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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文史通义



    前 言


中国有着悠久的重史传统,是史学发达最早的国度之一。 史学起于记事①,逐渐衍为资治之具,殷周王室已设立史官,“掌官书以
赞治”②,此后历代相沿。中国的史书,从最早的文献汇编《尚书》算起,三 千年间连绵不辍,代有佳篇,其间涌现从《春秋》到《正续通鉴》一类贯通 古今的编年史,从《史记》到《清史稿》一类列朝相袭的纪传体史书,从《通 鉴纪事本末》到《清史纪事本末》一类以事为纲,按事类编纂的纪事本末体 史书,“十通”与“会要”一类记载典章制度的史书,中国史学不仅以记载 史事详明、真切著称于世,而且力图“述往事,思来者”,“网罗天下放失 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③,试图将“历史——现实——未来” 勾连一气,为后来者提供经验教训。因此,中国史家不限于记事,还致力于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这种历史哲学的沉思,散见于各类典籍,集 成专书而且脍炙人口者,当推置于我们案头的《史通》和《文史通义》。
  唐人刘知几(661—721)所著《史通》是我国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是 对唐以前千余年间史学成就的一次取精用宏的总结。其内篇三十六篇,论史 书源流、体例和编纂方法,外篇十三篇,论史官建置沿革和史书得失。作者 肯定史学的重要社会功能:


  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 其可阙之哉!


又畅论史家三长——史才、史学、史识,其中尤重史识,倡导“不掩恶,不 虚美”的实录、直书精神,“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反对“妄生穿凿, 轻究本原”。由这一评史标准,作者赞扬《左传》与《齐志》,称“左氏之 义有三长”,“王劭《齐志》多记当时鄙言”;又批评被尊为经典的《春秋》 “真伪莫分,是非相乱”,并指出《尚·书》、《论语》中的不实之载,显 示了一种“疑古惑经”的批评精神。
清人章学诚(1738—1801)所著《文史通义》,是继《史通》之后又一
部史学评论专书。作者详论“六经皆史说”,又在刘知几“史家三长”之外 强调“史德”,也即“著书者之心术”,指史家作史能否忠实于客观史实, 做到“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的一种品德。该书还讨论各类史体的发展演变 及其得失长短,提倡史学经世,反对专务繁琐考证和空谈义理,对清代盛行 的汉学和宋学都有所批评。该书总结前人修纂方志的经验,提出修志义例和 理论,建立方志学,并将其列为史学的一支重要方面军。
《史通》和《文史通义》均出版过多种单行本,而二书并刊则以岳麓书 社这一版本为首例。从事点校的三位青年学人桑士显、吴琦、董煊都有相当 的文史功力,他们的劳作为史学工作者提供了方便。不幸的是,桑君竟在而 立之年病故,他参与点校的两部史学名著的合刊本,正是对这位热情有为的 早逝学者的纪念。



① 《说文》:“史,记事者也,从义诗中。中,正也。”
② 《周礼·天官冢宰》。
③ 《史记·太吏公自序》。


冯天瑜
1993 年 1 月 27 日于武昌

史通原序


  长安二年武后临朝第十九年,至此十六改元。余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 寻迁左史,于门下撰起居注。会转中书舍人,暂停史任,俄兼领其职。今上 即位,除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旧脱“兼”字。修史皆如故。兼 修史,以领职言,脱“兼”字则非。又属大驾还京,以留后在东旧脱“东” 字。都。无儿,驿征入京,专知史事,仍迁秘书少监。自惟历事二主,从宦 一作“官”两京,遍居司籍之曹,久处载言之职。昔马融三入东观,汉代称 荣;张华再典史官,晋朝称美。嗟予小子,兼而有之。是用职思旧误作“司”。 其优,不遑启处。尝以载削余暇,商榷一作“确”。史篇,下笔不休,遂盈 筐箧。于是区分类聚,编而次之。
  昔汉世诸儒,集论经传,定之于白虎观,因名曰《白虎通》。予既在史 馆而成此书,故便以《史通》为目。且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是知史 之称通,其来自久。博采众议,爱定兹名。凡为廿卷,列之如左,合若干言。 旧注:除所阙篇,凡八万三千三百五十二字,注五千四百九十八字。于时岁 次庚戌,景龙四年中宗元,是时复辟六年矣,仲春之月也。
  
校点说明


  一、本书的《史通》以清代浦起尤的《史通通释》为底本,《文史通义》 以民国时期叶玻先生的《文史通义校注》为底本。
  二、底本之外,分别又据《史通通释》(上海书店 1988 年影印本)、《史 通笺记》(中华书局 1980 年版)等与《文史通义》(古籍出版社 1956 年版)、
《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 1988 年版)以及学术界的有关成果,作为校点 参考。
三、凡底本中的明显错简之处或错讹文字,皆据他本或内校径直改正。 四、为了严格体例,《史通》底本中的“释”与“按”皆予删减;同时,
《史通》底本“附录”中的《新唐书·刘知几传》及《文史通义》底本中所 附的《校雠通义》,皆予抽出。
本书承蒙著名学者冯天瑜先生惠赐“前言”,谨此谢忱。

