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他没有专长,也就是说他的工作价值不大。美国的新生产体制则打破了 熟练与不熟练之间的对立。一个人不会因为没有手艺就不能做出复杂的产品 来;老行当手艺己成为过时的东西了。同时,在美国,受“文科”教育—— 亦即非专业教育一也不再被人认为装斯文了;但也并不标志受这种教育的人 便不需要做工挣钱。非专业教育对人人都有好处。
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人看到美国工人在国内随便迁移,转换工作,实在 不胜惊羡。他们惊羡美国工人一般并无失业之忧,社会阶级分野亦不那么严, 阶级成分变动也是很随便的事。英国人认为,这些以及其它种种事实,使美 国工人不甚热心于工会和罢工,因而也就愿意试验新的方法。即使掌握手艺 的移民工人,迟早也会感到守不住他的老行当。因此,在欧洲是邻国之间严 格保密,生怕泄露技术情报;而在美国,则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的工人常 在一起切磋技术,互相借鉴。
新英格兰的工业体制(日后俨然成了美国体制)最注重的是通才、文化程 度、适应能力、钻研精神。随着生产结构的日渐庞大、复杂、紧密、严格、 昂贵,所要求于工人者是更加机灵、更加勤学。总之,开放的头脑比熟练的 双手更为可贵。英国的技术家和工业家都看到了美国正在出现一种新型的工 人。他们因而慨叹英国的多数熟练技术人员“慑于旧观念,习于老体制,总 是畏缩不前,即使最高明的也不例外,因而不免瞠乎其后好一大截。”他们 说,美国的工业体制乃是:“不靠手艺巧——只靠脑子好。”新英格兰这时 痛感需要既灵巧聪明又多才多艺的人,于是便对他们百“年前为了树立不移 的准则和不二的目标而设计的教育制度,加以改革。与此同时,他们也在改 变对法律的态度,并进而及于社会变革的种种问题。
六 习惯法的思想方式
从新英格兰发展出来的美国法律体系同美国工业体系一样独特。直到独 立革命爆发,美国还从来没有出版过任何判案汇报;法规混乱不堪,也缺乏 编纂;并且没有一本值得称道的法学专门论著,也更谈不上权威性的研究; 一切都由自学成才的律师和外行的法官说了算;全美国也没有一所讲授美国 法律的学校。这一切到了南北战争期间才发生变化。在新英格兰,这时出现 了现代法律史上一次突如其来的高潮,它堪与奥古斯丁治下罗马法的伟大时 代或拿破仑法典对民法的重新制订相比拟,而总的法制轮廓就是在这次高潮 中形成的。
美国工商业最活跃的中心同时也是美国法律的中心,这当然不是偶然 的。许多世纪以前,柏拉图就注意到海上贸易如何使法律日趋复杂化。到了 近代,充满活力的社会一直是法律的伟大创制者。罗马人、法国人和英国人 都是在向外扩张、建立帝国时在法律上取得了最高成就的。因此,新英格兰 这时给新兴的美国带来法律,乃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的。
清教徒传统在新英格兰形成的那种独特形式,也为此提供了背景。殖民 时代教区教堂的重心是传教而不是圣坛,因为清教徒都崇敬圣经。他们的神 学观点同他们思想的其它方面一样,都是一种法律主义的观念;它的“联邦 主义”神学的基础便是“契约”这样一种法律观念。殖民时期的新英格兰人 力求巧妙地使到自己的生活既不违反上帝的法律,又不违反英国的法律。从 一开始,从建立新英格兰学校体系的第一条法律制订出来的时候起,马萨诸 塞海湾殖民地就引导它的公民阅读和理解他们的上帝的法律。他们由于时常 被指责为宗教异端、违反特许状和英国法律,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并且一次 又一次被迫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美国独立革命本身是由新英格兰和其 它地方的一些自称为律师的人所领导的,为的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新英格兰律师们所完成的事业同新英格兰工业家和商人一样,是一种适
应改造和组织的工作。他们是富有想象力的借鉴者,而不是大胆的始创发明 家。新兴的美国法律体制的原材料,甚至方法技巧,都不是美国土生土长的。 多才多艺的本色跟殖民地时期的精神结合在一起,使新英格兰在新世界中保 存英国法律传统方面居于领先地位。它给古老的英国习惯法注入了新的内 容,使之适合一个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变化的新社会;同样重要的是, 在它的努力之下防止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法律传统的推行。
十九世纪上半叶,西欧经历了政治革命和迅猛的社会变化,当时曾出现
过一个广泛的运动,就是要修改法律、取消过时的专业行规和专业人员对法 律的垄断。许多律师和文人都在《拿破仑法典》(一八○四年)轰动一时的成 就面前感到眼花缭乱。杰里米·本瑟姆这位十九世纪最富独创性和患有知识 消化不良症的思想家那响亮的声音,一直传到俄国和东方,他要求根据科学 原则从头制订统一的法典。本瑟姆警告我们“要象防范瘟疫一样防范习惯 法”。他在一八一一至一八一七年间给麦迪逊总统、各州州长和美国人民的 信中,慷慨地提出愿为美国制订一套完整的法典。有些美国人动了心,但是 有头脑的新英格兰人并不相信这种教条式的万灵妙药。一八二七年,乔治·班 克罗夫特大声疾呼:“英国染上了法律的瘟疫,愿上帝使我们兔于法典的苛 政吧!”
早在一八○○至一八二三年间,马萨诸塞州的律师和法官们就已经在汇
集和修订法律。借鉴纽约的经验而形成的《马萨诸塞州修订法典》(订于一八 三二至一八三四年间,一八三六年生效),使该州得以把自己颁市的法律系统 化和清晰化。这并不是否定过去,而是如同一位当时的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 仅仅是“对已颁布的法律的修订和整顿??以使过去的裁决在修订法律的基 础上正式纳入法典。”这是一种针对法典狂的预防措施。《马萨诸塞州修订 法典》(一八三六年)又为其它各州提供了范本,向它们证明,它们的法律也 可以不必经过全面修改而实现现代化。
在美国独立革命时期,布莱克斯通写的《英国法律论集》(一七六五至六 九年)一书,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美国人跨进英国法律的门径提供了方便, 这是介绍母国法律制度的第一本普及性著作,也是在美国流传极广的早期自 学书籍之一。但是布莱克斯通阐述的体制毕竟是英国的而不是美国的;殖民 地的人用它来仿效宗主国完全可以,但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新兴国家要用它来 满足自己建立新体制的需要就非常不够了。
第一个成功地满足了这种需要的是内森·戴恩,他是马萨诸塞的一位律 师,一七七八年毕业于哈佛学院:他曾两度在修改本州法律的委员会中供职。 他的《美国法律摘编》(八卷,一八二三年)是对这个新兴国家的法律的第一 次全面考察。它完全遵循了英国在习惯法摘编方面的伟大传统,而正是这种 传统在十八世纪有助于把无数判例汇成一个能起作用的日常体制。可是,美 国的布莱克斯通并没有出现在马萨诸塞,而出现在纽约——美国另一个重要 的法律制订中心,此人即《美国法律论集》(四卷,一八二六至三○年)的作 者、纽约平衡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肯特(耶鲁学院,一七八一级)。肯特的 书成了美国法律领域的一本经典著作,他在世时已印了六版,死后至少又印 了八版。然而真正给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教育留下决定性影响,从而使美国律 师和法律有其本身特点的还是内森·戴恩。
新英格兰是美国法律学院的发源地。美国第一所法律学院是由塔平·里
夫于一七八四年在康涅狄格州里奇菲尔德创立的。五年后,伊弗雷姆·柯尔 比也是在这里出版第一卷美国判案汇报。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蜚声全国,并 且为美国开创了对公务人员进行法律训练的牢固传统。该校早期毕业生来自 全国各州,其中包括纽约州的艾伦·伯尔、南卡罗来纳州的约翰·卡尔洪、 马萨诸塞州的霍勒斯·曼恩、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利 瓦伊·伍德伯里。十九世纪初,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每年的毕业生为十到五 十五人。在一八三三年停办之前,该学院造就的毕业生超过一千人;其中一 些人在马萨诸塞州北安普敦和德达姆、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佐治亚州奥古斯 塔和纽约州奥尔巴尼等地分别创建了新的法律学院。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证 明了在美国建立法律学院是可行的,但它却没有为美国的法律教育定下模式 (它为外州学生开设的课程一般只以一年为期)。
