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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律常识




  诉讼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它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起,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起诉、审判、 执行判决等活动。
  刑事诉讼是诉讼中的一种。它主要解决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 果犯罪,应判处什么刑罚的问题。刑事诉讼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
  由被害人或者他的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叫做自诉。自诉案 件,一般是不需要公安机关侦察,罪行轻微的刑事案件。也包括“告诉才处 理”的刑事案件。
  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罪行,要求追究刑事 责任,叫做公诉。属于公诉范围的,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 案件,如杀人案、抢劫案、贪污案、泄漏国家秘密案等。
  无论是自诉还是公诉,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度、程序。国家专门 制定了关于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即刑事诉讼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里,规定了哪些机关有权对犯罪进行追究和惩罚,哪些人必须参加 诉讼,以及进行诉讼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划分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范围;还规定了原告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 享有的权利。
  
什么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指的是像凶杀、放火、投毒、抢劫、盗窃、贪污这样一些触 犯了刑法,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立案审理的案件。 民事案件,指的是有关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像继承权的争执、债务纠 纷、离婚案件等。这类案件,都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继承法,婚姻法等)
而引起的。

什么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犯罪事实的见证人或者了解有关情况的人按照公 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要求,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陈述出来,这 种陈述就叫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正确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 题,准确、迅速地查明案情。
  物证就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例如,犯罪分子作案 使用的刀、枪、毒药、棍棒以及血衣、烟头、纽扣、犯罪分子留下的指纹、 脚印、血迹等。即使犯罪分子销赃灭迹、伪造现场,也会留下新的物证。
  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记载,像信件、证件、遗嘱、帐单、预 谋犯罪的笔记本等等。这些书证经过查证、核实以后,对正确认识案件有十 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现场?怎样保护现场?


  现场就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犯罪分子作案后,总会在现场留下犯罪 行为的痕迹,对这些痕迹进行分析,能帮助司法机关了解作案手段,案件的 性质,初步判断罪行的程度,确定侦查方向。因此,案件发生后,应当把现 场按照当时的原状保护起来,不使它遭到破坏。
  基层公安组织(派出所)和治安保卫委员会负有保护现场的职责。应该 在现场四周布置警戒,设置岗哨,屏障,防止人、畜进入;对露天现场的尸 体,犯罪分子遗留的足迹和其他物证,加以覆盖,防止日晒雨淋。如果发现 犯罪嫌疑人还未逃离现场,应该立即把他扭送公安机关;遇到有生命危险的 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要采取急救措施;对爆炸、纵火现场,要组织力量 灭火;如果因为救人、灭火而使现场遭到破坏,应该详细记下变动前后的情 况。
  发现了现场时,除了采取上面所说的各种措施保护现场外,还要及时报 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有什么权力?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侦查、拘 留、预审的权力。具体地说,这些权力包括:讯问被告人、证人和被害人; 勘验作案现场,检查、搜查被告人和可能隐藏犯罪嫌疑人、罪证的处所;扣 留物证、书证,进行鉴定;对被告人采取拘留、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等措施;对依法需逮捕的被告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后,实 行逮捕;发布通缉令追捕逃犯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的 侦查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是否对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公诉;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在审 判阶段,检察院派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 行监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各种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决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适 用刑罚,以及适用哪一种刑罚。
  总起来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分别独立享有侦 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行使这三种权力。
  
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判中各起什么作用?


  人民陪审员是参加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案件的群众代表。在我国,凡是 年满 23 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都可以被人民群众选举为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时,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 一样,有权审阅案卷材料,调查研究案情,参加法庭审理,讯问当事人、证 人,审查证据材料,参加评议,提出处理意见等。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是 为了让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
量。
  公诉人是由人民检察院派出、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并且参 加法庭审判活动的人员。公诉人出庭的首要任务是揭露犯罪事实,批驳被告 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协助审判员彻底查清案情,正确处理案件,并且监督法 庭的审判工作是否合法,作出的判决是否正确。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材料和意见,为被告人辩护,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审判人员客观地弄清案情,正确地应用法律, 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庭的庭长、审判长就是法官吗?


