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秀文存



一九一七,二,一。

俄罗斯革命与我国民之觉悟


  自二月九日吾政府对德抗议以来,国人于政府外交政策,赞成反对,各 极其盛。愚亦于前号本志(《新青年》)发表赞同意见,贡诸国人。其后赞 成抗德派渐得势,内阁获国会之同意,逐宣告与德绝交。自是以来,反对派 所预言绝德后之危险,幸未一中,在理论上应现举国一致对外之象矣,而事 实不尔者,有重大之原因三焉:
  一曰,失意之伟人,无论其事于人类之公理正义如何,于国家之利害关 系如何,凡出诸其敌党段祺瑞、梁启超所主张者,莫不深文以反对之,虽牺 牲其向日之主张进取,主张正义,不畏强权之精神,亦所不惜;虽与国蠹张 勋、倪嗣冲、王占元、张怀芝同一步调,亦所不羞。某有力家遂利此以为攘 夺政权之机会,虎踞南服,舆论因以从之。
  一曰,恶闻战争,乃吾国民之恶劣根性。今之“恐德病”,亦自此根性 所生。冯副总统威慑南方,一言九鼎,亦为诱发此病重大之外因。愚以为商 会反对加入协约团体,与前此反对革命,主张拥护项城,维持现状,同一心 理。
  一曰,同时俄罗斯发生革命事作也。吾国短视之人,误料俄罗斯革命, 无论日政府存续与否,必陷于与德国单独议和之地位。俄、德和解,英、法 必不支;英、法不支,日、俄、德同盟谋我之势成。此种见解,不独反对加 入协约者言之确然,即赞成者亦不无怀疑而恐怖。
以上之三因,日来吾国对德外交之所以沉滞也。前二因非由于误解,且
非空言可喻,姑置不论。兹所欲正告吾国民以促其觉悟者,即俄之革命,将 关于世界大势也如何。吾国民或犹在梦中,不闻吾言!
吾国民第一所应觉悟者,欧洲战争,无意识者恒少,故战后而不改革进
步者亦恒少。此次大战争,乃旷古所未有,战后政治学术,一切制度之改革 与进步,亦将为旷古所罕闻。吾料欧洲之历史,大战之后必全然改观。以战 争以前历史之观念,推测战后之世界大势无有是处。
其次,吾国民所应觉悟者,此次欧战之原因结果,固甚复杂,而君主主
义与民主主义之消长,侵略主义与人道主义之消长,关系此战乃至巨焉。使 德意志完全胜利也,无道之君主主义,侵略主义,其势益炽,其运命将复存 续百年或数十年未可知也。此物存续期间,弱者必无路以幸存。
又其次,吾国民所应觉悟者,吾可怜之中华,未能日久生存于均势之下
也。一国家而生存于均势之下,非真生存,且均势自身,亦难历久而不变乎? 吾华真能生存之运命,操诸己者,适用近世文明,以固国力之发展:操诸人 者,君主主义侵略主义之失势耳。前者且听命于后者,以列强侵略主义不稍 衰,吾人已无有发展国力之余地。
  又其次,吾国民所应觉悟者,俄罗斯之革命,非徒革俄国皇族之命,乃 以革世界君主主义侵略主义之命也。吾祝其成功。吾料其未必与代表君主主 义侵略主义之德意志单独言和,以其革命政府乃亲德派旧政府之反对者,而 为民主主义人道主义之空气所充满也。吾料世界民主国将群起而助之,以与 德意志战,且与一切无道之君主主义侵略主义的国家战。国际今日之抗德, 犹吾国前日之讨袁,非仆此獠,将难自保,力能胜否,义所不计。吾中华民 国国民,以是非计,以利害计,均不应滑头中立,以图败则苟免,胜则坐享 其成。
  
  又其次,吾国民所应觉悟者,即令俄之新政府,以非战故与德单独言和, 或德意志利用俄之纷扰,目前军事上获若干胜利,吾料新俄罗斯非君主非侵 略之精神,将蔓延于德、奥及一切师事德意志之无道国家,宇内情势,因以 大变。此为益吾国,视君主侵略主义之俄罗斯战胜德意志也,奚啻万倍?奈 何吾短视之国民,竟以俄罗斯革命之故而“恐德病”反加剧耶!
  吾国民倘有上陈种种之觉悟,自应执戈而起,随列强之后,惩彼代表君 主主义侵略主义之德意志,以扶人类之正义,以寻吾国之活路。倘仍挟愤寻 仇,或希图苟免,或拘拘计较吾国根本生存以次利害,以阻外交之进行,则 今既不附同盟,又不联协约,且已非中立,遗世孤立,将何以图存乎?加入 战团后,当然有列席和议之权,其时发言效力,固必极微,岂不愈于他国代 表吾人议定而责吾承受之乎?爱国君子,其洞观世界大势,平心思之,勿徒 为意气之争也!

一九一七,四,一。

旧思想与国体问题
——在北京神州学会讲演


  今日本会开讲演会,适遇国会纪念日,鄙人不觉发动一种感想,所以选 择此题。鄙人感想非他,即现今之国会非君主国的国会,乃共和国的国会方 才李石曾先生演说《学术之进化》有云:“政治进化的潮流,由君主而民主, 乃一定之趋势,吾人可以怀抱乐观。”鄙人以为李先生的理论,固然不错, 但是鄙人对于我国现在情形,总觉得共和国体,有无再经一次变动,却不能 无疑。
  自从辛亥年革命以来,我国行了共和政体好几年,前年筹安会忽然想起 讨论国体问题,在寻常道理上看起来,虽然是很奇怪,鄙人当时却不以为奇 怪。袁氏病殁,帝制取消,在寻常道理上看起来,大家都觉得中国以后帝制 应该不再发生,共和国体算得安稳了,鄙人却又不以为然。
  鄙人怀着此种意见,不是故意与人不同,更不是倾心帝制舍不得抛弃, 也并不是说中国宜于帝制不宜于共和,只因为此时,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 虽然是不反对共和,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时代的旧思想,欧美社会国家的 文明制度,连影儿也没有,所以口一张,手一伸,不知不觉都带君主专制臭 味。不过胆儿小,不敢象筹安会的人,堂堂正正的说将出来。其实心中见解, 都是一样。
袁世凯要做皇帝,也不是妄想,他实在见得多数民意相信帝制,不相信
共和,就是反对帝制的人,大半是反对袁世凯做皇帝,不是真心从根本上反 对帝制。
数年以来,创造共和再造共和的人物,也算不少。说良心话,真心知道
共和是什么,脑子里不装着帝制时代旧思想的,能有几人?西洋学者尝言道: “近代国家是建设在国民总意之上。”现在袁世凯虽然死了,袁世凯所利用 的倾向君主专制的旧思想,依然如故。要帝制不再发生,民主共和可以安稳, 我看比登天还难!
如今要巩固共和,非先将国民脑子里所有反对共和的旧思想,一一洗刷
干净不可。因为民主共和的国家组织社会制度伦理观念,和君主专制的国家 组织社会制度伦理观念全然相反,———个是重在平等精神,一个是重在尊 卑阶级,——万万不能调和的。若是一面要行共和政治,一面又要保存君主 时代的旧思想,那是万万不成。而且此种“脚踏两只船”的办法,必至非驴 非马,既不共和,又不专制,国家无组织,社会无制度,一塌糊涂而后己!
现在中华民国的政治人心,就是这种现象: 分明挂了共和招牌,而政府考试文官,居然用“上天下泽,履君予以辨
上下,定民志”,“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和“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 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为题。不知道辨的是什么上下?定的是什 么民志?不知道共和国家何以有君?又不知道共和国民是如何小法?孟子所 谓人伦,是指忠君孝父从夫为人之大伦。试问民主共和的国家组织社会制度 伦理观念,是否能容这“以君统民,以父统子,以夫统妻”不平等的学说? 分明挂了共和招牌,而国会议员居然大声疾呼,定要尊重孔教。按孔教 的教义,乃是教人忠君,孝父,从夫。无论政治伦理,都不外这种重阶级尊 卑三纲主义。孟子道:“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荀子道:“礼 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董

仲舒道:“《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这都是孔教说礼尊君的 精义。若是用此种道理做国民的修身大本,不是教他拿孔教修身的道理来破 坏共和,就是教他修身修不好,终久要做乱臣贼子。我想主张孔教加入宪法 的议员,他必定忘记了他自己是共和民国的议员,所议的是共和民国的宪法。 与其主张将尊崇孔教加入宪法,不如爽快讨论中华国体是否可以共和。若一 方面既然承认共和国体,一方面又要保存孔教,理论上实在是不通,事实上 实在是做不到。
  分明挂了共和招牌,而学士文人,对于颂扬功德铺张宫殿田猎的汉赋, 和那思君明道的韩文杜诗,还是照旧推崇。偶然有人提倡近代通俗的国民文 学,就要被人笑骂。一般社会应用的文字,也还仍旧是君主时代的恶习。城 里人家大门对联,用那“恩承北阙”“皇恩浩荡”字样的,不在少处。乡里 人家厅堂上,照例贴一张“天地君亲师”的红纸条,讲究的还有一座“天地 君亲师”的牌位。
  这腐旧思想布满国中,所以我们要诚心巩固共和国体,非将这班反对共 和的伦理文学等等旧思想,完全洗刷得干干净净不可。否则不但共和政治不 能进行,就是这块共和招牌,也是挂不住的。
  若是一旦帝制恢复,蔡孑民先生所说的“以美术代宗教”,李石曾先生 所说的“近代学术之进化”,张傅泉先生所说的“新道德”,在政治上是“叛 徒”,在学术上是“异端”,名种学问,都没有发展的余地,贵学会还有甚 么学问可讲呢?