早在一八二九年以前,哈佛的法科学生人数就超过了里奇菲尔德。但是 对创立美国法律传统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却是一八二九年:内森·戴恩向哈 佛新任院长乔赛亚·昆西承诺,从所著《美国法律摘编》挣来的收入中拿出 一万美元(以后增加到一万五千美元)在哈佛设立一个法学教授职位。戴恩赠 款的条件之一是由当时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约瑟夫·斯托里担任这一职 位的首任教授。另一个条件则是该教授必须讲授“在我们联邦共和国所有地 方均属有效的各门法律和衡平法”。该教授必须把重点放在“最重要和最具 有全国性的各门法律上,即??能在联邦其它各州也象在本州一样通行的各
门法律;换句话说,也就是讲授一种对许多州都有用的州法律。”这笔赠款 有助于形成一个超越各州法律之上的美国法律体制。如果没有一个用专业术 语加以界定、并有书面根据的通行全国的美国法律体制,美国各州之间的自 由贸易和整个国家的工业一体化便很可能根本无法实现。戴恩对国家比对专 业更为关心。他最关心的不是训练美国律师,而是创立一套极为重要的美国 法律。
当时在马萨诸塞,仅仅两百年前,新英格兰清教徒曾力图按照上帝的成 文法在荒野中建立一个锡安圣城,而这时他们的后代则以更大的精力来阐释 和运用新英格兰法律,用以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在此之前十二年,即一八一 六年,哈佛协会(刚从教士手中转到律师的控制之下)便于哈佛大学设立了第 一个法学教授职位。到约瑟夫·斯托里成为哈佛的精神领袖之后,美国法学 教育的变革和美国法律体制的形成更是大大加速。在短短的十五年内,新生 的美国法律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性。
约瑟夫·斯托里身兼两职,一边在华盛顿最高法院任职,一边在哈佛法 律学院授课,事实证明他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奇才。他以大约每年一卷的速度 就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专题写出评论,内容包括寄托、合伙、代理、汇票、 期票、对宪法条文的衡平应用、各种法律问的冲突和衡平法权限等等。他的 著作尽管博学和专业性强,却并没有学究味,而是大胆灵活,内容广泛,解 释生动且富于建设性。詹姆斯·肯特那本通俗易懂的基础读物证明,确实存 在一种美国法;而斯托里则发展了这套法律使之运作自如。他的论著虽然没 能涉及所有的题目,却确实包括了变化最为迅速的商业和工业专题,也包括 诸如各种法律间的冲突、宪法条文和衡平法这样一些题目,对于正在发展中 的合众国,这些内容都是格外重要的。斯托里的著作是教学的副产品,是他 对自己在哈佛讲义的修订。直到二十世纪,它们也仍然是整个国家法律教学 的基础。斯托里具有从大量英国判例中发现有用的原则,从而将其应用于新 环境的天才,使古老的习惯法得以适用于美国的种种问题。他所取得的最有 创造性的成就之一是把复杂和独立的英国“衡平法”理论融汇到美国习惯法 中。并且,通过揭示这些理论之如何体现罗马法的精神,他肯定美国能够按 照英国习惯法的传统生活。
英国法律与美国法律之间最棘手的差别是:英国只有一种单一审判权,
一个单一的、全国性的法律和法院体系。而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一套 体系。但是,这时斯托里等人的论著却在各州的判例中发现了一种可行的统 一性。法律学院(新英格兰的一大创举)更为一套真正的全国法律体系提供了 讲坛。在哈佛,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都努力寻找能够适应所有各州情况的共 同原则。这种对全国性法律的探索,实际上导致了一套国家法律的形成。因 此,从长远的观点来讲,美国法律学院起到了一种全国统一化的影响,恰如 伊顿和哈罗两家公学以及牛津和剑桥两家大学长期以来对英国统治阶级的影 响一样。
斯托里的先驱论著大大确保了习惯法在美国的主导地位。但是习惯法基 本上仍然是一种由法官说了算的法律。它是以先例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当就 关键性的法律问题印出一整套判例汇编之后,才谈得上建立起美国的习惯 法。而这也是新英格兰地区,尤其是马萨诸塞州的贡献。在半个世纪中,该 州最高法院的历任精明强于的法官,用自己的观点建立起具有独立性、适应 性和传统性的美国法律。
这些法官中第一位是西奥菲勒斯·帕森斯。他于一八○六年成为该州首 席法官,在当时被誉为“法律界一代巨人”。在他上任时,马萨诸塞州只有 一卷判案汇报。而他在任七年中所发表的判决意见汇编成册却足有九卷之 多,从而成为美国习惯法中第一个司法里程碑。他根据英国的判例、英国的 法学理论和殖民时期马萨诸塞的不成文实践,编篡了第一套内容广泛、旁征 博引的美国司法判例。他是一个标准的新英格兰人,对当地习俗既怀有感情, 又愿意以商人的实践为依据,尤其是在商业法、航运法和保险法方面。接替 他担任首席法官的艾赛克·帕克(一八一六年哈佛大学罗亚尔法学教授,一八 一七年首先提议在该校设立法学院)把帕森斯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推行下 去。
再下一任马萨诸塞州首席法官勒缨尔·肖则堪称那个时代伟大的立法法 官,从许多方面说,他作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奠基人是当之无愧的。无论在质 量上还是数量上,他的工作都可称是无与伦比的。用他传记作者伦纳德·利 维的话说,他完成了“对英国习惯法的日复一日的引进”。在他担任首席法 官的三十年间(一八三○至一八六○年),他写出的判决意见达两千两百条之 多,实属前所未有;这些判决意见几乎涉及法律上所有的题目,共编成了二 十卷。迄今但凡习惯法适用的地方,肖氏的判决意见仍然受到广泛引用。很 少有哪一位法官曾象他这样,对一个伟大的法律体系产生过如此决定性和如 此深远的影响。
一八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就在肖被任命为首席法官的那一天,一辆美
国自制蒸气机车首次行驶成功。肖把习惯法大胆地加以改造,以适应铁路事 业的需要,这只是他乐于对新的需要作出反应的一个例证。最初的铁路引起 了许多问题,这类问题今天人们业已忘却,但当时却都远远超出了中世纪所 形成的习惯法的范畴。例如,铁路出现之前的所有“道路”,无论是公共资 金还是私人资金修筑的,任何人只要交一笔钱就能使自己的车辆在上面通 行。最初的铁路法假定铁路的情况也是如此,而铁路本身(正如肖日后忆述的 那样)不过是一条“铁的公路,任何个人与运输公司只需向铁路公司交付一笔 使用道路的费用,就可在上面行驶自己的车辆。”铁路出现之前的运输业(如 载货大篷车)可以来到你的门口承接货物,也可以把货物一直发送到你门口。 因此老的习惯法就规定,这些“共同承运人”从承接货运时起到把货物交到 收货人的手中时止,须承担货物损坏或遗失的责任。这些人实际上成了保险 人,因为顾客花钱支付的是货物从发货点门口直到取货点门口之间的安全处 理。此外,这些人的雇员不多,遭到损失的危险不大,而且这些危险基本上 能因雇员适当小心处理而避免。
这一切观念同铁路的实际情况完全格格不入。显然,任凭所有人在铁道 上行驶自己的车辆会造成危险和混乱。铁路同其它种类的道路不同,不需要 蜿蜒曲折地通过乡间地带;它只有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和最平缓的道路才能最 有效地达成它的运输任务。它具有与生俱来的某些垄断特点,这既体现在它 的用途上,也体现在它所需要的路线条件上。为了满足某些新的需要,肖创 造了“土地征用权”这种提法和重要的概念。这个美国法律上的首创概念, 使国家得以因公共用途而收购私有财产,而所谓“公共用途”也包括铁路的 用途。由此,肖确认,尽管铁道上行驶的只是铁路公司的车辆,它实际上是 一种新型公路。
肖通过这种想法,为工业时代“公用事业”的新概念奠定了基础,他还
在法律上确认:本来是为载货大篷车和其他“共同承运人”制订的旧的赔偿 规则,无法适用于“运输路线与终点均为固定不变的”铁路。铁路公司必须 为方便顾客而设立车站和货栈。它们虽然仍须适当地小心照顾货物,但却不 再是货物的保险者了。肖又阐述了一种“合伙一雇佣”规则,当一个雇员在 工作中受到另一个雇员损害时,雇主可以不必担负赔偿责任。理由是,现在 雇员本身已享有比雇主更加有利的条件,足以避免其他雇员的疏忽。所有这 些裁决都大有助于铁路的兴建和获利。
一八三○年,肖刚刚就任时,正值波士顿的贸易因伊利运河的通航而面 临危机,这条运河新打开一条从纽约到西部的水上通道。当时,铁路还是一 种新式的运输方式,前途未卜;当有人建议修筑一条从波士顿到哈得逊河的 铁路时,一八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波士顿《信使报》便声称,这样一条铁 路“如同修筑一条波士顿与月亮之间的铁路一样,毫无用处。”根据肖的忆 述,在那些日子里,马萨诸塞州的私人投资者刚刚经历到修筑公路和运河的 “打击”,因此“很难重新唤起投资者对改进交通事业的信心”。但肖充分 意识到铁路对当地社会的重要意义,他决心要克服过时法律的障碍。凭着自 己对铁路业迫切需要法律这一点的领会,肖使习惯法成为工业发展的一个强 大支柱,就这样,肖首席法官和他的马萨诸塞州同事们便给美国带来了铁路 法。
马萨诸塞的法官和律师的伟大成就是形成一种针对社会问题的思想方