校点者 1992 年 12 月

史通文史通义

内 篇

卷一 六家第一


  自古帝王编述文籍,《外篇》谓《古今正史》篇。此二字一作“史”。 言之备矣。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 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 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今略陈其义,列之于后。
  《尚书》家者,其先出于太古。《易》曰:“河出《图》,洛出《书》, 圣人则之。”故知《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观书于周室,得虞、夏、商、 周四代之典,乃删其善者,定为《尚书》百篇。孔安国曰:“以其上古之书, 谓之《尚书》。”《尚书璇玑钤》曰:“尚者,上也。上天垂文■,古“象” 字,一作“以”。布节度,如天行也。”王肃曰:“上所言,下为史所书, 故曰《尚书》也。”推一作“唯”。此三说,其义不同。盖《书》之所主, 本于号令,所以宜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 诰、誓、命之文。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 理,或作“里”。《洪范》总述灾祥,董、刘五行之说。《顾命》都陈丧礼, 兹亦为例不纯者也。
又有《周书》者,谓世所传汲冢《周书》。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
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或作“二”,非。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 甚一误作“其”。有明允笃诚,典雅高义;时亦有浅末恒说,滓秽相参,殆 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周礼》。无异;
《时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者也。
  自宗周既殒,《书》体遂废,迄一作“迨”。乎汉、魏,无能继者。至 晋广陵相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 列。乃删汉、魏诸史,取其美词典言,足为龟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 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汉衍。魏尚书》,凡为二十六卷。卷 与《隋·志》不合。至隋秘书监太原王劭,又录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 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
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
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疑当作“止”。故事,虽有旧无“有”字。 脱略,四句言有事无言者不收。而观者不以为非。爱逮中叶,文籍大备,必 翦截今文,模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孔衍字。所撰《汉》、
《魏》等书,不行于代也。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 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如君懋王劭字,《隋书》,虽欲祖述商、 周,宪章虞、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谓体不类 史,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于三代。案《汲冢琐语》记太丁时事,目为《夏 殷春秋》。孔子曰:“疏通知远,《书》教也”;“属辞比事,《春秋》之 教也。”知《春秋》始作,与《尚书》同时。《琐语》又有《晋春秋》,记 献公十六年事。《国语》云:“晋羊舌肸习于春秋,悼公使傅其太子。”《左 传》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斯则春 秋之目,事匪一家。至于隐没无闻者,不可胜载。又案《竹书纪年》,其所 纪事皆与《鲁春秋》同。《孟子》曰:“晋谓之乘,楚谓之梼杌,而鲁谓之
  
春秋,其实一也。”然则乘与纪年、梼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故《墨子》 曰:“吾见百家春秋”,盖皆指此也。
  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观周礼之旧法,遵鲁史之遗文;据行事,仍 人道;就败以明罚,因兴以立功;假日月而定历数,籍“藉”通。朝聘而正 礼乐;微婉其说,志一作“隐”。晦其文;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故能 弥历千载,而其书独行。
  又案儒者之说春秋也,以事系日,以日系月;言春以包夏,举秋以兼冬, 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苟如是,则晏子、虞卿、吕氏、陆贾, 其书篇第,本无年月,而亦谓之春秋,盖有异于此者也。
至太史公著《史记》,始以天子为本纪,考其宗旨,如法一作“昔”。
《春秋》。自是为国史者,皆用斯法。然时移世异,体式不同。其所书之事 也,皆言罕褒讳,事无黜陟;故马迁所谓整齐故事耳,安得比于《春秋》哉!
  《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旧作“授”, 非。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旧亦作“授”。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 者,传原音:平。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 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 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 者之冠冕也。
逮孔子云没,经传不作。史而以经名者,至《左传》后遂绝。于时文籍,
唯有《战国策》及《太史公书》而已。至晋著作郎鲁国乐资,乃追采二史, 撰为《春秋后传》。其书一脱“书”字。始以周贞王,续前传鲁哀公后,至 王■同“赧”。入秦;又以秦文王之继周,终于二世之灭,合成三十卷。当 汉代史书,以迁、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相重,于文为烦,颇难周览。 至孝献帝,始命苟悦撮其书为编年体,依一有“附”字。《左传》著《汉纪》 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起自后汉,至于高齐,如张璠、孙盛、 干宝、徐贾、当是“广”字。裴子野、吴均、何之元、王劭等。其所著书, 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当有“其”字。 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
《国语》家者,其先亦出于左丘明。既为《春秋内传》,又稽其逸文,
纂其别说,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事,起自周穆王,终于 鲁悼公,别为此二字或作“列于”,或作“列为”,皆非。《春秋外传·国 语》,合为二十一篇。。其文以方《内传》,或重出而小异。然自古名儒贾 逵、王肃、虞翻、韦曜之徒,并申以注释,治其章句;此亦《六经》之流,
《三传》之亚也。 暨纵横互起,力战争雄,秦兼天下,而著《战国策》。其篇有东西二周、
秦、齐、燕、楚、三晋、宋、卫、中山,合十二国,分为三十三卷。夫谓之 策者,盖录而不序,谓时序。故即简简徚。以为名,或云,汉代刘向以战国 游士为之一脱“之”字。策谋,因谓之《战国策》。
  至孔衍,又以《战国策》所书,未为尽善;乃引太史公所记,参其异同, 删彼二家,谓《国策》、《迁史》。聚为一录,号为《春秋后语》。除二周 及宋、卫、中山,其所留者,七国而已。始自秦孝公,终于楚、汉之际;比 于《春秋》,亦尽二百三十余年行事。始衍撰《春秋时国语》,因迷其《后 语》,并标其前作。复撰《春秋后语》,勒成二书,各为十卷;今行于世者, 唯《后语》存焉。按其书序云:“虽左氏莫能加。”世人皆尤其不量力,不
  
