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
提起托马斯·杰斐逊,知道的人恐怕不大多,但若提到《独立宣言》, 知道的人肯定不少,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三任总统、著名的《独 立宣言》的起草者、《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制定者。“美元之父”、 美国领土的最大扩疆者、美国民主党的鼻祖、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始人。任何 人只要独占其中任何一项,都可以名垂青史,而杰斐逊却独兼各项,创造了 人称“杰斐逊神话”的伟大业绩。
著名的杰斐逊传记作家杜马·马隆这样写道:“华盛顿是独立共和国的 主要象征,林肯是维护联邦统一的主要象征,但是杰斐逊在他的丰富多采的 成就方面超越了这两个人。”
作为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哲学家和理想主义者,杰斐逊最终远 远地超过了他的同代人。与其他英雄人物相比,惟有杰斐逊才最代表美国革 命。他是美国革命精神的化身。詹姆士·罗伯逊在其著作《美国神话与美国 现实》中评论说:“杰斐逊神话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连力求客观的历史学 家也难以摆脱这种影响。他总是具有代表性:他被概括为一种‘主义’,这 种‘主义’既包括他自己和他的政治追随者的思想,也往往包括他的政敌的 思想。他体现了一个时代的特点,他不仅仅是美国自由主义的代言人和创始 人,而且不论时间、条件和事件,他都是美国自由主义的化身。”
除了政治上的杰出贡献外,杰斐逊还是个十足的“杂家”。他博学多才,
兴趣广泛。他是土地测量师、建筑师、哲学家、音韵学家、文学大师。他懂 拉丁语、希腊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加上自己的母语英语,共 5 种语言。他 还对数学、地理、历史、农艺学和天文气象以及考古学迷恋不已,因此,人 们称他是。“天资最高、最多才多艺的美国总统”。他的一生虽不曾写过大 部头著作,但他的著述甚丰,涉及问题甚广,后人为纪念他而出版的他的文 集共 20 卷就是这样一位亲身经历过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巴黎公社革命两次 划时代历史事件的伟人,一生都充满神秘与传奇色彩,以致使众多的传记作 家感叹,几乎没有人能真正了解杰斐逊的真实生活,他“像半透明的阴影那 样闪烁不定”。
著名传记作家艾伯特·诺克 1926 年在他的文章中就称杰斐逊是“可望而
不可及”的人。内森·沙克奇纳称他是美国政治家中“最个人心驰神往”而 叉“最让人费解”的人物。六大卷《杰斐逊和他的时代》的作者杜马。马隆 在写完第一卷之后沮丧地承认:“我年轻时狂妄自大,自夸我总有一天会完 全理解并弄懂他,但现在我却不敢这么断言了,我也不相信我或其他人能做 到。”梅里尔·彼得森在完成《杰斐逊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和《杰斐逊 和一个新国家》的书稿后,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迷惑之中。他说: “对他所有的伟大同胞而言,杰斐逊也许是最隐晦、最讳莫如深的人。对我 来说,他一直是个不解之谜。”
的确,杰斐逊的思想深处有很多矛盾之处。联邦主义历史学家利用这种 矛盾和模棱两可之处来证明他“是非不明”,思想气质“变幻不定”。其实, 正可由此探寻到他那种始终具有理性斗争的个人经历和曲折的政治经历,因 而,更能使我们感到他的真实,感到他离普通人更近,并非圣人。
杰斐逊的父亲出身平民,而母亲却门第显赫。他对英年早逝的父亲极为 敬仰,对母亲的社会地位却嗤之以鼻。他只是在自传中极其冷淡地提到母亲
的伦道大家族:“他们追溯家谱,远至英格兰和苏格兰,让每个人都把自己 认定的信仰和荣誉归因于此。”然而,杰斐逊从一开始就既认识到上层阶级 的自信,也了解出身寒微的人的真正优点和才干。
杰斐逊既是奴隶主,又是革命者。虽然他宣称人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手里却握着上百个奴隶的一切权利。他是私有财产制度的拥护者,却反对长 子继承权和续嗣限定法。在宗教信仰方面,杰斐逊是自然神论信仰者,反对 宗教派别和基督教的腐化,拥护先于人的本质的自然宗教。他一生周旋于富 豪、学者及名士之间,却吸收了当时最为开明、却又是最不受欢迎且最受怀 疑的自然法则和天赋人权论等民主思想。这些民主思想,经他完善和发展之 后己载入史册,永远闪烁在人类进步的记忆里。
在早期的美国政治中,他既是自耕衣积极的拥戴者,也是大种植园主的 领袖人物。他熟读当时最优秀的哲学文献,接受了博大的世界主义思想,同 时又是坚定的爱国者。就其个人性情和哲学而言,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 全心全意地捍卫农业社会的价值观,但又憧憬进步。
这里有两点需要进一步说明。 第一点是如何认识杰斐逊的历史功绩。杰斐逊一生功勋累累,但往往认
为最值得让人纪念的是三件大事,即:起草《独立宣言》,制定《弗吉尼亚 宗教自由法令》,创办弗吉尼亚大学。杰斐逊在亲笔写的墓志铭里,所列举 的正是这三件事。
《独立宣言》不仅宣告了一个新的国家的诞生,更为它确立了民主政治
的纲领,而且还将人权哲学昭示于全世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 18 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在杰斐逊一生事业中最崇高的体现。它为美国“政”与 “教”的分离奠定了基础,实现了他的名言——在“政”与“教”之间筑起 一堵墙。弗吉尼亚大学不仅以其优美的校舍,更以其教育思想而无愧为才智 过人的杰斐逊的传世丰碑,体现了杰斐逊“知识就是力量,无知就是软弱” 的深刻见解。
但笔者认为除了这三件大事之外,杰斐逊还有两件大事应着重强调:一
是收购路易斯安那,其次是自动引退。 由于路易斯安那的并入,美国领土扩大了一倍多,这为美国后来的工业
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而且开了美国大规模向西扩张领土的先河,
使美国疆上最终从大西洋沿岸扩展到了太平洋沿岸。这对美国后来经济飞速 发展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说到自动引退,一般人认为,只有华盛顿才说得上是自动引退。诚然,
华盛顿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自动引退的总统,开了一个“光辉灿烂”的先例。 但杰斐逊是第一个效仿华盛顿榜样自动告退的总统。对他来说,虽然在第二 任期快要结束之时,受到“禁运”问题的困扰,但是他如果决定参加第三次 竟选的话,当选的可能性仍是很大的,而且当时也有要求他连选连任的强烈 呼声;何况那时并没有任何明文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两届。还有一个情况是当 时美国与英国和法国关系紧张,杰斐逊完全可以利用国家处在危机状态这一 特殊情况,来为他第三次连选连任进行辩护。但杰斐逊是一个笃信民主之人, 他毅然决然地效仿华盛顿,任满两届之后就义无返顾地告老还乡。可以这样 说,杰斐逊自动告退之举进一步确立了美国总统的两届任期惯例。
第二点是关于杰斐逊的私生活。从杰斐逊留下的各种文件材料中,我们 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杰斐逊有意地对自己的私生活涂抹了一层神秘色彩。
杰斐逊是十分有条理、心细如针的人。他坚持做日常记录,大到政治斗 争、国家大事,小到家庭财政开支、奴隶的出生年月日等。他保留了朋友和 熟人写给他的全部信件以及他自己写的信,共计 1.8 万余件。他自己所写的 信都复制了一份留底,并把留存下来的信编好索引,成为非同寻常的《书信 集》。杰斐逊还有《园艺簿》,记录其对花草植物等大自然的观察;《农艺 簿》记录了他对农耕种植的观察;各种开支也一一记入流水帐目。然而,最 让人不解的是,在所有这些书信、记录材料中,出现了许多神秘的空白之处, 即那些涉及他的私生活、涉及他母亲和妻子的文字,有人怀疑是杰斐逊自己 故意销毁了。
也许是有趣的巧合,杰斐逊与其弗吉尼亚同乡华盛顿总统一样,娶了一 位寡妇,而杰斐逊的继任者麦迪逊总统娶的也是一位寡妇。但人们对杰斐逊 夫人的了解却是最少的。关于杰斐逊的感情生活,早期传记作家一致认为, 自妻子死后,杰斐逊就再也没有爱过别的女人。比如吉尔伯特 1928 年就写 道:“杰斐逊与多个女人有联系,却从未坠入爱河。”显然,他们试图把他 描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
