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当时夏威夷、阿拉斯加等地尚非美国的正式州,只是美国准州。——译者
在这些地区停靠,是基于“预算和财政限制,以及其他原因”。坎贝尔要求 罗亚尔肯定这条船不在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境内停靠。与此同时,罗亚尔应 对这个看似不关痛痒的要求绝对保密。
阴险奸诈又加之最后一层虚伪。坎贝尔特别提到达基诺有丈夫,而且据 “认为是个幼儿的母亲”。据说,起诉人应了解简单的传记性事实;1948 年
1 月,达基诺的孩子流产。无论如何,坎贝尔表示司法部不支付她丈夫和孩 子的旅费。但坎贝尔并不是毫无心肝的。他告诉约翰·霍根,在达基诺抵达 时去访问她,“但别耽搁,以致他们可以说我们要挟她。”
决定在旧金山审理此案没得到普遍认可。加利福尼亚公民团结联合会及 其旧金山委员会两位主席都请求汤姆·克拉克考虑本地区种族感情上潜在的 敌对情绪。他们强调,他们“无疑承认”有充分的起诉理由,但表示担心此 次审判将有损于把该社区内不同的、忠诚的各种族派别“团结在一起”的努 力。坎贝尔仅回答说,有关审判地点的选择是“法律条款规定的”。
不管司法部为起诉达基诺经受了什么样的公众压力,事实是:汤姆·德 沃尔夫在劝说旧金山大陪审团准予起诉方面还是不容易的。然而,1948 年 10 月,他成功了。11 月 12 日,他向华盛顿报告说,“为获准起诉,实际上,
我 7 月 4 日作的一次讲演是必需的。”可是,仍有两名陪审员投了反政府的 票。同一天,在一封致坎贝尔的更加正式的电报中,德沃尔夫报告说,他用 “相当强有力的方式”亲自提出了这个案件。显然,政府要求对达基诺起诉、 却不对英斯采取同一行动,使大陪审团感到不安。结果,德沃尔夫告诉陪审 员们,英斯的案子在东方进一步调查之后(完全没有这回事),将于“不久 的将来”提出。德沃尔夫敦促惠尔蒂和坎贝尔两人将情况通报给克拉克和福 特,为的是他们在起诉后调查时能得到 J.埃德加·胡佛的合作。
起初,联邦调查局长不打算进一步介入。1946 年和 1948 年初,特卫蒂
尔曼已查过此案。显然,胡佛认为那已足够了。也许, 一向渴望获胜的胡佛不愿意手下卷入一个可能会失败的案子。然而,他
最终同意让蒂尔曼于 12 月 28 日返问日本,去寻找更多证人。
要确切弄清除了英斯问题以外还有什么事情使大陪审团不安,是不可能 的。也许陪审员们察觉到关键性日本证人之一、八木广见缺乏可信度。人们 记得,八木是霍根和布伦迪奇在 1948 年 3 月的东京之行中找到并采访过的。 在向大陪审团作的证言中,八木声称,在一个朋友的陪同下,曾目睹达基诺 的一次播音。这个“朋友”就是布伦迪奇藏在他东京饭店房间里的人,因为, 这个人据说害怕军事当局。然而,八木在大陪审团面前的含糊其词明显地惹 恼了联邦调查局。当他在旧金山时,为了解他的“朋友”是什么人,联邦调 查局曾“多次”讯间他。那时,八木必定是害怕了,因为他找到当时正住在 蒙特里的布伦迫奇商量,并向联邦调查局指认他的朋友名叫小平俊胜。
联邦调查局特工通知了当时在旧金山的德沃尔夫和霍根。这两名司法部 的律师请求曾护送日本证人的陆军反情报队(CIC)特工在日本展开进一步调 查,并寻找和审问小平。随后,陆军反情报队送来的报告是毁灭性的,并使 所有曾参与推动过此案的官僚感到震惊。小平“断然”否认与八木一起看过 任何播音。直到 11 月 5 日,陆军反情报队的人威胁要带八木与小平当面对质 时,八木才改变了最初的说法。随即,调查员报告说:
八木请求〔他〕??不要这样做。他说:“这次我将对你讲实 26 话。” 接着八木说:“1948 年 3 月或 4 月,我的朋友哈里·T.布伦迪奇来到日本。
他请我去美国作不利于户栗的证人。我告诉他,我从没亲眼见过户栗播音。 他说:‘如果你对霍根先生这样说,你就可去美国旅行一次。我俩也有一段 快乐相聚的日子。’”谈话到这时,八木似乎镇静下来了。在答复??他是 否可以对上述谈话宣誓时,他答道:“可以,现在我想说实话,即使为此招 来许多麻烦。”
八木继续说:”我签署的那份声明(指 1948 年 3 月或 4 月在东京交给霍 根的声明)不是事实。”
12 月 2 日,司法部副部长坎贝尔及时将这一切报告给克拉克。司法部长 的助手福特走出了十分重要的第一步,以从事一种最终使整个事件名誉扫地 的掩盖活动。这份报告上有一个注:“我将认真地打好这个补丁。找布伦迪 奇对质,等等。”
不到两个星期,坎贝尔发了一封相当正式的信给在纽约居住的布伦迪 奇,请他来华盛顿商谈有关起诉的“某些事情”。此信是“代表司法部长” 写的。当时,布伦迪奇正在度假,直到 12 月 23 日才收到这封信。他随即打 电话给昔日的旅伴霍根,要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霍根报告上司后回答布伦 迪奇说,他“不能告诉他”。布伦迪奇拒绝自掏路费去华盛顿,并让霍根转 告坎贝尔,司法部应派一名代表到纽约见他——最好是约翰·霍根。然而,
1949 年 1 月 5 日,布伦迪奇终于在华盛顿露了面,并与坎贝尔、克拉克的特
别助手休·费希尔和司法部公共情报主任,老熟人迪安·谢德勒会谈。他断 然否认曾经怂恿八木作证。对于八木收回声明一事,他无法作出解释,只是 说八木回到日本后也许“被吓慌了”。显然,这些官僚中现在也有些人对八 木和布伦迪奇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但至少霍根仍然知道有利于司法部的合适 办法。在坎贝尔与布伦迪奇谈话后交给克拉克的报告上,福特特别向司法部 长指出:“据我从霍根处得到的情报,我们仍然可以,办理此案。”
在 1949 年整个春季里,霍根与布伦迪奇仍继续保持着友好的关系。霍根
告诉这位记者,审判延期了,并说政府仍打算传唤他,仍将他列在证人名单 上。5 月,布伦迪奇从纽约打电话给霍根,提供他认为政府应该了解的机密 情报。显然,布伦迪奇的昔日同事克拉克·李为起诉达基诺感到愤怒,并为 他任职的“国际新闻社”准 27 备了 6 篇系列文章。(在他 1947 年出版的书 里,李就已提到达基诺夫人是一只“替罪羊”。)据布伦迪奇的情报,那些 文章中“辛辣而尖刻地谴责政府??在这件案子中甚至考虑起诉”。国际新 闻社的主编拒绝发表这些文章,因为这些文章如此具有敌意。布伦迪奇提出 了明显的论断:如果政府召李作证,李将“极端同情”被告。难以理解的是, 霍根准备所有这些材料只是为了存入“档案”,而且显然没转给上司。
不管司法部内对八木一布伦迪奇联系的存在与性质有什么疑间,1949 年 春与联邦调查局特工蒂尔曼一起在日本的刑事司律师诺埃尔·E.斯托里的报 告全解答了。5 月 27 日,斯托里报告坎贝尔和德沃尔夫,达基诺的一名律师 西奥多·但巴找到了八木,使他面临向大陪审团作伪证的指控。当时,但巴 在日本收集证言和采访可能证人。八木对但巴承认了作伪证,然后找到蒂尔 曼,作了彻底的但白。但已还找到了小平,斯托里和蒂尔曼当时从他那里获 得肯定八木不诚实的证词。坦巴不顾一切地设法从八木本人那里弄到与此相 同的作证书,但斯托里劝这名日本人说,他没必要那样做,那很可能在今后 的起诉中起到对他不利的作用。由于军方监察员定时监听坦巴打给达基诺在 旧金山的首席律师韦恩·科林斯的电话,斯托里对坦巴讯问八木的情况完全
了解。据斯托里说,八木随后离开东京,不知所往。斯托里还报告说,布伦 迪奇向小平自称司法部的正式代表。因为不利于布伦迪奇的一些说法的“严 重性质”,斯托里建议司法部对他的行动“按照可能实施起诉的观点”展开 “有力调查”。
但是,布伦迪奇有得力的朋友。而且,如坎贝尔 6 月 8 日向克拉克所承 认的,司法部官员认识到,对布伦迪奇起诉将“彻底摧毁给”达基诺“定罪 的任何机会”。他们不仅给掩盖手法披上了最后一层外衣,而且使用了诡诈 的花招。坎贝尔对克拉克说,起诉布伦迪奇是不明智的,因为仅凭两个日本 证人的证词,在加利福尼亚给一名白人定罪的机会微乎其微。布伦迪奇的案 子不仅暂时搁下了,以后也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如果定了达基诺的罪, 起诉布伦迪奇将暴露他在促成达基诺被起诉和定罪中的阴谋,引起对证据的 怀疑,很可能造成上诉撤销原判的理由;如若她被判无罪释 28 放,从审判布 伦迪奇中揭出的同样事实,能使司法部因起诉达基诺而招致攻击,使之受到 以掩盖手法阻碍司法工作的指控。
就布伦迪奇而言,最好是不必让他在达基诺的公审中作证。政府将不传 唤他到庭,被告则不能这样做;当时还有效的习惯法条款则要求人们为自己 证人的真诚与说实话担保。哈里·布伦迪奇处于成为人们话柄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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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美国来说,1949 年冷战的夏秋两季,标志着一个特别可怕的时刻。
8 月和 9 月,“中国陷落”和苏联爆炸原子装置接踵而至。在美国国内,这 两件大事基本上被视为是那些帮助和支持这些不吉和邪恶活动的美国人的纵 容和不忠所造成的大灾难。这种感觉在美国具有深刻的内部影响。国外事件 加强了日益增长的对国际共产主义的恐惧,这种恐惧已导致增加对被指认为 颠覆分子和间谍的起诉,也增强了服从国家利益的要求。日益低落的支持多 样化和公民自由的呼声,由于全国政府机构和宣传媒介成功地散播了国内存 在“红色威胁”的观念,终于无声无息了。
凭借法律制度和程序将令人怀疑的公共政策合法化。这样,这一时期特
别令入注意的是,不仅是总统、其他行政机构官员或国会委员会“给人戴红 帽子”而已。1949 年起的 5 年里,联邦政府掀起了一次涉及颠覆分子和间谍 的刑事审判浪潮。当然,这些指控是刑事的,但政治意图严重地浸染了这些 起诉。对共产党领导人违反《史密斯法》的长期审判名列榜首。1949 年夏, 还对阿尔杰·希斯进行了第一次伪证罪审判。更彻底和更加象征着这个时代 的,是对普通公民表示忠诚的新的、不那么神秘莫测的要求。自 1947 年的第
