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中文旧译本已经刊行多年了,其所根据的原 文本是一种不完善的本子。这个本子有两个缺点。第一、该本注释中引用希 腊、罗马古典著作之处只有章节号码,并无引文。按摩氏原注是抄录引文的, 可见这个本子是一种删节本。删去了引文对于我国读者来说很不方便,因为 其中大多数古典著作还没有中文译本可查。第二、该本每章分为若干节,每 节之前有一个分目,这实际是后加的。按摩氏原著在每章前有一段分条列举 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并不等于分目,将分目依次分配在各节之中往往文不 对题,令读者发生误解。以上两种做法都不符合摩氏原著本来面目。
现在这个新译本所采用的原文本是美国哈佛大学出版部于 1964 年刊行 的,这个本子的编者是现代美国研究摩尔根的专家 L.A.怀特。它是以 1878 年美国霍耳特出版公司第二次即行本为依据的。怀特本有下面几个优点。第 一、怀特对全书文字作了详细的校订,在校订过程中,他还参考了罗彻斯特 大学图书馆所藏的摩氏原著手稿,手稿上有摩氏最后的批改。第二、怀特对 注释中所引用的各种著作进行了核对,其中有许多章节页次号码错误之处(或 由于摩氏笔误,或由于排印误植),怀特都尽可能予以更正。第三、注释中 有一些引用书目是简称,往往过于简略,以致一般读者不知原来的书名,无 从查阅。怀特补出了大多数原书名,便利读者。第四、注释引用古典著作中 的希腊、拉丁原文,怀特都改用了最新的英译本。第五、怀特在摩氏原注之 外,增添了一些注释,有助于了解摩尔根的研究活动、材料来源以及他所引 用的作者。基于上述这些优点,我们决定采用怀特本作为新译本的根据,对 怀特所增补的注释也照译了。怀特在书前写了一篇相当长的引言,我们没有 译。
此外,我们还参考了另外两个比较好的版本。其一是英国不列颠博物馆
所藏麦克米兰公司 1877 年初印本,这是《古代社会》一书在英国出版的最早 的本子。其二是美国世界出版公司 1967 年重印本,这个本子的编订者是 E.B. 李柯克。
我们在翻译过程中,也做了一些校订和补注的工作。原文中个别显著的
字误或脱漏之处,不知是由于摩氏本人的疏忽还是由于排即上的舛错,在各 个版本中均同,怀特也没有订正,我们仍照原文译出,但作注说明其脱误。 有存疑的地方也予以注明。摩氏原注中引用书目还有少数简称,怀特未补出 全书名,这类书多系西班牙文或葡萄牙文著作,比较冷僻,书名很长,仅用 简称,根本不知其意义,我们在其他文种的译本(如日译本)中发现这种书 名有译错的例子,因此,这次重译,尽力将其全名找到,按全名译出。我们 还作了一些译注,以帮助读者。因此,在现在这个译本中包含三种不同的注 释。凡是不如“某某注”者即系摩氏原注,怀特注和译者注都分别在注文前 标明。
译名中的人名,除必须用传统译名者外,基本上按照现在流行的音译标 准。地名主要根据地图出版社 1972 年出版的《世界地图集》。美洲部落的名 称凡与地名相应者一律按地名泽,或使其与地名的译法接近。关于本书所使 用的一些专门术语,我们没有完全沿袭旧的译名,作了相当多的改变。例如: period 一词,旧译“时代”,我们改译为“阶段”;punalua 一词,旧译“普
那路亚”或“群婚”,我们改译为“伙婚”;monogamy 一词,旧译“一夫一 妻制”或“单偶制”,我们改译为“专偶制”,诸如此类,在此不一一列举。 恰当与否,尚希读者提出意见。希腊文标音符号,因排字困难,未能排上。 摩尔根这部巨著包罗的内容很丰富,涉及面很广。他的文笔却很艰涩, 许多句子的确切含义不易掌握,而且也很冗长。因此,要仔细地读懂这部书, 并将它译成流畅易懂的中文,实在是一件艰巨的工作。要完成这项工作,对 于我们来说,是力不胜任的。无论在专业知识上,在英文的理解上,或在译 文的修辞上,这个译本必然会出现不少错误和欠妥之处,我们诚恳地盼望广
大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译者
摩尔根传略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于 1818 年 11 月 21 日出生在美国纽约州奥罗拉村 附近的一个农庄上。他的父亲是一个富裕的农庄主人,并从事商业活动,曾 当选为州议员。
摩尔根在 1840 年毕业于高等学校。接着专习法律,于 1842 年获得律师 资格。那些年头,正遇美国发生经济危机,商业萧条,诉讼事务不多。摩尔 根乃以其余暇参加一个由少数思想激进的青年所组成的文学社。不久以后, 这个文学社转变为一个研究印第安人的学会,叫做“大易洛魁社”(易洛魁 人就是住在纽约州及其附近的一支印第安人),其宗旨在于促进美国白人对 印第安人的感情,并协助印第安人解决他们自身的问题。摩尔根成了这个团 体中的一个积极分子,他屡次访问印第安人居留地,观察他们的生活方式, 探询他们的风俗习惯,研究他们的组织机构。他和印第安人建立了深厚的感 情,并于 1847 年被易洛魁人中的塞内卡部鹰氏族收养为其成员,这是印第安 人对友好的外族人的一种优礼。
其后,摩尔根受纽约州大学的委托,替一个博物馆采集印第安人的物质 文化资料。在这项工作中,他得力于塞内卡部的一个受过教育的青年,这人 名叫帕克。1851 年,摩尔根发表了他的第一部研究印第安人的重要著作,即
《易洛魁联盟》。该书分为两编:上编六章,研究易洛魁联盟的组织结构;
下编六章,研究易洛魁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科 学态度来研究印 第安人的著作。
摩尔根从 1844 年起移居罗彻斯特,以后就在这里定居,执行律师业务。
1851 年,与他的表姊妹斯蒂耳结婚。在 1851 至 1856 年间,一度停止了对印 第安人的研究。
1856 年,他对印第安人的兴趣又重新燃起了。这时候,他的注意力集中
在亲属称谓问题上。早先他已发现易洛魁人的亲属称谓同自己的习俗有很大 的差异。这时,他又从实地调查和文献中得知易洛魁人那种“奇特的”亲属 称谓在美洲许多不同方言的土著居民中普遍存在,因此,他对这个问题进行 了深入的研究,企图得到解答。此外,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那就是, 企图探索印第安人的来源问题。当时学术界对印第安人的来源持有各种分歧 的意见,其中相当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印第安人是从亚洲越过太平洋迁到美 洲去的。摩尔根相信这种论点,并希望为这个论点找到确凿的根据。他设想, 如果在亚洲及其附近地区的土著居民中也能找到与印第安人相同的亲属称谓 制度,则这个论点自可获得有力的证明。于是,他精心设计了一份详细的调 查表格,分寄在美国各地(特别是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中传教的牧师或某 些印第安人,以及远在太平洋各岛屿、远东、非洲等地的一些人,托他们代 为调查各地土著居民的亲属称谓。从各地寄回的调查表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 资料。但摩尔根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从 1859 年开始,每年出外作一次实地调 查。他到过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到过密苏里河上游地区,到过哈得孙湾区。 这样的短期旅行连续进行了四年。使他感到十分惊喜的是,他所获得的材料 完全证实了他的想法,在这么广阔的地域内,各种不同方言的部落竟具有一 种基本类似的亲属制度。
他于 1862 年夏末开始着手整理他所搜集的资料,通过分析研究,写出了
第二部重要著作,即《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该书作为斯密逊研究所报告 第十七种出版问世。他写此书的目的本来是打算解决印第安人的来源问题, 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探讨了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和亲属关系, 从而发现了人类早期的社会组织原则及其普遍的发展规律。摩尔根从此扩大 了他的视野,他所研究的对象不再限于印第安人,而转到整个人类的原始社 会方面来了。他居留罗彻斯特期间,曾成为“彭迪特俱乐部”的指导人物, 这个俱乐部的第一次集会就是在他家举行的,他的许多著作也是首次在这个 俱乐部中宣读的。
摩尔根于 1862 年从罗彻斯特迁居到密执安,职业上虽然仍担任辩护士, 但把大部分精力投于他的科学研究工作。在《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一书出 版后不久,摩尔根携眷赴欧洲作了一次旅行。此后,他除了写一些论文以外, 即专心于撰写他的《古代社会》,这是他毕生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在这部巨 著中以唯物史观阐述了他对人类原始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论断,在历史学和 社会学领域中起了革命性的作用。《古代社会》于 1877 年首先由美国的亨 利·霍耳特出版公司印行,今年正好是这本书出版的一百周年。
