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很高兴能够通过我的著述和诸位读者朋友相识,也欢迎诸位能够不吝赐 教和给予批评。
您将要看到的这本书,不仅凝结着本人十几年来观察、体味、思考和研 究婚姻文化的心血,更寄托着我自童年时期就已隐约可见的一个朴素愿望—
—希望天下每一对结成婚姻做了夫妻的男女,都能够笑口常开、笑脸常现, 让平平常常的日子充满温馨和阳光灿烂。
就是怀着这样一个平平常常的愿望,我度过了力倡“黄帅反潮流精神” 的小学时代、流行“张铁生式的白卷英雄”的初中时代和“拨乱反正”、恢 复“高考”的高中时代,并终于在八十年代初从穷乡僻壤的农村跨进了都市 的高等学府。
当我初步具备了相应的文化功力和哲学思维能力后,便开始了要将那时 时索绕在自己心头的愿望兑成现实的行动:尝试着从人类自身及其文化发展 史的角度,去观照当代人在其生存、生活和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其中当 然尤为侧重观照了两性相互关系、婚姻与感情方面的现实问题),以求能够 在更深、更本质的层次上把握问题的关键或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在 此基础上构筑适合当代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模式。现已写就的这本书,可 谓正是如此行动和尝试一个结果。
对于本书中的分析、观点以及结构、文笔等等,我绝不敢妄称无懈可击,
但我却敢于自信地宣称——书中融进了我的真诚和善意,也融进了我的激情 和理性,更融进了我的憧憬和希望。
愿此书能给那些正在寻求婚姻幸福、爱情美满、生活愉快、人生充实的
男女们带去一些有益的启示和慰藉。
年四华
1996 年 12 月 4 日于合肥
婚恋颜色——当代中国情爱景观
Ⅰ恋爱—— 让择偶脱胎换骨
“十年文革”时期,爱情,以及以爱情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恋爱,都在 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
恋爱渐渐地蔚然成风了。于是,就有了色彩缤纷、斑斓绚丽、新奇怪异 的风景——
早恋:初闯禁区的爱
“文革”时期形成的许多恋爱禁区、爱情禁区,最初正是由一批处于青 春期的在校学生从行动上进行突破的。这也就是 80 年代中前期颇为引起人们 关注的所谓的“早恋”现象——它其实也可称之为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后的 第一道恋爱景观。
“早恋”一词,显然是个带有歧视性意味的概念。事实上,当初人们之 所以使用“早恋”这个词来指称学生的恋爱现象,本身就是要表达一种否定 的意思。不过,我们这里就不去计较这种“称呼”上的问题了——重要的是, “早恋”的事实究竟是怎样的。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的中国,当人们从那“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
天天讲”的岁月中走出后,突然发现:爱不仅是“不能忘记的”,而且还是 十分必要的;爱不仅不是一种罪恶和堕落,而且恰恰是因为爱的存在、爱的 支撑才使得许多美好的东西保存了下来,使许多遭受不白之冤和不公待遇的 好人活了下来;爱不仅一点也不耻辱和肮脏,而且还是世界上最纯洁、最无 私、最高尚、最美好、最值得颂扬的。
人们的这一发现既体现在当时一大批小说、散文、诗歌、电影、电视、
戏剧等文学艺术作品中,又为这些文学艺术作品所强化和推波助澜。如:《天 云山传奇》、《牧马人》、《巴山夜雨》、《爱是不能忘记的》、《野妈妈》、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抱玉岩》、《第二次握手》等等。
整个 70 年代未至 80 年代中前期的中国社会,实际上始终弥漫着一种渴 望爱情、肯定爱情、奉献爱情、弘扬爱情、尊崇爱情甚至还有找回爱情及更 新爱情的文化氛围。恰好是在这样的一种时侯,当时在校的中学生、大学生, 也开始进入了青春期(当时的他们多处在 14—20 岁之间,即 60 年代左右出 生的那一批人)。
青春期是个什么概念? 那是人类成长的一个关键性阶段。这个阶段是人生各个阶段中生理表征
变化和心理变动最明显的时期之一。这个时期的一个突出的身心现象就是性 的发育和成熟。从生理上讲,女子:变音→乳房增大→阴毛→身体发育的最 大年增长率→月经初潮→腋毛的出现;男子:阴囊的增大→阴毛→变音→遗 精→身体发育的最大年增长率→腋毛的出现→胡须的出现。需要补充一点, 即伴随青春期的生理变化不仅有生殖系统和性的第二特征,而且还有心脑机 能和心血管系统、作用于呼吸系统的肺部及各种肌体的发育程度,等等。从 心理上讲,他们开始关心性问题,渴望了解异性同时也希望异性理解自己, 渴望独立,渴望支持,渴望友谊,当然也更渴望纯真的爱情;与此同时,也 开始有了孤独,有了忧伤,有了忧愁,有了侠义之心,同情之心,怜悯之心
等等。
而作为 80 年代中前期正处在青春期的一代青年男女,又是什么一种状况 呢?
可以说,他们是在一个充满了阶级斗争、贫穷、浮夸而却几乎没有爱情、 没有浪漫、没有富裕和宁静的氛围中长大的。因为,当他们刚出生时,或者 正赶上我国当时的“三年困难时期”,或者是“困难”刚刚结束的时期,其 物质和文化生活的状况,也就可想而知;当他们开始记事的时候,“文化大 革命”时期就开始了,致使他们从一踏进学校的大门直到初中快要毕业(1976 年),基本就是在一种相对于儿童少年本性和学校本身功能背道而驰、颠倒 黑白的教育氛围中度过的。如,一个人的儿童和少年时期,明明是长身体、 长知识、长修养、长品德的时期,应专心致志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修养道 德思想品质,以便形成良好的心理、个性、人格与才能,而当时的学校教育
(乃至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却对他们灌输政治挂帅、知识无用、反对“师 道尊严”,反对心慈手软、反对儿女情长、以及“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 资本主义的苗”之类的观念和意识,并在教育实践中让其立竿见影。
当社会上到处都能听到冲破爱的禁锢的呼喊声、对那种摧残爱的行为的 声讨声,及与此相应的对爱的感激与颂扬声的时候,那些 60 年代出生的一批 男女们,也开始了“青春的萌动”。显而易见,这样两股潮流是多么的容易 一拍即合、一触即发。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早恋”才得以自然而然的 发生了。
“早恋”现象发生了,但却并非是仅仅发生了而已。它具有着特殊的时
代特征和文化蕴涵: “早恋”在相当程度上实践着的是当时社会和成人们的爱情理想。 因为学生们在“早恋”行为中所体现的价值观念、价值理想, 恰恰是当
时成人们极力提倡然却难以做到的。如学生们“早恋”行为中那种“超凡脱
俗”、“浪漫热烈”、“至纯至真”、“美仑美矣”等,都是社会和成人们 极力推崇和渴望的,然而同时又是成人们没有体验过也难以再重新实践的。 想当初,虽然“爱,是不能忘记的”得到了许多人的共鸣和认同,但对 不少的人来说,其对爱的认同也不过是一种在回忆里和想象中的认同而已。 他们对“爱情”的态度,往往是赞美的多,实践的少;渴望的多,付之行动 的少,甚至还有的人简直就是一种彻头彻尾、不折不扣的“爱情上的叶公好 龙”。只有青少年学生,才真的称得上“想到做到,说到做到,看到学到”。 他们敢于按照自己的理解、自己的方式去实践“爱情”、表达“爱情”,以
及学习“爱情”和培育“爱情”。 事实难道不正是这样吗?社会和成人们希望男女间的爱情不要掺杂着政
治的、经济的、市俗的种种非感情的考虑,然而却很难在实际中完全做得到。 可是,青年男女学生们做到了——他们不仅超脱了当时成人们还难以逾越的 “身份差别”“城乡差别”(典型的就是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门不当 户不对”之别、贫富差别等等,毅然决然地直奔爱情目标,而且在对爱情的 理解上,也达到了相当高尚无私的境界,即“他为我献出一切不是爱,我为 他献出一切,才是爱”。
说老实话,当我第一次直接面对“早恋”时,我也曾怀疑过“早恋”是 否真的就是这样纯洁、脱俗、无私与高尚,特别是能否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为此,我曾劝告过我的一位同学不要在中学时期谈恋爱。此举惹得他的那位
女友深感不平,并勇敢地写信与我申辩。这里不妨引用她信中的几段话—— 我和他的相识直到相爱,可以说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当他第一次向我求爱的时候,虽然我心 里早已爱上了他,可我还是违心地拒绝了他。不爱他吗?一颗心早被他占去。正因为爱他,我才应该 为他(和我)所处的环境深深地考虑。这一个晚上我饱尝了失眠的痛苦。又一个晚上,沉默,我终于 忍耐不住,答应了他。事后我也常常想,我爱他什么呢?是才华、外貌、富裕的家庭?不是!他没有 什么过人的才华,也没有漂亮的外貌,更说不上富裕,我深知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修地球”的 农家。那么我爱他什么呢?诚实、勤奋???似乎是,似乎又不全是,我也说不清楚,总之是他的优 点和缺点的搅合换得了我的爱,是他的不幸引起了我的同情,直到爱。谁能把青年人的相互同情和爱
情分开呢?没有同情我又岂有对他的爱?! 也许别人认为我只是“可怜”他的遭遇。他也说过他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先前我有点怀疑
自己。然而实际证明不是那样。我深知第一次闯入生活中的异性,并不一定是最理想最合拍的伴侣, 但不管怎样想,总觉得他与众不同。不同在哪里我也说不出,至今没见过他跟谁红过脸。我知道他不 是坏人,我喜欢他温良和善良的性情。但在别人看来似乎缺少男子气!
