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由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它是一种社会契约,按照这 个契约,全体人民和各个公民缔约,各个公民也和全体人民缔约, 所有人都应接受为了共同利益制定的某些法律的约束。因此,人民 有责任制定政府的宪法,提供一个公正的制定法律的方式,并予以 不偏不倚的解释和忠实的执行;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能从这些法律 获得保障。
因此我们马萨诸塞的人民满怀感激,感谢上苍伟大立法者的恩 惠,在天意之下慎重地、和平地,并且在没有欺骗、暴行或意外的 情况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能够彼此缔给崭新的、明确的和庄严的契 约,并为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制定文职政府新宪法的机会,我们确 实同意制定并确认下述关于权利和政体结构的声明作为马萨诸塞州 的宪法。” 制宪会议在修改并通过亚当斯的草案后,为提交人民批准,精心制定了
一个详尽的程序以保证这个州的人民有机会不但可以对整个文件加以批准或
否决,而且可以逐一讨论各项条款,并提出他们的反对意见。 一系列事实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制宪会议要把宪法草案提交公众进行审查
和讨论。他们曾经看到一七七八年的宪法被全盘否决了(以五比一的多数)。
因此他们必然乐意让人民来区分哪些较易接受和哪些较难接受的条款,让他 们发表他们的不满,并详细研究改进某些条款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马萨诸塞 州制宪会议当时有许多现成的、起作用的地方议会和市镇会议,其数目大约 共有三百个。这些都是独特的新英格兰式的发展,让人民来讨论新的政府结 构。制宪会议建议:拟议中的新宪法应该由人民在市镇会议上讨论,这些会 议应该对宪法条款逐条进行表决,并可对任何条款表明他们的反对意见;人 民将再次授权给制宪会议(如果他们愿意,可派不同的代表),把讨论结果列 成表格,在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的情况下对每个部分加以批准并逐一宣布生 效,也可以根据人民的愿望修改其余部分,最后对修正案再全盘加以批准。 这就是实际进行的情形。
一七八○年春马萨诸塞州市镇会议用了十四个星期的时间开会。讨论和 投票表决,至少在某些城镇来说,这种讨论远非例行公事,他们列出详尽的 修改建议并进行表决。六月七日制宪会议重新开会听取汇报,六月十六日宣 布人民已经接受这部宪法。他们确定一七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力在新的政 府结构下的第一个选举日。有某些证据说明即使采取了这一切旨在表达人民 意愿的详尽的程序,制宪会议仍然耍花招,使结果变得有利于宪法。但是那 些统计数字都是按照整个制宪会议的情况编制的,条款的每一项看来都至少 获得勉强的过半数票(如果得不到技术上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数的话)的支持。
塞缨尔·亚当斯十七月十日写道,“从来没有比象现在这个关键时刻这样需 要一部好宪法了。”在一七八○年那些阴郁的日子里,这个州正处于战争之 中并且不知不觉地陷入无政府状态,制宪会议看来宁愿以公众利益为重而不 考虑枝节的技术性问题。
对于马萨诸塞州人民所做的一切,当时只有少数人理解其意义。当约翰。 亚当斯在法国听说他的宪法已获通过时,他从旧世界的观点看到这些事情的 与众不同之处,他说,“马萨诸塞州公民是最先花费这么多时间来考虑政府 体制问题的人民。——这就为全体人民部有广泛的自由来考虑政体问题,并 提出反对和修改意见奠定了基础,使人们都有权最后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形 式。”“这样聪明审慎的人民在组织政府时采取这样小心的态度,还从来没 有先例。也从来没有这么完善地制订过关于人民的权利和平等的原则。这首 先是洛克、西德尼、卢梭和德·马布莱等先哲的原则用于实践的结果。”虽 然约翰·亚当斯从不轻易地表示热情,但他还是欢呼这是政治领域里独一无 二的新现象。当他宣称这是“社会进化史上的一个新时代”时,他并没有言 过其实。在教科书和传统看法中,马萨诸塞州的成就由于一七八七年的事件 而有所逊色。但是一七八○年的马萨请塞宪法,从它的拟定、讨论和通过来 说,可以称得上是先驱者。
* * *
当初努力使各个老殖民地在一个新的中央权威当局下联合起来时,根本 不是想要建立新的“政府架构”或制定宪法。这十三个拥有主权的州都有自 己的政府,它们所谋求的不是一个中央政府,而是(用罗得岛总督库克的话来 说)“邦联条约”,它不一定是永久性的联盟,而主要是(有些人认为完全是) 作战的联盟。此外,人们有理由认为,在通过《邦联条例》以后,民族团结 反而比以前更差了。
过去的殖民地在各自的新宪法中宣告自己为“主权州”。每个州实际上
都在行使类似独立政府的那类权力。例如,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特别坚持州发 动战争、缔结和约、签订条约、实施禁运和保持一支陆军和海军的权力。弗 吉尼亚自己批准了和法国签订的条约,它在对外事务中十分活跃,因而不得 不设置一个外事联络官的职位;帕特里克·亨利总督派威廉·李到国外去和 法国政府谈判一项贷款。据富兰克林说,美利坚邦联中一度有三个独立的州 同时和法国谈判战争援助问题。有迹象表明,这些州认为国会派遣出国的部 长与其说是一个国家的使者,还不如说是同时分别代表每个州进行活动的使 者。看来,这些州在允许国会行使某些职权时并没有放弃自己行使类似职责 的权力。因此它们组织自己的陆军,装备自己的海军,并且指挥军事活动为 州的利益服务。在南方,战争爆发时并没有得到国会的资助。每个州管理自 己的印第安人事务和自己的邮路。各州的这种主权就说明为什么在邦联国会 是由各州而不是由各个代表进行投票的。据约翰·亚当斯说,那个国会“并 不是一个立法议会,也不是一个代议议会,不过是一个外交大会而已”。从 各州联盟走向联邦国家是重大的一步——这不仅是因为它创建了一个新国 家,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创建了一种新型的国家和新型的高等法律。帝国内部 模糊不清的现状使这个新的国家担心受到侵犯,并急于界定它们的权限。各 州在没有强大的中央权力当局的情况下作战的经验,加上日常通货膨胀的代 价以及各州之间的经济摩擦,愈使这种需要成为当务之急。
一七八六年九月在安纳波利斯举行的“会议”根本就不是一次制宪会议,
而是各州代表就贸易问题召开的一次州际会议。只有五个州派代表参加,到 会的十二名代表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就,但是这些人建议来年五月在费城召开 一次会议“研究联合起来的各州的当前局势,进一步拟订各项条款,而在他 们看来,这些条款是使联邦政府宪法应付全国紧急情况所必需的;经他们同 意,并在其后经各州议会批准后,把为此目的而制定的条款,向邦联国会报 告,以便有效地作出同样的规定。”五个月后邦联国会谨慎地宣称:“为了 专门修改邦联条例,并将这方面的修改情况和所制定的条款向国会和几个州 议会报告”而召集代表举行一次会议是“适宜的”。
一七八七年各州代表在费城举行全国会议时,并没有象将近十年前在波 士顿的各州代表们从马萨诸塞州人民那里得到那么明确的授权来设计新的政 府架构,费城会议代表并非直接由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由各独立的州政府挑 选的(罗得岛除外,该州未派代表)。费城会议共有五十五名代表参加,平均 每次会议约有三十人出席。他们的中心问题是如何组成这些政府的政府。没 有人当真认为有可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国家政府来取代各个单独的州政府。