度德。寻衍之此义,自比于丘明者,当谓《国语》,非《春秋传》也。必方 以类聚,岂多嗤乎!
  当汉氏失驭,英雄角力。司马彪又录其行事,因为《九州春秋》,州为 一篇,合为九卷。寻其体统,亦近代之《国语》也。
  自魏都许、洛,三方鼎峙:晋宅江、淮,四海幅裂。其君虽号同王者, 而地实诸侯。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 拟荀、袁。于一作“为”。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 矣。
  《史记》家者,其先出于司马迁。自《五经》间行,百家竟列,事迹错 糅,通作“揉”。前后乖舛。至迁乃鸠集国史,采访家人,或作“家乘”, 恐非。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合百三十卷。 因鲁史旧名,目一本“目”字在上。之曰一无“曰”字。《史记》。自是汉 世史官所续,皆以《史记》为名。迄乎东京著书,犹称《汉记》。
  至梁武帝,又敕其群臣,上自太初,下终齐室,撰成《通史》六百二十 卷。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已 还,则全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又吴、蜀二主皆入世家,五 胡及拓拔氏列于《夷狄传》。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 而已。其后元魏济阴王晖业,撰人误,辩详后注。又著《科录》二百七十卷, 其断限亦起自上古,而终于宋年。其编次多依放《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 似者,共为一种,故以《科录》为号。皇家显庆中,符玺郎陇西李延寿抄撮 近代诸史,南起自宋,终于陈,北始自魏,卒于隋;合一百八十篇,号曰《南、 北史》,其君臣流例,恐当作“别”。纪传群分,皆以类相一无“相”字。 从,各附于本国。凡此诸作,皆《史记》之流也。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
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 所载,多聚旧记,一作“纪”。原注:谓采《国语》、《世本》、《国策》 等。时采一作“插”。杂言,故“故”字俗本误作细书,缀于小注末。使览 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况《通史》已降,芜累尤深, 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且撰次无几,而残缺遽或作“遂”。多, 可谓劳而无功,述者所宜深诫也。
《汉书》家者,其先出于班固。马迁撰《史记》,终于今上;谓孝武帝,
依太史公语也。自太初已下,阙而不录。班彪因之,演成《后记》,以续前 编。至子固,乃断自高祖,尽于王莽,为十二纪、十志、八表、七十列传, 勒成一史,目为《汉书》。昔虞、夏之典,商、周之诰,孔氏所撰,皆谓之 “书”。夫以“书”为名,亦稽古之伟称。寻其创造,皆准子长,但不为“世 家”,改“书”曰“志”而已。自东汉以后,作者相仍,皆袭其名号,无所 变革,唯《东观》曰“记”,《三国》曰“志”。然称谓虽别,而体制皆同。 历观自古,史之所载也,《尚书》记周事,终秦穆;《春秋》述鲁文, 一作“史”。止哀公;旧误作“定公”。《纪年》即《竹书纪年》。不一作 “下”,非。逮于魏亡,《史记》唯论于汉始。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 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一作“家”。言皆精练,事甚该 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一作“迩”,一作“古”。迄今,无改斯
道。
于是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

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尚书》、《春秋》、《国语》、《史记》。 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

卷二 二体第二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而详。自唐、虞以下迄于 周,是为《古文尚书》、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以一作“已”。 阙如。既而丘明传《春秋》,编年之祖。子长著《史记》,纪传之祖。载笔 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 孰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惟此旧 脱“此”字。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
  夫《春秋》者,谓《左传》也。此一扇论编年。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 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 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其人有关 国政,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其人无预国 事。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 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冲要故也,其用 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沈冥故也,故论其细也, 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史记》者,举《史》该《汉》。此一扇论纪传。纪以包举大端,传以 委曲细事,表以谱列一作“序其”。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 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 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涉及项事。则云语在《项传》,高 主项宾故。于《项传》涉及高祖,则云事具《高纪》。项主高宾故。又编次 同类,如屈、贾、曹、荆。不求年月,谓时代。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 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 短也。
考兹胜负,互有得失。而晋世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义
云: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寻其此说,可谓劲 挺之词乎?案春秋对事,入于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丘明自知其略 也,故为《国语》以广之。然《国语》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遗 者哉?向使丘明世为史官,一作“而”,非。皆仿《左传》也,至于前汉之 严君平、郑子真,后汉之郭林宗、黄叔度,身隐位卑者。晁古作“鼂”。错、 董生之对策,刘向、谷永之上书,文烦事博者。斯并德冠人伦,名驰海内, 识洞幽显,言穷军国。或以身隐位卑,不预朝政;严、郑、郭、黄,或以文 烦事博,难为次序。晁、董、刘、谷。皆略而不书,斯则可也。此是掉句。 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则汉氏之志传百卷,并列于十二纪中,一作“事”, 非。将恐碎琐多芜,阑单失力者矣。故班固以国例迁,知其若此,设纪传以 区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翦截班史, 篇才三十,历代褒旧作“保”,恐误,之,有逾本恐当作“纪”。传。
  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 途。故晋史有王、虞,纪传。而副以干《纪》;编年,《宋书》有徐、沈, 纪传。而分为裴《略》。编年。各有其美,并行于世。异夫令升之言,唯守 一家而已。
  
