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 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所以,一个死在一 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 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 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 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 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
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 追查——显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什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 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
会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 九 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它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 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什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什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
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 背这个声明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 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象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
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
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 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什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 誓”可使人锒铛入狱。
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 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 种间接沟通——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什么,为了取 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 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 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 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 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 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它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 乃至“仆街冚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 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
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
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
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 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什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
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
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 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
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
口——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 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
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 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
《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 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 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 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 生什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
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
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庆的手在发着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 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 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
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干裂的口唇——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
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
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 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
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 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
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
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 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 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着各种各样 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
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 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 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 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 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 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马 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
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拋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 象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 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 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
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什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 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样子的,连柔
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
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 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
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 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着,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 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
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
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啊!” 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
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 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 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 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
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 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
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裴思庆曾不止 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 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 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 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 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
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 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 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 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
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
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 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
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 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 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 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 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着,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 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着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
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 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着,仍然是满面笑容——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 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 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着,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 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
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
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 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 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着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
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 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着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
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着手,大声答应着:“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
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 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 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
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
连匕首是什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
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 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 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 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 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 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
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 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 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
二十来个人都跟着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
人都心头蒙着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 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 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 慢地倒了下来。
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什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 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 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 “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 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 干裂的口唇更干,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 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
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
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
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
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
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 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
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
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
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
前滚动着,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什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 听到这下叫声。
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 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着狂风来临之 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
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正以
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
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里在鼠团外
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飞得极高,发出刺耳的尖 叫声,以致在那一剎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 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
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 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就
是后来,裴思庆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 别人一样去看滚动的老鼠团,也没有去看飞上天的老鼠,而是争取了极短的 时间,令得四匹骆驼,及时伏了下来。
他知道,巨大的灾祸立刻就发生,老鼠并不是自己飞上天,而是被气 流涌上天去的,这种气流,就像海中的暗流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可是都能
把许多东西都卷上天去。
老鼠十分明白这一点,它们之所以忽然团成了一团,就是为了要对付 这种气流——如果她们仍是漫地乱窜,每一只老鼠,都会被卷上天去。而如 果它们团成了一团,在外层的纷纷被卷上天之际,被里在中心的,就有可能 超脱大难,逃出生天。
裴思庆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的,他所想到的是,连老鼠也知道牺牲一 部分,保留一部分,比全部牺牲更好的道理,而且,也未见老鼠争先恐后地 要成为可以保命的那一部分,它们只是自然而然地团成了一团。
如果是一大群人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人当然不能和老鼠相提并论,老鼠只不过是老鼠,死上一千头一万头 老鼠,老鼠还是老鼠。可是人是人,人命关天。
当裴思庆后来想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又进一步地想到,人的命 运,是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来主宰的?
他率领那么盛大的一个驼队,从长安出发之后,也曾沐浴焚香,在神
明之前拜祭,择定了出发的上上吉日。可是,就遇上了这场大风暴。 如果早一天出发,或是迟一天出发,自然可以躲得过去,是他选择了
这一刻,还是老天早就有一场这样的大风暴在等着他,使他根本躲不过去? 当然,后来再想这种问题是后来的事了,当时,连想的时间都没有,
真正没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先是在大群飞向天上的老鼠尖叫声中,身后传来了一阵听来十分空洞, 但是又十分猛烈的轰轰声,像是人人都置身在一个火炉的火膛之中,听着人 在燃烧一样。等到人人都转过身来时,大风暴已经来了。
单是狂风,或许还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风暴是发生在沙漠上, 所以把可以卷刮起来的沙粒,都带了起来,而且又给予每一颗沙粒以强大的
力量。
一座无穷无尽、巨大无比的黄色的山,带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就这样 压了过来。
四匹骆驼,在事前一剎那伏了下来,连裴思庆在内,约有二十多个人, 在这四匹骆驼旁边的,也自然而然,飞扑向下,有的抱住了骆驼的腿,有的
拉住了骆驼的尾,有的揽住了骆驼的头,总之,都固定在四匹骆驼的附近—
—像团成了一大团的老鼠团一样,形成了一个整体。 而其它的所有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幸运,大沙暴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
来的时候,他们第一件想到的事,是要和骆驼在一起——那是非常自然的, 在沙漠中,不论发生什么变故,和骆驼在一起,是不会错的。
所以,所有的人,都各自拉住了身边的骆驼,有的紧抱住骆驼的颈, 有的搂住了骆驼的缰绳,有的紧扳住骆驼的硬木鞍。
可是所有人都忘记了一点,骆驼并没有伏下来,都是跑着的,在那样 空前的大风暴之前,骆驼在沙漠中求生的本能似乎也消失了!