  法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机构。有审理刑事案件的刑事法庭,审理民 事案件的民事法庭,审理经济案件的经济法庭等。法庭由庭长、副庭长、审 判人员组成。庭长是法庭的行政、业务工作负责人。
  法庭审理案件,除了某些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 员一人审判外,都要由审判员数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由法院院长、庭长或者院长、庭长指定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法官是过去对法院审判人员的统称。新中国成立后,按照规定,不再这 样称呼,而是分别称庭长、审判长、书记员等。不过在人民群众中,有时还 习惯地把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称作法官。
  
为什么要由律师替被告人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人对自己的控诉, 说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这就是辩护权。它受到法律的保护。
  被告人在行使辩护权时,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由近亲属(丈夫 或妻子、父母亲、兄弟姐妹)为自己辩护。但是,由于被告人处于受审的地 位,为自己辩护存在着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而近亲属又往往缺乏法律知识, 不知道怎样辩护,或者怕受牵连,不愿为被告人辩护。所以,一般都请律师 充当辩护人。
  律师是受当事人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或处理 其他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他们是法律工作者,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辩护, 是他们的职责和业务。他们有查阅案件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见面、通信、 补充新证据、提供新证人等诉讼权利和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熟悉法律,有 办案经验。因此,由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就能使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实 现,而且,通过辩护,可以使法院全面查清案情,准确地认定案件的性质, 作出正确的判决,避免或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怎样请律师?


  被告人或者家属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请求派律师担任辩护 人。
  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接受请求,安排律师以后,被告人或家属要和 受委托的律师签订辩护委托书,并且送人民法院审查批准。这种被告人委托 律师做辩护人的证明文书,一式三份,分别交给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或法 律顾问处和被告人各一份。
  对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不愿请律师的被告人,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为他 指定律师做辩护人,但要征得被告人同意。被告因正当理由拒绝指定的律师, 可以更换。
  
应该怎样对待作证?


  有人认为,到司法机关作证是不光彩的事情,因而拒绝作证,这是错误 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有关情况的人,都有向司法机关作 证的义务,不能用任何理由拒绝。当司法机关传唤作证时,必须按时到指定 地点,如实向司法工作人员陈述自己了解的案件情况,交出与案件有关的证 据。
  证人可以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作证。如果因为作证而误工,可以要求 得到适当的补偿。
  证人提供的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它对案件的处理有重要作用。如果证人 故意夸大或者隐瞒事实、隐藏证据、作假证,就可能造成错判,使好人被冤 枉,犯罪分子逃脱法网。这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 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故意作伪证的人,要处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上诉最高可以到哪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就是案件当事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家属,对法院第一审的判 决(裁定)不服时,在判决执行以前和法律规定的期限以内,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提出再次审判的要求。
  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 高人民法院四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就是说,一个案件经 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后,便宣告终结,被告人提出的上诉,只能上诉到比 第一审法院高一级的法院。例如,在大城市里,对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 只能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什么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传,是司法机关对受到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的被告人,采 取押送方法,使他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实行拘传时,要经过审理这一案件 的法院院长批准,并且使用拘传票。拘传票上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姓名、住址 或工作单位、拘传理由、应到的地点和时间。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被告人请保证人担保,等候审判,随传随到 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人必须是可靠的,和被告人有密切关系的,如家属, 亲戚等。取保候审,必须由保证人填写保证书,公安机关开具《取保候审决 定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以后,才能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 如果被告人逃跑,保证人应该及时报告,并且协助公安机关查找。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把被告人限制在指定的住处,进行监视的一种强 制措施。采用这种措施,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出监视居 住通知书,告知被告人,并且通过执行单位(当地派出所、被告人所在的单 位等)。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只在刑事诉讼中采用。这些措施的对象,或者是 不应该逮捕,但需要适当限制自由的被告人,或者是正在怀孕、正在哺乳自 己婴儿的妇女。拘传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能采用。
  
什么是民法?


  从 1987 年起,我国开始执行《民法通则》。在《民法通则》里,规定了 我国公民和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民事权 利的取得和行使、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民事责任等内容。
  在人们的生活中,经常遇到买卖东西,租借房屋,借贷钱款,继承财产 之类的事情。这些事归结起来,都涉及一个财产权的问题。民法,就是调整 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
  财产关系又叫经济关系,它的内容十分广泛,调整这个关系的法律也很 多,如财政法、税法等。民法只是调整许多经济关系中的一部分,这部分经 济关系是横向联系的,而不是纵向的,如国家对企业的领导、政府对经济的 管理这种上下级的经济关系。在民法中,横向的经济关系就表现为所有权、 债权、合同等。
  民法里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 且,这种关系都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建立起来的。
  民法中所说的人身关系,表现为人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民法里 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这种权利要求,任何人或 单位,在没有得到本人 的同意以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什么是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和法人是民法中的两个专业术语。自然人就是公 民。在我国, 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在民法中又称为自然人。 法人指的是社会组织,如工厂、机关、团体等。在法律上,这些组织和 自然人一样,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称为法人。法 人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拥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具备这四个条件的组织,才能成为法 人,才能依照民法的规定,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承
担一定的民事义务。

