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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土匪



序 言


  肆无忌惮、目中无人、命运多艰,但是信守誓约、英勇善战,这些男女并非是面带微 笑、彬彬有礼之辈;他们居住山洞、兽穴,性情暴躁。在法律软弱无力,政府腐败堕落而 无法抑制残暴和压迫的时代,在公理遭到践踏,当权者站在恶人一边的时候,他们顽强地 要求??一种正义。
  G.坎德林《中国的小说》(芝加哥, 1898 年) 引自罗伯特·鲁尔曼的《中 国民间小说中的传统英雄》,收入 A.F.赖特的《儒家信条》(斯坦福,1960 年)


  “土匪”,当人们听到这个使人浮想连翩的名词时,很少有人会无动于 衷。不论他们是富有浪漫色彩的反抗的象征,还是正人君子愤慨的对象,土 匪以及他们的基本生活态度和其他人迥然不同,这就使人们产生了强烈的先 入之见。的确,系统地分析土匪活动以及产生和滋长土匪的环境的工作直到 最近才展开起来。
  1969 年英国社会史学者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出版了一本题为《土匪》的 颇有创见的专著,这是以他的早期著作《原始造反者》(1959 年出版)中的 一章的主题扩充而成的。尽管此书篇幅不大,却成为后来很多学者研究土匪 活动的专题的指南。霍布斯鲍姆的著作的开拓性的内涵不仅使它具有神话般 的特性,而且确定了它成为人们从各个方面考察和研究的对象。自从此书面 世以来,学者们已经考察了世界各地的土匪活动的现象。①
尽管霍布斯鲍姆 1969 年的这本书题为《土匪》,但他在第一页就明确指
出,他只研究一类土匪,“他们不是被公众舆论当作单纯的犯罪分子??而 是作为英雄、战士、复仇者、保卫正义的斗士,也许甚至是解放运动的领袖, 总之,他们受人赞美,值得帮助和支持”。②正如霍布斯鲍姆所说的,这种 “社会土匪活动”,可以“在以农业为基础(包括乡村经济)的社会中发现, 主要由农民和无土地的劳动者所组成,他们受到地主、城里人、政府、官员、 律师、甚至银行家的统治、剥削和压迫。”③
霍布斯鲍姆给“社会土匪活动”所限定的特征是它们和农民的地位有着
密切的联系。农民社会使社会土匪得以出现,他们在这个社会中活动,他们 的言行反映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只要他们这样做(比如他们选择的牺牲者往 往是这个社会的敌人),他们通常会获得支持。这种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社 会土匪存在于当地的社会,是因为他们得到当地社会的支持——对匪帮行踪 的缄默不语,提供敌人情报的网络——在其他地方缺乏这种条件;反之,社 会保持对土匪的支持,是因为他们至少提供了有限的保护,而且这种支持象 征着对官方认可的秩序的无声怨恨。
  事实上,导致社会土匪非法的行为并没有违背当地的价值观,这是很重 要的,它表明了当地社会和更广泛的社会——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冲突。 社会土匪是当地社会的武装代表,他们反抗国家运用武力把自己的价值观强 加于人的企图。社会土匪从穷人的敌人(富人和特权者)中选择牺牲者,而 不是从被压迫者的社会中选择,这就很清楚地表明这种价值观的冲突。
  另一个方面,正如霍布斯鲍姆所明确强调的,社会土匪活动的内在的局 限使它的革命性变得很小:“作为个体,他们算不上政治的或社会的叛逆者, 更不要说是革命者了;作为农民他们拒绝服从??一般说来,他们只不过是 他们的社会中的危机和紧张状态:的象征??因此土匪活动本身并非是一种
  
改善农民社会的进程。而是在特殊环境下逃避社会的一种自救形式。”④ 土匪主要感兴趣的问题是自身的生存,这个事实成为安东·布洛克对霍
布斯鲍姆的观点进行根本性批评的出发点。布洛克认为,霍布斯鲍姆对农民 和土匪本身倾注了过多的注意力,而忽略了农民社会与它周围更高的社会阶 层的关系。“这些更高的社会阶层包括拥有土地的绅士和统治当局。”⑤土 匪作为社会的一个方面,也和其他任何方面一样受制于这种关系:“即使具 有违法的特殊环境,土匪们还是不得不依赖于其他人??在所有的社会阶层 中,农民是最软弱无力的??因此可以断言,除非土匪找到政治上的靠山, 否则他们的统治将是短命的。”⑥
  布洛克指出,社会土匪在革命性上的局限,并非是由于他们没有什么勃 勃野心,或缺乏适当的组织形式和宣传口号,而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他 们最初的忠诚不是针对农民的。”⑦有着政治联系的土匪往往“阻止和压制” 农民自发的行动,他们要么通过恐怖制止那种活动,要么通过“开辟通往上 层社会的道路’以减轻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⑧由于暗示了从另一条路得到 财富、权力和幸福,土匪活动最终妨碍了革命的可能性。⑨总之,根据布洛 克的说法,土匪活动“基本上是保守的”,不过是“人们对于名誉和权力的 追求。”⑩
布洛克以他对西西里岛黑手党萨尔瓦托雷·朱列亚诺的研究为例来证明
他的论点,“他(指朱列亚诺——译者注)按照高层政客的旨意射杀了和平 示威的共产党人。”利格欧的活动“旨在遣散农民,他们为了进行土地改革
刚刚开始自己组织起来。”其他的土匪则和他们的统治者达成协议,接受 公共治安的特别费用,这是一条通向“体面人物”的道路,是黑手党内部司 空见惯的行为。
尽管布洛克和霍布斯鲍姆的见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辛格曼和
路文对巴西东北部土匪的详尽研究表明,布洛克和霍布斯鲍姆的论点都有道 理。与他人有联系的任何人都是社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匪也是社会 性的,但是,他们的社会联系不仅延伸到无权无势的农民,而且扩展到有权 有势的统治者。因为那些自称是穷人的战士的土匪非常清楚,长期的生存必 须同上层人物建立某种联系。本书集中研究的是中国的土匪,试图通过研究 更好地理解这种似是而非的现象的实质。
20 世纪中国的土匪活动,由于其人数庞大而使它不可能被忽视。本书的
研究不仅着眼于土匪活动本身,而且涉及在不公平地分配权力和特权的制度 中置身不同阶层的个体,它们使用的是在研究中国农村动乱中很少得到充分 重视的透视方法。本书不探讨与其他诸如农民运动、军阀控制或雇佣军组织 有关的“土匪问题”,而集中于土匪本身,强调社会政治环境和意识之间的 密切联系。土匪活动通常被描绘成人们在幻灭中怨恨社会而作出的绝望而疯 狂的反应,而事实恰恰相反,它们往往是对特殊的自然或社会环境作出反应 的理性行为,是满足某些被深深感知的需要的手段。在论述过程中,有些土 匪的面目显得比较模糊,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他们彼历史学家进行严肃探讨的 权利,他们行为的意义将被严密地考察。其他的情况还包括放弃带有控制性 的标准用词,诸如把土匪看作是居住“兽穴”的人,把那些有着牢固土匪传 统的地区称为“匪患区”,想象土匪行走都是“鬼鬼祟祟”的,行军都是“慌 慌张张”的。
说到底,土匪不过是那些处于逆境的人们,他们对所处的环境尽可能作