9835 号行政命令(它确立了联邦雇员忠诚计划)正式批准以来,忠诚狂波及 全国,一再要求各种各样的人,不论如何声名狼藉、如何普普通通,都公开 证明他们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忠诚。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 1949 年实 施了一个教授们的忠诚宣誓计划,引起了学校一代人之久的痛苦分裂。
打个比方说,世界正在进行分类排队,而个人则像国家一样,都不可避 免地要卷进去。这个时代鼓励服从和忠诚,不论会使个人的处境多么不利和 难受。这就是从 1949 年 7 月至 9 月伊娃·户 29 栗郁子·达基诺在其叛国罪 审判中面对的冷酷现实。她被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了罪。但是,群众与 官方对忠诚的密切关注,加上几名自封的起诉者的残酷无情的沽名钓誉活动
——两者都受到官僚主义惰性、胆怯以及时常出现的卑鄙手法的教唆与培育
——远比 1941—1945 年那些往事,更能说明达基诺受到起诉、审判和定罪的
原因。
对日战争过去了 4 年;也可能是 4 光年。日本作为美国东亚环形防线中 枢的地位已经确立,而在美国援助下的经济重建正全面开展。就在达基诺审 判开庭前,旧金山《记事报》就日本变化和美国对这一地区的计划刊载了一 篇很长的特写。文章特别强调,为使日本成为“亚洲工厂”,重建将得到加 速。同样具有象征性的也许是,海军学院在此时任用了第一位第二代日裔美 国人、曾在爱达荷州的米尼多卡强制疏散中心度过战争岁月的一位青年。
1949 年 7 月 5 日,在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迈克尔·J.罗奇主持下,对达基 诺审判开庭。虽然在适合大众对臭名昭著的“东京玫瑰”的感性认识的大肆 夸张和耸人听闻的报道声中开始,审判的苍白无力却与本案幕后活动的戏剧 性形成鲜明对照。敌对双方都经验丰富,技巧姻熟。汤姆·德沃尔夫是一位 老资格的起诉人,处理纳粹广播员案的经验使他谙熟此道,被告律师韦恩·科 林斯同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他深知政权的力量,在 1942 年以来涉及日裔美 国人的大部分主要案件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直到 1974 年去世,他用大部分 时间和实践在无数案件和争端中为这些当事人服务。达基诺的审判持续了将
近 3 个月,但是,除了科林斯不顾一切但未起作用地提出令政府证人丢脸和 证明伪证污点的证同的努力外,多半是平淡而乏味的。罗奇法官把小平否认 他和八木曾一起看过播音的证词摒弃为谣传,但科林斯设法弄到了蒂尔曼记 录八木向他承认自己受贿来旧金山向大陪审团作伪证的一份声明。当然,已 彻底否认他交给大陪审团的最初声明的八木在审判期间从未得到传唤。
政府在旧金山起诉此案以保证有个全白人的陪审团,而且几乎毫不费力
就办到了。起诉一方本可强制否定陪审员资格 20 次,但只用了 7 次,取消了
6 名黑人和 1 名中国人的陪审员资格,这名中国人是曾在中国-缅甸-印度战 区作战的老兵。按照时尚,政府在审判中隔离了证人。白人在一间房,东方 人和黑人在另一间房。30 陪审员由中产阶级专业人员与家庭妇女组成,男女 各半。在 52 天的作证时间内,他们没有被隔开。他们听的众多证人的证词, 对达基诺作为播音员的作用的性质,意见针锋相对:控方证人将她描述为积 极参与东京电台宣传意图的人;辩方证人则强调她的工作是被迫的,而且是 一名决心试图暗中破坏日军宣传目的的同谋。
上一年 10 月大陪审团投票通过的起诉,指出了涉及被告为敌方广播的 8
项明显叛国罪行。第 6 项罪行迅速成为政府起诉案的焦点,它指控被告在1944
年 10 月播出过“有关舰船损失”的情报。和声称听过那些广播的日本或盟军 士兵不同,有两名关键证人证实他们曾目睹达基诺进行广播。这就是东京电 台海外部负责人乔治·三志雄仲基和电台制作监督尾木贤。(尾木之妻曾是 电台播音员。)这两人都是 1940 年去日本,随后放弃美国国籍的加利福尼亚 第二代日裔美国人。他俩声称曾目睹在第 6 项罪行中提到的那次播音,而且, 三志雄证实是他命令她作出此评论的。三志雄复述了达基诺的播音:
现在,你们损失了你们的所有船只。实际上,你们成了太平洋上的孤儿。 你们对将会回到家里现在是怎么想的?
尾木的复述: 现在,你们的伙伴损失了你们的所有船只。实际上,你们是太平洋上的
孤儿。如今,你们对将会回到家里的事是怎么想的? 这些说法指的是一次台风造成的美国海军的重大损失,那是在菲律宾海
的第二次战役中对日本人的决定性胜利之后发生的。达基诺断然否认了这一
证词,但政府有它需要的两名证人。陪审团不得不判定谁在说实话。
9 月 26 日下午,陪审员开始审议。根据裁决后发布的声明和首席陪审员 的回忆录,我们了解到陪审团激烈地争吵了将近 4 天。虽然“普遍的意见” 是明显的犯罪是有的,问题是:是否有证实被告意欲背叛美国的足够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第 6 项明显罪行的看法,陪审员们分裂为 9:3。有几次, 陪审员们回到审判庭,告诉罗奇法官,他们形成了“毫无希望的僵局”,但 该法官拒绝解散他 31 们。9 月 29 日下午快过去时,陪审员们请求法官明确 指示。罗奇曾指示陪审团,当“根据有关事件”裁定明显行为时,“这些行 为可能不是帮助和庇护敌人的行为。”坚持不合作者要求对此论点加以澄清, 以便利用达基诺帮助战俘的证据,证明她缺乏犯叛国罪的意图。但罗奇拒绝 详尽阐述他的观点,坚持要求陪审团对他的所有指示予以“统一考虑。”据 首席陪审员约翰·曼说,罗奇的地位和对裁决施加的压力,导致了持异议者 的屈服。29 日黄昏,陪审团作出裁决,判定达基诺犯有一项叛国罪。这个判 决不仅使被告一方大吃一惊,而且震动了自始至终参加审判的记者们。这些 记者自己曾经投票,以 9:1 的比数认为陪审团将会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1949 年 10月 6 日,罗奇法官强行判处10 年监禁和罚金 1万美元。韦恩·科 林斯代表他的当事人说:“她自己的良心是清白的。不过她感到悲哀,因为 她但愿她能够说政府方面的证人的良心也是清白的。”不论科林斯,还是达 基诺,都无处质问主宰她命运的官僚们的良心何在。
向第 9 巡回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上诉失败后,被告被送往她的新监狱:
西弗吉尼亚州奥尔德森的联邦妇女教养院。她 1956 年 1 月获释,成为第一个 恢复自由的叛国者,然后前往芝加哥,她父亲战后在那里创办了一家成功的 企业。有传说要驱逐她出境——但驱逐到什么地方去呢?具有讽刺意味的 是,叛国罪判决认可了达基诺长期和几近哀婉的取得美国国籍的申请。可这 也不是达基诺遭受官僚之害的结束。她获释后,她的律师曾数次试图使她得 到赦免,但没有效果。事实上,司法部还进行反攻,追索全部 1 万美元罚金。 最后一次索款要求是 1971 年司法部长约翰·米切尔提出的。政府几经换届, 要求总统特赦的文件一直在白宫和司法部的官僚主义的幽径上打转。最后, 以慷慨赦免著称的杰拉尔德·R.福特总统在离职的那一天赦免了伊娃·户栗 郁子·达基诺。
达基诺夫人是一个典型地遭遇政治审判的孤立无援而又相对微不足道的
个人。她象征性地适用于政府的目标和意图。她承认的替敌人播音的行为带 有传奇性的神秘色彩,而这种神秘色彩使 32 她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她行为的无 关痛痒的实质。同样,她还符合少数几个无情的非专业起诉者的职业和政治 需要,这些人成功地施加了足够的压力,以取得野心勃勃和胆小怕事的官僚 们的合作。达基诺是他们的能量和担忧的象征性牺牲品;此外,他们利用她 来表明忠诚问题的严格意义和政治上的可行性。从 1941 年到 1949 年,她不 过是个工具而已。在 1948 年交给沃尔特·温切尔的悲观失望的申诉书中,达 基诺敏锐地抓住了自己处境的实质。“在正常情况下,我应被称之为‘不道 德的女子’,但有如此之多纷乱繁杂的蛛网??我??得寻找一条生存之 路”,她告诉温切尔,“我??几乎没有选择求生之路的机会。”当然,她 讲的是她在日本的经历,她没想到这些话是多么适当地解释了 1945 年后她的
卡夫卡模式①的经历。
① 卡夫卡模式,原文为 Kafkaesque。弗兰茨·卡夫卡(FranzKafka,1883—1924)是奥地利小说家、幻想小
说的创造者、现代派奠基人之一,作品多系用梦幻和神秘的手法描写现实世界的荒诞和不合理。——译者
二 “犹疑不安的她??”:比阿特丽斯·布劳德的苦难
必定有人诽谤了约塞夫·K.因为没做任何坏事的他,在一个晴朗的早晨 被捕了。
——弗兰茨·卡夫卡:《审判》 告状人打交道的是这样一个美国政府,在它的任何一个行政部门里,没
有一个人在他写的公函上署名,或写过他署上名的公函。
——小菲利普·尼科尔斯法官
11953 年 12 月,比阿特丽斯·布劳德接受了在美国新闻署的新职。自 10 年前来到华盛顿,她一直任职于战略情报局和国务院。去德国出了一趟不愉 快的公差后,她期待着新的职位。她的工作历来得到很高评价,而且以惯常 的有效方式完成新任务。她阅读有关法国政治发展的文件,为该署新闻汇编 准备每周报告。1953 年 12 月 30 日,她的上司称赞了她的工作,并告诉她, 她提薪有望。但是第二天,美国新闻署署长西奥多·C.斯特赖伯特通知布劳 德,由于预算上的原因,从那天起,她被解职。不过,为了让她找到新工作, 他为她提供了一个临时职位,时限 1 个月。时间将证明这个姿态是多么的无 意义。
布劳德井然有序的生活和稳定上升的事业,突然意外地毁灭了。得到赞
赏和奖励的日子完结了。反之,布劳德发现自己失了业。当然,这一点她是 立即认识到的。然而,她不明白,她实际上是因为保密原因而失业;她也没 意识到,她实际上已被列入不能再任联邦雇员的黑名单。
