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希望主人购买她的土地,因为她“度着穷困的生活”。因此,奴隶 往往以逃亡、②起义③等形式进行反抗。
但是,《维勒布尔纸草》中反映的奴隶独立租种神庙和王室土地的事实 具有历史的重要性。它反映了在埃及新王国时期奴隶制已极盛而衰,说明在 奴隶起义和反抗的情况下,奴隶主正在寻找新的剥削奴隶的方式;表明奴隶 制已表现出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了。这种剥削形式同两河流域的亚述帝 国时期、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剥削奴隶的形式有共同之处;同罗马帝国时期的 隶农制、彼库里也有相同之处。
土地关系 就总的格局而言,新王国时期的土地关系同古王国时期没有
根本性的变化,即国家、国王、神庙和官僚贵族仍是土地的主要占有者,① 但也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中下层居民占有土地的情况增多了(如《摩塞档案》 中的牧人涅布麦西、《屏洛之墓》中
源是:继承来的王买来的、获赏的庙等;可能还有职田。
① 桡夫长雅赫摩斯说,他至少拥有 19 个奴隶。
② 据底比斯王陵的资料,第 19 王朝后期,一个王陵手工业者分队长涅弗尔霍特普拥有 5 个奴隶(见波戈斯 洛夫斯基:《古代埃及的财产和职田》,载《古史通报》,1979 年第 1 期。第 3—23 页。
③ 底比斯王陵的资料说,一个名叫荷尔的军队书吏拥有 1 个奴隶。
① 见《把女奴之子收为养子并将其财产转让给他们继承》;另见卢佛尔 博物馆藏第 3230 号纸草。上面记 载说,第 18 王朝一个名叫塔伊的司库将自 己的一个小女奴转让给了他人;阿蒙霍特普三世的总管在一个 调色板上的铭 文中说,他将自己众多的土地、奴隶和牲畜转让给普塔赫神的一个雕象作为 祭祀基金。
② 见波隆博物馆第 1086 号纸草;另见不列颠博物馆藏阿那斯塔西纸 草 V,Xix,2—206,它说到追踪两个 逃奴到了边境。
③ 《哈里斯大纸草》记载说,在第 19 王朝末,一个叙利亚籍奴隶伊尔 苏领导过一次起义,规模很大,他 自称为王,“把整个埃及大地变成他的附属 物”,“他们对待神也象对待普通人一样,对神庙不作任何供 奉”。第 19 王朝 就是在起义中灭亡的。
① 关于国家的土地。据《哈里斯大纸草》,第 20 王朝国王拉美西斯三世给各类神庙 1070419 斯塔特土地。 这些土地显系国家所有。据有的学者的意见,该纸草仅存 1/3,因而实际给予神庙的土地还要多得多。
王 的土地。在《维勒布尔纸草》中记载的土地(在埃及中部)至少也有几千阿鲁尔(1 阿鲁尔=1 斯塔特)。
有关新王国时期土地买卖的资料仍然不多,现知有《摩塞档案》中记载 的王家牧人涅布麦西将 3 斯塔特土地卖给大有角畜牧人摩塞,其价格是值二 分之一德本银的一头乳牛。但这次买卖是以契约的形式出现的,比古王国时 期梅腾自传中用酬金获得土地的记载更加明确地确认了土地买卖的存在。另
新王国时期,王室、神庙、官僚贵族的土地大多采用出租的方式经营。 佃户的成份非常复杂:农民、奴隶、雇佣兵、女市民、养蜂人、马夫、下层 祭司、牧人等。其中多数是无地或少地的人,但也有一些富人租种神庙或王 室的土地,而且租佃的土地数量很多。族对于贫穷的佃户处境非常艰难。②
涅木虎阶层的兴起 新王国时期,原来的地方贵族已不能独树一帜地在 政治舞台上起作用。在政治舞台上起主导作用的是祭司集团和追随王权的官 僚贵族。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起一个涅木虎(Nmh)阶层, 并逐渐地登上了政治舞台。
“涅木虎”一词出现于中王国后期,其确切意思不清楚。从一些具体例 子看,其中有孤儿、贫穷的人等。新王国时期,“涅木虎”具有了与贵族相 对立的人的社会意义。属于涅木虎的人可能经营王室土地,称为王室土地的 涅木虎,他们享有世袭租佃权,而且身份也世袭。他们租种法老的土地,向 法老宝库交纳租税,甚至可能交纳黄金。涅木虎也服务于军队,或为国王提 供其它服务。逐渐地,涅木虎成了一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占有奴隶、担任官 职,成为王权的社会支柱。埃赫那吞改革时曾提拔了一大批涅木虎担任中央 和地方的官吏。如大臣麻伊的铭文说:“我——按父母双方来说都是涅木虎。 君主玉成了我,他使我成为??而(先前)我是一个没有财产的人。他使我 得到(很多的)人。他提拔我的兄弟,他使所有我的人关心(?)我。当我 成为一村之长时,他下命令,使我兼任大臣之(职)和‘王友’,而(先前) 我曾(要过)面包。”埃赫那吞改革失败后,这个阶层受到打击、迫害,其 财产也被没收。第十九王朝的霍连姆赫布国王曾颁布敕令保护他们的利益: 豁免他们的欠税,禁止夺去他们运输货物的船只,禁止向涅木虎征收苛捐杂 税,还向涅木虎提供某些物质上的帮助,以使其能执行自己的义务等。这大 概是因为这个阶层受到打击是于王权不利的。颁布此敕令的目的显然是为了 保护这个阶层的利益,从而保护王权自身的阶级基础。
三、埃赫那吞改革
国王的土地遍布全国,为管理王室地产,设置了专门的官吏,如哈特舍普苏特女王的庞臣森穆特受命为遍
布全国的国王地产的长官;国王图特摩斯三世设有“国王地产一切劳作的领导人”之职;哈皮之子阿蒙霍 特普的铭文中还提到有“国王地产的首席监督”之职等。
庙 地产可见《哈里斯大纸草》和《维勒布尔纸草》。
族 占有土地的情况则视情况而定。有的占有很多土地。如阿蒙霍特普三世的总管阿蒙霍特普至少占地 430
阿鲁尔;第 18 王朝末代国王埃耶一次就赐给一个官吏 154 斯塔特土地。
② 在萨卡拉出土的属于第 19 王朝拉美西斯二世时的一个文件说,一个名叫麦西的人,其祖先涅斯因功而得 到第 18 王朝开国之君雅赫摩斯的赐地若干。这块土地世代相袭直至麦西的时代,其父赫维作为遗产在赫维 及其兄弟姊妹间分配了。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 新王国第十八王朝前期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时
期。但到该王朝中期,统治阶级内部,尤其是王室内部,以及王权与神权、 神权与世俗奴隶主之间的矛盾逐步暴露并激化。
第十八王朝中叶,图特摩斯三世幼年即位,由王后(亦其姑母)哈特舍 普苏特摄政。她将幼王贬至阿蒙神庙,而自己当了女王。她依靠阿蒙神庙祭 司森穆特和哈普森涅布(维西尔)。在女王死后(或晚年),图特摩斯三世 成年,又依靠阿蒙神庙祭司复位,夺回了王权。由此,阿蒙神庙祭司左右逢 源,在政治、经济、思想上的实力和影响都大为增强。
阿蒙神庙势力的加强,一方面增强了它对王权的离心倾向;另一方面又 引起了它同世俗奴隶主(包括军事官僚贵族和涅木虎)之间的矛盾(在财产 与权力上的再分配的矛盾)。因为帝国是由军队打出来的并保卫的;是靠官 吏来管理的。但军队和官吏在权力和财产的分配上却越来越不如神庙势力, 尤其是阿蒙神庙的势力咄咄逼人,这就必然引起不满。
法老同阿蒙神庙势力的矛盾在图特摩斯四世时已显露端倪。其表现是该 国王将在西亚的一次战争的胜利归功于阿吞神,而不是像通常那样归功于阿 蒙神。在阿蒙霍特普三世时,这个矛盾更趋明朗。该国王娶了一个平民女子 提伊为后,已引起了包括祭司在内的贵族的不满。他又提倡崇拜阿吞神,修 建阿吞神庙;还为提伊王后建造了一艘“阿吞的闪光”号游艇;撤了一位担 任宰相的阿蒙祭司普塔赫摩斯的职,而任命了一个非祭司的人阿摩斯为宰 相。
阿蒙神庙祭司当然不甘示弱。他们企图干予王位继承,阻止阿蒙霍特普
四世继承其父的王位。这终于导致了新国王即位后实行以宗教改革为其表现 形式的政治改革,即埃赫那吞改革。
埃赫那吞改革 阿蒙霍特普四世冲破神庙势力的重重阻拦而登上了王
位。他即位后,先是重新推出对拉神的崇拜,以对抗对阿蒙神的崇拜。在遭 阿蒙神庙祭司的激烈反对后,阿蒙霍特普四世决定同神庙势力绝裂。在他即 位第 6 年,采取了如下一些断然措施:
取消对阿蒙神及其它一切神的崇拜而只准崇拜阿吞神(阿吞神是一个古
老的太阳神,以太阳园盘为标志); 没收阿蒙神庙及其它一切神庙的财产,将其转交给阿吞神庙; 铲除一切建筑物上的阿蒙字样; 将首都从底比斯迁至埃及中部的阿马尔那(新首都取名为“埃赫塔吞”,
意为“阿吞的视界”),以摆脱阿蒙祭司集团的影响; 国王本人的名字亦改为埃赫那吞(意为“阿吞的光辉); 提拔一些出身中下层的人(涅木虎)担任高级官吏,以实施和推进改革。 改革遭到阿蒙神庙祭司及其他祭司、贵族的激烈反对和抵抗。他们甚至
要谋杀国王。 改革期间,对外征服战争停止了,军队得不到战利品和赏赐;埃及的西
亚属地因得不到埃及的关注而离开了埃及,或被小亚的赫梯夺去。这必然影 响军队和其他奴隶主对改革的支持。
改革阵营内部(包括王室内部)发生了分裂。 埃赫那吞死后,改革便停止了。他的女婿图坦哈蒙时便放弃了改革,恢
