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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国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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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国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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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1

日本战国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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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日本战国简史


  日本战国历史可与中国战国相比拟。各地大名林立,为争夺霸权攻伐不休。而且也是 “无义战”。其间人名地名繁多,大战小战难以数计。不过,从地区划分讲也许更容易了解 其中形势。


  现在的日本可分为四部分:由西南向东北依次为九州,四国,本州和北海道。战国时 的九州,四国与现在所称相差不大。北海道则因其地处偏远,战国史中少有涉及。而本州 则是四方征伐的中心。以京都为中心。当时的本州共分为中国,近畿,东海,北陆,关东, 东北六个地区。近畿以当时国都京都为中心,包括京都,奈良以及以后丰臣的大坂。其西 部与中国地区相邻。近畿地区东部南与东海地区(后来的织田信长凭借这个有利条件,控 制京都,挟天子以令诸侯)为邻,北与北陆地区接壤。东海,北陆东与关东地区为邻。而 关东与北陆又东邻东北地区。室町幕府统治一百多年后开始衰落。各地强有力的大名纷纷 自立为政。一般以 1467 年(应仁元年)为日本战国的起始到 1615 年德川家康发动大坂夏 之战,攻灭丰臣秀赖统一日本为止共 148 年的历史。


  战国前期的大战多集中与中国地区与京畿地区。一般是传统意义上控制京畿的战争。 参与者多为近畿地区而且在京都有相当势力的大名。从十六世纪初北条家争夺关东霸权开 始战争中心东移至东海关东,北陆地区。而这一时期也是日本战国人材辈出的时代。其中 以关东的北条氏康,越后(属北陆地区)的上杉谦信,甲斐(东海地区)的武田信玄之间 为争夺关东,信浓等地的霸权的战争为代表。而东海地区因为有甲斐的武田信玄,尾张的 织田信长和后来统一日本的三河德川家康而成为战国时期的英才发源地。武田信玄经过多 年战争击败苦主上杉谦信及北条今川等大名夺取骏河信浓等地,成为当时最强的大名。后 来武田受没落将军足立义昭之命进军京都,途中在三方原一战(1572 年)大败德川家康, 令织田信长坐立不安。但其后因病突然撤军,功败垂成。信玄死后,其子胜赖才具不足, 长涤之战败于织田德川联军。甲斐从此走向衰落。武田死后不久,其死敌上杉谦信也病死。 至此,战国的重心转向织田一系。织田信长是日本战国时期的大名(诸侯)之一,与武田 信玄,德川家康一时瑜亮,一生传奇颇多。


  在狭桶间合战中,他在暴雨中高唱著“人间五十年,宛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生 不灭者”以四千兵马奇袭今川义元的四万军队,并砍下今川的首级。他也是第一位在日本 史上大量运用火器的领主,在长筱一站中,用铁栅栏后的三千铁枪击溃武田家号称无敌的 五万铁骑兵。织田与德川家康结成同盟,史称“清州同盟”,统一尾张、美浓后把主城从清 州城移至美浓稻叶山城,并将稻叶山城改名为“岐阜”城,取周文王凤鸣岐山,一统天下 之意。而后开始推行“天下布武”的策略,要以武力统一全国。在灭掉越前朝仓氏、近江 浅井氏并流放足利义昭(幕府),击败毛利水军之后,完全控制了中部。正当义气飞扬的他 准备攻打西部的毛利时,他的大将明智光秀,因憎恨信长斩首武田人质而迫使武田杀了光 秀的母亲,也因为不堪信长的羞辱和猜忌,起义包围了他下宿的本能寺,信长不愿被擒,
  
于是自焚而死。信长被人认为是明君,也是魔鬼。他有温和大度的一面,也有常人无法理 解的残忍奸恶的另一面。这个自称为“第六天魔王”的人给后世留下了多少的憎恶和向往。 信长的时代是日本崇尚中国文明的时代,也是日本开始引入西方技术的时代。武田家出了 熟读孙子兵法的信玄,高举著的“风林火山”(来自孙子兵法的疾如风,静如林,侵掠如火, 不动如山)而他终身的对手信长却是热衷西洋文化,购置火枪铁炮,和用铁甲船来对付他 的敌人。相传他一度身穿和服,却批著西班牙海军的斗蓬戴著羽毛帽招摇过市。我们也许 可以从当时的详细记录的礼仪和战史中体会到不少让国人感叹和共鸣的感受吧。织田信长 在武田信玄死后立即消灭忠于足利氏的浅井朝仓两大名,接着放逐足利义昭。室町幕府至 此终结。


  此后,织田击败武田军并且逐渐控制近畿,东海地区,成为日本实际的掌权者。接着 织田信长派羽柴秀吉进攻中国地区最强的大名毛利辉元。双方在相持阶段时突然传来织田 大将明智光秀火烧本能寺(1582 年),织田信长死难的消息。织田信长筑安土城自居,故 其统治时期被称为安土时代。羽柴秀吉立即与毛利辉元议和,回师平叛。其后,羽柴秀吉 击败柴田胜家(1582)。次年在小牧长久手之战后与德川家康议和,巩固了他对近畿,东海 地区的统治。在后来的四国征伐,九州征伐后基本统一日本南部。


  1590 年,丰臣秀吉发动小田原之战,攻灭北条氏政,统一关东地区。为镇抚关东各大 名的势力,丰臣秀吉将德川家康改封到关东。为后来德川称雄埋下伏笔。同年,丰臣秀吉 击败伊达政宗等奥州诸大名联军,征服东北地区。至此,日本统一。


  为实现其定都北京的野心。1592 年丰臣秀吉下令侵朝。明派军队援助朝鲜。经五年战 争后,形势逐渐对日军不利。1598 年,丰臣秀吉病死,遗命从朝鲜撤军。丰臣秀吉筑大坂 城。其统治时期称为桃山时代。丰臣秀吉死后,其家臣分裂为近江、尾张两派。一直韬光 养晦的德川家康乘机联合尾张一派,在关原之战(1600 年)中消灭西军,丰臣一系势力大 衰。


  德川称雄日本并于 1603 年受封征夷大将军,开始了江户幕府统治。为最终奠定德川家 长久统治的基础,德川家康在自己死前两年内发动大坂冬和大坂夏之战。大坂夏之战(1615 年)中德川军攻陷大坂,丰臣秀吉之子丰臣秀赖自杀身死。忠于丰臣的家老武士几乎全部 战死。显赫一时的丰臣家被消灭。德川受封江户(现东京),其政权称江户幕府。至此,日 本最终统一。战国时代结束,进入江户幕府时代。






1.0 战国大名一览



国名/大名家 国名/大名家 国名/大名家 国名/大名家 陸奥/南部 武蔵/太田(稲槻) 志摩/九鬼 讚岐/十河 陸奥/津軽 武蔵/太田(岩槻) 大和/松永 讚岐/香西 陸奥/伊達 武蔵/吉良 大和/筒井 讚岐/香川 陸奥/蒲生 相模/北条 和泉/十河 伊予/河野

陸奥/田村 伊豆/北条 河内/三好 伊予/西園寺 陸奥/葦名 駿河/今川 摂津/和田 土佐/長宗我部 陸奥/岩城 三河/徳川 摂津/池田 土佐/一条 出羽/最上 尾張/織田 摂津/伊丹 土佐/安芸 出羽/小野寺 美濃/斎藤 丹波/内藤 土佐/本山 常陸/佐竹 飛騨/三木 丹波/波多野 筑前/少弐 常陸/江戸 飛騨/江馬 丹後/一色 筑前/大友 常陸/多賀谷 甲斐/武田 但馬/山名 筑後/大友 下野/宇都宮 信濃/高梨 播磨/赤松 豊後/大友 下野/佐野 信濃/真田 播磨/別所 肥前/龍造寺 下野/那須 越後/長尾(上杉) 播磨/浦上 肥前/鍋島 下野/大関 能登/畠山 因幡/山名 肥前/有馬 下野/小山 越前/朝倉 伯耆/尼子 肥前/大村 下野/皆川 若狭/武田 伯耆/南条 肥前/松浦 下野/大田原 若狭/粟谷 伯耆/吉川 肥前/宇久 上野/長尾 近江/京極 備前/浦上 肥前/波多 上野/由良 近江/六角 備前/宇喜多 肥後/菊池 上野/長野 近江/浅井 備前/松田 肥後/相良 下総/結城 近江/朽木 備中/三村 肥後/隈部 下総/足利 伊勢/北畠 備後/小早川 日向/伊東 下総/千葉 伊勢/神戸 安芸/毛利 大隅/種子島 上総/正木 伊勢/関 石見/益田 薩摩/島津 安房/里見 伊勢/長野 周防/大内 対馬/宗





2.0 家族制度与日本的近代化


  在东方国家的封建社会中,有一个共同的现象:不仅存在着作为个体生活基本组织的 家庭,而且还有凌驾于家庭之上的家族。如果说个体的物质生活主要以家庭为舞台,那么 其社会经济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则主要以家族为单位。家族是按照父系、由若干一夫一妻 小家庭集合而成的亲属集体。作为社会历史范畴,家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衰落、 并至最终解体,从而使个体家庭成为社会基本单位。在一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日本 的家族形态和家族制度经历了一系列演变。因此,有必要首先通过对历史的追溯,了解日 本家族形态与家族制度的古今全貌,从而把握其本质,揭示日本家族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一节 日本封建家族制度形成的基础


