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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4)



本卷提要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政治变革和“导民成俗”的人文育成,社会生 活习俗相应发生着深层次的推陈出新,呈现出一幅异彩纷呈的历史场景。本 书旨在把握文献及地下出土文字资料、田野考古发现,再构这一历史流程中 的社会生活习俗运作系列,透视其多棱凸现的经穿纬插网络,归纳其嬗变之 迹,获取其史识上的立体感、形象性和生动面,以深入了解这一时期社会生 活形态的实貌。


一、春秋战国习俗概述


(一)时代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一称“东周”,始于周平王元年,即公元前 770 年,又分 为春秋和战国前后两时期。春秋时期得名于经传孔子编修鲁史《春秋》一书, 是书记述史事,起自公元前 722 年,止于公元前 479 年,恰与一个客观历史 发展时期约略相当。战国一名,乃取之公元前 221 年秦统一中国前时人语言 中的所谓齐、楚、韩、魏、赵、燕、秦之“战国”七雄,史学界一般是把晋 国的韩、魏、赵三家灭智伯而瓜分其地的公元前 453 那年,作为战国时期之 始。年代起始如下:
春秋 公元前770—前454年

战国 公元前453—前221年

东周时代

  平王之前历代周王所统治中国的二百几十年中,立都主要在今陕西省长 安县的宗周,史称西周王朝。当时的王权体制相当强大,有“溥天之下,莫 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之说。周天子在直接治理的王畿区远近广大 区域,建立分封殖民统治网络,封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同姓或异姓诸侯国,又 有一批在不同程度上服属于周王朝的部族方国。不过,到西周王朝晚期,政 治腐败,社会动荡,王权体制式微。幽王时,内忧外患增剧,西方少数民族 犬戎,在申、缯等小国支持下,联合入侵宗周,杀幽王于驪山下,导致西周 灭亡。其后,周太子宜臼幸得诸侯国相助,继立为周平王,东都成周洛邑, 也即东周时代的由来。
平王东迁,王权名存实亡,进入诸侯力政、霸权迭兴的东周前半段春秋
时期。史称“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 由方伯”①。从此周王再无控制诸侯的力量,实际左右全国政局的,有所谓春 秋五霸,具体确指,说法不一,最主要的当推鲁、齐、晋、秦、楚、宋、郑、 吴、越等诸侯国,五霸即指其间代兴的一些国君②。这一时期,与周室衰微一 样,不少诸侯国的公室也在走下坡路,政权下移少数强大的卿大夫甚或卿大 夫家臣即“陪臣”手里。用孔子的话说,平王东迁以前,基本上属于“礼乐 征伐自天子出”时代,以后则进入“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 以至于“陪臣执国命”时期③。
战国时期,全国的分裂割据政局继续发展,列国间兼併吞灭,逐渐形成 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均势并立局面。《战国策》叙录称当时“万 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盖为战国”。五个千乘之国,别指鲁、 卫、郑、宋、中山等五国,亦不过苟存于一时,终相继为强国吞并。这些国 家,“谿异谷别,水绝山隔,各自治其境内,守其分地,握其权柄,擅其政 令,下无方伯,上无天子,力征争权,胜者为右,恃连与国,约重致,剖信



① 《诗·小雅·北山》。
① 《史记·周本纪》。
② 参见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5 页。
③ 《论语·季氏》。

符,结远援,以守其国家,持其社稷”①。后来七个万乘之国中的东方六雄, 最终也灭于西北雄国秦。随着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建立,长达五百余年 乱世的春秋战国时期,遂告结束。
  春秋战国乱世,有“礼崩乐坏”的政治变革和“礼从宜,使从俗”②的人 文育成,社会的大动荡带来的社会构成反复组合,使社会生活习俗相应发生 着深层次的推陈出新。如浙江绍兴出土春秋晚期《徐尹鼎》铭云:“敬盟祀, 纠建涂俗,以知恤辱”,可能是淮水流域徐人一支南迁附越后,申述要以故 俗自承自律自新,说明战乱的人口流动,越地习俗引入了外来调节机制,可 见当时形成的观念形态和处理方式上的随机应变“因民成俗”与社会的广纳 开放性状。当时的社会习俗,一方面是各地缘之间对固有旧貌的历史传承和 发扬,同时则又每受社会变革与地缘间交往交流而融会交合,发生种种变异, 从而展现出一幅异彩纷呈与凝塑内蕴的历史场景。
  我们所要勾勒的,就是这一历史流程中带有宽泛内约意义的社会生活习 俗运作系列,透视其多棱凸现的经穿纬插网络,归纳其嬗变之迹,进行宏、 中、微观并具的探索,勾其外在表象而勒其内在规律,加强史识理解的立体 感、形象性和生动面,以期在深度、广度、容量、层次、意境、视野上有个 较全面系统、较客观如实的认识,获得一些察古鉴今的启迪。

(二)礼与习俗的分合


  习俗是礼的本源,礼则为习俗的升华,广义的习俗也可包括礼。习俗, 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生活现象,文化属于生活的产物,习俗则为其 最亲切自然的表现。中国古代本有“礼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大 宰》:“礼俗以驭其民”,被放到与祭祀、禄位、刑赏等“国之大事”、“国 之利器”同等重要的位置。但至春秋战国社会生活中,礼又返本于俗,以其 特有机制,来调节伦际关系和等级关系,和谐人际间伦理情感,稳定社会秩 序,维系上层社会的运作和平民社会的凝聚不散。《礼记·大传》说:“百 志成故礼俗刑(型)”。礼见诸节文名物制度,化礼成俗,是为礼俗,复又 受上层统治阶级倡导,下层民间渐惯成自然,如此演为一时代的习俗,这构 成春秋战国时期固有的文化生活要征。
春秋战国的社会习俗,实包含着礼与俗两方面的分合内容。
礼指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包括行为外部表现的节仪及其中蕴含的思想, 带有自觉与有意识的性质。时代的演进,礼也不断被赋予新的社会内涵。原 初的礼,“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汗尊而杯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 其敬于鬼神”①,不过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环境中世代相继的本诸早先之俗而自 然积成的行为观念模式和社会规范,其中敬鬼神节仪尤成为核心部分,故有 云:“礼者,傧鬼神,考制度也”②。但至春秋时,礼经人为理性化,上升为 “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③的“国之大节”、“政之所成”④,