所有的骆驼都突然发足狂奔,四下乱窜,和刚才急速流动的老鼠团一
样,一下子,就完全淹没在狂风暴沙之中,连呼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发出 了呼叫声,也听不到。看到过烈火烧薄纸没有?火舌一卷,就那么一下子, 薄纸就成了灰。
那两百八十四匹骆驼,一百二十多个人,被风暴卷到哪里去了,再也 没有人知道,或许,已被压到了几十尺深的沙层之下,或许,被卷上了天,
就在天上被亿万沙粒挤化了,或者,卷出了千里之外,甚至,卷到了天香国
去,在再落下来的时候,身体已和亿万沙粒,混为一体。 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奇迹地活了下来,一开始,他们不但觉得身
上有沙压下来,也觉出身下,有沙在涌起来,虽然他们紧伏着不动,可是身
子却左摇右摆,像是正处于急流中的小船一样! 他们的确是处在一处急骤的沙流之上,狂风会在海上引起巨浪急流,
也能在沙漠上引起沙浪和沙流。 沙浪自沙漠上涌起,把他们原来所伏的地方,托高了好几十尺,那使
得他们免于被压下来的沙子盖住,不至于埋身沙下。
沙流就以极高的速度带着他们,向不可测的方向涌进。沙流和河流多 少有点不同的是,河流的河水,流向何方,在何处盘旋,在何处一泻千里, 都是由地形来决定的。可是沙流,却由风来决定。风向北吹,它就向北流, 向西吹,它就向西流,风是旋风,沙流也就打转。所以,它永远是顺风向的。
沙流的速度虽然不如风速快,可是由于它顺风而流,自然也在一定程
度上减轻了暴风的压力,这也是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终于能在暴风过去 之后,仍然活下来的主要原因。
大风暴说来就来,也说停就停。才一停止的时候,所有人一点知觉也 没有。最先恢复知觉的,自然是裴思庆,因为他有深厚的武功根柢。
裴思庆的感觉是,大风暴一起,自己就像是被投进了一个洪炉之中,
炉火一直在他四周围熊熊燃烧。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烧成灰,居然 手脚和身体还在一起,居然睁开眼来还可以感到光亮,喉间感到干渴,身上 感到刺痛之际,他着实发了一阵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 在一个什么样的处境之中。
然后,他陡然明白了,他明白自己已经逃过了大难,并没有死在大风
暴之中。 他想张口大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
口中,满是沙子。沙子不但填满了他的口,好象还一直塞到了咽喉。他先是
吐,后来是呕,都无法把沙子弄干净。 而且,他也不是一睁开眼来就可以看到东西的,他只是感到了光亮和
一阵刺痛,眼皮之下,也全是沙子,他要小心地揉着眼,就着涌出来的泪水, 才能把眼中的沙子,慢慢地挤出来。等到他可以朦胧地看清楚眼前的情形时, 他所看到的人,都在吐着口中的沙子,四匹骆驼,正在晃着颈,大口喷着气, 在它们喷出来的气中,也夹杂着大量的沙子。
直到这时,裴思庆才看到,自己和所有人,以及骆驼,有一半埋在沙
中,他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一些布条,赤裸处的肌肤。却又红又肿,那是 给急速吹过的沙粒所造成的伤痕。
裴思庆在这时候,首先想起的,是他的那柄匕首。他勉力挣扎,使自 己挣出了沙子,下半身的裤子,也几乎成了碎片,可是腰际的匕首还在。
他把手按在匕首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又吐了一些沙粒。在这时候,
他身边也晃晃悠悠,站起了一个人来,用干哑已极的声音对他说:“别连唾 沫一起吐出来,每一滴水,都可以救命。”
说话的是那个老向导。老向导的话,使裴思庆知道,大风暴是过去了, 可是,死亡的阴影,仍然紧紧笼罩在他们的头上。
他勉力定了定神,才用沙得自己都不相信的声音问:“我们在哪里?”
老向导缓缓摇着头:“不知道!”
裴思庆的心向下沉,他再问:“我们还剩下什么?” 他们浩浩荡荡自长安出发的时候,不但带了足够的清洌无比的山泉,
甚至带了足够的美酒,更别说各种粮食和腌制得香气扑鼻的各种肉类了。
这时,裴思庆想知道他们还剩下什么,十分重要,有关他们的生死。 老向导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四面看看,裴思庆也跟着看。 这时,所有的人,都已经试着在挣扎站起来,每一个人都毫无例外,
衣不蔽体,有几个,甚至已是赤身露体,狂风撕走了一切,连仅余的四匹骆 驼的鬃毛都各被扯脱了一大片。
除了二十多个几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和四匹骆驼之外,几乎什么 也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怕就是他那柄匕首了!
还剩下什么? 他低头向匕首看了一下,鞘上的各种宝石,在阳光下有夺目的光采。
在长安,其中任何一颗都可以换一个人十年吃喝不完的食物饮料,而在这里,
换一滴水都换不到。 裴思庆看到已从沙中挣扎出来的人,正踉跄地向他和老向导靠拢来,
他发出了第三个问题:“别的人呢?都上哪里去了?” 老向导没有出声,只是伸手指了指天。
他的意思十分明白,这个问题,只有老天才可以回答得出。
裴思厦才从死里逃生,就能一下子问出这三个重要的问题来,可知他 的镇定功夫,十分到家。这时,他站着,西斜的夕阳,正在他的左面,他伸 手向右指了一指。他没有说什么,可是围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发出了一阵 表示同意的嗡嗡声。
他向东指,表示回长安去,他们是从长安出发向西走的,在如今这样
的情形下,自然只有先回长安去再说了。这时,看各人的神情,都还是相当 乐观,虽然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是老向导和裴思庆还在,他们都是在沙 漠中十分有经验的人,在挫折之中,一定可以有突破的办法,这一点,从他 们望向裴思庆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裴思庆却没有那么乐观,他之所以感到自己这群人的处境十分危险,
