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2·19 或说:“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于日之形也(1)。 日月合相袭,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在日下(2),障于日 (3),月光掩日光(4),故谓之食也。障于月也,若阴云蔽日月不见矣。其端 合者(5),相食是也。其合相当如袭辟者(6),日既是也。”日月合于晦朔, 天之常也。日食,月掩日光,非也。何以验之?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 食崖当与旦复时易处(7)。假令日在东,月在西,月之行疾,东及日,掩日崖, 须臾过日而东,西崖初掩之处光当复,东崖未掩者当复食。今察日之食,西 崖光缺,其复也;西崖光复,过掩东崖复西崖,谓之合袭相掩障,如何?
【注释】
(1)日:疑“月”形近而误。上文言“日食者,月掩之也”,下文言“月光掩日光”,可一证。 又言“障于月也,若阴云蔽日月不见矣”,正作“障于月”,可二证。
(2)日:疑衍文。上有“月在下”,可证。 (3)日:根据文意,疑“月”之误。校证见上注(1)。
(4)光:疑衍文。下文言“日食,月掩日光,非也”,又言“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均无“光” 字,可证。
(5)端:正。 (6)辟:通“璧”。
(7)崖:边。旦:根据文意,疑“且”字形近而误。易处:交换位置。
【译文】 有人说:“日食是月亮遮盖了太阳。太阳在上面,月亮在下面,太阳被
月亮遮住了形体。日月合在一起,互相重迭,月亮在上面,太阳在下面,无 法遮住太阳;太阳在上面,月亮在下面,太阳被月亮遮住了,月亮也遮住了 阳光,所以称作“食”。太阳遮住月亮,就像阴云遮蔽了日月看不见一样。 太阳和月亮正好相合,相互重迭。要是太阳和月亮合在一起相当于两块玉璧 重迭,就是日全食了。日月月末月初重合在一起,是天常有的。日食是月亮 遮住阳光,不对。用什么来验证呢?假使日月重合在一起,月亮遮住了阳光, 那么开始被侵蚀的那边应当跟将要恢复的地方不同。假使太阳在东面,月亮 在西面,月亮运行得快,向东运行到太阳在的地方,遮盖了太阳的边沿,一 会儿经过太阳继续向东,太阳西边开始被遮住的地方阳光就应当恢复了,而 东边没有被遮盖的地方应该继续被侵蚀。如今观察日食,太阳西边光亮被遮, 过会儿就恢复了光亮;西边恢复了光亮,月亮又移过去遮住了东边,这样西 边恢复了光亮,这怎么能说成是日月相重迭遮掩呢?
【原文】
32·20 儒者谓日月之体皆至圆,彼从下望见其形,若斗筐之状,状如正 圆。不如望远光气(1),气不圆矣(2)。夫日月不圆,视若圆者,人远也(3)。 何以验之?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在地,水火不圆;在天, 水火何故独圆?日月在天犹五星,五星犹列星,列星不圆,光耀若圆,去人 远也。何以明之?春秋之时,星陨宋都(4),就而视之,石也,不圆。以星不 圆,知日月五星亦不圆也。
【注释】 (1)如:疑系“知”形近而误。 (2)不:根据文意,疑“若”字之误。
(3)语意不完整。根据文意,疑“人”前夺一“去”字。下文“列星不圆,光耀若圆,去人远也。” 语意正同,可一证。《晋书·天文志》、《隋书·天文志》、《太平御览》卷四引《论衡》文,皆有 “去”字,可二证。
(4)宋都:指春秋时宋国的都城,在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南。以上事参见《春秋公羊传·僖公十六 年》。
【译文】 儒者认为日月的形体都非常圆。他们从下往上看见日月的形体,像斗筐
的形状,像个正圆。他们不懂得了望远方的光气,气就像圆的一样。其实, 日月本来不圆,看起来像个圆的,是离人很远的缘故。以什么来证明呢?因 为太阳是火的精华,月亮是水的精华。在地上水火都不圆,在天上水火为什 么偏偏是圆的呢?日月在天上就像五颗恒星一样,五颗恒星就像星星一样, 星星不圆,但星光闪耀却像个圆的,这是离人很远的缘故。用什么来证明呢? 春秋的时候,流星坠落在宋国的都城,凑近去看,是砣石头,不圆。由于流 星不是圆的,所以知道日月和五颗恒星也不是圆的。
【原文】
32·21 儒者说日及工伎人家(1),皆以日为一。禹贡《山海经》言日有 十(2)。在海外东方有汤谷(3),上有扶桑(4),十日浴沐水中;有大木,九日 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淮南书》又言,烛十日(5)。尧时十日并出,万物焦 枯,尧上射十日(6)。以故不并一日见也。世俗又名甲乙为日,甲至癸凡十日, 日之有十,犹星之有五也。通人谈士,归于难知,不肯辨明。是以文二传而 不定,世两言而无主。
【注释】
(1)伎:同“技”。工伎之家:古代指祝、史、射、御、医、卜和各种手工业者。 (2)贡:疑“益”之误。《尚书·禹贡》无十日的记载,可一证。下文言“禹、益见之,则纪十
日”,“禹、益见之,不能知其为日也”,“当禹、益见之,若斗筐之状”,“禹、益所见,意似日 非日也”,可二证。益:伯益。
(3)汤(yáng 扬)谷:又叫旸谷。一说是“谷中水热”,一说是东方极远太阳升起的地方。 (4)扶桑:这里指古代神话中海外的大桑树。
(5)烛:照。 (6)尧上射十日:《淮南子·本经训》记载:是尧让他的臣子后羿上射十日。
【译文】 儒者说太阳和工伎们一样,都认为太阳是一个。禹和伯益的《山海经·海
外东经》上说太阳有十个,在海外的东方有座汤谷,汤谷上有棵扶桑树,十
个太阳在这里水中洗澡;水中有棵高大的树,九个太阳在树的低枝上,一个 太阳在树的高枝上。《淮南子》上又说,用十个太阳照明;尧的时候十个太 阳同时升起,万物被烧焦枯死,于是尧朝天上射十个太阳,因此十个太阳就 不同时在一天出现。社会上一般人又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壬、癸作为太阳的名称,从甲到癸共有十个太阳,太阳有十个,就像星星有 五颗一样。就是有学问、有口才的人,也都把它归结为不容易弄明白的问题, 不肯辨说清楚。因此,一个太阳和十个太阳两种文字记载都流传下来没有定 论,而世人对这两种说法也没有明确以谁为主。
【原文】
32·22 诚实论之,且无十焉。何以验之?夫日犹月也,日而有十,月有 十二乎(1)?星有五,五行之精,金、木、水、火、土各异光色。如日有十, 其气必异。今观日光无有异者,察其小大前后若一。如审气异,光色宜殊; 如诚同气,宜合为一,无为十也。验日阳遂火从天来(2)。日者,大火也(3)。 察火在地,一气也;地无十火,天安得十日?然则所谓十日者,殆更自有他 物,光质如日之状,居汤谷中水(4),时缘据扶桑,禹、益见之,则纪十日(5)。
【注释】
(1)月有十二乎:古代用十二地支计月,所以王充这样反问。 (2)日:根据文意,疑系隶书“以”字形近而误。阳遂:古代用来取火的凹面铜镜。 (3)大:疑是“天”形近而误。上文有“夫日者,天之火也”,可一证。下文“察火在地”,相
对成义,可二证。 (4)中水:根据文意,疑“水中”之误倒。 (5)纪:通“记”,记载。
【译文】 真按实际情况来说,没有十个太阳。用什么来证明呢?因为太阳像月亮
一样,太阳有十个,月亮会有十二个吗?星有五星,它们是由五行的精气构 成,金、木、水、火、土五星各有各的光色。如果太阳有十个,它们的精气 必然不同。现在观察阳光没有什么不同,观察它的大小前后好像是一样的。 如果构成十个太阳的气确实不一样,那么光色也该不同;它们如果真的同属 一种气,就该合成一个了。可以用阳遂来证明火是从天上来的。太阳是天火。 考察在地上的火,是同一种气;地上没有十种不同的火,天上怎么能有十个 不同的太阳呢?那么所谓十个太阳,大概另外自有别的东西,它光的质地像 太阳的样子,生活在汤谷水中,有时攀缘停留在扶桑树上,被禹和伯益看见 了,就记载说有十个太阳。
【原文】
32·23 数家度日之光,数日之质,刺径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 扶桑木宜覆万里,乃能受之。何则?一日径千里,十日宜万里也。天之去人 万里余也(1)。仰察之,日光眩耀(2),火光盛明(3),不能堪也。便日出是扶 桑木上之日,禹、益见之,不能知其为日也。何则?仰察一日,目犹眩耀, 况察十日乎?当禹、益见之,若斗筐之状,故名之为日。夫火如斗筐(4),望 六万之形(5),非就见之即察之体也(6)。由此言之,禹、益所见,意似日非 日也。
【注释】
(1)万里余:本书“谈天篇”说:“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下文言“望六万里之形,非就见 即察之体也。”又言“天之去地,六万余里”,故疑“万里余”当作“六万余里”。
(2)日:根据文意,疑“目”字形近而误。下文言“仰察一日,目犹眩耀”,可证。 (3)火光:这里指日光。 (4)火:火怎么能像斗筐呢?上文言“儒者谓日月之体皆至圆。彼从下望见其形,若斗筐之状,
状如正圆。”是说太阳像斗筐样圆,故疑“火”系“日”之误。 (5)本句语意不明。根据文意,疑“万”下脱一“里”字。 (6)之:全句义难通,疑“见”后的“之”是衍文。