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和法人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权利能力和权利本身不是一回事。例如,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 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每个公民都有继承遗产的资格——权利能力, 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资格——权利能力的人都实际享有继承权。只有被继承 人死亡,留下了可以继承的财产,按继承法规定符合继承人条件的公民,才 取得了实际的继承权。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在正式成立以后,才具 有民事权利能力,宣布解散就失去这项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它不像公 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那样,人人都有,只有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 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且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负完全责任的人,才能享有 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年满 18 周岁以上,或者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但已经参加劳动, 以劳动收入养活自已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 民事义务。他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
和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简单民事活动(如购买日常用品等),重大的 民事活动(如财产继承,要求赔偿等)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这叫做“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进行
民事活动,这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是干什么的?


  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 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代理能力,就由未成年人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担任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在法律上被叫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 能力人”。他们只能干与他们的智力、年龄相符合的事(如购买文具等), 而当他们涉及重大法律关系的活动,如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向法院起诉, 或因他们的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时,或是继承财产、买卖或出租 房屋、申请专利等,他们自己不能出面办理,而只能由法定代理人负责。
  当未成年人成年,精神病人治愈以后,他们就具有了行为能力,这时, 法定代理人也就不再行使代理权了。
  
什么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对自己的财 产,如工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等,享 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财产 继承权、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如开采国家所有
的矿藏,承包经营国家所有的森林、水面等)。 债权。就是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
利。
  知识产权。这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域里创 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发明权、发现权、著作权、商品专用权等。 人身权。如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 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肖像权(有权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
肖像)、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了满足一方实现权利的要求,另一方必须依法履
行一定的义务。例如,债务人必须把债还清,才能实现债权人的权利,还债 就是债务人承担的民事义务。又如,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不擅自用他人的照片 做广告、商标的义务,公民的肖像权才能实现。
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负有民事义务的公民或者法人不履行自己应
履行的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并且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


  人与人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同学关系、朋友关系、上下级关 系等等。凡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法律关 系。每一种法律规定着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婚姻法规定婚姻家庭关系, 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原告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等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法所规定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 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例如财产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人身权 关系等。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借钱给人的债权人和向人借钱的债务人,形成 了债权关系。债权人有要求还债的权利,债务人有按期如数还债的义务。这 就是债权关系的内容。在这种关系中,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目标,如果没 有这个目标,就不存在债权关系。
  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危害民事权利,不认真履行民事义务,要受到法 律的追究,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就是公民、法人或者他们相互之间因为发生民事纠纷,到法 院起诉和法院进行审理的活动。有关所有权、债权、继承权、婚姻家庭等方 面的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一般 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的争执,刑事 诉讼要解决的是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当处以什么刑罚的问题;民事诉讼依据 的是民事法律;刑事诉讼则依据的是刑法;民事诉讼着重调解,刑事诉讼主

是判决。
  我国在 1982 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其中规 定了原告人、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的规 则、程序等。
  
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民事诉讼代理人?


  因为发生民事纠纷而到法院打“官司”的公民或者法人(包括原告和被 告),就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牵涉到另一个人,使他也 参加到诉讼活动中来,这另一个人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例如,甲向法 院起诉,控告乙占用了他的三间房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丙向法院提 出,这三间房屋应归他所有。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以当事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替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活动的人,叫做民事诉讼代理人。例如,某一民事案件在北京审理,一方当 事人在上海工作,不能亲自到北京,就需要由代理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理人分为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指 定代理人和受当事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三种。
  
怎样写“状子”?