实际上,杰斐逊 21 岁时情窦初开,就爱过一个叫丽贝卡的女孩子,当然, 那只是短暂、朦胧的初恋。这以后,除了妻子之外,起码还有 3 个女人先后 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并引起人们的关注:(1)贝蒂·沃充,杰斐逊的好明友 和邻居约翰·沃克的妻子;(2)玛丽亚,科斯韦,英国微雕家理查德·科斯 韦的妻子;(3)萨莉·赫明斯,蒙蒂赛洛的黑女奴,也是杰斐逊妻子的胞妹。 杰斐逊与沃克夫人和科斯韦夫人之间的浪漫故事,被传记作家们有意淡 化,他们也竭力否认杰斐逊与黑奴萨莉有任何关系。直到 1828 年 8 月 23 日, 当杰斐逊最有名的情书《头与心的对话》发表时,人们才不得不重新认识杰
斐逊。
杰斐逊的继承人将另外 25 封杰斐逊与科斯韦夫人的来往信件一直保留 在一个被啮坏的口袋中,直到 1944 年才被发现。这些充满柔情蜜意的信件, 成为美国总统中最引人注目的情书。但是就在这些信件于 1945 年公开发表 后,也还有不少人竭力否认杰斐逊曾有过婚外恋;有的人虽承认杰斐逊与科 斯韦夫人“有感情”,但他们坚持说,杰斐逊与科斯韦夫人之间没有“进一 步”的关系。或许在他们看来,这些“浪漫故事”有损于杰斐逊神圣的“超 人”形象。
我倾向于认为,尽管杰斐逊不愿把自己的隐私公之子众,但他是一个感
情丰富。细腻且富有极强感染力的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对于他的私生 活的传言,我们既不能轻易相信,也不必随意否认,本着这样的原则,我在 书中把这些故事都客观地摆出来,不是把结论告诉读者,而是由读者自己去 判断。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笔者不仅参考了大量资料,还受益于我国学术界 对杰斐逊的有关研究成果,如刘柞昌先生的有关论著,谨向刘先生和其他作、 译者致谢。邓蜀生先生提供了一些资料,在此表示感谢。
在本书付择之际,要特别感谢欧阳远大、林淑康和欧阳红兵。他们无私 的帮助、热情的鼓励和他们对本书倾注的大量心血,对我来说如此珍贵。可 以说,没有他们的鼎力相助和贡献,便没有此书。最后,要感谢欧阳明天, 他是催我马不停蹄的力量之源。
书中不当之处,恳请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
阮宗泽
1995 年 8 月于北京水碓子
序 言
美国独立是世界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从此,一个新的国家 诞生了,它以崭新的面貌在新大陆上迅速崛起,因此,当初签署《独立宣言》 的人们被尊之为美国的“国父”,受到一代又一代美国人的热爱和崇敬,在 国父们当中,要数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为这 个新国家所做的贡献最大,美国人称他们为“开国三杰”。
华盛顿是一位举世闻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和军事家。他统率大陆军浴血 奋战 8 年,终于赢得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他还领导制定了一部沿用 至今的国家大法——《联邦宪法》,为美国的共和制和联邦制国家体制奠定 了坚定的基础;建国后他出任美国首任总统,为新国家的建设事业励精图治, 成就斐然。华盛顿的名字己成为美国独立的代名词。杰斐逊是一位博学多才 的学者、思想家和政治家。他以气势如虹的手笔撰写了《独立宣言》,这个 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官方文件不仅宣告了美国正式独立,同时也是人民争取 自由和权利的宣言书。他还是《英属美洲权利概论》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 法令》的起草人,为实现北美的宗教自由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代表作《弗 吉尼亚纪事》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他是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 统和第三任总统,政绩卓著;他还是弗吉尼亚大学和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创建 者。杰斐逊是美国文明和“1776 精神”的杰出代表。富兰克林是一位从社会 底层成长起来的伟大的发明家和科学家,他是电气科学的先驱,有过多项重 大发明,“费城电风筝试验”的故事早已传遍全球,脍炙人口;他还是北美 第一个图书馆的创建者、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创始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著 述颇丰。富兰克林更是一位享誉世界的革命家和外交家,他是《独立宣言》 的起草人之一,战争中代表美国出使欧洲,游说西方列强支持美国独立,建 国后又为创建美国的民主共和政体而呕心沥血。富兰克林从一个印刷工成长
为世界伟人的经历已成为所谓“美国神话”的象征。
1996 年 7 月 4 日是美国独立 220 周年纪念日(1776—1996)。在这一日 子来临之际,编纂出版一套美国人物丛书,以中国传统的史学传记形式和优 美细腻的文笔,把美国“开国三杰”的人生经历和历史业绩介绍给国人,确 实是有必要的。
作者们在撰写该套书时,注意了学习汲取前人写历史传记的优点和长
处,并特别注意把握住以下几个环节:
(一)从多方位、多视角、全面而深刻地描述传主的一生,把他们有血 有肉、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写历史传记切忌把人物描绘成一幅静止的画面:呆滞,脸谱化,毫无生 气。应该把人物动态化,使其呼之欲出,跃然纸上,甚至使人产生可闻其声、 可见其人之感。作者们在人物处理上注意了把握总体观念,从各个不同的角 度,由表及里地写传主一生的各个侧面和层面。不仅写传主的政治、军事活 动和重要功绩,而且也细致入微地写他们的生活细节——家庭、婚恋、生活 情趣和轶闻琐事等;不仅写传主的政治言行、行为作派、爱好习惯等外在表 征,而且还直接闯入他们的内心深处,揭示其性格特点、道德品质和丰富多 采的感情世界;不仅表现传主的辉煌业绩和人生大节,而且还直笔其生活小 节,甚至某些弱点和缺陷,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展示传主的“庐山 真面目”,把他们各自的独特风貌活生生地再现出来,使读者感到既真实可
信又兴味盎然。
(二)把对传主们思想理论的研究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开国三杰” 都是极具政治头脑的杰出政治家和博采众长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家,他们博 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是对古代希腊、罗马以来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 展,是美国社会大变革时代的精神产物,对美国和世界历史有着重大而深远 的影响。作者们都注意拿出相当的篇幅对传主们的思想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 研究。在写作中,作者们注意把传主的思想发展历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与他 们的人生经历紧密结合起来进行阐释,与他们的重大政治实践交互穿插叙 述,从而使读者看到他们的思想是如何指导革命实践并影响历史进程的。另 外,作者们还把传主的思想理论分解为若干部分:政治思想、军事思想、制 宪思想、宗教思想和社会思想,等等,并把这些内容分别放在适当的章节里 进行具体分析论述,同时还注意把传主的思想理论与他们的道德情操、理想 抱负融合在一起进行阐述,使其显得更加自然得体、细腻深刻。这样条分缕 析、精雕细琢地处理,可以使读者对传主们的思想体系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并体味到他们思想和人格的巨大魅力,也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本着济世救民 的精神一步一步创造出他们的思想理论的。