复了对阿蒙神的崇拜,发还了阿蒙神庙被没收的财产,并赠给其新的财产,
首都又迁回了底比斯??。他以后的埃耶和霍连姆赫布继续了这一政策,彻 底葬送了改革。改革之都埃赫塔吞被抛弃,荒凉了,变成了一片废墟而被人 遗忘。
改革失败,神庙势力复辟,支持改革的涅木虎阶层受到打击报复。王权 重新与阿蒙神庙势力结盟,但已很难主宰神权势力了。
改革之所以失败,一是因为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十分 强大,且根深蒂固;二是因为改革者内部的分裂、埃赫那吞的某些举措失误, 使原本支持改革的军队、官僚贵族奴隶主离开了改革,从而削弱了改革阵营 的力量;三是因为人民群众并未从改革中得到好处,相反,他们的负担更为 加重,因而也对改革缺乏热情;四是埃赫那吞的接班人过于软弱,背弃了改
革。
但改革打击了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势力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势力;在思想 上也有一定的解放作用。
四、新王国的衰落
第十八王朝的前期和中期是埃及帝国的鼎盛时期。埃赫那吞改革的失败 严重削弱埃及。随后发生的埃及同小亚强国赫梯的争霸战争并未能使埃及走 向更高的顶峰,而只是使埃及暂时免于更快的瓦解。
埃及同赫梯的争霸战争 争霸战争发生于埃及的第十八王朝末和第十九
王朝初,历时约一个世纪(公元前 15—14 世纪),目标是叙利亚巴勒斯坦。 叙利亚巴勒斯坦是一个古老的文明地区,但在公元前 2 千年代未能形成 为一个统一强大的政治实体。这里又是东西方交通的要道、出海口和商道,
因而成为周边强大国家侵略和掠夺的对象。
埃及在第十八王朝早中期战胜西亚强国米丹尼及其支持下的当地以纳哈 林为首的若干小国联盟后,曾一度成了叙利亚巴勒斯坦的主宰。但在埃赫那 吞改革期间,埃及忽视了对这里的关注,甚至对西亚一些属地要求帮助的呼 吁置若罔闻。于是,赫梯王国乘虚而入,成为埃及在这一带的竞争对手。
图坦哈蒙和埃耶统治时期,曾同赫梯交过手,但遭失败。
埃及第十九王朝初年的一些法老同赫梯争霸于叙利亚巴勒斯坦,取得过 一些胜利,稳住了埃及在叙利亚巴勒斯坦的阵脚,却未能夺回埃及往日的全 部属地。尤其赫梯正处于盛时,其势汹汹,咄咄逼人。
争霸战争的决定性战役是在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和赫梯国王穆瓦塔努
统治时进行的。 为了争霸,拉美西斯二世在三角洲东部营建了新都培尔—拉美西斯,并
组建了约 3 万人的军队(其中 1 万为雇佣军);穆瓦塔努也将首都从哈图斯 迁到了靠近叙利亚的达塔什城。
当时站在赫梯一边的有叙利亚的许多小国:卢卡、纳哈林、阿尔瓦德、 麦沙、卡赫美什、科迪、卡迭什、努格什、乌伽里特和阿勒波等。
拉美西斯二世在其统治第 4 年时,进行了一次予备性远征,占领了腓尼 基沿海地区。第 5 年,他亲率以四个神命名的军团及雇佣军约 3 万人远征叙 利亚。穆瓦塔努率领赫梯主力战车兵埋伏于卡迭什城东。双方决战于该城西 部,拉美西斯二世及先头部队遭赫梯军伏击,拉美西斯二世也险遭擒获,后 埃及其它部队赶到,救出了拉美西斯二世。双方经激战后,损失均极惨重,
无力再战。
拉美西斯统治第 21 年,赫梯新王哈吐什尔提出与埃及缔结和约,实行和 亲,并派人送来了和约草案。拉美西斯二世同意了和约,从而结束了争霸战 争。
和约除说明性内容外,包括一个序言和 9 个条文。和约是两个霸国掠夺 本质的反映。它们按和约瓜分了彼此在叙利亚巴勒斯坦的势力范围。和约也 是一个军事同盟条约,双方保证在遇到第三国威胁时在军事上互助,并互相 支持对付本国内部的危险。
争霸战争给叙利亚巴勒斯坦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因而遭到该地人民的激 烈反抗。战争也削弱了两霸自身的实力,加剧了两国内部的矛盾,给两霸带 来严重后果。不久之后来临的“海上民族”入侵给埃及以沉重打击;赫梯王 国则完全因这一入侵而陷于没顶之灾。
新王国的衰落 第十九王朝晚期,埃及连遭外侵和内争的打击。 首先是“海上民族”入侵的打击。入侵共两次。第一次是在第十九王朝
法老麦尔涅普塔赫统治时期。该国王的铭文说,他打败了这次入侵,杀死 8500 人,俘 1 万多人;第二次发生在第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三世时期。虽然两 次入侵都只扫过了三角洲,且均被打退,但还是使埃及实力受到严重削弱。 国内阶级矛盾也进一步激化。王权与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矛盾再度激 化。国王麦尔涅普塔赫不信奉阿蒙神,而推崇普塔赫神。他把赶走“海上民 族”的功劳归之于普塔赫。但这次王权又遭失败,王权对神庙祭司的依赖更 为加强。第二十王朝的拉美西斯三世将大批财富赠给各类神庙(其中获益最
多的是阿蒙神庙)就是这一依赖的反映。
第十九王朝末,埃及还发生了伊尔苏奴隶起义。第十九王朝就是在这一 起义打击下灭亡的。第二十王朝中叶,还发生过首都底比斯西部墓地手工业 工人的罢工,其起因是该墓地工人应得的各项供应常常中断,在忍无可忍的 情况下被迫罢工。
到第二十王朝末,埃及在西亚的属地大部丧失。《乌奴阿蒙游记》记述
的埃及使者乌奴阿蒙去黎巴嫩获取木材遭冷落的情景,反映了埃及帝国的衰 落。
公元前 1085 年,阿蒙神庙祭司赫利霍尔篡夺王位,建立第二十一王朝,
新王国时期结束。古代埃及从此进入自己历史发展的衰落期和外部不断入侵 的时期。
五、后期埃及
后期埃及包括公元前 1 千年代至公元后 1 千年代中期,从第二十一王朝 至阿拉伯人占领时期为止的时期。
公元前 1 千年代前期,先后有利比亚人、埃塞俄比亚人、亚述人统治过 埃及。以后埃及又沦于波斯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统治之下。波斯人在埃及建 立了第二十七王朝(公元前 525—404 年),埃及成为波斯帝国的一个行省, 每年向波斯帝国缴纳 700 塔兰特银作为贡赋,还有实物税。公元前 404—343 年,埃及一度独立,建立第二十八至第三十王朝。公元前 343 年波斯人再度 统治埃及,建立第三十一王朝。公元前 332 年,亚历山大东征时,占领埃及, 埃及成为亚历山大帝国的一部分。亚历山大于公元前 323 年死后,其部将托
勒密在公元前 305 年称王,占有埃及和其它一些地区,建立托勒密王朝(公 元前 305—30 年)。其末代女王克娄奥帕特拉于公元前 30 年自杀后,罗马占 领埃及,埃及成为罗马元首的私人领地。公元 395 年罗马帝国分裂后,埃及 属于东罗马帝国统治。公元 642 年,阿拉伯人占领埃及,埃及成为阿拉伯帝 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后期埃及时期,铁器广泛使用,手工业相当发达,商品货币关系获得很 大发展。据希罗多德,第二十六王朝时,埃及有人居住的市邑有两万座。希 腊商人在埃及建立了恼克拉梯斯殖民地。法老尼科曾开凿尼罗河至红海间的 运河,并雇佣腓尼基水手绕航非洲。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促进了阶级分化, 其表现之一是土地兼并的发展;表现之二是债务奴役的发展。第二十四王朝 法老波克霍利斯曾颁布敕令,废除债务奴隶制,限制高利贷。
但是,一系列的外族入侵和统治,打断了埃及历史独立发展的进程,埃 及文化也遭毁灭,其象形文字在公元前后被人遗忘,成了死文字。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古代埃及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之一。古代埃及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对 人类文明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当时和后世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一、文字
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文字的发明和使用。古代埃及是人类最早进 入文明时代的地区之一,也是最早发明和使用文字的地区之一。埃及人使用 的是象形文字(hieroglyphic)。象形文字是由图画文字演化而来的。涅伽 达文化Ⅱ时期蝎王权标头上的蝎子符号是最早的象形文字符号之一。象形文 字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表意符号、表音符号和限定词符号(或部首符号)。 表意符号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它表达出了所要表示的具体事物。