一九一七,五,一.

近代西洋教育
——在天津南开学校演讲


  今日之中国,各种事业败坏已极,承贵校诸君招来演说,鄙人心中想说 的话极多,但是从何处说起呢?诸君毕业后,或当教习,或别入他校求学, 大约不离教育界。现在就着教育事业,略说一二:
  吾人提起“教育”二字,往往心中发生二种疑问:第一是吾人何以必须 教育?第二是教育何以必须取法西洋?
  第一种疑问,就是西洋也有一派学者,主张人之善恶智愚,乃天性生成, 教育无效的。但是此种偏见,多数学者,均不承认,以为人之善恶智愚,生 来本性的力量诚然不小,后来教育的力量又何尝全然无效?譬如木材的好丑 和用处大小,虽然是生来不同,但必经工匠的斧斤雕凿,良材方成栋梁和美 术的器具,就是粗恶材料,也有相当的用处。教育的作用,亦复如此。未受 教育的人,好象生材;已受教育的人,好象做成的器具。人类美点,可由教 育完全发展;人类的恶点;也可由教育略为减少。请看世界万国,那教育发 达的和那教育不发达的人民,智愚贤否迥然不同,这就是吾人必须教育的铁 证了。
第二种疑问,乃是中国人普通见解,以为西洋各国不过此时国富兵强,
至于文物制度,学问思想,未必事事都比中国优胜;简单说起来,就是不信 服西洋文明驾乎中国之上,所以不信服中国教育必须取法欧、美。方才贵校 校长张先生说:“此时西洋各国学术思想潮流,居世界之大部分,吾国不过 居一小部分,只合一小部分随从大部分,不能够强教大部分随从一小部分: 所以我们中国必须舍旧维新。”鄙人觉得张校长这话犹是对那没有知识比较 中西文明优劣的人说法。其实吾国文明若果在西洋之上,西洋各国部分虽大, 吾人亦不肯盲从,舍长取短。正因西洋文明远在中国之上,就是中国居世界 之大部分,西洋各国居世界之最小一部分,这大部分的人也应当取法这一小 部分。所以鄙人之意,我们中国教育必须取法西洋的缘故,不是势力的大小 问题,正是道理的是非问题。秋桐先生方才说道:“西洋种种的文明制度, 都非中国所及。单就经济能力而言,我们中国人此时万万赶不上。倘不急起 直追,真是无法可以救亡。”鄙人以为秋桐先生此言,可谓探本之论。
吾人的教育,既然必须取法西洋,吾人就应该晓得近代西洋教育的真相
真精神是什么,然后所办的教育才真是教育,不是科举,才真是西洋教育, 不是中国教育。不然,象我们中国模仿西法创办学校已经数十年,而成效毫 无。学校处数固属过少,不能普及,就是已成的学校,所教的无非是中国腐 旧的经史文学,就是死读几本外国文和理科教科书,也是去近代西洋教育真 相真精神尚远。此等教育,有不如无。因为教的人和受教的人,都不懂得教 育是什么,不过把学校毕业当做出身地步,这和从前科举有何分别呢?所以 我希望我们中国大兴教育,同时我又希望我们中国教育家,要明白读几本历 史洋文,学一点理化博物,算不得是真正的近代西洋教育。我们教育若想取 法西洋,要晓得真正的近代西洋教育,有几种大方针:
第一,是自动的而非被动的,是启发的而非灌输的。 我国教育和西洋古代教育,多半是用被动主义,灌输主义,一心只要学
生读书万卷,做大学者。古人的著书,先生的教训,都是神圣不可非议。照 此依样葫芦,便是成功的妙诀。所谓儿童心理,所谓人类性灵,一概抹杀,

无人理会。至于西洋近代教育,则大不相同了:自幼稚园以至大学,无一不 取启发的教授法,处处体贴学生心理作用,用种种方法启发他的性灵,养成 他的自动能力,好叫人类固有的智能得以自由发展,不象那被动主义灌输主 义的教育,不顾学生的心理状态,只管拚命教去,教出来的人物,好象人做 的模型,能言的鹦鹉一般,依人作解,自家决没有真实见地,自动能力。此 时意大利国蒙得梭利(MoriaMontessori)女士的教授法,轰动了全世界。他 的教授法是怎样呢?就是主张极端的自动启发主义:用种种游戏法,启发儿 童的性灵,养成儿童的自动能力;教师立于旁观地位,除恶劣害人的事以外, 无不一任儿童完全的自动自由。此种教授法,现在已经通行欧、美各国,而 我们中国的教育,还是守着从前被动的灌输的老法子,教师盲教,学生盲从。 启发儿童的游戏图画等功课,毫不注意。拚命的读那和学生毫无关系的历史
(小学生决不懂得自己与历史有什么关系),毫无用处的外国文,以为这就 是取法西洋的新教育了。哈哈!实在是坑死人也!
第二,是世俗的而非神圣的,是直观的而非幻想的。 孔特分人类进化为三时代:第一曰宗教迷信时代,第二曰玄学幻想时代,
第三曰科学实证时代。欧、美的文化,自十八世纪起,渐渐的从第二时代进 步到第三时代,一切政治,道德,教育,文学,无一不含着科学实证的精神。 近来一元哲学,自然文学,日渐发达,一切宗教的迷信,虚幻的理想,更是 抛在九霄云外;所以欧、美各国教育,都注重职业。所教功课,无非是日常 生活的知识和技能。此时学校教育以外,又盛兴童子军(BoyScout)的教育, 一切煮饭,烧菜,洗衣,缝衣,救火,救溺驾车,驶船等事,无一不实地练 习。不象东方人连吃饭穿衣走路的知识本领也没有,专门天天想做大学者, 大书箱,大圣贤,大仙,大佛。西洋教育所重的是世俗日用的知识,东方教 育所重的是神圣无用的幻想;西洋学者重在直观自然界的现象,东方学者重 在记忆先贤先圣的遗文。我们中国教育,若真要取法西洋,应该弃神而重人, 弃神圣的经典与幻想而重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日常生活的技能。
第三,是全身的,而非单独脑部的。
  谭嗣同有言曰:“观中国人之体貌,亦有劫象焉。试以拟之西人,则见 其委靡,见其猥鄙,见其粗俗,见其野悍,或瘠而黄,或肥而弛,或萎而伛 偻,其光明秀伟有威仪者,千万不得一二!”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中国教 育大部分重在后脑的记忆,小部分重在前脑的思索,训练全身的教育,从来 不大讲究。所以未受教育的人,身体还壮实一点,惟有那班书酸子,一天只 知道咿咿唔唔摇头摆脑的读书,走到人前,痴痴呆呆的歪着头,弓着背,勾 着腰,斜着肩膀,面孔又黄又瘦,耳目手脚,无一件灵动中用。这种人虽有 手脚耳目,却和那跛聋盲哑残废无用的人,好得多少呢?西洋教育,全身皆 有训练,不单独注重脑部。既有体操发展全身的力量,又有图画和各种游戏, 练习耳目手脚的活动能力。所以他们无论男女老幼,做起事来,走起路来, 莫不精神夺人,仪表堂堂。教他们眼里如何能看得起我们可厌的中国人呢? 中国教育,不合西洋近代教育的地方甚多。以上三样,乃是最重要的。
诸君毕业后,或教育他人,或是自己教育自己,请在这三样上十分注意。

一九一七,七,一。

复辟与尊孔


  张、康复辟之谋,虽不幸而暂遭挫折,其隐为共和国家之患,视前无减。 且复辟之变,何时第二次猝发不可知,天下妄谬无耻之人,群起而打死老虎: 昔之称以大帅,目为圣人者,今忽以“张逆”、“康逆”呼之;昔之奉为盟 主,得其数行手迹珍若拱壁者,今乃弃而毁之:何世俗炎凉,不知羞耻,至 于斯极也!
  夫张、康夙昔之为人及其主张,举国所晓,岂至今日始知其悖逆?张、 康诚悖逆矣,愚独怪汝辈夙昔并不反对张、康之主张,而以为悖逆,及其实 行所主张而失败,乃以悖逆目之也。汝辈当知自今日之政象及多数之人心观 之,张、康所主张并未根本失败,奈何以悖逆目之耶?
  愚固反对复辟,而恶张、康之为人者也,然自“始终一致主张贯彻”之 点论之,人以张、康实行复辟而非之,愚独以此而敬其为人,不若依违于帝 政共和自相矛盾者之可鄙。夫事理之是非,正自难言,乃至主张之者之自相 矛盾,其必有一非而未能皆是也,断然无疑。譬如祀天者,帝政之典礼也。 袁世凯祀天,严复赞同之。及袁世凯称帝,严复亦赞同之。其事虽非,其自 家所主张之理论,固一致贯彻,未尝自陷矛盾,予人以隙。若彼于袁世凯之 祀天,则为文以称扬之,及袁世凯称帝则举兵以反对之,乃诚见其惑矣!
张、康之尊孔,固尝宣告天下,天下未尝非之,而和之者且遍朝野。愚
曾观政府文官试题,而卜共和之必将摇动(见前《旧思想与国体问题》), 今不幸而言中。张、康虽败,而共和之名亦未为能久存,以与复辟论相依为 命之尊孔论,依旧盛行于国中也。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存其一 必废其一,此义愚屡言之。张、康亦知之,故其提倡孔教必掊共和,亦犹愚 之信仰共和必排孔教。盖以孔子之道治国家,非立君不足以言治。
孔子之道,以伦理政治忠孝一贯,为其大本,其他则枝叶也。故国必尊
君,如家之有父。荀、董以后所述尊君之义,世或以为过当,非真孔道,而 孟轲所言,不得谓非真孔道也。孔、孟论政,纯以君主贤否卜政治之隆污, 故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离 娄篇》)答滕文公问为国之言曰:“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 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赵注:“人伦者,人事也。” 非是。按人伦即指五伦。孟氏语陈相曰:“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 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尚书》之所谓五典, 五品,五教,皆即此也。)所谓保民,所谓仁政,已非今日民主国所应有, 而当时实以为帝主创业之策略,故一则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梁 惠王篇》),再则曰,“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公孙丑篇》)陈 仲子,齐之廉士也;而孟氏乃以无君臣上下薄之(见《尽心篇》),犹之孔 门以废君臣之义洁身乱伦责荷筱丈人(见《论语》微子章)。此后乎孔子者 所述之孔道也。
  前乎孔子论为治之道,莫备乎《尚书》。《夏书·五子之歌》曰:“皇 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传》云,“近谓亲之,下谓失分。”)《商 书·仲虺之诰》曰:“惟天有民有欲,无主乃乱。”(《传》云:“民无君 主,则恣情欲,必致祸乱。”)《太甲》曰:“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 又曰:“一人元良,万邦以贞。”《咸有一德》曰:“后非民罔使,民非后 罔事。”《盘庚》曰:“各长于厥居。勉出乃力,听予一人之作猷。”(按
  