摩尔根晚年的健康情况欠佳,但他仍于 1878 年的夏季到科罗拉多和新墨 西哥去作了一次短期旅行,考察了一些考古发掘的遗址和访问了印第安人的 村落。他的最后一部科学著作是《美洲土著的房屋和家庭生活》,该书出版
于 1881 年。他原来的意思是要把“房屋和家庭生活”作为《古代社会》中的
一个研究项目。后来因为关于这个题目所撰写的篇幅太大,只好改变计划, 把它作为单行本了。我们如果从摩尔根的理论体系着眼,不妨将这本书视为
《古代社会》的补编。
摩尔根晚年在美国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于 1873 年获得联合学院的 名誉法学博士学位,于 1875 年当选为国家科学学会成员。他多年来积极参加 美国科学促进会的活动,并于 1880 年担任该会主席。
摩尔根长期患着严重的神经衰弱症,于 1881 年 12 月 17 日病逝,享年六
十三岁。摩尔根是美国的一位杰出的社会科学家,他毕生孜孜不倦,专心致 力于科学事业,为人类文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摩尔根极端反对种族歧视, 他热爱印第安人民,尊重他们的才能和成就。他敢于同当时资产阶级历史学 界和社会学界的“权威”作斗争,反驳他们的谬误论点。马克思、恩格斯对 摩尔根及其主要科学成就给予高度的评价。马克思于 1881 年 5 月至 1882 年
2 月间研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很赞赏这部书,因此他对该书写下了
十分详细的摘录和批语,打算用唯物史观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马克 思没有实现自己这一心愿就逝世了。
恩格斯继承了马克思的遗志,根据马克思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 摘要》,写出了伟大的经典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终于使摩 尔根的研究成果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阐述。
恩格斯于 1884 年指出:“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现在有一本象达 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这本书当然也是被马克思发现 的,这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1877 年版)。??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 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 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
1974 年,第 36 卷,第 112 页。)《古代社会》一书从问世以来就遭到资产 阶级反动学术界的歧视,他们妄图利用后来在古代史和民族调查方面出现了
新的材料这一点来彻底推翻摩尔根的科学结论。但是,恩格斯对此早就作过 正确公平的论断,他说:“自从摩尔根的主要著作出版以来已经十四年了, 这十四年间,关于原始人类社会历史的材料,已经大大丰富起来;除了人类 学家、旅行家及专门的原始社会历史学家以外,比较法律学家也参加进来了, 他们有的提供了新的材料,有的提出了新的见解。结果,摩尔根的某些假说 便被动摇,或甚至被推翻了。不过,新搜集的资料,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没 有导致必须用其他的原理来代替他的基本观点。他给原始历史研究所建立的 系统,在基本的要点上,迄今仍是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愈是有人力图隐瞒 摩尔根是这一伟大进步的奠基者,他所建立的这个系统就愈将获得大家的公 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 年,第 4 卷,第 16 页。) 恩格斯的这一段话对我们今天研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具有重要的指 导意义。
译者
1977 年 3 月
摩尔根传略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于 1818 年 11 月 21 日出生在美国纽约州奥罗拉村 附近的一个农庄上。他的父亲是一个富裕的农庄主人,并从事商业活动,曾 当选为州议员。
摩尔根在 1840 年毕业于高等学校。接着专习法律,于 1842 年获得律师 资格。那些年头,正遇美国发生经济危机,商业萧条,诉讼事务不多。摩尔 根乃以其余暇参加一个由少数思想激进的青年所组成的文学社。不久以后, 这个文学社转变为一个研究印第安人的学会,叫做“大易洛魁社”(易洛魁 人就是住在纽约州及其附近的一支印第安人),其宗旨在于促进美国白人对 印第安人的感情,并协助印第安人解决他们自身的问题。摩尔根成了这个团 体中的一个积极分子,他屡次访问印第安人居留地,观察他们的生活方式, 探询他们的风俗习惯,研究他们的组织机构。他和印第安人建立了深厚的感 情,并于 1847 年被易洛魁人中的塞内卡部鹰氏族收养为其成员,这是印第安 人对友好的外族人的一种优礼。
其后,摩尔根受纽约州大学的委托,替一个博物馆采集印第安人的物质 文化资料。在这项工作中,他得力于塞内卡部的一个受过教育的青年,这人 名叫帕克。1851 年,摩尔根发表了他的第一部研究印第安人的重要著作,即
《易洛魁联盟》。该书分为两编:上编六章,研究易洛魁联盟的组织结构;
下编六章,研究易洛魁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科 学态度来研究印 第安人的著作。
摩尔根从 1844 年起移居罗彻斯特,以后就在这里定居,执行律师业务。
1851 年,与他的表姊妹斯蒂耳结婚。在 1851 至 1856 年间,一度停止了对印 第安人的研究。
1856 年,他对印第安人的兴趣又重新燃起了。这时候,他的注意力集中
在亲属称谓问题上。早先他已发现易洛魁人的亲属称谓同自己的习俗有很大 的差异。这时,他又从实地调查和文献中得知易洛魁人那种“奇特的”亲属 称谓在美洲许多不同方言的土著居民中普遍存在,因此,他对这个问题进行 了深入的研究,企图得到解答。此外,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那就是, 企图探索印第安人的来源问题。当时学术界对印第安人的来源持有各种分歧 的意见,其中相当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印第安人是从亚洲越过太平洋迁到美 洲去的。摩尔根相信这种论点,并希望为这个论点找到确凿的根据。他设想, 如果在亚洲及其附近地区的土著居民中也能找到与印第安人相同的亲属称谓 制度,则这个论点自可获得有力的证明。于是,他精心设计了一份详细的调 查表格,分寄在美国各地(特别是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中传教的牧师或某 些印第安人,以及远在太平洋各岛屿、远东、非洲等地的一些人,托他们代 为调查各地土著居民的亲属称谓。从各地寄回的调查表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 资料。但摩尔根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从 1859 年开始,每年出外作一次实地调 查。他到过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到过密苏里河上游地区,到过哈得孙湾区。 这样的短期旅行连续进行了四年。使他感到十分惊喜的是,他所获得的材料 完全证实了他的想法,在这么广阔的地域内,各种不同方言的部落竟具有一 种基本类似的亲属制度。
他于 1862 年夏末开始着手整理他所搜集的资料,通过分析研究,写出了
第二部重要著作,即《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该书作为斯密逊研究所报告 第十七种出版问世。他写此书的目的本来是打算解决印第安人的来源问题, 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探讨了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和亲属关系, 从而发现了人类早期的社会组织原则及其普遍的发展规律。摩尔根从此扩大 了他的视野,他所研究的对象不再限于印第安人,而转到整个人类的原始社 会方面来了。他居留罗彻斯特期间,曾成为“彭迪特俱乐部”的指导人物, 这个俱乐部的第一次集会就是在他家举行的,他的许多著作也是首次在这个 俱乐部中宣读的。