1953 年,在共和党新政府治下,美国新闻署是忠诚调查的特 34 别目标。
但布劳德己接受过国务院忠诚委员会的多方审查,并获通过。被解职之日, 布劳德相信她被解雇确是出于预算上的考虑。以后若干年,她仍接受那种解 释。1953 年还是一个对政府信誉“信任的时代”。然而,20 年后,有了越战 和水门事件这些令人清醒的经历,这种对政府的信任比较容易受人怀疑了; 而且,稍稍借助于新闻自由和《隐私法》,还可为这种怀疑提供文献证据。 新闻自由和隐私法无疑丰富了我们的历史知识。它们有时也使历史知识 混淆不清。这些绝妙的法律尽管偶而出现缺点或不起作用,但给了我们观察 我们如何被统治的另一扇窗口。就个人而言,这些法律为每一个人提供了一
种自写历史的更为通达人情世故的工具。
公布秘密档案既可提供信息,也能令人惊骇。例如,人们可能发现,人 的生活简直是一种双重性的存在。在一种层次上,生活的“本体”是人们有 意识地体验到的,有时完全理解,有时部分理解,或根本不理解;从另一层 次看,实际的生活本体是由看不见的力量在幕后操纵的,而这种力量使前一 层次上的本体不过如同一种猜字游戏,或一种幻象。
对于比阿特丽斯·布劳德来说,就是这么一回事。多年来,她虔诚地接 受了政府解释的解雇原因。然而,慢慢地,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她开始怀疑 她的生活根本不像表面上那样。为弄清真相,她必须戳穿谎言、迷惑和掩盖 的手法。奇妙的是,那些操纵她生活真实的人其手法也具有双重性。他们提 供了更多文件、更多种解释,使他们的谎言和掩盖手法永远不被戳穿。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同时提供了更多文件、更多种解释,以致暴露了他们撒 谎和掩盖真相的事实。这样,他们就提供了最有用的证据,证明了 1953 年及 其以后岁月比阿特丽斯·布劳德所受的冤枉,而所有这一切就成为一种官僚
政治自我认罪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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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的忠诚调查,对于被纷争和恐惧所困扰的国家而言,是一种很容易 被运用的万应良方。与苏联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对政府和其他美国机构 中的不忠、渗透和颠覆活动的恐惧感。1945 年揭出的《亚美杂志》案,1946 年加拿大揭出的苏联间谍网,以及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不问青红皂白 的指控,似乎都证实这些恐惧不是没有根据的。不论真实情况如何,政治党 派几乎都抵制不住利用这些事件的诱惑。3520 世纪连绵不断的热战和冷战, 迫使政府面对现实的安全问题。自 1884 年以来,文官条例严禁探究政府工作 人员的政治关系。但是,到 20 世纪 40 年代,“政治关系”涉及与主要政党 或某一派系的关系更为复杂的事情。外来的、有敌意的意识形态找到了知音, 从而引起对忠诚的新的关注,政治投机分子不可能不利用公众对忠诚的狂热
——一种充满恐惧和偏执的狂热。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 30 年代、第二次世界 大战和冷战时期,华盛顿和各州为政府工作人员制订了各种各样政治忠诚的 准则。忠诚宣誓、忠诚考核和忠诚调查波及最高决策层直到教师、职员和管 理人员等所有政府雇员。及至 40 年代末,忠诚考查程序已成为一种最矫矜、 最杂乱和最暧昧的政府职能。
1884 年以来,文官条例曾力图禁止用党派关系作忠诚准则来保护政府雇
员。1939 年的《哈奇法》,主要禁止联邦雇员干预政治和竞选活动。但该法
第 9 条 A 款旨在防止“有害的政治活动”,尤其是防止联邦雇员隶属于主张 推翻现行宪政政府的任何政党或组织。这个立法,对 1884 年准则而言,是一 种重大的历史性突破,因为根据那个准则,“对任何申请公职者的提问?? 方式,是不能诱使其提供关于自己的政治或宗教观点、或所属政治与宗教团 体的资料的。”
40 年代初的战争形势,促使政府采取新的措施以尽力对付不忠的行为。
1940 年,国会即时授权陆、海军部长们,为了国家安全利益,无需考虑制约 解雇联邦雇员的任何现行法律或规定,停止雇员的工作。(1947 年,所谓麦 卡伦附加条款授予国务卿以同样的权力。)珍珠港偷袭后不久,总统和文官 委员会颁布战时文官条例。条例规定:如果对某雇员对美国忠诚的怀疑合情 合理,就可解雇。即便在我国参战前的 1941 年 10 月,司法部长就已授权联 邦调查局认真审核指认雇员不忠的控告。联邦调查局的审核结果送给各种雇 佣机构。如何处理,则完全由有关机构斟酌决定。1943 年 2 月,罗斯福总统 设立一个部际雇员调查委员会,处理忠诚案件。根据调查,如果某联邦雇员 属于一个主张推翻政府或使用暴力改变现行政治体制的组织,该委员会可以 忠诚为由,宣布永久解雇他。不过,这个委员会只能提出建议,没有解雇雇 员的权力。
冷战冲突增加了内部颠覆的恐惧感。1946 年 7 月,众院文官 36 委员会 的一个小组委员会直截了当地提出:现行忠诚调查不充分。它批评缺乏统一 行动,呼吁忠诚审查程序集中化。最后,这个小组委员会极力主张建立一个 提出“全面统一计划”的委员会。
杜鲁门的顾问们考虑了用行政命令建立这样一个委员会的可能性,但总 统暂时未采取行动。既然国会不动,有些个别的人就继续利用这个问题,特 意批评行政部门。这个问题主要是个党派性问题,所以 1946 年 11 月国会竞 选中,共和党人有效地利用了它。竞选结束两周后,杜鲁门终于决定采取主
动,任命了一个临时雇员忠诚调查委员会。这个行动的政治动机和影响是显 而易见的,而这个委员会 1947 年 3 月 2 日的报告,则反映了制定一个紧凑而 集中的忠诚调查政策的要求。这个报告认为,现行安全诉讼程序是有缺点的, 因而现在政府不得不自我保护,以提防那些“谙熟欺骗技巧”、抵制“坦率 交代”事实和不尊重“誓言的神圣性”的人。该委员会还就诉讼程序中一些 重要的含糊不清之处作了阐明。它承认雇佣不忠诚人员构成比“想像的威胁 更大”的威胁,但它还不能“在任何程度上确切阐明那种威胁是如何深远”。 杜鲁门总统略作修改后,批准了这份报告。1947 年 3 月 21 日,他制定 了雇员忠诚调查计划程序的第 9835 号行政令。这个计划开始了美国历史上对 雇员忠诚的最彻底调查,立即使 200 多万文职人员受到影响。总统的命令规 定各行政部门都建立忠诚复审委员会,以评估联邦调查局或文官委员会调查 后提交的所有涉嫌不忠诚材料。为协调行动,建立了一个中央忠诚复审委员 会。解雇标准要求“对认为不忠的人要有合理根据”,这种根据包括诸如叛 国、煽动叛乱、间谍和阴谋破坏等明显和法定的罪行;《哈奇法》对用强力 和暴力推翻政府的主张的禁令;以及一种全新的范畴:即加入司法部长认为 的“极权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或颠覆分子”的组织。3 年 后,由于他的计划仍未能封住批评者之口,杜鲁门大大地改变了解雇标准。
(1951 年 4 月 28 日的)第 10241 号行政令规定,如果对某人的忠诚有“合
理的怀疑”,便可解雇。简言之,提供证据的责任转给了被告或嫌疑犯。
第 9835 号行政令激起了广泛的批评,大多数批评明明白白,而且在预料 之中。极左派叫嚷政治迫害,而党派性批评者和那些 37 长期与反共骑士有联 系的人,则抱怨这个计划还走得不够远。最有见地的评论来自那些法律分析 家,他们坚决认为这个计划违背了适当诉讼程序和公平听证的传统标准。不 过,政治的压力和不断加深的对颠覆的恐惧,使这个计划为人所接受,甚至 不可抗拒。1947 年 7 月 30 日,国会予以核准,第一年拨给总统 100 万美元 实施这项计划。这种授权不仅落实了杜鲁门的命令,而且扩大了联邦调查局 的权力和活动范围。杜鲁门曾明确打算让文官委员会承担最大的调查任务, 要求给该委员会的拨款比给联邦调查局的多一倍。但是,在立法过程中,这 个比例被颠倒过来。无论杜鲁门忠诚汁划的意图曾是多么含糊不明,但它对 J.埃德加·胡佛帝国的历次迫害活动起了绝对作用。
尽管解雇人员很多,这个计划无孔不入,但要求进行更坚决忠诚调查的
政治压力还是不断。1950 年,国会置杜鲁门否决于不顾,制订了国内安全法, 而且还通过了更适合忠诚狂热胃口的第 733 号公法。该法允许(诸如国务院、 商务部和司法部等)11 个“敏感”机构在正式指控通知和审讯前,立即停止 被认为不可靠雇员的工作。即使这样还不够。当时,共和党国会领导人已放 弃对约瑟夫·麦卡锡的控制;而且,在随后几年中,直到 1952 年总统竞选, 政治辩论总是围绕着华盛顿受了“20 年叛逆”影响的调门进行。德怀特·艾 森豪威尔的胜利引起了新的忠诚概念,共和党的官员们决定要对“叛国者” 干点什么了。
不论对杜鲁门发起全面忠诚调查计划的历史评价多么刺耳,与他同时代 的批评家却坚持认为,他从未走得够远。艾森豪威尔后来抱怨杜鲁门的政策 忽略了忠诚雇员保证自身可靠的条件。他建议必须对同性恋者、酗酒者、或 具有将使他们成为敲诈者猎物的社会关系的人们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则予 以解雇。对于艾森豪威尔来说,杜鲁门计划反映了一种安于现状或“对政府
中不可靠分子的怀疑主义”。艾森豪威尔(1953 年 4 月)第 10450 号行政令 使洁身自好而不是忠诚成为主要关注的问题。判定不可靠分子的包罗一切的 标准,归结起来就是一种“恶劣的倾向”的教条。第 8 条第Ⅰ款第 i 项规定, 凡有“任何行为、活动或关系倾向于表现出某个人不可靠或不可信赖”,应 立即停止其工作。实际上,第 733 号《公法》的基本思想,已扩及所有联邦 机构。各部首脑都从自身机构外选定听审委员会,但这个专门班子只有研究 与建议权。各部首脑才有建议解雇的最终权力。