【译文】 天文历算家计量了太阳的光,推算了太阳的质地,知道太阳的直径是一
千里。假使出来的太阳是扶桑树上的太阳,扶桑树就应该能遮盖一万里,才
能承受住它们。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太阳直径是一千里,十个太阳的直径就 该是一万里。天离人六万多里。抬头看十个太阳,会眼光昏花,因为阳光太 明亮了,人无法忍受。即便出来的太阳是扶桑树上的太阳,禹和伯益看见了, 也无法知道它们是太阳。为什么呢?因为抬头看一个太阳,眼睛就感到眼花 缭乱,何况是看十个太阳呢?当禹和伯益看见它们,像斗筐的形状,所以起 名叫做“日”。这大如斗筐是远离六万里看到的形状,不是就近看到的形体。 由此说来,禹和伯益看见的,估计像太阳又不是太阳。
【原文】
32·24 天地之间,物气相类,其实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树焉(1),察 之是珠,然非鱼中之珠也。夫十日之日,犹珠树之珠也(2),珠树似珠非真珠,
十日似日非实日也。淮南见《山海经》,则虚言真人烛十日,妄纪尧时十日 并出。
【注释】
(1)珠树:传说中的一种树,叶子像珍珠。参见《山海经·海外南经》。 (2)之珠:疑是衍文。《太平御览》卷八○三引《论衡》文无“之珠”二字,可一证。下文“珠
树似珠非真珠”只承“珠树”为文,可二证。
【译文】 天地之间,万物的气相类似而实际上不同的东西很多。海外西南方有种
珠树,看它是珠,然而又不是鱼腹中的珍珠。那扶桑树上十个太阳中的太阳, 就像珠树一样,珠树像珠而不是真的珠,十个太阳像太阳而又不是真的太阳。 淮南王看见《山海经》,就虚构说仙人用十个太阳照明,于是随便记载尧的 时候十个太阳同时升起。
【原文】
32·25 且日,火也;汤谷,水也。水火相贼,则十日浴于汤谷当灭败焉 (1)。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处其上,宜燋枯焉。今浴汤谷而光不灭,登 扶桑而枝不燋不枯,与今日出同,不验于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且禹、 益见十日之时,终不以夜。犹以昼也,则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 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数,日随天转行,安得留扶桑枝间,浴汤谷之水 乎?留则失行度,得度差跌(2),不相应矣。如行出之日与十日异,是意似日 而非日也。
【注释】 (1)浴:洗澡。这里作浸泡讲。 (2)差跌:同“蹉跌”,差错。
【译文】 何况,太阳是火,汤谷是水。水火相克,那么十个太阳浸泡在汤谷里就
该熄灭毁坏。火烧木,扶桑树是木,十个太阳在它上面,就该被烧焦枯死。
如今它们浸泡在汤谷里而光不熄灭,爬在扶桑树上而树枝不枯焦,跟今天太 阳出来的情况相同,这不符合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所以知道这十个太阳不 是真的太阳。况且禹和伯益看见十个太阳的时候,始终不是在晚上。要是在 白天,那么一个太阳出来,另外九个太阳就该留下,怎么能十个太阳同时出 来呢?如果是黎明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则天的运行有一定的度数,太阳是 随着天旋转运行的,怎么能停留在扶桑树的树枝上,浸泡在汤谷的水里呢? 要是停留在扶桑树上、汤谷水中,那就不符合运行的度数,运行的度数就要 发生差错,跟太阳随天转不相应了。如果随天运行出现的太阳与那十个太阳 不同,这样推测起来那十个太阳只是像太阳而又不是太阳了。
【原文】
32·26《春秋》庄公七年(1):“夏四月辛卯,夜中恒星不见(2),星霣 如雨者(3)。”《公羊传》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 不修《春秋》曰(4):‘雨星,不及地尺而复(5)。’君子修之,曰:‘星霣 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时鲁史记,曰:“星霣如雨(6),
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为 地有山陵楼台,云“不及地尺”,恐失其实,更正之曰:“如雨”。如雨者, 为从地上而下,星亦从天霣而复,与同,故曰“如”。夫子虽云“不及地尺” (7),但言“如雨”,其谓霣之者,皆是星也。孔子虽定其位(8),著其文, 谓霣为星,与史同焉。
【注释】 (1)庄公七年:公元前 687 年。 (2)恒星:这里指常见的星星。
(3)霣(yǔn 陨):通“陨”。者:根据上下文意,疑是衍文。本书《艺增篇》作“星霣如雨”, 可证。
(4)不修《春秋》:指没有经过孔子修改的《春秋》,即鲁史记。 (5)复:返,回。
(6)星霣如雨:上文言“雨星”,可从。 (7)云:“不及地尺”是鲁史记上的话,不是孔子说的,故疑“云”系“去”字形近而误。 (8)鲁史记言“不及地尺”,孔子“恐失其实”,乃去之,因此不得言孔子“定其位”。故疑“虽”
下脱一“不”字。
【译文】
《春秋》庄公七年中记载:“夏四月辛卯日,晚上看不见常见的星星, 而流星却像雨般坠落下来。”《公羊传》解释说:“像雨的东西是什么呢? 不是雨。不是雨,那为什么说它像雨呢?没有删修过的《春秋》上说:‘坠 落的星,离地不到一尺又返回天上去了。’君子删修后说:‘流星坠落像下 雨’。”没有删修过的《春秋》,就是还没有删修《春秋》时鲁国史官的记 载,它上面说:“坠落的星,离地不到一尺又返回天上去了。”上面说的君 子就是孔子。孔子删修之后说“流星坠落像下雨”。孔子的意思认为地上有 大山近陵楼台,说“离地不到一尺”,恐怕不符合实际情况,就更正说“像 下雨”。像下雨的意思,是认为雨是从地面上去,而又从天上落下来的,流 星也是从天上坠落下来又回到天上去的,跟下雨的情况相同,所以说它“像”。 孔子虽然删去了“离地不到一尺”,只说“像下雨”,可是说坠落的东西, 都是星星。孔子虽然没有确定陨星坠落的位置,但写了这样的话,说坠落的 是星,跟鲁史记上的记载相同。
【原文】
32·27 从平地望泰山之巅,鹤如乌,乌如爵者(1),泰山高远,物之小 大失其实。天之去地六万余里,高远非直泰山之巅也。星著于天,人察之, 失星之实,非直望鹤乌之类也。数等星之质百里(2),体大光盛,故能垂耀。 人望见之,若凤卵之状,远失其实也。如星霣审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 知其为星也。何则?霣时小大不与在天同也。今见星霣如在天时,是时星也 (3);非星,则气为之也。人见鬼如死人之状,其实气象聚(4),非真死人。 然则霣星之形,其实非星。孔子云正霣者非星(5),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 (6),盖俱失星之实矣。
【注释】
(1)爵:通“雀”。
(2)等:根据文意,疑“等”是衍文。上文有“数日之质”文例相同,可证。 (3)时:根据文意,疑是“非”之误。下文“非星,则气为之也”,顺承此文,可证。 (4)聚:疑是衍文。本书《订鬼篇》有“鬼者,人所得病之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其
气像人形而见。”又有“气能像人声而哭,则亦能像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文例同,可证。 (5)云:疑“未”形近而误。下文“徒正言”与“未正”相反为文,语气相贯,可证。 (6)徙:根据文意,疑“徒”形近而误。
【译文】 从平地望泰山山顶上,白鹤像乌鸦,乌鸦像麻雀,这是泰山又高又远的
缘故,因而物体的大小失去了它们真实的面貌。天离地六万多里,又高又远 的决不只是泰山的山顶。像星星附着在天上,人看见它,已经失去了星星的 真实面貌,可见失去真实面貌的不只是看见的白鹤、乌鸦之类。推算星的质 地有百里。形体巨大光亮极了,所以能向下发出光芒。人看见它像凤卵的形 状,这是因为离人很远失去了它真实面貌的缘故。如果星星坠落是真的,那 么天上的星坠落到地上,人们应该不知道它是星。为什么呢?因为星坠落下 来时的大小不跟在天上时相同。如今看见坠落的星像在天上时大小一样,这 就不该是星。不是星,那就是气形成的了。人看见鬼像死人的样子,其实是 气使它像死人的样子,而不是真的死人。那么坠落的星状物,其实不是星。 孔子没有订正坠落下来的不是星,而只订正说星坠落像下雨而不是雨的说 法,都是不符合星的真实情况的。
【原文】
32·28《春秋左氏传》:“四月辛卯,夜中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霣如 雨,与雨俱也。”其言夜明故不见,与《易》之言“日中见斗”相依类也(1)。 日中见斗,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见,夜光明也。事异义同,盖其实也。其言 与雨俱之集也(2)。夫辛卯之夜明,故星不见,明则不雨之验也,雨气阴暗, 安得明?明则无雨,安得与雨俱?夫如是,言与雨俱者非实。且言夜明不见, 安得见星与雨俱?