(三)力求用生动感人的文笔写出真实可信、高学术品位的传记著作。 一部好的人物传记应该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写传记如果片面强调科学 性而不计其他,就会陷于枯燥晦涩,曲高和寡,读来味同嚼蜡,兴趣索然, 这样便无法发挥传记的教育功能,从而大大降低其社会效益。反之,如果只 重视其可读性而忽略了科学性,就会使传记失其真实而流于虚构。只有用富 于文采的笔触写出以史实和科学研究为依据的真人真事,才算得上一部好的 传记作品。作者们在写作时注意了对这一原则的把握。书中所叙之事都经过 了认真的考证和查实,以免以讹传讹,谬误流传。另一方面,作者们又注意 运用中国传统文史作品流畅优美的笔法,无论叙述过程、分析议论,还是写 景状物,都力求文情并茂、恰如其分,以便使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交相辉 映,塑造出真实感人的历史人物形象,以飨读者。
本丛书被列入山东省教委科学研究项目。
作者们在写作过程中查阅参考了大量中外文资料,深受许多学者惠助, 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刘文涛 1995 年 10 月于济南
主 编 刘文涛
《美国开国三杰》丛书编委会
副主编 杨 明 阮宗泽 王建吉 编 委 刘文涛 杨 明 阮宗泽 徐向梅 倪世光 王建吉
张益兰 伍 清 一 鸣 任 鹰 李 言
美国开国三杰
民主之魂杰斐逊 阮宗泽著 世界知识出版社
《美国开国三杰》民主之魂杰斐逊
第一章 应运而生
伟大的领导人之所以伟大,之所以成为领导人,是因为他以最亲身的经历和最具代 表性的方式,经历了他的人民为争取其民族独立而进行的斗争。
——埃里克·埃里克森
历史大变动时代往往造就伟大的思想家。本书主人公托马斯·杰斐逊的 一生更加证明了这一真理。
1640 年后的英国革命把专制暴君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结束了斯图亚 特王朝的政治和宗教独裁统治,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光荣”地成为英国政治 舞台和社会生活的主宰者。然而,在北美,殖民地人民卸下了封建主义的镣 铐,却仍然戴着宗主国强加的殖民主义枷锁。到 18 世纪中叶,殖民地的农业 和工商业已经初具规模,英国资产阶级新贵们更不肯放弃这棵摇钱树,他们 对北美的横征暴敛比贪婪的前朝英王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 1764 年的
《糖税法》、1765 年的《印花税法》和《叛乱法》颁布后,大批英军开赴北 美,新兴的美利坚民族的命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不在沉默中死亡, 便在沉默中爆发。殖民地谋生存、求发展的人们终于揭竿而起,走上了民族 大起义的道路。
弗吉尼亚位于现今美国的东部,东濒大西洋。那里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
人。1570 年,西班牙人曾来到此地。1607 年,英国人在詹姆斯敦建立了他们 在北美的第一个居民点。同年,第一批黑人从遥远的非洲被贩运到这里。1624 年,这里成为英国在美洲的第一个殖民地。17 世纪中叶,英国爆发资产阶级 革命,弗吉尼亚支持英王,并成为忠于王室的难民的避难所。为此,英王查 理二世称其为“第五王国”,并授予它“老领地”的称号。到 18 世纪上半叶, 由于以黑奴为劳动力的烟草种植园迅速发展,当地经济十分繁荣,这吸引了 那些原在马里兰、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等地的德国、爱尔兰移民,他们纷纷 迁至土地肥沃的阿巴拉契亚谷地。
当时,伦敦还流行着这样一出戏——《东方的锄头》,把弗吉尼亚描述
为令西班牙人也十分垂涎的人间天堂:“黄金遍地,比英国的铜还要多。” 当地人想要宝石时,可以随便到海边采集。弗吉尼亚的神秘、富庶,深深吸 引着英国社会的冒险家和流浪汉。他们高举十字架,胸怀黄金梦,飘洋过海, 历尽艰辛,试图在这块人烟稀少的新大陆寻觅自由、富庶的天堂。
托马斯·杰斐逊的祖先加入到这股移民潮中,从英国威尔士的斯诺登出
发,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弗吉尼亚。 就在弗吉尼亚居民区的西端,有一片新开垦的红土地,那里有一座不太
大的木屋,看得出来,是主人经过精心选址,才在西南山脉山峡下段建造起 来的。它依山傍水,周围树木葱笼,鸟语花香,美不胜收。它的拥有者便是 托马斯·杰斐逊的祖父小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在其《自传》中说:“我父亲的父辈来自威尔士和英格兰最高的 山斯诺登附近。”他还称在查询一个威尔士的法律案件时,发现其家族的姓 名。
小托马斯·杰斐逊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夭折;另一个在罗阿诺克,结 婚后生了不少儿女;第三个名叫彼得·杰斐逊,出生于 1707 年,这就是托马 斯·杰斐逊的父亲。
彼得虽从未接受过正规教育,但是却颇有志气,喜欢读书,并且非常刻 苦,因此学到不少文化知识。长大成人后,他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但为人 友善,时常和他的黑人奴隶一道,干极其费力的重活。
据说,彼得能把两大桶烟叶用头顶起来,不管一桶是“560 磅”还是“近
1000 磅”。有一次,彼得让三个奴隶把一棵被毁坏的树拉倒。这三个奴隶用 绳子套住树身,使出了吃奶的劲,那树却巍然不动。他们喊着号子,一遍又 一遍地努力,仍然无济于事。彼得见状,跑了过去,叫他们一齐让开。他伸 手抓住绳子,只一用劲,树就被连根拔起。他精力充沛,勇猛无比,不知疲 倦。他可以吃生肉,可以在猛兽嗷嗷乱叫的森林中坦然睡在空心的树上。他 尤其喜欢户外活动。他是个打猎专家,还是一个游泳好手,对测量土地也很 感兴趣。
凡此种种,使得他给儿子留下如此印象和记忆:威力无穷,聪明能干。 那时,整个弗吉尼亚地区严然是一座看不到尽头的茫茫苍苍的大森林, 到处古木参天,人烟稀少,广袤的土地上只零零星星地散落着一些种植场。 那是一片尚未得到很好开发的原野。因此,土地测量员是当地政府最需要、 最受人们欢迎的人才。彼得学到一手好的测量土地的技术,当上了阿尔贝马 尔县的土地测量员。1749 年,他很幸运地和弗吉尼亚威廉-玛丽学院数学教 授乔舒亚·弗莱伊先生一起,被选派为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的边界测量员。 后来,他又奉命和弗莱伊教授合作,绘制了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这张地图
于 1751 年在伦敦出版发行,比今天的地图还详细,包括与宾夕法尼亚、新泽
西和北卡罗来纳的毗邻地区。多年后,它仍具权威性。陪同彼得一起在 1746 年作首次探险考察的托马斯·路易斯的日记上记录着他们共同度过的那些风 餐露宿、饥寒交迫的日子。彼得的日记本是研究他本人的好资料,但它却在
1770 年夏德威尔大火中化为灰烬。
由于彼得有文化知识,掌握了测量土地及绘制地图的技术,而且品行端 正,人缘颇佳,渐渐地成了当地公认的头面人物。他当过地方治安法官,又 当过县尉。他负责在与印第安人交界的地区维持秩序,与印第安人友好相处, 公平对待印第安人,从而保障了一方平安。因此,1755 年,他被选进了弗吉 尼亚议会。
人们还特别称道彼得生活简朴,平易近人。尤其是他不赞成鞭笞奴隶,
善待印第安人,被印第安人看作不可多得的白人朋友。他还乐善好施,乐于 助人。他的下一代也继承了他的这一品行。
1739 年,32 岁的彼得与当地一位 19 岁的姑娘简·伦道夫结了婚。
简·伦道夫的娘家是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富有、最有权势和最有名望的伦 道夫家族。伦道夫家族的祖先和颇负名望的苏格兰默里伯爵有血缘关系。 简·伦道夫的父亲艾沙姆·伦道夫是位年轻的船长,他是在英国结的婚。简
于 1720 年出世,她是 11 个孩子中的老大。随后,艾沙姆·伦道夫辗转到弗 吉尼亚定居下来。他热衷于贩卖奴隶,自己也拥有 100 个奴隶。家里有漂亮 的房子,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简·伦道夫结婚时,除了带来 200 镑 的嫁妆外,也把这种家庭的联系和影响带来了。
彼得和简并非门当户对,有齐大非偶之嫌。当然没人知道简是否觉得自 己比丈夫优越,因为她生在英国,还有与高贵血统的联系,而彼得则对祖先 的事知之甚少。由于和简结婚,彼得又增添了不少土地,奴隶也增加到 100 多个,这使彼得一跃成为弗吉尼亚最富有的贵族之一。