表音符号有一音一符,两音一符,三音一符,以及两符一音、三符一音 等情况。
象形文字中有 24 个单辅音符号,即字母表,但只有辅音而无元音,也一 直未发展成字母。
限定符号:在现代字母文字中,可因夹于两个辅音之间或在辅音前后加
上元音而组成不同的字。古代埃及人只有辅音而无元音,在辅音相同的情况 下,如何知道它所表达的意思,如何知道它所指何物呢?他们创造了限定符 号(类似于汉字中的部首符号),即在表意表音符号后加上限定符号,以确 定其要表示的是什么意思,或确定其要表达的是哪一类事物。
古埃及人书写一般是从右向左、从上往下写,但也可从左往右写。人们
如何确定其书写方向呢?主要看铭文中的人和动物面向何方。如人和动物面 向右,就是从右往左写;如向左,则是从左往右写。古埃及人用于书写的原 料主要是纸草。
古埃及文字在其使用的几千年中,也几经变化:在第一中间期演化出祭
司体(hieratic 来自希腊字 hieratikos,祭司的);公元前 1 千年代前期又 演化出世俗体(Demote,来自希腊字 Demotios,大众的、人民的、通俗的); 公元前后则演化出科普特文字(Coptic)。以后,埃及的象形文字便不为世 人所认识,罗马人已视其为魔法符号。
二、文学
古埃及人没有创作出大部头的文学著作,甚至也没有史诗性著作传世。 但他们也留下了形式多样的文学作品:诗歌、短篇小说、神话、寓言、格言、 祈祷文、教训、传记、战记等等。它们反映了不同时期埃及社会生活的众多 方面。
在神话传说中,有关奥西里斯死而复活的故事最为著名。传说奥西里斯 原为埃及国王,其妻为伊西丝、子为荷鲁斯,弟为塞特。塞特一直想杀兄篡 位,并终于得手。他将奥西里斯的尸体分解沉入尼罗河中。伊西丝到处寻找 其夫,后在尼罗河中找到,并使其死而复河,成为冥世国王。荷鲁斯为报父
③ 见《■夫长雅赫摩斯传》,他因功而获赏 60 斯塔特土地。
仇,与塞特争战多年,后为众神裁决,由塞特统治上埃及,荷鲁斯统治下埃 及。地神格伯在处理此事时却作主让荷鲁斯统治了全埃及。现代埃及学家认 为,王位由兄终弟及转为子承父位,反映了母权制被父权制所取代。
短篇小说有《两兄弟的故事》,《一个能言善辩的农夫》、《辛努海特 的故事》、《船舶遇难记》、《占领尤巴城》等。其中《占领尤巴城》讲述 了图特摩斯三世的一员部将智取尤巴城的故事,他使用了类似古希腊的特洛 伊木马计的方法,但时间比古希腊的要早,可能希腊的特洛耶木马计是从埃 及学去的。
诗歌内容多种多样:劳动者的歌、爱情诗、颂诗等。反映劳动者生活的 诗歌非常朴实。如《打谷歌》、《搬谷歌》等。颂诗著名的有《尼罗河颂》 和《阿谷颂》等,歌颂了尼罗河和阿吞神给埃及、给人类带来的恩惠。
《战记》最著名的有《图特摩斯三世年代记》,其中记述了图特摩斯三 世第一次远征西亚时的作战会议,确定进攻路线的情节。
三、科学
古代埃及人在天文、历法、数学和医学等方面有不少成就。 古埃及人很早就对天文进行了观察。第十二王朝的一个墓中有一份星象
图;第十八王朝哈特舍普苏特的宠臣森穆特的墓中也有一个星座图;第十九
和二十王朝时也有星体图和星位表传世。 古埃及人在天文方面的成就之一是太阳历的制订。他们发现每年阳历 6
月 15 日(古埃及历的 7 月 19 日)在三角洲地区尼罗河水上涨是与太阳、天
狼星之升起在东方地平线同时的。他们把两个这样现象之间的这段时间定为 一年,把一年分为三季(泛滥季、播种季、收割季)。每季 4 个月,共 12 个月。每月 30 天,全年共 360 天,余 5 天在岁末为节日。这样,实际上每年 只有 365 天,比现在的阳历少约 1/4 天。初时人们还不知道,久而久之,人 们发现,本应在冬天庆祝的节日却在夏季举行;而应在夏季庆祝的,却在冬 天里举行。这要经 1460 年才能纠正过来。古埃及的太阳历成为后来罗马的恺 撒制定朱里亚历的依据;而朱里亚历又是我们现代历法的基础。
古代埃及数学知识的产生和积累也很早,这与尼罗河每年泛滥后要重新
丈量土地、确定土地面积、推算谷堆体积和谷仓容积有关,也与他们修建金 字塔等建筑有关。
古埃及保存下来若干数学纸草文献:莫斯科数学纸草、林德纸草(又称
阿赫摩斯纸草,现存不列颠博物馆)、阿那斯塔西纸草(也存不列颠博物馆)。 莫斯科纸草上记有 25 道数学题;林德纸草上有 85 道题。它们均属中王国末 和第二中间期的作品,但反映的数学问题却肯定要早得多,起码在古王国就 已熟知了。林德纸草是以“获知一切奥秘的指南”为开头的,说明古埃及人 对数学的重视。
埃及人创造了自己的十进位的计数制度,并创造了用以表示数字的若干 符号:1-9 的符号为竖划,是几就划几竖。10、100、1000、1 万、10 万、
100 万、1000 万这些数字都有独特的符号,每个符号都可重复 9 次(1-9;
10-90;100-900;??),其写法是从右往左。也有分数符号。加法的符 号是用一个人走近(来)的腿形■表示;减法则用走开(去)的腿形■表示。 古埃及人没有位置制,因此,要写某些数就要用很多符号。如 986 这个数要
用 9 个 100 的符号、8 个 10 的符号、6 个 1 的符号,共 23 个符号。 古埃及人熟悉四则运算。加减法很简单,往往只是增添或减少一些符号,
以求得最后的结果。乘法采用的是叠加法。他们已知分数和解一次方程。数 学纸草文献中的题涉及到最简单的二次方程。在几何学方面,他们已能计算 等腰三角形、长方形、梯形及圆的面积,其圆周率为 3.16。在莫斯科数学纸 草中还有求截头角锥体、半球等题的难题答案。
在医学方面,古埃及人也留下了若干纸草文献。最古老的纸草文献是史 密斯医学纸草,属古王国时期,1862 年在卢克索尔发现,是古代外科著作中 最重要最完整的一种。它记有 45 种外伤和几种喉部和外科病。外科知识的较 早产生,显然与制作木乃伊解剖尸体有关。
1872 年在底比斯的一座墓中发现的长约 20.5 米的《艾贝尔斯纸草》, 包含有 40 多篇论文,约有 900 个医治各种疾病和病症的处方,是古埃及的一 部医药百科全书。它不仅记载了各种病症及其感觉(胃肠、肝脏、眼病、皮 肤病、耳朵、咽喉、脚、出血、烫伤、呼吸道等),而且还有不同昆虫和动 物(从黄蜂到鳄血)咬伤的治疗方法、美容的方法(如弄平皱纹、消除痣、 改变肤色、头发、眉毛的颜色等)。古埃及人还试图从心脏、血液循环来诊 断病情,认为从心脏出发的 22 根脉管,对人的生命有决定性作用。
1889 年在卡呼恩发现的医学纸草,属第十二或十三王朝,从残篇看,是
专讲妇科的。 此外,古埃及留下的医学文献还有收藏于柏林博物馆的布卢格什医学纸
草。
四、建筑和艺术
古埃及人留下的丰富的建筑遗存,充分表明了他们的智慧与技巧。大金 字塔和亚历山大里亚港的法洛士灯塔为古代世界奇绩。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 庙和卢克索尔神庙规模之大,气势之宏伟,也是世所罕见。
卡尔纳克神庙始建于古王国时期,一直延续到托勒密王朝时期,前后近
两千年。该神庙北墙长 530 米、西墙长 700 米、南墙长 170 米,主要由阿蒙 神、其妻穆特女神、其子洪苏神三个神庙建筑群构成。此外,还有一些国王 的祭祀神庙。在 2 号门和 3 号门之间的圆柱大厅,长 84 米、宽 54 米、共有 石柱 134 根,分成 14 行,圆柱直径 3.5 米。其中有 12 根圆柱稍高,柱头呈 开花状。卢克索尔神庙长约 190 米、宽约 55 米、其最雄伟部分也是大柱廊。 在这两个神庙的柱子和墙上刻满了铭文。著名的图特摩斯三世年代记就刻于
其上。
古埃及留下的艺术作品十分丰富,有园雕、浮雕、绘画等。 雕刻的原料有木、石、铜等,其中石雕最多。石雕中大者如哈佛拉金字
塔前的狮身人面像、阿布辛贝尔庙前的巨像;小者如埃赫那吞王后涅菲尔提 提像等,都是世人皆知的杰作。木雕著名的有古王国时期的所谓村长像等。 铜像,据《帕勒摩石碑》,早在第二王朝的哈谢海姆威时代就已用铜铸像, 而第六王朝培比二世的铜像至今犹存。
浮雕保存下来的更多,其内容反映了古代埃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农 业、手工业、畜牧业、宗教祭祀、战争??等。
绘画中,《纸草丛中的猫》、《三个女音乐家》等都栩栩如生。阿马尔
那王宫中的壁画也很著名。第五王朝一个贵族墓中关于市场的画,对研究当 时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商品货币关系提供了生动的资料。
五、宗教
古埃及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国家。图腾崇拜、自然崇拜十分盛行。狮、鹰、 鳄鱼、眼镜蛇、太阳、月亮、天、地、尼罗河都被神化而加以崇拜。它们先 是作为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和保护神;后作为每个斯帕特(诺姆)的标志 和保护神。
