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方法。但是这种学习方法的最大限度却要靠儿童的经验和智力来决定。 直到目前我们所谈到的词都是可以作为完整的句子来使用的,事实上它
们最原始的用法就是这样。“母亲”、“狗”、“猫”、“牛奶”等词单独 使用的时候不是表示识别就是表示欲望。“硬”、“软”、“热”、“冷” 用来表示识别比表示欲望更为自然,并且通常表示带有惊讶的识别。碰到面
包片太陈而不能吃的时候,你可能要说一声“硬”;碰到姜饼由于露在外面 而吃起来不脆的时候,你可能要说一声“软”。如果你感到洗澡的水太烫, 你就要说一声“热”;如果你感到太凉,你就要说一声“冷”。父母常常把 “快”当作祈使句来使用;在马路或铁路转弯的地方“慢”也是当作祈使句 来使用的。开电梯的人习惯把“上”和“下”两个词当作完整句子来使用; 在栅栏门口“出”和“入”两个词的用法也是这样。“以前”和“以后”在 宣传生发药的广告上被当作完整的句子来使用。此外还有很多这类情况。我 们要注意到不仅实词和形容词,有时连副同和介词也被当作完整句子来使 用。
我认为一个词的基本用法可以分为陈述、祈使和疑问三种。小孩子看见 他妈妈来了,他可能说声“妈妈”;这是陈述的用法。小孩子需要他妈妈的 时候,他就叫声“妈妈!”;这是祈使的用法。在他妈妈装扮成女巫而开始 被他看破的时候,他可能说一声“妈妈?”。这是疑问的用法。在掌握语言 的过程中,人们一定首先学会陈述的用法,因为字词与它所指的事物之间的 联想一定通过两者的同时出现形成。但是祈使的用法很快就跟着来到。这一 点在 71 研究我们所谓“想到”一个对象是什么意思时是很关重要的。很明显, 刚刚学会叫他妈妈的小孩子已经学会了一种表达方式,用它来表达他以前常 常处在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是和他的妈妈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现在这种情 况已经和“妈妈”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了。在他没有学会语言以前,他只能部 分地传达出他的情况;成人听到他的哭声能知道他需要某种东西,但是他到 底需要什么东西就只好去猜测了。但是“妈妈!”这个词表达了他所处的情 况这件事实表明,即使在他没有学会语言以前,他所处的情况就和他的母亲 有一种关系,也说是所谓“想到”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语言创造出来的,
而是先于语言存在的。语言的作用只是让它成为能够传达给别人的东西。
“意义”这个词必须看它是用在陈述的还是祈使的用法上而作出多少有 些不同的解释。在陈述的用法下,一个词 A 的意义是环境中一个特点 B,如 果(1)当 B 特别引起注意时,说出 A 来,或者有一种说出 A 来的冲动,和听
到 A 的声音就引起可以叫作 B 的“观念”的东西,这个观念显示在寻找 B 的
过程上或者显示在由于 B 的出现而引起的行为上。所以在陈述的用法下,如 果一件事物在感觉上的出现引起说出这个词来,而听到这个词在某些方面也 具有与这伴事物在感觉上出现时相似的效果,那么这个词的意义就是这件事 物。
一个词的祈使用法必须根据它是听到的还是说出来的而区别开。广义地
讲,一个听到的祈使用法——例如军队里的命令——在它引起某种一定的身 体运动或想作出这种运动的冲动时,人们就算理解了它的意义。一个说出来 的祈使用法表示一个欲望,因此需要一个关于预期的效果的“观念”的存在。 这样它一方面“表达”说话人心中想的某种事物,另一方面它的“意义”也 就是它所要达到的那种外在效果。它的“意义”与它所“表达”的事物之间 的区别在字词的这种用法上是很重要的。
我们在本章里所讨论的只限于那些最原始的词的最原始的用法。我们并 没有研究词在记叙、假设或小说中的用法,我们也没有 72 研究“不”、“或”、 “所有”、“有些”这类逻辑字眼;我们没有探讨过学习者怎样学会正确使 用“比”或“关于”这类不表示任何感觉到的环境中识别得出的一些特色的 词。我们已经确定的是一个词可以和环境的某种引人注目的特点(一般说来,
这种特点是经常出现的)联系起来,并且在发生这种联系以后,它还会和可 以叫作这种特点的“观念”或“思想”的东西联系起来。如果有了这种联系, 那么这个词的意义就是环境中的这一特点;这一特点可以引起人们说出这个 词来,人们听到它也可以引起关于这个特点的“观念”。这是最简单的一种 “意义”,其它种类的意义都是从这种意义发展出来的。
第三章 专有名称
在“专有”名称和“类别”名称之间存在着一种传统上的区别,这种区 别人们认为在于下面这件事实:一个专有名称基本上只能指一件事物,而一 个类别名称却可以指某一类中所有的事物,不管它们的数目有多大。所以“拿 破仑”是一个专有名称,而“人”却是一个类别名称。我们可以看到专有名 称只有在这个名称所指的事物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但是一个类别名称却 不受这种限制。“头长在肩下的人”是一个完全合乎标准的类别名称,尽管 它没有任何实例。有时一个类别名称只有一个实例,例如“地球卫星”。在 这种情况下,这个唯一的分子可以有一个专有名称(“月亮”),但是这个 专有名称和那个类别名称的意义却不相同,并且具有不同的句法功用。例如, 我们可以说“‘地球卫星’是一个只有一个分子的类别”,但是我们却不能 说“月亮是一个只有一个分子的类别”,因为月亮并不是一个类别,或者至 少在逻辑型式上不是和“地球卫星”同样的类别。如果把它当作一个类别(例 如当作分子的类别)来看的话,那么它的分子是许多个而不是一个。
许多困难的问题都是由于专有名称而产生的。其中有两个问 73 题特别重 要:第一,专有名称的确切定义是什么?第二,能否把我们的全部经验知识 用不包括专有名称在内的语言来表达出来?我们将看到,这第二个问题将把 我们引到某些最古老的和难以解决的哲学上争论的问题上去。
在给“专有名称”下定义时,我们可以从形而上学、逻辑、物理、句法
或认识论的观点来着手。我将初步对每一种观点说几句话。 A.形而上学的观点 日常语言中的专有名称是靠“实体”这个概念而存
在的,这些专有名称最初是以“人”和“东西”的简单形式出现的。我们先
给一种实体或存在一个名称,然后再把一些性质加在它身上。只要我们承认 这种形而上学,那么在专有名称上面就不会发生任何困难,这些专有名称就 是足以引起人们兴趣的那些实体的名称。固然我们有时也把一个名称给予一 类实体的集合,例如法国或太阳。但是严格说来,这类名称并不是必要的。 不管怎样,我们能够把我们的定义的范围扩大,将实体的集合收容进去。
但是现在大多数人却不再把“实体”当作一个有用的概念。在这种情况
下,我们是否要采用一种不包括专有名称的语言?或者我们是否要给“专有 名称”下一个不依靠“实体”的定义?或者我们是否认为“实体”被抛弃得 过于匆忙了呢?现在我只是提出这些问题,而不想作出答案。目前我要指明 的只是通常所谓的专有名称乃是实体的幽灵。
B.句法的观点 很明显,一个“专有名称”的句法的定义一定是相对于 一种特定语言或一组语言来说的。在各种日常使用的语言和逻辑上使用的大 部分语言中,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在表示关系的词和表示名词的词之间,有 着显著的区别。在这类语言中,一个名称将是“一个除了作为主语或表示名 词的词就不在一个句子里出现的词”。不然就是:一个专有名称是一个可以 在不包含变项的任何形式的句子里出现的词,而其它的词却只能在适当形式 的句子里出现。人们有时说某些词“只有句法上的意义”,这显然 74 是说它 们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对于确定它们所在的句子的意义却有所帮助。按 照这种说法,专有名称不是只有句法上的意义的词,但是能不能把它作为一 个定义却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不管怎样,对于“只有句法上的意义”这个 名词下一个清楚的定义是不容易的。
上面所说的句法的观点的最大缺点就是它本身不能帮助我们决定是否可 以用一种不同的句法来构成一些语言,在这些语言中将没有我们刚刚说过的 那些区别。
C.逻辑的观点 纯粹逻辑用不着名称,因为它的命题只包含变项。但是 逻辑学家在业余的时候可能想知道可以用什么常项去代替他的变项。逻辑学 家作为他的原理之一提出:如果“fx”对于“x”的每一个值都真,那么“fa” 为真,其中 a 是任意一个常项。这个原理并没有提到任何常项,因为“任意 一个常项”就是一个变项;它的目的是向那些想要应用逻辑的人提供合理的 根据。逻辑或数学的每一次应用都是用常项代替变项;所以如果要应用逻辑 或数学,那就必须知道什么样的常项可以用来代替什么样的变项。如果在变 项中容许任何等级存在的话,那么“专有名称”就将是“作为最低类型的变 项的值的常项”。可是这种看法却有许多困难。所以我不想再多谈它。