当解雇和辞职人数大增时,艾森豪威尔自然为自己的计划的效果欢呼。 然而,1954 年 11 月,文官委员会主席承认,被艾森豪威尔政府揭露和解雇 的人员中,没有共产党员或共产党同路人。
忠诚调查文件堆积如山,工作人员相当于一支小型军队。问卷、调查报 告和听证记录数不胜数。杜鲁门执政期内,约解雇了 1200 名联邦雇员,6000 入因受到调查而辞职。1953—1956 年间,1500 人遭解雇,辞职者也是 6000 人。精确数字是难以统计的。洁身自好计划的关键武器是立即停止工作,不 付报酬。无疑,许多雇员其所以辞职,是为了避免和那种多么不足信的指控 作斗争而沾上污点、耗费钱财。
忠诚和洁身自好计划的直接或间接压力以及受害者,也许绝不可能用表 格精确列出。这些计划很快就采取了一种自身生存方式:使联邦调查局和文 官委员会这样一些特殊机构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并为每一个行政机构建立 了一种全新的调查职能。新设立的安全办公室公开地审查着人们。它们还造 成了恐惧、疑虑和胆怯的气氛,无疑削弱了士气、创造性和勇气。此外,经 常从忠诚调查和洁身自好计划的角度考虑问题,还为永远存在的官僚政治的 魔窟增加了一种武器,窒息了独立性,并助长了麻木不仁的正统观念。
对这种计划提出任何挑战需要惊人的财政开支和感情消耗,还不说非凡
的勇气和毅力。约翰·彼得斯博士由于秘密告密者的证言而丢掉了职位。然 而有多少人像彼得斯那样对那种行为挑战呢?肯德里克·科尔因短暂、间接 地向被指认为从事颠覆活动的团体略送秋波而遭解雇,他上诉获得成功,但 有多少其他类似处境的人上诉成功呢?曾因“丢掉”中国遭受嘲笑的几名国 务院外交官之一谢伟思被约翰·福斯特·杜勒斯解职。但有多少人像谢伟思 一样,在政府和宣传机构中有着有影响的朋友揭露了他上司的政治诡计呢? 上述那些时代和计划要求人们顺从,而顺从就得哑巴吃黄连,默认忠诚 调查或洁身自好游戏带来的无论什么命运。律师开销。感情创伤、生活穷困 和长期受排斥,似乎是起而反抗的最可能结果,所以几乎没有入敢于冒险斗 争是可以理解的。最后,使事情甚至更复杂的是计划实施时笼罩着的秘密气
氛,那些被告不可能轻易地向他们无法确知的事情表示异议。 忠诚调查大多采用秘密和行政管理方式进行,只是偶而出现 39 一种戏剧
性的、公开的事件。不过,1949 年 3 月,司法部雇员朱迪丝·科普朗的被捕, 使多年来共产党间谍渗入和颠覆美国政府的指控,成了可信的事情。当她与 一名苏联驻联合国雇员一起被捕时,她的手提袋中装有大量标着“绝密”字 样的司法部文件。她是作为苏联间谍被捕与受审的第一个美国文官。
当时,政府正准备审判阿尔杰·希斯——不是像那么多人热情认为或迫 切愿望的那样以间谍罪,而是以伪证罪指控。对美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的审 判正进入第三个月。尽管有从事秘密活动的嫌疑,但这些被告都是人所共知
并公开承认身份的共产党入。科 普朗则是另一回事。卡珊德拉①们似乎证实了 自己的正确,因为她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据,说明克里姆林宫的工作做得很好, 通过一个普通的、难以识别的美国官员把敏感的机密文件交给了装成清白联 合国雇员的一名特工。对于美国人来说,1949 年很容易相信一个来自威斯康 星州的无名参议员指控有205名——或者是57名?——共产党人影响着国务 院政策的说法。数百万政府雇员中,还有谁是嫌疑犯呢?
在两次审判中,科普朗被判有罪。第一次是 1949 年夏季在华盛顿;第二 次是 1950 年初在纽约。她分别被判犯有力外国偷窃政府文件罪和将文件转给 外国特工罪。对她的审判表明,她的确是个热中而虔诚的华盛顿追求名利者 的缩影。她不太令人相信地声称,她正在写一部小说,她盗窃的文件是写这 部小说的有用背景材料。
对科普朗的定罪最终被撤销,在两次上诉中,法官们裁定:证人没有为 不用逮捕状捕人提供法律根据;政府用窃听装置所得情报必须透露给被告; 政府必须证明它的“密探”的证词不是从窃听装置得来的;联邦调查局不适 当地监听了科普朗与其律师的谈话。虽然安排了新的审判,但再也没有对科 普朗提出起诉,因为政府明显认定自己不能遵守司法的要求,不过毫无疑问, 一般舆论像勒尼德·汉德法官一样,都假定科普朗的“罪行是清楚的”,而 那个假定倒加剧和增强了在政府雇员中进行更严格的忠诚和可靠性审查的要
求。
3 像科普朗一样,比阿特丽斯·布劳德是从纽约去战时华盛顿工作的。两
人偶然相识,产生了友谊,但不久就因个人意见不同而破 40 裂。1949 年,
科普朗被捕后,调查者在她的通讯簿中发现了布劳德的姓名。与科普朗的短 期交往,使布劳德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失去了联邦职位,再也不曾力政府工 作。她还遭受了 30 年的混乱、忧伤和折磨。布劳德 1913 年生于纽约。父亲 是东欧移民,来美定居后,在服装行业中工作。比阿特丽斯毕业于亨特学院, 并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获得法语硕士学位。在纽约住宅救济局短期工作后,
于 1943 年 8 月前往华盛顿,受雇于战略情报局(OSS)。开始在秘密作战处
服务,不久转到研究分析处。布劳德素有成为《时代》同刊记者的抱负,希 望自己在战略情报局的经历,最终能成为她去《时代》担任法国政治研究人 员的凭证。此事不成后,她采取更加现实的态度,期望在能利用她语言技能 的公共机构中成就一番事业。
布劳德在战略情报局的几年是愉快的。她担任著名学者弗兰茨·纽曼的
研究助手。纽曼是该局中欧处的主要研究分析家。作为一名自命智力不凡的 年轻女性,她在该局的同事多属佼佼者。约翰·克莱夫、费利克斯·吉尔伯 特、约翰·赫兹、H.斯图尔特·休斯、伦纳德·克里格、赫伯特·马库塞和 长尔·肖尔施凯都与她在同一部门工作。她最喜欢的人之一,是因其在政治 司法课题方面的开拓性研究而知名的奥托·基希海默尔。布劳德在战略情报 局的某些工作是敏感的。她回忆她为纽曼编制过一份遭放逐的德国社会党人
(包括维利·勃兰特在内)表。在另外一些场台,她就德国青年文化和报刊 等题目做过一般性研究分析。
1947 年 10 月,布劳德转到国务院。该院发现她的才能在欧洲研究处很
① 卡珊德拉——荷马史诗中的特洛伊公主,能预言凶事。——译者
有用。3 个月后,国务院又将她作为驻外人员派到驻巴黎大使馆担任研究助 手,最后晋升为文化事务助理。她又一次觉得她的工作令人满意和愉快。1953
年 5 月,她被调往波恩,但在德国她从未感到舒服。“我憎恨德国,我无法 忍受”,她后来回忆说。当她在波恩工作期间,得到父亲于 12 月 1 日去世的 消息,立即赶回 41 家。与此同时,国务院重新任命她在新成立的美国新闻署 华盛顿总部担任驻外人员常任管理官员。上任不过几周,布劳德突遭解雇。 美国新闻署署长斯特赖伯特解释布劳德的解雇是由于经济的原因。他具 体引用了《国会拨款法》(1954 年财政年度)第 207 号《公法》的“人事附 加条款”。该条款授予他解雇 7 级以上联邦政府职员的权力。(布劳德属驻 外人员 9 级,高于联邦政府职员 7 级。)斯特赖伯特在信中解释说,国会给 该署的拨款,比总统要求的标准低 27%。因此,许多活动被撤销或缩减,并 相应地“裁减人员”。斯特赖伯特说,由于新闻署的“需要的变化和活动的 减少”,不可能“充分利用”布劳德的服务,因此,有必要中止她的工作。 斯特赖伯特在信中末尾以通常的方式表示遗憾,而且还强调,新闻署没有使 “这个行动有可能危及你今后就业”的意图。他最后祝愿她找到另一份工作。 没有这种意图吗?不会危及吗?斯特赖伯特是知道自己采取行动的内情的—
—布劳德不知道的内情——说得再好些,他不过是天真;说坏呢,至少是玩 世不恭。
在布劳德的解雇问题上,斯特赖伯特的公开姿态是坚持出于财政考虑。
尽管他 12 月 31 日的信没为上诉提供任何借口,1954 年 1 月 22 日,布劳德 还是请求斯特赖伯特重新考虑他的决定。1 周后,他答复说,他已重新考虑, 并再次坚持原来决定只是出于前信中提到的“各种因素的考虑”。他还附上 一张亲笔写的便条,向布劳德保证,他已亲自考虑了这个决定,并为“采取 这个完全正确的行动”感到满意。与此同时,布劳德请纽约参议员欧文·艾 夫斯去询问是否能撤销这一决定。斯特赖伯特再一次表明,除预算原因外, 没有其他原因。
布劳德遭解雇时,艾森豪威尔政府已执政一年。共和党允诺已久的政府
紧缩计划开始生效。美国新闻署的预算紧缩,是规模更庞大压缩的一部分。 然而,这也是一个解雇“不可靠分子”的重要时期。布劳德是怎么想的呢? “当我迷惑不解,感到斯特赖伯特行动的幕后全部真象没有告诉我时”,她 后来表示,“我别无选择,42 只好相信正如我被告知的那样,我遭解雇仅与 预算削减有关。”几年后,她向文官委员会报告说,她是因美国新闻署“人 员压缩”而遭解雇的。
在布劳德一案中,时间是决定她命运的关键。紧缩计划要求斯特赖伯特 署长到 1954 年 1 月 1 日必须完成缩减手下工作人员的任务。从 8 月到 12 月, 是人事附加条款的有效期。如果国务院对她的重新任命推迟 1 个月——却
1954 年 1 月,而不是 1953 年 12 月——斯特赖伯特将无权像他所做的那样解 雇她。布劳德有可能永远不会被审查,并且在此后的政府工作中一直生活得 很幸福。
为实施这个附加条款,斯特赖伯待命令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恨据此条 款审查所有雇员的忠诚档案,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人。”斯特赖伯特列出 解雇条件,比如,与上司不能融洽相处、能力不强、意志薄弱或道德蜕化, 以及“过去的行为交往可以使人联想起与忠诚可能有关的问题。”除审查人 事档案外,凡人事档案中存有“损害其品格的资料的人”,还核查其忠诚档
案。显然,所有政府职员 7 级以上的雇员全都被复审。9 月份解雇的是最大 一批人,但 10 月和 11 月仍继续解雇。12 月的第 3 个星期是最后一次审查—