式,强调直接的、不断变化的和难以预测的需要,但又不背弃原则。他们并 不追求绝对性,也不在教条性的争论上花费精力。但是新英格兰法律的活力 乃是在技术的传统上发展起来的。人们用印刷品和白纸黑字来一丝不苟地阐 述、确定和限制每一项变更。当变更受到这种严峻的监察和高度技术性的控 制时,它就难以对人形成威胁。
新英格兰人善于逐个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肖在法院中的一位同事后
来忆述:“机车在铁路上的第一声吼叫,宣布了寄托法和共同承运法的革命。” 事情要一件一件地做!——这原来是古老的英国习惯法的格言,这时也就成 为新的美国习惯法的格言。习惯法的特点是一个案例接着一个案例地稳步积 累,既小心谨慎,又不死守教条,因此其长处是在各个具体案例上深思熟虑, 但不足之处则在于理论性的原则十分贫乏;用它来解决问题可以得心应手, 但用它来对问题作哲理分析就不行了。在所有这一切的下面,乃是一些无所 不在、渗透一切却又无法明确界定的原则。
一八五四年,肖首席法官曾对这种思想方式解释如下:
用铁路承运货物的赔偿责任问题,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根据、具 体范围和限度,正在成为社会极其关注和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这 是一种新兴的交通运输方式,在某些方面类似水上船只、驳船和运 河小船运输,在另一些方面也类似陆上大篷车运输,但是与两者又 都大有差别。尽管这是一种新式的业务,但规定发货人、收货人和 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的法律却是古老和确立己久的。习惯怯的显著 优点和有利之处之一在于:它并不是一系列详尽具体的,通过明确 的规定体现出来的,适用于特定案件之特定情况的规则,当它们所 适用的企业业务和过程不再存在或发生变化时,它就会成为过时和 失效的规则。习惯法也包含少量广泛而具有综合性的原则,以理性、
自然公理和开明的公众政策为基础,并可根据其范围内的所有特定 案例而作出修改和适应。这些衡平法与政策的一般原则通过实际应 用(正由于应用才证明了这些原则的通用性和方便性),更多地还通 过司法解释,而变得明确、具体、实用??(挪威普莱恩斯公司诉波 士顿和缅因铁路,L 灰色卷宗 263)。
仅仅几年之后,到了南北战争时期,这种以习惯法积累经验的观点就成 为一套完整的哲理,或者毋宁说形成了一种美国的哲理替身;它叫做“实用 主义”。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是二十世纪初期“肖法官”式的人物, 他是波士顿一个小型讨论组中具有影响力的成员,这个讨论组包括昌西·赖 特、C.S. 皮尔斯和威廉·詹姆斯等人;也就是这些人提出了令人震惊的实用 主义哲学的新口号。人们有理由揣测,实用主义哲学本身始于对这种习惯法 观点的概括。
新英格兰是一个把各种知识掺杂在一起的园地。“共同体”一同同“土 地征用权”和“公用事业”一样,表达了对公私利益结合所抱的信念。这个 词本来是清教徒为马萨诸塞地区起的称谓,后来又体现在一七八○年的马萨 诸塞州宪法中,而把它用来表示首席法官肖所说的“社会”也是恰当的。社 会的财富,无论是公共拥有的还是私人拥有的,总可说是共有的。马萨诸塞 最初是个特许贸易公司,它的居民既是公民又是股东。在此要指出,切勿忘 记这种混杂性。在马萨诸塞州宪法的绪言中,“公共利益”是一个比“主权”、 “权利”、或政治理论家的其它术语要含糊得多的概念,因此,“共同体” 一词的含义主要是通过实际经验而不是由逻辑推论来确定的。
七 不断改进的精神
新英格兰地方不大,却有五花八门、多不胜数的组织、派系,乃至生活 方式。而新英格兰人,则越来越象大杂拌儿了:有乡下人,有城里人;有农 民,有工人;有商家,有厂主;有筑铁路工人,有开运河工人和造船工人; 有老移民,有新来客(黑人、爱尔兰人、德国人);有公理会、天主教、浸礼 会、圣公会、卫理公会、唯一神教派、普救教派、长老会、犹太教等各教各 派的信徒。海外的人如潮涌至,到十九世纪中叶,波士顿的人差不多有三成 是国外出生的。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新英格兰都越来越复杂了。
其实,在南北战争前新英格兰也曾是一个外向拓殖的地区。那阵子,新 英格兰人到西部淘金求富的人数多到惊人;而拓殖西部的公司也纷纷成立。 有些人(例如俄勒冈的热心分子霍尔·杰克逊。凯利)到太平岸大西北去拓荒 定居;有些人在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的鼓动下去开发得克萨斯,要“征 服得克萨斯,免得它征服我们”;也有些人受伊莱·塞耶的怂恿前往堪萨斯 去为废奴派助阵;还有些人一直跑到夏威夷群岛去建立布道团或贸易站。即 使是留在新英格兰的,也无不与远方的许许多多事业和问题息息相关,至少 或苦汇款之失期,或等信息之不至。一八三○年以后,新英格兰人更感到他 们的社会已成为变革的中心。兴趣和事业的多样化,乃是保守的南方所不愿 见的,也是那个静寂社会要竭其所能去设法避免的,但那却是新英格兰的一 心之所系。
新英格兰公共生活中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就是改革运动的风起云
涌,层出不穷。任何一项改进社会的主意总会吸引一批热心分子为它到处奔 走,请求赞助,要钱要人。而每一项这类运动的背景,无非表明有人不满于 现实社会和理想社会之间的差距。到一八五○年。波士顿还是一个人口不足 十四万的城市,但它却已经拥有几十个公益团体,南方人常叫新英格兰为“主 义”之乡;的确不错;但是南方人以为这些情况不利于新英格兰,那却错了、 相反,改革的活力正是整个社会活力的最佳指标。社会上有这样多人关心社 会而总想把它弄得尽善尽美,这种现象实在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极其含糊笼统而教人摸不清的是那些自称为“超越论者”的人。他们当
时所提出的主张,大抵都是出自他们无边无际的愿望。他们之留名后世,不 过是由于他们留下了斐然可诵和可堪引用的文章罢了。其实更足以显示在南 北战争前三十年间新英格兰之特色的,乃是它所发起的针砭时弊的运动,而 这些大都是具体而细致地切中他们的社会问题的。例如马萨诸塞州的霍勒 斯·曼恩和康涅狄格州的亨利·巴纳德带头倡议改革公立学校,见地便极为 踏实中肯。据康涅狄格州的公立小学教育委员会在一八三九年的报告,便指 陈某县四十所校舍现状之恶劣:其中只有一所具有通风设备,容纳三十名学 童的课室一般只有十八点五英尺长、七点五英尺宽和七英尺高。到一八四八 年,他们的报告又指出:在该州一千六百六十三所校舍中,仅八百七十三所 有户外厕所,而有七百四十五所竟毫无卫生设备可言。曼恩曾在一八四二年 出版的《公立小学汇报》上把“学童的猪仔式待遇”同新英格兰农家整洁的 猪栏和栏外的“散步坪”作了一番对照描写。
乔赛亚·昆西(一八二三至二八年任波士顿市长,一八二五至四五年任哈 佛大学校长)乃城市改革的急先锋,据说二百年来他是第一个给波士顿来一个 彻底大扫除的人。他建设了全城的上下水道;禁赌禁娼;还发动散发小册子
运动,号召市民反对污秽、腐化的生活,并反对虐待犯人。一八二二年,他 对萨福克大陪审团慷慨陈词,骇人听闻地揭露把青少年同成年惯犯关在一起 所产生的恶劣后果。至一八二五年,终于成立了狱规协会,对弊漏开始逐步 改革。
有一位名叫多萝西娅·迪克斯的妇女,一辈子为反对社会上虐待精神病 患者的现象而斗争。她一八四一年在东坎布里奇市教养院办的主日学校任教 时,发现精神病患者在大冬天时都睡在冷屋子里,接着她花了两年时间写了 一份详尽的第一手研究报告,列述马萨诸塞州各地监狱、救济所、教养院里 的精神病人所受到的待遇。她在一八四三年上书州议会中慨乎言之:“本州 精神病患者目前的处境一无非是站笼、窑室、地窖、畜舍、兽栏!此辈的待 遇无非是劝口镣:沥衣、挺击、鞭挞以使其驯服下来!”由于她的努力,州 议会总算通过一项议案,扩大伍斯特地方的精神病院。迪克斯的工作在新英 格兰各地取得了节节胜利,终于把影响扩大到全国。
关于为不幸人和受害者谋福利的类似运动,还有许多事例可说,即如托 马斯·加劳德特牧师,为了教导哈特福德地方一个聋孩子,就曾在某团体资 助下专程去国外学习有关教导聋童的技术。他在英国遇到了一户人家,两代 以来对教导聋哑者部有独到方法,但却不肯将秘诀授人,甚至曾阻挠爱尔兰 开办聋哑学校,而这时正想挟其独门秘法扬威美国。加劳德特再到法国去, 情形要好些,他从那里聘了一位教师回到美国,并于一八一七年在哈特福德 创建了美国第一家免费的聋哑学校。他这所学校大大地促进了全国各地的聋 哑教育。加劳德特还在康涅狄格州办了师资训练学校,旨在促进黑人教育, 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并把手工艺学科引进学校课程。
大约与此同时,有个叫塞缪尔·格雷德利·豪的医生(一八二四年哈佛医
科毕业)也着手要改良盲人教育。马萨诸塞州于一八二九年筹设该州第一所盲 人学校,豪医生于一八三一年参与组建工作,经过蒙住眼睛扮盲人而更加了 解盲人的观点之后,他从而得以发明了不少新的教导盲人的技术。他还通过 盲人学生所取得的成绩,成功地筹募款项。他主持了那所帕金斯盲人学校四 十四年,培训出大量盲教人员。他最令人瞩目的成就乃是教育了聋盲女孩劳 拉·杜威·布里奇曼。劳拉不足八岁便进入他主持的盲人学校;在他悉心教 导之下,不出一年她便能与外界沟通,从而他也首先证明聋盲并不一定有碍 智力。其后劳拉间中也帮着教课,并协助处理校中杂务。一八四二年,查尔 斯·狄更斯在波士顿参观了豪医生所主持的言人学校,而在他的《访美札记》 中以近四十页篇幅描述他对劳拉和另一个聋盲学生奥利弗·卡斯韦尔的深刻 印象。
