑迁 移完竣、定于本月十日在该处招待中外来宾。等情,据此。查窦乐安骼附近, 并非特区范围,其行政权当然属诸我国。据报前情,尚系事实,不仅于军事 上受重大影响,且事关产权出卖外人,更有注意之价值。但该项报告,是否 实在,无从凭揣,如果确有其事,则业主究为何人,出卖之情形如何,均宜 深悉。相应函请查明见复为荷。再如查明属实,并希设法制止,实纫公谊。 此致上海市政府
司令 杨虎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六日 (淞沪警备区司令部印)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快邮代电(1937 年 5 月 12 日)
  执三字第四四八号上海市政府俞代市长密鉴:顷据密报:沪市窦乐安路 二四六、二四八两号,刻售与日海军司令部建筑海军武官办公室。该两号房 屋宽广,并与日司令部相距甚近,闻日海军武官已迁入办公。惟该两号土地 主权是否属于我国,一时不及详查。等情。据此。查各国驻华武官率为情报 之机构,我国人民昧于大义,往往予外人以便利之机,殊属遗憾。据报前情, 合即电希查明详复,并转饬土地局,嗣后关于转让土地事件应特别注意为要。 军事委员会。执三。吻。印。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十二日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印)



(4)日军在江湾路等处购地建军火库
(1937 年 5 月 27 日—6 月 26 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密函(1937 车 5 月 27 日)

  参字第 1865 号案奉一军事委员会执三字第五三四号代电开:据上海市警 察局本年五月十四日密报:驻沪日陆战队司令部原拟在上海建设大规模之军 火储藏室,惟关于地址问题尚难决定。现该司令部经本月二日之军务会议议 决,拟在该司令部附近之江湾路等处收买民地建筑,并惟顾问山本负责进行, 因山本与华人较为接近,购地当为便利云等语。查日人在沪购地建筑,不特 主权有失,仰属妨碍国防,我国人民智识幼稚,为利所诱,事属恒有。合亟 电希晓以利害,设法阻止为要。等因。奉此。相应录电奉达。即希查照注意 为荷!此致
上海市政府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淞沪警备司令关防)
上海市政府密令(1937 年 6 月 26 日)

司令杨虎

  密令第 6363 号令地政、工务局案准淞沪警备司令部情报表第一二七号, 二十六年六月十九日发第二号,关于驻沪日陆战队司令部购地建筑营房仓库 案:一、沪西曹家渡丰田纱厂后面有空地四亩余,近为驻沪日军司令部收买 建筑营房,刻已开始测绘。二、闸北何家宅墩有民田五亩余,日军司令部近 拟向该业主徐耀东收买,作为建筑军库之用。三、天通庵车站之北、东洋花 园大门之西,有空地二亩余,近亦有被日司令部收买作为建筑军库用之讯。 等因。准此。查此事关系重大,如果属实,自应设法制止。除分令工务、地 政局外,合行密令该局切实注意,随时具报,此令。
中华民国廿六年六月廿六日(上海市政府印)

(5)日军在引翔港购地建机场
(1937 年 6 月 28 日—7 月 2 日)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代电(1937 年 6 月 28 日)
  执三字第七九七号上海市政府俞代市长鉴:据报引翔港跑马厅本为前任 上海县县长范回春之产业,占地千余亩。近闻日方因该场地广,刻楠本正积 极设法收买,拟作飞机场之用等情。特电知照,并希查明如果属实,应予设 法制止为要。军事委员会。执三。俭。印。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发
上海市政府训令(7 月 2 日)
训令第 6384 号令地政、警察局 案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执三俭代电开:据报引翔港跑马厅云云,设法
制止为要。等因。奉此。除分令警察,地政局外,合行令仰该局即便遵照, 协同查明,设法制止。并将该地产现业姓名一并会同查报备核。此令。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二日(上海市政府印)

3.大规模军事演习

(1)虹口地区
(1936 年 7 月 10 日—1937 年 4 月 2 日)