出适当的反应。辛亥革命以后,土匪活动大大增加,那些年农民生活的困苦 和其他的因素,使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在弥漫全中国各社会阶层的野蛮而没 有保障的普遍氛围中,土匪和其他人一样,只能把希望置于自己身上。然而 中国的文献只是从可恶的敌人这个角度来看待他们。象“无法无天”、“掠 夺”、“暴行”等等词语,表达了有产阶级的价值观,完全掩盖了土匪对自 己的所作阶为的看法。结果,虽然无数的观察者抛弃了过时的关于土匪的陈 词滥调,有些人甚至通过被“绑票”的经历而获得对土匪的直接印象,但是 仍然很少有人认为,理所当然值得对他们进行研究。就像一个著名的权威所 描述的,土匪通常对治安警察要比对社会历史学家更有意义。
  本书研究的证据取自整个中国,但是主要取自华北,侧重于河南西南部 的边缘地区、安徽、山东、江苏和陕西。尽管地区不同,但是构成各地土匪 的态度和行为的共同特点是值得注意的。因此作者希望这本书能为总体上概 括中国土匪打下一个基础。
第一章从勾勒土匪活动的性质和它在 20 世纪的表现形式开始。“土匪”
是 20 世纪初中国的主要问题,但是这个术语语义宽泛,很难获得明确的定 义。当局常用这个词去诋毁他们的政敌,往往混淆了土匪活动与其他象秘密 会社那样的社团形式的差别。至于“土匪”包容多大的活动范围,可以通过 以下对三个主要土匪头目的经历介绍得到了解:白朗,他指挥一支强大的农 民叛军;“老洋人”,他策划“兵匪”战略,率领数万之众纵横于华北;樊 钟秀,这位“土匪军事家”,在二十年中交替参加非法的、军队的和革命的 活动。
第二章讨论有助于土匪活动的物质条件:远离省或县中心地区的政治和
地理的环境、自然灾害诸如水灾、或旱灾的频繁发生,象山区、森林那样的 荒凉地带,在那里土匪活动似乎要比在农业生产地区更为适宜。具有这些条 件的地方,常常可以看到“土匪村,的建立;但是即使在这些地方,土匪活 动也并非没完没了,只是在一年中的某些时期,当生活到了难以维持的时候 才见到这种事情发生。所有这些情况的共同特性是贫穷,它所造成的不安全 感为那些年代全中国的土匪活动提供了背景。“军阀”的出现和敌对的地方 军队之间频繁的战乱,使农村的生活水平每况愈下,结果,土匪活动变得比 以往更为猖獗。对各个省份的分别审视,明确地显示出土匪活动和军阀之间 的密切关系。
第三章提供了详细研究河南省的情况,限定和解释那些在传统上称作“匪
区”的县的物质和社会特点,通过区别发达和落后地区,指出贫穷和土匪活 动的联系。然后追溯 20 世纪上半叶土匪活动的沿革,从 1912 年至 1914 年的 白朗叛乱,20 年代崛起的“兵匪”,到 30 年代遍布全省的“土匪化”。最 后,加入匪帮几乎被认为是“保障生活”的唯一有效的出路。
  驱使男男女女加入匪帮的动因很多,而且很复杂,第四章试图对这些动 因作出解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土匪活动是不得已的手段,他们最终作出 这样的决定是基于这些基本的考虑:迫于饥饿或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在村里 抛头露面。对于大多数土匪来说,这只是一种环境要求的短期行为,只要农 事稍有好转他们就洗手不干了。对于其余的土匪来说,这会成为一种永久性 的生活方式,它不仅满足自我放纵或施虐的狂想,而且为那些由奇特的个性 或生活环境造成的更深刻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第五章和第六章从内部考察匪帮。他们聚集的途径,逐渐形成的领导结

构,他们中间的权力集团和责任,纪律的执行,这不仅反映他们作为逃避法 律的亡命者的不安全感,而且说明他们与“正直的”世界的复杂关系以及中 国传统家庭的深刻影响。首领和部下之间的关系不是封建的遗物,而是一种 权力的相对平衡,这不仅使匪帮成为一种有效的战斗机器,而且使它成为比 其他许多正规的军事集团对其成员的需求负有更多责任的团体。多数匪帮形 成的纪律制约不仅为了帮助匪帮长期与当局对抗,而且为了给成员提供一种 身份的独特感觉。
  对大多数参加者来说,土匪活动意味着一种疲于奔命的生活,很多普通 土匪的情绪反映了他们生活的困昔。同时,第六章所展示的土匪活动同时给 年轻的男人提供了一个机会,来满足他们在贫穷乡村的单调生活中长期压抑 的需要:在他人面前显示勇敢和自信,发泄过分的能量。虽然匪酋和部下之 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大多数土匪的行为表明,他们都在寻求那种正直的 世界拒绝给予的认可。然而,土匪生活是短暂的,迫使他们过上这种不稳定 生活而产生的怨恨,伴随着对于未来的优虑,往往导致暴力攻击行为,尤其 对于妇女。为了模糊这种冷酷的生活现实,为了确立与外部世界的区别,土 匪社会形成了一套复杂的黑话,往往包括记号和手势,它们与言语和行为禁 忌的综合模式结合起来。
第七章讨论在地方权力结构中土匪的作用。行政官员,军队首领和乡绅
等地方权贵,乐意与附近的土匪达成妥协,这样可以免除镇压土匪所需要的 花费和危险。对土匪来说,权力的现状也意味着实现他们梦想的最安全的途 径,是与某些政治庇护者妥协。通过利用与地方权贵的联系,土匪有时能对 地方施加相当大的影响。但是他们无法完全漠视地方上的农民。他们之间的 关系建立在热爱与恐惧交织的基础之上,因此土匪不可能被不切实际地认为 是“解放者”;同时土匪的基本需要又使他们不得疏远地方社会,因为它可 以提供保护。结果就造成一种基于联合地方各派的特殊关系,没有这种关系, 匪帮就不能生存。
1912 年民国成立以后,土匪活动经历了许多变迁,正如第八章所描绘和
分析的,中国社会的军事化使土匪成为强有力的武装,为野心勃勃的首领打 开了发展壮大的新的大道。全盘接收匪帮加入正规军,从前的军事集团蜕变 为大股的、没有纪律的匪帮,利用环境动荡所产生的新的匪帮来动摇敌手, 这一切都成为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政治的基本主题。土匪数量如此之大,使得 所有的政客——包括外国入侵者,例如日本人——都被迫争取和拉拢他们。 其实,土匪远非别人棋盘上的走卒,在军阀时期他们是政治平衡的生死攸关 的因素,已经达到不能等闲视之的程度。
  第九章追溯土匪怎样卷入 1911 年到 1949 年的革命运动(对这类事件作 了简略的一瞥),指出革命者怎样大体上继承了他们的先 20 驱利用土匪的态 度,因为他们不能忽视土匪,但是又不愿把他们当作可以随便牺牲的附属品。 这样土匪对他们的反应犹如他们过去对庇护者的反应一样。在这种令人不安 的关系后面是这样的事实,土匪和革命者的产生和服从来自两个不同的世 界。这种互相猜疑由于共产主义运动的坚韧而彻底而部分得到消除,但是说 到底,大多数土匪所欣赏的唯一的方法不过是个大骗局。共产党人只有在设 法建立政治和军事的双重优势之后才能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土匪问题。即使到 那时,象河南那样有着掠夺成性的自助传统的地区,在 1949 年以后的相当长 的时间里,土匪活动仍然是对社会不安定的自然反应。
  
  第十章试图对以上材料作出一些结论。它强调社会历史学家应该通过土 匪自己的眼睛去考察土匪的活动,提示土匪活动和边缘地区民众的态度之间 的联系,在边缘地区普遍可以发现:地方权贵和农民对“法律与秩序”的不 同态度;对什么是“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行为有着不同的理解。如果上 匪活动自身的性质正如前面所定义的那样,我认为纯粹的“社会土匪活动” 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相反我要强调处于地方权力结构和影响之中的土匪自身 的情况,在那里,他们被迫与各有关方面建立一种可行而有效的关系。
  最后,我认为军阀时期纷扰的环境造成了整个中国,而不是个别地区的 日益贫穷和不安定感,打破了传统的“中心”和“边缘”地区的划分。因此, 在某种意义上城墙外面的广大农村都是边缘地区。由这种变化而产生的土 匪,会作出这样的反应:在那些曾经找到地方权贵结盟以确保生存的地方, 现在他们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做同样的事情,与军阀和其他政治人物建立联 系,最后同共产党人和日本人挂上钩。这种发展确实可以说,中国终于成为 一个“土匪的世界”,这是 1911 年以后颇为流行的一句绝望的老话。

注释:
① 参阅:保尔·安吉奥利洛《一个英雄般的罪犯,安吉洛·杜卡》(Lawrence,Kans,1979 年);戴维·阿诺德《马德拉斯的抢劫和农民犯罪 1860—1940》,《农民研究杂志》(伦 敦, 1979 年 1 月);安东·布洛克《西西里的黑手党》(纽约, 1974 年),陈伯肯《吉 打北部的社会土匪活动和农民犯罪情况 1909—1922》,《亚洲王室马来西亚支系杂志》(1981 年第 2 期);唐纳德·克鲁密《非洲的土匪、反叛和社会抗议活动》(伦敦,1986 年): 琳达·卢因《巴西社会土匪活动对寡头政治的限制》,《过去和现在》(1979 年 2 月); 帕特·奥梅利《社会土匪,现代资本主义和传统农民阶层,霍布斯鲍姆的评论》,《农民 研究杂志》(1979 年 10 月);理查德·希尔斯和伊泽贝尔·吉德莱《土匪女王》(伦敦,
1984 年);彼得·辛格尔曼《巴西东北部的政治结构和社会土匪活动》《拉丁美洲研究杂 志》(1975 年 5 月);R.G.帝德曼《土匪活动的持续:华北平原边界地区的冲突》,《现 代中国》(1982 年 10 月)。
② E.J.霍布斯鲍姆《土匪》(Harmondsworth, 1969 年)17 页。 ③ 同上 19—20 页。 ④ 同上 24 页。
⑤ 布洛克《农民和匪徒,社会土匪活动再探讨》《社会历史比较研究》《伦敦,1972 年 9 月),
498 页。
⑥ 同上。
⑦ 同上 499 页。
⑧ 同上 499—500 页。
⑨ 布洛克《西西里的黑手党》94—102 页。
⑩ 布洛克《农民和匪徒》500—601 页。
同上 499 页。
霍布斯鲍姆《原始造反者,19 和 20 世纪社会运动的古老形式的研究》(曼彻斯特,1959 年)13 页。

民国史研究中一个有意义的新课题(代序)