我想找这样一个人:年轻,可是心里不要单有自己;多情,可是不要多心。而他就是多心,我 不知自己为什么还爱他。我认为:他为我献出一切这不是爱,我为他献出一切,才是爱!
我也想到过:我的事情可能会受到家庭的阻拦,我已做好了一切思想准备。当爸爸妈妈开始有 疑心的时候,妈妈曾扬言说“别想!”她并不那么坏,只是她深受贫穷的苦难,总希望子女将来生活 幸福。他们所说的幸福,物质享受幸福占主位。那我们青年人和他们想的是不一样的,总是认为没有 感情就没有幸福,感情占主导地位。而且我认为这是我自己的事,他们只能当“参谋”。我永远相信 真诚和信任是爱情的灵魂,敬重和体贴是滋润爱情的雨露春风。爱情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不能被替 代。
也许你会说我只看到他的优点。不,他有缺点,而且还不少。我并不是只看到他的优点,而会 因他的缺点就离开他,“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理解。你以为我有了爱情还要追求那些毫无价 值的奢华和虚荣吗?
你大概看过《天云山传奇》这部影片吧,那么你说冯晴岚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天仙配》里的 七仙女为什么要下凡呢?当然我不如她们,但我愿意像她们一样。我最恶心那种沾染着营业味的爱情! 这封信当时的确给了我很大的震动,也使自己深深地感到惭愧:惭愧自 己年纪轻轻便在思想上未老先衰了。正是从这个时候起(1982 年),我开始 有意接触更多的“早恋”学生和留心有关“早恋”现象的各种信息,并对其
加以整理和思考。于是,我对“早恋”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早恋”,在相当程度上也是青少年学生对传统文化中缺乏“异性友谊 模式”之内容的一种自发填补行为——由此决定了“早恋”的原意更多的是 表达青少年学生对友谊的渴望和呼唤,对男女之间相互了解和相互理解的渴 望与呼唤,对青少年男女或人与人之间真诚的感情交流及相互丰富内心世 界、相互提供帮助、支持、动力的渴望与呼唤,抑或还有对青少年群体的自 我保护和自我防御(文化意义上的)。
传统文化结构中之所以缺乏关于异性友谊的思维、行为、评价模式,是 因为,在传统社会中,一个人从幼年向成年过渡是一种直接过渡,根本不存 在一个社会文化意义上的“青春期”,同时也不存在婚姻与家庭之外的具有 独立人格、独立感情的男人和女人。这也就是说,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当 “男子及冠,女子及笄”之时,也就成了男女的婚嫁之日。人生的全部过程 是:结婚→生育→抚养子女、筹办子女婚事,然后再重复这一循环。不管大 人还是小孩,都只有首先定位于特定的婚姻与家庭中,才可获得相应的交往 权、行动权等等。而一旦一个人被置于特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就必须受婚
姻、家庭关系的约束,并有义务维护这一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传统文化为 维护这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设制出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这实际上也就排除了除婚姻和为了婚姻目的之外的所有男女交往(更不要说 男女友谊、男女的相互寻求支持了)的合理性、合法性。然而传统文化不予 认同和提供合理支持的,又恰恰是当代青少年学生所亟需的;传统文化所认 同和给予合理性支持的又不是当代青少年学生所认同的。让我们听一听他们 的想法:——安徽省合肥市一女中学生在《我的苦恼》一文中写道:“记得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友谊的人是最可怜的人。’可是生活中真正的 友谊却又是多么难寻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同学之间都成了竞争对 手,嫉妒、轻视、讥讽、小心眼儿,破坏了纯洁的友谊,使大家很难真诚相 待。女孩和女孩如此,女孩和男孩呢?对于友谊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即使鼓 起勇气建立起来,友谊也会在谣言中夭折。”“为什么同龄人之间还有着看 不见的隔阂,难道人们之间就不能够真诚相待吗?” (参见《文汇报》1987
年 6 月 11 日第 3 版)
——《儿童时代》杂志“心里话”专栏收到的小读者来信反映他们的烦 恼,其原因之一也是因男女同学之间说话,互相借东西,或在一起做功课, 而遭到不三不四的闲话。还有对异性同学产生好感,但由于家庭、学校环境 不能促成感情的继续发展,而感到痛苦等等。(参见《解放日报》1986 年 8
月 9 日星期刊)——对上海市五个区十所中学近 700 名初中生的调查也表明,
真正“早恋”的初中生是少数。有 61%的初中生提出,不要把男女同学之间 的正常交往说成是“恋爱”。他们认为,80 年代的中学生应当有丰富多彩的 精神生活,除了读书,还要交友;除了交同性朋友,还要学会交异性朋友, 从而丰富自己的阅历,满足人际、感情交流的需要。(《社会报》1986 年 5
月 20 日第 2 版)
——北京的一位已经恋爱了的女中学生也曾说道:“我从没有从一而终 的思想,从不发誓这辈子跟定哪一个人。如果我们的感情不出现裂痕,可能 会结婚的。结了婚又能怎样呢?地位、环境变了,我和他都会变,变成另一 个人。那时,可能彼此的了解已成为过去,新的环境或者思想的不能同步使 他(她)不被所爱的人理解,他(她)也不再理解所爱的人,那时就该分手 了。家庭是最好的慰藉,感情最后的停泊地。缺少就要寻找。因为不爱才爱。 不管是多大年纪的人都要爱,需要温馨。”(参见孟晓云写的报告文学:《多 思的年华——中学生心理学》,原载《十月》杂志 1986 年 4 期)
的的确确,“缺少就要寻找”,“因为不爱才爱”。青少年学生最渴望
的就是建立男女间的友谊和正常的交往,然而由于文化的成见,使得他们的 这种渴望很难成为现实。于是他们也只好向社会和文化妥协,采用“恋爱” 的方式去实现与异性交往及得到相关的理解、支持、动力、娱乐等目的,毕 竟“恋爱”中的男女交往甚至深交都还是可以得到文化上的支持的。当然, 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多少使友谊变了形和实际上限制了男女交往的范围。这 又不能不说是一个悖论。
而类似的悖论,绝不只是在“早恋”中才有。其他的恋爱现象中也会有, 甚至当代的恋爱本身就是一悖论。
大龄未婚青年:不只是错过 了一个恋爱季节
正当“早恋”问题把人们困扰得既有些坐卧不安,又有些手足无措的时
候,80 年代的中国又出现了另一个让人尴尬、让人不得不为其牵肠挂肚的问 题——大龄未婚男女群择偶、婚配难的问题。这一问题不仅惊动了家庭、惊 动了社会,也惊动了党和国家最高层的领导人与最高层的领导机关——“中 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大男大女婚姻问题(这一点,在当时曾引起过相当轰动效 应)。
那是 1984 年的 2 月 27 日,陈云同志在一份反映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求各 级领导干部关心 30 岁以上未婚青年婚姻问题的材料上写了批语,指出 30 岁 以上未婚青年的婚姻问题不仅天津有,北京和其他地方也有,尤其是女青年 方面占的比例很大,是个不算小的社会问题。他建议中央书记处议一下,指 定一个部门专门抓这项工作。当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在陈云同志 作出批语的当天要求书记处按陈云批语,印成书记处例会文件,议一议,议 时请总工会、全国妇联同志参加。
此后不久,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了“关于 30 岁以上未婚青年的婚姻问 题”,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给以应有的重视和关 心,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应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要在人力、物力上加强婚姻介绍听的工作,扩大它的活动场所;要有领导地 组织各企业举办有利于青年职工交往的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在取得经验以 后,还可逐步扩大到教师、护士、扩大到集体、个体企业职工以及持有介绍 信的待业青年;凡年龄接近或超过 30 岁的男女职工均可向所在单位的工会、 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申请协助,受申请者应该热情帮助;对进行这项活动的积 极分子应该予以表扬。(参见全国妇联主办的《妇女工作》杂志,1984 年 7
期)
如果说在校青年男女学生的“恋爱”受到社会关注是因为其“早”的话, 那么大龄未婚男女的“恋爱”(或曰“未恋爱”、“未结婚”)受到社会的 广泛“重视”则是因为其“晚”。
社会对这一“早”一“晚”的态度虽在表面上看去截然相反,即对前者