一、日本封建制度的变化
  从公元 645 年的大化改新起,日本的统治者为了改变本国的落后面貌,竭诚效仿隋唐 的中央集权体制,否定旧贵族的实习特权,确立地方行政,编户造籍,实施班田授受法及 统一的赋税制度,在“公地公民”制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央集权制。从此,日本进入封建社
  
会。由于日本全面引进了中国的先进制度和文化,得以迅速发展成为东亚的一个强国。但 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内部原因,从平安时代起,日本脱离汉文化圈的倾向日益明显,虽然 与中国在文化上的联系仍在继续,但实际上却走了一条不同于中国的发展道路。


  首先是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在封建社会中,经济基础的根本内涵是土地制度。在土 地所有制方面,欧亚各国具有明显的差别。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基本经 济单位是庄园,基本上是以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贯彻始终。在中国封建社会,社会经济的 主体是小农经济,故基本上是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贯彻始终。比较而言,日本土地所有 制形式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变化,自大化改新至明治维新曾出现过三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 第一种形式是经过大化改新建立的土地国有制。广大农民从国家那里分得一小块土地,以 缴纳租庸调为前提进行耕种。这种制度从奈良时代末期起逐渐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遂被 第二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庄园领主制取代。日本的庄园制自产生至形成、壮大,经历了 三百多年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把国有土地蚕食殆尽、。庄园制产生的结果,使中央 权力分散并趋于衰落,天皇本身也沦为封建领主的平辈。这一段历史,与欧洲封建化的过 程极为相似。庄园领主势力的发展,最终导致社会的分裂。战国大名的崛起、群雄割据便 是其结局。战国大名为了增强领国内的政治、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纷纷采取了类似 8 世 纪初期法兰克实行的封建采邑制——分封制,经过丰臣秀吉的“太阁检地”得到确立,在 德川幕府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并至成熟。这就是日本封建社会的第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
—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马克思曾指出:“日本有纯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组织和发达的小农 经济,”“它为欧洲的中世纪提供了一幅更真实得多的图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785 页)近世的幕藩体制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日本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由国 有制经庄园制向以分封为主的封建领主制的转变对日本历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导致政治结构的变化。大化改新以后,日本在封建国家土地所有 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与大多数东方国家相似的专制主义集权政体。庄园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 发展,逐渐瓦解了中央集权统治的经济基础,导致皇家衰落、权力下移,出现多元政治的 格局。具体说来,就是 9 世纪 80 年代到 11 时机中叶,出现了藤原氏外戚贵族专权,11 世 纪中期以后又有以皇上为中心的公卿集团短暂得势的“院政”时期。12 世纪中期,武士阶 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经过几个世纪大小武士团之间的蚕食、混战,终于衍成以幕府成立 为标志的武家统治的结局。从此,日本封建社会进入了成熟、稳定期。多数日本史学家所 认定的封建的上限也是从镰仓时代开始。直到明治维新,日本持续了近七百年的武家统治, 在保留皇权的前提下,实行“公武二重政权”这一独特的政治统治。日本中央集权体制瓦 解之后所以出现政治多元化的局面,实际是日本社会经济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各种独立 于中央政权的政治力量,不论是贵族还是武士,他们的经济基础都是庄园领主制,土地私 有制的发展使他们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到了武家占统治地位以后,武家社会特有的血缘集 团和扩张性更加剧了这种倾向。另一方面,不论是贵族或是武士都不能无视皇权,虽然他 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拥有凌驾于皇室之上的实力,但“君权神授”的观念始终是 日本民族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历代幕府为了维护统治,也需要天皇制这一精神支柱。因 此,尽管天皇在形式上仍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但并不能左右国政,其经济地位也极度 虚弱。在幕府统治下,虽然表面上公家与武家政权长期并存,但以将军或执权为首的武士 阶级操纵了全国的政治实权,是实际的国家最高统治者。这种“公武二重政权”是中世纪 以后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变化而产生的特殊政治体制。军事封建主掌握政权根深蒂固,整 个幕府时代,军事封建主的势力及由他们所控制的同志机构盘根错节。不论是哪一个幕府, 实不过是将军(或执权)一家统治的天下,犹如父家长统治的家族一样。幕府的更替只不
  
过是更换了家长,而家天下的实质则几无变更。因此,推翻镰仓幕府,隔几年,又一个幕 府接踵而至。它再倒台,重建的仍然是幕府体制。武家统治之所以严密、持久,其重要原 因之一是封建家族关系及由此产生的对家族关系的模拟渗透到封建统治的各个角落,使以 武家政治为特征的封建统治染上浓厚的家族主义色彩。这是日本封建社会发展史的重要特 点。


二、从招婿制到婚娶制
  婚姻的发展是人类生活方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生产方式上决定 婚姻与家庭生活方式的最终原因。平安时代以后日本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结构的变化,使 婚姻形态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婚姻是家庭起源,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婚姻制度和习惯,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婚姻形态和观念。在日本古代,曾经长期流行招婿制。所谓招婿婚, 就是以女方为婚姻的主体、招婿上门的一种婚姻形态,与男娶女嫁正相反。最为典型的是 招婿婚的早期形态、即存在于大和时代并延续到平安时代的访妻婚。
  “访妻”在日语中称“妻问”。问有访、访问之意,“妻问”即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并不 同居一处,而是各居母家,过婚姻生活则由男到女家造访来实现,或短期居住,或暮合朝 离,因此被称作“访妻婚”。我国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解放后仍存在的与其类似的婚姻形态 就被称作“走访婚”。(参见严汝娴、宋兆临:《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版。)访妻婚作为刚刚从群婚中脱胎出来的婚姻形态,带有浓厚的母系制族外婚的色彩。 具体来说,访妻婚有如下特征:第一,由于在访妻婚之下男女双方分居异处,只能通过“访” 才能实现“婚”,故决定了这种婚姻有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这里,女子是婚姻的主体。而 且由母亲抚养所生的子女,这就造就了日本古代女性较高的社会地位。在现实生活中,母 权在很长时间内受到人们的尊重。尽管父权制已经产生,(参见《日本古代的访妻婚及其存 在的原因》,载《日本学刊》1994 年第 2 期。)但是母权制让位于父权制这一“女性的具有 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1 卷,第 69 页。)在日本则出现较迟。 第二,一夫多妻与妻妾无别。关于访妻婚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对偶婚,(高群逸枝:《日本 婚姻史》,至文堂 1990 版,第 11 页。)多妻是对偶婚的特征之一。中国《魏志。倭人传》 记载邪马台国的风俗是“大人皆四、五妇,下户或二、三妇”,还记载“其风俗不淫”,意 思是说一夫多妻并不属淫乱,现存奈良时代的户籍、计帐亦反映出庶民之多妻家庭不在少 数。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一夫多妻越来越表现为父权家长的特权。但在访妻婚盛行的日本 古代社会,一夫与多妻之间的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并不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妻妾地位平 等。若干个妻中只有婚姻的先后之分,而没有嫡庶之别。古代日语中没有妾这个词,也说 明当时妻妾是平等的。这种现象是由于在访妻婚风俗下,男子很容易与数个女子保持婚姻 关系,他们分居异处,互不往来,都是丈夫的妻,因而地位平等,无区别妻、妾的必要。 第三,同母兄弟姐妹之间通婚是访妻婚下唯一的婚姻禁忌。由于访妻婚下所生子女随母居, 与父亲关系淡漠,而生活在一起的母子、母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最受重视,所以在从族 内婚发展到族外婚时,首先排除的就是同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除此之外,通婚范 围较为开放,不仅同姓可以通婚,就是同父异母兄妹结婚也毫不奇怪。如敏达天皇的皇后 就似乎他的异母妹、后来的推古天皇,两人的生父同是钦明天皇,这类事情在当时的日本 并非违反伦常之事,古代史书中多有其例。这些无疑是母系制遗风,也上日本古代通婚圈 的一大特征,对后来影响很大。特别似乎在皇室和皇族内,近亲通婚的习惯一直延续到近 代以后。


从人类婚姻家庭史的角度来说,访妻婚尚属于母系社会末期的对偶婚。伴随着氏族社
会的解体,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姻形态便从对偶婚中脱胎出来,并成为阶级社会的主要婚姻

