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理学





城市地理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内容 一、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任务
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
(Settlement)的一种特殊形态。 城市是一种复杂的动态现象,它的兴起和发展受自然、经济、社会和人
口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 平和发展速度,不同的人口分布和迁移特点,都对城市的发展速度、性质、 规模、空间组织等产生影响。
  城市是一种区域现象。它在地球表面占据着一部分土地,虽然面积不大, 但它作为人类活动的中心,同周围广大区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具有控制、 调整和服务等机能。
  城市本身是一个“面”,它的内部有各种构成要素的演变和组合问题。 但从区域角度来看,城市也是一个“点”。几乎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地区的经 济、政治或文化的中心,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影响区域(腹地或集散区)。 由于城市规模不同,影响范围有大有小,各城市影响区之间也可能有叠加或 交错,但每个城市都在其影响区域内起着焦点或核心作用。
由此可见,城市不仅具有区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而且属于历史范畴。
一方面,人们都把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代表,时代经济、社会、科学、文化 的渊薮和焦点。另一方面,城市也集中了整个社会生活、整个时代所具有的 各种矛盾。所以,城市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大系统。这个系统包含的内容 很广,不仅包括生产、消费、流通等空间现象,也包罗造成空间现象的非空 间过程。为了揭示城市系统的空间现象,必须深入研究形成这种空间现象的 社会、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等非空间因素。
城市地理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就是这样一种城市。城市地理学是研究在不
同地理环境下,城市形成发展、组合分布和空间结构变化规律的科学,既是 人文地理学的重要分支,又是城市科学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讲,城市地理学最重要的任务是揭示和预测世界各国、各地区城
市现象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揭示和掌握世界各国、各地区城市现象的规律, 属于认识世界的任务;科学预测世界各国、各地区城市现象的变化规律,属 于改造世界的任务。
  就我国来说,当前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四化建设向我国城市地理 学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实践问题。比如,大、中、小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镇化 水平的调控,区域城镇体系的形成,农业劳动力转移,城市职能的更替和空 间重组等问题。我国城市地理学的迫切任务,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社 会经济建设中不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以充分发 挥城市的中心作用。
  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城市地理学必须在总结我国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借 鉴西方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快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建设。西方城市地 理学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是无数地理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智慧的结晶, 其中有不少带普遍性的理论和方法,经过了外国社会实践检验,对于我国来
  
说,虽然只是间接的,但只要注意到国情,取其精华,洋为中用,仍然是一 种必不可少的方法。
  无疑,任何理论的产生总不能超越其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许多学说表面 看来那么抽象晦涩,远离现实,但是,只要从它们的主导思想倾向和基本原 理进行深入分析,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它们的产生和发展的根源,都有 着理论的客观性。但是,所谓理论的客观性只是相对的,总是有时代的局限 性,受发明者和倡导者的立场观点所制约,其中掺杂着不少主观成分。作为 社会科学的城市地理学也毫不例外,其本身的发展无不打上时代、文化背景 及社会性质的烙印。因此,我们在学习外国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时,必 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不顾国情,生搬硬套。
  我们知道,西方理论本身在西方的国度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而是在发 展之中。同时,西方理论,尤其是通过归纳法而得到的理论,其归纳范围仅 仅局限于过去一段时间的西方社会经验,即使是今日的西方社会也不一定适 用,更何况是不同时期的非西方社会!例如,城市化与经济发展,在西方 18、
19 世纪的时空条件下,城市化确实促进了工业化。可是今天许多第三世界国 家的城市化,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工业化。
  现代城市地理学的主要理论和模式,其归纳范围主要是西方城市,特别 是欧美的城市,这是因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城市化地区和大城市主要 集中于欧美地区。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世界城市化速度非常快,可以 预料,到 2000 年,世界上大部分城市人口,大部分大城市将出现在第三世界, 而欧美地区的城市和城市人口在世界上所占比例将愈来愈小,其代表性也将 有所降低。未来城市地理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若循归纳法研究,忽略第三 世界的城市,若循演绎法研究,没有经过世界上各地区,特别是第三世界城 市的检验,那么,这种理论和研究方法便不可能有充分的代表性,必然缺乏 现实意义。
我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着可以发展高水平的城市地理学的土壤。
然而,可惜的是,我们缺少理论的概括,科学的推论,模式的建立。我们知 道,一种理论,一个研究模式的创立、发展和运用是无数学者、实践者共同 努力的结果。
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总结我国城市发展的过程,并对西方理论加以验证,
在吸收西方有益理论的基础上,探讨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地理学的理 论体系。
当然,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离不了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才。从教学、研究
来看,都需要不同层次的城市地理学专业人才。教学上,既需要高校的城市 地理学教学人员,也需要中等教育的教学人员;研究上,既要一定数量的有 较深造诣的专门研究人才,更需要大批能从事基本问题研究的普通研究人 员。所以,专业人才培养是促使城市地理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这门学科 的任务之一。
  在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的今天,不论专业人才的培养,还是人们文化素 质的提高,都需要广泛普及城市地理教育。通过对城市地理知识的学习,不 仅可以使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年了解当今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以 及它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而且可以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更好地正确解决和 处理城市活动与资源开发的相互关系,进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城市地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城市地理学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其重心是从区域和城市两种 地域系统中考察城市空间组织——区域的城市空间组织和城市内部的空间组 织。
1.城市形成发展条件研究 研究与评价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与历史条件对城市形成、发
展和布局的影响。
2.区域的城市空间组织研究 区域的城市空间组织研究包括几个方面:①城市化研究。包括城市化的
衡量尺度,城市化过程,城市化动力机制,城市化的效果与问题,城市化水 平预测,以及各国和各地区城市化对比研究等。②区域城市体系研究。一般 侧重从区域角度、整体观点分析一国或一地区城市体系的结构(规模、类型) 和空间组织,各城市间的相互关系,城市在区域中的集聚与扩散,大都市带 或城市连绵区的形成和发展等。③城市分类研究。包括规模分类、形态分类 和职能分类,通过对一国或一地区城市的考察,拟定分类的依据、指标和方 法,划分出各种类型的城市。城市分类研究主要侧重职能分类,其方法从定 性到用统计方法处理,以后发展到把一定地域内各城市的经济与非经济的变 量加以综合,用多变量分析方法找出城市之间的异同。
3.城市内部空间组织研究
  主要内容是在城市内部分化为商业、仓储、工业、交通、住宅等功能区 域和城乡边缘区域的情况下,研究这些区域的特点,它们的兴衰更新,以及 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各种区域的土地使用,进而研究整个城市结构的 理论模型。城市内部空间组织研究还包括以商业网点为核心的市场空间,由 邻里、社区和社会区构成的社会空间,以及从人的行为考虑的感应空间的研 究。
4.城市问题研究
  主要研究城市环境问题、交通问题、住宅问题和内城问题(如内城贫困) 的具体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水平及结构,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发展的速度、水平和结构。城市是一定区域范围内 的中心,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焦点和缩影。因此,城市地理学研究不能就 城市论城市,而应从区域出发,注意研究社会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只有
这样,才能真正揭示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

第二节 城市地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城市地理学的学科性质

  城市地理学是地理学范畴内的三级学科,属于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 主要研究城市现象的各种类型和过程,具体包括:①描述性研究,即描述城 市现象的空间现状;②解释性研究,即研究城市现象的因果关系;③评价性 研究,即既要认识资源空间分配的不平衡性,又要识别那些符合效益和社会 公平标准的可供选择的状态。很明显,城市地理学是属于自然科学的边缘学
  
科(尽管它可以借用自然科学的某些方法和手段来解决问题)。城市地理学 研究的对象是城市,而城市是人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集聚地。虽然,城市 的发展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影响自然环境,因而有些地理学者从事城 市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但是,城市的主体毕竟是人及其活动,其作 用机制虽然也受自然规律的影响,但更主要的还是受社会经济规律所支配。 因此,城市地理学的学科性质与地理学有较大的差异。在我国,地理学无疑 属自然科学,而城市地理学常常被认为是自然科学中的社会科学。在一些发 达国家,技术进步,改造自然的能力很强,在一般情况下,自然规律的作用 力逐步减小,因此,在学科分类上,把城市地理学完完全全地划归为社会科 学。
主 题 研 究 领 域 地貌学 气候学 历史地理 经济地理 社会地理 城市地理 区域地理 地球表面 ☆ ☆ ? ☆ ☆ 大气现象 ☆ ☆ ? ☆ ☆ 历史发展 ☆ ☆ ☆ ☆ ☆ ☆ 经济活动 ☆ ☆ ☆ ☆ ☆ ☆ 社会组织机构和
制度 ☆ ☆ ☆ ☆ ☆ ☆
图 1 - 1 城市地理学在地理学中的位置