  “状子”就是起诉书。到法院打“官司”,首先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法院根据起诉的内容来确定是否受理。写好起诉书,是要求法院判决的第一 步。
起诉书的内容包括: 原告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是法人,要写明法人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原 告有代理人,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
  案件的性质。如果是财产继承问题,就写继承,如果是要求赔偿医疗费 用,就写损害赔偿。
  和对方发生纠纷的全部情况。这是起诉书中的重要部份。要写清楚纠纷 产生、发展的全部过程,写明双方争执的焦点。
  起诉的要求。就是原告人要求法院通过审理,保护自己的什么利益,解 决什么问题。
  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包括提交有关的物证、书证),证人的姓名、住 址、能够证明什么问题。
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的签字或盖章。
起诉书应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 如果原告人写起诉书有困难,可以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
写;也可以向法院口头起诉。

法院的调解是怎么回事?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有许多有关所有权、债权、智力成果权、人身权的纠纷,都是 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由于对有关情况或法律规定了解不全面,甚至有 误解,看法不一致而造成的。因此,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可以根据事实 和法律,结合当事人的思想,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使当事人分清是非,提 高觉悟,达到统一思想认识,顺利解决纠纷的目的。这种在人民法院审判人 员主持下,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就是法院 的调解。
  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以后,法院应当发给当事人调解协议书。调解书和判 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执行调解书,法院就要采取措施强 制执行。
  
被告人不到庭,法院能判决吗?


  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审判人员为了查清事实,掌握证据,要传原 告人和被告人到庭。被告人不到庭,就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被告人如果因正当理由(例如突然患急病)不能出庭,应当及时向法院 说明情况。法院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
如果被告人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那些必须到庭的被告人,如果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到
庭,法院可以采用拘传,强制他到庭。 有些案件,人民法院已经查清了事实,掌握了证据,在被告人不出庭的
情况下,也可以作出判决。

婚姻法和青少年无关吗?


  有些少年朋友认为,婚姻法是关于男女结婚的法律,和自己没有什么关 系。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婚姻法规定了公民结婚的原则、条件、程序;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 务;离婚的条件、手续,以及离婚后对子女的安排、财产的处理等,它是关 于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
  每一个人,尤其是尚未成年的少年都不能离开家庭。每个家庭成员都有 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必须履行抚养、 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这项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父母要求付 给抚养费。同时,子女也必须赡养、扶助父母。懂得了婚姻法,一旦遇到侵 害自己权益的违法行为,就可以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就能自觉地 承担对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少年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还不应该考虑婚姻问题,但是,了 解一些有关婚姻方面的知识,也是有益的。比如,我国一些地区,有些青年 十六七岁就结婚,有的不登记就同居,这些都是违反婚姻法关于男方必须在
22 周岁以上,女方必须在 20 周岁以上才能结婚,结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 规定的。还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也是违法婚姻。如果懂得一些婚姻法知 识,就能分清是非,同那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所以说,婚姻法同青少年不是无关,而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要求每
一个公民、每个青少年都要遵法、守法,其中也包括学习和遵守婚姻法。

什么是家庭关系?


  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家庭里。家庭担负着繁衍、教育后代、组织全 家生活的任务。农村的家庭还担负着组织生产的任务。家庭生活是不是稳定、 和睦,对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正确处理家庭 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一个家庭的成员,有的是以婚姻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夫妻;有的是以 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 子女;有的是以收养关系联系在一起,例如养父母和养子女。尽管组成家庭 的关系各有不同,但是,家庭一经组成,家庭成员之间就有了一定的权利义 务关系。把这些关系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就是婚姻法里的家庭关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 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 关系。
  
父母应对子女履行哪些义务?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从出生一直到他们成年、 能独立生活时为止,要在衣、食、住、行各方面,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给 予必要的照顾。即使父母离婚,这项义务也不能免除。但是,对于已经成年, 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
  父母必须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的一言一行,对下一代的成长,有 很大的影响。父母要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帮助子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 握劳动技能,配合学校,在德、智、体等各方面,把子女培养成对社会有用 的人才。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父母有权请求依法保护。如果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 造成损害,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子女应对父母尽哪些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父母年老、有病、失去劳动能力时, 子女要负责赡养他们,在生活上给他们以照顾,在精神上给他们安慰,使他 们能够安度晚年。这也体现了我国人民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 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什么是继子女、养子女?


  有些家庭,父亲或母亲突然去世,或者父母离婚,父亲(母亲)带着孩 子再次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前父(母)的子女就是后父(母) 的继子女。
  还有一种情况是,结婚后没有生育孩子的人,或者没有结婚的人,经过 合法的手续,收养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就叫做养父母,被 收养人叫做养子女。
  有些继父母,以继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为借口,虐待他们,拒不抚养、 教育他们;有些继子女、养子女,以继父母、养父母不是亲生父母为理由, 虐待他们。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无论是继子女、养子女, 都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管教的权利;他们对继父母、 养父母,也必须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
  