彼得有几个好朋友,最好的朋友是他妻子的胞弟——吐卡霍的威廉·伦 道夫,像弗吉尼亚殖民地其他具有开拓精神的已婚年轻人一样,他们俩疯狂 地占领、获取“英王的沃土良田”。他们俩部同时看上了里瓦纳河岸的那片 土地。但当彼得去申请获取这 1000 公顷土地时,发现伦道夫已早在两天前就 申请了 2400 公顷的土地,其中包括彼得垂涎已久的 400 公顷。伦道夫得知这 一情况后,立即把那 400 公顷土地转卖给了彼得。这使得彼得格外高兴,他 早就渴望在这块土地上修房造屋,安身立命。
彼得为自己修建的房子取名“夏德威尔”,这原是英国伦敦的一个教区 的名字,简·伦道夫的母亲就出生在那里。夏德威尔建在一个斜坡平整出来 的坝子上,四周森林环抱,郁郁葱葱。离夏德威尔 4 英里以外是夏洛茨维尔, 而距夏德威尔 1.5 英里之处便是彼得之子托马斯·杰斐逊后来精心营造“蒙 蒂赛洛”的山丘。
1743 年 4 月 13 日,托马斯·杰斐逊便出生在夏德威尔。但他的大部分 童年生活却并不是在夏德威尔度过的。
杰斐逊的容貌像他的父亲,而瘦削的身材则像他的母亲。也许你会认为, 他作为长子生长在生活环境优越,受人尊敬、仰慕的家庭,他的童年一定是 非常幸福的。其实,杰斐逊真正的童年生活却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一言 难尽。杰斐逊曾回忆起儿时的家庭,对他的外孙谈起他早年的故事。
因为威廉·伦道夫把夏德威尔的 400 公顷土地转让给了彼得·杰斐逊,
加上他们还有亲戚关系,威廉·伦道夫便成了杰斐逊家的常客和好朋友。伦 道夫的妻子在 1742 年之前去世,留下二女一子。伦道夫有一种不祥之感,预 感自己来日无多,便让彼得做他的遗嘱执行人,而且恳求他在其死后搬到吐 卡霍去住,以便抚养他的 3 个幼小的孩子。伦道夫在得到彼得的首肯之后不 久便英年早逝,撤手西去,年仅 33 岁。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1745 年彼得 举家搬到了 50 英里之外的吐卡霍。正是这次骑马穿过森林的旅程成为杰斐逊 最早的记忆。那年,他两岁。
到了吐卡霍,他们搬进了一幢陌生的房子。那里有两个分别是 9 岁、7
岁的女孩和一个 4 岁的男孩。杰斐逊自己的姐姐简和玛丽,只有 5 岁和 4 岁; 妹妹伊丽莎白刚出生,还在妈妈的怀里。搬到吐卡霍一年后,他母亲又给他 生了一个妹妹。这些变化对杰斐逊来说是难以接受和适应的,尤其使杰斐逊 感到不自在的,是似乎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他们所住的地方虽比夏德威 尔的房子漂亮得多,但它是属于伦道夫家的;加上伦道夫家的 3 个孩子都比 他大,杰斐逊似乎感到自己“失宠”了,便急切地盼望回到自己的家。但这 种生活 7 年后才得以改变。
5 岁那年,他的弟弟彼得·菲尔德出生 5 周后便夭折了,这使他知道了 小孩也会死。杰斐逊也知道了比他小 20 个月的妹妹伊丽莎白智力迟钝。
杰斐逊的童年生活是同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分不开的。他家有 100 多个 奴隶,他小时候就同黑人奴隶一起做游戏,一块儿玩。到了吐卡霍又有 100 多个奴隶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直到 9 岁,杰斐逊的生活圈子中都总是黑人多 于白人,比例大约为 10:1,而且他早年的朋友便是黑人。因此,杰斐逊称 他很熟悉黑人。他 5 岁那年听说俄勒冈县附近的种植园里,一个名叫伊夫的 奴隶被指控要毒死她的主人,被判以火刑处死了,杰斐逊渐渐明白了,白人 和黑人是不同的,白人是统治者,黑人是被统治者,即使是小孩,也是如此。 白人孩子必须上学,而黑人孩子则不可能。但他的父亲彼得对奴隶却比较友
善,不允许监工用鞭子抽打奴隶。父亲的言传身教给杰斐逊很大的影响,用 他的话来说:“我对他们的感情和同情心,是永远不会磨灭的。”
也是 5 岁那年,他被安排进一间教室开始念书,同学们的年龄都比他大 一些。刚开始,他不喜欢上学。一天,他悄悄地溜了出来,躲在另一间房子 的后面,双膝跪地,虔诚地祈求上帝:“仁慈的上帝,求您赶快结束这堂课 吧,它实在大长了!”然而,祈祷似乎不起任何作用,课并没因他的祈祷而 结束。从此,他对祈祷感到失望,并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能对上帝期望太多。 许多年以后,他还把这一思想告诉了他的外孙们。
杰斐逊 9 岁那年,彼得决定把家迁回夏德威尔,并送杰斐逊进入拉丁语 学校学习。他的老师是一位名叫道格拉斯的苏格兰牧师,他教授基础希腊语、 拉丁语和法语。杰斐逊像父亲一样喜欢读书,彼得的藏书虽然不多,但都是 些经典之作,比如《圣经》以及莎士比亚、斯威夫特、艾迪生和斯蒂尔的作 品等。
过了一段时间,杰斐逊逐渐感到只有白人孩子能上学、他的黑人朋友不 能和他一起去上学的现象是不公平的。他长大后,在其《弗吉尼亚纪事》一 书中提出了被视为“异端”的主张,即所有的黑人都应接受教育,学习“耕 种、艺术和科学”,男孩到 21 岁,女孩到 18 岁,而国家应支付这笔费用。 希望儿子出人头地的彼得十分重视教育孩子。在杰斐逊 5 岁时,不仅送 他到小学念书,还请来一位家庭教师,教他读书写字。彼得一心一意想按照 自己的形象塑造儿子。他向儿子灌输严格要求自己及勤学苦练的思想,教导 儿子勤奋读书、写字、记帐和工作。他还常教导儿子:“你自己能做的事, 千万不要让别人替你去做。”父亲的谆淳教导对杰斐逊后来的生活和成长起 着巨大的影响作用。他后来负笈求学于威廉斯堡时,没有与那些纨袴子弟随
波逐流,而是潜心读书,力求上进,这完全归功于父亲的教育。
彼得不但要求儿子向书本学习,而且注意培养他向大自然学习的兴趣和 习惯。受父亲的熏陶,杰斐逊从小便热爱大自然,有许多荒野情趣的回忆。 他时常上山或钻到森林里去狩猎,或者去溪流山涧中钓鱼摸虾。正因为如此, 他有非常丰富的关于自然的知识,比如他熟悉各种鸟兽的名称及其习性,甚 至连野地及森林中的各种昆虫的生活都了如指掌;他认识许许多多的植物、 花草,对它们的特性、用途等有所了解。大自然对杰斐逊来说简直是一本敞 开的引人入胜的大书。他一生对勘测、建筑等行当的兴趣经久不衰,这也得 益于他的父亲。当谈及第一张弗吉尼亚地图是他父亲和乔舒亚·弗莱伊一起 绘制的时候,他不无骄傲之感。
父亲求知若渴的性格使杰斐逊深受熏陶。事实上,在美国历史上,很少 有总统像他那样对科学如此痴迷、执著。他博览群书,不断用知识充实自己, 升华自己,正因为如此,他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博学多才的人之一。
像其他望子成龙的父亲那样,彼得也教儿子骑马、打枪。当里瓦纳河涨 水时,带他逆流而上。杰斐逊把这一“教导”传给外孙,他认为男孩子 10 岁时就应当有枪,把他们送到森林中去,让他们靠自己的力量应付一切。
杰斐逊第一次到山上打猎,因没有经验,一无所获。不过他在回家路上 发现了一只被困在一个小围栏中的野火鸡。于是,他用自己的吊袜带把火鸡 捆在树上,然后举枪瞄准,开枪,最后把被打伤的火鸡吊在枪筒上,得意洋 洋地扛回家去。
也正是在这段童年时期,杰斐逊成了印第安人的好朋友。印第安人的首
领在革命之前常常去威廉斯堡,他们常常在夏德威尔歇脚,拜访杰斐逊的父 亲彼得,这样他们也逐渐和杰斐逊熟悉了。多年之后,杰斐逊在给好友约翰·亚 当斯的信中,曾动情地回忆起一个名叫翁塔塞特的印第安人首领。翁塔塞特 是个英勇无比的勇士,他每次去弗吉尼亚首府威廉斯堡时,都一定要在夏德 威尔停留。有一次,翁塔塞特准备离开弗吉尼亚去英格兰。就在行前的那个 晚上,杰斐逊有幸聆听了他感人至深的告别词。杰斐逊这样追述道:月亮又 圆了,他仰望满月为自己旅途的平安祈祷,为自己同胞的福祉祈祷。他的声 音响亮,抑扬顿挫,说话时伴随着的动作干脆有力。他的同胞们燃起团团髯 火,气氛庄严肃穆。后来,翁塔塞特的印第安人部落遭到驱赶和屠杀,杰斐 逊尽己之能做了一些解救工作。
在杰斐逊的生活中,有一个阴影使他感到成为“于社会无用的人”是一 种罪恶,这一阴影让他志存高远。毫无疑问,阴影便是他的父亲。杰斐逊没 有父亲那样强壮的身体,但他从父亲那儿获得了和身体同样重要的精神力 量。他还从父亲那儿学到了一些测量知识,他也开始像一名测量员那样撰写 他的第一本书,也是惟一的一本书,书名叫《弗吉尼亚纪事》。在该书中, 他采用了父亲所绘制的地图,只稍稍做了些修改。凡此种种,都反映了杰斐 逊对父亲的敬仰、爱戴和感激之情。
彼得于 1757 年 8 月 17 日突然去世,终年 50 岁。他与妻子有 6 个女儿、
2 个儿子。杰斐逊是哥哥,还有一个弟弟,父亲去世时,杰斐逊只有 14 岁, 这无疑是杰斐逊早年最大的精神创伤。
彼得死时留下了 7500 英亩土地和 90 多个奴隶。按照遗嘱,妻子简·伦
道夫得到 2500 英亩的种植场、1/6 的奴隶及物品。6 个女儿各继承 6 名奴隶