此即韩退之“作粟米麻丝以事其上”之说所由出也。)《说命》曰:“惟天 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父。”(《传》云:“宪,法也,言圣 王法天以立教。”又云:“民以从上为治,不从上命则乱,故从父也。”)
《周书·泰誓》曰:“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又曰:“天佑下民, 作之君,作之师。”《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又曰:“惟 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传云:“言惟君得专为福,为美食。”)
——凡此抑民尊君之义典,皆孔子以己意删存,所谓“芟夷烦乱,翦截浮辞, 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者也。
  孔氏赞《易》,为其大业。班固所谓“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 绝,而为之传,即《十翼》也”是已。说《易》者其义多端,而要其指归, 即系辞之开宗明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 刚柔断矣”数语。《说卦》云,“乾,健也,坤,顺也。”又云:“乾,天 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又云:“乾为天,为圆,为君,为 父;??坤为地,为母,??为众。”《序卦》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 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家人象》曰:“家 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 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履卦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凡此皆与系辞之
言相证明;皆所谓不易之道,易名三义之一也。(易纬乾凿度云:“易一名 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 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郑康成采此说作易赞 易论云:“易之为名也,一言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 三也。”又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 刚柔断矣。”此言其张设布列不易者也。)
孔氏视上下尊卑贵贱之义,不独民生之彝伦,政治之原则,且推本于天
地,盖以为宇宙之大法也矣。《春秋》者,孔教大义微言之所在,孟轲以之 比烈于夏禹、周公者也。(滕文公篇曰:“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 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开卷即大书特书 曰:“王正月。”《公羊传》云:“易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 注云,‘以上系于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何言乎王正 月?大一统也。”《春秋》大义,莫大于尊王也可知。
《孝经·纬》曰:“孔子云:欲观我褒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
之行在《孝经》”,是知孔子之道,《春秋》《孝经》,相为表里,忠孝一 贯,于斯可征。《天子》章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士》章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又曰:“故以孝事君则忠。”《圣 治》章日:“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五刑》章曰:“要君者 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此即君亲师并重之 义)《广扬名》章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论语》者,记孔子言行之书也。《八佾》章曰:“夷狄之有君,不如 诸夏之亡也。”《子路》章曰:“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一言而兴邦乎?”
《颜渊》章日:“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孔注曰; “加草以风,无不仆者,犹民之化于上。”)《季氏》章曰:“天下有道, 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又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微子》章曰:

“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 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韩非及后世暴君之欲加刑戮于隐逸 也,皆取此义。)《泰伯》章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上所征引,皆群经之要义,不得谓为后儒伪托,非真孔教矣,然据此以 言治术,非立君将以何者为布政施教之主体乎?
  今中国而必立君,舍清帝复辟外,全国中岂有相当资格之人足以为君者 乎?故张、康之复辟也,罪其破坏共和也可,罪其扰害国家也亦可;罪其违 背孔教国国民之心理则不可,罪其举动无意识自身无一贯之理由则更不可: 盖主张尊孔,势必立君,主张立君,势必复辟,理之自然,无足怪者。故曰: 张、康复辟,其事虽极悖逆,亦自有其一贯之理由也。
  张、康虽败,而所谓“孔教会”,“尊孔会”,尚遍于国中,愚皆以为 复辟党也。盖复辟尚不必尊孔,以世界左袒君主政治之学说,非独孔子一人。 若尊孔而不主张复辟,则妄人也,是不知孔子之道者也。去君臣之大伦,而 谬言尊孔,张、康闻之,必字之曰“逆”。以此等人而骂张、康曰“逆”, 其何以服张、康之心?
  说者或曰:孔子生于二千年前君主之世,所言治术,自本于君政立言, 恶得以其不合于后世共和政制而短之耶?曰:是诚然也,愚之非难孔子之动 机,非因孔子之道之不适于今世,乃以今之妄人强欲以不适今世之孔道,支 配今世之社会国家,将为文明进化之大阻力也,故不能已于一言。

一九一七,八,一。

西文译音私议


  译西籍方舆姓氏权衡度量,言人人殊。逐物定名,将繁无限纪。今各就 单音,拟以汉字,举其大要,阙所不知,如下表:
单独字母译音:
  A 亚 B 白 C 斯克 D 德 E 厄 F 夫 G 格 H○(凡字母必直接合母音始发音者皆 缺)I 哀易 K 克 L 尔 M 姆 NOO 阿 P 卜 QOR 儿 S 斯 T 特 U 虞尤 V 甫 wO 调 X 爱格
斯 YOZ 兹 拼合字母译音:
Ba 巴 Da 达 Fa 法 Ga 加 Ha 哈 Ja 惹 Ka 卡 La 拉 Ma 马 Na 那 Pa 帕 Ra 喇 Sa
萨 Ta 塔 Va 伐 Wa 瓦 Ya 牙 Za 杂 Bc 贝 De 兑 Fe 非 Ge 徐 He 赫 Je 热 KeLe 雷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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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Hi 兮 Ji 日 Ki 其 Li 李 Mi 米 Ni 尼 Pi 皮 Ri 律 Si 西 Ti 梯 Vi 维 Wi 威 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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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 泰 ViWi 外 Yi 埃 Zi 才 Bo 波 Do 多 Fo 佛 Go 哥 Ho 霍 Jo 若 Ko 苛 Lo 洛 Mo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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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所谓父音(Consonant 即声也)不合母音(Vowel 即韵也)不能发音者, 乃言难定正音,非皆绝对无音也。例如 BRDRFRGRKRPRTRST 之前一字母,虽不 直接与母音联合,亦能独立发音。又如英、德、俄三国语,DFKLPRSTVZ 之居 语尾者,虽其前为父音字母,亦恒独立发音;其居母音之次者,固照例发音, 然其音亦为独立之音,不随其前之母音而生变化也。例如英文 Put,pot,post 字,其中之母音虽不同,而语尾之 t 作特音则一也。
  法、德二语读 E 均入灰韵,今从之。英语读 l,有易哀长短二音。此即 中土古韵之贻同部之理。今从英语,以短音 i(易)属之部,以长音 i(哀) 属;咍部。y 分长短二音与 I 同,故略之。法、德之 Iy 二音,均有短无长。 其作长音读入咍部者,德为 Ei,法为 Ai,皆复母音,非单独一 I 也。中土古 韵,灰齐同部,故英语读 F 入齐韵。今韵之齐相近,灰咍亦相近。变迁至为 复杂。今分 Eii 为三类,而三者源流贯通,中西一辙也。
中国现代之麻韵字,古音多在歌韵。如阿字古在歌韵。今韵歌麻二韵之