并不是由于他跨越沙漠的经验,而是他从老向导的眼中,看到了老人家正在 竭力掩饰着的恐惧——一个人,如果努力在掩饰恐惧,那就是他感到了真正 的恐惧,这一点,作为武林大豪的裴思庆,自然十分明白。他见过许多急于 成名的武林人物,来向他挑战,而面对着他的时候,就有这种神情露出来。
他十分喜欢看到这种神情,因为他知道,不论敌人的武功多么高强,
甚至大可以胜得过他的,但是只要一有这种神情露出来,只要他心中表示了 真正的害怕,那么,这个人就输定了。
现在,为什么老向导的眼神之中,会有这样的神情显露?是不是老向 导有什么预感,还是他的经验告诉他,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他喜欢老向导,是因为过去两次,不是没有遇到过变故,他们险些陷
入浮沙的沙井,也曾经历过风暴——自然没有这次那么强烈,每次,老向导 都轻松得耸耸肩,然后,解下腰际的羊皮袋来,喝上几口酒,若无其事,就 像是在长安街头闲步一样。
可是这时,他的动作也有点反常,当裴思庆注视着他的时候,看到他 的手在发着抖,裴思庆也看到了,老向导腰际的那只羊皮袋子,居然还在,
他这时正解了下来,拔开塞子。
这是驼队中人人都见惯了的老向导的喝酒动作,只是接下来,老向导 的动作,却令人有点沮丧。
老向导拔开了塞子,把羊皮袋子的口,向嘴边凑了一凑,可是他却没
有喝酒,陡然手腕一翻,袋中的烈酒,就“嘓嘟嘓嘟”泻出来,落在沙子上, 一下子就没有了踪影。
然后,老向导抬起头来,声音虽然哑,可是表面看来,却十分镇定, 他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得到水源,没有水,喝酒会把人烧死。”他的话,
使得很多人都用力点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找到水源”这句话,在沙漠
之中,自然可怕之极。 只是,在当时,还不那么可怕。
老向导说完了之后,手也向东一指,他牵着一匹,裴思庆牵了一匹, 把另外两匹骆驼,交给了可靠的两个人,牵骆驼的人都懂得,在如今这样的
情形下,不是人牵着骆驼走,是骆驼牵着人走。
人在沙漠中找水源,要看到绿洲,看到了水,才知道有水,骆驼的本 领比人高得多,它会停在一处看来和别处一样的沙漠上,然后用蹄刨着,刨 出一个坑来,看来也没有什么特别。
然而,就是这个特别的坑,在一个时辰或两个时辰之后,就会被十分 缓慢渗出来的水填满。而且,水必然十分清洌,决不会咸苦。
当四匹骆驼,二十来个人,开始向东行的时候,沙漠之上,风平沙静, 夕阳沉得更西,把人和骆驼的影子,拉得极长。
他们都走得很慢——在柔软的沙子上行走,非但走不快,而且每走一
步,都加倍吃力。老向导在开始走动之前已警告过所有人:不要说话,所以, 一列队伍,静得出奇,和出发时浩浩荡荡,轰轰烈烈相比较,简直一天一地, 裴思庆回头看了一下,心中所想到的是:这是死亡之旅,看来,除了走向死 亡之外,没有别的去路了。
于是,他偷偷靠近老向导,把声音压得十分低,问:“你为什么害怕?” 老向导的身子震动了一下,看来他想否认,可是才摇了半下头,就没
有动作,过了一会,他才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猛烈的风暴。”
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当然更没有经历过了。裴思庆扬了扬眉,老向 导又道:“沙漠中有这样风暴存在,我们遇上的,一定不是第一次。我从来 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风暴的原因,是因为见过这种风暴的人都死了,没有一 个能活着遇见别人,把这种风暴的可怕情形,传述出去。”
他说到这里,裴思庆已经十分明白他的意思了:他们也无法活着离开
沙漠,无法把他们可怕的遭遇讲给别人听,世上仍然不会有人知道沙漠之中, 有如此可怕的、突如其来的大风暴。
裴思庆沉默了片刻:“我们没有希望脱困?” 老向导十分缓慢地摇着头,也用十分缓慢的声音说了这样的话:“谁知
道呢?人的命,又不是自己的,全在老天爷的手里捏着哩。”
裴思庆没有和老向导争辩,可是他显然不服气,他两道浓眉,倏地一 扬,英气勃勃,现出了令人望而生威的神情,手也自渐而然,按到了腰际的 匕首上。在这时,他十分自然地抬头看了天一眼。
漫天的晚霞,正由艳红变成紫色,气象万千,苍穹一直伸延开去,直 到天尽头处。
裴思庆不禁大是气馁:天是如此之大。他意气再豪,他匕首再利,又
怎能和天斗呢?就算他能在天上刺上几百下,天又会有什么损伤呢? 他迅速地低下头来,不再向天看,低着头,一步一步向前走。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之后,天开始冷,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有的,只是被
烈风撕碎了的布条,飘飘荡荡的布条,当然不能抵挡任何寒意,于是,老的、 弱的,皮肤上都开始起了肌粟,使得裸露在外的身体,看来难看之极。夜越 是深,寒意越是浓,每一阵微风吹上来,都像是有利刀在割裂着肌肤一样。 如果是一个吃得饱,喝得足的身体,对于这样的寒意,或许很容易抵
御,大不了灌几口烈酒,也可以令得身子产生一股火烧一样的暖意。
可是如今所有的人,都又饥又渴,怎能再抵抗寒意的肆虐? 老向导来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声音低得听不见:“息一息吧。” 裴思庆点头:“好,明天天不亮就走,早上那段时间,又不冷又不热,
最好赶路。” 于是,四只骆驼伏了下来,所有的人,身体挤着身体,尽可能靠在骆
驼的身上。这样子才会有一点至少可以维持生命的温暖。 在这样的情形下,也格外显得骆驼的重要,一匹骆驼,至少可以使靠
着它的六七个人,得到起码的温暖,所以,裴思庆一直到了三天之后,才想 到杀骆驼,那时候,已经有六七个人,由于老弱饥渴,倒在沙漠之中,再也
起不来了。
