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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隋唐史



总编辑序


  在英语世界中,剑桥历史丛书自本世纪起已为多卷本的历史著作树立了 样板,其特点是各章均由某个专题的专家执笔,而由各卷学术地位较高的编 辑中的主导编辑总其成。由阿克顿勋爵规划的《剑桥近代史》共十六卷,于
1902 至 1912 年间问世。以后又陆续出版了《剑桥古代史》、《剑桥中世纪 史》、《剑桥英国文学史》以及关于印度、波兰和英帝国的剑桥史。原来的
《近代史》现在已被十二卷的《新编剑桥近代史》代替,而《剑桥欧洲经济 史》的编写正接近完成。近期在编写中的剑桥历史丛书包括伊斯兰教史、阿 拉伯文学史、论述作为西方文明中心文献的圣经及其对西方文明的影响的圣 经史,此外还有伊朗史和中国史。
  就中国史而言,西方的历史学家面临着一个特殊问题。中国的文明史比 西方任何一个国家的文明史更为广泛和复杂,只是比整个欧洲文明史涉及的 范围稍小而已。中国的历史记载浩如烟海,既详尽又广泛,中国历史方面的 学术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高度发展和成熟的。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止,西方 的中国研究虽然有欧洲中国学家进行了重要的开创性劳动,但取得的进展几 乎没有超过翻译少数古代典籍和编写主要的王朝史及其制度史史纲的程度。 近来,西方学者已经更加充分地利用中国和日本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历史 学术成果了,这就大大增进了我们对过去事件和制度的明细的认识,以及对 传统历史学的批判性的了解。此外,这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依靠欧 洲、日本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学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利用近 代西方历史学术的新观点、新技术以及社会科学近期的发展成果。而在对许 多旧观念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近期的历史事件又使新问题突出出来。在这些 众多方面的影响下,西方在中国研究方面进行的革命性改革的势头正在不断
加强。
  当 1966 年开始编写《剑桥中国史》时,目的就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 一部有内容的基础性的中国史著作:即按当时的知识状况写一部六卷本的著 作。从那时起,公认的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新方法的应用和学术向新领域 的扩大,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一发展还反映在:《剑桥中国 史》现在已经计划出十四卷,这还不包括王朝以前的最早时期,并且还必须 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学和工艺学的许多方面的内容以及地 方史的全部宝贵材料。
近十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了解所取得的惊人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进
行这一巨大而复杂的课题的西方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他 们所在各国的人民需要对中国有一个更广更深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世 界,不仅它有此权利和必要,而且它是激发人们兴趣的一门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1976 年 6 月

中译本前言


  本书原为费正清、崔瑞德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的第 3 卷,本卷为崔瑞 德编,其纪事起自隋朝灭陈(589 年),止于唐之灭亡(906 年),实际上是 隋唐两朝的王朝史。鉴于《剑桥中国史》现正陆续出版,同时本书又能独立 成卷,自成体系,故先予译出,以飨我国读者,并定名为《剑桥中国隋唐史》。 本书是一部结构严谨、资料丰富、内容充实的断代史,在不少问题上有 独特的见解,自成一家之言。一部外国人编写的大型隋唐史,能够达到这样 的水平,是难能可贵的。我们相信,不仅对这一段历史感兴趣的读者能够从
中看到西方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隋唐史的研究者也可作为参考。 本书的特点之一是,对隋唐史上有争议的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提出了
自己的看法,不乏新意,富有创见。 一、对历史人物的评价
  历史人物评价是历史科学重要内容之一。本书非常重视历史人物的活 动,它以人为经,事为纬,层次分明地展示了中国中古史中这一重要时期的 丰富多彩的历史,同时又剖歧析异,发人所未发,给人以启迪。现举数例如 下:
隋炀帝 炀帝其人,历来被封建史家贬为一无是处的暴君。近年来,虽
然有一些学者肯定了他建东都、开运河等事迹,但总的来说,仍是褒少贬多。 本书却给炀帝以很高评价。尽管作者不否认炀帝骄奢淫逸,但认为他在中国 帝王中决不是最坏的。从当时背景看,他并不比别的皇帝更暴虐。炀帝很有 才能,是一位有成就的诗人、独具风格的散文家,还有点像政治美学家,很 适合巩固其父开创的伟业。本书认为,在 589 年平陈时,他在建康的行为堪 称模范。其后他在促进南北文化再统一,向北方介绍南方佛教传统等方面, 都作出了贡献。唐代的繁荣,应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继承和改善了炀帝所开 的运河,运河促使杭州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并提高了运送军队和供应至任 何有潜在反抗危险的地区的能力。在谈到炀帝被否定的原因时,作者认为这 是儒家修史者给他抹黑和民间传说对他歪曲的结果。
唐高祖 长期以来,治史者认为唐高祖李渊是平庸无能之辈。近年来,
国内史学界已逐渐清除笼罩在初唐史上的迷雾并肯定了李渊的建唐开国之 功。在这一点上,本书也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本书认为,尽管李渊反隋时已 年逾五十,但他仍不失为一个有雄心壮志、生气勃勃和干练的领袖人物。他 策划了太原起兵。他对李密和东突厥的外交攻势,使唐军得以胜利进军并攻 占隋都大兴城。他推行的大赦、封官许愿等政策,有助于促进全国统一。唐 高祖创立了初唐的制度和政治格局。以任何标准衡量,“武德之治”均称得 上是取得了突出成就,为唐王朝打下了坚实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基础。李渊 之所以遭到冷落,一是因为他执政期短,又夹在中国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 隋炀帝和唐太宗之间。二是他的开国之功被唐太宗精心地掩盖了。
  唐高宗 唐高宗是唐史上一位重要人物。旧史却将他描绘为懦弱的傀 儡,在重要政治制度上建树极少。有些学者也持类似观点。本书不为这些传 统之见所囿,既指出高宗确有懦弱一面,又具体论述了他在法制等方面的建 树。和前辈相比,他的另一伟大政绩是对科举制进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控 制物价的措施也收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并行用于有唐一代。唐朝这时的军事 力量和威望均达顶峰,甚至超过唐太宗时期。在高宗后期,武则天的地位基
  
本上是不稳定的。她只能靠间接手段控制朝廷,并一直容易受到攻击。
  武则天 她是隋唐史乃至中国史上的一位特殊人物。千百年来,毁誉不 一,至今犹争论不已。本书在全面分析了她的作为后指出:中国传统史学称
684 至 705 年为“武韦之祸”,是“欠公道的”。因为首先,它忽视了武后 篡位前的成就的意义。其次,没有确凿证据能说明在她执政最后几年以前, 政府受其统治作风的危害。第三,武后时期农民生活比史学家经常断言的更 为良好。在人民中间,她可能是得人心的。只有很少的中国统治者,其生日 能像武后那样在农村节日中被人纪念至今。本书认为,武则天之受谴责,原 因在于她的许多行为不符合儒家准则,如沉溺于佛教,延长服母丧期以提高 妇女地位,派武延秀至突厥与默啜可汗之女结婚等。武则天的消极面表现在: 她最后几年的统治每况念下;她的统治作风高度独断,以至当她失控时,行 政结构立即出现裂痕,而她这时反而不能以其一贯的无情手段,断然采取措 施。对中外学术界有争议的以下一些问题,作者也一一加以剖析。(一)支 持和反对武则天的两派斗争问题。过去主要有两种看法:陈寅恪认为这种斗 争是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之间的最高权力之争;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是掌权的 贵族统治阶级与新兴地主之间的争权夺利。本书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问题, 都是对当时社会认识过于简单化的结果。作者认为,这是维护既得利益的掌 权者与以拥武为升迁手段的势力之间的斗争,武则天利用后者夺取了权力。
(二)武则天迁都洛阳问题。本书认为,从政治和经济上解释这个问题,虽
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很可能还有第三种因素,即她惨杀王皇后等人后, 内心恐惧,无法再留在长安。(三)以周代唐问题。一般认为,武则天取国 号为周可归因于她追赠其父的封地(周)。但这种看法难以成立。她以周为 国号是为了与古代周朝联系起来,以前王莽等人也都采用过这种手段。她的 目的是想建立周朝所达到的至治之世。(四)科举取士名额增加支持了武氏 政体的问题。本书认为支持这种看法的史料很少。武财天在 660 年后 10 年间 根本没有开科取士。 660 至 683 年进士年平均数也仅 18 人。(五)武则天 代表什么阶级或集团的利益问题。本书不同意她为商人之女,所以就代表“新 兴的商人阶级”的看法,因为其父及兄弟均仕于隋、唐。本书也不赞成武则 天代表东部地区利益反对西北贵族的观点,因她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贵 族”出身。
唐德宗 本书认为,传统史籍把唐德宗说成刚愎自用,贪得无厌,但又
说他轻信和柔弱,两种说法彼此矛盾。关于他允许宦官和节度使自行其是的 记载也是夸张之说。所谓唐德宗 779 至 781 年的励精图治同样是记载不实。 实际上,他的政策和行为,表现了相当程度的内在连贯性。他志在振兴中央 权力,以使满朝文武相形见绌。由于尽量保存现有中央权力并非易事,他必 须与藩镇作必要的妥协,这是审慎之策,不是人们指责的姑息之政。对唐德 宗完全听从家奴的指责,也不符事实,因宦官并未损害他,他一直是最高统 治者。所谓外廷受宦官压抑,这是史籍对宦官影响的夸大。
  唐宪宗 二王八司马事件,是唐中叶以降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史学界 不少人认为宪宗上台后大力镇压二王集团,是反对革新的保守派头子。本书 力图抹掉投射在宪宗评价上的阴影,认为他对二王集团的处理非常慎重,除 二王外,无人被处死。清洗范围仅限于真正的参与者,而不像历来那样殃及 亲朋故旧,甚至与二王集团关系极密的韦执谊的岳父杜黄裳也被重用为宰 相。宪宗鼓励朝臣大胆讲话,坚决削平藩镇,选用武元衡等一大批五十岁左
  