D.物理学的观点 这里我们要研究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一个专有 名称是一个表示任何一个足以引起我们兴趣的时空连续部分的词;第二种观 点认为既然这是专有名称的功用,那么专有名称就不再是必要的东西,因为 时空的任何部分都可以用坐标来表示。卡尔纳普(《逻辑句法》第 12—13 页)阐明地名可以用经纬度或时空坐标来代替。“用专有名称来表示的方法 是一种原始的方法;用位置来表示的方法才符合科学比较发展的阶段,并且 在方法论上比起前者有各种显著的优点”。他说在他所使用的语言中,坐标 代替了象“拿破仑”或“维也纳”这类的词。这个观点值得充分的讨论,我 将很快就这样做。
E.认识论的观点 首先,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区别不完全和专有名称与
其它字词之间的区别完全一样,却又和它有着某种关联。这种区别是那些具 有文字的定义的词和那些只有实指的定义的词之间的区别。关于后一种词, 有两点是明显看得出来的:(1)不是所有的词都能有文字的定义;(2)什 么词只能有实指的定义大部分靠人的主观意见来决定。例如,如果我们给“拿 破仑”下一个实指的定义,那么“约瑟夫·波那帕特”就可以用文字定义为 “拿破仑的长兄”。然而这种对于人的主观意见的意愿却受这件事实的限制, 那就是在某一个特定的人的语言中,实指的定义不可能超出他的经验范围以 外。拿破仑的朋友们可能(在某些限制下)给拿破仑下实指的定义,但是我 们却不能,因为我们决不能合乎实际地说“这人是拿破仑”。这里显然存在 着一个和专有名称相关联的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有多么密切,我现在 不预备去谈它。
很明显,有一系列的问题等待我们去研究,并且和一般哲学问题一样, 很难弄清楚这些问题确切说是些什么问题。我认为我们最好还是从卡尔纳普 用坐标代替专有名称的方法开始讨论。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这样一种语 言是否能够表达我们的全部经验知识。
在卡尔纳普的体系中,由四个数字组成的一组数字代替了一个时空点。
他用这个例子来说明:用“蓝(X1、X2、X3、X4)”,意思是“位置(X1、X2、
X3、X4)是蓝的”,来代替“蓝(a)”,意思是“物体 a 是蓝的”。但是现
在看一看象“拿破仑在 1814 年有一段时间在厄尔巴岛”这样一句话。我相信 卡尔纳普会同意这句话为真,并且同意它的真实性来自经验方面,而不是逻 辑方面。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他所用的语言,那么它就成了一个逻辑上 的真理。“拿破仑”将被“在某些特定界限以内所有由四个数字组成的各组
数字”来代替;“厄尔巴岛”将是这样, “1814 年”也将是这样,这时我 们就要说这三类四个数字组成的集合有一个共同部分。然而这却是一件逻辑 上的事实。显然这并不是我们说话的用意。我们把“拿破仑”这个名称给予 一个一定的区域,不是因为我们要研究拓扑学,而是因为这个区域有某些特 点引起我们的兴趣。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较概括的简单说法来替卡尔纳普辩 护,那就是假定“拿被仑”的意思是“所有具有某种比方说叫作 N 的性质的 区域”,而“厄尔巴岛”的意思是“所有具有 E 性质的区域”。这样“拿破 仑在厄尔巴岛度 76 过一些时候”就将成为:“有 N 性质的那些区域和有 E 性质的那些区域有互相重合的部分”。这已经不是一件逻辑的事实了。但是 它却把日常语言中的专有名称解释成了伪装下的谓语。
但是我们这种比较概括的简单说法未免过于极端。没有一种性质或是一 组性质是在凡是拿破仑在的地方就出现,而凡是在他不在的地方就不出现 的。在拿破仑还是婴儿的时候,他并没有戴顶三角帽,率领军队,或是交叉 着手臂,而别人有时也作着所有这一些事情。那么,我们怎样给“拿破仑” 这个词下定义呢?让我们继续为卡尔纳普作到我们所能作到的一切。当牧师 为他作洗礼时,牧师决定用“拿破仑”这个名字来叫他身边的一个小的区域, 这个区域大体是人的形状,并且这个名字还要用于将来和这个区域相关联的 那些区域,这个区域与那些将来的区域之间的关联不仅是由于它们的连续 性,只有这一点不足以保证它们基本上的相同,而且还要靠某些因果律,也 就是那些使我们能够在两个场合把一个身体认为是同一个人的身体的困果 律。我们可以说:已知一个在时间上很短暂的,具有一个活的人体的特点的 区域,那么就存在着以物理定律与这个区域相关联的在时间上较先和较后, 并且特点也大体相似的区域这件经验界的事实;这些区域的总和就是我们所 说的一个“人”,而且有一个这样的区域叫作“拿破仑”。命名具有回顾的 性质这一点可以从亚加绍①一家住宅所挂的牌子上看出来,这张牌子上写着 “Ici Napoléon fut concu”②。
这一点可以用来回答那种认为照卡尔纳普的看法“拿破仑曾经在厄尔巴
岛”会成为一个逻辑命题而抱的反对理由。可是它却留下一些非常严重的问 题。我们看出我们不能单靠一些性质来给“拿破仑”下定义,除非我们认为 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似的个体。然而时空的用途之一却是区别在不同地点的 相似的个体。卡尔纳普“蓝(3)”、“蓝(4)”等句子的意思表示“地点
(3)是蓝的”,“地点(4)是蓝的”等等。大家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地
点的蓝色与另一个地点的蓝色区别开来。但是怎样把地点区别开来呢?卡尔 纳普把时空当作无需证明就存在的东西,从来没有讨论过时空的地点是怎样 区分的。事实上,在他的体系中时空的区域具有实体的特点。物理学假定时 空的均一性,然而它也假定有着可以区别开来 77 的不同区域。除非我们接受 那种很成问题的主张实体存在的形而上学,我们势必将假定由于性质的不同 而区别开来的区域的存在。这样,我们将发现我们不再需要把区域当作具有 实体性质的东西,而把它们当成性质的集合。
卡尔纳普用来代替名称的坐标当然不是任意指定的。原点和轴是任意确 定的,但是一旦确定之后,其它也就跟着确定下来。我们叫作“1814”的那
① 拿破仑出生于科西嘉岛亚加绍。——译者
② “Iei Napoléonfutconcu”是法语,意思是“拿破仑之母在此怀胎”。——译者
一年,在从穆罕默德出走算起的回教纪元和从世界创始算起的希伯来纪元中 有着不同的名称。但是我们叫作“1815”的那一年,无论按照哪一种方法, 都占有我们叫作“1814”后面的相邻的一个位置。正是因为坐标不是任意规 定的,所以它们不是名称。坐标根据点与原点和轴的关系描述一个点。但是 我们必须能够说“这是原点”。如果我们要能够说出这句话,我们就必须能 够叫出原点的名称,或者用某种方法描述它,并且初看我们可能认为任何方 法都包括名称在内。拿经度作例。经度的原点是格林成冶的子午线,但是任 何其它的子午线也同样可以作为经度的原点。我们不能把“经度 0 度,纬度
52 度”作为格林威治的定义,因为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无法确定经度 0 度在什么地方。如果我们说“经度 0 度就是格林威治的经度”,这种说法是 令人满意的,因为我们能够到格林威治说“这就是格林威治”。同样,如果 我们住在比方说西经 40 度,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地点的经度是西经 40 度, 然后我们就可以通过对于这个地点的关系来给经度 0 度下定义。但是除非我 们能够有一种不通过经纬度认出某些地点的方法,经纬度就会变成没有意义 的东西。如果我们问“纽约的经纬度是多少?”我们所问的和我们用降落伞 降落到纽约后所问的“这座城市的名称叫什么?”并不是同样的一个问题。 我们所问的是“纽约在格林威治以两和赤道以北多远?”这个问题假定纽约 和格林威治都是人们已经知道和已有名称的地方。
我们可能随意指定有限数目的坐标,而它们都会成为名称。如果(和平
常人们所做的一样)我们按照一个原则来规定它们,它 78 们就成为一些描 述,通过它们对于原点和轴的关系来给点下出定义。但是这些描述对于原点 和轴却不适用,因为对于它们来说,数字是人们任意指定的。回答“原点在 什么地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有某种不靠坐标就认出一个地点的方法。 专有名称的使用正是首先假定了这一类方法的存在。
我暂时先作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们不能靠坐标而完全不用专有名称。