图 1-1 表示了城市地理学在地理学各主要分支学科中的地位。可见,城市地 理学是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地理学科,是一门特殊的社会科学。城市地理学 的特殊研究内容以及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使其具有独特的一面;但当地理学 者更进一步考察城市的格局和过程,把城市看作是各种社会力量的一种空间 表现形式时,城市地理学将与其他学科进一步接触,并朝着一门综合的社会 科学的目标发展(图 1-2)。

二、城市地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1.与城市规划学的关系 城市地理学与城市规划学是具有渗透关系的相互独立的学科。两门学科
在学科性质和研究方向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城市地理学是一门地理科学,
是研究城市地域状态和分布规律的一门地理科学。而城市规划学是为城市建 设和城市管理提供设计蓝图的一门技术科学。两者都以城市为研究对象,但 是侧重点和研究方向根本不同。城市地理学不仅研究单个城市的形成发展, 还要研究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体系产生、发展、演变的规律,理论性较强。 城市规划学则从事单个城市内部的空间组织和设计,注重为具体城市寻找合 理实用的功能分区和景观布局等,工程性较强。
  城市地理学与城市规划学的相互联系也是十分密切的。城市地理学需要 从城市规划学的进展中汲取营养,去探讨更全面的城市地域运动规律。而城 市规划学则需要以城市地理学的知识来充实自己的设计理论,并具体运用到 规划实践中去。但是,两者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指导与应用关系。城市地理 学除可以应用于城市规划,还可以应用于国土整治和区域规划等其它领域,
  
同时也具备直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城市规划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技术 科学,它在规划和设计城市时,除需要运用城市地理学知识外,还需要运用 建筑学、自然地理学、力学、哲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
社会科学


历史学


经济学




城市地理学


社会学

政治学





城市地理学
区位
的专门性质
产生

疆域 空间相互关系




综合社会科学

图 1-2 社会科学中的城市地理学


2.与城市形态学的关系 城市形态学是对城市的实体组合结构以及对这种组合结构随时间演变的
方式所进行的研究。城市形态学的研究中心为城市景观(Townscape)。城市
景观有三个组成部分:街道布局、建筑风格及其设计和土地利用。 城市地理学与城市形态学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研究内容上的交叉。城市形
态学中的街道布局和土地利用也是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但研究的侧重点
有所不同。城市形态学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这三个组成部分之间的 相互关系和影响,以及因这种联系和影响造成的城市形态演化。而城市地理 学则通过分析城市内部形态——功能联系的变化,研究城市地域结构的演变 规律。
城市形态学虽因缺乏度量技术,没有发展为普遍理论,研究范围日趋缩
小,但城市形态学在城市地理学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战后城市地 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许多城市地理学家就是从研究 城市形态入手步入城市地理学领域的。以后城市地理学家又发现了更富吸引 力、更有意义的研究课题,从而逐步拓宽了城市地理学的研究范围。
3.与城市生态学的关系
  城市生态学是研究城市生态系统的科学。主要研究城市中自然环境与人 工环境,生物群落与人类社会,物理生物过程与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相互联 系及相互作用。城市生态学源于帕克(R.E.Park)、伯吉斯(E.W.Burgess) 等人于本世纪 20 年代创立的人类生态学。他们多以社会现象来类比生态世 界,认为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与居民活动中,存在着与生态学中相似的模式 与联系。城市生态学到 50 年代以后,随着城市问题日趋增多和严重而大规模 发展起来。早期的城市生态学对城市地理学家研究城市地域结构、建立地域 结构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使地域结构成为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之一。
50 年代以来,城市生态学和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内容都迅速拓展,并相互交 叉。城市生态学的“系统”和“平衡”的思想为城市地理研究所吸取,并融 汇在有关城镇体系、城乡关系、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城市中心作用和中

心城市作用等研究之中。
4.与城市经济学的关系 城市经济学起源于城市土地利用和房地产的研究。70 年代以来,它才逐
渐成为综合研究城市特有经济关系,即城市固有的经济问题及其发展规律的 学科。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经济问题(如城市的财政税收,城市土地管理,城 市建设的投资来源等)与城市的发展休戚相关,研究成果有可能直接解决城 市固有的经济问题,给城市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城市经济学与实际 结合更紧密。城市地理学在研究城市时,往往把经济作为一个影响因素来分 析,或是研究经济问题的空间表现形式及其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由于经济发 展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所以城市地理学十分注意吸收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内 容,反之,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成果对城市经济学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5.与城市社会学的关系 社会学以研究社会问题为己任,而城市以人口密集为首位特征。因此,
许多社会问题都较为集中地发生在城市里,这些问题也称为城市问题。所以, 城市社会学是研究城市社会问题的学科。在城市里,不论什么事,只要构成 “问题”,必然与城市居民发生联系,必然是个社会问题。70 年代以后,随 着西方国家社会问题的日趋严重,城市问题也成为城市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之 一。在研究方法上,城市地理学和城市社会学互相取长补短,在研究内容上 相互融合。然而,两门学科的区别仍十分明显,城市地理学研究社会问题的 目的在于探索规律性,强调问题产生和解决的空间性,为政府决策作参考; 而城市社会学则注重社会实践,探讨促进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社会进步的 具体政策。
以上简单介绍和讨论了以城市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学科及其与城市地理学
的关系。这些学科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观察、剖析、认识、改造城市,城 市地理学在研究城市的过程中,不断吸收这些学科的新进展,研究领域不断 拓宽,成为社会科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西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简史

西方城市地理研究根据研究重点不同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1920 年以前


  城市地理学在地理科学体系中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至今不过半个多世 纪。在此之前,城市地理学属于聚落地理学(或称居民点地理学)中的一个 组成部分。
  19 世纪前后,工业革命的浪潮席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机器生产为城 市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城市开始以空前的速度向外扩张,城市人口在总 人口中的比重出现了飞跃般的增长。到 20 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 成了工业革命,形成了许多世界瞩目的特大城市。与此同时,欠发达地区也 出现了一批繁华的港口城市,尽管这些城市中的多数,带有严重的殖民主义 色彩。这一期间,地理学家从人地关系的角度研究聚落。城市研究没有独立 的理论和方法,深受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影响,尤其强调地理位置决定城市的 命运。研究城市的内部时,往往描述建筑的形式、当地的自然条件、建筑与
  
街道的组合形式、屋顶的式样、材料的种类等等。

二、1920—1950 年


  工业革命使世界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经济活动的重心转向城市,农 村逐渐成了配角。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对农村人口产生了强大的吸引 力。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城市被罩上了绚丽的光环。世界开始进入城市主 导人类生活的时代。
  这些变化,引起了人们观察城市、研究城市的兴趣。随之,关于城市的 各种理论和学说也陆续问世。
  城市是发生于地表的普遍宏观现象,有一定的空间组织,有很强的区域 性和综合性。因而,研究城市的第一批理论,不管作者是否是地理学家,几 乎都属于地理学范畴。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社会学 家帕克(R.E.Park,1864—1944)、沃思(L.Wirth,1897—1952)和伯吉斯
(E.W.Burgess)对城市中的住宅区、工业区及中心商业区的形成和变迁作了 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人口的地域分布过程和机构设置、调整过程亦作了 大量分析,创立了城市结构的同心环模式。在研究中,他们使用了生态学的 方法,被称为“人类生态学的芝加哥学派”。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后来被广 泛引用的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三模式。
受芝加哥学派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城市地理研究转向实地考察,观察城
市实际景观,研究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热衷于划分城市内部的功能区和城 市的吸引范围。同时地理学对城市体系的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中特别值 得提出的是克里斯塔勒(W.Christ?ller)的中心地学说。克氏于 1933 年发 表了《南德的中心地》一书,首先揭示了城市规模等级、空间分布、职能层 次规律,对城市构成的中心地等级体系作了深入的研究。
1950 年以前的城市地理研究有两大特点:第一,把物质环境的约束条件
看成城市命运的决定因素;第二,对城市作形态上的研究,忽视成因的动态 分析。此时,虽已初步奠定了城市地理学的研究重点,出现了一些理论,但 城市地理学尚未完全成为独立的分支学科。城市地理研究系统地、大规模地 开展是在战后,尤其是 1950 年以后的事。