狄更斯对于他所看到的美国其它许多制度机构的好评不多,但却极力推 崇波士顿的慈善机构,认为可供英国借鉴者甚多。
至于更大的社会改革问题,诸如呼吁和平、反对蓄奴,在新英格兰也不 乏热心的支持者,尤以波士顿为多。这里还盛行过禁酒运动。一八三八年马 萨诸塞州通过了一项独特但是推行不久(一八四○年即行撤销)的禁酒措施—
—制定了所谓《十五加仑法》,该法规定不许一次出售十五加仑以下的烈酒, 供医药之用则例外。新英格兰的禁酒团体散发了数以百万计的传单,运动搞 得如火如荼,新英格兰还进行过一种颇为微妙的旨在帮助工人脱离中世纪式 的羁绊而自行组织起来的改革活动。一八四二年,美国终于修订过时的关于 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劳工运动自此可以名正言顺展开,这又是一件
起源于波士顿的大事。这得归功于人们对竞争性经济有了一种比较开明和现 实的认识,并且也坦然接受了社会上存在利益冲突的现象,总之,知识领域 和工业都共同兴旺起来了。
工厂一体制形成以前,工作条件总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例如,农活就 难以定时;学徒必与师傅同工同住;手艺人常与家人或亲密的助手合作共事, 其工时也不能按钟点计算。自从生产单位扩大了,生产环节之间连系紧密了, 加以出现了人工的动力资源和机器,遂使形势为之大变。操纵机器是相当复 杂的事;机器价值昂贵,一旦空置不用则每小时都会造成浪费;一厂之内工 序又环环紧扣;凡此种种无不造成工时偏长工作集中而繁剧不堪。自古以来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传统户外工作规律,已失去了根据。这时的日常 工作规律则每每因地而异:马萨诸塞州有些工厂的童工每天工作十三小时, 星期日除外;成年工人则有一日工作长达十五小时十分钟者,至少康涅狄格 州便有一家工厂有此情况。但新英格兰首先要求缩短工时的呼声不是发自工 厂工人,而是发自一些工匠。即如家具木工便为此先后于。一八二五、一八 三○、一八三一这几年进行过罢工。这时有些工人已逐渐组织起来:费城在 一八二八年率先成立工人政党,纽约则于一八二九年、马萨诸塞州则于一八 三四年继之。新英格兰的第一个工会差不多同时也在波士顿诞生。
无足怪异的是,雇主们对此不禁大起恐慌。他们愤愤然说,缩短工时“对
我们的学徒工有极端不良的影响,我们一心要锻炼他们勤快和抓紧时间,这 一来将使他们误入歧途”。“这将会使他们学坏的。”英国古老的习惯法在 这里仍有威势,阻挠着工人起来反对新的不合理的事。至少从一三四九年英 国的劳工法颁布以来,英国法律对聚众要求增加工资或改善工作条件是一概 要处罚的)甚至到了一八○○年,英国国会还订立了一项新法禁止工人结社。 而在这名目繁多的法令之上,则是所谓英国的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 此法只因界限极端含混,实为各路“鼓吹者”的绝妙陷阱。它在十九世纪初 年对劳工所起的禁制作用,大致相当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所颁布的禁令。这 个习惯法振振有词地说:工人结社,尽管他们的目的合法,而他们的手段也 并不越轨,但终难免有阴谋犯罪之嫌。因为单单就结社这个行动推论下去, 便带有非法和反社会的性质(“包含危害公众,损及个人”)。任何诸如此类 的结社,据说都势必与市场之“自然”运作相左,从而使雇主与其他工人感 到威胁云云。在一八○六到一八四二年之间,各州至少有十多宗工人因犯“结 社罪”而被判罚的案子。
一八四○年间发生了一件“马萨诸塞州诉亨特”的公诉案,涉及一位名
叫杰里迈亚·霍恩的波士顿鞋匠工会会员,此人因干了额外的活未取报酬而 受该工会罚款的处分。这项罚款后因雇主补发工资才算了事;但随后霍恩又 犯工会会规受罚款处分,尽管雇主复允代偿,但霍恩却坚决拒付罚款。这时 工会决定开除霍恩,井要求工厂辞退霍恩;而工会又有规定,如工会要求某 厂辞退某工人而厂方不顾,则所有工会会员均不得再受雇于此厂。当下厂主 怕工人罢工,便决定辞退了霍恩;而霍恩则向地区检察官投诉。地区检察官 因此便控告波士顿鞋匠工会犯阴谋罪。
当时波士顿市法院的法官指示陪审团说,就法律而言,这种结社确属阴 谋性质;但陪审团的职责在于具体分析实际情况究竟如何。陪审团只用了短 短二十分钟,迅即认定工会有罪。工会的辩护律师是小罗伯特·兰托尔,一 位多才多艺的改革派,曾为该州第一任教育委员会的得力成员,又主张禁酒
和废除死刑。他把此案入禀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由首席法官勒缪尔·肖亲 自审理。兰托尔出庭重申英国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在马萨诸塞州早已 不适用。他说,别的且不谈,这种法律,“岂不正是我们当初避之唯恐不及 的英国暴政吗?”
肖首席法官为人比兰托尔律师还要圆通,他很想既维护英国的法律传 统,又照顾工业界的最新情况。他在不废止原有习惯法之下,对它加以重新 解释。一八四二年,肖首席法官作了一次划时代的发言,他强调:问题的症 结在于所指的结社一举是否“图谋某种罪行或非法目的,抑或本身并无犯罪 意图或非法目的,也没有采取类似性质的手段。”既然工会的目的只在于“号 召同业入会”,他说,这就谈不上非法了。
肖首席法官补充指出:或谓这种合法行动有可能“损害”他人,但单凭 这一事实也是不能使这种行动成为非法。因为从某一个观点上说,市场上的 一切交易卖买莫不带有“损害”他人的性质。肖首席法官通过这一番说话表 明了他是拥护竞争性经济的,并且乐于承认社会上确实存在利益冲突而应该 使之合法化。他还说,至于工会会员“当然应该有选择喜欢为谁工作或不欲 为谁工作的自由。在这个事态上,我们不能认为,人们不得共同议定通过最 能促进他们本身利益的方式,来行使他们被公认的权利。”他说,譬如有一 批商人削价倾销货物而使竞争对手破产,这当然不是什么阴谋;同样,工人 结合起来提出他们的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当然也不是阴谋。
有时,某种竞争纵然对一些人不利,但却可能是“高度有价值的和忠诚
为公的”。“通过竞争恰恰可以促进劳资双方的最大利益。” 这样,肖首席法官便使工会合法化了。同时,他也赋予传统的习惯法以
新的生命力。当然,他的这番见解只有在一个响往改革和急盼改革的社会里
才得以发表,得以实施。工会的律师兰托尔(后为伊利诺伊中央铁路创办人之 一)本人则一若肖首席法官,也是热心发展铁路事业的人。他们主张:一个复 杂多端、矛盾重重的社会,必须使货物和劳务自由流通;只有这个办法才能 维持国家的繁荣昌盛。
第二章 移民: 参加者
“能够在一个新的国家里自由流动,真是太好了。”
——约翰逊·胡珀
“美国人见到什么,就一拥而上。‘无论如何,也要向前闯’,这就是 他们的座右铭。因此,美国文明的特点必然是??包罗万象的??美国人 民??在整个大陆上开枝发时,发挥他们的精力,扩充他们的资本。”
——詹姆斯·斯特林
在北美大陆的心脏,出现了一种“新的美洲人”。这些人更容易从他们 的流动性、而不是从他们的栖息地识别出来。从美国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 段岁月,他们开始控制局面;而到了这时,他们则从事于把一个新的国家建 设成为一个新的世界。
这些享有新的自由天地的人们,可以分成两类:“移民”(又称“参加者”) 和“新贵”(又称“创业者”)。移民社会通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以及把前 进中的问题一个个解决,培育出了“参加者”。而新贵社会则用它们一蹴而 就的飞跃速度,培育出了“创业者”。移民社会沿途定居下来后,就形成新 贵社会。
这个新国家的许多新特点正是在这些美国人从海洋向内陆的流动当中诞
生的。大陆就象海洋一样,任凭人们自由邀游,过去从来没有人对它进行过 勘探,而只有集体的力量才能够进行这种勘探,在大陆上旅行就象在海洋上 旅行一样,种种危险使人们团结一致,结伴而行,而所到之处也就建立起自 己的社会。
美国的移民是天下出现的新事物,的确,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流动的人
群——游牧民族、征服者、东征西讨者、探险家、野蛮的侵略音。但是,在 此之前,哪里见过这么多人在一个大陆的范围内持续地流动呢?哪里见过这 种比土著居民备有先进得多工具的移民呢?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自愿走一条 路而又不回头的呢?又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奔向遥远的陌生地方——不是为 了征服,不是为了改变信仰,不是为了设防,甚至也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 为他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寻求和建立新的社会呢?