余子道
  英国学者贝思飞教授的著作《民国时期的土匪》,被西方学者推许为“民 国土匪活动第一部综合研究专著”。在它问世两年以后,经徐有威等同志译 成中文,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毫无疑问, 贝思飞这一专著的中译本与中国同行们和广大读者见面,将会有力地促进这 一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发展。
  研究民国时期的土匪,这在中华民国史中还是一个新兴的课题,是很值 得史学界重视的。众所周知,土匪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差不多在世 界各国都是存在的。在解放以前的中国,也不是在民国时期才有土匪,而是 古己有之。但是,民国时期的土匪以其人数之众多、影响之广大、分布之普 遍、组织程度和武装水准之高,却为其他时代所未有,而且它的存在和发展 又同民国相始终。这一切都成为一种颇为特殊的社会现象。这是清末民初以 来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社会 危机的严重化程度。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我国对民国土匪的历史有过不少记载,但史学界对 此却没有作过深入的研究,写出一本较为系统、完整的专著。根据《中国历 史学年鉴》(1982 年版和 1983 年版)公布的《1912~1948 年中国历史书目》, 在民国时期的 30 多年中,从未有一本土匪史问世。新中国成立以来,史学界 比较注重于中国革命史、中国农民战争史的研究,对土匪一类下层社会和社 会病态现象的研究,尚未引起重视,以致在这一领域中几乎形成一片空白。 虽然近几年来,中国近代会党史的研究呈现出相当活跃的景象,其中对土匪 历史也有所涉及,但以土匪历史作为一个正式课题,至今尚少有人涉猎。正 如英国学者格雷厄姆·哈钦斯所指出的,“研究民国史的历史学家们传统上 将注意力集中在众多的军阀个人经历、共产主义运动以及蒋介石国民政府的 行为上,与此相反,土匪现象显然受到冷遇。”*这种状况,中外史学界有相 似之处。西方史学界在早斯也只是注重研究政治吏、军事史、外交史,以后 才注意于对经济史和文化史的研究,然后又把视线转移到下层社会的历史, 一步一步地深入社会的各个领域。贝思飞对民国时期土匪问题的研究,被西 方史学界称道为“出色地矫正了这种不平衡”。虽然他对这一课题的探索, 还不能说是对“本世纪前 30 年中国的土匪世界和土匪现象最终的详细分 析”,正如作者自己也认为的那样,他只“希望这本书能为概括中国土匪问 题打下一个基础”。但是应当肯定,作者做了一件极有价值的基础性工作, 为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作出了贡献。
  民国时期土匪研究的主要任务,在于揭示土匪这一社会群体在民国历史 上的发展变化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探索这一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和 消亡的历史过程及其内在规律,使人们科学地认识这种社会病态和社会弊端 以及消除这一现象的正确方向。人们可以出于不同的动机和愿望,采取种种 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去审视土匪问题,从而引出许多不同的结论。然而,历 史学家是不应该放弃自己的任务和职责的,他们可以运用历史学、社会学、 民俗学等诸种方法,对土匪这一社会现象作出理论的说明和历史的描述,使 人们对这一问题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土匪历史的研究,对于拓展民国史学科研究的领域是有意义的.无可否

认,民国时期的土匪是民国史上客观存在的、对于社会各方面有广大影响的 一个特殊的社会实体,它具有特殊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特有的活动方式 和生活方式,以及独特的思想观念和语言——黑话。诚然,土匪及其活动是 属于社会下层,是社会病态的一种表现。但是,社会历史是一个整体发展的 过程,历史的发展变化是由各种力量造成的。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统治者 与彼统治者,进步力量与反动力量,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都在历史进程中 表现了各自的作用,各种力量相互形成一种合力,历史按照合力的方面发展 变化。在这历史的诸种力量中,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下层的活动,历史的前进、 停滞或倒退,其中都体现了它们的作用。长期以来,史学工作中忽视了对社 会下层的研究,把社会下层历史的许多重要课题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这是 不够全面的。对民国土匪的研究,是民国史中侧重于向社会下层和社会病态 的层面所进行的探索,对于开拓民国史领域,从多方面揭示民国社会的本来 面貌,更全面地说明民国历史进程和发展规律,具有积极的作用。
  土匪历史的研究,有助于深化和丰富民国社会史、政治史、军事史、文 化史的研究。对民国时期土匪历史的研究,会广泛地涉及这一时期的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土匪历史研究当然不以政治史、军事 史、文化史等等的研究对象为研究对象,然后它广泛地涉及后者的内容,它 同后者各部类历史的研究有着不少交叉的内容。例如,我们要深入研究民国 时期的军事史,尤其是战争史和军队史,就需要研究土匪的历史。民国军队 中,有相当一部分军事长官是从匪帮首领起家的,或者曾经充当过土匪头子。 军阀军队的兵员来源,相当大的部分来自土匪队伍。形形色色的反动军队中, 有不少时而为兵,时而为匪,甚至兵匪相通、兵匪一家。军阀战争、反动政 府对革命军队的“围剿”战争、帝国主义侵华战争,都利用过匪帮,有的规 模还很大。凡此种种,已成为民国军事活动的重要特征。因此,研究民国土 匪历史,有助于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民国的军事史。同样,研究北洋军阀、 西南军阀和国民党新军阀,研究伪满政权、伪蒙政权和汪伪政权的历史,也 都离不开对土匪的研究。更不用说,对土匪这一社会现象的研究,对于深入 审察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社会的内在矛盾,剖析其深层的社会危机、经济危 机和政治危机,揭示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必然崩溃的趋势,有着更深远 的意义。马克思曾经说过:“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 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马志尼 和拿破仑》,《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集》,第 12 卷第 450 页)对土匪历史的研 究,有助于我们深入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深处,去审视这个社会。
  民国时期的土匪问题,曾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和 政策问题。中国共产党及其掼导的人民军队,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最大限度地孤立和分化敌人,夺取反帝反封建革命的胜利,曾经对土匪问题 作过系统的研究,并为正确处理土匪问题作过长期的坚韧不拨的努力。从土 地革命战争初期创建井冈山根据地,到解放战争后期西南地区的剿匪斗争, 创造了解决土匪问题的十分丰富的经验。毛泽东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总结了这 方面的经验,指出土匪属于“游民”阶层,“这个阶层是动摇的阶层;其中 一部分容易被反动势力所收买,其另一部分则有参加革命的可能性。他们缺 乏建设性,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在参加革命以后,就又成为革命队伍中流 寇主义和无政府思想的来源。因此,应该善于改造他们,注意防止他们的破 坏性。”(《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 640—641 页)对
  
民国时期土匪的研究,也有助于人们更全面和深入地去研究中国新民主主义 革命的历史,探讨和总结革命运动在认识和处理土匪一类游民阶层问题上的 经验教训。这不仅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有裨益的,而且对于世界 上一切存在土匪的国家,都是有着借鉴意义的。
  贝思飞 1969 年至 1974 年曾在英国里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的博士生 导师就是为中国学者所熟悉的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拉铁摩尔教授。《民国时 期的土匪》的雏形是他的博士论文。在他毕业后赴日本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 期间,继续进行这一课题的研究,撰写成这本专著。正如作者自己说的:这 本书是在英国和日本的图书馆中撰写的。从 60 年代未到 70 年代中,在西方 国家中曾经出现过一种“新的治史态度”,许多新的学者要求纠正传统史学 仅仅注重历史上的大人物的倾向,提山历史学家主要应当关心普通民众。本 书作者说道:“我对中国土匪的研究,就是在这种寻求新的民众史的时代精 神中开始的。”在这个史学思潮的背景之下,英国社会史著名学者埃里克·霍 布斯鲍姆于 1969 年出版了一本题为《土匪》的专著,提出“社会土匪”的论 点,它对本书作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贝思飞所说:“尽管此书篇幅不 大,却成为后来很多学者研究此专题时的指南。”《民国时期的土匪》正是 在西方的这一史学新潮流之下的产物。
《民国时期的土匪》是作者的一部力作。迄今为止,我们所读到的国内
外学者撰写的关于这一课题的论著,当推这部著作最为完备和最有份量。虽 然关于研究历史的理论和方法,作者与我们之间并不尽相同,但是作者对于 研究土匪问题所抱的严肃宗旨和良好的出发点,作者的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博 采众长的研究方法,对历史事物作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全方位审视,以及一 丝不苟的学者风范,都是难能可贵的。作为一个民国史的研究工作者,我对 作者为研究土匪问题所作的一系列努力和所获得的丰硕成果,深感欣慰。通 读贝思飞的这部书,我觉得这本书结构合理,首尾一贯,点面结合,取材典 型,文笔流畅,不是关于民国时期土匪活动的几个零星故事的凑合,而是一 部有深厚功底和鲜明个性的历史著作。
一、作者以历史学家的视野来观察民国时期的土匪问题,力求得出关于
这一问题的科学的、公正的、合乎理性的结论,努力寻求对土匪活动的历史 评价和道德评价这两者之间的统一。正如作者所说:“对我来说,这本书是 我对中国人民永恒的生命力的一种敬奉,而不是对中国社会‘黑暗地区’的 批评。”同某些借助土匪问题而肆无忌惮地污蔑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人截 然相反,作者对伟大的中国人民怀有深厚的同情和敬慕之心,这在本书中是 随处可见的。
  二、正如美国学者易劳逸教授所指出的,贝思飞这部著作为人们开辟了 “洞察 20 世纪中国的一扇窗户”,“民国时期举国上下的土匪现象显露出
20 世纪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的深度,贝思飞的这部专著最重要的地 方就在于它向我们打开了一扇崭新窗户,从这扇窗户中,我们看到了领悟这 种危机的新方法。”*这部书以大量的令人信服的材料和深入周密的分析,向 人们揭示了土匪的猖獗正是民国时期的社会危机、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深化 的一个突出表现,土匪这种社会现象的发生与发展和民国时期的社会矛盾有 着深刻的内在联系,而这一现象的自身又有它自己的发展逻辑。同那些有关 土匪活动的侦探小说和历险记不同,这本书的重要价值,在于它是一本严肃 的社会政治历史著作,“对我们理解 20 世纪中国的社会政治史极有裨益”。

