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序
《剑桥中国史》第六卷译名的翻译说明于下:
中文译名依然采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Wade-Gilis sys-tem),在现 有拼写法中,这是英语写作中最常使用的翻译中文文献译名的拼法。有一些 例外情况,将在下面加以说明。
日文译名依然采用赫伯恩拼写法(Hepburn system)。 蒙古文译名采用田清波创制的拼写法,见《鄂尔多斯字典》,卷 3,《古
代蒙古书面语词汇索引》(北平,1944 年)。稍有变化的是将田清波拼法中
的 q 改为 kh,r 改为 gh,■改为 ch,■改为 sh,■改为 j。 藏文译名采用萨拉特·钱达·达斯《藏英大词典》(加尔各答,1902 年)
的拼写法。
波斯文译名采用国会图书馆的拼写法(they Library of Congress system)。
突厥文译名采用 V.M.纳德里耶夫《古突厥语词典》(列宁格勒, 1969 年)中的拼写法,但有以下改变: r 改为 gh,■改为 ch,■改为 sh。
汉文和日文人名按本身的习惯,姓在名前。中国和日本学者用西方文字 发表的论著,署名按照发表时的形式,有时名放在姓的前面(如陈学霖,作 Hok-lam Chan),拼写法亦可能不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
汉文地名依然采用威妥玛-翟理斯拼写法,除了一些英文文献中惯用的尽
管拼写并不标准的地名。地名表可参见施坚雅《现代中国社会:参考书目》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3 年),第 1 卷,导言,第 12 页。现代地名不用 连字符(如 Hopei 即今天的河北省),古代地名用连字符(如金代的河北西 路写作 Ho-Pei,Hsi-lu)。
地图主要依据谭其骧主编的中国的标准历史地图《中国历史地图集》(上
海,中华地图学社,1974—1976 年版;北京,地图出版社,1980—1981 年版),
第 6 册,宋、辽、西夏、金;第 7 册,元。地图 23 和 37 采自《远东古代博 物馆通讯》,第 59 期(1987 年),第 214、215 页。
汉文官名一般采用贺凯的《中国职官辞典》(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5
年)的译法。但是,该辞典不能完全解决本卷涉及时代的所有问题。本卷所 述各王朝官名的用法经常改变,读者应该记住,被宋、辽、西夏、金和元经 常使用的同一个官名,常有完全不同的职能,所以有时需要不同的英文翻译。 本卷叙事中,皇帝在位时用他们的庙号,即位前用他们的原名。表 1—4
列举了各朝皇帝的各种年号。 年代采用标准的中国纪年,而不是西方纪年。读者应该知道,中国纪年
能够正常地与西方纪年相对,但是并不完全吻合。这样,如澶渊之盟,就被 按中国纪年系于 1004 年,尽管签约的时间实际是在 1005 年 1 月 24 日。
鸣谢
由于在叙事中要涉及各种语言和文化,本卷的编者们面临复杂的时代及 其史料提出的重重问题。我们在此对所有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国际学术组织 的成员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大力支持。我们要特别感谢牟复礼教授的支 持,他仔细阅读并评审了本卷的全文;还要特别感谢詹姆斯·盖斯博士,他
在十年中处理了本卷和《剑桥中国史》其他卷的琐碎学术事务。我们还要感 谢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教授,她不仅撰写了本卷中的一章,还帮助编 者们审定了蒙古语、突厥语、藏语和波斯语词汇的用法;亦要感谢金淑文
(Soo-won Kim)女士,她帮助我们解决了朝鲜语的问题。 编写本卷用了多年时间,在国家人文科学基金和普林斯顿大学的慷慨支
持下,本卷才得以出版。
崔瑞德 傅海波
总编辑序
当十多年前开始计划编写《剑桥中国史》时,本来当然打算从中国历史 的最早时期写起。但是,在我们着手写这部丛书的几年时期中,我们不论对 中国史前史的知识,或是对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大部分时期的知识,都因大 量的考古发现而发生了变化;这些发现始于 20 世纪 20 年代,而自 70 年代以 来汇集成越来越大的势头。这一大批新材料一再改变了我们对早期史的看 法,而且至今还没有对这些新的证据和传统的文字记载作出任何普遍公认的 综合。尽管屡次作出努力,试图计划并写出能够总结我们的早期中国知识现 状的一卷或几卷著作,但事实证明现在尚不能做到这一点。很可能还需要 10 年工夫,才能对所有的新发现进行可能有一定持久价值的综合。因此,出于 无奈,我们在编写《剑桥中国史》时就从秦汉这两个最早的帝国政体的建立 开始。我们知道,这样就要对前此一千多年有文字记载的前期在另外的时间 另作论述。我们同样知道,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事件和发展为我们即将阐述 的中国社会及其思想和制度奠定了基础。秦汉两朝的各种制度、文学和艺术、 社会形态及其思想和信仰都牢牢地扎根于过去,如果没有这段更早历史方面 的某些知识,就无法了解它们。随着现代世界的各个方面变得越来越息息相 关,历史地了解它变得比以往更加必要,而历史学家的任务也变得比以往更 加复杂。即使在史料增多和知识更加充实时,实际和理论仍是互相影响的。 单单概括所已经知道的内容就已成了一项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务,何况知识的 实际基础对历史思考来说是越来越必不可少的。
在英语世界中,剑桥历史丛书自本世纪起已为多卷本的历史著作树立了
样板,即各章均由专家在每卷编者的主持下写成。由阿克顿爵士规划的《剑 桥近代史》共 16 卷,于 1902 年至 1912 年期间问世。以后又陆续出版了《剑 桥古代史》、《剑桥中世纪史》、《剑桥英国文学史》以及关于印度、波兰 和英帝国的剑桥史。原来的《近代史》已被 12 卷的《新编剑桥近代史》代替, 而《剑桥欧洲经济史》的编写也正接近尾声。近期在编写中的其他剑桥历史 丛书包括伊斯兰教史、阿拉伯文学史、伊朗史、犹太教史、非洲史、日本史 和拉丁美洲史。
就中国史而言,西方的历史学家面临着一个特殊问题。中国的文明史比
任何单个西方国家的文明史更为广泛和复杂,只是比整个欧洲文明史涉及的 范围稍小而已。中国的历史记载浩如烟海,详尽而广泛,中国历史方面的学 术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高度发展和成熟的。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止,西方的 中国研究虽然有欧洲中国学家进行了重要的开创性劳动,但其进展几乎没有 超过翻译少数古代史籍和主要的王朝及其制度史史纲的程度。
近来,西方学者已经更加充分地利用了中国和日本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历 史学术成果,这就大大地增进了我们对过去事件和制度的明细的认识,以及 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批判性的了解。此外,这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 依靠欧洲、日本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学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 利用近代西方历史学术的新观点、新技术以及社会科学近期的发展成果。而 在对许多旧观念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近期的历史事件又使新问题突出出来。 在这些众多方面的影响下,西方关于中国研究的革命性变革的势头正在不断 加强。
当 1966 年开始编写《剑桥中国史》时,目的就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
一部有内容的基础性的中国史著作:即按当时的知识状况写一部 6 卷本的著 作。从那时起,新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新方法的应用和学术向新领域的扩 大,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发展反映在:《剑桥中国史》现在 已经计划出 15 卷,但仍将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学和工艺学 的许多方面的内容,以及地方史的全部宝贵材料。