摩尔根于 1862 年从罗彻斯特迁居到密执安,职业上虽然仍担任辩护士, 但把大部分精力投于他的科学研究工作。在《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一书出 版后不久,摩尔根携眷赴欧洲作了一次旅行。此后,他除了写一些论文以外, 即专心于撰写他的《古代社会》,这是他毕生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在这部巨 著中以唯物史观阐述了他对人类原始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论断,在历史学和 社会学领域中起了革命性的作用。《古代社会》于 1877 年首先由美国的亨 利·霍耳特出版公司印行,今年正好是这本书出版的一百周年。
摩尔根晚年的健康情况欠佳,但他仍于 1878 年的夏季到科罗拉多和新墨 西哥去作了一次短期旅行,考察了一些考古发掘的遗址和访问了印第安人的 村落。他的最后一部科学著作是《美洲土著的房屋和家庭生活》,该书出版
于 1881 年。他原来的意思是要把“房屋和家庭生活”作为《古代社会》中的
一个研究项目。后来因为关于这个题目所撰写的篇幅太大,只好改变计划, 把它作为单行本了。我们如果从摩尔根的理论体系着眼,不妨将这本书视为
《古代社会》的补编。
摩尔根晚年在美国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于 1873 年获得联合学院的 名誉法学博士学位,于 1875 年当选为国家科学学会成员。他多年来积极参加 美国科学促进会的活动,并于 1880 年担任该会主席。
摩尔根长期患着严重的神经衰弱症,于 1881 年 12 月 17 日病逝,享年六
十三岁。摩尔根是美国的一位杰出的社会科学家,他毕生孜孜不倦,专心致 力于科学事业,为人类文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摩尔根极端反对种族歧视, 他热爱印第安人民,尊重他们的才能和成就。他敢于同当时资产阶级历史学 界和社会学界的“权威”作斗争,反驳他们的谬误论点。马克思、恩格斯对 摩尔根及其主要科学成就给予高度的评价。马克思于 1881 年 5 月至 1882 年
2 月间研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很赞赏这部书,因此他对该书写下了
十分详细的摘录和批语,打算用唯物史观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但马克 思没有实现自己这一心愿就逝世了。恩格斯继承了马克思的遗志,根据马克 思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写出了伟大的经典著作《家庭、私 有制和国家的起≡础罚?沼谑鼓Χ??难芯砍晒?玫搅寺砜怂贾饕宓目蒲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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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过正确公平的论断,他说:“自从摩尔根的主要著作出版以来已经十四年 了,这十四年间,关于原始人类社会历史的材料,已经大大丰富起来;除了 人类学家、旅行家及专门的原始社会历史学家以外,比较法律学家也参加进 来了,他们有的提供了新的材料,有的提出了新的见解。结果,摩尔根的某 些假说便被动摇,或甚至被推翻了。不过,新搜集的资料,不论在什么地方, 都没有导致必须用其他的原理来代替他的基本观点。他给原始历史研究所建 立的系统,在基本的要点上,迄今仍是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愈是有人力图 隐瞒摩尔根是这一伟大进步的奠基者,他所建立的这个系统就愈将获得大家 的公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 年,第 4 卷,第 16 页。)恩格斯的这一段话对我们今天研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具有重 要的指导意义。
译者
1977 年 3 月
古代社会 或
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 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
大陆始形,禽兽蠕蠕。 初民方喑,橡食野居。 拳爪是奋,棓梃继诸。 兵刃晚作,维时所需。 乃有言词,以语以呼。 爱筑城郭,攻战是虞。 爱造律令,无敢穿窬。 无敢越货,无敢淫污。
——贺拉西:《杂诗》,1.3.99—106 “近代科学要求我们对人类和人类的成就进行细心透辟的研究,以证明 我们人类之生存于地球上并不是从最高级开始,而是从最低级开始,逐渐向 高级上升的;以证明人类的能力经历过一段发展过程;以证明文明的全部要 素,诸如生活技术、艺术、科学、语言、宗教和哲学等,都是从人类心灵与 外界大自然两者之间所进行的缓慢而艰苦的斗争中产生出来的。”——威
廉·德怀特·惠特尼:《东方学和语言学研究》,第 341 页。
“这些社会反映了我们数千代以前的祖先的精神面貌。我们在肉体上和 心灵上已经度过了与此相同的一些发展阶段,而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今天这 个样子,正是由于曾经有过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劳动和他们的奋斗。我们的 文明奇迹乃是千千万万无名的人们无声无息孜孜努力的结果,就象英格兰的 白垩山崖是由无数带石灰质壳的有孔虫合力造成的一样。”——J.凯因斯博 士,见《人类学》第 1 卷第 2 期第 233 页。
序 言
地球上之有人类,始于太古时代,这一点已是确实无疑的了。但其证据 直到近三十年来才被人们发现,而且,这样重要的一个事实直到我们这一代 才开始被人们认识,这倒似乎有些奇怪。
现在已经知道,在冰河时代,甚至上溯到冰河开始以前,欧洲即已有人 类生存,他们的起源多半是在更前一个地质时期。与人类同时生存的许多动 物已经灭绝了,人类却继续生存下来,并且在人类的若干支系中都经过了一 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的经历和它的进步同样值得我们注意。
因为人类所可能经历过的时间与地质学上的时代相关联,所以无法用有 限的时间来衡量它。从北半球冰河的消逝以至现在,估计已有十万年或二十 万年之久,这并不夸大。对于一个实际年限不明的时期作出任何估计都会使 人们产生种种疑问;尽管如此,人类存在的历史却可以不断地上溯,直至渺 渺漫漫的远古时代。
上述的知识,使得一向流行的关于蒙昧人与野蛮人、野蛮人与文明人之 间的关系的看法大为改变。现在,我们可以根据有力的证据断言,人类一切 部落,在野蛮社会以前都曾有过蒙昧社会,正如我们知道在文明社会以前有 过野蛮社会一样。人类历史的起源相同,经验相同,进步相同。
如果可能,我们想要知道:人类是怎样度过已往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时代
的?蒙昧人是怎样以慢得几乎觉察不出的步伐前进,而达到野蛮社会的高级 状态的?野蛮人又是怎样经过类似的渐进而最后达到文明社会的?我们还想 知道:为什么别的部落和民族在进步的竞争中变成了落伍者——有些进入了 文明社会,有些停留在野蛮社会,而另一些则仍停留在蒙昧社会?想要知道 这些问题的愿望不仅很自然,而且也很正当。预期这些问题终将得到解答, 这并不是一种奢望。
在人类进步的道路上,发明与发现层出不穷,成为顺序相承的各个进步
阶段的标志。同时,各种社会制度,因与人类的永恒需要密切相关,都是从 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它们也同样成为进步的标志。这些制度、 这些发明与发现,体现并保存了迄今仍然可以说明这种经验的一些主要事 项。将这些事项综合起来,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人类出于同源,在同一发 展阶段中人类有类似的需要,并可看出在相似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有同样的心 理作用。
人类在蒙昧阶段的后期和整个野蛮阶段之中,一般都是按氏族、胞族和 部落而组织的。在整个古代世界,这些组织到处流行,遍及各大陆;它们是 古代社会赖以构成、赖以团结的手段。这些组织的结构,这些组织作为一系 列有机体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相互关系,以及氏族成员、胞族和部落成员所 具有的权利、特权与义务,都是足以说明人类思想中政治观念发展的例证。 人类的各种主要制度都起源于蒙昧社会,发展于野蛮社会,而成熟于文明社 会。
同样,家族制度也经历了各种顺序相承的形态,而产生出迄今尚存的几 种重要的亲属制度。这些亲属制度,在其各自形成的期间,记录了当时家族 内的亲属关系,从而包含有足以说明家族由血婚制形态经中间过渡形态而进 入专偶制形态的人类经验的记录。
财产观念也经历了与此相似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人们以财产代表积累的 生活资料而对它产生占有的欲望,这在蒙昧社会是完全没有的事,但由无到 有,到今天则已成为支配文明种族心灵的主要欲望。
上述四类事实沿着人类从蒙昧社会到文明社会的进步途径平行前进,它 们就是本书所要探讨的主要题目。