右的优秀人物当宰相,实行一系列改革以推进军事中央集权运动,在“中兴” 李唐过程中打开了德宗时代的僵局,所以他是唐后期几乎重建“贞观之治” 的人。关于宪宗之死,作者认为,他被宫监陈弘志所弑的看法不可能获得证 实或反证。但他的死却使宦官在拥帝问题上开始拥有大权。对于宪宗因服药 过量而卒的说法,儒家流行的看法认为这是道德堕落的结果,但本书认为, 这种意见虽有理,但还不能让人了解更重要的政治背景问题。总之,唐代宫 廷阴谋,模糊不清,真假难辨。
  李林甫 此人历来受到责难,被视为“口蜜腹剑”的小人和促成李唐由 盛而衰的罪魁祸首之一。本书虽不否认李林甫善搞政治权术,但说他是务实 的政治家、精明的行政官员和制度专家。唐玄宗统治时期许多重大而有价值 的改革,都是在李林甫和张九龄当宰相时进行的。李林甫时彻底修改了整个 税制和地方费用规定,使财政制度更切合地方实际,这确是一大成就。他修 订的全部法典,至 14 世纪初仍保持其权威性。李林甫的改革使朝廷行使权力 比以往更顺利、更有效率。李林甫执政时的政府对外连续取得了辉煌胜利。 在姚崇、宋璟和张说任宰相时,首辅宰相是在积极参与政务的皇帝手下工作, 而在李林甫漫长任期内,唐玄宗已不再起积极作用,故李林甫对朝廷的支配, 远比姚崇等人全面,杨国忠根本不能与他相比。有人说李林甫任宰相前与张 九龄不和,因为后者反对他擢升,这种意见并无确证。所谓他的入相与武惠 妃有关和他与裴光庭之妻私通的传说,都可能自出虚构,因为当时史家大多 仇视李林甫,所以尽量给他抹黑。
二、历史事件
  “安史之乱” 本书指出,过去不少人将“安史之乱”视为“在国内进 行的外患”,因安禄山及其许多追随者出身非汉族。这种看法虽不是毫无根 据,但无说服力。陈寅恪发展了的夷狄论的变种观点同样缺乏足够的证据。 谷霁光从河北对唐廷的长期异化的角度来解释叛乱的论据也无说服力。作者 本人的看法是:“安史之乱”产生于基本上是“政治性质的若干牵涉面较小 的环境”,它与“中国文化的敌人的大规模渗透,或长期的地方分离主义无 本质联系”。尽管人们都说“安史之乱”使唐由盛而衰,影响巨大,但语焉 不详。本书则非常重视这种影响及其引起的变化,这些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几 点:(一)军方成了帝国生活中的主要力量。(二)地方行政结构被改组。
(三)许多人取得了高官和社会威望。(四)国家财政结构崩溃。(五)土
地分配制度受到致命打击。(六)人口大规模南移。(七)丧失了对河北和 河南大部分地区的控制。(八)江淮几道取得新的关键地位。(九)唐帝国 丧失了领土和威信。本书将这些变化贯串到此后至唐亡的历史论述中去,这 样做是很有眼光的。
  “牛李党争” 这也是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本书针对主要 的分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于“牛李党争”的起因,本书认为是出自始于 宪宗时的个人恩怨。至 9 世纪 20 年代个人恩怨公开化,形成党。党不过是政 治人物的松散结合体。因史载阙如,很难弄清产生朋党的思想观点和社会分 化状况。本书认为,朋党领袖拥有政治权力,故能掌握想分享杯羹的追随者。 穆、敬、文三帝庸懦,不能遏制朋党的发展,若宣宗直接继宪宗位,朋党之 争将会缓和得多,甚至会使人不知朋党为何物。关于朋党规模,日本学者砺 波护编制的两党名单中,有几人被列入或划出,其标准尚可推敲。他关于门 生故吏依附上层朋党成员,朋党结盟影响向下层发展,从而形成金字塔形式
  
的看法,虽有某些正确性,但也有不少问题。本书认为,依附牛李两党主要 人物的大垂直系统的派别集团是否存在,值得怀疑。有人想找出形成朋党的 意识形态基础,本书建议最好把李德裕对李宗闵等的敌意追溯至 808 年的制 举。但是,将皇甫湜的对策文看成整个牛党共同观点的看法并不合适,因为 他后来从政治舞台上消失了。几位最重要的领袖的文章也未将其哲学观点和 政治组合联系起来,所以看不出是什么观点和态度把这些人分为牛党或李党 的。关于牛党是主和派,李党是主战派的问题,本书认为,不应把李吉甫与 李绛之争,与十余年后的“牛李党争”等量齐观,没有理由把李绛视为牛党 的精神追随者,也不应忽视牛党成员卷入 9 世纪各种军事斗争。所以把牛党 宰相看成是和平主义者的观点就未免简单化了。很难想象 9 世纪 20 年代后期
和 30 年代的小兵变,能对全面展开的朋党之争有很深的影响,也不能排除史 籍中塞进伪造材料的可能性。陈寅恪等对“牛李党争”的社会学解释,虽有 不少理由使这一假设颇具说服力,但因文献不足,很难说中举者必出自寒素, 庇荫者定来自名门望族。想在朋党上层作前后一贯的社会学区分,证据还远 远不够。
  “会昌毁佛” 不少学者认为“会昌毁佛”是由于唐武宗佞道所致。本 书不否认他是虔诚的道教徒,但认为武宗除有几名宠幸道士外,似乎并没有 打算促成敌视佛教的“道教压力集团”。一些历史著作声称李德裕为武宗毁 佛推波助澜,也无充分证据,所讲的动机更是含糊其词。本书指出李德裕支 持武宗毁佛的原因是:(一)它给国家财政带来利益。(二)促进国家礼仪 以支持他的活动。(三)削弱宦官仇士良之权。(四)可能受了 843 年政事 镇压摩尼教的启示。本书所说“会昌毁佛”的最重要原因在于经济问题的看 法虽非创见,但 820 年以后唐王朝的财政拮据与寺院的日益富足形成了鲜明 对比,所以较有说服力。
“大中兴佛” 有些论著言及唐宣宗一反武宗毁佛之策时,给人的印象
是此后悉复旧现,并一直持续至唐亡。本书认为,847 年兴佛诏令在后来受 到了限制,政府采取了更慎重政策,具体表现在:裁减过分费用,只许在人 口稠密处建寺,防止私度僧尼,加强对佛教的控制。这一政策延续了许多世 纪。
本书的特点之二是它填补了隋唐史研究中的不少薄弱环节,乃至空白。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也是当时世界上最文明最富强的帝国。这 段历史向来倍受中外学者重视,研究成果也较多。以国内而言,解放后已出 隋唐史专著七部,居断代史之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研究工作不够全面, 隋末唐初、唐太宗、武则天、安史之乱、均田制和唐末农民战争等方面研究 成果较多,唐后期、五代十国和思想文化等方面涉及较少,不少问题若明若 暗。这种状况近年来已有较大改变。本书不仅表示了要改变隋唐史研究详略 不均的意愿,而且确实将此意愿贯彻到实际编写工作之中,并做出了显著成 绩。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以往的隋唐史,讲皇帝事多,其他人物事少。本书对从唐高祖直 至唐末的几乎每个皇帝(特别是太宗、武则天、玄宗、德宗、宪宗和文宗) 的宰相、大臣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主要事迹都做了简要论述,从而大大地充实 了当时政治史的内容。
  (二)以往的隋唐史研究较少结合历史人物的生平、性格等特点来评说 其活动,而本书在这一点上做得较好。它使人们看到那些纯属个人气质的种
  