近几十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了解所取得的惊人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 进行这一巨大而复杂的课题的西方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 他们本国的人民需要对中国有一个更广更深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世 界,不仅它有此权利和必要,而且它是引人入胜的一门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中译本前言
本书是《剑桥中国史》的第 6 卷,英文原名是 Alien Regimes and Border States,直译为《异族王朝和边疆国家》,于 1994 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 版。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翻译《剑桥中国史》的通例和本书涉及的内容, 我们将本卷中译本的书名译为《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本卷分为 9 章,辽、西夏、金朝的历史各设一章;其他 6 章专述元朝的 历史,另有导言和书目介绍分置前后,全书原文共计 864 页。
《剑桥中国史》规模宏大,集中了西方研究中国史的许多学者的力量, 本卷也不例外。导言的作者是本卷的两位主编,慕尼黑大学名誉教授傅海波 和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崔瑞德。前者是著名的辽、金、元史研究专家,著 述颇丰,尤长于金史研究,在本卷中还担任第 3 章金朝历史的写作;后者则 多年来从事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亦是《剑桥中国史》秦汉、隋唐、明代等卷 的主编,在本卷中还与克劳斯-彼得·蒂兹合写了第 1 章辽朝的历史。第 2 章西夏史的作者是肯永学院教授邓如萍,她已发表过一些有关西夏历史的论 著。特伦顿州立学院教授托马斯·爱尔森主要研究早期蒙古国的历史,故撰 写本卷的第 4 章。第 5 章的作者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市立学院教授莫里斯·罗 沙比,著有《忽必烈汗:他的生活和时代》等著作,所以专写忽必烈一朝的 历史。第 6 章的作者萧启庆原为新加坡大学教授,现为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 究所教授,著有《元代的军事制度》、《元代史新探》、《蒙元史新研》等 著作,此次担任元中期历史的写作,驾轻就熟。堪萨斯大学教授窦德士,主 要研究元明思想史和政治史,著有《征服者与儒士》、《儒学与独裁统治》 等著作,在本卷中撰写第 7 章元后期的历史。第 8 章作者是原在哈佛大学任 教、现在米德尔斯伯里学院任教的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教授,她著有
《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行政管理》等著作,所以专述与元代政府
和行政管理的有关问题。普林斯顿大学名誉教授牟复礼研究中国史多年,在 本卷中写作第 9 章,专门讨论元朝统治下的社会问题。如本卷原书序言所说, 牟复礼还通读了本卷全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应该承认,本卷是《剑桥中国史》中难度较大的一卷,因为它所叙述的
辽、西夏、金、元四个王朝,都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研究 这些王朝的历史时,既要面临许多语言、文字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民族关系 和国家关系的发展变化、多元文化的构成及其相互影响、社会风俗的变化等 一系列问题。本卷的编著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许多值得重视的探讨。
多元文化的构成及其相互影响,是 10—14 世纪中国历史的显著特征,也 是本卷各章的作者反复强调和深入探讨的问题,由此构成了本书的一大特 点。他们不仅较详细地论述了在中原文化影响下各王朝统治制度的变化,讨 论了各族统治者和统治精英对儒学和汉文化的态度;还重点揭示了契丹人、 党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的文化在各王朝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各种文化的走 向,以及这些文化对中国社会乃至中国文化的影响。此外,来自中亚和欧洲 的文化因素,也受到了重视。文化史的研究,尤其是不同文化的比较研究, 近年来颇受我国学者的注意,本书在不少方面可资借鉴。
10—14 世纪中国境内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本卷中被视为国际关系, 宋、辽、西夏、金、元乃至吐蕃、大理之间的通使、通贡和结盟等,均被视 为外交关系。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0—14
世纪宋、辽、金、西夏、元及吐蕃、大理之间的关系,是国内各政权、各民 族之间的关系,它们与日本、高丽、东南亚诸国乃至中亚、西亚、欧洲各国 的关系,才属于对外关系。事实上,《剑桥中国史》的其他各卷,也采取了 同样的处理方法,对此我们是难以同意的。
民族的发展当然是本卷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对契丹、党项、女真和蒙古 的来源和发展,作者都有专门的叙述,但是又不囿于各族族源和具体构成的 繁琐考证,应该说,这是本书值得注意的一个特点。在族源问题上学术界还 有不同的看法,理清主要线索,指出不同的学术观点,给予读者以清晰的印 象,是难能可贵的。
本卷注意人物特征和人物间的关系。对于重要人物,如耶律阿保机、嵬 名元昊、阿骨打、成吉思汗、忽必烈等,不但叙述其本人的出身和经历,还 很注意他们的文化背景,并能认真分析促使其作出重大决策的各种因素。本 卷各章经常使用“精英”一词,用来指帮助最高统治者建国或进行统治的群 体。对精英的民族构成、文化背景、社会地位、政治倾向等的分析,在各章 中都占有一定的比重。这样的叙述,不但使政治史的脉络清晰,而且容易解 释各次政治斗争的前因后果。在这方面最突出的,是萧启庆教授撰写的第 6 章。
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本卷在辽、西夏、金三章都辟专节加
以讨论。尽管第 4—7 章所述元朝历史中都涉及了经济和社会问题,本卷还是 专设了两章讨论元代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人口问题也引起了高度重视, 尽管资料有限,作者还是尽可能地对 10—14 世纪人口的发展做出了估计。这 方面的论述不乏精彩之处,当然,还大有可以探讨的余地。
与《剑桥中国史》其他卷相同,作者很注意收集以往的研究成果,并且
在“书目介绍”中,分别介绍了所写章节的主要史料来源和主要研究成果。 “书目介绍”和所附“书目”,对中国读者了解国内外的研究情况,会有很 大的帮助。需要说明的是,本卷各章成稿的时间差距较大,只有少数作者吸 收了本世纪 90 年代初的成果,大多数作者使用的是较早的研究成果。特别应 该指出的是,近十余年来我国辽、西夏、金、元史研究有很大进步,研究成 果很多,但是在本卷中没有得到足够的反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尽管本卷主编在导言中专门谈到了语言问题,特别指出应该注意各种文 字资料的使用,但是本卷所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资料并不充分,尤其是 西夏史部分,对西夏文资料的应用显然较少;辽、金时期的历史,亦有类似 的问题。做的比较好的是蒙古国和元朝的历史,作者注意到了从波斯文、阿 拉伯文、藏文文献及欧洲文献中寻找相关资料。国内考古学家近年来对辽、 西夏、金、元时期的重要文化遗址进行了系统的发掘,发现了许多极有价值 的文物。本卷编著者曾多次提到了考古和文物资料的重要性,但是在正文叙 述中,使用考古和文物资料明显薄弱,对社会生活和科技等方面,本卷的重
视显然不够,几乎没有专门的论述,这可以说是一个缺憾。 在翻译过程中,为了便于读者阅读,我们做了以下技术处理:
(一)书目重排 原书书目按作者英文名字排序,为便于中国读者阅读和检索,我们将所
有西文和日文书目仍按原书排序,保留原文,附以汉文译名。中文书目则从 原书书目中摘出,分编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古籍和史料,按成书时间先后 排列;第二部分为近人研究著述,按著者姓氏笔画排列。各书目录给以统一
编号。
(二)注释化简 原书注释所引书目,大多注明了著作出版机构、时间、地点和论文所载