【注释】
(1)依:根据文意,疑“似”之误。前文“与骐骥之步,相似类也”,“与晨凫飞相类似也”, 可证。引文参见《周易·丰卦》。
(2)集:聚集。这里是一齐落下的意思。
【译文】
《春秋左氏传》:“鲁庄公七年四月辛卯日,晚上连常见的星星者看不 见,夜空很明亮;星星坠落像下雨,而且与雨同时下来。”它是说夜空很明 亮所以看不见星星,与《易经·丰卦》上说的“太阳正中时看见了北斗星” 相类似。太阳正中时看见北斗星,是因为阳光昏暗不明的缘故;晚上看不见 星星,是因为夜空很明亮的缘故。事情不同但道理一样,大概它们都是事实。
《春秋左氏传》说的“与雨俱”,是说星星与雨一齐落下来。因为辛卯日的 晚上夜空很明亮,所以看不见星星。夜空很明亮,那是不下雨的证明,下雨 天气阴暗,怎么会夜空明亮呢?夜空明亮就没有雨,怎么会与雨一同下来呢? 像这样,说与雨一同下来就不是事实。再说,夜空很明亮连星星都看不见, 怎么能看见陨星与雨一起落下来呢?
【原文】
32·29 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1),霣石于宋五,《左氏传》曰:“星 也。”夫谓霣石为星,则谓霣为石矣。辛卯之夜,星霣为星,则实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楼台,楼台崩坏。孔子虽不合言及地尺,虽地 必有实数(2),鲁史目见,不空言者也;云“与雨俱”,雨集于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楼台不坏,非星明矣。
【注释】
(1)僖公:鲁僖公,名申,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 659~前 627 年在位。僖公十六年:即公元 前 644 年。
(2)虽(虽):句不可通。根据文意,疑是“离(离)”字形近而误。
【译文】 还有鲁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日,有五砣陨石落在宋国,《春秋左氏传》
说:“是星星。”说陨石是星,就是说坠落下来的是石头了。那么辛卯日的 晚上,坠落的星是星,那实际上是石头。辛卯日的晚上,坠落的星如果是石 头,那么地上有楼台,楼台就会被砸坏。孔子虽然不赞成说陨星离地一尺又 返回天上,但它离地一定有确实的数字,鲁国的史官亲眼看见,是不会凭空 瞎说的;说“与雨一同落下来”,雨会聚集在地上,陨石也该是这样。陨星 落到地上而楼台没有毁坏,那么落下来的不是星,就很明白了。
【原文】
32·30 且左丘明谓石为星,何以审之(1)?当时石霣轻然(2),何以其从 天坠也(3)?秦时三山亡,亡有不消散(4),有在其集下时必有声音(5),或时 夷狄之山从集于宋(6),宋闻石霣,则谓之星也。左丘明省,则谓之星。夫星, 万物之精,与日月同。说五星者,谓五行之精之光也。五星、众星同光耀, 独谓列星为石,恐失其实。实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与彼汤谷 之十日,若日而非日也。
【注释】
(1)审:弄清楚。
(2)轻:根据文意,疑系“硁”形近而误。硁(kēng 坑):砰,击石声。 (3)根据文意,疑“以”后夺一“知”字。
(4)有:通“又”。 (5)有: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6)从(從):根据文意,疑系“徙”字形近而误。
【译文】 左丘明说陨石是星,怎么才能弄清楚呢?当时石头坠落下来砰砰砰的,
怎么知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呢?秦朝的时候三座大山不见了,不见了又没有 消散,在它们一齐落下的时候一定有声音,或许是夷狄的山飞来落在宋国, 宋国人听到了石头落地的声音,就认为它是星。左丘明写《左传》时省略了 文字,就说是星。星是万物的精气,跟日月一样。解释五星的人,说五星是 金、木、水、火、土五行精气的光。五颗恒星和群星一样闪光照耀,而只说 流星是石头,恐怕不符合它的真实情况。实际上,辛卯日的晚上,坠落的流 星像下雨而不是星,跟那汤谷的十个太阳,像太阳而不是太阳一样。
【原文】
32·31 儒者又曰:“雨从天下。”谓正从天坠也。如当论之(1),雨从 地上,不从天下。见雨从上集,则谓从天下矣,其实地上也。然其出地起于 山。何以明之?《春秋传》曰:“触石而出(2),肤寸而合(3),不崇朝而徧 天下(4),惟太山也。”太山雨天下,小山雨一国,各以小大为近远差。雨之 出山,或谓云载而行,云散水坠,名为雨矣。夫云则雨,雨则云矣。初出为 云,云繁为雨。犹甚而泥露濡污衣服(5),若雨之状。非云与俱,云载行雨也 (6)。
【注释】 (1)当:句子难通,疑“实”之误。“如实论之”,本文常用语。 (2)触:接触。这里是贴着的意思。
(3)肤寸:古代的长度单位。一指宽为寸,四寸为一肤。这里比喻极小的空间。 (4)崇:终。崇朝:整个早晨。徧:即遍。 句子难通,疑“鲊”下脱“雨”字。本书《效力篇》、
《明雩篇》皆作“遍雨天下”,可一证。《风俗通义·正失》作“鲊雨天下,”可二证。 (5)而:如。泥露:这里是厚的露水的意思。濡(rú如):浸。濡污:浸湿。 (6)行雨:根据文意,疑是“雨行”之误倒。
【译文】 儒者又说:“雨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是说雨直接从天上落下来。照
实说,雨是从地面上去的,而不是从天上产生降下来的。人们看见雨从上空
落下来,就认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其实它是从地面上去的。然而雨从地面上 去,是由山开始的。用什么来说明呢?《春秋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上说: “云贴着山石出来,肤寸之间都云气密集,不到一个早晨,雨就下遍天下, 这只有泰山才能做到。”泰山的雨能下遍天下,小山的雨能下遍一国,各以 山的大小距离的远近而有不同。雨从山里出来,有人说是云载着雨走,云散 开水落下来,就称作雨。其实云就是雨,雨就是云。刚出来是云,云浓密成 雨。如果云非常浓,会像厚露浸湿衣服,跟雨淋湿衣服的样子差不多。可见 不是云和雨在一起而是云载着雨走。
【原文】
32·32 或曰:“《尚书》曰:‘月之从星(1),则以风雨。’《诗》曰:
‘月丽于毕(2),俾滂沲矣(3)。’二经咸言(4),所谓为之非天,如何?”夫 雨从山发,月经星丽毕之时,丽华之时当雨也。时不雨,月不丽,山不云, 天地上下自相应也。月丽于上,山烝于下(5),气体偶合(6),自然道也。云 雾,雨之征也,夏则为露,冬则为霜,温则为雨,寒则为雪。雨露冻凝者, 皆由地发,不从天降也。
【注释】
(1)星:这里指箕宿、毕宿。 (2)丽:附着。这里是靠近的意思。毕:指毕宿。 (3)俾(bǐ比):使。沲:同“沱”。滂沱:雨下得很大。 (4)咸:都。
(5)烝:通“蒸”。
(6)体:这里指月亮。
【译文】 有人说:“《尚书·洪范》上说:‘月亮靠近箕宿和毕宿,就会刮风下
雨。’《诗经·小雅·渐渐之石》上说:‘月亮靠近毕宿,就要大雨滂沱。’ 这两种经书都说,造雨的不是天,又怎么解释呢?”这是因为雨从山上起来, 正是月亮经过并靠近毕宿的时候,月亮靠近毕宿的时候,正好下雨。不下雨 的时候,月亮不会靠近毕宿,山上也没有云,天地上下就是如此自然相应。 月亮靠近山,山从下面蒸发出水气,水气跟月亮巧合,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云雾,是雨的征兆,夏天则变成露水,冬天则变成白霜,天气温和则变成雨 水,天气寒冷则变成雪花。雨水和露水是凝冻成的,它们都是由地面产生上 去,而不是在天上产生降下来的。