“否定”而对后者“肯定”,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并没有多少根本的区 别。这就是,无论是对青少年“早恋”的否定,还是对大龄青年“恋爱、结 婚”的肯定,都不是建立在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做 出的,而且还常常带有浓重的先入为主,自以为是和强差人意的色彩。与对 待“早恋”的态度一样,社会在把大龄“未婚”定性为“弊多利少”的社会 问题的同时,往往过于急功近利地想要达到立竿见影地解决这一间题的效 果。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讲,社会达到了目的,即,使大龄未婚青年的人数大 力减少,但从深层次上讲,“恋了爱,结了婚”并不意味着解决了大龄青年 之所以“未婚”的问题。因为大龄未婚青年问题之所以成为了社会问题,更 重要的不是在于它的“未婚”,而是在于其“未婚”的原因和由此可能引发 的一切。
“大龄未婚青年”的未婚现象和“早恋”一样,有着它独特的(甚至说 同样的)的时代内涵和将导引的崭新文化内容。我们千万不要再重复那种“为 了倒洗澡水却连同婴儿一起泼掉”的愚蠢行为。不要为了让未婚大龄青年尽 快结婚以了却家庭的后顾之忧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忽略了“大龄未
婚男女”现象包涵的丰富内涵和极具当代婚姻价值的文化萌芽。 大龄未婚青年何以“大龄”而又“未婚”呢? 提到这一点,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那延续十年之久的“文革”时代;而
想到了“文革”,也就想到了“政治挂帅”、“政治统帅一切”。自然而然, 人们把大龄未婚青年婚恋难问题归结为政治原因造成的。
我们的确没有理由否认这种归因。因为有许许多多事实都能证明,这种 “政治”的原因与形成大龄未婚青年婚恋问题之间有着直接的相关性一典型 的如:政策上鼓励、提倡晚婚晚恋,即“单位硬性规定晚婚晚恋的年龄,通 常为男 27 周岁、女 25 周岁才被允许登记结婚,有的甚至规定的年龄界限更 高;舆论宣传上,大力宣染、标榜那种大公无私的“积极分子”、“先进人 物”、“英雄形象”,其中所谓的无私,其实也就是要求人们牺牲个人的私 生活、牺牲自己的婚姻、家庭和爱情,或起码不要自己关心自己的那些诸如 恋爱啦、择偶啦、婚姻家庭啦之类的“个人问题”,要让别人来关心自己的 “个人问题”,那样就会一则表明自己的“无私”,另一则也能表明别人的 “为公”;实践中大搞“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运动,念念不忘批 判资产阶级情调,时时提醒“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 事”等。
不过我们也要说,仅仅满足于这样的归因,其收益是极其有限的。我们
更需要看到或挖掘到如下的东西—— 政治因素(特指“文革”时期的那种政治因素,下同)在男女身上所起
的作用和影响婚恋的方式是不同的。
对男人来说,“政治因素”井非直接作用于他们的意识、观念、心理, 从而影响着他们在主观上和行动上自觉自愿地晚婚晚恋或不恋不婚,而是通 过作用于经济也即使经济处于一种低发展和普遍贫困的状况,并相对降低经 济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以此使得男子既失去了恋爱和结婚的起码经 济资本,又失去改变这一状况的除政治之外的途径,而在政治(说白了就是 “仕途”)上有所作为、有所成就对于大部分男子又毕竟是不现实的,这也 就注定了男人们的不能及时恋爱和婚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结局。倘若有了一 定的可供结婚恋爱的经济资本和有更多的途径让人获得成就,那么男人们特 别是像处在“文革”时期那种状况的中国男人们,是不会选择“大龄未婚” 的结局的。
大龄未婚男青年本身的情况其实也早已说明了这一点。农村的大龄未婚
男青年就不用细说了,因为他们来婚的原因很明显,就是没有经济上的条件; 一旦具备了经济上的资本、也便立竿见影地“光棍村”引来“金凤凰”。城 市的情况,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除去极个别的人是因特别的心灵创伤和阴错 阳差造成了“大龄未婚”外,也大都是因为在经济上和职业地位上相对较差 所致。
总之,政治因素对男性大龄未婚者的影响和作用是间接实现的。大龄未 婚的结局也从来不是男性们主观上心甘情愿的。
但对于女性,政治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就显得直接得多,并且几乎可以说 达到了使女性主观上甘愿选择了“大龄未婚”结局的程度。
这一方面是因为,经济上的贫困和富有与否,不是影响女性婚否的决定 因素。即使一个女性身无分文,只要她有成婚的意愿,那就能够很容易地实 现愿望,起码不存在嫁不出去的问题。另一方面,政治因素在导引女性将人
生重心偏离婚姻的同时,也的确在做着提高妇女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经济 地位、家庭地位的事情。
如,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 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 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在 实际的工作中,政府也注意鼓励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社会生产,参与政治生 活等等。
所有这些,对于中国妇女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她们倍感扬眉吐 气和热血沸腾。其具体情形,正如那句当年几近人所共知、家喻户晓的名言 所描述的:“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也能 办得到。”也许是这种氛围的感染和影响,女性对政治不仅投入了较多的热 情和产生了较明显的亲近取向,而且在权衡政治与婚姻之利弊问题上,很自 然地把婚姻之失看得无足轻重,甚至根本就不屑一顾。还有一种情况是,由 于妇女地位的提高,视野的开阔和需求的变化,她们对婚姻的期望也相应提 高,对配偶的要求也更高。而当现实又满足不了她们的这些期望和要求时, 往往也就促使她们“宁愿不婚也不勉强”。既然如此,女性的大龄未婚也就 显得再自然不过一言以蔽之,政治因素使男子在客观上不得不“大龄而未 婚”,而对女子却是使其主观上不知不觉地选择了“大龄而未婚”。
政治因素之于“大龄未婚”的影响,更重要的还不在于它在时间上耽误
了“文革”中那批青年男女的婚恋最佳时期,而是在于中断了一个实际上从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区里已经开始、新中国成立后正待充分发展和完善 的新型婚姻文化模式形成的进程。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而这部法
律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宣告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终结。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该明 白,在法律上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并不等于在实际生活中也废除了相应的 婚姻文化;尤其应该明白,废除旧的婚姻文化并不能像废除旧的婚姻制度那 样仅仅将其否定而了事,而是必须重建一种新型的婚姻文化以取代原有的东 西。只有新的文化建立起来之后,才能将旧文化的消极影响与作用真正消除。 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个时期特别是“文革”时期,却很少 注意到要培育一种新的婚姻文化(包括新型的男女关系模式、新型的夫妻关 系模式、婚姻生活模式、新型婚姻思维模式、新的爱情观、人生观、新的应
付婚姻爱情矛盾的能力和承受种种婚恋变故的心理等等)。
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当一批“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 男女新青年到了 80 年代之后,突然进入“大男大女”行列,需要直接面对个 人切身的恋爱、婚姻及相应的婚姻生活、家庭生活时,显得十分低能、幼稚、 甚至可怜。
他们没有一个正确的两性观念,相互不能理解作为异性的对方,没有婚 姻生活必需的一些心理素质、生活技能,也不懂得夫妻相处的艺术,不懂得 如何解决婚姻和夫妻之间出现一些本属正常的矛盾与磨擦——他们丢掉了传 统,但却没有掌握新式的本领。三十多岁的大小伙、大姑娘还得要别人给自 己“介绍对象”、“帮助解决婚姻问题”,真不知该让人如何想他(她)是 好。又如一些自以为自己很现代、很脱俗的大男大女特别是大女,实际上恰 恰要求的是一些相当陈腐、相当虚荣的东西。
所有这些问题,显然都不能仅仅归结为只是个耽搁了恋爱结婚的时间的
问题。
“大龄未婚青年”暴露出了一个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是,政治因素的影响, 导致了中国男子婚姻人格的萎缩和女性婚姻人格的畸型,并由此加深了男女 两性之间的鸿沟和继之使大男大女现象将持续更长的时期且呈两极化发展。 大概人们还能清晰地忆起 80 年代的中国上空曾出现过两股强烈的呼 唤:其中一个是呼唤“男子汉”,另一个是呼唤“女人味”。寻着这声音看 去,不难发现,那里有着一个明确无误的事实,即中国男子婚姻人格的萎缩