三、1950—1970 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许多城市被毁,世界上许多城市因战事而衰 微破败。大战结束后,人口纷纷返城,经济急待恢复,尤其是欧洲、日本、 东南亚一带。人们在废墟上重建城市,在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下扩展城市, 急需了解城市的构成和布局,需要对城市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规划,从而大大 刺激城市地理学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地理学经历了“数量革命”,1958—1962 年达到高 峰。传统的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学说在 30 年代并没有引起广泛注意,他的著 作也没有明确引用城市系统的概念。到 60 年代,克里斯塔勒的著作被翻译成 英文,中心地学说的影响迅速扩大,许多地理学者,后来还有经济学者、社 会学者都投入了城市系统的研究。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数量地理学家布赖
  
恩·贝里(B.J.L.Berry,1934—),他用数理统计方法对中心地学说进行了 许多实证性研究,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专著,他的《城市作为城市系统内的 系统》(Cities asSystems Within Systems of Cities)一文,把城市人口 分布与服务中心的等级联系起来,是城市系统研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那 以后,关于城市系统的文献逐渐地丰富起来。不少学者认为,如果说克里斯 塔勒是城市系统研究的理论家、奠基人,那么,贝里就是城市系统研究的实 践者和推动者。因此,“数量革命”使城市地理研究从形态学的城市景观转 移到了空间分析上来。
  50 年代空间学派兴起以后,城市地理学的框架建立了起来,其研究对象 可分为两大部分:①宏观城市空间,即城市之间构成的空间,集中在城市体 系研究上。主要内容包括空间的形成——城市化、城市规模分布、空间格局、 职能结构和网络形式。②微观城市空间,即城市的内部空间,集中在城市土 地利用模式上。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用地分异过程、各功能要素的区位分析和 土地利用模式。

四、1970 年以来


  进入 60 和 70 年代,美国和西欧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发生过多次大 规模的社会动乱和反政府行为,如黑人运动,学生运动,内城暴动。与此同 时,就业、住房、交通、环境卫生、治安等城市问题也日趋严重。对于这些 激烈的社会冲突,原有的西方正统理论无法解释,这就刺激了不同学科的学 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寻找新的解释。城市地理学也受其影响不断开拓 新的研究领域,探索新的理论。在这一时期,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影响较大 的主要是社会科学的研究。
英国一批年青的新韦伯主义社会学家致力于研究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中
的作用,特别是在城市空间资源分配中的作用。认为城市资源的分配不仅应 考虑经济因素,而且应考虑空间公平。他们认为技术进步、人类特征变化会 对城市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不同意把城市中发生的问题完全归于生产方式、 归于制度。美国城市社会地理学家段义孚(Y.F.Tuan)等从研究社区与人的 关系出发,运用行为科学和现象学,开展了个人性格如何影响到家庭和房屋 的装饰的分析,并伸展到集体的性格如何反映到所谓“文化景观”的分析, 他们特别强调“地方”(Place)这一概念不仅是一个几何空间,而且还包括 了人地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地理学的发展中,段义孚等人的研究对剖析城市 内居民与其邻里区域所产生的亲切感或疏离感和冷漠感,作出了很大贡献, 也扩大了城市地理学的领域。在实际应用方面,段义孚对内城重建和迁拆过 程中,如何破坏,或如何保存这一人地感情方面,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 曼纽尔·卡斯特尔斯(M.Castells,1942—)是一位西班牙籍的社会学 家,当代城市理论研究的带头人。卡斯特尔斯和他的同事全面批判了芝加哥 学派的城市社会学理论,认为帕克和沃尔思混淆了资本主义社会组织和具体 的社会区位之间的因果关系。与新韦伯主义不同,他们认为城市问题实际上
是资本主义内部矛盾的结果。 在这些研究的影响和带动下,城市地理学中出现了人文学派、行为学派
和激进学派。人文学派和行为学派认为空间学派将人地关系物化,忽视了人 在塑造空间结构方面的作用。行为学派强调,要分析空间形式,首先必须分

析个人的决策过程。他们从日常生活的社会心理学出发,特别注意文化、价 值、非正式团体、城市机构等在人类空间行为中的作用。激进学派的代表人 物是英国地理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哈维(D.Harvey)。以他为首的这派学者 认为,数量方法仅从统计入手认识存在的类型,而行为学派只注意个人行为, 忽视了社会对人类决策的制约,割裂了主、客观的联系。他们以社会冲突为 核心,强调一切应从政治、社会、行政、文化背景加以认识,认为要解决城 市的结构,必须了解资本主义制度,政治经济环境和政治权力作用。
  因此,7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西方社会问题的日趋严重,随着数量革命 的热潮逐渐减低和数量革命所带来的问题逐一显露,伴随数量革命而出现的 空间学派受到挑战,以及受社会科学、政治科学研究的影响,城市地理学开 始进入一个新的多元发展的阶段。

第四节 中国城市地理学的发展 一、发展特点

  解放前,在我国地理学研究中,城市地理学属空白。解放后,我国地理 学工作者学习苏联,把地理学划分为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少数经济地 理学工作者把城市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对城市进行了少量的研究。由于农 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农业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和对自然 环境的依赖性,因此,地理学,包括经济地理学的研究重点是为农业生产服 务。当时城市地理学是地理学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
1976 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城市规划工作受到
重视和普遍开展,带来了城市地理研究工作的迅速发展,80 年代达历史以来 最旺盛的发展时期,大量论著出版。1994 年,中国地理学会设立城市地理专 业委员会。70 年代末以来,我国城市地理学的发展表现出如下特点:
1.研究领域日益拓宽,研究手段和方法不断更新
  80 年代,中国城市地理学主要进行宏观及中观研究,如国家和区域城市 化和城市系统的研究。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宏观和中观研究不断深化,微 观研究开始增多,如对城市内部交通、环境、用地、就业、空间结构的研究。 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地理研究已由静态描述走向过程分析和动态机制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逐步由定性走向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数学方法逐步被运 用于城市地理研究,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新手段,使研究水平大大提高。
2.注重研究课题的实践意义和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 我国城市地理研究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关键在于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
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方面,由于经济地理学科的性质与城市规划学科十 分接近,另一方面,也由于规划领导部门认识到,地理工作者参加编制城市 规划工作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广大城市地理工作者纷纷参加规划实践,他们 所编制的规划方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成为法律性文件,并以此指 导城市建设。可以说,我国的城市地理研究人员既是学者,又是实际工作者, 他们既能为决策提供依据,又直接参与决策。此外,有不少地理学者参加中 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与规划师、建筑师共同开展城市规划的学 术活动。这一切为开展我国城市地理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城市地理 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城市地理学与相邻学科的交叉渗透愈益明显 城市地理学就是要从各个层面研究城市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研究城市地
域结构及其性质、规律和功能方面的发展模式,建立合理的空间布局的实体, 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而城市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又包括了内部结构的 合理化、经济活动的高效化、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优质 化。然而,要深入开展这些研究,城市地理学的自身准备是不足的,于是开 始与地理学其它分支学科和相邻学科交叉。这种交叉是在多层次上进行的, 包括对理论体系、方法论和结论的引用、移植和交叉。通过学科的交叉渗透, 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研究领域不断扩大。
  4.从事城市地理研究的队伍日益扩大,主要研究机构正在形成各自的研 究特色和风格
  70 年代后期至 80 年代中期,城市地理学研究主要限于一些综合性大学 及地理研究所,并开设了城市地理学课程,举办城市规划培训班。80 年代中 期以来,全国主要师范院校的地理系也纷纷开设了城市地理学课程,并参加 所在地区的城市规划和研究工作,城市地理学在大学地理系的课程设置中确 立了自己的地位,从事城市地理研究的工作者不断增多,中国城市地理学研 究呈现方兴未艾的态势。
在此发展过程中,全国较早从事城市地理学研究的机构形成各自的研究
特色和风格。如北京大学主要进行中国城乡划分标准、城市发展规模、城市 化与经济发展内在联系、城市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研究。南京大学主要侧重城 市化研究,近年来多进行区域城市化和海港城市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则把研 究重点放在中国最大城市上海,致力于上海市内部空间结构的研究。中山大 学主要进行全国城市化、城市系统和珠江三角洲区域城市系统的实证和理论 研究。近年来又把研究重点放在穗港澳城市带形成机制和中国大都市走向国 际化的研究等方面。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侧重于工业城市和京津唐区域城 市系统的研究。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要进行城市群体,尤其是闽三角区 域城市系统的研究和长江三角洲城市化研究。还有其它大学或研究机构也进 行了各有特色的研究。正是由于这些单位和同行的不懈努力和改革开放的气 候,中国城市地理学才得以在短短十多年里获得长足发展。