  三、本书在结构上首尾一贯,既有全貌性的概述,又对重点问题和个案 作了具体而深入的剖析。全书以勾勒民国时期土匪的概貌、性质和特征以及 它在 20 世纪初期的三种表现形式作为序曲,然后系统地考察了作为土匪这一 社会群体之所以发展起来的社会条件。这里包含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条 件,诸如农村的破产、农业的凋敝、国家的分裂、政局的动荡、官吏的腐败、 军阀之间的混战以及外国侵略势力的渗透等等。同时,对于自然条件也给了 足够的重视,深入地分析了地理条件、气候条件、自然灾害等等在形成土匪 过程中的作用。对于人口激增和土匪兴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者只是一般 地提到了,可惜对这一重要问题,并未展开论述。接 着以河南的土匪为典型, 具体分析该省被称为“匪区”的广大地区的社会条件和自然环境,通过对发 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比较,指出贫穷和盗匪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出从 民国初年,到北洋军阀时期,最后到国民党统治时期土匪活动日益发展的历 史趋势。在这里,作者把在头两章所阐述的主要观点,通过特定地区的典型
分析而予以引伸和得以生动的体现。 四、作者把镜头瞄准土匪本身,以有力的笔触着重揭示了他们是怎样走
上为匪之道的,匪帮内部的群体结构、组织层次、生活方式、行动准则和特 殊的语言即“黑话”等等。这一研究极有价值,根少有人作过这种深入细致 的考察,也就是西方学者所谓的“用土匪自己的语言去理解土匪的行为”。 人们为什么去投入匪帮,干起土匪这行勾当?作者实事求是地告诉人们:对 于大多数人来说,做土匪乃是万不得已之举,是所谓“逼上梁山”。作者正 确地区别了两种不同情况:偶而为匪和惯匪。对大多数土匪来说,这只是一 种暂时的行为,一旦情况变化便洗手不干;对其他土匪来说,这是一种永久 性的生活方式。作者分析了土匪群体的三种基本类型:单纯的匪帮,往往呈 季节性,在小范围活动;综合的匪帮,人数规模略大,持续时间较长,活动 范围稍广;匪军,有成千上万人的规模,往往控制一个相当大的地区,在一 定的条件下可能酿成大规模叛乱。这一看法为研究民国时期的土匪群体的类 型提供了方向。本书对土匪本身的描述,有血有内,引人入胜。用易劳逸的 话来说,“此书最精彩的部分表现在描绘土匪日常生活那部分:匪帮的组织 构造、形式多样的冒险活动、富有特色的黑话??。贝思飞好象将我们带入 了土匪的营寨,使我们不但看到了土匪这一社会现象,而且看到了土匪本 身。”
五、在剖析了“土匪社会”之后,本书在后半部以较大的篇幅论述了土
匪这一社会群体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土匪与地方残权、军阀集团的关系, 土匪与农民的关系,土匪与革命党派和革命者的关系,全面地显现了它们之 间的关联和影响。作者认为,土匪与地方官员和乡绅人士等地方权贵们之间 的关系,既有相互冲突的一面,又有出于互相利用的需要而达成临时妥协的 一面。这一分析,应该说大体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说到土匪与农民的关系, 作者以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爱和恨交织在一起的”,这一说法看来只是描 述了面者关系的某些表象,还未把问题的实质揭示出来。不过作者明确地指 明:决不能不切实际地把土匪看作是农民的“解放者”,这无疑是完全正确 的结论。
  土匪与军阀之间的关系最为引人注目,也是本书着力研究的一个主要问 题。民国成立以后,相继登台的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各派军阀 集团之间的频繁的混战,为土匪的孳生提供了最好的温床。中国社会的军事
  
化,又给予土匪以强有力的武装,为野心勃勃的兵匪头目开辟了发展壮大的 新的大道。军阀混战和政权的分裂,使兵与匪之间的互相转换成为一种不可 避免的现象。军阀“全盘接收匪帮,加入正规军,从前的军事集团蜕变成大 股的没有纪律的匪帮,利用环境动荡形成新的匪帮来动摇敌手,所有这些, 都成为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政治的基本主题。”对于军阀来说,土匪远非别人 棋盘上的胜负抵押品,而是军阀之间政治平衡的生死攸关的因素。贝思飞的 这本书,在这方面都有精到的论述。对于土匪与外国侵略者的关系,本书集 中地剖析了日本帝国主义从甲午战争以后到全面侵华战争期间,操纵中国许 多匪帮为其侵略扩张政策服务的历史过程,读来颇耐人寻味。
  相比之下,本书对于土匪与革命力量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显得略有逊色。 作者未能区别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这两种具有不同历史范畴的民主革 命,而且认为从本世纪初以来半个世纪的革命运动,是由知识分子领导的; 认为无论是共和主义者或是共产主义者,他们对土匪的态度与昔日争权夺利 者对土匪的态度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作者从历史事实出发,肯定了土匪可 能成为革命者的不可靠的合作者,匪帮和秘密会社曾经成为共和革命的辅助 力量。当革命者提供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能够提供的更佳前途时,那么土匪 和革命者至少会暂时结成联盟。可是,作者却忽视了土匪作为一种破坏力量, 被反革命势力所利用的事实,而在这种情况下,土匪不折不扣地成为反动阶 级进攻革命事业的一种工具。
六、在陈述众多的民国土匪史实的同时,对几个较具代表性的匪帮和它
们的首领着重作了描述和分析。其中主要有张作霖、陆荣廷、刘镇华、孙殿 英、王天纵、樊钟秀、老洋人、孙美瑶、刘桂棠、王老五等;白朗及其领导 的队伍应属于农民起义,本书把他作为土匪的造反行动,进行极为详尽的考 察。
民国时期的土匪作为我国史学界的一个研究课题,目前还处于起步阶
段。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有关这一问题的资料,尚缺乏系统、 周密的发掘、汇集和整理,至今我们还未见到一本反映民国土匪的概貌性资 料的汇编,也不见有这方面的专题资料集问世;另一方面,多年来已发表的 关于民国土匪的作品,可说是寥若晨星,而且大都属于通俗性和描述性作品, 至今尚未有一本真正具有理论形态和充实的历史内容的论著。这种状况当然 是需要努力加以改变的。对土匪历史的研究,理应引起更多的史界同行们的 注意,把它放在适当的地位。
在这方面有许多专题,例如“农业危机与民国土匪”、“土匪与军阀混
战”、“阶级压迫、自然灾害与土匪现象之关系”、“人口膨胀与土匪现象”、 “土匪与乡村豪绅政权”、“日本侵华活动中的匪帮”、“著名匪帮、匪首 研究”、“重大土匪事件研究”、“土匪的组织形态分析”、“土匪的流派 和土匪的主要活动”、“土匪的信仰、习俗和规矩”等等,都有待于开拓。 我相信,贝思飞的著作在中国的出版,将有助于推动这方面的研究。