我们也许能够减少专有名称的数目,但是我们却不能完全避开它们。不用专 有名称我们可以表达全部理论物理学的内容,但却不能表达任何一部分历史 和地理的内容;至少这一点是我们讨论到这里所得到的结论,但是我们以后 将找到理由对它稍加修改。
让我们再进一步研究一下用描述来代替名称的问题。目前在美国一定有
一个身长最高的人。让我们假定他是 A 先生。这样我们就可以用“美国身长 最高的人”来代替“A 先生”,这种代替一般并不改变代替后的句子的真和 伪。但是它却能把说法加以改变。人们可能知道有关 A 先生的事,而不知道 有关美国身长最高的人的事,倒过来说也是一样。人们可能知道 A 先生住在 衣阿华州,但是不知道美国身长最高的人住在衣阿华州。人们可能知道美国 身长最高的人年龄超过十岁,但却可能不知道 A 先生是成年男子还是男孩。 另外还有“A 先生是美国身长最高的人”这个命题。A 先生可能不知道这个命 题;可能有一位 B 先生与他相差无几。但是 A 先生确确实实知道 A 先生就是
A 先生。这就又一次具体说明有些事物是不能用代替名称的描述来表达的。 人的名字具有通过“这”字得出的文字的定义。如果你在莫斯科,有人 告诉你说“这是斯大林”,那么“斯大林”的定义就是“你正在看见的这个 人”——或者说得更详细一些:“在那些构成一个人的一系列现象当中,你 所看见的这个是其中的一个”。这里我们没有给“这”字下定义,但却给“斯 大林”下了定义。我认为人们可以看出每个用于时空某一部分的名称都能有
一个包含“这”字或与它意思相同的字的文字的定义。我认为这一点就是历 史上的人物与想象中的人物,比方说汉姆莱特,所不同的地方。让我们举一 个我们不认识的人,例如苏格拉底。我们可以把他定义为“饮毒酒的哲学家”, 但是这样一个定义并不能使我们相信苏格拉底曾经存在,但是如果他不曾存 在,那么“苏格拉底”就不是一个名字。什么东西使得我们相信苏格拉底的 存在呢?那是我们听过或读过的许多不同的句子。这些句子中每一句都是我 们自己经验中一次感觉到的现象。假定我们在百科全书上看到“苏格拉底是 一位雅典哲学家”这句话。在我们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这句话就是一个这个, 并且由于我们相信百科全书,所以我们说“这是真的”。我们可以把“苏格 拉底”定义为“在百科全书上‘苏格拉底’这个名字下面所说的那个人”。 这里我们经验到“苏格拉底”这个名字。当然我们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来给 “汉姆莱特”下定义,但是在定义中使用的命题有些将是伪的。举例说,如 果我们说“汉姆莱特是作为莎士比亚悲剧之一的主角的丹麦王子”,这就是 伪的。这样说才是真的:“‘汉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用来作为丹麦王子的名 字的词”。看来结论将是:除了“这”“那”这些字以外,每个名称都是一 个包括某个这的描述,并且只有在某个命题为真时才是名称。(这个命题可 能只是“这是一个名字”,如果这是“汉姆莱特”,那么它便是伪的命题。) 我们必须研究最小量用语的问题。我所说的最小量用语是其中没有一个 字可以由这组用语中其它字给出文字的定义的用语。两组处理同一个题目的 最小量用语可能并不相等;可能有不同的下定义的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最后 剩下的不下定义的名词要比用另外一些方法所剩下的少。最小量用语的问题 有时是很重要的。皮阿诺把算术用语缩减到三个词。用质量、长度和时间的 单位给所有单位下定义是古典物理学的一大成就。我想讨论的问题是:一组 最小量用语一定具有哪些特点?通过这组最小量用语我们可以把所有用来表 达我们的经验知识或信念的词都给出定义,只要这些词具有确切的意义。把 范围缩小一点,让我们回到前面说过的一个例子,“拿破仑在 1814 年有一段 时间在厄尔巴岛”和类似的语句需要什么样的最小量用语?也许在我们答复 了这个问题以后,我们才能够给“名称”下定义。在以下的讨论中,我将假 定这类历史——地理上的语句不是分析性质的;这就是说,虽然就事实来说
它们为真,但是在逻辑上说它们伪却不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回到那种从卡尔纳普所说的“拿破仑”可以被定义为时空某一区 域引出来的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反对“拿破仑曾经在厄尔巴岛度过一 段时候”是一个分析命题。它可能受到这样的反驳:不错,但是为了找出不 是分析性质的东西你就要探讨为什么我们把一个名字送给时空中是拿破仑的 那一部分。我们这样做的理由是它具有某些专有的特点。它是一个人,长大 之后戴顶三角帽。然后我们将说:时空的这一部分是一个人,在它以后所占 有的时空的部分它还戴顶三角帽;时空的那一部分是个小岛;这一部分和那 一部分有一个共同的部分”。我们在这里说了三句话,前两句是经验性质的, 第三句是分析性质的。这似乎无可反驳。它给我们留下了规定坐标的问题, 还有给“人”和“岛”这类名词下定义的问题。“人”和“岛”这类名词显 然可以用性质和关系给出定义;它们是普通名词,而不是(我们可以这样说) 那一类引导出专有名称的名词。坐标的确定需要确定原点和轴。为了简便起 见,我们可以先不去管轴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原点上。我们能够给原点下定义
吗?
举例来说,假如你正在从事行星论的研究,不仅是做理论上的探讨,而 是准备通过观察来试验计算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原点必须通过某种 可以观察的东西来下定义。大家都承认绝对的物理学的时空是不能观察的。 一般来说,我们所能观察的事物是各种性质和时空关系。我们可以说:“我 将以太阳中心作为我的原点”。太阳中心是不能观察的,但是太阳(在某种 意义上)却是可以观察的。我经常有一种我叫作“看见太阳”的经验,并且 我能观察到其它有类似经验的人的感觉,这是一件经验界的事实。“太阳” 是一个可以用性质给它下定义的名词:圆、热、明亮、有某种一定的近似大 小等等。碰巧在我的经验中只有一件物体有这些性质,而这件物体又是一直 存在的。我可以给它一个叫作“太阳”的专有名称,并且说“我将以太阳作 为我的原点”。但是因为我已经用太阳的性质来给太阳下定义,所以太阳不 能作为最小量用语的一部分。看来结论应该是:虽然表示性质和时空关系的 词可以作为我的最小量用语的一部分,任何表示物理学上的时空区域的词却 不能这样。事实上,这只是一种认为物理学上的时空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 绝对的说法。
假定这种看法到现在为止是正确的,那就产生了我们是否需要用名称表 示性质和时空关系的问题。拿颜色作例。人们可以说颜色可以用波长来表示。 这就使得卡尔纳普主张物理学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盲人所不能知道的。就 理论物理学的范围来说,这显然是对的。在一定限度之内,它在经验界中也 是对的。我们看见天空是蓝色的,但是盲人也许能够设计各种实验,表明一 定波长的横波从天空发出,而这正是一般物理学家作为物理学家所要断言的 东西。可是物理学家却不愿费事去断言,言人也不能够断言这个命题:“当 一定频率的光打在一只正常的眼睛上时,它就引起一种蓝的感觉”。这句话 并不是一个重言式;它是在那些表示“蓝”的词已经被人普遍使用了几千年 以后才得出的一个发现。
能不能给“蓝”这个词下定义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我们可以说:“蓝”
是一定频率的光所引起的颜色感觉的名称。或者我们可以说:“蓝”是光谱 上那些介乎紫罗兰色和绿色之间的浓淡不同的颜色的名称。这两个定义都可 以为我们自己得到蓝色的感觉。但是我们这样做了之后我们就能够说:“那 就是蓝色”。这将是一个发现,不过只有实际经验到蓝色才能得到。我认为 在这句话里“那”字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专有名称,尽管它属于一种我叫 作“自我中心”的特殊类别。
我们通常不给闻到的气味和尝出的味道起名字,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做。
在我到美洲以前,我就知道“臭鼬的气味是难闻的”这个命题。现在我知道 这两个命题:“那是臭鼬的气味”和“那是难闻的”。我们可以用一个比方 说叫“菲”的名称来代替“那”字,并且如果我们常常想说这种气味而不必 提臭鼬的话,我们还必须这样做。但是对于任何一个缺少这种必要经验的人 来说,这个名称只能是一个缩简的描述,不是一个名称。