当前十三州各自拥有的主权和独立,有可能把以前只能在国际范畴出现 的很多概念带到一国政府的范畴里来。人们常说,联邦制宪会议的重大意义 在于它表明单独的“主权”州怎样服从过去只在国家之间形成的那种政府。 有人说,这次全国会议是建立联合国的一次“伟大的预演”。从二十世纪的 观点来看,这种比较也许是有益的。但是在十八世纪末其意义却大部分适得 其反。从这个新国家中发展起来的有效的“联邦”政府把一些新思想从国际 范畴引入了国内范畴,如果自治能扩大到大片领土的话,这些新思想将证明 是特别有用的。
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传统上是受一些条约约束的,这些条约只有在各方
都有诚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支配这些条约的法则是一些约定俗成的不成 文法,有时称为自然法或国际法,人们往往认为它们比特定国家的意志更有 约束力,有大量学术著作阐述这些法则。十七、十八世纪就出现了一些这方 面的巨著,如荷兰人格老秀斯(一六二五年)、德国人普芬多夫(一六七二年)、 瑞士人比尔拉马基(一七四七年)和瓦泰尔(一七五八年)等人的著作。布莱克 斯通于一七六五年解释说,“由于全人类不可能联合为一个大社会,他们必 然要分裂成很多社会,形成彼此完全独立而又免不了互相交往的独立的州、 联邦和国家。因此为了控制这种相互交往,出现了名为‘国际法’的第三种 法则(除‘自然法’和‘天意法’外)。由于没有哪个州会承认另外的州处于 更优越的地位,这一法则不可能受任何州的支配,而完全依靠自然法则的规 定,或是这几个社会之间互相签订的契约、条约、同盟和协议。在订立这些 契约时我们没有其它规则可以遵循,而只有自然法;这是所有社会都必须平 等服从的唯一法则??。”
一七八七年的人们谈论到(他们经常这样谈论)组织一个“联邦”时,他 们所想到的往往是用某种方式把这些拥有主权的州联结起来。“联邦” (federal)一词的用法通常接近其拉丁文原词“foedus”
(条约)的意义,被用来说明一种建立在忠诚(拉丁文 foedus 是 fides 即 “忠诚”的同源词〕基础上的关系。制宪会议以及就通过宪法进行的辩论在 使用“联邦”一词时,都是从该词这一技术上的意义(现已半废)上来说的。 一般都使用它较老的拼法——“foederal”——以强调同拉丁文中 foedus 一词的联系。费城会议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后两天,弗吉尼亚的埃德蒙·伦
道夫根据古维诺尔·莫里斯的建议提出(麦迪逊笔录): (一)各州的联盟仅采取联邦形式是不可能完成邦联条例所提出的目标
的,即共同防卫、保障自由以及公共福利。 (二)尽管州是单独拥有主权的实体,但在所有各州或一部分州之间签订
的条约或多种条约,都不可能是充分有效的。 (三)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它包括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 古维诺尔·莫里斯先生说明了联邦政府和全国性最高政府之间的区别;
前者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诚意基础上的一种契约;后音则具有全面的强制性 的职能。
真正值得注意的(用乔尔·巴洛几天以后在他的一七八七年七月四日演说 中的话来说),是一个“永久性的联邦制度”。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一 七八八年第三十九期)中撰文写道,根据新宪法,参议院“将从各个州(作为 政治性的、互相平等的社会)获得它的权力;这些州根据平等的原则在参议院 里享有同等的代表权??迄今为止,政府仍是联邦性质的,而不是全国性质 的。”这次“联邦”会议及以后一些会议的成果就是使这个词的内涵比较明 确,并废弃其古老的含义。
当制定宪法的人们在创造某种和古老意义的“联邦”契约不同的东西时,
他们实际上是在赋予这个词以新的含义,同时,他们在使用“国家”或“全 国”这两词时也十分谨慎。难怪宪法中没有出现过“国家”或“全国”这样 的字眼。制宪会议(六月二十日)专门就康涅狄格州的奥利弗·埃尔斯沃斯的 提议投票,并一致通过新政体的名称,摒弃“全国”一词,而保留“合众国” 这个恰当的名称。“全国”这个词随即从文件其余部分删去,从而反复出现 故意含糊其词的“合众国”这一名称。
制宪会议实际制订的政体(用埃尔斯沃斯的话来说)“部分是全国的,部
分是联邦的。”他说这种双重性表现在两个不同的特点之中。“在两院制的 第一院(即众议院)中按人口比例派遣代表,这是遵照全国这一原则,使大州 在与小州抗衡中不至于吃亏。而在参议院中,各州平等的发言权则是遵照联 邦的原则,这可以使小州在与大州抗衡中保全其利益。”
对费城会议的审议可以有把握作出的少量概括,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很难
再得出其它概括性的结论。首先,会议进行了坦率的讨论,代表们在讨论过 程中改变看法,使自己的立场适应同伴们的要求。其次,关于基本理论井没 有取得一致的协议:这类理论之多几乎和代表的人数一样;代表们从一个理 论根据转向另一个理论根据。最后,对于他们所创建的新政体的实际性质并 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在最后的文本中,意味深长地删去了“联邦”和“国家” 这两个字眼,而这两个字眼在探讨理论的过程中曾经十分突出,而且争论激 烈。相反,在宪法中只是提到“合众国”。在他们结束审议时,代表们看来 认识到了他们所创造的乃是政治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新混合品。
仅仅在儿十年内,“立宪主义”本身就获得了新的具有美国特色的内涵。 用沃尔顿·汉密尔顿后来的话说:“人民对于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的力量寄 予一种信任,认为它能促使政府步入正轨,如果要给这种信任起个名称的话, 它就叫做立宪主义。”要解释清楚这段话,还得求助于另一个具有美国特色 的制度,那就是:法院对法律是否合乎宪法作出判断并拒绝实施那些他们认 为违宪的法律的权力。这种即后来被称为“司法审查”。宪法没有对这种权
力作具体说明,制定宪法的人可能也没有对这种权力作过任何打算或设想。 但是司法审查使宪法得以保持它的活力,并在为宪法下定义的掩饰下,赋予 它新的延伸性、灵活性和某种含糊性。
四十六 来自分离主义传统的联邦主义者的道路
制定联邦宪法的这一代人常常心怀疑窦,总是觉得共和政体无法在广大 的地区中施展。孟德斯鸠一七四八年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很自然,一 个共和国只能拥有一小片领土,否则它就不能够长远存在。”这个概念已经 变成政治学的一项原则了。约翰·亚当斯(在他的《为合众国宪法辩护》,一 七八七年)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七八七年六月十八日在制宪会议上的讲 话)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认为美国的幅员辽阔,看来将会使一个历时长久的 中央政府走向君主政体。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制宪大会(一七八八年六 月九日)上发言反对批准新的联邦宪法,认为其中的难处是不言自明的。他坚 持认为“一个政府如果不实行独裁专制,就不可能统治这么广大的国家。” “请向我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哪里有一个拥有大片土地的国家,是由一个单 一的政府或国会统治的,你们愿意称呼它是什么就称呼它什么吧。”
据说,美国独立革命的经历只不过是这个著名原则的另一个实例而已。 英国不是已经证明它的代议制政府不适于把遥远的美国也包括在内吗?