二、主要研究领域

1.城市化研究
  80 年代初期和中期是我国城市化研究的高潮期。而 80 年代末期以来侧 重于回顾与总结。
  众所周知,自 1949 年以来,中国的宏观政策发生过多次变化,受其影响, 城市化进程出现波动,并表现出与西方国家显著不同的特征和动力机制。因 此对城市化进程、特征和动力的研究十分活跃,特别是有关动力机制的探讨, 为深入探索我国城市化发展规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然而,中国幅员辽阔, 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差异都很大,城市地理学者利用人口、土地、 产值等指标,广泛开展了城市化地域差异的研究。
  80 年代初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 性,因而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转移颇受学术界关注。 前期较集中研究转移途径和乡村城市化类型,后期则转为对转移效果的分
  
析、评述及新发展。
  8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户籍制度的放松,人口迁移和流动量增加,城市 地理学界与人口地理学界一起,广泛开展了人口迁移的研究,侧重于人口迁 移特点、原因及其变化的研究,包括迁移量、迁移方向、迁移类型、迁移构 成、迁移原因等方面。鉴于城市中暂时性人口的迅速增加,又对暂时性人口 的现状、特征、结构、类型、成因、对策、发展趋势等作了比较全面和深入 的调查研究。
2.城市发展方针的研究 长期以来中国采取“控制大城市规模,发展小城镇”的方针,1980 年明
确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效益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控制大城市规模 的政策受到了冲击,一场关于中国城市发展方针(也可以说是中国城市化道 路问题)的辩论在学术界开展起来。在讨论中,观点分歧较大,分别有小城 市重点论,大城市重点论和中等城市重点论。也有人认为中国的城市发展方 针不应该是“规模政策”。同时,还从不同层次和角度分析了小城镇的功能 结构、战略地位、小城镇分类、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发展与政策等。并对中国 大城市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对中国大城市发展规律、内在机制进行探 讨。还总结了建国以来城市规模的投资效益和经验教训,开展了城市合理规 模的研究。
3.城市体系研究
  中国城市地理学界有关城市体系的研究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①80 年代末期以前,着重传统的研究领域,包括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结构、空间 结构和发展趋势等;②80 年代末以来,则侧重城市体系更深一层的研究,即 城市群体研究,包括城市群体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分布特点、形式、动态过 程和空间结构特征等。无论哪一阶段,理论研究,同时结合区域规划、国土 规划的研究都十分活跃。
城市地理学者一般采用数学方法来分析中国城市规模分布类型及演变,
建立全国城市体系、分省区城市等级规模分布模型;结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的地区差异和人口、工业、交通等影响因素来研究城市体系的地域空间结构; 对城市基本职能进行划分,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地域结构特征,探讨城市职能 地域组合类型;从分析区域城市化程度、工业、交通布局、区域内部与区域 之间的空间联系,以及城市体系的历史演变和现状特征等方面着手,探讨区 域城市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机制、影响因素、发展前景,编制市域、县域城镇 体系规划。
  80 年代末期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采取了不平衡发展战略,区域 差异迅速扩大,沿海经济高速增长导致城市数目增多,城市规模扩大。在一 些地区出现了城市密集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地理学工作者开展了 城市群体研究,包括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阶段、类型、特征、发展模式和趋 势,以及城市群体的实例研究。
4.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研究 在中国,有关城市形态和内部空间结构的研究一直停留在介绍国外理论
的水平上,而对中国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近几年来才开始了这一领域 的研究。有关中国城市形态研究,是从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角度对中 国城市形态发展演变作动力学机制的探讨。有关中国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研究

主要集中在内部功能分区和各功能区的相互关系方面。 改革开放带来了第三产业尤其是商业的大发展,促使城市地理学开展对
城市市场空间的研究,但侧重城市内部商业网点结构分析。这些研究均是采 用数学方法,对商业中心的规模、结构和等级体系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问 题提出改善商业企业区位布局的意见,或建立城市商业中心系统发展的动态 模式,及其与该系统发展规划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事务活动愈益 活跃,城市中心商业区(CBD)的特征日渐鲜明,因而逐渐开展了对 CBD 的研 究,包括 CBD 的历史演变、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等。同时,城市地理 学者还与规划师一起,参与了旧城改造的基础分析工作,探讨旧城存在的问 题和形成原因,提出旧城改造、旧城更新的构想和对策。
  我国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研究刚刚起步,仅有少数学者介绍过西方城市 社会空间结构研究进展和实例分析,并用数学方法研究中国城市社会空间结 构,主要集中在识别影响社会空间结构的因素、社会区形成的机制,以及社 会空间的类型方面。另外,对城市感应空间的研究也刚刚起步,主要运用西 方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对我国个别城市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意象空间的类型和 影响意象空间的因素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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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第一节 城市概念及标准 一、城市和城镇

  在中国,“城”最早有一种大规模永久性防御设施,主要用于防御野兽 侵袭,后来演变为防御敌方侵袭。最早的“城”还不具备宗庙、宫室、商业 市场、手工业工场等一般城市所应该具备的物质要素。中国古代的城市常有 城墙,护墙对于古代的城市和乡村都是需要的。但城市并不非有“城”不可。 “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早的市没有固定的位置,后常在居民点的 井旁,故有“市井”之称。人们在特定的地点按特定的时间相互交易,形成 集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经营上的方便,市逐渐吸引到人口比较集 中,又是奴隶主贵族居住的城中,并有固定的位置,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方才
产生。到近现代,“市”引伸为一级城镇聚落性质的行政建制单元。 “镇”与“市”原本有严格的区别,“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防者
谓之镇”。到宋代,镇才摆脱军事色彩,以贸易镇市出现于经济领域,成为 县治和农村集市之间的一级商业中心。近现代,镇也引伸为一级政区单元, 起着联系城乡经济纽带作用的较低级的城镇居民点。
正因为“城”、“市”和“城市”具有发生学上的密切联系,现在,城、
市都成为乡村的反义词而作为城市的简称。加上“镇”的介入,就产生了城、 市、镇、城市、城镇、市镇等名词术语的混用局面。
在许多场合下,城市和城镇这两个概念有严格的区分。只有那些经国家
批准设有市建制的城镇才称为城市,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才称为镇,市和 镇的总称才叫城镇或市镇。在我国的人口统计中,对应有市人口、镇人口和 城镇人口(或市镇人口)之分是最明显的例子,这时的城市作狭义理解。在 不严密的情况下,又常常把城市作广义理解,代表城镇居民点的合称。例如, 我国城市规划法所称的城市就包括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书除作专门说明外,也把城市作广义的理解、包括乡村以外的一切城市型 聚落。

二、定义城镇的标准


  笼统地说,中外各国大体都有小村—村庄—镇—城市—大城市这样一套 居民点的系列。村庄和比村庄还小的居民点一般是乡村型的居民点,居民主 要从事农业活动;镇和比镇大的居民点是城镇型的居民点,统称城镇,是以 非农业活动为主的人口集中点。
  城镇不同于乡村的本质特征有以下几个:①城镇是以从事非农业活动的 人口为主的居民点,在产业构成上不同于乡村;②城镇一般聚居有较多的人 口,在规模上区别于乡村;③城镇有比乡村要大的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在 景观上不同于乡村;④城镇具有上下水、电灯、电话、广场、街道、影剧院、 博物馆等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在物质构成上不同于乡村;⑤城镇一般是工 业、商业、交通、文教的集中地,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在职能上区别于乡村。还可以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人口素质等许多方面
  