那是他们遭到了大风暴之后在沙漠的第一晚,裴思庆没有睡,只是闭 着眼,听着自骆驼内所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听着自己肚子中 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
他想着长安,想着自己的万贯家财,想着大宅中宝库内的各种珍宝, 想着儿女,想着柔娘。
柔娘是他的妻子,可是并不是他儿女的母亲——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 情形,也不算奇怪的是,柔娘十分年轻,三年前被他娶进门的时候,才十五 岁。
裴思庆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把烛火移近柔娘时,柔娘的神情——一 双大眼睛充满懊惑惊疑地望着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望着一个正当盛年、
壮健威严的大豪富,所以她的眼光,恰如一头落到了猎人手中的小鹿。 裴思庆双手轻轻捧着她的脸,想安慰她几句,可是却没有说出什么话
来,他只是轻拍着她柔嫩得出水的脸颊,告诉她:“别怕,每一个女人都是
这样的,嫁给我,已经是最好的了,你慢慢会知道。” 他也不知道柔娘听懂了没有,他想,她应该懂的。三年了,柔娘当然
懂的。
他又伸手按了按腰际的匕首,暗叹了一声,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那个故事,甚至是他心中的禁区,他非但不让人问,而且不让自己想。
这时,他暗自下了一个决定,真要是没有活路了,非死在沙漠之中不 可了,那么,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再想一遍。
然后,不知怎么熬过去的,天就快亮了。 熬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不断有人倒下去,到了三日三夜之
后,裴思庆终于杀了第一头骆驼,用哑得不能再哑的声音告诉活着的人:“慢 慢吞,一丝一丝地吞。”
沙漠中连生火的材料也没有,可是又老又韧,生吞下去的骆驼肉,也
硬是支持了人的生命。
又是三天三夜,第二匹骆驼倒地。 等到第三匹骆驼倒地时,裴思庆扯着嗓子直叫:“水源在哪里?水源在
哪里?我们在哪里?”
他一面叫,一面抓住老向导的肩头,用力摇着,令得老向导的全身骨 头,发出清楚的“格格”声。
第四部:最后一匹骆驼,杀还是不杀?
老向导的头软垂着,好一会,他才吐出了三个字来:“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他才忽然道:“其实,我们早已死了,想闯出沙漠去的,
只是我们的幽灵。” 老向导的话是如此突兀,令得所有的人,都睁大了早已失去光采的眼
睛望着他,想在他干瘪的口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可是老向导却只是把他刚才说的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一个平日最强的小伙子,这时虽然嘴唇开裂得见血,可是习惯仍然不
改,他最先反驳:“鬼没有影子,我们都有,怎么说我们全是鬼?” 所有的人仍然望着老向导,等老向导的回答。 可是老向导并没有回答,只是十分缓慢地摇了摇头。不过,大家还是
明白了他的意思,有的人低头望着自己的影子,心中都在想:虽然还有影子, 可是,和幽灵还有什么分别呢?
曾经在沙漠中闯荡过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有十分可怕的一个传说: 所有死在沙漠中的人,幽灵仍然不断地设法,想离开沙漠。
连幽灵都不想留在沙漠之中,可知沙漠实在比地狱还要可怕。
裴思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用嘶哑的声音叫:“别 胡思乱想,这头骆驼,至少又可以使我们多活三天。”
在这样的情形下,“多活三天”已是十分强烈的刺激,三天,可以产生 无穷的希望,可以使人绝处逢生,可以使人重临长安,可以使人在盛暑的日 子,又可以慢慢地一口一口呷着经过冰镇的、来自遥远西域的葡萄美酒。 于是,人们又起劲地咀嚼着又老又腥的骆驼肉,喝着浓稠的骆驼血。
老向导蹲在一边不动,等到裴思庆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指着唯一的
一匹骆驼,用哑得听不到的声音问:“这一匹,怎么样?” 裴思庆一昂首:“三天之后再说。” 在当时,把一切全都推到三天之后,是因为对未来的三天,充满了希
望之故。而且,每个人都在想:三天,不算短,再走上三天,总该有新发现 的。
可是三天过去了,他们仍然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三天之后和三天 之前,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行列,又减少了六七个人。而剩下来的人,脚 步也更缓慢,虽然还有影子,但是看起来,更像幽灵。
终于,面临宰杀最后一匹骆驼的时刻了。 裴思庆扬起了匕首,却迟迟未能刺下去——对他这个大豪来说,那是
前所未有之事,在他的记忆之中,他不论做什么事,都是想到了就做,从来
也没有犹豫过。 可是这时,为了一匹骆驼的生死,他却迟迟下不了手,心血翻腾,就
是沉不下手去。
杀了这匹骆驼,他们可以多活三四天,可是他们却再也没有骆驼了。 在这样的沙漠中,没有了骆驼,就等于死亡——他们不知被大风暴卷
出了多远——一定极远,不然,十多天下来,他们一直在向东走,早就应该 回到长安了。
或许,在大风暴过后,他伸手向东指,决定回长安去,是一个错误的
决定。或许,那时候,他们已在沙漠的边缘,如果向西走的话,一天两天就 可以走出沙漠,向东走,反倒逐渐走进了沙漠的中心。
或许?? 或许杀了骆驼,三天之内他们自己就可以走出沙漠。
或许留下骆驼,骆驼明天就会找到水源。
或许?? 裴思庆自己下不了决定,他缓缓转动着眼珠,向其余的人看去。