① 《淮南子·要略》。
② 《礼记·曲礼上》。
① 《礼记·礼运》。
② 《礼记·礼运》。
③ 《左传》隐公十一年。

并据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⑤,从而被灌入了社会化的政治 人文主义内容。到战国时,随着贵族世袭政治制度的全面瓦解,平民登庸并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角色作用,礼又有了新的调整,《荀子·富 国》核定:“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这种普及 化、全民化、复杂化的内容焕然更新的礼,已具有规范大社会思想观念及崭 新生活组成的性质功能,是充实社会结构新秩序、认同社会经济分配新形式 及保障新兴统治集团权力运作的重要准则。
  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外部表现节仪,有吉、凶、宾、军、嘉的所谓“五 礼”①。又有冠、婚、丧、祭、相见、乡饮酒的“六礼”,荀子言“修六礼, 明七教”,用六礼序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七大人伦 关系②。《仪礼》一书将礼分为冠、昏、丧、祭、乡、射、朝、聘等八纲,又 以细篇叙其十七种具体节仪程式。另外还有所谓冠、昏、朝、聘、丧、祭、 宾主、乡饮酒、军旅等“九礼”之称③。礼,规约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 娶、生老病死、祀神祭祖、社交待人、伦理公德乃至兵礼军训等社会生活方 方面面,这种泛礼主义,反映了春秋以来由社会变革所引起的人们立身处世 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转变。如果把当时社会视为“礼治社会”,虽不免 有把复杂社会现象简单化,但至少能道出中国古代社会确与社会学的“法理 社会”是有一定距离的。再来看俗,俗的性质内涵与礼有些区别。《说文》: “俗,习也”。《释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周礼·地官·大 司徒》:“以俗教安则民不愉”,郑注:“俗谓土地所生习也。”用今天的 话说,俗指民间社会初无意识的便习事象,久行乃约定俗成,复又制约社会 生活的实践形式。俗有相应的自然育成条件和平民性社会生活氛围,根源于 民间习惯,故有称习俗。古人有时也以“民俗”相称,《礼记·缁衣》:“故 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管子·正世》:“料事务,察民俗”,这里讲 的民俗,无非指俗必借于一定的种族或民群,与当今学界讲的以某国或某民 族传承性生活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学“民俗学”之“民俗”,概念有所 不同。
气候、地理、物产等所谓“风土”因素的自然条件相异,常形成不同的
俗。《礼记·王制》云:“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 民生其间者异俗”。俗的地域性是其一大特征,但因为民便习,若无对比, 常不易觉察,盖“身在庐山”之故。春秋战国的战乱和列国兼并,各地区间 的交往交流空前频繁,人们视野大大打开,有可能充分展开各地习俗间的比 较。《管子·八观》说:“入州里,观习俗”,《礼记·曲礼上》说:“入 国而问俗”,《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吕 氏春秋·责直论》说:“齐之与吴也,习俗不同,言语不通”,又说:“吴 之与越也,接土邻境,壤交通属,习俗同,言语通”,同书《异宝》说:“荆 人畏鬼而越人信■”,均是当时人对习俗地区性差异所见所闻的识别。俗的 地区性差异,主要因“风土”因素造成,故俗常与“风”相系,《新论·风



④ 《国语·鲁语》。
⑤ 《礼记·曲礼上》。
① 《周礼·春官·大宗伯》。
② 《荀子·大略》。又《礼记·王制》说同。
③ 《大戴礼记·本命》。

俗篇》云:“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 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此即所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 俗”。要知,古人说的俗、习俗、民俗、风俗,是讲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传承、 播及于其社会族体或集约人口团群的、在相对社会历史条件下自发约定、重 复习行的生活实践形式。
  由此看来,礼与俗,同属社会生活的传统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礼是 人为理性化的产物,经有意识提倡推广,成为中国文化的纵向线和大传统; 俗是社会因地制宜的生活实践产物,构成民间的横断面和小传统。作为全社 会生活运作准则的礼,是以“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①的政治内 涵为要征;作为民间普通社会生活实践形式的俗,起有简化社会活动过程和 调节人们行为观念的作用。礼与俗的关系,礼是俗的升格,俗是礼的底蕴; 俗经理性归范,存其合理,汰其恶陋,有意模式化,可上升为维系上层社会 运作和稳定下层社会的礼,同样,礼亦可对俗进行统整,随时加入俗的成分。 俗是礼之源,礼是俗之流,《慎子》说:“礼从俗”②,正有上述意义。显然, 礼、俗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交叉纠葛、彼此交流、循环推进的关系。 广容性、节仪化的礼,可与虽狭隘却实践性强的俗互为补苴,因势利导而返 诸社会,发挥改造社会风气的功能,《礼记·曲礼上》说的“礼从宜,使从 俗”,即有这层意思。俗经礼的统整,是为礼俗,“礼俗刑(型)然后乐”③, 这种经人为倡导的礼俗,返诸社会,为世俗所习,是为更生的习俗,已合两 者之长和补两者之短,其社会运操功能无疑大大增强,难怪会受到古代统治 者的重视。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各国统治者对俗的统整均有不同程度的重视,统整
的手段是靠政教、公德原则和因地因民制宜的“化”,在尊重俗的大前提下 用理性的礼乃至法进行“导”。如《论语·为政》说:“道(导)之以德, 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墨子·节葬下》说:“上以为政,下以为俗”,
《左传》庄公十三年说:“夫礼,所以整民”,《荀子·大略》说:“政教
习俗,相顺而后行”,《鹖冠子·天则》说:“为化不因民,不能成俗”,
《礼记·昏义》说:“教顺成俗”,《曲礼上》说:“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管子·法禁》说:“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这些经验谈,反映 了随着当时平民社会地位的上升和“民本”思想的明确,整合民俗已紧要地 摆到统治者的议事日程之上,其成功与否成为考其政治得失和社会风气正邪 的重要方面。换言之,这一时期的礼与俗,界限已难严格分开,“教民成礼”
①,可理解为“化民成俗”②,无不是指习俗的时代移易及应变。礼的俗化和
俗与礼交合,乃构成春秋战国习俗史上最生动最具特色的文化现象。 再构春秋战国习俗史,应充分把握这一时代特征的主线,充分把握文献
与地下出土文字资料、田野考古发现,更有必要启动现代思维认识,用深沉 的历史感知和认识尺度,去冷静审察中国社会早翻过的一章,调整情绪的点 染,不致坠入妄自尊大或妄自菲薄,了解历史,设计未来,提高我们民族的



① 《左传》隐公五年。
② 《太平御览》卷五二三引。
③ 《礼记·大传》。
① 《战国策·越策》。
② 《礼记·乐记》。

素质,造就新的史识与人格,这也是本书追求的宗旨。

二、人与社会


(一)习俗的社会育成氛围


  周代分封同姓和异姓诸侯,在全国要冲进行武装拓殖,据说“立七十一 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①,用来夹辅周室。“体国经野”,国城及郊地,居 民为周的族众平民和胜国遗民,称做“国人”;郊外广野有邑,为“野人” 所居,不外是一些古老部族的后裔、蛮夷戎狄或流裔之民。②列国大体皆然。 在文化习俗上,国人与野人有一段间距,“蛮夷反舌殊俗异习之国,其衣服 冠带,宫室居处,舟车器械,声色滋味皆异”。③至春秋战国时期,列国“启 土安疆”的“领土国家”意识相继规立,定民之居,编户齐民,移风易俗, 原先依文化差异和地缘种族划分国人、野人的界限逐渐消泯,“在国曰市井 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④。如齐国管仲有“参其国而伍其鄙”的 改制,“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 世同居,少同遊”①,以至“邻邑相望”,“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②。 晋卿赵简子家臣尹铎又有本之户籍编民的“损户数”之举③。楚国曾推行集中 管理国土编制的“书土田”。④后吴起变法,有“一楚国之俗”,“令贵人往 实广虚之地”⑤。越国有类似中原国家的将村社户口土地登记成册的“书社”
⑥之制。秦国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明尊卑爵秩等级,
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社会风气为 之改观,“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汗,其服不佻”⑦。尽管 列国的变革之势复杂多异,但启土安疆和编户齐民的制国环境,均各个为习 俗深蕴提供了社会舞台。“古之戎狄,今为中国,古之躶人,今被朝服”, “化不宾为齐民”⑧,也在当时的战乱和兼并等因素推动下,成为其民族混融 潮流中的各个地域文化圈形成的一大表征。
与此同时,人口的增加,是列国以郡、县、乡、里、伍、什等行政编制
取代国野制的基本社会原因。城市的大量出现和城市规模的发展,又是人口 增加背景下各地域文化圈的运作聚焦。
《说文》云:“城以盛民也”。《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




① 《荀子·儒效》。
② 参见杜正胜:《周代城邦》,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81 年版,第 30 页。又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 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第 33、55 页。
③ 《吕氏春秋·为欲》。
④ 《孟子·万章下》。
① 《国语·齐语》。
② 《庄子·胠箧》、《孟子·公孙丑上》。
③ 《国语·晋语二》。
④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⑤ 《战国策·秦策》、《吕氏春秋·贵卒》。
⑥ 《吕氏春秋·高义》。
⑦ 《史记·商鞅列传》、《荀子·强国》。
⑧ 《论衡·宣汉》。