早王朝时期,埃及逐步走向统一,与此同时,荷鲁斯成了全国崇拜的主 神和王权的保护神。古王国时期,太阳神拉逐渐取代了荷鲁斯的地位成了全 国崇拜的主神和王权的保护神。中王国时期,底比斯统一了埃及,该地的阿 蒙神地位逐渐上升,特别是在第十八王朝中期以后,取代了拉神的地位,上 升为全国崇拜的主神和王权的保护神,并又与拉神结合为阿蒙拉神。但是, 其它原先崇拜的各种神还基本存在,不过有的降为地方神,有的虽在全国崇 拜,却不是主神。
古代埃及王权与神权结盟,宗教往往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全国崇拜的 主神和王权保护神因政治斗争而时有变化。最明显的是埃赫那吞取消对阿蒙 神的崇拜而推出对阿吞神的崇拜;改革失败后又一切恢复如常。
除埃赫那吞曾短时间实行过对阿吞的一神崇拜外,古埃及基本上是多神
崇拜。
古埃及是一个农业国,对农业神奥西里斯的崇拜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 祭祀地是阿卑多斯。奥西里斯死而复活的传说,反映了农业一岁一枯荣的现 象。
对天神努特的崇拜,反映了母权制的影响。据说,努特是自生的,没有
父母,它本身是妇女状或呈乳房状。 古埃及的宗教总的说还很原始、其宗教学说中只有保护或惩罚,或神带
来恩惠的说教,而没有救赎的理论,可以说它是不成形的宗教;另外,埃及
的神虽已从氏族部落神发展成了国家神,但还未发展成世界神,因而是不可 传的。由于埃及的宗教始终处于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的阶段,因此,其理论 基础十分浅薄,或者说基本上没有什么理论。
上古两河流域
第三章 上古西亚
概 论
上古西亚又称前亚,东起伊朗高原,西至地中海东岸,包括伊朗高原、 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等地。这里是人类文 明的发源地之一。
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 两河流域,古希腊人称之为美索不达米亚,意为 “两河之间的土地”,大致包括今伊拉克的大部分地区。两河指的是底格里 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它们都发源于亚美尼亚高原,底格里斯河发源于凡湖西
部 100 英里左右的哈扎古鲁小湖,全长 1150 英里。幼发拉底河则有两个源头, 都位于凡湖和厄泽鲁姆之间,全长 1780 英里。两河在巴格达附近相距最近, 中间只隔 20 英里,但很快又分开,直到在巴士拉附近才汇合,最后分别注入 波斯湾。
两河流域分为南北两部分,大体以今巴格达为中心,北部称亚述(得名 于亚述城),南部称巴比伦尼亚(得名于巴比伦城)。巴比伦尼亚又以尼普 尔(今努法尔)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称苏美尔(得名于苏美尔人), 北部称阿卡德(得名于阿卡德人)。
美索不达米亚的农作物十分有限,主要是耐盐碱的大麦和椰枣。
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矿产资源十分贫乏,金属奇缺自不必说,甚至连建 筑所用的石块和木料都得从周围进口,所以多数房屋只能用泥土和芦苇建 造。
居民 早在旧石器时代,两河流域就有人居住,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这
一时期的洞穴遗址。不过迄今所知这一地区最早的民族是欧贝德人,①公元前
5000 年时,他们已定居于此。
公元前 3500 年左右,苏美尔人来到两河流域南部,主要居住在苏美尔地 区,说苏美尔语,是此地最初文明的真正创造者。比苏美尔人稍后,塞姆人 的东支阿卡德人来到了美索不达米亚南部苏美尔以北的阿卡德地区,亚述人 则进入了北部的亚述地区。这时期在巴比伦尼亚四周还居住着其他许多部 落,如北部的苏巴里人和胡里特人,东部的古提人、加喜特人和路路贝人, 以及东南的埃兰人等。公元前 3 千年代末,阿摩利人从叙利亚阿拉伯沙漠地 带来到两河流域,他们是塞姆人西支迦南人的一部分。古巴比伦王国灭亡后, 加喜特人和迦勒底人先后统治这一地区。两河流域的古文明就是在这些民族 互相影响、互相继承、共同创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史料 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历史的史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古学资 料、古代文献资料和古典作家的有关记述。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是建立在考古学基础上的。对这里的考古发掘 始于 19 世纪中叶,它所提供的实物资料证据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1.古代城市遗址。亚述首都尼尼微和尼姆鲁德在 19 世纪中叶首先被发 现,随后在 19 世纪后半叶苏美尔古城拉伽什和古代两河流域最大的城市巴比 伦城的遗址被发掘。20 世纪初,考古学家发掘出了乌尔、埃什努那和玛里三
① 如《维勒布尔纸草》中记载,有一个“农民”租种土地 17 块,总数达 222 阿鲁尔。在该纸草中,这样的
农民非止一人。
大城市。20 世纪中期,又发掘了被认为是两河流域最早城市的埃利都。这些 城市向人们展示了复杂的布局、高超的建筑水平、城区的防御系统、居民的 居住条件和日常生活等。
2.大型宫殿和神庙等建筑。例如,在尼姆鲁德发现了公元前 9~7 世纪的 五座王亚述宫;在宗教中心尼普尔发现了许多神庙和殿塔;在巴比伦发现了 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巴比伦“空中花园”等。建筑在一定程度上 揭示了当时的政治、宗教和教育生活。
3.雕刻、壁画等艺术品。例如,尼姆鲁德巨大的带翼人首牡牛雕像;其 宫墙上有涉及战争与狩猎、押解俘虏以及宫廷生活等方面的浮雕;在马里宫 殿里有马里国王授权仪式壁画等等。这些雕刻和绘画为历史学家研究当时社 会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和日常生活提供了珍贵的线索。
4.陶器、圆筒印章和其他各种小器具。
5.墓葬。墓葬在考古学上具有特殊意义,它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当时人的 宗教思想和民风民俗等精神特质;另一方面从随葬品中也可看出当时物质生 产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关系的发达程度。
6.碑铭和泥板文书。 考古学家在美索不达米亚发现了许多文献史料,主要是楔形文字泥板文
书和铭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外交、宗教、文学和文化教
育等诸多方面,是研究美索不达米亚历史的最主要史料。 首先要提及的是《苏美尔王表》和《吐马尔铭文》。《苏美尔王表》记
载的是从苏美尔人历史开端——“王权自天而降”——到伊新王朝(公元前
1993-前 1930 年)这期间各城邦大部分王的名字及统治时间,是研究苏美尔 人政治史尤其是苏美尔时代的政治结构、王权起源、王位继承及人神关系思 想等问题的重要文献。
《吐马尔铭文》是向神奉献和敬修神庙等活动的铭文。吐马尔是尼普尔
城守护神、苏美尔主神恩利尔之妻宁利尔女神的神龛所在地,是尼普尔的一 个区。《吐马尔铭文》可以补《苏美尔王表》在年代学上的局限,使《苏美 尔王表》所载的年代得到科学的校订。
一些统治者的改革铭文,如拉伽什王乌鲁卡基那改革的铭文和波斯王大
流士的著名的《贝希斯吞铭文》、国王们颁布的各种诏令、修建神庙、运河 时刻下的铭文等。如巴比伦王发布的减免债务的所谓“巴比伦解负令”。
在拉伽什、马里、卡帕多西亚、努西和埃勃拉等地都发现了大量的经济
文书。这些材料对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经济制度、土地所有制和商品货 币关系等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律相当发达,这包括法典和法庭审判判决文件。 如《乌尔纳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以及所谓的苏美尔亲属法、埃什努 那王俾拉拉玛的法典、伊新王李必特·伊丝达的法典、中期亚述法典、赫梯 法典和《摩西律法》等。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战争不断,留下了许多有关战争与媾和的铭文。比如 著名的亚述国王辛那赫里布年代记,拉伽什国王安那吐姆所立著名的鹫碑, 马里文书库的许多外交文件等。