音并读。山阿之阿,则读入歌韵,阿哥之阿,则读入麻韵。兹取以拟 O,乃 歌韵之阿,非麻韵之阿。今江、浙两省及安徽之徽州,读巴卡马那夸查华等 字,尚在歌韵,他省皆读入麻韵,故取以拟 A 韵之音。西文中,亦有歌麻二 韵相通者,例如英语之 law,was,walk,all 等字之 A,皆读与 O 同。
  中国古韵,尤虞相近。今音若杜,柔,路,缪,奴,鲁,素,图,浮, 祖等字,尚尤虞并读。英文读 u 音之字,尤(Pure)虞(Ptlt)兼有。法、 德读 u,只合虞韵。今二者并列。
复母音 Ai 同 E(灰韵)。Ie 同 I(之韵)。Eu 同 u(尤韵)。英文:Ew
同 u(尤韵)。Ou(敖)读若萧韵。ow(敖阿)或读若萧韵,或读若歌韵。 法文;Au 同 O。Ou 同 u(虞韵)。Eau 同 O。Oi 读音如 Wa。Ei 同 E。兹均从 略。
梵文所谓随韵随鼻韵者,皆于字上加点作 M 音。今欧洲语言学者,亦多
谓 MN 为半母音。证以中国江,阳,先,仙,真,庚,东,冬诸韵,其为人
EIO 诸母音,与半母音 N 相合而成一复母音也,确无疑义。兹故别为一音类。
M 同 N,不另列。
  英文读 E 入齐韵。且在语尾时,概无母音之作用。今拟 E 行之字,多为 译法、德文而设也。
B 声合华音帮母,P 声合华音滂母,D 声合华音端母,T 声合华音透母,
固皆画然分别也。华音:帮滂均属重唇,端透均属舌头。故华译西文,BP 不 分,DT 相混。然此亦不独华译为然,即西人语言,每多混乱。例如英人读语 尾之 D,恒作 T 音。法人读 Parls 为 Barls,读 Palals 为 Balais,读 Station
为 Sdation。是皆 B 与 P,D 与 T 之相乱也。华译欧罗巴,及法都巴黎,巴那
马运河,均已沿用日久,未便改易。今后译者,B 之与 P,D 之与 T,不可无 别也。
C 分刚柔二声。刚声同 K,柔声同 S,故不另列。
  FVW 声,合华音非,奉,微,三母。同属轻唇,而皆有分别。旧译 V 声, 不轻乱于 F,即重乱于 w。今后译 F 声必用非母之字,V 声必用奉母之字,w 声必用微母之字,始各厘然有当也。
J 声,德文读同 Y 声。英文固有名词中,J 声不甚多。其重要者,如 Jesus,
华译曰耶稣。Jerusalem,华译日耶路撒林。John,华译曰约翰。Johnson, 华译曰约翰生。Judea,华译日犹太。Jordan,华译曰约但河。Joseph,华译 日约瑟夫。皆从德音。(约但河,希伯来音原作 Yarden。荷兰神学者 Yansen, 英文作 Jansen。南美洲哥伦比亚之 Yapura 河,英文作 Japura。(音读则作 Yapora)罗马尼亚 Yashe 城,英文作 Jassy。是译从德音者较正也。)法文 固有名词中,J 声极多。故 J 声皆拟以华音日母之字,专为译法文计耳。(华 音日母之字,古时多在泥母。尔,耳,二,热,日,人,染,认,儿,弱等 字,今江浙两省均读在泥母,故章太炎先生作音表,以日母之字附属泥母, 不另立。然证以法文 J 声,华音日母仍有独立存在之必要也。)
  C 之刚声,于华音属溪母。G 之刚声,于华音属见母。均有分别。华译 C 声,多乱于 G。例如 ColuITlbia 译曰哥伦比亚,是读 Co 为 Go 矣。K 声亦属 华音溪母,与 C 之刚声同,
  G 之刚声,于华音属见毋开口正韵。G 之柔声,为其副韵。(中国甲,加, 家,假,角,街,江等字,亦均有正刚副柔二种音读。)Gu 之声,于华音属 见母之合口韵。C 之刚声及 K 声,于华音属溪母开口正韵。Ch 之声(以英语
  
言),为其副韵。(中国客,确,敲等字,均有正刚副柔二种音读。)Qu 之 声,于华音属溪母之合口音。由是观之,G 声与 C(K 同)声,虽同为牙音, 而声类各别。其副韵合口之变化,亦统系分明,不容紊乱也。
  法、德文读 Ch 之声,等于 Sh,与英文大异。然以华音证之,亦可明其 声变之例。华音牙喉二音,自来相通。(章太炎先生音表,——见《新方言》
——分五音三类,牙喉二音,列为一类,善矣。)例如牙音之溪字,可读入 喉音之晓母;牙音之疑字,可读入喉音之喻母。(日本汉音,喉音之字,多 读入牙音溪母。如影香兴刑等。)法德之读 Ch 如 Sh,犹夫华语读牙音溪母 之溪(Chi)字,如喉音晓母之希(Sli)字也。(因牙喉二音相通,遂明英 德读 J 声不同之理。英文读 J 如 G 之桑声,于华音属牙音之见母。德文读 J
如 Y,于华音属喉音之影母。)
  LNR 三声,亦易混乱。依华音,L 在来母,N 在泥母,R 则为弹舌音(佛 典译者,由此译梵文 R 韵——梵文单韵九,轻重 R 居其二——于来母之字加 口旁为识),泥母属舌头音,来母属半舌半齿音,其分别盖显然也。今译 L 声者,皆用来母之字,不误。译 N 声者,间或误入来母,然大体亦均用泥母 不误。惟译 R 声者,自来与 L 声无别。例如:亚喇比亚 Arabia,西伯里亚 Siberia,罗兰 Rollan,莱因河 Rhein 等是也。盖弹舌声法,不易标识,混 乱久矣。今只得姑仍其旧。
译佛典者,以迦(CK)别加(Q 音柔 J),又以伽(G 音刚)别迦(CK),
以啰(R)别罗(L),似可采用也。
  I 之与 yi,音有短长。以易伊别之。尔在日母(或泥母)。以之译属于 来母之 L,本不适当。今无相当之字,姑仍旧译惯例。
译字如杜,狄,戴,谷,李,雷,钮,张,陈,秦,查等,乃为译姓计
也。Chi 之译支,本不适合,以支那已成定名也。Ton 之译顿,尤非是,然以 Washi!ngton(华盛顿),Milton(弥尔顿),Boston(波斯顿),Gladstone
(格拉斯顿),久有定名,只得仍其旧也。En 之译为英,In 之译为印,皆从
英吉利、印度之定名。Shan 之译为上,从上海之定名。Ki 之译其,从土耳其 之定名。余仿此。
En 之音,法文多读同 An,德文读同华音先韵,英文读同真文韵。华音真,
文,先,三韵相近,故 En 行之字二者并用。 上所论列,略具梗概而已。海内宏达,倘广赐教正,使译音得就统一,
未始非学者节时省力之一道也。

一九一六,十二,一。

人生真义


  人生在世,究竟为的甚么?究竟应该怎样?这两句话实在难得回答的 很。我们若是不能回答这两句话,糊糊涂涂过了一生,岂不是太无意识吗? 自古以来,说明这个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约有数种:第一是宗教家,象 那佛教家说:世界本来是个幻象,人生本来无生;“真如”本性为“无明” 所迷,才现出一切生灭幻象,一旦“无明”灭,一切生灭幻象都没有了,还 有甚么世界,还有甚么人生呢?又象那耶稣教说:人类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 死后仍旧变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从上帝的,灵魂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 归地狱,永无超生的希望。第二是哲学家,象那孔、孟一流人物,专以正心,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为人生最大的目的。 又象那老、庄的意见,以为万事万物都应当顺应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乐, 万万不可强求。又象那墨翟主张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为人生义务。又象那杨 朱主张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对他人讲甚么道德。又象那德国人尼采也是主 张尊重个人的意志,发挥个人的天才,成功一个大艺术家,大事业家,叫做 寻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甚么仁义道德,都是骗人的说话。 第三是科学家。科学家说人类也是自然界一种物质,没有甚么灵魂,生存的 时候,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死后物质分散,另变一 种作用,没有连续的记忆和知觉。
这些人所说的道理,各个不同。人生在世,究竟为的甚么,应该怎样呢?
我想佛教家所说的话,未免大迂阔。个人的生灭,虽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 全体,能说不是真实存在吗?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无明”呢? 既然有了“无明”,众生的“无明”,何以忽然都能灭尽呢?“无明”既然 不灭,一切生灭现象,何以能免呢?一切生灭现象既不能免,吾人人生在世, 便要想想究竟为的甚么,应该怎样才是。耶教所说,更是凭空捏造,不能证 实的了。上帝能造人类,上帝是何物所造呢?上帝有无,既不能证实;那耶 教的人生观,便完全不足相信了。孔、孟所说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 平天下,只算是人生一种行为和事业,不能包括人生全体的真义。吾人若是 专门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乃是为他人而生,不是为自己而生,决非个人生 存的根本理由,墨子的思想,也未免太偏了。杨朱和尼采的主张,虽然说破 了人生的真相;但照此极端做去,这组织复杂的文明社会,又如何行得过去 呢?人生一世,安命知足,事事听其自然,不去强求,自然是快活的很。但 是这种快活的幸福,高等动物反不如下等动物,文明社会反不如野蛮社会, 我们中国人受了老庄的教训,所以退化到这等地步。科学家说人死没有灵魂, 生时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这几句话倒难以驳他。但 是我们个人虽是必死的,全民族是不容易死的,全人类更是不容易死的了。 全民族全人类所刨的文明事业,留在世界上,写在历史上,传到后代,这不 是我们死后连续的记忆和知觉吗?
  照这样看起来,我们现在时代的人所见人生真义,可以明白了,今略举 如下:
(一)人生在世,个人是生灭无常的,社会是真实存在的。
(一)社会的文明幸福,是个人造成的,也是个人应该享受的。
  (一)社会是个人集成的,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的意志和 快乐,是应该尊重的。
  
  (一)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社会解散,个人死后便没有连续的记忆和 知觉,所以社会的组织和秩序,是应该尊重的。
  (一)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 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
  (一)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过是维持社会不得已的方法, 非个人所以乐生的原意,可以随着对势变更的。
  (一)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赐,也不是听其 自然所能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赐,何以厚于今人而薄于古人?若是听其自然 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够一样呢?
  (一)个人之在社会,好象细胞之在人身,生灭无常,新陈代谢,本是 理所当然,丝毫不足恐怖。
  (一)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现在个人的痛苦,有时可以造成未来个人 的幸福。譬如有主义的战争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类或民族的污点。极大的 瘟疫,往往促成科学的发达。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为的甚么?究竟应该怎样?我敢说道:
  个人主存的财侯,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泪,并且留在社会上, 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

