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篮板球绝技——唯我独尊的肮脏本领
我从不想得分,从不。我只想抓篮板球,我要打破连续夺得篮板王头 衔时间最长的记录。若能做到,他们就必须承认我是有史以来最佳的球员之 一。当把我列入名人堂的时刻来临,他们一定会抓个小辫子找借口不让我列 入。
摩斯·马龙(MosesMalone,前 76 人队中锋)连续五年夺得篮板王头 衔,是目前最高纪录。我到公牛队的时候已经连续拿到四年了,我真的相信 开始能让我的成绩更加完美。如果我打破了摩斯·马龙的记录,那么将会是 篮球史上最惊人的纪录——较乔丹连续七年取得分王还要精彩;比张伯伦
(WliltChamberlain)的连续八年平均每场篮板数超过二十个都要来得显 赫。
要比这些纪录都伟大,原因如下: 我让比赛的防守部分变成一种艺术的展现,让丑小鸭变成天鹅。抢篮
板是做苦工——就像在机场里值大夜班——但是现在它已被接纳为重要且了
不起的角色。 谁要抢篮板?没人。 谁要得分?每个人都要。
我在进联盟时便已认清这点。非常明白。抢篮板的训练十分无趣,身 上扛着队友,然后再设法用屁股把挡着你的人挤开,让手在正确的位置去抢
球,这种训练相当没有意思。只有少数几个人对抢篮板有兴趣,其它人都是 随便应付一下就算了。而且从没有人拿抢篮板做为职业生涯的重头戏,甚至 到得不得分都没关系的地步。
人们认为我冲动、爱出风头、狂野——随便你就——可是他们就是喜 欢看我表现抢篮板球的技巧。
藉由我的动力,全世界终于认同抢篮板球对比赛的重要性。我的职业 生涯中,每当我在场上,球队便能打得更好,赢得更多,这种例子不少:
○在丹特利脚踝受伤后,我到活塞队的第二年成为先发,在我先发上
场比赛的前二十四场比赛里面,我们赢了二十场。
○在活塞队的最后一年,或许是我最糟的一年,有二十场比赛没上。 在那二十场里面,活塞队输掉其中十六场。那年曾经有过十七场胜十二场的 纪录,但在我没出场的日子里,则有过连输十二场的纪录。
○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我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我打了四十九
场,赢了四十三场,且让马刺队成为该球季正规赛季战绩最佳的队伍。在马 刺队把我交换到公牛队之后,他们便无法维持这种成绩了。在此同时,公牛 队再度兴盛。
听说高中与大学篮球队教练都要感谢我让抢篮板球再度成为很酷的 事。那些人或许会以为我是教练的噩梦,可是他们感谢我这方面的贡献。孩 子们愿意抢篮板球了,因为我把它从阴影里带了出来。
别的球员来找我求教抢篮板的事。他们大抵是这么说的:“我需要和这
方面的天才谈谈,听听他怎么说。是什么让他如此卖力?是什么让他如此疯 狂?”这便是我听到最多的字眼——疯狂。
我不跟这些家伙说太多。不谈细节,只对他们说:“必须发自内心。如 果不是发自内心,你就无法产生力量。”
我在底特律经过那可怕的最后一年,当时有人向伊夏·汤玛斯问到我,
伊夏说:“我真的认为丹尼斯·罗德曼是某种天才。”
在联盟的历史里面,有几个球员能全然改革比赛的某一特殊部分,张 伯伦算是伟大的篮板王,可是他比别人高出一个头来,而同时联盟的投篮命 中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几。现在联盟的投篮命中率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从篮 圈掉下来的球自然就比较少了。
比尔·罗素(BillRussell,NBA 史上四大中锋之一)让阻攻成为一种 艺术。他是头一位想到如何阻攻然后转变为帮助队友进攻的球员。他的办法 是结合了阻攻和篮板。他敲火锅可以变成传球,因为他能神奇地控制球,让 它飞到队友的手上。
此外,还有谁呢?“飞人”乔丹的确神乎其技,可是“J 博士”朱利斯·欧 文(JuliusErving)的灌篮就像十年前的乔丹。虽然灌篮具娱乐效果,却不 比其它的投射来得重要。它是种艺术,但也不过就是那么两分吧。
在过去五年间,谈到篮板就必须从我说起。我与张伯伦相反:他是往 下看人,我是往上看人的。六尺八寸的身高两百二十磅的体型打大前锋,我
算是小号的了。 我从观众席里听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个头真小。”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以我的体型这种成绩难能可贵。人们希望我看起来像查理斯·欧克莱那样—
—大块而狂野。我有两百二十磅,显得太瘦,与欧克莱这种体型推挤起来不 太够力,他有六尺九寸、两百五十磅。
为加强抢篮板,我不得分。我效力的球队也不需要我得分,总是有人 能得分的——伊夏·汤玛斯能得分、大卫·罗宾逊能得分、乔丹与皮彭也都 能得分——但是没有人能做到我所做的。我希望有一天能成为联盟历史里面 头一个每场平均拿十八个篮板但只得两分的球员。
这样就很完美了。就好象能主宰比赛一般。人们会说:“他是怎么做到
的?他怎么能不得分却可主宰比赛结果——甚至连尝试得分的动作都没 有?”我认为这样会让人们拍案惊奇。
有人问到我的得分能力时,查克·达利会说:“丹尼斯·罗德曼不需要
得分便可以扭转大局。”他经常说球队有了我,球季的战绩就能多赢六到十 场。如果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我所作的不仅是抢篮板。在球场上我教导队友, 我每件事都管,不是光说的,是了解比赛的一切以及每名球员应该如何做。 比赛之余我不太跟队友说话,可是在场上我说个不停。我对篮球是非常严肃
的,我仍然遵循在奥克拉荷马时詹姆斯·瑞克所教导我的:“全力追求你所 要的,赶走所有阻挡你的人。”
球队必须随时注意我,因为我经常能给队友制造第二次进攻的机会。
仿佛有枚定时炸弹,它随时会爆炸。在我出现之前,没有人晓得抢篮板也能 对比赛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要成为伟大的篮板王非常简单。必须具有渴望、精力充沛、肯吃苦、 天赋、灵敏等条件,还要有点慧根。对于球的落点在哪里要有概念,我真的
认为这是出自内心的。
在一九九一年到九二年球季里,我平均每场篮板数为十八点七个,有 三十九场比赛篮板数超过二十个。想想看,几乎正规赛季里的一半场次篮板 数都超过二十个了。在那一年里,我同时创下单场比赛篮板数最高纪录,抓 下三十四个,在那场对印第安纳步行者的比赛——或者是说那整个赛季里—
—我感觉每个从篮圈掉下来的球我都知道它的方向。
我觉得我有预测事情的能力。我想这与积极进取心及警觉性有关,但
也可说是欲望使然。我比任何球员都饥渴,每个篮板球都是对个人的挑战, 我训练自己相信“必须要抢下每个篮板球才能待在联盟里打球。要是没有拿 到球,就得回到丹尼斯·罗德曼,回到街头,回到地狱。”我把自己想成是 丛林里的狮子或是别的凶猛动物,为求生存而狩猎,如果肚子很饿,就会攻 击任何会动的东西。
看到球,去抢。这很简单,可是又有多少人为这么简单的事努力不懈 呢?