载言第三


  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盖桓、文作 霸,乣“纠”通。合同盟,春秋之时,事之大者也,而《尚书》阙纪;载也。 一作“记”。秦师败绩,缪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 靡录。此则言、享有别,断可知矣。泥古太甚,于《尚书》家已论之。
  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 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
  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或讹作“之”。 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 唯上“尚”通,或作“止、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一作 “纲纪”。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一作“序次”。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 然。后史相承,不改其辙,交错分一作“纷”。扰,古今是同。案迁、固列 君臣于纪传,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一作“唯”。言无独“无独”旧 作“独无”,误。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著人主之制册、 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谓收出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 当有“书”字。“章表书”,以类区别。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 “刑法志”者也。“者也”二字,于文势当有,对下段亦当有,旧脱。又诗 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风、雅、比、兴,非《三传》所取。自六义不作,文 章生焉。若韦孟讽谏之诗,扬雄出师之颂,马卿之书封禅,贾谊之论过秦, 诸如此文,皆施纪传。窃谓宜从古诗例,断入书中,据前例,亦当有“题为 某书”之文,疑脱。亦犹《舜典》列《元首之歌》、《夏书》包《五子之咏》 者也。夫能使一无“使”字。史体如是,庶几《春秋》、《尚书》之道备矣。 昔一作“晋”,误。干宝仪撰晋史,以为宜准一多“左”字。丘明,其 臣下委曲,仍为谱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 革。是用敢同有识,爱立兹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如谓不然,请俟来
哲。

本纪第四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其书有十二纪。盖 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
《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 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二句喻言本纪,法立而分定。虽地迁陵谷,时 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犹言门类。既定, 而疆理犹言界画。不分,遂今后之学者罕详其义。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 自伯翳至于庄襄,“襄”旧作“王”,下同。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 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递代之义。武王,拔秦始以 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 加一目,不足成篇。其书不过两番。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甚不 简矣。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僭盗而死,未得 成君,大业未就。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未成君也。安得讳 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二句言岂等于讳名而奉尊称者。春秋吴、楚僭拟, 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样盗,群盗即胜、广辈,《汉书》胜、 广、项籍同传,句盖准以为言。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 当时诸侯。即如彭、韩之类,谓其号正同也。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 三乖谬。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以显国统。曹武
虽曰人臣,实同主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 纪》;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连莽举例,据《光武纪》。后 来作者,宜准于斯。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 既不编,何纪之有?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傥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 弘嗣韦曜。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即下文戾园也。逮伯起 魏收。之次《魏书》,一脱“书”字。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诸木讹作“国”。 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一作“下”。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
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此”郭本作“则”。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 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旧注:魏彦渊撰《后魏书》, 李百药撰《北齐书》。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 纤备录。旧注:如彦渊《帝纪》载沙苑之捷,百药《帝纪》述淮南之败是也。 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世之读者,幸为详焉。

世家第五


  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当一无“当”字。周之东 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迄乎秦世,分为七雄。司马迁之记 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各国自用其年。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 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
  案世家之一无此四字,易一“其”字,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 相续?至如一作“于”。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 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丽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夫史之篇目,皆迁所 创,岂以自我作故,一作“古”,集内屡见此语,并作“故”。而名实无准。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 屈身落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 八佾舞庭,管氏之三归反坫?三晋田齐之先,犹帝纪之上世也。又当有“田 齐”二字。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
田完制名,原注:谓《田完世家》也。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
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 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一作“官”。天朝,不临方域。汉初不尽然。 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一多“爵”字,非。胙土,而礼 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 讵识随时之义?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
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自兹已降,年将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扬、吴。益蜀,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为史者必 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梁主敕撰《通史》,定为 吴、蜀世家。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此论于蜀 未允。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察。考其 传体,宜曰世家。但近或作“今”,误。古著书,通无此称。用使马迁之目, 或讹作“册”。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