一九一六,二,十五。

驳康有为《共和平议》


  一月前,即闻人言康有为近作《共和平议》,文颇冗长可观,当时以不 能即获一读为憾,良以此老前后二十年,两次谋窃政权,皆为所援引之武人 所摈斥(戊戌变法,见摈于袁世凯;丁已复辟,见排于张勋),胸中郁抑不 平之气,发为文章,必有可观;又以此老颇读旧书,笃信孔教尊君大义,新 著中必奋力发挥君主政治之原理,足供吾人研究政治学说之资,虽论旨不同, 无伤也。乃近从友人求得第九、十两期合本《不忍杂志》读之,见有《共和 平议》及与《徐太傅书》,一言民主共和之害,一言虚君共和之利(前者属 于破坏,后者属于建设;不读后者,不明其立论之全旨,故此篇并及之), 不禁大失望!
  《共和平议》凡三卷二万四千余言,多录其旧作及各报言论,杂举时政 之失,悉归罪于共和,词繁而义约,不足观也,与徐书,颇指斥专制君主之 非,盛称虚君共和之善,且譬言虚君共和之君主,如土木偶神,如衣顶荣身 之官衔,一若国家有此土木偶神,有此衣顶荣身之官衔,立可拨乱而反治, 转弱而为强,其言之滑稽如此!
  《共和平议》卷首题言,用《吕览》之例,有破其说者,酬千圆。吾观 吕氏书,其自谓不能易一字,固是夸诞,然修词述事,毕竟有可取处,若康 氏之《共和平议》,虽攻之使身无完肤,亦一文不值!盖其立论肤浅,多自 矛盾,实无被攻之价值也。
康氏原作,文繁不及备录,兹录其篇目,要义可见矣。
  导言: 求共和适得其反而得帝制。 求共和适得其反而得专制。
求共和为慕美国,适得其反而为墨西哥。
求共和若法今制,适得其反而递演争乱,复行专制,如法革命之初。 民国求共和设政府,为保人民和平,安宁,幸福,权利,生命,财产,
而适得其反:生命,财产,权利,安宁,皆不能保,并民意不能达。
  求共和为自强,自立,自由,一跃为头等国,而适得其反,乃得美、日 协约之保护如高丽,且直设民政如属地,于是求得宣布中国死刑之日。
《新闻报》论日、美协同宣言日,代议员绝非民意;号民国而无分毫民
影。
  民国六年未尝开国民大会,所有约法,参议院,国会,行政会议,约法 会议,宪法,皆如一人或少数武人专制之意,而非四万万民意。
中国共和根本之误在约法为十七省都督代表所定,则非四万万之民意。 民国政府明行专制必不开国民大会,故中国宪法永不成而无共和之望。 中国即成共和之宪法,亦虚文而不能行。 中国武人干政,铁道未通,银行听政府盗支,无能监理,与共和成鸿沟,
绝流无通至之理。 中国武力专制永无入共和轨道之望,不能专归罪于袁世凯一人。 武人只有为君主之翼戴,或自为君主而与民主相反不相容。 中国若行民主,虽有雄杰亦必酿乱而不能救国。 中国必行君主,则国不分裂。 中国若仍行民主,始于大分裂,渐成小分裂,终遂灭亡。

日本《每日新闻》论中国政局之支离灭裂,蹈俄国、波斯、突厥之覆辙。
  ——以上卷一—— 此卷各篇之总义:谓今之中国武人专政,国民无力实行共和,徒慕共和
之虚名,必致召乱亡国。愚以为立国今世,能存在与否,全属国民程度问题, 原与共和君主无关;倘国民程度不克争存,欲以立君而图存,与欲以共和而 救亡,乃为同一之谬误。以吾国民程度而言,能否建设民主共和,固属疑问; 即以之建设虚君共和制,成立宪君主制,果足胜任而愉快乎?敢问康氏及读 者诸君以为如何?无论民主共和,或虚君共和,或君主立宪,只形式略异; 而国为公有,不许一人私有,武人专政,则一也。吾国民果能遮禁武人专政, 使国为公有,是岂有不能实行民主共和之理?倘曰未能,虽有君主,将何以 立宪乎?更将何以虚君共和乎?纷争日久,国力消亡,外患乘之,覆灭是惧, 此象共和君主之衰世皆有之,非独见诸共和时代也。不必远征往史,即前清 道、咸之间,庚子之乱,取侮召亡,岂非眼前君主时代之事乎?
以上诸问,康氏倘不能解答,其主论之基础完全不能成立。 以下列举其荒谬之想,矛盾之言,以问康氏,以告国人: 康氏全文发端,即盛称共和之美曰:“夫以专制之害也,一旦拔而去之,
以土地人民为一国之公有,一国之政治,以一国之人民公议之;又举其才者 贤者行之,岂非至公之理至善之制哉?”又曰:“鄙人昔发明《春秋》太平 世无天子之义,《礼运》大同公天下之制,与夫遥望瑞士、美、法共和之俗, 未尝不慨然神往,想望治平。”后文乃谓:“吾国人民,本无民主共和之念, 全国士夫,皆无民主共和之学”;又谓:“若美、法诸国,设代议士而号称 民意;而选举之时,皆以金钱酒食买之,不过得一金钱一酒食之权云尔,非 出于真知的见是非好恶之公也,何民意之足云!”是不独其言前后自相矛盾, 且对于美、法共和而亦加以诅咒,况堕地六年之中华民国乎?康氏诅咒中国 之共和,非谓其求共和为慕美、法,适得其反,而诅咒之乎?今并美、法之 共和而亦沮咒之,可见中国共和政治,即比隆美、法,而皆适得其反,亦不 免康氏之诅咒也。以法、美之共和,尚为人所诅咒;堕地六年之中华民国, 虽为人所诅咒也,庸何伤?康氏须知善恶治乱,皆比较之词,今世共和政治, 虽未臻至善极治,较古之君主时代之黑暗政治,岂不远胜乎?(即我国之共 和,虽尚无价值;而杀人夺货之惨酷,岂不愈于三国唐未五代之事乎?)且 今世万事,皆日在进化之途,共和亦然,共和本无一定之限度,自废君以至 极治之世,皆得谓之共和,虽其间程度不同,而世界政制,趋向此途,日渐 进化,可断言也。因其未至,而指摘之,诅咒之,谓为不宜,必欲反乎君政, 将共和永无生长发达之期,不亦悖乎?康氏若效张动、辜鸿铭辈,自根本上 绝对排斥共和,斯亦已矣,然明明主张无天子公天下之义,又盛称共和拔去 专制之害矣;复谓今非其时,但强行之,徒以乱国,夫共和果为善制,择善 而行,岂有必待来年之理?吾人行善,更不应一遇艰难,即须反而为恶。譬 之缠足妇人,初放足时,反觉痛苦不良于行,遂谓天足诚善,今非其时,复 缠如旧,将终其身无放足之时矣,又如人露宿寒郊,僵冻欲死,初移温室, 不克遽苏,而云仍返寒郊,始能续命乎?其谓共和虽善,此时行之中国而无 效,不如仍立君主者,何以异是?
  康氏谓:“今中国六年来为民主共和之政,行天下为公之道,岂不高美 哉?当辛亥以前,未得共和也,望之若天上;及辛亥冬,居然得之,以为国 家敉宁,人民富盛,教化普及,德礼风行,则可追瑞士,媲美、法,可跻于
  
上治,而永为万年有道之长矣,岂非吾人之至望至乐?嗟乎!宁知适得其反 耶!”又曰:“求共和为自强,自立,自由,一跃而为头等国,而适得其反。” 夫民国六年操政权者,皆反对共和政治之人。共和名耳,何以责效?即令执 政实行共和,国利民福,岂可因之立致?美、法、瑞士之兴隆,更非六年所 可跻及(美、法无论矣,即日本之改革,内无阻力,尚辛苦经营数十年,始 有今日);共和虽善,无此神奇。康氏讥国人误视共和为万应丸药,其实国 人何尝如是,有之惟康氏自身耳;且其指摘六年以来之秕政,不遗余力,既 云宁知适得其反,又云为民主共和之政,行天下为公之道,跌宕为文,固以 作态,绳之论理,将焉自诠乎?
  求共和适得其反,而得帝制,而得专制,诸共和先进国非无其例,何独 以此归罪于吾国之共和耶?共和建设之初,所以艰难不易现实,往往复反专 制或帝制之理由,乃因社会之情力,阻碍新法使不易行,非共和本身之罪也。 其阻力最强者,莫如守旧之武人(例如中国北洋派军人张勋等),及学者(例 如中国保皇党人康有为等)。其反动所至,往往视改革以前黑暗尤甚,此亦 自然之势也。然此反动时代之黑暗,不久必然消灭,胜利之冠,终加诸改革 者之头上;此中外古今一切革新历史经过之惯例,不独共和如斯也。平情论 事,倘局视反动时代之黑暗,不于阻碍改革者之武人学者是诛,而归罪于谋 改革者之酿乱,则天壤间尚有是非曲直之可言乎?此理此事,不必上征往古, 取例远西,即以近事言之,戊戌变法,非吾国文明开发之始基乎?当时见阻 于守旧之军人(荣禄、袁世凯等),学者(张之洞、叶德辉等),致召庚子 之难,一时复旧,残民之政,远甚于变法以前,平情论事,不于当时守旧党 荣、袁、张、叶是诛,而归罪于谋变法者康、梁与夫死难六贤之酿乱,则天 壤间尚有是非曲直之可言乎?康氏诅咒共和,无所不用其极,乃至以破坏共 和者洪宪帝、督军团之所为,亦归罪于共和,休矣康氏,胡不自反!
吾人创业艰难,即一富厚之家,亦非万苦千辛莫致;况共和大业,欲不
任极大痛苦,供极大牺牲而得之者,妄也。其痛苦牺牲之度,以国中反对共 和之度为正比例。墨西哥及法国革命之初,所以痛苦牺牲剧烈者,正惟狄亚 士、拿破仑辈反对共和剧烈之故耳,岂有他哉?中华民国六年之扰乱,亦惟 袁氏及其余臭反对共和之故耳,岂有他哉?康氏倘不忍使祖国递演争乱,如 墨西哥如法国革命之初,正宜大声疾呼,诏国人以“天下为民公有之义”与 夫“《春秋》太平世无天子”、“《礼运》大同公天下”诸说,使窃国好雄, 知所敛抑,奈何日夜心怀复辟,且著书立说,诅咒共和,明目张胆,排斥民 本主义,将以制造无数狄亚士、拿破仑、袁世凯以乱中国哉!
  康氏既曰:“以土地人民为一国之公有,一国之政,以一国之人民公议 之,又举其才者贤者行之,岂非至公之理至善之制哉?”又曰:“共和为治, 非以民为主耶?考美国宪法,最重之权利法典,为保人民身体之自由,及财 产之安固,各国同之,美各州宪法,尤重此义,皆首举之,有二十六州,明 定之曰:人民皆享受保护其生命自由与天然权利”,又曰:“凡自由政府, 以人民之权威为基础;政府为谋人民平和安宁幸福及保护财产而设之者。南 州、路易、诗烟拿之宪法,尤深切著明曰:凡政府自人民而起,操人民之意 志因人民之幸福而设立,其唯一之目的,在保护人民使享有生命自由财产。 此数语乎,真共和国之天经地义矣!”又曰:“夫民意乎,岂自民国之主体 乎?”又曰:“欧、美之政体,只争国为公有,而不争君主民主。”又曰: “吾三十年前,著大同书,先发明民主共和之义,为中国人最先。”又曰:
  