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云:“量 土地肥饶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当春秋之时,城邑之小者至于十 家,大者亦不过千室,普通的仅百室而已⑨。列国之都,“大无过三百丈者, 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①。卿大夫“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 九之一”②。至战国时,“千丈之城,万家之邑”、“万家之县”、“万户之 都”③、“三里之城,七里之郭”④,已普遍出现。银雀山竹简《守法》云: “大县二万家,中县、小县以民户之数制之”。《市法》云:“为市之广狭 小大之度,令必称邑”。应该说,当时人们对于城的概念,已不再停留在早 先的“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⑤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内经济职能的 明显加强,商业市场的设置在城的规划经营中成为必须重视的方面,所占城 区总面积的相应比例,每每受到官方强调,城的性质终于由单纯政治军事城 堡转位到兼具经济实力的“城市”体制上来。
  周初的封建诸侯,营国殖民,立城实即立国,故一国的城数量有限。但 至春秋时列国的启土安疆和人口大增,旧的行政管理组织不敷应用,于是乃 有县、郡等城市建置的产生。是时建新城,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营建的 规格等级,屡见不鲜,一反以往常制。如一向标榜“周礼尽在鲁”⑥的鲁国, 就《左传》所记统计,即先后建有郿、费、平阳、郓等 29 座城。迨至战国, 列国持有的城市数量更多。如齐国,“地方千里,百二十城”⑦。韩国地方千 里,仅上党郡就有“城市之邑七十”⑧。吕不韦相秦,食蓝田郡十二县;赵攻 燕,得上谷郡三十六县⑨;知战国时县已受统于郡,规模亦略逊一筹。但未必 尽然,如韩国宜阳县,“城方八里,材士十万”①,“名为县,其实郡也”②, 发展规模几与郡同。
《盐铁论·通有》曾概举战国时的城市说:“燕之涿、蓟,赵之邯郸,
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 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另据考古调查,今河北易县燕下都,平山三汲 中山国灵寿城,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邹县纪王城,滕县齐之薛城,河南洛阳 东周城,新郑郑韩故城,固始春秋蓼国故城,山西侯马五城复合式晋国故城, 曲沃故城,太原晋阳故城,襄汾赵康故城,夏县禹王城魏都安邑,湖北江陵 纪南城楚郢都,陕西凤翔秦都雍城等等,城垣的最大边长均达 2500—4500 米上下,堪称春秋战国时的名城名都。至于城内因人口济济而用地紧张状况,
《吕氏春秋·召类》有一段描绘,言宋都司城子罕的宫宅,“南家之墙,犨



⑨ 齐思和:《战国制度考》,《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 1981 年版。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左传》隐公元年。
③ 《战国策·赵策》。
④ 《孟子·公孙丑下》。
⑤ 《世本》张澍注引《吴越春秋》。
⑥ 《左传》昭公二年。
⑦ 《战国策·齐策》。
⑧ 《战国策·赵策》。
⑨ 《战国策·秦策》。
① 《战国策·东周策》。
② 《战国策·秦策》。

于前而不直,西家之潦,径其宫而不止”,南邻家的墙竟曲造到其堂前,西 邻的生活污水,也不时漫淌到其宫内。由此可知当时城内住宅已相当拥挤。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产生了新的功能区分,用地比例 引起了变动,或因人烟稠密,闾里及工商业用地迅速增长,作为王公大人的 宫室,虽极壮观,占据着城内重要去处,然其用地则相对有所减少。特别是 “市”的设置,已成为城市各阶层居民的公共交换场所,也是城区社会生活 最活跃最生动的地方。“市”列铺肆叙,有一系列建筑设施和市场管理机构。 今考古发现最早的“市”,见诸秦都雍城(公元前 677—前 383),该城东西 长约 3300 米,南北宽约 3200 米,面积约 10.5 平方公里,在中部偏南宫殿区 的北部,有一封闭式的“市”,南北宽 160 米,东西长 180 米,呈长方形, 面积近 3 万平方米,用夯土墙围起,周开四门,与城区干道网络相通,市门 建成四坡式屋顶,入口处铺有大型空心砖。另据推测,齐都临淄,“工贾近 市”①,市可能位于大城东北部。楚郢都的市在大城东部。新郑郑韩故城,市 在郭城中段偏西处。燕下都的市,在东西并列两城的东城南部②。当时有的大 都会,可能还出现了一城多市制,如齐印文有“大市”、“中市”、“右市” 等,文献谓齐有“国之诸市”(《左传》昭公三年)。燕国印文中也有“左
市”、“中市”等③。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定民之居,成民之事”④,辟疆域,开发四野荒
隙之地,列国为领土控制权争战不休,努力增强各自的政治经济实力,城市
设置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耸现大地,城市规模剧然膨胀,人口用地密度 指数相应下降,一方面不断调整着新的人地关系矛盾,同时也适应着城市经 济职能的完善,自然而然为社会风气育成铺张了优裕的温床。
(二)城市民风


  春秋战国时期,城市经济力量的增加和工商业活动的繁华,带动了城市 人口构成比重的调整,平民阶层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体。《国语·齐语》云: “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士 工商贾这批最活跃的社会人群,几乎都会聚于城市。人口大量集中的城市, 以其活力而成为观当地民风的投影窗口。
当时城市居民成分相当复杂。中原文化圈的赵国都城邯郸,“杂民之所
居也,其民轻而难用”①。东南地区大都会的吴,楚春申君居此,曾广泛“招 致天下之喜游子弟”②。齐鲁文化圈的薛城,齐孟尝君居此,“招致天下任侠 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以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③。临淄齐都, 也是内“具五民”,即游子乐其俗不复归的五方来民,“其俗宽缓阔达,而 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怯於众斗,勇於持刺”④。宋国,也都有“邻



① 《管子·大匡》。
② 参见拙作:《中国古代“集中市制”及有关方面的考察》,《文物》1990 年 1 期。
③ 裘锡圭:《战国文字中的“市”》,《考古学报》1980 年 3 期。
④ 《国语·齐语》。
① 《战国策·秦简》。
② 《史记·货殖列传》。
③ 《史记·孟尝君列传》。
④ 《史记·货殖列传》。

民之所处”⑤。 这批喜游子弟、任侠奸人、暴桀之徒或四方游士,基本属于城市平民阶
层,占了城市总人口颇大的比重,来源很杂,良莠不齐,有的是没落贵族子 弟,有的是武士出身,有的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术能法”的知识分子。 他们活动能量大,或强毅劲直,“积礼义而为君子”⑥;或亏法利私,游手好 闲而为小人;或倚仗王公大人豢养作靠山,趾高气扬,专横跋扈。他们的所 作所为,往往左右着城市民风,对社会风气好坏有极大影响面。司马迁曾描 绘他们中的一批“耗国便家”的所谓“闾巷少年”、“游闲公子”说:
  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纂 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
  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 雪,弛阬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 必争胜者,重失负也。(《货殖列传》)
  杂民麇集于城中,“诸侯放恣,处士横议”(《孟子·滕文公下》), 游子驰逐,藏龙卧虎,积垢纳污,隆技击,事玩巧,任侠使气,喜怒哀乐, 构成一代城市民风之大观。
  “具五民”的齐都临淄城内,据说居民一度达七万户,若约计下户三男 子,即有二十一万男性居民。《战国策·齐策》称“临淄甚富而实,其无不 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蹴踘者。临淄之途,车毂击, 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荀子·议 兵》有云:“齐人隆技击”。
流俗芸芸的城市生活繁华景观,不止为临淄一城。《新论》称楚国郢都,
也是“车挂毂,民摩肩,市路相交,号为朝衣新而暮衣弊”①。人流熙攘,车 乘磕碰,早上穿新衣逛闹市,到傍晚差不多就挤破了,可见热闹程度毫不亚 于临淄。
《史记·货殖列传》对列国城市的民风异同,有其概观。言楚国宛城,
“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秦国雍城、栎邑,“多大贾,其民盖玩巧 而事末”。赵国种、代、石北诸城,“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 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燕都,“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中山 国都,“民俗怀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 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吕氏春秋·先识》也说:“中 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康乐,歌谣好悲”。 此外,东周■阳“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②;山东莒国 细民,“贪而好假,高勇而贱仁,士武以疾,忿急以速竭”①。凡此等等,史 书也均有所述。
游侠盗逞,玩巧奸冶,是当时城市普遍风气。如晋都内盗氓横行,连官 方客馆也只得“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②。据说“晋国苦盗,有