列传第六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 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如项王宜旧 讹作“立”。 传,而以本纪为名,非惟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一谓脱“事” 字。皆作传言,年从秦、汉,便是传体。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 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史记》此三纪皆无年,子曾不之怪,问独 尤于《项纪》哉?对曰:不然。夫五帝之与夏、殷旧作“殷、夏”。也,正 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 始,殊夏氏之后羿,羿世无君。似黄帝之蚩尤。譬诸闰位,容可列纪;谓羿。 方之骈拇,难以成编。谓蚩尤。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纪体尊严。夷、 齐谏周,实当纣日,而■古“析”字。为列传,不入殷篇。《项纪》则上下 同载,君臣交杂,多端时事,尽入篇中。纪名传体,所以成嗤。一作“媸”。 夫纪传一作“传纪”。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 详。案范晔《汉书》记或作“纪”。后妃六宫,其实传也,从君之年。而谓 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用其国年。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旧有“耳”字。如二 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 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一作“南”。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一作“多”。废。其同于古者, 唯有附出而已。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 皆附庸自托,得厕旧有“于”字。朋流。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盖 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 耳。借如召平、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 人到于今称之。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嗟乎!自班、马以来,获 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则有主无令闻,一作“向”。死无异一作“遗”。迹, 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若斯人者,
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为难,盖为此也。

卷三 表历第七


  盖谱之建名,起于周代;一作“氏”。表之所作,因谱象形。故桓君山 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通“斜”。上,并效周谱。”此其证 欤?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旧本作“历”容或可取,载诸史传, 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春秋》。以一字成褒贬,
《传》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 方称周备。
  观一作“睹”。马迁《史记》则不然矣。一作“夫”,属下句。天子有 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 具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且 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 越至世家,表在一有“乎”字。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
  既而班、《东》二史,原注:《东》谓《东观汉记》。各相祖述,迷而 不悟,无异逐狂。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何者?当 春秋、战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世。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 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 郡县,何用表其年数以别于天子者哉!
又有甚于斯者。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
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 何藉而为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羸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 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翦截,何断而为限乎?一脱“乎”字。 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当晋氏播迁,南据 扬、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间诸伪,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 长。一作“臣”。崔鸿著表,颇有甄明,比于《史》、《汉》群篇,其要为
切者矣。
  若诸子小说,编年杂记,如韦昭《洞纪》、陶弘景《帝代年历》。旧作 “帝王历”。皆因表而作,用成其书。既非国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书志第八


  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及班、马著史, 别裁书志。考其所记,多效《礼经》。且纪一讹“记”。传之外,有所不尽, 只字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旧作“《东观》曰记”,非。 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一无 “之”字。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旧作“次”,非。则有前曰《平准》,《史记》中名。后云
《食货》;《汉书》改名。古号《河渠》,《史记》中名。今称《沟洫》;
《汉书》改名,析《郊祀》《汉书》中名。为《宗庙》,《后汉》有此篇名, 然非总类 名,分《礼乐》《汉书》中名,为《威仪》;《隋志》之礼名《礼 仪》。《悬象》《魏书》作《天象》。出于《天文》,《汉书》中初名。《郡 国》《后汉》改名。生于《地理》。《汉书》中初名。如斯变革,不可胜计, 或名非而物是,或小异而大同。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 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八书中无此也,《百官》、
《舆服》,谢谢承。拾孟坚之遗。班有《百官》,无《舆服》也。王隐后来, 加以《瑞异》;隐书无考,《新晋书》删去。《宋书》有《符瑞》。魏收晚 进,弘以《释老》。《魏·志》末篇。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 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
积习已久,不悟其非。亦有事应可书,宜别际一有“篇”字。题,而古来作 者曾未觉察。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此下或注“已上总序”,或注“书志 序”,皆非原文,可删也。中后同。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
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 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指世代言。绵长,故书有《天官》,读者竟
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
《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 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方于《汉史》, 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 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一作“于”。荧惑 退舍,宋公延龄,中台告诉,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 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若乃体分濛澒,色著青苍,丹曦、日也。素魄 月也。之躔次,黄道、日行之道,紫宫紫微宫垣。之分野,既不顶于人事, 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著《后 汉书》。沈约、著《宋书》。萧子显、著《南齐书》。魏收著《魏书》。等 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 远矣。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 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
  
事等上篇。《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 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 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天文 则星占、月会、浑图、浑天。周髀盖天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 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史臣所书,宜其辍简。而近世 有著《隋书》者,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 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唯艺文一体,古今 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 体。近者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赤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 雠校之司。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习兹楷则,庶免讥嫌。语曰:“虽有 丝麻,无弃营蒯。”于宋生得之矣。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 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又语曰:“太岁在西,旧 作“丑”,误。乞浆得酒;太岁在酉,贩妻鬻子。”皆贴气数说,则知吉凶 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一作“梁”,一
作“京”,并非。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 智不能知,晦明莫之测也。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 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壁传于郑客,一作“谷”,
误。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一作 “梓柱”。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 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 也,如有旱雩钟侯,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 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吴或作“旻”。穹垂谪, 厥罚安在?探赜索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
号为繁富。作者犹广之以《拾遗》,加之以《语录》。况彼《春秋》之所记 也,二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杜预注本。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一无“言”字,所略,盖亦多矣。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 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旧作“人而”。失其事?何 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原注:《春秋》 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案今《春秋经》, 札子杀毛伯事在宣十五年,非成公时。夏征舒之构逆,当夫昭代;原注:《春 秋》昭公九年,陈灾。董仲舒以为楚庄王为陈讨夏征舒,因灭陈,陈之臣子 毒恨,故致火灾。案楚庄王之灭陈,在宣十一年,如昭九年所灭者,乃楚灵 王时。且庄王卒,恭王立,恭王卒,康王立;康王卒,夹敖立;夹敖卒,灵 王立。相去凡五世。楚庄作霸,荆国始僭称王;原注:《春秋》桓公三年, 日有食之,既。京房《易传》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案自武王始僭号, 历文、成、穆三王,始至于庄,然则楚之称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庄始称哉! 又鲁桓薨后,世历庄、闵、釐、文、宣,凡五君而楚作霸,安有桓三年日食
  