刊物等。为减少重复翻译,我们在注释所引书目前均加上该书目的编号,保 留作者、篇名、卷号和页码等,删去了著作出版的机构、时间、地点和论文 所载刊物。根据所加书目编号,读者可以从书目中查到这些内容。书目介绍 的注释,则保留著作出版的时间和地点。
(三)对原书明显错误之处的处理 本卷有一些明显的错误。有的可能是印刷错误,如年代错误、数字错误
和所引书的卷数、页码错误等;有的则是史实理解错误。对这些明显的错误, 在翻译中,我们都进行了处理。原书中明显的印刷错误,尤其是数字印刷错 误,经反复核对后,由译者直接改正,不另加译者注。对翻译过程中发现的 明显史实错误,仍按原文译出,附译者注加以说明。
(四)译名
本卷作者大量使用 China 和 Chinese,这是西方学者的习惯用法,有时 指中国和中国人,更多则指中原或专指汉人、汉族,所以必须在翻译中加以 仔细斟酌,选择合适的译法。本卷作者用“满洲”指今天的东北地区,“蒙 古”主要指现在蒙古国的地区,即中国古代常说的“漠北地区”,在翻译中 一般改为东北地区和漠北。本卷作者习惯使用“夏国”或“夏”的称呼,为 避免引起歧义,一律译为“西夏”。元朝皇帝在本卷中均称为××汗,译文 完全照译。其他译名,采用《剑桥中国史》中文译本的通例。
本书的翻译,是从 1996 年 1 月开始的,翻译的分工如下:
第六卷序言、图表:史卫民 导言:马晓光 第一章:刘晓、史卫民 第二章:吴玉贵 第三章:定宜庄 第四章:刘晓、陈煜 第五章:何峻 第六章:史卫民 第七章:王湘云 第八章:王湘云 第九章:王湘云 书目介绍:史卫民
书目:陈高华、史卫民、马晓光 审校:陈高华、史卫民、马晓光、石晓 地图:马晓光、史卫民
制图:朱力雅 我们应该特别感谢萧启庆教授,他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书目中的许多翻
译疑难问题,还审改了第 6 章的译稿。陈学霖、陶晋生、陈得芝、杨讷、刘 迎胜、耿昇、史金波、白滨、黄振华、李玠奭、堤一昭等先生亦帮助我们订 正了大量的书目译名,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因为涉及的内容复杂,并包含了各种文字 的史料和研究成果,可以说是已经出版的《剑桥中国史》各卷中翻译难度最
大的一本。我们虽然得到了许多国内外学者的帮助,但还是有一些问题无法 解决,留下了少数疑点,并且很可能出现不少翻译错误,希望批评指正。《剑 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是反映 90 年代以前西方学者研究水平的集大成之作。 我们希望该书中文译本的出版,有助于国内学术界的研究工作。
导 言
构成本卷论题的四个政权,通常受到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的消极对待, 它们都被视为中国历史大转弯处的阻碍。每一个政权都由一个非汉族人的统 治集团所建立,在保持自身文化特性的同时,它们都统治过一个包括众多汉 族人在内的多民族的国家,并且控制了曾由汉族人长期统治的广大地区。这 每一个政权,都向中国文化的整体性、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至上观及其国际 秩序观提出了挑战。
然而,这些政权显然都取得了成功。契丹人的辽朝比汉、唐以外任何一 个先前的中国王朝存在的时间都长。907 年唐朝覆亡后的一个多世纪内,位 于今陕西北部和甘肃境内的党项人牢牢地掌握住了他们在晚唐时获得的地区 性权力,并进而建立了自己的西夏帝国,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存在了两个 多世纪。在契丹政权崩溃两个多世纪以后,蒙古人的元朝官方史学家勉强承 认了辽的正统王朝地位,但却否认西夏具有这种资格。而在我们看来,它几 乎同样具有这种资格。这两个政权都是长期存在的稳固的政权,坚定地植根 于部分地由汉人栖息达千年之久的地区内,都面对着一个敌对的汉人政权宋 王朝而长存;后者在人口数量上以 20 比 1 超过它们,其经济资源更是占有压 倒的优势。这两个国家都通过战争而使宋停战,迫使宋承认了它们的存在以 及作为独立政权的平等地位,并以和平为条件获取了大量财物。
女真人的金王朝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它在一个一向作为中国人世界的遥
远边疆的地方出现,先是征服了辽,接着用强力控制了宋的整个中国北方地 区。契丹人和党项人所建立的不过是一个包括汉人在内的多种族的边疆政 权,尽管汉人可能占人口的多数并肯定是国家大量财富的生产者,但他们并 不占有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而金帝国却拥有急剧膨胀的 3000—4000 万的汉族 人口。与契丹人和党项人相比,女真人政权极有必要去适应传统的政权方式。 它也是一个更货真价实地声称是宋的势均力敌的对手的国家——另一个中 国。
蒙古人的元朝同前几个王朝完全不同。说到辽,它在中国的版图,至少
在其初期,不过是一个其政治中心始终位于它家乡草原的政权所进行的近于 附带性扩张的产物。女真人保持了他们在东北地区的部落领地,但很快他们 实质上就变成了一个连其首都也建在中国的中国王朝。蒙古人推翻了西夏和 金,占据了中国北方,而这不过是他们那意图征服世界的军事力量所进行的 急速扩张的一部分,这一意图导致他们控制了从匈牙利和波兰边境直到日本 海的欧亚大陆。蒙古人关于“天下”的概念,远远超过了汉、唐、宋以及任 何其他中国政权所能梦想到的范围。一时间,中国不过成了一个大得多的政 治秩序中的一部分。到忽必烈征服南宋并把这整个国家置于蒙古人的统治之 下时,蒙古人的帝国也随之破裂成若干相互对立的汗国,但是中国——此时 是整个中国,其人口超过 1 亿——仍然仅是一个更大的帝国的一部分。与前 几个政权不同的是,当中国的元政权崩溃时,蒙古人仅仅是撤回到了他们草 原上的家乡,在几个世纪内依然是一股较强的力量。
这些政权的每一个都有它自己成功的方式,这些占支配地位的民族的每 一个也都在展示适应性的同时保持了自己的特性。他们在几个世纪内控制了 中国北方的广大地区。举例来说,北京一带就被他们牢牢地掌握了达四个多 世纪;而甘肃的西部地区,则是在外族人统治了六个世纪之后,才在明朝第
一个皇帝时由汉人恢复了控制。此外,整个中国北方也被非汉人统治了两个 多世纪。
尽管中国落入外族人之手的部分在不断扩大,还是可以从一个不同的角 度来看看这些政权,把它们视为一个更为漫长的反向进程的一部分。在这一 进程中,中国式的官僚统治方式成了东亚的政治规范,被那些汉人控制范围 以外的政权和那些传统上非中国地区的政权所采纳与适应。这一发展可以追 溯到高句丽,追溯到新罗和百济的高丽王朝,追溯到 7 世纪以后统一的新罗 以及 7—8 世纪的日本。作为一个稳固的东北国家的辽,是直接承自于辽东的 渤海(719—926 年)的;在契丹人国家的建立过程中,对渤海的征服可能是 比在 937 年获得中原的十六州更为重要的步骤。渤海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 有五京,有一个构造精巧的汉式的官僚政府,有一批精通书面汉语的精英, 有一种在唐帝国的边疆出现并繁荣了两个世纪的发达的文化。1一个多少与此 类似的南诏政权自 8 世纪初建立,它占据了现今的云南。②这两个具有强烈独 立性的唐的“附属政权”,表现出大体一致的政治发展——非汉人对中国制 度的适应——这是把邻近的人民纳入中国的制度与文化体系的重大步骤的一 个方面。
这种发展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出现:能提到的有西夏、高句丽,还有越南
——它于 10 世纪初最终摆脱了中国人的统治,并以中国模式建立了一个独立 的国家③——这些民族有的在中国的地方行政管辖下生活了几个世纪,当他们 最终挣脱控制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时,都继续采用了熟悉的管理方式。在另 一端,日本、渤海和南诏占据着从未被中国王朝有效统治过的地区,但它们 的民族也熟悉中国及其制度,当它们自身形成独立国家时,也效仿熟悉的中 国模式。这各种不同的适应就出现在一个正发生根本性变革的世界中。
1 ①关于渤海的出现,见[512]崔瑞德、费正清编:《剑桥中国隋唐史》,第 440—443 页。
② 关于南诏,见[23]查尔斯·巴库斯:《南诏王国与唐代中国的西南边界》。
③ 见[495]基思·W.泰勒:《越南的诞生》。
晚唐的力量平衡
传统的中国历史编纂学在涉及异族时的问题之一,就是失之于用恒久不 变的理论去硬套不断变化着的现实。古老的“五服论”观念幻想着这样一个 世界:中国,更确切些说是中国的王朝,在这个世界上受命于天去统治人类, 它是无可争议的权力的惟一合法的拥有者,这个权力既是政治上的,也是文 化上的和道德上的。它周围的民族,都是“番人”,他们并没有充分参与中 国文化,应该在五服模式内心甘情愿地服从皇帝,做他的臣属;他们的国家 应该是处于皇帝的道德权威之下而又在他的实际控制和他的文官直接管辖的 范围之外的一种周边地带。这一模式无视多少个世纪以来与外部世界的交 往,坚持作为世界的象征,就像中国的上流人物所想象的那样。建立在截然 划分中国人与番人的想象中的世界基础上的这些看法的残渣浮沫,在本卷所 论述的这个时期之后的几个世纪内,继续在侵蚀着中国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的 基础。