—在布劳德调人该署后。斯特赖伯特的作法,即符合紧缩雇员的要求,也满 足了这个新行政机构对忠诚可靠的明确规定。布劳德恰恰属于之个范畴:其 级别既在政府职员 7 级之上,又有安全纪录。
一个非正规的、机构内部的委员会复审解雇建议书,然后把最终建议交 给斯特赖伯特,根据这位署长的意见,管理人员接到命令:“不要对每一雇 员为什么遭解雇的原因加以‘具体说明’。”那些被解雇者只被告知预算紧 缩左右了该署的行动。像这种案子如此经常发生的那样,掩盖手段一开始就 与犯法行为同时产生。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复审了布劳德的档案,于 12
月 28 日完成了报告——恰在最后限期元月 1 日之前。报告列举了 5 年多积累 下来的一系列不利于布劳德的说法。但最令人惊奇的是,没有注意布劳德就 这些说法作出的答复——这些答复就在档案中,两年多以前已被裁定足以证 明她无罪。安全办公室的报告一开始就提出了那年头具有极大毁灭性的指 控:“一名可信赖的联邦调查局密探提出。1946 年 11 月,玛丽·简·基尼
(共产党员)有‘几次’接触过本受审人。”接着,报告提到了当时所有华 盛顿雇员都熟悉的人物:朱迪丝·科普朗。当联邦调查局 1949 年 3 月逮捕科 普朗时,发现她的通讯本上记有布劳德的姓乞和通讯处。这里,安全办公室 的报告至少没忘掉布劳德就她与科普朗相识一事所做的解释。第三,报告特 别提到,布劳德在短时间内曾是被司法部长指认为颠覆组织的华盛顿书店的 成员。最后,布劳德曾是共产党人控制的联邦职工工会的成员,不过,她声 称自己属于反共派系。报告最终断定,有关安全事务的现行人事规章为解雇 布劳德提供了合理依据。特别是,凡有“易于表明某人不可靠或不可信赖” 任何“行为、活动或交往的”;凡与外国特务有 43 任何“表示同情的联系的”; 或者,凡可联想起某人可能与“国家安全最大利益作对”的任何事实等条款, 都适用于布劳德。当然,布劳德那时不知道这份报告。
安全办公室直截了当地建议解雇布劳德。简言之,她是因安全原因遭解
雇的。难道是这样吗?安全办公室的行动是以第 207 号《公法》的人事附加 条款为基础的。因此,美国情报署可以回避布劳德某些司法程序权利上的要 求。如果作为不可靠分子解雇她,她显然就可以要求作出指控说明,并有获 取听审机会的权利。但斯特赖伯特要求迅速而简易地解雇。人们可能还记得, 他曾命令管理人员:解雇“原因不要加以‘具体说明’。”如果进行审判, 将破坏他以预算紧缩为借口的安排。更甚的是,很可能导致布劳德证明无罪, 并使新闻署陷入窘境。
1953 年底,布劳德因安全问题陷入的困境——和她受到的极不公正待遇
——只能从她的“安全问题历史”的背景去理解。按照杜鲁门总统的第 9835 号行政命令,布劳德成为联邦调查局 1948 年 2 月开始的深入外调的对象。联 邦调查局开始调查时,布劳德是国务院驻巴黎美国大使馆的研究分析员。显 然,调查是因布劳德的名字被发现列在华盛顿书店的一份 1944 年的拖欠应付 款成员名单上引起的。司法部长有理由认为,书店的成员资格为进一步调查 个人忠诚提供了根据。这个书店是政治左翼人士讲演、讨论和娱乐的著名聚 集地。
1948 年 2 月的 5 份详细报告提出了重复的情报:布劳德有能力,工作勤 奋,有强烈的反纳粹和温和的自由主义政治观点。尤其是她无疑是忠诚的—
—正如许多接受调查者所说,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联邦调查局外调办 公室广泛地参与了这个调查。纽约市、阿尔巴尼、奥马哈、波士顿都提交了 报告,华盛顿总部也提交了一份非常全面的报告。J.埃德加·胡佛按时将没 加自己意见的报告转给了文官委员会调查处。1948 年 9 月,忠诚复审委员会 通知胡佛,布劳德已被留用。不论对布劳德存有什么样的怀疑,那些报告必 定是令人感到满意的,因为 3 年内没有对她发生更大兴趣。
1951 年 5 月,国务院又一次复审了布劳德的人事档案。显然,这是因为 联邦调查局在朱迪丝·科普朗的袖珍通讯本中发现了布劳德的姓名和在巴黎 的地址。或许是联邦调查局延误了传送这个情报的时间,或许是国务院的安 全机构工作效率低。1949 年 3 月 4 日,科普朗就在纽约被捕。联邦调查局的 待工立即搜查了她的手提袋,找到了通讯本。然而,两年多什么事也没有发 生。后来,在 1951 年春季和夏季,联邦调查局特工就布劳德—科普朗关系的 实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他们再一次发现,布劳德的忠诚得到了众口一辞的 称赞。待工们弄清了她与科普朗的友谊是短暂的,并不很密切,而且,最终 因一次争吵而结束。
不过,国务院忠诚安全委员会于 1951 年 9 月通知布劳德,它掌握的“某 些情报”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考虑。于是,该委员会列出了 11 个要求布劳德回 答的问题,一式 3 份,并取得公证。4 个问题涉及布劳德与玛丽·简·基尼 的交往,l 个围绕布劳德的华盛顿书店成员的资格,3 个的焦点是朱迪丝·科 普朗,还有 3 个是询问她与共产党活动可能存在的任何联系。
据说,基尼是一名共产党活动分子,在联合国工作。在回答中,布劳德
承认与基尼讲过两次话,1946 年遇见过一次。据布劳德说,基尼急于给被占 领德国的某人送衣服。(布劳德以后得知,衣服送给了后来成为东德政府中 重要官员的一名女性。)这些女性,是由一个在战后积极帮助纳粹受害者的 第三党介绍认识的。布劳德否认她了解基尼的政治信仰,或指称的她对共产 党的同情。如布劳德所描述,她与基尼会见只是一种“过眼烟云似的经历”。 布劳德关于她与华盛顿书店的关系的回答,更多地展示了她的个性,而 不是她的政治信仰。她承认,1943 年 9 月到华盛顿后,她有一种极度渴望结 识“新的志趣相投者”的需要。知道她喜爱音乐的一个朋友,建议她参加这 个举行音乐晚会的书店。因此,她有几次在信封上写下了姓名住址——这就 是指控她是书店一名“工作人员”的原因。无论如何,她让自己的成员资格
到期中止了。
布劳德承认,在书店内,她对“同情俄国人事业的潜在意识”是敏感的。 但她提醒自己的审查官,那是一个美、苏紧密合作的时代;而且,即便她意 识到那个团体为共产党人所控制,她也不曾认为那是非常重要的事。然而, 她不能忍受那个团体趋于极端的内部政见,并固执己见。结果,她失去了兴 趣。她补充道,实质上,她是觉得这种内部政见令人厌恶的“反组织”者。 布劳德爽快地承认认识科普朗。1945 年夏天,在美国大学,她俩同班受 教于赫伯特·马库塞。但显然,直到第二年春天,她们未曾相识。布劳德认 为科普朗容貌娇艳,衣着华丽——是当时在华盛顿旅游的她兄弟的理想约会 对象。她和科普朗还一起为一个共同的朋友举行过一次婚前晚会。从那之后, 她俩“很少”见面。如同布劳德描述,实际上,她俩的友谊降到“只谈衣服 和男人”的水 45 平。(据布劳德说,科普朗被捕时穿的外套和戴的贝雷帽都
是布劳德卖给她的。)
1948 年 1 月,布劳德奉调巴黎。6 周后,科普朗写信说她 5 月份要去巴 黎,请布劳德为她定一个旅馆房间。布劳德在自己居住的莱夫特·班克旅馆 定了一间,科普朗大约住了 6 星期。科普朗到巴黎后的第一个周末,她俩多 次见面,但以后便只偶而相见了。布劳德声称,和她的同房间的人们一样, 她觉得科普朗“令人非常难受”;而且还说,科普朗也觉得布劳德非常难以 相处。布劳德极不赞成科普朗的性行为——对科普朗的审判中多次涉及的题 目。7 月,科普朗离开巴黎后,直到读到她被捕的消息,布劳德没有收到她 的信,或听到有关她的情况。1950 年 12 月回家度假期间,布劳德在一家百 货商店偶遇科普朗。据布劳德在答问中说,她俩作了“一次简短而自然绝不 令人满意的谈话。”时已成婚、并因上诉已获自由的科普朗告诉布劳德,她 是多么愉快。此后,布劳德对一个她俩共同的朋友评论说:“在这个案子中, 罪孽的报应是不很重的。”她再也没见过科普朗。
布劳德坚持说,她与科普朗的相识纯粹是社交性的,她不了解科普朗的 政治与经济观点。布劳德把自己与一位曾领导联邦职工工会国务院分会反共 派的妇女联系起来。她说她们曾在科普朗面前两次讨论过这件事,而后者从 没有打断她们或与她们争论,这就使布劳德和她的朋友假定科普朗同意她们 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布劳德意识到科普朗对苏联的“情况非常了解”, 但她把这归因于科普朗的毕业论文题目。最后,她说她对科普朗的间谍活动 一无所知。“对这件意外揭露出来的事我感到非常惊讶与遗憾”,她归结道。 在对最后一组提问的回答中,布劳德断然否认与共产党或共产主义阵线 组织有任何交往或活动。最后,虽然承认在冷战的条件下有进行忠诚调查的 必要,但她不同意根据“过去的短暂交往”来谴责她。她说,作为一个 30 年代住在纽约、“自命聪明”的人,与共产党或其同情者没有点接触是困难 的。尽管布劳德强调自己不是一个“政治人物”,但她指出,她曾投过拉瓜 迪亚和罗斯福的票,并与企图控制国务院工会的共产党人作过斗争。她写道, 她在欧洲的经历使她对共产党恐怖的牺牲者有了第一手认识,因而她变得“甚 至更加反共”。她“真诚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忠诚公民,并在海外勤奋工作,
为美国赢得朋友。
1951 年 10 月 9 日,布劳德把她的回答交给了忠诚安全委员会。该委员 会立即考虑了她的情况,并于 10 月 30 日一致认定:没有可以对她进行不忠 诚或不可靠的任何指控的证据,并建议中止此案。1952 年 2 月初,在该委员 会的正式结案通知于同月送给布劳德之前,又有一次复审。显然,美国新闻 署的安全办公室是清楚这些审查结果的。署明 1952 年 1 月 5 日的一份文官委 员会高级职员人事备忘录还指出:布劳德的报告是令人满意的,不拟对她的 案子采取进一步行动。然而,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明明知道联邦调查局的 秘密报告、布劳德的答疑和忠诚安全委员会的报告——其实是以那些材料为 基础——却断然建议解雇布劳德。