所有的人,脸上的皮肤都开裂,看起来,每一张脸上,都没有一点生 气,每一张脸,都像是用枯木刻出来的。枯木一样的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
表情,那甚至不像幽灵,只是枯木。
裴思庆最后的目光,停留在老向导的脸上,他发现老向导十分平静地 垂着头坐着,一动也不动。一看到了这种情形,裴思庆就遍体生凉.他伸手 轻轻推了老向导一下,老向导就倒了下来。
裴思庆闭上了眼睛:老向导死了。 在被痛苦、绝望煎熬了那么多天之后,老向导终于支持不住,死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人会认为死亡是最后的解脱,根本没有解脱—
—灵魂还得不断挣扎着离开沙漠:没有人知道灵魂在沙漠中挣扎想离开的情 形是怎样的,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轻松,也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更加痛苦。 老向导一倒下,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连那最后一匹骆
驼,也像是感到了有更大的不幸快要降临,所以也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裴思庆甚至不是有了决定,而只是脑门子里陡然传来了 “轰”地一声响,老向导的死,刺激得他非要有些行动不可,所以他一现手, 匕首已插进了骆驼的脖子。
而且,他出手快绝,目光之下,只见匕首的精光闪耀,跳动,流转, 像是许多妖魔精灵,在围着骆驼打转,在电光石火之间,他在骆驼的身上,
刺了十七八下。 然后,他俯首,吮住了骆驼颈部的那个伤口,大力地吮吸着。
其余的人,根本不必他再说什么,也纷纷扑了上去,各自咬住了一个 创口,拚命吮吸着。
奇怪的是,庞然大物的骆驼,竟然并不走避,只是木然地站着,任人
荼毒。看它的样子,它像是想伸过头去,拱一拱已死的老向导。 可是它已无力做到这一点,就在它的头尽量向老向导伸过去时,它缓
缓地倒了下来。 在那一剎间,所有正在吮吸着骆驼血的人,都停止了他们吸血的动作,
望着倒地的骆驼,有的人,甚至手足无措地挥舞着双手。
裴思庆在这时刻,保持着他大豪的本色,他闷声喝:“一滴都别剩,靠
它活命了!” 靠它活命了!可是能活多久,没有人知道。
裴思庆终于杀了最后一匹骆驼,以后的事态发展会怎么样,全然无从
预料。也或许,杀或不杀,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死亡。 这一夜,接下来的时间中,除了咀嚼声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 裴思庆的手,一直按在他那柄匕首之上,鞘上的宝石,在他的掌心上
压出了凹痕,他的手十分麻木,可是他不愿意离开。 他抬头望着天,天空是一种十分明净的极深的深蓝,天上的星星,和
他在长安的华宅之中,把柔娘搂在怀中,躺在舒服的椅子上,仰天观望时, 并无不同。星空是永恒的,而星空之下的地面上,却每一刻都那么不同。
裴思庆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闭上眼睛的,当他眼皮感到刺痛而醒过 来时,一天又开始了。
没有了骆驼,所有醒了的人,都像是没有了成年人扶持的孩子一样,
都有一种彷徨无依的神态,也自然而然,把目光集中在裴思庆的身上。 裴思庆一句话也没有说,甚至也没有伸手向前指,他只是深深地吸了
一口气,然后,迎着朝阳,开步向前走。 到了这时候,已经无法改变行进的方向了——就算一开始决定向东走
是一项错误,那么,现在也必须继续走下去,一直走向东,只要不死,自然
是一定可以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的。 一直没有人出声,更别说有人讲话了。十来个人,排成了一个死亡的
行列,在沙漠中挣扎着前进,甚至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无法一直维持昂
首前进的姿态,也会垂下头来,其它的人更不必说了,他们的下颚,一直抵 在他们的胸前。
太阳沉下去又升上来,升上来又沉下去。 在开始的三天,骆驼肉还维持着他们的生命。 第五天,两个小伙子开始发狂,大叫着,扑向对方,拚命想咬噬对方,
扭成了一团,在沙上打着滚。可是并没有人理会他们,连向他们看多一眼的 人都没有。
这一天,有六个人倒了下去。 下一天,又有五个人倒了下去。 再下一天,只剩下三个人了。
裴思庆也无法维持正常的视力了,不论他如何眨眼、揉眼,看出去, 总是晕晕乎乎地一片,有时候,彩色一团团地在转,有时候,只是模糊地一
堆,他去看另外两个人的时候,那两个人的身子会忽胖忽瘦,忽高忽矮。看 着看着,两个人忽然成了一个人——其中的一个人——他和另一个人,都听 得那倒下去的人在叫,声音嘶哑得像是那人不是用口在叫,而是用肺腑在发 声。
那人叫的是:“求求你们??把我??宰了??或许你们能够逃??出
生天??我反正不行了??你们要是活着出去,我只求好好对待我的??家 人??”
裴思庆只感到全身一阵抽搐,他几乎因此而身子缩成一团,他并没有 停步,仍是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当然走得缓慢之极,所以他可以听到身后传
来的语声。
先倒地的那个叫着:“等一等,你先发一个毒誓,要是你??逃出生天,
不照顾我的家人,那便怎样?” 那一个停下来的声音很高吭:“皇天在上,要是你能令我活下去,我能
回到长安,不好好对你家人,叫人也把我宰了,喝我的血,嚼我的肉!”
倒地的那个先是一阵喘气,忽然又叫了起来:“你的手为什么放在背 后,你在做甚么手势?你骗我!”
裴思庆接着听到了两个人的嚎叫声,他并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他 只要回头看一眼,只怕发自五脏六腑的抽搐,会令他倒地不起。身后的嚎叫
声渐渐低了下来,过了好久都没有人在他的身后追上来,他知道,这两个人
同归于尽了,谁也没能在谁的身上得到什么!