这个理论在遥远的过去或许具有某种合理性,那时中国的周边被那些文 化发展水平较低、其政治组织结构松散而又不够完整的民族所环绕。但是到 了唐代,这种情况最终发生了变化。在隋朝时期,中国还只有朝鲜半岛北部 和东北地区东南部的高句丽这样一个邻居可以马马虎虎宣称为“国”,因为 它主要为定居人口并具有稳定的制度。其他所有从云南直到河北边境的边疆 民族都是部落民,他们中的很多人还过着半游牧生活,没有任何常设的大规 模的政府机构,尽管在危机时期他们可以联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潜在的威胁。 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中没有哪个民族拥有书面语言,只有高句丽是例外, 而它使用的也是中国的。到 750 年,这种状况被完全改变:晚唐的中国被一 些稳定的国家所包围——云南的南诏,沿着四川、甘肃和今新疆的漫长边界 上的极富侵略性的吐蕃王国,位于西域的大食王朝,蒙古草原上的突厥汗国 及后来的回鹘汗国,东北的渤海,朝鲜半岛的新罗,还有远方的日本。所有 这些国家都有一批通晓书面语的精英,有的是以汉文作为其书面语,有的则 是使用自己的书写体系。
8 世纪 50 年代至 60 年代发生的事件进一步巩固了这种局面。在安禄山
叛乱的灾难之后,唐朝军队放弃了他们远在新疆的西部保护国,也放弃了位 于今吐鲁番、哈密和河西走廊的曾在中国正规的文官机构管辖之下的广大地 区。甘肃全境被吐蕃人占领。从 8 世纪 30 年代至 50 年代,唐朝军队进入帕 米尔地区,与大食的军队在拔汗那附近的怛罗斯城作战,并进攻南诏,试图 征服东北的契丹人。763 年以后,唐完全处于守势,唐朝再也没有派出远征 军企图征服任何一个邻国。甚至当 9 世纪 50 年代机会出现时,唐王室仍然谨 慎小心地不打算收复丧失的西北各州。
8 世纪末和 9 世纪初,一种新的稳定的国际形势逐渐形成,在此形势下, 唐朝采用了外交与武力并重的方针,活跃于国际舞台上的其他成员也在盟约 的基础上逐渐结成了稳定的相互关系。822 年,唐朝和吐蕃在平等的基础上 最终会盟,从而也加入了这种国家间的体系。中国从此不再是国际关系环绕 的中心,尽管仍有使节和使团继续定期拜访长安。在西方,回鹘人、吐蕃人、 南诏人和阿拉伯人相互纷争不已,从而发展了他们自己的结盟与和约网络; 东北方的新罗、渤海和日本,通过把汉语作为共同语和采用从唐制中吸收的 礼节,形成了另一个外交网络。这些网络都没有唐朝的直接参与。
840 年时,中国的紧邻中惟一不具备国家形态的是契丹人和奚人的部落 民族,这些人生活在今河北的北部和辽宁的西部;他们此时尚是回鹘可汗的 藩属,尽管也仍然与中国的朝廷维持着紧密和正常的关系。
840 年左右,亚洲北部的稳定开始发生动摇。首先,吐蕃王国骤然崩溃, 能令人满意的解释是其国内原因所致。紧跟其后,回鹘帝国也土崩瓦解,回 鹘人放弃了他们的都城哈剌巴剌哈孙,把他们在漠北的家迁到了新疆东部的 吐鲁番、哈密以及河西走廊。他们的藩属契丹人和奚人转而效忠唐王朝。
到这个世纪末,中央权力的崩溃像疫病那样在东亚蔓延:唐帝国被黄巢 叛乱摧毁,从 880 年以后,这个帝国只是保留着一个名号而已。在 907 年唐 朝正式覆亡前的很长时间内,中国实际上被众多独立的地方政权所分裂,它 们互相争霸,战争频仍。907 年以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被 分为 10 个之多的地区性国家。到 9 世纪的最后几年,日本的中央权力也开始 坍塌;在朝鲜,新罗王国分裂成三个地区性的军阀国家;在东北地区,渤海 走向衰落;远在西南的南诏也在分崩离析。五代期间中国的支离破碎与东亚 各地此时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
与这一背景形成对照的是契丹人的辽国的出现。就像人们有时指出的那 样,在唐朝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国际秩序,并非突然间被打破。那一秩序在
8 世纪末已然不见踪迹,它被改变成了某种全新的东西,被一种新颖的国际
关系框架取而代之。但是这一框架也在后来被打破,公元 10 世纪时,国际形 势在长达 60 年的时间里变幻无常,到处都在发生政权的崩溃。在这种近于无 政府的混乱状态下,契丹人渐渐地、几乎是意外地成了中国北方以及草原世 界上那场军阀政治争斗的参加者,主宰这场争斗是他们的首要目标。此外, 这种四分五裂的状况延续了很多年。就中国本身来说,政治分裂持续了将近 一个世纪,从公元 880 年黄巢攻陷长安起,直到 979 年宋军最终征服北汉。 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被多达 9 个或 10 个地区性国家所割裂;在
960 年以前,北方一直被一系列不稳固的、短命的军事政权所统治。正是在
这一时期,军事力量决定着政治状态,并继续成为宋初几十年间的一个主要 因素。
10 世纪初不仅是中国北方军事首领居于支配地位的时期,还是有很多地
方军阀为非汉人军事首领——尤其是沙陀突厥人——的时期。李克用在这批 人中最为强大,他曾经充当镇压黄巢的工具,在 907 年唐朝正式灭亡前的很 长时间内他一直是山西北部实际上的统治者;在 9 世纪 80 至 90 年代使摇摇 欲坠的唐王朝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持续不断的内战中,他是政权的竞争者之 一。唐亡后,他的国家(号称晋)成了一个独立的实体。921 年,李克用的 继承人灭梁,重新统一了中国北方,建立了恢复旧名的后唐朝(923—937 年),自称帝。
在 1/4 世纪中,整个中国北方都处于沙陀人统治之下,先是后唐,接着 是其继任者后晋(937—946 年)。早在 905 年,李克用就已经与契丹人结成 过一次短暂的联盟。到 10 世纪 20 年代,契丹人被吸收为具有充分资格的中 国北方政治的参加者:后晋成了契丹人的傀儡并将边境的 16 个州连同其汉人 人口都割让给了契丹人。就连中国南方各个独立的朝廷也都乞求与契丹人结 盟。944—947 年,契丹人尝试入侵中原,他们攻入后晋的国都,灭了后晋, 并草草建立了一个他们的政权;但他们明智地认为风险太大而决定撤军,把 中国北方留给了另一个沙陀军事王朝后汉(947—950 年)去掌握。尽管作为
一个王朝,这个政权不久就覆亡了,但它的继任者却在山西的沙陀人老家将 独立地位一直保持到了 979 年。
中国北方的大片地区就这样多年处于沙陀人的统治之下;至于山西北 部,则长达一个世纪。但是沙陀人并不是这一时期在中国的土地上的地方政 权中惟一的外族首领。西北地区在 9 世纪 40 年代前曾是吐蕃人的占领区,而 此时,它则被形形色色的地方军阀所割裂:敦煌的汉人,吐鲁番、甘州和肃 州的回鹘人,凉州的吐蕃人,鄂尔多斯南部边界的党项人。就像沙陀人那样, 党项人也一直居住在被唐朝作为边境要塞的地区内,并且在整个 10 世纪初的 动荡不安的岁月中牢牢地掌握着他们的地方权力。他们后来作为一个强大的 多种族帝国的创建者而出现,这个帝国就是西夏,它在 11 世纪初收拾了自己 控制下的西北地区的所有割据性地方政权,同沙陀人一样,党项人也不是入 侵中国领土的外来者,而是在深谋远虑的管理方针下定居在唐朝版图以内的 非汉族人,他们长期以来就已是唐朝地方体制和军事体制的一部分。
由此我们所论述的主要政权中的两个——辽和西夏的根基都可以追溯到
9 世纪末和 10 世纪初的政治与军事动乱中去。看看它们在唐代创建的边疆秩 序中是如何扎根的,这一点同样重要。
边 界
中国传统的历史学把契丹、女真和蒙古人描述为闯入“中国人”领土的 “外人”。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简单化认识,应当将其永远根除。①无论现 代的历史地图集是如何标示的,唐人同其前人一样,从未对北部边界作出过 任何明确的界定。虽然人们有时也提到“长城”和一些仍然存在的早期城堡 的遗迹,但这种说法只是用来表达关于中国边界的一种含糊不清的看法。① 从来就不存在一条连续不断的防御线或经过划定的边界。倒是有一串设防的 边疆州和县,战略要地筑有少量要塞,一些屯田、军马场、烽火台和警戒哨 所散布在各处。这是一个纵深防御体系,其中坚力量由灵州、太原、大同和 北京等地强大的藩镇军队所组成。只有在与吐蕃接壤的地区,才迫使唐朝维 持着一个庞大而固定的防御体系;也只有在这一地区,才经常通过相互协商 对有争议的地区作出划定。但是在北方,唐朝的控制是由边疆各州的权限来 明确的,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
这样的“边界”被唐初军事政策的另一方面弄得更加模糊不定。边疆地 区的部落民在一定程度上被一种复杂的契约和协定体系带上了中国的政治轨 道。通过这一体系,他们被纳入一种间接统治的制度中,在这一制度下,他 们的酋长受到唐朝政府“羁縻”制的任命,被赐予封号、官爵、品级和俸禄。 为这些部落集团设置了羁縻州和都督府,受唐朝边疆长官的监管。他们事实 上并没有加入唐朝的政治体系;更确切地说,他们的酋长是根据民族习惯来 统治他们的人民。这种赐予他们中国封号的等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中 国的术语对当时的部落组织结构的正式认定,它能稳定地持续下去,不论是 对那些部落酋长还是对唐朝政府说来,同样都是一种既得利益。这些部落酋 长们还不时被赐予新的封号,并得到礼物和钱财以确保他们继续效忠。