形态。一般来说,一夫一妻制家庭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它对对偶婚的取代是与私有制的确 立平行地完成的。由于日本人是带着原始社会自然的血缘关系的脐带进入阶级社会的,同 时,至少到平安时代,日本妇女在生产领域中一直居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无论哪一个 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 全集》第 13 卷,人民出版社 1962 年版,第 9 页。)致使婚姻、家庭形态这些上层建筑中最 不活跃的因素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大化改新之后,日本的政治制度、经济生活较过去发生了巨大变化,模仿中国的制度 建立的中央与地方行政组织取代了过去的氏组织。家庭在夫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婚姻形态也由过去的夫妻生活不固定的“访妻”发展“招婿”,实现了男到女家落户的固定 的从妇居,承认女婿身份的婚仪也开始受到重视。这就以为着从此进入了比较正式的个体 婚阶段。除了贵族社会的男子为了畅行无阻地享受一夫多妻的自由而仍对访妻婚乐此不疲 之外,一般农民家庭都以招婿上门形式的招婿婚代替了松散易离的访妻婚。在访妻婚发展 到招婿婚的过程中,父权制也在日益成长。婚主——婚姻的决定者和婚仪的主持者是女方 的父亲,女子择夫的自主性已经大大缩小。父权为主,夫权为次,这无意是家长权在特殊 的历史条件下的表现。


  自从武家社会形成之后,曾经在日本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招婿婚这种婚姻形态,才真正 走向没落,并逐渐被嫁娶婚所取代。拘史籍记载,12 世纪末期,关白九条兼实的儿子与武 将一条能保的女儿结婚。一条能保主张举行嫁娶式的婚礼,而九条兼实则坚决要求实行旧 式的招婿婚,双方相持不下。最后还是“武家”服从了“公家”,举办了招婿婚的婚礼。可 见,此时在武家社会已经变成了嫁娶婚,而在其他阶层仍然实行招婿婚。嫁娶婚取代招婿 婚有诸多原因。最根本的是随着平安时代起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化,私有财产的不断增 加,男子在生产和创造财富方面逐渐发挥主要作用,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也越来越明 显。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谋求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因此,首先发生了对标志女性较高社 会地位的招婿婚的否定,使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居于从属于男性的地位。父权制强大以后, 由象征着父权制的嫁娶婚取代象征母权制的招婿婚已成必然。嫁娶婚之所以首先发生在武 家社会,是因为武家社会已经成为讲求弓马之道的地地道道的男人社会,婚姻与家庭必须 要与这种情况相适应。除此之外,通婚圈发生了变化也是重要原因。在招婿婚时代,人们 基本上是实行村内联姻,至多不过是在相邻的村内寻求配偶。而在武家社会产生的同时, 封建的等级身份制也随之产生,且日益严格。武士家族的婚姻是家族间的契约行为,带有 浓厚的政治色彩,若与同等地位的家族通婚,不得不实行远方联姻。因为在同村或邻村这 样的小范围内,可以选择的对象毕竟很少,所以,结婚后新娘必须马上到夫家去。村外婚 与远方通婚,是婚姻关系中阶级性的最明显的表现。嫁娶婚首先在武家社会形成后,逐渐 向庶民阶层普及。到室町时代,史籍中已常常可以看到“嫁取(娶)”“嫁入”的字样。从 招婿婚到嫁娶婚,不仅仅是民俗习惯的变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嫁娶婚的形成,是日本传 统家族制度形成的前提与基础。不过,在嫁娶婚确立以后,招婿婚作为一种婚俗仍然在许 多地方保持下来,日本家族制度中的婿养子制度就是招婿婚遗制的典型。



第二节封建家族制度的遗产


一、武士家族制度的演变及其影响
日本在大化改新之前一直是以氏为社会基本单位。尽管户是构成氏的分子,社会却不

承认其存在。单一的或数个氏集中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村。大化改新之后,律令国家编 户造籍,制定新的地方制度,实行 30 户一里制,把处于分裂中的氏作为户置于里的管辖之 下。后又把里扩大到 50 户。公元 715 年改里为乡,故称这种户为乡户。乡户是律令时代的 主要家族形态,也是日本见于法制文书中最初的家族形态。乡户具有“复合大家族”的特 征,即乡户的内部结构包含若干单婚小家庭的结合,广泛血缘关系的结合和不同阶级关系 结合,(《论乡户》,载日本研究,1986 年第 2 期)以此作为社会基本单位,反映出当时日 本社会发展水平的落后及封建统治尚处于不成熟的阶段。


  律令制下实行的以班田授受为核心的“公地公民”制不到百年就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 展与人口增长的需要。因此,从 8 世纪中期开始,国家就鼓励垦荒,进而承认垦田私有化, 为土地私有化铺平了道路。在遍及日本各地的垦田私有化过程中,乡户内各个小家庭(房 户)之间不同的经济利益越来越明显,导致乡户产生分化,房户纷纷脱离乡户而独立,在 垦田私有制的基础上发展为小土地所有者——名主。这些名主为了保证土地的完整和自己 的利益而将土地奉献给地方豪族。地方豪族为寻求保护又将土地奉献给中央豪族。在这种 被称作“寄进”的土地所有权上移的过程中,名主也就成了这些贵族的领民,庄园领主土 地所有制因此而产生。在这种经济基础上,诞生了武士这一最终成为统治阶级的新的社会 阶层。武士最初不过是庄园领主用于自我保护的奴仆,“源、平用之,若其臣隶”。(黄遵宪
《日本国志》卷三)后来,由于庄园之间、庄园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争端日益增多,武士 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于是便形成了一支新的武装力量。随着庄园制的发展,武士与武士之 间亦加强了横向联系,使武装力量的规模超过单一的庄园。无数分散的武士聚集在一个地 区内最强大的豪强贵族的旗帜下,接受其统一指挥。这样,武士团便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 产生。出于日本人看重世袭的权力、崇尚权威的心理,皇族出身源氏与平氏成为全国最大 的武士团首领。最后,源氏战胜了平氏,建立了武家政权,为大化改新后模仿隋唐之制建 立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划上了终止符。因此来说,武士阶级是庄园领主制取代土地国 有制的产物,幕府政治是武士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结局。在整个幕府时代,武士及其家属 的总数至德川幕府末期也不超过总人口的 10%,却统治着占人口 90%以上的包括农、工、 商在内的平民。因此,武士的家族关系是"最典型的家族关系“。(玉城肇:《家族论》,三 笠书房 1947 年版,第 1 页)武士家族制度作为幕府时代统治阶级的家族制度,不仅直接影 响到平民阶层的家族制度,而且是明治维新后制定民法的依据。故武士家族制度是日本传 统家族制度的典型,了解武士家族制度是了解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关键。


  “古代氏族制度的复活”(丰田武:《武士团与村落》,吉川弘文馆 1963 年版,第 15 页) 是日本史学界对武士阶级产生初期武士家族内部结构的一种看法,因为武士团的结合与大 化改新之前的氏族制度非常相似。可见武士阶级的产生及其内部结构都有着深厚的社会历 史根源。在此,有必要首先丢古代氏族制度加以阐述。


  日本是阶级社会的迟到者。当世界几大文明古国已经度过后正处于它们的奴隶制全盛 的时代时,日本仍然是一个徘徊于人类文明圈之外的蒙昧、孤立的岛国。地理环境的闭塞 曾造成它在漫长的年代里极为缓慢地发展。直到公元前 3 世纪,日本社会还处于母系氏族 社会阶段。然而,从公元前 3 世纪起,以中国文化为中心的大陆文化逾越了地理隔绝传入 日本,促进了日本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仅仅经过几百年的时间,到公元二三世纪,日本列 岛上的先进地区就已进入阶级社会,并建立了奴隶制政权。再过一二百年,大和国家就完 成了对列岛的统一。在如此短的时期内完成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固然缩短了它 与先进国家的距离,然而从未受到剧烈冲击的牢固的氏族组织也被匆匆带入新的社会结构
  
之中。大和国家的统治者在凭借武力及宗教权威逐渐征服了周围的小部落国家、最后将统 治扩展到全国之后,无可选择地利用氏族制度进行统治。氏是大和国家的社会基本单位。“上 世所谓宇迟者,概其职名、家世相承为号”,(太田亮:《日本上代社会组织的研究》,邦光 书房 1955 年版,第 24 页)它是随着大和国家的发展,通过官职、祭祀、居住地及奴役关 系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团。当然,此时期的氏与原始社会自然发生的血缘氏族已经有着本质 的不同。它是阶级社会的社会组织,其内部贯穿了奴隶制,既保留了血缘关系,同时也掺 杂了地缘关系。氏的内部宛如一个父家长制大家族,以有权势家族之首长立于氏上之位, 统治着血缘亲属(氏人)和无血缘关系的成员(部民、部曲、奴婢)。每个氏都崇拜共同的 祖先,即氏神。氏神是氏内最高的精神权威。氏上在氏内主持祭祀、裁断诉讼、管理生产、 生活,并负责与外部交涉,代表一氏承担社会义务。有些氏的氏上还要代表氏参加朝政, 率领氏人仕奉朝廷,或担任一种固定的、世系的职业,定期贡纳产品。氏由一家以上数个 家庭组成,有数十户乃至数百户的大氏,也有不过几户小氏。氏的组织是依据氏族血缘关 系的原理建立的,同时,也体现出明显的模拟氏族血缘关系的定理。它不仅表现在各个氏 都直接领有通过征服得来的部民和其他奴隶,还表现在一些大豪族常常将表示臣服或寻求 庇护的氏族全部纳入本氏族的统治之下,这些被征服者及臣服者也就成了他们主人一族的 成员。如中央大豪族物部氏便号称“物部八十氏”。物部氏是否能有八十氏姑且不论,然而, 八十氏并非都是物部氏的血缘亲属,有许多是模拟同族关系这一点则是可以肯定的,如“肩 野物部”、“播磨物部”、“登美物部"这一类以地名命名的复姓物部的名字在史书中可以找出 数十个,都属于物部氏。他们与物部氏本宗大部分毫无血缘关系可言,只有统治与臣属关 系。因此来说,氏虽然具有同族组织的外形,其内部却有着复杂的阶级和身份差别。