1990 年 8 月于复旦大学历史系

中译本前言


  徐有威等先生将我的著作《民国时期的土匪》译成中文,对此我深感荣 幸。然而同时,我也深感惶恐,我对中国现代史中的土匪问题提出了一些想 法,这些想法还有待广大中国读者的审读惠正,因为这本书毕竟是在英国和 日本的图书馆中撰写的。
  我的这项研究工作始于 1969 年,那时我正在英国里兹大学攻读博士学 位,博士生导师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国问题专家、已故的拉铁摩尔教授。正是 这位拉铁摩尔教授,他不仅帮助我意识到中国土匪的无所不在,特别是沿着 “亚洲腹地的边缘地区”,而且他帮助我认识到土匪的生活方式,这与权威 道学家的批评相比,显然远为意味深长。
  60 年代末,在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新的治史态度,许多年轻的学者开始 反对传统的史学家仅仅留意大人物的做法,他们提出历史学家主要应该关心 普通民众,因为正是他们构成了人口的绝大部分。我对中国土匪的研究,就 是在这种寻求新的民众史的时代精神中开始的。
  60 年代还有一场运动风起云涌,那就是越南人民的抗美卫国斗争。我相 信,寻求新史学和反战运动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不言而喻的。年轻人为越南 人民的行动所激励,他们怀疑现状,开始寻找审视世界的新方法。而寻求新 史学就是越南战争所激起的政治运动在学术研究中的反映。
换言之,那是非常浪漫的时代(人们自我感觉有能力扭转乾坤),随后
又出现了一股极浪漫的思潮,不仅对于越南人民的杭美斗争,而且在那一时 期进而研究所有的起义和造反。我承认,我对土匪的研究也不例外。
1974 年我获得博士学位,不久就来到日本工作。1979 年以前我一直没有
专心研究土匪,那一年有人提议我可以准备出版研究成果。至此,距我起步 研究己有整整十年,当然我的见解己相当不同了。
作为对 60 年代浪漫思潮的反应,到了 70 年代,人们变得相当的注意实
际和自我反省。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推进,男人们也被迫重新审视自己。包 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男人都承认,在 60 年代,我们只关心重大事件,对自己 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不加留意。历史研究也是如此,此刻开始从研究“英 雄造反”的丰功伟绩,转向审视以往对革命运动和造反起义的思考方法。在 妇女运动的影响下,对“男性”思考方式的批评蜂起。这种“男性”思考方 式对群众运动过度热哀,而对个人行为则颇为冷漠。当时,对尚未启迪民智 就推翻了国家政权的革命进行批评的风气颇为盛行。因为这些革命者常常建 立起象他们前辈一样的保守政权,或者比他们的前辈还糟糕。西方的这一反 思时期,正好是我打算修改此书付梓之机,于是,我开始更关注那些作为个 体的土匪,特别是作为个体的男人。
  妇女运动的另一后果是,男人们开始比以前更加关心日常琐事。虽说“放 弃浪漫空想”并没有强烈地影响所有的男人,但我本人却深受影响,因为我 同情妇女运动。到 70 年代末,我已是两个幼儿的爸爸。作为“获得新生的” 男人,我决心不仿效过去那些一心扑在自己研究中的男性学者,将自己锁在 书斋中,把家务和育儿之事全推给太太。因此,我在撰写《民国时期的土匪》 时,往往一只脚在书斋中,一只脚在厨房里,打字时每只膝头盘踞着一位小 宝宝:每隔数小时就要停下来烧饭、换尿布,等等。结果,我用了十年功夫 才写完这本书;如呆我象大多数学者那样埋头苦干,那么这本书只要五年就
  
能写成。另一方面,我想这本书也反映了我作为一个男人自我意识的增强, 这是看管孩子、操持家务所带来的。但我相信,这本书的内容本身要比它的 主题更为有趣。关于这点,我想我的中国读者自有明鉴。
  除了象白朗那样发展成重大起义的匪帮之外,中国的学术界对土匪几乎 很少关注。1949 年以前,土匪通常被当作邪恶的东西而遭冷落,除了耸人听 闻的言词之外,几乎少有记载。1949 年以来,土匪不再成为时事问题,道德 评判也为政治评判所代替。因为土匪是“原始的革命者”,他们被认为没有 在“现代”革命中发挥作用。由于土匪的政治立场难以界定,因此,学者们 感到很难将他们划分为革命者或反革命者,“好的”或“坏的”。1949 年以 来对土匪问题研究的受挫,我想这点是很主要的。然而,在西方学术界出现 了一种新气象,他们不再带着“男性偏见”只关心历史竞争中的成功者,他 们也开始平等地注意失败者,以及那些对“正统”社会不适应的人们。我希 望中国新的学术气氛能够激励研究者们努力赶上并超过西方学术界变化着的 学术目标,既注意研究运动,又关注个体:既研究成功者,也不放弃失败者。 我相信每个个体,他或她的所言所行,都应该得到公正严肃地对待。这一思 想始终贯穿于我的这本书,我希望它能勉励中国读者同样思索这个问题。
  虽然土匪在中国历史编纂学中常被视为“坏分子”,但这本书想说明的 是,土匪活动往往是他们面临险恶环境所作出的一种合理反应,恰恰是那些 “可敬的人们”逼迫这些“坏分子”为匪的。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我把土匪 放入历史长河进行考察,他们反抗独裁统治的传统源远流长,从盗跖时代直 到现代,他们常被统治当局污蔑为“反社会者”、“危险分子”等等。虽然 我己不再将土匪浪漫化,虽然我还指出了土匪既创造英雄业绩,又干出丑陋 勾当,但是我希望中国读者会赞同这一看法:对我来说,这本书是我对中国 人民永恒的生命力的一种敬奉,而不是对中国社会“黑暗地区”的批评。
我愿再次表示,我深感惶恐向中国读者奉献我的这本书,而且迫切地期
待着他们的评头论足。如果这本书能够对中国学者深入某些由于种种原因尚 未充分涉及的领域有所帮助,那么我将感到无比欣慰:如果它能鼓励中国学 者对社会底层的造反者和不适应环境者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详尽的研究,那么 我会更加感到自豪。我对徐有威等先生的翻译再次表示感谢,同时对上海人 民出版社决定出版中译本表示感谢。

贝思飞

民国时期的土匪

第一章 导论


历史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政治没落了,土匪便蠢蠢欲动。 南雁《小事化大的安徽匪乱》,《东方杂志》1924 年 7 月 25 日
民国创立后,没有一片区域没有土匪,没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 戴玄之《红枪会》(台北,1973 年)
土匪是中国的致命伤,这一创口现在已经危及心脏周围的要害地区。 纳武津《支那土匪研究》(东京,1923 年)


  在 1911 年和 1949 年中国的两次大革命之间,报刊杂志充斥着内地农村 土匪骚动和行凶的耸人听闻的报道。尽管一再通过“惩治土匪”的法规,土 匪数量仍然有增无减,这应验了老子的名言:“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
①到 1930 年,土匪人数的保守估计,为 2000 万左右,②一些地方志反映了 当时老百姓的抱怨:“国家不象国家,简直成了土匪世界!”③在外国人居 住区的国内法律和治安部队是无足轻重的,“土匪问题”也成为习以为常的 主题。通商口岸,对土匪的公开看法只是把他们看作是“凶杀、抢劫、残害 妇女和贪嗜鸦片的狂徒”。④很少有外国人把土匪活动看作是社会剧变时的 阵痛。同时,“土匪的暴行”坚定了种族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的陈见,它们 被“白人的责任”的当代辩护者所接受,为外来干涉的不断威胁提供借口。 日本和美国的“中国问题观察家”几乎同时得出结论,中国本身不过是个巨 大的匪帮(4 亿不法之徒),因此对于土匪活动的研究,可能揭示的完全是 中国民族特征自身的潜在活动方式。⑤正如通商口岸一个典型的玩笑所说 的,“中国禁止不了土匪活动,除非她放弃尝试。”⑥土匪活动从未受过颂 扬,实际上也没有被研究过,它是农民对压迫和困苦的最普遍的一种反应。 在中国,它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私有制和国家产生的时期,古代著名的土 匪,包括带有传奇色彩的盗跖和庄蹻,战国时期他们非常活跃,多少象是“贵 族强盗”。盗跖显然成为土匪的“保护神’,至少在一个传统的匪区,可以 看到一些供奉他的华丽的庙宇。甚至带有乌托邦色彩的道家学说,显然也接 受违法活动的存在。⑦在中国两千年历史的王朝兴衰更替的背后,同样存在 着毛泽东称之为“史无前例”⑧的民众动乱的可以预见的模式。经常出现动 乱的动因是由于农民被迫处于绝望的地步,同时又受到象白莲教那样的宗教 社团对救世的评诺的激励。最初的反应往往是匪帮的出现,多年来,许多向 王朝制度挑战并取得不同程度成功的叛逆首领,最初确实都是土匪头目。
  明代末年的李自成起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它已经被现代研究广为吸 取,作为比较的材料。李自成以前是陕西政府的驿卒,1629 年丢职后,起初 成为明朝的一名士兵,后来兵变,加入活跃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众多匪帮中的 一支,这是由于长期的饥荒造成的。不久,他就成为一个首领,带着众多土 匪,许多人过去和他一样都是士兵,加入了一个准军事联盟。到了 1641 年, 他已经十分强大,在河南省建立了一个根据地;1644 年,他立足陕西,自称 为新王朝的帝王,在三个月中,他的部队占领了北京。然而,李自成的胜利 是短命的,因为他的部下纪律涣散,很快脱离了城里的百姓,结果,满洲人 未遇多少抵抗从北部侵入。李自成带着他的残部往南逃去,但随即被击败消
灭。
李自成之后两百多年,华北又一次被捻军的叛乱所振动。同其他所有的