书信材料构成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史料的一大特色。例如古巴比伦著名 国王汉谟拉比与他的地方行政官员沙马什·哈西尔和卢·尼努尔塔的大量书 信提供了古巴比伦时期行政管理、司法、经济、土地所有制及社会结构等多
方面的信息。古巴比伦时期大量的私人书信更直接地反映出私有经济的发展 水平。
古文字及其语法结构本身也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手段,其他如文 学、宗教一魔法和科学方面的材料也都具有借鉴价值。
除了考古学资料和楔形文字古文献外,史料的另一重要来源是古典作家 的有关记述。如“历史之父”希罗多德的《历史》;生活在公元前 5 世纪后 半期的波斯王阿塔薛西斯的御医克尼多斯的克泰西乌斯的《亚述史纲》。生 活在公元前 1 世纪的戴奥多拉的《历史集成》,生活在公元前后的著名地理 学家斯特拉波的《地理学》、与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同时代的巴比伦人贝罗苏 斯,用希腊语撰写的一部《巴比伦史》,可惜贝罗苏斯的著作只有残片保存 下来,其他散见于别人的著作中等。
史学史 亚述学②产生于 19 世纪上半叶,是随着西亚楔形文字的释读成 功而兴起的。欧洲学者最早见到的楔形文字是 17 世纪的意大利商人和旅行家 佩德罗·戴拉·瓦莱(Pietro della valle)从波斯古都帕赛波利斯大流士 王宫的墙壁上临摹来的。最早对楔形文字进行释读的是 17 世纪末的英国旅行 家赫伯特(Herbert),他根据波斯王宫保存完好的铭文,正确地推断出这种 文字是从左向右读的,并确认其为波斯人的语言。但在释读楔形文字方面, 第一位取得突破性成就的是德国哥廷根的中学教师格罗特芬德(Georg Friedrich Grotefend),1802 年 9 月 4 日,他在哥廷根学院宣读了他的论 文。他的最大成就在于,他读出了阿黑明尼德王朝的波斯王大流士、其子薛 西斯及其父胡斯塔斯普的名字,并正确地分辨出古波斯楔形文字的九个字 母,为楔形文字的最终释读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德国东方学家拉 森(ChristianLassen)和巴黎著名的波斯学家鲍尔诺夫(Eugène Bournouf) 又确定了若干其他古波斯字母。最终打开巴比伦楔形文字之谜的是以英国东 方学家 H.C.罗林森(Sir Henry C.Rawlinson)为首的一些学者。1835 年, 罗林森在波斯摹写了许多楔形文字的铭文,其中包括著名的贝希斯吞铭文。 他在对格罗特芬德的研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正确地断定了十八个波斯楔形 文字字母。到 1839 年,他已能读懂贝希斯吞铭文中的 200 多行波斯文。波斯 楔形文字的破译和其他楔形文字材料的不断丰富,使释读其他各种楔形文字 成为可能。1857 年,罗林森、兴克斯(Edward Hincks)、欧佩尔特(Jules Oppert)和塔尔博斯(H.Fox Talbot)等共同合作,释读阿卡德文成功,为 亚述学奠定了基础。
在楔形文字释读成功后,西方的考古学家在西亚广阔的地区里进行了大
量的、系统的考古发掘,获得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实物资料,为西亚历史的 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方学者还对古代西亚的历史和语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语言文字方 面,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组织了众多专家学者编纂的《芝加哥亚述词典》对 推动亚述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该词典按字母分卷,基本上一个字母一卷, 词汇量大的字母则分上下两卷,目前已出版至 S 字母,共 20 多卷,该词典的 编纂工作现在仍在继续。该词典不仅是亚述学者必备的工具书,而且也具有 较高的史料价值,因为它的所有例句均选自各不同历史时期的铭文、契约和
② 据柏林博物馆藏 853 号纸草,一个名叫帕涅别纳吉德的努比亚农民,租种了弓箭手长官、家之书吏洪
苏·舍德洪苏的土地。此人突然给佃户一封信,要他交回土地,后经其妻干予,才免于被夺佃。
书信。在文献的翻译、出版方面也有不少贡献。如出版了《汉谟拉比书信铭 文集》、《亚述王家铭文集》、《古巴比伦法》、??等。在政治、历史、 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研究中,也作出了不少贡献,出版了诸如《剑桥古代史》、
《剑桥伊朗史》等大量专著,发表的论文更是不可胜计。另外,还出版了如
《近东研究杂志》等专门发表研究这一地区古代史的论文的刊物。尤其,在 这一百多年中,培养了一批批的亚述学家。苏联在古代西亚史的研究方面也 取得了许多成就。在 50 年代出版的苏联科学院编写的《世界通史》第一、二 卷中,不同版本的《古代东方史》中,以及在《古史通报》等杂志中,反映 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尤其,他们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古代西 亚的各种事件、人物、阶级、阶层,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许多 成果也为西方学者所承认。前苏联也培养了一大批亚述学家,工作在亚述学 的各个领域中。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一.苏美尔时代
苏美尔文明的产生 美索不达米亚国家形成的过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文 化时期:欧贝德文化期(约公元前 4300—3500 年)、乌鲁克文化期(公元前
3500—3100 年)和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公元前 3100—2700 年)。欧贝
德时期属于铜石并用时代晚期,是美索不达米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的过渡时 期。此时出现了初期的以神庙为中心的城镇。已能用陶轮制陶,出现男性雕 像,表明母权制社会正在向父权制社会过渡。
乌鲁克时期,各地出现小城市和神庙建筑。晚期出现象形文字和标志所
有权的陶制圆筒印章。 到捷姆迭特·那色时期,文字普遍应用,出现泥板文书,在计算上则采
用了十进位和六十进位制。文书上有表示“女奴”和“男奴”的词汇。
公元前 4 千年代末至 3 千年初,在苏美尔地区形成了众多小国家,如埃 利都、乌尔、拉尔萨、乌鲁克、拉伽什、乌玛、舒鲁帕克、尼普尔、基什和 西帕尔等。它们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城市周围有若干个村镇。城内包括 王宫建筑、神庙和贵族住宅等,周围建有城墙。国家的规模都不大,人口也 不多。例如,著名的乌尔初期由三个城镇和若干村庄组成,面积不过 90 平方 公里,人口只有 6000 人。其它国家也大致如此。
苏美尔时期的政治制度 苏美尔各国都有自己独立的王朝,如基什第一 王朝、乌尔第一王朝和乌鲁克第一王朝等。
各国的王有的称“恩”(EN),或“恩西”(ENSI),表意符号为 PATESI 帕铁西),有的称“卢伽尔”(LU.GAL)。恩和恩西都是国家主神代理人的 称号,职责为代神理财、管理神庙经济、主持修建公共工程等。此外,可能 还拥有军权和司法权。卢伽尔原意为“大人”,后才有“主人”和“王”的 意思。最初可能只是在发生战争等紧急情况时临时选举的“独裁官”,后来 由于战争连绵不断而逐渐演变成常设职位。卢伽尔和恩西的职位一般都是世 袭的。相比之下,卢伽尔的权力更大一些,只有强大的国家的统治者或霸主, 才有资格称卢伽尔。例如,拉伽什的一位强有力的王朝创建者称卢伽尔,继 他之后先后统治拉伽什的七位统治者都很软弱,因此放弃了卢伽尔的称号,
改称恩西,他们称其城市的保护神为“真正的卢伽尔”。但无论恩西还是卢 伽尔,都不是专制君主。这时的苏美尔各国还有其他两个权力机构,即长老
(abba)会议和公民(gulu)大会。两者合称为城邦会议(苏美尔语为 unken, 阿卡德语为 puhrum)。长老会议由贵族组成,公民大会则由“成年男子”组 成,它们限制和制约着王权。根据《吉尔伽美什和阿伽》的记载,基什王阿 伽遣使要乌鲁克王吉尔伽美什派人为基什挖井修渠,并威胁说,若不从,即 兵戎相见。吉尔伽美什召开城市长老会议,以决定战与降,长老会议主张投 降。他又召开公民大会,公民大会主张拒绝基什的要求,进行抵抗。