我一直保持这种欲望,但随着职业生涯的转变,必须随之调速跟调整。
联盟所有球队对待我的方式亦有所变化,让比赛时的震撼减少许多。三十四 岁的年纪也不比二十六岁了。我强迫自己相信仍然饥渴,球场上的结果还是 很重要的。我不能停下来告诉你为什么,只能不断去做。身体变软是我目前 的大敌。我认为,篮球员身体变软比咒骂他老妈还糟。
有时候我拿下二十二个篮板球、得六分,都还不满意,因为我期待更
好。我讨厌看到别人抢走篮板球,把他视为企图把我赶出联盟回到街头。 在活塞队当菜鸟,坐冷板凳也可以坐成篮板王与最佳一对一防守球员,
宁不怪乎。我精力充沛,可是只能坐在那里看别人打球。除了在练习的时候, 精力无从发泄,这不是好事。
菜鸟那年我在八十二场比赛里上场七十七次,但每场平均上场时间只
有十五分钟,绝不能再这样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 看看球队与联盟,当时我下定决心:如果我努力下去,必然可以成为
全世界最棒的篮板球大王。我知道当时的球员抢篮板只不过是为了反攻得分
罢了,我发现这会是我成功的敲门砖。 在大学时,我抢篮板从未思考。在东南奥大打球时,我平均每场抓下
十六个篮板球。得分则超过二十五分。在同等级里我是非常优秀的球员,出 场一下子便可拿下十五个篮板球。
起初,下定决心专攻篮板球只是为了求生存。进入 NBA 第二年的一开
始,我告诉自己“我必须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以便能留在联盟里。”这 两件事便是抢篮板与防守。在当时该项决定是很基本的:我认为要是不努力 让自己有表现,就没办法待在联盟里。
就这样我每天开始练习,跟队友斗牛,他们都是联盟里的好手——爱 德林·丹特利、约翰·沙利、瑞克·马洪等等。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总是把 我修理得很惨,最后我终于能防守他们一两次。这让我有点震惊,可是却促 使我第二天再去,对自己说道:“天杀的,我可以做到。虽然很辛苦,可是 我可以做到。”就这样一天一天越来越有信心,开始有效果了。
每一次斗牛的时候,我面对对方防守,把每次争球都视为求生存。如 果能把丹特利挡下来,我就可以留在 NBA 里了;如果抢下那个篮板球,我就 可以留在联盟里了。我开始这样想,而被我防守的球员都以为我疯了。这些 人都是老将,他们知道怎样练球却不至于累死。
但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一个狂野的孩子,打球好象拚老命一样。 查克·达利鼓励我这么做。我对得分没兴趣他没有意见,而他也费了
很大的功夫跟我说,如果我不学坏,必须会很棒。我沮丧的时候他会鼓励我。 他让我不致退缩。
我开始想象如何防守这些伟大的球员,观看录影带,让自己相信,在
还没有跟他们交手之前便可以守住他们了。我想象自己在球场上,在脑海里
播映一遍,这样每一次我都能守住他们。我的脑海里对这些开始有反应,同 时也真的能运用到球场上了。
菜鸟那年我非常嫩。对篮球比赛的奥妙无法掌握,也不知道应该把自
己定位在何处。我看到每一个人都得分,因此我曾经有过靠得分来留在联盟 的想法。我试着以篮板球及防守做为联盟生涯的重心,因为并不是大家都了 解其重要性。如果有个球员一场比赛能得十二分、抓下八个篮板球,打球也 很规矩,有些教练必然会要他而不要我。因此最保险的做法是从基本着手,
干平凡的苦工,不盲从。
第二年我上场机会增加,平均篮板数为八点七个。那年也是我平均得 分最高的一年,每场平均十一点六分。将来这会是一个小小问题的解答:丹 尼斯·罗德曼中哪一年球季,平均每场得分超过篮板球数?答案是一九八七 年到八八年球季。
查克·达利经常跟我说:“机会降临到等待的人身上。”当我还是菜鸟,
坐在冷板凳上精力无处发泄的时候,认为这句话是放狗屁。我认为机会降临 到出去争取的人身上。
现在我想信达利说的了。当时我太心不在焉了,因此没想通。所有的 精力需要释放,但这并不是得到机会——当年我打球并不是要展现实力,而
是要把我这些精力发泄掉。
在我二十六岁到三十岁的年轻阶段,有更大的力气去跳跃。我是只想 打炮的兔子,现在我已经不需要那样子跳了。有时候我真的不敢相信,别的 球员在球场上不象我那样全神贯注,因为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很基本的动作。 你不必为了抢一个篮板球而跳穿体育馆屋顶;你只要盯紧它就可以了。
我对卡位也不太在意,因为我的体型并不占有优势。我会设法挡住防
守的那个人,可是大多数时间我会先判断球的方向,然后比我的对手先拿到 球。我连续四年在联盟里取得进攻篮板最多的纪录,最主要的原因是进攻的 时候我可以专心抢球,而不必管防守的人。
有一件事是别人做不到的,那便是为抢一个球连续跳跃三到四次。我 跳到球时会用手先拨住往自己的方向,直到近到能够用双手掌握为止。我跳
跃的速度极快,在全联盟里是数一数二的。我从落地到再跳起身的速度快到 比“跳跳乐”(pogostich,译注:一种用双手掌握,双脚站立上去弹跳的玩 具)还快。大家都以为只要跳得高就可以拿到球,可是跳得快更重要。我可 以跳起来拨球,再跳再拨、再跳再拨——蹦!蹦!蹦!连续三次而别人只跳
了一次。这才是关键,保持头向上,同时盯紧球,需要专心与协调性,也要
看体能状态。因为很多球员在跳第二次之后就累了,速度变慢了,他们在我 做第三次或第四次跳跃时还在换气深呼吸呢。
如果硬要用数字来描述,这几年来我大概失掉了百分之十五的跳跃能 力,可是我以信心及智慧来进行转变同时保持优势,不需要跳得过某些人,
只要绕过他们就可以了。我常常居于抢篮板的劣势地位,被壮硕的球员挤出
去,可是我仍然拿得到球,因为我等对手跳起来之后,若是他的判断不正确, 我使能从他头上把球拨走。这要看球场上的情况而定。有的人卡到好位置, 可是他们没办法算好时间起身,以至于无法保住球。我让这些人卡到位置, 然后再从背后生吞活剥他们。
棒球投手也是一样的:他投球是同样的辛苦,可是只要加一点变化就
能让打击者出局。
在一九九一年到九二年球季里,我首次赢得篮板王头衔,当时在亚特 兰大鹰队的凯文·威理斯此时开始崭露头角。球季开始后的二十场比赛里, 他平均篮板数达到十八点五个,我平均为十一个左右。
十一个篮板对我来说等于没上场一样(按:乔丹曾在一九九六年十二 月十日说此话责备罗德曼)。在某场比赛之前我看着统计表,才发现到我落 后那么多了。我记得那时走进休息室里——不记得在哪个球场,只记得那休 息室——自己跟自己有段对话。
“你知道吗?有点不对劲了,”我告诉自己:“我做错了什么?”
我质疑自己。接着,我把这件事跟一个朋友讲,他说:“你必须赶上这 家伙,在全明星选拔之前,你会在篮板球方面取得领先的。记住我的话。”
“你确定这点吗?兄弟。”我对自己说:“嗯,我确定。” 我再度看着统计表,然后开始观看录影带,一看再看,但这次是在看
自己。我知道我必须找出别的办法来抢到球。
后来,突然间,我在某场比赛里一下子抢到了二十九个篮板。无法详 细描述其间的差别何在,在那段时间里,我只告诉自己:“耶,这就对了。 我打到了。”我有所突破,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我了。我在球员之间穿梭抢 球,场上还有其他九名球员,可是我觉得好象只有我一个人一样。
次场比赛我又拿下二十个篮板,再下来还是二十个,又是二十个,连
续六场都拿下二十个,后来真的在全明星球员选拔之前取得篮板球纪录的领 先了。
那年我以平均每场篮板数为十八点七个获选为全明星球员。球季打到
的约六十场以后,开始有一种说法,即我可能成为长久以来头一个创下平均 每场球拿下二十个篮板的球员。球季最后一个月开始的时候,我的纪录是超 过十九个,但到最后的时候我的成绩略减。
从那时候我开始再锻炼自己。有的比赛在上半场结束时我只拿下四个 篮板,让我气得发狂,可是等到第三节结束时,我已经拿下十六或十七个。 那些都是大赛,都是让我中箭落马,然后再爬起来奋战的比赛。我总是在期 待痛苦,期待痛苦能把我的心带回到它所属之处。我无福消受什么,我需要 痛苦的刺激,我喜欢痛苦。
当我只拿到十一个篮板球时,我觉得很干。我不想再打球了,我真的 不想,因为我对球队没有贡献。我拿人钱财却没尽到责任,也没给球队所需 要的。
可是,知道吗?十一个篮板对现在的很多球员来说算是完美的纪录哪。
现在这些人拿下两个“双位数”就觉得很酷了,得十一分与十个篮板就算是 英雄了。
在东南奥大我要是只拿十四个篮板球,就会有很多人站到我旁边说: “唉呀,你是怎么搞的嘛?”十四个篮板对很多球员来说算是纪录优异的比
赛了,他们会把这纪录挂在墙上。
可是人们期待我每晚拿下十八个或十九个篮板——而我在过去四年里 都做到了。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你对十四个篮板就感到满足了,那么与十个或十 一个相去不远。如果就只是这样,那与联盟里的其他球员也没什么不同。
我在球场上遇到最特别的事可能要属在活塞队打球的第三年,发生在
活塞队庞蒂亚克阿摩多球场的一件事吧。有个球往界外飞去,而我飞身救球
——我经常如此——然后落在看台上。那是一个很狂野很疯狂的飞身救球, 我曾经做过这种动作不下一千次。问题是,这回我落在一名可怜的女士身上, 把她的牙齿给撞掉了几颗。
她利用这个来向我敲竹杠。当时她坐在第一排,她说她从未在球场里 实地看过球,搞不清楚状况。她告上法院,后来法官认为我动作粗野过了头, 于是要我付她六万美元。这不过是很平常的动作——飞身救球。可是却花了 我六万美元。我后来发现她不但医好了牙齿,还装了整副的假牙。我认为这 又是一次被人家占了便宜的经过。
这一次新的经过,不但对我如此,还可能是整个运动界头一次的事。 所有这些球场上的疯狂之举,都让我感到兴趣。我尝试要让比赛更具
吸引力,我想让球赛更加引人,虽然它原本就很能吸引人了。我要每一个人 在离开球场时说道:“老天,你看到他今天干的事吗?”