和女性婚姻人格的畸型。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期以来,各个不同民族、区域、国家、文化和
社会的人们都有一个突出的共同点,那就是尽可能地鼓励和促成男性的勇 敢、刚强、富有责任心、侠义心、使命感等筝属于积极进取的品质和不屈不 挠的英雄主义精神。
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对于男性的此类塑造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如人 所共知的,为了使一个男子成为一个期望中的“男子汉”,不仅从其一出生 就给予了特别的关照,而且不惜对女性实行“一刀切”,将其置于男性的辅 助地位,从属地位。姑且不论这种人格定位的功过是非,单就它给予男性的 影响而言,实际上是将男性置于一种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刚强不能软弱、 只能一生勤劳耕作不能一丝逃避辛苦、只能责无旁贷不能推倭退缩、只能成 功不能失败、只能欢笑不能流泪的境地。
当社会、家庭、文化和女性将优越的发展机会、优越的生活待遇和优越
的社会家庭荣誉都给予了男性的时候,也就容不得男子再有后退的余地了。 如果一个男性不能在家庭中负担起妻儿老少的起码生活开支,不能在婚姻和 家庭中以顶天立地挡风遮雨的形象出现,以及不能应付一些必要的社会往来 和在社会上为婚姻和家庭挣得一点地位,那么这样的男性也就不配为人夫、 为人父、为一家之主,简言之,没有做人的资格。
千百年来,中国文化始终在致力于塑造这种突出刚强,突出自信、自尊,
突出社会责任心和道德感的男性婚姻人格。 然而经历了一个完整的“文革”时期(包括其酝酿期和后续期)后的中
国男人们,那种曾经被普遍推崇的“男子汉”品格却明显地萎缩了。他们的
自信没有了或麻木了(其主要表现绝不仅仅是“妻管严”,在某种程度上讲, 能够但然面对“怕老婆”恰是一种自信和进步的表现)。他们的傲骨和自尊 也越来越少了,相反媚俗甚至庸俗浅薄却越来越多。他们的责任心和侠肝义 胆也很少再公开地表现,只在没有现场对手和无需真实付出的情况下,才慷 慨陈词、牛气冲天。他们的事业心和成功感似乎也不再强烈,如此等等。与 此相应,他们也往往显得不再那么宽容、豁达、提得起放得下;不再那么让 人感觉到是一种可靠、是一种安全、是一种自豪、是一种正义和气节的化身; 相反,倒是显出许多的畏首畏尾、斤斤计较、心理脆弱、奶油味十足等等。 难怪“文革”后一批“春心复发”的女子们要感慨中国大陆已经没有了“男 子汉”。
中国男性婚姻人格的萎缩,客观地讲,并不是男性主观为之,而实在是 形势所迫下的无可奈何。正如前文已经提到过的,当“政治”具有压倒一切 价值之价值时,留给“独立人格”生长和发育的空间与机会、营养就极其有 限了。整个“文革”时期人们的生存状态,基本上说就是一种“人斗人、人 整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的命运都无法掌握在自己手中,也容
不得有个人独立自主的看法和活法。表面上,大家都在为社会、为他人负责, 实则谁对谁都不负责,谁对谁也都负不了责,甚至谁也不要谁负责。不仅社 会上如此,家庭和夫妻中也是如此。而到了这一步,也就等于铲除了“独立 人格”最后的一片栖息地。如果说历史上的中国男性在政治上也没有多少可 供“独立人格”活动的余地的话,那么他们至少还有婚姻和家庭这块地方可 供“独立人格”借以驰骋和发挥,从而不至于将“男子汉”气概萎缩殆尽。 可是“文革”时期的“政治挂帅”和政治决定一切却将“阶级斗争”的 战场扩大到人们私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即实际上否认和消灭了私生活),“男 子汉”人格也就不能不萎缩了。因为不萎缩就不能生存,不萎缩也找不到用
武之地。 至于说到女性婚姻人格的畸型,典型的表现就是对传统女性角色的全盘
否定和对女性人格中阴柔之美的极端贬低。 “文革”时期主导意识形态及相关的政治行为对女性人格的塑造,表面
看是按照男性人格模式进行的(如要在从婚姻家庭到社会上的各个领域与男 性比个高低、争个先后,以证明女性并不天生比男人差、比男人弱,男人能 做到的,女人同样能够做到),而实际上是对男性人格的破坏性摧残和无情 打击,结果使得女性人格的塑造既没有达到男性的水平(文化意义上的“男 性”在文革中实际已不存在),也没能成为一个现代女性。
这其中的缘由,其实既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打一个极端的例子:假
如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女性,那么所谓的男性品质,像刚强、侠义、责任、进 取、勤奋、冒险、创造等等还会存在吗?男性与女性或男性人格与女性人格 从来都是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的。无论是男性对女性、或女性对男性的 否定,还是男性女性各自的自我否定,结果是一样的,即都是对双方的同时 否定。男女之间只能互相肯定和互相尊重、互相承认各自特殊的价值,才能 有真正的自我肯定和共同的发展。
如果说历史上男性曾有过借否定女性、贬低女性、甚至欺压女性来表明
自己的强大、体现自己的优越和掩盖自身的不足的愚蠢行为的话,那么今日 女性切不可重蹈男人走过的覆辙。女性没有必要因为那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虚 荣,就心甘情愿地放弃一个女人应该得到的一切和应当表现的一切,以及能 够发挥作用的一切。
想想“文革”期间女性拒绝承认男性特长、拒绝接受男性的责任心的情
形,结果又对女性有什么好处呢?最后吃亏的还不是女性自己?当男人挺不 起腰杆做人的时候女人又到哪里寻找理想的伴侣和理想的男子汉?
遗憾的是,直到今日,许多女性在自我人格、自我角色的定位上还延续 着“文革”时期形成的虚荣,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不明白“男子汉”是由 女人自己创造的真谛。这也许正向我们预示,大龄青年未婚现象特别是大女 未婚现象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不仅不会减少,而且还将有所增加。不过,我 们暂时还是不去看得那样远了,回过头来再把那已经成了“大龄未婚青年” 的男女看的更具体、更详细一点。
大龄青年为什么要结婚? 为了让那工作、事业之外一直空白着的私人生活充实起来。 因为,“整天一股劲儿地干,停下来时心里便觉得没着没落的。我以坚
韧的毅力奋斗了,但我现在常常感到奋斗后的疲劳和空虚,因为我缺乏一个 正常人所能享受的幸福”;“我不想用漂亮的词句掩饰内心的痛苦。什么‘在
事业中寻求寄托呀’,‘在学习中得到乐趣呀’,这些我都做不到。我尽管 努力工作、学习刻苦,但坦率他讲,我工作和学习中得到的欢乐却常常被孤 独所取代,难得有真正的欢笑。我渴望得到温暖和帮助”:“我们并非没有 自信,但仍不时感到生活的强大和自己力量的有限,也时常自我怀疑。人们 越是认为我们坚强、成熟、充实,我们越是排除不了担心理想破灭的苦恼。 我们在事业上孜孜以求,顽强进取,并不等于不要生活,并不等于此生就要 与贤妻良母绝缘了啊。我们要事业,也要生活,更要做女子的情趣”。
渴望欢乐和幸福,渴望温暖和帮助,渴望生活和爱情、渴望理解和支 持??,实际上也就是渴望婚姻,渴望组成属于自己的小家庭。因为只有在 婚姻和家庭中,才能找到可以解除疲劳、休生养息的港湾,才能找到在单位 和工作中很难找到的内心深处的放松和安全,才能获得心理的平衡和人生的 无悔,才能得到两性生活的身心合一、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满足。
或许 90 年代的人对此会不以为然,但对于 80 年代初刚从“文革”时期 走出来的大龄未婚青年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别无选择的。因为“文革”虽 然结束了,但由于“文革”而形成的人际关系的阴影、心理卫生的阴影(如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敌意、相互戒备、相互封闭、相互欺骗与利用,人心的冷 漠与缺乏爱心等等)还存在;由于“文革”中忽视“生活”、否定个人“私 生活”的合理性与尊严性、禁铜爱情而造成的后遗症也存在。这就使得人们 特别是大龄未婚青年试图从那些仅有工作关系的人员中寻求爱心、支持、理 解,和从工作中、事业上、单位里寻求感情的寄托、心理的平衡,以及在社 会上求得身心的放松与生活的充实、满足等等,要么是不可能的,要么是相 当不容易的。既然从单位、从工作、从社会那里得不到生活的满足,那么剩 下来的,也只有从婚姻和家庭里求得所期望的一切。尽管婚姻和家庭也曾在 “文革”中遭到过冲击,并非是尽善尽美的世外桃园,但它毕竟是人类最古 老、也最安全可靠的生活港湾。
如果说在文革中因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处在一种不能尽情享受生活和
充分体验感情的温馨,从而也相对减少了一些那没有婚姻家庭者的孤独感、 空虚感的话,那么当“文革”结束后大部分人都又回归到婚姻和家庭的温暖 之中的时候,大龄而仍未婚的青年们则就不可避免地感到疲惫、空虚、孤独、 凄凉,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渴望得到婚姻的幸福和人生的美满了。
女性是这样,男性又何偿不是如此呢!