土地关系和阶级结构 在苏美尔各国中,土地大致可分为三类:神庙土 地、公社土地和私人土地。神庙经济在苏美尔各邦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苏 联学者贾可诺夫认为,在乌鲁卡基那时代,拉伽什的神庙土地约占全国总数
的 25%~33%,神庙土地分为三类:“主神之地”,即神庙公用地,由神庙 所属人员共同耕种,收入仅供神庙公用;供养田,以小块分配给依附神庙之 人,以维持生计,不能继承和转让;出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佃农(主要是 神庙的服役人员),以收成的七分之一或八分之一作为地租。神庙土地不得 买卖。
公社也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已分配给了各个家族,从恩赫伽 尔购地文书的内容看,这些土地可以转让和买卖。
除了神庙土地和私有化了的公社土地外,少数权贵人物还可能拥有私人
土地。
苏美尔各邦的居民由以下四种成份构成:(1).奴隶主贵族,包括以神 庙高级祭司为代表的氏族贵族和以国王为代表的世俗新贵族,他们或者拥有 大块地产,或者支配神庙地产,剥削失去公社份地的自由民和奴隶;(2). 在公社中拥有土地的公社成员,他们拥有公民权,也负担相应的义务;(3). 丧失土地和公民身份的依附民,称为苏不路伽尔或古鲁什;(4).处于社会 最底层的奴隶。
各邦混战与内部社会矛盾 苏美尔各城邦为争夺领土、奴隶和霸权经常
发生战争。最早取得霸权的是基什,公元前 2600 年,基什王麦西里姆以霸主 身份出面调停拉伽什和乌玛之间的边界争端,并为两国立了界碑。但一百多 年后,乌玛毁碑侵入拉伽什境内。拉伽什国王安那吐姆率军迎战,取得巨大 胜利,并立碑纪念战功。因碑上刻有飞翔的鹫鸟,故称“鹫碑”。安那吐姆 还进伐其余苏美尔各邦,自称“基什之王”,成为全苏美尔的霸主。直到乌 鲁卡基那被乌玛的卢伽尔扎吉西击败,拉伽什才失去其霸权。而卢伽尔扎吉 西又先在南方称霸,然后兴兵北上,征服基什,大有完全统一苏美尔之势。 就在此时,苏美尔北部的阿卡德王国兴起,才扼制住其兵锋。
连年的争霸战争加剧了苏美尔各邦内部的阶级矛盾。各邦土地兼并严 重,城市公民内部分化加剧,尤以拉伽什为甚。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期(约 公元前 2384—2378 年),拉伽什内部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卢伽尔安达及其家 属兼并了拉伽什主神宁吉尔苏及其妻巴乌女神神庙的土地,并要求原来免税 的神庙向国家缴纳赋税,加强了对依附于神庙的各种劳动者的监督和剥削。 他还在全国设立监督、税吏,巧立名目增收苛捐杂税,祭司贵族则向百姓增 收葬礼费。此外,平民战时还要负担兵役。卢伽尔安达的暴政终于激起广大 平民的暴动。公元前 2378 年,卢伽尔安达的统治被推翻,贵族出身的乌鲁卡 基那乘机夺取政权,成为新的统治者(约公元前 2378-2371 年)。
乌鲁卡基那先称“恩西”,后改称“卢伽尔”。为缓和阶级矛盾而实行 了一系列改革。他将卢伽尔安达及其妻子霸占的神庙土地和建筑归还给神 庙,取消改革前向部分僧侣征收的捐税;免除平民所欠王室之赋税,撤销派 往各地的监督和税吏;禁止以人身作为债务抵押,释放因债务而被奴役或遭 拘禁的平民;降低丧葬费用;改革军事制度,建立以平民为军队主力的制度, 由平民组成的步兵代替由贵族组成的战车兵。
改革限制了贵族的利益,减轻了平民的负担;扩大了公民人数;废除了 先前的种种弊政,实际上是对平民反对贵族斗争胜利成果的承认。
在乌鲁卡基那执政的第四年,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与乌鲁克结成同盟, 再次发动对拉伽什的战争,拉伽什遭惨败。乌玛军队攻占了拉伽什城及其郊 区,改革失败。
苏美尔各邦之间的长期混战,使各邦实力均大为削弱,北面的阿卡德王 国趁机兴起,并最终击败苏美尔霸主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统一了苏美尔和 阿卡德。
二、阿卡德王国时代
在苏美尔各邦混战后期,各国的实力已消耗殆尽。公元前 2371 年,基什 王乌尔一扎巴巴的近臣和“持杯者”萨尔贡(公元前 2371—2316 年)乘机推 翻了基什王的统治,自建新城阿卡德,创立了阿卡德王国(约公元前 2371—
2191 年)。
根据传统说法,萨尔贡原是个弃婴,被一园丁收养,后来自己也当过园 丁,并进入基什王宫,成为近臣。攫取了基什后,萨尔贡随即进军乌玛,击 败苏美尔霸主卢伽尔扎吉西,并用套狗圈把他掳至基什。他又进攻乌尔、拉 伽什和乌鲁克等,“所到之处皆大胜,所见之城皆摧毁”。征服苏美尔、统 一巴比伦尼亚之后,他兵锋远指埃兰,略取苏萨、阿凡和巴拉西等城,还征 服了苏巴尔图王国,占领埃勃拉和巴勒斯坦,领土“从日出处”(即东部埃 兰)到“日落处”(即西部的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从“上海”(即地中海) 到“下海”(即波斯湾)。
萨尔贡开始建立君主专制(铭文说“他使国家只有一张嘴”)。他自称
“沙鲁金”(正义之王)和“天下四方之王”;任用阿卡德人担任城市的总 督,同时吸收苏美尔及其他各被征服地区的代表人物参政;以阿卡德度量衡 为基础,统一了度量衡;建立了一支由 5400 人组成的常备军(铭文说“每天 都有 5400 名士兵在他面前进食”);为神化自己的权力,他自称为“最高女 神伊丝塔尔所宠爱之人”,主神“恩利尔不许敌人统治的国家之王”;以阿 卡德语代替苏美尔语,成为官方语言。萨尔贡并不排斥苏美尔人的宗教,他 让自己的女儿成为乌尔城的月神南娜的女祭司。他还尊重苏美尔人的文化, 采用苏美尔人的天文历法、数学、文学和宗教等,并把有关著作编目收藏于 书库,成为两河流域最早的书林。
在萨尔贡统治的晚年,“所有地区都起来反抗他,并把他围困在阿卡德 城中”,其子里姆什(约公元前 2315—2307 年)镇压了起义。但他统治末期 也爆发了起义,其兄玛尼什吐苏(约公元前 2306—2292 年)也不得不花费相 当大的精力,镇压各地的起义。阿卡德王国最后一位强大的国王是纳拉姆辛
(约公元前 2291—2255 年),他长达几十年的统治几乎都是在征战中度过
的,纳拉姆辛死后,阿卡德王国由盛转衰。 阿卡德王国的经济和社会比苏美尔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这时,
神庙大地产经济大概已不存在,辛私人经济有了更大发展,最明显的表现就是 私人土地买卖非常活跃。玛尼什吐苏方尖碑和西帕尔石刻表明,一个买主往 往同时从许多卖主那里购得土地,卖主不仅有平民,而且还有总督、军事长 管、书吏、检查官和牧人等。①值得一提的是,妇女也参与土地的买卖。买主 通常以银、铜、大麦和其他实物支付地价,有时也以奴隶支付。许多材料还 表明,阿卡德王国同印度河流域保持着商业往来。例如,在乌尔和埃什努那 等地发现了印度印章,上面刻有动物图案和尚未破译的印度文字。贸易往来 可能通过水路进行,沿波斯湾和马卡兰、卑路支斯坦沿岸,经过底尔蒙、马 干和梅路哈等地。
纳拉姆辛死后,阿卡德王国迅速衰落。周边地区相继独立,甚至有人自 称“宇宙之王”。同时,内部纷争严重,苏美尔人的反抗不断发生,东北部 山区的古提人乘虚而入。纳拉姆辛的继承人、其子沙卡利沙根本无力应付这 种内忧外患的局势,在公元前 2230 年的一次宫廷政变中失踪,阿卡德王国灭 亡。此后,古提人入主两河流域达一个世纪之久。
三、乌尔第三王朝时代
古提人统治的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据苏美尔王表记载,古提人共有
21 个王,但只有五位国王留下了一些铭文。公元前 2150 年,拉伽什的恩西 古地亚摆脱古提人的统治而独立,宣称“神宣布古地亚为一邦之公正牧者, 并从 216000 人(可能非拉伽什一城公民,而是多邦居民数)中确立他的权 力”。古地亚以其建筑活动和修复古代建筑物而受到歌颂,在他统治时期, 苏美尔文学和艺术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古提人的统治并未完结。公元前 2113 年,乌鲁克驻乌尔总督乌尔纳木攫取了“乌尔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 的头衔,开创了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 2113—2006 年)。
乌尔纳木致力于复兴农业、修造运河、改善交通、恢复在古提人统治时