我的结论是:名称是用来表示人们经验到的事物的,而人们经验到的事 物,从本质和必然性上看,并不具有那种属于物理学中时空区域的时空上的 唯一性。一个词一定表示某种可以被识别的事物,而离开性质的时空区域是 不能被识别的,因为它们全都一样。事实上它们是逻辑上的虚构,但是目前 我并不去管这一点。
有些现象是我经验过的,而且我相信另外有些现象是我没有经验过的。
我所经验过的现象都是复合的,可以分析为各种具有空间和时间关系的性 质。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共现,相邻和连续。那些我们用来表示性质的词 含义并不准确;它们全都具有“秃”和“胖”这类词所有的那种意义上的含 糊不清。即使象“厘米”和“秒”这些我们最需要意义准确的词也是这样。 如果我们把观察结果表达出来,那么对于表示性质的词就一定要给出实指的 定义;一旦我们换上文字的定义,我们就不能表达出我们所观察到的东西。 例如,“蓝”这个词的意义将是“和那相似的一种颜色”,这里的那是一块 蓝。至于必须和它相似到什么程度才成为蓝色,我们却不能准确他说出来。 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象“这”和“那”这些经常出现的词怎样 去处理呢?我们认为“这”字表示的是某件唯一而且只能出现一次的事物。 可是如果“这”表示一组共同出现的性质,那就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理由说明 它不能再次出现。我承认这种看法是对的。这就是说,我主张没有这样一类 从经验界认识到的对象,即如果了是这一类中的一个分子,那么“X 出现在 X
之前”个句子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我们习惯于认为“出现在前”这种关系是非对称性的和传递性的①。“时
间”和“事件”两者都是为了把这些性质保留给“出现在前”这种关系而创 造出来的概念。大多数人已经把“时间”当作与时间上的连续不相同的东西 而抛掉了它,但是他们却没有抛掉“事件”。人们认为一个“事件”占有时 空的某一连续部分,它消失在这一连续的部分的尽端,并且不能再次出现。 显然一种性质或是一组性质的复合是可以再现的;因此,如果不能再现是逻 辑上的必然,一个“事件”就不是一组性质。那么它是什么,我们又是怎样 认识它的?它将具有传统上实体所有的那些特点,因为它将是一些性质的主 体,但却不能通过列举它所有的性质来给它下定义。另外我们怎样认识有一 类其中分子都不能再现的客体的存在?如果我们要认识这一点,那么看来它 一定是一种综合的先验知识,而如果我们不承认综合的先验知识,我们就一 定不能承认再现的不可能。当然,我们将承认如果我们考虑数目足够大的一 组性质,那么在经验界中就不会有再现的实例。我们可以把这样成组的性质 的不能再现看作是物理学的一个定律,但是不能把它作为一种必然的现象。 我提出的看法是:一个“事件”可以定义为一组共同出现的性质的全部 集合,也就是一组具有下面两种性质的集合:(a)这一组的所有性质都共同 出现,(b)这一组外的任何性质都不与这一组的每个分子共同出现。作为一 个经验的事实来讲,我认为没有任何事件会再一次出现;这就是说,如果 a
和 b 是两个事件,而 a 发生在 b 之前,那么 a 与 b 之间就有着某种性质上的
差别。我们所以认为这种说法优于那种认为不能给事件下定义的说法,有着 一般用来反对实体的所有理由的支持。如果两个事件完全相似,那么就没有 任何理由使得我们认为它们是两个事件。在户口调查上,我们不能把它们中 的一个与另外一个分开来算,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必然是在它们之间有 着差别。从语言的观点来看,一个词一定表示某种可以识别的东西,而这就 需要某种可以识别的性质。这种看法使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象“拿破仑”这 一类词是可以给它们下定义的,所以它们在理论上并不是必要的;如果我们 想杜撰一些表示事件的词,那么对于这些词来讲情况也是这样。
① 这就是说,如果 A 山现在 B 之前,那么 B 就不出现在 A 之前,并豆如果 A 出现在 B 之前,B 出现在 c
之前,那么 A 出现在 C 之前。
我的结论是:如果我们把我们的有关经验界的用语缩减到最小量,从而 去掉那些具有文字的定义的词,我们仍然需要一些词表示性质、共现、连续 和观察到的空间关系,即在一个单一的感觉复合中可以分别出来的空间关 系。如果我们让所有彼此共同出现的性质形成一个复合,那么在我们的经验 范围内,这个复合是不会先于本身出现即再现的,这是一件经验界的事实。 在构成时间序列上,我们把这件观察到的事实普遍化了。
在这样一种语言内,最接近专有名称的东西将是表示性质或共同出现的 性质复合的词。这些词具有专有名称的句法上的特点,但却不具有我们预料 的某些其它特点;例如,那种表示一个时空上连续的区域的特点。在这些外 界条件下,这些词能否叫作“名称”是一个主观上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对于 这点我不表示什么意见。一般叫作专有名称的词——例如“苏格拉底”—— 如果我的意见对的话,可以用性质和时空关系来下定义,而这种定义是一个 具体的分析。大多数主谓命题,例如“苏格拉底是个长着扁鼻子的人”断言 谓语所表示的某种性质是主语所表示的一组性质中的一个——这组性质由于 共现和因果关系而成为一个统一体。如果这个说法对的话,那么通常所说的 专有名称就会给人造成错误的印象,并且代表一种错误的形而上学。
〔注〕作者没有把上面关于专有名称的讨论当作最后的结论。我将在其 它场合继续讨论这个题目,特别是在第四部分第八章中。
第四章 自我中心的特称词
我把意义随着说话者和他在时间与空间中位置的不同而改变的那些词叫 作“自我中心的特称词”。这类词中四个基本的是“我”、“这”、“这里” 和“现在”。“现在”这个词我每用一次都表示一个不同的时间上的点;“这 里”这个词我每移动一次都表示一个不同的空间区域;“我”这个词随着说 出它来的人的不同而表示不同的人。很明显,这些词仍然具有某种使它们具 有不变意义的东两,这就是使用这些词的理由。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但是 在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以前,先让我们看一下还有什么其它词是自我中心 的,特别是那些目的上不是而实际上却是的自我中心的词。
那些明显的自我中心词包括“近”和“远”,“过去”、“现在”和“将 来”,“已是”、“是”和“将是”,以及一般来讲所有具有时间变化的动 词形式。“这”和“那”显然是自我中心词;事实上我们也许可以把“这” 字看作自我中心词中唯一没有文字的定义的字。我们可以说“我”的意思是 “经验这件事的那个人”,“现在”的意思是“这个时间”,“这里”的意 思是“这个地方”。就某种意义来说,“这”字是一个专有名称,但是它与 专有名称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意义经常变化这件事实上。这并不是说它的意 义有什么含混,象“约翰、琼斯”那样,总是作为许多不同的人的专有名称。 和“约翰、琼斯”不同,“这”字在一个人所说的话中每一时刻只表示一件 东西。知道了说话的人和时间,“这”字的意义是没有什么含混之处的,但 是如果不知道说的人和时间,我们就不知道它表示的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 原因,这个字用在口语上比用在书面上更为适当。如果你听见一个人说“这 是一个进步的时代”,你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代;但是如果你在书上读到同 样一句话,那么它可能是亚当在他创造铁锹以后所说的话,也可能是后来一 位乐观主义者所说的话。你只有知道作者在什么时候写的这句话,才能确定 这句话的意义,在这种意义上讲,它的意义不是自足的而是需要外来的知识 加以阐明。
科学和常识的目的之一就是用中立的公用的名词来代替自我中心的特称
词所具有的变化不定的主观性。用我的名字代替“我”,用经纬度代替“这 里”,用时间代替“现在”。假如我和一位朋友在黑夜里走路,彼此走散了。 他喊了一声“你在哪儿?”我回答一声“我在这里”。科学不会采用这样的 语言;它会用“1946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1 时 32 分,BR.(罗素)在西经 4 度
3 分 29 秒,北纬 53 度 16 分 14 秒的地点”来代替上面的说法。这种知识是