较大和较强的边疆民族及其他们的最高首领甚至通过下列方式正式步入
了唐朝的组织体系:赐他们以唐室的姓,这意味着他们已被接纳为皇室的亲 族;他们的统治者与唐朝的公主通婚,建立同朝廷的姻亲关系;他们未来的 统治者作为“质子”到中原来接受教育,通常是在皇帝的卫队中担任一个较 长时期的侍卫官。派往中原的使团,除了正式使节以外,常常包括大批显赫 的部落成员,这些人也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中国通。这些措施当然都不能使汉 人对部落酋长们有多深的了解,但它们却成功地使部落酋长们获得了关于首 都与朝廷、中国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第一手知识,帮他们造就了少数通晓中国 语言和习俗的有影响的人物。唐代中国的紧邻中,没有哪一个实际上是不了 解中国的,总而言之,它们都选择了中国模式去模仿。
由此看来,唐代中国的“边界”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有一个外 部环状地带,那里的人民因为加入了纳贡体系而成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 有一个在羁縻制间接统治下的部落民的内部环状地带;还有唐朝军事防御体 系的外界和有效的文官管理的外界。
在宜于从事长久性的农业与只能支撑游牧经济的地区之间,当然还存在
① 关于游牧民与其定居邻人间关系的一项有意义的新分析,见[248]阿纳托尔·M.卡扎诺夫:《游牧民与外
部世界》。关于汉代以来中国与其草原邻人关系的一个新解释,见 [26]托马斯·J.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界: 游牧帝国与中国》。
① 关于这个问题,见[533]阿瑟·N.沃尔德伦:《长城:从历史到神话》。
着一条恒久不变的“生态学边界”,它限制了汉族农业人口扩张的可能性。 最后,还有一条有时极偶然地起到与生态学界线作用相同的边界:即在那些 多少同源的汉族人地区与其他人居住的地区之间的边界。在唐代,不论是军 事防御体系的界线还是文官管理的界线,都不能代表种族的或文化的边界。 大量非汉族人在这些边界以内生活了许多个世纪,汉族人与其他种族集团杂 居和通婚,其中一些人已经部分地或完全地融合。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 少在东汉时期当成千上万的羌人、匈奴人、鲜卑人和其他边疆民族大规模定 居时就开始了。在 4—5 世纪,又有大批非汉族入侵者蜂拥而至。人们习惯上 认为这些民族迅速地向汉人的生活方式同化,但是在 6 世纪,他们中的很多 人仍然保持了他们自身强有力的种族的和文化的同一性,而居住在边疆地带 的一些汉人却在某些方面采用了非汉族生活方式。
初唐政府还让一些较大的非汉族集团——羌、党项、吐谷浑、吐蕃、突 厥、回纥、契丹,甚至来自中亚的粟特人——定居在北部边界的一些州中。 这些民族的人数多达几十万。它们有的愿意融合进来并选择了农民的定居生 活,尽管汉人强迫定居的尝试遭到了另一些集团的激烈抵抗。有一些人仍主 要是牧民。但他们对于唐政府的重要性在于,他们负责看管着巨大的政府牧 场,可以为骑兵生产马匹,并能生产其他家畜。在这些少数民族集团中,有 很多仍保留着自己的部落结构和自己的部落酋长。他们中的很多男人被编入 唐朝军队,主要是充任骑兵,他们自己的酋长就是他们的指挥官。
在今甘肃省,青海东部的边疆地区,陕西、山西和河北的北部,当时形
成了一条由少数汉族居民和多数非汉族人杂居的宽广的地带,他们大多能和 平相处;那里还有一些从事屯田的驻军,既有汉人也有非汉人,其居住地与 当地的农民和半游牧的牧民相邻。通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的,就这些民族 的特征而言,远未达到相互间的一致,有些人以视自己为唐朝的子民为要, 另一些人则强烈地信守着他们的部落传统。
由此看来,即便是唐王朝权力的巅峰时期,企图为它的北部边界设想出
一条现代意义上的截然划分的国境线,明确地为主权地区作出界定并将不同 的民族区分开来,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相反,那是一条宽阔的过渡地带, 在这个地带内,所谓同一性、忠诚和权力都在不断地改变着与冲击着新的平
衡。
880—907 年间唐帝国的崩溃和各个新的独立国家的出现,无论在唐朝疆 域以内还是以外,都带来了势不可当的政治变革,而留下的却是前所未有的 中国北方混乱的多种族边缘地带。中国的中央权力不复存在,但其地方上的 军事领导权却完好无损,甚至由于来自中央的束缚力已经解除而更具有扩张 性。与过去的主要区别在于,边缘地带成了新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崛起从而影 响中国北方其他地区的地区。以山西为基地的沙陀突厥人的国家和鄂尔多斯 边疆地区的党项人政权,就是作为唐代边疆军事编制的一部分而发展起来 的。沙陀人复辟唐朝的尝试,其主要的根据就是唐朝的权力正是由一个边疆 军事长官的权力孕育而来的。
这也是一个古老趋势的延续:自从拓跋魏兴起以来,一个接一个的中央 集权政权,都是以北部边疆的失控地区为根据地,由那些边疆军事大员们所 创建的——拓跋氏本身就是在大同地区发展起来的;其后继者西魏和北周的 统治者原是河西走廊地区的军事指挥官;隋王室也来自同一个集团;至于唐 王室,与北周和隋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其最初的权力基础是在太原。它们起
先都是军事政权,它们都能从汉人和非汉人世界中争取到支持。 同一个趋势还在延续,但带有某些重要的区别:辽也兴起于北方边疆地
区,可是它在中原取得了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后,却决定进行反向的重大征服。 金是从作为中国式的辽帝国在北方边疆的一个依附民族而兴起的。通常被视 为自成一体的蒙古人,在铁木真即位以前很多年内都是金的边疆臣属,就像 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那样。女真人和蒙古人的特点在于,10 世纪以后边界 本身已经移动了:金和蒙古的帝国外界已不同于中国世界的传统边界,也不 同于辽、金与宋之间的边界,而是一个“扩大的中国世界”的边界,这条边 界是通过契丹人对今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地的占领,并以唐代中国 的模式为基础在这里立国、确立边疆关系体系后形成的。所有这些民族都不 是作为新来者或与中国体系无关的完全的局外人而强盛起来的,他们很久以 来就已经是中国体系中的一部分。由于生活在边缘地带,他们可能更熟悉偏 远的边疆地区,而对王朝权力和文化的真正中心则不甚了解,但是,从某种 程度上说,他们毕竟仍是参与者。
外族人
这些民族对那些被他们用武力征服的社会来说是些什么样的外来人?他 们的共同点是什么?用大倍数的历史透镜来观察,我们可以把征服王朝视为 从西周以来就存在于汉人与其北方邻人之间的古老的对抗这样一个更长的阶 段。在西周时期,位于渭河盆地的中心地带就曾遭受半游牧民的入侵。①
秦汉时期,匈奴联盟是汉人的主要对手。随后是公元 3 世纪的鲜卑人和 其他部落,他们成功地取得了对中国北方各州的统治,并在中原的土地上建 立了自己的国家。在唐王朝失去了它的霸权地位并从 10 世纪初起最终分裂为 若干小国之后,边疆冲突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960 年后宋重新统一中国, 与此相并行,一种正在稳定发展的联合体国家已由严格意义上属中国边疆地 区的北方诸民族建立起来。无论如何,把这些由北人建立的国家视为与定居 汉人的稳定的帝国完全不同的游牧帝国是错误的。建立了辽、西夏、金、元 这些国家的民族,从任何意义上讲,也不是完全的游牧民族。契丹人和蒙古 人的经济在最初时是以畜牧为基础的经济,他们的财富就是许许多多的马、 羊和骆驼。但是,中国没有一个“游牧民”邻居是纯粹依靠畜牧的。他们始 终从事着某种边地农业并进行大规模的贸易活动,从中得到一些畜牧业本身 生产不出来的货物以作为生活的补充。在对中原进行征服以前,契丹人就从 事一定的农业活动并已长期定居,他们同时还有一批汉人的工匠和汉人及回 鹘商人。
严格说来,女真人完全不是游牧民。甚至那些生活在东北地区深山老林
里的“生女真”,也是定居一处的,他们依靠渔猎和某种农业为生。他们不 住帐篷,而是住在由一个个木屋组成的村庄中。东北平原上的女真人,在被 契丹人吞并以前一直是渤海国的一部分,他们也不是游牧民,尽管他们有成 群的马。女真人中这些生活方式上和经济上的差异,可以从“生”女真和“熟” 女真这些称呼上反映出来,这些称呼在辽代就已经流行了。党项人在他们独 立以前很久也已采用了一种混合经济。因此,把所有这些政权的建立者都一 概而论,皆以“游牧入侵者”作为他们的特征,无疑是一种天真的、过于简 单化的认识。