农民起义一样,它兴起于王朝衰微之际,为一系列自然灾害所激化,而王朝 却救灾不力。在分散的地方性的土匪和秘密社团的活动持续数年之后,“捻” 字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熟知,最终在 1853 年前后,一个统一协调的造反运动 出现了。它与同时代的太平天国起义不同,太平天国形成一套复杂的等级制 度,试图取代满清的统治;而捻军仍然保持以设防的村庄为基地,强调分散 的游击活动,这反映了以前的土匪首领和盐贩子所起到的强有力的作用。他 们在地方上的名气相当大,因为它是以村庄和民族纽带为基础的;但是捻军 被村社间的长期不和而削弱,这往往是由于他们以乡村或氏族纽带所组成而 导致的。
  捻军从流动性的打劫发展到有意识的造反,部分原因是受到 1853 年路过 的太平天国北代军的激励。1856 年以后,这两个集团之间的合作更加频繁, 太平天国于 1864 年失败以后,捻军汇合了它的散兵游勇,以空前的规模发展 起来。不幸的是,太平军的失败,也意味着王朝可以调转身来,全力镇压捻 军。王朝的军队通过摧毁捻军设防的乡村基地,对地方百姓实施恐怖政策, 迫使捻军转向防守。结果 1864 年到 1868 年间成为土匪流窜活动的时期。捻 军仍然保存着相当的军事实力,在他们按照太平军的方式分成东西捻军之 后,他们活跃在整个华北,甚至策划包围和刺杀政府的高级将领。然而,捻 军与地方联系的丧失和缺乏安全的给养被证明是致命的,1867 年和 1868 年, 王朝军队合力围剿,最终把他们包围、分割、歼灭。
正如《论语》所预言的,由于拒绝趋炎附势,他们将服从于公正的统治
者,那些加入匪帮的普通百姓无疑成为国家的敌人,但是他们的行动很少抱 有任何政治企图。另一方面,土匪首领由于各种原因对自己在政治变化中可 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敏感,尤其在帝王时代。“有命在天”的训导意味着一个 王朝显示衰亡的明显标志可以认为失去了上天授予的“统治权”。古代哲学 家孟子提出类似的概念,统治者的政策导致社会的不满则可以易位。它还暗 示一个国家惩罚正直的人,就使它自身的合法性产生了问题。当天命还未落 在谁的头上时,野心勃勃的首领很容易使自己相信,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赢得 它。而社会土匪活动是一个世界范围的现象,因此,从非法活动到彻底叛乱 的转变或许在中国要比在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普遍。
土匪首领的雄心壮志受到很多民间文学和戏剧中对不法之徒的传统美化
的进一步激励。最著名的例子是 16 世纪由施耐庵撰写的小说《水浒传》⑨, 但是好几个世纪以来,游侠或武侠的故事早已在寻常百姓之中流传。游侠是 一些勇敢的男人(有时是女人),他们闯荡江湖,扶弱抑强,打富济贫,他 们以为正义和个人自由献身、以无私无畏和蔑视金钱而名扬四海。《水浒传》 中的 108 将继承了这种精神,这部小说是以历史上真实的不法之徒的英雄行 为为基础的,他们在 12 世纪的北宋王朝聚集在今天山东省梁山周围难以接近 的沼泽中抗议王朝的政策。后来“逼上梁山”成为那些由于种种无法控制的 因素而被迫进行土匪活动的一种标准说法。
  这部小说描绘了一系列暴力事件,由豪饮的场面和插科打诨作点缀,但 是重点在于罗宾汉式的英雄生活,打富济贫,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聚义。 正如对世代的土匪首领所提供的激励,小说继续把年轻人的梦想引向现实。 小说所描绘的没有等级差别的团体取代了儒家君君臣臣的伦理关系,但是它 受到历代帝王的谴责,经常被列入禁书,⑩而事实上对那些不满于现存秩序 的人来说,只是提高了它的吸引力。
  
  现实生活中的匪帮和水浒英雄的理想化行为相距甚远。但是一些更具有 政治意识的首领通常使自己契合英雄的传统,与乡村日常生活的隔离使匪帮 蒙上一层浪漫色彩,弥补了土匪有时不得不采取的不那么英雄的行为。于是, 匪帮在每次农民起义中,都成为军事行动的一支力量,造反有时借用旧王朝 的名义,有时期待建立新王朝。精明的首领通过采用帝王名号或者显示很强 的能力,可以赢得成千上万个追随者的忠诚,而且也吸引周围的团伙,汇集 到同一面旗帜之下。一旦稳固的联盟已经形成,在适当的条件下,打道行动 的土匪活动就有可能转变为群众性的农民起义。对于那些觊觎王位的首领来 说,唯一的问题是,为了促使这种转变,必须谋求传统的权贵的支持,这就 意味着他们不能走得太远。当初为鼓动大众支持所提出的“平等”口号只好 抛在脑后,而以王朝统治的熟悉的服饰加以取代。因此,不论是由匪帮还是 由秘密社团领导的农民起义,很少有希望给中国的政治性质带来根本性的变 化。(11)
  农村的土匪活动,或许可以用最简单的形式加以概括,是数十或数百人 结伙的武装抢劫行为。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农民处于贫穷和压迫的境地的任何 地方都可以发现,但是它在某些时间或在某些条件下特别活跃:在政治控制 放松或者自然环境使农事不足以维持生计的地方。广义地说,主要有两种类 型的土匪,他们“铤而走险”的动机和行为方式都不尽相同。
第一种类型,我们可以称之为“偶尔为之者”,他们把土匪活动看作临
时的出路,因为他们不是为了面临饥饿的威胁,就是遭遇短期的财政危机。 第二种类型是“职业土匪”,由于自身的种种原因,他们把土匪活动看作长 期的生活方式,自己建立起远离法律的戒备森严的躲藏地。他们与“偶尔为 之者”不同,“偶尔为之者”尚插足农村生活,而职业土匪的生活方式不过 需要和边沿乡村保持联系。即使在土匪活动的淡季,他们通常还是留在隐藏 地,难得出外打劫而平平安安地过日子。追求这种勉强维持生计的生活还有 一种持久的吸引力,他们同时经常提醒当局“土匪势力”是顽强的。
简言之,“土匪问题”与当局坚持执行对遭受贫穷的大众进行沉重压迫
的政策是分不开的。政治的腐败或官员的昏聩促使绝望而意志坚强的人们走 向诱人的山区和沼泽(传统的土匪出没的地方);此外,自然的或人为的灾 害增加了那些饥饿无望的人数,于是土匪活动变得蔚为壮观。辛亥革命以后 的十年里,报章开始不再把中国称为“民国”,而称为“匪国”。有自尊心 的社会历史学家不能把这些事情丢给警察了事。(12)
然而在主观上试图研究土匪状况,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世界其他地
区对于土匪活动的研究,往往得益于被俘土匪的口供,(13)而在晚清和民 国时期的执法官都承袭了两千年儒家思想馈赠给他们的遗产,对所有违法者 立即定罪。真正的口供通常只有在严重的叛乱案件中才被认为有必要听取, 那些持续时间不久的不法分子往往无须审讯或经过一套例行公事的询问之后 就披处决。结果犯人案卷中主要注明判为死刑,很少显露牺牲者的真正的生 活经历,甚至缺少最初的动机;的确,这些案卷不过是用耸人听闻的陈词滥 调点缀的一系列歪曲的自我低毁的简介。这种方式在 20 世纪依然很盛行,不 仅出现在“受人尊敬”的权贵所编纂的地方志上,而且出现在大众报刊上。 同时,试图从土匪身上获得信息可能更加困难。乡下的穷人,总体上是 对外人隐瞒自己的日常生活的能手,他们通常显得面有难色;有自尊心的土 匪首领不可能相信那些友好的采访者保证不是刺探军情的奸细。而且土匪很