大龄未婚青年追求的是什么样的婚姻? 大龄未婚青年渴望组成自己的婚姻,但并不是随便什么样的一位异性都
可以与自己组成婚姻的。他们有自己的选择—— 就女性而言,除了要求对方身材、相貌、知识、社会地位等等外在的生
理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与己相当或“过得去”外,更特别注重能够情 投意合。这也就是说,她们想要组成的婚姻是不仅要有一般人所要的市俗的 条件,还要有超越于市俗的更高的条件,也即一定得有爱情。没有爱情,她 们宁可独身。
她们之所以表现了这样一种要求完美的心理,其实也并不难理解。本来, 她们大龄而未婚状况的造成,就有很强的主观因素。如:不愿意过早成婚而 流于平庸、流于市俗、流于千万年来妇女们经验的婆婆妈妈、琐琐碎碎;不 愿意再重蹈那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只有粗俗、没有情调、只有生理本能欲 求没有感情交流的婚姻的覆辙;不愿为了婚姻就牺牲自己的事业和追求等
等。既然年轻时都没有动摇过自己的追求,那么几十年过去之后,难道还要 降格以求吗。假如追求了几十年之后找到的配偶还够不上原先因不屑而舍弃 的,那么即使社会不认为是“吃亏”了,自己的自尊心、好胜心或上进心也 不能够平衡。何况,虽然到了“大龄”的阶段,但也仅仅是年龄大了点而已, 自己无论是外貌、身材,还是气质、性情、才华抑或还有职业、经济条件和 社会地位等,都丝毫也不比别人差,甚至有明显的优越。既然如此,倘若真 的寻找不到自己的偶像和自己苦苦期待的东西,则宁可洁身自好、也绝不凑 合、草率成婚。
正如许多大姑娘所表明的那样:“我荒芜的心田留着一方绿洲,我用自 己的心血去浇灌;我的心坛,供奉自己的神灵,我有自己的精神世界”;“我 要求不高。人好,身体好,样子可以——不是畸型怪状,只要谈得来,就是 工人也行。我想,建立家庭不是目的,不是盲目地走所谓‘人生必由之路’, 也不是为满足动物本能的需要,衍生后代,而是需要建立一个和谐、幸福的 生活环境,一个健全的社会细胞”。
就男性而言,他们对婚姻的要求和期待要实际得多,除了极少部分的人 坚持没有爱情就不结婚外,大多数人只要能做一个生活上的伴侣就行,至于 有没有爱情,是不是为了爱情而结的婚,都不是非要讲究不可的,甚至还有 的人能够结婚,别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
本来吗,男性之所以大龄而未婚,就不是有意为之的,也不是因选择了
而没有中意的造成的,而是由于政策的、经济的、还有自身条件差等客观原 因造成的。由本来的不准许结婚和想结婚而没有能力结婚,一下子就变为了 可以结婚、也有条件结成了婚,不是很显然的等于如愿以偿了吗。哪里还有 什么可感慨可遗憾和心理不平衡呢?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大男们不仅不怎么在意其组建的婚姻里有没有爱
情,甚至还对那要求爱情的女子敬而远之。他们宁愿独身和找一个各方面都 平平常常的女子,也不愿和一个在相貌、学识、能力、地位等方面都较优越 的女子成婚。这一点曾引起一些大女们的极度不满和愤愤不平:“有的男同 志满脑子‘男子汉大丈夫’观念,挑选对象要比他五低:地位低、能力低、 文化低、年龄低、个头低。甚至年龄相近的都不要”。不过,不满也Ⅰ恋爱
——让择偶脱胎换骨大龄未婚青年:不只是错过了一个恋爱季节好,不平也
罢,大男、大女们在选择什么样的异性结婚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是无法否认 的,甚至也是短时间内难以消除的。
大龄未婚青年将以什么样的途径和方式实现自己的婚姻理相?
即使那对爱情有着执着追求发誓找不到爱情便不结婚的大龄男女,也常 常只是在内心深处表现得热情奔放敢做敢为而已,在实际的行动上并不显得 是多么的泼辣大胆、敢爱敢恨。正所谓“祈望爱情,却指望恩赐、契机和第 三者的牵引之力。我蒙上耳朵不愿听到不想听的呼唤,而应该呼唤的,却用 理智压抑了感情,矜持自尊,赦然退缩”。
渴望爱情,但当爱情降临时又迟迟疑疑,不敢接受爱情;渴望被爱,但 同时又不敢相信被爱或施爱的人;渴望按自己的意愿寻找伴侣,而又常常不 愿或不敢亲自追求异性,能够爱的不爱,不能爱的人却非要去爱,等等。大 龄青年们心理就是这样的矛盾,这样的南辕北辙。一言以蔽之,内心活动和 行为表现不一样,理想的和现实的不一样;他们有自主自己婚姻的愿望,但 却没有自主自己婚姻的能力;希望得到爱情,但却没有能力为爱情创造一个
适宜于存在和生长的环境。 所以,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最终还是靠社会或他人的撮合介绍而解决的
多。
既然如此,那么社会和他人也只能按照社会现有的婚姻观念、婚姻价值 标准和故有的婚姻模式来为大龄青年们进行婚姻配对,或者说只能帮大龄青 年们组成婚姻,不能帮其组成爱情。这一方面强化了传统婚姻文化的影响, 另一方面也为现实的婚姻生活增加了不和睦、不美满、不知足、不珍惜的可 能与危险。
大龄青年婚姻问题,就是如此地在方方面面都留下了隐忧。其根本的原 因,也许就在于:爱情在现有婚姻生活模式和构架中仍没有恰当的文化位置, 甚至有时爱情就是直接与“婚姻”冲突的。
在大龄青年婚姻问题成为(或被视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时,社会的 确给予了相当的关心和帮助。一个比较明显的举动就是,以组织的名义为大 龄青年牵线搭桥。如开办婚姻介绍所,组织大龄青年的各种联谊活动等等。 但社会帮助大龄青年解决具体的婚姻问题时(如介绍对象),可以说什么条 件都考虑到了,就是唯独没有考虑爱情。即使社会并不反对婚姻要以爱情为 基础、婚姻中也可以有爱情、以及婚后也应该培养爱情(所谓的先结婚后恋 爱),甚至还欣赏、期望有爱情的婚姻,可一旦落实到行动中,爱情不是被 忽略就是悬空,反正总是无法给爱情在婚姻中找到一个稳稳当当的位置。社 会不理解爱情,也不知怎样才能将爱情融于生活和婚姻之中。社会还没有建 构出包括爱情要素的婚姻文化模式,自然也就不会用这样的婚姻文化去指导 人们的婚姻实践。社会对大龄未婚青年特别是大龄未婚女青年的帮助,常常 吃力不讨好或事倍功半,原因既不在社会的“俗气”,也不在“大女”们的 “眼高手低”或性格孤怪,而是在于社会和大龄青年本身都未意识到要重新 组建一种新的婚姻文化构架(这个构架中加进的一个新要素就是爱情),并 根据这新构架的需要做些实事。
由于这样的一个事实或问题没能得到社会及人们的足够重视,所以,在
随后的婚恋实践中和现实生活中,便源源不断地上演了一些新的婚恋剧目。 当然,也可以将那些新的婚恋剧目当着一种新的景观、新的探索来看——毕 竟,每一种新剧目都会给人带来崭新启示。
第三者插足:追寻理想爱情 的错觉
我们在这里将要看到的“第三者插足”现象,是特指一种有着明确婚姻 目的取向的特殊“恋爱”现象或确切地说择偶现象。它与人们常说的古今中 外都有的婚外恋现象、婚外性关系现象和我国进入 90 年代以来出现的“情 人”现象有着很大的区别。因为前者不管其具体行为显得多么的有违常规, 和在结果上总是那么的令人沮丧、事与愿违、既害人也伤已,但有一点是肯 定的,即其本意是想组建一个更理想的婚姻和使不幸的婚姻变得更好,或者 说为了找到一个自己满意的配偶与伴侣;而对于后者,则明显不存在要重新 组织婚姻或寻找婚姻伴侣的目的取向,至多不过是寻求一种婚姻缺憾的补偿 而已,甚至有的直接就是为了寻找一种非婚姻的性体验。仅仅从这一区别中, 我们也可以看出:前者虽然在表面上直接破坏了一种现存的婚姻,但在深层
次或本质上不仅没有否定婚姻的价值,反而是肯定着婚姻的价值;而后者虽 然表面上并不以破坏现存婚姻为目的,但在根本上已明显在轻视婚姻的价 值、亵渎婚姻的神圣、掏空婚姻的基本内容。
作为一种恋爱和择偶的途径、方式、方法,“第三者插足”自然是不现 实、不明智的,或从功利的角度来看,是得不偿失、弊大于利甚至简直就是 有百害而无一益。但作为一种已经客观存在了的社会现象,又总归是有其产 生、存在的原因与理由。