历史学家必须注意的另一个简单化倾向是术语的使用。当我们使用契
丹、女真、党项(译者注:元代蒙古人称为唐兀)或蒙古这些术语时,应该 记住每一个术语所指的不是一个纯粹同种的民族,而是一个综合的实体。契 丹、女真或党项这些称呼,实际上是指在契丹人、女真人或党项人领导下的 那些联盟。这些名称从语言学上说就是这些联盟内部居于支配地位的集团的 名称。这些联盟本身都是多种族和多语言的,就像本卷各章所充分阐明的那 样。例如,契丹联盟就包括了奚人和回鹘人这样的与突厥有亲缘关系的部落 和种族集团,此外当然还有类似室韦人的蒙古人,类似熟女真的通古斯人, 但是在这个联盟内使用的共同语则必须是契丹语。后来这个联盟还扩大到了 渤海人和汉族人。女真人同样是这种情况,在他们的联盟中我们发现除了蒙 古人以外,还有其他通古斯部落。蒙古人本身也吸收了与汪古人类似的说突 厥语的部落,更不必说在蒙古人大规模远征中亚和西亚后处于蒙古人势力范 围内的那些中亚人了。中国北部和西部边疆的这些民族,其种族和语言的构
① 见[133]傅海波:《多种族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结构成分的作用》。
成总是变动不定的:所有这些部落要么是自愿加入占支配地位的部落,要么 是通过武力和信仰而被置于他们的首领之下。
所有这些民族有一个共同的方针,就是把被征服的或与之结盟的部落中 的士兵编入他们自己的军队,通常由他们原先的军事首领指挥。在征服汉人 定居人口占数量优势的地区并在这些人口归附之后,所有征服者都遵循同样 的一体化方针。在武器的制作和针对筑墙城镇使用攻坚器具方面,汉人的专 门技能受到欢迎。其他一些新征召的汉人士兵则作为步兵使用,而骑兵主要 是非汉人分队的特权。“契丹”、“女真”和“蒙古”军队一贯由多民族组 成,并且包括了大量的汉人士兵。
因此,我们若把宋对抗其敌人的战争视为纯粹的抵抗外族人的民族战争 或种族战争,这是颇有疑问的。我们或许可以把以宋为一方,以辽、西夏、 金或蒙古为另一方的战争看作中国内战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中的一方是在外 族统帅的指挥下作战,它配置了人数上略占多数的非汉人分队。
当然,上述这些推断并不是肯定的结论,更明确的解释还有待于对 10—
13 世纪的战争做更深入的研究,尤其是要从民族方面对辽、金和蒙古军队做 出数量上的分析。不过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当金朝的统治者海陵王(1150
—1161 年在位)动员全国在 1159 年和 1160 年与宋交战时,作为主力的女真 猛安谋克军队为 12 万人,而被征来参加这场战争的汉人却不少于 15 万人, 此外还有在华中进行水战的 3 万人的水军。因此在他们的军队中占多数的不 是“女真人”而是汉人。
最后,我们还须记住,汉人与非汉人之间的对抗,不能以传统的中国方
式构想为高等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对抗。无论如何,不能设想从 10 世纪起在中 原的土地上建立了国家的那些征服者是突然间冒出来的,也不能设想他们是 在政治组织结构和文化成就都微不足道的水平上骤然起家的。
党项人的西夏国是一个特例:他们既不是征服者也不是入侵者,几个世
纪以来他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区,那里成了他们国家的中心。党项人从人种 起源上说很少是征服的结果,更多地是不断地吸收其他部落的成员而结成联 盟的结果,联盟中也包括汉人、吐蕃人以及位于鄂尔多斯地区和今甘肃省的 较小的种族集团。同样,当他们在 11 世纪中叶正式独立时,人们不能根据不 着边际的假定把他们形容为未开化的野蛮人。
尽管把各式各样的联盟国家都视为完全的中国化国家是一种夸张,但汉
人的帝国和他们所谓的番人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影响一直持续了好几个世纪, 这却是历史事实。汉人影响其相邻民族制度结构的一个标志是,在职官方面 有大量词汇从中国借了过去。早在初唐时期,突厥人就采用了一些汉语的官 称。契丹人自己的很多职官称呼,也是从汉语借来的,如 hsin-kun(相温), 在汉语就是“将军”;再如 hsiang-wen(详稳),它产生于几次音译,是由 汉语的“相公”派生而来,本是对大臣和阁员的一种称呼。蒙古人甚至在 1206 年宣布成吉思汗为其最高统治者之前,就在他们的语言中采用了汉语的词汇 “王”,他们叫 ong;还有“太子”,经由突厥语的 taysi,到蒙古语中成了 taisi(台吉)。这两个词在《蒙古秘史》中都曾使用。这类借词显示了汉地 的制度与术语的声誉和影响,尽管这时是在不同于其中国原型的社会与政治 环境中使用它们。
外臣与太上皇
在这些征服王朝建立以前很久就已经开始的汉人与外族人相互影响的另 一个方面,是朝贡臣属关系以及在边界的组织结构中非汉人的国家所充当的 角色。在中国的政治术语里,他们被视为外臣,这些外臣只是被羁縻在中国 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必须带着当地的特产作为贡品献给中国的朝廷。自公元
7 世纪以来,这种做法多少已成了契丹人的惯例,许多契丹的高官显贵被唐 帝国赏赐过爵位和封号。其中一些人被赐姓“李”,这意味着已赐予他们享 有唐室家姓的恩荣。这种方式经常采用,借以笼络外族首领更靠近朝廷。封 官也在把非汉人首领羁縻在中国的等级制度中起了作用。例如,我们知道 649 年在东北的松漠地区为契丹人设置了都督府。常常难以确定的是,这种中国 外部等级所包含的纯粹名义上的成分大到何种程度。受羁縻的部落或民族当 然在管理其内部事务方面保留了充分的自治权;但是,授予这些首领们的响 亮的中国头衔也为他们带来了声望。
女真人在辽朝的情况与唐朝世界时契丹人的情况相似。金王朝的建立者 阿骨打,其祖先几代人都曾担任辽朝边疆等级制度下的节度使,因此当他于
1115 年称帝时,就已经不是一个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无名之辈了。在辽朝时 期,除了全国性的宋代中国外,一个政治上举足轻重的新的中心在北方逐渐 形成,它在对待边界居民的方式上沿用了唐宋的先例。
至今仍有人认为蒙古人的情况不同,说他们完全是在中国的边疆组织结
构之外强盛起来的。其言外之意就是,在铁木真统治下的蒙古各部落,在他
于 1206 年称汗之前并没有在同任何一个帝国朝廷的相互交往中处于从属地 位;他们在巩固为草原地区支配性势力的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朝贡关系及其 伴随而来的被一个中央大国封官加爵之类的俗套的影响。然而,这种说法必 须予以摒弃。它的根据是《蒙古秘史》所描绘的 1209 年以前有关蒙古人早期 历史的图画。这一资料来源指出,铁木真和蒙古人——包括他的盟友和对手 两方面——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完全没有接触过中国文明或任何其他高等 文明,不具有国家形态,也未曾同汉人的哪个帝国有密切的关系。对于蒙古 人来说,12 世纪下半叶时有这么一个帝国,它就是金朝,而《金史》则对蒙 古人曾作为臣属而处于受支配地位完全保持沉默。
但是,宋的资料来源则描绘了一幅完全不同的画面,它显示出成吉思汗
的祖先不但是金的对手,而且是有自己的“国”的金的臣属。①为什么《秘史》 和《金史》都略去了这一情节很容易得到解释。《秘史》是一部浪漫化的史 诗,它把铁木真的生平展示为从早年的最低贱者直到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这样 一个上升的过程,所以在这部民族史诗中没有提到铁木真的先人曾为另一国 臣属的任何事实。《金史》则是在蒙古人统治时期编成的,它的作者有意删 去了所有有关成吉思汗或他的先人臣属地位的资料,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据以推断早期蒙古人有一个自己的“国”的资料,全都来自宋人的 有关材料。据记载,在一场战事爆发后的 1147 年,金人对蒙古人采取了抚慰 政策,蒙古的统治者称汗,建年号天兴。②这位当事的蒙古首领被某些学者确 认为合不勒汗,他是铁木真的曾祖,据《秘史》载,他甚至已经“统领了全
① 见[378]查尔斯·A.彼得森:《1211—1217 年宋对蒙古入侵北方的最初反应》,第 248 页。
② [596]宇文懋昭:《大金国志》,第 99—100 页。
部蒙古人”。宋人的资料还提到铁木真本人曾以一个外臣的身份朝拜金廷。③ 因此显而易见,铁木真并非《秘史》希望人们相信的那样,是一个部落背景 不明的冒险家,而是一位曾经接受过金廷的褒奖、封赠和礼物的王者家庭的 世袭者。