⑤ 《战国策·燕策》。
⑥ 《荀子·儒效》。
① 《太平御览》卷七七六引。
② 《史记·苏秦列传》。
①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郄雍者,能视盗之貌,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晋侯使视盗,千百无遗一”, 结果招盗忌而被害。梁都城内一位豪富虞氏,“家充殷盛,钱帛无量,财货 无訾。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侠客相随而行。楼上博者射, 明琼张中,反两■鱼而笑”。正当虞氏於高楼设乐陈酒击博赌胜之酣,适有 飞鸢坠落口中所衔腐鼠肉,这下惹恼了一位侠客。他召集其徒众说:“虞氏 富乐之日久矣,而常有轻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 报,无以立慬於天下”,“期日之夜,聚众积兵以攻虞氏,大灭其家”③。《史 记·刺客列传》另记了燕都城内两则侠勇事,说战国末,卫人荆轲游居燕都 后,结识了城内一位以屠狗和击筑营生的高渐离,两人常酣饮于燕市,击筑 和歌,哭笑失态,旁若无人。又说有一位少年恶勇,年十三,杀人,颐指气 使,人不敢忤视。是时城中的侠勇,各有其侮辱观,自以为是而横行好斗, 蔚为风气。《荀子·荣辱》曾按他们的所作所为,析为四类人:
  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恈恈然唯利饮食之 见,是■彘之勇也。
  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恈恈然唯利之见,是 贾盗之勇也。
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 义之所在,不倾於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
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
  可谓是切中当时的鄙俗流风。不过,也应指出,在列国城市民风的共同 表征的另一方面,毕竟有其若干差异存在,如有的城市以营商玩巧为盛,有 的则以豪侠为奸而不事农商为特征,有的尚文化娱乐而一踰商业活动。
但从总体上说,商业活动终归是蕴育着这一时期城市生活新气象的主要
动因,决定着城市经济的升沉和城市面貌的繁华或萧条。当时东方城市和中 南地区楚国郢都,发达程度高于其他地区城市,不能不说有这方面原因。
当时城市居民中除了游侠士子外,还有相当多的农工商贾。《荀子·儒
效》说:“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 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春秋末孔子弟子颜 回居鲁城陋巷,“有郭外之田五十亩,足以给■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 丝麻,鼓琴足以自娱”(《庄子·让王》)。是知其时的城市,未必尽是官 宅民居和市肆,当有农田杂其中,此犹如清末民国间江南苏州城内仍有“南 园”、“北园”的大片农田。颜回乃属之从中小地主中游离出来的城市平民 知识阶层人士。“工匠之子莫不继事”,如宋国司城子罕官宅附近,住着一 家“恃为鞔以食三世”(《吕氏春秋·召类》),连续三代皆以修理皮履为 生的个体鞋匠家庭。《庄子·逍遥游》说:“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 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靠家传药方,得以使世代以漂 絮为业,而手不会龟裂或生冻疮,有人还出高价买下其方。是时又有“医不 三世,不服其药”①的经验谈。在城市工商业经济活动中,还有靠制陶、治玉 石、冶铁、织造、木作、酿酒等营生者。《列子·说符》即提到一位宋人, “为其君以玉为楮叶者,三年而成,锋杀茎柯,毫芒繁泽”,这件玉雕作品 如与真楮叶放在一起,竟难以识别,“此人遂以巧食宋国”。当然城中的手



③ 《列子·说符》。
① 《礼记·曲礼下》。

工业已不全是官营,亦有民营,其作坊不一定“就官府”,也有近置市肆者,
《论语·子张》即云:“百工居肆”。 居于城市中的商贾,有的是自开作坊或自制自销,而为常住留居者。《晏
子春秋·内篇杂上》即谈及:“齐有北郭骚者,结罘罔,捆蒲苇,织履,以 养其母”。但也有来之他方的,如齐临淄城内有一位外来的“鲁工”,因替 景公制履,用黄金做鞋带,外饰金银珠玉,然不实用,被拘送出境②。《韩非 子·说林上》说:“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於越”,有人劝他说, 越人跣行被发,屦履缟冠在那边未必流行,你去了徒有其技,会受穷的。《庄 子·逍遥游》也说:“宋人资章甫(冠名)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 用之”。在城市商人阶层中,除了本地或外来的靠自持手工业技能营生者外, 又有许多靠长途贾贩,互通有无,赚取地区差价的商人。《墨子·贵义》即 云:“商人之四方,市贾倍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管 子·禁藏》亦云:“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 前也”。此外还有出卖技艺者、从事迷信活动者和男倡女妓、乞讨者等等, 将于另节述之。
  就当时城市商业活动类别看,有“用盬盐起”的盐商,有“以铁冶成业” 的豪富(《史记·货殖列传》),有“舆人成舆”的车肆,有“匠人成棺” 的凶肆(《韩非子·备内》),有织卖履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有织卖缟冠者(《说林上》),有鬻金者(《吕氏春秋·去宥》),有酒楼
(《列子·说符》)或酒家(《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有卖浆水家(《庄
子·则阳》),有鬻牛马者(《荀子·儒效》),有屠羊之肆(《庄子·让 王》),有屠狗者(《史记·荆轲列传》)、卖鸡豕者(《意林》引《尹文 子》)、卖骏马者(《战国策·燕策》)、卖兔者(《吕氏春秋·慎势》)、 卖■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贩茅者(《内储说下》)、收购美玉 者(《论语·子罕》)、相鸡狗者(《荀子·儒效》)、卖卜者(《战国策·齐 策》)、占梦者(《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行巫者(《列子·周穆王》)、 倡优侏儒(《荀子·正论》),以及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史记·货殖列传》), 等等。
是时城中商家颇能别出心裁,以招揽顾客。如有的屠铺“悬牛首于门,
而卖马肉于内”(《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前述有的酒楼设于城内干道 的繁华去处,设乐陈酒,又搞博戏行当。这当然容易为游侠恶勇无赖之徒提 供便利场所。“世之走利”,商业活动市场常是盗贼麇集出没之地,故有的 商家每畜狗以防范,《荀子·王制》有云:“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讲了一则商家畜狗趣事,“宋人有酤酒者庄氏,升 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但尽管他卖买公平,服务态度 周到,酒质也甚佳,还在店铺门前悬挂招客引子,人们却“怀钱挈壶瓮”不 敢前往,怕遭狗噬,只能往别家酤,造成酒售不出变酸了。顾此失彼,商业 活动中的种种矛盾,在城市风气的大场景中总是不断游移着的,然这多少得 以窥见当时中下层社会的商俗。