及 200 英镑现金(必须到结婚或年满 21 岁时才有权使用)。剩下的土地和奴 隶归杰斐逊和弟弟所有。遗嘱还规定,在母亲去世后,杰斐逊还可以继承母 亲的种植场,但他要负起教育幼小弟妹的责任,对姊妹的嫁妆也要负责。而 且,在年满 21 岁以前,他在生活用度上必须听从父亲的遗嘱执行人的指示。 突如其来的责任落到了杰斐逊的肩上,但却没有实权!他不仅要服从母亲的 绝对权威,而且还要就很小的财政支出情况向父亲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约翰·哈 维、约翰·尼古拉斯、彼得·伦道夫、托马斯·特平和托马斯·沃克汇报。 这些人谁也没有成为杰斐逊的良师益友。杰斐逊一生对权力既爱又恨,他追 求权力,获得权力,最终却放弃权力。对此,他的朋友们都感到难以理解。 杰斐逊这种对权力的矛盾心理,恐怕最早便可追溯于此。
与对父亲的敬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杰斐逊对他母亲却格外疏远、冷漠。
他对母亲只字不提,有时还间接地流露出伴随他一生的这样一种认识:他母 亲没有资格“提出忠告或指导”。研究杰斐逊的所有专家学者们竭尽所能, 也没能找到有关简·伦道夫·杰斐逊与大儿子之间关系的多少材料。愈是神 秘,愈是使人对杰斐逊与母亲的关系感到好奇。
杰斐逊和他母亲共同生活了 27 年,其中只有一小段时间因他到威廉斯堡 学习法律而分开。在杰斐逊的无数封信和其他文件中,几乎没有提到过自己 的母亲,只在写给他舅舅的信和他的《自传》中提到过,但也只是片言只语, 毫无感情色彩。此外,在杰斐逊的帐目本中,有 4 处涉及他母亲。传记作家 亨利·兰德尔的解释是,杰斐逊对于描写他家里的女性感到“十分难为情”。 在亨利·兰德尔看来,杰斐逊的母亲和蔼可亲,充满柔情,性情开朗。
从杰斐逊早期的记录本、帐目本中可以看出,只要他在家和母亲一起生
活,他们在拥有多少奴隶、收入、饮食和其他东西方面的关系便是复杂的。 杰斐逊详细列明每一样东西,常常有不少东西是列在简·杰斐逊夫人名下的。 杰斐逊的母亲可能有检查她儿子花销的习惯。杰斐逊把他自己的记录本保留 下来,把妻子给他的信销毁了。杰斐逊母亲的任何手迹也都没有保存下来, 有人怀疑是杰斐逊有意把它们给毁掉了。当然,它们也可能是在 1770 年夏德 威尔的那场大火中被烧光了。然而,就在那场大火之后,她还活了 6 年,而 这几年中,杰斐逊在威廉斯堡和费城度过不少时间。杰斐逊不可能与他母亲 不通音讯。
不过,夏德威尔的那场大火似乎结束了那种依靠母亲的生活。他那时 27 岁,就在发生火灾之时,他开始在蒙蒂赛洛修建自己的房子。当一个单间修 好后,他就毅然搬了进去。大火之后过了两年,他娶了玛莎·威利斯·斯凯 尔顿,并把她接进自己的别墅中。
就在 1776 年 3 月 31 日那天,即夏德威尔大火之后 6 年,他结婚之后 4 年,杰斐逊在他随身携带的记录本上简要写到:“我母亲今晨 8 点去世,终
年 57 岁。”在他母亲去世两个月之后,杰斐逊把这一消息告诉了他的舅舅。 杰斐逊在信中只是简单地说:“我母亲去世的消息恐怕你还不知道。这事正 好发生在 3 月的最后一天,从发病到去世不到一小时。我们猜想她是中风。”
杰斐逊的话如此冷漠和平静,让人吃惊。
父亲是新大陆的白手起家的移民的后裔,是反抗和仇恨英国统治的威尔 士人的后代。但母亲却是生在英格兰,并与旧世界有强烈的家庭联系。这无 疑在杰斐逊的心里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杰斐逊在其《自传》中对母亲的祖先含糊其词,流露出了他内心的一种
矛盾冲突心理。在其《弗吉尼亚纪事》一书中,他表露出的担心是:“倘若 英国移民大批涌入美国,他们将把对皇室的感情也随之带来,并世代相传。” 如此不同的父母亲,如此不同的家庭影响,如此坎坷多折的青少年时代, 应运而生的托马斯·杰斐逊,也印证了中国古代思想家盂子的至理名言:“天
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第二章 寒窗苦读
我运气颇佳,很早就结识了一些地位很高的人物。于是我便一直希望成为和他们一 样的人。
——托马斯·杰斐逊
英年早逝的父亲在遗嘱中仍特别嘱咐,杰斐逊应该受到充分的正规教 育。天道酬勤,正因为杰斐逊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父亲的遗嘱,才为今后事 业上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常言道:“少年辛苦修身事,莫向光阴情寸功。” 父亲去世后,杰斐逊进入阿尔贝马尔县一所由牧师詹姆斯·莫里掌管的
小学校读书。莫里除教授他希腊文和拉丁文之外,还向杰斐逊传授了阅读方 法:要靠理解、深思熟虑、评论和消化所读的作品,进入到作者的精神和作 品构思之中去。由于莫里老师的学校离夏德威尔有 14 英里地,因此杰斐逊学 习期间就住在莫里牧师的庄园里(杰斐逊的监护人除付给莫里老师学费和食 宿费之外,每年还另外付给 20 英镑)。这使他有机会浏览莫里 400 余卷内容 包罗万象的藏书。杰斐逊一生酷爱读书,恐怕便始于此。
杰斐逊尤其感谢莫里老师教他学习希腊文,这使他后来能直接用希腊文
来欣赏荷马史诗,他认为读原文比读英译本更让人兴趣盎然。莫里牧师被认 为是弗吉尼亚殖民地上受过最好教育的人,杰斐逊对莫里老师非常尊敬,钦 佩地称他是个“当之无愧的权威学者”。
詹姆斯·莫里除了杰斐逊之外还有 4 个学生,其中包括他的儿子,年龄
从 14—16 岁不等。他们都成为彼此的好朋友,杰斐逊直到去世之前还一直和 他们中的两人保持通讯联系:一个是詹姆斯·麦迪逊(杰斐逊的后继者麦迪 逊总统的表弟),后来当上威廉·玛丽学院的院长;另一个就是小詹姆斯·莫 里,他后来离开了弗吉尼亚,成了一名英国富商。另一位同学达布尼·卡尔 是杰斐逊年轻时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和杰斐逊的妹妹结了婚。
当时,大多数弗吉尼亚种植场都互不相连,被森林或泥泞的道路分隔。
但夏德威尔种植场却靠近大路,当真是“路人歇脚之处”。那时弗吉尼亚富 贵之家盛行跳舞和晚会。亚历山大·英格尔斯教杰斐逊和他的 4 个妹妹学习 跳舞;还有人教他拉小提琴和大提琴,教他妹妹学习竖琴。后来杰斐逊还跟 一个意大利音乐家学习小提琴。音乐成了他生活中永久的快乐之源。多年后, 玛莎·威利斯和玛丽亚·科斯韦这两个演奏拨弦古钢琴的能手,都深深地吸 引了杰斐逊。
由于应酬太多,杰斐逊产生了逃避这种无聊生活的想法。1759 年元旦之 后,杰斐逊征询了他母亲的表兄彼得·伦道夫的意见之后,决定去威廉-玛丽 学院求学。1760 年 1 月 14 日,他给父亲的遗嘱执行人之一约翰·哈维写信 说:“彼得·伦道夫认为我应当到学院去深造,这将使我有更好的机会完成 我的学业。为什么呢?首先,只要我身在夏德威尔就少不了各种应酬,它们 至少占去我 1/4 的时间,使我难以安心读书。另外,在学院我还可以学习希 腊语和拉丁语,还可以学数学。”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杰斐逊对因娱乐太多而荒废学业深感内疚和不安。
当得知要孤身一人离家到外地去上学时,他在日记中写道:“置身于一 个广阔天地,置身于完全陌生的世界、没有朋友,没有保护人给予如此小小
年纪未涉人世的人忠告,危险处处在,你必须靠自己求得平安??” 由此,可读出他幼小心灵感受到的那种被遗弃而自己有些四顾茫然的心
态。
1760 年 3 月 25 日,不到 17 岁的杰斐逊被威廉-玛丽学院哲学系录取了。 在一个仆人的跟随下,他来到了学院所在地——弗吉尼亚的威廉斯堡。当时 的威廉斯堡只比一个村庄稍强,约有 200 间木质房屋,刷得白白生生的。街 道坑坑洼洼,尘土飞扬。每年春秋两季,当弗吉尼亚议会开会时,便人满为 患。
但在美国不是很长的历史中,最古老、最具有早期殖民时代特色的城市 就当数威廉斯堡。
威廉斯堡静静地坐落在弗吉尼亚的东南角,宽阔的詹姆斯河从它的南面 流过,四周是一片片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外面喧闹的世界,犹如一个小小的 “世外桃源”。这里是殖民时代弗吉尼亚州的首府,是“新大陆”最富裕、 最繁荣的城市。
威廉斯堡最古老、最有历史意义之处还不在城内,而是在城外詹姆斯河 上的詹姆斯岛。1607 年 5 月,3 艘英国商船载着货物和 104 名男子从英国来 到这里。他们卸下货物,砍倒树木,建起了自己的城堡。这是英国殖民者在 北美的第一个安居点。他们比另一批英国殖民者在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港登 陆还早 13 年。它后来扩展为詹姆斯城,并在整个 17 世纪成为英国在北美的 第一块殖民地——弗吉尼亚的首府,直到这个首府于 1699 年迁到威廉斯堡为 止。
威廉·玛丽学院这所以英王威廉三世和王后玛丽二世命名的学院,建于