答佞篇
【题解】 本篇通过问答形式,回答了有关佞人,特别是如何识别佞人的诸多问题,故篇名曰“答佞”。 王充认为佞人是些为了个人名利、玩弄权术、搞阴谋诡计的人。他们有为身为己、权欲熏心、
迎合上意、阿谀奉承、阴阳两面、巧施机关的特点。他们打击陷害别人,采取“誉(称赞)而危之”, “厚优待而害之”的办法,使“人不知”,让“人不疑”,有很大的欺骗性,不易被人察觉。但他们 还是可以识别的,王充认为只要考察他们的动机(“察其发动”)、手法、(“观其所权”)以及言 行是否一致,就可以识破他们。佞人虽可以欺骗一时、得势一时,作者认为他们最终都没有好下场, “皆以祸众(终)”。
【原文】
33·1 或问曰:“贤者行道,得尊官厚禄,矣何必为佞(1),以取富贵, 必以佞取爵禄者,不能禁欲也;知力耕可以得谷,勉贸可以得货,然而必盗 窃,情欲不能禁者也(2)。以礼进退也,人莫不贵,然而违礼者众,尊义者希, 心情贪欲,志虑乱溺也(3)。夫佞与贤者同材,佞以情自败;偷盗与田、商同 知(4),偷盗以欲自劾也(5)。
【注释】 (1)矣:递修本作“人”,可从。 (2)情:私情,私心。 (3)溺:沉湎而无节制。 (4)知:通“智”。 (5)劾(hé核):揭发罪状。
【译文】
有人问:“贤能的人实行先王之道,能得到高官厚禄,人们为什么一定 要去谄媚奉承,来取得富贵呢?”我说:谄媚奉承的人知道实行先王之道可 以得到富贵,但却一定要以谄媚奉承来取得爵位和俸禄,是因为不能克制贪 婪的欲望;人是知道努力耕作可以获得粮食,努力经商可以得到财富,然而 一定要去盗窃,是因为私心得不到克制,以礼制来决定自己做官还是辞官, 这样的人没有不被尊重的,然而违背礼制的人多,尊奉道义的人少,这是私 心贪婪,神志昏乱而执迷不悟的缘故。其实,谄媚奉承的人与贤能的人才智 相同,只是谄媚奉承的人由于私心而自取灭亡;偷盗的人与种田的、经商的 才智相同,只是偷盗的人由于贪心而自投法网。
【原文】
33·2 问曰:“佞与贤者同材,材行宜钧(1),而佞人曷为独以情自败?” 曰:“富贵皆人所欲也,虽有君子之行,犹有饥渴之情。君子则以礼防情(2), 以义割欲(3),故得循道,循道则无祸,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4),故 进得苟佞(5),苟佞则有罪(6)。夫贤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子与小 人本殊操异行,取舍不同。
【注释】
(1)钧:通“均”。
(2)则:递修本作“耐”,可从。耐(néng 能):通“能”。防:防止,这里是克制的意思。 (3)割:断绝。这里是“抑制”的意思。
(4)逾:越过。这里是“违犯”的意思。 (5)进:疑衍文。上文“故得循道”,文例相同,可证。苟:不正当。 (6)“循道则无祸”,“苟佞则有罪”,与王充在《幸偶篇》中表达的“无德受恩,无过遇祸”
的观点有矛盾。
【译文】 有人问:“佞人与贤者才能相同,才能和操行应该是相称的。那么佞人
为什么偏偏因为有私心而自取灭亡呢?”我说:富贵是人共同的欲望,即使 有君子的操行,还是会有饥渴的私欲。只是君子能用礼制来克制私心,用道 义来抑制私欲,所以能够遵循先王之道,遵循了先王之道就没有灾祸。而小 人则放纵贪利的欲望,违犯礼义,所以采取不正当的献媚讨好,不正当的献 媚讨好就会招来罪过。可见,贤者是君子,佞人是小人。君子与小人本来操 行就不同,行为取舍的标准也不一样。
【原文】
33·3 问曰:“佞与谗者同道乎?有以异乎?”曰:“谗与佞,俱小人 也,同道异材,俱以嫉妒为性,而施行发动之异(1)。谗以口害人,佞以事危 人,谗人以直道不违(2)。佞人依违匿端(3);谗人无诈虑,佞人有术数(4)。 故人君皆能远谗亲仁,莫能知贤别佞。难曰:“人君皆能远谗亲仁,而莫能 知贤别佞,然则佞人意不可知乎(5)?”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庸庸之 君,不能知贤;不能知贤,不能知佞。唯圣贤之人,以九德检其行(6),以事 效考其言。行不合于九德,言不验于事效,人非贤则佞矣。夫知佞以知贤, 知贤以知佞;知佞则贤智自觉,知贤则奸佞自得(7)。贤佞异行,考之一验; 情心不同,观之一实。
【注释】
(1)发动:这里是动机的意思。 (2)以:疑是衍文。“谗人直道不违”与下文“佞人依违匿端”,正反成义,可证。直道:直言。
不违:不避。 (3)依违:依从或违背。指摸棱两可。端:苗头。这里指动机。 (4)术数:谋略。这里是阴谋诡计的意思。 (5)意:根据文意,疑是“竟”字形近而误。
(6)九德:《尚书·皋陶谟》中,皋陶认为可以用来考察一个人性情真假的九条道德标准,即: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
(7)得:得到,找到。这里是识别的意思。
【译文】 有人问:“谄媚奉承的人与说坏话陷害人的人是一路货呢?还是有区别
呢?”我说:“谗人与佞人都是小人,一路货伎俩不同,都是以嫉妒为本性, 但采取的行动与动机却不一样。谗人是用口害人,佞人是以事害人;谗人公 开说不隐瞒自己的意见,佞人则模棱两可地隐藏自己的动机;谗人没有欺骗 的心计,而佞人存有阴谋诡计。所以君主能疏远谗人而亲近仁人,不能识别 贤人与佞人。指责的人会说:“君主都只能疏远谗人亲近仁人,而不能识别 贤人与佞人,那么佞人就不能识别了吗?”我说:“佞人可以识别,而君主
不能识别。平庸的君主,不能识别贤人;不能识别贤人,就不能识别佞人。 圣贤的人,用九条道德标准来检验人们的行为,根据办事的效果来考察人们 的言论。行为不符合九条道德标准的,言论不被办事效果证明的,这种人就 不是贤人而是佞人。看来能识别佞人就可以识别贤人,能识别贤人就可以识 别佞人;能识别佞人就自然会觉察到贤智的人,能识别贤人就会自然地发觉 奸佞的人。贤人与佞人的操行不同,而考察他们的是同一个标准;他们私心 不同,而看到的却是同一效果。
【原文】
33·4 问曰:“九德之法,张设久矣(1),观读之者,莫不晓见,斗斛之 量多少,权衡之县轻重也(2)。然而居国有土之君(3),曷为常有邪佞之臣与 常有欺惑之患?”(4)无患斗斛过(5),所量非其谷;不患无铨衡(6),所铨非 其物故也。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以检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乱不 能见者,则明不察之故也,人有不能行(7),行无不可检;人有不能考,情无 不可知。
【注释】
(1)张:设。
(2)权:秤砣。衡:秤杆。权衡:这里指秤。县(xuán 悬):同“悬”,挂。这里是称的意思。 (3)居国:在位。
(4)下面是王充发表的见解,依照本篇文例,当有“曰”字,故疑此有脱字。 (5)根据文意,疑本句该作“不患无斗斛”。下文“不患无铨衡”,相对为文,可证。 (6)铨:称量。铨衡:同“权衡”。
(7)行:为。这里是考察的意思。
【译文】 有人问:“用九条道德标准检验行为的方法,已经设立很久了。读过《尚
书·皋陶谟》的人,没有不知道的,这就好比用斗斛来量多少,用秤来称轻
重一样。但是在位拥有领土的君主,为什么在自己下边常常会有奸邪的佞臣 和常常会有被欺骗受蒙蔽的祸害呢?”我说:不怕没有斗斛,而是所量的不 是谷物;不怕没有秤,而是所称的不是该称的东西的缘故。在君位的人,都 知道用九条道德标准可以检验人的行为,办事的效果可以识别人的私心,然 而被欺骗蒙蔽却不能看见,那是没有考察明白的缘故。只有不善于考察的人, 没有不可以检验的行为;只有不善于考察的人,没有不可以识别的私心。