移民们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断建立新的组织。为了旅行,他们结成新的
群体。他们迅速制订法律,迅速付诸实施,不靠法典,也不靠律师。他们被 迫把亲人和财物抛在后面。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不管一切地向前闯,组 织起新的社会,而不是等待上帝或政府为他们铺平道路,安排一切。
八 在茫茫大地上,人们结队而行
我们部知道,当第一批欧洲移民跨越海洋,建立起詹姆斯敦、普利茅斯 或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时,他们是成群结队而来的。他们结成一体,相互依靠。 约翰·史密斯率领了三艘船驶向弗吉尼亚,一六○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和他一 起在詹姆斯敦登陆的共有一百零五个人;满载的“五月花”号除船员和水手 外,还有一百零一位乘客,约翰·温斯罗普率领的“阿尔培拉”号发现马萨 诸塞湾殖民地时,他的船是四艘船中的一艘(一个月之后又来了七艘);整个 船队总共有六、七百人。那些横越大海的人没有一个是单独行动的。
但是,在所有关于美国的传说中,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恐怕是独身一人横 越大陆向西部移民的传说了。我们想当然地以为,殖民旅行者一旦登陆之后, 就不再需要依靠集体了,这根本是没有去多想一想为什么。经常有人告诉我 们说,开拓精神就是“发挥个人作用”的同义词。奔向新的地方、尝试新的 事物的勇气,通常就被认为是单干独行的勇气,亦即完全依靠自己、单枪匹 马、全心全力,勇敢进取。据说,只有这样,受威胁的开拓者才能幸存下来。 而且据说,这样就产生了美国的生活方式。
的确,个别英雄人物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作用。无数个别的男男女女也 曾名留青史,历史叙述了他们个人的希望和失望,记载了他们的英勇行径和 事业。而集体——特别是那些旅行者在行进期间组成的松散的、非正式的、 随时形成而又随时解体的团体,都是没有记日记的,也没有什么信函,更没 有编写什么传记。我们都熟悉丹尼尔·布恩、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泽布 伦·派克以及约翰·查尔斯·弗雷蒙特的名字,但又有几个人知道“俄亥俄 同人公司”、“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和“巴特尔逊商队”呢?
美国移民团体的内情至今仍然是个谜,比起历史上任何其它秘密有过之
而无不及。成群结队的人们,为了一个单纯的目标。诸如横越大陆)而结合在 一起,要是他们没有形成长期性的政治或财经组织,他们就永远默默无闻不 为人知了。如果有人写书的话,定会有上千个地方需要撰写这类团体的事迹, 但迄今未见这一类的著作。这类团体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它们的总部,它们 是不断流动的。这类团体没有正式的档案,没有受过训练的档案员,没有法 庭的记录,也没有土地管理局的卷宗。
当然,偶然也有孤独的旅行者和单枪匹马的探险家。有时,这类人更是
最早到达一个地方的人;但他们很少定居下来。只有在课堂上、在电影里和 在电视上,一个独来独往的冒险家——斯坦利或利文斯通之辈——才成为明 星。在历史上,即使是伟大的探险家,也只是一些能把人们在难以想象的艰 难困苦环境中团结于一个共同目标之下的人。地理上的伟大发现都是由集体 而不是由个人完成的。哥伦布第一次航海的时候,率领了三艘船;第二次他 率领了十七艘船,共一千五百人。一个哥伦布,一个瓦斯科·达·伽玛,一 个拉萨尔,一个麦哲伦,一个德·索托,这些人的天才都是组织家的天才。 一个新社会的创造者和领袖,乃是那些首先带领别人到遥远而危险的新地方 去的人。
大陆也和海洋一样;要安全地跨越蛮荒的大陆,必须结队同行。从美国 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期间,那些一直向西推进建立定居点的人,就象第一批 清教徒移民一样,极少单独行动者。在这方面,我们没有很多的数字根据; 但是在那美国生活方式开始成形的年代里,许多人(也许是大多数人)率先到
远离大西洋沿岸受保护的边界以外地区定居时,都是结队而行的。在形成美 国的社会结构方面,很少有比这一点更为重要的事实了。
单独行动的冒险家一般都是传教士、职业探险家、勘探者、响导或者猎 人。早期的定居者——那些去而不回、留在那里成为新的西部社会的骨干的 人,则一般都结队而行。他们通过在旅途中结成的集体来表达他们的需要和 愿望;他们的群体观念也是在结队同行中逐渐形成的,这种结队同行的生活 把他们安全地带到目的地。当这些请教徒移民的后代子孙向更遥远的西部推 进的时候,他们也象他们的祖先一样,都是集体行动和集体定居;陌生地方 的危险把他们团结在一起。这种结社经验最早是在俄亥俄河谷的第一个定居 点创造的,随后美国大陆各地都加以仿效。
有一家俄亥俄公司是一七四八年由一些弗吉尼亚人创办的,他们派出一 位职业勘探家克里斯托弗·吉斯特,对他们的领地进行了勘察。但是,永久 性定居点则是后来俄亥俄同人公司建立的,并得到一些参加美国独立革命的 新英格兰退伍军人的支持,这些人试图重新碰碰运气。他们的领导人中有鲁 弗斯·普特南将军和马纳萨·卡特勒牧师。多才多艺的卡特勒曾经当过律师 和医生,也测量过星球的距离,又勘探过华盛顿山的高度,并且首先对新英 格兰的植物群进行了有系统的调查。正是他赴纽约说服了国会,允许他的公 司以每英亩八美分的价格购买了俄亥俄的一百万英亩到一百五十万英亩的土 地。同政府的契约是在一七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订立的。这一年的年底,普 特甫将军便和一支先遣队出发西去了。他们分成两队,一队从马萨诸塞的丹 佛斯出发,另一队从康涅狄格的哈特福德出发,同时向俄亥俄河前进。一七 八八年四月二日,两队一起抵达西宾夕法尼亚,在尤亥俄吉尼河的萨姆里尔 渡口上船,先沿孟农哥希拉河,接着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四月七日,全体 四十八人在马斯金格姆河与俄亥俄河会合处的东岸登陆,登陆地点就在哈马 尔堡的对岸。幸运的是,他们有这么多人,如果人数少一些,那末,可以想 象,那些前来做皮货生意的七十名德拉瓦尔族和怀恩多特族的印第安人很可 能会对他们另有企图的。
这些人迅速按照新英格兰的紧密型定居点的模式来设计他们的城镇。每
个定居者获得一小块“城里土地”作居住用,另外一块八英亩的“城外土地” 种植农作物。一七八八年七月二日,俄亥俄公司的代理人和董事们在当地举 行了首次会议,把这个城镇命名为马里埃塔。随后,他们再一次仿效新英格 兰,迅速修建了一所教堂和一所学校,教堂和学校都在七月底以前启用。几 个月之内,又有十五户人家和许多单身汉加入这个城镇居民的行列。于是, 马里埃塔这时就有了一百三十二个男人。
由于随时存在来自印第安人的威胁,定居点必需有严密的警卫。他们在 俄亥俄建立的第一个城镇附近就有肖尼族、德拉瓦尔族、迈阿密族和怀恩多 特族印第安人部落,以及从纽约撤退下来的“易洛魁印第安六部落联盟”的 残部。这些人反复多变,充满仇恨,常常在事先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猝 然袭击和杀害没有防卫的定居者。一七八八年五月一日,在马里埃塔附近发 生的一次袭击中,有八个人被杀害。企图离开集体去单独定居的鲁莽的开拓 者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一七九一年一月二日,怀恩多特族和德拉瓦尔族印第 安人的战士又一次攻打了马斯金格姆河上流的边远定居点,杀人放火。于是, 附近的定居点便修筑了弗拉依堡,这是一种三角形的护围栅栏,里面可住二 十户人家,十个单身汉,以及从下游哈马尔堡来的八至十个士兵。自此,农
场堡、贝尔珀里、哥伦比亚、洛杉蒂维尔、华盛顿堡(以后改称辛辛那提)、 北班德、加利玻利斯、曼彻斯特以及其它许多地方——这一系列定居点的事 迹谱写了俄亥俄一带早期定居的历史。
长途跋涉奔向不可知的地方去的人们,面对不胜枚举的莫名艰险,就共 同联合了起来: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特别喜爱他们的邻居,或者他们之间 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出于相互需要。所有向西部移居的开拓者都认为,集 体行动和集体生活是很正常的事情。
密苏里的独立城是“圣菲小道”以及“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的起 点,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很出名,因为此地是旅行团体汇集的地 方。正如乔赛亚·格雷格在一八四八年出版的《草原贸易》一书中所写的, 这里或往西几英里的地方,乃是“通注大西北‘草原的海洋’各地的载客装 货的总口岸。”在这里,素昧平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力协作,患难与共, 直到他们共同到达目的地。