少会留下自己如何加入“绿林”的经历,最简单的原因是大多数土匪都是农 民,他们是文盲。土匪经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很少有土匪幸存几年以上), 在行军中写作困难;大多数匪帮生活在严酷的条件下,即使是那些识字的土 匪也很少有可能写下他们的回忆。只有在土匪确实成功地取得官方认可的安 全保障之后,他们才有闲暇撰写自己的经历,他们一般更关心掩盖早期生活 中可疑的部分,而不愿把它们公之于众,就象俗话所说的,“大人物不谈自 己低下的出身”。(14)土匪出身的军阀张作霖和张宗昌,供认他们毕业于 “绿林大学”倒与他们的惯于说谎不同,但是这种暴露可能正是为了在各自 十分俗气的自我追求中增添一点光彩。(15)可以说,缺乏对于土匪的分析 是因为难于发现他们的材料。鉴于当局把自己置于不容置疑的道德至上的支 柱之上,许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对那些被神秘色彩和阳刚之气的浪漫情调所 包围的叛乱式土匪形象,产生了无法抑制的兴趣。与官方从叛乱者口供的只 言片语中苦心编纂的土匪的破坏性生活的说明相反,从古代的《水浒传》到 姚雪垠的《长夜》,这些“违禁小说”,都经常紧抓住中国男性的想象力。 在戏剧性的场面中,土匪首领往往被罗宾汉式的类似英雄主义的光辉所包 围,而哲学家孟子也明智地把盗窃行为称作“道”。(16)结果,中国的知 识分子能够谴责土匪,但是同时又本能地理解他们的动机。一句话,他们“身 在魏阙,心在江湖”。当代研究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是那些曾被土匪抓获 的人的回忆录,他们幸存下来得以讲述他们的故事。外国受害者——1920 年 之后尤为普遍——留下大量的文字材料,他们以不同程度的观察能力描述他 们的经历。其中一些材料详细记录了他们的对话,包括土匪坦率地谈论自己 的内容——他们参加土匪活动的过程、作为土匪的感觉以及对于将来的希望 等等。虽然传教士总是为上帝对那些“法律和秩序”的罪人的惩罚而鼓舞, 以致不太注重土匪们自己要说什么,但是其他人还是揭示了大量土匪活动的 “实质性”内容,这在其他来源是难以获取的。结合其他的材料,这些回忆 录提供了生动的中国土匪的真实画卷(或者有希望如此,这是同样重要的)。 然而,大多数土匪活动具有矛盾的特征,使得概括它们十分困难。土匪 通常出身贫寒,他们并非总是拥有可靠的联盟。虽然有些人是真正的“社会 土匪”,他们把土匪活动当作对压迫和非正义的愤怒的发泄,他们打富济贫; 但是其他的土匪无疑是传统的类型,他们专事谋杀、强奸、行凶伤人。更重 要的是,由于权力的不平等总是对富人有利,那些明智地同有钱有势的人挂 上某种联系的匪帮通常是成功的。换句话说,只有理清权力的内在关系,才
能理解土匪活动。
  事实上,许多土匪使大多数无权无势的乡下人感到恐怖,但是那些县长 和他的爪牙,乡绅和他们的家丁,还有军方则不是如此。
  作为武装的团体,他们都要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如果土匪保护一 部分人是以伤害另一部分人作为代价,那么其他人也是按照自己那套先后的 次序行事的。如果土匪使用暴力手段来夺取可以为自己利用的权力,那么, 对于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暴力社会中的来龙去脉就不会有出人意外的反应 了。如果有时他们不得不攻击毫无防卫的穷人,而不是有防卫能力的富人, 责任首先还在于那些靠权力维持那种产生贫穷的不平等制度的人。最后,如 果有时他们很少关心自己统治下的农民,这无法说明他们和大多数握有控制 别人命运的权力的人有什么大的区别。事实上,在某种条件下,土匪可以改 善当局的统治。问题在于他们实施的控制为国法所不容。
  
  然而,匪帮仅仅是当局认为非法的许多种类的乡村军事联合体的一种。 另外一种称作“秘密社团”,两者往往被混淆。老话说:“官老爷法力无边, 老百姓有秘密社团。”这话也真应该包括匪帮。
  不管是匪帮还是秘密社团,都为贫民提供了“集会的场所”,它们都为 那些亲属亡故或离散的人组成另一个家。(17)虽然那些首领往往属于较富 裕的阶层,尤其是秘密社团,但是它们的成员主要是穷人。
  匪帮传统上与秘密社团的区别,在于它们缺乏后者的仪式的程序,但是 实际上这种区别难以保持,不仅因为秘密社团之间仪式的程序不尽相同。而 且因为某些匪帮也采用自己的仪式。另一个方面,匪帮从安全着眼,往往需 要相当翟度的保密,而秘密社团的保密并不必要,他们名义上的秘密性质, 与其说是一种审慎的保密政策的产物,不如说是官方情报机关的无能所致。
(18)
  不管是匪帮还是秘密社团,虽然倾向于分享一种凌驾于传统等级制度之 上的平等的亲密关系,但是同时允许首领拥有如儒家圣贤那样至高无上的统 治地位。纪律的严明,实际上反映在他们的行动上,如果不是反对的话,至 少对首领存在着畏惧。许多匪帮通常也遵守与秘密社团联系的“社会土匪” 的准则。
有时区别可以从吸收成员方面得到体现。加入匪帮的除了那些寻求避免
饥饿的人之外,还包括那些失去土地的人,过于不守规矩而无法适应农村生 活的人,和由于过去的某种行为而被“正直的”社会永远抛弃的人。这种动 机的混杂,意味着匪帮往往取一种侵略性的、掠夺性的姿态,这对拥有相对 的经济保证的中农来说,很少有吸引力。相比之下,秘密社团虽然有时也会 有侵略性,但是如果不去理会它们,几个世纪以来它们往往是奉公守法的。
(19)加入秘密社团通常无非是要寻找一个在危机时期得以互相帮助和获得
精神安慰的因果报应的媒介,而匪帮通常无法提供这些东西,除非它们极端 稳定。
匪帮和秘密社团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或许在于以下方面:秘密社团的意识
形态和仪式程序是为了生存和长时期的维持。而匪帮采用的仪式是作为一种 自强而非自我限制的形式;当一个匪帮由于首领的死亡或者当地情况的变化
(例如其成员被军队所招募)而散伙时,它的仪式也可能随之消亡。结果,
匪帮与秘密社团相比往往显得散漫无常,而且更容易括致旁观者的鄙视。 土匪或许没有反对过儒家体系,但是他们肯定给它提出了一些讨厌的问
题。他们这样做难免引起那些经营这个体系或持续经营这个体系的既得利益
者的天生的保守主义情绪;但是由于中国当局往往把“土匪”这个词语当作 骂人的字眼,使得对土匪活动的作用的理解更为困难。自从产生私有制和国 家以来,政府情愿把“秩序”的破坏当作是盗窃行为,通常包括“暴力事件” 或不带政治意义的地方事件。和世界其他地区一样,在中国“土匪”一词传 统上是损害政敌的最有用的用语,不论是从前(称呼民众叛乱)还是现代(称 呼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是如此。这个伺语暗示使用暴力手段的桀骜不驯的反 社会的个体,从事着一种仇视人类的徒劳的个人仇杀,它甚至缺少异端思想 的自称的合理性。不管土匪被看作是俗气的不合时宜者还是传奇性的原始造 反者,对于他们的地位的最终规定显然是徒劳的。对于立法者、警察和所有 那些略有权势的人来说,这种形象提供了一种理想的手段,它可以转移土匪 可能代表的任何真正的农民的抱怨的注意力,并且诽谤或诋毁政敌。“土匪

活动”可以用来概括一切盗窃行为,从一只母鸡到一个国家——从小偷小摸 到政治革命——结果,所有冠之以这个名称的人都被视为一路货。
  清朝以前,寻求这种伎俩的官方记录经常使用的是盗、贼、寇这些词, 但是到了 18 世纪末期,出现了“匪”这个新词。最初它主要用来指当时的“白 莲教”,后来使用得越来越频繁,而且通常用于“盗匪”、“匪徒”和“土 匪”这一类复合词中,清朝当时日益关注它所宣称的政治合法性。实际上, 这几种表达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暗示一个人或一些人卷入纯粹地方性的或 小规模的骚乱;到了 20 世纪,“土匪”基本上是指乡村的暴徒,使用也更为 普遍。(20)对当局来说,这是一个理想的复合词。一方面,“土”字明确 否定了它所针对的个人或运动具有的广泛意义,(21)另一方面,“匪”字 排除了守法的成分,带有暴乱的意思。正是这个“匪”字给这个尊崇儒学的 国家,和它的继承者提供了攻讦敌人的理想手段。比如,象孙中山和黄兴那 样的革命者,一再被政府指责为“土匪”或“匪徒”,他们发起的地方暴动 导致了辛亥革命;(22)1912 年孙中山放弃临时大总统的职位而由袁世凯继 任之后的几年中,他又一次成为“土匪”。正象古人所说的:“成者为王, 败者为寇。”(23)
  军阀时期常见的做法是,中央当局把某个军事首领称为“匪”或“贼”, 并且任命一个将领以“剿匪”的名义去消灭他。(24)个别的军阀也使用这 个名称来表明自己在道义上优于敌手,而把派系间的战争称为“剿匪行动” 等等。(25)甚至反政府人士也把“匪”和“贼”的名称当作有用的工具, 激进分子把军阀和他们的爪牙称作“官匪”;
1913 年的反袁世凯运动就把自己的军队称为“讨贼军”。(26)这种做
法并没有随着军阀的去位而消亡,1928 年蒋介石的民国政府成立以后,“匪” 这个理想的标签又贴到它的对头共产党身上了。
由于官方新闻机构精心编制的不厌其烦的报道,使生活在中国的任何人
都可能很容易在无意识中接受这种奇异的心理学伎俩,在一般可以接受的意 识中,反共运动已经不再被当作“内战”。然后就有一个真正聪明的“共匪” 的说法。在中国,土匪和穷人一样,总是和我们在一起;镇压土匪看来必然 是任何有效的当局的正常工作,不论是地方还是国家??共产党从来就不是 土匪??。(27)
1937 年日本人入侵以后,人们发现政府、共产党和日本人都不如区别地
使用“土匪”这个名称,用它来攻讦自己所有的政治对手,而把自己置于唯 一至尊的政治地位。(28)
  因此,对于考察者来说,“土匪”和“土匪活动”这些词语既可以是珍 品,又可以是陷阱,它们隐藏着大量不同的基层活动,但是同时又按照官方 的顺序把他们分了类。换句话说,这些词语的主观性质已经不可能使人们对 它们所指的任何农村暴乱的真正属性一目了然。历史学家如果不识别这种危 险,就会掉入陷阱,而把官方对于事件的片面说明当作唯一真实的陈述。(29) 只有对那些笼统地被称作“土匪活动”的事件进行谨慎的考察,仔细分辨实 际情况,然后我们才能分析检查那些可以被认为是真正的土匪活动的情况。 通过阅读官方和准官方渠道的报道,历史学家可以获得丰富而有价值的社会 政治材料,不仅可以把它们用于民众动乱的研究,而且可以用于地方政治的 研究。
华北三个主要土匪首领的生活跨越 1911 年到 1930 年那个时期,他们总