寻找城乡间的差异。上述几点虽不十分严密,却无疑是最基本的差别。 在日常生活中,区别城镇和乡村似乎是轻而易举的事。实际上,目前世
界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城镇定义标准。世界各国各地区根据各自社会经济发 展的特点,制订了不同的城镇定义标准。这些标准很少离开以上城镇的本质 特征,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的标准侧重于强调某一个特征或几个特征;有的 有明确的数量指标,有的只有定性指标。举几个典型例子:
  (1)单纯用某级行政中心所在地为标准:如埃及规定省的首府和地区首 府为城镇;蒙古的首都和地区中心为城镇。使用这类标准的有三十几个国家。
  (2)单纯以城镇特征为标准:如智利规定有一定公共和市政服务设施的 具有明显城镇特征的人口中心为城镇。马耳他这个小岛国,情况特殊,没有 农业用地的建成区即为城镇。
  (3)单纯以居民点下限人口数量划分城镇:如伊朗 5 000 人以上的市、 镇、村均为城镇;肯尼亚 2 000 人以上居民点为镇;墨西哥至少 2 500 人的 居民点为镇;爱尔兰包括效区在内的 1500 人以上居民点为市和镇。采用这类 标准最为普遍,不下 50 个国家。
  (4)用居民点的下限人口数量指标和密度指标相结合作为标准:如瑞典 只要在 200 人以上,房屋间距通常不大于 200m 的建成区即为城镇;加拿大
1000 人以上的设有建制的市、镇、村以及 1000 人以上、人口密度至少 390
人每平方千米的未设建制的居民点为城镇。
  (5)用人口规模和城镇特征两个指标划分城镇:如巴拿马 1500 人以上 且具有街道、上下水系统和电力系统等城镇特征的居民点为城镇。
(6)用人口规模和从业构成两个指标作标准:如荷兰以 2 000 人以上
的市或人口不到 2 000 人、但男子从业人口中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口不超过 20
%的市为城镇。
  (7)取两个以上指标作为标准:如印度,镇以及所有 5 000 人以上、人 口密度不低于每平方千米 390 人、成年男子人口中至少 3/4 是从事非农业活 动并具有明显的城镇特征的地方为城镇。
(8)其它标准:目前世界上还有近 70 个国家和地区没有明确的城镇划
分标准,有的只公布城镇的名称和数量,有的只说明法律上事先规定的居民 点为城镇,有的干脆对此不加任何说明。
很显然,世界各国确定城镇的标准差异非常悬殊。单从城镇定义中包含
有人口下限指标的 80 个国家和地区来看,标准最低的只有 100 人(乌干达), 最高的为 50 000 人(日本)。

第二节 城乡界线的划分和大都市带的出现 一、城乡界线的划分

  按理说,根据各国确定的城镇定义,就可以把城镇与乡村区分开来。其 实不然,城镇作为一级行政单位,一般都有自己的辖区范围。如果我们从高 空来观察一座城市,它的辖区界线是看不见的,看到的是完全不同于乡村景 观的城镇聚落的实体——有着密集人口和各种人工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组 成的建成区。
如果城镇的辖区界大体上就是景观地域上的城乡之间的分界线,那么问

题就比较简单,城镇辖区内的人口应该就是城镇人口,以外的人口就是乡村 人口。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城镇的实体范围和行政辖区相一致的情况是很 少见的。不一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比实体范围大,包括 了一定的乡村地域;另一种是城市的实体范围已经超出了城市的行政管辖范 围。显然,这两类城市的辖区界线都不反映城乡界线,它们辖区范围内的城 市人口是不可比的,前者偏大,后者偏小。
  可见,为了确定城市实体范围而进行的城乡划分同确定城镇地位的标准 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两回事,而不是一回事。
  要真正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划出一条有严格科学意义的界线绝非易事。古 代筑有城墙的城市,城圈以内尽管也常常有大片农田,但城墙毕竟还可以作 为城乡的明显界线。工业革命以后,城市突破城圈膨胀起来,城墙一类的明 显界线不复存在,但每个城市毕竟还是相对集中,象大饼似的一块。进入现 代,由于汽车的普及和城市效区化的结果,城市变成了中心城市和包括外围 若干城镇在内的城郊的复合体。城市到乡村的渐变特点和复杂交错,已经很 难找到一个城市消失和乡村开始的明显的标志点,大城市尤其如此。
  为了解决城市实体同城市行政界线不相符合的问题,使城市和城市的比 较能放在同一可比的基础上,常用的途径是对城市实体范围的划定使用详细 的规定。在这方面美国的处理方法比较完整,在发达国家具有代表性。
美国国情普查局规定,全国的城镇人口由居住在“城市化地区”
(Urbanized Area)的人口和城市化地区以外的 2 500 人以上“地方”(Place) 的全部人口组成。城市化地区就是美国为了确定城市的实体界线以便较好地 区分较大城市附近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的目的而提出来的一种城市地域概 念,大体相当于我们常用的城市建成区的概念。按照 1990 年普查的最新规 定,一个城市化地区由中心地方和外围密集居住区两部分组成,二者合起来 至少有 5 万人。
“中心地”(Central Place), 1990 年以前称为中心城市(Central
City),它是城市化地区中一个或几个人口最多的设有建制的地方,人口至
少 15 000 人。 外围密集居住区的划分基本上以普查小区为基本单元,以人口密度为基
本指标,它们是否能归入某个城市化地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一个或多个连续的人口密度在每平方英里 1000 人(相当于每平方 千米 386 人)以上的普查小区。这些普查小区与其它符合条件的地域必须相 连;若不相连,则与城市化地区主体之间的公路距离不得超过 1.5 英里
(2.4km),且与隔断它们的这一不符合条件的地域一起,其总体人口密度必 须在每平方英里 500 人以上;若隔离部分是水体或其它难开发地域,则公路 距离可放宽到 5 英里;
  (2)一个“地方”若包含有满足条件(1)的地域,并且该地域的人口 占该“地方”人口的 50%以上,则将该“地方”全部划入城市化地区;如果 该“地方”没有包含满足条件(1)的地域,或者即使满足条件(1)但该地 域的人口不足该“地方”的 50%,则该“地方”全部排除在城市化地区之外;
  (3)其它人口密度不足每平方英里 1000 人的地域,如果作为飞地被包 围在满足密度标准的城市化地区中,而且面积不超过 5 平方英里,则可并入 城市化地区;当城市化地区边界上有锯齿形缺口,缺口两侧地域满足人口密 度标准,若缺口的开口端不超过 1 英里,深度至少 2 倍于开口端宽度,整个
  
缺口面积不超过 5 平方英里,则可将缺口划入城市化地区。 规则还对城市化地区之间的联接合并、命名代码等作了详尽的规定,这
里不一一介绍。 在美国也有少数设有建制的市因行政地域向周围乡村地域扩展或市县合
并,城市建成区小于行政地域。若这样的市包含有人口密度每平方英里 100 人以下、面积至少 5 平方英里的普查小区,则这种普查小区被视为乡村部分。 如果这些乡村部分的面积合计起来占该市行政辖区面积的 25%以上,或至少
25 平方英里,这样的城市称为扩展城市(Extended City)。扩展城市无论 在城市化地区以内或以外,在城乡划分和计算城镇人口时都要剔除掉其中的 乡村部分。
  美国国情普查局为了划分城乡界线和统计城乡人口,从 1950 年的国情普 查开始使用城市化地区的概念。从这以后,其统计标准虽经多次修改,但基 本涵义依旧,保持较好的统计上的连续性。而且这一名词术语已在世界各国 广泛应用。