但是,有一些不那么悲观的人开始想象,所有早期历史无法提供的先例, 却有可能在美国找到。例如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第十期)中就 满怀希望地认为,广阔的领土,加上形形色色的不同利益,实际上倒能维护 公民的权利。麦迪逊在一段众所周知的话里解释道:“扩大范围,就能把更 多的派别和更广泛的利益包括在内;这就可以使整体中的多数人不大可能抱 着共同的动机来侵犯其他公民的权利;即使存在这样的共同动机,那么对于 所有感觉到这种动机的人来说,将更难于发现自己的力量,并采取互相一致 的行动??在控制派别影响方面,共和国比民主政体优越,同样,大共和国 胜于小共和国,联邦胜于组成联邦的各州。”在一八○○至一八○一年那次 混乱的总统竞选中、由于托马斯·杰斐逊和艾伦·怕尔在选举团所得票数相 等,形成僵局,只能由众议院作出决定,最后杰斐逊在第三十六次投票中当 选。他在致约瑟夫·普里斯特利的信(一八○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写道:“我 们再也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新东西了。因为人类历史上这一整个篇章 都是新的,我们共和国幅员辽阔这一点是新的。”“它提供了新的证据,表 明盂德斯鸠认为共和国只能在一小片领土上生存的理论是错误的。事实适得 其反。如果我们的领土只有目前的三分之一,我们恐怕已经完蛋了。而当疯 狂与妄想象流行病一样在某些地区蔓延时,其余地区仍然保持正常及不受影 响,并且能够坚持下去直到他们的同胞从暂时的妄想中恢复过来;这种情况 给了我以极大的慰藉。”
但是在美国,也有某种令人悲观的特殊原因,那就是:甚至比独立还要 古老的分离主义传统。它和殖民地的建立一样历时久远。新世界的发现使得 分离和退出的活动有可能以整个大陆的规模进行,而美国的经历中包括了不 可胜数的进行分离的尝试。最初来到新大陆的请教徒就是美国第一批直言不 讳的分离主义者。作为“分离主义者”,他们坚信,凡是想在更纯洁的教会 荫庇下生活的人们都可以主动脱离他们原先的社会,从而组成自己的新社 会,这种看法从旧世界的观点来看是令人惊愕万分的。一些清教徒是在荷兰 进行分离活动失败后才来到普利茅斯的。在广阔的美洲大陆,“不奉国教” 或“信仰自由”的思想在分离主义和脱离主义面前显得黯然失色。
从十七世纪初期到十九世纪中期,分离主义是带着明显的美国色彩的。
殖民地扩大了,并且由于分离而形成了各地不同的特点,罗杰·威廉斯和安 妮·哈钦森这两位信奉分离主义的异端分子,被驱逐出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 而分离到他们自己的罗得岛去了。另一名分离主义者托马斯·胡克则被分离 到他的康涅狄格去。巴尔的摩勋爵使一批天主教徒从英国生活中分离出来, 组成一个至少在短时期里属于他们自己的社会。威廉·佩恩给教友派教徒提 供了一块单独的栖身之地,等等。幅员辽阔使所有这一切都成为可能。美国 独立革命在当时被很多人看成是十三个脱离主义者在精神上的胜利。在十八 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一些向西部移民的车队在边界不明确的内地的一些新 准州和州定居,他们也是按照各种世俗的、非教条主义的方式,从东部沿海 地区的生活中分离出来的。
美国的经验已经表明,孟德斯鸠和其他较老的政治理论家的担心并非没 有根据。如果要使一个单一的、巨大的共和国在这里生存下去,那就必须寻 找出能够遏制这种分离主义潮流的办法。说也奇怪,这种机会的到来竟然是 由于建立了一个新的美利坚帝国——用杰斐逊的话说,一个“自由帝国”。 它的政治安排和美洲殖民地人民过去进行斗争力图摆脱的那些政治安排十分 相似。第一次殖民经验(独立战争以前)使人们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一个美洲国 家。第二次殖民经验(在独立和南北战争之间)才使建立这个国家成为可能。 这片“公共领地”——现在不受伦敦控制而受合众国国会控制的新美利 坚帝国——已经成为各州之间的纽带了。如果没有这些土地以及使他们深受 威胁的对外冲突,那么在一七八三年与英媾和以及一七八七年在费城召开全 国制宪会议之间,这个中央政府是否还能生存下去确是一个疑问。一旦英国 入侵的压力消除了,一旦十三个分离的“主权州”都各行其事,那么会发生
什么情况呢?
这种新帝国的梦想长期以来就一直激励着杰斐逊。一八○九年,他提醒 麦迪逊总统,拿破仑可能愿意让美国得到古巴。他接着说,再加上加拿大, “我们就会有一个自从立国后从来没有作过通盘考虑的自由帝国;??过去 任何宪法都不象我们的宪法那样,在建立幅员辽阔的帝国和谋求自治方面作 过这么充分的筹划。”一开始,这个新帝国就不只是一个梦想,而是团结联 邦的胶合剂。
在以后几十年里,美国的新的中央政府将在一个新的美利坚帝国的土地
上和生活中行使其权力,在这个新帝国里,新殖民地被委婉地称为“公地” 或“国家的领地”或“公共领地”。这个帝国的政治结构与早先促使那些美 洲殖民地起来反抗的那种政治结构极为相似。譬如,新的全国政府从一开始 就敢于为这个新帝国立法并征税。
与此同时,东部的美国政治体制也是靠这种权力以及日后为地界不明的 西部制定法律的习惯来定型的。新的全国政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用早些日 子的语汇来说,可以称作帝国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正是一七六三年的英王 诏谕、一七七四年的《魁北克法》以及其它为远离伦敦中央当局的人民安排 生活、财产、土地和进行治理的法令的晚近翻版。英国国会早期的那些法令 旨在团结整个帝国以抵御外侮。随后,美国国会的一些法案,诸如《密苏里 妥协方案》、《一八五○年妥协方案》和《一八五四年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 法案》,也把遥远的东部的决议强加于西部人民;这些决议的目的是要把整 个国家团结在一起。如果英国政府过去曾在为帝国进行的世界范围内的战争 中把美国人作为小卒子使用的话,那么,现在华盛顿的美国新政府则把西部
人民用来作为人口稠密的东部各地区之间的一种起平衡作用的填料。 从联邦内部各州的观点来看,争议大的措施似乎只是与内部“妥协”有
关的一些措施,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帝国的决定,把移民们当作殖民地人民来 对待。例如一八二○年的《密苏里耍协方案》宣布,在北纬三十六度三十分 以北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范围内不得建立奴隶制。《一八五○年妥协方案》 和一八五四年的《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案》也都坚定地假设国会有权制定 一套基本原则,在 这些原则范围内,移民才有权作出有关当地体制的决定(即 “各州人民主权论”)。联邦对大片公共领地的整个土地政策(最后除原先十 三个州和得克萨斯外几乎把全国都包括了),就是让美国中央政府执掌当初殖 民地人民拒绝让伦敦政府执掌的那些权力。移民获得土地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由联邦政府,而不是由西部的新州或市场的作用来规定的。从一开始,当第 一个公地州(俄亥俄)于一八○三年被接纳加入联邦时,联邦政府一般都对新 州境内尚未分授的全部土地保留所有权,只有每个镇区供教育事业用的那些 地段例外。
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南北战争以前的四十年问,国会不啻是一个 “保全联邦”或者可以说是“保全帝国”的机构,它致力于寻求“妥协”, 把西部人当作东部人斗争中的小卒。联邦立法中另一些重大的法案——一七 九六年的《土地法》规定了矩形土地测量法;一八二○年的《公有土地法》 要求购买土地时支付现金;一八三○年的《土地先买权法》给当时真正的定 居者以优先权;一八四一年的《分配与先买权法》,准许在购买前先行批准 永久性定居,并且还规定把出售土地的部分收入分配给新的州;再加上一八 六二年的《宅地法》——所有这些法令都是东部为了控制获得地产和完善整 个西部的土地所有权而采取的措施。华盛顿联邦政府的控制(或力图进行控 制),在西部的政治问题中居首要地位。国会的支配是不能轻易放弃的,而奴 隶制问题则是导致国会直接承担责任的另一个原因。支持和反对奴隶制的两 派都拼命向堪萨斯移民,结果在该地发生了内战(一八五五年十一月至一八五 六年十二月),约有二百人死亡。这只是西部为了竭力履行国会所订立的条件 而发生的多次事件中的一宗而已。在这种新的帝国控制之下,联邦危如累卵 地结合在一起。
* * *
西部领土(这块土地上所建立的州很快在全国占了多数)和整个新国家的 关系表明了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它的体制所具有的强烈的联邦主义倾向将 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正是这些体制使得一个幅员辽阔的共和国有可能存 在。谁能预料到那就是分离主义传统的副产品呢?