【原文】
33·5 问曰:“行不合于九德,效不检于考功,进近非贤,非贤则佞。 夫庸庸之材,无高之知,不能及贤,贤功不效,贤行不应(1),可谓佞乎?” 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袭(2)。若知无相袭,人材相什百(3), 取舍宜同。贤佞殊行,是是非非。实名俱立,而效有成败;是非之言俱当, 功有正邪。言合行违,名盛行废(4),佞人(5)。
【注释】 (1)应:合。这里是具备的意思。 (2)袭:及。
(3)人:疑是衍文。 (4)废:衰败。这里是败坏的意思。
(5)佞人:原文在下段开头,根据文意,疑应在本段末,系抄误。缺句末语助词,故疑“人”后, 脱一“也”字。
【译文】 有人问:“行为不符合九条道德标准,办事的效果经不起考核官吏功绩
标准的检验,这种人很接近于不是贤人,不是贤人那就是佞人了。平庸之材, 没有高超的才智,够不上贤人,不能建立贤人的功绩,不具备贤人的操行, 可以说是佞人吗?”我说:才能有够不上的,操行有赶不上的,功绩有比不 上的。即使智慧比不上,才能相差十倍百倍,但是行为取舍的标准应该是相 同的。贤人与佞人的操行迥然不同,但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一个人的实际 德行和名声即使都很不错,但他办事的结果有成功也会有失败;一个人对是 非的评议即使很恰当,但他办事的效果有好的也会有坏的。只有那些言论符 合先王之道而行为却违反先王之道,名声很大而操行败坏的人,才是佞人。
【原文】
33·6 问曰:“行合九德则贤,不合则佞。世人操行者可尽谓佞乎?” 曰:诸非皆恶,恶中之逆者,谓之无道;恶中之巧者(1),谓之佞人。圣王刑 宪,佞在恶中;圣王赏功,贤在善中,纯洁之贤(2),善中殊高(3),贤中之 圣也;善中大佞(4),恶中之雄也。故曰:“观贤由善,察佞由恶。”善恶定 成(5),贤佞形矣(6)。
【注释】
(1)巧:伪诈。这里指善于弄虚作假。 (2)纯洁之贤:本句与上下文不连贯,故疑前后有脱漏,或是衍文。 (3)殊:很、非常。
(4)善:根据文意,疑是“恶”之误。上文言“恶中之巧者,谓之佞人”,可一证。又“圣王刑 宽,佞在恶中”,可二证。又“善中殊高,贤中之圣也”,与本句“恶中大佞,恶中之雄也”,正好 相反为文,可三证。
(5)定成:断定。 (6)形:表露。
【译文】 有人问:“行为符合九条道德标准的就是贤人,不符合的就是佞人。只
有社会上一般人操行的人能全说是佞人吗?”我说:凡是操行不好的都是恶 人,恶人中犯上作乱的,称作“无道”;恶人中善于伪装的,称作佞人。君 主制定刑罚和法令,佞人被列在恶人中;君主奖赏和勉励,贤人被列在善人 中。善人中最好的,是贤人中的圣人;恶人中极坏的佞人,是恶人中的枭雄。 所以说:“由善人中可以观察出贤人,由恶人中可以观察出佞人。”只要断 定出善人与恶人,那么贤人与佞人就会显露出来了。
【原文】
33·7 问曰:“聪明有蔽塞(1),推行有谬误(2),今以是者为贤,非者 为佞,殆不得贤之实乎?”曰:“聪明蔽塞,推行谬误,人之所歉也(3)。故 曰:刑故无小(4),宥过无大(5)。圣君原心省意(6),故诛故贳误(7)。故贼
加增(8),过误减损,一狱吏所能定也,贤者见之不疑矣。
【注释】 (1)聪:听力好。这里指听力。明:视力好。这里指视力。 (2)推行:这里是做事的意思。
(3)歉:欠缺。 (4)刑:惩罚。故:故意。这里指明知故犯的过失。小:指小罪。
(5)宥(yòu 又):宽容,饶恕。过:过失。这里指不知道而犯的过失。以上两句参见《尚书·大 禹谟》。
(6)原:推求。省(xǐng 醒):审察,检查。 (7)贳(shì士):赦免。 (8)贼:危害,伤害。这里指故意犯法。
【译文】 有人问:“视听有看不清听不见的时候,做事难免有犯错误的时候。如
今以这样的标准为贤人,做不到的为佞人,恐怕不符合贤人的实际情况吧?” 我说:视听难免会看不清听不见,做事难免犯错误,这是一般人的缺点。所 以说:明知故犯不论罪再小也要严惩,误犯的过失,不论多大也可以宽赦。 圣明的君主要考查犯罪的动机,所以能严惩明知故犯的人,宽赦误犯过失的 人。明知故犯就要加重惩罚,误犯过失可以减轻处理,这是所有狱吏都能决 定的,贤者看见了是不会有疑惑的。
【原文】
33·8 问曰:“言行无功效,可谓佞乎?”(1)苏秦约六国为从(2),强 秦不敢窥兵于关外(3);张仪为横(4),六国不敢同攻于关内(5)。六国约从, 则秦畏而六国强;三秦称横(6),则秦强而天下弱。功著效明,载纪竹帛,虽 贤何以加之?太史公叙言众贤,仪、秦有篇,无嫉恶之文,功钧名敌(7),不 异于贤。夫功之不可以效贤,犹名之不可实也。仪、秦,排难之人也,处扰 攘之世,行揣摩之术(8)。当此之时,稷、契不能与之争计,禹、皋陶不能与 之比效。若夫阴阳调和,风雨时适,五谷丰熟,盗贼衰息,人举廉让(9),家 行道德之功,命禄贵美,术数所致(10)非道德之所成也。太史公记功,故高 来祀(11),记录成则著效明验(12),揽载高卓,以仪、秦功美,故列其状。 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权说立功为效。无效,未可为佞也。难曰:“恶中立 功者谓之佞。能为功者,材高知明;思虑远者,必傍义依仁(13),乱于大贤。 故《觉佞》之篇曰:(14)‘人主好辨(15),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辞丽。’ 心合意同,偶当人主,说而不见其非(16),何以知其伪而伺其奸乎?”曰: “是谓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昏,蔽惑不见。后又贤之君(17),察之审明,若 视俎上之脯,指掌中之理,数局上之棋,摘辕中之马。鱼鳖匿渊,捕渔者知 其源;禽兽藏山,畋猎者见其脉。佞人异行于世,世不能见,庸庸之主,无 高材之人也。难曰:“‘人君好辨,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辞丽。’言 操合同,何以觉之?”曰:“《文王官人法》曰(18):“推其往行以揆其来 言(19),听其来言以省其往行,观其阳以考其阴(20),察其内以揆其外。” 是故诈善设节者可知(21),饰伪无情者可辨(22),质诚居善者可得,含忠守 节者可见也。人之旧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学术合于上也;人之故能不文, 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称上。上奢,己丽服;上俭,己不饬(23)。今操与古殊,
朝行与家别。考乡里之迹,证朝庭之行(24),察共亲之节(25),明事君之操, 外内不相称,名实不相副,际会发见(26),奸为觉露也(27)。
【注释】 (1)下面是王充回答上文的问话,按本篇文例“苏”前夺一“曰”字。 (2)从(zòng 纵):通“纵”。这里指“合纵”,即联合六国抗秦。
(3)窥:暗中观望,等待机会。关外:指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县东北)以东地区。 (4)横:指“连横”,即秦国与六国分别结成联盟。
(5)关内:指函谷关以西地区。 (6)三秦:这里指秦国。由于秦亡后,项羽把原秦国的土地分给秦的三名降将司马欣、章邯、董