二、大都市区和大都市带


  城市建成区或城市化地区反映了城市作为人口和各种非农业活动高度密 集的地域而区别于乡村,代表城市的景观地域。这是城市研究中最基本的城 市地域概念。可是这样的城市地域边界易于变动,取得各年的资料比较困难, 更重要的是随着城市发展中的离心扩散过程,以一日为周期的商业、教育、 就业、娱乐、医疗等城市功能所波及的范围已经超出城市建成区或城市化地 区。城市社会越发达,城市与周围地域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越频繁,城乡之 间的分界也越模糊,这就要求建立一种城市的功能地域概念来适应这种变 化。
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是国外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它
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 社区的组合,一般以县作为基本单元。
美国早在 1910 年就提出大都市地区(Metropolitan District)的概念,
1949 年正式建立具体的统计标准用于国情普查,命名为标准大都市区(简称 SMA),1959 年改称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MSA),一直沿用到 1980 年,以后 又改称大都市统计区(MSA)。
每一个 MSA 必须至少包括一个 5 万人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者包括一个至少
5 万人的城市化地区,并满足都市区的总人口至少 10 万人。一个 MSA 由中心 县(Central County)和外围县(Outlying County)两部分组成。
  中心县,简单地说即中心城市所在的县或至少有 5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 城市化地区里的县。同中心县结合在一起组成 MSA 的外围县必须满足某些大 都市特点(如人口密度、城镇人口比重、非农业劳动力比重等)和与中心县 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主要指标是通勤)等特别的标准。指标的细节随着美 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有所修改,甚至可以说 1990 年国情普查采用的新标 准已经趋于繁琐,不必在此细述。
  需要指出的是确定大都市区地域标准的核心是以非农业活动占绝对优势 的中心县和外围县之间劳动力联系的规模和联系的密切程度。更多地反映了 就业机会集中(需要劳动力)和人口集中(供应劳动力)的县的组合。
  
  大都市区和城市化地区之间的不同和联系就在于,有城市化地区才可能 有大都市区,大都市区一定包括一个或几个城市化地区。人口在 100 万以上 的包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化地区的 MSA 复合体,假如满足特别的标准, 要进一步定义出它们的组成部分 “基本大都市统计区” ( Primary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 PMSA),包含有几个 PMSA 的大都市 复合体则称为 “结合大都市统计区” ( Consolidate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 CMSA)。MSA、PMSA 和 CMSA 统称大都市区(MA)。 中心城市和城市化地区构成大都市区的核心,大都市区一般比它们的核心要 大,包括了连续建成区外缘以外的不连续的城镇、城郊发展区甚至一部分乡 村地域,而城市化地区是不包括乡村地域的。城市化地区不一定和市镇的行 政边界一致,随时间而有变化,大都市区的外界与县界吻合,相对比较稳定, 资料易于统计和收集。总之,从城市的景观地域出发,美国全国可以分成城 镇和乡村;从城市的职能地域出发,全美国分为都市区和非都市区,现在, 后者的区分比前者应用得更广泛。
  类似都市区的概念在加拿大叫“国情调查大都市区”(CMA),在英国叫 “标准大都市劳动市场区”(SMLA),澳大利亚叫“国情调查扩展城市区”
(CEUD),瑞典叫“劳动-市场区。”虽然各国的具体标准不同,但含义类似。 由连成一体的许多都市区组成,它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活动 上存在着密切的交互作用的巨大的城市地域复合体叫做大都市带。这一概念 是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在研究了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的 城市群以后,于 1957 年首先提出来的。戈特曼选择了古希腊时代建立的一 个理想中非常大但从未发展到这么大的城市的名字 Mega-lopolis(意即非 常大的城市)来称呼这个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超过 3 000 万的超级大都
市区。
  在我国,不少人以为大都市带是大城市建成区的无边蔓延而导致一连串 大城市首尾相连,把它看作是一种超负荷的,比大城市还要可怕的城市发展 的空间形式,持否定态度者多。其实这是把城市建成区和国外的大都市区混 为一谈而造成的误解。
大都市带的地域组织有这样几个特点:
  (l)多核心。区域内有若干个高人口密度的大城市核心,每个大城市核 心及其周围郊区县之间,以通勤流为主要指标的紧密社会经济联系,组成一 连串的大都市区。各核心城市之间的低人口密度地区,多为集约化农场、大 面积森林、零星分布的牧场和草地。这些非城市性用地提供城市人口的休憩 场所和食品供应。
  (2)交通走廊。这些大城市核心及大都市区沿高效率的交通走廊而发 展,开始是铁路,进而是高速公路,它构成大都市带空间结构的骨架,把各 个大都市区联结起来,没有间隔。
  (3)密集的交互作用,不仅都市区内部,中心城市与周围郊区之间有密 集的交互作用,都市区之间也有着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
(4)规模特别庞大。戈特曼以 2500 万人口作为大都市带的规模标准。
  (5)国家的核心区域。它集外贸门户职能、现代化工业职能、商业金融 职能、文化先导职能于一身,成为国家社会经济最发达、经济效益最高的地 区,甚至具有国际交往枢纽的作用。
70 年代,戈特曼认为世界上有 6 个大都市带,它们是①从波士顿经纽约、

费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的美国东北部大都市带,美国简称波士华
(Boswash);②从芝加哥向东经底特律、克利夫兰到匹兹堡的大湖沿岸都市 带,简称芝匹兹(Chippits);③从东京、横滨经名古屋、大阪到神户的日 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带;④从伦敦经伯明翰到曼彻斯特、利物浦的英格兰大 都市带;⑤从阿姆斯特丹到鲁尔和法国北部工业聚集体的西北欧大都市带;
⑥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地区。当时认为还有三个可能形成大都市带的地 区是:以巴西里约热内卢和圣保罗两大核心组成的复合体;以米兰—都灵— 热那亚三角区为中心沿地中海岸向南延伸到比萨和佛罗伦萨,向西延伸到马 赛和阿维尼翁的地区;以洛杉矶为中心,向北到旧金山湾,向南到美国、墨 西哥边界圣地亚哥的太平洋沿岸地区(简称圣圣 Sansan)。
  到 80 年代后期,加拿大地理学家麦吉(T.McGee)分析了亚洲一些农业 国家经济核心区域都市区的迅速发展,认为在中国东部沿海、台湾西海岸、 印度尼西亚爪哇等地也出现了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市带的城市地域,并 用印度尼西亚语命名为 DesakotaArea。
  杜克西亚迪斯(C.A.Doxiadis)在 1970 年曾大胆推断,100 年以内由于 交通和通讯手段的改善,城市动力场会不断扩大和延伸,以前相对独立的大 大小小的城市动力场会逐渐合并形成一个复杂系统,使几个大都市带互相联 结,形成一种由许多大的节点或发展极联结成网络的更大的城市地域空间, 并称之为世界性大都市带(Ecumenopolis)。欧洲的世界性大都市带的主要 节点将在西北欧、意大利北部和白俄罗斯—乌克兰地区。北美的世界性大都 市带将以美国东北部为主要焦点,通过发展走廊和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和 墨西哥湾沿岸等外围节点联系起来。但是,这种观点并没有被普遍接受。贝 里(B.J.L.Berry)就认为,人类正从机械时代进入电子时代,尽管大都市中 心将变成高度一体化的通讯网络的中心,实际的优势可能增加,但实际的发 展速度将放慢,大都市带以外的具有高度舒适环境的较小中心,借助发达的 电子通讯网络,将获得较快的发展。

第三节 中国市、镇建制标准和统计口径 一、中国市、镇建制标准

  我国的市、镇建制标准前后经历过好几次变动。1955 年公布的第一个标 准,基本上规定聚居人口 10 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市。若聚居人口不足 10 万, 必须是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 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确有必要时,也可设市。规定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国家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 2 000 以上、居民 50%以上为非农业人口的居民 区可以设置镇的建制,少数民族地区标准从宽。当时还把常住人口不足 2
000,但在 1000 以上,非农业人口超过 75%的地区以及休疗养人数超过当地 常住人口 50%的疗养区列为城镇型居民区。
1963 年国务院对上述标准作了较大修改。设镇的下限标准提高到聚居人
口 3 000 以上,非农业人口 70%以上或聚居人口 2 500—3 000,非农业人
口 85%以上。设市的基本标准虽然没有变,但基于几年大跃进期间城镇人口 增加过猛,市镇建制增加过多,城市郊区偏大的倾向,对设市标准从严掌握。 经逐个审查,撤销了一批市建制,并且缩小了城市郊区范围,规定城市人口