基本法:它是独立革命的法律上的代替物。美国用以建州的那种新机制
——美国殖民制度的基础——在一七八七年七月邦联国会通过的《西北地域 法令》中被赋予典型的型式。这个法令阐述了一个准州从完全受国会控制转 变为联邦内部一个新州而获得平等地位所应经历的正常步骤。
最初,人口稀疏的准州由国会通过国会任命的地方长官、准州秘书和三 名法官治理,这些官员从原有诸州法律中把他们所认为的“最适合当地情况” 的法律借过来,制定出一部法典。他们拥有专制权力,这种权力只受国会否 决权约束。“当该地区内成年男性自由居民人数满五千时”,就可进入下一 阶段;如果居民愿意,即可开始建立代议制政府,有一个两院的议会:一个
直接选举的众议院和一个由众议院提出十人名单,并经国会选择其中五人组 成的小型“立法委员会”。地方长官对。一切立法部拥有否决权。准州议会 两院共同投票选出一名代表,”他将在国会中拥有一个席位,在临时政府执 政期间有权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
前面这两个阶段所组成的政府类似古老的大英帝国的政府,国会就相当 于英王和议会,地方长官是委派的,软弱的准州立法机构得服从国会的否决, 它在首都还派驻没有表决权的专员。当自由居民人数达到六万时,即可进入 第三个、即最后一个阶段,这时准州即可被接纳作为一个州参加国会。在西 北地域内,可以组成“三个以上、五个以下的州”,它们“在所有方面都与 原有各州平等,并应能自由地制定永久性的宪法和建立州政府:条件是所制 定的宪法和建立的政府均应以共和为体,并且符合邦联条例所包含的各项原 则。”
和英国不同,美国的这种殖民制度具体规定了由帝国控制走向自治的正 常发展进程。此外,在最后阶段中,边远的领土也应完全归于整个国家的管 辖下。这种建州的程序在隶属邦联条例的《西北地域法令》中作了明确的规 定;第一届国会又把它作为新联邦制度的一部分加以重新规定。它的基本原 则——一种可以预见的从专制的殖民统治转向自治的进程以及国家内部的演 变——已经变成美国国家成长的道路。
因此,美国在政治上是通过概括它的殖民经验而成长起来的。当时已经
纳入美国版图的大部分地区,其后在二十世纪都挺然屹立了,但过去都曾一 度作为殖民地受国家首都的统治。原先十三个州体验过的那些早期形式的殖 民地经验,现在又被那些最终圆满建成这个国家的几乎所有其它各州以合法 而正式的形式予以复活了。如果从伦敦英国政府的观点来看,早先的形式已 经以失败告终的话,那么从华盛顿的已经变革的美国政府的观点来看,后来 的形式最终是会取得成功的。
一七八七年《西北地域法令》通过以后半个世纪,这种渐进的非殖民地
化方案已经变成美国体制中一种光荣而固定的事物了。辛辛那提的蒂莫西·沃 尔克法官是《美国法律概论》(一八三七年)这本拥有广大读者的书的作者, 他声称:“它是人类立法中所能发现的最接近于绝对完善的立法,因为在经 历了整整五十年之后,要在不彻底毁损它的情况下加以变革几乎是不可能 的??它是那些英明预言的无与伦比的样板之一,甚至于不顾一切喜欢标新 立异的人都不敢对之进行指责。”这个方案提出以后整整一个世纪,布赖斯 勋爵在《美国联邦》(一八八九年)一书中承认,美国的准州政府方案在实践 中证明效果很好,即使准州居民本身也没有什么理由感到不满。
成功地运用可以预期的、逐步朝着自治和参与国事的方向发展的这种概 念,乃是美国历史上杰出的成就之一。对《西北地域法令》原则的运用,既 不是谨遵其字义,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把它当作一般准则。例如,俄亥俄 于一八○三年,伊利诺伊于一八一八年获准建州时,人口都没有达到规定的 六万人;而一八八○年达科他的人口已达到规定数的两倍多,也没有认真考 虑给它州的地位;当犹他在一八九六年接纳成为州时,它的人数超过规定数 已有三十多年了。对现有各州的加入联邦,政治考虑始终是重要的,而且往 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俄亥俄这个在西北地域上建立的第一个州,正巧碰上 强烈支持杰斐逊的国会,适时接纳它可以帮助杰斐逊于一八○四年重新当选 总统。
南北战争以前,奴隶制在上面这个问题以及其它一些问题上都起着关键 作用。在一八二一年就是否接纳密苏里作为一个实行奴隶制的州加入联邦而 进行斗争以后,华盛顿全国政府中的力量对比即取决于各个准州的内部发展 情况。这就扭转了古老的英帝国统治时期各种势力的流动方向,那时各殖民 地政府都深受伦敦内部政治偶发事件的影响。整个大陆的存在,为北方和南 方之间,各自由州和实行奴隶制各州之间的微妙平衡提供了政治砝码,但这 种情况也使地区间的矛盾继续存在。一些州都是成双成对地被接纳,准州也 是成双成对地建立起来:自由的和实行奴隶制的双方各一个。甚至在南北战 争以后,一八八九年的一揽子法案同时接纳了四个州(北达科他、南达科他、 华盛顿和蒙大拿),为的是不致于打破政党之间的平衡:据说其中两个是民主 党掌权,另两个则是共和党当政。
最值得注意的还不在于这些新州的建立是拖拖拉拉,不正规,并且受“母 国”政治的影响,而是它一直取得良好效果。在一个半世纪之内,这个大陆 的三分之二地区从殖民地统治走向了自治。象一八五七年犹他州摩门教徒那 种要求分离的威胁是极少的。这个制度成功地防范了美国西部发生一系列要 求独立的战争。
经过初期试验性的调整以适应当地情况后(例如适应路易斯安那的法国 和西班牙传统),一个卓越的标准化制度形成了。虽然涉及了一些爆炸性的内 部问题,如奴隶制、土地先买权、银行业和关税,但是新的准州仍不断地建 立起来:阿肯色(一八一九年),佛罗里达(一八二二年),威斯康星(一八三六 年),艾奥华(一八 三八年),俄勒冈(一八四八年),明尼苏达(一八四九年), 犹他和新墨西哥(一八五○年),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一八五四年)。通过美 国特有的逆转方式,这些“殖民地”的观点逐步在“母国”政治中居于主导 地位,而这个“母国”现在只占北美洲中部的东边三分之一地区而已。
一七八七年《西北地域法令》体系实际上居于统治地位,一直到最后一
块相邻接的大陆领地于一九一二年获接纳成为亚利桑那州为止。但是到一八 六一年以后;当奴隶制和地方性的对抗不复在国内政治中占据主要地位时, 建立新州的速度就减缓了;国会是准州的赞助人,这种身份十分有用,它是 不会仅仅为了满足地方取得州的地位的愿望而放弃这种身份的。一八六七年 到一八八九年间,只有一个州(科罗拉多)得到接纳,而且在达科他、蒙大拿、 犹他、新墨西哥和华盛顿等准州,整整一代人是在半殖民主义的状况下成长 起来。但用旧世界的标准来衡量,这种沿着明确规定的道路走向自治的步伐 还是很快的。在这个问题上,方向仍保持不变(如最近在这方面的发展是阿拉 斯加于一九五九年一月三日被接纳为州,夏威夷于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被接纳为州)。
州的建立已经简化为简单的、特定的程序了。在这个辽阔的大陆上,“自 治”在一个又一个地方象例行公事似的简简单单地确立起来了。正如西部各 州的宪法有时盲目照抄东部的模式那样,建立西部新准州的基本法本身也是 遵循着一种模式而制定的。从早先类似的法案发展而成的一八三六年威斯康 星基本法为后来所有的基本法提供了公式化的样本。自治的愿望现在已经没 有劲头了——这是另一个迹象,表明(用 R·R·帕尔默的话说)“革命在美国 已被驯化了”。
美国的殖民地一准州制度,以及它的从帝国统治走向自治的明确简捷的 步骤,全靠利用现成方法,只是采取另一种形式而已。它象新英格兰的制造
业体系一样,是一种组织计划;在这里,它已扼要地融汇到基本法(组织政府 的法律)的概念中去了。这也是技巧的代用品。凭着这种大量产生州的办法, 人们就能在体制上从仅仅居住在一块领土、一个移民社会和新兴城镇的居 民,转而生活在配备齐全的代议制政体下,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什么政治专 门知识。正如初期建制阶段中准州的地方长官、秘书和法官,凭靠各地区法 律条款通用的办法,从联邦其它地区的现成条款中拼凑出他们自己的法典那 样,后来西部各州的宪法制定者也从他们的前任那里惜用现成的条款。