种因素在人的历史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它避免了把丰富多彩的历史写得过于 抽象的弊病,从而恢复了历史人物本来的丰采。本书对隋文帝、隋炀帝、唐 德宗、唐敬宗、唐宪宗和唐宣宗等的论述,就是如此。
  (三)本书在指出唐后期史料缺乏的同时,又尽量发幽钩沉,积极探讨 过去隋唐史研究中涉猎较少或无人问津的研究课题,给人们描绘出唐后期比 较清晰的轮廓。书中对唐德宗时崔造提出的以重新确立和加强中央职官权力 为目的的 786 年改革、唐宪宗时裴垍的税制改革、乌重胤建议的军政制度改 革、9 世纪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特点、监军使制度、地方民团的建立和地方军 事化、晚唐时期中国权力的新结构、朱温降唐后对宣武镇的控制,以及 885 年李克用进攻长安时唐僖宗出逃情况等问题的论述,使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本书的特点之三是,它在论述隋唐史时,没有局限于隋唐史本身,而是 将隋唐史放在中国古代历史、特别是从汉至宋的历史长河中去考察。通过这 样的宏观探讨,隋唐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 就被揭示得比较清楚,读者从而能对这一历史时期的基本特点及它在中国史 上的地位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如在论述隋唐时期全国统一问题时,本书从秦 汉帝国的崩溃、三国鼎立、西晋短暂统一、五胡十六国、南北分裂、隋唐统 一、五代十国,一直讲到北宋重新统一中国;在论述“安史之乱”及藩镇割 据时,也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从中国历史上强调统一、反对分裂这一重大趋 势的角度进行剖析。在论述五代十国时,本书指出宋代中国的许多特征,如 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南中国沿海大量外贸,以及新文人阶层在东南的集 中,均应追溯至十国时期半个世纪的和平与稳定。宋代的另一些特征,则与 北方发展有关。宋帝国的政治、军事基础在唐末已经打下,而使有宋一代感
到苦恼的持久的外患,也显然起源于唐后期。
  本书的特点之四是它极其重视史料真伪和专题研究,并且广泛汲取了各 国的学术研究成果。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现存史料不免有这样那
样问题。历史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去伪存真,还其本来面目,写出真实的历 史。本书对待史料的态度比较严谨。在《导言》中,它对有关隋唐时期史料 的来源、性质和价值等,联系当时历史背景,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既指出 了史料的珍贵价值,也指出了为尊者讳等缺陷。从本书的论述中可以清楚地 看出,作者对史料既不轻信,又重视对原始资料的鉴别和使用。正因为本书 是根据自己审慎选择过的较为可靠的史料来论述的,所以它的论据比较扎 实。
  专题研究是综合研究的基石。从本书的论述和大量注释中,读者可以清 楚地看出它是在作者多年有关隋唐时期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专题 研究基础上写成的。也正因为有这种较为深厚的功底,所以这部篇幅较大的 断代史才具有充实的内容和独到的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
  科学研究总是在前人基础上进行的。本书广泛地汲取了英国、日本、美 国、法国以及我国的有关研究成果。本书之所以写得较好,重要原因之一就 在于作者们能将重视史料真伪、专题研究和广泛汲取各国学术研究成果三者 有机地结合起来。本书各章篇幅长短不一,这说明它严格根据材料,有多少 史料说多少话,因此内容翔实,论述有据。
  本书注释尤具特色,凡属重要人、事都言之有据,有的注释所列出处还 不止一则,这就便于读者探索。注释所引著作如加整理,就是一部很全的隋
  
唐史参考书目。读者可以从中了解世界范围内长期以来隋唐史的研究概况。 当然,本书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有的由于史学观点不同,我们难以苟
同,有的则为错误。其中表现在:
  (一)本书在论述隋唐时期的农民起义时,除了宣称裘甫的反抗为“真 正的民间农民起义”外,把其他许多大大小小的民间的起义都称为“叛乱”, 反抗官府压迫的人也几乎一律被称为“盗匪”。
(二)把吐蕃、渤海等地与日本、新罗等地相提并论。
  (三)本书在论述历史事件时也出现一些错误,或与我国传统史籍记载 不符,如将元文都等献计使李密和宇文化及两败俱伤之事说成是王世充用的 计谋;说李建成是被“砍死”的;把编《氏族志》的世家大族官员,说成是 “其中无一人出身于世家大族”;把许敬宗对人讲的话,说成唐高宗“命令 许敬宗当朝宣称”;把 722 年唐玄宗注《孝经》说成注《道德经》;安禄山 当过捉生将,但被说成是“普通士兵”;把史朝义自缢而死说成“被杀”; 把湖南监军诱使桂州哗变戍兵缴械,说成是唐王朝允许士兵在护送下返乡, 但“条件是他们应在湖南放下武器”;把尚君长等人被朝廷杀于长安,说成 被宋威在当地处死;把刘汉宏劫官军辎重说成劫王仙芝辎重;把 885 年李克 用击败朱玫说成击败王重荣。在地名方面,有的重要地名未注今地名。有的 地方的方位有误,如把洛阳以西的陕州误为位于“洛阳以东六十英里”;把 河北临漳的邺城误入河南,把今河南商丘的宋州误入江苏。
(四)本书在结构上也有不足之处。有些史事当写未写或少写,有些可
写可不写的则多写。如五代只写了后梁、后唐两国朱温和李克用的传记式的 史事,对后晋、后汉和后周只字未提,对十国的楚、南平、南唐和后蜀也未 提及,对北汉只一笔带过,对吴越、吴、南汉和闽的叙述仅寥寥数语,只有 前蜀的内容稍为详细一些。整个五代十国的篇幅仅六千余字,而唐玄宗一章 就长达十万言。另外,本书各章衔接得不够紧密,出现了重复叙述同一人事 的现象,重复二三次的不乏其例,而对“安史之乱”的重复叙述就更多了。 本书虽然存在上述的缺陷和不足,但瑕不掩瑜,它仍不失为一部有价值
的断代史巨著,值得一读。

内容简介


  《剑桥中国史》是剑桥历史丛书的一种。本书为第 3 卷,论述隋唐时期 的王朝历史,作为《剑桥中国隋唐史》的上卷。原书于 1979 年出版,在一定 程度上代表了国外隋唐史研究的水平。本丛书的第 4 卷(即《剑桥中国隋唐 史》下卷)将在以后出版。
  
剑桥中国隋唐史

第一章 导言


  论述隋唐时期(581—907 年)历史的篇幅占两卷,本卷为第一卷。它旨 在为读者提供这一复杂时期的一部记叙体著作。在此期间,中国在政治制度、 与邻国的关系、社会组织、经济以及思想、宗教和艺术生活的各个领域等方 面都发生了广泛的变化。下一卷将详细论述制度、社会和经济变化以及思想 发展等大问题,并附有这两卷的参考书目。
  只要浏览一下这一参考书目,就可以看出许多近代的学者已对唐代进行 了专门研究。中国学者因视它为中国政治力量和影响的鼎盛时期和在文化、 艺术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王朝而深为注意。日本学者之所以专心致志于隋 唐时期的研究,不仅因为他们对这一时期有内在的兴趣,而且因为在此期间 日本深受中国制度的影响。结果,日本学者对隋唐时期的中国自然有一种深 入和本能的了解,因为后者给他们自己的国家结构、法律、制度、艺术、文 学甚至文字,都提供了大量的素材。西方学者也早就对这一时期着了迷,1753 年耶稣会宋君荣神甫完成了第一部完整的西文唐代政治史;①近几十年,他们 为促进人们对唐代的认识又作出了自己杰出的贡献。
  虽然隋唐时期比 19 世纪以前中国史中的任何时期更加受到近代史学家 的严谨的研究,但最广义的政治史却被忽视了,而且被视为理所当然。令人 奇怪的是,本卷论述的大部分内容甚至连近代的中国历史学家也未详细考察 过。只有隋代、唐代初年、武后在位期、玄宗后期和 9 世纪的前几十年才受 到应有的严谨的剖析。至于其他的时期,最佳的概述依然是非常明晰、审慎 和带批判性的著作《资治通鉴》,此书为司马光等人合写,成书于 1085 年。
①随着本卷编写工作的深入,我们对这位史坛巨子的仰慕之情也与日俱增。编
写《剑桥中国史》的原来的目的是提供当前认识状况的概要,但结果这几卷 的所有章节体现了对过去忽视的课题的新的研究成果。因此,有些成果仍是 假设性的。但是把许多各别的专题的研究成果通过按年代排列的详细记载联 系起来,这就突出了迥然不同的领域的发展之间许多未知的关系。我们确信, 本卷将为读者提供历史的前因后果,这又将给下一卷更专门的研究增添新的 意义。
通过本导言,我将扼要说明贯穿于这一时期并吸引过去学者注意的几个
主要论题,同时提请注意因我们掌握的原始材料的性质而引起的几个复杂的 根本问题,因为它们大大地限制了近代史学家的成就。本卷对各个阶段的论 述详简不一,这与我们掌握的各阶段文献资料的多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① 宋君荣:《唐代史纲》,载《中国论文集》,卷 15(1791 年),第 399—516 页;卷 16(1814 年),第
1—365 页。虽然出版日期较晚,这部不朽的著作在 18 世纪中叶就已在北京写成;1753 年宋君荣把它寄回 巴黎。《中国论文集》卷 16 还包括他论以下内容的几篇论文:论唐代的穆斯林(第 373—375 页),论唐 代的人口(第 375—378 页);论西安的景教碑(第 378—383 页);论唐代的西域诸国(第 383—395 页)。
① 关于司马光,见浦立本:《中国的历史批判主义:刘知几和司马光》,载 W.G.比斯利编:《中国和日本 的史学家》(伦敦,1961 年),第 135—166 页。又见浦立本:《资治通鉴考异及 730—763 年的史料》, 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13.2(1950 年),第 448—473 页。