(三)乡里俗观




②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春秋战国时期,“国之有封疆,犹家之有垣墙”①,都城、郡、县而外四 境之内的鄙野之人,皆为其国臣民。故春秋时鲁国阳文君有直截了当说:“鲁 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②。可注意者,是时的“四境臣民”中,已融进相当 一批原列入“野人”的蛮夷戎狄,差不多各个改变了过去的“逐水草而居” 的游牧生活,转向农耕定居,“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妇人 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治麻丝葛绪綑布■”③,在生活习俗上趋于华化。一 些不知变通或未曾受到强烈冲击的后进部族,出于生存需要,不得不辗转迁 徙更荒远的周边④。此即《大戴礼记·千乘》分辨华夷之别,谓“不火食”的 “四辟之民”,“至于大远”而成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周边地区少 数民族,留居中土者,乃均成华夏诸民。
  打破种族或姓族血缘关系,是时列国各有就地缘结合形式和互为比邻关 系,进行编户齐民,规立四境内的地方基层行政系统。如《左传》襄公十五 年有记宋国“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子罕置诸其里”,乡、里为其地方基 层组织。《论语·雍也》有记孔子给总管原思小米九百,原思不肯受,孔子 说,那么就“以与尔邻、里、乡、党”之人吧。《墨子·尚同上》有云:“里 长发政里之百姓,乡长发政乡之百姓”。《管子·立政》还提出一套理想中 的基层组织系统:“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 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 什伍皆有长焉”。当时列国的地方行政系统并不十分一致,名称也较混乱, 统属关系今已难周知,但组织单位均已伸入四境社区的各个角落,而乡、里 制几为各国基层组织的通例。
云梦秦简《语书》记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 227)南郡守腾发往楚各地
的文告,曾指出:“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庄子·则阳》云: “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当此之际,时人每乐于称道“入境 观俗”。《孟子·梁惠王下》云:“至于国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
《荀子·富国》云:“观国之治乱臧否,至于疆埸而端已见矣”。《韩非子·内
储说上》云:“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这些津津乐道的经验谈,无非 是指各国的风土民俗,所谓“观俗”,自然包括乡里的俗观。
乡、里是最基本的社区组织群体。就人群构成关系言,常常是“合十姓
百名”,“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①,即女有夫家,男有妻 室,居处原则从夫方居,强调父系世系,男子与同宗亲属间的认同感高于其 他关系,但异姓家庭却又聚居同一乡里,彼此利害与共,过去的按族籍血缘 关系划地而居已不能维持。“苟非同姓,农不出御,女不外嫁”②,一些特殊 情况下犹同姓一地者,男子出赘和女子出嫁自当求之邻近乡里。重个体家庭 组合而不讲究邻居间血缘联系,是乡里组织的一大俗观。
乡里通常按社区、家庭组成、户数、财产、职业、政治地位等运作要素 划分人群,故人际关系是观其风俗的重要方面。《左传》襄公十四年云:“士



① 《战国策·燕策》。
② 《墨子·鲁问》。
③ 《墨子·非乐上》。
④ 参见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第 324—325 页。
① 《管子·大匡》。
② 《吕氏春秋·上农》。

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这种人以类聚的人 群划分,有别于族籍血缘联系,带有社区群团的性质,是按社会身分地位及 其从事的社会职业活动不同,结成不同的利益关系群,当同样适应于乡里。 比如,《孟子·滕文公上》记农家许行自楚至滕,文公安排了一处居地,“其 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由此可见,乡里人际关系,绝非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管子·小匡》云:“卒伍政定于 里。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 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上引《滕文公上》云:“乡田 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尽管这多杂理想 化成分,毕竟揭出乡里的地域性组织性质,及人际间的共同社会利益和义务 所在。
  不过,当时的战乱和社会动荡,毫无疑问深深影响到乡里风气。是时俚 言俗语,有云:“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 无有安身”(《吕氏春秋·谕大》)。有云:“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 也,其势可穴也”(《听言》)。有云:“欲富乎,忍恥矣,倾绝矣,与义 分背矣”(《荀子·大略》)。遭此长期的社会动乱,国无安日,民无宁日, 世风大坏,偷盗横生,劂开人家后墙壁入室偷窃的“穿窬之盗”已不足为奇, 养看家狗何用,还不如埋了好。世人逐利,为富不仁,无有廉耻,惯常的道 德观念和是非标准尽数颠倒。所谓“乱国之俗,甚多流言”(《吕氏春秋·离 谓》),也可以用来说明此等俚语的产生背景。乡里更难逃其劫,绝不是与 世隔绝的安定社区。
乡里风气,并非如“居处相乐,行作相和”那么纯正。“巧言令色,能
小行而笃难於仁”者,大有人在;“嗜酤酒,好讴歌,巷游而乡居”①者,亦 不鲜见。又有“鄙夫鄙妇相会於■阴”②,悦好私情者。云梦秦简《法律答问》
①有记某里“同母异父相与奸”者,又有记“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
其故相刺伤”。包山楚简《疋狱》②有记州里田界纠纷或夺人土地而为墓地者。 至于群盗小偷事象,更是到处泛起。《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晋国“寇 盗充斥”,连国家宾馆也不得不“高其闬闳(巷门),厚其墙垣,以无忧客 使”。《墨子·号令》还提到一些城内“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的现象。城市 如此,乡间尤甚。《列子·说符》言赵国、秦国乡间途中,群盗出没,路人 遭杀,“尽取其衣装车马”。秦简记乡里的偷盗行为,有“盗采人桑叶”者, 有“甲往盗丙,才到,乙亦往盗丙,与甲言,即各盗”,有“夫盗三百钱,
告妻,妻与共饮食之”,等等,还有“父盗子,不为盗”的俚语。
是时,乡里的斗殴之风也十分酷烈。秦简中所记的家庭成员殴打和邻里 纠纷械斗,相当令人发指。如言“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胅 体(脱臼)”。“斗以针、鉥、锥”,什么家伙都使上。“或与人斗,缚而 尽拔其须眉”;“拔人发”;“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或斗, 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等等;还有“殴大父母”者。《墨子·天志》 有云:“窬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列子·周穆王》记“宋阳里华



①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
②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1990 年版。
② 《包山楚墓》(上册),文物出版社 1991 年版,附录一。

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忘,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 先,后不识今。阖室毒之,谒史而卜之,弗占。谒巫而祷之,弗禁。谒医而 攻之,弗已。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子以居产之半请其方”。岂料, 这位华子的健忘症治愈后,竟不知好歹,不谙是非,“大怒,黜妻罚子,操 戈逐儒生”。乡风败坏,由此可见。
  如果说,春秋时乡里尚是“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罚 之,众闻则非之”①,坏人坏事会受社会舆论谴责,那么战国时则大非昔比, 世道争逐,使人人自危,人相见疑。《吕氏春秋·去尤》讲了一位丢鈇者, 疑神疑鬼,老怀疑是邻居之子偷的,视其举止容貌言语均活像小偷,后丢的 鈇在谷堆中找到,视一切又如常。《韩非子·说难下》记“宋有富人,天雨 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 甚智其子,而大疑邻人之父”。《列子·说符》记“人有枯梧树者,其邻父 言枯梧之树不祥”,于是就将此树伐倒。那位邻居向他要些薪柴,他即怀疑 是“邻人之父徒欲为薪,而教吾伐之”。所见的邻里人际关系,是以性恶相 猜疑,所谓“家与家相爱,人与人相保”,只是一种人心向往之愿。
  春秋时乡里风气,每见“大家即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 傲贱”,故“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我亲”②,强调宗 亲家族集团间的团结,常是处世自卫自立的手段。《礼记·檀弓上》记子柳 葬母,“兄弟不同居者皆吊”,自有这方面的原因。进入战国,旧有成俗全 面动摇,“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③。寻常者,“有与悍者邻,欲卖宅 而避之”④,邻里关系远疏对立;更甚者,“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 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屋后墙)”⑤。至于“亲昆弟,同父母,尚有争 钱财”⑥,“忍亲戚兄弟知交以求利”⑦,“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 衰于友”①,家庭、同居、兄弟、亲戚关系的利益冲突,均已司空见惯。
如在秦国,“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②。云梦秦
简《法律答问》有记“父子同居,杀伤父臣妾,畜产及盗之”,“免老(六 十岁以上老人)告人以为不孝”,“假父盗假子”,“夫、妻、子五人共盗”, 等等。《管子》一书屡屡提到齐国“民有鬻子”、“民无■者卖其子”、“嫁 妻卖子”。包山楚简《正狱》记楚国里人杀兄伤弟夺妻、不分田、强夺财产 继承权等事甚多。在卫地,“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 常也,其成居,幸也”③。家长公然教其女到婆家后要多藏私房,即使因之被 休回家,也无关要紧,若安然,则更幸。“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 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仆曰:拊骖,无笞服。车至门,扶教送母:灭