这就象听音乐:有感觉才会觉得好。而我就是要让观众有感觉。我在
看球的时候很少能感受到别人的感情。“魔术师”约翰逊做得到,但与我的 方式不同。他用微笑,我则是以激烈的紧张散发出来。
我看“大鲨鱼”奥尼尔打球时,没什么感觉。他打球认真,也在乎比 赛结果,可是从他身上找不到别的。他是还没进 NBA 就已打响知名度的球员
之一,他被塑造成所谓的“篮球动物”。他打球奋不顾身,努力求胜。可是
如果象他那样有钱、有知名度、有名气时,求胜的企图心会有多强?在他这 种年纪要维持这种信念必然是很难的。
我刚穿上芝加哥公牛队的战袍时,猜猜发生什么事:他们在预测以我
的球风与激烈的张力,是否会让卢克·朗利(LucLongley,公牛队中锋,澳 大利亚人)等球员立即变得强悍。
朗利在季前赛曾经和华盛顿子弹队的克里斯·韦伯干架,后来箭头却 转到我头上,芝加哥的报纸与广播都说我到公牛队以后让朗利变得强悍了。 这点没什么,不过打架的并不是我,我只是想劝架啊。
大家看我在球场上的举止与球风,都会认为我经常打架。甚至以为我 在酒吧,在街头,或是不管在哪里,时常会跟人打架。这绝非事实。我很酷,
很冷静,我可以忍耐那些垃圾辱骂我而不动手。就象在奥克拉荷马的时候, 那些人喊我黑鬼,叫我滚回非洲去。那时候要是没有忍下来,哪有今天?
此外,大多数的人也不敢打我,因为他们认为我很疯狂,他们不知道
我会有怎样的反应。他们看着我说:“好吧,我们的事就这样到此为止吧。” 有些家伙害怕激怒我。有一次真正的打架是我菜鸟那年在波士顿,那 些球迷真的让我永远忘不了这件事。那一次大家都加入干架,是比尔·蓝比 尔跟罗伯特·帕里什在场中先干起来的。我先是跟帕里什打了起来,后来又
跟丹尼·安基(DannyAinge,现任凤凰城太阳队教练)打,没多久到处都有 人在干架了。我真的搞不清楚谁是来打架谁是来劝架的了。我一边挥拳一边 被拉住,他们把我拉出战团,我又跑回来打。后来我被逐出比赛,还又叫又 踢的。
关于那次打架的风波,我一直想把它忘掉,想将这件事永远放在记忆 的深处。
在大多数的时候,我的战斗都是口头上说:“我要在比赛时踢你的屁 股。”然后,当比赛结束时,我赢得了胜利。战斗仍然只限于口头上;那家
伙被换下场会冷板凳,因为他在比赛时被拉一把,然后高叫着:“裁判,我
的屁股被踢了一记。” 看看我在球场上的贡献,练习投篮时迟到个几分钟又有什么了不起?
谁在乎这个呢?我上场可不会出手个十五次,象其他球员那样。如果我要出
手,那就一定是在篮下,所以,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不为什么不能放轻松点 呢?
好的教练会跟我说:“偶而练球迟到没关系,可是我希望你在的时候就 要认真一点。”应该是这样的。查克·达利就是这样。
教练应该有权利罚球员的钱。当然应该有,但是若球员迟到有正当理
由,我就不会罚他的钱。我不能忍受的是,球员迟到却又不好好练习,那就 不同了。我每天练球时都非常认真,有多少球员敢说这种话?不会太多。
在马刺队,我也是很认真。他们常说:“他迟到了。他迟到了。”可是 我练球究竟迟到过几次?几乎没有,只有一次算是迟到,大约两分钟而已。
我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有一回练球迟到。一次迟到、一次没去,那些球队
里的人就象小孩子一样看着钟。几乎每天练球我都是早到,但都是待在球场 外面,坐在小卡车里听“珍珠果酱”的音乐,调整我的心情。
大家都晓得我的事情。对约翰·史托克顿做了什么,对卡尔·马龙做 了什么,或是对斯科特·皮彭做了什么。大家不晓得的是,这些不过是进行
心理作战罢了。
我在球场上所做的事都是心理战。我只是想产生点心理作用,不是要 咒人。我不想坐在那里被人瞧不起,我不说废话,等到我把对手打得稀哩哗 啦以后,会让他们觉得象是吃了狗屎,所以我没必要斗嘴。大家心里明白, 你知我知。就是这么回事。
说废话浪费时间。那些家伙说这些,不过是想自抬身价,想让别人以
为他很壮很坏,比真正的他还猛。他们为自己说出这些话,我可不需要,他 们必须说大话以确定自己有一套。
有什么意义?
最近大家都喜欢说废话,何不闭嘴?拿眼睛瞄别人一眼让他知道厉害, 更具有冲击力。
说出来就没什么了不起,我不需要告诉他要怎么对付他。如果有一个 家伙下场来望我,天知道他在想什么,我要怎样才能阻止这家伙——这个从 未投篮却能主宰大局、甚至对得分想都不想的家伙?他们的脑袋里在想这 个。他们在想:我该怎么办?抱住他吗?这没有效。因此只能跟在我屁股后
面团团转。
大家都想阻止我丹尼斯·罗德曼。我在底特律时就是这样,到圣安东 尼奥后情形更为明显。等我被换到芝加哥,与乔丹、斯科特·皮彭并肩作战 时,别的球队更想阻止罗德曼再上一层楼了。兄弟,他们全都想证明能够击 败我们这超强组合。
历史上只有三名球员能赢得一次以上的篮板王头衔,那就是张伯伦、
摩斯·马龙跟我。 我的体型不够壮硕,因此这些年来在联盟里并不是每年都拿到篮板王。
只有两个家伙能跟我比。“恶汉”巴克利有一次,麦可·凯基有一次。可他 俩都比我壮:巴克利有六尺六寸、二百五十磅,凯基六尺九寸、二百四十磅。
他们比我更有力,比我强壮。我运用的是别人所缺少的。他们有力量够强壮,
他们也有强烈的欲望,我却具有他们所没有的,这就是为什么跟我对抗时是
一种精神挑战了。 我锻炼身体以便能随在篮下的冲撞。我只有二百二十磅,因此我必须
要防备被体重超过二百五十磅的大家伙给撞出去。我辛勤练习,可是也不想
让延迟烃得太壮硕。 我依靠的是柔软度与敏捷的速度,必须要调整好肌肉免得妨碍到动作
的轻盈与灵巧。在比赛前后我都健身——练习前后也一样。我必须这样做来 保持活力与具竞争力。
很难解释为什么抢篮板可以主宰比赛全局,也很难教人相信只在为求
胜意志强烈,便能扭转乾坤。 我的朋友杰克·哈利(JackHaley)曾经跟“魔术师”约翰逊、“飞人”
乔丹打过球,他说我在球场上的作为,跟那些球星所做的同样让他感到惊奇。 杰克曾经这样说:“我只能站在那儿看你打球,兄弟,因为没有人做到你所
作的事。”
有些球员跳得更高手臂也更长,可是我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他们不 会站在篮下用手拨球,等到别人都没办法再靠近,只剩他跟球。他们不会这 样做,因为太累了,他们不想把力气浪费在这上面,而想要用在得分。他们 也知道只有我一个人愿意做这种事,因此或许跳个两回便算了。
他们的想法是这样的,宁愿拿这个篮板球来换取一次扣篮,并且让画
面能登上当晚的电视体育新闻。 我并没有停止对抢篮板这种技艺的提升,我能把它提升到新的境界。
不只统计数字重要,风格与爱好同样重要。我的下一步便是扩大这风格——
我抢篮板就是与别人不同。那就好象,“哇!”观众注意到了。我飞在空中、 球抓在胸前,双脚伸在不同的方向。球完全是属于我的。
我开始看到别人学习我的作为。对于别人了解到我的具有人家想仿效 的天赋,就象他们想仿效“飞人”乔丹扣蓝一样的这种事实,我感到受宠若 惊。我要让我的抢篮板球与乔丹的扣篮具有同等的地位。
联盟方面明显不欣赏我在抢篮板方面的贡献,他们也没有让我的成就 得到应有的奖赏。
可是我的对手都欣赏我这点。他们晓得,他们了解,因为他们无法相 信我能做到这些。他们看到,也感到神奇。
在 NBA 里面,抢篮板球从未被视为能促销的题材。宣传影片里都是扣
篮与最后一秒投篮的镜头,以及迈克尔·乔丹的漂亮动作。可是现在我看到 行销人员开始注意到抢篮板的力与美了。他们必须注意它,因为我还在,我 还是老当益壮。
很多人说:“耶,你看到我拿下二十五分了吗?你看到我那漂亮的身手 吗?”他们只关心这些,他们看不到我所做的,看不到我在抢篮板时的动作。 人们会说:“你在讲什么?你连二十分都拿不到。“狗屎。只要我想要, 照样能拿下二十分。可是这并不是我想的,我所想的并不是拿下二十分,或 是让防守的人得分降低,并且说:“我让他灰头土脸,他只得十八分。”要是 输球了,谁在乎这些啊?我出场是要成为场上的一道难题,是要把别的球队
击败。
跟我抢篮板球成绩完全相反的是罚球。认为我罚球差劲的人不知道有 多少。对我来说,罚球是我懒得做的小事情,就好象我害怕投球一样。一九 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是我罚球率最高的一年,达到百分之六十八。虽然为这
并不算好,可是总比我一九八九年的纪录好得多,那年十五场比赛中只有百 分之三十七。要这么差劲也很难啊,兄弟。
如果我愿意,仍然可以提高罚球命中率,然而就是有事让我不想这样