全国统一的形成


  在这几个世纪中,最重要的一个长期历史发展是始于重新建立了中国的 大一统。在此之前,秦汉建立的统一帝国已经崩溃。公元 2 世纪后半期中央 权威日益衰落,许多地方权力结构随之成长壮大。2 世纪 80 年代的黄巾之乱 和其他民变及随之出现的几十年的内部冲突和近于无政府的混乱状态,最终 破坏了汉政府的有效的力量和权威。武力成了权威的唯一源泉,皇帝成了受 武将控制的傀儡。强大的地方权贵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地方的稳定和法律秩 序,他们个人拥有大量土地和众多依附于他们的农户和武装门客。公元 220 年,当最后一位无权的汉帝让位给他的一位大将时,中国分成三个地区国家, 它们的中央政府都没有全盛时期汉朝的那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虽然晋在 280 年短期内重新统一全国,但新政权并无有效的力量,并很快成了严重内乱的 牺牲品。几乎不久,即在 4 世纪之初,北方被一批批异族的游牧民族所蹂躏, 晋只作为一个地区政权而在南方苟延残喘。入侵者在西北有吐蕃血统的羌和 狄,在北方有匈奴及各种突厥人、准蒙古人和通古斯人;他们蹂躏了原来为 中国最先进、最富饶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令人眼花缭乱地建立起一个个短 命的小王朝。北方经受了一个多世纪不断的战争、混乱、破坏和自然灾害的 苦难,才在 440 年由拓跋突厥人建立了一个稳定而统一的北方政权(北魏)。 虽然拓跋人在几十年中试图保持他们的文化特征,但他们与其前人一 样,发现自己不得不采用中国的制度并且与中国的社会精英合作。他们的传 统的部落贵族感到自己快被其中国臣民同化,于是作出了强烈的反应;随之 产生的紧张对立使北魏帝国分裂成两个国家,即国中非汉族成分仍最为强大 的西魏(557 年成为北周)和东北的东魏(550 年成为北齐)。最后,在 577 年,北周征服北齐,重新统一中国的北方,再度树立起西北人的政治和军事
的支配地位。
  这几个世纪非汉族所占的政治和社会的支配地位给中国北方的社会和制 度带来很深的影响。各个外来统治王室的贵族经常与中国社会精英联姻。特 别在西北,那里出现的两个贵族集团所形成的社会精英与传统中国的统治阶 级迥然不同。这两个集团一为山西中部和北部的代北贵族,一为其权力基地 在山西西南、陕西和甘肃的强大得多的关陇贵族。它们的成员不但是混血儿, 其生活方式也深受游牧部落风俗的影响;甚至到了唐代以后很久,它们之中 的很多人仍既讲汉语,又讲突厥语;它们基本上是军人集团而不是文人精英, 过一种艰苦而多活动的室外生活;另外,如同其他游牧民族,它们的妇女远 比传统中国社会的妇女独立和有权威。
  在东北平原,山东(太行山以东地区,即今河北、河南和山东)的几个 大贵族世家竭尽全力想保持它们作为汉代文化真正继承人的社会和文化特 征。它们注意不与外来的贵族通婚,在一定程度上不卷入宫廷的政治斗争, 在自己的地方根据地上保持强大的力量。
  隋作为北周的后继者而崛起。与北周的统治王室一样,开国者杨坚(未 来的文帝)的家族也是西北的关陇贵族。这个家族的成员曾先后为北魏和西 魏效劳,而它本身就是一小批创建北周的强有力的家族之一。这批家族还包 括独孤氏(杨坚之妻的家族)和未来唐王朝的李氏,它们通过复杂的婚姻纽
  
带而互相发生关系和与北周王室发生关系。①根据以后发生的大事,隋朝虽然 标志着中国历史延续性的一个大断裂,但帝国的继承和创建在当时不过是一 次宫廷政变,是西北的一个贵族家庭接替另一个家族即位。后来唐朝的继承 也不过是把皇位移向这一紧密结合的家族集团中的另一个家族而已。在 7 世 纪和 8 世纪初期,隋室的杨氏、独孤氏以及北周宇文氏王室的成员依然遍及 各地,势力极大。
  隋不仅使由西北各贵族大族组成的小集团的政治优势得以绵延勿替,它 还通过在前一世纪已被北方诸王朝所采用并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组织它的帝 国。在这一方面,唐朝也继续沿着几乎同一条路线走下去。因此,在占统治 地位的社会集团和政治制度方面都存在着从北魏一直持续到唐初的强有力的 延续牲。
  隋文帝执政初期是在北方巩固从北周接管的政体。不到几年时间,隋朝 便制订了新的法典,改造了地方政府的混乱体制并使之合理化,把京畿的官 署和地方的衙门结合成由强有力的中央控制的统一的官僚机器,振兴了国家 的财政结构,沿北方边境加强了对突厥人的防务。与北魏和其他北方王朝一 样,隋号称是中国的合法统治者。隋文帝现在开始把它变成现实。
  对南方的征服提出了几个崭新的问题。中国的南方最初被晋统治,后来 又由几个短命的王朝——宋(420—479 年)、南齐(479—502 年)、梁(502
—557 年)、陈(557—589 年)——来统治,这样一直搞了两个世纪。南朝
都以豪华奢侈的建康(今南京)为京都来发号施令,并被一小批强有力的贵 族门阀及其武将所操纵。它们政治上不稳定,它们统治的时期不断发生宫廷 阴谋、政变和篡位,它们不时企图收复北方,但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南朝 的中心在长江下游,但在这几个世纪的主要成就表现在中国人开始向江南地 区移民,表现在安抚和同化那里的土著。
虽然南朝弱于北方,但在某些方面却比北方先进。南方的大家族大都是
从北方逃难来的,自以为与北人的气质迥然不同,鄙视北人,认为他们粗鲁、 土气,是半野蛮人。它们称自己是汉文化的标准的继承者,并发展了一种特 别典雅的文体、自己的哲学和佛学学派以及自己的温文尔雅的社会习俗。① 但两者更根本的差别并不表现在生活方式的不同和竞相声称自己拥有更优秀 的文化这两方面。
3 世纪和 4 世纪的混乱对北方产生了社会和经济的深远而持久的后果,
大批人逃亡(特别从西北),希望在四川、淮河和长江流域等比较安定的地 区避难和寻求新生活。数百万人在 4 世纪的不断战争中丧生。北方的大片土 地遭到破坏,人口减少,耕地荒芜,因此北方诸政体不断地力图鼓励它们的 人民利用土地获益。在拓跋人统治下,奴隶制又大规模出现了,这又引起了 社会混乱。北方的大部分地区又恢复了自给自足的耕作制,社会倾向于密集 在由一个或几个大族控制的小地方单位内。交易和商业衰落,货币被废弃。 北朝诸政体就是针对这种局面制订它们的制度的;它们征收实物,政府的大 部分次要的职能都是通过劳役来完成的。



① 见上列图表 4。又见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载《历史研究》,1(1954 年),第 33—51
页。
① 关于南方和北方社会精英的文化差别,见宇屋美都雄:《南人与北人》,载《东亚论丛》,6(1948 年),
第 36—60 页;此文转载于他的《中国古代之家族与国家》(京都,1968 年),第 416—460 页。