圣菲小道从独立城经阿肯色河畔的道奇堡(现在的道奇市)。一直通往当 时远在墨西哥境内的圣菲镇,这是一条距离最短的捷径。来往的主要是商人, 而不是移民。这条小道是罗伯特·麦克奈特和他的小商队在一八二一年开辟 的,同年由威廉·贝克内尔上尉立界标定。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这条小道买 卖兴隆,无数的旅客组成商队经过这里。格雷格生动地描述了小道全盛时期 的情况。一八三一年五月十五日,他率领一小队人离开独立城,这是他许多 次成功旅行中的第一次。“格罗弗镇会议厅面前的集合地是我们最便捷的目 的地,商人们一般都是分散单个旅行到这里,然后汇集在一起,结合成某种 形式的组织,以便在以后的旅途中确保彼此的安全和进行自卫。”一天之内, 格雷格的商队就加入了一个有三十辆大篷车的车队,尾随而行。五月二十六 日,又有另外十七辆大篷车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在格罗弗镇,他们车队的主 体——它的实力已达到近二百人。这个车队一直到七月中旬才到达圣菲镇, 在路上整整走了八个星期。
格雷格记述的商队冒险史表明,为什么结队同行是明智的和正常的。为
了对付印第安人只有人多,才能阻遏他们进攻,并且才有办法自卫。“在宿 营的时候,大篷车队组成一个‘四方的空心阵’??必要时,还就地给牲口 修筑栅栏,并构筑防御印第安人的工事。”如果旅行者没有这种“用大篷车 圈成的栅栏”,一到夜里就可能无法圈住他们的役畜和其它牲口。也只有集 体,才能对付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给大家提供保护。“我们遇到了一大片非 常讨厌的泥沼,”格雷格写道,“在这种场合,周围的土地表面看来很干燥、 很平坦,但却经常发生大篷车陷入泥潭的事故。为了互相协助把大篷车拖出 泥潭,我们往往得使用两、三倍的人力,‘所有的人齐心协力推着车轮子’
——而车主们往往更是半个身子泡在泥水之中。” 为了防备印第安人的袭击和牲畜惊跑,在夜里就需要有人站岗放哨,这
是商队人数不能大少的另一个理由。“通常,轮流站岗需要八个人,每人隔 一天站一次岗,一个晚上四个人轮班,”格雷格回忆一八三一年他在商队期 间的情况时写道,“当商队人数少时,站岗人数也相应减少;在商队人数很 少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起见,有时候每个人要站上半夜。”
让我们想象一下,象一八二六年夏天这条小道上发生的那种事故会带来 什么样的后果。有一个名叫布罗德斯先生的人从大篷车上取枪时走了火,枪 口正好对准他自己,一只胳臂被打得粉碎。对他来说,集体起了起死回生的
作用。商队的伙伴们在他眼看就要死于坏疽病时挽救了他的性命:
他们唯一的“手术工具”是一把手锯、一把屠宰用的刀和一根 大铁栓。锯齿实在太粗了,他们不得不进行改造,锯的背面很快就 出现了一排锐利的细齿。接着,他们又磨快了刀,并把铁栓放在火 上烧。这样,他们就开始动手术:一眨眼的功夫,胳臂被切开了, 露出了骨头,很快又把骨头锯断,接着用吱吱发响的饶红了的铁栓 烫烙伤口。这一招真灵!血管被完全封住了。最后包扎了绷带。于 是大家又继续赶路,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似的。那条胳臂的 伤口痊愈得很快,几个星期之后,伤员就完全康复了。恐怕这个人 现在还活着,他完全可以证明,“烙铁”结扎的好处,因为血管被 “封住”了。
在移民惯走的小道上,行李更多,妇女儿童也更多,结队旅行的好处也 就更加明显。许多人都可追忆起,一八四二年至南北战争这段时间,他们如 何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幸存下来的往事。这些小道,和圣菲小道一 样,以密苏里的独立城为起点。在这里,人们组成旅行团体。然后,沿着普 拉特河,经过拉腊米堡,穿越怀俄明中部温德河山脉的南隘口,再转向西北, 到达霍尔堡(在现今爱达荷州波卡特洛附近),从这里,两条小道便岔开了。 俄勒冈小道沿斯内克河到沃拉沃拉堡和威廉堡(后来的波特兰);加利福尼亚 小道则指向西南方,越过沙漠,经过内华达现在称为卡森的地方,翻过内华 达山脉到萨特堡(在现今的萨克拉门托附近)。从独立城到萨特堡,篷车道长 约二千英里,一般要走五个月。当然,不用大篷车,用骡子驮货也可以。骡 子队甚至还有一些好处,那就是赶骡子运货的人发现,骡子队更易于跨越溪 流和上下崎岖不平的地势;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比使用大篷车的商队早到 一个月。但骡子队没有遮蔽太阳的设备,对孕妇、小孩、老人、病人就不行 了。所以,大篷车还是移民们通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大篷车虽然慢一些,笨 重一些,拐弯、过河、上下山路都不太方便,有时还会损坏,但从总的方面 看,大篷车还是更为可取。因为它可以用来遮荫、避风、躲雨,白天可以当 救护车,晚上又可以作碉堡。通常速度每小时行走二英里,即使没有弹簧, 也不算很不舒服。身体好的旅客遇到崎岖不平的地面,就下车步行。
通常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使用的大篷车,不是宾夕法尼亚州康
奈斯托加河谷德国人设计的那种用六匹马拉的宽轮马车,而是轻便得多的—
—它只有前一种的一半长和一半多高,长约十英尺,从路面到车顶高约八英 尺半,满载时可以装上一吨重,通常由三对同轭的公牛拖拉,而这种大篷车 确是非常轻便,即使少了两头牛,一样可以行走。
这种大篷车很明显是一种集体的交通工具:它的一切都要求结队同行; 在跨越较深的溪流和翻越陡峻的山坡时,拉车的牛要加倍,大篷车只能一辆 一辆地通过。人们也想出了许多运用集体力量克服障碍和减少危险的办法。 例如,在金沙江峡谷的入口处,有一段只有二百五十英尺的山坡路,但海拔 却一下升高一百五十英尺,形成了一个三十五度的陡坡。一八四六年,布朗 商队想出了一个把大篷车拖越内华达山脉的绝妙办法:用十五对公牛在山顶 上拉动一条装在滚轴上的铁链条,把大篷车一辆接一辆地拉到山上去。
从很陡的山头往下走也是一个问题。简单的刹车闸是靠不住的;经常会
出现速度太快,导致翻车或牲口跌断腿的危险。例如,在北普拉特河谷的阿 什霍洛,有一处高地叫温德拉斯山,山的坡度非常陡,谁也不敢在这里冒翻 车的危险;而附近可供砍伐来垫车道以减少速度的树木又很少。因此,各个 车队普遍采用的办法是:用一辆大篷车充当卷扬机,以缓和大篷车一辆接一 辆地下坡时的速度。
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地区,大批移民集体流动的现象早已绝迹。自从一 七九四年,安东尼·韦恩将军在“倒树之战”中打败了印第安人之后,俄亥 俄河谷就成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带,单身一人或单独一家旅行和定居已属可 能之事。定期的内河航运也建立起来了,沿途小旅馆也提供了食宿的方便, 道路亦修整了,还开办了邮政服务。但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仍保留 着集体旅行的形式;因为在那里,印第安人的威胁至少一直延续到一八七六 年十月三十一日“伏牛”和“疯马”两位印第安酋长被打败,以及次年内兹·珀 西族印第安人之战结束之后。旅途是漫长的,自然界也仍然存在着许多险阻。 我们自然无法确切地知道到底共有多少个结队(包括一、两家以上的人家) 西行的团体。但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这样的团体数量较大。例如,在普拉特 小道(从卡尼堡到拉腊米堡,全长五百英里),一八四五年由斯蒂芬·卡尼上 校率领的第一支大移民队伍,便由长达三英里的大篷车组成。在一八五八年 十月和十一月(不是旅行的高潮季节),据说通过怀俄明的南隘口的车队共计 有九十五批,由五百九十七辆大篷车和一千三百六十六人组成。这样横越美 国无垠大陆的大规模移民在近代史上是没有先例的。用《纽约论坛报》派往 加利福尼亚的记者贝阿德·泰勒的话来说:“从其规模、危险性和冒险性而
言,它甚至超过中世纪的大规模军事远征。”
至于独自一人或一家一户向遥远的西部地区安全地、正常地旅行,那是 后来有了铁路以后的事情了。
九 组织者
由于美国大陆广阔无边,结队旅行必不可少,于是就树立了组织者的权 威。对于远离政府管辖范围、远离他们祖先生活的地方以及原有风俗习惯的 人来说,必须有人能够说服他们干他们该干的事情。这就产生了对一种新的 特殊才能的需要,即是需要有人能够说服或者诱导别人为集体尽力。一个旅 行团体的领导人并不具有军事指挥官的权力、传统和威望,但他必须能组织 人把事情办好。他必须当机立断地创立一种团结精神,并要在面对饥渴、疾 病、灰心丧气、致命的危险和死亡的情况下,在庞杂的集体内部坚持这种精 神。一系列的原因促使组织者拥有一种权威,而过去在军事部门或政府部门 之外绝少有人能拥有这种权威。在一个传统的定居社会里,许多品质——出 身高贵、拥有地产、拥有财富、勇敢、有军事才能、有学问、精明能干或能 言善辩——都可能使一个人成为领导人;但在人烟稀少的美国移民中间,领 导人必须既是说服者,又是组织者。