中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一般不应超过 20%。
  现行的设镇标准是 1984 年正式颁布的。这一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作 为县以下的乡村基层行政单位。规定 20 000 人以下的乡,假如乡政府驻地非 农业人口超过 2 000 人的,可以撤乡建镇;总人口在 20 000 以上的乡,乡政 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 10%以上的,也可以撤乡建镇。县政府所在地 均应设镇的建制。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 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 2 000,如确有必 要,也可设镇。
  1986 年设市标准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非农业人口 6 万人以上,年国民 生产总值 2 亿元以上,已成为该地经济中心的镇,可以设置市的建制。虽不 足此标准,但确有必要的地方,也可设市。总人口 50 万以下的县,县人民政 府驻地所在镇的非农业人口 10 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过 40%, 年国民生产总值 3 亿元以上;或者总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县府所在镇的非 农业人口一般在 12 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 4 亿元以上,可以撤县设市。市 区非农业人口 25 万以上,市国民生产总值 10 亿元以上的中等城市,可以实 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1993 年国务院对 1986 年的设市标准又作了调整,调整的要点是采取了 分类指导的原则和增加了考察的指标(表 2-1)。
由于市镇标准变化较多,各次变动不能衔接,使得标准日趋复杂化,特
别是引入了产值指标和在地域上整县设市、整乡设镇,使中国的城乡划分同 其他国家明显不同。

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


  我国没有恰当而稳定的城乡地域划分标准。主要原因是我国一直以市镇 的行政界线作为
表 2-1 我国现行的设市标准



指 标 县级市
地 级 市 原来县的人口密度 > 400 100 — 400 < 100




口 县城镇人口中
非农产业人口
非农户口人口
≥ 12 万
≥ 8 万
≥ 10 万
≥ 7 万
≥ 8 万
≥ 6 万
市政府驻地
非农户口人口> 20 万
县总人口中
非农产业人口
≥ 15 万
≥ 30 %
≥ 12 万
≥ 25 %
≥ 10 万
≥ 20 % 市区人口中
非农产业人口
> 25 万
经 济 全县乡镇以上
工业产值
占工农业总产值
≥ 15 亿
≥ 80 %
≥ 12 亿
≥ 70 %
8 亿
≥ 60 % 市区
工农业总产值> 25 亿
工业产值占> 80 % 全县 GDP ≥ 10 亿 ≥ 8 亿 ≥ 6 亿 市区 GDP > 25 亿 全县第三产业占 GDP > 20 % > 20 % > 20 % 第三产业占 GDP > 35 % 地方预算内财政收
入 ≥ 100 元/人
≥ 6000 万元 ≥ 80 元/人
≥ 5000 万元 ≥ 60 元/人
≥ 4000 万元 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
> 2 亿 基
础 设 施 自来水普及率 ≥ 65 % ≥ 60 % ≥ 55 % 道路铺装率 ≥ 65 % ≥ 55 % ≥ 50 % 排水系统 较好 较好 较好

城乡划分的基础,没有建立城镇的实体地域概念。而我国市镇的行政管辖范
围都大于其景观上的实体范围,包括了相当一部分的乡村地域和农业人口。 城乡划分有多方面的意义,最基本的目的是用于区分城乡人口。城乡人 口结构的状况是极为重要的国情状况,向来受到各国和世界组织的重视,而
我国的城乡人口统计却问题丛生。
  1955 年公布的我国第一个城乡划分标准规定,城镇人口包括设有建制的 市和镇辖区的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以及城镇型居民区的人口。 当时市和镇的郊区较小,城镇人口中包含的农业人口只有 15%左右。规定还 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大跃进”以后,我国经济进入困难时期,作为克服国民经济困难的一
项措施,在 1963 年规定城镇人口只计算设有建制的市和镇的非农业人口,不 再包括农业人口。从这时候开始,城镇人口与城镇地域之间开始脱节。市镇 辖区内的人口并不全部是非农业人口,而作为城镇人口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却 不一定居住在城镇建成区,而可能在郊外的乡村。居住在城镇建成区内持有 农业户口的居民却又不计入城镇人口。城镇人口的这种统计标准比实际偏小 是主要倾向。这一城乡人口划分标准使用了 18 年之久。
  1979 年以后,政府和学术界对中国的城市化方向取得了一致认识,而且 愈来愈感到以前的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偏小,不反映我国城市化的实际水平。 因此在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重新使用 1955 年的标准。公布当时城镇人 口占总人口比重为 20.6%。然而,不久以后我国设置市、镇建制的标准大幅 度下降,市、镇的数量直线上升;加上普遍推行“整乡改镇”、“以镇管村” 和“撤县建市”、“县并市”的行政措施,市、镇的辖区范围迅速膨胀,使
  
我国的城镇人口统计出现了数量上的超常增长。 1989 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到 51. 7 %,其中农业人口占 63.5%。这时候的我国有关城乡的概念和城镇 人口的统计已完全失去实际意义。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也停止公布 我国 1982 年以后的城镇人口统计资料。
  在这种背景下,1990 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不得不为城镇人口制订新的 统计标准。城镇人口由市人口和镇人口两部分组成。市人口是指设区的市所 辖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镇人口是指不设区的市所辖的居 民委员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普查结果,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 口的 26.23%。从表面上和总体上看,这一结果是可以接受的,比较接近于 中国城市化的实际水平。与第三次普查的结果相比,虽然两次普查采用的城 镇概念和统计标准并不一致,但因城镇人口中包含的农业人口份额相差不 大,两次普查的城镇人口数量上是基本可以衔接的。
  然而,从深层次分析,第四次人口普查对市镇人口的划分仍有许多缺陷。 表现在:
  (1)第四次普查的市镇人口是对设区的市的统计偏大和对不设区的市和 镇的统计偏小同时并存,相互抵消的结果。
  图 2-1 表示第四次普查对城乡人口的划分。我们知道,村民委员会和居 民委员会是分别管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最基层单位。因此从本质上 讲,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统计标准对设区的市而言,采用总人口——
取 1982 年时的标准——为偏大统计;对不设区的市和镇而言,采用非农业人
口——取 1963 年时的标准——为偏小统计。新标准是过去两种不科学的标准 的结合,其本质仍然是不科学的。





设区的市

城区 街道委员会
街道委员会

         镇
郊区

居委会( 1 )
居委会( 2 )
居委会( 3 )
村委会( 4 )





市人口
(1)─(6)





设区的市


街道委员会





村委会( 5 )
居委会( 6 )
居委会( 7 )
村委会( 8 )
村委会( 9 )







填人口
(7)─(10)



城填人口



居委会( 10 )

县 村委会( 11 )
乡 村委会( 12 )


乡村人口



图 2-1 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划分示意图


  (2)对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和镇采用双重标准导致市人口中设区的市 和不设区的市没有可比性。例如,廊坊市和任丘市都位于河北省,最早都从 县晋升而来,从市区面积、建成区面积、总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看,这是两个
  
规模相当的城市。但因廊坊是设区的地级市,它的市人口以总人口计,成了 接近 60 万人口的大城市;任丘是不设区的县级市,市人口不足 10 万。
  (3)即使同为设区的市,相互之间也有不可比性。如吉林市和遂宁市分 别是吉林省和四川省的设区的地级市,市区面积和市区总人口相差不大,但 从建成区面积、非农业人口、工业产值等实际规模看,吉林市是遂宁的几倍。 遂宁是刚从县升格为地级市的。按新标准计,它们都成了百万人口以上的特 大城市,我国由小城市升格为地级市的有数十个,它们的市人口统计均偏大。
  (4)对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和镇采用双重标准,偏大因素和偏小因素 在各省区的不平衡分配,造成了省区间的不可比。凡是设区的市较多,设区 的市非农业人口比重又较低,市、镇设置标准掌握较宽的省区,普查以统计 偏大为主,如浙江、山东、广东、天津;若设区的市相对较少,或设区的市 非农业人口比重较高,市镇设置标准掌握较严的省区,普查统计以偏小为主, 如江苏、江西、上海等。
  (5)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与第三次普查虽然在全国的数值上 可以衔接,但在各省区间的衔接很不理想。福建、江西、河南、云南的城镇 人口比重在两次普查间几乎没有前进,天津和贵州反而倒退了,这种反常现 象主要是统计口径上的扭曲造成的。