  南方的土地一旦被开垦,就远比北方的肥沃,产量就高得多;南方广泛 采用的水稻移植法使它能生产大量剩余粮食。贸易继续发展,货币的使用也 日趋广泛。南方诸政权对商业实行课税;货币在财政体制中起了比较重要的 作用。
  隋朝对南方的实际征服是比较容易的。当时南方有两个政体。位于今湖 北省的后梁曾是北周的附庸国,在 587 年很容易地被制服。位于南面和东南 面的以建康为根据地的陈,经过了一次短暂的较量也在 589 年被征服,帝国 的统一终于完成。实际的征服是以最小的流血牺牲和破坏完成的。开明的和 富于想象力的政策又巩固了这次征服,因为这些政策赢得了南方统治阶级的 效忠并把他们并入隋的官僚集团之中,而平民百姓并没有额外增加负担或完 全受制于北方的土地制和税制。到了 7 世纪初期,南方已成为财富和储备的 一个重要来源。在隋代的第二个皇帝炀帝统治期间,一个运河网络被建成, 它把长江流域与黄河和今北京附近的地区连接起来,从而使隋能够以南方的 粮食和物资来供养其宏大的都城大兴城(今西安),并给北方边境提供战略 物资。这就为南北方的统一提供了具体形式。
  中国的重新统一证明是一个扎实而持久的成就,但隋王朝本身却很快就 每况愈下。隋朝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进行一些巨大的公共工程(如 建造长城和建设运河网络)所付出的代价和造成的死亡,这些引起了国内的 紧张,而国内的紧张又转而引起普遍的苦难和不满。由于炀帝妄想把中国的 势力扩大到原来汉朝的西北疆土和朝鲜北部(此时已是强大和组织完善的高 丽国的领土),这又把事情弄得更糟。对高丽进行的一次次代价高昂但劳而 无功的讨伐造成了普遍的混乱,致使隋王朝的国力丧失殆尽。不过在隋灭亡 以后,虽然有许多人争夺权力,但把中国分裂成为若干地方割据的国家的任 何现实的威胁再也不存在了。617 年隋最后垮台以后的问题是,哪一支叛军 能够取代它而主宰全帝国。
甚至在胜利者唐朝时期发生的大事也证实了这一点。经过一个多世纪的
国内安定以后,755 年的安禄山之乱几乎把王朝打倒在地,当时这一建于 7 世纪的强大而高度集中的政体证明已不能生存下去,除非它去与这次叛乱造 成的强大的地方自治势力妥协。中国有些最富和最重要的地区实际上已不受 中央的控制。但它们并不企图通过成立地方割据的国家以维护自己的独立, 而宁愿继续留在一个统一的中国政体的结构之内。
后来,在 9 世纪后期,群众普遍的不满导致了灾难性的黄巢叛乱,随之
使国家分裂成十来个地方政权。它们是唐后期地方割据的产物,这种独立既 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也是因为中央权力的彻底崩溃。它们多数是完全能够生 存的国家,大约过了 70 年宋朝才把它们之中的最后一国重新统一在自己版图 之内。但帝国终究会重新统一,这是被视为理所当然之事。北方的有些地方
在 10 世纪初期也陷于异族邻邦之手,沦陷时间达四个世纪以上。但它们一直 被视为应待收复的外人统治之地。
  总之,政治分裂被认为是万物自然秩序临时的失调,在适当时候通过一 个新的中央集权政体的兴起,这种状态就将告终。安禄山之乱以后,当人们 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中央权威的衰亡时,他们心目中不是把它比作晚近的分裂 局面,而是比作周代后期,即周王的权威下降并受到封建主权力挑战之时。 人们以封建——即分权和把权力转移给地方封建主——大势来看待这一形 势,而不仅仅看成是帝国的瓜分。
  
  因此,隋唐两朝终于树立了中国一体化的思想,即一个领土统一的帝国 的思想。下面将要谈到,它们还建立了唯中国的军事和政治势力马首是瞻的 外围领土地带;也许更重要的是,它们建立了由若干独立国家组成的隔离地 带,中国的文化、思想体系、文学、艺术、法律、政治制度和使用的文字在 这些国家中处于支配地位。
  
制度变化


  隋唐时期发生的第二个历时甚久的大变化是政治生活类型发生的彻底改 变。从 6 世纪后期到 11 世纪这段时期,中国的社会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起了彻 底的变化,这只有从公元前 500 年至汉代初期的根本变化可以相比。甚至 9 世纪的历史著作也看到统治阶级的组成有了完全的变化;在 11 世纪,沈括在 寻找与隋代以前相似的社会秩序时,只好着眼于与他当时的中国迥然不同的 印度外国社会。
  在近代历史学方面,内藤虎次郎在清朝已亡、中国的传统秩序正在崩溃 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首先研究了这一大问题。内藤认为,唐代和宋初代表 着中国“中世”期的终结和“近世”中国的开始;这里的近世的意思是,那 时开始定型的政府、行政和社会组织的类型基本上也就是传至他的时代的那 些类型。①
  他非常概括地阐述了这些变化的特点,现转述如下。在汉亡以后的漫长 的大分裂时期,中国已被若干贵族集团控制,它们在地方和全国的社会地位 和政治优势是不容置疑的。它们不但垄断了高级官职,而且大力推行强调出 身和社会地位的官员荐举制,这样,他们的势力就深深地在各级政府中扎下 了根。它们一直是一个封闭的圈子,实行内部通婚,只有在取得政治利益时 才与圈外的人结婚。有些贵族与北方的非汉族征服者联姻,6 世纪北方诸王 朝及隋、唐的统治王室就是从这部分贵族中产生的。到此时为止,某个统治 王室不过是一个特定的、暂时为帝的贵族氏族。保持巨大财富和权势的其他 大贵族氏族不过把皇室看作是其中的佼佼者罢了。皇帝与同一社会出身的高 级官员关系密切;一些重大政务是与他们在非正式会晤时决定的。因此,皇 帝不得不通过贵族同伴并在与他们相互获益的情况下进行统治。
在隋代,特别在唐代,随着全帝国的再统一,这种状况起了变化。贵族
的力量逐渐衰弱,他们在政府中的地位被职业官僚所代替,这些职业官僚依 靠自己的才能和教育程度并通过科举登仕,而成了统治王朝的代理人,而不 是本社会集团的代表。这样就扩大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使出身于小家族 的人也能进入官场。旧贵族逐渐消失。
随着政府官员的这一变化,皇帝的地位也改变了,他再也不仅仅是贵族
精英中的第一号人物,这些贵族精英中的一些人(如在唐代)甚至藐视皇室, 认为它是社会的暴发户。由于没有贵族的挑战,由于有了依靠王朝才能取得 官职、权力和势力的官僚集团,皇族以一种崭新的面貌雄踞于普通社会之上, 同时皇帝开始逐渐地扩大了他的专制权力,它在明代而达于极点。结果是皇 帝与社会之间、皇帝与他赖以进行统治的官员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扩大了。
内藤只是很笼统地阐述了他的理论。他原来不是搞学术的历史学家,而 是一位从 19 世纪 90 年代起开始研究中国的新闻工作者和时事评论员。另外,