在独立城或往西几英里地方组成的五花八门的旅行团体——“来自社会 各个阶层的男人,夹杂着少数女人”,都需要领导人。由组织者来创立大篷 车队。有时候,象斯蒂芬·卡尼上校这种人,由于他具有经验和军阶,很容 易地就获得了指挥的地位。或者象约翰·巴特尔逊这样的人,他之当上队长, 就因为他的身边有七、八个人,而扩大队伍却需要这些人,如果他们的人当 不上领导,这些人是不愿意同行的。但是,更经常的情况是,队长的职务是 可人竞选的,最后一般都落到那些既有组织才能,又有本领拉选票的人身上;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选举还是挺民主的。
选举队长——格雷格称之为“杂七杂八商队的习俗”,一般都要经过一
番竞选活动和“派性”表演,候选人毛遂自荐后,就到处搜罗支持他的人, 宣扬自己的特长和优点。然后,“经过一番争吵和口角交锋”,才正式举行 选举。获胜者便被公认为“商队的队长”。
这种队长的职权在任何”’立法条款”中都是没有规定的,因 此,也是模糊的和不明确的,他发布的命令被看作只是一种请求, 有时候得到服从,有时候则置诸不理,这要看他手下的人,情绪如 何而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都会要求队长发布有关当天旅行事 宜的命令,并指定晚上宿营的地点:还有许多其它一般性的职能, 而他在执行这些职能时大都得到同行人的默许??在选出队长之 后,主要的任务便是组织工作。首先是“通知”业主提供他们的人 数和大篷车清单。这些人和车一般被划分为四个“分队”,规模大 的商队更需要如此。我们那个商队拥有近百辆大篷车,还有十几辆 四轮马车和其它小车辆;又有两门小炮(一门发射四磅重的炮弹,一 门发射六磅重的炮弹),各装在一辆拖车上。各个分队,都任命“分 队长”一名,其任务是勘察路途中的沟壑和河道,选择最佳的渡口, 并监督每个宿营地的“编排”(草原上的用语)。
每个这一类的商队所拥有商业资本大约二十万美元。这种商队最需要的 人材,不是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来自边远地区的粗人,也不是穿着毛边鹿皮 的神枪手,而是机敏能干的组织者。移民的领导人必须是有能力把大家形成
一个集体的人,他能够鼓动、哄骗、或软硬兼施地使他手下的人在陌生的环 境里面对无法估量的危险,去执行不熟悉的任务。灵活、热心、富有想象力、 宽容的胸怀和足以振奋人心的词锋,比器字庄严、备受尊敬和高贵气质都更 为重要,组织才能不仅是在集体旅行中产生的,而且还是通过在人烟稀少的 大片土地上生活,从许多特殊需要和机会中锻炼出来的。这里试举皮货贸易 为例。
第一家北美大皮货贸易企业是哈得逊湾公司,这是一家拥有英王查理二 世颁发特许状的垄断性企业。一八二一年之后,在年轻的乔治·辛普逊(一个 靠自我奋斗而取得成功的美国式的苏格兰人)强有力的领导下,公司获得了新 的活力并重新兴旺起来,这家公司以伦敦为中心,通过精心规划和广设贸易 点来开展业务。严格地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进行皮货贸易,而不是捕兽 取皮,这样做部分地是由于他们做生意的对象——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决定 的。阿尔衮琴族印第安人和其他北方印第安部族很早以来就喜爱(以后发展成 为迫切需要)枪支、水壶和毛毯,这些东西只有欧洲人才能够向他们提供,所 以他们愿意拿自己积存的毛皮进行交换。但是,南部平原和下落基山脉的印 第安人还没有被白人腐化到那种依赖的程度,因为野牛向他们提供了多方面 的原料。由于他们并不那样急于需要欧洲人的货物,所以他们便让白人自己 进入他们的地区去捕兽取皮。这样一来,组织问题不是轻松了,而是相反。 白人不得不自行组织从捕捉野兽开始的全部活动,而不仅仅是建立几个贸易 点,专门等候印第安人送货上门。
西部皮货贸易的历史记录,正如我们在海勒姆·奇坦登将军所写的丰富
多彩的著作中读到的,乃是一部关于组织和抵制组织、团体和联络、贸易站 和偏僻小镇、忠诚和背叛相互交织的故事。从一开始,运输——使西部皮货 贸易成为可能和有利可图的买卖——就是一种集体的事业。首先是出现内河 运货船,至少到一八三○年为止,这种船一直垄断着密苏里河上的商业运输, 以后才逐渐消失:它的长度由五十到七十余英尺,最大宽度十五至十八英尺, 吃水很浅,船的两头尖,从船头到船尾,两侧都装有踏脚板。这种船的设计 专门适用于逆流而上的航行,一个人就能操纵。船只前进通常是靠拉纤—— 一条长长的纤绳,一头固定在高高桅杆上时顶端,桅杆穿过一个圆环,从圆 环到船首系有一条撑舵用的短绳;一般采用的办法是二十至四十人沿岸拉 纤。在不能拉纤的时候,就安排一些人分别站在两侧的踏脚板上,每人拿一 根支篙插入河底,然后用身体顶住支篙沿着踏脚板朝船尾走去,就这样来推 进船只逆流而上。在既不能拉纤又不能使用支篙的时候,就用桨划船,船的 两侧各用五、六个人划桨。在长达一千英里的漫长旅程中,这种船每天最多 能行驶十八英里——每前进一英里都是竭尽全力共同协作的结果。
其后,汽船逐渐取代了内河运货船。汽船也是一种集体性的事业,它本 身就是一个小社团。捕捉野兽的人和商人,带着工具和货物,从圣路易斯坐 汽船溯密苏里河而上。回程的时候,汽船顺流而下,又满载着精疲力竭的捕 兽者和商人,这时候他们都已经完成了定额任务,随身带着来自荒郊野外的 战利品。
但是,商队和货物集散地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水路行进比较起来,陆 地行进需要更精心的组织工作。西部皮货贸易的商队一般都是在密苏里的独 立城组成,在那里把人和货物集中起来,并把货物打包装在骡背上或大篷车 里,准备进行长途跋涉。在河流达不到的地方,要从事捕兽活动俾使自己在
边远地方的生活过得好一些,舍此便没有别的办法。商队每天平均前进十五 至二十五英里,每天晚上在有水草和树林的地方宿营,并组织警戒,以防备 印第安人的袭击。他们的目的地是一千多英里以外一年一度的货物集散地, 这种货物集散地是事先精心安排好了的,而在这里,喝得酪酊大醉的人到处 可见。
大约从一八二○年起,这种货物集散地就控制着美国的皮货贸易,前后 几达二十年之久。这种组织形式比统治哈得逊湾公司旧领地的那种机构更具 有流动性和灵活性,并且在许多方面也更为复杂。在北方,那里的做法是建 立永久性的贸易点和碉堡保护下的定居点;但这种做法很花钱,要保证不断 的供应也很困难和危险,它们经常激怒印第安人,但它们又难于移动。多才 多艺而又富有事业心的圣路易斯商人威廉·阿什利和他的合伙人安德鲁·亨 利组织起这种货物集散地的体制,”色使猎取野兽毛皮的人的活动范围大大 地扩展了。这种做法不是通过固定的居民点和贸易站,而是通过一年一度的 碰头地点进行交易活动。
阿什利和亨利每年都指定一个地点作为货物集散地,后来更视乎贸易的 发展情况而每年改换地方,这种做法不需要花费全年的维持费用,也不会长 期招惹印第安人的仇视。
采取这种经营办法省钱得多,但却需要更高的组织才能,需要经常注意
解决细节问题,要具备变化经营方式的能力,并要赢得大批新人的信任—— 阿什利和亨利不断地向他们进行宣传。老办法只需要一小批固定的职员,由 猎取野兽毛皮的人把皮货送到他们那里去;而新的办法则是招募一些人,把 他们派出去猎取野兽毛皮,然后在指定的日期回到指定的地点。在一八年三 月二十日的《密苏里共和报》上可以看到他们刊登的一则启事,招募“一百 名年轻人溯密苏里河而上,到上流的源头去”。在货物集散地制度的鼎盛年 代,曾组织过六百个人的猎取毛皮队伍,这些人分头到落基山脉的溪流地带 进行搜索捕猎活动;然后,每个人带着战利品回到他们的总部,那些总部的 地点都是事先精心安排的,每年变换。
当然,如果没有这些单人匹马的“山里人”的勇敢精神和生存本领,皮
货贸易也不可能得到这样大的发展。这些人知道怎样在偏僻的森林里单独生 存下来,他们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海狸,怎样躲避印第安人的袭击,而又怎样 引诱或拉拢印第安人对他们提供帮助。休·格拉斯是一个早期在阿什利和亨 利手下工作过的人,他的传奇般的经历使他出了名。一八二三年,他和他的 狄伴们失散后,受到一只大灰熊的袭击,他的伙伴们都以为他死了。但他爬 行了近一百英里,到达基奥瓦堡,在那里他恢复了健康,开始新的远出捕猎 的活动,并为自己报仇。
但是,如果没有组织者,上述成就和吉姆·布里杰和比尔·萨布莱特的 业绩是不可能取得的,而且他们的工作也就会无利可图。美国西部史诗中没 有被歌颂过的英雄人物,当首推约翰·雅各布。阿斯托或者威廉·阿什利之 类精明能干的组织者,正是他们激发起人们的事业心,去实现有利可图的鸿 图大业。
即使是那些通过他们真正的或者传说中的业绩而燃起人们广泛热情和想 象力的“神枪手”和“远方人”,他们的成就在不小的程度上也是由于他们 具有说服别人和自己一道千的能力。例如丹尼尔。布恩,他不仅以“能喝光 整个酒吧间的酒”而闻名,而且还以他的领导才能而著称。他作为一个活跃
的组织者的经历是漫长的:一六七五年三月,他作为特兰西法尼亚公司的代 理人,率领第一批定居者到达肯塔基殖民地,并监督建立了布恩自治村镇; 他担任过民团的上尉,以后又升为少校;做过向定居者收取购买土地许可证 款项的工作;还担任过费那特县的中校军官。