上海市保安总团呈(1936 年 7 月 10 日)
呈字第一九五号 案据第二团团长齐学启报告略称:以日军于七月四日在虹口一带越界筑
路举行演习,遵令转饬派小队长胡学杰等前往监视并调查其行动去后。兹据 该小队长胡学杰等报告你:职等奉令派赴虹口一带越界筑路监视日军演习, 遵于五日午后九时相偕出发,先至宝山路,再向虬江路朝东至四川路,将至 日军司令部附近,相继缓行,约十二时,即发现空卡车十辆开进该司令部, 再北进至江湾路朝西之同济路,南抵天通庵车站,略停片刻,再绕回日军司 令部附近,时已二时三刻,在云飞车行即见其通讯兵非常迅速架线,继则侦 探出发,尖兵连、警戒连、机器脚踏车(每车载乓三名)为联络兵,再则铁 甲车掩护前进,兵约百余名,所载武器:三八式步枪、三八式轻机关枪、防 毒面具、炸弹、捕绳、铁帽、黑色皮雨衣、钉齿皮鞋。此时大雨如注,各兵 仍奋勇操演,计为四路:第一路,施高塔路,步兵卡车 1 至 26 号,每辆约三 四十名;第二路,狄思威路,炮车、卡车二三十辆,往杨树浦公大纱厂平凉 路一带前进;第三路,即北四川路;第四路,窦乐安路,有卡车十余辆、铁 甲车数辆,由北四川路过桥,经南京路向曹家渡方向前进。继又发现传令汽
车 1816 号,指挥官汽车 5517、5518、5519 号及圆形号码 54 近籐司令汽车,
司令车前后俱有机器脚踏车掩护,行动迅速,全系自动武器,且见司令车上 插白旗一方。旋遇第一团少校服务员反特务队班长,相约职等往狄思威路、 北四川路一带侦察,随沿苏州河前进。但各马路口俱放步哨,司令部附近警 戒尤严密,斯时马路上只见机器脚踏车联络兵来往不绝。职等沿马路边随其 演习部队前进侦察,自开始动作迄四时左右,雨来稍停,近宝兴路口有铁甲 车一辆向北警戒,达北四川路桥头布哨兵四名,沿苏州河有铁甲车巡察。迄 五时半始演习完毕。并询得路人云;司令部附近地下有层楼,内约有日兵六 千名,时常演习,惟以今晚为规模最大云云。
又据第一团团长岳岑转据机关枪第二中队长陈华新报告略称:窃据职队
便衣探兵王宠仪报告:七月三日下午十二时由队出发至沪西一带侦察,有日 本军用卡车六辆,上载军用物品,由英华里至劳勃生路内外〔棉〕纱厂,三 时四十分开始演习,由槟榔路、劳勃生路、胶州路等处向日华工房、宝生厂 一带演习,兵力约一千五六百人左右,军用卡车四十七辆,官长汽车十辆, 内有高级司令官一员,机器脚〔踏〕车十一辆,内有轻机关枪十一挺,重炮 车八辆,管退山炮八门,铁甲车四辆,号码一、二、三、四,各厂内瞭望台 上演习灯语,在路旁架设临时军用电话。至次日上午六时三十分演习终止, 至八时四十分全部演习完毕,各等情前来。理合据情报请鉴核。谨呈
市长吴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日

上海市保安总团长吉章简(印)

上海市政府公函(1937 年 1 月 11 日)
公函第八二七八号

  案据报告:本月十一日午后一时二十分,有日本陆战队三十名,全副武 装,并携带机关枪三挺,在狄思威路、其美路,以至其美路底一号桥一带, 演习巷战,约二十分钟。复经过成家庵路、欧惕路、四达路、施高塔路,二 点半钟时,尚集施高塔路底空地上演习等语。查该日军演习地带,均属市区 范围,实属侵犯我国主权,相应提出严重抗议。即希查照转知海军当局敦切 制止,以后不得再有上次事件发生,以免误会,而敦睦谊。仍盼见复为荷。 此致
日本国驻扎上海总领事河相达夫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一月十一日
蔡劲军报告(1937 年 4 月 2 日)
报告 二十六年四月二日于上海市警察局

上海市政府(印)

  案据北站分周转据调查警佟守梅电话报告:本月一日上午八时,日军在 虹口公园举行阅兵,参加部队计有步兵四中队、军乐队一小队、救护队一小 队、警大队一小队、信鸽队一小队,每队共计二十余人。在公园外逡巡者计 有坦克车七部(四大三小)、铁甲车十部、卡车三十一部、大炮车十二部、 小炮车六部、机器脚踏车十部,每部上架机关枪一挺。又机器脚踏车十六部 上乘持步枪兵十六名、高射炮七门、官长五员。至中午十二时阅兵完毕,回 司令部而去等语,报请鉴核。等情。据此。谨此报告。右报告代市长俞
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印)
(2)闸北地区(1937 年 2 月 12 日—6 月 11 日)
上海市政府公函(1937 年 2 月 12 日)
公函第八五四一号
  据报:日本海军陆战队拟于本日(12 日)下午 5 时至 6 时半,及明日(13 日)上午 4 时至 6 时,在闸北同济路、横浜路、三阳路、花园街、江湾路里 面等处,举行演习等语。查上述各地点,皆属市区范围。事关我国领土主权, 断难容许。且际此中日关系日趋好转之时,该海军陆战队此种举动,不独摇 动人心,且足以引起重大误会,应请转知注意。复查 1 月间,该海军陆战队 曾擅在其美路一带举行演习,本市虽经已提出严重抗议在案。据报前情,相 应函达,即烦查照转知海军当局严切注意,并应予停止上项行动,以免纠纷, 而敦睦谊。仍盼见复为荷。此致
日本国驻扎上海总领事河相达夫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二月十二日
蔡劲军报告(1937 年 2 月 19 日)
报告 二十六年二月十九日于上海市警察局

上海市政府(印)

  案据北站分局报称:顷接江湾路派出所及八字桥分驻所巡官李金荣先后 报告:本(十八)日下午二时二十分,有日军陆战队武装(均步枪)兵一百 二十余名,由官长率领,自日本司令部徒步来江湾路庄家阁附近空场集合, 区分侦探十余班,演习搜索连络动作。一路由何家宅至水电路一带,另一路 由花园街底、恒业路、横浜路、八字桥等处,演习约一时半钟,集合原处, 分别讲评后,即回司令部而去。等情。据此。理合报告鉴核。右报告
市长吴
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印)