一度中断的与马干等地的商业往来及加强城市的防卫设施等。他大兴土木, 在乌尔等许多城市修建层级塔。他还颁布了迄今所知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 法典,——《乌尔纳木法典》。可惜只保留下来一些残片。基本内容为规定 不准非法占用他人田地;不许女奴擅居其女主人的地位;反对行巫术;带回 逃往城外的奴隶,主人要给予适当的报酬;伤害他人肢体、器官要处以罚款 等。
乌尔纳木死后,其子舒尔吉继位(公元前 2095—2048 年),其统治长达
47 年之久。舒尔吉统治时改革了历法;建立了新的“皇家”谷物计量单位“古 尔”(gur,约合 7 布舍尔),以代替以前使用的“地方”计量单位;采取军 事征伐和外交手段并用的策略,使周围国家纷纷归附;继阿卡德强大国王纳
辛 克纸草》中,叙述了一个逼租的例子:“书吏靠近堤岸,登记收获,后面跟着手提棍棒的看门人和手拿
树枝的黑人。(书吏)对(农民)说:‘给谷子’,而(他)没有。他被打倒、被捆了起来,被扔进了河 渠。他头朝下沉没下去。他的妻子被捆着躺在他面前,他的孩子也遭连累,他的邻居都跑了,因为他们没 有谷子”。
① 古希腊人称象形文字为神秘的(hieros)雕刻(glypho),由此得出了 hieroglyphic(象形文字)一字。
拉姆辛之后,第一次恢复了“世界四方之王”的称号。 乌尔第三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以前具有国
王地位的恩西(阿卡德语称为伊沙库)降为地方总督;恩西之职不再世袭, 由国王任免;国王经常派监察官监督恩西的工作;恩西丧失了先前的特权; 边疆地区的恩西通常由当地人担任,而中心地带的官员则由苏美尔人和阿卡 德人担任;为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和过分强大,城市总督经常被从一个城市调 到另一个城市;国王在全国范围内遍派信使,定期、及时地把各地情况报告 给国王;改善道路交通系统,在主要交通要道上建立堡垒,由警察把守,等 等。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王室经济在全国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它占有 全国五分之三的土地,拥有自己的庄园、工场、商人、工匠、劳力和奴隶, 还支配着大批劳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这时,国王已成为最高祭司,神 庙经济已从属于王室经济。在王室庄园和各种作坊劳动的为依附于王室的自 由民——古鲁什和奴隶。这种依附民已不像从前那样可以领种小块份地,而 是同奴隶一样只能领取口粮,实际地位也同奴隶无多大区别。他们整天从事 繁重的劳动,死亡率很高。王室经济的管理人员必须记载各种劳动者的口粮 分配情况和死亡状况,上报给中央政府。
在王室经济以外,私人经济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很多私人买卖奴隶、土
地和房屋的文书保存了下来。自由民剧烈分化,贫富差别悬殊。 乌尔第三王朝保持了半个多世纪的强盛。公元前 2029 年伊比辛即位,王
国开始崩溃。东部的行省和城市(如埃什努那和苏萨等)纷纷摆脱乌尔第三
王朝的统治,宣布独立。与此同时,阿摩利人在其统治第五年进入苏美尔的 心脏地带。公元前 2017 年,伊比辛的将领之一伊什比·伊拉在伊新拥兵自立, 宣称为王。埃兰人也乘机入侵苏美尔,伊比辛试图与阿摩利人结盟,以抗击 埃兰人的入侵和伊什比·伊拉的反叛,未获成功。公元前 2006 年,埃兰人攻 破了乌尔城墙,伊比辛被俘往埃兰,并死在那里。乌尔第三王朝灭亡。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乌尔第三王朝的灭亡标志着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政治舞台上的终 结。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美索不达米亚处于多国林立的列国时期。在这些 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南部的伊新和拉尔萨,北部的埃什努那、马里和亚述, 它们共存达二个世纪之久。伊新王朝建于公元前 2017 年,创立者是伊什比·伊 拉;拉尔萨王朝建于公元前 2025 年,创立者纳波拉努,是第一个在巴比伦尼 亚建立统治的阿摩利人。
在拉尔萨国王苏姆·埃尔统治的第一年即公元前 1894 年,阿摩利人的首 领之一苏姆·阿布建立了另一个重要王国。他选择位于基什以西几英里、幼 发拉底河左岸的一个城市作为都城,该城在美索不达米亚历史上具有重要的 战略地位,它就是后来闻名世界的巴比伦城。①他建立的王国史称古巴比伦王 国,或称巴比伦第一王朝。伊新和拉尔萨的长期征战,客观上为古巴比伦王 国的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巴比伦的前五位国王花了将近六十年的时光积蓄 力量,逐渐地控制了整个阿卡德地区。公元前 1792 年,巴比伦出现了一位杰 出的政治家——汉谟拉比(公元前 1792—1750 年)。
汉谟拉比从他父亲辛·穆巴里特手中接过的只是大约 80 英里长、20 英
里宽的小国,领土只限于西帕尔和马拉德之间,周围强敌林立。他首先致力 于巩固内部、发展经济,积蓄了一定的力量后,才开始对外扩张。他采取远 交近攻的策略。先承认亚述的统治,而与北方的马里和南方的拉尔萨结盟, 灭亡了南方的近邻伊新。随后继续与马里修好,准备进攻拉尔萨。他帮助马 里摆脱了亚述的控制,又于公元前 1764 年击败了马里的劲敌、经常入侵马里 的埃什努那。次年,汉谟拉比打败了拉尔萨,之后,他立即挥师北上,征服 马里,并于公元前 1757 年把马里这座一度繁荣的城市夷为平地。此时汉谟拉 比的强敌只剩下亚述和埃什努那。他多次战胜亚述及其盟军,并占领其南部 疆土,但未能征服之。在他统治的第 38 年,灭亡了埃什努那。至此,汉谟拉 比创建了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奴隶制大国,两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统 一。汉谟拉比自称“强大之王,巴比伦之王,阿穆鲁全国之王,苏美尔和阿 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二、汉谟拉比的统治
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王具有绝对的权威,事无巨细他都要亲自过问。 在享有一定程度自治权的城市,国王则通过城市行政机关贯彻自己的意志, 中央政府通过与地方行政长官的书信往来及派遣王室官员或国王的私人代表 与城市保持联系。汉谟拉比拥有一套高效率的官僚体系,各种官吏由国王本 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总督(现存材料较多的是涉及拉尔萨总督沙马什·哈 西尔和另一职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纳姆的人的书信)的重要职责之一是
① 考古学家称其为欧贝德人是因为他们最初的生存遗迹发现于乌尔城附近阿·欧贝德的小土丘中。关于欧
贝德人与后来的苏美尔人的关系问题,学者们存在较大分歧。参见格林·丹尼尔《考古学一百五十年》, 文物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201 页。
管理王室土地;对合法占有的土地给予保护,对非法占有的土地予以没收;① 出租王室土地,征收各种租税。例如在给沙马什·哈西尔的一封信中,汉谟 拉比这样写道“你先前获取的、现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尔·沙杜舒的土地?? 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请记录下他先前的俸禄田 20 布尔,并通知我??如果 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记录下你手中现有的 20 布尔灌溉田,并通知我。”又如, 汉谟拉比命令辛·伊丁纳姆把两个商人头领送到巴比伦,每个带去所欠的