第五部:不想去想却又想了起来的誓言
裴思庆继续向前走,从那一刻起,他的一切知觉都不再清醒,他看出 去的景物,都是模模糊糊的、铺天盖地的黄沙,有时甚至会在头上,而蓝天 白云,反倒会在脚下。他甚至不能肯定自己是向前走,还是在原地兜圈子, 还是根本没有动。他听到的声音,变得十分复杂,有时,他听到的是正常的 风吹过沙漠的声音,“沙沙”地作响,沙粒在滚动之际,所发出的声响,十 分轻柔,谁也料不到那种轻柔的声音,历年来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
有时,他又听到刀枪剑钺相碰撞的“铮铮”声,兵器的相碰声最是惊 心动魄,每一下碰撞,都是一次生和死的交锋,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下一 次“铮”地一声响——如果没有了,替代的就是兵器和肉体接触的声音。
裴思庆以前用剑,那也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利器,当剑锋削进人的身体 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十分怪异暧昧、没有其它的声音可以比拟的声响。裴思 庆十分喜欢听这种声响,因为那代表了胜利。这时,他就又听到了这种声响 一次又一次地传来,代表着他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他也听到了他大声呼啸的声音,每次在胜利之后,他都会呼啸,以表 达他心中的豪情,可是这时他虽然张大了口,努力想发出声音来,却除了吸 进灼热干燥的空气之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但是,他还是听到了自己的呼啸声,一下接着一下,他还听到他的一 双儿女叫唤他的声音,那令他感到生命延续的喜悦和温暖。
各种各样的声音,一种接着一种,忽然之间,一切都静了下来。 裴思庆用力摇着头,没有声音,那太可怕了。然后,他又听到了一个
十分诚恳、听来十分动人的男人的雄浑的声音,那声音熟悉之极,正是他自 己的声音。
他正在说着:“过往神明共鉴,我们两人,义结金兰,不能同年同月同
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有异心,神人共诛, 叫我渴死饿死在沙漠之中,尸骨不得还乡。”
裴思庆不知道当他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他是在走着还是停着,而那 几句话,清清楚楚传入他耳际时,他整个人,如同雷击一样地震动,也有了
剎那间的清醒。
那一剎那的清醒,带给他的痛苦,难以形容,他是什么时候,罚下了
这样的毒誓?虽然三年多来,他想都不敢想,彷佛整件事,都已在他的记忆 之中消失了,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根本不去想,他真的做到了这一点, 即使是大风暴发生之后,他自知一步一步接近死亡,他也还可以根本不想这 件事。
可是这时,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一定快死了,他也有预感,自己含在临死之前想起这件
事来,所以,他早已想过,要在临死之前,再把自己如何得了那柄匕首的事, 想上一遍——最好想到一半,他就死去——因为那是一个相当长的故事,那
样,他就可以再也不想起这件事来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有开始想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他不肯
承认自己快死了,而他竟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自己罚那毒誓时的声音。 听到了声音,自然把一切全都勾起来了,往事一幕一幕,走马灯一样
在他眼前闪过,他用力挥着手,却挥之不去,他紧紧闭上眼睛,却仍然把一
切看得那么清楚。 他看到当时和自己一起跪在香案之前的,是一个秀气得令人心析的青
年人,他一身紫衣,那青年人却是一身月白色,更衬得他面上傅粉,目若朗 星,玉树临风,英俊不凡,和他的豪迈威壮,健硕剽悍,形成强烈的对比,
可是两男的外形,却同样那么悦目。
他也听到那青年人在说:“你将有西行,正要穿越沙漠,这样的誓言, 不是太重了么?”
是的,那次西行,应该是他第二次西行?还是第一次?竟有点记忆不
清了。
他是怎么回答的?当然豪气干云——只要问心无愧,再毒的誓言也不 怕。
后来一连串的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他的那柄匕首,无声无息插进
了那俊美的青年人的心口时,是在誓言之后多久的事? 他自然记得一切发生的经过,只是他绝不愿意再去想,他无可避免地
要“看”到的是,俊美的脸在匕首刺进去了之后,甚至没有一点痛苦惊讶之
色,只是牵动了一下口角,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在当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可是这时,却像轰雷一样在
耳际响起:“你不怕应誓吗?”
他怕,可是已经送出去的匕首,就算收回来,也已不能改变事实了。 匕首一进一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可是一
个生命,就此结束。那么俊美的一个人,就这样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他怕,因为怕在罚誓的时候,那么认真,所罚的誓言,又那么真实。 他怕,因为他知道,神明必然听到了他的誓言。 当他把匕首送进他结义兄弟的胸膛之时,他可以肯定,绝没有任何人
看到,整件事,做得秘密之极,除了他自己之外,不会有别人知道。
可是他还是怕,他不怕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知道,他也可以应付, 他怕的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他如何能够应付天地鬼神呢?
在他做了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他把一个娇柔无比的少女,带到了尸 体之前,那时,少女的大眼睛中,珠泪滚滚而下,倚在他的胸前,泪水把他
的胸膛,润湿了一大片,他轻搂着那少女的细腰,款款地安慰着:“人死不
能复生,我会替他报仇,你别太难过了,我会尽我一切力量照顾你,爱??
护你。”
少女的软馥馥的身躯,由于哭泣而抽搐,像一头受了惊的小鹿。娇躯 的这种动作,使得这个大豪雄壮的身体,变得更强健。
他曾轻轻掠起少女的发脚,看着少女水嫩水嫩的脖子,用力吞咽着口 水——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在那雪白粉嫩的颈上,留下了他的噬痕。
那一年,少女才十四岁。一年之后,少女成了他的妻子,少女的名字 是柔娘。
裴思庆许久没有再西行,因为西行会经过沙漠,而他又曾罚过这样的
毒誓。
他努力使自己忘记这件事——或许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他不应该忘记 这件事,应该时时刻刻记着,那么,他就不敢再跨进沙漠半步。
可是他却十分成功地,真正地忘记了这件事,每当柔娘偎依着他,他 感到无比满足的时候,他感到柔娘自出生以来就是怕的,若不是有了他,根
本不必有柔娘这样的女子在世上。 一切都那么心安理得,于是他再度西行。
裴思庆再明白也没有:他完了,当年他罚了毒誓,现在毒誓应验了。 令他不明白的是,一百多人,他们是不是当年也曾罚过这样的誓言呢?