三、市带县


  1982 年以前,只有少数大城市为了确保蔬菜、牛奶、鸡蛋等副食品的供 应而管辖若干个县。1982 年以后,为了发挥城市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源于辽宁、江苏等发达地区的市领导县的体制大面积推广到大中城市,甚至 某些小城市。到 1990 年底,有 168 个市领导了 700 个县(不含由市代管的县 级市)。
包括辖县在内的直辖市和地级市的市域范围,是中国特定条件下的一种
行政上的地域概念,不是城市地域概念。为了避免误解,需要强调的是不同 城市带县的范围变化很大,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小城市可能带很多个县(如 乐山市带 12 个县),大城市可能只领导很少的县(如沈阳市带 2 个县)。因 此,包括辖县的中国城市地域,作为一种行政单元有一定的意义,但用于城 市之间比较的各种统计,特别是人口数是没有可比性的。国外学者有时用中 国包含辖县的市域人口与国外的大都市区相提并论,严格说是不正确的。
我国城镇地域概念和城镇统计口径的混乱状况,长期以来困扰着国内外
的城市研究,也影响着国家的许多决策。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我国简单地用市 镇的行政界线来代替城乡界线。人们一直忽视中国市镇的行政辖区与城镇实 体概念严重脱节的问题,前者远比后者大。通过缩小市镇的行政辖区来解决 这个矛盾涉及面太大,几乎是不可行的。在不更动现有行政地域划分体系的 前提下,应该采取两个措施:
  (l)在我国建立一种反映城镇实体界线的城镇地域概念,并确定相应的 标准,作为城镇统计的基本单元。为了保持地域上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又兼 顾科学性和简单易行,建议城镇实体的范围应该包括城镇的建成区和周围的 近郊区,控制该范围内的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口不超过 20—30%。
  (2)在城市实体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不同空间尺度的互相衔接的城 市地域概念,以满足不同目的的需要,并和国际上的城市统计建立起可比的
  
基础。比城市实体地域概念要小的城市地域概念依次是城市建成区、旧城区 和市中心,这些概念在中国一直流行。比城市实体地域概念要大的城市地域 概念即行政上不含辖县的城市市区,然后是类似于国外大都市区的城市地 域,可以把它叫做城市经济统计区。定义了中国的大都市区,接着也就可以 划出中国的大都市带,或叫都市连绵区。
  如果上述建议得以实现,将给各个领域的中国城市研究和中外城市对比 研究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中国的城市地理学也将可能在这个背景上描述出 更真实的画图。

参考文献


  1 中国城乡划分标准专家研究会关于中国城乡划分标准及有关问题讨论 意见书.人口与经济,1988;5:3—6
  2 周一星.关于明确我国城镇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建议.城市规 划,1986;3:10—15
3 周一星,史育龙.关于我国市镇人口的几个问题.人口与经济,1990;6:
9—13
  4 严重敏.试论我国城乡人口划分标准和城市规模等级问题.人口与经 济,1989;2:50—55
5 周一星,史育龙.城乡划分与城镇人口统计——中外对比研究.城市问
题,1993;1:22—26
  6 周一星,史育龙.解决我国城乡划分和城镇人口统计的新思路.统计研 究,1993;2:55—61
7 周一星,孙樱.对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市镇人口比重的分析.人口与经
济,1992;1:21-27

第三章 城市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关于城市的产生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城市是私有制和阶级社会 的产物”,也有人认为“是防御安全的需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城 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00 多万年前,地球上就有了人类。最初,因谋生不易而过着成群结队 的、漂泊不定的生活。后来,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人们谋取生活资料的方 式有了很大进步。首先,打猎的发展导致了原始畜牧业的产生。其次,在采 集野生果实和植物根的基础上,慢慢开始种植植物,原始农业随之出现。后 来,随着人们利用驯养了的牲畜来耕田和金属工具的开始使用,农业生产率 有较大提高,农业和畜牧业有了较巩固的基础,人类定居下来的可能性和必 要性愈来愈迫切,愈来愈明显。从此,许多萌芽状态的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定 型的乡村。并且,随着农牧业的发展,陆续涌现许多新的村庄。
城市的出现后于乡村,它是在原始公社制社会的末期形成的。 当时,在原始公社制度中,人类虽然定居下来,并因而形成了乡村,但
种植谷物及驯养牲畜的工作是在各个氏族公社内部统一进行的。在各个氏族
公社内部,人们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彼此间没有进行交换的基础。各个氏 族公社虽有处于萌芽状态的交换发生和发展,但一般带有偶然的性质。随着 社会生产力的继续提高,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游牧部落和农业部落 分离开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发展,而且在生产力发 展的基础上各自都有若干产品剩余,因此,就为游牧部落和农业部落间开始 进行商品交换提供了足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交换从偶然性逐渐变为经常性 了。交换一具有经常性,就必然出现固定交换的场所。后来,这些场所逐步 演变为市集。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原为农人和牧人的副业——织布业、金
属加工业、陶器制造业等手工业,逐步完善起来,成为许多人的独立职业。 这样,手工业又与农业分离开来,形成第二次大分工。“某一民族内部的分 工,首先引起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 益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 卷,24—25 页)。第二次社会大分 工的结果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扩大了交换范围,使得农人、牧人及手工业 者彼此都有需要,也有可能去进行愈来愈频繁的交换。交换的扩大引起了商 品生产的萌芽和发展,交换日益繁荣和扩大,逐渐形成了许多手工业和商业 的集中地。市集逐步成为城市。
  恩格斯指出:“用石墙、城楼、雉堞围绕着石造或砖造房屋的城市,已 经成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这是建筑艺术上的巨大进步,同时也是危险 增加和防卫需要增加的标志。??如此多样的活动,已经不能由同一个人来 进行,于是发生了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马克思恩格 斯全集》 21 卷, 186 页)。从恩格斯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城市是早在氏族 制度的情况下,作为部落或部落联盟中心就已经出现了。而这种用石墙、城 楼围绕的城市的产生,似乎只是为了保护整个氏族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为 了防御其它部落或自然界野兽的需要,还不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或“私 有财产”。恩格斯还说“社会一天天成长,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
  
但在这时,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最初在城市和乡村间,然后在 各种城市劳动部门间实行的分工所造成的新集团,创立了新的机关以保护自 己的利益;各种官职都设置起来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 起源》, 111 页)。恩格斯在此说得十分清楚,城市的出现先于国家的产生。 城市中劳动分工的产生,就出现了各种“新集团”。由于集团间的利益冲突,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必然创造国家机器。因此,可以说,城市的出现是 国家产生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有行政机关、 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就是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也就是说需要一般 政治。在这里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 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3 卷, 57 页)。这段话更明确地说明 了,城市的出现是在国家机器之前,并且是由于城市的出现而随之出现了阶 级的划分。可以说,城市的出现促使人类进入阶级社会。
  在谈到现代大城市的产生时,恩格斯曾作过生动的描述:“大工业企业 需要许多工人在一个建筑物里共同劳动;这些工人必须住在近处,甚至在不 大的工厂近旁,他们也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村镇。他们都有一定的需要,为了 满足这些需要,还须有其它的人,于是手工业者、裁缝、鞋匠、面包师、泥 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当第一个工厂很自然地已经不能保证一切 希望工作的人都有工作的时候,工资就下降,结果就是新的厂主搬到这个地 方来。于是村镇就变成小城市,而小城市又变成大城市。”(《马克思恩格 斯全集》 2 卷, 300—301 页)。这样,由于大工业的发展,“建立了现代 化大工业城市(它们像闪电般迅速地成长起来)来代替以前自然成长起来的 城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 卷,68 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
物。“城市是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产物”的说法,既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 的基本观点,也不符合历史事实。我们不能把城市的产生作为私有制和阶级 社会出现后的一种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现象来看待。诚然,在阶级社会里,城 市里充满着阶级剥削与压迫的现象,存在着城乡对立,但是城市最初产生并 不是由于阶级剥削和压迫的需要。城市,并不意味着就是剥削和压迫,并不 会随着私有制的废除而消亡。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废除了私有制,建立了社会 主义公有制,并没有导致城市的毁灭,而是使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国家 社会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至于“城市的产生是防卫安全的需要”一说, 归根到底,防卫安全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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