秘书主任苏理平代行
     淞沪警备司令部密函(1937 年 6 月 8 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密函参字第一九一○号 案据上海市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呈称:据西宝兴路分驻所服务员谢斌报
告:六月四日下午一时四十五分有日军陆战队约 2 连,由天通庵路日本司令 部出发,全副武装,有坦克车七辆、轻机关枪四挺、机器脚踏车三辆,在宝 山路、同济路口(即三十二号岗附近)演习,当时交通被阻十余分钟。旋该 军队分三路演习:一路由宝山路至横浜路青云桥演习;一路向同济路八字桥 演习;又一路由天通庵车站对面空地向江湾路花园街演习,后至东洋啤酒厂, 坦克车七辆,由同济路向八字桥而去等语。同时又据八字桥分驻所巡官李金 荣报告:顷有日兵一大排集合青云桥南空地,讲话完毕后,即分派尖兵及侦 探出发演习搜索动作,经过青云路、同济路、恒业路向花园街底前进。同时 由花园街底啤酒厂亦来一排,同样动作,并在江湾路有坦克车四部,小的三 部,大的在花园街底,两排兵集合讲话完毕,至下午三时四十五分,均向司 令部撤退等语。查该次日军在市区内演习,事前未据通知,阻碍交通十余分 钟之久。理合将经过情形报请鉴核,恳请交涉等语。据此。查日军竟于市区 以内,武装演习,既属侵犯我领土主权,尤易演成恶例。据呈前情,相应函 请贵府据情向日领提出抗议,并希将处理情形见复为荷。此致上海市政府
司令杨虎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八日
上海市政府公函(1937 年 6 月 11 日)
公函第六七○号 案据市警察局呈称:六月四日下午一时四十五分云云,均向司令部撤退。
等情。据此。查上述演习地点,均在市区范围,不独损害我国主权,且引起
市民惶恐,殊为不合。相应提出抗议,即希查照转知海军当局,严予制止, 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同样事实发生,以免误会,而敦睦谊,仍希将办理情形 见复为荷。此致
日本国驻扎上海总领事冈本季正


中华民国计六年六月十一日
(3)杨浦地区(1937 年 4 月 2 日—5 月 18 日)
蔡劲军报告一(1937 年 4 月 2 日)
报告 二十六年四月二日于上海市警察局

上海市政府(印)

  案据引翔港警察所报称:本日沪东区日军演习街市战规模极大,谨将演 习经过分条列后:(一)时间:本日上午一时起至七时止。(一)人数:计 有二千余名。(一)武器:钢甲车八辆,上有炮及机关枪。坦克车四辆,系 报国号,内有机关枪。高射炮十二架,迫击炮八尊,重机关枪 46 架,轻机关 枪及冲锋机关枪不可胜数,余均步枪。(一)集合地点:平凉路日本居留民 团商业学校内。(一)演习地点:沪东区杨树浦路、平凉路、临青路、河间 路、华德路、宁武路、桂阳路、鄙阳路、海州路、平定路、格兰路、眉州路 等一带。空弹实习。(一)演习科目:系两军攻击、冲锋、防御等动作。(一) 演习经过情形:本日日军演习假设甲、乙两军,甲军在杨树浦路格兰路起向 杨树浦路底进攻;乙军在杨树浦路底向提篮桥方面攻击,两军兵力、武器相 等。甲军分四路向乙军进攻:一路沿杨树浦路攻击,用钢甲车及坦克车为前
  
锋掩护步兵前进;一路由平凉路进攻,武器相同于杨树浦路;一路由河间路 进攻,完全重机关枪及冲锋机关攻击;一路由华德路进攻转入临青路,机器 脚踏车架设轻机关枪攻击。乙军进攻之路线较甲军稍差,因乙军空地及小沟 地、坟地较多,不易进攻。两军互相攻击,相持数小时之久。于四时三十分, 两军在杨树浦路及河间路、平凉路中段互相接触,即有二指挥官骑马由日本 居留民团商业学校驰往,令双方互相肉搏,抢劫坦克车等等动作。其时有高 级军官根岸少佐、户次大尉乘自备篷车(二八三○)号之汽车沿各路检阅而 来,随根岸少佐、户次大尉者共有汽车十二辆陪同检阅。至六时○五分,一 场恶战始告结束。其时各路装置之军用电话亦同时拆除,各处之官兵均往日 本居留民团商业学校操场上集合,由根岸少佐、户次大尉登台训话,并讲评 演习动作,同时有日照相馆拍照。至七时,日军各乘军用卡车返司令部而去。 查得日军演习攻击时,在上海纺织厂及同兴纱厂之屋顶上架设高射炮及轻重 机关枪,向马路上射击,军用电话各日商之纱厂均装置完备,并有机器脚踏 车往来报告军情。此次日军演习设备及配置均很适当,眉州路桥堍工兵架设 之桥梁有一卡车停泊于此,日军三十余名工兵至四时许已将该木桥工程完 成,至七时亦返司令部而去,木桥并未拆除,现尚装置该处,不知有何用意。 等情。据此。理合据情转报鉴核。右报告
兼代市长俞
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印)
蔡劲军报告二(1937 年 4 月 14 日)
报告 四月十四日于警察局 案据引翔港警察所报称:本月十一日上午二时许,日本海军陆战队在沪
东区演习巷战,谨将演习经过情形,详列于后:
  一、演习地点:华德路、兰路、河间路、杨树浦路、平凉路、格兰路、 眉州路、齐齐哈尔路、齐物浦路、倍开尔路一带演习巷战。
一、官兵人数:统计共有一千五百名之谱。
  一、武器种类:铁甲车、坦克车、小野炮、毒瓦斯、烟幕、手榴弹、重 机关枪、轻机关枪、手提式冲锋机关枪、步枪。
一、武器数量:铁甲车八辆、上设机关枪及小炮,坦克车二辆,上设机
关枪及小野炮(即小铁炮)计十六尊,毒瓦斯、烟幕、手榴弹不可胜数,重 机关枪二十一架,轻机关枪六十四架,手提式八架,冲锋机关枪及步枪不可 胜数,尚有迫击炮四尊。
一、演习科目:防御、攻击。
一、官长车辆:市照者:3155、9221、7211、3046、9768、9769、9765、
9763、7694、7695、9964、9770、9771、2830、9973 号共十五辆;领事馆照 者:57、61、138、139 号四辆。日本宪兵官长车 7361 号者一辆上坐官长六 名,亦参加演习。
  一、军用卡车概数:统计六十余辆,上海旅行案内所卡车十余辆,松崎 洋行卡车八辆,均参加演习。
  一、集合地点:平凉路、格兰路巡捕房左首上海日本居留民团商业学校 内。
一、官长训话:根岸少佐、军医长、主计长等。 一、演习经过:于十日下午一时许,日本陆战队已在沪东区建桥梁、军
用电话、铁丝网障碍物等,至本日上午二时许,即开始空弹实习。假设甲、