若不,为甚么那么多人,都一起死在沙漠之中了呢?
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耳际轰雷一般响起的,是“你不怕应誓吗”这 一句询问。
他感到天旋地转,这时,又有一点奇异的、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飘
入他的耳中,可是他已经没有能力去判断那是什么声音了。
第六部:一个神秘的拍卖会
温宝裕摇摇摆摆走进来——他发育良好,身体健康,个子相当高,所 以他故意夸张他走路的姿势时,看起来自有他的潇洒味道,我曾经对他这种 行动,表示过一些异议,温宝裕睁大眼睛望着我:“现在的青年人,都是这 样的啊。”
我无法表示意见了,因为我不再是青年人了。
我曾观察过,胡说对他的这种怪模怪样,一点也不觉得碍眼,虽然他 自己的行动很合乎传统的庄重的原则。
而良辰、美景对温宝裕的仪态,简直欣赏,有一次,两个小丫头侧着 头看了他好久,由衷地道:“小宝,你可以算是美男子,只可惜,太无懈可
击,反为不美了。”
温宝裕一翻眼:“我应该怎么样?把自己的鼻子劓了才够标准。” 小宝在这里,不说“把鼻子割了”,而用了一个“劓”字,多半预算良
辰、美景会听不懂,可是良辰、美景闷哼一声:“不必,叫苗女在你脸上黥 上一条什么毒虫,也就差不多了。”
一个说“劓”,一个还以“黥”,温宝裕一人难敌两口,只好偃旗息鼓,
不再唇枪舌剑。
由此可知,良辰、美景也并不讨厌温宝裕的行动,所以,我看到温宝 裕有点不顺眼的行动时。也就忍住了不出声,久而久之,倒也习惯了。
温宝裕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出去。他简直可算是我屋子中的一员
了,所以我只是向他一挥手,示意他自便,并没有打算为了他的出现而多逗 留一会。
温宝裕一看这种情形,打横一跳,拦住了我的去路,扬着手中一只黑 色的信封:“我收到了一封十分古怪的邀请函,想听听你的意见。”
温宝裕这小子,自从他也有了好几宗古怪的经历之后,十分之自以为
了不起,不论遇上什么事,各种各样的意见之多,无以复加,这次居然会来 不耻下问,来听我的意见,那是十分难得的事了。
我停了步:“请你去参加什么?” 温宝裕拍打着信封:“一个拍卖会。”
我立时自鼻孔中发出了“哼”地一声响。这个动作,叫作“嗤之以鼻”,
温宝裕自然是明白的。 他立时不以为然:“亚洲之鹰罗开,认识了他毕生唯一所爱的异性,也
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开始的。” 我侧着头打量他,当然是意存不屑,有“你怎么能和亚洲之鹰相比”
之意。
可是在看了他一会之后,我倒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温宝裕有一个 长处,他全身上下,自然也包括神情,都自然而然,绝不做作地充满了自信 的光辉。
任何人,如果有这种出乎自然的自信,就一定会给他人好感——要注 意的是,自信的神态必须出乎自然,而不是做作,不然就会令人反感。
温宝裕的这种自信,和他成长的环境,当然有一定的关系,其中有相 当部分,可能还来自我和白素对他的影响,但是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他天 生的性格。
这时,他看到我并没有再说什么,就知道他自己已通过了“考验”,所 以,又把那信封向我扬了一扬:“这个拍卖会,规定所有参加者,都不得暴
露自己的身分。” 我扬了扬眉:“哼,除了化装舞会之外,又有了化装拍卖会?” 温宝裕皱着眉:“有些拍卖会,不公布拍买者的姓名,倒是惯例。例如
上一次世界上最珍贵的邮票‘圭亚那红一分’,就不知是谁买了去。还有, 那颗著名的天然粉蓝色钻石‘海洋之魂’也不知——”
看来他在收到了那个请柬,做了不少的资料查阅功夫,他记性好,要 是由得他滔滔不绝说下去,不知道可以说多久,所以我一挥手。打断了他的 话头:“够了,可有说明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不准暴露身分?”