在十九世纪早期,大多数在西部取得成就的皮货商、边远地区的人、勘 探路径的人,除了少数例外,大都具有丰富的政治经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 是一八五六年共和党第一位总统候选人约翰·查尔斯·弗雷蒙特,他于一八 五○年当选为代表加刊福尼亚的第一位参议员,并担任过许多其它职务。丹 尼尔·布恩也同样如此,除担任过军事指挥职务外,也曾两次获选入弗吉尼 亚的立法机构,又在密苏里当过地方长官。戴维·克罗克特尽管被人说成是 得过且过之辈,也曾当选过地方长官,担任过民团的上校,是州立法机构的 代表,以后还担任过两届国会议员。威廉·亨利·阿什刊则是皮货贸易的开 拓者和货物集散地体制的创始人,他参加过竞选参议员,担任过两届密苏里 州的州长和两届国会议员。比尔。萨市莱特也担任过好几个公职,当过总统 选举团的成员,他还参加了国会议员竟选。
一个在皮货贸易中或在西部的开发方面出了名的人,他的正常生涯一般 包括担任一届地方长官,并竞选过州长或国会议员。他们的生活道路从西部 皮货贸易公司的小道直接通向领地的、州的或全国的立法机构。一个成功的 西部远征队的组织者一般都有些雄心壮志,并具有搞民主政治的能力。这些 喜欢同人烟稀少的偏远地区打交道的“独行侠”,他们的声誉都是在后来获 得的,这多半是东部文人和记者替他们渲染的缘故,那些文人、记者坐在他 们城市中的办公室里,把这些西部人描绘成多姿多采的角色。
* * *
宗教和政治一样,在美国组织者向西部移民和在西部活动的过程中起着 重要作用,在这方面至少可以举出一个突出的成功例子。当时,摩门教的信 徒们立志要发现和创建一片“乐土”。他们在许多方面显然很象早年新英格 兰组织严密的清教徒,那些清教徒曾企图建立一个人间天堂。摩门教徒同他 们之前的清教徒一样,丝毫不怀疑自己拥有“真理”,藉此可以创建一个良 好的社会;就象清教徒称呼他们教友是“现实世界的圣人”一样,摩门教徒 都是那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后期圣人”;摩门教也和早期的清教徒那样, 实行家长式的独裁管理方法。他们创立宗教的依据是《摩门经》,《摩门经》 于一八三○年用类似金箔的页片首先出版,是由纽约州北部的约瑟夫·史密 斯用一种“不可恩议”的办法翻译出来的;摩门教是根据在美国发现的圣书 而成立的唯一具有相当实力的教派。他们的《摩门经》被声称为继《圣经》 和其它基督教圣籍之后创立新世界的经典著作。这些摩门教徒是一些极为勇 敢、坚韧不拔和精力旺盛的人,但他们即使是在西部人当中也被认为是不受 欢迎的邻居;西部人一般是欢迎新来者的,但摩门教徒却到处碰壁。他们向 西部的发展史是一部断断续续地集体强行移殖的历史;而在创立组织工作的 业绩方面,他们一批比一批表现得更为突出。
一八三六年,约瑟夫·史密斯和他的追随者在他们的第一个总部所在地
——俄亥俄州柯特兰,建造了一所颇为壮观的圣堂;但他们很快卷入了土地 投机买卖而破产。与此同时,他们另一批人在密苏里州杰克逊县的独立城附 近定居了下来。他们的敬神习俗,他们的勤劳、节俭和干劲,很快便引起了 人们的妒忌,而且他们对印第安人的亲善态度也导致人们对他们的猜疑。
他们终于被赶出了杰克逊县,他们在那里的印刷厂被砸,他们的领导人 被浑身涂了柏油并粘上羽毛作为惩罚。于是他们迁移到了邻近的克莱县,他 们获得密苏里州立法机构的准许,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县份。他们的新县城
——“远西”是根据约瑟夫·史密斯的几何图形计划修建的:有十二座圣堂, 四四方方的街区,整个设计可容纳二万居民。他们在这里再一次兴旺发达起 来,也再一次引起了邻居们的妒忌和猜疑。为了对付周围社会的敌视,他们 组织了名为“达恩分子”(或称“达恩的儿子们”)的自卫团体,这个团体以 后成为反摩门教神话的一大活题。一八三八年的选举日,当非摩门教徒企图 阻止摩门教徒参加投票选举的时候,摩门教徒奋起反击,这样就揭开了他们 进行的多次内战中的第一次战斗。摩门教徒的武装队伍超过一千人。约瑟 夫·史密斯把自己比作穆罕默德,借用了“要《古兰经》或者要剑”的口号, 并倡言:“真主和我们同在——要约瑟夫·史密斯,或者要剑。”但在摩门 教徒被打败遭屠杀之后,史密斯被迫投降,并被判处枪决。可是,指挥官却 拒绝执行枪决的命令,史密斯和他的圣徒终于逃了出来,更往西行,到了伊 利诺伊州的昆西。第一次摩门战争使圣徒们付出了一百万美元的代价,约四 十人牺牲了生命。
一八三九年,在伊利诺伊州,故事又重演了。还是按照约瑟夫·史密斯 的几何图形计划,在盾武建立了一个新的人间天堂,只是规模要小一些。到 一八四二年,这个城市的居民已达一万五千人左右。伊利诺伊州立法机构批 准法武成为一个几乎是独立的城邦;很快教徒们就自夸这里是一所“大学”, 可以扩大对美好未来的视野,摩门教徒们坚信他们是一批“特殊人物”,他 们抓住在西部的机会,谋求独立;他们运用自己的组织才能,在摩门教的神 学、宗教仪式和制度方面,创立了一些新颖的做法,包括在圣堂里为死者进 行洗礼、结婚、过继和捐赠等。
多妻制是他们最为臭名昭著的新花样,在瑙武正式付诸实行,虽然约瑟
夫·史密斯和一些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是不承认的。史密斯在一八四三年得到 启示,把多妻制订为教规;但直到摩门教徒进一步向西迁移之前,教内领袖 们一直抵制这项规定。直到一八五二年从盐湖城开始,多妻制才正式宣布成 为教规,甚至成为教徒的一种义务。这种制度是和摩门教的神学微妙地结合 在一起的,特别是同他们关于前世的信仰有关。摩门教徒们断言,无数没有 肉体的幽灵到处游逛,急不及待地等着新的灵魂附体的机会,以便重新回到 地球上来;所以,每个男人和女人都有责任尽可能迅速而有效地提供这种作 为灵魂归宿的驱壳。女人只有通过结婚,才能得到拯救,而对男人来说,孩 子越多,就越能在来世得到好的报应。这样一来,多妻制就成为一种必须严 格遵守的义务,而不是为了追求性生活的乐趣。布里格姆·扬在犹他布道时 说:“我们必须好好地利用生殖器官去完成这一任务,就象我们完成别的任 务一样。”
在瑞武,多妻制尚未公开宣布为一种教规时,就已经引起邻近的非摩门 教徒极大的反感和仇视。这个发展中的城市越来越具有独立性和好斗精神, 摩门教徒的政治力量(他们在伊利诺伊州立法机构中作为一个集团进行投票) 也越来越具有威胁性。他们在伊利诺伊州的沼泽地建设繁盛城市的本领使邻 居们越来越害怕。密苏里州一度出现过的历史终于再次重演。摩门教内部分 裂,出现了另一个派别,他们谴责史密斯专制独裁。当史密斯使用武力镇压 这些内部敌人的时候,一场和外界社会的新战争同时酝酿成熟。一八四六年
六月,约瑟夫·史密斯和其他三位摩门教领导人在伊利诺伊州卡西奇的监狱 里惨遭杀害。第二年,伊利诺伊州立法机构撤销了原授予瑞武的特许状,摩 门教徒再一次被迫西迁。
一八四六年严寒的二月,布里格姆·扬率领的集体大迁徙再次踏上征途, 奔向犹他。这次向西部集体行动的光辉事迹是整个美国历史上组织工作伟大 成就的一个典范。在横越艾奥瓦地区的长途跋涉中,摩门教徒自己动手修桥 铺路,甚至沿途种上农作物,供下个季节的后来者收割食用。到一八四七年 八月二日,市里格姆·扬已经为新的人间天堂进行了设计,这就是后来的盐 湖城。他还是沿用约瑟夫·史密斯的几何图形规划。扬的细致而有效的组织 工作,把一批又一批教徒横越大草原带了出来。十月初终于到达犹他的那一 批队伍,带来了一千五百四十个摩门教移民,他们分乘五百四十辆大篷车, 还有一百二十四匹马、九头骡子、二千二百一十三头公牛、八百八十六头母 牛、三百五十八只羊、三十五只猪和七百一十六只鸡。一年之后,当扬亲自 率领的另一批约二千五百人到达后,他们便建设起了一座欣欣向荣的首府“城 市”和十个居民点,并开办了两座磨坊和四个锯木场。摩门教徒史诗般的业 绩又一次接近于实现——这一次是在更加广阔的舞台上,下了更大的本钱, 并取得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成果。
反摩门教的狂热,早期只限于邻近他们各个新定居点的人,这时则发展
到了新的高峰,变成全国的规模了。最后一次摩门教战争,是在联邦军队和 一个在不到十年时间内建设起来的欣欣向荣的社会之间进行的。在一八五七 年至一八五八年这场不值得歌颂的和不光彩的内战中,布坎南总统派艾伯 特·西德尼·约翰逊上校带兵镇压摩门教徒的“起义”,以恢复秩序、自由 和道德。摩门教领袖们在争取运用独立宣言和宪法作为维护他们权利的挡箭 牌的呼吁归于失败之后,就试图脱离联邦。
虽然布里格姆·扬是一个杰出的讲求实际的人,但是,摩门教徒始终未
能按照他们自身的条件进入美国的政治生活:他们未能使用“德塞莱特”这 一摩门教名来称呼犹他州,这个名字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他们也未能建立 一个清一色摩门教徒的州。作为他们被社会接纳的代价,他们被迫在教规上 作出让步。从一八六二年的《莫里尔法案》开始,美国通过了一系列联邦法 律,都是旨在废除多妻制的。最后,摩门教教长威尔福德·伍德拉夫终于在 一八九○年发表正式声明,禁止多妻制。犹他一直到一八九六年才被承认为 一个州,而直到现在,它仍然是西部献给组织者天才的一块活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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