做。就好象“我得走了,我得动一动。”站在罚球线前面,周边的一切都静 止了,让我觉得非常不自在。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我都是一拿到球就投出去了。 没有准备动作,没有投篮姿式,什么都没有。我常常是左顾右盼的,也不运 运球,然后突然间就投出去了。投篮的时候我的脚会移动,有的时候甚至无
法确定我有没有在看篮框。我就是不想站在那里,我要比赛赶快再开始。
记者与教练都会跑来对我说:“你不是个好罚球射手,你罚球不准。” 可是在联盟里也没多少人罚球很准。我想是因为我接近罚球线时,会让某些 人不悦吧。
有一件事人们忽略了,那就是,当我需要投进时,我会让它投进的。 当比数相当时,想信我——我会投进的。到那个时候我会好好地做好姿势投
篮,我不能告诉你有多少次做到,应该有不少次的。 我的罚球命中率若是能提升到百分之七十五或是八十,那我的平均得
分应该能提升到至少两位数字,然后我便能象那些大牌球员一样,大摇大摆 地谈论我的“两个双位数”。可是单单这样并不足以让我操心罚球命中率的
问题。
或许有一天我真的会开始想要得分,这会不会让大家抓狂?如果突然 间我的平均得分达到十五分再加上十八个篮板球,会有什么结果?他们会选 我为最有价值球员吗?不,他们可能会选我当“最有进步球员”。
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的确会让他们抓狂。他们会想:“哇靠,他下一 步会做什么?他总是让人惊奇。”
每个人都对得分狂热,这是我不感兴趣的原因之一。只要我愿意,平 均每场可以拿下十五分,单单靠抢得进攻篮板我就可以拿下八到十分了,所 以每场平均得十四或十五分不会太难。一场比赛里从罚球我也可以得到四分 左右,看看我拿球的样子,就知道这会是轻而易举的事。问题是,这样并不
是对球队最有帮助的做法。
我在联盟里所产生的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在我每场比赛里都看得到: 他们想阻止我丹尼斯·罗德曼,让我受挫,让我退出比赛。
丹佛金块队对付我的方法非常特别。那时我在马刺队,每次与金块队
对抗时,他们便专人伺候我,整场比赛面对面防守,每次我们遭遇到他们, 就看到整场比赛有个家伙拿手挡在我前面。我不记得那痞子是谁了——我对 记别的球员名字不太在行。他们派出一名球员面对着我防守,另有一名球员 在我后面防守。由于我不具有得分的威胁,所以大家都认为我没什么好防守
的。可是在丹佛,他们竟然包夹我这个连球都不要的人。可是我在与他们比 赛时仍然拿下了二十二个篮板球。
球队耍我、要胁我或是禁止我出赛,那才让我沮丧呢。他们那样做或
许有效,可是对其他的球队来说,这种阻力反而让我更加有活力。发生这种 事我还是很爽。被推挤、被撞、被膝盖顶来顶去都无所谓,越粗暴越好。
出赛前我都具有心理优势。对手望着我心里想着:老天爷,这家伙那 么疯、那么野,搞不清楚他要干嘛。他不跟人讲话,他不看任何人,他的脑
袋瓜里在想些什么?“
我想这就是一九九一年季后赛发生在斯科特·皮彭身上的事。系列赛
都由我负责防守他,我付出的代价是被罚款五千美元,因为我把他推到看台 上,之后他患偏头痛休息了一场。我想或许他确实得了偏头痛,但也可以是 因为我的关系吧。
人们不知道如何对待我。去问教练(查克·达利)或别的球员,他们 都不知道要如何接近我。我就是喜欢这样,我不要篮球比赛周遭的人接近我, 我的四周存在自己建立的力场,我不想失去这种神秘力量。
在我转入公牛队数周之后,斯科特·皮彭接受《运动画刊》的访问时, 对于是否曾经和我讲过话的问题回答说:“没有,我从来没跟丹尼斯·罗德
曼讲过话。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跟丹尼斯·罗德曼讲过话,因此我不认为现在 谈这件事有什么新鲜的。”
这就是我的优势所在。若别的球员能够了解我,他们或能发现我并非 心目中所想的那样。然后他们或许就会开始想在球场上限制住我,我不会给
他们这种机会。
你必须自己找到阻拦我的办法,兄弟,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找到。 并非很多人有过我这种经历。如果你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告知,将来 要进入到 NBA 打球,那么你在意志上就不会象我这样坚定。我必须要努力抬 高屁股爬过一大堆大便,才能得到今天的地位,记得那地下通道吗?我知道
意志力有多么重要。
有些教练会指定某个球员来对付我丹尼斯·罗德曼。你知道我怎么做 吗?我会说:“好啊,很好啊——我接受这项挑战。想办法把我弄伤啊。”如 果你想让我受伤,很好,那就得找个比我还狂野、比我更疯狂、比我还能搞 怪的家伙来,这是唯一能成功的办法,而我还不知道此人会是谁。
你知道吗?我甚至于不确定世上是否有这样一个人呢。
第七章 英雄本色——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
谈到篮球场上的种族问题,这件事情很简单:一名黑人球员知道他可 以在球场上把白人球员修理得很惨。他能击败白人球员,他明白这点。就这 么简单,也不会让人觉得惊奇。黑人球员总是有这种感觉。打从心里明白。 不过,事情也并不全是那样。约翰·史托克顿打后卫,联盟里无人能 及;丹尼·安基强悍球风数一数二;“大鸟”伯德数项兼备,层次更高。我
要谈的是态度问题,黑人球员自发性地认为随时都可以击败白人球员。 相较于白人运动员,黑人运动员易将所参与的运动项目视为一场战争。
尤其黑人篮球员更是每一次都想打赢这场战争。我观察所得是这样的,黑人 球员把每一次的比赛都看成是自己投入全部的声誉做赌注。
我认为原因在于运动对黑人比较重要吧。他们一直都是如此,虽然也 有例外,不过大多数的白人孩子拥有较多的机会。象我这样在国宅长大的黑 人小孩,就没有这么多的机会。两个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白人运动员在许多领域都可以发挥,白人也可以做很多种不同的行业。 暑期找打工的机会也较多,能够上比较好的学校,升上高中与大学的机会亦
较高。在运动方面,白人持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打球,但是不会拿来当成职
业。
黑人同样具有开放的世界等着他们,只是很多时间里他们看不到罢了。 就读的学校或许差劲,老师或许漠不关心,父母或许也不在身边。出身贫困 的黑人子弟于是把运动视为首要,其它的事都是次要的。他从电视与广告里 面学到运动是出人头地的捷径,他看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脱离贫穷:运动或贩
毒。这或许不正确,但实情便是如此。出身郊区住宅的白人子弟就不会有在 运动方面想要成功的强烈动机。
对黑人运动员来说,年轻的岁月里竞争是如此的激烈。打从在街头玩
耍开始,便能感受到艰难,拚了命才能成功。 我同时相信,黑人必须更为努力与优秀,才能得到接纳。他们必须要
更上一层楼。在篮球方面或许不是这样,可是在别的运动项目,除非黑人运 动员相当优秀,否则难以被社会接纳。白人橄榄球四分卫表现平平仍然可以
保持其位置,黑人要能担任四分卫就必须是明星级球员,如果不是明星级球
员就只能当接球员或是防守后卫。 若能看到黑人曲棍球员,那就算是奇迹出现了。黑人在成长过程当中,
接触不到曲棍球,因此若一名黑人想要玩曲棍球,首先要能得到机会,然后 他必须十分优秀,如果不是,他就无法得到机会上场。
黑人主宰篮球,就如同白人主宰曲棍球一样。我不相信科学研究关于
运动天赋等等说,我认为黑人的主宰篮球,与黑人比白人更喜欢、更需要这 项运动有绝对的关连。
谈到种族问题时,我必须提到进入 NBA 第一年球季最后所发生的事。
当时塞尔特人队在东区决赛击败我们,我在赛后发表了对伯德的评论。 那一系列比赛相当激烈,我们在波士顿输掉第七场,比数是 117:114。
之后,在更衣室里发生了许多伤心事,外人有所不知。我们认为自己是比较 强的队伍,同时我们对于波士顿花园球场里球迷对待我们的方式觉得愤愤不 平。在整个系列赛事里,球迷对我们任意叫骂,口不择言。他们针对球员的 母亲、妻子、女女咒骂,还包括篮球。那是我面对最强悍的球迷了,比较起
来我们在芝加哥与公牛队对抗时遇到的球迷简直不算什么。