① 关于内藤的理论,见 H.宫川:《略论内藤的假设和它对日本的中国研究的影响》,载《远东季刊》,14.4
(1955 年),第 533—552 页;周一良:《日本内藤湖南先生在中国史学上之贡献》,载《史学年报》, 2.1
(1934 年),第 155—172 页;浦立本:《中国史和世界史》,第一讲(剑桥,1955 年);内藤的理论首 先在其《中国论》(东京,1914 年)发表,后又在其《概括的唐宋时代观》(载《历史与地理》,9.5[1922 年],第 1—12 页)一文中和在他死后出版的 1920 至 1925 年在京都大学讲课的讲义《中国近世史》(东京,
1947 年)中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他写作时近代西方历史科学才刚刚开始应用于中国的过去。他的观点已被后 来的学者作了许多修正和提高。我们现在对唐代社会的组成和对政治、制度 变化的确切性质等方面的了解,远比他的时代详细。我们知道,“贵族”是 一个比内藤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的社会阶层,他简略地谈到的各种变化是逐步 实现的,它们的最后结果要到 11 世纪才变得明显起来。但是,内藤勾划的总 的轮廓,虽然主要凭直觉了解,对近代研究的发展来说却仍是站得住脚的一 家之言。
  他的理论本质上是政治分析,虽然他把政治变化置于一个社会、经济和 文化发展的广阔背景中来考虑。他的几个后继者,特别是接替他在京都大学 执教的宫崎市定,并不那样倾向于把重点放在政治发展方面,而是深入研究 经济和社会史中若干主要的基础问题。①他们还竭力想把中国的历史纳入世界 史的总的发展类型中。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是如此,他们组成的一个重要 集团认为,虽然晚唐是中国历史中的一个重大转折期,但不如说它是奴隶社 会阶段和封建主义阶段之间的过渡时期。我将在以后再论述这些问题。
  解释这一时期政治和制度史的第二个大贡献是伟大的中国史学家陈寅恪 作出的。①在战争年代重庆出版的两部主要著作和四五十年代发表的许多论文 中,他提出的关于唐代政治和制度的一个观点远比以往发表的任何观点扎 实、严谨和令人信服。在使我们了解这一时期方面,他的主要贡献是对不同 的对立集团和利益集团的分析,因为这些集团为唐代的宫廷政治提供了动 力。他认为唐代是一过渡时期,在此期间统治皇室(其本身就是紧密结合的 西北贵族中的成员)主持朝廷,这个朝廷开始时被同一社会集团的人控制, 然后围绕贵族中对立的地方集团分化,再后来由于旧贵族和通过科举考试而 成为职业官僚的新阶级不断摩擦而分裂。他认为科举制度是为王朝提供官僚 精英的一种手段,这些人依靠王朝而不是依靠高贵的世系和世袭特权取得地 位和权力。陈教授及其支持者中的某些人主张,经过考试吸收的官僚集团的 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武后的审慎的政策,他认为武后是旨在打破西北 贵族对政治力量的垄断的“外人”。有人提出过一些很无说服力的论点,试 图考证这些“新官僚”就是新兴的商人和地主阶级。
陈寅恪的观点已受到详细的质问:武后促使官僚集团内部产生一批科举
出身的官员的作用肯定被夸大,也许被误解了;新官僚大部分从贵族的下层 中吸收,后者的组成比他设想的要复杂得多;朝廷的党争只是偶尔围绕着贵 族集团和中举士子的紧张对立才两极化,而党派大部分是某一特定问题造成 的短暂的结合,而不是他设想的那种长期结盟;贵族保持的控制比他认为的 控制程度更大,时间更长。①然而,他的分析对以后的研究证明是非常有成效 的出发点。陈的分析经过巧妙的发挥和提高,已成了蒲立本研究玄宗执政最




① 例如见宫崎市定的《东洋的近世》(京都,1950 年)。
① 陈寅恪的理论最早在 1944 年重庆出版的以下两部著作中发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和《隋唐制度渊源 略论稿》。它们以后有几种版本,现只能在陈教授近期的两部文集中见到。编得极好的《陈寅恪先生论集》
(台北,1971 年)只收他 1949 年前的作品。《陈寅恪先生论文集》(两卷,香港,1974 年;《补编》, 香港,1977 年)所收的作品较完全,但编得较差。
① 要了解这方面的某些文献,见崔瑞德:《唐代统治阶级的组成:从敦煌发现的新证据》,载芮沃寿和崔 瑞德编:《对唐代的透视》(纽黑文,1973 年),第 83—85 页。

后几年唐代政治史这一最重要的著作的基础,②此书的每一章节都很得益于陈 的研究成果,虽然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的观点受到了挑战。
  陈寅恪不但注意对立的贵族集团之间和宫廷党派之间的斗争,他同样提 出了制度发展方面有创见和有洞察力的观点。③他确定了唐政府中出现的另一 个根深蒂固的紧张局面:一方是隋唐从北方诸王朝(可追溯至北魏)继承下 来的制度,上面已经谈过,这些制度是为比较原始和简单的社会制订的;一 方是出于把它们应用于重新统一的帝国中远为复杂的形势的要求。他指出唐 代政府的各个方面是怎样处于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的,这些继承的制度在此 期间或被修改,或被更先进、更适用于新形势的体制所代替。
  在过去 40 年,大量研究这类制度变化的文献问世了;现在已经清楚,如 同其他方面那样,隋唐横跨两个迥然不同的时期,激烈的变化发生在 8 世纪; 但由于名称的沿用,由于一些不再起作用和已经有名无实的机构制度的名称 的存在,这些变化常被弄得模糊不清。现在仍需要对各别的制度进行详细研 究,我们才能有把握地进行综合,但对已经出现的主要研究路子我们可概述 如下。
  像上面已经提到那样,隋代和初唐不是制度剧变或创新的时期。其真正 的成就是修改现行的行政方法,以适应大大扩大的帝国的需要以及变化和变 化中的社会秩序。这是一个使行政程序合理化、简化和效益化的时期;是消 灭冗员(例如在地方政府)和多余法律的时期。公元 583 年隋朝法典的篇幅 是北周法典的 1/3,是南梁 503 年颁布的法典的 1/5。它又是行政活动进行法 典化和正规化的时期,当时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长治久安满怀着信心,致使 政治家们都倾向于以全帝国适用的统一制度和社会行为的持久准则来考虑问 题,而不是用老经验来处理出现的具体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太宗之治(626—649 年)是唐代“理想制度”的形成时期,
是一个以良好和井井有条的施政著称的统治期。8 世纪后期和 9 世纪的作者 在怀旧时当然把它说成是黄金时代。但事实上太宗在执政时并没有制订新制 度,政府的政策也没有大变化。政府的基本结构、行政的细节以及政府干预 的限度这一十分重要的问题早在隋代已被建立和解决,只是在唐高祖时期稍 加修改后又被采用,并体现在 624 年颁布的一些法典化的法律中。
太宗的真正成就不如说是他进一步巩固了唐朝的力量以及他个人的施政
“作风”,后一成就使他能在高级官员内部不同的强大贵族集团中树立牢固 的优势。他的最早的修史者之所以赞誉他,不仅仅是因为他在巩固唐朝国内 外的力量时作出了不容置疑的成就,更多的是因为他果断坚强,同时又是明 智仁慈的君主,一贯愿意倾听他的一批亲密而有才能的智囊的意见。事实上 他被誉为一位明君,他行使权力的做法符合传统儒家的道德伦理和反制度的 理想,因而他同官员和传统的历史学家有心心相通之处。
在与大批大臣的日常会晤中,他的政府也对上层官僚广开言路,努力使 他们为王朝矢效忠诚,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的团结精神。①
初唐政府是简朴和节省的。晚至 657 年,唐朝只有 13465 个有官品的官



② 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伦敦, 1955 年)。
③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① 关于他在施政这方面的例子,见 H.J.韦克斯勒:《天子的镜子:唐太宗朝廷中的魏征》(纽黑文,1974
年)。

员来管理可能超过 5000 万的人口。兵制由民兵保持在最低水平上,这些队伍 是自给自足的农民,每年轮班服役。政府的日常工作尽量交给挑选的纳税人 以劳役的形式去完成。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已经牢牢地建立起来,地方的 官员也被纳入单一的官僚机构内,州县的职位已不像分裂时期那样由地方的 望族把持。但是,中央虽然牢牢地控制到县一级,人们公认中央的政策和干 预只能在以下几个很有限的活动领域内实行:法律和秩序的维持,司法、税 收及有关的人口登记和土地分配工作,以及对服兵役和劳役的劳动力的动 员。由于地方官员自己不掌握强迫本地居民的武力,地方对政府政策的贯彻 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县官与大批基层的胥吏和村长协商办理,后两种人既是国 家的小雇员,又是地方社会的代表。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京师颁布的政策和地 方的可行性及承诺能力之间进行协调。过于高压的干预政策是完全不可能 的。执行法律太严酷的官吏更可能遭到责难和惩处,而不是受嘉奖。
  因此,协调和调节是整个行政体制中的关键。在中央政府中,强大的贵 族集团中的既得利益者仍然几乎提供政府中的全部高级官员,所以皇帝要受 到牵制,就像地方官员也被他施政的环境所牵制那样。
  这种平衡并没有维持很久。太宗的军事野心推动他向中亚扩张,并且又 企图收回汉代的满洲和朝鲜的领土。他的继承者高宗继续进行这些征讨;到
了 7 世纪 70 年代,唐代已在波斯边境建立了它的保护国,占领了塔里木和准
噶尔,并在朝鲜打垮了高丽,不过却未能如愿地把它并入帝国。由于这些征 服活动以及需要建立长期的戍边部队以防御北方突厥族这个传统的敌人和新 出现的搞侵略扩张活动的吐蕃国,唐朝亟需建造巨大而昂贵的防御设施。在 国内,官僚机器不断扩大和日趋复杂。开支激增,有入不敷出的危险。税制 受到了压力,政府不得不开征新课。
朝廷的政治平衡也被破坏。太宗有事必躬亲的行政作风,他与官僚集团
树立的共同使命感,在他死后不久已不存在。继承者高宗是一个病夫,他日 益受到其无情的武后的支配,后者在他死后控制了朝廷,最后在 691 至 705 年期间自立新朝,自己称帝(中国历史中唯一的女统治者)。其政制恐怕不 像传统历史学家声称的那样混乱。但她的统治期在政治上引起了很大的变 化。她的施政作风是专横高压,使用特务并不断进行清洗。她企图消灭李唐 宗室的力量,使许多人被杀;她有意识地抑制王朝的主要支持者,即西北的 世家大族。她使用任性和残暴的施政方法,破坏了官吏阶级的信心,并且给 予她宠幸的一批批小人过分的权力。但出现了两个重要变化。第一,在以前 的朝廷中作用甚小的出身于东部平原大族的官吏,现在开始担任高官,因而 不同地区贵族集团之间的党争不再是政治中的主要因素。第二,从长远观点 看更为重要的是,一批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官僚精英开始在最高的宫廷 机构中任职。①
科举制不是她的创造。它始于隋,并在初唐小规模施行。武后本人通过 考试吸收的人较少。新形势之出现,部分是由于已经出现一批经过考试任职 的官员,他们已有担任高官所必需的高龄和资历。此外,她本人似乎有意识 地选拔中举士子担任朝廷的“清望官”(机要的谘询和审议之职),这些职