而应之邪?高宗谅阴,毫都实生桑谷。原注:《书序》曰:“伊陟相太戊, 毫有桑谷共生。”刘向以为殷道衰,高宗承弊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 既获显荣,怠于政事,而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案太戊崩,其后嗣有仲 丁、河亶甲、祖乙、盘庚,凡历五世,始至武丁,即高宗是也。桑谷自太戊 时生,非高宗事。高宗又本不都于毫。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原 注:董仲舒以为成公十七年六月甲戍朔,日有食之,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四大夫欲杀厉公。后莫敢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 国君还事之。案《春秋》成公十二月丁巳朔,日食,非是六月。鲁僖末年, 三桓世官,杀嫡立庶。原注:《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革。 刘向以为是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向又曰: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又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专权自恣,至 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案此事乃文公末世,不是釐公时也。遂即东门襄仲。赤,文公太子,即恶也。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 掩耳盗钟,自云无觉。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著青一作“素”。 色,疑脱偶句四字。负穒非中国之虫,原注:《春秋》严公二十九年,有蜰。 刘歆以为蜰,负蠜也。刘向以为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浴,淫风 所生。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蜰至。案负蠜,中国 所生,不独出南越。鸜鹆为夷狄之鸟。原注:《春秋》昭公二十五年,鸜鹆 来巢。刘向以为夷狄之禽。案鸜鹆,中国皆有,唯不逾济水耳。事见《周官》。 如斯诡妄,不可殚论。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 亦惑乎?
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
同。原注:桓公三年,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鲁、宋杀君,易许田。 刘歆以为晋曲沃庄伯杀晋侯。京房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也。又:庄公 七年夜中星陨如雨。刘向以为夜中者,即中国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 夷狄。刘向又以为蜮生南越。刘歆以为盛暑域所生,非自越来也。遂乃双载 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续汉书》。臧荣绪、《晋 书》。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相承载笔,竞志五行。虽未能尽 善,而大较多实。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 务守常途。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兼以古书从略,求征应者难该;近史 尚繁,考祥符者易洽。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一讹作“不”。
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日蚀不常,文伯所对。至如梓慎之占星象,
赵达之明风角,单飏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征晋乱于苍鸟,一作“鹅”。斯皆 肇彰先觉,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若 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 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 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或作“智”。也。” 鸣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一作“言”。 受嗤千载也。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一作“有”。广闻见, 难为删削也。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旧讹作“来”。“来”、“成” 二字,行草相类也,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 而言焉。夫圆首方足,一作“趾”。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皃,古“貌”字。 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四支六府,痾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 的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且身备并列,身谓人形,名谓天象。亲疏自明, 岂可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茫茫九州,言 语各异,大汉依班史所称。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 威之广被,且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既艺文有志, 何不为方言志乎?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
《五行》出刘向《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 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若加以二志, 幸有其书,何独舍诸?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虽递补所阙,各 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 何者?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千门万户,长安。兆庶仰其威神;虎踞龙蹯, 建邺。帝王表其尊极。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 者由其败国。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且宫阙制度,朝廷轨 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故齐府高齐。肇建,诵魏都以立宫;代国元魏初, 国号代。初迁,写吴京而树阙。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 无一日而可废也。至如一作“于”。两汉之都咸、洛、咸阳、洛阳。晋、宋 之宅金陵,魏徙伊、瀍,齐居漳、滏,邺都。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 模宏远,名号非一。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部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
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 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左》宣三年。列状四荒之经。《山海经》。观之者擅 其博闻,学此二字一本倒刊。之者骋其多识。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 邛竹传节,■酱流味,大宛献一作“输”。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爱及魏、 晋,迄于周、隋,咸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
公;不识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 实掌王族。逮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土庶;施之于国,可 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及永嘉东 渡,流寓扬、越:代氏南迁,革夷从夏。于是中朝江左,一作“右”。南北 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隋有天下,文轨大同,江外,南兼陈氏。山东, 东并高齐。人物殷凑。其间高门素一作“贵”。族,非复一家;郡正州曹, 旧作“都”。世掌其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住,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如休文
《宋籍》,广以《符瑞》;伯起《魏篇》,加之《释老》,徒以不急为务, 曾何足云。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庶夫后来作者,择 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名纂一作“缵”。次,以志名篇,夫

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 也。对曰: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远则汉有《三辅 典》,近则隋有《东都记》。并记一统之都。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 宫阙名》,记南朝。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记北朝。盖 都邑之事,尽在是矣。谱牒之作,盛于中古。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 挚虞《族姓旧作“姓族”。记》;记一统世族。江左有两王《百家谱》,记 南族。中原有《方司殿疑
  当作“选”。格》。记北族。盖氏族之事,尽在是矣。自沈莹著《临海 水土》,周处撰《阳羡风土》,旧作“土风”。二老举其始作。厥类众多, 谅非一族。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 穷。总括续撰。盖方物之事,尽在是矣。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 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 而已。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海之贫罄哉?
  