我负责防守伯德,赛后这成为大家谈论的焦点。我当时的情绪不佳, 所以就随便说说了,我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只要让我觉得好过一点或是能报 复那些球迷,我就说出来。
当他们问到关于伯德的时候,我说:“伯德在很多地方都被高估了。我 不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球员。他被高估了。他凭什么能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
只因为他是白人,你绝对不会听说黑人球员被称为伟大球员。” 伊夏·汤玛斯坐在我旁边,望着我表示同意。他说如果伯德是黑人,“他
会是另一个好汉。” 有很多人,绝大多数是黑人,认为这是事实。或许在今日,在某些方
面,这还是事实。
可是我坐在那里,既沮丧又热又生气,不假思索地说出这些话来。我 要把所受的伤害报复在别人身上,伯德刚好成为目标。若要对球迷报复,打 击伯德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他在球迷心目之中有如天神一般。但是这些想法 都没有登上报纸,媒体刊登出我的谈话,好象我是种族主义者以及酸溜溜的
失败者。
我必须还伯德一个公道:他是一名伟大的球员。他深谙比赛之道,也
很聪明。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事,与黑人或白人无关,而是有关打篮球,此人 球技着实了得。
如果我在说那些话之前能够深思,必须会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不会把
种族问题扯进去。 我应该会这样说:“伯德是个伟大的球员,可是因为他在波士顿打球才
搏得较多的注意,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主宰大局的球员了。因为他在 此打球,所以得到较多的关注。”
事后我接到了许多咒骂信,数以吨计,就好象我做了焚烧国旗或其它
恶劣的行径。在此之前有很多人没听说过我,因为在菜鸟第一年我上场的时 间不算长,这真是让人们知道你名字的理想方法啊。我回到柏奇多,跟瑞奇 坐在一起时,常常有人骂我种族主义者,全都是白人。当时我已与安妮订婚, 她是白人。可是当别人拿我说的话来对付我的时候,黑白联姻也没有用。
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跟伯德说过什么了。他与伊夏在波士顿召
开了一次小型的记者会来平息这件事情。他们坐在讲台上,伊夏承认我们所 说的一切都是错误。伯德坐着点头说他并没有不悦。我回到奥克拉荷马,继 续过我的日子。我惹起这件事端,然后留给球星们来收拾。
可是伯德从未跟我谈过这件事。从那之后还是我去负责防守他,他经 常说很多话,但是从未提过这件事。他是我所遇过最会说废话的人了,每次
他得分以后就会说:“谁在防守我?没人防守我吗?”然后他会望着我说: “应该是你在防守我的吧?”有时整场比赛就听到他这样嚣张地说。
那个时候我打小前锋,负责防守的都是超级射手。在东区决赛派我这
种菜鸟去防守伯德实在有点艰难,可是我就是活在这种挑战里。查克·达利 信得过我。我尊敬伯德,可是我已经到了不管他是谁的地步,在球场上我必 须跟他较量体能,在他面前跳跃防守。我也应该要比他动作快——他可能是 联盟里动作最慢的球员了。可是我想得没他快,因为在他的脑海已然存有比
赛的蓝图,他可以依照原先的想法打好球赛。 在那一系列赛事里,我对自己说:“我要在场上尽全力做好份内的事。”
可是他们得到了最后的胜利,进入到总决赛。我却在更衣室里讲出一些不该
说的话。 从这件事里我得到教训,球场内外的种族问题是不相同的。
更衣室可能是全美少数几处黑人与白人能朝夕共处打交道的地方。当
然,白人与黑人也在办公大楼、在建筑工地共事,可是他们可没有一起旅行, 或是实际上象我们这样住在一起。我们的例子可以成为处理关系的典范。
在更衣室里,大家谈到种族问题时是非常开放的。我能跟杰克·哈利 开玩笑,他是个白人,黑人之间也可以互开球笑。在这小环境里问题不会复 杂的。如果一名白人跟一堆黑人混在一起久了,他叫其中的黑人朋友黑鬼, 大家都会了解这只是说着玩的。但若在外面这样说,让别人听见了或予以评
论,那么问题僦不单纯了。
队友之间不会有这种心结,在底特律,比尔·蓝比尔是队中“白人不 会跳”的角色典型。他明知道自己没弹性,大家也都知道这点。我们可以拿 来开玩笑,称之为“白人的疾病”,而你也知道他听了不会想歪。同时也知 道他在球场表现够好,足以弥补弹性不佳的缺点。
若是找到一名弹性不好的黑人,白人会爱死他了。每个人都会找上他,
跟他说黑人是如何的不会跳。
他们都是些没有肤色歧见的人。我是个肤色中立者,我是黑人,但是 我的朋友常开玩笑说我是个“白色”的黑人。我的好友多半是白人,我也跟 白人女子约会。我不考虑肤色,我当然要超越这样。
问题是,有些人不让你超越这些。如果你是个黑人,同时拥有良好的 记录,那么你便面对要成为种族问题代言人的压力。有时候我在想:去他的 种族问题,我要诚实地面对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不管他是何种肤色——人们对我自有其评断的原 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过去。对种族问题所持有 的态度,我的经验与他人截然不同。我曾遇到因为肤色所引起的怪事,也曾 多次发现到自己身处种族问题的争议当中。我曾是种族问题的牺牲者,也被 人批评为太过白人化。
肤色问题曾经困扰过我,很多次我会想到要能变成白人多好。长大成
人之后的我,未见容于黑人社会。在这个我应该觉得自在的地方,却被人讥 笑外表。到奥克拉荷马念大学时,我才发现自己在白人社会里也未必爱到欢 迎。我怀疑,只要我是黑人,就永远没有机会打入白人社会。
还记得六十年代中期到晚期,在达拉斯所举行的黑人民权大游行,当 时我还是个小孩子。社区里充满了仇视白人的情绪。1968 年,黑人民权领
袖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遇刺之后,我在橡木崖国宅区街上 亲眼目睹他们把一个白人活活打死。他们在人行道上践踏他、打他,直到他 无法动弹。当时我只有七岁,没想那么多。白人进到我们社区里面的下场, 我们都很清楚,不是挨揍就是汽车被石头、玻璃瓶砸到。那时候就是这样,
虽然是不对的事,可是当时年少,对于所接受的事不会感到怀疑的。
进入大学之后,肤色问题如影随形。在我成为知名的篮球员之前,经 常被人叫“黑鬼”。等我在大学里因为打球出名之后,我很确定他们还是如 此叫我,只是改成躲在背后小声的说。对我来说,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我 也经常被惹怒。刚到那里的时候,我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种事,只想到要用
扁人的方法来解决。
我没这么做,因为有人阻止我做这种蠢事——是詹姆斯·布莱恩与瑞 奇。也有几次我几乎要爆发,不知道何时何地就要忍不住了。
这就是奥克拉荷马州的杜兰特,人口六千的杜兰特,如果他们连看到
你在校园里漫步都已经很不爽了,想想这个大黑人还跟社区里的白人小姐约 会,他们会怎么想呢,应该不难想像吧。
奥克拉荷马的乡间见不到几个黑人的,他们更是不希望所看到的黑人 跑来跟自己的女儿约会。我在东南奥大念三年级的时候,曾经有个父亲为了 他女儿跟我约会的事,几乎要把我干掉。我俩通常都是在她父母不知情之下 偷偷约会,有一次她叫我到她家去,因为她父母将出门几个钟头。
结果事情演变得象一部烂电影情节:她爸妈提早回家,并且发现我和
他们的女儿在卧室里。我听到他们进门,于是拿起衣物向后门跑去。她老爸 抓了支来福枪追来,等我跑出后门走到大街时,他向我开了一枪。虽然我在 国宅里长大,可这也是头一回有人向我开枪,把我给吓坏了。
这件事证实这名女孩对我的心意。因为她晓得她老爸对我感到厌恶, 却敢冒险跟我约会。她同时追着我,她知道这样很危险,不过即使我被枪击,
她也要追来看看。