翳(yì义),故后人称之为三秦。这里是为要与上文“六国”对文,故把它称作“三秦”。 (7)敌:相当,相等。 (8)揣摩:这里指揣摩君主的心理。揣摩之术:这里指“合纵”与“连横”的主张。 (9)举:施行。
(10)术数:这里指治国的作法,措施。 (11)祀:年。来祀:来年,后代。
(12)这句话义难通,疑有脱误。揣其大意是:在记载过去的成就时,就突出其效果。 (13)傍:依,靠。 (14)《觉佞》之篇:本书《讲瑞》之下有《指瑞》,《实知》之下有《知实》,故疑《觉佞》
与《答佞》是姐妹篇,今已佚。 (15)辨:通“辩”。 (16)说:通“悦”。
(17)后又贤之君:本句文不成义,《太平御览》卷四○二引《论衡》文作“贤圣之君”,可从。 (18)《文王官人法》:文王,指周文王。全文指《大戴礼记·文王官人》。 (19)推其往行以揆其来言:《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和递修本均作“推其往言以揆其来行”,
可从。揆(kúi 葵):量度,衡量。 (20)阳:这里指表面现象。阴:这里指隐蔽行动。 (21)设节:这里是假装清高的意思。 (22)情:实情,真实。
(23)饬(chì赤):通“饰”。 (24)庭:递修本和章录杨校宋本均作“廷”,可从。 (25)共:通“供”。 (26)际会:遇合,碰巧。见:同“现”。 (27)为:章录杨校宋本作“伪”,可从。
【译文】 有人问:“人的言论和行为没有效果,就能说是佞人吗?”我说:苏秦
联合齐、楚、燕、赵、韩、魏六国促成合纵,使得强大的秦国不敢趁机向关 外发兵;张仪促成连横,使得六国不敢同时向关内进攻。六国联盟形成合纵, 就使秦国畏惧六国强大;秦国促成连横,就使秦国强大天下弱小。他俩功绩 昭著效果明显,被记载在竹帛的史册上,即使是贤人又怎么能超过他们呢? 司马迁叙说很多贤人的事迹,张仪与苏秦分别有传,并没有憎恶他们的文字, 功绩和名声均相当,跟贤人没有两样。其实,功绩不能用来证明一个人的贤 德,就像名声不能用来断定人的实际品德一样。张仪和苏秦是排难解忧的人, 处于战乱社会,实行合纵与连横的主张。在这种时候,稷和不契不可能与他
们争比计谋,禹和皋陶不可能与他们比效果。至于说气候正常,风调雨顺, 五谷丰收,盗贼减少甚至消灭,人人讲究廉洁谦让,家家推崇道德的功绩, 禄命显贵美好,治国方略能做到的,这些都不是道德能促成的。司马迁记录 功绩,是有意向后代推崇,因此在记录成就时就突出其效果,广泛收录卓越 人物,因为张仪和苏秦的功绩值得赞美,所以列入了他们的事迹。由此说来, 佞人也能用权术游说立功做出效果。即使没有效果,也不能把他们说成佞人。 有人会质问说:“恶人中立功的称作佞人。能做出功绩的人,才智一定高明; 思虑深远的人,一定依靠仁义,可是他们都混杂在大贤之中。所以“觉佞” 篇说:‘君主喜欢辩论,佞人便言语锋利;君主喜欢文章,佞人便文章华美。’ 与君主心意相同,碰巧投合了君主的心意,君主由于喜欢就看不见他的错误, 怎么还能知道他们作假并察觉他们的奸邪呢?”我说:这是说平庸的君主, 才能低下头脑糊涂,才被蒙蔽迷惑看不见。要是圣贤的君主,就能考察清楚 明白,像看砧板上的干肉,手掌中的纹理,数棋盘上的棋子,点车辕中的马 一样。鱼鳖藏在深水潭里,捕渔的人知道它们生息的地方;禽兽躲在深山中, 打猎的人看得见它们的行踪。佞人的操行不同于一般人,一般人不能看出来, 可见平庸的君主,是没有高超才智的人。又会有人质问:“‘君主喜欢辩论, 佞人就言语锋利;君主喜欢文章,佞人就文章华美。’既然言论操行都相同, 又怎么能察觉出他们呢?”我说:《大戴礼记·文王官人》上说:“根据他 从前的话来衡量他后来的行动,听他后来的话来检查他过去的行动,看他公 开的表现来考察他背地里的行为,观察他的内心来衡量他的外表。”所以假 装亲善故作清高的人就能识别,修饰伪装不真实的人就能辨别,质朴诚实为 善的人就能知道,具有忠心保持气节的人就会显现出来。佞人原来的性格不 善辩论,由于君主喜欢辩论,佞人便学着迎合君主;佞人本来的才能不会作 文、由于君主喜欢文章,佞人就想去迎合君主。君主奢侈,佞人自己就穿着 华丽的服装;君主节俭,佞人自己就不修饰打扮。现在的操行与过去的不一 样,在朝廷上的行为与在家的不一样。考察他们在乡里的行为,验证他们在 朝廷上的行为,察看他们供养双亲的节操,弄清他们事奉君主的品德,要是 内外互不相称,名声与实际互不符合,碰巧就会显现出来,奸邪的伪装就会 被察觉和揭露出来。
【原文】
33·9 问曰:“人操行无恒,权时制宜(1),信者欺人,直者曲挠(2)。 权变所设,前后异操;事有所应,左右异语。儒书所载,权变非一。今以素 故考之,毋乃失实乎?”曰:贤者有权,佞者有权。贤者之有权,后有应(3); 佞人之有权,亦反经,后有恶。故贤人之权,为事为国;佞人之权。为身为 家。观其所权,贤佞可论;察其发动,邪正可名(4)。
【注释】
(1)权:衡量。 (2)挠:弯曲。曲挠:不公正。 (3)应:报答。
(4)名:说出。
【译文】 有人问:“人的操行没有永恒不变的,可以斟酌形势制定适当的措施,
因而诚实的人有时也会欺骗人,正直的人有时也会不公正。一个人斟酌形势 变化有所安排,前后行动可以不一样;一件事为了适应需要,对周围的人可 以说不同的话。儒者的书上记载,权宜之计不止一种。现在用平素一贯的言 行来考察他们,不是不符合实际情况了吗?”我说:贤者有权宜之计,佞人 也有权宜之计。贤者实行权宜之计,后来有好结果;佞人实行权宜之计,也 违反常规,但后来得到坏的结果。所以贤人的权宜之计,是为了公事为了国 家;佞人的权宜之计,是为了自己为了家庭。观察他们所实行的权宜之计, 就可以评论出贤人与佞人;观察他们的动机,就可以说出邪恶与正直了。
【原文】
33·10 问曰:“佞人好毁人,有诸?”曰:佞人不毁人。如毁人,是谗 人也。何则?佞人求利,故不毁人。苟利于己,曷为毁之?苟不利己于(1), 毁之无益。以计求便,以数取利(2),利则便得(3),妒人共事,然后危人。 其危人也非毁之,而其害人也非泊之(4)。誉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 故人不疑。是故佞人危而不怨(5),害人之败而不仇(6),隐情匿意为之功也 (7)。如毁人,人亦毁之,众不亲,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于上?
【注释】
(1)己于:疑“于己”之误倒。章录杨校宋本作“于己”,可一证。上文“苟利于己”与本句“苟 不利于己”正反为文,可二证。
(2)数:方术。这里指权术。 (3)则:根据文意,疑系“取”之误。 (4)泊:同“薄”,薄待。
(5)句难通,疑有脱漏。根据下文句式,疑作“是故佞人危人,人危而不怨”。 (6)之:根据文意,疑是“人”形近而误。败:败坏。这里是遭到灾祸的意思。 (7)功:精善。这里是巧妙的意思。
【译文】 有人问:“佞人喜欢诋毁人,有这事吗?”我说:佞人不诋毁人。如果
诋毁人,这人就是谗人。为什么呢?因为佞人寻求利益,所以不诋毁人。如
果对自己有利,为什么要诋毁他呢?如果不对自己有利,诋毁他也没有好处。 用计谋求得好处,用权术得到利益,利益和好处得到了,还要嫉妒别人与自 己一起做官,然后危害别人。他们危害人并不诋毁人,而他们害人并不薄待 人。他们称赞人而危害人,所以人不知道;厚待人而危害人,所以人不怀疑。 因此佞人危害人,人却不怨恨他;害人,人遭灾祸却不仇恨他,这是因为佞 人隐藏自己的真情实意做得很巧妙的缘故。如果诋毁别人,别人也要诋毁他, 弄得众人不亲近,士不依附,怎么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而从君主那儿取得利益
呢?