① 《墨子·天志下》。
② 《墨子·非乐上》、《耕柱》。
③ 《荀子·强国》。
④ 《韩非子·说林下》。
⑤ 《庄子·庚桑楚》。
⑥ 《战国策·魏策》。
⑦ 《吕氏春秋·节丧》。
① 《荀子·性恶》。
② 《吕氏春秋·高义》。
③ 《韩非子·说林上》。

灶,将失火”④,人未过门,先关心未来小家庭畜产家财安恙,可以鞭击借来 的骖马,不能笞击自家的夹辕服马,又不分时辰场合关照灭灶火防灾。小私 有者的心态刻画得真是妙极。
  可见,战国时随着社会财产分配形式更多地从家长制大家庭向个体家庭 移位,人情世故趋于实际化、表面化,直观上的无仁无义、无孝无信俗风也 就到处充斥,唯财而争、唯利是图,在当时社会乃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事。《孟子·离娄下》有云:“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 养,一不孝也;博弈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 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 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这可说是有感于“世之走利”(《吕氏春秋·审为》) 的流风鄙俗而发。

(四)畸形社会面影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治民,差不多都先后有过容量、层次、操作系统不 一的修其礼,纪其法,普遍留意到移风易俗,用以抑制城乡社会间淫风恶习 的泛滥。但声色玩好,上层肆求,必流贯社会。况且,“喜、怒、哀、懼、 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礼记·礼运》),见、闻、嗅、味、觉、 意,六者常人亦具,只是限于社会条件和等次背景不同,七情六欲的要求内 容和行为表现自异而已。时势造化,上行下衍,其甚之末端,偷抢行乞歪出, 娼优狎徒招摇,形形色色,孽育一病态社会畸形角。
是时的社会风貌,恒见一种怪现象。《尸子·处道》云:“勾践好勇而
民轻死,灵王好细腰而民多饿”。《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也说到,“齐王 好衣紫,齐人皆好”;“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中山国“其君见 好岩穴之士,所倾盖与车以见穷闾隘巷之士以十数,伉礼下布衣之士以百数 矣”。《说苑·政理》还说,齐“景公好妇人,而丈夫饰首者,国人尽服之”。
①趋炎附势、阿谀上好已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病态,深深影响及世风时俗。《列
子·说符》讲起有一社会无赖子,用边踩高跷边耍七剑的杂技讨宋元君欢心, “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 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引起另一位无赖子的羡慕,也用“燕戏”前 往讨好取利。
世之趋利,至有利欲薰心者,时人或有鞭笞故事嘲讽,其云:“昔齐人
有欲金者,请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吏捕得之,问 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对曰:取金之时,不见人,徒见金”①。社 会上正有一类人,贪恋钱财,偷抢什么都干,毫无耻辱感,这是针对此社会 畸形角而发。当然,社会上还有另一类人,《列子·说符》云:“齐有贪者, 常乞于城市,城市患其亟也,众莫之与”。《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也谈及 齐国“婴儿有乞于途者”。《管子·轻重甲》云:“乡有丐食而盗”。这类 人大都为生活所迫,行乞于巷头乡里,受侮受辱,但与上类不知耻辱者,当 作别论。



④ 《战国策·宋卫策》。
①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同说,“景公”则作”灵公”。
① 《列子·说符》。又见《吕氏春秋·去宥》。

  男倡游荡,也成社会弊端。《史记·货殖列传》提到中山国淫风,有丈 夫“作巧奸冶,多美(弄)物,为倡优”。《荀子·正论》称“今俳优侏儒 狎徒,詈侮而不斗”。这些轻薄子,巧冶姿态,招引狎客,虽遭人詈骂,却 不气不斗,一副柔媚恶心相。《荀子·非相》曾描述他们的行为举止说:“今 世俗之乱君(民),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 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 比肩并起”。可见他们扮相女性化,忸怩作态,举手投足摆弄嫋样,以荡引 狎徒,逗挑女客,而为世人所作呕。《史记·佞幸列传》还提到,春秋战国 时“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以色幸者多矣”,故谚有“善仕不 如遇合”。如卫国嬖臣弥子瑕,以色相受宠于灵公,他能一度矫驾君车外出, 又以自己半啖之桃■君,灵公以为“爱我”;只是后来色衰爱弛,才为此两 事受到追黜②。
当时社会上还有许多靠出卖肉体色相为生的娼妓,又有私通奔淫妇人。
《史记·货殖列传》谈及中山国,“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 宫,遍诸侯”。又说:“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 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这些女子,每集卖艺和卖 身为一体,游媚贵富人家而老少男子不拘,从她们的活动从属关系看,大致 有宫妓、家妓、声妓、艺妓、舞姬、侍姬、营妓等。其中以宫室、官宅或私 家蓄养者居多,有的能歌善舞,专供贵族或富人冶游宴娱,又得荐枕席,效 云雨之欢;有的则为内宠姬妾,供侍寝之需。这可视为一夫多妻制在社会经 济发展形态下的变宜,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她们还算不上是以卖淫为业的娼 妓。然而若论有的沉沦途径,《战国策·秦策》云:“卖仆妾售乎闾巷者, 良仆妾也”,她们人身无自由,一度作为商品出售,人口贩子可按其年龄色 相技艺等因素定价;她们出身卑贱,或许还有因种种原因而失落身分地位者, 一般都无姓氏,故买方不必困扰于诸如同姓不婚之类的社会礼规俗约,只要 出价,支配享用,尽可随心所欲,从这些方面说,她们与娼妓实无根本性区
别。
贵族阶层的崇淫蓄娼,耽于女乐,乃成贵显尊荣的象征。春秋时楚庄王 “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日夜为乐”①。齐襄公“唯女是崇, 九妃六嫔,陈妾数百”②。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中期齐墓,在二层台上陪葬坑 内,出 26 件陶塑乐舞俑,有引吭讴歌俑,有长袖翩蹈的舞俑,有伴舞俑、击 鼓俑、敲钟俑、击磐俑、抚琴俑、观赏俑等等③,再现了墓主生前纵情声色的 生活。晋悼公淫,郑人有赂其女乐二八①。晋幽王“淫妇人,夜窃出邑中”②, 为盗所杀死。赵惠文王“高台榭,美宫室,听竽瑟之音,察五味之和,前有 轩辕,后有长庭,美人巧笑”③。《齐策》谓孟尝君“后宫十妃,皆衣缟紵, 食粱肉”。《秦策》有称秦华阳夫人弟阳泉君“美人充后庭”。至于他们的



② 《韩非子·说难》。
① 《史记·楚世家》。
② 《国语·齐语》。
③ 汤池:《齐讴女乐,曼舞轻歌》,《文物》1993 年 3 期。
① 《左传》襄公十一年。
② 《史记·晋世家》。
③ 《战国策·赵策》。