“第三者插足”现象产生于 80 年代初期,并几乎持续整个 80 年代(90 年代以来,虽说“第三者插足”的现象仍未绝迹,表面看去甚至还有点猖獗 的意味,但只要稍加分析,就可看出它已与 80 年代的“第三者插足”有了质 的不同——即 90 年代的插足者已很少是为爱情而插足、为择偶而插足、为结 婚而插足,而是为享受而插足、为金钱而插足、为利益而插足等),是与当 时那种“十年动乱”结束后人们渴望回归生活、回归婚姻和家庭,渴望寻找 到“男子汉”和“女人味”的大气候密切相关的。
当时的情形是,人们普遍地感到疲倦、空虚、失落、孤独、困惑、迷惘。 对走过的路,人们已不堪回首;而未来的路,又不知该怎样去走。人们渴望 能有一个知心的人儿,好让自己孤苦伶仃的心绪有一个寄托;渴望有一块温 馨家园,好让疲惫的身心歇一下脚。那种只要“革命”不要“生活”的生活, 人们已厌烦透顶;那种自欺欺人的虚荣(如“男女都一样”)和政治高调(工 作和事业能使人忘却一切痛苦和烦恼)也让人觉得可怜又可笑。人们需要生 活——不仅需要现在的生活,还要补偿曾经失去的生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 下,男人女人都有了想找回自己故有性别的强烈愿望。因为,真正的生活必 需是男人和女人的生活;没有男人和女人的生活,不管怎么过,都只能越过 越单调、越过越枯燥。而“文革”时期恰恰有意无意地消解了人们的性别意 识——所谓“男女都一样”,实际上是“男人不像个男人的样,女人不像个 女人的样”。
女人们感觉到了“女人变成男人”不是一种解放,而是一种可怜与悲哀,
于是迫切地希望找回做女人的感觉。可是,若没有男人(文化和社会意义上) 的存在,女人又到哪里去找回做女人的感觉呢?所以,女人们开始寻找和呼 唤“男子汉”。同样,男人们也感觉到了不能做一个“男人”的尴尬和悲剧, 也需要找回做男人的感觉——当然,他们也必须以女人的存在为前提,方可 把自己的愿望变成现实。
不知人们是否注意到,这里面已经暗含了“第三者插足”产生的必然性。
因为当男女都只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从而才能找回自己的本性感觉的时 候,便不可避免地要去寻找各自认为理想的异性——也即通常所说的“男子 汉”和“好女人”。谁最有可能成为这种理想的“男子汉”和“好女人”呢? 显然只能是那些已婚的男女。
既然理想的异性都已成了婚姻中人,而理想的生活又必须要以理想的异 性为前提,那么为了生活、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或女人,也只好“第三 者插足”了。这一点很快便在大龄未婚青年,尤其是大龄未婚女青年那里应 验了。
“第三者插足”女性多(这里的“女性多”,不言而喻,是大龄未婚的 “女性多”),的确可以称得上 80 年代“第三者插足”现象的一个显著特征。 至于其原因,与历史和传统文化有关,与现实(尤其是妇女解放的现实)也
有关。
从历史的角度看,女性确实具有一种“插足”他人婚姻的优势。 中国历史上从来就很少出现女性想嫁而嫁不出去的情况。条件再差的女
性也可以嫁出去,而男性就不一定。这一则因为中国人口的性比例历来都是 相对较高的,即男比女多;另一则也因为传统婚姻文化强调的是男强女弱, 男性必须具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配娶妻和才能够吸引女人嫁给自己。与此 相应的一个现象就是,作为一个男性,只要他有所成就,有所成功,不仅社 会上马上会有很多人为他介绍对象,帮助其组成婚姻,其自身也往往乐于早 日完婚。男性晚婚多半与自身能力、家境不佳等因素有关。而女性的晚婚则 多半与个人条件及家庭条件都相对优越有关。只要女性愿意,那么也就往往 能够如愿以偿(指组成婚姻)。
更值得注意的是,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上,一个女性主动充当了“第三 者”,并不能表明该女性就是一无是处,因此常常能够得到人们的谅解;但 作为一个男性,如果主动充当了“第三者”,就别再想得到人们的尊重和同 情,迎接他的只能是唾弃、歧视、嘲弄、轻视等。因为中国文化历来都主张, 作为一个男子汉大大夫、理当自强不息、努力创业、为人正派、富有责任心 和道德感,以自己的优秀品质和事业上的成功来赢得女性的钦佩和爱心,而 决不做那抢人妻夺人妇的下流勾当。只有那不走正道、鼠目寸光、流氓混蛋 之徒,才会干出那种插足别人婚姻家庭以求得一时快乐的无耻行为。一句话, 插足别人婚姻家庭的男人“不是人”,起码不是一个“好男人”。大龄未婚 女性凭借着这样的优势、自然而然能够更容易、更成功和随心所欲地充当“第 三者”。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妇女解放使女性具有了“插足”他人婚姻的能力和
动机。
妇女解放在中国实践后形成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有不少的女性已经能够 在职业上、事业上等等外部条件上和男子一比高低,甚至有超过男子的地方; 但与此同时,却不能在心理上、感情上、精神上等内部条件上和男性一比高 低。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意味着,女性即使获得了职业上、事业上的成功, 也仍然摆脱不了在感情上、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摆脱不了“男强女弱”生 活模式的制约和束缚。这种心理、感情和精神上的依赖体现到行动上,就是 在择偶和婚姻问题上固执地要寻找一个从“里”到“外”都强于自己的“男 子汉”;不然的话,要么不嫁,要么嫁了也不甘心,只用一点点心思给婚姻, 只用一点点感情给丈夫。然而我国的现实却是,能够符合这类“解放了”的 女性择偶标准的男子,往往大多都已名花有主了。最让“解放了、成功了” 的女性感到不甘和不平的是,那些“理想男子汉”的“主”们,恰恰还都是 些无论在外表气质上还是内在修养能力上不如自己的女人。有了这样的心态 后,再见到自己心中的“男子汉”时,便不管他是己婚还是未婚,都先爱再 说了——因为她们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权利,也有这个能力。
妇女解放在中国实践后形成的另一个重要事实是,妇女解放对妇女的影 响和对男性的影响所起的作用与效果是不一样的。
在过去的妇女解放实践中,妇女的传统性角色实际上是被否定的。而所 谓女性的传统角色,也就是以婚姻、家庭为中心所确定的角色。这种传统角 色曾经是评价一个女性好坏的唯一标准。一个女子,只要在婚姻家庭方面做 到了尽职尽责,就称得上是一个好女人。至于她在社会事业方面是否有所作
为、有所成就都无关紧要——能里里外外一把手当然更好,不能,也算不上 是她的缺陷。而妇女解放的第一步和首先考虑的一个行动,就是让妇女走出 家庭、参加到社会性事业中来,即要求妇女像男子一样扮演好社会角色。但 当许许多多渴望得到解放的女性身体力行地努力去扮演社会角色的时候,其 传统的婚姻家庭角色并没有被别的什么人或组织替代。此外,虽然妇女解放 否定了“家庭妇女”角色之价值,以及为寻求解放的妇女本身,也想摆脱家 庭角色的负担以便轻装上阵,成功地扮演好社会角色,但男子却没能同时也 认同这一点。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仍在其心理、思维和文化观念的深层结 构中肯定着妇女“婚姻家庭角色”的价值,而且更希望依凭妇女出色地扮演 她们的传统角色,以使自己获得更成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成就。也许正是由 于这种缘故,使得男女在追求职业和事业成就的过程中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 婚姻结果:
女性力求职业和事业上的成功,一定程度上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婚姻或将 自己的婚姻考虑先放一放,而男性则无此担心。女性在获得了职业与事业方 面成功的时候,往往也就到了其婚姻难以为继和出现了危机的时候,而男性 此时可能正是其在婚姻中的地位开始提高和显得风光的时候。女性在拥有职 业与事业成功的同时,却不能拥有自己的婚姻美满、婚姻和谐,而男性则可 以同时拥有社会成就和美满的婚姻。