以上事例表明,契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的新兴力量的领导者同一个中 央帝国的关系已经是多么深,保持的时间是多么长;还表明他们在建立一个 帝国的前后,其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成熟都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他们熟悉“中 国的”制度。他们都是在支配内外关系的制度框架内登上帝位的,因此不难 想象这些外族统治者们是多么渴望成为“天子”,多么渴望进行封赏或接受 贡物;而不是被他们的“太上皇”封赏,或是派使臣给“太上皇”送去贡物。 唐代初期那些较之宋代有大得多的疆域的世界皇帝的形象,当然也影响了相 邻的部落联盟的领袖们,渐渐地,他们也凭借手中的权力开始要求并最终成 功地当上了皇帝和天子。
③ [585]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第 585 页。
多国制
中国从地理上被割裂成若干个国家,每一个都在自己的天子统治之下, 这在中国当然不是第一次。这种分裂在从汉末到隋的三个多世纪内存在过, 而在 10 世纪初的五代时期再度出现。就多国并存这一点而论,这个征服王朝 时期与先前的那些政治分裂的时代并无不同。但是在征服王朝的形势下出现 了某些新因素。
其中之一是政治中心的大转移。北京(燕)地区几个世纪以来都是一个 不太重要的远北边疆地区,主要是作为一个边疆要塞城镇,在全中国范围内 还不能起到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重大作用。当辽将燕京(它的南京)作为 其五京之一并使之成为辽帝国在整个定居区的首要行政中心时,情况发生了 急剧变化。金步辽的后尘,也立足燕京实施统治,这时他们称燕京为中都。 蒙古的皇帝也带着他们的大部分朝廷办事机构驻留此城,并改称其为大都。 金朝和蒙古人的元朝在现在的北京修筑了一座雄伟壮丽的帝国都城,其中包 括豪华奢侈的宫殿和园林。它给人印象之深,就是今日的来访者多少也要回 想起使北京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国都的金元时期。
五代时作为最高政治权力的角逐场而始终记录着历史的两座城市——长 安和洛阳,最终都失去了它们的显赫地位。9 世纪 80 年代以后长安遭到毁坏, 它的地位就再也没有比地方性的首府更高过,而整个西北也逐渐沦为落后地 区。后梁在东部平原的交通中心河南开封建都后,洛阳同样也开始衰退。开 封被重新统一了中国的宋再次作为首都。1127 年当宋人丢掉了整个中国北方 和他们的都城开封后,开始了中国政治重心向东北部转移的第一步。南宋政 权随即在杭州建立了“行都”,这里发展成了第二都城,其富丽豪华比开封 有过之而无不及。与此同时,作为中国北方主宰者的金,在北京建立了中都, 随着 1276 年以后几年间南宋的溃亡,杭州也永远丧失了其作为国家政治中心 的地位,此后近一个世纪内全中国都要服从北京的号令,直至 1368 年蒙古朝 廷被驱逐回蒙古人的草原故乡。明最初建都于南京,但在 1420 年以后朝廷迁 到北京,它的地位一直保持到本世纪中华帝国的寿终正寝。这种政治中心向 东北的转移改变了北京,使它从一个没有文化特性的偏远落后之地,一变而 成为一个统一的中国的首都,一个拥有大规模制造业的人口稠密的都市,一 个上演着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的舞台。然而,从经济上说,即便是在遭到蒙 古人首次沉重打击之前,东北部地区始终都是一个贫穷少产的地区,北京一 直依赖从长江的产稻区调进粮食,这就需要从水陆两方面对国内的运输系统 迸行彻底的改造。
如我们所知,中国多次被兴起于北方边疆的政权重新统一。这种情况发 生在隋、宋时期,元代时再次重演。中国的统一只能肇始于北方的观念到 13 世纪时几乎成为一种成规,在忽必烈掌权后,当他同意了一项宋人与蒙古人 的和约时,仍然将这一观念用作政治论据。北京和杭州两方的皇帝当然都认 为自己是君临中国世界的正统的统治者。不过蒙古人的胃口远远大于中国的 历代皇帝,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合理的版图不仅仅是中国,还包括整个世 界。这一想法在他们送给西亚、中亚甚至欧洲统治者的信中明白无误地表达 出来,信中要求他们投降大汗,并使用了由汉人发明的“天下”这一术语, 而它在蒙古人那里有了更为广泛和全面的意义,实际上是把所有已知世界都 当作了他们“未来世界帝国”的组成部分。这一思想意识还通过忽必烈几次
代价高昂的远征被带到了遥远的缅国、占城、爪哇和日本。所有这些国家都 曾不受拘束地处于宋朝纳贡体系的边缘,它们只有在有所请求时才派遣赴宋 使团。但是从未发生过宋廷试图派遣军队远征海外而强迫朝贡的事情,尽管 它拥有一支不容忽视的海上力量。蒙古人在间接统治吐蕃时所采取的强制性 做法,也可以看作他们世界性野心的一种表达。中国从没有一个王朝将任何 程度的权威加于吐蕃人之上,宋王朝一直满足于它邻接吐蕃的边疆并保持现 状;而中国巨大的经济、技术和军事潜力却被蒙古人利用来为扩张主义观念 服务,其野心勃勃的目标远远超过了以往纯粹汉人的国家曾想达到的任何要 求。
盟约关系
在中国重新统一于元朝之前,东亚世界的政治结构可以用盟约时代来形 容。尽管一项承认其他政权既合法又平等的盟约原则上似乎与一个帝国所宣 称的一统天下的观念相矛盾,但与其他政权订立盟约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 史。早在公元前 2 世纪,汉朝就对匈奴推行了一种抚慰政策,即必要时通过 送礼(主要是丝帛)、和亲以及对相邻的一些政治实体做出让步——这种情 况在中国的国际关系中成了反复出现的因素——以使这个不受统治的部落联 盟离开中国边疆。但是,在对付危险的敌人时此类约定总被视为仅仅是一种 权宜的、等而次之的解决办法,是当一个王朝不能赢得彻底胜利和征服时所 可能采用的一种手段。
就宋而言,它在 11—12 世纪征服王朝时期是以高度的现实主义政治为特 征的。依靠军事手段既不能打败契丹人的国家,也不能打败女真人的国家, 宋—辽以及宋—金关系史成了这样一种关系史:相对短的战争和主要通过输 纳大量银绢以换得的相对长的和平,停停打打交替进行。1005 年宋辽缔结的 澶渊之盟成了处理日后冲突的一个样板,在金灭辽之后,金人认为自己是辽 的合法接替者,因此理当从宋朝廷得到与从前同样的岁赂。澶渊之盟除了所 允诺的岁赂(这比“贡”更可接受,宋人曾小心翼翼地避免使用这一叫法, 因为它含有臣属的意味)以外,其内容还包括同意修正边疆地区的划界,以 及如何处理边疆地区和有争议的交界区的动乱的规定。盟约亦确立了沿边的 互市,开展由国家监控的商业贸易。
但是,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条内在的内容是两国相互间的承认和相互间正
式外交往来的建立。定期派出的使团有两个作用:互贺元旦和君主的生辰。 其他场合派出的使团是为了吊唁去世的君主或某位近亲。这些外交往来—— 其概念、仪式和外交辞令完全是中国人的——对双方都有详细的规定;在全 权代表的出行和他们谒见时的待遇方面,礼仪规则备受重视。除了这些按惯 例派出的使团外,一旦出现问题或进行某项交涉,还总要派出一些特使。
这种频繁的外交往来需要大量的文书工作,当代的资料中就保存了一大
批外交信件,因此现代历史学家们发现他们自己几乎被成堆的资料所湮没。
像 11 和 12 世纪这样的对其外交能进行如此详细研究的时期,看起来简直就 不是一个中国近代史以前的时期。宋,也许还有辽和金的使节,在他们回到 自己的国都后,要按规定写出详细的出使报告。其中的一些报告保存至今, 它们提供了宋朝使臣如何看待那些北方国家的引人入胜的信息,令人遗憾的 是另一方的类似的报告却没有保存下来。
但是,对其他帝国的承认,并不意味着地位上的真正平等。它们的统治 者,虽然其“皇帝”的身份得到相互间的勉强承认,然而却附有一种微妙的 区别:虚构的亲属关系的术语表示了地位的不同。双方的皇帝以兄弟或叔侄 相称,以便至少维持某种表面上的不平等。作为这种发展的结果,中国从理 论上说正是被单独一个虚拟的“家”所统治。由于在中国的家庭制中,不平 等地位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此,这种做法便暗示了敌对的皇帝之间等级上 的分别。对于宋来说,1141 年的和议是不同于这种方式的一个令人痛苦的例 外,它规定宋是金的“臣”,以便金在通信中可以直呼宋帝的家姓及他本人 的名字。这个奇耻大辱直到二十多年后的 1164 年才得以消除,那是在海陵王 统率下的侵宋金军战败之后,双方都急于恢复一种和平共处的策略。
从规范的观点看,这些调整双边关系的条约与西方人的概念不同。他们 不是起草一份共有的纸据并在上面由双方签名盖章,而是由每一方向对方发 出内容相同的誓书,誓书中庄严地承诺要恪守约定,并向天地神祇起誓。这 些内容当然都必须经过事先商定,因此订立条约的仪式是以誓约为其形式 的。这一程序是得到认可的,双方都依据相同的标准来办理。换言之,只有 那些具有组织结构上相同或相似的政府及办事机构的国家才能成为缔约方。 与宋缔结盟约的国家——辽、西夏、金——都采用了中国的制度,这就保证 了程序上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还扩展到了对使节的接待上。接待使节的仪 式令人回想起上古中国人的观念。这些礼节和仪式可以在描述礼仪的书籍《礼 记》和《仪礼》中找到,它们是周朝末年多国制的反映,后来时代的精细复 杂的外交程序由此与中华帝国之前的外交一脉相承。