① 关于她执政时事迹的十分肤浅的记载,见 C.P.菲茨杰拉德:《武后》(伦敦,1956 年;第 2 版,1968 年),
又见外山军治:《则天武后》(东京, 1966 年); R.W.L. 吉索:《唐代武则天皇后之生平及时代》,1975
年牛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

务是由低级人员担任的。中式士子开始被起用为官僚集团中的一批精英,他 们有希望青云直上并可长年累月在中央政府中供职。这些人大部分出身贵 族,有的来自一直控制朝廷的“全国性贵族”中的高门大户,有的来自有同 样悠久历史的地方望族中的小“州县贵族”。官僚集团中由此产生的紧张对 立,与其说是像陈寅恪提出的那种阶级出身不同的结果,不如说是官僚结构 内对立的职能集团的分歧的产物。
  当武后在 705 年垮台和唐中兴时,政府到处呈现紧张的征兆。但没有立 刻进行补救,因为武后的继承者中宗证明是一个无能的统治者,受皇后韦氏 的控制;而韦后与其亲属进行大规模的贪污活动,通过公开卖官鬻爵来扩大 官僚集团。
  在玄宗(713—755 年)统治时期,王朝又处于坚强的领导之下,国家高 度繁荣,文化辉煌灿烂,因此这一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中的几个盛世之一。但 在他执政期间,因以前几十年的危机而必须进行的改革造成了一系列意义深 远的变化,它们即将激烈地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①
  在中央政府内部,自隋代传下来的门下、中书和尚书三省之间精心安排 的权力平衡和职能分工遭到了破坏。在前几代作为皇帝的非正式谘询机构的 庞大的宰相集团,这时的人数减到四人以下,他们兼有制订政策和最高行政 长官的大权。门下省和中书省合而为一,成为代替两者制订政策和草拟法律 的单一机构。尚书省单纯地成为政府的执行部门,它的首脑不再是宰相,也 不参与对政策的磋商。这样,宰相们行使近乎独裁的大权的道路被打开了。② 皇帝不再定期与大批大臣商讨政策,开始越来越依靠从集贤院和翰林院 等文士荟萃之地出身的一批批年轻低级官员来帮助他起草文件和拟订政策。 他还开始使用宦官做他的私人代理人,以绕过正规的行政手续。这些发展开 始破坏正规官僚体制的权力和影响,打破日常政务的有条不紊的秩序,制造 皇帝与官吏之间的鸿沟;随着玄宗日益倦于政事,转而沉溺于宗教生活和寻
欢作乐,这一鸿沟就加大了。
  另一大变化是成立专司官署来解决紧急的行政问题,特别是财政问题。 这些机构不编入正规的官僚组织;它们的掌管大臣拥有大权,能雇用大批人 员,其中许多人还是专家。结果官僚集团内专业化和职业化日益发展,这就 侵蚀了原来的信念,即认为官僚只须接受无官不会做的通才训练,而让下属 去搞专门技术。①
财政制度的广泛变动还与原有的统一行政的思想背道而驰。新税按纳税
人的财富分级征收,除了纳税人拥有的国家分配土地以外,还考虑他们的财 产。地方的收入有了定额规定,以避免旧制中集中和复杂的会计手续。币制 被改革,运送华中和华南收入的运输系统被改造。这些变化破坏了过去传下 来的简单的财政制度的基本原则。②
同时,防御强大而机动的敌人的需要促使政府放弃了军队大部分是自给



① 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
② 见孙国栋:《唐代三省制之发展研究》,载《新亚学报》,3.1(1960 年),第 19—120 页;严耕望:《唐 史研究丛稿》(香港,1969 年),第 1—101 页;周道济:《汉唐宰相制度》(台北,1964 年)。
① 崔瑞德:《安禄山之乱以后之盐使》,载《大亚细亚》(新序列号), 4.1(1954 年第 60—89 页;砺波 护:《关于三司使之成立》,载《史林》, 44.4(1961 年)。
② 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 2 版(剑桥,1970 年)。

的旧的民兵制,而代之以长期服役的职业军队。他们大部分驻守在边境的各 常备军中,这些常备军在节度使统辖下组成强大的地方藩镇。节度使对边境 某一战略防区全面负责,这样他们才能比中央指挥的体制更迅速有力地对外 来的攻击作出反应。在这一方面,新体制是成功的,但它几乎使全部军事力 量集中在少数边境将领之手。同时,民兵的腐败使中央政府只有很少军队可 资调遣。
  755 年安禄山叛变。此人为一个具有突厥和粟特混合血统的武将,并控 制着东北三镇。安禄山死后叛乱还在继续,一直到 763 年才最后被平定。中 国最富饶、生产力最高的河北道和河南道的大片地区遭受破坏,人口减少。 战乱扩大到长江下游和汉水流域。到叛乱平息时,中国人已放弃了南满的立 足点。整个西北(今甘肃)陷于吐蕃人之手,因为唐朝的边防军已被撤回保 卫京师。但是,叛乱引起的最重大的长期性破坏却是中央政府权威的严重丧 失造成的。①
  在大力镇压叛乱的过程中,藩镇制的实行已扩大到全帝国,于是产生了 新的一级地方政府。不像旧的州治,这些地方政府往往是能独立生存的单位, 还能严重地威胁中央的权力。北方的有些藩镇能自行招兵买马,河北的某些 藩镇甚至委给归顺的叛将指挥,处于半自治状态,它们不向京师上缴税收, 自行任命官员,并宣称有权世袭其节度使之职。这些是极端的例子,但要求 地方自治和地方特殊化的力量到处在明显地发展。刚从叛乱中挣扎生存下来 的中央政府被迫将大部分责任交给地方,以求保持帝国的统一。
结果出现了一系列的制度变化,它们标志着中国行政的一个时代的结
束。与各个地区的妥协是非常复杂的事,因为它们的力量、独立程度和内部 组织大不相同。在 780 年前,被若干权力很大的宦官、一个专横的宰相和一 批极有权势的财政专使败坏和控制的中央政府对这一局势无能为力。后来, 新帝德宗(780—805 年)试图在最重要的税收和军事方面纠正这种状况,办 法是与地方达成协议,让各地同意向中央缴纳总的税收定额,但征税的具体 办法则由地方当局决定。结果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多样化的局面。税率各地不 同,因此再也没有“全国”一致的税制可言。同样,在其他领域也出现了各 搞一套的局面。
德宗的政策以及试图促使地方削减其军队的活动在东北激起了新的叛乱
(781—785 年),叛乱几乎再次摧毁王朝,结果相持不下。①但在宪宗时期
(805—821 年),中央政权终于在很大程度上又树立了权威;除了河北两三 个自治程度最高的镇以外,它把镇的制度纳入了官僚体制之内。②
但是,8 世纪后期出现并正式表现于 780 年财政安排中的行政多样化依 然存在。对地方行政各行其是的这种默认使法典中法律的地位和重要性发生