体上可以代表那些年影响中国土匪活动的变化。他们都来自河南西南部传统 匪区的同一角落,并且都闻名全国(确切地说是臭名昭著)。他们不是名声 只限于家乡方圆数英里之内的典型的土匪,但是他们在中国军阀时期的政治 条件下,代表着土匪命运的三个重要变化,他们对于那些企图步其后尘的其 他土匪首领来说是有影响的榜样。
  从 1911 年到 1914 年,由白朗领导的纵横华北五省——河南、安徽、湖 北、陕西和甘肃——的运动是传统的土匪活动的最佳范例,它往往接近于大 规模的农民叛乱。白朗本人是一个“社会土匪”(在可以存在的理想形式的 范围里),他把矛头直指乡绅势力,被家乡的农民当作英雄。他的活动给北 京、上海、武汉那些大城市带来不安全的恐惧,造成华北 70 多个县的混乱, 几乎引起外国的干涉。它得到国民党和满清复仇主义者两方面的积极支持。 “白狼”这个绰号象征着“中国下层社会的英雄”,(30)多年来他的奇特 影响一直保持着,不仅对于以后的河南匪首,而且对于外国记者,只要发生 土匪事件,就会提到他。(31)甚至在 60 年代,台北电台的滑稽问答节目还 继续谈到“流匪白狼,震动华北”。(32)
  白朗的摊子历来由他以前一个叫张庆的部下继承。张庆叉高又瘦,一张 白脸,长长的睫毛下有一对大眼睛,(33)他得到一个绰号“老洋人”,并 且以这个绰号臭名远扬。他具有许多白朗的社会土匪的品质,但是他把自己 的命运押在得到正规军的接纳上;他改变了一些陈规,以适应中国军阀时期 新的政治形势。他抛弃了许多通常与社会土匪活动有关的特性,不过他还是 在自己的家乡地区被当作引以为豪的家乡的儿子。老洋人的恶名仅次于白 朗,他死去以后几十年,在中国的土匪活动的报道中,他的名字彼不安地反 复提起。(34)
樊钟秀的土匪生涯不但先于老洋人,而且比他持续的时间更长;从各方
面来说,他是那个时期的土匪的典型代表。他从土匪活动转向军事生涯,要 比大多数土匪更为正规,更为成功。如果只以生存时间的长短来衡量,他对 新制度的要求的适应甚至比老洋人更为成功。如同白朗,他与反动军阀、国 民党和共产党的各种政治力量建立联系。虽然他在历史书籍中以“军事家” 而知名,(35)但是他的大部分生活是在荒野中渡过的。他和白朗、老洋人 一样,被河南西南部的老乡认为是这个地区的社会土匪传统的代表,他继承 了两个声名显赫的前辈留下的衣钵。由于他既非完全的土匪,又非当局故意 把同音字“狼”取代他的名字“朗”之后,白朗往往被误称为“白狼”。
完全的军人,他的名字缺乏白朗和老洋人所引起的公众广泛重视的程
度。
  这个研究,主要追踪以“临城劫车案”而知名的事件,它或许是民国时 期所有土匪“暴行”中最为臭名昭著的,因为其中涉及大量的白人俘虏。1923
年 5 月 6 日早晨,在中国的外国团体被这个新闻所惊醒:上千名土匪袭击并 掀翻了豪华列车“蓝色特快”,它停留在山东南部临城(也以煤城闻名)的 津浦线上,而且带走了 300 名乘客,包括大约 30 名白人。一个美国人在袭击 中被杀。这些土匪带着他们的俘虏逃入山中以后,提出许多要求,包括呼吁 政府从山东撤军;赦免所有的当事人;让那些志愿者入伍或恢复军职;并且 由六个外国当局来保证这些要求得到满足。(36)经过两个月双方来回的谈 判,最后由上海青帮头子杜月笙出面调解,保证以 85000 元赎金释放俘虏(看 来土匪自己到手的很可怜)。大约 3000 名土匪加入了军队,许多首领被委任

官职,包括最大的头目孙美瑶。结果,在全国的所有地方,土匪袭击外国人 的事件大量出现,包括劫车案。(37)
  “临城劫车案”之后,外国的压力迫使中国当局制订严厉的法规,在津 浦铁路沿线配备正规巡警,每次列车都有武装卫兵,停止夜间服务,军队承 担铁路安全的责任,每次列车发车之前搜集土匪活动情报,并且安排巡逻机 车等等。外国势力还进一步要求提高赔偿金额,以及补偿医疗费用和收入的 损失。他们强调,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的发展,对于上层官员的制裁是 十分必要的,不仅包括那些被认为对“临城劫车案”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 而且包括所有在“匪徒猖獗”的省份中未能保证治安的官员。(38)就象二 十年前“庚子赔款”的情况一样,外国势力显然打算让中国人为临城受辱的 “白人”付出代价。

注释:
①有关剿匪立法的典型事例可以参阅《民立报》1912 年 10 月 28 日;《东方杂志》1915 年 1 月
1 日;《政府公报》1914 年 7 月 3 日和 12 月 7 日;《东方杂志》1923 年 9 月 10 日;《北华 捷报》1923 年 9 月 29 日;长野朗《支那土匪和军队》(东京,1924 年)。
②朱新繁《中国农村经济关系及其特质》(上海,1931 年)。
③见戴玄之《红枪会》61 页。
④《北华捷报》1923 年 5 月 26 日和 1927 年 1 月 29 日;R.W.斯沃洛和马克·卢《中国的光阴和 黑暗:中国土匪行为方式一瞥》,《北华捷报》1934 年 4 月 11 日;查尔斯·戴利《土匪、 骗子和笨蛋》,《密勒氏评论报》1923 年 8 月 11 日。
⑤后藤朝太郎《支那土匪和士兵的一些基本事实》,《外交时报》1923 年 7 月 1 日;哈利·麦 克奈尔《中国新民族主义及其他》(上海,1925 年);纳武津《支那土匪研究》。
⑥《评论周刊》1923 年 6 月 2 日和 6 月 16 日;《北华捷报》1923 年 5 月 12 日。⑦何西亚《中 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上海,1925 年)25 页;伊丽莎白·佩里《华北的叛乱和革命 1845—
1945》(斯坦福,1980 年)64 页。⑧《毛泽东选集》卷 2(1965 年)308 页。
⑨小说的梗概和讨论参见理查德·欧文《中国小说的进化:水浒传》(剑“临城事件”的赔偿 最终到 1925 年 2 月才支付(《泰晤士报》1925 年 2 月 23 日)。列强的要求和中国政府的反 应的详细情况可以参阅《有关临城事件的外交声明》,《北华捷报》1923 年 8 月 18 日。这 一事件为派拉蒙影片公司 1932 年拍摄《上海特快》提供了灵感,这部影片由葛丽泰·嘉宝主 演。桥,1966 年)。
⑩琼·切斯尼奥克斯《水浒传的现代关联:它对 19 和 20 世纪中国的反叛运动的影响》,《远 东历史论集》(堪培拉,1971 年)2 页;鲁尔曼《中国民间小说中的传统英雄》145 页。
(11)村松雄洽《中国反叛意识的几个主题》,收入赖特的《儒家信条》262—264 页。
(12)《顺天时报》1914 年 5 月 15 日;黄鹤山人《支那土匪论》,《台湾时报》1924 年 9 月。
(13)参阅霍布斯鲍姆《原始造反者》和《土匪》:安吉奥利洛《一个英雄般的罪犯》。
(14)参阅李健儿《刘永福传》(台北,1938 年)。
(15)J.B.鲍威尔《在华 25 年》(纽约,1945 年)88 页;S.瓦西奥《土匪统帅》,《太平洋 彼岸》1928 年 7 月 21 日;李新《民国人物传》(北京,1978 年);常城《张作霖》(沈阳,
1980 年)。
(16)吕咎予《白狼扰蓼记》(1980 年)313 页;林宝航《广西游勇》(1961 年)535 页;《郭 沫若全集》卷 1(1982 年)113 页。
(17)戴维斯《中国的原始革命者》(伦敦,1977 年)3 页;佩里《崇拜者和战士:白荷花对 捻军的影响》,《现代中国》1976 年 1 月。
民国时期的土匪的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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