“以数千游学之士,??拾欧、美已过之唾余,不中时之陈言,曰自由也, 曰共和联邦也,??”又曰:“今民国群众所尚,报纸所哗,则新世界之所 谓共和,平等,自由,权利,思想,诸名词也,??以风俗所尚,孕育所成, 则只有为洪水猛兽布满全国而已!”又曰:“鄙人不以民主为然也。”又曰: “吾国人醉于民本主义以为万应丸药,无人知其非者!俄、波、突厥亦然, 甚矣,醉药之易于杀人也!”忽称自由权利为大经地义,忽又称为洪水猛兽, 不中时之陈言;忽而赞美国为公有,凡政府自人民而起,为人民而设之说; 忽又指斥为民本主义争国为公有者乃饮药自杀;忽自称为发明民主共和之先 觉;忽又自称不以民主为然:——是殆国便骋词,任意取舍,遂不觉言之矛 盾也!
  康氏所谓中国不宜民主共和,而宜虚君共和之理由有三:曰武人专政, 曰铁道未通,曰银行听政府盗支。按此三者,本国之大患,无论若何国体, 若何政制,都不相容,不独限于民主也。民主共和而武人专政,则为狄克推 多;虚君共和而武人专政,则为权奸,其义一也。
  康氏谓:“君主国之制,自上及下,故将校得藉君主之威灵而驭下,而 后其下懔威而听命焉!民主国之制,自下以及上,故将校藉士卒之力而后其 上畏威而听命焉。无世爵之延,以结其不叛之心;无忠义之名,以鼓其报效 之气;故不足以收武人之用,而反以成其跋扈之风也。”夫以盛时而言,康 氏见德、日军人服从其君主,独不闻法将霞飞,威震邻邦,而俯首听命于国 会乎?以衰世而言,汉之莽、卓,唐之藩镇,独非君主时代之事乎?即以近 事证之,辛亥之役,即不废帝政,袁世凯握八镇之兵,行操、莽之事,挟天 子以令诸侯,视六载伪共和,不更暗无天日乎?(即就康氏自身而论,戊戌 亡命所受之痛苦,岂不较今为甚?)再以最近事证之,去年复辟之役,康氏 所谓“复辟可反攻以讨逆,旧君之义可废,何有于法”,可见帝政复兴,亦 无以结其不叛之心,鼓其报效之气也。
又康氏与徐东海书云:“惟绍帅专心兵事,其政治大计,皆付托左右,
遂至其左右隐操大权,刚愎自用而专断。??先是吾代草诏书,用虚君共和 之义,定中华帝国之名,立开国民大会而成宪法,即召集国会而速选举,其 他除满、汉,合新旧,免拜跪,免避讳等诏,皆预草数十,以备施行,及见 排不用,??”呜乎!大权犹未操,已是何等景象!武人秉政而谓能国为公 有,虚君言治邪?嗟嗟康氏,幸不为蔡伯喈耳,见排不用,犹未为大辱也! 康氏曰:“凡共和之国,必须道路交通而后民情可达;又必道路交通而 后无恃险阻兵,以酿战争,??今吾国创造铁路,南不能至川、滇、黔、粤, 北不能通新疆、甘肃、陕西;故西南得以负险而称兵,政府亦不能陈兵旅拒 之;其初敢抗拒政府者,肇于僻远之云南,渐及负险之四川。”夫道路交通, 固立国之要政,何独限于共和耶?岂君主国与夫虚君共和国,道路皆不必交 通,民情可不必宣达耶?康氏所理想之虚君共和,不识是何等黑暗景象!西 南义师,正以道路修阻,得扑袁帝而保共和;康氏所云,为袁帝鸣不平则可,
著引此以为中国不宜共和之证,却正与事实相反。 康氏曰:“凡共和之国,必在财政与国民共之,而政府不能分毫妄支焉,
今中国、交通两银行,皆为政府所欲为,国民虽有资本,国民虽有贮金,而 政府妄支,以养私人,以行暗杀,以战敌党,而国民不能知其数,更不能监 理之,坐听其亏空,停止兑现而已。”按袁皇帝盗国市以行暗杀,以战敌党, 以致停止兑现,此正政府不行共和之果,非中国不宜共和之因:倒果为因,

殊违论法。而康氏或曰:国民何以不能监督政府,听其妄支妄为,不行共和, 此非中国不宜共和之因乎?然则国民若不能监督政府之妄支妄为,即君主国 又何以立宪,又何以虚君共和,国为公有乎?
  康氏以此三种理由,谓中国不宜民主共和,而宜虚君共和,毋宁谓中国 不宜共和而宜君主专制,毋宁谓中国不宜共和,而宜酋长专制,更毋宁谓其 不能存在于今世;良以今世国家,若武人专政,道路不通,国民无力监督政 府之妄支妄为,未有不灭亡者也,岂独不能共和哉!
康氏所指摘民国六年以来之政象,谓为共和所致者,如下: 袁世凯称帝——失去外蒙、西藏道里物产无算——各督跋扈,狎侮轻玩
中央——无国会,无宪法——督军团跋扈于前,西南割据于后——烟酒盐关 教育实业之拒派遣——府院争权——令长吏授意,举其私人为议员——增兵 至八十师团,兵费至二万万两——不经国会公决而组内阁,而借外债,而宣 战——解散国会,召集参议而废约法——增外债数万万——围议院迫议员—
—政府妄支国币以养私人,以行暗杀,以战敌党——中国银行积款八千万已 为洪宪盗而称帝——矫诬民意强迫议员签名布告中外以拥袁帝——总统总理 日日盗取银行——政费日增,赋敛日重,富者远徙,民生日蹙——诸将争权, 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无算,生机断绝——私抽赋税,妄刑无幸,民不堪命—— 六年以来无预算决算之表示,民不敢过问——新税加征,公债强迫——元年 京、津之变,损失逾万万——袁世凯月用八十万金,其施之于侦探暗杀五百 万金——六年四乱,商务大败,银行停止兑现,纸币低折——袁称帝而川、 湘、粤大受蹂躏——开平之煤,招商局之船,汉冶萍之铁厂,亦可押于外人
——袁世凯善用金钱收买,习而成风——癸丑江、赣、粤、楚之战,死民无
数——贤才摧弃,若赵秉钧、宋教仁以暗杀死,谭典虞、汤觉顿无幸被戮—
—对于蔡锷、曹锟、张敬尧、梁士诒等赏罚错——非法之假政府逮捕真国会 之二百议员——密订军械借款及凤凰山铁矿合办之约。
上列政象,有一非反对共和之袁世凯及其爪牙“会议徐州,决行复辟,
出名画诺,信誓旦旦之十四省督军”(用康氏与徐东海书中语)之所为乎? 此正不能厉行共和之果,而谓为共和所致,且据此以为中国不宜共和之因; 倒果为因,何颠倒一至于此!
康氏谓民国六年,未尝开国民大会;又谓代议员绝非民意。试问康氏所
谓国民大会,乃不用代议制乎?夫国民直接参政,诚属共和之极则,然非分 裂至极小之国家,或自由都市,此事如何可期?康氏最恶分裂,又反对代议 制,不知有何法以通之?倘谓君主国无论大小,国民大会皆可不用代议制, 斯真梦呓矣。此时世界立宪国家,无论君主民主,皆采用代议制者,良非得 已。代议员之意,固与国民总意(国民总意,亦只多数而非全体)有间;然 不愈于君主一人或权贵少数人之意乎?康氏非难共和,并非难代议制,则世 界民主共和君主立宪皆无价值,奈何独指此以为中国不宜共和之征乎?代议 制虽非至善之法,然居今日速舍此而言立宪,直藉口欺人耳,盖国民直接参 政之则期尚远,必待此而始可共和,始可立宪;吾不知康氏所主张之虚君共 和制,将以何法使吾“四万万人,人人自发其意”乎?“若中国土地之大, 人民之多,万事之赜,若事事待于合议,则意见各殊,运动不灵,大失事机; 故瑞士议长之制,国民公决之法,共和至公至平之制也,但中国之大,则难 行也”:此非康氏之言乎?夫自知其难行,而执以非难今日之共和,岂非藉 口欺人乎?