什么是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在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订娃娃亲、娶童养媳、换亲、转亲,以及规定 自己的女儿出嫁,男方要送多少钱款等现象,这些都属于包办婚姻和买卖婚 姻。
  包办婚姻就是父母或其他人,在婚姻问题上,不征得男女双方的同意, 包办他们婚姻的行为。
  买卖婚姻就是父母或其他人,为了索取大量财物,包办强迫男女婚姻的 行为。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法规定,凡是到了法定结 婚年龄的公民,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结婚必须以男 女双方完全自愿为基础,决不允许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就是干涉和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规定,对 有这种行为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还要予以行政处分。如果发展到 用暴力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就要根据刑法上的有关规定,予以法律制裁。
  
什么是虐待行为?应该受到什么制裁?


  虐待行为,就是在精神上、肉体上对别人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例如 打骂、侮辱、讽刺、限制人身自由等。
  虐待一般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例如,父母虐待子女,子女虐待父母, 丈夫虐待妻子,儿媳虐待公婆,公婆虐待儿媳等。
  虐待行为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侵犯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 利,因此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触犯了刑法,犯了虐待 家庭成员罪,要被判处徒刑。
  
什么是遗产?有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有人以为,如果父母或其他成员去世,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是遗产,都可 以继承。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遗产只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不等于家庭共有财产(如夫妻共同置办的物品,必需的生活用品)、 属于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也不包括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财产
(如农村里的自留地,个人承包的田地,宅基地,城市里除私房以外的住房 等)。而且,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靠贪污、盗窃、受贿、抢劫等 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能算作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如工资、承包土地、企业和 经商所得的收入),个人所有的房屋、树木、牲畜、家禽、存款、股票、国 库券、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个人购买的汽车、拖拉机等,以及个人 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如收取稿费、专利转让费的权利),都可 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父母在世时,儿女可以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继承权。但是,继承遗产,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 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继承必须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 人在世,就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因此,子女虽然是父母的继承人,但必 须在父母去世以后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父母在世时提出继承财产的要求是 不合法的。
  
弟弟可以继承哥哥的遗产吗?


  有两兄弟,哥哥在一次事故中死亡,留下了存款和衣物等。为这笔遗产, 死者的妻子和弟弟发生了争执,双方都认为自己是继承人,遗产按怎样的顺 序和原则继承,就是法定继承。
  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 姐妹,都是继承人,叫做“法定继承人。”但是,法定继承人不能都同时参 加遗产继承,而必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由谁继承遗产。继承法规定的 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 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遗产应该全部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只 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愿放弃或被剥夺了继承权 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因此,前面提到的那位哥哥的遗产,应该由他的妻子继承。

孙子女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孙子女不能继承祖父母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 子女比被继承人死得早(就是继承法上所说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那么,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就可以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这叫 做代位继承。
  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孙子女、曾孙子 女。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自己父母有权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
  继承法还规定,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女、养子女,都有代位继承 权。外孙子女也对外祖父母享有代位继承权。
  
什么是遗嘱和遗嘱继承?


  遗嘱,是人在生前留下的对自己死后某些事情的意见或安排。继承法里 所说的遗嘱,则是指生前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留下的处理 自己死后遗产的意见。
  公民在遗嘱里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自己合法财产的全 部或一部分,就叫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都是继承法里规定的继承方式。在继承遗产时,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必须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处理的财产只能 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取消、减少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 来源的法定继承人、胎儿应当继承的份额。
  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遗嘱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 下,遗产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什么是遗赠?


  有人在处理自己的财产时,立下遗嘱,把这些财产全部或者一部分赠送 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这也是一种遗产处理方式,继 承法里叫做“遗赠”。
  遗赠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不同的地方是:接受遗产的对象,都不在法 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而且还可以是团体、机关等。
  公民在决定采用遗赠方式处理遗产时,同样不能取消或者减少法定继承 人中未成年、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得的份额。如果受遗赠人表示不接受,那么, 这部份财产就必须按法定继承处理。或者受赠人先于遗赠人去世,那么,立 遗嘱人可以重新考虑受遗赠的对象。
  
继承权可以被剥夺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严重的虐待、遗弃行为,或 者为了及早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了独占、多分遗产,杀害其他 继承人,或者销毁、篡改、伪造遗嘱,情节恶劣,就要剥夺他的继承权。
  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和宣布,任何其他机关、个 人都无权决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继承人在遗嘱里,明确表示取消某人的继承权。 这种方式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这和法院宣布剥夺继承权不一样,它只 是立遗嘱人自己表示的愿望,而法院宣布剥夺继承权是一种法律制裁。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义务教育,就是我国每一个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 学校、家庭必须给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接受义务教育,是我国儿童和少年依 法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国家对人民、家长对国家和社会应当履行的义务。
  1986 年 4 月,我国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义务教育法》。它的主要 内容有:
  义务教育的年限:我国实行 9 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 教育两个阶段。
  义务教育的任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 在德、智、体等方商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义务教育的对象: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 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国家、社会、家长所承担 的义务,以及对不履行义务给予的处罚。
  
不让适龄儿童上学也是违法吗?