  日本人是带着原始社会自然的血缘关系的脐带进入阶级社会的,与氏族组织的天然联 系,使大和国家的阶级统治实行了氏族式的集团统治。这一特点在大和国家的统治实践中 处处体现出来。即使在阶级分化加剧、血缘关系松弛并逐渐被取代之后,仍然保持着这种 传统。比如,从公元四五世纪之交到七世纪,不断有大陆移民(包括汉人和朝鲜人)经由 朝鲜半岛移居日本。移民的母国所处社会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当时的日本是毫无疑义的。而 日本人在移民到来后,仍然按照本国习惯将本不存在血缘关系或血缘关系淡薄的移民编成 部,通过移民首领对其进行集体奴役,在名称上也根据移民的祖先而称其为“汉氏”、“秦 氏”、“韩氏”等等。这一事实表现出日本人对血缘关系和集团统治的认同。在大化改新及 其以后的一系列改革过程中,通过废除皇室、贵族的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改革 中央及地方的官僚制度,使过去的氏族制度归于瓦解。但是,氏族制度下的集团式统治和 模拟血缘关系等传统习惯却难于就此销声匿迹。在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血缘关系和模 拟血缘关系,对集团利益的尊重等特点,一直在后来日本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武士团是武士阶级产生后最初的组织形态,有“一族”、“一党”、“一门”、“一流”之称, 实际上是广义上的族的结合。在武士团首领与武士的主从结合关系中,血缘、家族关系是 核心。族的概念相当宽泛,(根据镰仓幕府的法律,在进行诉讼审判之际,应该退席的当事 人的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养父母、子孙、养子孙、兄弟、姐妹、婿(姐、妹、孙婿 同之)、舅(公公)、相舅(夫妻双方之父)、伯叔父、从父兄弟、小舅(大伯小叔及内兄弟)、 夫、乌帽子子(一种干亲的形式),见《日本思想大系》21,岩波书店 1978 年版,第 59 页) 不仅包括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和像甥、侄、堂兄弟这样的旁系亲属,还包括姻亲,由 收养关系结成的模拟家族关系成员更是一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尚武竞争,多养他人子以 固党羽”,(黄遵宪:《日本杂事诗》(广注),见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岳麓书社
1985 年版,第 688 页)收养养子是各个武士团扩大势力的重要手段。武士团内除上述有血 缘关系(包括模拟血缘关系)的成员和姻亲之外,还有从族外人中挑选出来的有能力的从

者(称郎等或郎从)。一族之内,族长称“总领”,由他统制被称为庶子的其他族内成员和 家臣。对幕府的义务也由总领负责完成。武士团的结合正是大化改新之前以氏上、氏人秩 序为中心的氏的结合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的再现,被称为“古代氏族制度的复活”是不无道 理的。这种融血缘、家族关系和主从关系于一体的结合是日本武士阶级的显著特征,也是 构成武士团的基本因素。与缺乏血缘关系色彩、各级附庸之间没有纵向联系,“我的附庸的 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西欧封建社会的主从关系相比,其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可以组成一个 个强大的军事集团,并能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这一事实再次印证了氏族制度下集团式统 治的传统在人们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武士团内血缘关系已相对淡化, 现实的利害关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但族的结合仍然是武士团结合的重要原理。
  总领制家族是幕府统治的基本单位。虽然它是由若干个小家庭组成的,但族的利益是 最高的利益,家的利益居从属的地位。总领权也不能完全与亲权划等号,总领与族人有主 从关系,但未必都有父子关系。因此,总领制家族与其说是法律上的,莫如说是道德上的。
(中村吉治:《家的历史》,角川书店 1957 年版,第 104 页)按照当时的传统,总领的地位 由嫡子继承,而在财产继承方面则实行诸子均分,一族之内庶子(当时的传统是嫡子之外 不分妻妾所生,皆称庶子)均有财产继承权。这种继承制度的直接后果是由于领地的分割 而造成一族力量的分散,致使总领因缺乏经济基础的保证而丧失对一族的统制权。由于总 领以外诸子均有一定经济实力,从 13 世纪开始,庶子不服从总领管辖,拒绝承担义务的情 况时有发生,独立的倾向越来越强,总领、庶子之间的纠纷往往要诉诸父母才能解决。在 这种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幕府不得不于 1294 年(永仁 2 年)颁布法令,规定如庶子不 纳赋课则罚其以应纳额的两倍上交总领,若不上交并屡次拖延将没收其所领。(福尾猛市 郎:《日本家族制度史概说》,吉川弘文馆 1977 年版,第 111 页)在两次抗元战争中,幕府 为扩大兵源,曾越过总领直接招募大批庶子从军,并对庶子行赏,这实际上说明幕府已经 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庶子的独立。种种原因导致总领制家族的家长已无法维持对家族的正 常统制,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镰仓幕府的基础——御家人制度。这是镰仓幕府灭亡的重要 原因之一。
  进入室町时代,由于总领制家族秩序的混乱,武士团的族的结合越来越显现出崩溃的 趋势。就像这个时期开始出现的伞形连判那样,(日本中世纪一种集体盟约文书的签名形 式。签名者的签名围绕一圆心呈放射状,反映出盟约各方地位平等)原来的一族分裂成势 均力敌的数支力量,总领已无权威可言。庶子地位的提高,也意味着被族的利益掩盖着的 家变的重要起来。在大名领国形成后,人们随着新的主从关系的组合开始直接追求家的现 实利益。武士们力求通过仕奉主君来获得恩给与俸禄,并上这一权益代代延续下去。因此, 诸子均分财产的制度开始向长子单独继承家业与家产的制度转变。德川幕府建立了一整套 严格的主从关系体制,把家作为幕藩体制的基础,从而使武士阶级的每个人都通过特定的 家被固定在各个大领主(藩)的统属之下。幕藩体制的建立,赋予家以新的内涵,把家与 家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此时的家除了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具体家族之外,更 重要的是“超越世代,经营一定的行业乃至为换取恩给和俸禄而提供服务的集团,也可以 说是广义上的一个企业体”。(尾藤正英:《日中文化比较论》,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2 年版,
第 32 页)家不仅是各级领主、武士生活的场所,也是构成幕藩体制的政治单位和经济实体。
一般来说,武士的家由家名、家格和家业这几方面要素构成。家名是武士血统和世系的象 征,“家格”是武家地位的标志,家业上武士俸禄的量化。在幕藩体制之下,不论幕府,或 是诸藩,都有基于家臣的家系和先祖的功绩定“家格”,再根据“家格”确定家臣的俸禄, 俸禄的多少被抽象化为“石”这一米谷的计量单位的数目。家名、家格、家业三者合为一 体,加上与之相应必须履行的职责——家职构成家的最本质的内容,其中是其核心与基础。 家业对于大名藩主来说是经营作为政治、经济和军事实体的领国。对于一般武士来说是指

通过向主人“奉公”——即出生入死为主君作战,为主君尽各种义务而得到俸禄。在严格 的主从关系束缚下,他们的俸禄几乎是固定不变的,而且一不小心,就有被减封、灭封的 危险,增加的可能极小。为了维护家业的完整,实行长子对家业与家产的单独继承是十分 必要的手段。这样,随着幕府时代统治体制的转变,武家社会的继承制度也由初期的长子 继承家长权、诸子分割继承家产的所谓“二元继承”制转变为长子单独继承家长权与家产 的纯粹的长子继承制——“家督继承制”,从而实现了家长权与家业继承权、家产继承权的 统一。家的体制与家督继承制的确立,标志着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形成,它作为幕藩统治 的支柱之一对于维护德川幕府时期封建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3.1 战国大名



武田信玄(1521~1573):
  幼名太郎,元服后取名晴信,父亲为甲斐领主武田信虎,母为大井氏。1541 年,他追 放父亲而自立为家督,逐渐成为战国第一兵法家,以孙子四如真言(疾如风,徐如林,侵 掠如火,不动如山)为军旗,拥有强大的骑兵团——赤备。势力最盛时领有甲斐、信浓和 骏河的全部或大部,以及上野、飞驒、美浓、远江、三河各一部分。曾在信浓川中岛地区 多次与上杉谦信激战,1568 年南下攻灭今川氏真,1572 年于三方原大破织田、德川联军, 趁势西上,不久病死于信浓驹场。


上杉谦信(1530~1578):
  越后守护代长尾为景之子,幼名虎千代,元服后取名平三(一说为喜平二)景虎,后 继承关东管领上杉姓氏,先后改名为政虎和辉虎。1548 年,击败长兄长尾晴景而成为越后 国春日山城主。他是战国第一勇将,自称战神毗沙门天王的化身,以“毗”字为军旗,乱 “龙”为冲锋信号,拥有天下无敌的骑兵队。曾与武田信玄在川中岛一带激战十二年,势 力最盛时领有越后、越中、佐渡、能登、下野及部分信浓国,人称“越后之龙”、“北陆守 护神”。后于上京途中因脑溢血而死。