1693 年,是美国国内历史仅次于哈佛大学的高等学府。学院内著名的韦恩大 楼则是全美最古老、而且现在还在使用的教学大楼。威廉-玛丽学院只有 4 个系:文法系、哲学系、神学系和印第安人系。包括校长在内全部教师只有
7 人,师生总共不超过 100 人。全部教职员都是英国国教教士,只是到杰斐
逊入学前两年,才有一位来自苏格兰的非国教教士教授威廉·斯摩尔。说来 也巧,杰斐逊上学的头一年,伦理学讲座主持人空缺,由斯摩尔临时代理。 而斯摩尔教授原本是一位自然科学家,这样,命运之神把杰斐逊和斯摩尔安 排在一起了。杰斐逊所修的课程将近一半是斯摩尔教授讲授的,他在威廉- 玛丽学院的学生中起了启蒙作用。
很快,杰斐逊便成为男女同学乐意与之相交的人。这位身材高挑、红色
头发、脸上有雀斑、沉着冷静、友善好施、却有些腼腆——这成为他的一大 弱点——的青年,虽说不上英俊,但他的眼里总是闪耀着智慧的光茫,谈吐 得体,言之有物,幽默机智,这些都是女生所喜欢的品质。同样,杰斐逊也 引起了斯摩尔教授的注意。
入学不久,杰斐逊发现,这位苏格兰博士尽管是教数学的,但也对各项 有益的科学学科几乎是样样精通;他不仅是思想家,而且还是哲学家;他极 善传授知识,仪表端庄,温文尔雅,并且思想开阔,气量宽宏,具有君子风 度。同时,斯摩尔教授也发现,杰斐逊是个好学肯问、求知若渴的青年。他 十分喜欢,常常叫杰斐逊去和他作伴,并带他参加一些社交活动。二人遂成 为忘年之交。年轻的杰斐逊由于结交了这位年长的博学之士而受益匪浅。杰 斐逊在与斯摩尔的交谈中,首次接触到浩瀚无边的科学知识。
杰斐逊十分尊敬斯摩尔教授,在给一位朋友写信时称他“就像父亲”一
样对自己,认为“是我的幸运,也许他将改变我一生的命运”。 最让杰斐逊感激的是,斯摩尔给他介绍了另外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乔
治·威思,他后来成为杰斐逊的法律教师;另一个是弗朗西斯·福基尔,英 国驻弗吉尼亚的总督。
威思举止文雅,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在政治思想上是一位 共和主义者。他虽然是法律教授,却对希腊文颇有造诣,谙熟希腊古典哲学。 杰斐逊称威思为“我的忠实可爱的导师”。
斯摩尔和威思非常重视杰斐逊这个好学上进、有抱负的学生,他们时常 带杰斐逊到福基尔总督官邪参加宴会和欣赏音乐。这些雅聚成为杰斐逊后来 最甜美的卧忆之一。
福基尔约 60 岁模样,原是英国哈特福德的乡村绅士。他父亲曾是英格兰 银行行长。福基尔也曾担任过“南海公司”的主管。他喜欢音乐,对科学很 感兴趣。据说他还赌博成瘾,一晚上就把家当输得精光,无奈,在朋友的帮 助下谋得了一个到新大陆当总督的差事。但他嗜赌的习惯一直没改。
有趣的是,这位新总督也有细心、认真的科学态度。他新官上任,初来 乍到,发现总督官邸北面的窗户被狂风、冰雹毁于一夜,第二天地面上结满 了冰块。心血来潮的福基尔翻箱倒柜,找出尺子、笔和纸,开始跪在地上测 量起来,并作了详细记录,还把记录寄给了在英国的兄长。结果,这无心插 的“柳”,竟被英国皇家协会出版。福基尔因而对威廉斯堡的天气坚持天天 作日记。
喜欢音乐的福基尔,很高兴每个周末都与具有天赋的年轻小提琴手做
伴。很快,福基尔发现其中的杰斐逊还有其他才能。来参加聚会的人群总是 无拘无束,高谈阔论,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从文学到政治,从政治到自然 科学,从自然科学到音乐美术,从音乐美术到日常生活,等等。而这位年轻 人不仅无所不谈,而且常常出语惊人,言辞犀利。
如饥似渴的杰斐逊在这些聚会中大开眼界,增长了不少知识。难怪他后
来不无庆幸地写道:在那里,我“听到了我一生中所能听到的最有见地、最 有理性和最富哲理的谈话”。因此,他感谢他的三位忘年之交。这三个人分 别给予杰斐逊三种东西:斯摩尔意味着哲学:威思象征着法律和法典制定者; 福基尔则代表雄辩和成就。
可是好景不长。斯摩尔教授于 1764 年返回英国,后来成为达尔文的好朋
友,杰斐逊从此之后再也没见过他。福基尔也于 1768 年 3 月因病逝世。只有 威思仍和他在一起。
这位优秀的希腊语和拉丁语学者、弗吉尼亚最受尊敬的律师,在 35 岁时 收下了 19 岁的杰斐逊学习法律。
不管从哪方面讲,威思都是影响杰斐逊的最重要的人物。杰斐逊在《自 传》中称他是“年轻时最爱戴的教师,一生中最尊敬的朋友”。杰斐逊甚至 叫威思“第二父亲”,说他是“我最早、最好的朋友,他对我一生的事业产 生了最有益的影响”。
开始,杰斐逊并不喜欢学法律。但后来深入进去之后,又觉得其味无穷, 爱不释手。
威思是个图书收藏家。在其影响下,杰斐逊也开始藏书,并且一生乐此 不疲。就在夏德威尔大火之后 3 年,杰斐逊又收藏了 1250 册书,最多时达
6500 册。
杰斐逊虽年纪轻轻,却真正做到了:“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威廉斯堡的社会,放荡享乐成风,年轻的富家子弟整天沉溺于斗鸡、赌 博、酗酒、赛马及风花雪月的风流场合之中。杰斐逊的许多同龄同学、朋友, 大多随波逐流。一次,他的同学帕特里克·亨利看着杰斐逊的书架上放满的 书籍说:“老兄,我借两本休姆的论文,打算这个冬天阅读。”但当亨利还
书时,杰斐逊却发现他连半本都没读完。 由于所处的环境,杰斐逊时常不得不与赛马者、玩牌者、猎狐者、科学
家、自由职业者及高贵人物为伍。他后来回忆说:“回想到我时常与各种不 良分子交往之时,我吃惊于我没有和他们一道误入歧途,成为像他们那样对 社会无用之人。我运气颇佳,很早就结识了一些地位很高的人物。于是我便 一直希望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于是在打死狐狸或赛马得胜的兴高采烈之 际,我常常们心自问:我应该选择哪一条博得名声之路,是当骑马师,是当 猎狐者,是当一个演说家,还是当一个正直之人来维护我国的权利?”
杰斐逊这样勤勉刻苦学习的习惯,早在父亲去世之前就养成了,这也说 明了父亲对他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他后来说:“是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养成 了勤劳刻苦的习惯。如果不是小时候,那后来就别想养成了。”
杰斐逊爱好甚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对知识的孜孜以求,恨不得把 所有知识全部塞进自己的脑袋,并以此为乐。他一天要学习 15 个小时,通常 凌晨 2 点才熄灭蜡烛。当天边露出第一缕晨光时,他就翻身起床,重新开始 了一天紧张的学习。课余,杰斐逊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读历史和哲学书上。 当他的朋友、法律系学生本杰明·摩尔向他请教应读什么书时,杰斐逊写信 作答。这封信后来竟成为美国法学系学生中最有名的信,它折射出了杰斐逊 自己的过去。他说,黎明即起,闻鸡起舞,8 点之前阅读有关自然科学、伦 理学、宗教和法律的书籍(并列出应读的书目);8 点至 12 点,学习法律;
12 点至下午 1 点,学习政治;下午学习历史;从傍晚到睡觉前,学习修辞、
演说技巧。 杰斐逊学习兴趣异常广泛:一切事物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和好奇之心。他
既爱好希腊文法,又爱好牛顿的物理学,她不仅学西班牙语,还学习微积分。
他读希腊文的柏拉图的著作,读拉丁文的西塞罗的作品,读法文的孟德斯鸠 的著作。当然他还喜欢读英国小说家斯特恩、菲尔丁和斯莫利特的作品,同 样也十分喜欢莎士比亚、弥尔顿及波鲁的诗歌。
杰斐逊不仅认真读书,而且善于发现和提出问题。一次他把自己的笔记
寄给托马斯·库珀,在对自己年轻气傲表示歉意之后,他说:“我大胆追求 知识,从不害怕追求真理和刨根问底,不管其结果是否与权威相符。因此, 如果你发现这一结论比历史事实和原则还要大胆的话,请你多包涵。”
杰斐逊之所以如此博学多才,还应归功于他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 法。杰斐逊十分勤奋,他邀游书海,当他的同学、朋友们纷纷躲开或绕行那 些深奥晦涩的著作时,他却执著无比,像蚂蚁啃骨头似的从不放弃。
当然,杰斐逊并不是一个死用功的书呆子,也并没有“与世隔绝”。他 既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又喜欢各种体育锻炼,坚持跑步、骑马等户外活动。 他还养成每天清晨用冷水洗脚的习惯,即使在冬天也不间断。杰斐逊身材颀 长,看似单薄,其实体质不错。据说他一生中从未患过感冒,只发过两三次 高烧,他的健身之道就是一辈子坚持锻炼和每天早上“用冷水洗脚”。
教师引进门,修行靠个人。杰斐逊自身的勤勉、坚韧和执著,是他最终
成为博学者和伟人的最根本原因。
第三章 律师生涯