  康氏又谓:“中国若行民主,虽有雄杰亦必酿乱,而不能救国”,并引 墨西哥之狭亚士为证。康氏不知共和国行政首长不贵有雄杰也。狄亚士之乱 墨西哥,正因其自恃雄杰不循共和轨道之故。康氏游墨诗有云:“专制犹存 乱岂平?”可谓知言矣。康氏盛称狄亚士,而惜其“若在中土,虽唐太宗、 宋太祖、明太祖何以加焉!不幸生于墨西哥为民主之国,而以专制治。夫以 墨积乱三百年,非专制不能为治;然既为民主国而专制,即大悖乎共和之法, 而大失乎人心矣”。康氏《参政院提议立国之精神议书后》中,亦有相类之 论调曰:“今墨乱已三百年,而今乱日臻,南美共和廿国,殆皆类是,盖未 可行共和而宜专制者,若误行之,祸害必大。”康氏论墨西哥事,既以“非 专制不能为治”为前提,又惜狄亚士以共和专制而败,然则舍君主专制,墨 固无治法矣。康氏数以墨乱戒中国,且云:“中国之广土众民,远过于墨; 鉴于去年府院争权,尤非专制不能定乱。”夫既曰“非专制不能力治”,“宜 专制”,“尤非专制不能定乱”,其心其志,盖已昭然,何国为公有云乎哉! 何虚君共和云乎哉!呜呼康氏!一面主张国为公有,讥民国政府“为专制君 主之私有其国”,讥“国人不通政学,不知欧、美政体之徒争国为公有,而 不争民主君主之虚名”;而一面又主张专制。呜呼康氏!果何以自解?吾知 康氏所精通之政学,一言以蔽之曰:藉口欺人而已!
民国两年已失蒙、藏、辽地二万里。
民国之内乱如麻,川、粤惨剧将演于各省,而国民日危。 近者,长沙内变,惠、潮兵争,而宁波又独立,浙江又风起云涌矣。凡
此皆由南北争权利为之,而实共和为之也。湘、粤、浙之同胞乎,憾共和可
也!
曹、王、陈、李四督最后忠告之通电。 民国之兵只可自乱。 民国之兵费必亡国。
民国数年之外债过于清室百年,再增一倍半,即可如埃及之亡国。
民国苛敛,数倍清室,加之丧乱频仍,致民生凋敞,四海因穷。 民国之官方只同盗妓。
民国之贤才必隐沦摧弃。
民国高谈法治,而法律赏罚皆颠倒奇谬,甚于野蛮无法。 民国之物质扫地同于野蛮。
民国之媚外类于黑奴。
民国之学术只导昧亡。 民国之教化崇尚无良,无耻,无恒,沦于禽兽。
  民主政府内争者必一切不顾,甘卖国而竞当前之权利,而吾国民听其鬻 若南洋之猪仔。
凡共和政府必甘心卖国,若近者军器同盟及凤凰山铁矿事一端。 李烈钧致南京李督军,武昌王督军,南昌陈督军电。 民国之政俗坏乱,人莫不厌之,愤之,忧之,怒之。 吾旧论中国行民主必不能出美洲、墨国、印度乱惨分立之轨道,不幸而
言中。
——以上卷二—— 是卷各篇之总义:乃举所有中国丧权辱国兵争民困一切政治之不良,悉
归罪于共和民主。夫共和果为如是不祥之怪物耶?君主政治之下,此等不良

之政象,果无一能发生者耶?康氏所举事实,虽不尽诬,使民国字样,悉易 以中国,则予固无词以驳之。若其归罪于共和,则共和不受也。若其归罪于 伪共和则可,而真共和不受也。真共和而可不经国会许可,与外国订丧失蒙、 藏之条约耶?真共和而有“以十五条易帝制”,听外人设警察之事耶?真共 和而有谋复帝制,废弃国会,非法内阁,致演川、湘、浙、粤之兵争耶?真 共和而可以国币贿买海陆军,以制造内乱耶?真共和而可不经国会之认可, 大借外债,以增军队杀敌党行专制耶?真共和而可任意苛敛浪费,无须国会 之预算决算耶?真共和而文官可以妻妾营差,武官则不识字之督军(此等督 军,只可与言复辟尊孔)遍国中耶?真共和而贤才隐沦且遭暗杀耶?真共和 而有法律无效之事耶?真共和而有空言礼教,不尊重科学,力图物质文明者 耶?真共和而容有因内争卖国之政府耶?真共和而可不经国会之认可,而订 军器同盟私卖矿山之约耶?——凡此康氏所痛恨者,吾人亦痛恨之。正惟痛 恨之乃希望实行真共和始有以救之;若君主专制,则无济也。益君主专制之 国,无法律(专制国之法律,君主得以个人私意兴废之),无民权,无公道, 政无由宁,乱无由止。康氏谓中国非专制不能定乱,康氏独不思六朝五代晋 室八王及欧洲中世之黑暗,皆帝王专制而非共和耶?
  康氏或曰:专制定乱,纵不可必,然非至大同之世,真共和又岂可期; 伪共和实为召乱之媒,故不若虚君共和,既去帝王专制之弊,又无以兵争政 之忧,不亦善乎?按此亦似辩而实非也。夫自政治原理言之,虚君共和与民 主共和,本非异物,施行此制时所需于国民之德之力,均不甚相远;所不同 者,惟元首世袭与选举之别耳。康氏论选举制之弊曰:“行总统制,则必由 专制而复于帝制,人民不服,必复乱,行责任内阁制,则府院不和,必各拥 各省督军以内乱。”又曰:“美总统之制,仅统内阁之群吏,于各州自治无 预也。中国之总统,则统各省之行政;其事权之大,百倍于美总统矣。然中 南美之总统也,必以兵争。”又曰:“法责任年阁之制,乃鉴于革命八十三 年之乱,不敢复行旧总统制也,见英行虚君共和制之安乐也,乃仿行之,以 总统为虚君也,岂知英之虚君,世袭而非选举,论门第而不论才能,故不与 总理争权,故能行之而安也。”夫总统制与内阁制,各有利弊,本政治学者 所苦心讨论之问题,然未闻有以虚君制能解决此难题者。盖虚君制虽不发生 总统选举问题,而内阁制之弊依然存在也。内阁而亦世袭那?则必无此事理。 内阁而由君主任命耶?则专制而非虚君矣。内阁而由国会推举耶?则今之英 制与法无异。虚君制之内阁,即不与虚君争权,保无以兵争总理之事乎?且 保无欺虚君之无权,效操、莽之篡窃乎?依人为而言政制,盖无一而可者。 若云预防流弊,则采用康氏所深恶痛恨之联邦制,更益以责任内阁,岂不足 以防总统之专制乎?兵争总统之事,不当稍杀乎?倘云诸制悉非至善,则舍 从康氏“非专制不能定乱”之本怀,固无他法矣。


中南美廿民国除智利、阿廷根外皆大乱。 俄改民主共和必内乱且分裂,苟不改,渐或致亡。 民主政体可行于小国,不可行于大国。 民主能行于大国,只有一美,然美有特因。 天下古今民主国无强者。 罗马与英皆由民主改君主而后盛强。
吾二十年前著大同书,先发明民主共和之义,为中国人最先。

美国共和之盛而与中国恰相反,无能取法,误慕师之,故致乱。 法国取法美国尚致乱,何况中国相反之极? 中南美洲廿共和国全师美国,尚致乱,何况中国去美之远? 法共和制不良,中国不可行。
葡制与中国不同,不能行。 瑞士制为小国联邦,与中国相反,尤不能行。 吾有自创之共和制何虑不能行? 中国古今无民主,国民不识共和而妄行,故败。
——以上卷三—— 此卷各篇之总义:乃谓民主共和政体,不能造成强大国家,遂不能应国
际之竞争;是以行之欧、美,尚利不胜害,况无共和学识与经验之中国乎? 余第一欲问康氏者:今世强大国家果皆君主乎?君主国果皆强大乎?民 主国果无一强大者乎?康氏倘未能用统计形式,确定此大前提,则所谓“民 主共和不能造成强大国家”,与其反证“非君主不能造成强大国家”之说, 故当然不能成立。康氏亦尝称美国共和之盛矣,即法兰西可谓非今世强大国 家乎?康氏不尝称雅典、罗马共和时代之武功乎?中南美虽曾经专制者之扰 害,然今日果皆大乱如康氏所云乎?近世衰乱而亡之国,若波兰,若印度, 若缅甸,若安南,若朝鲜,有一非君主国乎?有一可归罪于共和者乎?且何
以近世国家行民主共和而灭亡者,反未之闻也?
  第二欲问康氏者:即云共和不能造成强大国家,而近世国际竞争场里, 除东洋式昏乱之君主专制国外,果非强大国家,无一存在者乎?弱小而文明 国若荷、比、瑞士人民之幸福,果不及强大而野蛮之俄罗斯人乎?此次欧战 之结果,除国民消极的自卫外,积极的侵略的强大国家之观念,保无破坏乎? 今日之中国,当以宁政苏民,徐图发展为要务(专制政体之下,政无由宁, 民无由苏,民力国势,莫由发展),果有造成强大国家之必要与可能乎?
第三欲问康氏者:欧、美之行共和,果皆利不胜害,不若君主国一一强
盛乎?美、法无论矣,瑞士之安乐如何?二十世纪俄罗斯之共和,前途远大, 其影响于人类之幸福与文明,将在十八世纪法兰西革命之上,未可以目前政 象薄之。(此义非短篇所能罄,当专论之。)若论中南美诸共和国,智利, 阿廷根,固康氏所称许;他若巴西、秘鲁诸邦之富盛,不远愈于康氏所梦想 之大清帝国乎?康氏蔑视南美之谬见,章秋桐君在《甲寅杂志》中已力证其 妄,康氏岂未见之耶?一八二五年,美国建革命纪念碑于 Bunker Hill 时, 大雄辩家 Danlel Webster 著名之演说中有云:
  whentheBattleofBunkerHillwasfought,theexistenceofSouthAmericaw asscarcelyfeltinthecivilizedworld.ThethirteenlittlecoloniesofNorth Americahabituallycalledthemselvesthe “ continent ” borne down by colonial subjugation , monopoly , and bigotry , thesevastregionsofthesouthwerehardlyvisibleabovethehorizon.Butin0u rdaytherehasbeen,asitwere , anewcreation.Thesouthernhemisphereemergesfromthesea.Itsloftymounta insbegintoliftthemselvesintothelightofheaven;itsbroadandfertilepla insstretchout , inbeauty,totheeyeofcivilizedman,andatthemightybiddingofthevoiceofp oliticallibertythewatersofdarknessretire.
  