【原文】
33·11 问曰:“佞人不毁人于世间(1),毁人于将前乎?”曰:佞人以 人欺将,不毁人于将。“然则佞人奈何?”曰:佞人毁人,誉之;危人,安 之。毁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2),名声显闻,将恐人君召问(3),挟而 胜己,欲故废不言,常腾誉之(4)。荐之者众,将议欲用,问人,人必不对曰 (5):“甲贤而宜召也。何则?甲意不欲留县,前闻其语矣,声望欲入府,在
郡则望欲入州,志高则操与人异,望远则意不顾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满, 不则卧病(6);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故人君所以失名损誉者,好臣所 常臣也(7)。自耐下之(8),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 不两相益,舍之不两相损。人君畏其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9)。
【注释】 (1)世间:这里指一般人面前。 (2)知:通“智”。
(3)人君:这里指郡守,一郡的最高长官。初为武职,戍守边疆,后成为地方长官,故上文称“将”。 (4)腾:超。这里是尽大力的意思。 (5)本句与上下文之间义难通,故疑有脱漏。按上下文意,此当是与佞人的对话,故疑原文是“问
佞人,佞人必对曰”。下文“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可证。 (6)不:同“否”。
(7)常:递修本作“当”,可从。 (8)耐:通“能”。下:礼贤下士。这里是迁就的意思。 (9)置:搁置,放弃。
【译文】 有人问:“佞人不在一般人面前诋毁人,在郡将面前会诋毁人吗?”我
说:佞人是利用别人去欺骗郡将,而不在郡将面前诋毁人。这人又问:“那
么佞人是怎么做的呢?”回答是:佞人要诋毁人,就先赞扬他;要危害人, 就先安稳他。怎样诋毁,怎样危害呢?假如甲有高尚的操行特殊的智慧,名 声显赫,唯恐郡守召见询问甲,扶植提拔超过自己,佞人想故意使他被废置 不用又不说他的坏话,就常常大加称赞他。推荐甲的人很多,郡守将打算用 他,去问佞人,佞人肯定回答说:“甲很贤能应该召见他。为什么呢?甲的 意思是不想留在县里,过去听他说过,声称希望进入郡府,在郡里则希望进 入州府,由于志向很高那么操行就与一般人不同,只看远处的人,那么心思 就不会关心近处。屈才而用他,他心里不满意,否则就装病不干;位低而使 用他,就会伤害贤人,不这样就会损害长官的威信。所以郡守因此失去名声 损害有声誉的人,是喜欢把可作部下的人都当作部下的缘故。郡守自已能够 迁就他,任用他是可以的;自己估计不能够迁就他任用他就没有好处。”任 用他,双方互相不会有好处;不任用他,双方互相不会有害处,郡守害怕甲 的志向太高,就相信了佞人的话,于是放弃不任用甲。
【原文】
33·12 问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1),将有师学检也(2)?” 曰:人自有知以诈人(3),及其说人主,须术以动上(4),犹上人自有勇威人 (5),及其战斗,须兵法以进众。术则从横,师则鬼谷也(6)。传曰:“苏秦, 张仪从横习之鬼谷先生(7),掘地为坑,曰:‘下说令我泣出(8),则耐分人 君之地。’苏秦下,说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张仪不若(9)。”苏秦相赵,并相 六国。张仪贫贱往归苏秦,座之堂下,食以仆妾之食,数主激怒,欲令相秦。 仪忿恨,遂西入秦。苏秦使人厚送。其后觉知,曰:‘此在其术中,吾不知 也,此吾所不及苏君者(10)。’”知深有术,权变锋出(11),故身尊崇荣显, 为世雄杰。深谋明术,深浅不能并行,明暗不能并知。
【注释】 (1)洪:大。上:递修本作“正”,可从。考正:观察,揣摩。 (2)将:还是。检:法度,法则。这里是榜样的意思。 (3)根据文意,疑“人”上夺一“佞”字。
(4)须:需要。 (5)上人:这里指有本领的武将。本句与上文“佞人自有知以诈人”应相对,故疑“勇”后夺一
“以”字。威:威力。这里是压倒的意思。 (6)鬼谷:即鬼谷子。相传战国时楚国人,姓名传说不一。隐居在鬼谷,因此以此为号。长于养
性和纵横之术,苏秦与张仪曾向他学习过此术。《隋书·经籍志》载《鬼谷子》三卷,实系后人伪托。 (7)此句文意不顺,疑作“苏秦、张仪习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太平御览》卷四百六十二、 卷四百八十,及《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引《论衡》文均作“苏秦、张仪学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可
证。
(8)《太平御览》卷四六二引《论衡》文“下”上有“能”字,可从。 (9)不:疑作“亦”。《太平御览》卷四百六十二引《论衡》文作“苏秦说,鬼谷先生泣沾衿。
张仪下,说,鬼谷先生泣亦沾衿”,可证。亦若:亦然。以上引文出处不详。 (10)引文参见《史记·张仪列传》。
(11)锋:锋利。这里作高明讲。
【译文】 有人问:“佞人只是以高超的才能和宏大的智慧观察和揣摩一般人呢,
还是有老师作为学习的榜样呢?”我说:佞人自有才智可以欺骗人,但到他
游说君主时,就需要权术来打动君主,就像名将自有勇敢来镇住敌人,但到 他打仗的时候,就需要兵法来指挥军队进攻。他们的权术就是合纵和连横, 老师就是鬼谷子。传书上说:“苏秦和张仪向鬼谷先生学习合纵与连横的权 术,鬼谷先生挖地成了个坑,说:“能下来,说得使我哭出来,那么就能分 到君主的封地。’苏秦跳下去,说得鬼谷子先生哭得眼泪流下来沾湿了衣襟。 张仪也一样。”“苏秦辅助赵国,并且还辅助六国。张仪贫困低贱地回来, 苏秦让他坐在堂下,拿仆人吃的饭菜给他吃,又多次责备以激怒他,想使他 去辅助秦国,张仪愤怒怨恨,于是向西去秦国。苏秦派人以厚礼相送。张仪 后来察觉,说:‘这次又落在他的圈套之中,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我赶不上 苏君的地方。’”智谋深奥有权术,权宜之计高明得出奇,所以苏秦尊贵受 人推崇,荣耀显赫,成为一代豪杰。计谋要奥妙,权术要高明,但它的舆妙 与浅陋不能同时实行,明显与隐晦也是不能同时明白的。
【原文】
33·13 问曰:“佞人养名作高,有诸?”曰:佞人食利专权(1),不养 名作高。贪权据凡(2),则高名自立矣。称于小人,不行于君子。何则?利义 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佞人贪利名之显,君子不安下则身 危(3)。举世为佞者(4),皆以祸众(5),不能养其身安能养其名?上世列传, 弃宗养身(6),违利赴名,竹帛所载,伯成子高委国而耕(7),於陵子辞位灌 园(8)。近世兰陵王仲子、东都昔庐君阳(9),寝位久病(10),不应上征,可 谓养名矣。夫不以道进,必不以道出身;不以义止(11),必不以义立名。佞 人怀贪利之心,轻祸重身,倾死为僇矣(12),何名之养!义废德坏,操行随 辱,何云作高!
【注释】 (1)食:疑“贪”字形近而误。下文言“佞人贪利名之显”,又“佞人怀贪利之心”,可证。 (2)贪:通“探”,求。凡:要。这里指要位。 (3)子:根据文意,疑衍文。下:章录杨校宋本作“不”,可从。 (4)举:疑“案”之误。递修本作“安”,疑“案”之坏字。
(5)众(zhōng 终):通“终”。 (6)宗:尊。
(7)伯成子高:参见 1·4 注(20)。 (8)於(wū污)陵子:即陈仲子。战国时齐国人。认为其兄陈戴为齐相不义,不愿与兄共享富贵,
离家隐居於陵(今山东邹平县东南),自称“於陵仲子”。楚王聘请他为相,陈仲子不应召,逃往别 处,为人浇灌菜园。事参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孟子·滕文公下》。
(9)兰陵:古县名。在今山东省枣庄市东南。王仲子:即王良。王莽时,多次召他做官,称病不 仕,而教授弟子千余人。事参见《后汉书·王良列传》。东都:《后汉书·独行传》作“东郡”,可 从。东郡:郡名。治所在濮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西汉时辖境相当于今天的山东省东阿、梁山以 西,山东郓城、东明、河南省范县、长垣北部以北,河南省延津以东,山东省茌平、冠县、河南清丰、 濮阳、滑县以南地区。昔庐君阳:人名。即索卢放。昔、索古音相近。昔庐即索卢,姓也。名放,安 君阳。东汉时东郡人。汉光武帝时任谏议大夫,因病辞官后不应召。事参见《后汉书·独行传》。
(10)寝:止。这里是放弃的意思。 (11)止:停止。这里是辞官的意思。 (12)倾:尽。这里是忘记的意思。僇(lù路):通“戮”,杀害。
【译文】
有人问:“佞人修养名声抬高自己,有这事吗?”我说:佞人贪图财利 垄断权力,不修养名声抬高自己。因为取得权柄,占据要职,就会抬高名声 自己树立起来。这种行为被小人称赞,而君子不这样做。为什么呢?因为利 与义相矛盾,正与邪刚好相反。道义能打动君子,利益能打动小人。佞人贪 图财利和名声显赫,君主感到不安,否则会自身难保。察看世上的佞人,都 由于遭灾祸而结束,可见不能保养住自己的身体,怎么能修养自己的名声呢? 上古列叙臣民事迹,凡放弃尊贵地位而修养自身品德的,凡抛弃物质利益而 追求声望的,都会在竹简帛书的史册上记载下来,像伯成子高放弃国事而耕 地,於陵子辞去相位,给人浇灌菜园。近代兰陵的王仲子、东郡的昔庐君阳, 放弃官职长期托病,不接受君主的征召,这些可以称得上修养名声了。可见, 君子不因为道义去做官,也必不因为道义去献身;不因为道义辞官不做,也 必不因为道义来树立名声。佞人怀有贪图财利的心,看轻后患,只看重自身 眼前的富贵,忘记生死和遭到杀身之祸,还谈什么名声的修养!道义被毁坏, 操行从而被玷污,还说什么抬高自己!