布劳德离开美国新闻署后回到纽约,与母亲搬到了一起,开始为法国文 化机构工作,后就职于国际教育研究所。她的收入大约只有国务院和美国新 闻署的半数。由于不了解遭美国新闻署解雇的真情,她多次极力谋求在联邦 政府中任职。凑巧,1956 年初,她发现她在美国新闻署研究处的法国分析员 的旧职位空缺。为了这个空缺,她打电话找到自己的前上司。但他说,他受 到人事办公室从现有雇员中调人充任这一职位的压力。最后,该上司建议她 来华盛顿,找美国新闻署安全首脑谈谈,“坦率地与他就她回署任职的可能
性”讨论一下。她没有照办,主要是因为开销问题,尽管没有受到鼓励,她 还是提出了谋求该职的申请,但在 10 月份遭到拒绝。招聘人员粗鲁地告诉 她:“我们没有可以有效地①利用你的特殊经历与技巧的现成或可以预见的空 缺。”
布劳德坚持不懈。她参加文职人员打字考试,得了 100 分。她的联邦政 府职业申请和分数被交到美国新闻署,但再次未被录用。在随后的 18 个月 中,她先后向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美国代表团、民用航空委员会、商 务部、内政部和国务院提出申请,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1964 年,她再次向 美国新闻署提出申请,但被告知没有“合适”空缺。以后,布劳德花了大约
3 年时间就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的教育局的各种工作提出申请。该部文官主 考人员认为她符合 11 级政府职员标准。尽管她不断努力,但她从没得到聘 任。
布劳德模糊地想到一个超出没有“合适空缺”的问题。1954 年春,为求 得一个职位,她接受了巴黎一位法国私人银行家的口头审 47 查。她认为,与 这位银行家的美国助理的谈话“极其成功”,并被告知不久将收到这位银行 家的亲笔信。她一直没有收到。两年后,她得知这位银行家曾写信给一位朋 友为她写介绍信。但这位银行家还透露,他曾打电话给国务院人事办公室, 得知布劳德“在黑名单上”。
这样,1956 年,市劳德第一次得到确切证据,她的解雇不是出于例行公
事,或者是人们故意提出的那一堆理由。她立即请前加利福尼亚国会议员拜 伦·斯科特作为她的律师。他鼓励她参加文官考试,重新申请联邦职位。她 参加打字考试 6 个月后,亦即申请美国新闻署办事员职位遭拒两个月之时, 斯科特写了一封长信给文官委员会。他抗辩说,美国新闻署表示没有“合适” 空缺“不是拒绝她的真正原因,这种拒绝是错误的”——其所以错误,是布 劳德当时考了 100 分,而且美国新闻署实有一个打字空缺。斯科特指控说, 布劳德求职遭遇显然表明她的档案中装有破坏她名誉的材料。他要求文官委 员会调查这个情况,让布劳德有一个反驳任何指控和澄清自己历史的机会。4 个月后,斯科特再次提出要求,并终于在 1957 年 5 月得到答复。
委员会的法律总顾问告诉斯科特,用人权在各单位,委员会只能推荐人
们求职。此外,委员会没有复审一个机构决议的权力(除非受雇新手的地位 超过老手),“即使假定”布劳德被拒是因为她的档案中存有毁坏她名誉的 资料。接着,该顾问解释说,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曲解了布劳德对职业推荐的 答复,以为美国新闻署已向她提供、她已接受了任命,因此,委员会没有再 作推荐了。最后,他特别提到布劳德的适合任职的资格,并表示要向其他机 构提供证明。布劳德无结果的探索没有停止。将近 1 年后,她请求参议员雅 各布·贾维茨的帮助,为她写信给这个委员会。参议员的一名助理告诉参议 员,该委员会只能证明她有被雇条件,但不能雇用她。他还声称,从委员会 的档案中看不出布劳德是因安全原因解雇的。
不能找到政府职位,布劳德转而寻找新的事业前景。1959 至 1960 年间, 她在纽约大学学习教育电视。她在波士顿教育电视台工作了几年。1962 年 夏,她了解到有可能在美国新闻署新设电视处谋得一职,但是再一次落了空。
1963 年 11 月,布劳德写了一封孤注一掷的抗辩信给文官委员会主席约
① 原文为 affectivelv(动情地),应为 effectively (有效地)。——译者
翰·梅西。当时,年届 50 而又没有真正职业前程的她,48 仍然渴望恢复她 在政府中的工作。她向梅西详细叙述了 1953 年美国新闻署解雇她、她听到的 有关黑名单的消息和她的律师以前同该委员会打过的交道等事实。尽管该委 员会认定她的适合任职资格,但她仍未被雇用。在信的结尾,她要求约定一 个时间,“坦率地与你谈谈,仔细回顾一下全部情况,以便了解你认为我可 能会得到什么待遇。”
两周后,委员会人事调查局局长金贝尔·约翰逊代表梅西回了信。他声 称已复审了布劳德的档案,并坚持说里面没有阻碍考虑她接受任命的东西。 真是手下留情,大概这里具有作用的信息是“考虑”;无论如何,没有承认
1953 年美国新闻署解雇她的幕后原因。约翰逊告诉布芳德,与梅西的当面会 谈不会有何作用,但答应她可以与他本人或另一名职员会见。
比阿特丽斯·布劳德是一名固执的女性。尽管美国新闻署拒绝了她 10 年,1964 年她再作尝试。她没有得到工作,但她可能得到了某种更宝贵的东 西,即不久就能揭露真相的情报。
布劳德将她 1964 年的质询信寄给了美国新闻署新闻中心处主任里德·哈 里斯。哈里斯本人对怀疑和中伤并不陌生,10 年前他曾是麦卡锡参议员的受 害者之一。30 年代初,哈里斯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因在学生报纸上撰写 激进社论被开除。共产党占支配地位的全国学生联盟支部曾领导一次罢课支 持他复学。20 年后,他的一些其他激进关系与牵连被揭露出来。也许,使哈 里斯的名声不好达到最高程度的,是由于他在《足球王》那个刊物上写的那 些严厉批评哥伦比亚大学足球活动的小品文。然而,到 50 年代初,所有这些 都已成为过去,哈里斯已在美国新闻署的前身国际新闻署中升任高职。当时, 国际新闻署和美国之音都是麦卡锡的攻击目标。尽管哈里斯坦率承认他年轻 时的活动,并强调他已否定了自己早年的政治信仰,但 1953 年 4 月,哈里斯 仍被迫辞职。1961 年,美国新闻署首脑爱德华·R.默罗将哈里斯招回该署。 布劳德在《新闻周刊》的“他们现在何方”栏目中看到了哈里斯重返政府机 构的消息,并认为直接与他面谈是值得一试的。她坦率地告诉他,她的感觉 是,良己 1953 年遭解雇是因为与科普朗的短暂交往。她还向他详细描述了她
10 年间多次谋求另一份联邦职位的经过,以及她越来越怀疑自己人事档案中
存有某些妨害她 49 获得联邦雇用机会的东西。因此,哈里斯按照表面上完全 合乎情理的途径,询问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是否将反对雇用布劳德为本署 工作。
两天后,安全办公室就布劳德一案向哈里斯作了简要介绍——“指示”
一词也许更力合适。他被告知,她是按安全办公室的建议被辞退的。这位发 言人说,可能进行新的审查;如果自 1953 年以来,她的历史清楚的话,那她 也许可以过关。但他提示,在背景审查开始前,该署可能想就重新雇用这类 人员问题制定一个总政策。实际上,哈里斯立即制订了政策。他告诉之位发 言人,像布劳德这样一些遭解雇的人,只有“在他们对完成本署使命有特别 杰出的贡“献”时,才可得到重新雇用。他还说,他不认为这一点适合布劳 德,并无意对此事做任何进一步追查。概述这笔交易的备忘录充满委婉之词。 哈里斯被告知,布劳德是根据第 207 号《公法》条款解雇的。他给安全办公 室的答复显然表明,这样的解雇在该署内被视为一种耻辱——而他清楚,只 有卓越人物才能越过这个障碍。
6 周后,哈里斯复函布劳德。他告诉她,自己有许多机会翻查署里人事
档案。但只有“令人失望的结论”。没作任何具体详细的解释,他承认她的 职业档案中有“过时的问题”,但坚持说,如果有了合适的空缺,那些问题 无关紧要。可是,哈里斯的信是那种“如果是这样,但另一方面”官样文章 的典型,因为他一经承认,又立即否认。如果出现空缺,而又有包括布劳德 在内的几个条件相等的候选人,哈里斯断言,“显然,出现有利于其他候选 人的倾向是可能的。”
这样,哈里斯的说法就自相矛盾:布劳德的过时纪录不会阻碍他获得职 位,但这个过时纪录不利于她。结果是什么呢?要么是哈里斯不能写,一封 清楚的信,要么是他故意模棱两可或含糊其词,要么是他故意试图就其处境 的真实性质给布劳德一个暗示。
不论哈里斯的意图是什么,布劳德继续努力。这次,她求助于美国公民 自由同盟,该组织华盛顿办事处把这个案例直接提交文官委员会主席约翰·梅 西。当时,这个华盛顿办事处一直在与梅西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某人的问题 已被认为弄清楚之后,还把对他的怀疑材料留在其人事档案内是否适当。布 劳德一案乃是表示这种政策的有害性的绝好实例。美国公民自由同盟引了哈 里斯(没有点他的名)信中“有利于其他人的倾向”那段话,作为说明这种 观点的例证。为使布劳德立即得到解脱,美国公民自由同盟要求销毁她档案 中对她怀疑的材料、或至少不转交给复审机构。
哈里斯对布劳德的声明不管是否粗心大意、加上布劳德对美 50 国公民自
由同盟和贾维茨参议员的诉苦,终于有了某种效果。即使没存其他作用,这 些事件却使得某些矫揉造作的官僚们气馁。但有代表性的是,他们继续掩饰 布劳德遭解雇的真实原因。首先,文官委员会的金贝尔·约翰逊咨询了美国 新闻署安全办公室。他报告了美国公民自由同盟的申诉和从哈里斯信中引述 的那段话,但不知该话出自何人之口。然而,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的人立 即判定是哈里斯,并就他给布劳德的信讯问了他。哈里斯坚持说,被引述的 那段话是“断章取义”。显然,这里人们关注的是:哈里斯的话可能暴露布 劳德求职难的真正原因。约翰逊认为这封信“可能有影响。”换言之,他害 怕掩饰手法也许会大白于天下吗?