毫无疑问,这种通过使节和信件而进行的外交接触,增强和促进了把这 些征服国家吸收到中国的世界中来。不仅在外交程序上以中国的先例为规 范,外交上使用的语言也是汉文。似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辽、金和西夏发 给宋的哪一封信件是用其本国的语言文字书写的,或者发往中原的文本的原 文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起草的。我们尚不清楚,对于这几个北方国家而言, 那些必须礼仪性地放置在它们祖庙里的誓书是否是用它们本国的语言书写 的。看来可以比较有把握地假设:不论这些国家的多语状况如何,在整个东 亚大陆,外交上的通行语言是汉文。
也有例外的情形。821—822 年,当唐穆宗与吐蕃缔结一项盟约时,就起
草了两种文本,一种是汉文,一种是藏文。正是因为这次盟约,吐蕃人在逻 些城(今拉萨)树了一块石碑,上面雕刻了藏文和汉文的原文。没有证据证
明 11—12 世纪的盟约也是这样使用两国语言的。甚至 13 世纪蒙古人写给宋
人的书信,似乎也是只使用了汉文,并且未附蒙古文本。蒙古人在东亚从事 外交活动时,既使用汉人,也使用完全汉化的非汉人,就像从前的辽和金那 样。宋作为全国性的汉人国家,似乎可以不必去学契丹文、女真文、西夏文 或蒙古文。我们知道,宋的一些使臣学会了说几句契丹话或女真话,但在宋 代中国,没有人能阅读他们的文字。宋朝为其出使人员制定的颇为详细的规 则中从未包括任何一种语言的训练,也没有任何宋朝官员能够读懂某种非汉 字的原文文书。这种孤立主义的和以中国为中心的态度,在明朝统治初期发 生了深刻的变化,当时建立了四夷馆,它为当局的外交往来提供外族语言文 字的基本知识。
如果说中国的分裂时期一直持续到 1276 年,那么政治上的四分五裂状况
无论如何在很多方面——包括外交往来上的技术性问题,如我们所示——还 是被一种共同的中国文明所笼罩。中国的政治分裂中固有的地方主义在某种 程度上被其他因素所平衡,这些因素趋向于将那些“藩”国包容进一个中国 人的更大的文化共同体中去。宋代国家的边疆从来就不是封闭的,尽管对于 生活在国界任何一边的普通人来说,不可能去做私人旅行。贸易,外交,尤 其是对一种共同的文化遗产的记忆,极大地缓和了中国的政治分裂状况,至 少就边界两边的意识而言是如此。五代时期以来就一直发展着的多国制,保 留了非常中国化的基本成分,即便它受到北方国家的很多外来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外来的观察者——马可·波罗即是一例——对这种 基本的中国共同体并不理解。对于 14 世纪的欧洲人来说,Cathay——它是由 契丹种族的名称派生而来的一种称呼,意为“北中国”——是一个与 Manzi
(蛮子,南中国)不同的国家。只是到了 16 世纪的“大发现时代”,欧洲人 才开始明白cathay与manzi实际上是我们现在所称的中国这个更大的共同体 的组成部分。
政府的模式
在中国,每一个征服国家同另一个征服国家以及同汉人的宋朝在很多方 面都有区别。它们的制度,即使都效仿自中原,也决非该模式的简单复制, 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从更抽象的意义上说,指出某些在各种程度上都能 适用于所有这些国家的普遍性原则,还是可以做到的。所有这些国家的政体 在统治其管辖范围内的多种族地区时,都经受了本土主义与文化移入之间的 根深蒂固的冲突。所有这些政体,都处于以独裁和官僚政治的成分为一方, 以封建和世袭制为另一方的基本对抗的压力之下。这些冲突的趋向,在政府 与行政的所有层面上,都影响了这些国家中的任何一个,正像本卷后面几章 将要充分展示的那样。
人格化的权力
一个在蒙古人身上最清楚地体现出的共同因素,就是加强皇权的人格 化。在一个很少或没有政府管理制度的好战的部落社会中,其首领与追随者 之间的个人关系就是最为重要的。他们的首领或统治者从经验丰富和忠诚的 战士中挑选他亲密的伙伴(蒙古语称为那可儿[n■k■r]),而圈外人则期望 有一位他们可以为其效劳的具有超凡魅力的首领。中国的政治传统中没有与 这些人格化的关系十分类似的东西。即使是在后期,当统治者与其伙伴间的 这种那可儿关系通过授“伙伴”以中原官称而被形式化时,社会实践中依然 遵守着沿袭下来的习惯。例如,耶律楚材(1190—1244 年,成吉思汗的著名 顾问)在汉文史料中是作为一位拥有中原官衔的人物而出现的,但实际上更 应该认为他是大汗的那可儿(他荣幸地被大汗昵称为“吾图撒合里”,意为 长髯人),而不是汉文意义上的“中书丞相”。统治者—伙伴关系的一个重 要特征是它超越了部落和民族的界线。任何被认为能对统治者的声望和权力 做出贡献的人都受到欢迎,而不论其种族或社会出身如何。在元代后期,皇 帝的私人朋友被称作“依纳”[i-na],这是由突厥语词的 inaq 转译而来,意 为“朋友、亲信”。当然,这种类型的关系,与其说是官僚政治的,不如说 是封建的。
另一个在辽、金、元时起了很大作用的因素是皇帝的家人,尤其是他的
护卫。皇权的行使,更多地取决于统治者的家人及其近亲,而较少依靠抄袭 自中原的制度。在阿尔泰语系的词汇里,统治者的家庭或营帐被称为斡耳朵
(ordo,蒙古语),或称为斡尔都(ordu,突厥语和蒙古语),从这个词最 终派生出了英语的 horde 一词以及其他欧洲语言里与它同源的词。在辽代, 皇帝的斡耳朵是他的军事权力和他的包括所有仆人、家臣以及地位不等的皇 室官员在内的家庭组织的支柱。很多用于国家办事机构的普遍性准则,似乎 并不适用于对斡耳朵的管理,并由此形成了一种个人的国中之国。不仅皇帝 如此,辽朝的皇后和皇室家族的亲王也有自己的斡耳朵。在汉文里与斡耳朵 对应的词是“王府”,意为“被封王之人的官府”。诸如此类的官府,在纯 汉人的国家(如唐、宋)中也有,但它们从本质上说还是诸王的家庭服务单 位,并成为官僚机构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斡耳朵则具有广泛得多的作用,
其组织更为松散,与中原制度中的对应物有着很大区别。①
在金代,皇帝的护卫尤其是皇帝和诸王的亲军(谋克)所起的作用在某 种程度上与辽的斡耳朵相同。②金帝国卫队的各军事分队绝大部分由女真人组 成,但与皇家氏族有联系的则是谋克家庭,其中也包括了为数众多的奴隶。 正式的诸王的官府(王府)始见于 1191 年,然而某些此类的官府当在此前
20 年就已经存在了。 蒙古人的卫队称为怯薛(kesig),这可以追溯到王朝奠基人的年代,那
时的怯薛是由不论部落亲疏而选出的优秀士兵和可以信赖的追随者组成的。③ 目前还不能明确地区分卫队与皇帝的普通家人之间有什么不同。卫队成员的 职责并不限于护卫皇帝本人,他们还负有为皇帝的家事服务的责任,因为他 们中的一些人担任着诸如博尔赤(意为“主膳者”)、哈刺赤(意为“掌酒 者”)之类的职务。显然,根据习惯,这些在皇室卫队和家庭中占居高位的 人,除了拥有蒙古人的职官外,还冠以中原的官称。在蒙古人统治初期,怯 薛这一组织也体现了行政机关的功能。自忽必烈时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 汉式行政机构的引入,怯薛丧失了它政治上的某种重要性,但是终元一代, 它所兼而有之的皇室卫队—家人和正式的官僚行政机构这种结构上的两重性 却始终保持着。卫队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当皇帝要选用人做他个人的代理人 时,卫队永远是他在人力支配上的可靠的贮存所。甚至晚至 1346 年,仍有卫 队成员(怯薛歹)被派往各省去担任监临官(达鲁花赤)。
独裁者与共议
近年的研究对早期的理论作了很大的修正,根据早期的理论,那些征服 王朝都是被专制的独裁者所统治的。虽然这些王朝的统治者往往具有极为强 大的个人权力和威望,但是,向被征服地区的所有人和全中国人民所展示的, 还有作为他们部落以往强有力的传统的另一部分遗产,即共议与公决。早期 的契丹人就是通过一个由各部落酋长参加的会议选出他们的首领来的;在策 划一次战役时,也经常召开这样的会议。女真人在战役之前,也有召集军事 聚会的习惯,在会上,所有与会者,包括普通士兵在内,都可以就作战行动 进行讨论。这种习惯以及与此类似的习惯,引得现代的某些学者可能多少过 于热情地把早期的女真人社会形容为“军事民主”。
甚至在那些以中原王朝为样板的帝国建立起来以后,这些传统依然延续
下来。例如,我们知道 1197 年金廷就是采用了高级官员表决的方式,以决定 选择哪一条路线来对付蒙古人的进攻。这样一种以投票来决定军事问题的组 织方式,是他们原有的公决传统的一种遗存,并且是对帝王独裁权力的一种 牵制。与此类似的讨论作战方针和策略的会议,在党项人中也有。
有关公决的最有启发和研究意义的事例是蒙古人的朝会或部落聚会—— 忽邻勒台(khuriltai)。新的统治者要在这样的会议上被选出或宣布;对于 这样一种程序,只有在假设蒙古帝国已被他们不知不觉当做了成吉思汗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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