【原文】
33·14 问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易知,小佞难 知。何则?大佞材高,其迹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难省(1)。何以明之?成事, 小盗难觉,大盗易知也。攻城袭邑,剽劫虏掠,发则事觉,道路皆知盗也(2)。 穿凿垣墙(3),狸步鼠窃,莫知谓谁。曰(4):“大佞奸深,惑乱其人,如大 盗易知(5),人君何难?《书》曰:“知人则哲(6),惟帝难之。”虞舜大圣, 驩兜大佞(7)。大圣难知大佞,大佞不忧大圣,何易之有?是谓下知之,上知 之。上知之,大难小易;下知之,大易小难。何则?佞人材高(8),论说丽美。
因丽美之说,人主之威(9),人立心并不能责(10),知或不能觉。小佞材下, 对乡失漏(11),际会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难小易也。屋漏在上, 知者在下。漏大,下见之著;漏小,下见之微。(12)或曰:“雍也仁而不佞 (13)。”也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14),屡憎于民(15)。”误设计数 (16),烦忧农、商,损下益上,愁民说主。损上益下,忠臣之说也(17);损 下益上,佞人之义也。“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18)”。 “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聚敛,季氏不知其恶,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注释】 (1)效:效果。这里指留下的痕迹。 (2)道路:这里指路上的行人。 (3)垣(yuán 园):矮墙,也泛指墙。
(4)曰:根据文意和本篇文例,疑“曰”前夺一“难”字。 (5)盗:递修本作“佞”,可从。
(6)“《书》曰??何易之有”,是王充回答“难曰”的话,按本篇文例,疑“《书》”之前夺 一“曰”字。哲:聪明,有才能。
(7)驩(huān 欢)兜:传说是尧的臣子。四凶之一。 (8)佞人:根据文意,疑作“大佞”。“大佞材高”与下文“小佞材下”,相反成文,可证。 (9)威:使??害怕。这里是折服的意思。说:通“悦”。
(10)人立心: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11)乡(xiàng 向):通“向”,面对。对乡:回答上面的提问。 (12)上言大佞与小佞易知难知的事,语意未尽,下即接“雍也仁而不佞”,故疑有脱文。 (13)雍:即冉雍(公元前 522 年~?),又称仲弓。春秋时鲁国人。孔子的学生。孔子曾称赞
他的德行。苟子则把他与孔子并提。 (14)给:敏捷。伶俐。口给:口齿伶俐,善于争辩。
(15)民:《论语·公冶长》、章录杨校宋本均作“人”,可从。引文参见《论语·公冶长》。 (16)计数:计谋术数。这里指建议、措施。
(17)说:说法。这里是主张的意思。 (18)附益:增益。按本篇文例,“之”下应有“子曰”二字,《论语·先进》正有此二字,可
证。上下引文参见《论语·先进》。
【译文】 有人问:“名声大的佞人容易识别呢,还是名声小的佞人容易识别呢?”
我说:名声大的佞人容易识别,名声小的佞人难以识别。为什么呢?名声大
的佞人才智高超,他的行迹容易察觉;名声小的佞人才智低下,他的痕迹难 于察觉。用什么来证明呢?已有的事例,小强盗难于察觉,大强盗容易发现。 攻打城池,抢劫虏掠,一旦发生则事情就会被发觉,众人都晓得有盗贼。挖 墙打洞,像狸猫走步样敏捷,像老鼠偷吃样隐蔽,就不会知道是谁干的。有 人会反驳说:“名声大的佞人奸狡得很,能够迷惑扰乱人们,如果他们容易 识别,君主又为什么难于识别呢?”我说:《尚书·皋陶谟》上说:“能识 别人才算明智,这连帝舜都难做到。”虞舜是大圣人,驩兜是大佞人。大圣 人难于识别大佞人,大佞人不怕大圣人,怎么能说容易识别呢?这就是说, 从下面来识别佞人,跟从上面来识别佞人是两回事。从上面来识别佞人,大 的难于识别,小的容易识别;从下面来识别佞人,大的容易识别,小的难于 识别。为什么呢?因为名声大的佞人才智高超,论说时辞句华美。凭看华美
的辞句,已使君主折服,并不会责备他,才智有时也不能察觉他。名声小的 佞人才智低下,对答时有谬误,碰巧不周密,君主就会警觉,能知道其中的 原因。这就是大佞人难于识别而小佞人容易识别的缘故。屋漏是在上面,知 道屋漏的人是在下面。漏的地方大,下面看见它就明显;漏的地方小,下面 看见它就不明显。有人对孔子说:“冉雍有仁德而不会花言巧语。”孔子说: “为什么要能说会道呢?用狡辩来对付人,老招人讨厌。”错误地提出一些 主张,烦扰农民和商人,老百姓受损害君主得好处,劳民悦主。君主受损害 老百姓得好处,是忠臣的主张;老百姓受损害君主得好处,是佞人的主张。 季康子比周公旦富有,但冉求还为他搜括财物而使他更富有。孔子说:“弟 子们应该敲起鼓去声讨他。”搜括财物,季康子不知道那是罪恶,不知道是 老百姓都反对的。
程材篇
【题解】 本篇主要谈了怎样来衡量儒生与文吏才能的高下,故篇名称之为“程材”。 儒生,是指研习五经的读书人;文吏,是指熟习政务的一般官吏。
当时的人看见文吏处境顺利,飞黄腾达,儒生沉沦,不得志,就诋毁儒生才能差,智慧低,文 吏才能高,智慧聪明。王充认为这是用做官的标准来衡量人的才能,不足取。形成人们这种错误看法 的原因,王充则毫不客气地指出,是地方长官的无能,事事依靠文吏造成的。他认为儒生与文吏各有 所能,“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儒生治本,文吏理末”。根本原则与细枝末节 的具体事务相比,王充说:“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作者在文中指责文吏能理事无节操,实际 上也揭了露当时仕途和官场的腐败。“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 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实则是一批奸 猾可恶的坏蛋。
【原文】
34·1 论者多谓儒生不及彼文吏(1),见文吏利便而儒生陆落(2),则诋 訾儒生以为浅短(3),称誉文吏谓之深长。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 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习也。谓文吏 更事,儒生不习,可也;谓文吏深长,儒生浅短,知妄矣(4)。
【注释】 (1)文吏:掌管和熟悉文书、法令的官吏。 (2)陆落:沉论。这里指失意。 (3)訾(zǐ紫):毁谤。
(4)知:疑是衍文。“可也”与“妄矣”相对成义,可证。
【译文】 评论的人很多都认为儒生赶不上文吏,因为看见文吏处境顺利而儒生不
得志,就诋毁儒生认为他们才智低下,称赞文吏认为他们才智高超。这是不
了解儒生,也不了解文吏。其实,儒生和文吏都有才智,并不是文吏才智高 超而儒生才智低下,只是文吏经历的事情多,而儒生没有做过罢了。认为文 吏经历的事情多,儒生没有做过,是可以的;认为文吏才智高超,儒生才智 低下,就荒谬了。
【原文】
34·2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则?并好仕学宦,用吏为 绳表也。儒生有阙(1),俗共短之;文吏有过,俗不敢訾。归非于儒生,付是 于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于文吏,又非所习之业非所当为也(2),然世俗共短 之者,见将不好用也(3)。将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顺文吏以领之也 (4)。夫论善谋材(5),施用累能(6),期于有益。文吏理烦,身役于职(7), 职判功立(8),将尊其能。儒生栗栗(9),不能当剧(10),将有烦疑,不能效 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将以官课材(11),材以官为验,是故世 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将。世俗之论, 缘将好恶。
【注释】 (1)阙:通“缺”。 (2)非所当为:不该学习的。
(3)将:郡将,作地方长官讲。 (4)领:率领。这里是主持的意思。
(5)论:评论。这里是衡量的意思。谋:商量。这里是选择的意思。 (6)施(yì义):通“貤”。这里是区别轻重的意思。用:本领,才能。累:数。 (7)役:驱使。
(8)职判:这里指本职工作做得好。 (9)栗栗:即“慄慄”,因恐惧而肢体发抖。 (10)剧:繁难。
(11)课:考核。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都诋毁儒生,儒生们也自己互相瞧不起。为什么呢?因为
他们都想做官并学习当官的本领,而且以文吏作为标准。儒生一有缺点,一 般人就一起诋毁他们;文吏有过错,一般人都不敢去诋毁。把错的东西归罪 给儒生,把对的东西归给文吏。其实,儒生的才能不比文吏低下,也不是他 们学习的本事没有用处,而社会上一般人都诋毁他们,是因为看见地方长官 不喜欢任用他们的缘故。地方长官不喜欢任用他们,是因为很多事情自己不 能亲自处理,需要文吏来主持办理。于是衡量和选择人材,区别他们能力大 小,希望对办事有好处。文吏善于处理烦杂事务尽力于自己职务,做好本职 工作建立功绩,所以地方长官爱重他们的能力。儒生事事小心翼翼战战兢兢, 不能担当繁杂的工作,地方长官有烦难疑问,不能效力。他们的能力对于处 理时事没有用处,那么当官就轮不到他们身上。地方长官用做官的标准来考 核人的才能,人的才能大小又以当官作证明,所以社会上一般人常常看重文 吏,看不起儒生。儒生被轻视,文吏被重视,根源在于无能的地方长官。可 见社会上一般人的评论,都顺着地方长官的喜欢与厌恶。
【原文】
34·3 今世之将(1),材高知深(2),通达众凡,举纲持领,事无不定, 其置文吏也,备数满员,足以辅己志。志在修德,务在立化,则夫文吏瓦石, 儒生珠玉也。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身则亦不能辅将(3)。儒生不习 于职,长于匡救(4),将相倾侧(5),谏难不惧(6)。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7), 成三谏之议(8),令将检身自敕(9),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 (10),将欲放失(11),低嘿不言者(12),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负; 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宜,世之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 者,必轨德立化者也(13);取文吏者,必优事理乱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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