  我国部分地区,一些家长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让应该上学的子女去做生 意,进工厂,干农活,社会上少数单位、工厂也任意招收适龄儿童和少年做 工。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是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和少年,除了因为疾病或 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都必须入学接受教育。如果父母或 监护人不让其上学,人民政府就要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并且采取有效措施, 责令他们送子女入学。
  对那些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的单位或个人,人民政府要给予批评教 育,责令他们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罚款、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 照。
  
什么是义务兵、志愿兵?


  我国每一个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 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服兵役同时也是一项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 能服兵役。
  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 度。义务兵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服兵役的士兵。我国兵役法 规定,义务兵服役的期限是:陆军 3 年、海军 4 年、空军 4 年。
  公民在服满规定期限的兵役后,一般都要退出现役。如果部队需要、本 人自愿,也可以超期服役。超期服役的期限是:陆军 1 至 2 年,海军和空军
1 年。
  超期服役期满的义务兵,如果已经成为部队的技术业务骨干,由本人提 出申请,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志愿兵就是志愿服兵役的 士兵。志愿兵的服役期限至少 8 年,最多不超过 12 年,年龄不能超过 35 岁。 志愿兵服役期满,如果部队需要,本人自愿,经过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 适当延长服役期。
  
  什么是文物?


文物,是过去时代留下来的,反映历史文化的有价值的遗物。 在我国,文物主要包括:古代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和重大历
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有关,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及史料价 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艺术品、工艺品;重要的 革命文献资料,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图书资料;反映各个时 代、各个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等。
  这些具有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是了解、探索、研究我国几千 年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反映我国悠久历史的一面镜子。保护这些文物,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 1982 年公布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在我国境内受国家保 护的文物范围,规定人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对保护文物有功的人,国家 给予奖励,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毁坏、盗窃、倒卖文物要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平时,有的人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喜欢在古建筑上乱刻乱画,随意涂抹; 也有一些人,不经过国家允许,把收藏的文物出售。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文 物保护法。工商行政机关、文物管理机关,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有这样行 为的人处以罚款、没收文物和非法收入等。
  如果毁坏、盗窃文物,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 1983 年,湖南的一个青年,盗窃了陈列在湖南省博物馆的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 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他的母亲因企图掩盖儿子的罪行,竟销毁了其
中 4 件珍贵文物,犯了毁坏珍贵文物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把自己收藏的珍贵文物卖给外国人,或偷运出境,就犯了盗
运珍贵文物出口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10 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

什么是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利用环境、保护环境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89 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
  在这部法律里,规定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 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 生活居住区都是保护的范围。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 噪声、震动、恶臭等,都是应该防治的对象。
  环境保护法的任务,是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利用自然 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建成清洁适宜的生活、劳动环境, 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捕杀珍禽珍兽是犯罪行为吗?


  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有 1100 多种鸟类,400 多种兽类。野生动物,不仅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科学研 究价值。保护野生动物,让它们得到合理的繁殖,对改善自然环境,丰富人 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发展科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珍禽、珍兽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我国把大熊猫、金丝猴、东北 虎、梅花鹿、丹顶鹤、穿山甲、大小天鹅、绿孔雀、紫貂等 100 多种珍贵动 物,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严禁捕杀。如果捕杀珍贵动物,就构成了犯 罪,将受到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处罚。如果情节严 重的,将受到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处罚。如果情节 特别严重的,将受到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处 罚。
  
为什么要制定森林法?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它不仅提供木材和各种林产品,而且具有调节 气候、涵养水源、保护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等作用。森林 按照不同的作用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
  我国是森林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由于有关林业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经 常发生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的现象,使林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为了加 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我国在 1984 年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这部法律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开发和利用, 植树造林,以及对保护森林的奖励,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处罚都作了明确 规定。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新技术、新产品等科学技术新成就的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成 果所拥有的一定期限的独占权。这是人们对自己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 享有的权利。人们的发明创造,最终都要转化为一定的财产,获得专利的人 可以靠转让专利方法或产品收取报酬。因此,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它受 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专利权人同意,采用他的技术或生产 他的产品,就是侵犯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制裁 和赔偿损失。
  1984 年 3 月,我国颁布了《专利法》。专利法明确规定了取得专利的条 件,申请专利的程序手续,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等。
  