人人生而自由,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对自身拥有权利,包括迁徙自由及按照本 人意志使用权利的自由。
——托马斯·杰斐逊
1762 年,杰斐逊大学毕业,受威思先生的影响,决定继续学习法律。 也许从这时候起,在美国学习法律便成为通向政治之门。有这么一组数
字,足以说明律师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独立宣言》上 签字的 56 人中,17 人是律师;在美国《联邦宪法》上签名的 39 人中,22 人是律师;在美国历史上的 41 位总统中,24 人是律师。可见,律师的参政 意识是何等强烈。
当时在殖民地没有法律学校,有志以律师为职业的青年只得从给律师当 实习生做起。杰斐逊专心致志地跟着乔治·威思先生学了 5 年法律。
由于他们早就认识,威思先生喜欢这个志向远大的青年人,而杰斐逊也 十分尊重博学多才的威思先生,他们相处甚是融洽。威思先生精心指导杰斐 逊,一开始就让杰斐逊阅读《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的第一部分,即“科克 论述利特尔顿”。托马斯·利特尔顿爵士是 15 世纪英国有名的法理学家。后 来杰斐逊又读 17 世纪的法律学家爱德华·科克爵士的文章。科克曾是反对英 国国王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的民众党领袖,以起草《权利请愿书》(1628 年)而名声大噪。
刚开始接触这些书本时,杰斐逊深感无聊,认为它们呆板枯燥,他曾说,
“我还从未这样厌倦过”。然而,法律这东西似乎也像甘蔗一样,越往后嚼 就越甜。当杰斐逊硬着头皮啃下去时,他逐渐佩服上科克那“古怪而精深的 学问”了。美国独立战争后不久,杰斐逊提到科克时说:“比较正统的辉格 党人绝不会写作,也不会对英国宪法的保守思想或所谓的英国自由进行比较 深刻的研究。”可见杰斐逊对科克的敬佩。
读完科克的《英国法律学入门》一书后,杰斐逊开始学习威廉·萨凯尔
德、罗伯特·雷蒙德、乔治·安德鲁斯等人编辑的英国高等法院审理的各种 案例报告。除了阅读有关法律书籍,他还广泛涉猎了有关历史、地理、政治、 文学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比如他读过卡麦斯勋爵的《历史上的法律论 文》、约翰·达尔林普尔爵士的《大不列颠封地所有权的历史》,以及伯纳 德·黑尔的《习惯法历史》;还读过洛克、西赛罗、孟德斯鸠、莎士比亚、 弥尔顿·拉辛、伏尔泰、马基雅维利、塞万提斯的作品以及一些百科全书, 等等。扎实的基本功和广博的知识,为他后来成为美国革命思想上的领袖, 打下了坚实的文化知识基础。
杰斐逊有一个习惯,即一边读书,一边作笔记,还摘录文章中的一些段 落,把心得体会也写在笔记本上。所幸的是,杰斐逊的这些丰富多采的读书 笔记,在 1770 年夏德威尔发生的大火中幸免于难。虽曾一度失踪,但后被发 现,收藏在国会图书馆里,后人不仅从中可以看到杰斐逊的敬业精神何等可 贵,而且可以了解到他早期的民主思想是受到哪些人的启发和影响的。
1764 年,杰斐逊在威思先生指导他学习法律期间达到了法定年龄,于是 他继承了父亲遗嘱中给予他的那一部分财产:总共 5000 英亩土地和 22 名奴 隶。杰斐逊就要主动料理自己的财产了。他把一些互不相邻的零散的土地卖
掉,又买进一些新的土地。他在阿尔贝马尔的主要财产逐年增加和充实。 继承了这笔数量相当可观的财产后,21 岁的杰斐逊完全可以靠它过上一
辈子舒适无虑的生活。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并不甘心干只当一个 农场主。他在威廉斯堡的经历和广泛的阅读,使他接触到阿尔贝马尔以外的 世界。他深爱着故乡这片热上,但也深为更广阔的世界所吸引。
杰斐逊在威廉斯堡生活的岁月里,不光是呆在大学的象牙塔里。除了和 导师斯摩尔和威思先生朝夕相处,还和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交往。在学业上 与杰斐逊关系密切的朋友,莫过于前面提到过的达布尼,卡尔了。两个人从 摩里学校开始便是同学,到威廉。玛丽学院仍是同学,在学习法律时还是同 学。他们俩志趣相投,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后来,达布尼·卡尔与 杰斐逊的妹妹结婚,于是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以后也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友 谊。
然而,在当时对他有所触动的,恐怕是他首次接触到了掌管殖民地事务 和管理行政的人员,这使他开始接触到不同于书本上的“政治”,眼界大开。 威廉斯堡当时只是弗吉尼亚的一个小镇,居民只有 1500 人左右。但在春 季和秋季州议会和州的下议院开会这段“公共集会”期间,全殖民地的领导 人都涌入了威廉斯堡及其附近各庄园,这使威廉斯堡的人口翻了一倍。杰斐 逊所在的大学位于格洛斯特公爵大街的一端,到州议会大厦只有一英里路 程。而乔治·威思那华丽的住所就在总督宫的大草坪上,离总督宫不过几百 英尺。杰斐逊出生在弗吉尼亚一个富裕的乡绅之家,这对他与当地头面人物 交往,有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和身份。他结识总督福基尔后,又认识了总督委 员会里几位有影响的头面人物。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实习生,他很注意观察州 议会的会议进行程序,学习别的律师们如何进行诉讼、辩论和演说。当杰斐 逊看到皇家事务律师佩顿·伦道夫(杰斐逊母亲的表兄)进行诉讼时,无疑 是极为好奇的。而他认识埃德蒙·彭德尔顿和帕特里克·亨利后,对聆听他 们在美州最老的立法机关里的发言深感有趣。于是,杰斐逊常去州议会大厦
旁听辩论,以便学习更多的东西。
1764 年春的一天,他旁听了弗吉尼亚议会的辩论。当时议会正在讨论英 国议会通过的向北美殖民地征收印花税的法案。在激烈的辩论中,突然站起 一位议员,猛烈抨击英国议会的这项压迫性措施。他慷慨陈词,言辞激昂, 语惊四座。这个人便是议会中最直言不讳的议员、以辩才著称的律师帕特里 克·亨利。
亨利的父亲是苏格兰人,移居于弗吉尼亚的西部边疆。亨利曾学习农业
耕耘和经营商业,后来改学法律,1763 年,曾为维护殖民地烟草价格的法令
《二便士法令》而辩护,史称“牧师案”。即在 1755—1758 年间,弗吉尼亚 境内法市贬值,烟草价格攀升,1758 年弗吉尼亚议会代表种植园主的利益, 通过了《二便士法令》,规定每磅烟草价格折合为二便士,一切薪资、税率 都不再用烟草支付,而改用烟草的折合价支付。英国在弗吉尼亚的官员对此 极为不满,纷纷向母国控诉,请求纠正。1763 年,英国政府遂宣布《二便士 法令》无效。这时,弗吉尼亚的牧师纷纷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补偿他 们因受《二便士法令》执行的影响而遭受的薪资损失。在一次“牧师案”中, 亨利挺身而出,辩护《二便士法令》有效。亨利大声疾呼:“一个国君,否 认了这样一个对于人民有利的法令,就丧失了做人民家长的地位,降而为暴 君,因此人民也就不应再对他保留什么忠诚了。”这次辩论使亨利名声鹊起。
在《印花税法》颁布后不久,1765 年 5 月 29 日,杰斐逊又一次目睹了 亨利的精彩辩论。当时,在弗吉尼亚议会的辩论中,亨利提出七项建议,声 明殖民地人民应享有自由、特权、选举权及免税权,任何人赞同殖民地议会 以外的机构有权在殖民地征税,都是殖民地人民的敌人。亨利声如洪钟地说: “恺撤的暴虐有布鲁图来对付,查理一世有克伦威尔来对付,而乔治三 世??”当英王的名字从亨利嘴里说出时,议会全场响起了一片嘈杂声:“阴 谋”、“阴谋”!这是一个考验人的时候,亨利镇静自若,以一种威严的神 情重新站起来,以最坚决的充满火焰的目光凝视着议会发言人,用最坚定的 加重语气结束他的讲话:“应当从他们的事例中得到教益。假如这就是阴谋, 就尽量发扬这种阴谋吧!”由于亨利的流利的辩才,议会终于通过了七项建 议中的六项,但后来行文时还是把这些议案删掉了;不过,因报纸已经把它 们公之于众,弗吉尼亚的抗议呼声毕竟促进了散漫的各殖民地人民的觉醒, 它是殖民地团结御侮的第一声怒吼。这激动人心的时刻和亨利的镇定自若、 冷静沉着以及那滔滔不绝的雄才辩略,深深地留在了杰斐逊的脑海里。
比起自己挥起笔来思如泉涌、洋洋洒洒、一泻千里的写作天赋,杰斐逊 口才欠佳。年少时,他就有些胆怯和紧张,在公众场合一张嘴,声音就似乎 “沉在喉咙里”出不来。在大学里,他的腼腆是出了名的。令人难以置信的 是,鉴于自己的“金口难开”,作为一个极受欢迎的总统,杰斐逊除了就职 演说之外,几乎没有在公共场合作过任何演说。然而就这仅有的两次就职演 讲,也是咕咕哝哝,听众几乎听不清所言为何。
因此,杰斐逊对雄辩家十分羡慕。他承认对帕特里克·亨利极为崇拜:
“他的演讲在我看来,就像荷马史诗那样伟大。”
1766 年 5 月,杰斐逊在度过 23 岁生日后不久,用两个月时间作了一趟 旅行,去了安纳波利斯、费城和纽约。这是他第一次走出弗吉尼亚。在路途 中,他记录下在马里兰观看议会辩论的情景。他对马里兰的下院竟不像弗吉 尼亚那样注重礼仪感到“吃惊”。他还对沿途所到之处的住房、庭园和公共 建筑评头品足,体现了他对各地风土人情、特别是对建筑的偏爱。
这趟旅行,他还有一个目的是到费城去种痘。费城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
见到的大城市。当时费城人口已接近 2 万人。他对费城浓厚的文化学术气氛 印象颇深。费城各种学术团体很活跃。医生已经学会为人们种牛痘。种痘, 在当时是一个新鲜事,反对的人很多;加之种痘技术还很不完善,发生过医 疗事故,造成了接受种痘人的死亡,因此被认为是一种危险的试验,大家都 惧而远之。但杰斐逊却毫不犹豫地找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约翰·摩根医生为 他种了痘。这表明杰斐逊对科学的支持和信任。他的这一举动在当时起了倡 导和推广种痘这项试验的作用。这次旅行也标志着他从一个学生转为一个投 身于广阔天地的成年人。
如前所述,杰斐逊的爱好是多种多样的。在潜心学习法律期间,他开始 对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了有系统的精细观察和记载。
他从 1766 年开始写《园艺簿》。一开头便写到:“3 月 20 日,紫色的 风信子开始开放。”去马里兰之前他又记下:“树林内的野生忍冬属植物开 了花,而低地的兰花已过了花期。”杰斐逊在《园艺簿》中详细记录了 29 种蔬菜和 7 种水果栽种、发芽、开花、结果的时间。连蔬菜栽种的行列数目 以及每一行列的棵数,也作了记录,有时还配以图表。杰斐逊的《园艺簿》 一直记到他逝世前两年,即 1824 年,整整坚持了半个多世纪,只有他外出时,
才偶有中断。
杰斐逊还有一本《农艺簿》。他从 1774 年开始,坚持记了 52 年,其中 的内容包括种植、管理以及一些新的农机发明革新和 100 多个奴隶的分配使 用情况。在这本宝贵的记录中,记录了在何年何月把多少鱼和牛肉、多少床 和毯子分发给每个奴隶,通常是在奴隶的出生之时。从这本书中,可以得知 杰斐逊和他的奴仆之间的关系。但该书也隐瞒了不少问题。比如该书第 130 页上提到的两个奴隶哈丽雅特和贝韦利,只是轻描淡写他说他们在 1822 年悄 悄地逃跑了。杰斐逊的许多邻居和其他奴隶都认为这两个奴隶是杰斐逊自己 的孩子。而且这两个奴隶的母亲——女奴萨莉·赫明斯一度是杰斐逊总统有 名的情妇,但该书对此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叙述,就如她在杰斐逊的《记事 流水帐》一书中那样。
此外,他还天天记录气象观察的结果,每天分三次准时观察。这个工作 持续了好多年,甚至在他最忙碌的时候也没有中断过。
他还有一本“袖珍帐簿”,从 1771 年一直到 1803 年,上面记载每天金 钱开销的细目,其中甚至包括买鞋带花费的二三便士的钱以及施舍给乞丐的 找头。
杰斐逊这种条理性看来无处不在。他还有一个流水帐薄,把每天的开销 都记录下来。尽管如此,他还是没能使自己一身轻,他去世时,帐簿上欠下
10 多万美元的债务。
1767 年,杰斐逊 24 岁了。就是在这一年,他开始操律师业。杰斐逊比 同行开业要晚,这是因为他故意推迟,他不想改变作为威思的学生的角色。 实际上,从杰斐逊的性格和气质来讲,他应当是一个文学家、科学家、 思想家、建筑学家、植物学家,而不是一个律师,因为他不擅辩论,缺乏在 大庭广众之下侃侃而谈的雄辩口才。但是,他又是一个责任感颇强的人。他 的信念是:每做一件事,就得认真做好,因此他对律师工作十分认真努力。 他在威廉斯堡设立一个办事处。第二年,即 1767 年,他的导师乔治·威 思将他推荐给威廉斯堡的州议会。那年 2 月,他第一次接受委托人。不久, 他受理的案件从阿尔贝马尔扩大到了斯汤顿、温切斯特及其他邻县,后来又 到了里士满,最后威廉斯堡的州议会也请他去了。他的记录本记载着他当律 师后的第一年接受的案件为 68 件,第二年上升到 115 件,到 1769 年达到 198 件。开业第三年,他的年收入已为 370 英镑,这在当时算是不菲的收入了。
这表明他的律师业务蒸蒸日上。
实际上,杰斐逊所接的案子只比当时弗吉尼亚最有名的律师乔治·威思、 彭德尔顿和亨利所接的案子少。亨利偏重于刑事案件,杰斐逊则偏重于民事 案件。
杰斐逊受理的案件,主要是涉及土地所有权方面的争端。其他还有关于 修建房屋周围护栏的争议、牲畜对邻近土地的侵犯、对遗嘱的争议或时有发 生的殴打和人身攻击,等等。在他的主顾中,既有弗吉尼亚的主要世家大族 中的成员,如伦道夫家、佩奇家、纳尔逊家、伯德家、伯韦尔家等,也有草 芥小民。他在案件的辩护中注重事实,以博学多闻而名声鹊起。他虽不是一 个势不可挡的演说家,然而,他对事实的陈述和对法理的深入研究,使得他 的辩护引人入胜、以理服人、感人至深。
在杰斐逊辩护的众多案件中,有两个案件是比较有名的。第一个案件是,
1770 年他免费为一个黑白混血儿塞缪尔·霍维尔的自由所作的辩护。当时作
为奴隶的霍维尔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他自由。理由是:他的祖母是一个白人 妇女和一个黑人男奴隶的女儿,而按 1705 年弗吉尼亚的法律规定,奴隶的身 份不是依据肤色,而是依据母亲的身份。这位祖母在 31 岁以前一直是农奴。 她在不到 31 岁时生下了一个女孩,按照 1723 年的法律,这个孩子也必须服 役到 31 岁才能获得自由。而这个女儿在获得自由之前生下了霍维尔,现在霍 维尔也要像母亲和祖母那样,必须做农奴直到 31 岁。霍维尔希望在 31 岁前
摆脱这种奴隶地位,从而获得自由。 杰斐逊接案后,查阅了大量案例,并作了精心准备。他在法庭上指出,
1705 年法“只限于第一代的黑白混血儿必须服劳役。根据自然法则,它不影 响子女的自由。因为按照自然法则,人人生而自由,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 都对自身拥有权利,包括迁徙自由及按照本人意志使用权利的自由”。虽然 法庭最后还是否决了原告的要求,但杰斐逊在辩护中所提出的自然法则,却 令法官们大吃一惊。
自然法则?人人生而自由?个人自由?这些在当时被视作危险的、具有 颠覆意图的主张,从 20 多岁的杰斐逊嘴里说出来,无疑如石击水,激起层层 波澜。
另一个有名的案子是关于法院对有关基督教事务的裁决权问题。一个楠 西蒙德教区的名叫卢纳的牧师,受到教区委员起诉,他们呼吁高等法院撤除 他的职务并给予惩罚,指控他“名声败坏,荒淫放荡”。卢纳在教堂里常常 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以致常常不能行使其牧师之职。卢纳还常常在教堂里 穿着与其身份不符的花哨衣着,而且亵渎的语言连篇,以及其他一些指责。 杰斐逊代表教区委员向法院起诉卢纳,卢纳则在法庭为自己辩护。此案一度 沸沸扬扬。
杰斐逊在辩护中,旁征博引,追溯基督教的历史,援引早在公元 854 年
时的事例来加以阐述,使人信服他说明了法院“享有对于基督教事务的裁判 权”。法院同意这一结论,杰斐逊胜诉,这年他 28 岁。
杰斐逊对教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兴趣便始于此。此后,他一生致力于宗
教改革。
1770 年春,一场大火吞噬了夏德威尔—杰斐逊的出生地。大火把杰斐逊 收藏的一些书和他的一些文章化为灰烬。杰斐逊身在异乡,当他得知夏德威 尔着火的消息时,担心着他的藏书和文章的命运,风雨兼程赶回夏德威尔。 在山口迎接他的是一个哭丧着脸、沮丧无比的家奴,他对杰斐逊说:“我年 轻的主人,书都被烧光了,但我救出了你的提琴。”
对杰斐逊来说,没有书,就像生活没有阳光。他又开始购书,并从伦敦 的朋友斯基普威思那儿收到好书。之后两年,杰斐逊的藏书又有了 1250 册 了。
1774 年 11 月 9 日第 939 号案,是杰斐逊所受理的最后一桩案件。1782 年杰斐逊曾一度为几位委托人写过大约 6 次法律意见。但是独立战争之后他 一直没能再去当律师。
在杰斐逊当律师的 6 年中,接手的案件为 940 件左右,他应挣 2177 镑, 但实际收到的却只有 692 镑。他的弗吉尼亚代理人很少有人付给他钱,许多 人甚至是分文不付,以致杰斐逊和其他 5 个律师,包括帕特里克·亨利、彭 德尔顿、约翰·伦道夫等共同在《弗吉尼亚报》上登文:不付钱,不办案。
26 岁时,杰斐逊已成为自己命运的安排者了。他身为大片土地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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