几天后,亦即一名美国新闻署安全官员来访后,约翰逊似乎为自己“能
够恰当地答复美国公民自由同盟”感到满意。这两个先生断定,有关布劳德 的国务院讯问材料和联邦调查局的报告已于1954年6月从美国情报局转到了 文宫委员会,因此不可能流传出去。所有这些都含有某种文字游戏。确实, 忠诚安全委员会调查布劳德的有关材料已转到这个委员会,但建议解雇她的 报告——包括关键性的 1953 年12 月 28日安全办公室的备忘录——仍留在美 国新闻署。当里德·哈里斯 1965 年 6 月讨论可能重新雇用布劳德的前景时, 这些材料当然还在那里。“我简单地向哈里斯先生介绍了”,安全办公室的 这名官员在那个月的一份备忘录中写道:“装在比阿特丽斯·布劳德小姐安 全档案中的有关情报。”
这名安全官员还告诉约翰逊,布劳德的解雇是根据第 207 号《公法》执 行的,肯定“不是一种由于安全原因的解雇”。这些先生再次玩弄了文字和 技术术语游戏。显然,安全办公室的这名官员没有告诉约翰逊,安全办公室 曾建议解雇布劳德。这种措词是重要的,因为它掩饰了某种诡计多端的循环 论证的逻辑。既然布劳德从没被授予与安全原因解雇有关的适当的起诉权 力,这就“证明”她的解雇不是一种由于安全原因的解雇。在此后,因此。
梅西给美国公民自由同盟的回答,是以许多参谋人员报告为基础的,也 许是在约翰逊的指导下准备的。这份报告把布劳德的困境归咎于她自己的行 动,甚至暗示她有某种幻想狂。首先,报告强调,她谋求有许多竞争者的极 少数几个职位。其次,报告责备她因过于迫切地甘愿扯出过去的忠诚问题“吓 跑了”可能的雇主们。此外,她错误地认为她的历史问题“缠绕着她。”梅 西的信以攻为守。梅西争辩说,是比阿特丽斯,而不是看不见的官僚们使这 个“大谎言”一直存在。
这份参谋人员的报告首先提供了一份简单的布劳德的历任政 51 府职务 表。最令人惊奇的遗漏是它没有提到美国新闻署解雇她的事实。她与美国新 闻署的关系,只提到 1954 年 1 月那短短 30 天的工作——1953 年末她被正式 解雇后给她的工作,而这次正式解雇则完全未提。“这份工作是有时限的这 一事实,没有什么太多意义”,报告特别指出。这句话肯定会给任何不熟悉 本案事实的上级官员留下印象。它天真无邪地指出,布劳德的任命是暂时的, 不超过 30 天。的确,在那个基础上,人们很容易推定布劳德是小题大作。为 了给梅西主席打圆场,他只好听凭手下人摆布。
报告的其他部分是一些窜改了的事实和彻头彻尾的谎言。例如,它提到, 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曾表明没有理由否认布劳德安全问题过了关。但是, 美国新闻署安全办公室已讨论决定,如果考虑雇用布劳德,必须对她重新审 查。而且,没有雇用象她那样的被解雇者的先例。这个决定,主要是为应付
1965 年布劳德求职案作出的——文官委员会的约翰逊十分清楚这件事,但报
告中完全没有提到——拆穿了这份报告断言布劳德从未因一个联邦机构不利 判决而找不到工作的虚伪性。
梅西的信激起了布劳德的义愤。她否认他说她自我污辱的指控,声称她
不过告诉有望成为雇主的人们,自己是 1953 年的被裁人员。有两次例外。一 次是 1965 年与里德·哈里斯会见时(为了明显的原因),另一次是仅在 1 个月前的 1967 年 1 月,与一位布劳德认识的妇女、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的地区 负责人的会见。
不过,有了某种希望。布劳德在纽约州宾厄姆顿的朋友们联系上了纽约
民主党主席约翰·伯恩斯。伯恩斯转而写信给白宫中林登·约翰逊的助理马 文·沃森。也许,这种直接的政治压力比美国公民自由同盟的干预给了梅西 更大的影响。不管怎样,梅西和沃森现在双双催促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的纽约 地区办事处帮助布劳德找一份工作。可以相信,布劳德曾深为反击文官委员 会那份充满谎话和只有一半真实性的报告的念头所引诱,但她又害怕危及似 乎是一 4 次可找到新工作的机会。不过,3 个月过去了,卫生教育和福利部 的纽约办事处什么也没帮她找到。一年后,1968 年 5 月,这位地区负责人告 诉她,“关于为你提供一个你能胜任的工作一事,情况没有改变。”政治影 响力真是一言难尽。
在整个 60 年代,布劳德寻找各种各样职业。她在波士顿干了一段教育电 视。wGBH 挑选她去帮助制作埃莉诺·罗斯福的《人类远景》,然后她参加了 朱莉叶·蔡尔德烹调节目的创作。但是她 52 认定,电视是“年轻人的游戏—
—你必须有魅力”。不久,她离开了电视业。1968 年,她遭到卫生教育和福 利部摒弃后,决定去纽约市立大学攻读法语博士学位。在学校的几年,她精 神振作、心情激动,而且,幸运的是,将她引向了一种新事业。1972 年,她 时来运转。马萨诸塞大学需要一名有无线电广播一电视经验的法语教员——
一个为布劳德创设的职位。她被雇用了——没要求忠诚宣誓,不过她乐意有 这个仪式。她发表了知识渊博的文章和评论,写教科书,并最终获得她如此 长期得不到的、到 70 年代末成为稀有物的永久任职位。
4 然而,因雇佣经历带给布劳德的伤害和混乱状态仍徘徊不去。1971 年,
她曾会见昔日驻巴黎大使馆的一名上司,此人有意聘用她为国务院的交流计 划工作。后来他传言不能任用她,说什么雇用人数已减少。
这个事件再一次激发她寻找法律辩护人。她找到自已曾向—所法律学校 推荐、现为纽约卡德瓦拉德和塔夫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昔日同事。这位女 士的丈夫以前曾在贾维茨办公室工作过,据布劳德说,他劝自己妻子不要接 办此案。布劳德于是找到华盛顿阿诺德和波特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斯图 尔特·兰德(她认识此人岳母)。该事务所在公益计划名义下接受了此案。 利用 1974 年的《隐私法》,兰德弄到了美国新闻署的布劳德档案,并于 1976 年揭露了她遭解雇的真实情况。阿诺德和波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马克斯韦 尔·J.梅尔曼接手积极指导此案。
由于用政府自身文件武装起来,布劳德的律师们于 1976 年 12 月向哥伦 比亚特区美国地方法院起诉,状告美国新闻署署长詹姆斯·基奥和文宫委员 会主席罗伯特·E.汉普顿。控告指称布劳德 1953 年被非法解雇,并从此以后 列在一份事实上存在的黑名单上。这次民事诉讼是要求宣判、复职和补发工 资。
布劳德的起诉书指控她因安全原因遭解雇,而政府隐瞒真相达 23 年。此
外,文官委员会 1965 年的“调查”发现了这种隐瞒,并永远保持这种隐瞒。 这样,就有效地阻止了布劳德当时进一步追 53 查此事。直到她得到档案中有 关文件,她才能充分了解自己遭解雇的真情。她的律师们强调,所有这一切 侵犯了布劳德言论自由、交往自由和正当起诉的权利。他们指控这次解雇是 专横的,是滥用权力和无任何实质性证据支持的。没有给布劳德正式通知、 听证和复审机会,这违反了美国新闻署自身规定和联邦宪法正当法律手续条 款。
尽管文件证据确有份量,但政府的反应很不慎重,不承认布劳德的律师
们提出的每一项指控。政府甚至仍坚持掩饰。它答复说,布劳德“不是因安 全原因解雇的”,而“她未能重为联邦政府雇用是因为有许多合格申请人和 其他类似原因。”最后,政府以地区法院没有对此案的裁决权为借口,提议 驳回原告的申诉。虽然没有明确接受政府说布劳德的申诉没有实证的立场, 琼·L.格林法官却于 1977 年 8 月批准了被告的动议,因为此案涉及超过一万 美元的赔款要求。这样,裁判权便属于行政法院。
3 个月后,布劳德的律师们将此案提交行政法院。有了看起来无容置疑 的证据,布劳德的律师们提议就欠发工资问题作出部分即时裁决。这个动议 在判明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前,可以避免一次审问和任何复杂的救济布劳德 的判决。布劳德的诉状摘要重申了她遭解雇、政府掩饰手法和随后列上黑名 单等事实。她的律师们再一次强调法制问题,但依靠的是这样一个前提:她 是根据当时适用的美国新闻署条例被非法解雇的,没有正式法律根据。
原告的论据主要是 1957 年最高法院在谢伟思控杜勒斯一案中的判决。当 时,法院裁定国务院不能以安全理由任意解雇雇员。经过 7 次调查后,已宣 布无罪的谢伟思被解雇,原因很简单,是国会中国民党中国的支持者施加的
政治压力。社勒斯显然是根据麦卡伦附加条款解雇权采取行动的,那是国会 授予的类似第 207 号《公法》的解雇权,解雇布劳德即以此为根据。杜勒斯 争辩说,安全条例与法律程序保证不适用于根据麦卡伦附款的解雇。此外, 谢伟思不是因安全原因解雇的。然而,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些论点,裁定:即 使他争辩是根据麦卡伦附款权限采取行动的,但社勒斯仍受 54 他自己部门颁 布的安全条例的约束。布劳德的律师们分辩道,与麦卡伦附加条款权限相同 的第 207 号《公法》,不是为取消因安全原因而解雇的法律程序保证制订的。 麦卡伦附款基本上是针对“政治危险人物”的,而第 207 号《公法》则 是为使美国新闻署署长能解雇不合格雇员而制订的。这些雇员,都是些任职 期过长和资历过深,以致不能通过通常的大批减员的方式解雇的人。它的立 法史表明,此法的明显目的,是为了给予美国新闻署署长“与他职位相称的 自由和责任,以便得到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充任该署高技术职位。”一名独立 的国会议员建议,这种解雇权可以用于除去新闻署中“共产党同情者”,但 是,他是个例外。两党的许多著名参议员(比如民主党人富布赖特和马格纳 森,共和党人弗格森和希肯卢珀)都强调,美国新闻署“特别”需要革除从 其他众多行政机构流入该署的不称职者——而不是政治危险人物。就在通过