怎样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首先要有一定的成果。这种成果在专利法中,分别称作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的是利用自然规律对现有技术进行变革的新成就。可以分为产 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适于实际应用的新 方案。
  外观设计,指的是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组合做出的富有美感 而适用于工业生产的新设计。
  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 性指的是在申请日以前,国内外都没有相同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指的 是比以前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性指的是可以实际使用或创造,有生产价值。 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是: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的设计不相同或 不相似。
  具备上述条件,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成果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 等;说明书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以说明 书为依据,写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提交申请书时, 要同时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
专利局收到请求书,经过审查核实,确认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后,就作出
授予专利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申请人就获得了专利权。

专利权永远属于获得它的人吗?


  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就是说,公民或 法人对自己的发明成果获得的专利权,只能在一定的时间里独自享有。期限 一过,这项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产,不论是谁,都可以无偿地使 用或生产了。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的专利权期限是 15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 利权,期限是 5 年。
  
什么是合同?


  合同也就是契约。它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为了建 立、变更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比如,某钢铁厂 和某水泥厂订立了一个购买 100 吨水泥的合同,这就是建立了民事权利和义 务关系;不久,双方经过协商,把购买 100 吨水泥改为购买 200 吨水泥,这 就是变更了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后来,水泥厂因为发生重大事故,无法 履行合同,经过协议,撤销了以前的合同,这就是消灭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关 系。
  合同的种类很多,如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管 合同等。
  参加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地位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签订 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否则,合同就不具有法律 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当事人都要自觉履行,违反合 同规定的一方,要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怎样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 的目的(在法律上叫“标的”),比如,承包某项工程,提供某项劳务;标 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款、价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反 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叫做“要约”。它既可以向某 个特定的工厂、单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拍卖的形式提出。
  如果对方在接到这个要约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内 容,又经过双方协商,最后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接受要 约,叫做“承诺”。
  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约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标形式以外,不能同时又 向第三方提出同样的要约。如果因为这样做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承担 赔偿责任。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内容复杂、权利重大 的合同,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必要时,还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才能 发生效力。
  
随便撕毁或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签订合同的一方,不经双方同意就把合同撕毁,或者无故不履行合同, 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地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支付。
  支付赔偿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支付违约金还不能全部弥补 损失的,就要支付赔偿金。
  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的一方,除了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赔偿金以外,对方还可以要求它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违约的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拒绝这个要求。
  如果一方因为遭受自然灾害的袭击,无法履行合同,应该及时将情况告 知对方,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 行,并可根据情况,经过协议,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什么是公证?公证有什么作用?


  过去,人们在办理买卖房屋、土地,借贷钱财这些事情时,为了避免以 后发生纠纷,都要写份字据,并且请一位见证人,在字据上签字。像这样以 私人的身份作证,叫做私证。由于私证的作用有限,后来就发展到公证,就 是由国家设立专门的公证机关来做这项工作。
  公证机关根据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要求公证的申请,经过调查、审核, 对申请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证明,就是公证。因为公证是公证机关 代表国家作出的,所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如果发现要求公证的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公证机关可以不作证明。一 些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会在公证机关的调查审核过程中被发现和揭露出来。 在对外活动中根据国际惯例,我国发到国外使用的文书,必须经过公证 机关证明,才能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证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
护国家利益的法律保障。

公证机关可以为哪些事情办理公证?


  我国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范围一般包括:证明收养关系;证明遗嘱 是否有效;证明继承权;证明各种合同;证明财产赠与、财产分割的协议; 证明身份、学历、经历;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和原本相符; 证明公民的生存、失踪、死亡;证明公民的出生日期、地点;证明亲属关系、 婚姻状况;证明要求偿还债款、物品的文书的效力。
  此外,公证机关还可以办理保全证据。比如,某一民事案件正在审理过 程中,证人突然病危,公证机关可以让证人留下证言,作为证据保存下来。 还可以为公民保管遗嘱,帮助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什么是海关?