对于我们美国人来说,有一个研究项目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也是我们特 别感兴趣的。美洲大陆固以物质资源丰富著称于世,而在民族学、语言学和 考古学方面,它所具有的那些足以说明伟大的野蛮阶段的资料之丰富亦为其 他各洲所不及。由于人类起源只有一个,所以经历基本相同,他们在各个大 陆上的发展,情况虽有所不同,但途径是一样的,凡是达到同等进步状态的 部落和民族,其发展均极为相似。因此,美洲印第安人诸部落的历史和经验, 多少可以代表我们的远祖处于相等状况下的历史和经验。印第安人的制度、 技术、发明和实际经验构成人类记录的一个部分,其价值特殊宝贵之处在于 它们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印第安人本族的范围。
当美洲印第安人部落被发现的时候,他们正体现着人类文化的三个不同 的阶段,并较当时地球上任何其他地方所体现者更为完备。他们对民族学、 语言学和考古学所提供的资料,其丰富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因为这几门学 科在本世纪以前几乎还不存在,至今我们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仍极薄弱,所以 研究者力不胜任。再者,地下所埋藏的化石遗物可以为将来的研究者保存下 来,但印第安人的技术、语言和制度则难以保存永久。这些东西在一天一天 地湮灭,三百多年来它们一直不断在湮灭中。印第安人部落的民族文化生活 在美国文明的影响下正在日渐衰颓,他们的技术和语言正在消失,他们的制 度正在解体。今天还可能容易搜集到的事实,再过几年之后即将无从发现了。 这种情形强烈地要求我们美国人进入这个广阔的园地来获取丰富的成果。
1877 年 3 月,于纽约州罗彻斯特城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 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 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 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 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 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 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 1981 年着手分 辑刊行。限于目前印制能力,1981 年和 1982 年各刊行五十种,两年累计可 达一百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将陆续汇印。由于采用原纸型,译 文未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 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 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 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 丛书出好。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古代社会(上册)
第一编 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
第一章 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人类的进步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的——各种发明、发现和制 度说明了这一点——两种政治方式(TwoPlans of Government)—— 其一为氏族性和社会性的,它产生了社会(Societas);另一为政治性 的,它产生了国家(Civitas)——前者以人身和氏族制度为基础;后者 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第一种方式为古代社会的政治结构——第二种 方式为近代社会或文明社会的政治结构——人类经验的一致性——我所 设想的文化发展阶段——(一)低级蒙昧社会;(二)中级蒙昧社会;
(三)高级蒙昧社会;(四)低级野蛮社会;(五)中级野蛮社会;(六) 高级野蛮社会;(七)文明社会
最近关于人类早期状况的研究,倾向于得出下面的结论,即:人类是从 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 文明社会的。
人类有一部分生活在蒙昧状态中,有一部分生活在野蛮状态中,还有一 部分生活在文明状态中,这是无可否认的;这三种不同的社会状态以必然而 又自然的前进顺序彼此衔接起来,这同样也是无可否认的。我们也许还可以 根据产生进步的各种社会状态,根据人类各个分支经历其中两种或更多的社 会状态所取得的已知进展,得出这样的看法:整个人类的历史,直至每一分 支分别达到今天的状况为止,都确实是遵循上述前进顺序进行的。
在以后的篇幅中,我打算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初民生活状态的简
陋,证明他们在心智方面的能力随着经验的积累而逐渐进化,证明他们向文 明之途胜利迈进时为了克服重重障碍曾进行过长期的斗争。其中一部分证据 得自循着人类进步的全程出现的一大串发明和发现,但其主要证据则得自体 现某些思想感情发展过程的家族制度。
如果我们沿着几种进步的路径上溯到人类的原始时代,又如果我们一方
面将各种发明和发现,另一方面将各种制度,按照其出现的顺序向上逆推, 我们就会看出:发明和发现总是一个累进发展的过程,而各种制度则是不断 扩展的过程。前一类具有一种或多或少直接连贯的关系,后一类则是从为数 不多的原始思想幼苗中发展出来的。近代的种种制度实生根于野蛮阶段,而 推其萌芽之始,则又在更早的蒙昧阶段。它们一脉相承,贯通各代,既有其 逻辑上的前因后果,亦有其血统上的来龙去脉。
因此,引起我们注意的就有两条自成体系的研究途径。一条向发明和发 现的领域,另一条引入原始制度的领域。我们可以指望根据这两条途径所获 得的知识来表明人类发展的各个主要阶段。下文所引的例证主要是从家族制 度方面得来的;至于对纯属知识成就方面的引证则只占从属地位,而且也只 是概括性的。
种种事实表明,人类的某些观念、情感和愿望是逐渐形成而后来又有所 发展的。我们可以将那些占突出地位的事物归纳为与它们分别有关的几项特 殊观念的发展。在发明和发现之外,有下列各项:
(一)生活资料 (三)语言
(二)政治(Government) (四)家族
(五)宗教 (七)财产
(六)居住方式和建筑
(一)生活资料是由一系列顺序相承的技术使之增加并臻于完美的;每 隔一段很长的时间便产生一种新的技术,它们多少直接同发明和发现有关。
(二)政治的萌芽必须从蒙昧社会状态中的氏族组织中寻找;然后,顺 着政治制度的各种演进形态,下推到政治社会的建立。
(三)人类的语言似乎是由最粗糙、最简单的表达形式发展起来的。必 然是先有思想而后才有语言;同样,必然是先用姿态或手势表达语意而后才 有音节分明的言语,正如卢克莱修斯所隐约提到的那样。(1)单音节先于多 音节,而多音节又先于具体词汇。人类的性灵不自觉地利用喉舌发音而发展 出清晰的语言。这个大题目本身自成一门学科,不属于本书研究范围之内。
(四)家族的各个发展阶段体现在亲属制度和婚姻习俗之中,如果将这 二者综合起来观察,就可以有把握地追溯家族所经历的各个顺序相承的形 态。
(五)宗教观念的发展,由于本身环绕着相当多的困难,以致这个问题 可能永远得不到充分圆满的说明。宗教涉及想象和感情方面的东西太多,因 此也就涉及相当多的不可确知的事物,使得一切原始宗教都显得很怪诞,并 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不可理解的问题。这个题目也不属本书研究计划之内,不 过可能偶尔需要提到一下。
(六)住宅建筑本身与家族形态和家庭生活方式有关,它对人类由蒙昧
社会进至文明社会的过程提供了一幅相当全面的写照。我们可以描绘出住宅 建筑的发展状况:上起蒙昧人的窝棚,中经野蛮人的群居院落,下至文明民 族单门独户的住宅,并且包括各种形式起讫相连的一切环节在内。本书对这 个问题仅偶尔附带提及一下。
(七)财产观念在人类的心灵中是慢慢形成的,它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
处于初萌的薄弱状态。它萌芽于蒙昧段阶,并需要这个阶段和继起的野蛮阶 段的一切经验来助长它,使人类的头脑有所准备,以便于接受这种观念的操 纵。对财产的欲望超乎其它一切欲望之上,这就是文明伊始的标志。这不仅 促使人类克服了阻滞文明发展的种种障碍,并且还使人类以地域和财产为基 础而建立起政治社会。有关财产观念演进过程的重要知识将在某些方面体现 人类心理状态史上最值得注意的部分。
发明和发现,以及政治观念、家族观念、财产观念的发展,都表现出人
类的进步;我的目的是想沿着这些进步的线索并通过人类顺序相承的各个文 化阶段,提出一些证据。