北条氏康(1515~1571): 战国大名,后北条家第三代当主,关东真正的实力人物,政战两道之奇才。1546 年河
越夜战,他以八千兵袭破十倍于己的关东联军,从而代两上杉氏确立了关东支配体制。后 又为抵抗上杉谦信的关东攻略与牵制武田信玄的骏河侵攻,而与两雄多年鏊战,始终屹立 不倒。


毛利元就(1497~1571):
  安艺小领主出身,后成为中国地区(指日本本州山阴、山阳两道)第一战国大名,无 双的智将。1523 年继承家督之位,在西边尼子和东边大内两大势力间纵横捭阖,逐渐扩充 势力。1540 年击败尼子晴久,归属大内,其后让次子元春继承吉川家、三男隆景继承小早 川家,确立了统一安艺的两川体制。1455 年,在严岛击破叛乱弑主并掌握大内实权的陶隆 房(晴贤),继而又消灭尼子氏,威震关西。


今川义元(1519~1560):

  通称三河守、治部大辅,骏河领主,悲剧性的一代枭雄。1536 年代兄氏辉为家督,在 太原崇孚(雪斋)的辅佐下,完成了与武田氏、后北条氏的三国联盟。势力最盛时领有骏 河、远江和三河,声名卓著,兵强马壮,一心取将军足利氏自代之。但在西进的途中,不 幸于桶狭间为织田信长乘大风雨之势攻入中军而战死。


斋藤道三(?~1556):
  卖油郎出身,因精于枪术而得仕长井家,起名新九郎利政。后篡取长井氏,改名规秀, 再篡取长井之主家、美浓守护代斋藤氏,改名秀龙,法号入道道三。他是战国第一阴谋家, 诡变无常,人称为“蝮”。1552 年追放守护土歧赖艺而掌握美浓国,南下与尾张织田氏争 胜。后为其子义龙攻杀于长良川畔。


浅井亮政(?~1542):
  通称新三郎、备前守。浅井氏是北部近江浅井郡丁野乡附近的土豪,到亮政时急速抬 头,趁近江守护京极氏内乱之机,与国人一揆相勾结,驱逐京极、扩展势力,以小谷为居 城。后因遭到南近江六角氏的压迫,而与越前朝仓氏结盟,形成独立领国,成为战国大名。 浅井长政(1545~1573):近江战国大名,因家臣反对其父久政的与六角联姻政策,而被拥 立为当主,英武善战,勇名响彻京畿。后娶织田信长之妹市姬为妻,借道于信长,并辔入 京勤王。因信长攻击浅井氏世交越前朝仓氏,长政在久政与重臣的胁迫下被迫攻击信长,1570 年战败于姊川,三年后居城小谷落城,他剖腹自尽。


宇喜多直家(1529~1581):
  备前豪族三宅氏的分支,领有儿岛,又称为宇喜田或浮田,先后侍奉守护赤松氏和守 护代浦上氏。直家是战国时代仅次于斋藤道三的阴谋家,数十年未经一战,全凭联姻和暗 杀获取地盘,最终击败主家,完全支配备前、美作二国。织田、毛利对战时,他及时倒向 东军,病殁前托孤于织田军大将羽柴(丰臣)秀吉。


织田信长(1534~1582):
  绝世无双的豪雄,被誉为战国“风云儿”,安土时代之开创者。幼名吉法师,继承其父 信秀为家督后很快统一整个尾张。1560 年于桶狭间攻破今川义元,声名大噪,继与德川家 康结盟,击灭美浓斋藤氏,移居城于岐阜,确立“天下布武”的雄心。1568 年奉将军足利 义昭入京,不久二人交恶,他与义昭号召组织的“信长包围网”厮杀数年。1571 年火烧圣 山比叡,向寺社守旧势力宣战;1573 年破浅井、朝仓,放逐义昭;1575 年于长筱用新战术 大破武田骑兵;1576 年筑安土城;1577 年开始向关西进军。后因前往增援围攻高松城的部 将羽柴(丰臣)秀吉,途经京都本能寺,家臣明智光秀叛乱,他被迫自杀。


丰臣秀吉(1537~1598):
  俗称丰太阁,原名藤吉郎,战国第一奇男子,桃山时代之开创者。尾张中村农民出身, 仕于织田信长而称木下姓,在政战两道累功而成为大将。1573 年受封近江长滨,改名为羽 柴秀吉。后受命征讨毛利氏,水淹高松城,得到信长自杀的讯息后火速赶回,于山崎消灭 明智光秀为故主报仇。继而在清州会议上取得织田家主导权,又击败织田宿将柴田胜家、 泷川一益、佐佐成政等而取得织田氏的天下。再先后攻灭后北条,臣服德川、毛利、、长宗 我部、岛津等,终于结束战国乱世。他自己得天皇赐姓丰臣,官居关白,退位后称为"太阁 "。后因侵略朝鲜失败而羞愤病死。
  
德川家康(1542~1616):
  幼名竹千代,元服后称元信或元康,三河冈崎领主松平广忠之子,江户幕府的开创者。 幼年先后在尾张和骏河做人质,桶狭间之战后恢复故土三河,与织田信长结盟,攻取今川 的远江领地。1582 年武田灭亡后而得到骏河,并暗中取得甲、信二州的统治权。1584 年小 牧、长久手之战后臣服于丰臣秀吉,为五大老之首,移镇北条故地关东八州,以江户为首 府。秀吉死后,他利用文吏、武将二派之争,于关原之战击败文吏派而扩大了影响,终于 成为征夷大将军,开设幕府。大坂冬、夏两战灭亡丰臣氏后,完全统一日本,后世尊称为 “神君”。


朝仓孝景(1428~1481):
  幼名小太郎,又名教景、敏景,法名英林宗雄,通称弹正左卫门尉。朝仓氏原为但马 国日下部氏,1333 年朝仓广景在丹波举兵拥护足利尊氏,后从属于越前守护斯波高经。孝 景趁斯波氏内乱,勾结守护代甲斐常治,驱逐斯波义敏,拥立斯波义廉,略取河口·坪江 庄。应仁之乱时,他先参加西军,又转向东军,1471 年成为越前守护,将本处从黑丸城转 至原甲斐氏统治的一乘谷城,支配整个越前,成为战国大名。留下著名的家训《朝仓孝景 诸条》(或名《朝仓敏景十七条》、《朝仓英林壁书》)。


朝仓义景(1533~1573):
  朝仓孝景(不是又名敏景的那个孝景)之子,越前的战国大名。因为仰慕京都文化, 而将之引入越前,并与明朝开展贸易,使领内日益繁荣。长时期与北陆各国的一向一揆作 战。足利义昭曾逃到一乘谷城,请求他出兵攻击三好未得明确答复,而南依织田信长。义 景遂与信长对立。1570 年,朝仓、浅井联军在姊川被织田、德川联军击败;1573 年信长攻 克一乘谷,他自焚而死。





4.1 日本战国名词



安土桃山时代


又称织丰政权时代,指由织田信长、丰臣秀吉掌握政权的时代;也是日本中世纪结束、
近世诞生的时代;是摆脱古老的文化及风俗习惯、创造洋溢着清新气氛的新文化时代。


织田信长对石山本愿寺的攻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旧时代寺院僧兵自拥的状态,使
人们摆脱了宗教的束缚,开始接触到新兴的现实主义风气。


  安土桃山时代的艺术也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华丽雄壮的安土城、大坂城、姬路 城及聚乐第向人们既是炫耀天下统一的手段,也代表那个时代的特色象征;此外的狩野永 德、长谷川等伯、海北友松都在绘画上发挥着其技巧;千利休与秀吉豪奢的茶道较量中也 创造出了以简朴清雅为主的佗茶;检地、矿山开发,大规模的商业交易使日本经济达到一 个新高峰;日本征朝会战从大陆以东南亚带回了各种文化,这些文化揉合到日本传统中去, 更开创了日本的新的时代。
  
安土桃山时代是从公元 1576 年织田信长移居安土城开始,至公元 1615 年大坂夏之阵、
丰臣政权灭亡为止,一共四十余年。





五大老


丰臣政权的官职名。由德川家康、前田利家(死后是前田利长)、毛利辉元、宇喜多秀
家、小早川隆景(死后是上杉景胜)五人组成,主管法令、审判及充当五奉行的顾问,具 有浓厚的盟友客将的色彩。丰臣秀吉死后,家康入伏见城执掌政务;利家在大阪城辅佐秀 赖,通过大老联署形式向大名下达政令,起着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关原之战后分裂。





五奉行


丰臣政权的官职名。由浅野长政、石田三成、增田长盛管理行政、司法、丈量土地;
前田玄以负责京都市政、寺社事务;长束正家管理财政。平时各行其事,每遇大事五人合
议,为执行政策的办事机构。