过去曾经发生不少事情,都有可能让我无法达到今日的成功。回想那 时人们对我叫嚣:“滚回非洲去!”我想到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拿枪或铲子对付 他们。不过,我试着用温和的态度来应付,同时我也了解到,有人是想激起 种族总是的事端。这些人要让别人变成敌人或是甚至于失去人性。我曾遇到 过不少的种族歧视烂人,却因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没有搞砸自己的前途, 我从中学到不少。
在这世界上充满各种仇恨,也不只是发生在某一地方而已。 我的经历增广风识,让我更接受要面对的困难与问题。大多数象我这
种出身的人可没有如此幸运,能遇到象瑞奇这样的家庭,来教导你如何去应 付这一生都将遭遇的事。
我这样想:若把一百名黑人与一百名白人放在同一社区里,让他们自 童年一起成长,则他们会视同一体,不再划分界限,他们不会对黑与白有所
分别。那会象是一间大的更衣室,人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绝对不会引起误
会。
黑人文化我一点也没有接触过。现在的人似乎对黑人文化的了解就只 限于饶舌歌,如果你不认同这玩意,你就不算是懂得黑人文化了。
我了解饶舌歌手在唱些什么玩意。我了解是因为我生长在其间,我曾 经身在那里,也经常回去。在橡木崖每天都听得到,不过我认为饶舌歌的风
行,赚钱的成份居多,教育民众黑人问题的成份较少。他们是在利用这种情 势,拿人们的痛苦来牟利。
我不认为他们能感受到所唱出来的东西。他们只在乎不管是在白人小
孩还是黑人小孩之间,怎样才能把唱片卖得好。 当然,饶舌歌也有正面意义。它能让人了解黑人经历过的,以及未来
仍然面对的困苦。 现在可以看到白人孩子不管到那里都在听饶舌歌,穿着打扮言谈举止
都象黑人小孩。他们的父母或许对此感到不悦,不过这些白人孩子将来或许
会比较了解黑人。我望着这些白人孩子,觉得他们仿佛是希望能成为黑人一 般。这让我回想起过去的前尘往事,自己不觉得属于黑人社会,但又不容于 白人社会时,多希望能够成为一名白人。
有时候我认为饶舌歌手想要表达出:“这是黑人国宅之行。”好象是要 带领一群没住过国宅的黑人或白人搭乘巴士前来参观。他们在说着:“这里, 兄弟,你自己看看吧。”
我所能想的只是他们在推销自己的家乡。我承认,我所做的一些事情
也都是狗屎。譬如我也曾拍过广告或公益广告,但自己也会想到:我根本不 信这个。我干嘛要这么做?我对自己感到失望,因为我认为这只是在推销。 这些事令人困扰,这也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珍珠果酱”的原因。我 喜欢他们——与他们朝夕相处——还超过那些饶舌歌手或 NBA 球员。我喜欢
他们,因为他们真实反映自己的东西,正如我真实反映我的东西一样。
一九九三年,“珍珠果酱”的贝斯手告诉其他的团员说,他想要跟我见 面。他告诉艾迪·维德(EddieVedder)与其他团员说,我在球场上的表现 与他们在舞台上神似。他们发现到我的信念与他们一致。
我在与他们见面之前就已经很喜欢他们的歌了,因为它让我感觉强烈, 让我共呜。如果仔细聆听,他们的音乐与其他任何团体的分野立判。我这个
篮球员与乐团之间的关联在于所表达出来的感情。散发感情不难,关键在于
要让别人能有所悟。 没有任何乐队比得上“珍珠果酱”,没有歌手比得上艾迪·维德。在篮
球界,没有人比得上我了,每天晚上我都出赛,可是表现绝对都是不一样的,
观众总是会耳目一新。这是篮球,但是其中包含的东西不仅于此。这与艾迪·维 德唱歌相同,或许也每次上台表演都唱同样的歌,可是观众的感受次次不同。 听他们的演唱会十次,会有十次不一样的感受。
音乐在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让我能准备面对比赛与练习,让我神 智清明。我一直都听“珍珠果酱”的歌,从音乐里能了解他们的一切。可以
在他们的脸上找到生命的意义,正如在球场上,从我的脸上可以找到一样。 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原本要跟他们一起去旅行演唱,后来因为艾迪生病 了,旅行演唱延期,我只好作罢。我原本应邀跟他们同台演出,负责打鼓与
演唱,可是我不认为自己准备充分,声带还得多练习。 夏天的时候我住在超级保守的桥郡,有一天我开着那辆黑色的法拉利
途经哈巴 ( LaHabra )市区,车上载有友人与经理人杜莱特·曼利
(DwightManley)。当时我们正要开车去找点东西吃,突然间我从照后镜看 到一辆警车,闪着警示灯,要我靠边停下来。
他走到车子旁边时我对他说:“什么地方不对劲?老兄!我没超速啊。” 他象个硬汉般看着我说:“下车,我会让你明白的。”
我们下了车后,他跟我说车子的注册期限已过了,我说:“兄弟,那是 德州的车牌号码,注册牌贴在挡风玻璃上。”
他看着我,表情有点怪怪的,接着跟我要身份证。他看过我的驾驶执
照后,一切都改观了。 他开始说些废话:“哦,老兄,这真是辆好车,我真喜欢这种车子。抱
歉给你带来麻烦了。" 我猜他认得我的名字,可是一开始时他没有认出来是我,因为我的打
扮不易辨认。我戴了顶棒球帽,底下的头发是紫红色的。
这种人便是这社会里典型的人渣。看到一名黑人花花公子开着名车, 就认定有问题,可能是个毒贩,对吧。行经这保守得要死的地方,真不知道 他是怎么想的,或许他以为我们故意开着法拉利到此招摇吧。
这种事我经常遇到,其他的运动员亦不例外,等到他们发现我是谁之 后,就都没事了。
达拉斯的警察也经常拉下我母亲,因为她开了我送给她的宝士。后来 她甚至不要这辆车了,因为开这种车让她感觉象是罪犯。
一直以为进入 NBA 并有所成就以后,这一切都会改变,但并非如此。 我现在成功了,可是每回进到漂亮的大酒店,还是让我不自在。
人们会被我吓到。不管是有钱的白人或黑人,都会因为我的外表感到 害怕。如果不是今日成就,他们是不会让我进入酒店,甚至于电影院的,因
为他们会以为我是个歹徒。只要看一眼我身上的刺青、珠光宝所、发型,他
们便会这么想的。人们现在肯接纳我,只不过看在知名度与财富份上。我不 会被这些给冲昏了头,误以为我真的被他们接纳,因为我心里很明白,不是 这样的。
我跟白人女子出去玩,这让很多人不爽,大多数是黑人女子。 有人跑来跟我说:“你为什么不跟黑人约会?”对此我真的没有答案,
因为我不认为我在逃避黑人同胞,很自然的就是这样了。
黑人配白种女人:今日的大争议。黑人妇女认为当黑男人成功以后, 便会背弃她们,投入白人女子的怀抱。我想她们可以这么说吧:我也是这种 模式。我的前妻是白人,麦当娜是白人。我所有交过的固定女友都是白人。 我的罗曼史可有点不一样,因为我并没有背弃任何人。其实是完全相 反的,兄弟。在我年轻的时候,黑人女同胞并不接纳我。我不具吸引力,没
钱没打扮,对她们而言我一无是处。 现在可好了,我有点钱,有点名气,故事便改变了。多年前不愿意跟
我讲话的黑人女子,现在会跑去找我老妈,问:“你儿子在哪?你儿子现在
做什么勾当?”我很惊讶,怎么等我进了 NBA 以后她们便开始关心起我来了? 在我还没有成名之前,邻里间的黑女子想要的是车子、衣服与金钱, 男人长相也得要好看,我是一样都没有。现在我仍然不是全世界最英俊的男 子,可是看在知名度与财富的份上,她们见风使舵,开始怨叹我跑去跟白女
人约会啦。
我认为黑人妇女比白种女人更具有支配欲,她们对自己较有信心。很 多是因为家里男人不在,必须要撑起整个家庭重担,因此要学会强悍。
白种女人也有自信,可是我认为她们对容貌以及对别人的印象比较在 意。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关心外貌,无关肤色,但我认为白种人比较明显。
黑人比较散、也蛮不在乎,该怎样就怎样,率性而为。
很多与黑人约会的白人女子说黑人对待她们比较好,这不一定完全正 确,白种女人与黑人约会是一件很棒的事,那是因为算是新的经验。双方文 化背景不同,她们可以学到不同的东西并且尝试融入其中。这会很刺激的, 若是那黑人男子对她们很温柔,她便会感觉拥有了一切。
当然,另一个原因在于,白种女人愿意与黑种男人发生关系是认为性
需求比较能得到满足。 有的人则认为与不同种族的异性约会,纯粹因为他们不在乎肤色如何,
而我就是这样。
我还认为白种女人与黑人在一起会增加新鲜感,让双方的关系增添情 趣。她们可以对黑人男子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没有关系,不会遭到批评。 这样更为开放,这种感觉就是让人不必认同社会所教导给你的一切事务。