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态都可归纳为两种基本方 式,此处使用方式(plan)一词系就其科学意义而言。这两种方式的基础有 根本的区别。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 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在古代,构成民 族(populus)的有氏族、胞族、部落以及部落联盟,它们是顺序相承的几个 阶段。后来,同一地域的部落组成一个民族,从而取代了各自独占一方的几 个部落的联合。这就是古代社会自从氏族出现以后长期保持的组织形式,它 在古代社会中基本上是普遍流行的;在希腊人和罗马人当中,直至文明发展 以后,这种组织依然存在。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 为国家。这种组织的基础或基本单位是用界碑划定范围的乡或区及其所辖之 财产,政治社会即由此而产生。政治社会是按地域组织起来的,它通过地域
关系来处理财产和处理个人的问题。其顺序相承的阶段如下:首先是乡区或 市区,这是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然后是县或省,这是乡区或市区的集合体; 最后是全国领土,这是县或省的集合体。其中每一层组织的人民都形成一个 政治团体。希腊人和罗马人在进入文明以后,竭心尽智才创建了乡和市区
(2);由此而创立了第二个伟大的政治方式,这一方式在文明民族中一直保 持到今天。在古代社会里,这种以地域为基础的方式是闻所未闻的。这个方 式一旦出现,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之间的界线就分明了,因而本书将要对这 种区划加以识别。
我们还可以看到,人类祖先处于野蛮阶段、甚至处于蒙昧阶段的家族制 度在现代人类的某些分支当中仍然能找到例证,这类例证很全面,以至这方 面进步过程的许多阶段都保存得相当完善,只有极原始的时期是例外。我们 从最初以性为基础、随之以血缘为基础、而最后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 可以看到家族制度的发展过程;从顺序相承的婚姻形态、家族形态和由此而 产生的亲属制度中,从居住方式和建筑中,以及从有关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 的习惯的进步过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过程。
用人类退化说来解释蒙昧人和野蛮人的存在是再也站不住脚了。这种学 说是由摩西的开天辟地说推衍出来的,人们根据一种假定的必然性而勉强接 受这种理论,但这种假定的必然性再也不能维持下去了。作为一种学说,它 不仅不能说明蒙昧人的存在,而且在人类经验中也找不到任何事实根据。
我们可以设想,雅利安系各民族的远祖也曾有过与现存的野蛮人和蒙昧
人部落的经验相类似的经验。虽然雅利安系各民族的经验包括了阐明古代文 明社会和近代文明社会各个阶段所需要的一切资料,还包括了阐明野蛮阶段 晚期所需要的部分资料,但是,如果要推断他们更古一些时候的经验,那就 主要得从他们现存的各种制度和各种发明这些要素同野蛮人和蒙昧人部落一 直保持至今的那些类似要素二者之间去找寻可以探索的联系,来作为我们推 论的根据。
最后,我们可以指出这样几点:人类的经验所遵循的途径大体上是一致
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人类的需要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人类所有种族的大 脑无不相同,因而心理法则的作用也是一致的。然而,这只能为同样的结果 作出一部分的解释。当人类还处于蒙昧阶段时,其主要制度和生活技术的幼 苗即已在发育之中。继之而来的野蛮阶段和文明阶段经验的绝大部分在于发 展这些原始观念。如果我们能够从不同大陆上的某种现存制度与一种共同根 源之间找寻到共同的联系(不论这种联系是出现在什么地方)那就意味着这 些大陆上的居民本身也出自同一个原始种族。
如果我们将人类文化划分为若干阶段,那么,讨论上述种种事项就会方 便得多了;每一个阶段代表一种不同的社会状态,并由于它本身所特有的生 活方式而得以互相区别。丹麦考古学者所提出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 和“铁器时代”等名称,从某些目的来看一直是非常有用的,并且对古代技 术工具的分类仍有用处;但是,由于知识的进步,就必须提出与此不同的、 更进一步的分期法了。当人们采用了铁制工具或采用了青铜工具以后,并未 完全废置石器不用。冶铁术的发明在文化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但我们很 难说开始使用青铜时也曾开辟过另一个纪元。况且,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 铁器时代部分重叠,而青铜时代又与铁器时代部分重叠,所以,如果我们要 明确地划分一些彼此不相重叠而显然有别的阶段,使用这些名称就不可能办
到。
顺序相承的各种生存技术每隔一段长时间就出现一次革新,它们对人类 的生活状况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以这些生存技术作为上述分期的基 础也许最能使我们满意。不过,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深度还不足以提供必要 的资料。其他方面的一些发明或发现却能够提供充分的进步标准,来标志人 类文化顺序相承诸阶段的起点,就我们现有的知识来说,选用这样一些发明 和发现可以达到主要的目的。即使认为这些分期只是暂定的,也会对我们方 便有利。我们会看出,下文所要提出的每一个阶段都包括一种不同的文化, 并代表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
我们对蒙昧阶段的初期知道得很少。这个阶段又可暂分为三期,分别名 之为蒙昧阶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 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和高级蒙昧社会。
同样,野蛮阶段自然也可以再分为三期,分别名之为野蛮阶段的初期、 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 社会和高级野蛮社会。
我们如果想找一些衡量进步的标准来标志上述各期的起点,并求其能绝 对适用,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使说这不是决不可能,也得说这是很难办到的。 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也没有必要排斥例外的存在。只要能将人类的一些 主要部落按其相对进步的程度区分为若干显然有别的社会状态就够了。
(一)低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而其终点可以说止于
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这时候,人类生活在他们原始的有限环境内, 依靠水果和坚果为生。音节分明的语言即开始于这一期。自有历史以来,人 类各部落中已见不到处于这种社会状态的例子了。
(二)中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终于弓箭
的发明。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类从他们的原始环境向外扩散,遍及于地球上 大部分地区。因而,在现存的部落中,属于中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澳大利亚 人和大多数波利尼西亚人,当他们被发现时正处于这种状态中。对于每一种 社会状态我们举一两个例子就够了。
(三)高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弓箭的发明,终于制陶术的发明。属于
高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哈得孙湾区的阿撒巴斯卡人部落、哥伦比亚河流域部 落和南北美洲某些沿海部落;不过,这是就他们被发现时而言。蒙昧阶段结 束于这一期。
(四)低级野蛮社会我们以制陶术的发明或制陶业的流行作为划分蒙昧
社会同野蛮社会的界线,这样做固然不免有武断之嫌,但从多方面考虑,最 确当的分界标准大概还无过于此。蒙昧社会同野蛮社会这两种社会状态显然 有别,这是久已公认的,不过,以前不曾提出过某种进步现象作为由前一种 社会进入后一种社会的标志。因此,我们就把那些尚不知有制陶术的部落归 之于蒙昧人,把那些已经掌握制陶术但还不知有标音字母和书写文字的部落 归之于野蛮人。
野蛮阶段的第一期始于陶器的制造,不论其制陶术是自己发明的还是由 其他部落学来的。我们要找寻这一期的终点和中级野蛮社会的起点,却遇到 了困难。其困难在于东西两半球的天然资源有所不同,这一点对于蒙昧阶段 以后的人类事业开始产生影响。然而,如果我们找到一些对等现象,这个困 难亦可迎刃而解。对东半球,我们以饲养动物作为分界标准;对西半球,我