家老


亦称年宿、宿老。为武家重臣,掌管全部事务。室町时代中期出现,逐渐成为大名武
士不可缺少的臣僚。江户时代,辅佐领主,是掌管政务的核心人物,即大管家。



家徽


家族的标志,也称纹章。是刻印在衣服、甲胄、武器、日用器皿上的标记。





一国一城令


江户幕府初期统制大名的措施之一。1615 年 6 月,幕府下令各大名:除保留居住城外,
其余城池一律拆毁。结果,数日之内 400 余城被拆除。同年 7 月颁布的《武家诸法度》规
定:修缮居住城须事先呈报,并禁止建新城。该命令对西南各大名执行得尤为严格。





五人组

  战国时代,下级武士的军事编制单位。丰臣秀吉为维持京都治安而建立。可以上溯到 古代五保制的组织形式。江户幕府时期,为禁止基督教徒行教或管理浪人而强行制度化。 在市镇挨户编成,在农村相邻的五家编成一组,相互监视异教徒、犯罪者,成员负有连坐 责任。其长称五人组组头。利用五人组可以保证贡租,传达政令,另外可以起到农民间相 互扶助的作用。





天守阁


日本城郭中的高层楼阁,也叫做“天主阁”,因在高处祭祀梵天、帝释天守而得名。由
日本战国时代设在建筑顶端的了望台发展而来,楼阁战时做为了望台、司令塔,为城郭的 最后据点。造型美观,雄伟壮丽,为日本建筑史上一大奇迹。始见于 1550 年的伊丹城,1576 年织田信长建造的安土城已完成雄伟壮丽的完整式样。明治时代以后大部分被毁坏,现仅 存姬路城、松本城等。



天正遣欧使节


九州天主教大名派往罗马的少年使团。1582 年(天正十年),九州大名大友宗麟、有
马晴信、大村纯忠派伊东满所、千石清左卫门等率团访欧。成员皆为少年。出发两年后抵 里斯本,至马德里谒西班牙王。然后乘船赴意大利,在罗马谒教皇。1590 年归国,归国时 已开始禁教。


费利浦号事件


没收西班牙船货物事件。1596 年(庆长元年),航行于太平洋海面的西班牙船圣·费
利浦(SanFelipe)号遇暴风雨,船身损坏,停靠土佐浦户港以修理船体。船长派人前往大 阪请求丰臣秀吉予以保护。但秀吉命增田长盛没收该船全部货物及所持货币。船体修复后 开往马尼拉。菲律宾群岛长官派使要求归还被没收的物品,未能实现。由于当时领航员失 言,导致秀吉怀疑西方国家对日本领土持有野心,是利用传播天主教进行侵略活动,进而 采取禁止天主教政策。





附录:日本分国资料


  令國制起自奈良時代,至明治維新實行廢藩置縣後再行分劃,其間不斷進行改劃。令 國制之「國」乃根據日本天武天皇(てんむてんおう)(Tenn-mu-Tenn-ou)所創之「五畿七道」 作行政分區而劃分,除在明治時新加之「北海道」外,共有六十多國。令國制同時根據中 國當時的地方行政「州」來命名地方行政區,所以各國都有「州」的俗稱,各國之國府則 是主要街道及官道之要站。


當時六十多國分別分佈於五畿七道(ごきしちどう)(Go-ki-Shichi-Dou)內

五畿(ごき)(Goki),即天皇京畿一帶之五國,又稱「畿內」(きない)(Kinai):
山城、大和、河內、和泉、攝津


七道(しちどう)(Shichi-Dou)分為东山道、东海道、北陸道、南海道、西海道、山陽道及山
陰道;依照日本地理及地勢命名。


北海道(ほっかいどう)(Hok-kai-dou)共一國(十區):
蝦夷(北海道)


东山道(とうさんどう)(Tou-san-dou)共六國:
美濃、上野、下野、飛驒、近江、信濃


东海道(とうかいどう)(Tou-kai-dou)共十五國: 伊賀、伊勢、志摩、尾張、三河、遠江、駿河、甲斐、伊豆、相模、武藏、安房、上總、 下總、常陸


北陸道(ほくりくどう)(Hoku-riku-dou)共七國:
越後、越中、越前、佐渡、能登、加賀、若狹


山陽道(さんょうどう)(Sann-you-dou)共七國:
播磨、備前、備中、備後、安芸、周防、長門


山陰道(さんいんどう)(Sann-in-dou)共八國:
丹波、丹後、但馬、因幡、伯耆、出雲、石見、隱岐


南海道(なんかいどう)(Nann-kai-dou)共六國:
紀伊、淡路、阿波、讚岐、伊予、土佐


西海道(さいかいどう)(Sai-kai-dou)共十一國:
豐前、豐後、筑前、筑後、肥前、肥後、日向、大隅、薩摩、對馬、壹岐



蝦夷(えぞ) (Ezo):屬北海道。現在之北海道地區。大和政權統治以外之地,以中國「化外 之地」之概念起名,土著愛奴人之居地。鎌倉時代向北縮少,後來退至渡島半島及津輕半 島一帶。明治二年(1869)及明治十五年(1882)前後分為渡島(おしま)(Oshima)、後志(しりへ し)(Shiriheshi)、膽振(いふり)(Ifuri)、石狩(いしかり)(Ishikari)、天盬(てしほ)(Teshiho)、北 見(きたみ)(Kitami)、日高(ひたか)(Hitaka)、十勝(とかち)(Tokachi)、釧路(くしろ)(Kushiro)、 根室(ねもろ)(Nemoro)及千島(ちしま)(Chishima)十一國/區。


陸奧國(むつ)(Mutsu):屬东山道。俗稱奧州。現在之福島、宮城、岩手、青森、秋田諸縣, 總石高大約 167 萬石(根據慶長年間之檢地)。九世紀時與蝦夷半分,大化革新後以後白河 以北之地稱「道奧」(道之奧),意即「道路遠奧之地」。律令制時代改稱陸奧;元明天皇和 銅五年(712)分為陸奧、出羽兩國。明治四年的廢藩置縣後,分為陸奧、陸小⒀掖 ⑴统恰?

出羽國(でわ)(Dewa):屬东山道。俗稱羽州。石高約 32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山形、秋田 縣。遠征蝦夷族阿倍比羅夫後開拓而成,分屬道奧、越國,和銅元年(708)脫離越後國,和 銅五年(712)自成一國,外加最上、置賜兩郡。室町時代屬關东管領管轄。明治元年改分羽 前、羽後二國。最後演化為山形、秋田縣。


越中國(えっちゅう)(Etsu-chuu):屬北陸道。石高約 20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富山縣。古代 越國(こし, Koshi))之一,天武天皇時代將其三分國(越前、中、後),大寶二年(702),擁越 後國頸城、古志、魚沼、蒲原四郡為國。明治四年的廢藩置縣後,與新川縣合併為石川縣, 明治 16 年再獨立為富山縣。


越前國(えちぜん)(Echi-zen):屬北陸道。石高約 50 萬石(慶長時)。現在福井縣东北部。古 代越國之一,天武天皇時代將其三分國(越前、中、後);七世紀後期,除福井郡半部外, 加入敦賀郡、丹生郡、足羽郡、大野郡、坂井郡、江沼郡、加賀郡、 羽咋郡、能登郡、鳳 至郡、珠洲郡十一郡構成越前國。明治四年的廢藩置縣後,敦賀、足羽、福井縣分置。


越後國(えちご)(Echi-go):屬北陸道。石高約 3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新潟縣。古代越國 之一,天武天皇時代將其三分國(越前、中、後);大寶二年(702),頸城、古志、魚沼、蒲 原四郡劃為越中國;和銅元年(708)分為越後、出羽兩國。明治四年的廢藩置縣後,改名新 潟縣。


佐渡國(さど)(Sado):屬北陸道。石高約 1 萬 7000 石慶長時)。現在之佐渡全境。初見載於 文武天皇四年(700),古代越國一部,天平十五年(743)後屬越後國,天平勝寶四年(752)再分。 廢藩置縣後,曾改稱佐渡、相川縣,最後編入新潟縣。


加賀國(かが)(Kaga):屬北陸道。現在之石川縣南部。俗稱加州、賀州。石高約 35 萬石(慶 長時)。古屬越國。大化改新時編入越前國。弘仁十四年(823)擁加賀郡及江沼郡為加賀國。 室町時代一向一揆之熱門地。廢藩置縣後,明治十六年,與能登国合為石川縣。


能登國(のと)(Noto):屬北陸道。俗稱能州。石高約 21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石川縣北部半 島。古代之能登·羽咋二國,屬越前國。養老二年(718),從越前國擁羽咋郡、能登郡、鳳 至郡、珠洲郡四郡自分。聖武天皇天平十三年(741)再與越中國合一,淳仁天皇天平寶字元 年(757)再為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與七尾縣,於同五年為石川縣之一部。


若狹國(わかさ)(Wakasa):屬北陸道。俗稱若州。石高約 8 萬 5 千石。現在福井縣西南部。
古屬越國,為交通要道。


常陸國(ひたち)(Hitachi):屬东海道。俗稱常州。石高約 53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茨城縣全 境。大化改新後自道奧國獨立,併合高、久自、仲、新治、筑波、茨城六國統合為一國。 廢藩置縣後茨城與新治分離。明治八年合併,佔茨城縣北、东部。