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它给人一种方法,凭着这种方法一个有能力的人带着 六分仪和计时仪,并且有耐心等待到晴天,就能够确定我的所在地,他可以 用这几个字向大家宣布:“这里就是他曾经在过的地方”。如果事情相当重 大,比方说审讯一件谋杀案,那么费点事完成这项复杂的手续还是值得的。 但是表面上它完全不带一点个人色彩这一点有一部分却是骗人的。这里用了 四个名词:我的名字,时间,纬度和经度。这些名词当中每一个身上都有一 种自我中心的成分,这种戍分被它在大多数场合都没有什么实用上的重要性 这件事实给掩盖起来了。
从实用的观点看,这种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特点是不打折扣的。两个有 能力的人,如果给他们时间和机会,将会同时同意或不同意这种形式的一个 语句:“在时间 t,A 在纬度 B,经度 C 的地点”。让我们称这个语句为“P”。
有一种用来确定时间、纬度和经度的方法,这种方法在观察没有错误的情况 下会使不同的人得到相同的结论,所谓相同的意思是:如果两个人都说得对: “五分钟以前他在这里”,那么他们这两个人一定都在一起。这就是科学用 语和科学方法的主要优点。但是如我们仔细研究我们的科学名词的意义,我 们便会发现我们所要避免的那种主观性并没有完全给驱除走。
让我们从我的名字开始讲起。我们按照具体情况用“B.R.(罗秦)”代 替“我”或“你”或“他”,因为“B.R.”是一个出现在我的护照和身份证 上的人所共见的名字。如果一位警察说:“你是谁?”我可能回答说:“看! 我就是这个人”,但是这个回答并不是警察所想要的回答,所以等我拿出我 的身份征来他才满意。但是基本上我只是用一种感觉印象代替另一种感觉印 象。这位警察在观看身份证时得到某种视觉印象,这种印象使他能够说出: “被告人的名字是 B.R.”。另外一位警察在观看同一张身份证时将说出所谓 “相同的”一句话,这就是说,他将发出一系列与第一位警察非常相似的声 音。这种被人误认为相同的相似正是名字的好处。如果这两位警察一定要讲 我的外貌,因为第一位警察是在我冒雨走了一天之后把我拦住的,他可能说: “他是个狂暴的满面通红的流浪汉”,而另一位警察却可能说:“他是个身 穿晚礼服的和蔼可亲的绅士”。名字具有比较固定的好处,但是它仍然是只 有通过个体的感觉印 87 象才能被认识的东西,在这些印象当中没有两个是 完全一样的。我们总是回到“这是他的名字”上面来,这里的这是一个眼前 发生的现象。或者更精确他说:“他的名字是一类与这非常相似的印象”。 用我们的办法,我们得到一种提供非常相似现象的集合的方法,但是我们却 不能完全避开“这”字。
这里涉及到一个范围相当大和相当重要的原理,这个原理值得做一番比
较详细的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现在就做。 让我从一个简单的实例谈起。假如你认识 A 太太,你还知道她的那位你
从来没有见过的母亲的名字是 B 太太。对你来说 B 太太这个名字的意义是什
么呢?它对于你所表示的意义不同于它对那些认识她的人所表示的意义,更 不同子它对她本人所表示的意义。它所表示的意义一定是某种可以用你的经 验定义出来的东西,正象每个你能正确理解使用的字所表示的意义一样。因 为你所能理解的每一个字一定不是有着由有实指的定义的字给出的文字的定 义,就是本身有着实指的定义;而实指的定义,从它们的形成过程看来,只 有通过那些你曾经验过的事件才有可能。现在“B 太太”这个名字是你经验 过的一件事情;所以在你说起 B 太大的时候,你可能在心中把她定义为“名 叫‘B 太太’的那个女人”。或者姑且承认(严格说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你 认识 A 太太,那么你就可以把“B 太太”定义为“A 太太的母亲”。这样,虽
然 B 太太在你的经验范围之外,你却可以这样解释有她的名字出现的句子, 那就是说虽然他在你的经验范围之外,你还是能够知道这些旬于是否为真。 我们现在可以把上面的实例所包括的过程概括一下。假定有一个你从经 验中认识到的东西 a,并且假定你知道(不管是怎样知道的)只有一件 a 对 之有 R 关系的东西,但是在你的经验中并没有这样的东西。(在上面的例子 中,a 是 A 太太,R 是女儿对母亲的关系。)然后你就能够用一个名字来叫 a 对之有 R 关系的那件事物;让这个名字叫作“b”。(在我们的实例中它是“B 太太”。)这样它就容易使人忘掉你虽然知道许多关于 b 的真的句子却并不 认识 b 88 这件事实。但是正确他说,事实上你并不知道关于 b 的句子;在你
所知道的句子里,“b” 这个名字都是由“a 对之有 R 关系的那件事物”这 个词组来代替的。你还知道有些关于 b 这个具体东西的句子在字面上与那些 你所知道的关于那个 a 对它有 R 关系的东西的句子互相等同——那些以“b” 作为名字而被别人说出来的句子——但是虽然你能描述这些句子,并且(在 常识范围之内)知道哪些是真的和哪些是伪的,你却不知道这些句子本身。 你可能知道 A 太太的母亲是个有钱的人,但是你却不知道 B 太太在说“我是 个有钱的人”的时候的认识是什么。
这种事态的结果是,我们的知识从表面上看来要比它实际超过我们的经 验范围的程度大得多。就我们刚刚研究过的例子来说,我们也许能够区别我 们所能肯定和我们企图肯定的东西。如果我说“B 太太是个有钱的人”,我 所企图肯定的是有关 B 太太本人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实际肯定的却是 A 太太 是个有钱的母亲。另外一个人可能知道 B 太太,不过不是把她当作 A 太太的 母亲,而是把她当作另一个女儿 c 太太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说“B 太太是个有钱的人”,他的意思是说“C 太太的母亲是个有钱的人”,这就 不是我所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两个人都企图说出一件有关 B 太太本 人的事情,尽管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成功。在实用上这并没有什么重要,因为 我们对于 A 太太的母亲和 C 太太的母亲分别所说的话,只要我们能够把它们 说出来,对于 B 太太就会是真的。但是尽管它在实用上没有什么要紧,它在 认识论上却非常重要。因为事实上除了我自己以外,每个人对于我来说都处
在 B 太太的地位;同样还有太阳和月亮,我的住宅和花园,我养的狗和猫,
斯大林和英王。我不是通过直接认识而是通过描述才知道这一切的。而这种 描述只有通过我自己的经验才能得出。对于名字我们就讲到这里为止。为了 解释我们的语句 P,我们必须接着研究日期的问题。
如果我知道一个日期,我怎样才能用我自己的经验来给这个日期下定
义,或者换句话说,怎样用对我具有实指的定义的东西来给它下定义?让我 们先看一下“1948”的定义。一般的定义是“基督正式降生日期以后 1948 年”。一般都认为这不可能是基督真正降生的日期,因为希罗德死在纪元前
4 年。所以“1948”真正表示的意思是:基督教纪元建立以后若干年。那就
是说,如果在某年大家决定这一年应该作为纪元后的 n 年,那么“1948”所 表示的意思就是“这一年后 1948—n 年”。我们说,这是它的公共的意义, 但是这显然不是它对我个人所表示的意义,因为我并不知道它是哪一年。根 据和自己的经验,我所知道的是在报纸上,在我的日记和信件上,以及一般 说来只要是它可以出现的地方,这一年都叫作“1948”;另外我还记得去年 叫作“1947”。我知道“A.D.” 的意思是什么,因而晓得这个日期据说与我 读了圣经而知道的某些历史事件有关。
在分析日期的主观意义时,我们最后回到我自己的某种经验上来,这种 经验不是属于眼前的知觉就是属于对于过去的记忆。有时这个过程是明显易 见的:我想知道今天是星期几,我的日记上写着我在星期三和某人吃过饭, 我还记得我是昨天和他一起吃过饭,因此我推断今天是星期四。或者我可熊 听到教堂的钟声而推断今天是星期日。如果我相信今天是 1948 年 1 月 30 日, 我这样相信是因为我在报纸上看到了这个日期,或者因为我记得昨天是 29 日,或者由于某种类似的原因。
经度和纬度的情况也和日期的情况差不多。连那些我们最想让它们成为 科学上不带一点个人色彩的字眼都需要解释者用个人的经验来给它们作出解
释。由于那种我们可以称为“文字的”思维,才止我们把这一点忽略过去。
1948 这年是一个很难想的对象,但是“1948”这个词却是容易想的。在任何 明显的意义上来说,我都不能经验到 1948,但是我一听见或读到“1948”这 个词,我就经验到“1948”。我所叫作“文字的”思维的特点在于把一件事 物的名称当作一种描述它的工具。当我们要想到拿破仑的时候,我们就用“那 个名叫‘拿破仑’的人”这个描述来代替他。我们能够经验到“拿破仑”这 个名字,我们还常常不自觉地用“那个名叫‘拿破仑’的人”来代替“拿破 仑”。由于这种不自觉的代替,我们从来不曾发觉关于拿破仑本人我们实际 上什么也不知道,因为我们和他并不相识。