这样的结果显然无法不使“解放”了的职业(“成功”)女性们深感心
理上的不平衡。客观地讲,女性的这种心理不平衡,是无法通过与那些虽然 和她们在年龄上相当、也无婚史但却没有事业上之成就的男性结婚所能够消 除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许只有那些与她们有着同样职业、事业成就甚至 更高成就的男性,才配(或才有资格)和她们建立一种可以深度交流的感情 关系(实际上,此类男性也渴望和这样的女性建立感情关系,以及只有和这 样的女性结合才更能产生出激情来,只是他们又离不开传统女性角色的滋 润,一旦离开又会陷于失败而已)。这显然是一个矛盾。如果这个矛盾解决 得好,自然会提高婚姻的质量;而解决得不好,便成了产生“第三者插足” 的一块肥沃土壤。
男女之间的感情纠葛,许多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一厢情愿不了的。第
三者插足现象之所以出现,与现实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不和谐婚姻、不相融 夫妻是有一定的必然联系的。
如果说一批大龄未婚青年特别是女青年的存在,为“第三者插足”现象
提供了的主体(主角),那么一批夫妻不和、缺乏情感交流和幸福感的婚姻 与家庭,则为“第三者插足”的形成提供了客体也即“第一者”。正是有了 许许多多个倍受不幸婚姻折磨、对自身既有婚姻怀有种种遗憾、抱怨、同时 又渴望解脱的已婚者,才会演绎出与“第三者”一见钟情、相见恨晚、一拍 即合的悲喜剧。
可以设想一下,一桩婚姻,夫妻双方都能因为有了对方的存在感到无比 的充实、温馨、安全、踏实、满足、自信、活力、轻松和幸福,那么即使他 人有心充当“第三者”插足他们其间,也只能是徒劳。何况,有的人之所以 要充当“第三者”插足别人婚姻,也无非是想要实现幸福美满不过如此的婚 姻,那么面对这样的婚姻,除非心理变态者,谁人又还会去“插足”它呢。 人性毕竟都是相通的。与人为善,也就是与己为善;祝福别人,也是祝福自 己。所以每当听到或看到诸如“某某人的婚姻原本是很和谐、很有感情基础
的,但自从有了某某一个‘第三者’,就被搅得夫妻反目、不幸连绵”之类 的说法,我们都觉得那不过是一种搪塞和遁词。何必要如此本末倒置推卸责 任呢?不管怎么说,能使“第三者”插进自己的婚姻,过错主要还是在自己 身上而不在“第三者”身上。即使“第三者”的确是一个“道德败坏”者, 也不能将自己的婚姻不幸归咎于人家,因为那样于自己的婚姻幸福毫无意 义。有没有“第二者”与自我婚姻的幸福与否没有直接关系,或者说,“第 三者”不是婚姻不幸的原因,而是婚姻不幸的结果或婚姻不幸的一种需求和 补偿。
至于说到我国何以会有那么多的不幸婚姻和失谐夫妻?我们当然不否认 如下的原因和事实:
一是“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还在影响着人们的婚姻观念和行为,如仍 存在着男女当事人不能自主的包办甚至买卖婚姻、不以爱情为基础而过分讲 求“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的婚姻,存在着夫妻不能平等相处、奉行男 尊女卑或重男轻女的婚姻等;
二是“文革”时期政治斗争给婚姻留下的负面作用和后遗症,如结婚主 要看家庭成分、政治面貌乃至社会关系,夫妻生活也不以感情为主而要以政 治为主,还有一些人(主要是落难之人,像“右派”及其子弟、“走资派” 干部及其子弟等)仅仅是为了生存而结婚或与那自己既不爱也不相配的人结 婚,以及还有许多的人大龄而未能结婚,或者因为政治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 和自己相爱的人结婚,而却要与和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等等;
三是各种市侩的、势利的、腐朽的等等非正确的婚姻观的影响,如金钱
婚姻、功利婚姻、攀附婚姻等等,总之这些婚姻都不以爱情为基础,而只是 或者为了金钱、或者为了地位、为了投机、为了房子、为了户口之类。所有 这些都毫无疑问地给婚姻的不幸和夫妻失谐埋下了种子。
但更重要的,也许是:
自从“文革”结束后,中国社会已经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市 场经济的转型。相应的,中国人的婚姻、夫妻生活内容也发生了由以忧患(为 了生存)为主向以享乐(为了享受和发展)为主的转型。换句话说,婚姻(夫 妻)生活能否和谐、幸福、持续已经主要不在于夫妇双方是否能够共患难, 而在于是否能够共享乐。
当然,我们并不是完全否定患难的价值,只是想说,仅仅能够共患难、
或只懂得过苦日子穷日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当代的许多婚姻之所以发生 了从幸福到不幸、由和谐到不和谐、由相依为命相濡以沫到彼此行同路人相 互厌倦的变故,都不是由于在患难的问题发生分歧,也不是在夫妻需要共患 难的时候,而恰恰是在如何享受、如何丰富自己和发展自己的问题上彼此的 认识越来越不能统一、两颗心越来越不能息息相通、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淡 薄。
毕竟,“共患难”所依据的是“生存需要”这一基础,而在“生存需要” 基础上,人们是比较容易达到一致和相互认同的。“享乐”特别是夫妻“共 享乐”就不是这样简单了——它所依据的是一种比生存需要更高一层的“享 受和发展的需要”,在这一需要层面上,要达到彼此协调一致和趣味统一就 显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因为,不仅夫妻在满足发展需要方面很容易显露出 个人之间的差异(如你喜欢跳舞,我则可能对读书情有独钟;你喜欢逛街购 物,我却神往遍游名山秀水等等)甚至冲突,更致命的是一方有这种需要而
另一方则根本没有。 不言而喻,当婚姻在物质上逐渐从贫穷走向富裕、在功能上逐渐从患难
走向享乐时,人们(夫妻)也要有意识地把自己的需求层次和生活方式作适 当的调整。否则,婚姻的危机也就会很容易发生。然而很遗憾,许多夫妻似 乎并没有意识到婚姻内容和功能的这种转型,也没有意识到要相应地调整自 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所以,一旦自己的婚姻出现了问题,便要么感到 茫然、不知所措,要么一味迁怒和怪罪配偶的不讲道德良心和喜新厌旧,再 者就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第三者”身上。其实,这对婚姻危机的解决毫 无帮助,而且还往往会适得其反,把问题搞得更糟糕、更不可收拾。而如果 是这样,那么“第三者”的插足行为,不是更显得有些理直气壮了吗?
80 年代的“第三者插足”现象,远远没有 90 年代的“移情、外遇”现 象和“情人”现象只被看作是“个人私事”那样的幸运。它始终处于被道德 关注和社会关注的境遇中,甚至一直就处在被否定、被歧视、被谴责的境况 中。可是,为什么仍不断地有人要去做“第三者”?他们(她们)为什么总 是在已婚者中才能发现自己理想的对象呢?
我们以为,这可能既与婚姻本身有使人(尤其是男人)变得“优越”的 功能有关,又和人(特别是女人)本身有追求“优越”(俗语所说的“水往 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欲望、需求相关。
“第三者插足”现象中的第一、第二、第三者通常是指这样的一种三角
关系:第一、第二者是夫妻,第三者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插足者”,她(他) 希望与之结婚的是第一者。这里的关键是,第三者看中了第一者的什么或第 一者之所以吸引了第三者的东西是什么?