在 NBA 里黑人娶白人或是有白种女友相当平常,黑人跟白种女人约会 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又回到了双重标准的问题:如果你是篮球明星、电影明星或娱乐 圈人士,跨越种族便无所谓。如果你只是个普通人,人们便会以异样的眼光
看你。
有好几次,当然不是最近的事,当我受到挫折时,我会希望自己是个 白人。说来有点复杂,我并不是因为白人比黑人较具优势,也不是为了要在 奥克拉州杜兰特这种地方得到别人的接纳。
我在黑人国宅里长大,那里大家都是黑人,可是我感觉在那种文化里
面被忽视了,我不被那里接纳。我太瘦、太丑、行径太“那个”了。这些人 应该是我的“同胞”,可是他们并没有把我视为一分子。
长大成人以后,在学校里遭到排斥,到处都被人排斥,这是很痛苦的 事,也不晓得该怎么办。就是有这种事,而我必须面对。我的解决之道是勇
敢地站起来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去做别人让定你该做的。
在我名利双收之前,我不被黑人同胞接纳,也不被绝大多数的白人接
纳,在任何处境之下我的肤色都不对劲。我知道很多孩子与年轻人跟我有相 同的处境,他们的想法与我一样:我要拥有正确的肤色。
当我到奥克拉荷马的时候,决定要抛掉过去的一切。要成功的唯一机
会就是勇往直前,忘掉在街上浪迹的过去。后来我遇到布莱恩及他的家人, 我想要的便是成为他的朋友并获得接纳。我想要成为白人,是因为我想获得 接纳。我想让布莱恩的母亲走最近的路回家;我想要在车上咒我的那个人、 那名白种女孩的父亲等等,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如果我是白人,我或许
可以洒脱一些。
我想当白人,因为我是个黑人,黑色皮肤永远也不会是正确的肤色。
第八章 性事——NBA 的两大支柱之一
NBA 的生涯里一半是性,一半是金钱。 在球场下五五分帐,性与金钱各半。
NBA 周围多的是火辣辣的女人,想要泡马子,这里就对了。不必到美式
足球、棒球或其它的运动项目去找。在比赛场地卖骚的女人特多,这是篮球 界的特色。在运动界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可是当“魔术师”约翰逊公布呈现 HIV(人类免疫不全病毒,也就是爱滋病带菌)阳性反应的消息之后,这事 才引起更大的注意。NBA 与性成为瞩目的焦点,媒体开始探讨为何球员会成
为女人的性爱目标。
每一座大城市都有一票马子在球场里打混,她们都知道球员在比赛过 后会去哪里,她们都是专家,同时其中有一些真是性感的不得了。 女人喜欢篮球员,她们崇拜篮球员,她们要跟篮球员打炮。
当我刚进入 NBA 打球时,并没有对性事带着心理准备,连边都沾不到。 因为我的过去跟这扯不上关系。可是我得很快地学会,事情来得太快了。
必须要学习运用随着成为 BNA 球员所带来的身份与权力,但是刚开始 的时候,我觉得这样并不太自在。我念的大学是东南奥大,一所属于美国全 国校际运动联盟的小小学校,并不是出身于北卡罗莱那大学或杜克大学(译 注:美国以篮球著名的学府)。在大学里没人找我签名,可是进入到 NBA 之
后,我不明白为何突然间会有那么多人来找我签名。
把这种景象放大一百倍,便能想象出 NBA 里性事之全貌。如果我不能 明白为什么有人拿着纸片要我签名,又怎么会搞清楚这些女人想来跟我睡觉 的奥妙呢?若我出身自北卡这类名校,那么对 NBA 里的性事便能更有心理准 备了。我没那么好运能读到名校,于是只好自己想办法学习了。
在过去几年里,我变成了 NBA 里面的麦当娜,运动世界里的麦当娜。
搞不清楚是怎样发生的,我并不是长得最帅的球员,可是有不少人要找我搞。 不管是女性也好,男性也好。
真是风水轮流转。当我小的时候,女孩子取笑我,觉得我毫无吸引力。 我既瘦又小,她们认为我的样子很可笑。现在,她们都想要我了,有太多的
马子要我了。
我仍然不是全世界最帅的男人,可是我最有自信、最炫,克服了不是
很帅的事实。这就好象我吝于施舍做爱,女人就吃这套。不只是女人如此, 人都是如此。
当然,女人想跟篮球员上床,纯粹因为他是篮球员。这种事远比外界
能想象的次数还要多。有些女人整天就是要找运动员上床。这种女人必须注 意,因为她们多半是计划好要削你的钱。听来有点过分,可是我看多了这种 事,我自己也经历过。
她们好象有整个网络似的,知道球员会在哪里。她们知道哪支球队住 在哪个酒店,于是她们会跑到酒店酒吧等着。在每一个举办 NBA 球赛的城市
里都有这类“地下活动”;女人跑到球员经常光顾的俱乐部,也知道球队下 榻的酒店,于是在赛后到这些地方打混,好引起球员的注意。
她们不是白痴。她们针对球员有整套勾引计划。我听说她们会剪下报 纸刊登的关于球员薪资的报道,来决定去找谁削钱。她们会取得一切必要的
信息,决定目标再下手。对这整个过程的投入实在让人惊异。
有几个女孩全联盟的球员都认识。这几个女孩子每支球员都搞遍了, 搞过的球员多到可以编号,她们也顺便在找肯照顾她们的如意郎君。有些球 员闲谈间会提到这几个女孩子,不过我不太愿意谈到她们。这样在背后谈论, 仿佛把她们视为肥肉一样,有点不妥。事实上,我对那种把搞过的球员都编
号的女孩子也不感兴趣。我晓得女人也评论球员——谁的床上功夫了得,谁
是绣花枕头——我可不想成为她们的谈论对象。反正大多数的时间我并不会 到球员们混过的地方去。
不过也有女人跟我说到别的球员,我的耳朵这时会自动关起来,没有
什么比女人告诉你她与别一名球员的床上事情更糟的了。我该在意吗?我该 告诉别人吗?我是不会告诉别人这种事的,也不会说出被提到球员的名字。 遇到告诉你这种事的女人,等于听到晴天霹雳,因为遇到这种女人表示你可 能要陷入不想沾染的桃色陷阱里了。她可能会告你,看看能不能榨点油水。
有的时候这种女人是孤注一掷的,她们以为这是成名与得利的方法,真的很 可悲啊。
谈到女人以及她们所追求的,我可以说看透了。我曾经因为长相不够
好,也没有钱,不为女人们所看重。因为,有时候我在某些地方遇到女人靠 近时,会捉弄她们,拿这事开开玩笑。
譬如有一回,在马刺队的最后一年的夏天,我在纽波特海滩的一间酒
吧喝了些酒,因此说起话来可以说是酒后吐真言。有个金发女子,大约只有 十八岁,她咯咯笑个不停并对我说:“我真喜欢你,丹尼斯·罗德曼。”
我那时的头发为紫红色,鼻子挂着鼻环,戴着四只耳环,展示着刺青
——全副武装。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她说:“你喜欢我,是吗?” “是啊,我是喜欢你的。”她说。
“我顶着紫红色头发,吊着鼻环,还戴着耳环——亲亲,如果我不打球
你会爱我吗?” 她看着我,仿佛受到惊吓,微微一笑便走开了。她以为我会说“谢谢
你”,并跟她握个手,根本不知道我是怎么一回事。 我对性事启蒙甚晚。青少年时期对女孩子不具吸引力,二十岁时我把
第一次献给了一名国宅区的妓女,她以二十元的代价为我和我的朋友服务。
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要在 NBA 里而把失去的岁月给弥补过来,从来没有这种
想法。
披上活塞队战袍时,发现一件事:只要我打篮球,想要什么女人都有。 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这便是了。自 NBA 打球赢得的金钱与地位,可以让你得 到任何想要的人。金钱就是权力,权力便是金钱。
第一天穿上印有 NBA 字样的制服,我便告诉自己说:“你已挤身 NBA 之 林了。”我所想的只有篮球,可是后来,发现不止是这样。有这件制服便能 畅行无阻到“妓女户”、“炮阵地”、“烂货天堂”。这件制服可以“打遍天下” 为你而开的方便门。保险套什么的都免了,走进去自己来吧!翻腾在女人的 香闺里。
性在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承认这一点。以我的地位,随时 想要都可以,所以我能在脑海里自由地控制它。这就是美感所在。我随时都 能解放,可以这么说吧。事实上,我随时都能找来女人。给我十五分钟,然 后一名绝色美女就会出现。
都在那里,全部。整个世界都为你而开,有些人为了要敲开所有的门 而失去灵魂。你必须要搞清楚那里头有什么,也必须设清楚你能从中得到什 么。能跟谁好?打炮的感觉会好吗?还是说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再找来搞一 回?