乙两军,甲军分五路(华德路、河间路、平凉路、宁武路、杨树浦路)进攻; 乙军分五路防御。各军使用铁甲车、坦克车为前锋,以炮掩护步兵进攻,表 演种种科目,例如:劫铁甲车、坦克车,肉搏,使用毒瓦斯,放烟幕弹等等 动作。至六时五十分演习始毕,并在日本居留民团商业学校,由高级军官训 话后,至七时五分全部返日总司令部而去。报请鉴核。等情。除分报外,理 合据情转报鉴核。右报告
代市长俞
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印) 上海市警察局(印)
蔡劲军报告三(1937 年 5 月 18 日)
报告 五月十八日于警察局 案据督察处调查股报称:据侦察警于剑平报称:十六日上午四时二十五
分,日在乡军人联合海军陆战队在沪东区演习巷战,其演习情形如下: 一、演习时间:五月十六日上午四时二十分至六时二十五分止。 一、演习地点:杨树浦路、平凉路、周家嘴路、河间路、临青路、桂阳
路、腾越路、汇南路、宁武路、至格兰路为止。 一、演习人数:共计六百名左右(陆战队二百余名、在乡军人四百余名)。 一、武器:铁甲车五辆,意国式小炮四尊,六番炮二尊,重机关枪十五
架,轻机关枪二八架,其余均系步枪。
一、车辆种类:官佐汽车(56、 46、 2809、 3046、 3101、8158、
9761、 9762、 9770、9771、 3031)号计十一部,军用大车(1、2、3、
5、7、9、11、16、20、24、18、25、28、27、30、45、33、36、34、81)号 计二○部,白色救护车一部,机器脚踏车十七辆。黄、黑色马各一匹。
一、演习科目:防击(即防御、攻击)。
  一、演习情形:铁甲车在杨树浦路,六番炮设置桂阳路(用爆竹放), 机关枪等均空弹射击,两军互相攻守,情势十分紧张。
一、集合地点:格兰路隔壁日本居留民团商业学校内,由高级军官训话,
各军仍乘原车返去。等情。据此。除分报外,理合据情转报,仰祈鉴核。右 报告
代市长俞
警察局局长蔡劲军(印) 上海市警察局(印)

4.加紧渗透和挑衅

(1) 日本拟设上海中日合作警务区
(1936 年 7 月 25 日)

上海市公安局密报告
密 报告 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于上海市公安局 二十八日上午十二时
○分到
  案据督察处调查股转据办事员曹中岳报称:据密报:日驻华大使馆参事 兼驻上海总领事若杉,拟有“上海中日警务合作区”计划,业经日外务省及 军部认可,并限于三年内施行(由本年份起)。该项警务合作区范围,包括 五区一所全部,即北四川路警察所;五区三所全部,即临平路警察所;五区 二所,即永兴路警察所(宝山路以东两派出所);五区四所,即引翔港警察 所(马玉山路以南);五区即北站分局(宝山路以东)。该警务合作区之组 织,设总署一,下设若干分署;总署及分署各设正副署长一人,但华人只可 任副署长。现萱生案发生后,日陆战队于邢家宅派兵设分驻所,即为该计划 之先声。报请鉴核等情。据此。除饬由北站分局长粱扶初查明具报外,谨此 报告。右报告市长吴
公安局局长 蔡劲军(印)

(2)日特吉冈在沪组织中国经济调查部
(1937 年 5 月 13 日)

上海市警察局情报(5 月 13 日)
沪察 严字第五号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十三日
一、吉冈计划组织中国经济调查部。据报:日驻沪代理领事吉冈,现奉
外相佐藤命令在沪筹设中国经济调查部。该吉冈曾于本月四日下午邀请工会 议所长吉冈田政及经济专家八部卓江、甘浓益等讨论进行计划,如调查中国 外汇情况、交通事业、官商股之分析、管理钢铁厂之内容、实业之发展、教 育之计划、轻重工业之创立、技术人员之训练及矿产之开采等。先由吉冈分 别类编计划,呈报外务省核定,再交新任驻沪总领冈本携沪与三井、正金、 三菱、台湾、横滨等银行筹商实施办法,以期确切明瞭中国经济情况云。
二、〈略〉