第 207 号《公法》之前,国会撤销了麦卡伦附加条款这一事实,有利于原告 的诉讼。当时流行的意见是,这个附加条款一直不公平地被用来实行没有法 律程序保证的解雇。国会立即重新制定延续这种滥用权力的法规几乎是不可 能的。
总而言之,第 207 号《公法》是为除去不称职雇员制定的。然而,布劳
德的职业评语一直是好的,她能胜任她的工作,而且在她遭解雇的第一天, 她的主管人还称赞过她。最后,美国新闻署的文件本身结论性地表明,她的 上级是以安全原因运用第 207 号《公法》解雇了她,并且没有正式通知,也 未经听证程序。
当最初控告立案,政府对重要事实提出质疑。但是,在行政法院,司法
部民事司的律师们有效地改变了策略,提出了针对即时裁决的逆反动议,强 调布劳德的起诉为时过晚,首先是违反时效法规,其次是触犯了懈怠原则(对 维护自己权利的不适当延误)。政府提出一个两面进攻的、万无一失的论点: 要么布劳德不是像她所指控的那样因安全原因遭解雇;要么,即便是那样,6 年时效法和懈怠原则或者其中之一,已使任何损害索赔的要求失效。政府的 诡辩达到了新的想像高度:
·布劳德坚持不懈地控告美国新闻署曾经错误地认定她是政治危险人
物;
政府同样始终如一地告诉她,她不是为那个原因遭解雇的;
·尽管布劳德相信自己蒙受冤枉,但直到 1977 年没有提出任何起诉。因 此:布劳德没有提出起诉表明她的不可饶恕的懈怠。或者、换言之,布劳德 从不应该相信政府告诉她的说法。
布劳德的律师们认识到政府论点的潜在威胁。因此,他们反击说,政府 从解雇她之时起,以及后来 24 年中的掩盖手法,阻碍了她确定遭解雇的真 相。所以,直到她 1975 和 1976 年从也的档案中得到了必要文件之前,指望 布劳德知道任何可以起诉的原因是不可能的。他们断定:“由于原告事实上 受到了被告明显而肆无忌惮的欺骗、政府说原告诉讼受时间所限的论点必须 坚决予以驳回。”
这样的论点没有起作用,因为时效问题被证明是决定性的,而事实或起 诉法律依据则不是。1978 年 10 月,行政法院 3 名法官中的两名裁定,在布 劳德起诉前的 6 年以上时间里,她曾“调查发现”,她有权利提出要求。资 深法官拜伦·G.斯克尔顿以自己和罗伯特·L.孔齐希法官名义写道,原告有 举证责任以证明:要么是政府掩盖了它的行动,以致她不能了解这些行动的 存在;要么是她的调查在这日益延长的时期内“本来就不能发现真实情况。” 斯克尔顿说,因失业受到的这种伤害是“明显可以发现的”。他还说,政府 的掩盖行为不是使时限法规失效的理由。只要她“调查发现”她有权提出要 求,为使其要求得以实现,审判前显示证据和其他审判前的法律程序规定, 都可为布劳德所用。
在布劳德叙述其受忻磨的主要事实和一些附带事件后,斯克尔顿强调, 她在 1971 年 9 月之前——即在行政法院提出诉讼 6 年前,她就有权利提出要 求。例如,他指出:她 1956 年曾聘拜伦·斯科特为律师为她解雇“查明”真 相;她 1964 年告诉里德·哈里斯有因安全原因而遭解雇的“印象”,以及哈 里斯关于对其他同等求职者“有利倾向”的答复;除其他机构外,她还求助 于美国公民自由同盟——所有这一切应该已向她表明,她遭解雇不只是像看 起来的那样。斯克尔顿最后断言,这就足以表明,她“在调查后发现”,她 是有权提出要求的。正由于此,多数派批准了政府不同意即时裁决的请求, 并驳回了布劳德的申请。
小菲利普·尼科尔斯法官在某些方面不同意他的同事们的意见,并赞成
将此案发回审判部门,就时限问题和本案法律依据问题一并审理,因为这两 个问题是紧密相关的。他同意布劳德 1971 年之前的行为表明她意识到自己有 冤情的说法。但是,尼科尔斯还认识到,这是个比这一说法更复杂的问题。 尽管布劳德多次努力获取情报,但当政府蓄意并成功地阻止了她获得支持她 提出权利要求的必不可少的证据时,时限法是否应当不再适用呢?尼科尔 56 斯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因为政府提出了否定即时裁决的动议,他想推论 出一些有利于被告的事实。然而,使他印象深刻的是,政府实际上没有企图 否认掩饰手法的指证——他特别指出,美国新闻署的档案为这种指认提供了 充分的证据。
对于尼科尔斯来说,事情的核心是她的案卷里(或者说在多数派看来)
没有表明布劳德知道——或者甚至怀疑——她被非法解雇的东西。她也许怀 疑过她上了黑名单,但对行政法院来说,那无关紧要。此外,这份案卷使他 感到满意的是,政府做了“适当的努力”,以阻止布劳德获知她遭解雇的真 实原因。布劳德本人、她的律师和朋友们多年来已通过“所有恰如其分的努 力”去发现她案卷中的真相。在她获得她的案卷时,这份案卷显得没有任何 表明她遭非法解雇的东西。尼科尔斯带着一种明显的不屑说,政府不能因为 她应该怀疑政府自身的陈述而到法院来并强调布劳德的控诉为时过晚。时限 法规源干衡平法的考虑。时间的消逝往往腐蚀证据,造成诉讼举证或权利要 求举证感到困难,不论有无法律依据。但是,尼科尔斯坚持认为,当原告“面 对的问题是起诉一个将保密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并有权阻碍”进行潜在权利要 求调查“的政府组织”时,时限法规的基本原理完全是不适用的。
在结尾处,尼科尔斯针对此案及酿成此案的时代写了一篇雄辩的墓志铭 式的文字。此案中被控弄虚作假的那些人,包括一些一度著名的人士。他说, 他们都是些人们认为有良好声誉并可以按照善意但误入歧途的安全条件观采
取行动的人。他宽宏大量地承认,这些官员个人并不总是进行欺诈,但尼科 尔斯说,布劳德必须同美国政府——一个其中“没有一个人在他写的公函上 签名,或写过他签上名的公函”的机构打交道。上司们是依赖属员为公函提 供事实的。这样,就是“下级”而不是“首领们”往往行使更大的权力。文 官委员会给梅西主席的参谋人员报告,鲜明地表明了这种观点。尼科尔斯敏 锐地指出:“许多不知名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使麦卡锡参议员的上升成为 可能,“而在他死后,许多人深陷在官僚政治之中。”而且像在布劳德案中 一样,他们在那里继续按同样方式行事。由于政府机构是如此构成的,由于 受害者和首脑们一样任意受摆弄,这种机构就不可能纠正它的与安全有关的 错误。57 尼科尔斯最后说,“某些出类拔萃的人,可能像迪安·艾奇逊”在 谢伟思冤案中扮演的角色一样,“不知不觉地让自己的名字被人利用。行政 法院只得重复〔官僚〕机构对布劳德小姐做过的事。”
5 判决之后,布劳德的律师们向行政法院申请复审和一次大法庭复审。一
个月后,两种申请分别以 2:1 和 5:2 的票数被否决。她的律师们认为,最 高法院不会撤销行政法院解释时限法规适用于其自身诉讼程序的判决。靠司 法补救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比阿特丽斯·布劳德完全清楚。她推断道:“他 们是说:‘你是应该提出诉讼的’,但要提起诉讼却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 无法摆脱的不合理法则。”布劳德在法院有过得意的日子。那是与她解雇之 日惊人相似的日子,当时她得到的是正义的形式,而不是正义的实质。布劳 德的律师们通知她,最有希望的另一立法,是不坚持时限,并准许对她的权 利要求的法律依据再听审一次的、国会尚在讨论的立法。1979 年,纽约参议 员雅各布·贾维茨和丹尼尔·莫伊尼汉提出了这样一个法案,并终于在 1980
年 1 月 29 日获得参院一致通过。但因为共和党少数派和司法部的反对,这个
法案在众院司法小组委员会搁置了近一年。在 1980 年 8 月 22 日司法小组委 员会搁置了近一年。在 1980 年8 月 22日的一次公开听证中,众议员罗伯特·麦 克洛里(伊利诺伊州众议员)坚持认为,布劳德是在一次典型的裁减人员中 遭解雇的。他表示担心,这个法案将导致同类要求泛滥。他无视这样的事实: 布劳德遭解雇原来不是为了节省开支;而且即使如此,布劳德就会被拒绝授 予可得到另一职位的文官权利。最后,在 1981 年 1 月第 96 届国会任期即将 届满时,某些共和党人明白表示,他们将不会听任通过此法案所需的全票得 以实现。努力失败了,布劳德长期奋斗的所有意图和目标成为泡影。共和党 人的麻木不仁是这个时代的凶兆,使人回忆起 50 年代那严酷的岁月。1981 年飘忽不定的政治气氛中,伴有恢复政府秘密和复活忠诚计划的要求。布劳 德要想得到公正,而对她来说,公正意味着赔偿损失,特别是对她所受冤枉 进行道歉。那些冤枉是以下列一些鸡毛蒜皮的调查结果为依据的:布劳德曾 在一个左派政治沙龙里呆过几天;她曾同一位已知共产党人谈过话;她的姓 名曾出现在朱迪丝·科普朗的通讯本上。那些事实可使她涉嫌于从间谍搭档 到科普朗麻将牌友之间的任何身份。但她都不是。广泛调查发现她不是一个 政治危险人物,但根据那些调查写出的档案却“缠绕着她”,并最终让她靠 边站。我们知道,并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在忠 58 诚庸洗的 黑暗岁月里何等起作用。较少理解,甚至难以原谅的是,在政治背景已经改 变很久后,一种自私而恶毒的官僚政治竟能使那些冤假错案不了了之并冤沉 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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