们所选定的分界标准是用灌溉法种植玉蜀黍等作物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 房屋:这两个标准足以说明由低级野蛮社会过渡到中级野蛮社会的进步历 程。因此,属于低级野蛮社会的例子有美国密苏里河东岸的印第安人部落, 以及欧、亚两洲那些流行制陶术而尚不知饲养动物的部落。
(五)中级野蛮社会如上所述,这一期在东半球始于动物的饲养,在西 半球始于灌溉农业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房屋。其终点可以定于冶铁术的 发明。因此,属于中级野蛮社会的例子有新墨西哥、墨西哥、中美和秘鲁等 地的村居印第安人,以及东半球那些已经掌握动物饲养方法但尚不知有冶铁 术的部落。古代的不列登人虽然已习惯于使用铁,但仍当属于这一期。因为 他们与大陆上更进步的部落邻近,所以促使他们在生活技术方面的进步远远 超过他们在家族制度方面的发展。
(六)高级野蛮社会这一期始于铁器的制造,终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使 用文字来写文章。到这个时候,文明也就开始了。因此,属于高级野蛮社会 的例子有荷马时代的希腊部落、罗马建城以前不久的意大利部落以及恺撒时 代的日耳曼人部落。
(七)文明社会 如上所述,这一阶段始于标音字母的使用和 文献记载的出现。文明社会分为古代文明社会和近代文明社会。 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可以视为与标音字母相等的标准。
重点复述
阶段 社会状态
(一)蒙昧阶段初期 (一)低级蒙昧社会
(二)蒙昧阶段中期 (二)中级蒙昧社会
(三)蒙昧阶段晚期 (三)高级蒙昧社会
(四)野蛮阶段初期 (四)低级野蛮社会
(五)野蛮阶段中期 (五)中级野蛮社会
(六)野蛮阶段晚期 (六)高级野蛮社会
(七)文明社会
(一)低级蒙昧社会 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二)中级蒙昧社会
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三)高级蒙昧社会 始于弓箭的发明,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四)低级野蛮社会 始于制陶术的发明,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五)中级野蛮社会 东半球始于动物的饲养,西半球始于用灌溉法种植玉蜀黍等作物以
及使用土坯和石头来从事建筑,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六)高级野蛮社会 始于冶铁术的发明和铁器的使用,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七)文明社会 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直至今天。
上述的每一期各有其不同的文化,并呈现一种多少独具一格的生活方
式。人类文化诸阶段各有其特色,因而使我们得以对一个特定的社会按其相 对进步状态进行研究,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项目。虽然在同一大陆上, 甚至属同一语系的各个不同部落和不同民族,在同一时代分处于不同的社会 状态下,但这并不影响上述的主要结论。因为就我们的目的来说,重点在于 每一种社会的状态,而不在于它的时代。
对于人类文化顺序相承的诸阶段的起点,我们选择了陶器的使用作为其 中的一个分界标志,其意义不象饲养动物、使用铁器和发明标音字母那么鲜 明,因而对于这一抉择需要加以解释。人类必定先有村居生活,并且,简单 的技术必定先已达到相当进步的水平,然后才会制造陶器。(3)在古代遗址 中,仅发现燧石和各种石器而没有伴随陶器的例子很多。当人们感到需要陶 器以前,必已出现了一系列比陶器更为需要而适应于较低级社会状态的发明 项目。村居生活的开始,以及对食物的某种程度的掌握、木制的器皿、树皮 纤维的手工织业、筐篮的编织、弓箭等等,都出现在制陶术以前。那些处于 中级野蛮社会的村居印第安人,如苏尼人、阿兹特克人和乔卢兰人,都制造 大量的陶器,品类繁多,相当精致;那些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美国半村居印 第安人,如易洛魁人、乔克塔人和切罗基人,制造的陶器为数较少,品种也 很有限;而那些处于蒙昧社会的无园艺印第安人,如阿撒已斯卡人、加利福 尼亚诸部落和哥伦比亚河流域的部落,则根本不知道使用陶器。(4)在卢博 克的《史前时代》(5)、泰勒的《人类远古史研究》和佩舍耳的《人类的种 族》(6)三书中,搜集了有关制陶术细节和陶器分布范围的资料,并作了相 当全面的研究。在波利尼西亚(斐济群岛和汤加群岛除外)、在澳大利亚、 在加利福尼亚、在哈得孙湾区,都不知道制陶术。泰勒先生指出,“在远离 亚洲的大多数岛屿上都不知道纺织”,而“在大多数南洋群岛上都不知道有 陶器”。(7)一位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英国传教士洛里默·斐孙(8)在答复 本书著者的问题时说:“澳大利亚人没有纺织品,没有陶器,也不知道弓箭。” 波利尼西亚人一般也不知有弓箭。在人类的进步过程中,制陶术的出现对改 善生活、便利家务开辟了一个新纪元。燧石器和石器的出现早于陶器,发展 这些石器的用途需要很长的时间,它们给人类带来了独木舟、木制器皿,最 后在建筑房屋方面带来了木材和木板;(9)而陶器则给人类带来了便于烹煮 食物的耐用器皿。在没有陶器以前,人们烹煮食物的方法很笨拙,其方法是: 把食物放在涂着粘土的筐子里,或放在铺着兽皮的土坑里,然后再用烧热了 的石头把食物弄熟。(10)
原始人的陶器究竟是用火烧硬的,还是用简单的晾干法来处理的?这仍
然是一个疑问。印第安纳波利斯的 E.T.柯克斯教授(11)曾分析过古代陶器 和现代水泥,他将两者的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后指出:“从化学成分上看,古 代陶器和现代水泥简直一样。”他又说:“我所见到的凡是属于筑丘人(12) 时代的陶器都是用冲积粘土和沙砾合成的,或者是用冲积粘土和磨碎的淡水 贝壳掺杂而成。用这种混合物做成的泥浆,高度地具有波祖兰尼水泥和波特 兰水泥的性能,因此,用这种泥浆做成的器皿无须用火烧使之硬化,这与近 代制陶术的习惯有所不同。掺入贝壳粉末的作用,正与现代用水泥制人造石 时掺入沙砾或碎石的作用相同。”(13)印第安人的陶器在成分上竟与现代 水泥相似,这一点就会使我们感到发明这种技术实在是不容易的事,同时也 就自然说明了在人类经历中制陶术之所以出现较晚的原因。柯克斯教授所提 出的看法固然很有创见,但是,古代的陶器大概还是用人工加热法使之硬化
的。这一点,可以用若干实例予以直接证明。例如,艾德尔在谈到海湾诸部 落时说:“他们用泥土制成大小不同的壶,其容量差别很大,自两加仑至十 加仑不等;还制成提水的大瓮、碗、碟、盘、盆以及数量多得惊人的其他器 皿,其形式之古老使人描写起来很费事,并且使人叫不出名字来。他们使这 些器皿具有光泽的办法就是将富于树脂的松木烧起一堆大火,然后将陶器放 在大火的烟焰上,使它们光润、黝黑而坚固。”(14)
我们将人类文化的各个阶段明确划定,其另一个方便之处就是引导我们 对那些为每一种社会状态提供最好例证的部落和民族进行专门研究,以期使 每一个例证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说明作用。有些部落和种族的地理位置与外 界隔绝,得靠本身心智的努力来解决进步问题,因此得以使他们的技术和制 度保持其出自同源的纯一性;但其他部落和民族的技术和制度则因受到外来 影响已成为混杂不纯的了。所以,非洲自古至今始终处于蒙昧社会和野蛮社 会两种文化混杂交织的状态;而澳大利亚与波利尼西亚则处于完完全全的蒙 昧社会状态,其技术和制度均与这种社会状态相适应。同样,美洲的印第安 种族不象其他任何现存的种族,他们为人类文化顺序相承的三个阶段的社会 状态都提供了例证。他们独占一个幅员辽阔的大陆,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以 及同源的制度,这一切都未受过外界的干扰,因此他们在被发现的时候,为 三个阶段的各种社会状态提供了实例,特别是在低级野蛮社会和中级野蛮社 会方面,在这方面比人类任何其他种族体现得更为精确、更为全面。远居北 方的印第安人以及南北美洲沿海的某些部落处于高级蒙昧社会;密西西比河 从东的半村居印第安人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而南北美洲的村居印第安人则处 于中级野蛮社会。我们由此得以充分细致地重新了解人类的经历,了解人类 循着这些顺序相承的社会状态而发展其技术和制度的过程;象这样的机会是 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但必须附带声明一下,这个机会并未得到积极的利用。 有关上述最后一期的问题,是我们了解得最不够的。
东半球和西半球处于同一个阶段的文化无疑地存在着差异,其原因在于