让我们回到自我中心的特称词上来,它们所产生的问题对于空间和时间 来说特别重要。比方说“红”这种性质本身并不具有任 90 何个人性质;怀 疑我叫作“红”的那种感觉是否与另外一个人叫作“红”的那种感觉相似固 然可能,但是我们却没有任何正面的理由假定它们之间有着差别。另一方面, 我所说的“这里”必然不同于另外一个人所说的“这里”,我现在所说的“现 在”必然不同于我在另一个场合所说的“现在”,也不同于别人在其它时间 所说的“现庄”。这是每个个人经验本身所有的个人性质表现在语言上的最 突出的特点。我们每一个人都和莱布尼兹所说的单子一样,从我们自己的个 人观点来反映世界。但是事实上莱布尼兹并没有把单子论充分加以发展,因 为他只把它用于空间方面。一个人不仅对于别人来说有他个人的经验,他和 他的过去和未来的自我也不相同。不仅“这里”具有个人的性质,“现在” 也是一样;事实上“这里一现在”是我们目前所讨论的问题中最根本的东西。 我一这里一现在知道某些事物;不管怎样不完全,我通过我的精神的现在内 容来反映宇宙。但是这是可能的吗?怎样它才是可能的?在什么范围内它是 可能的?这些问题属于本书所要讨论的基本问题。不断的分析逐渐把范围从 天文学的宇宙缩小到天文学家的心理,又从他一生的心理缩小到他在单独一 个片刻的心理。但是从这个最小的端点,从这个暗箱出发,如果(事实上我 们大家也这样相信)这个天文学家真正知道别人认为他知道的东西,我们就 可以用知识的光茫照亮广大的时间和空间领域,并且发现我们所想象的那座 主观上的监牢的墙壁原来是不真实的。在这个逃脱的过程中,自我中心的特 称词的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
在我们对于自我中心的特称词作出确切的说明之前,先让我们简单看一
看以后的讨论所要得出的那副世界图象。 有一种公共的空间,这就是物理学的空间,这个空间为公共的物体所占
有。但是公共的空间和公共的物体是不能感觉到的;它们是推理和逻辑结构 加在一起得到的结论。可感觉的空间和可感觉的物体对于每个人都不相同, 尽管它们彼此之间以及和它们的公共复本之间有着某些相似之点。
有一种公共的时间①,其中不仅有物理的事件,而且还有心理的事件。另 外也有个人的时间,它们是那些存在于记忆和预料中的时间。
我的全部个人空间在物理学空间中是“这里”,我的全部个人时间在公 共时间中是“现在”。但是在不同的个人空间和时间中也有不同的个人的“这 里”和“现在”。
① 这种时间受着与相对性有关的一些限制。但是由于语言与认识论涉及的是地球上的居民,这些限制我们
可以略而不计,因为没有两个人具有可以和光速相比的相对速度。
如果你的朋友在黑暗的地方喊出一声“你在哪儿?”而你回答说“我在 这里”,这个“这里”是属于物理空间的,因为你想说出的是让另外一个人 知道找到你所需的知识。但是如果你一个人正在找寻一伴失掉的东西,当你 找到它的时候,你喊了一声“它在这里”,这个“这里”可能属于公共的空 间也可能属于你的个人的空间。当然日常语言并不区分公共的与个人的空 间。一般来说,“这里”是我的身体所在的地方——如果我所说的“这里” 属于物理学的空间,它就是我的身体,如果我所说的“这里”属于我的个人 的空间,它就是我对于我的身体的知觉。但是我们还可以把“这里”所占的 空间大大加以缩小——比方说在你指着手指上一根刺的时候。人们可以说(虽 然这和习惯说法有些不合)“这里”指的是正吸引住我的注意力的任何一件 可感觉的物体所在的地方。这虽然不完全是这个词的通常意义,它却是关于 “这里”这个词最需要讨论的一个概念。
“现在”具有与此相似的两重意义,一个是主观的,而另一个是客观的。 当我用记忆回顾我的一生时,我所回忆起来的事情当中有一些好像是很久以 前的享,另外一些好像离现在不久,但是和现在的知觉比较起来却都属于过 去。然而这种“过去性”却是主观方面的东西:我正回忆起来的事情是我现 在回忆起来的,我的回忆是一件现在的事实。如果我的记忆符合实际情况, 那么就有过一件事实,我所回忆起来的事情与这件事实具有某种一部分因果 上的、一部分相类似的关系;这件事实客观上是属于过去的。我主张除了那 种把事件按顺序安排在公共时间序列内的客观的前后关系之外,还有一种安 排存在于同一客观时间的各种回忆的主观上较近或较远的关系。由这种关系 所产生的个人时间序列不仅每人不 同,而且在任何一个人的一生中每一时刻 都不相同。在个人的时间中还有一种将来,那就是预料中的将来。在知觉者 一生的每一时刻,个人的和公共的时间都占有一个特殊点,这个点在那个时 刻就叫作“现在”。
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和“现在”是靠知觉而产生的;在一个只有物质
的世界里不会有什么“这里”和“现在”。知觉对于事物不是完全一律对待, 而是从一个中心出发的;我们的知觉世界是(可以这样说)对于公共世界的 一个透视。在时间和空间中近的事物一般比远的事物引起的记忆和知觉更为 生动和清楚。在公共的物理学的世界中却没有这种照明中心。
在给自我中心的特称词下定义时,我们可以把“这”当作最基本的东西,
“这”字在这里的意思与“那”字的意思没有什么区别。我将对“这”字下 一个实指的定义,然后再对其它自我中心的特称词下文字的定义。
“这”字表示在使用这个字的时刻占有我们的注意中心的任何事物。对 于那些不是自我中心的字词来说,它们的不变的意义属于被表示的事物,但 是“这”字在每个使用的场合都表示一件不同的事物:它的不变的意义不在 于被表示的事物,而在于这件事物对于这个字的这种特殊用法的关系。每逢 使用这个字的时候,使用它的人总是在注意着某件事物,而这个字就是表示 这种事物的。如果一个字不是自我中心词,那就没有把使用它的不同场合加 以区别的必要,但是对于自我中心词,我们却必须做出这种区别,因为这些 字词所表示的是某伴与这个字的这种特殊用法有一定关系的事物。
我们可以把“我”定义为“注意这件事物的那个人”,把“现在”定义 为“注意这件事物的那个时间”,把“这里”定义为注意这件事物的那个地 方”。我们也同样可以把“这里一现在”当作最基本的东西;这样“这”就
可以被定义为“这里一现在存在的那件事物”,“我”可以被定义为“经验 到这件事物的那个人”。
两个人能够经验到同样的“这”吗?如果能够的话,在什么样的外界条 件下才会这样?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逻辑所能确定的;从先验的观点来看, 两种答案都是可能的。但是从经验的观点来看,它却只有一种答案。如果我 们所谈的“这”是常识所认为的对于一个物体的知觉,那么在两次观察同一 个物体的实例中,观点上的差别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知觉结果上的差别。两个 人看同一棵树,或是听同一只鸟唱的歌,他们的知觉多少会有些不同。但是 从理论上讲,两个人看不同的树,他们的知觉却可能完全相似,尽管这样的 事看来不大可能发生。两个人可能看到浓淡完全相同的颜色,如果每个人观 看一条连续的色带,比方说虹,那么他们还很有可能做到这一点。两个人观 看一张方桌,他们将不会看见完全相似的四边形,但是他们所看到的那些四 边形会具有某些共同的几何性质。
从这里可以看出,两个人经验到相同的“这”,在比较抽象的情况下比 在完全具体的情况下的可能性为大。一般来说,事实上每增加一点抽象性就 减少一点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世界的差别。在逻辑与纯数学的领域内,不需 要任何差别的存在:两个人对于“或”这个词或“371,294”这个词可以给 予完全相同的意义。这就是为什么物理学通过消除感觉的个人性质的努力, 变得越来越抽象的一个原因。多数哲学家主张一切真的知识不是感性的而是 理性的,感官把我们每一个人禁锢起来,而理智则使我们得到解放。这种看 法的根据也在这里。这些看法包含着一定的真理成分,但也只限于此,只有 逻辑和纯数学的情况除外;因为在全部经验知识中从感觉中解放出来只能是 部分的。然而这种解放却可以达到几乎完全可以确定两个人关于一个特定的 句子做出的解释同真同伪的地步。取得这种结果是支配科学概念的发展的目 的(多少是不自觉的)之一。
第五章 推迟的反应:知识与信念
到现在为止,我们所讨论的可以叫作语言的“感叹”用法,它用来表示 一个人现在经验中某种引人注意的特点。如果我们所谈的只限于这种用法, 一个单词是可以具有一个陈述句的作用的。当 色诺芬的一万名战士喊出“海! 海!”的时候,他们对这个词就是采取这种用法。但是一个单词也可以有其 它用法。一个在沙漠里被人发现快要渴死的人可能低声说出“水!”,这是 在提出一种请求或是表示一种愿望;他可能见到一座海市蜃楼而说出一声 “水?”;他也可能见到一处泉水而用肯定的语气说声“水”。我们需要用 句子来区别词的这些不同的用法。我们还需要用句子来表示——也许这是句 子的主要用途——那种可以叫作“推迟的反应”的东西。假如你打算明天乘 火车去旅行,而在今天去看你要乘坐的那列火车:你并不是想按照你所得到 的知识当时就采取什么行动,而是为了在时间到来时不致手忙脚乱。从它不 仅是记录现在的感觉印象的意义来讲,知识基本上是由对于这类推迟的反应 作出的准备所组成。这类准备一般都可以叫作“信念”,但是只有在它们引 起成功的反应时才能叫作“知识”,或者至少显示出它们本身与它们所处理 的事实之间有着某种关系,这种关系使得这些准备有别于那些可以叫作“错 误”的准备。