① 见 C.A.彼得森:《安禄山之乱后东北诸镇之自治》,未发表之博士论文,华盛顿大学,1966 年;浦立本:
《安禄山之乱及唐后期长期存在的尚武精神的根源》,载于 J.C.佩里和 B.L.史密斯编:《唐代社会论文集》
(莱登,1976 年),第 33—60 页。
① 彼得森:《东北诸镇之自治》;崔瑞德:《陆贽(754—805 年):皇帝的顾问和朝廷的命官》,载芮沃 寿、崔瑞德编:《儒家人物》(斯坦福,1962 年),第 84—122 页。
② C.A.彼得森:《中兴的完成:宪宗和诸镇》,载于芮沃寿、崔瑞德编:《对唐代的透视》,第 151—191
页。

了激变,有些日本学者指出这一变化是政治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③在 737 年前,整个法典的法律——律、令、格、式——大致每隔 15 年就要修改一次 以适应形势。叛乱爆发后,唐令中涉及人口登记、土地、税赋、劳役、兵制 和地方行政细节的规定已经过时,因为这些制度或者已经作废,或者随着人 口的大规模迁移及正规户籍登记制的破坏而不得不被放弃。在记载令的典籍 中依然保留了这些规定,例如土地分配的规定又载于两个世纪后的《宋刑统》 中,但它们与实际情况已毫无关系。但是,还没有全面修改整个法典的企图。 即使先在 8 世纪 70 年代,然后在宪宗时期,中央政府在与地方的斗争中确实 恢复了权威,但它颁布新修法典之举并不表明它拥有新的权力,而以前的唐 代诸帝都是以此来宣称新政体的正统性的。企图对诏令形式的大量法律加以 合理化的唯一活动是时不时地编纂其本原归诸于 737 年法典化的律、令、格、 式的《格后敕》。④
  这样,在 755 年以后唐政府不但放弃了用于全帝国的统一规定和措施的 想法,承认了行政的巨大差异性和多样化,而且还放弃了这种统一和通用的 规定和程序应该体现在适用于全帝国的一整套中央编成的法典化律令中的原 则。再也没有一套行政法能具有初唐法律的那种绝对权威,而且中央政府承 认它再也不可能取得这种统一的准则了。
安禄山之乱以后若干年的地方割据和地方自治产生的影响,其广泛程度
远远超过地方政府行政多样化和中央法典地位下降的影响。北方诸镇的地位 日益独立,开始出现一种新的行政作风,即由武官去履行以前的文官职责。 这一变化还标志着大量任用专业官员的开始。这就为宋初政府中正式的文 官、军人和财政部门的官员之间的分权提供了样板。
中央政府也被迫另找出路。政府不能再从帝国的大部分地区直接征税,
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依靠劳役,于是开始通过国家专卖税(先对盐,后来对茶 叶、酒和酵素)来筹措收入。这使它能够通过经营这些商品的商人从它控制 外的地区间接征税。它开始对矿产品和商业征税,从而放弃了传统的原则, 即认为一个稳定的国家的岁入应该是向农民开征的统一税。这些新办法与上 述的税收定额一样,在以后许多世纪中一直是行政政策的长期特征。
随着这些变化,制度也有了重大的发展。叛乱以后,许多已成立的政府
机构被撤销,官署废置,官职变得有名无实。这种状况在不断变动之中,我 们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才能分清哪些官署继续行使职能,哪些官署已经 失去作用。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对立的政治力量,诸如翰林院学士组成的非正式的
智囊团以及宦官的权力,都在削弱各级正规官员的情况下不断增长。在 8 世 纪后期和 9 世纪,宦官的权力大大加强,当他们取得对神策军——为皇帝提 供主要力量以与地方军抗衡的精兵——的控制时,其权力取得了一种新的表 现形式。宦官有时还掌管皇宫的内库,并开始在处理公文和传达皇帝命令时 起主要作用。这一职能在枢密院中被正式规定下来,院内年长资深的太监们 还充当顾问,其作用很像外廷的宰相。传统的史学家始终敌视宦官;他们的 活动很难弄清,因为他们从不像朝廷官员那样公开活动,而是采取间接对皇 帝施加影响或利用同伙官员的手法来运用权势。但在 9 世纪初期,他们的力 量是如此强大,以致朝廷官员不得不让有权势的宦官卷入他们勾心斗角的党



③ 参见例如砺波护之文:《律令体制的崩溃》载《中国中世史研究》(东京,1970 年),第 407—416 页。

派斗争中。在 9 世纪,宦官几乎决定每一次皇帝继位的大事,而且可能不止 谋害了一个皇帝。①
  朝廷官员的实权由于被宦官、翰林学士和独立的财政专使的活动暗中破 坏,并受到对他们施加压力的节度使的外部挑战,朝廷被激烈的党争所分裂。 陈寅恪认为这是旧贵族和中举士子之间再次爆发的紧张对立的结果,但砺波 护反对此说。②不过,成为这一时期特点的尖锐对立和私人恩怨是活生生的现 实。文宗力图消灭宦官的势力,结果使宫廷更加处于困境。835 年,一次清 洗宦官的企图失败了。宦官向其敌人反扑,对高级官员大开杀戒,力量反而 更加强大。
  管理新财政措施的司署是另一股敌对力量的来源。它们远比玄宗时代的 前辈更为强大。盐铁司终于控制了南方的全部财政制度,变得几乎不受朝廷 管制。度支司在北方几乎有同样权势。这些机构连同其他的专司雇用大批低 级雇员,而且像地方政府那样,它们的属僚不是按正规的官场程序由京师的 吏部加委,而是直接通过专使本人的推荐(辟召)吸收进来。晚唐的大批官 员通过这种方式或在地方政府任职,或在专门司署中任职。这种非正式的任 用方式提供了进入仕途的崭新的手段,因为许多这样任用的人后来被中央政 府承认为人流的正规官员。通过这一制度被任用的人有的来自叛乱前在文官 中默默无闻的门第,而在各地的低级官员往往是出身微贱的军人,很多人还 是非汉族。财政专门司署还从商界吸收属僚,而在以前,商人出身的人是一 律不准担任公职的。
这些发展远比科举制更能为众多的人提供担任公职的机会和开辟提高他
们社会地位的途径。在唐代,科举考试不过产生一批官僚精英分子而已。其 数量可能略多于全部官僚集团的 10%。总之,其中大部分人出身于名门望族, 都来自书香门第。在唐朝灭亡以前,这种情况没有改变。科举在唐代不是对 任何有才能的人都开创了前程。它所能做到的是使出身于地方小贵族门第的 人能够担任高官,并向一小批显赫的“全国性贵族”原来在朝廷中垄断的政 治权力提出挑战。另一方面,辟召的广泛使用打破了中央政府对进入官场的 途径的严格控制,使一个崭新的阶级中的人们能够取得在官场任职的前程, 因为这些人由于出身和未受过传统教育,在以前是被排除在外的。
这一变化虽有其广泛的社会意义,但也不应加以夸大。正像许多应试士
子是贵族子弟那样,许多通过辟召而任公职的人同样也是受过教育的精英人 物。旧贵族世家也继续提供官员和高级官职的补缺者,直到唐末都是这样。
在 9 世纪后期,它们在朝廷的势力确有重整旗鼓之势。但同时它们自己也进
行了改造。它们在隋以前和隋唐过渡期间多变的局面和社会动乱中成功地生 存下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们能依靠自己的地方根据地,因为它们在 那里拥有大批地产和许多依附家族。地方根据地是它们取得稳定的经济和社 会地位的基础。但在初唐,情况起了很大变化。由于在一个具有不可动摇的



① J.K.赖德奥特:《唐代宦官的崛起》,载《大亚细亚》(新序列号), 1(1949—1950 年),第 53—72
页,以及 3(1953 年),第 42—58 页;矢野主税:《唐代宦官权势获得因由考》,载《史学杂志》,63.10
(1954 年),第 34—48 页;刘逸永(音):《神策军与宫廷机构:755—875 年》,1970 年伦敦大学未发 表博士论文;王寿南:《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台北,1971 年)。
② 砺波护:《从牛李党争看中世贵族制的崩溃与辟召制》,载《东洋史杂志》,21.3,(1962 年),第 1—26
页。

权威的王朝统治下,它们的无可匹敌的政治力量非常巩固,所以它们已能使 自己成为京畿的精英集团,与唐王朝及其朝廷休戚与共,并且越来越依靠自 己继续当官为宦的潜力。在此同时,它们放弃了自己地方上的权力根据地。 只要与自己同命运的王朝继续存在,一切就顺利,并且从外表看,它们依然 与过去一样有权势。但当王朝力量瓦解时,它们的成员只能作为受过广泛教 育的文人学士而生存下来。它们作为“贵族”集体已被破坏无遗。①在唐朝垮 台后的五代时期,甚至在严格模仿唐朝模式的南方诸国中,都没有一个政体 被唐初“全国性贵族”中的豪门之一所统治。
剑桥中国隋唐史的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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