两个大陆的自然资源有所不同;但就大体而言,处于相应级别的社会状态基 本上总还是类似的。
希腊人、罗马人和日耳曼人部落的祖先都经历过上述诸期,当他们正处
于最后一期时,历史的光辉照耀到了他们的身上。他们从一大群无所区别的 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这个情况大概不会发生在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以前。这 些部落的经验,除了那些当他们开始具有历史记载时所承袭、所保持的各种 制度、各种发明和发现所能体现的经验以外,其他都已消失殆尽。荷马时代 的希腊部落和罗木卢斯时代的拉丁部落为高级野蛮社会提供了最高范例。他 们的制度也同样是纯一的、同源的。他们的经验直接联系到最后进入文明的 一步。
由此,从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开始,继之以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 而终止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这些部落为人类进步过程的六大期分别提供了最 高范例。我们完全可以假定,如果将他们的经验合到一起,其全部内容正好 体现了人类由中级蒙昧社会到古代文明终止之时的全部经验。因而,对于雅 利安人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找到一些样本:其处于蒙昧社会者以澳 大利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者以美洲半村 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中级野蛮社会者以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 样本;而雅利安人自己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经验即与村居印第安人的经验直
接相连。在各个大陆上,处于同一社会状态下的技术、制度和生活方式大体 上一致,因此我们现在要了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主要家族制度的前身形态, 就必须到美洲土著相应的制度中去找寻,这一点将在本书中次第加以说明。 这个事实是我们所搜集的证据中的一部分,它有助于证明:人类的主要制度 是从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而且,由于人类的心智有其天然的逻 辑,心智的能力也有其必然的限度,所以这些制度的发展途径与发展方式早 已注定,彼此之间虽有差异也不会过于悬殊。各个部落和民族分居在不同的 大陆上,这些大陆甚至并不毗连,但我们发现,只要他们处于同一社会状态 下,他们的进步过程在性质上总是基本相同的,不符合一致性的只有因特殊 原因所产生的个别事例而已。我们如将这个论点引申开来,就会倾向于确定 人类同源之说。
我们研究处于上述人类文化诸阶段中的各部落和民族的状况,实质上也 就是在研究我们自己的远古祖先的历史和状况。
本章注释
(1)卢克莱修斯,《天道赋》,5.1019—1021:“??且代妇孺,乞求 怜爱。或出之以呼号,或无声而作态。盖谓众人之于幼弱,宜怀恻懚以相待。”
(2)[译者注]此处的原文为 deme,一般意义指乡村。在古代希腊,
自从克莱斯瑟尼斯立法以后,在阿提卡普遍建立以 deme 作为城乡分区的基本 单位,摩尔根以美国的 township 来解释此词。我国先秦时代城市内的分区也 以“乡”为名,与此词概念略似。
(3)爱德华·泰勒先生说:戈盖“于上一个世纪最先提醒大家注意陶器
发明的过程,他说,人们先将粘土涂在这样一些容易着火的容器之上以免被 烧毁,以至后来他们发现单单用粘土本身即可达到这个目的,于是世界上便 出现制陶术了。”(《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2 版,伦敦,1870 年,第 273 页。)戈盖还提到 1503 年游历过南美洲东南海岸的龚奈维耶船长,这位船长 见到“土著家里的土制器皿、甚至烹煮食物的壶罐,都只涂着足有一指厚的 某种粘土用以防止被火烧毁”。(前引书,第 273 页。)[怀特注]爱德华·伯 讷特·泰勒(1832—1917),著名的英国人类学家,牛津大学的人类学教授 兼大学博物馆馆长。
(4)近几年来,在俄勒冈州土著的丘垄中发现过陶器。(J.W.福斯特,
《美国史前时代的种族》,芝加哥,1874 年,第 151—154 页。)在美国土 著中,最早的陶器似乎是用灯心草或柳条作为模子制成的,等到器皿本身坚 固以后就把模子烧掉。(查理·琼斯,《南方印第安人的古代文物》,纽约,
1873 年,第 461 页;查理·劳,《印第安人的陶器》,载《斯密逊研究所领 导委员会 1866 年年报》,华盛顿,哥伦比亚区,1867 年,第 352 页。)
(5)[怀特注]纽约,1873 年。著者约翰·卢博克爵士(1834—1913), 一位英国的银行家和人类学家。摩尔根于 1871 年游历欧洲时曾到英国乡间卢 博克的田庄上去拜访过他。(勒斯利·怀特编,《摩尔根旅欧日记选》,《罗 彻斯特史学会丛刊》,第 16 卷,罗彻斯特,纽约州,1937 年,第 371—374 页;参看第 339,368 页。)
(6)[怀特注]《人类的种族》(伦敦,1876 年),是德国地理学家 奥斯加·佩舍耳卷,(1826—1875)所著的(莱比锡,1874 年)的英译本。
(7)泰勒,《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181 页;参看卢博克,《史前时代》, 第 437, 441,462,477,533,542 页。
(8)[怀特注]见第 2 编第 1 章注(2)。181 页;参看卢博克,《史 前时代》,第 437,441,
(9)路易斯和克拉克于 1805 年在哥伦比亚河流域部落中发现建造房屋 所使用的木板。(默里韦瑟·路易斯和乔治·罗哲斯·克拉克,《探溯密苏 里河上源并横跨美洲到达太平洋沿岸的旅行》,共三卷,伦敦,1815 年,第
2 卷,第 241 页。)约翰·基斯特·洛德先生在温哥华岛上发现印第安人的 房屋里有雪松板,“这些雪松板是用石凿和石斧从坚硬的树上砍下来的。(《温 哥华岛和英领哥伦比亚的自然科学家》,共二卷,伦敦, 1866 年,第 1 卷,
第 165 页。)
(10)泰勒,《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265—272 页。
(11)[怀特注]爱德华·屈勒佛斯·柯克斯(1821—1907),美国的 地质学家兼考古?Ъ摇
(12)[译者注]筑丘人(mound-builders),指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 的印第安人,他们筑土成丘作为坟冢和防御敌人的壁垒,因而得名。
(13)E.T.柯克斯,《印第安纳州地质调查报告》,载《印第安纳州地 质调查年报》,第 5 期(印第安纳波利斯,1874 年),第 119—120 页。他 所作的分析如下:
印第安纳州,波塞县,“博恩-班克”,古代陶器。
水分(华氏 212°时) 1.00 硅石 36.00 碳酸钙 25.50 碳酸镁 3.20 矾土 5.00 过氧化铁 5.50 硫酸 0.20 有机物(碱和消失物) 23.60
100.00
[怀特注]这个百分比现在作了一些改动,以合 100.00 之数。
(14)詹姆斯·艾德尔,《美洲印第安人史》(伦敦,1775 年),第 424
—425 页。易洛魁人证实他们的祖先在古代将陶器放在火前烤硬。
第二章 生存的技术
人类征服地球——以控制生活资料为条件——只有人类控制了生 活资料——顺序相承的五种生存技术——(一)天然食物;(二)鱼类 食物;(三)淀粉食物;(四)肉类和乳类食物;(五)通过田野农业 而获得无穷食物——从一种生存技术到另一种生存技术都经历很长一段 时间距离
人类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出发,向高级阶段上升,这一重要事实,由顺序 相承的各种人类生存技术上可以看得非常明显。人类能不能征服地球,完全 取决于他们生存技术之巧拙。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类才能说对食物的生 产取得了绝对控制权;但在最早的时候,人类在这方面也并不比其他动物高 明。假如不扩大生活资料的基础,人类就不可能繁殖到那些不出产原有食物 的外地去,更不可能最后繁殖遍于全球;归根到底,假如人类对食物的品种 和数量不能绝对掌握,就不可能蕃衍为许多人口稠密的民族。因此,人类进 步过程中每一个重要的新纪元大概多少都与生活资源的扩大有着相应一致的 关系。
我们可以把人类的食物资源分为五种;对于创造这些食物资源的方法,
可以称之为许多顺序相承的技术,这些技术一一累加,每隔一段很长的时间 才出现一次革新。前两种食物资源创始于蒙昧阶段,后三种创始于野蛮阶段。 兹按其出现顺序分述如下:
(一)在局限的生活环境内以植物的根和果实作为天然食物这个主题把