不过分夸大语言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我认为在先子语言的经验中有某种
可以叫作“信念”的东西,这种“信念”可以为真也可以为伪;我认为还有 些可以叫作“观念”的东西。语言大大增加了可能出现的信念和观念的数目 和复杂性,但是我确信语言对于最简单的信念和观念却不是必需的。一只猫 摇摆着尾巴,迫不及待地长时间盯住一个鼠洞;就这个实例来说,人们可以 说(我是这样认为的)老鼠的气味刺激起构成一只真的老鼠的其它方面的“观 念”。在我看来,对于这种语言的反对意见来自人们对于“观念”这个词的 意义所抱的过于理智主义的看法。我想把“观念”定义为一个有机体对于某 种在感觉上没有出现的东西所具有的一种适当的(在某种意义上讲)状态。 一切欲望都包括这种意义的观念,而欲望无疑是先于语言而存在的。就一种 重要的意义来讲,信念也存在于那只盯住鼠洞的猫的身上,如果洞里有一只 老鼠,这个信念便是真的,如果没有,这个信念便是伪的。
“老鼠”这个词单独并不能表达猫在等着攫取它的食物时和捉住它时的
不同态度;为了表达这些不同的态度就需要语言进一步的发展。命令、欲望 和叙述都要求用字词描述某种在感觉上没有出现的事物,为了把它们彼此区 别开来并和陈述句区别开就需要各种不同的语言手段。
通过研究字词到底表达什么,假定“观念”先子语言存在的必要性也许 会变得更加明显。在沙漠中濒于死亡而低声说出“水!”来的那个人显然是 在表达垂死的动物可能有的一种状态。应该怎样分析这种状态是一个困难的 问题,但是从某一种意义上讲,我们都懂得“渴”字的意义,我们也都知道 这个字的意义的存在并不依靠有一个字来表示它。“渴”字表示要喝点什么 的欲望,而这样一种欲望,就上面已经解释过的意义来讲,会引起喝的“观 念”的出现。一般所谓的一个人的“精神”生活完全由“观念”和对于“观 念”所抱的态度构成。想象、记忆、欲望、思想和信念都包括观念在内,而 观念则是和推迟的反应互相关联的。事实上,观念是行动的部分原因,它们 在适当的刺激下便会成为行动的全部原因。它们像是等待爆发的爆炸物。事
实上两者之间可能非常相似。受过训练的兵士一听到“射击!”(这个词早 已作为一个观念而存在他们心中)就会进行爆炸动作。语言与爆炸物相似之 点在于一个很小的外加刺激可以产生巨大的效果。看一看希特勒说声“开 战!”所产生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到,学会的词可以用来代替观念。有一种情况叫作“想到” 这个和那个,比方说你在沙漠里会想到水。从行为上看,狗似乎能够具有这 种情况;还不会说话的婴儿看见也是这样。当这种情况存在时,它会引起与 水相关的行为。如果人们认识“水”这个词,那么这种情况的存在可能(大 部分而不是毫无例外)就靠这个词的出现,不管是明白说出还是仅仅想象到 这个词。被理解的词和观念具有同样的因果上的效果。为人们所熟悉的知识 常常容易变成纯属字面的东西;小学生在背诵“征服者威廉在 1066 年即英王 位”时很少想到这些字所表示的字面以外的意义。事实上,字词和观念是可 以互换的;两者都具有意义,两者对于它们所表示的意义都有同样的因果关 系。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在字词这一方面,字词和它们所表示的意义之间 的关系属于一种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性质,并且人们是通过听到语言才学会这 些字词的;而在观念这一方面,这种关系却是“自然的”,这就是说它不是 依靠别人的行为,而是依靠本来的相似并且(人们必须这样假定)依靠所有 人类以及在较差程度上高级动物所具有的生理过程。
由于“知识”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和推迟的反应有关,所以它并不是一个
明确的概念。哲学家们所遇到的许多困难都是由于他们把它当作一个明确的 概念而产生的。让我们看一看“认识”同一件事实的各种不同的方法。假定 昨天下午四时我听到一次爆炸的声音。在我听到爆炸声的时候,从某种特定 的意义上说,我“认识”到这种声音,显然这里“认识”的意义和一般所用 的不一样。这种意义虽然和一般的不同,我们却不能把它抛掉不要,因为它 在说明“经验证实”所表示的意义上是不可缺少的。事情刚刚过去,我可能 说:“声音真大!”或者“这是什么声音?”这叫作“直接的记忆”,它和 感觉只有程度上的差别。因为声音所造成的生理上的波动还没有完全平息下 去。在爆炸刚要发生之前,如果我已经看见点起的导火线引向一堆爆炸物, 我可能处于一种紧张的预料状态,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状态和直接的记忆 相似,但是它的方向却朝着最近的将来。在这以后才是真正的记忆:我现在 记起我昨天听到的那声巨响。我现在的状态是由观念(或意象)或字词,加 上信念和那种确定被忆起的现象的日期的前后情境所构成的。我可以想象和 我记起的巨响正好一样的声音,但是在我做这件事的时候,并不涉及信念和 日期的确定。(“信念”是我将在以后讨论的一个词。)想象中的事件并不 包括在知识和谬误之内,因为这里不涉及信念。
感觉、直接的预料、直接的记忆和真实的记忆都向人提供知识,这种知 识在某种程度上和适当限制下是不依靠外界的证据的。但是凡是受过一点教 育的人的知识大部分都不属于这些种类。我们知道别人告诉我们的知识或是 我们在书上或报纸上读到的知识;这里首先出现的是字词,而体会这些字所 表达的意义却常常变得不必要。如果我相信“征服者威廉在 1066 年即英王 位”,我所真正相信的(通常)是:“征服者威廉在 1066 年即英王位”这些 字是真的。这句话的好处在于我可以随时让字词变成可感觉的东西;这位征 服者死了,可是他的名字我一说就能复活。它还有一种好处,那就是名字是 公共的,对一切人都是相同的,而在想到威廉时所用的(如果有的话)意象
却会因人而异,而且不可避免会过于具体。如果(比方说)我们想到威廉骑 着马,这就不会适合“威廉生于法拉斯”这句话,因为他不是在马上降生的。 在叙事文字里听到的句子当然不一定要按照这种只限于字面的方式去理 解;实际上只限于字面的理解是不完全的。一个阅读一篇引人入胜的冒险故 事的儿童会“亲身经历”主人公的各种冒险经验,在主人公和读者年龄相差 不多的情况下更是这样。读到主人公跃涧而过,读故事的儿童的肌肉也会紧 张用力;读到主人公看见一只狮子要扑过来,这个儿童也会屏住呼吸。对于 主人公所遇到的一切,这个儿童的生理状态都是主人公的生理状态的规模较 差的再现。在成人生活中,好的作品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在读到莎士比亚 的安东尼说出“我要死了,埃及女皇,我要死了”的时候①我们所感受到的那 种感情是我们在读到泰晤士报上某个和我们不相识的人的讣告时所感受不到 的。诗歌与单纯叙述之间的一个区别就在于诗歌的目的是让读者越过字词直
达字词所表示的意义。 那种叫作“证实”的过程并不绝对需要(但是常常包含)人们对于字词
作出想象的理解,而只需要把预先用的字词和在所说的事实成为可感觉的现 象时所用的字词作一番比较。你说:“这张石蕊试纸将变成红色”;后来我 说:“这张石蕊试纸已经变成红色”。这样,只有当我用一句话来表达一件 现在可以感觉到的事实时,我才需要跨出纯属文字的领域。
由于两种原因,知识是一个意义模糊的概念。第一,因为除了在逻辑或
纯粹数学的范围内,一个词的意义多少总有些模糊不清;第二,因为我们所 认为的全部知识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是不确定的,而且我们无法判断不确定 性达到什么程度一个信念就不配叫作“知识”,正像我们无法判断一个人脱 落了多少头发才算秃一样。
我们有时给“知识”下的定义是“真的信念”,但是这个定义过于宽泛。
假如你去看你认为还走着而事实上已经停了下来的一座钟,并且碰巧你看它 的时刻正和钟面上的时间一样,那么关于时间你将得到一个真的信念,但却 不能正确他说你得到了知识。我们现在不必去研究“知识”的正确定义;我 们现在要研究的是信念。
让我们举一个表示某件是或者可能是可感觉的事实的简单句子,例如“一
声巨响正在(或者已经,或者将要)发生”。我们将假定这是一件事实:在 时间 t 和地点 P 发生了这样一声巨响,并且我们所要研究的信念关系到这声 特殊的巨响。这就是说,我们将把我们的句子改正为“在时间 t 和地点 P 有 一声巨响发生”。我们把这个句子叫作 S。如果我相信这个句子,或者不如 说如果我相信它所表达的意思,那么我所遇到的是什么情况呢?