(3)日军在沪西等处的武装渗透(1937 年 6 月 25 日)

淞沪警备司令部情报蒐集表(6 月 25 日)
特密第一二七号 六月十九日二十五日下午到
1.〈略〉
2.日陆战队二百名调往沪西增防 据市警察局情报载:日陆战队士兵二百名调往沪西丰田纱一带驻防,为
避免旁人耳目计,去时均系徒手,所有武器用卡车另行装往。闻此举为高桥 大将捡阅后之指示云。
3.上海纱厂日人住宅又驻日军 本(六)月五日上午十时,日司令部派兵四十六名驻沪东平凉路一六九
号上海纱厂日人住宅,所携带武器除每人步枪一支外,并有高射炮一门,迫 击炮二门,手提机关枪八支及机器脚踏车四部(车上均架设机关枪)。该处 原有瞭望台一座,高四十三尺,近加高五尺,台上能容士兵六名。
4,日换防兵又一批抵沪 本(六)月九日下午四时,日陆战队士兵一百四十四名,军官五员,由
吴军港乘日商轮“上海丸”抵护,当开往日司令部。又驻沪日陆战队士兵, 近患腿肿病者达三百四十余名,经日医院治医无效,拟运往华北治疗。另由 大连调陆战队二百五十名来沪补充此额,定二十四日乘“入云”舰来沪。病 兵亦即乘该舰赴华北云。
5.楠本派员分赴各地活动
  楠本于日前派情报员场野及汉奸周阿三两人密赴镇江,设立特务工作办 事处,以搜集京苏锡及当地之情报传递来沪。该机关限本(六)月二十日以 前成立,并闻塜野在宁波等设同样之机关,以期在杭茵两地取得联络,而完 成江浙内地情报网。又楠本近派汉奸刘玉池指挥一部份伪自治会分子分赴内 地侦察要塞军备,民风俗、重要标识、道路交通等,刻已分为二组出发,(一) 沪太路;(二)沪杭路;(三)乘宁绍轮,拟将各地进路绘图汇报陆军省云。
6.日在沪之走私机关
  一、吴淞路昆山路口之宇野商店,为曾充日海军中佐之宇野所营。自十 八年开设,迄今因走私盈余资本达二十余万。
二、虹口密勒路恒祥里二十二号日商林盛转运公司,为著名浪人小林及
西村展藏等所经营,雇有华、俄、鲜人四十余名,专事走私及贩卖毒品、手 枪等不法事云。
7.东亚联邦协会开会内容 日参谋本部驻沪办事处情报组中国青年股在施高塔路地斗里组织“东亚
联邦协会”,日前在汤恩路《每日新闻》二楼召开会议,决议:(一)在汉 口、南京、重庆、沙市、九江、杭州等处设立分会;(二)本会中心工作以 领导中日韩采取合作,以促进成立自治区为目的;(三)组织特别会话班教 授中日语;(四)推日人吉田中熹为上海总会正会长,华人朱平为副会长;
(五)会员发给铜质号码;(六)每月举行会议一次。
8.公大纱厂汉奸团体之组织 沪东杨树路五四○号日商店公大二厂内之汉奸组织情形如下:一、主其
事者为该厂人事科主任林木,日陆战队沪东要塞部主计长津田及该厂织布间 工人王荣生(江阴人,住公大工房二四二号)。二、内部分为十组,每组多

者五十余人,少者十余人。组上之设队部,总队长为日人星耀。各组组长、 姓名、住址如左:第一组:顾正年,少林会首领,住公大工房。
  第二组:张大庆,为该厂汽车间头目,并与日海军武官冲野担任情报, 系上田荣一所介绍,其助手有方子玉。张住公大工房二二八号。
  第三组:于守标,黄浦码头保险头目,辛盛茶楼老板,系走私能手,住 公大工房。
  第四组:魏华屏,公大一厂扛棒工头,住辽阳路平房内。第五组:郁阿 静,公大二厂人事科翻译,公大工房九号。第六组:张昌生,公大四厂总稽 查,住该厂门卫公事房。第七组:马顺风。
第八组:胡云龙,汇山码头工人。 第九组:郭振华,少林武林会首领,住扬州路草棚内。 第十组:朱阿毛,住公大工房二四五号。 三、每月十四日及二十八日晚上八九时之间,该组织之分子在华盛路公
大二厂工房开讲演会云。
9.在沪日舰 本日在沪日舰有“出云”、“坚田”、“栗”等三只。

(4)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在上海加紧挑衅
(1937 年 7 月 13 日—8 月 12 日)