卷四 论赞第九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二传云公羊子、谷梁子,《史 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赞,苟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 曰评,王隐曰议,问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句末的,详注中。刘昺曰奏,袁 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玄晏先生、抱朴子。史官所 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旧讹作“著”。 焉。一脱“赞”字,一无“焉”字。
  夫论者一失此三字。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谓非每传皆有,司马迁始或讹作“殆”, 限以篇终,各书一论。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父,史论之烦,实萌于此。篇 必有论,自《史记》始。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当从“犹”义。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炫文彩,嘉辞美句,寄诸 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一作“薄”。无味,承祚偄一作“懦”。 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盂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 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仲豫荀悦字。义理虽长,失在繁富。自兹以 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必择其 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 就繁俪中所取如此,非以为准的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若 袁彦伯宏字。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王劭 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观过知仁,一作“人”。斯之 谓矣。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夫以 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谓补传所无。文省旧作“省文”,下同。 可知。谓单词已足。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旧有“耳”字。项羽 重瞳,岂舜苗裔。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又如班固 赞曰:石建之浣衣,此句旧作“万石君之为父浣衣”,非。君子非之;杨王 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旧 脱“者”字。也。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 已,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
徒为再列。
  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在《自序》 之后,文仍散体。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在《叙传》之后,文皆四 言。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分缀自此始。事多 者则约之一有“以”字,下同。使少,理寡一作“小”。者则张之令大,名 实多爽,详略不同。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一无“也” 字。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蔚宗《后书》,实同 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未,篇目相离,断绝失次。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 如萧、子显。李百药。《南、北齐史》旧脱“齐”字。大唐新修《晋史》, 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 弥甚。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苟撰 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 隗嚣,陈 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 必备加击难,则五车难尽。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一作“序”。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 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即《书》序、《诗》小序。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 传,亦时复立序。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 道,次述一作“入”。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 始也。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爱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 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
《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 以为耻愧。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 其数。盖为史之道,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问为者?滥觞肇迹,容或可观, 累屋重架,无乃太甚。譬夫一作“如”。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 班固作。《解嘲》;扬雄作,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一有“之”字,下同。无法,则上下靡定;
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 一辨,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 而斯文终绝。唯令升干宝字。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粲。孙盛,已下,遂一作“遽”。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 沈约《宋书》。之志序,萧《齐》子显《齐书》。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 其实例也。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 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貌收作例,全取蔚
宗,贪天之功以为已力,异夫范依叔一作“政”,非。骏,华峤字。班习子 长。攘诀公行,不岂不也。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案皇旧作“唐”,非。朝《晋书》例云:
“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又案百药
《齐书》例云:“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其名。”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 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又一作“及”。《晋》、
《齐》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一作“今”。编同列传,
以戒牝鸡之晨。”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二史之以后为 传,虽云允惬,而解释非理,成其偶中。所谓画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题目第十一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如 “志曰丧祭从先祖”之“志”。乘。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 记、纪、略为主。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盖区域有限, 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一脱“魏”字,一误作“隋”。 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 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一多“日”字。者谓之纪,荀、袁《汉纪》之类。 列纪或作“记”,非。传者谓之书;《前、后汉书》之类。取顺于时,斯为 最也。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案吕、陆二氏,吕不 韦、陆贾。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 奚其爽一作“丧”。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如马迁撰皇后传,而 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 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 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子长《史记》别创八 书,孟坚既以汉为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而何氏《中兴》
《晋中兴书》。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 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一作“篇”。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 志》。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 记。顾一作“赖”非。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晋书》唐初新定, 故曰《新晋》,始以十六国主持一作“特”。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 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
也;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陈、卫、诸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 则结定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
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 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魏收因之,则又甚矣。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 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凉州牧张实、 私署凉王李皓。并见《魏书》目录。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必如收 意,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 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 一别作“一二”。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 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 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此皆 正其疆里,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 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 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其殆侵官离局或 作“扃”。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 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 之时,有限斯极。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 非。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若是?胶柱调 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 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所交,网罗 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吕而已。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不涉霸图,谓曹。而陈
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董卓,犹秦之赵高,
昔车令中车府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之毙,遂 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 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 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
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 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
  自号真君。魏太武元太平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二帝。之时,中原秦、氐符、羌 姚。赵匈刘、羯石。之代,并在魏前。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李雄。诸姓,据有凉、蜀,其于
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
籍。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 成博物,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旧有“遂”字。全写《禹贡》 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 岂非惑乎?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 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 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旧作“係”,非。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 南蛮出于槃亦作“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 此说,一多“者”字。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者曾不
  
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骈指 在手,不加力于千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 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语见《文赋》。善哉斯言,可谓达作 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 无其累,则吾未之一无“之”字。许也。
  