纵欲淫荡生活,《庄子·则阳》记卫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韩 非子·外储说左上》记了秦伯嫁女于晋公子,盛妆打扮的媵女有七十人,美 色喧宾夺主,竟使晋公子把秦女冷落在一边,肆混于媵女之中。《楚策》有 记春申君窥视国祚,把赵人李园所进女弟弄得怀孕后,再献给楚王。浙江绍 兴狮子山出土战国早期铜屋,屋内男女跽坐六人,有抚琴、吹笙、击鼓者, 反映的是贵族玩乐声色生活。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战国中晚期楼阙形铜饰 件,上层有人中坐,侧有乐人,下二层浮雕人形作献禽、宰庖、备酒食情景④。 湖南长沙出土楚漆画奁,画面十一位美妇,服饰艳丽,丰姿婀娜,或对舞, 或静立,或跪坐作暂休状,⑤刻画题材是“美人充后庭”。居于西偏的戎王, 也是“见其女乐而说之,设酒张饮,日以听乐”⑥。
  在普通社会,闾巷土子和闲游公子哥的拥娼流污也是多见不鲜《史记·滑 稽列传》载齐威王时淳于髡的一段放荡生活自述云:“州闾之会,男女杂坐, 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 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 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这 种男女聚合,乱而不分的酒色沉洿场面,列国皆有。《墨子·明鬼下》即云: “燕之有祖,当齐之有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 观也。”《楚辞·招魂》更有艳辞描述:“华酌既陈,有琼浆些;归反故室, 敬而无妨些;肴羞未通,女乐罗些,造新歌些;涉江、采菱,发扬荷些;美 人既醉,朱颜酡些,娭光眇视,目层波些,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长发曼 鬋,艳陆离些;二八齐容,起郑舞些;衽若交竿,抚案下些;竽瑟狂会,搷 鸣鼓些;宫庭震惊,发激楚些;吴歈蔡讴,奏大吕些;士女杂坐,乱而不分 些,放陈组缨,班其相纷些,郑卫妖玩,来杂陈些”。此情此景,与齐国的 州闾之会,几无什么两样。如果说这里面尚保留着许多原初民间聚饮事象, 则其中的罗女乐,郑卫妖玩,男女同席,堂上烛灭,宫庭震惊等内容,与上 层富贵人家的盛妓乐和纳妾蓄娼之风,已每每是混杂穿插在一起的。
当时还有丈夫送妻为娼者。《列子·说符》说,晋国“有送其妻适私家
者,道见桑妇,悦而与言,然顾视其妻,亦有招之者矣。”丈夫使妻为娼, 自己又去勾引桑妇,妻子却又受轻薄子调戏,世风败坏可见。又有嫉妒构害 现象,《韩非子·内储说下》曾讲起,楚王新得美女,引起另一位爱妾郑袖 的妒忌,私下教这位美女说:“楚王最欢喜看女人用手掩住口”,这位美女 接近楚王时照着做了。郑袖又对楚王说:“她掩口,是怕闻到王口臭。”楚 王大怒,下令把美人的鼻子割了。赵国平原君居东武城,蓄养美人于家楼上, 一天,美人在楼上见邻家一位跛脚者汲水时的拙态,不禁发笑,跛脚者告到 平原君处,后平原君为表示自己敬士,就把美人斩了①。说明那些以色相奉侍 别人的娼妓,有的虽能富厚一时,实际社会地位甚低,无人权可言,不过是 富贵人家或男人们随时可支可杀的玩物而已。
是时通奸宣淫,朝野不乏。《左传》宣公九年有记陈灵公、孔宁、仪行 父三人共奸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互换穿此女子内汗衣,公然



④ 李学勤主编:《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文物出版社 1986 年版,图版 91、113。
⑤ 郭沫若:《关于晚周帛画的考察》,《文史论丛》人民出版社 1961 年版。
⑥ 《韩非子·十过》。
① 《史记·平原君列传》。

嬲于朝中。昭公四年有记鲁穆子在路上“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昭公 二十五年有记鲁季公妻“与饔人檀通”。《说苑·正谏》说,楚文王“畋于 云梦,三月不返,得舟之姬,淫。”男女通奸,有同辈兄弟姊妹或叔嫂间的, 有异辈父媳、子母、叔侄间的,有非亲属间的,有路人、主仆间的,等等。 在民间,有男女“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者②,有“鄙夫鄙妇相会放■阴”者
③,有“乙、丙相与奸,自昼见某所”(秦简《封诊式》),有“同母异父相 与奸”者,甚至还有“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其故相刺伤”者(《法 律答问》)。另又有奸夫、奸妇共谋,欲以药酒鸩杀妇之丈夫者④。
  《韩非子·内储说下》有一则男女私通的故事,讲燕人某好远出,其妻 与某士在室内乱搞,不料恰恰丈夫突然返回,奸妇十分害怕,惊慌中下妾出 了个主意,说不如让某士赤身露体披头散发,大模大样走出房去,大家都佯 作不见。某士照此做去,丈夫吃惊不小,忙问家里人,这是什么人。妻妾都 答没看见。丈夫以为见鬼了,急急吩咐取牲屎人尿或兰汤魇胜祓除不祥。故 事颇具戏谑性,但也揭露了社会的淫风病态。
  当时也有不少执著追求个人爱情的青年男女。《诗·邶风·静女》云: “静女其妹,俟我於城隅”,与自己倾心的男子幽会于城一隅。《陈风·东 门之枌》有咏男女相互爱慕,“不绩其麻,市也婆娑”,放下手中活而到集 市逛游,无有忧虑,兴奋快乐。这在追逐利欲、拥娼流污、淫风荡涤的畸形 社会角外,自是一股未经污浊的清新氛象。

(五)私学与仕进


  春秋战国时期,“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贵族阶级垄断政治的礼制渐 渐崩落,平民有了登上政治舞台的机会,“厚禄尊位之臣,莫不敬惧而施(惕); 虽在农与工肆之人,莫不竞劝(进)而尚德;故士者,所以为辅相承嗣也”①。 “学而优则仕”的社会量才立身标准,一方面猛烈撞击着贵族垄断知识的旧 有“学在官府”禁区,同时也开了私人讲学之风,以及庶民受学求仕进之途。 以改造社会为内容的文化教育功利观,重心倾向普通社会,倡导的首功 当推春秋时的孔子。孔子躬行“有教无类”②,广泛收纳来自各个阶级和阶层 的人作为教育对象,“不争轻重尊卑贫富,而争于道,其人苟可,其事无不 可”,③不计较门第出身,也不看重贫富贵贱,只要有受教育价值者,概收不 拒。据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④。
《荀子·法行》说,有一位南郭惠子曾问子贡:为何孔子门下弟子既多且杂。
子贡回答得很实在,说是孔子“正身以俟,欲来者不拒,欲去者不止”,好 比“良医之门多病人,■栝(指矫正木材弯曲之器械)之侧多枉木,是以杂 也”。举例说,“子张,鲁之鄙家;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为



② 《孟子·滕文公下》。
③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④ 《战国策·燕策》。
① 《墨子·尚贤上》。
② 《论语·卫灵公》。
③ 《吕氏春秋·劝学》。
④ 《史记·孔子世家》。