温宝裕吸了一口气:“有,说得很坦白,说是拍卖的珍品,大多数,甚 至全部,来历都不是很光采,不可深究。可是又绝不是贼赃。其中,绝大部
分,和多年之前,一个著名的中亚考察团有关——” 我本来已听得没有什么兴趣,准备走出门去了,可是一听到最后那句
话,我陡然一扬手,问:“斯文哈定考察团?” 温宝裕耸了耸肩:“没有明说,不过据我的推测,正是斯文哈定考察
团。”
我抿着嘴,来回踱着步。
斯文哈定是著名的瑞典学者,世称最伟大的探测家,毕生致力于中亚 细亚的探险,足迹遍及中亚各地,对中国的西北地区,更曾进行过长时期的 探索,对新疆、西藏、蒙古地区,比任何人都熟悉。
我早就对斯文哈定的探险行为,十分有兴趣,一来由于我生性也喜欢 探险,二来,是由于斯文哈定曾几次来回戈壁沙漠,他的著作之一就是“戈 壁沙漠横渡记”,在沙漠中有了不少发现。
围绕着他的探险活动,还有许多传说,都十分之引人入胜。传说中有 一个,说他曾在戈壁沙漠之中,发现了一个被淹没了许久的古城,那个古城
之中,有着许多奇珍异宝,都落入了他的手中,而且,他并没有公布这件事
——如果公布了,当地政府会没收这些宝物。 如果传说属实,那么斯文哈定保有这些宝物,自然不能算是很光采的
了。
一座被风沙淹没已久的古城,这自然十分引人入胜,所以我伸手,便 把温宝裕手中的信封,接了过来,抽出了请柬。
请柬也是黑色的,印着银白色的字,首先是一段邀请文:素仰阁下对 珍贵对象,极有兴趣,所以邀请阁下参加这次神秘拍卖会,主持者保证阁下 绝不会失望云云。
在我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温宝裕在一旁,解释他何以会接到这份请
柬的原因——我正想问他。 原来当温宝裕才主理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之后,需要现钱来怍管理改
建之用,经过我的同意,变卖了一些屋中的古董,也曾把几件珍贵的东西,
交给国际性的拍卖会拍卖。 所以,温宝裕的名字,就被列为“国际收藏家”之列,所以,就收到
了请柬。 在邀请文之后,是另一段文字:“鉴于本次拍卖的珍贵宝物之中,部分
或大部分的来历,并不光采——但保证绝非贼赃,绝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那段文字又道:“所以整个拍卖会现场的参加者,均不能暴露身分面 目,包括拍卖会主持人在内,均请戴面具或化装,务求掩遮本来面目。若阁 下自问能遵守此项规定,请电本会,当即寄上精美的拍卖物品目录——绝大 部分,都是中亚细亚的艺术精品和宝物,和一个著名的探险队有关,有许多
简直是传说之中才出现的珍品。” 温宝裕看到我抬起了头,就道:“看,毫无疑问,这个探险队,一定是
斯文哈定领导的探险队。”
我问:“你打电话去了没有?” 温宝裕道:“当然打了,明后天就会收到目录,倒要看看有什么奇珍异
宝。”
我笑:“你那大屋子中的奇珍异宝也够了,还想去买别的?” 温宝裕摇头:“不是想去买,是想去看看那个见不得人的拍卖,究竟如
何进行。” 他把这个拍卖会形容为“见不得人”,倒也十分贴切,自然,也大有可
能,这根本是拍卖会主持人的噱头,藉此吸引人参加——如果不是由于这一 点,小宝不会有兴趣,也根本不会来和我商量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有点扫兴:“你想去参加?奇怪,你注意到了极不
合理的一点没有?”
温宝裕纵笑了起来:“当然注意到了,它没有拍卖的时间地点。” 我瞪着眼:“这不是混账吗?” 温宝裕道:“我想一定是在目录上——可能不想太多没有诚意的人参
加,所以才这样做的。” 我笑了起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争取到行动自由的?如果拍卖会在外
地进行,就算令堂肯让你去,难道你就不顾学校的课程?” 温宝裕苦笑:“希望拍卖会在本地举行。”
我看了看信封,信是从巴黎寄出的,我代替他发出了一下长叹声:“机
会是三百分之一。” 温宝裕望定了我,我看出了他的心意,连忙摇头:“不,我不会去参加,
别说我没有好奇心了,这一切,可能都只是拍卖商设计的吸引顾客的噱头。” 温宝裕不置可否,只是道:“有可能,等看了目录再说,或许没有什么
特别。”
我点着头,向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我那次去办的事,和这个故 事无关,所以不提了。我是一个典型的“无事忙”,可是也有许多稀奇古怪 的事,就是在一开始看来一点目的和作用都没有的忙碌中发展出来的。
从温宝裕那次来过之后,我也忘记这件事了。过了两天,晚上,我正 和白素在闲谈,忽然想起了这件事。就和白素提了起来。白素淡然笑:“当
然是拍卖商的招徕手段。哪有那么多的珍奇古物。” 我同意白素的判断,可是二十分钟之后,我和白素都知道这个判断,
大错特错了。
温宝裕是以极其庄严的神情,捧着那本大开本,厚厚的、彩色精印的 拍卖品目录进来的,他进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中头奖了!拍卖会在 本地举行,时间是一个月之后。”
我哼了一声:“小子的运气真好,你看了目录了?” 温宝裕大大吸了一口气:“没有,我只是翻了一下,太伟大了,我来和
你们一起看。” 我白了他一眼,也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目录的封面,那是一柄匕首
和它的鞘,才一眼,我就被这匕首吸引住了。 接触过武术的人,大多数,对武器都有一种热烈的偏爱。我曾在十万
大山的一座秘室(兴建来供明朝的建文帝作避难之用)中,见到过一柄锋利
无比的宝剑,就曾爱不释手,起过想将之据为己有的贪念。 而这柄匕首,我看到的虽然不是实物,但是现代彩色印刷术的进步,
也就可以通过图片,体验到它的锋锐。整个刀具,呈现一种不可测的、充满 了神秘意味的蓝色,这种蓝色,闪烁不定,甚至不能肯定它是深蓝还是浅蓝。 从这种神秘的、蓝汪汪的颜色之中,就可以感到它的锋利和杀气。
在我注目于这柄匕首的同时,我听到白素也发出了一下惊叹声。 令人惊讶的,还不单是这柄匕首的锋利,更在于它的柄上和鞘上,镶
满了各色宝石。 简直可以说是宝光夺目。
我足足隔了半分钟之久,才由衷地叹:“好一柄匕首。” 温宝裕道:“编号第一,有较详细的介绍,说是有一个故事,和这柄匕
首有密切的关系,故事是记述在一大捆羊皮上的——”
他一面说,一面打开了目录来,第一项拍卖品,就是这柄匕首,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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