海关是执行进出口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海关并不是都设立在沿海地区。凡是对外开放的港口、边境和主要的国
际联运火车站;陆路边境及国界江河上准许货物、旅客进出的地方;准许上 下旅客、物品的国际航空站,国际邮件交换地;政府特许办理货物进出口手 续的地方,都可以设置海关。例如我国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地都设有海关。 我国海关的主要权力是:检查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货币、金银、邮件、 旅客行李、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带的物品;扣留违反海关法的人员;对进出 国境有走私嫌疑的船舶、车辆、飞机等运输工具进行搜查,扣留违反海关法 的人员,追捕企图逃跑的人员;查问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或嫌疑人,必要时 可以搜查,情节严重的,可以移交人民法院审理;搜查海关监督范围内所有 的仓库场所,会同公安机关搜查有隐藏走私货物、金银、外币嫌疑的场所; 检验和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发票、货单、账单、函电及其他文件,如果遇到暴
力威胁、武装抵抗或者违令逃跑,有权使用武器制止。

什么叫走私?怎样惩处走私犯罪?


  走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金银、珠宝、货币、珍贵文物、贵 重药材以及其他违禁品,进出国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偷逃关税的行为。 如果走私情节严重的,如集团性走私;走私物品数额巨大;私运毒品、 淫秽物品;伪造、冒用国家机关、部队证件掩护走私;用暴力抗拒海关的检
查和扣留;用职务之便走私等,就构成了走私罪。 我国刑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如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
的货币的,处 2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 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是国际法?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它并不像刑法那样是一部具体法律,而是国家与 国家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各种准则、制度和惯例的总称。例如,国与国之间 缔结的互不侵犯条约、友好合作条约、通商航海条约和各种协议,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以及外交人员的人身不受侵犯、战争时期不准杀害伤病员、不许 掠夺和平居民等原则,都属于国际法的范围。
  国际法和国内法不同的是:在国际法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是国家 而不能是个人、法人或单位;它所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它不是由国家 或超越各国之上的立法机关制定,而是通过各国协商制定或者由长期的习惯 作法形成的;它的实施,也不是靠凌驾于各国之上的权力机关,而是靠各国 的自我约束、相互约束来保证;对国际争端,大都采取谈判、协商、调停的 方法来解决;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通常用断绝外交关系、停止经济援助、 拒绝购买商品等方法来制裁。
  
什么是国籍、居民?


  区别一个国家的居民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不是看他们的衣着、语言或 宗教信仰,而是看他们的国籍。


  国籍,就是一个人作为某个国家的公民的法律资格。凡是具有某国国籍 的人,在国内,他根据国内法的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在国外,他有忠 于自己国家的义务,当他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受到本国政府的保护。
  1980 年 9 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这部法律里, 规定了取得我国国籍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 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 中国公民并定居外国,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没有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按照国际法,居住在一个国家境内并且受这个国家管辖的人叫做居民。
一个国家的居民,既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还有无国籍人。

为什么不能随便进入外国使领馆?


  使馆是国家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它的主要职责,是同驻在国进行政 治、经济、文化联系,维护本国的利益和两国的正常关系。
  使馆和使馆人员,代表着自己的国家,因此,在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 豁免权。其中包括,不经过大使同意,驻在国的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大使馆。 驻在国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护使馆不受侵害。使馆和它的设备、财产、交 通工具,不受检查、扣压和征用。同时,按照一般国际惯例,使馆不能拘留、 隐藏、庇护任何人。如果驻在国的犯人逃入使馆,或者不享受外交特权和豁 免权的人员在使馆犯罪,使馆都应该主动交出。
  领事馆是国家派驻外国某个城市或地区的机构。它主要是处理商务、民 事、侨务,保护本国侨民、法人在当地的合法权益。
  领事馆的工作,实际也是外交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根据《领事关系公 约》,领事馆不受侵犯。不经领事馆有关官员的同意,驻在国的任何人不能 进入领事馆。驻在国要保护领事馆不受侵入或损害,防止任何扰乱、损害领 事馆安宁和尊严的事情发生。
  
国与国之间发生了争端,到哪里打“官司”?


  国与国之间发生了争端,如果不能通过外交谈判、调解等政治方法解决, 可以向国际法院起诉。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它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造出 15 名法官组成。法官不代表任
何国家。1993 年,我国史久镛(yōng)教授当选为国际法院的法官。


  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进行工作。联合国的会员 国都是国际法院的当事国,非会员国经过安理会建议也可以作为当事国。但 是,国际法院只有在当事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诉讼案件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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