报道—(《申报》1937 年 7 月 13 日) 卢沟桥事变后上海日方行动外陆海首脑会 日使馆参事官兼驻沪总领事冈本于昨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在黄浦路该
国领署内,邀集在沪之该国外交及陆海军首脑,举行会议,讨论对于北方中
日战事之态度,使馆情报部长田民、领事吉冈、陆军武官喜多、海军武官本 田、海军陆战队司令大川内等均参加,互相报告所得关于战事情报,交换种 种意见,会议约达一小时之久,直至十二时许始散。闻冈本并定日内一访本 市俞代市长。
出云舰警备会
  日本驻华海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中将,于前晨六时,乘旗舰“出云” 号抵沪后,曾于当日下午三时五十分许,在舰上举行特别警备会议,出席者 除长谷川外,计有海军武官本田,辅佐官冲野、田中,第三舰队参谋长岩村, 海军特别陆战队长司令大川内及警备部长等数人,议至四时一刻许,陆军武 官喜多,辅佐官中都宫,特别机关长楠本等氏,亦先后登舰参加,议至六时 余始散。昨晨据华东社记者探悉,前日之会,由长谷川主动,依据海军省八 日所发之紧急训令,讨论所谓“保护日侨”问题,决议分三组特务舰队,每 队支配炮舰二艘,轻巡舰或浅水舰二艘,运输舰一艘。上海方面,由长谷川 指挥(第三舰队司令),汉口方面,由谷本指挥(第一舰队司令),青岛方 面,则由十一舰队负责,厦门、汕头各地,由第三舰队“夕张”舰负责(该 舰将于今晨抵厦),担任警备护侨之责,必要时,得由特别舰队长指挥,并 由特别陆战队协力警戒。
报道二(《申报》,1937 年 7 月 25 日)
日称兵士夫踪 昨晚十时,有日本军官两人,至狄恩威路巡捕房声称,本晚日本陆战队

归队点名时,发现一等兵宫崎失踪,要求调查。据该两军官所称,宫崎失踪 经过,谓本晚有日本商人名冈崎者,经过狄思威路,见一日兵与两华人殴斗, 旋有汽车一辆开到,将该日兵及两华人载去云云。捕房据报后,即派警至所 称殴斗地点调查,据附近居民称,本晚并未见日兵与华人殴斗之事,同时我 国警察当局,亦曾派员前往调查,并无其事。惟该两日军官离巡捕房回日海 军陆战队军营后,旋即派出陆战队士兵四出放哨,一面断绝交通,搜查行人。
形势颇臻严重 北四川路横洪桥、狄思威路、窦乐安路及江湾路等处,均各有日陆战队
十余人驻守,检查行人车辆甚严,并有少数步哨,派驻天通庵路车站附近, 及横滨路一带,巡逻队及架设机关枪之机车,更在北四川路一带,往来频仍。 一时谣言四起,形势紧张,居民异常恐慌。
     报道三(《申报》,1937 年 7 月 31 日) 宫崎贞夫解送日司令部日方确认为本人 二十四日失踪之日本一等水兵宫崎贞夫,业于二十七日在靖江发现,二
十八日,由外交部送交日本驻京总领署,前晚(二十九日)九时二十分,由 京护送到沪,当即押解日本驻沪海军陆战队司令部,日方业已确认为宫崎本 人,惟对于宫崎将如何惩处,则尚未决定云。
报道四(《申报》,1937 年 7 月 31 日)
日陆战队车辆游行忙共百余人两小时 驻沪日本海军陆战队,前日下午五时许,有机器脚踏车十余辆,铁甲车
八九辆,坦克车三辆,排列江湾路司令部门前集中,出发游行,一部东驶折
入欧阳路,一部南向北四川路,其他如市区同济路、江湾路一带,亦仍不时 有日军车辆梭巡。
报道五(《申报》,1937 年 8 月 10 日)
  本市新闻 日军官武装直冲我飞机场,竟先开枪击毙我保安队士兵, 保安队还击日军官士兵伤毙,交涉结果双方同意外交解决。
昨日下午五时半,突有日本海军陆战队第一中队长海军中尉大山勇夫,
由一等水兵齐藤要藏司机,驾其军用汽车,驶抵我虹桥飞机场,向机场警戒 线内直冲,同时该军官竟出枪实弹向我驻扎场内之特务连士兵射击,场内士 兵伏地卧倒以避其锋,而该日军官复将汽车开足速率向北面冲击,并连续开 枪,向我附近保安队乱轰,致我方士兵一名被其击毙,至此我保安队不得已 乃开枪还击,结果该日军官及一等水兵,均当场伤毙。此事发生后,我当局 鉴于该日军官等,此种行为显有不合,已向日方提出严重交涉。兹将各情分 记如下。
日兵冲机场害我保安队 昨日下午五时半,有着日本海军军官服装携带武器之日本人两名,乘坐
汽车一辆,赴虹桥飞机场,抵达时,行拟冲进场内,当日我飞机场卫兵,加 以阻止,该日人等即发枪射击。查近数日来,常有日本人至飞机场窥探之事, 我军警当局,曾严令机场卫兵,如遇少数日人扰乱之事,不得发枪还击,故 当时机场卫兵,见该日人等开枪,即伏地蹲避,未加还击,该日人等,旋即 乘原车折回。其时我附近之保安队,因闻枪声出巡,该日人等复开枪射击, 我保安队一名,当被击毙,乃予还击,其中一名当场击毙,另一人亦被击中, 数行十步,因伤重而死。
交涉结果决用外交解决