自生自长的政治,形成新的政治单位。英国、法国、德国或意大利的国 家史是一部日趋统一的历史;美国的国家史却是一部自生自长的历史。从一 开始,美国就是凭靠从边界模糊的内地增添新的地区而发展起来的。欧洲的 国家政治经历包括调整旧有的实体,而美国在它最初的四分之三世纪里的国 家政治经历则包括创建和调整新的实体,并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 区别对于美国政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七九○年时,这个国家还局限于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大部分居民都 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总面积约九十万平方英里的土地构成国家的领 地——西北地域、西南地域——和十三个州。到一八六一年这个国家一直扩 展到格朗德河和太平洋,并跨越整个大陆直抵四十九度纬线,总共约有三百 万平方英里的土地,构成六个准州和三十四个州。这些简单的政治算术概括 了美国政治的主要特点。政治进程大大加快了:从国会建立一个准州到这个 准州被承认为一个州,从来都没有超过六十二年(新墨西哥,六十二年;夏威 夷,六十一年;亚利桑那,四十九年;阿拉斯加,四十六年;犹他,四十六 年),这一过程的平均间隔只有大约二十年左右。原有十三个州是集中体现人 们多年积累起来的忠诚的地区,但是比较新的州(第二十七个州佛罗里达是在 一八四五年被接纳的)很快就在数量上超过了老州。这些新州在很大程度上是 迅速增多的移民和新贵社会的产物,它们通过立法部门的认可获得政治上和 宪法上的生命。
说到宪法,多少个世纪以来欧洲人一直“不是把它看作一种创造,而是
看成一种发展;不是看成国家法典,而主要是看成民族传统”,而现在,一 个准州接着一个准州,随心所欲地将宪法制定出来。这种新的支配感使美国 人对所有政府都抱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人们只要愿意就能迅速地创造出新 的政治实体来,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了。人们既能创造,难道就不能为了自 己的方便而改变它吗?
这个新国家的地理特点使它得以在不侵害强大邻国的情况下增添一个又
一个的新“州”。在旧大陆,一个国家如果不消灭另一个国家或从另一个国 家挖出一部分地区是不可能扩大领土的。美国却能通过单纯的增添领土而逐 步成长。除大西洋外,美国没有传统的边界。因此,随着美国随意地建立新 的政治单位,这个新联邦就这样通过“再加一个州”的途径建立起来了。
不断演变的政治:变化是正常的。这个作为宗主国的合众国政府逐渐和 连续地发生了新的变化,以兼容新添单位的需要、意见和愿望。每增加一个 新的州,整个政治结构就要略加改变。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一 次成功的暴力政治革命的原因之一。演变使革命成为多余。当然最大的例外 是南部,它们拒绝接受由于发展而需要进行的变动,并竭力使那些政治安排 一成不变,而这些安排只是由于它们具有灵活性才能存在。
虽然人们还不清楚一七八七年宪法的制定人在多大程度上设想过这一发
展,但是有迹象表明,他们之中有些人是有意识地让美利坚帝国发生这种不 同一般的演变的。例如,人口普查表明,许多人希望随着新的准州和州加入 联邦,政治权力的中心也将发生变化。它表达了许多人的意见,认为国会里 的代表结构应维持流动状态,以便把新的地区纳入国会的活动中去,并使之 参与国家事务。欧洲各国政府为了这个或那个目的都进行过人口普查。纽约 州的第一个宪法规定定期七年一次“对有选举权的人和居民进行普查”,这 大体上可算是一个先例。但是联邦宪法规定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第二 条,第二款),在很多方面来看却是独具特色的。需要进行人口普查,是由于 大州和小州之间作出了重大的妥协,规定成立两个立法机构,其中一个机构 要按人口比例选举议员。显然,根据《邦联条例》,在只有一个院的国会中, 每个州只有一票投票权,因此无需为选举代表的目的定期清点人口。而现在 征收直接税以及选举众议院议员,各州都须按各自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办法 是“各州人口数,应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来确定。自 由人总数包括必须服一定年限劳役的人,但不征税的印第安人除外。”为此 目的而需要知道的实情,须每隔十年就重新确定一次。原先,这项规定完全 是为着财政和政治目的而制订的——为税收和众议院的组成提供一个不固定 的依据。一直到一八五○年,人口普查才成为用于其它目的的国民统计的重 要根据。
美国人口普查第一次确定了不断变化的人口数字(以及不断变化的地区
发展速度)应该成为政治体制中各单位定期重新分配权力的正常因素。在十九 世纪的英国和欧洲其它地方,各政党为了对选举代表的根据作出个别修改而 必须进行斗争;但是在美国,原定的方案早已蕴含持续不断的修改过程了。 人口普查数字在正常情况下都是公开的:这也是一大变化,因为至少一直到 十九世纪(对某些国家来说一直到二十世纪)统计数字乃是国家机密。在那些 地方,对纳税的农民和敌对国家的顾虑是凌驾一切的,但是这个国家,不同 地区要求选派代表的情况必须向人民公布。
在这个国家开头一百年的政治生活中,每十年一次的按选民比例重新分
配备州众议员议席一事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在第一届国会中,一个众议员 所代表的选民平均约三万三千人;一八四○年平均约七万一千人;一八九○ 年平均约十七万六千人。众议院没有按一七八九年实有的选民人数重新分配 议席,而是让它本身随着人口的增长而扩大。这当然只是说明美国人爱好增 加政治单位(在这里指国会的选区)的另一个例子。其后果是不仅改变了众议 院内部的权力分配,而且大大地改变了众议院的特点以及它处理事务的方 法。一七八九年,众议院总共只有六十五人,一七九○年为一百零六人,到 一八二○年人数倍增至二百一十三人,一八六○年增至二百四十三人。至一 九一○年人数最后固定为四百三十五人,这个数目一直保持到接纳阿拉斯加 和夏威夷建州以后才于一九六○年临时增加两人。
众议院的委员会体制分工越来越细:一八○○年还只有四个常设委员 会,但到一八五○年就增到三十四个。随着众议院及其委员会日益扩大,各 委员会的管辖权也扩大了。最初,法案的提出和咨询都由众议院本身严格控 制,各委员会只负责处理细节和草拟文件。各委员会开始时只不过是众议院 的工具,到一八二五年才开始掌握他们现代的权力,一直发展到逐步接管众 议院的各项职责。到一八八五年国会的体制已经变成(用伍德罗,威尔逊的话 说)“国会常设委员会的体制”了。
全国性的政治:和扎根于地方的政党相妥协。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第 十期)中发表的人们熟悉的一段话中写道:“社会越小,组成这个社会的不同 政党及不同的利益集团也可能越少;不同的政党和利益集团越少,在同一个 政党内就会越经常地出现一个多数;他们所处的范围越小,他们就越易于协 调并实施他们的压制计划。”他进一步指出,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一个 大国正由于容纳了“大批不同类型的政党和利益集团”,才使公民权利得以 维护。毫不奇怪,无论麦迪逊或是他那些制定联邦宪法的同僚们,都想象不 到在这个新国家里竟然会出现目前这样的政党。正如布赖斯勋爵在临近十九 世纪结束时所说的那样,“美国的党派政治与研究联邦政府的学者们所料想 或预见的大不相同,它完全是另一回事,而这正是任何想对美国作些著述的 人应该尝试描绘的事物。”实际出现的情况和创建人的设想适得其反;他们 把“政党”和“利益集团”等同起来看,用的仍然是旧世界那些小国家的观 点,而不是一个联邦的观点。但是长远来说,麦迪逊和杰斐逊建立一个辽阔 的共和国的梦想之所以有可能成为现实,乃是由于美国政党所起的特殊的、 非常实际的作用。美国党派政治的基本单位是地理上的选举区,而不是意识 形态集团或利益集团。而政党也“部分是全国性的;部分是联邦性质的”。 美国政治生活具有离心的倾向——这表现在美国独立和在独立后仍长时 间存在的分离主义传统之中。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美国这个国家不是 任何伟大的民族激情的产物,美国宪法是一种不稳定而新奇的安排——不完 全是联邦性质的,也不完全是全国性的。这个国家有效的政治统一要由各个 政党来承担。政党集中了人们的实际活力和热忱,把地方、州和国家的力量 集合起来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些政党和人们过去知道的政党或其它地方 当时建立的政党都不相同。因为它们是美国的辽阔和分散、独立政治单位的 繁多以及联邦宪法的极端简单、新颖和含糊不清的副产品。它们为建立一个 政治国家提供了不可胜数的生动的联系;它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把各个单浊 的政治单位联系起来,而这些方法是无法载入任何成文的法律或宪法的。它