如果这第一者是男性,那么无外乎是他的优越的男性品质,如成熟、稳
重、成就、地位、财富、修养、学识、能力、气度、魅力、权威,以及懂生 活、懂爱情、会体贴、会爱人等等;若是女性,也不外乎是她的突出的女人 味和女人品质,如温柔、贤淑、风度、善良、体贴、细腻、乐观、成熟、大 方、端庄、娴静、富有同情心、懂得怎样关心人、爱人,能够善解人意、掌 握分寸,能够把生活安排得有条不紊,使婚姻家庭充满温馨等等。
这些品质从哪里来?天生的吗?显然不是。它们或者直接就是婚姻的产
物,或者是经过婚姻才得以突出和充分发挥出来的——是婚姻造就了品质卓 越、成就非凡、魅力无穷的“男子汉”;也造就了美丽善良、温柔体贴、自 信乐观和仪态万方的女性。这也可以说,是婚姻造就了能够吸引第三者的第 一者。
婚姻不仅培育出了一些令第三者羡慕甚至情不自禁梦寐以求的“品质” 来,而且还常常将这些“品质”集中到婚姻里夫妻中的一方身上(就中国目 前的现实而言,多数集中到了为夫者一方的身上)。这集中了婚姻培育出的 大部分优越品质的一方,一旦置身于社会的大舞台上或更直接地说置身于择 偶市场中,自然会显得分外耀眼。即使他(她)们本来并没有寻找“第三者” 的意图和也不想打搅原有的婚姻,也丝毫不影响“第三者”们把他们作为择 偶的理想对象。
那么,倘若因为“第三者”的插足真的影响了或破坏了他们原先的“幸 福婚姻”,是否就可以就此断定“第三者”一定是个道德败坏道德堕落的人, 乃至是破坏婚姻的“罪人”呢?
不能,显然不能。因为,这时“第三者”所追求的东西或看中的东西,
都是一些人类品质中一些优秀的东西和社会鼓励、提倡的东西。不管怎么说, 这也是一种人心向善、人心向上、人心向美的行为,尤其对于那些涉世未深 的年轻女性来讲,就更是一种自然而然而又不由自主的人之常情。再如果“第 三者”的插足行为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组成一个理想的婚姻和给自己找一个更 可靠也更值得终身付爱的伴侣,而非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特别是故意让人过不 好,那么就更不能将其以“罪人”论之。即使再退一步讲,爱一个值得爱的 婚姻中的人,总比爱一个虽非婚姻中的人但却毫无人类优秀品质、毫无社会 良心和社会价值的人要好得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爱上了婚姻中的人(即所谓充当了“第三者” 的角色),就全盘否定他(她)的人性优点、道德优点和人格优点;也不能 因为肯定婚姻和维护婚姻的纯洁性稳定性、就排斥和否定一切来自婚外异性 投来的爱情之箭和倾慕之心。倘若我们的婚姻真的使处于婚姻中的人一个个 都成了再也无法激起婚外异性倾心和爱慕的能力,那倒才是真正的婚姻悲 剧。
不过,我们虽然认为“第三者”选择或渴望那婚姻中的优秀者与自己组 成婚姻的欲望和需求是一种“人之常情”,本身并无什么不好或道德缺陷, 但并不同时也认为这种“插足”行为也是明智的和可以提倡的。对于一个理 智的人来说,应当尽一切努力避免成为“第三者”。因为许许多多已婚者的 优越品质和吸引人之处都是与其固有的婚姻相伴而产生、相伴而突出出来 的;一旦其赖以产生和成长的婚姻背景不存在,其所谓的种种“可贵之处” 和“辉煌之处”也就随之消失。“第三者”倘若不想永远都以“第三者”的 身份出现,那么就很难从那些“第一者”身上得到永远的满意。这也就是说, 一旦“第三者”实现了与“第一者”结合的梦想,便很快就会发现对方原先 所具有的自己欣赏的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也许该顺便提醒一下那些容易成为“第三者”的女性们,大多数的已婚
男子在有了吸引“第三者”的资本和确实拥有了“第三者”后,一般是不会 轻易抛弃那养育过他的婚姻的。聪明的女人千万不要去充当“第三者”,相 信只有经过自己亲手培育出的好丈夫才是最可靠、最珍贵也最能够使自己的 理想成为现实的。
独身:为了不能实现的爱
独身(指终身不结婚的人)虽非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现象(甚至就可 以说不论哪朝哪代都实际上客观存在着独身现象),但却从没有得到过文化 上的肯定和支持。而且不仅如此,该结婚而不结婚者,还常常受社会和周围 人们的歧视。因为当时的社会结构、社会政策、社会举措等等无不是为已婚 者设置、服务和提供生存和发展机会的。一个不婚者是没有前途的,和必将 过着没有欢乐、没有幸福的清冷、凄惨的生活。所以,历史上的独身者要么 是一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根本无心无力成家立业者,要么就是或因天灾或 因人祸而走投无路不得不终身不婚者,总之,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走上 独身之路的。也正因为此,独身在历史上也就没有成为过一种具有普遍意义 的社会现象和成为一种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文化现象。
然而,到了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后,独身就不再仅仅是一种由客观原 因造成的个别现象,而是成了一种颇具“气候”的主动选择。据有关资料表
明,我国目前大约有 4000 万独身者,其中女独身者 200 多万,而且还不包括 有独身意向和独身愿望而尚未独身与未能独身的人。独身者的构成,不仅有 未婚独身者,更有离异独身者;既有男性独身者,也有女性独身者;既有社 会地位较低、经济状况欠佳者;也有社会地位较高、经济状况良好者;既有 文化素质和能力较差者,更有文化素质和能力都较好者——独身现象已经可 以自成风景。
独身不是为了现实的生活, 而是为了理想的爱
时下对独身有一个时髦的说法,叫做独身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但在实 际上,独身并不是为了现实的生活,而是为了理想中的爱情。所以,与其说 独身是一种生活方式,倒不如说它是一种“恋爱方式”或追求爱情和给爱情 寻找一个更宜表现、更宜发挥、更宜长青的方式更准确。
80 年代的“独身”者,有不少的人其实不仅不拒绝爱情、拒绝恋爱及其 由此带来的种种幸福、美满和快乐,而且恰恰相反,是为了保存心中的那份 没有被污染的爱情,为了执着于心目中那爱的完美偶像。
一位单身的男子曾这样说:
孤身独旅的过去,有太多的无言故事:无缘的擦肩而过,无奈的枉自钟情??有太多太多的通 宵难眠,终究一季又一季初开的花纷纷凋零。
但我总相信前面还有春天,总相信踏遍缤纷或是坎坷的人生路,会有一个“她”,蓦然出现。 心中的她,不必华贵,不必美艳,只要有一份真,有一张温柔的笑脸;不必拔萃,不必多才,
只要通达,随意,能包容一份平淡、完整的人生。 心中的她,现在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她迟早会出现。为此,我愿意作漫长的,冰冷
的等待,年复一年。人们惊异于我的执着,责难于我的苛求,又哪里知道,爱情容不得半点降格以求 的苟且,心中的她,原本就是和我血肉交融的生命的另一半啊!
我这样一个“单身族”,其实并没有什么古怪。只不过是太坚持心中的偶像的唯一和圣洁了。 很显然,此类独身者虽然表面上过的是一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生活, 但实际上,在他(她)们的内心深处,都有着一个或明或隐的“生活伴侣”, “爱情偶像”,并随时随地期望着他(她)们成为现实的有血有肉者。这实 际可以叫做与自己的内心对话,和自己的爱情偶像恋爱,和自己的理想伴侣
生活。
许多独身者之所以选择了独身,不仅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和生活所需,而 是恰恰因为生活上有了保障和不再需要用婚姻作为自己生存与立身的依靠。 就我国 80 年代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而言,试图以独身的方式去获得更 好的生存条件和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社会福利、社会地位等等,是不大可 能的。据人们的统计和归纳,独身对于一个女性的不利方面起码有如下的种
种:
在正常生活方面,不能与同等条件的其他人享受同等的住房待遇。 在工作上,独身女性被认为没有家庭负担,时间充裕,因而被无限度地
增加工作量,然而与此同时,每当遇到选送深造、提拔、任命、晋级、评优 等机会,又往往以“连家都成不了,自己都管不好自己,怎能有清醒的头脑 去学习和管理别人”等为理由予以排斥。
在社交上,对于性情比较活泼、开朗、大方的未婚女性,则无端地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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