编次第十三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 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 加祖述。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 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 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 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余亲。一讹作“观”。其事迹 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 为二录。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案其行事,所载甚 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汉始,地 启列藩;向居刘末,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 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代当作“赵”,高祖子。并编;析刘向父子于 元、成之间,与王、王言。京京房。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建年, 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 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亡谓失位,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 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窋。夫《东观》秉笔,容或诌于 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
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公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而陈 寿《蜀书》首标二牧,谓益州牧,即焉、璋也。次列先主,以继焉、璋,岂 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闇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是以鲁公
十二,恶、视不预其流。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 昭而获闻。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与!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齐废帝。犹在,而遽列和
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 承,所以黜永元东昏元。而尊中兴,和帝元。显义宁恭帝元。而隐大业。炀 帝元。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 一作“未”。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一作“列传仍显”。表志异体,不必一误作 “必不”。相涉。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 魏继作,相与因循。今止《魏书》志编传后,范、沈二书,后人易置矣。既 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盖择善而行,何有 远近;闻义不徙,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史记》。后外戚而先夷狄;《汉书》。 老子与韩非并列,《史记》。贾诩将荀或同编;《魏志》。《孙弘公孙弘。 传赞》,宜居《武》、《宣》旧作“宣武”,不合。《纪》末;宗庙迭毁,
  
枉入《玄成传》终。一作“中”。并《汉书》。如斯舛谬,不可胜纪。今略 其尤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称谓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一衍“云 云”二字。“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人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 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 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 乎。自兹已降,讹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 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 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二脱“也” 字。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 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 于上国,或作“若方之于七国”,非。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比魏于晋、 宋。而并霸。原注:蜀昭烈主可比秦缪公,吴大帝可比楚庄王。逮作者之书 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原注:谓鱼豢、孙盛等。方于魏邦, 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统言五胡。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
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 憎,无以定其得失。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你之以王。此则赵犹 人君,武灵王,加以主一作“王”,非。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 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
古共传。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犹言必欲加之。其唯武王。谓庙 号止可及操。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自晋 已还,窃号者非一。如成、旧作“康”,非。穆两帝,刘、萧二明,或作“朝”, 误。梁简文兄弟,原注:兼言孝元帝也。齐北齐。武成昆季,原注:兼文宣、 孝昭也。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 孰云其可?而史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 杜渝一作“偷”。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
建名,比诸天子可也。必若当涂曹魏。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 惬。故《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至如元氏, 元魏。起于边一作“沙”。朔,其君乃一部之酋长耳。道武追崇所及,凡二 十八君。自开辟已来,未之有也。而《魏书·序纪》,首卷篇名。袭其虚号, 生则一少“则”字,下同。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 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 已上谓之今王;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 旧作“煞”。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 市,寇贼则黄巾、巨鹿张角。赤眉;琅邪樊崇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 奋、建父子,都称万石。凡此诸名,今本失此四字。皆出旧多“于”字。当 代,史臣编录,无复张弛。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及后来作者,一作“所 作”。颇慕一作“纂”。斯流,亦时采新名,列一作“务”。成篇题。原注:
  
音第。若王《晋》王隐《晋书》。之《十士》、《寒俊》,沈《宋》沈约《宋 书》。之《二凶》、《索虏》,即其事也。唯魏收远不师古,近非因俗,自 我作故,无所宪章。其撰《魏一脱“魏”字,书》也,乃以平阳王为出帝, 魏孝武西入关,依字文故。司马氏为僭晋,桓、刘已下,通曰岛夷。夫其制 齐则轻抑关右,字文。党魏则深诬江外,即晋、宋。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 其笔端,语必不经,名惟骇物。昔汉世原涉大修坟墓,乃开道立表,署曰南 阳阡,欲以继迹京兆,齐声曹尹,一误作“伊”。而人莫之肯从,但云原氏 阡而已。故知事非允当,难以遵行。如收之苟立诡名,不依故实,虽一讹作 “难”。复刊诸竹帛,终罕一作“靡”。传于讽诵也。
  抑又闻之,帝王受命,历数相承,虽旧君已没,而致敬无改,岂可等之 凡庶,便书之以名者乎?近代文章,实同儿戏。有天子而称讳者,若姬满、 刘庄汉明帝。之类是也;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泽之类是也。史论之 言,埋当雅正。如班述班史名赞为述。之叙圣卿董贤。也,而曰董公惟亮; 范赞之言季孟隗嚣。也,至一讹“止”,一脱去。曰隗王得士。习谈汉主, 则谓昭烈为玄德。原注:习氏《汉晋春秋》以蜀为正统,其编目叙事皆谓蜀 先主为昭烈皇帝,至于论中语则呼为玄德。裴引魏室,则目文帝为曹丕。夫 以淫董贤。乱隗嚣。之臣,忽一作“总”。隐其讳;正朔之后,反一作“乃”。 呼其名。意好奇而辄为,文逐韵而便作,原注:班固《哀纪述》曰:“宛娈 董公,惟亮天功。”《隗嚣公孙述传·赞》曰:“公孙习吏,隗王得士。” 用舍之道,其例无恒。但近代为史,通多此失。上才犹且一作“其”。若是, 而况中庸者乎?今略举一隅,以存标格云尔。
  
卷五 采撰第十五
史通、文史通义的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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