  Webster 氏谓“此南方广土,蹂躏于殖民者屈服垄断顽固之下,不见天 日,今始得有一新生命,南半球乃由海底而起”。康氏乃谓为岁岁争乱,视 若地狱,又曰:“共和国者,共乱国也。”(康氏谓共和国武人争政为共乱 国,我谓君主国武人专政为军主国,军主国有不终归大乱,不可救治者乎?) 呜呼康氏!诅咒共和,至于斯极!倘有好事者译以告欧、美人,当大怪笑至 陋极臭之豚尾奴,何以狂妄糊涂如此!
  第四欲问康氏者:共和若必由有经验而成,则终古无经验,将终古无成 理矣?且最初之经验,又何所托始乎?若不信古无而今有,则古无康有为, 何今无经验而竟有之?康有为又未尝为《不忍杂志》,何今竟有之?《不忍 杂志》前无《共和平议》一文,何今竟有之?康氏须知自盘古开辟,以至康 有为撰《不忍杂志》,其间人事万端,无一非古无而今有也,何独于共和而 疑之乎?康氏尝述《春秋》太平世无天子之义,《礼运》大同公天下之制: 又谓《易赞》群龙无首为政治之极轨;又称周召共和,又自称先发民主共和 之义为中国人最先。又曰:“共和民主国,岂待外求于欧、美哉?吾粤之乡 治,久实行之。吾中国地大而治疏,上虽有君主之专制,而乡民实行自由共 和。”又曰:“九江乡绅大,无尤强大者,故无争,能守法,此与雅典略同, 真吾国共和之模范也。何必欧、美?其不能穷极其治乐者,则以统于大国之 下,无外交,无国史,故不焜耀耳。”今奈何忽一笔抹杀,谓“吾国人民, 本无民主共和之念;全国士夫,皆无民主共和之学。”又谓:“中国古今无 民主,国民不识共和。”又谓:“共和为中国数千年未尝试验之物。”嗟嗟 康氏!任意骋词,大有六经皆我注脚之慨,奈自相矛盾何!
帝制初改共和,照例必经过纷乱时代,此本不足为异,康氏纯以目前现
象乱不乱为前提,遂不惜牺牲六年四战以鲜血购来之共和,欲戴清帝,以求 定乱。然又云:“今上海租界,已是小共和国,于中国共乱亦能不乱,然执 政者谁哉,吾滋愧言之!”夫康氏政见,但求不乱耳,何必问执政者为何族! 又何必言之滋愧!
卢骚所谓“民主之制宜于二万人国”之说,乃指人民直接参政而言,若
用代议制,更益以联邦制,“民主政体可行于小国不可行于大国”之说,已 完全不能成立。何以证之?请观美、法。康氏所谓大国不能共和之理曰:“小 国寡民,易于改良;其最要则不治兵,故无武人,故无武人之干政,即无改 君主之事变。”又日:“若国土既大,则靖内对外,不能不待兵力;既用兵, 则最强武者遂为国之君主矣;诸强者并立,则必以兵争政矣。”又曰:“大 国必待兵,待兵则不能禁武人干政,故不能行民主共和也。”夫武人干政, 甚至以兵争政,固非共和之道;然以国为公有之虚君共和国家,即不妨武人 干政,以兵争政乎?若日未可,则大国不但不能行民主共和,亦并不能行虚 君共和也。民主虚君,既均不能行,则治大国舍从康氏“非专制不能定乱” 之本怀,固无他法矣。康氏须知今世国家,无论大小,皆有相当之兵力;倘 民权未伸,舆论无力,豪强皆可盗以乱政,此固无择于国之大小君主共和也。 若执此以为民主可行于小国不可行于大国之理由,康氏所谓为兵争政乱之南 美诸邦,有一大国乎?亦自相矛盾而已!
  康氏谓民主能行于大国,只有一挟有天然海界之美,以其四无强邻也。 不知近代世界交通便利,宛若比邻;欧人足迹,无所不至;远洋荒岛,皆有 主人;民主政治,若不能行之美国而致衰乱,天然海界,乌足以庇之?法兰 西属地人口之众,不可谓非大国,岂亦有天然海界,四无强邻耶?
  
  国家制度,犹之私人行为,舍短用长,断无取法一国之事,更无必须地 理历史一一相同,然后可以取法之理。乃康氏举中国不同于美者七事,谓为 无能取法,谓中国若欲师美,“(一)请先掘西藏,印度,波斯,安南,中 亚细亚,为一大太平洋;迁西伯利亚之俄罗斯于欧洲,而听其为殖民地;移 日本于南美洲,以为大东洋:则四无强邻,高枕而卧,可以学美矣。(一) 又必烧中国数千年之历史书传,俾无四千年之风俗以为阻碍;又尽迁四万万 人于世界之外,但留三百万之遗种,(倘留三百万零一人,不知能师美与否?) 以耕食此广土而复归于朴僿。(一)又令于明、清两朝时,先改为十三国殖 民地,(十二国不知可行否?)设十三议院,及十三总统;然后今乃费尽诸 志士才人之心肝口舌,以八年奔走之力说合之。(一)又令英、俄、德、法、 日本尽废其铁路,轮船,铁船,飞船,无线电,种种奇技异器。(一)国内 又尽去百万之兵,只留警察,若能是,则学美之总统制可也,为联邦制亦可 也。(一)然尚须上议院监限其总统之权。”夫必地理历史一一酷肖如此, 然后可以取法他国政制,则世界各国,皆应自力风气,未可相师矣,有是理 耶?康氏固以英之虚君制教国人者;试问英之地理历史,有一与吾华相同者 乎?康氏其有以语我?虚君共和外,康氏复有自创之共和制,自谓:“上禀 孔子群龙无首之言,外采希腊、罗马、德、瑞、美、法之制,内采唐、虞四 岳,周召共和之法,合一炉而冶之,调众味而和之,其或可行乎。”其制维 何?即于国会外,立元老院为最高机关,各省区公举元老一人,额数二十人, 轮选七人为常驻办事员,分掌外交,兵事,法律,平政,国教,五事,公举 议长副议长各一,其议长之制如瑞士。
按康氏此制,所谓元老院职掌之五事,皆不越行政范围,与立法事无关
涉;所不同于总统府者,惟人数加多,不由国会选举耳;而康氏不曰改总统 府为元老院,乃曰于国会外立元老院,诚令人索解不得也。人数加多,且分 掌大政,适与内阁各部为骈枝,则院院之争,不将较府院尤烈乎?元老不由 国会选举,而由各省区公举,夫公举法固不识如何,在康氏理想,被选举者 必为该省区之贤豪无疑;所不解者,此等贤豪,何以不能屈尊于国会或内阁, 必别立元老院始许为国宣劳也?近世政制之患,首在立法行政之隔阂耳;康 氏此制,匪独不能沟通此二者,且以促进行政纷争之程度,瑞士之制,果如 是乎?康氏赞成君主,则主张君主制可也,不必诡曰虚君共和。康氏赞成民 主,则主张民主共和可也,不必别立此非驴非马之元老院。盖康氏所谓之元 老院制,既非图行政立法之沟通,又不足以言行政部选举制,只为行政部增 一促进纷争之赘疣耳;犹不若废去国会内阁,直效希腊贤人会议,罗马元老 院及三头政治之为痛快也。吾知康氏之主张虚君共和,意在虚君而不在共和; 其自创之共和制,意在元老院而不在共和。康氏脑中去君主贵族,无以言治; 殆犹犬马之舌,习于粪刍,舍此无以为甘美也。
  康氏理论之最奇者,莫如“凡共和政府,必甘心卖国”。呜呼,是何言 也!谓全世界凡共和政府皆如是耶?不知康氏将何以证实此前提之不误?谓 以袁、段政府,代表全世界凡共和政府耶?则亦必无此理。
  康氏全文之结语曰:“要之一言:民国与中国不并立,民国成则中国败 矣,民国存则中国亡矣。”康氏倘易其词曰:“民国与大清帝国或中华帝国 不并立,民国成则帝国败,民国存则帝国亡”,则谁得而非之?或云:“民 国即亡,而中国犹可存。”此亦不得而非之。以政制虽变更,而国犹存在也。 若今后共和不亡,民国伊然存在,不知更指何物为中国,而谓之败谓之亡也?
  
岂非大清帝国或中华帝国,即不可谓为中国乎?康氏其有以语我? 吾文之终,有应忠告康氏之言曰:
  (一)凡立论必不可自失其立脚点 康氏倘直主张其君主制,理各有 当,尚未为大失;今不于根本上反对共和,而于现行制度及目前政象,刻意 吹求,是枝叶之见也,是自失其立脚点也。
  (二)凡立论必不可自相矛盾 他人攻之,犹可曰是非未定也;自相 矛盾,是自攻也,论何由立?
  今之青年,论事析理,每喜精密,非若往时学究可欺以笼统之词也。康 氏倘欲与吾人尚论古今,慎勿老气横秋,漠视余之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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