  俞市长于下午十时许,赴日本驻沪总领事馆交涉,日方参加者有总领事 冈本,领事田尻,海军武官本田、冲野等多人。俞市长首述本日发生事件经 过,并谓本案发生,诚属不幸,惟市府前因贵国海军军官及水兵迭次在虹桥 飞机场窥探,及与守兵发生冲突,历经提出书面抗议,并要求制止,以免发 生意外纠纷在案。本日又因贵国军人窥探飞机场,致发生不幸事件,殊深遗 憾。据我方所得确实报告,有贵国海军军人两名,于今日下午五时半,乘汽 车一辆,向虹桥飞机场而来,冲过警戒线,不服我方阻止,还即开枪射击, 我飞机场守卫兵士,因曾奉命令,未予还击,该军人等随即折回。其时我附 近之保安队,因闻枪声,出而巡视,该军人等又发枪射击,致击死我士兵一 名,我保安队乃予还击,至于详细情形,现在尚待调查。又我方除保安队一 名被击死外,是否尚有其他死伤,亦待调查。惟此次不幸事件之发生,系由 于贵国水兵,忽视以前历次之抗议,并开枪射击我方飞机场卫兵及保安队而 起,殆无疑问。惟现值华北时局严重之际,贵我两方曾共同努力维持本市治 安,勿使发生事变。此次虽发生不幸事件,仍盼贵方力持镇静,尽力勿使事 态扩大,一方面双方调查,循外交途径以谋圆满解决云云。双方磋商良久, 结果日方同意,将本案由外交方式解决云。
报道六(《申报》,1937 年 8 月 12 日)
  空气突趋紧张大队日舰集沪,巡洋舰四艘、驱逐舰两队八艘,随来鱼雷 舰两艘两队将续到,英美法军舰纷纷来往极忙碌。
日本从佐世保及横须贺调来上海之大队军舰,昨日开到吴淞口外者,闻
共计有驱逐舰二队,巡洋舰四艘,又鱼雷舰两艘。下午一时二十五分起至一 时五十分止,其巡洋舰由良号、鬼怒号、名取号三艘,即由吴淞相续开进浦 江,至下午三时,又有巡洋舰川内号亦进口,当时分泊在杨树浦之大阪及黄 浦码头,舰内满载军火,并有大批陆战队到来,当时即在两码头登陆起卸。 又下午五时十分至五时四十分,第九队驱逐舰四艘,与二十一队驱逐舰四艘, 又有鱼雷舰两艘,鱼贯而入,均在杨树浦江面抛泊,各该驱逐舰内,亦有大 批军用品,及陆战队兵士等装到,当夜均在杨树浦起卸上陆中。尚有两队驱 逐舰,将续到吴淞口外,犹未驶入上海也。
驻扎上海之日本特别海军陆战队,原有六千余人,大部均驻于
  东江湾路十号司令部,沪西丰田内外两纱厂,及杨树浦公大纱厂等地。 但以上各地房屋地位有限,仅能供原有日军驻扎,故九日由汉口一带抵沪之 日军二千余人,一时无处安顿,故日方除将欧阳路一九二号日本小学,关作 日军驻所外,昨日又将北四川路五九六号日本北区小学辟作军营,专供由汉 方来沪之日军驻扎,故该校昨日起,已满住日军,同时大批军需品,亦纷纷 运入,以备长期驻留之用,并悉日方于必要时,更将所有日本工厂学校,令 其一律停止工作,将房屋充日军驻所云。又美国军舰一艘,及法国军舰二艘, 亦于昨日驶沪,计为上午十一时五十五分进口法炮舰“巴沙”号,下午二时 十五分进口美运输舰“赖曼波”,二时二十五分进口法炮舰“毕奎特”。此 外,英国驱逐舰“第凡德”号于昨午十二时十分进口,系驶赴华北云。
  
四、“八一三”战争的发动和战争期间屠杀中国军民

1.战争发动和兵力部署

(1)日军宣言、谈话、报道、布告等
(1937 年 8 月 10 日—12 月 24 日)

日本钟渊纺织株式会社宣言①(8 月 10 日)
日支需要全面决战 钟纺②全体工作人员:
  七月七日的芦〔卢〕沟桥,成了应永作纪念的一大问题。正如柳条沟一 仗产生满洲国那样,在芦〔卢〕沟桥上他们施放的一枪,犹如傍晚暴风骤雨 中的乌云那样,发展成北支事变,并正扩大为日支大战。若再继续发展下去, 黑龙江的波涛也将难以保持平静。东洋形势将告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帷幕 正在落下。国民们应一起认清当前的形势,克服古今从未遇到过的困难,牢 固树立不向后倒退的、永往直前的决心,在座各位如只口头上表示支持政府 之类的声援及临时性的捐款,这种方法是无济于事的。今后应紧接着在大众 之中发起大规模的增税,这是勿容置疑的。当然也可征用。作为国民,应该 具有哪怕是最后的一分钱也报效给国家、以一死殉国难的精神。在完成天业 日本——称为确立东洋和平的使命中,认为并不是用一年、二年的时间就能 够平息的简单事件。二十年来,支那对友邦日本始终把排日、侮日、抗日作 为信条,而且作为其国策,始终期望彻底地进行国民教育。蒋介石在统一一 盘散沙的支那中,滥用日本为假想敌,过分地唆使、怂恿其爱国心,趁充实 中央军装备之机,牺牲杂牌军,这是众所周知的蒋介石的惯用手段。无论是 张学良也好,还是宋哲元也好,都是依靠这一手法一干到底。这种手段在强 化中央军上曾经是有效的,但他们同时却丢失了满洲,丧失了平津、河北。 可以看出,南方出身的蒋介石似乎感到满洲、北支是僻远之地,因此不把重 点放在北方。
支那的经济命脉是长江,是南支,自攻克北平以来,他把首都移至南京,
这无非是他轻北重南的思想体现。可是,掌握黄河者即掌天下的支那哲理, 已经不能按照蒋介石的个人意见推翻。丢失平津而统一支那的企图,这是痴 人之梦。目前他内心空虚,不顾及平津的失守,依然在说逞强的话。特别是 他假借国土防卫之名,利用德川家康的智慧,召集世代相传的旁系武将商议 军机,认为中央统一的霸业已经完成,这应该说是愚蠢而可怜之事。现在若 是丢失北支五省,接踵而来的则是列强蚕食支那的全部疆土,使之土崩瓦解, 让马走到悬崖峭壁的这种莽撞行为,即使这是他们自身的本意,至少也导致 了这样一种局势,这是二十年间他们独特的抗日、侮日主义所开之花、所结 之果,既然如此,急转弯的转向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在西安事变爆发之时, 给张学良一派容共抗日的承诺,而且已经陷入不得不给予此种承诺的窘地, 他已经不能按照他的个人意愿牢牢控制支那局势。北支事变以来,他把内心 少有的逞强挂在嘴上,对他们而言,依靠应该引起警党的内敌抵御日本等, 使得他们的阵营正在土崩瓦解。
自古以来,支那民众若被煽动起来,则犹如尘土驾云,随漂千里而去,