上總國(かずさ)(Kazu-sa):屬东海道。俗稱上總。石高約 38 萬石。現在之千葉縣南部。古 稱總國之一,曾稱上狹。大化改新,養老二年(718),與下總國、安房國分立。天平十三年(741) 再與安房國併合。天平寶字元年(757)再分。明治年間,與下總、安房再次合為千葉縣。

下總國(しもうさ)(Shimou-sa):屬东海道。俗稱下總。石高約 40 萬石。現在之千葉縣北部。 大化改新後,與上總國、安房國分立。明治年間,與上總、安房再次合為千葉縣。


安房國(あわ)(A-wa):屬东海道。俗稱房州。石高約 43 萬石。現在之千葉縣最南部。大化 改新,養老二年(718),與上總國分立,擁平群郡、安房郡、朝夷郡、長狹郡。天平十三年(741) 再與上總國併合。天平寶字元年(757)再分。明治年間,與上總、下總再次合為千葉縣。為 捕鯨業主要地。


上野國(こうずけ)(Kou-zuke):屬东山道。俗稱上州。石高約 50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群馬 縣。古代與下野國、那須國合稱為「毛野國」。四世紀時毛野國分為上毛野國成立。大化改 新後,毛野國分為上、下兩國—上野國與下野國。古代东國經營之重點;古代牧馬名産地。 廢藩置縣後分為七個縣,明治 9 年合為群馬縣。


下野國(しもつけ)(Shimo-tsuke):屬东山道。俗稱下州。石高約 3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栃 木縣。古代與上野國、那須國合稱為「毛野國」。四世紀時毛野國分為下毛野國成立。大化 改新後,毛野國分為上、下兩國—上野國與下野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栃木、宇 都宮兩縣,同九年統合為栃木縣。


武藏國(むさし)(Musashi):屬东海道,俗稱武州。石高約 6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东京、 埼玉縣全境、神奈川縣横濱市、川崎市全境。古代無邪志國、胸刺國、知夫國之國。大化 改新後合為一國。初屬东山道,寶龜二年(771),入屬东海道。鎌倉時代,成為關东八國之 一。廢藩置縣後,分置八縣,最後合歸為埼玉縣、东京府、神奈川縣。


相模國(さがみ)(Sagami):屬东海道,俗稱相州。石高約 20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神奈川縣 大部分地區。古代相武、師長兩國與鎌倉別之地,大化改新後合為一國。廢藩置縣後,小 田原、足柄縣併入神奈川縣。


伊豆國(いず)(I-zu):屬东海道,俗稱豆州。石高約 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靜岡縣东及东 京都伊豆諸島。古代温泉勝地及重犯流放地。天武九年(680),與駿河國分離,擁三郡(後增 至四郡)。廢藩置縣後,於明治九年伊豆半島併入静岡縣,伊豆七島編入东京府。


駿河國(するが)(Suruga):屬东海道,俗稱駿州、駿河。石高約 15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靜 岡縣中东部。古稱珠流河;大化改新時成立,天武十年(681)與伊豆國分離。平安時代屬上 國格,伊勢神宮之莊園屬地。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編入静岡縣。


甲斐國(かい)(Kai):屬东海道,俗稱甲州。石高約 23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山梨縣。古來
之山國。七世紀前後成立。廢藩置縣後,改名甲府縣,再成為山梨縣。


遠江國(とおとうみ)(Too-toumi):屬东海道,俗稱遠州。石高約 26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 靜岡縣西部。因境內之濱名湖俗稱「遠之淡海」而得名「遠海(江)之國」。大化改新(645)後, 由素賀、久 戎 T 國統合為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改稱堀江縣、濱松縣,同9年與静 岡縣合併。


三河國(みかわ)(Mikawa):屬东海道,俗稱三州。石高約 2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愛知縣

东部。大化改新時與穗國合為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改稱額田縣,同五年改稱愛知縣。


信濃國(しなの)(Shinano):屬东山道,俗稱信州、科野。石高約 3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 長野縣。養老五年(721)與南部之諏訪國分置,天平三年 (731)再次合併。平安時代之莊園 重地、牧馬區之一。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長野、筑摩兩縣,同九年獨立為長野縣。


尾張國(おわり)(Owari):屬东海道,俗稱尾州。石高約 5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愛知縣西 部。以木曾川與美濃國分置。明治五年廢藩置縣後併入愛知縣。


美濃國(みの)(Mino):屬东山道,俗稱濃州。古稱三野、御野。石高約 54 萬石(慶長時)。 現在之岐阜縣南部。大化改新時立為一國。後加信濃之木曾地方而正式成形。廢藩置縣後 為岐阜縣南部。


飛驒國(ひだ)(Hida):屬东山道,俗稱飛州。古稱斐太、斐陀。石高約 4 萬石(慶長時)。現 在之岐阜縣北部。大化改新時立為一國。廢藩置縣後初為筑摩縣,明治九年與美濃合為岐 阜縣。


近江國(おうみ)(Ou-mi):屬东山道,俗稱江州。石高約 78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滋賀縣。 古稱淡海,因境內之琵琶湖俗稱「近之淡海」而得名「近海(江)之國」。大化改新時設置, 廢藩置縣後為滋賀縣。


伊勢國(いせ)(Ise):屬东海道,俗稱勢州。石高約 5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三重縣东南部。 古代神國、皇大神宮之鎮座地,大化改新後自成一國。於七世紀,孝德天皇時代與志摩國、 伊賀國合為一國。天武九年(680)伊賀國分置;八世紀時志摩國分立。廢藩置縣後分為安濃 津、度會縣,明治九年合併為三重縣。


伊賀國(いが)(Iga):屬东海道,俗稱伊州、賀州。石高約 10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三重縣 西北部。大化改新後與伊勢國合併;天武九年(680)獨立為伊賀國,擁阿拜、山田、伊賀、 名張四郡。廢藩置縣後為安濃津縣,明治五年編入三重縣。


志摩國(しま)(Shima):屬东海道,俗稱志州。石高約 1 萬 8000 石(慶長時)。現在之三重縣 南端。因志摩半島而得名;於七世紀,孝德天皇時代與伊勢國、伊賀國合為一國。八世紀 時自立。本只有志摩郡,後分為英虞郡、答志郡。明治九年合併為三重縣。


大和國(やまと)(Yamato):屬畿內,俗稱和州。石高約 45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奈良縣。 大化改新時自立為一國。古稱倭、大倭、大養德;淳仁天皇天平寶字元年(757)始以「大和」 名之。因古代大和皇朝之發祥地而得名。奈良時代之都。廢藩置縣後改名奈良県、堺県、 大阪府。明治二十年正式改名奈良縣。


紀伊國(きい)(Kii):屬南海道,俗稱紀州。石高約 24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三重縣西部及 和歌山縣。古稱「木之國」,因「木之國」之音變長,和銅六年(713)正式名為紀伊。大化 改新自立一國。廢藩置縣後分為三重縣一部及和歌山縣。


和泉國(いずみ)(Izumi):屬畿內,俗稱泉州。石高約 14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大阪府南部。

大和朝廷之御料地,由於該地有地下水泉湧出,故名和泉。靈龜二年(716),以河內國大鳥、 和泉、日根三郡劃為和泉監管地。天平十二年(740)併入河內國,入天平寶字元年(757)再次 成立和泉國。廢藩置縣後稱堺縣,明治十四年(1881)編入大阪府。


河內國(かわち)(Kawachi):屬畿內,俗稱河州。石高約 24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大阪府南 部。明治十四年編入大阪府。現為东大阪市内一部分。


山城國(やましろ)(Yamashiro):屬畿內,俗稱山州、城州。石高約 23 萬石(慶長時)。現在 之京都府南部。大化改新後自立一國。古稱山背、山代,延暦十三年(794),桓武天皇改置 平安京,以「從山河襟帯而自然作城之名勝」而改名山城。廢藩置縣後分置京都府及淀縣; 後合併為京都府。


攝津國(せっつ)(Settsu):屬畿內(或山陽道),俗稱攝州。石高約 16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 兵庫縣东部。古代通稱津國,和銅六年(713 年)改稱攝津國。天武天皇置攝津職,擁務古(武 庫)水門之良港,因與大陸(中國、朝鮮)交易 睒 s。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置尼崎、三田 兩藩為兵庫縣东部,其他部分編入大阪府北部。


丹波國(たんば)(Tan-ba):屬山陰道,俗稱丹州、丹南、南丹。石高約 26 萬石(慶長時)。現 在之兵庫縣东北部及京都府中部。古稱旦波。七世紀成立,和銅六年(713),北部五郡劃為 丹後国。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入兵庫縣及京都府。


丹後國(たんご)(Tan-go):屬山陰道,俗稱丹北、北丹。石高約 11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京 都府北部。和銅六年(713),丹波國北部五郡(加佐、與謝、丹波(後之中郡)、竹野、熊野) 劃為国。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劃入京都府。