有许多种可能的情况。第一,在时间 t 我可能在地点 P 或者距离 P 地点 很近,并且可能听到这声巨响。在这种情况下,在时间 t 我有着关于它的感 性知识;日常语言很少会把这种知识叫作“信念”,但是为了我们的目的我 们最好还是把它包括在这个词的范围之内。显而易见这种知识并不需要字 词。直接的记忆也不需要字词,这种记忆存在于声音仍然使我震动的那段时 间。但是时间较远的记忆又是怎样呢?这里我们也可以不需要字词,而只需 要一个伴有一种可以(但不一定必需)用“发生过这伴事”这些字所表示的 感觉的视觉意象。直接的预料也不需要字词。在你看到门要被风关闭的时候,
① 见莎士比亚剧本《安东尼与克柳巴》第四幕,第十三场。——译者
你的身体和精神都处在一种预料有声音发生的状态,如果没有声音发生,你 反而会感到惊异。这种直接的预料不同于我们通常对于那些不是立刻就要发 生的事件所抱的预料。我预料我明天早晨将要起床,但是我的身体并没有处 在当我在明天早晨正预料到我立刻就要起床时所处的那种不快状态。我怀疑 不通过字词是否可能预料任何一件不在直接的未来发生的事件。这是预料与 记忆之间的区别之一。
对于超乎我个人经验范围的事物的信念通常只有靠语言或者语言的最早 阶段的帮助才有可能。海鸥和吃人生番都会作出“见到食物发出的叫声”, 吃人生番用这种叫声把消息告诉别人,但是海鸥的叫声却可能是表达一种自 发的情感,正像牙医拔牙让你感到疼痛发出的哼声一样。这种声音对于听者 来说就是一个词,但是对于发出声音的人来说却不是这样。动物的行为可能 受一些与语言没有什么相似之点的信号的影响,比方说当这只动物在生疏的 地区寻找水喝的时候。如果一只口渴的动物往山谷里直奔过去,我就会说这 只动物“相信”那里有水,在这种情况下就有着相信某件还在这只动物的经 验之外的事物存在的非文字的信念。但是我并不想陷入有关字的意义的争 论,所以我将不坚持那种认为这类行为显示“信念”的看法。
在人类,一般是通过文字的证词来获得对于那些还未曾经验到并且不会 很快就可以经验到的事物的信念的。让我们回到我们的句子 S,某个我们认 为诚实的人当着我们的面说出这个句子来,然后我们就相信了这个句子所断 言的东西。我想探讨一下我们正在相信这个句子的时候我们的真正情况。
当然,我们必须把作为习惯的信念和正在活动中的同样的信念区别开
来。对于一切习惯来说,这种区别都是必要的。一个获得的习惯表现在这件 事实上:只要有某种一定的刺激发生,现在它便会在动物身上产生某种一定 的反应,这种反应在该动物尚未具有某些一定的经验之前是不能发生的。我 们必须假定即使没有我们所说的那种刺激发生,一只获得某种习惯的动物与 一只没有这种习惯的动物之间也有着某种不同。一个理解“火”这个词的人, 即使他现在并没有听见这个词,也必然与一个不理解这个词的人在某一方面 有所不同。我们假定这种差别存在于大脑,但是它的性质却是假设性的。可 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并不是那种作为有机体的一种不变的特性的习惯,而是正 在活动中的习惯,这种习惯只有在适当的刺激下才显示出来。就我们所研究 的实例来说,这种刺激就是句子 S;或者更确切他说,因为可能从来没有听 到过这个句子,所以可能没有机会在听者身上产生习惯,这种刺激就是组成 句子 S 的字词连续,我们假定其中每个词都是听者所熟悉的,而且早已在听
者身上产生了构成理解词的意义的习惯。 可能有这种情况:当我们听见一句话时,我们不去想它所表示的意义,
而只是相信“这句话是真的”。就某些种类的句子来说,这是通常的反应; 例如,当别人告诉我们某人的住址而我们也只是想给他写信的时候。如果我 们想去看他,那么这些词的意义就会变得重要起来,但是为了给他寄信只用 这些词就够了。如果我们相信“这个句子是真的”,那么我们并不是在相信 这个句子所说的内容;如果这个句子是用一种我们不懂的文字写的,那么我 们可以相信它是真的而不必弄懂它所说的内容——例如。如果它是希腊文圣 经上的一句话而我们又不懂希腊文的话。因此我将不去管这种情况,我要研 究的是我们听到 S 就相信 S 所说的内容到底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把这个句子稍稍简化一下,并且假定一位朋友在跟我一起走路时
对我说:“昨天这里发生了一次爆炸”。我可能相信他。或者理解他的意思 而不相信。让我们假定我相信他,并且我相信他用的词所说的内容,而不只 是相信那些词为真。这个句子里最重要的词是“爆炸”。在我积极地理解这 个词的时候,它在我心中唤起比听到一声真的爆炸所产生的效果要轻微的类 似感觉——视觉意象,神经震荡的意象等等。由于“这里”这个词,在我的 意境中 101 这些意象与周围的景色结合在一起。由于“那天”这个词,这些 意象又和对于昨天经验的回忆连在一起。所有这些一直都包括在对于这个句 子的理解过程之内,不管我相信它还是不相信它。我倾向于这种看法:相信 一个句子比理解而不相信它要简单;我认为最初的反应是信念,理解而不相 信包含着对于相信的冲动的抑制。信念的特点在于如果所说的内容是一件事 实,信念就是准备作出任何一种需要作出的行动。比方说,假如我有一个相 识失踪,并且知道昨天他曾在这里附近,那么信念就可以促使我去寻找他的 踪迹,如果我理解而不相信,我就不会去做这件事。如果不需要这样的行动, 那么至少在看来适宜的时候我会在行动上重复一遍别人对我所讲的活。
从所有这一切看来,当我相信某个句子所说的内容时,已经达到预期效 果的那些字词就不再需要出现在我的眼前。需要出现的只是适合那个句子所 说的事实的一种心理和身体状态。认为信念只在于采取某些种类的行动的倾 向的看法是一个错误。让我们举一个可以类比的例:我们可以把一个信念比 成一个贮水池加上水管和水龙头。水龙头可以拧开,信念可以影响行动,但 是两者的发生都依靠外加的刺激。如果一个人正在相信某件事物,那么在他 心中一定有着适当的字词或适当的意象,或者至少作出适当的肌肉上的适 应。这里面任何一种情况加上某些一定的外加条件(这些条件相当于拧开水 龙头)都将产生行动,而这种行动可以让一个外面的观察者看出某人相信的 东西是什么;如果行动在于说出适当的词,那么情况就更是这样。在适当的 刺激下,行动的冲动是随着词、意象或肌肉的适应的出现而出现的。心中抱 有一种明确的想法而不照它去行动是一件难事;如果你夜间独自一人读了一 篇讲一个人遭到暗害的故事,你会不自禁地把椅子紧靠 102 在墙上。戏剧演 员布斯(刺杀林肯的凶手的兄弟)有一次演马克白斯,竟不让别人把他杀死, 并在剧院前排追赶麦克达夫,要杀死他。夜半走过墓地,事先最好还是不读 讲鬼的故事。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你抱有一种想法同时并不相信它的时 候,相信它的那种冲动不是没有而是受到了抑制。信念并不是什么加在先前 只是被人抱有的想法上面的东西,而是在人们想到而不接受它的时候凭着努 力才从想法中减掉的东西。
另外一个例子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对于假设所感到的困难。如果你说: “让我们这样假设,看看这个假定产生什么结果”,那么他们不是相信你的 假设就是认为你在浪费时间。因为这种原因,那些不熟悉逻辑或数学的人感 到归谬法是一种很讨厌的论证形式;如果提出假设是为了证明它的荒谬,那 么他们就不能以假设的方式首先去肯定它。
我不愿夸大先于语言存在的信念的范围:只有非常简单的和最原始的事 物可以不靠文字来处理。文字是大家公用、永久不变(写出之后)并且可以 任意创造的东西。这些好处使得我们有可能靠文字比靠没有文字的观念或意 象建立更复杂的习惯。通过获得文字的习惯,我们就能在实际情况发生时有 所准备。另外,我们可以把知识变为参考书的形式,只有在需要知识时人们 才有必要知道它。拿电话簿来说:没有一个人想知道电话簿的全部内容,实
际上只有在某些时刻才需要知道其中的某一部分内容。编电话簿的人可能从 来都用不着它,而大部分使用它的人却不曾参加编电话簿的工作。这种社会 化的潜在的知识只有通过语言,事实上就是写的语言,才有可能存在。使用 电话的人所需要知道的只是根据电话簿中适当的项目作出适当的行动的一个 简单方法而已。通过这些办法我们能够大大减少需要我们自己知道的知识。 所有一般他的知识都是这种知识。假如地理书上告诉我塞米巴拉丁斯克 是苏联领土中亚细亚的一个省和城市。除非我有机会到塞米巴拉丁斯克去一 趟,否则这种知识将永远完全限于文字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这件事竟然发 生,那么就有一些规则让我根据书上的文字得到预期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当我具有与 103 这些文字的意义相关联的欲望,或者在一种极端的情况 下,只想知道这些文字的意义时,我知道这些文字让我采取的行动,那么我 就可以算是理解这些文字。你可能想去看看阿尔泰山,而你除了知道它的名 字以外对它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旅行指南会告诉你必须怎样做才能知 道这个命题:“这就是阿尔泰山”。在你学过算术之后,你就会处理所有那 些数不尽的买东西时需要计算找回零钱的场合,但是在学习算术时你却不必 想到它的实际应用。通过这些方式,纯粹文字的知识的领域变得越来越广阔, 最后竟让人容易忘记文字的知识与感觉经验一定具有某种关系。但是除了通 过这样的关系,我们是不能确定经验界的真和伪的,所以忘记了这一点就决
不可能有建立一种正确的哲学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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