NBA 球队巡回比赛如同乐队旅行演唱。年轻的女歌迷围着乐队,年轻的
女球迷也围着球队。搞音乐,随之而来的就是性、毒品与金钱。打篮球,能 得到财富与女人。
运动是优雅的事,篮球员应该很优雅,必须要有自己的风格与所质,
必须有仪态与吸引力。若能兼备,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看着你说:“天 啊,我要他。”
我有这种风格,许多人想学可是学不来。现在的 NBA 里面,我看不到 其他人能做得到。
我看到很多人摹仿我所做的事。他们在本身所具备的以外,想要增加
些什么,可是看起来却很假。 现在有好多球员都有刺青,更多的球员戴耳环,更多人想要迎合新世
代的心。这些事对我都是很自然的。我在刺青这种事不被接纳之前,身上就 已经有啦。我戴着耳环、鼻环、脐环,联盟里的人都以为我疯了。现在再看 看其他球员,他们也开始尝试做这类打扮。
我经常想让人们猜不透我,可是往往却造成失控。在圣安东尼奥时, 电台举办“叩应”调查,询问人们看到的其它不同,似乎我已变成一种迷恋
的对象。 每次想到都觉得惊异不已:干嘛大家对这些事那么在意?我不了解,
可是只要他们在意,我愿意让他们高兴下去。 我绝不会计算来往过的女人有多少。这是很无聊的事。我不能象张伯
伦那样胡扯打屁,然后骗钱。我不会想要计算这些,或者是平均每周搞几个
女人等等。这不是比赛,我的卧室里又没有计分板。 张伯伦说他搞过二万多个女人。想想看,那是在十五到二十年间,每
天都要搞三或四名女人,才能有这种纪录,我怀疑有谁能做到。张伯伦真的 可以开家精子银行,并且成为全世界最有钱的人了。我认为他说的只是胡吹
大气罢了。
性能力也是 NBA 生活里的重心之一。这已经变成那些跟球员打混的女
孩子之间的地下情报。如果要跟女人上床,就必须打算表现好一点,她们期 待这样。如果你不行、如果你很差——那么至少要在口上头上表现得很好, 你要让她们想信你玩得很爽。
球员们把性能力的表现视同球场上的表现,必须要表现得很好。在赛 时如果要与马子上床,就必须这样:做个演员。如果做不到,那么就会出现 传言了。
若是有球员在搞的时候没有给对方适度的尊重,只求自己爽,那么下 一回他就很难再把到马子了。这些女人会讲出去的。球员间能够互相打听各
个城市之间的年轻女球迷——哪个马子必须敬而远之,哪个马子不错——女 球迷之间对球员也可以做出同样的事。
我发现这些女人为了要跟有钱的人在一起,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对球 员来说却是件很残酷的事,因为你可能很快就被榨干了。若是搞不清楚这些,
就象我当菜鸟时那样,便可以惹上大麻烦。等到学会了这些事情——吃亏上
当几次之后——会让你对每个人都不信任了。 我每次到亚特兰大都会找一个女孩子,她是鹰队啦啦队的副队长,很
酷。在三四年间我们睡过很多次,同时维持着轻松、低调的关系。她只是一 个朋友,不会造成问题——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她把我给她的东西都放在一个箱子里,当时我不知道这件事。我给的
不是礼物或情书,我指的是任何东西——随手写电话号码的小纸片、心情不 好时随手撕碎的纸条、晚餐的收据等等??
她收藏我写的小纸条,象是:“若是我俩没有结果,希望还是朋友。我
们永远是朋友。” 那纸条的的意思并不是说“你是我的女友,我一辈子都要跟你在一起”,
不是这样的,可是她收藏这些东西的动作,表达出她所想的是这种关系。若 我送她一张友谊卡或是什么的,她就摆在箱子里。不管我乱涂乱写什么,她 都收藏起来。
有时我只想跟女孩子做朋友,但就是没办法。我只想在巡回比赛途中 有个地方憩息,但大多数的女人都把这种关系视为爱情。若非如此,到最后
她们都会受到伤害。不管你是否表白只想做普通朋友,不想超越这种关系, 她们还是不会明白的。她们会想:“如果我在床上让你够爽,就会产生爱苗 了吧。”
就是这样,那名鹰队的副啦啦队长结果就变成这样。一九九五年初她 上法院告我赔偿一百五十万美元,声称我传染给疱疹,所以我得赔偿她那么
多钱。
首先要声明,我没有疱疹。这点便是这案子的开始与终结。最后,法 官同意这点。我打赢了这场官司,可是从头到尾的调查审判,我得付律师费 二十五万五千美元。因此,我赢了,也输也。我被人恶搞了一场。
有些女人玩的把戏就是骗球员结婚,或是给她们想要的物质享受。若
是球员没上当后,她们便会用其它的伎俩。她们就是要跟运动员上床,然后 依她们的摆布需索,这种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我应该可以看透她的,或许吧,可是我没有。在没有确证之前我并不 想对这名女孩子产生怀疑,因为这毕竟不是一夜风流而已。我从未怀疑过我
是被算计的,在她提出诉讼之后,她以为我们会在庭外和解。她说:“好吧,
给我五十万,我就算了。”我回答她:“凭什么?只因为我没有传染给你疱疹
吗?”
这真是胡闹,因此我不惜上法院。若我认为这场官司打不赢,若我认 为她的控诉成立,我就会给她钱让她别闹,同时也别让事情搞上报纸。
我认为能够打赢官司的关键在于我出庭为自己辩护。我说:“如果我真 的有疱疹——其实我没有,那么决定不用保险套的责任应该也是双方面的。 当时决定不用保险套是她和我都同意的。”这并不是说我要强暴她或者是对 她有所隐瞒。
她指我不让她看我的身体,说当时很黑而且我还在黑暗中洗澡——这
些都是无中生有的事。 她保存的箱子也拿出来作为证据,搞得法庭里每个人都笑了起来,连
法官都笑了。这个我并不很在意的女人,怎么会那么离谱去收集那些垃圾呢? 我敢说法官坐在那里心里想着:“这是哪门子的设计陷害?她是不是要设计
削他一百万呢?”我想答案是对的,事实就是如此。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信任她,我是不相信任何人的。跟个女人在一起, 这没什么,可是我不会真的信任她,女人把事情看得太认真了。她们说:“这 家伙对我真好。我想要多跟他在一起。”有时候她们搞不清楚那只是友谊而 已。
除了离婚之外我还有别的官司缠身。有个女人说我拍她的屁股,另一
个指控我对她乱开黄腔。还有那底特律的女人,因为我冲进看台救球把她牙 齿撞掉两颗,于是我得赔她六万美元。我想,在 NBA 里面遇到这种怪事的次 数我算是破纪录了。
每隔一阵子你就又会惹上这种麻烦——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还是很 难幸免。要看穿别人是靠靠竹杠过日子的,仍非易事。
如果我是别人眼里所谓的“正常人”,那么他们就不会在乎我拍她们的 屁股,或者是直接把她们抱起来强吻。她们会赏我一耳光,可能就这样而已。 但是如果碰到有钱有地位的,她们就会这样想:“嘿,他碰我,我得要削他 一笔。他们有钱的很,不管真的假的。”
如果没有金钱介入,事情就不同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它会让人无中
生有,它会让她们得到意外之财——正常途径所得不到的。 要说过去六年来我赚了那么多钱,却没有一点点存款,别人是很难相
信的。其实我的钱都跑到律师那里去了。在过去五、六年间,如果我不是把
那么多钱给了律师,我想银行存款会有个三、四百万美元,光是离婚的官司 就花掉我两百万美元。
谈到女人,我不愿这么说,可是我头一个想法便是她们对我都是有企 图的——这总是我第一个念头。发生过这么多事情,让我变成这样。有的女 球迷很好,很正点,有些很贼。可是有的女球迷唯一的念头便是找运动员上 床。尽量找运动员上床变成她们的目标,看看能不能找到长期饭票或是削一
笔,
起初我一点也不懂这些,但是慢慢地我学会了。还是菜鸟的时候,有 人在我耳边低语:“小心点,丹尼斯·罗德曼。别掉进陷阱。”可是很多事还 是要靠自己学习。犯了错才会学乖。
从大学出来时我还很天真,别无选择只得改变,变得更为强硬与愤世 嫉俗。
我学到要找人找炮是件很容易的事,既容易又便利。你不需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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