我们引回到人类极其原始的时代。那个时代,人口稀少,生活资源简单,栖 息的地域有限,人类刚刚进入他们新的生活。在这样遥远的一个时代,既谈 不上有任何技术,也谈不上有任何制度;但是,有一项发明是属于这个时代 的,那就是语言。从本节题目所标出的食物性质来推测,可以断定当时的气 候是热带型的或亚热带型的。人们一般都认为原始人的栖息地带就处于这种 气候下。我们一向认为我们的始祖诞生在热带阳光照射之下的果木林中,这 是很有道理的。
各种动物在时间顺序上均早于人类。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假定,当人类初
出现时,动物在数量上和力量上正处于其全盛时期。古典时代的诗人笔下所 描写的人类部落正居住在树丛中、在洞穴里和森林中,他们为了占有这块栖 息之所而与野兽作斗争(1)——同时,他们依靠大地的天然果实来维持自身 的生存。如果说,人类初诞生之时既无经验,又无武器,而周围到处都是凶 猛的野兽,那么,为了保障安全,他们很可能栖息在树上,至少部分人是如 此。
无论哪一种动物都需要不断获取食物来维持生命,这是一项沉重的负 担。如果我们按照生理结构的演化程序向原始形式下推,每降一级,其食物 就愈益简单,直到简单得毫无奥妙之可言;但如果我们反过来往上推,食物 就越来越复杂,直到最高级的人体结构,其食物的复杂性也就达到顶点。自 有人类以后,智力便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因素。人类很可能从极早的时代起 就把动物列入其食物项目之内。从生理结构上看,人类是一种杂食动物,但 在很古的时代,他们实际上以果实为主要食物;在那个时代,他们是否积极 地找寻动物作为食物,这一点只有付诸猜测了。上述的生活方式属于极其原
始的时期。
(二)鱼类食物我们必须承认鱼类是最早的一种人工食物,因为要充分 使用这种食物就必须烹饪。人类最先使用火,其目的未必不在于此。鱼类的 分布无处不有,可以无限制地供应,而且是唯一可以在任何时候获取的食物。 在原始时代,谷物即使实际存在,也还没有为人类所知晓;而狩猎又太无保 证,始终不能成为维持人类生活的专门手段。人类依靠鱼类食物才开始摆脱 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他们(这时候他们正处在蒙昧状态中)沿着海岸或湖岸、 沿着河道四处散布,可以遍及于地球上大部分地区。我们在各个大陆上都发 现处于蒙昧社会状态中的燧石器和石器遗物,其中有充分的资料足以证明上 述人类迁移的事实。当人类还依靠果实之类的天然食物时,要想从原住地向 外迁移是不可能的。
人类采用鱼类食物后,随着出现了上述的大规模迁移运动,此后又间隔 了一段漫长的时间,才开始种植淀粉类食用植物。它占去了蒙昧阶段的一大 部分时光。不过,在这段时间内,食物的品种和数量都大为增加。例如,人 们开始在地炉中烤面包薯(2);又如,由于武器的进步,特别是由于发明了 弓箭,猎物不断增多。弓箭的出现晚于戈矛和作武器用的棍棒。弓箭是一大 发明,它给狩猎事业带来了第一件关键性的武器,其发明时间在蒙昧阶段晚 期。(3)我们用弓箭作为高级蒙昧社会开始的标志。弓箭必然对古代社会起 过强有力的推进作用,它对蒙昧阶段的影响正有如铁制刀剑之于野蛮阶段、 有如火器之于文明时代。
除了广大的产鱼地区之外,其余地方所有的食物资源都没有保证,因此
人类便不得不采取吃人的残酷手段。在古代,吃人之风普遍流行,这一点现 已逐渐得到了证实。
(三)由种植得来的淀粉食物 现在我们已离开蒙昧阶段而进入低级野蛮
社会。在西半球,只有那些脱离了蒙昧阶段的部落才知道种植谷类等作物; 而在东半球,似乎要到亚洲和欧洲部落渡过了低级野蛮社会而临近于中级野 蛮社会快结束时才知道种植谷物。美洲土著在低级野蛮社会即已掌握园艺, 比之东半球的居民竟早出整整一个文化期,这一点使我们感到很奇怪。这是 由于东西两半球的天然资源不相等所造成的结果;东半球出产所有适宜于饲 养的动物(只有一种除外)以及大多数谷类作物;而西半球仅有一种宜于种 植的谷物,不过它却是最好的一种。这个因素促使东半球的野蛮阶段初期时 间延长,而使西半球的这一期的时间缩短;就这一期言,自然环境对美洲土 著更为有利。但是,到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之时,东半球最先进的部落虽然不 知有谷物,却已经有了家畜,因而能得到肉类和乳类的供应,他们的生活状 况远胜于美洲土著;处于同期的美洲土著虽会种植玉蜀黍等作物,却没有家 畜。闪族和雅利安族之从大群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似乎就是由饲养家畜开 始的。
雅利安人发现谷物和种植谷物晚于他们之饲养牲畜,这一点可由下面的 事实得到证明:在雅利安语系的各种方言中,这些牲畜的名称彼此相同,而 谷类或其他农作物的名称彼此不同。蒙森指出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牲 畜的名称是相同的(其后马克斯·缪勒又把此说推及雅利安语系其他各种方 言上(4)),从而证明:在这些民族彼此尚未分离以前便已经知道这些牲畜, 并可能已经饲养它们了。他接着说:“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是否已经存在 农业,我们还没有肯定的证据。从语言上来看,颇倾向于否定这一点。希腊
—拉丁语中的谷物名称与梵语中所见者全不相同,唯一的例外只有ξεα一 词,该词在语源上相当于梵语中的 yavas,但印度语以此词指大麦,而希腊 语用以指斯佩耳特小麦。可是我们应当认为,尽管农作物的名称如此不同(这 与牲畜名称之基本相同截然相反),但不能因此绝对否定在这些民族当中可 能有过共同起源的农业。印度人种植稻谷、希腊人种植小麦和斯佩耳特小麦, 日耳曼人和克尔特人种植裸麦和燕麦,这些都可能追溯到一种共同起源的耕 作方法。”(5)蒙森最末尾的这个结论是很牵强的。按农田(ager)一词仅 泛指有疆界之土地,而园圃(hortos)一词则直接表示“被圈围的场地”; 但园圃的出现早于农田,所以园艺的出现早于田野农业。然而,人们懂得耕 作又必然更早于圈围园圃。其自然发展顺序如下:第一步,在漫无疆界的冲 积土地上一小块一小块地进行耕作;第二步,在被圈围的场地或园圃中进行 耕作;第三步,利用畜力拉犁在农田里进行耕作。碗豆、菜豆、萝卜、防风 菜(6)、甜菜、南瓜、甜瓜等作物的种植,是否有一两种早于谷物,这个问 题我们现在还无从了解。这些作物中,有一些名称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是一 样的;但是,我们著名的语言学家惠特尼教授(7)却向我保证说:在希腊语 或拉丁语同梵语二者之间,这些作物名称无一共同者。
看来,园艺的兴起与其说是出于人类自身的需要,还不如说是出于饲养 家畜的需要。在西半球,园艺始于玉蜀黍的种植。这一新纪元的开辟,在东 西两半球虽不同时,但对于人类命运的影响却极为巨大。我们有理由相信, 种植技术的兴起以及使淀粉食物成为人类的主要生活资料,都需要经历若干 年代。在美洲,种植业的兴起带来了定居的村落生活,因此,它势必取代渔 猎,特别在村居印第安人当中是这样。而且,人类自从有了谷类等农作物以 后,破天荒地产生了能够使食物充裕的印象。
美洲的先进部落有了淀粉食物,亚洲和欧洲的先进部落有了家畜,他们
既已得到这种供应之后,自可免于吃人的惨剧了。我们根据本书下文所谈的 情况,有理由相信吃人的风气在整个蒙昧阶段是普遍流行的,平时吃被俘获 的敌人,遇到饥荒的时候,就连自己的朋友和亲属也会被吃掉。在战争中, 作战双方在战场上互吃对方的人,这种风气仍残存在美洲土著当中,不仅处 于低级野蛮社会的部落如此,而且,那些处于中级野蛮社会的部落,如易洛 魁人和阿兹特克人等,也是如此。不过,这种风气已经不再普遍流行了。这 一点,有力地说明了食物之不断增加对于改善人类生活状况起很大的作用。
(四)肉类和乳类食物 西半球除了骆马以外别无其他动物适于饲养,
(8)而东西两半球的谷物品种又各不相同,这对于彼此两处居民的发展进度 都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天然资源的不同,虽然对处于蒙昧阶段的人无关紧要, 对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人也没有显著的影响,但对进入中级野蛮社会的那一 部分人来说,就产生了根本的分歧。掌握家畜饲养业的部落能保证肉类和乳 类食物的供应,因而得以从一大群其他的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在西半球, 如仅靠狩猎获取肉类食物,供应得不到保证。村居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仅限 于一种,这对他们是不利的;这一点无疑地充分足以说明他们的头颅之所以 小于那些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印第安人的头颅。在东半球,因饲养家畜而使 得勤俭的居民能保证肉类及乳类食物的供应;毫无疑问,这种食物对于增强 种族的体质和活力具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对于增强儿童体力的作用尤为突 出。就现有的古史知识而言,我们至少可以假定,雅利安族和闪族之所以得 天独厚,主要由于他们之重视牲畜的繁殖犹如重视他们自身一样。他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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