① 原件系日文,由成兴法翻译。李传东校对。
② 系日本钟渊纺织株式会社。

如上了煽动性政治家之当,就会出现超越生死,决不后悔的态势,这是支那 民众干篇一律所持有的宿命论。同时,若是受人教唆,则支那民众就将是难 以控制的、做蛮而难以对付的民众,近来他们装备了飞机、坦克、装甲车、 机关枪等现代装备,很想得知他们使用不够熟练的情况。蒋介石在庐山广播 说:“日本的飞机全是国产货”,“日本人不宜使用飞机”,“支那飞机是 世界上最优质的飞机,中国人操纵飞机是一大天才”等等。如是这样愚弄群 众,使群众认为日本人是不足以感到恐惧的,即使是丢失满洲,北支失陷, 危险已经呈现在面前,但中华民国的民众仍还是高做自大、目空一切,煽动 性政治家依然在架空铁丝上展开其双翼,向前飞翔。蒋介石从他多年来精心 养育、自命不凡的烟幕之中,暴露了他的本来面目,他们过于企求大总统的 威严,进行排日宣传,让民众过于热情,致使现在进入进退维谷的窘境。让 孔祥熙从伦敦打来电话,说明日支开战的危险,这是他们一派的老奸巨滑。 一方面他们放出豪言壮语:积极应战,而另一方面使用散布自重论的这一手 法,在这一时间内,北平、天津周遭皇军轰炸,二十九军如同树叶、灰尘一 样被彻底赶跑了。在此二日内所显示的皇军的威力是如何之大,即使是他们 的专家也已经首肯。但二十年来连续不断的宣传说日本弱不可欺的这一种迷 信,已经渗透到民众之中,一百八十度的彻底扭转是非常困难的。支那已经 站在即将崩塌的悬崖之上,拯救中国者,日本也,除日本之外,没有可以拯 救他们的国家。而且,拯救他们之道,就是让四忆民众从他们煽动政治家的 麻醉剂中醒悟过来。以守护东亚为己任的帝国,只有替天歼灭支那民众之敌
——他们的军阀,确立永久的和平,这是神圣日本的使命。严惩的铁锤不是
砸向支那民众,而是砸向恶贯满盈的支那军阀。若他们不迅速悔改,帝国将 彻底封锁支那海,占领沿海各港,断然空袭主要城市,显示皇军尊严是至高 无上的功德,是保全支那的友情。
此次是向普天下表明日本是任何国家都不可侵犯的独立国家的极好机
会,每当东洋有事时,英、美、俄、法总是说三道四,而且总是利用支那为 突破口。日支问题是东洋问题,绝不允许横加干涉。支那战败总是依靠英美, 向苏联哀求,在那里寻找活路。回顾数十年的历史,东洋和平总是遭白人扰 乱,这早就是不能容忍的了。东洋的永久利益只有靠自己来维护,所有的流 言蜚语都是绝不容许的。
在过去二十年间,对神圣的日本,支那始终是把排日作为其国是。其间,
日本从不卖弄威风似地纠正他们的过失,默默地忍受着他们的侮蔑,即使是 对于他们彻底的抗日教育,日本也没有进行正式抗议,始终作为口头禅,排 斥日货也是随其所便。即使是挑战、炮击,也是表示局部解决的不扩大主义。 总之,是隐忍服从,迎合他们的好意。这并不是日本害怕支那,是因为害怕 隐藏在其背后、正在刺激他们的英俄的外交魔爪。这样,虽然日支悬案积压 了数百件,但一件也没有解决,他们施加给我们的侮蔑与日俱增,显得更加 无礼,皇威的尊严正在受到侵蚀,若此时强作忍受,那哪一天才能求得东洋 和平。日本不能依靠英、美、俄、法求得生存,尊严日本的存在,是让他们 了解覆盖八纮的情况,这是通向邻邦民族的友情,是向列强履行的义务。错 误的谦让不是美德。错误地引导他们,频繁地进行无用的争论,相反地成了 产生不正派、不诚实的原因,成了根源。支那军阀对日本口称收复失地,满 洲也好,北支也好,不是日本攫取的,是他们采取了自愿放弃的愚蠢举动, 他们忘记了支付代价——与抗日排日进行交换一事。若是可怜的话,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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