淡路國(あわじ)(Awaji):屬南海道,俗稱淡州。石高約 6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兵庫縣南部 之淡路島。七世紀成立,古稱淡道;後與阿波國合稱栗國,本身稱「阿波路」,由津名郡、 三原郡組成。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劃入兵庫縣。


阿波國(あわ)(Awa):屬南海道,俗稱阿州。石高約 18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德島縣。古代 與淡路國合稱栗國;和銅六年(713)正稱阿波。後因江戶德島藩而於廢藩置縣後分置德島縣、 名东縣,後來統稱德島縣。


讚崎國(さぬき)(Sanuki):屬南海道,俗稱讚州。石高約 12 萬 6000 石(慶長時)。現在之香 川縣。大化改新後自立一國,外加盬飽、小豆、直島諸島,江戶時代時,小豆、直島諸島 劃為備前國領。廢藩置縣後曾改稱香川、名东、愛媛,後正稱香川縣。


伊予國(いよ)(Iyo):屬南海道,俗稱予州。石高約 36 萬 6000 石(慶長時)。現在之愛媛縣。 大化改新後自立一國,廢藩置縣後成為愛媛縣。


土佐國(とさ)(Tosa):屬南海道,俗稱土州。石高約 10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高知縣。古名
土左;古代都佐、波多兩國在大化改新後合併為一國。廢藩置縣後成為高知縣。


播磨國(はりま)(Harima):屬山陽道,俗稱播州。石高約 36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兵庫縣西

南部。大化改新後,合併針間、鴨、明石三國為一。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稱為姫路縣,後
來改名飾磨縣,同九年合併入兵庫県。


但馬國(たじま)(Tajima):屬山陰道,俗稱但州。石高約 11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兵庫縣北 部。大化改新後立為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豊岡、出石、村岡三縣,後來曾統合 為豊岡縣,最後編入兵庫縣。


美作國(みまさか)(Mimasaka):屬山陽道,俗稱作州。石高約 1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岡 山縣北部。古代備中國之一地,和銅六年(713)後擁備前國英多、勝田、苫田、久米、真嶋 及大庭六郡為一國。平安時代莊園之地;廢藩置縣後分置津山、勝山、鶴田三縣,後統稱 北條縣,最後於明治九年編入岡山縣。


備前國(びぜん)(Bizen):屬山陽道,俗稱備前。石高約 34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岡山縣东 部。本屬古吉備國之一部,大化革新後分為三國(備前、中、後),和銅六年(713)後劃北部 六郡予美作。江戶時代時,小豆、直島諸島劃為國領。廢藩置縣後併入岡山縣。


備中國(びっちゅう)(Bicchuu):屬山陽道,俗稱備中。石高約 18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岡 山縣西部。古吉備國之一部,古名「吉備道中國」,大化革新後分為三國(備前、中、後)。 廢藩置縣後改名深津、小田縣,明治五年正式併入岡山縣西部。


備後國(びんご)(Bin-go):屬山陽道,俗稱備後。石高約 1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廣島縣东 部。古吉備國之一部。大化革新後分為三國(備前、中、後)。廢藩置縣後本併入岡山縣, 明治九年改編入廣島縣?#124;部。


安芸國(あき)(Aki):屬山陽道,俗稱芸州。石高約 1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廣島縣西部。 古名阿岐;因為古代交通之要地之繁榮。大化改新後立為一國,改名安芸,乃源平時代, 平氏莊園之地。廢藩置縣後併入廣島縣。


因蟠國(いなば)(Itaba):屬山陰道,俗稱因州。石高約 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鳥取縣东部。
古稱稻葉,為古稻葉國,大化改新後改名因幡。廢藩置縣後本併入鳥取縣。


伯耆國(ほうき)(Houki):屬山陰道,俗稱伯州。石高約 21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鳥取縣西 部。為古伯耆國,大化改新後立為一國,名稱不變。廢藩置縣曾改名鳥取縣、島根縣,明 治十四年合為鳥取縣西部。


出雲國(いずも)(Izumo):屬山陰道,俗稱雲州。石高約 19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鳥根縣东 部。古出雲皇朝之地,大化改新後立為一國,名稱不變。明治四年廢藩置縣,編入島根縣。


石見國(いわみ)(Iwami):屬山陰道,俗稱石州。石高約 11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鳥根縣西 部。以石見銀山而得名。明治四年廢藩置縣,編入島根縣。


周防國(すおう)(Suwou):屬山陽道,俗稱防州。石高約 16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山口縣南 部。古名周芳;七世紀末改名周防。大化改新後,併大島、熊毛、玖珂、都濃、佐波、吉 敷六郡為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與長門國合為山口縣。

長門國(ながと)(Nagato):屬山陽道,俗稱長州。石高約 27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山口縣北 部。古稱穴門、穴戶;古代穴門、阿武國之地,七世紀時合併為穴門國,七世紀末改名為 長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為山口、豐浦、清末三縣,與岩國縣編入為山口縣。


隱岐國(おき)(Woki):屬山陰道,俗稱隱州。石高約 5 萬石(慶長時)。現在鳥根縣之外島。 大化改新自為一國。明治四陱 U 藩置縣後編入鳥根縣。


對馬國(つしま)(Tsushima):屬西海道,俗稱對州。石高約 16 萬石(慶長時)。現在長崎縣之 外島。古代對大陸交通、軍事上之要地,古稱津島;天智天皇三年(664)置設軍事機地。明 治四年廢藩置縣後改稱嚴原縣,同年與九州佐賀縣合併為伊萬里縣。同5年編入長崎縣, 自為嚴原町,內有四町二村。


豐前國(ぶぜん)(Buzen):屬西海道,俗稱豐前、豐州。石高約 14 萬石(慶長時)。現在福岡 縣及大分縣之一部。古代與豐後國合稱豐國,文武天皇分為豊前、豊後兩國,自成一國。 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編三藩為小倉、中津、新田三縣;最後統合為小倉縣。同九年分別編 入东部之大分縣及西部之福岡県。


豐後國(ぶんご)(Bungo):屬西海道,俗稱豐後、豐州。石高約 42 萬石(慶長時)。現在大分 縣之大部分。古代與豐後國合稱豐國,文武天皇分為豊前、豊後兩國,自成一國。明治四 年廢藩置縣後分置為臼杵、杵築等七縣;同九年統合為大分縣。


筑前國(ちくぜん)(Chikuzen):屬西海道,俗稱筑前,古稱筑紫前。石高約 33 萬石(慶長時)。 現在福岡縣西北部。古代筑紫國(つくし,Tsukushi)之一部,古代大陸文化流入、國防上之要 地。文武天皇二年(698)把筑紫國兩分後,自成一國;同時乃管轄西海道諸國之大宰府設置 之地。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黑田、秋月兩縣,同年合併為福岡縣。


筑後國(ちくご)(Chikugo):屬西海道,俗稱筑後,古稱筑紫後。石高約 27 萬石(慶長時)。 現在福岡縣南部。古代筑紫國之一部,文武天皇二年(698)把筑紫國兩分後,自成一國。明 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久留米、柳川、三池三縣,曾改名三瀦縣,同九年編入福岡縣之一 部。


肥後國(ひぜん)(Hizen):屬西海道,俗稱肥後,石高約 34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熊本縣全 境,古代火(肥)國之一部。大化改新後(有說持統天皇十年(696)),分為肥前國、肥後國兩國 後自成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熊本、人吉兩縣,明治九年合為熊本縣。


肥前國(ひご)(Higo):屬西海道,俗稱肥前,石高約 22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佐賀縣及長崎 縣全境,古代火(肥)國之一部。大化改新後(有說持統天皇十年(696)),分為肥前國、肥後國 兩國後自成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佐賀、長崎兩縣。


日向國(ひゅうが)(Hyuuga):屬西海道,俗稱日州、向州,石高約 17 萬石(慶長時)。現在 之宮崎縣全境。古代襲國之一部分,佔九州东南部大部分地區。和銅六年(713)分設大隅國 後立一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分置美津、都城兩縣,明治六年合為宮崎縣。

大隅國(おおすみ)(Oosumi):屬西海道,俗稱隅州,石高約 18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鹿兒 島縣东部。和銅六年(713)擁日向國肝杯、贈於、大隈、姶羅四郡為一國。天長元年(824)併 合多褹國,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併入鹿兒島縣。


薩摩國(さつま)(Satsuma):屬西海道,俗稱薩州,石高約 28 萬石(慶長時)。現在之鹿兒島 縣西部。 九州南部、鹿兒島縣西半部之舊國名,九州隼人族之居地。大寶二年(702),從日向分出唱 更國(唱更意即「守邊境」之意),數字後唱更國改名為薩麻國,八世紀末正名為薩摩國。 明治四年廢藩置縣後併入鹿兒島縣。


壹岐國(いき)(Iki):屬西海道,俗稱壹州,石高不明。現在長崎縣之外島。中國史書稱一支 國或一大國;日本方稱伊伎、伊吉、伊岐、由紀、由吉,七世紀時正名壹岐。明治四年廢 藩置縣後併入長崎縣。


參考.翻譯自国語大辞典(新装版)(株)小学館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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