天下名士显人”①。“子路,卞之野人;子贡,卫之贾人;孔子教之,皆为显 士”②。公冶长,曾是一位“在缧绁之中”③的罪徒。澹台灭明,“状貌甚恶”; “伯牛,有恶疾”,乃是残疾人;颜高,是位御车夫④。可见,孔子聚徒讲学, 弟子五花八门皆有,因人施教,人尽其材,遂使庶民向学之风大盛。由于他 “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⑤,后被奉为儒家鼻祖。《史 记·儒林列传》称其弟子“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 为教士大夫”,对于当时政治礼制的顺应历史潮流的变革,确曾发挥了各自 的作用。
  自孔子聚徒讲学起,各派私学继出,大抵皆为广集弟子,增厚势力,以 传播其思想学说,评判时世得失,遊谈或身体力行社会改造之策。如墨子, 治经典,修道术,务俭约,主张尚贤同兼爱,据说有弟子三百人,皆可使赴 汤蹈火。时人形容说:“孔、墨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⑥。又说: “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⑦。晚出墨家的杨朱之学, 摈儒、墨而非之,相峙对垒,主张“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胚一毛”的“为我” 主义很有吸引力,一度出现“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⑧的局面。战国中 期的孟轲,提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①,主张修身、齐家、治国、 平天下,据说他也弟子众多,“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②。 农家许行,“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③。道家田骈,“訾养千 钟,徒百人”④。
与此同时,列国贵显为巩固其权势地位,亦常汲汲搜求普通社会中受过
教育有文化的才俊,优礼贤能。《吕氏春秋·察贤》说:“魏文侯师卜子夏, 友田子方,礼段干木。”《史记·魏世家》有记魏文侯太子在朝歌道中遇田 子方,连忙“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还大发了一通议论,说“诸 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至于自己这类贫贱者骄人,无 非是“行不合,言不用”,来去自便而已。社会贤达的言行不逊,连魏国太 子都得后让三分,足见他们在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
在齐国,有变通“学在官府”以适应私学兴盛的稷下学宫之设,成为学
者荟萃的中心。《中论·亡国》云:“昔齐桓公立稷下之官(宫),设大夫 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宠之,自孟轲之徒皆遊于齐。”稷下学宫是由齐国政府 出资,在国城西城门侧及稷山之下立馆建讲室,招徕各国不同学派,著书立 说,展开学术研讨,传授知识,以服务于齐国的政治。云集于此的,有儒、



① 《吕氏春秋·尊师》。
② 《尸子·劝学》。
③ 《论语·公冶长》。
④ 《史论·仲尼弟子列传》。
⑤ 《易·文言传》。
⑥ 《吕氏春秋·尊师》。
⑦ 《吕氏春秋·当染》。
⑧ 《孟子·滕文公下》。
① 《孟子·尽心下》。
② 《孟子·滕文公下》。
③ 《孟子·滕文公上》。
④ 《战国策·齐策》。

道、阴阳、法、黄老、名辨、纵横、兵、农等各派学者,有名的有淳于髡、 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奭、尹文、儿说、田巴、驺衍、孟子、荀子等 等,以威王、宣王时最为兴盛,学士总数一度达到三千人以上⑤。《史记·孟 荀列传》称齐国官方对于稷下文学游说之士,“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 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可见稷下学宫的名流,各有 其门第,直接取养于国家,在政治和生活上都享有优渥的待遇。
  众家学派的争鸣,以及列国统治者为顺应历史改革潮流,广开搜求社会 贤俊的进仕之阶,使庶民向学之风益盛,由此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士阶层,它 已不再像早先那样,是由有功德或功臣之后的命士、不命之士,庶人之在官 者或武士组成,士不再受国家、宗族、经济背景和政治地位限制,只要具有 一定文化水准,善谈说,具备各自的才能,都可称士①。士主要来之于中下层 社会,人数众多,品类复杂,有以才武智术而为将相者,有以口辩取卿相位 的游说之士,有著书立说、广聚徒众而成家成派的学士,有“好奇伟俶傥之 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②的高士,有地位卑下,重然诺,轻死生, 义酬知己的义侠之士,还有鸡鸣狗盗之徒等。
  是时,士竞事学问,纷纷在社会各种场合登场出没,大都是为利禄所诱 惑,想摆脱卑贱困穷的处境。《吕氏春秋·博志》即讲到,中牟鄙人宁越, 久受苦耕之劳,问友人如何可以免掉此苦,友人告诉他,“莫如学”。大学 者墨子也曾直接用仕进鞭励弟子治学,《墨子·公孟》云:“有游于墨子之 门者,身体强良,思虑徇通,欲使随而学之。子墨子曰:姑学乎,吾将仕子”。 游说之士苏秦,倡合纵,策动六国联合拒秦,他也得意表说:“且使我有■ 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③。但应指出,在“世之走利”的社会 大气候下,士的活动能量确实有其施展天地,有的“入楚楚重,出齐齐轻, 为赵赵完,畔魏魏伤”①,不受国界限制,往往成为列国争雄政治风云场的重 要人物,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能为王公大人排难解纷,显闻天下。下 至击柝椎埋、长啸吹竽之徒,也有以一技之长,效忠于主人。
正因为如此,不惟列国国君竟以收揽士客为乐事,钜卿大臣亦以养士纳
客为风尚。《庄子·说剑》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 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史记·田完世家》云:齐“宣 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 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列子·说符》云:“齐田氏 祖於庭,食客千人。”齐国的孟尝君,“倾天下之士,食客数千人”②,据说 他还将客舍分为代舍、幸舍、传舍三等;居于幸舍者食有鱼,故其客一称“鱼 客”;居于代舍者出入有车,故有“车客”之谓③。赵国的平原君养士,客籍




⑤ 黄中业:《战国变法运动》,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24—130 页。又郭沫若:《稷下黄老学派
的批判》,《十批判书》科学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52—155 页。
①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363—371 页。
② 《史记·鲁仲连列传》。
③ 《史记·苏秦列传》。
① 《论衡·效力》。
② 《史记·孟尝君列传》。
③ 《战国策·齐策》。

也有等级待遇的上下之别,他为解邯郸之围,一次竟“得敢死之士三千人”④。 魏国的信陵君,“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 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⑤。楚国的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 客皆蹑珠履”⑥。秦之文信侯,“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⑦。这 里所举乃是养士纳客之最著者,权门之下蓄士食客可多达成百数千人。至于 蓄数人、数十人的公卿大臣,则已成常例,更不足为怪。
  不过,王公大人的养士风尚,搜求社会贤俊以为己用,固然是重要动因, 但恐怕多数是出于装潢门面。魏信陵君即点穿赵平原君的养士的目的是“徒 豪举耳,不求士也”,当然,这话同样也道出了他自己的养士心理。况且, 当时社会的敬士风气甚盛,《韩非子·六反》云:“行剑攻杀,暴激之民也, 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 顺世俗,以收取沽名钓誉的名声,也是养士之风大盛的社会原因。
  士自投自荐于权门,每每能暖衣玉食,馆于贵家,无耕耨之劳,免赋税 之征。难怪《韩非子·五蠹》大发其感慨说:“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 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这就使得士阶层中 难免掺杂进大量滥竽充数之徒及社会渣滓,当时许多有识之士亦已发出种种 正告。如《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指出,“士者持禄,遊者养交”,是国君 之危。《荀子·臣道》直斥这些人为“国贼”。韩非子还把这批无益无利于 国的不事耕战的游说之士、侍臣、学士、游侠及工商之民,称为社会上的“五 蠹”,认为“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 削灭之朝,亦勿怪矣”。辞旨尽管过激偏执,倒也指摘出流风时弊。
荀悦《汉纪》有云:“世有三游,德之贼也:立气势,作威福,结结交,
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辩辞,讹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 之游说。以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者,谓之游行。 凡此三游之作,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这里所斥的游侠、游说、游 行的三类人,自然不是耿介之士,而是士阶层中的为非作歹、混淆视听、趋 炎附势和阿谀奉迎之徒,属于社会变革中的沉渣泛起,或“世之走利”氛围 中新染起的恶习病相。虽然这深深影响及后世中国社会民风,但也必须看到, 春秋战国时期的庶民向学和养士之风,毕竟造就了平民登庸的机会,其贵贱 观念的更新,无疑意味着贵族垄断政治的传统制度中,已渗进了“民本”的 时代要素,当是前所未有的。

(六)愤世嫉俗的“穷通”之士


面对春秋战国以来的“世之走利”和趋炎附势之风,社会上颇有一批愤 世嫉俗的知识阶层士人,他们鄙视功利性的世俗价值,不愿与之相沉浮,“无 悒悒于贫,无勿勿于贱,无惮惮于不闻,布衣不完,疏食不饱,蓬户穴牖, 日孜孜上仁。直言直行,不宛言而取富,不屈行而取位”①,躲避名利喧嚣的
中国全史(4)的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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