们依靠某些明显的美国特点来完成独特的建国任务。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扎根于地方。各市、县和州所设立的无数政府, 按人口平均计算比西欧那些中央集权的国家给人民提供了更多的政治职务和 机会。面对着数不清的政治上的美差,地方上的政党蓬勃地发展起来。我们 曾经听见一名西部移民解释道,“由于每个人都能弄到一官半职,发展县的 党组织就有了非常理想的条件。”如果没有成千上万名政党工作者热情工作, 以求在本地得到一官半职,美国的政党制度要发展起来是不可能的。
约在一八○○年之前,地方官员一般都是靠各自竞选来取得职位的。以 后这种做法逐步发展为把不同级别的候选人结合起来写在同一张“候选人名 单”上,把他们提交给选民(这就是约于此时出现的一种美国方式)。殖民地 时代弗吉尼亚选举“公民代表院”的传统方式——大家当着邻里的面进行口 头选举,很难用于选举为数众多的官员;它也不适合那种提出“党的候选人 名单”进行选举的做法。另一些旱期的选举法也不适用了,例如在宾夕法尼 亚,一直到一七九六年时政府仍未能提供印好的选票,按照当时的选举法, 还需要用手来誊写人名。一名富有创新精神的共和党候选人在全州张贴印好 的候选人名单,使选民可以很方便地抄下名字;他还要求他的共和党朋友和 他们的家人事先抄写党的候选人名单,以便选民们拿到投票处去,作为自己 的选票投入票箱。
要选的官员的数目不少,这件事本身就需要各政党进行协助和组织(例如 在一七九六年宾夕法尼亚的选举中,选举合众国总统的唯一办法就是要在你 的选票上写下选举团十五名成员的名字)。一七九六年纽约州的选举中,居民 已经可以在“共和党候选人名单”和“联邦共和党候选人名单”之间作出选 择,这两份名单都是在党的特别会议上拟定的。一些共和党代表在特拉华的 多佛开会,“目的是拟出一份候选人名单,以便在随后举行的大选中推荐给 肯特县的共和党公民”,名单列上了国会和州的各项职位的候选人。当不同 级别的公共职务候选人认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这份候选人名单上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时,他们也参加进来发表他们的政治原则和纲领。因此,借助于一 些得力的政治家如托马斯·杰斐逊的组织活动,“党的候选人名单”就非正 式地成为惯常的方式了。来自上面(如在弗吉尼亚)和来自下面(如在新泽西) 的压力,促使政治家在选举日里把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争取县的职位或想 进入州议会的候选人,都乐意和比较知名的国会候选人或者和支持某个著名 人物的总统选举团成员相联系;同时,竞选联邦职务的候选人也愿意和那些 在邻里中闻名的竞选地方职务的人携手共进。
这种惜助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竞选的新布署,一开始就引起了政治理想 主义者的反对,例如费城《综合广告报》的编辑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初说: “我们不要选票贩子:让每个公民运用自己的判断力,我们定能选出好的代 表——勾结、徇私、阴谋和派别活动都将完蛋。”到迟至一八○○年时,康 涅狄格一些唱高调的联邦主义者还认为,任何竞选公共职务的候选人在该州 各地旅行“以诱使人民投他的票”的做法都是不体面的,他们对整个“竞选 运动这种令人厌恶的做法”进行了抨击。但是竞选运动、提名候选人的会议 以及其它制定“党的候选人名单”的活动,对于竞选公职的人来说是大有用 了,对于选民来说也大有趣了,因此是不可能废除的。
“制定候选人名单”已经成为一项引起人们兴趣的公共消遣活动,作为
这个过程一个组成部分的提名大会,更触发了人们的政治兴趣,并且激起人 们对党的忠诚。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后期,随着选举权的扩大而使提名大会第 一次变得重要了。通常的模式是党的州中央委员会发出召开州代表大会的号 召;由市镇会议选举代表出席县代表大会,而县的代表大会则选举代表参加 全州的大会;如果需要选举州参议员或众议员,那么就另行选举代表参加地 区会议。无数次的代表大会给每个人都提供了一个讲坛;大会的进程在本地 报纸上报道,而且往往重新印成小册子供党作宣传之用。当塔培基的一批国 民共和党人于一八三○年召开州代表大会提名他们崇拜的偶像亨利·克莱为 总统候选人时,他们用了自此之后家喻户晓的一段话来描述代表大会的优 点:
“由于它直接来自人民,它怀有并且也表达了人民的真实感情。就其性 质和结构而言,它是深得人心的,由于其活动光明磊落,既不搞阴谋又没有 腐败的核心会议操纵,也没有任何其它动机,而只有人民本身自发的推动力, 因而它赢得人们的尊敬和信心。”代表大会不仅把党的力量集中在特定的候 选人身上,从而加强了获胜的机会;而且还激起人们的热情,使他们乐意为 党所作的选择进行工作。一名支持反共济会党的人描述一八三一年该党召开 的纽约州代表大会时写道,“这次大会真伟大。门厅、走廊,所有地方都挤 满了人。我对于反共济会活动感到自豪。不知道是由于什么估计不到的原则, 使得那些诚实朴素的农民在隆冬季节从州的最遥远地区赶来出席大会。”代
表大会的思想证明在各县和各州都十分有效,已为全国性政党所采纳。在一 八三二年的选举中”所有提出总统候选人的大党都首次召开全国总统候选人 提名大会。
这些提名总统候选人的全国代表大会把全国各地的代表和候选人聚集在 一起,他们认为这样的大会便于他们就纲领和政策以及领袖人选达成协议。 有些来自遥远的州的选民认为,比起国会那种官气十足的场合,这样的大会 以及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可以提供便于讨价还价的机会。因此政党变成美国生 活中最有影响的全国性力量之一。美国政治生活的分散状况有助于打破教 条,并有助于冲淡那段时期使得欧洲大陆各中央集权政府在政治上感到为难 的一些特点。
甚至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为选举合众国总统而构思出来的总统选举团也是 为同一目标服务的。然而和宪法制定者的设想相反,选举团井没有真正考虑 选举总统,而是使候选人赢得一个个州的一批批选举人票,并以此作为当选 总统的唯一途径。因此,在美国,连选举作为整个国家唯一代表——全国领 袖时,也要掂量一下以州为单位的人民的愿望。全民直接选举的最高级官员 并不是总统,而是各个州的州长。这一事实使得政党组织分外举足轻重,甚 至在十九世纪初就已变成国家的“联系组织”了。
布赖斯勋爵在十九世纪末说过:“在美国,巨大的动力是政党。美国政
府不及欧洲的政府重要,而其政党则相反;它们的原则越少,它们对这些原 则的兴趣便越淡薄,而它们的组织却越臻于完善。”在联邦宪法通过半个世 纪以后,这种倾向已经十分清楚了。正如美国生活的其它很多方面——宗教、 教育和新的基层社会的形成——那样,意识形态被组织取代了。由于需要在 一些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共同目标上团结起来,思想和目的的尖锐差别被掩盖 了。只要美国政治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仍有妥协的可能性,政党就是达成妥协 的重要场所。当情况不再是这样时,国家本身就会处于瓦解的边缘;而政党 也和国家一样,不得不推倒重建了。
重要名词中英对照表
A
“阿尔培拉”号 “ Arbella ”
B
巴特尔逊商队 Bartleson Party
《邦联条例》 Articles of Confdedration
北方废奴派 Northern Abolitionist
《本国工业漫笔》 "Essays on Domestic lndustry ” 波士顿惨案 Boston Massacre
布朗商队 Brown Party
C
《采矿法》 Mining Act
《草原旅行者一横越大陆远征指南》 " Prairie Traveller, a Hand-Book for
Overland Expedltions"
《草原贸易》 "Commerce of the Prairies" 产权俱乐部(或称“协会”或“联合会”) “ Claim Club (Associations of
Unions)”
《常识》 "Common Sense" “超越论者” “ Transcendentalists ”