1000 库尔大麦和若干银子。另外,他们还负责挖掘、修复和疏通运河,以确 保灌溉顺利进行。汉谟拉比和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实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 国王的信使遍及全国,及时把各地情况上报国王和中央政府。地方官员如有 不轨之举,受害者可直接上诉中央政府甚至国王本人。例如,一位叫伊什米 阿尼的人写信给汉谟拉比,状告沙马什·哈西尔剥夺了他传自父亲的田产, 并给了另一人。汉谟拉比立即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曾几何时可以没 收永久性财产?核查此事,如田产确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应把土地还给 他!”汉谟拉比的中央政府组织情况,目前所知甚少。从材料看,汉谟拉比 身边有一些官居要职(具体职位不详)之人,他们构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 中较著名的是鲁·尼努尔塔。他不仅掌管王室事务,也负责公社事务,不单 单是执行国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独立决定权。如果有人在地方蒙冤, 可直接上书鲁·尼努尔塔,他有时直接做出最后裁决,有时移交给地方行政 机关,后者根据他的指示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告给他。地方总督直接 听命于他(例如,他经常写信批评沙马什·哈西尔工作中的过失);他参与 国王政策的制定,汉谟拉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经常征求并采纳他的意见。 无论是王室依附民还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如遭受不公,都可直接上书国王或 中央政府(如鲁·尼努尔塔),求得公正解决。上诉到国王的案子通过三种 途径解决:其一,国王(或国王的法官)亲自审理并做出最后裁决,一般情 况下证人要前往巴比伦出庭;其二,国王做出指示,然后移交地方当局执行, 国王要听取最后的处理结果;其三,国王将整个案子全权交由地方法官办理, 最后听取结果。国王或中央政府对地方法庭实行监督和控制。
汉谟拉比建立了严格的军事制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
(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军队的核心。汉谟拉比实行份 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兵役制度,即王室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
(包括田园、房屋等),军人的财产受到保护。汉谟拉比亲自掌管军队大权,
他可以任意调拨军队。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把他所控制的一支 240 人的军队并入另一人统领的军队,不得延误。”在另一封给辛·伊丁那姆的 信中,汉谟拉比命令他“从乌尔城一带的部队中抽出 90 人”,派到一只船上 去。
汉谟拉比还加强对国内经济的控制。他把神庙经济完全纳入王室经济, 使其成为王室经济的一部分。在汉谟拉比以前,神庙官员自称为“神庙仆从”, 或某位神人仆从。从汉谟拉比开始,他们改称“国王的仆从”。汉谟拉比还 控制地方神庙的收入。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催促一些神庙官员迅速 到巴比伦向国王报帐。灌溉农业在两河流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汉谟 拉比非常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汉谟拉比在位的第 8、9、24、33 年都 是开凿运河之年、兴修水利之年,尤其是第 33 年重凿的“安努与恩利尔所宠
① 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语言文字、历史和文化的学科,因始于对亚述国家的文字和文物的研究而得名。
爱的汉谟拉比”运河。汉谟拉比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 他经常写信给辛·伊丁那姆,让他组织劳动力。
汉谟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称为“天神安努与地神恩利尔所宠爱之 人”,“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战神萨巴巴的堂兄弟”及“众神之王”, 其权力得自享有统治全人类大权的马尔都克的神授。为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 要,他将巴比伦城主神马尔都克的地位提高到众神之上,同时为各城之神修 建或重建庙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区居民在精神上的归附。
三.汉谟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会
法典概况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很早就有立法传统,汉谟拉比在统一了两 河流域之后,便效仿其前辈,制定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是 1901 年 12 月至 1902 年 1 月由丁·摩尔根率领的 法国考古队在埃兰古都苏萨遗址发现的。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合成,高
2.25 米,上部周长 1.65 米,底部周长 1.90 米。石碑上部刻有太阳神、正义 之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王权标的浮雕,下部是用阿卡德语楔形文字刻写的 法典铭文,共 3500 行,石碑现存巴黎卢浮宫。
汉谟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前言大致包括三方面的
内容:其一,神化王权,宣扬其权力来自神授;其二,炫耀他的伟大业绩, 其三,表明他的立法目的,即“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 凌弱。”在结语中,汉谟拉比主要宣扬他的法典之“公平”与“正义”,希 望垂之后世,并诅咒敢于破坏其法典之人。正文共 282 条,内容涉及诉讼程 序、盗窃处理、土地管理、租佃、雇佣、高利贷、债务、买卖奴隶、合伙经 商、婚姻家庭、继承以及行医、建筑等技术性劳动。
土地制度 汉谟拉比时代土地制度的最基本格局是王室土地和私人占有
土地并存。汉谟拉比在征服过程中,不断地把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划归王室所 有,因此王室占有大量的土地。王室土地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第一类是王室直接享用的土地(eqlut ekallim 或 eqlumsaresekallim
ukallu),包括王室庄园和皇家牧场、花园等。 第二类是分配给为王室服务的人员的土地,称为“服役田”(ilkum—
land)或“供养田”(eqlum Kurumatum 或 sukūsum)。凡为王室负担某种
义务之人,均可享有与其所负义务相当的一份土地,作为其报酬。这些人包 括祭司、商人、军人、官吏和各种以技能为王室服务之人,如书吏、占卜者、 歌手、金银细工、碑铭刻工、宝石工、木工、石工、纺织工、轿夫、渔人、 牧人和厨师等。这类土地的所有权归王室,服役之人具有使用权和支配权。 一般说来,服役的内容和期限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享有土地的份额,均有明确 规定。只要坚持负担义务,服役者可长期享用其份地,甚至 20 年或 40 年。 这类土地又分两种情况。一种土地可以有条件地转让和出卖,包括祭司和商 人等的份地,条件是买者在买得土地的同时,必须承担附着在土地上的相应
的义务(见法典第 40 条)。另一种禁止买卖和转让的土地是士兵(redum
和 bai’rum)的份地。士兵不得将与其所负义务相关的田园房屋出卖、遗赠 给其妻女及抵偿债务,但自行买得的田园房屋不受此限制(参见法典第 36—
39 条)。如果士兵在战争中被俘,其子能代父服役,他就可以继承其父的那 块土地;如其子年幼不能代父服兵役,就只留三分之一的土地给其妻,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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