D
“达恩分子”(或称“达恩的儿子们”) “ Danites ”(or "Sons of Dan") 达特默思学院案 Dartmouth College Case
大陆会议 Continental Congress “大众宫殿” "palaces of Public ” “当地人学派” Native School
“倒树之战” “ Battle of Fdllen Timbers"
《德鲍评论》 "Debow's Review ” 东印度公司 East Indid Company
《独立战争史》 "History of the War of Independence"
《独立宣言》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多明格斯一埃斯卡朗特探险队 Dominguez-Escalante Expedition
E
俄亥俄同人公司 Ohio Company of Associates
F
《分配与先买权法》 Distribution-Pre-emption Act
“分区” "Section" 弗吉尼亚王朝 Virginia Dynasty
《弗吉尼亚扎记》 “ Notes on Virginia"
G
《高迪妇女读物》 "Godey's Lady Book" 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 Green and Jersey County Company
《格林维尔条约》 Treaty of Greenville
《公告令》 Declaratory Act
“共同体” "Commonwealth ” 古拉赫语 Gullah
《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 Treaty of Guadalupe Hidalgo
《关于美国干旱地区土地的报告》 "Report on the Lands of the Arid Reg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国富论》 "The Wealth of Nations"
H
哈得逊河画派 Hudson River School 哈得逊湾公司 Hudson's Bay Company 哈佛协会 Harvard Corporation
《黑奴法探究》 " Inquiry into the Law of NegroSla Very"
《黑人法》 Black Code
黑人灵歌 Negro Spiritual
黑人宗教教育 The Religious Instruction of Negroes
“划一制”(或称“惠特尼体制”) “ Uniformity System ”(or “ Whitney
System ”)
J
《基督徒善行楷模》 “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 ”
《缉私搜查令》 Writs of Assistance 寄宿所体制(或称”瓦尔瑟 Boarding-House System ( or"Waltham ” or 姆体制”或“洛厄尔体制”) “ Lowell ” Syste
《加利福尼亚》
“ California"
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
California and Oregon
Trails
“僭据者”
"Squatters ”
讲学社
The Lyceum
杰斐逊的禁运法案 Jefferson's Embargo Act
《决斗者本人和助手通用规则》 "Rules for the Government of
Principals and Seconds in Duelling"
K
坎伯兰公路 Cumberland Road
《肯塔基年鉴》 "Kentucke Almanac" 口头文学 Declamatory Literature
《跨越大西洋而来的移民,一六○ 七至一八六○:美国移民源源不绝 的历史》
The Atlantic Migration , 607-1860 : A History of the Continuing Settle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
《矿区:对边疆政府的研究》 "Mining Camps : A Study of Frontier
Government"
矿区法庭
Mining
Court
《魁北克法》
Quebec
Act
L
立宪主义 Constitutionalsm
《联邦主义者》 "The Federalist"
《联合太平洋铁路法》 Union Pacific Railway Charter
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路易斯安那购买地 Louisiana Purchase
《洛克论文集》 “ Locke ’ s Essays" “落基山画派” Rocky Mountain School
M
“马格尔顿分子” "Muggletonian"
马萨诸塞历史学会 Massachusetts Historical Society
马萨诸塞州诉亨特案 Commonwealty V. Hunt
《马萨诸塞州修订法典》 Revised Statutes of Massachusetts
马萨诸塞州制宪会议 Massachusetts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梅 克伦堡独立宣言》 Mecklenburg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梅森—狄克逊线 Mason-Dixon Line
《美国法律论集》 "Commentaries on American Law"
《美国法律摘编》 "General Abridgment & Digest of
American Law ”
《美国黑人的家庭》 "Negro Family in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废奴协会 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 美国讲学社 Amcrican Lyceum
美国禁酒联盟 American Tempernce Union
《美国历史上的移民》 "The Immigrants in American History" 美国殖民协会 American Colonization Society
《美国自由与奴役的法律》 "Law of Freedom and Bond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蒙大拿自警团 Vigilantes of Montana
《秘密议事录》 “ Secret Journals"
《密苏里妥协方案》 Missouri Compromise (1820) 命定扩张论 Manifest Destiny
《摩门经》 "Book of Mormon"
《莫里尔法案》 Morrili Act
N
《拿破仑法典》 "Code Napoleon"
《南部及西部各州的工业资源》 "The Industrial Resources , etc of the Southern and Western States"
《牛弓事件》 “ The Ox-Bow Incident"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New York Metropolitan Museurn
P
《皮特堡条约》 Thc Treaty of Fort Pitt
《评一八三一及一八三二年弗占尼亚 立法机构的辩论》
“ Revlew of the Debate in the
Virginia Legislature of 1831 and 1832"
普拉特小道 Platte Route
Q
“乔纳森兄弟”号 “ Brother Jonathan"
《乔治·华盛顿的生平和著作》 "Life and Writings or George
Washington"
《青年蒸汽机工程师速成培训指南: 关于蒸汽发动机的原理、构造和动力 的研究》
R
"The Abortion of the Young Steam Engineer's Guide : Containing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Principles , Construction and Powers of Steam Engines ”
《入籍归化法》 Naturalization Act
S
《社会礼法》
"Code
of
Honor"
圣菲小道
Santa
Fe
Trail
《十日谈》 “ Decameron ”
实际定居者协会 Actua1 Settlers' Associations
“水星”号
“ Mercury ”
《私刑法》
Lynch Law
斯但斯伯里探险队
Stansbury Expedition
“斯托市里奇之狮”号
“ Stourbridge Lion ”
T
《太平洋铁路法》
Pacific Railroad Act
《唐提》聚金养老会
Tontine Association
“淘金热”
“ Gold Rush ”
特里蒙特大酒店
Tremont House
《通用公司法》
General incorporation
Laws
“通用制” Interchangeable Systern ”
《土地法》 Land Act
《土地法令》 Land Ordinance
“土地热” “ Land Rush ”
《土地先卖仅法》 Pre-emption Act 土地征用仅 Eminenl Domain 脱离教派团体者 Come-Outer
W
《外侨及惩治叛乱法》 Alien dnd sedition Acts
《伟大的觉醒》 “ Great Awakening ” “无派别主义” "Nothingarianism" “五月花”号 "Mayflower"
《五月花号公约》
Mayflower
Compact
X
《西北地域法令》
Northwest
Ordinance
锡安圣城
Zion
先到音俱乐部 First-Arrival Clubs
先验论 priorism
《现代骑士》 "Modern Chiva1ry"
《宪法制定史》 “ History of Form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
《向俄勒冈与加利福尼亚移居者的指 南》
"The Emigrants' Guide to Oregon and
California ”
新英格兰联盟 New England Confederacy
《新英格兰人》论文集 “ Noanglus ” Papers
信誉债 Debts of Honor
Y
《亚当斯一奥尼斯条约》 Adams-Onis Treaty
扬基 Yankees
“那鲁帮” "Yale Band"
《一八五四年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 案》
Kansas-Nebraska Act of l854
《一八五 O 年妥协方案》
Compromise of
l850
《印花税法》
Stamp Act
“印务局” "Publik Printer"
《英国法律论集》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dland"
Z
《宅地法案》 Homestead Act
镇区 Township
镇长
alcalde
“智者”阿方索
Alfonso the
Learned
“中国皇后”号 “ Empress of China ”
州权派 State-rights partisans
准州 Territory
自警团 Vigilance Committee 自警制 Vigilantism 自行占有土地者俱乐部 Squatters' Clubs 自由钟 Liberty Bell
重要人名中英对照表
A
阿帝默斯·沃德 Artemus Ward 埃德蒙·伯克 Edmund Burke 埃德蒙·伦道夫 Edmund Randolph 埃利·惠特尼 Eli Whitney 艾伯特·比尔斯泰特 Albert Bierstadt 艾伯特·西德尼·约翰逊 Albert Sidney Johnson
艾尔弗雷德·市恩 Alfred Bunn 艾伦·伯尔 Aaron Burr 艾赛克·帕克 Issac Parker 艾赛亚·罗杰斯 Isaiah Rogers 艾赛亚·托马斯 Isaiah Thomas 爱德华·埃弗雷特 Edward Everett
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 Fdward Everett Hale 爱德华·沃特金 Edward Watkin 安德鲁·亨利 Andrew Henry 安德鲁·杰克逊 Andrew Jackson 安德鲁·麦克劳林 Andrew C McLaughlin 安东尼·韦恩 Anthony Wayne 安米·伯纳姆·扬 Ammi Burnham Young
奥古斯汀·德奥达特·泰勒 Augustine Deodat Taylor 奥利弗·埃尔斯沃斯 Oliver Ellsworth 奥利弗·埃文斯 Oliver Evans 奥利弗·戈德史密斯 Oliver GoldsmithB 保罗·穆迪 Paul Moodv
贝阿德·泰勒 Bavard Tavlor 本杰明·路辛 Benjamin J. Lossing 比尔·萨市莱特 Bill Sublette 彼得·法纽尔 Peter Faneuil 彼得·卡特赖特 Peter Cartwright 布坎南 Buchanan
布莱克斯通 Blackstone
布赖斯勋爵 Lord Brvce
布里格姆·扬
Brigham
Young
C
查尔斯·巴特勒
Charles
Butler
查尔斯·比德尔
Charles
Biddle
查尔斯·博塔
Charles
Botta
查尔斯·布尔芬奇
Charles
Bulfinch
查尔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
查尔斯·霍华德·希恩
Charles
Howard Shinn
查尔斯·科尔科克·琼斯
Charles
Colcock Jones
查尔斯·韦尔德
Chartes
Weld
昌西·赖特 Chauncey Wright
D
戴维·巴纳姆 David Barnum 戴维·克罗克特 Davy Crockett 戴维·史蒂文森 David Stevenson 戴维·沃尔克 Davtd Walker 丹马克·维齐 Denmark Vesey 丹尼尔·布恩 Daniel Boone
丹尼尔·布尔斯廷 Daniel J. Boorstin 丹尼尔·理查兹 Daniel Richards 丹尼尔·德雷克 Daniel Drake 丹尼尔·韦伯斯特 Danlcl Websrer
德鲍 J. D. B. DeBow 德·索托 De Soto 多萝西碰·迪克斯 Dorolhea Dix
F
弗朗西斯·培根
Francis
Bacon
弗朗西斯·霍普金逊
Francis
Hopklnson
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
Francis
Cabot Lowell
弗朗西斯·斯科特·克伊
Francis
Scott Key
弗雷德·哈维 Fred Harvev
弗雷德里克·图德 Frederic Tudor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Fridrlch Engels 富兰克林·弗雷泽 E. Franklin Frazierc 格里德利·布赖恩特 Gridley Bryant 格斯特纳男爵 Baron de Gerstner 古维诺尔·莫里斯 Gouverneur Morris
H
哈里特·马蒂诺 Harriet Martincau 海勒姆·奇但登 Hiram Chittenden 亨利·巴纳德 Hel1ry Bernard 亨利·金 Henry King 亨利·普卢默 Henry Plummer 亨利·乔治 Henry George 亨利·兰德尔 Henry S Randall 亨利·怀斯 Henry H. Wise 亨利·亚当斯 Henry Adams 霍尔·杰克逊·凯利 Hall Jackson Keltey 霍勒斯·曼恩 Horace Mann 霍雷肖·阿尔杰 Horatio Alger 宦雷肖·格里诺 Horatlo Greenough J 占尔伯特·斯图尔特 Gilbert Stuart 占姆·市里杰 Jim Bridger 贾雷德·斯帕克斯 Jared Sparks 杰德迪亚·斯特拉特 Jedediah Struit 杰里迈亚·霍恩 Jeremiah Ho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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